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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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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美食) 第28节

    秦易倒不是说假话,他早就在深山中看中了一个山洞,若是真有战乱,凭他的能力,一定能保一家老小的性命。
    听秦易这么一本正经地分析,简嘉心中的沉郁瞬间消散。是啊,原主可是苟活到小说中后期的反派女配,凭她的脑子想要在战乱中活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多半是因为秦易才能保下了这条命。
    能活着就好,活着才有希望。再说了,现在还没到兵荒马乱的时候,她还有做准备的时间。想通了的简嘉起身从灶台后方走了出来,她这一动倒是让秦易愣了一下:“怎么了?”
    简嘉打开了橱柜,从里面摸出了面条和两个鸡蛋,又笑着指了指滚沸的铁锅:“水开了,给你煮面条。”
    秦家的面条都是简嘉亲手做的手擀面,为了想吃面条的时候不用手忙脚乱揉面切面,简嘉特意抽了半日做了一堆面条。阴干的面条随吃随取,煮出来同现做的没什么两样。
    煮熟的面条微微发黄,乳白色的面汤上漂浮着几片油花,油花之上卧着两个油汪汪金灿灿的荷包蛋,再加上一小把翠绿的小青菜,这一碗鸡蛋面从卖相上看几乎完美。
    看秦易大口大口的吃面条也是一种享受,俊朗的青年单手拖着面碗,长筷搅起一团面连汤带面咽下,豪放中又带着几分斯文。简嘉眯着眼,果然人长得好看,做什么都赏心悦目。
    注意到简嘉的目光后,秦易吃面的动作放慢了几分。简嘉连忙挪开视线,转移话题:“对了,这次买到的匕首怎么样?合心意吗?”
    门边的箩筐中放着一包用麻布裹好的东西,原以为秦易只是买了两把匕首,现在看来这体积可比匕首大多了。简嘉好奇地起身走到了箩筐旁,想看看秦易到底带回来什么好东西。
    秦易三两口将碗底的面汤喝完,放下碗筷后,他快步走到了简嘉身前,从箩筐中取出了麻布包。布包颇有分量,放在桌子上时压得樟木桌晃了两下。同简嘉期待的表情不同,秦易的表情格外凝重,打开布包前,他正色道:“一会儿你看到的东西,不能告诉别人。”
    这么神秘?简嘉抬起右手指着天发誓道:“放心,绝不告诉别人。”
    打开布包之后,一柄弯曲的长弓出现在了简嘉面前,弓弦之下还放着三把大刀和两把匕首。除了长弓之外,大刀和匕首上都有刀鞘。乌黑色的刀鞘上还有一枚金色的方形印记,内写着“军器监制”四个端正的字。
    简嘉伸手摸了摸印章,眼神中有点迷茫,随即她猛地回过神来,瞪大了双眸同秦易对视。好家伙,秦易买到了不得了的东西啊,他竟然买到了军中的家伙事!
    简嘉张张口:“盗,盗卖军械?”她已经在脑海中脑补了一出官商勾结军中蠹虫等一些列暗黑情节,好家伙,军队用的东西都流出来了,有钱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简嘉心惊肉跳,连忙盖上了麻布做贼似的左右一看:“你买这些东西的时候,没人看到吧?没人跟着你回家吧?你没留咱家地址吧?这玩意被发现了之后会秋后问斩的吧?”
    一连串的问题砸得秦易哭笑不得,看着惊恐的简嘉,他缓声道:“放心吧,追不到我们身上。”卖武器的人比他还要谨慎,提货地点不止选在了人迹罕至的山中,就连秦易都找了许久才找到了杂草从中的货品。回家的时候他一直留心身后,确认没有人跟着,才向着家的方向出发。
    “我们买了只是防身用,不做其他的,怎么追查都查不到我们身上。你别怕,一会儿我将上面的印记抹去,不会留下痕迹。”军中出品的刀具确实品质好,无论是细节还是整体都很棒,卖货的人确实没坑他,用几两银子能买到这种品质的刀具,是秦易赚了。
    简嘉督促着秦易:“别等一会儿了,现在就磨吧,对了,刀鞘要不要处理?会不会让人看出这是军中的物品?”
    秦易因为简嘉的过分谨慎觉得可爱的同时,又无比欣慰。换做一般姑娘,根本意识不到这些武器的来源,她不但发现了,还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分析得如此透彻。这样的姑娘,怎会因为一个男人神魂颠倒,做出不合常理的事?
    “我会处理好,不会让人看出问题。”
    秦易是个极好的猎手,经过他改造的刀具完全看不出先前的模样。褪去了军队威仪的刀具和长弓看起来灰扑扑,一点都不打眼,亲眼见证这一幕的简嘉竖起了拇指:“厉害了。”
    三把长刀和匕首是秦易买了给自己用的,那这柄长弓应该是给秦朗练习用的吧?只是秦朗的个头还没长弓高,这样的他能拉得动弓弦吗?
    想象了一下小小的朗儿努力拉弓的模样,简嘉被自己脑补得笑出了声:“说不定我们朗儿可以像刺客一样,小小年纪拉得动长弓。”
    秦易伸手接过了长弓,轻声道:“这不是为秦朗准备的。”
    简嘉愣了一下:“啊?难道你是留着自己用的吗?你还会射箭呢?教教我呗?”
    秦易提着刀具背着长弓走向了自己的屋子:“夜深了,早些睡吧,明日还要忙碌。”
    简嘉气鼓鼓地跟在他身后,念念有词:“小气的秦猎户,看不起谁呢,哼哼……”
    *
    到底如何搞钱?这个问题困扰了简嘉许久,直到梅雨季结束,她都没想到稳妥的赚钱方法。
    梅雨之后到来的便是炎热的夏季,不到辰时,炙热的太阳便晒得人皮肤生疼。范夫子体型圆润,最受不了热。入夏没几天,他就改了授课时辰,现在每天早上天亮之后,范夫子就开始授课,上午上半天,下午休息,细算起来,比之前的授课的时间还要少半个时辰。
    换做不想上学的孩子,听到这么好的消息早就欢呼雀跃了,炎炎夏日,谁高兴呆在闷热的房间对着枯燥的书本研读?大好的时光完全可以用来上山下河逗狗摸鱼。秦朗也觉得这样很好,范夫子从来不锁学堂大门,只要他愿意,可以一直呆在学堂中。他发现,同样是看书,在家中时他总是控制不住的想要分心,可是在学堂中时,他无比专注。
    比起他的两位师兄,秦朗起步晚,虽然他天分高,可也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才能赶上两位同窗。秦朗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因而他下午还是选择呆在范夫子家学习,遇到不会的问题还能及时问夫子或者师兄。
    能多学一些东西,秦朗挺高兴的,可他心里还是有点愧疚。之前辰时上课,兄长正好从山上下来,能顺带着他到范家庄。可现在上课的时间太早了,兄长还在山上,只能简嘉送他来上学。因为他的原因,姐姐无法睡懒觉了。不仅如此,因为他下午想要继续学习,家里人有时还要给他送饭。
    为了他一人,全家都不得消停,想到这里,秦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天色微亮,简嘉已经带着秦朗来到了范夫子家大门前,她先从马上下来,然后伸出双手将秦朗抱下:“好啦,晚点姐姐来接你。好好上课哦。”
    秦朗抿了抿唇,轻轻拽了拽简嘉的衣袖:“姐姐下午不用来接我了,我能自己回家。”
    简嘉眯着眼轻轻弹了一下秦朗的脑门:“想自己回家?还早了两年。等你再长高一尺,姐姐才会考虑这事。你就安心上学吧,小脑瓜里别想着有的没的。”
    朗儿这孩子哪哪都好,就是太贴心了,有些时候简嘉宁愿他不要这么懂事。这段时间,他无数次告诉自己,他能自己上下学,不用她和秦易特意接送。
    可二人怎会放心?从秦家到范家庄这段路全是山路,路边又没有人家,秦朗要是半路出了什么事,呼救声都没人听到。
    听见简嘉的回应,秦朗闷闷地低下头,委委屈屈地应了一声。简嘉左右一看,见四下无人,便伸手快速轻捏了一下秦朗的脸颊,小朋友这段时间长了一些肉,脸蛋圆润了一些,手感格外好,捏一下心里那叫一个满足。简嘉眉开眼笑,轻轻拍了拍秦朗的小肩膀:“好啦,进去吧。对了,书包里面有桃子和鸡蛋,饿的时候可以垫肚子。”
    看着秦朗背着小书包走进范家大门,简嘉愉快地牵起缰绳准备返程。这时门内传来了范夫子着急的呼声:“秦娘子留步,留步,留步,哎~”
    简嘉停下脚步,站直身体看向了大门的方向,见范夫子笑容满面地从门中走出后,她客气地打了个招呼:“夫子早上好,不知唤我有何事?”
    范夫子揣着手,吞吞吐吐地开口道:“确实有一不情之请,这事吧……怎么说呢?”
    简嘉心中一咯噔,莫非范夫子要回城里,无法继续为朗儿授课了?亦或是朗儿在课堂中表现不佳,夫子不想教他了?
    “前两日老夫偶然尝到了秦娘子做的那个罐罐肉,一尝之下惊为天人哪。就想问问秦娘子你能不能为老夫做上几坛?”范夫子老脸一红,年过半百的人了,竟然还为了一口吃的来求人,说出去让同僚听到了,得笑掉他们的大牙。可架不住那肉的滋味太妙了,酥而不烂肥而不腻,混着梅干菜的香味,一口下去五脏六腑都熨帖了。
    这种神仙滋味,尝过就无法忘记啊。可惜成章只分得了那么一块罐罐肉,还没等他细品,肉已经没了。他也知道,若是开口对秦朗提上一句,秦家人一定会捧着肉送过来。可为人师表,怎能如此行事呢?
    思来想去,范夫子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简嘉帮忙做一些罐罐肉,这样他不就能尝过瘾了吗?想法是美好的,就是不知秦娘子愿不愿意帮这个忙,若是她心中不愿,即便口头应下,做出来的肉味道怕也不对味。
    范夫子急急道:“自然不会让秦娘子白帮忙,这样,你帮老夫做一坛肉,需要多少银钱我们可以商量。当然,肉还有相关的调料,也是老夫提供,你看如何?”
    听明白范夫子的意思后,简嘉差点笑出了声:“行啊,您什么时候准备好肉,我什么时候帮您做坛坛肉。先说好了,材料和坛子由您出。第一次帮人做肉,我没什么经验,因此就不收您的钱了,您就当我的第一个试验对象如何?”
    范夫子的忙一定要帮,但是钱是肯定不能收的。不止是因为朗儿在范夫子这里上课,更因为他的一席话,让简嘉找到了生财之道。是啊,她是一个来自现代的人,还是一个美食主播,脑子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食谱。
    何必苦哈哈的做小生意?直接去找鸡鸣镇的酒楼饭馆,用自己做出来的菜敲开大门,只要他们认可自己的菜,买下食谱就是时间问题了。她先前怎么就没想到这点呢?
    范夫子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啊!简嘉笑容明媚,越看范夫子越觉得他长得像年画上的财神爷。
    范夫子双手一抚,笑容更灿烂:“就喜欢和秦娘子这样的爽快人说话。”幸亏简嘉没和她客套,要不然也不知道要扯多久。他侧过身,对着侧门的方向招了招手:“来,把肉搬出来。”
    简嘉:???
    简嘉:……
    好家伙,原来范夫子先斩后奏这一手玩得这么溜,他老人家已经把猪给买回来了。可能是因为不知道坛坛肉只能用猪五花的部位,他竟然买了半条猪。这头猪可比秦易之前猎杀到的野猪壮多了,那肥肉被太阳一照,像雪花一样晃眼睛,一看就是吃粮食长大的本地猪。
    简嘉笑道:“夫子可能不知坛坛肉的制作方法,坛坛肉最好选用猪五花部分,还请您让下人们帮忙取了前后腿,剃了猪骨,留五花肉部分给我就行。对了,坛坛肉需要以荤油封肉,如果可以的话,一会儿再切一些猪油和肥膘肉给我。”
    范夫子挠了挠下巴,若有所思道:“原来如此,这就去办。”
    趁着仆役们分肉的时候,简嘉温声对范夫子说道:“夫子,坛坛肉制作时需要油炸,水份会流失,因而您收到的坛坛肉实际重量会少一些,具体少多少我也不清楚。若是您有兴趣,可以让下人记录一下生肉和收到的成品重量做个对比。”
    范夫子哈哈笑了几声,抬手对着简嘉指了指:“秦娘子有意思。”怕自己不懂,因而拐弯抹角的提醒自己:做肉有损耗,事后别扯皮。
    若是其他人这么迂回,范夫子早就甩袖走人了。身为朝廷大员,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道理他难道还用别人提醒吗?为了几斤肉扯皮,也太有失风范了。可是简嘉说出来的话却让他觉得很舒服,一时间他还真来了兴致:“你说得有理,我会让下人们记录下重量,回头给你一份,你觉得如何?”
    简嘉大大方方地道了一声谢:“那就提前谢谢夫子了!”
    没多久范长喜就提着切好的一大片五花肉走了出来,同五花肉放在一起的除了大坛子和猪油之外,还有一扇排骨。不等简嘉发问,范夫子笑着指了指庭院的方向:“时辰到了,老夫我该给朗儿授课去了。秦娘子再会啊,哈哈哈~”
    幸亏今日骑着马,要不然这么多东西,还不知怎么搬回家。就在简嘉骑着骏马准备出范家庄时,身后再度传来了呼唤声。
    “秦娘子——秦娘子请留步!”
    那声音离自己还挺远,可简嘉还是灵敏地听见了。说来神奇,上个月有人唤自己“秦娘子”,简嘉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如今听见“秦娘子”三个字,无论是不是唤的自己,简嘉都会转身看一眼。
    身后之人还真是自己认识的,半月前她在这人家里定了一张大床。简嘉勒住缰绳,停下了马,笑吟吟地问道:“师傅,是床做好了吗?”
    范木匠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抱怨道:“前几日就好啦,我一直在家中等你来提,可是你送了人转身就走,我追你追了好几日,今天可算追上你了!”往常遇到的客人定下东西之后,隔三差五就来催一下,简嘉可好,定了东西后看都不看。樟木床做好几日了,简嘉天天来范家庄,就是不去问一声,可把他急坏了。
    简嘉讪讪地笑了:“对不住啊范师傅,最近事情有点多,我以为你还没做好。”要不是今天看到范木匠这张脸,她还真忘记了自己曾经花重金定了一张实木床。
    范木匠喘匀了气,对着简嘉道:“劳烦秦娘子你在前面引个路,我驾车将床给你送上门去。”
    简嘉应了一声:“哎,好!麻烦范师傅了。”
    范木匠慌忙垂下了眼帘,转身向着家的方向跑去,口中低声念叨着:“哎呀,这秦家的小娘子长得真俊哪,嗓音也好听。”可不能再看了,回头让家里那口子知道了又不知道要醋到什么时候。
    作者有话说:
    范夫子:记住我了吗?
    嘉嘉:记住了,财神爷!
    第40章 第四十章
    ◎凉皮◎
    秦易从山上下来时, 正好撞见简嘉御马而来,马鞍上的布袋子鼓鼓囊囊。她身后跟着一辆驴车,驴后的板车上堆放着捆绑好的木头。看样子简嘉又买东西回来了, 秦易向着院门的方向加快脚步。
    正在菜地中锄草的秦二叔抬起头,笑容满面地问道:“嘉儿买了个大家伙啊。”这段时间,他已经习惯了简嘉和秦易时不时带东西回家, 不过让人送货上门的, 倒是第一次。
    简嘉翻身下马, 笑道:“前段时间给秦易定了一张床, 今日提了回来。二叔您看,这床好不好?”
    秦二叔放下手中的锄头, 还没看到驴车上的床,先给简嘉一个肯定的回答:“嘉儿买的东西一定不会差。”
    说话间驴车已经停在了院中, 听见简嘉他们在讨论床的品质,范木匠拍着厚实的床板打着包票:“你们放心, 都是门口熟人肯定不会坑你们, 如果有问题,可以随时找我。”
    简嘉本想像秦易那样一手托着袋子一手去解绳子,结果绳子一松,袋子猛地下坠。眼看一袋子五花肉要摔在地上,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只大手从旁边伸了过来,稳稳地拉住了下坠的袋子。
    不用回头, 就知道这是秦易的手。秦易提着猪五花轻轻放在了廊檐下的干净竹篮中,又将自己身后的背篓放下。简嘉眼尖地看到背篓中趴了三只缩成了一团的大兔子:“兔子!今天猎到兔子啦!”而且还是三只活兔子, 他们家可以养兔子了!
    秦易微微颔首, 目光落到了驴车上, 不确定地问道:“这是……床?”简嘉解释道:“你那床太小了,睡着太难受了,我给你定了一张樟木床。你看这床怎么样?”
    簇新的床散发着清幽的樟木香,除了床板,床架部分刷了清漆,透过清漆能清楚看见樟木细腻的纹理。正如范木匠所说的那样,这床的用料很扎实,拼起来一定是一张不错的床。秦易抬手摸了摸光滑的床框,唇角微微上扬:“很好。”
    床是顺利送到秦家了,可是放在哪里却让秦易陷入了纠结。按照他原本的想法,直接撤了之前的小床,将新床安在原来的位置就好。
    可先前睡的地方毕竟是正屋的客厅,床放在这里总不妥。且不说推开大门正对着床,秦易的隐私毫无保障,单从紧闭的大门遮挡了客厅的光线影响了客厅的通风这点说,长此以往对人身体也不好。就比如现在,其他有窗户的房间中干爽敞亮,而堂屋却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大门就算完全敞开,靠墙的角落依然昏暗。
    范木匠指着客厅东边紧闭的大门,不解地嘟囔着:“这不是主屋吗?怎上了锁?我还从没见过在正屋厅堂布床的。”放着这么大的正屋不住,偏偏住在客厅,秦猎户到底怎么想的?
    秦易抿着唇一言不发,袖中的拳头紧握着。他怎么不知东北屋敞亮新床放在其中最好,怎不知自己长期住在客厅的角落有多不便?只是那屋子是爹娘曾经居住的屋子,屋中的陈设是爹娘布置下的。若是他住进去,爹娘留下的痕迹迟早会被破坏……
    简嘉站在门口一言不发,买床的时候她真没想这么多,只想着秦易睡小床不舒服。没想到自己买了一张床,却让秦易陷入了这么痛苦的选择中。而且……正屋中应该有床,如果秦易去睡了正屋,那自己这张床岂不是买重复了?
    简嘉懊恼地直想叹气,恨不得撬开自己的脑袋看看自己的脑回路,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她却没能想到?
    就在秦易沉默之际,秦二叔沉重地叹了一口气:“易儿啊,二叔知道你孝顺。只是这日子是活人在过,若是你爹娘还在,定不愿你委屈自己。而且这屋子里没人气,物件反而容易坏。你就别坚持了,去正屋住吧。你是秦家的顶梁柱,你不住谁还能住?”
    不知是哪句话触动了秦易,秦易松开了拳头,眼神坚定地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三两下砸开门锁后,秦易轻轻推开了门,迈入了爹娘曾经居住过的主屋中。
    主屋中其实没几件家具,经过了一个梅雨季,家具上覆盖了一层黑灰,墙角的蛛网下方生出了绿色的苔藓。正如二叔说的那样,屋中没了人气,物件损坏的速度反而更快。秦易站在屋中呆愣许久,素来锐利的眼神在看清屋中陈设时露出了几分迷茫,他竟然想不起爹娘在世时这间屋子的模样了。
    见秦易进了屋,秦二叔便知他听了自己的劝。探头看了一眼正屋后,二叔对着范木匠打了个招呼:“老哥先等等,我们先把里面的屋子收一下。嘉儿,取扫帚和帕子来,屋子里要稍微收拾一下。”
    简嘉这才回过神来,“对对,我们收一下。范师傅你先坐着喝一口茶,我们很快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