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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总抱着我不放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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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总抱着我不放手[重生]: 第91节

    “嫂子这俩字你在我面前说就行了,千万别在金宸面前说,不然我饶不了你。”聂朗瞪她。
    张小珍哼了一声:“人家就是觉得叫嫂子亲切啊。”
    “行了行了,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儿心思么?”聂朗翻阅文件,这次是真的仔细看了。
    张小珍清了清嗓子,说:“头儿,你看到了吧?咱拿回来的所有乌鸦眼睛是白的,也就是说,当时在现场的时候它的眼睛之所以呈红色——”
    “是因为有人控制了乌鸦。”
    “咳,是的。”张小珍继续道,“从乌鸦胃里提取出来的食物残渣发现是属于含有蛋白质的成分,并且,量很大,说明那些都是肉,乌鸦以纯肉为食物。”
    聂朗:“检测出来是人肉?”
    “对。”
    聂朗摸着下巴,感受到自个儿的胡渣有些扎手:“这些乌鸦都是受人控制,以人肉为食,想要活下去就要生活在有大量尸体的地方,可是按照现在邕城的区域,除了半山那里还是山坟土包,其他都是公墓。”
    “头儿,那些土坟里也是有棺材的,难道乌鸦能像老鼠打洞钻进墓里面,再啄坏棺材进去吃尸体?”
    聂朗摇头:“不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半山已经不是乱葬岗,就算有尸体也不能满足那么多乌鸦的食量,假设当初有很多无名尸体,到现在早就腐化成白骨,哪儿来的肉?”
    张小珍点头:“对啊,咱邕城也没有万人尸坑呢……”
    聂朗把资料合上:“剩下的就只有一个解释了。”
    张小珍想了想,最后脑子里一闪:“头儿,你不会想说,有人用活人的肉喂养乌鸦吧?”
    说完这话,连张小珍自个儿都发悚,鸡皮疙瘩都纷纷起兵造反。
    “你查一下最近的失踪人口,”聂朗说,“还有,特别是流浪汉,是否在急速减少。”
    “是!”
    聂朗用手背擦了把脸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剩下淡淡的印子:“难怪乌鸦的攻击性极强,连活人的眼睛都啄来吃,原来是有人驯养,只是这么大规模的驯养,是出于什么目的?”
    张小珍站在一边不吭声,因为她也猜不出对方的目的是什么,只觉得有种唯恐天下不乱的感觉。
    聂朗又问:“李胜呢?”
    “在去查戒指的来历。”
    “有线索么?”
    “等会儿就回来了,听说有收获。”
    “那行,我等着。”
    回到办公室,聂朗把门关上,看到金宸正坐在他的电脑椅子上。“是不是无聊啊,要不你先回家休息?我忙完了带你去吃好吃的。”
    “说说呗。”
    “说什么?”
    “好吧,想想也是,我也不是警察,问来干嘛。”
    “你想知道?”聂朗走过去,揉着金宸的头发。
    “还行吧,不过这是你的公事,我也没权利知道。”
    聂朗蹲下身,双手握着金宸的手,仰头看他:“我是不想让你牵扯进来。”
    金宸拧起眉头:“是不是很危险?”
    “做这行哪儿会没危险?每件案子都会存在危险性,你拍过警匪片,你应该知道的。”
    “唉……”金宸叹了口气,把聂朗拉起来,自个儿也从椅子上站起,将聂朗摁坐在椅子上,“所以你这是高危职业。”
    “哈哈,算是吧。”
    “我听李胜说,之前咱俩还没认识的时候,你都一个人在局里加班,大部分都是晚上去查案,对吧?”
    “小李子说得没错。”
    “你现在怎么不加班了?”
    “家里不是有你么?”
    “我是你回家的理由?”
    “那必须啊,”聂朗把金宸拉下来坐在自个儿大腿上,抱着金宸,“你不是不知道,我这人吧,有什么说什么,我就特喜欢你,知道吧?”
    “只是喜欢么?”
    “不,是爱,是爱,真的。”
    金宸哼笑:“你每次说情话咋都那么溜呢?”
    “媳妇儿,是真心话,你别不信。”
    “行了,”金宸侧过头看他,“咱俩都是爷们儿,说这话你不觉得矫情?”
    聂朗还想说什么,金宸就吻上他的唇。
    “头儿,我——”李胜抬头一看,三个人同时一愣,“啊抱歉抱歉,我什么都没看到……”
    说完人就要往外跑。
    聂朗喊道:“回来!”
    李胜这才悻悻地开门:“头儿,我忘记敲门了。”
    “知道就好。”聂朗已经坐得端正,而金宸从聂朗大腿上站起来,正往李胜这边走。
    李胜老尴尬了,金宸却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跟你头儿说正事吧,我出去溜达溜达。”
    聂朗在金宸身后说:“你到车上去等我吧,我一会儿就来。”
    金宸背对聂朗比了个ok,走出办公室。
    李胜把门关上,走到聂朗面前,没敢坐。
    “站着干嘛呢,坐。”聂朗朝办公桌对面的椅子抬了抬下巴,
    李胜挤出笑容。
    “别笑,难看。”
    李胜:“……”
    “说吧,查到什么了。”
    “哦,是这样的,那红宝石是张通在国外的拍卖会上竞拍下来的。”
    “上一任卖家是谁?”
    “是本国的收藏家,一个老先生,已经去世。拍卖得到的钱做为慈善资金,已经划到五家孤儿院。”
    “那意思是上一任持有人没有问题。”
    “对。”李胜说,“张通的口供也说了他完全不知道红宝石的作用,我之前也套过他的话,他确实不知道。”
    “继续说。”
    “我把红宝石拿给鉴证科去研究,说这宝石是产地是在中国,并且……并且至少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一千年?”
    “是的,一千年。”
    “一千年前,那么久?”
    “头儿,你也很惊讶对吧?”
    聂朗说:“咱老是得跟上了年纪的东西打交道,这代沟也太深了。”
    李胜苦笑。
    “还查到什么?”
    “因为年代久远,这宝石的来历已经无从查起了。”
    “像咱之前都是接触什么玉器啊,花瓶之类的,现在来一颗红宝石?”
    “但是确实是出自咱大中国的。”
    “嗯。”
    “头儿……”
    “什么?”
    李胜抬手看表:“今天能不能按时下班?”
    “怎么,有约?”
    “不是,”李胜动了动肩膀,“感觉最近很累,我想去泡温泉,松松筋骨。”
    聂朗嘴角勾起一抹笑:“正好金宸也想去泡温泉,让小珍他们都来吧,我请。”
    “真的啊?”李胜双眼登时亮了。
    “我什么时候骗过人?”
    “哈哈哈哈哈哈……”李胜特开心,“那我现在去和他们几个说。”
    “去吧,让他们带上各自的衣服,半个小时后在邕城东出口见。”
    “好嘞。”
    等李胜离开后,聂朗收拾资料后也走出警局,金宸果然呆在车上。
    上车后,聂朗说:“回家拿衣服吧,去泡温泉,李胜他们几个也一块儿去。”
    在城东出城的路口集合,聂朗和金宸一辆车,李胜,张小珍,雷耀,陈亦天四人一辆车,朝城外出发。
    去到目的地,类似于日式风格的山间温泉酒店,坐落在山间,环境清幽,人也极少,是休闲的好地方。
    这地方是金宸选的,老板是贺延的朋友王恒之,金宸见过几次面,印象特别深,因为王恒之是那种见过一次就让人记得住的人。
    聂朗说今儿晚上可以在这里住一晚,明天早上再开车回城里,李胜几个当然开心。
    时近傍晚,日落西山,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宁静美好。
    聂朗和金宸一个房间,把背包一放,聂朗对金宸说:“脱衣服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读者“”(空白昵称)灌溉的30瓶营养液~明晚两人就可以用得上啦!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