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会爱上公主病》 第1章 [穿越重生] 《我怎么会爱上公主病?!》作者:酌夏【完结+番外】 文案: 十七岁的明玺最讨厌夏凌霄。 二十七岁的明玺却和夏凌霄成为了夫妻。 一觉醒来,十七岁的明玺变成了二十七岁的明玺,看着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明玺以为自己在做噩梦:“你怎么在我的床上?” 夏凌霄睡眼惺忪,软绵绵地窝进他怀里:“抱着我睡。” 这个人,夏凌霄,狼心狗肺的公主病! 高中那三年,明玺载她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要他代劳! ——结果呢! 明玺睁开眼睛前还在梦里发毒誓要和夏凌霄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夏凌霄却说:“搞什么?失忆了?忘了你当初是怎么要死要活求我做你老婆的了?” 明玺:“我?求着你?” 夏凌霄打开手机,播放结婚录像。 她穿着圣洁的白婚纱,捧着一束花,而他哭得满脸是泪,深情告白——我爱你 明玺受到了惊吓。 做梦的吧。 我怎么会爱上公主病?! * 以丈夫的身份服侍了一段时间夏凌霄,明玺渐渐接受现实,心如死灰。 没办法了,他这辈子注定要做公主的奴隶。 然而又一觉醒来,明玺回到十七岁。 离高考还有半年,老婆还是死对头。 真是上天眷顾。 明玺想,只要以后他躲夏凌霄远远的,就不会沦落到结婚的地步了。 那么问题来了。 明玺想,夏凌霄不跟他结婚会跟谁结婚?夏凌霄不做他的老婆会做谁的老婆?夏凌霄不做他的公主会做谁的公主? 当然,他也不是很在意。 只是有一点,一点好奇而已。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甜文 轻松 傲娇 主角:明玺夏凌霄 一句话简介:谁会爱上公主病?我吗? 立意:爱人如养花 第1章 他要死要活的求着夏凌霄结…… 明玺又梦到夏凌霄。这一次梦里的夏凌霄格外讨厌,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都在刺激他已然万分薄弱的神经,他恨得咬牙切齿,抓心挠肝,是可忍孰不可忍!遂指天对地的痛发毒誓——我明玺这辈子要是再搭理夏凌霄我就是狗!满地爬!汪汪叫! 而夏凌霄并没有如此轻易的就放过他,当即使了一套从天而降的掌法,像一颗导弹一样重重砸在他胸口上。 明玺被砸醒了,胸口还是闷闷的,有点喘不过来气。 这梦做的……明玺睁开眼,四周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且异常安静的黑暗,身下的床很柔软,枕头很蓬松,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山茶花味道,像是置身某家度假酒店。 胸口似乎压着什么东西。 明玺伸手去摸,触感微凉,细腻……他还没完全清醒的大脑一瞬间陷入了混乱。 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地方?他被夏凌霄气得从家里跑出去之后,明明是睡在了公园的长椅上,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他不至于在硬邦邦的长椅上睡得这么死吧? 在未知的恐惧降临前,压在胸口的人忽然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呓语。 这声音—— 明玺微微睁大眼,屏住呼吸,手在床头摸索,触碰到开关,房间里立时亮起一盏昏黄温暖的灯。 在灯光的映照下,他终于看清楚那个人的脸,心脏重重一跳,下意识将她推向右方空置大片的床。 “嗯……” 夏凌霄半梦半醒,抬手遮挡光线,还没有搞清楚状况。 明玺脑袋同样发懵,看着夏凌霄,喉结滚动,磕磕绊绊问:“你怎么,在,在我的床上?” 夏凌霄被困意纠缠,睡眼惺忪,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仍软绵绵地窝进他怀里:“抱着我睡。” 这一次,两个人贴合的更紧密。 似有一辆救护车werwer的从脑子里驶过,鸣笛,还是警报,也可能是海啸,明玺怔怔地看着夏凌霄乌黑的发顶,眼前仿佛出现电脑宕机时的蓝屏画面,电视台停播时五彩缤纷的圆球图案。 大脑一片空白,可明玺却能清楚的感觉到,身体里的某个地方正在发生十二级地震,所有感官都自觉屏蔽周遭所有无用的讯息,听从调配集中到了一处。 柔软的,温热的,挤压,有一点弹性,紧贴着他,传递咚咚的心跳,以及那一紧一弛,由呼吸起伏带来的摩擦触感。 这种触感对明玺来说,太真实,也太陌生,远远超出了他能承受的范围。 不是梦。 他和夏凌霄这样睡在一起。 明玺猛地醒过神,几乎是滚下床,抓起搭在沙发上的睡衣胡乱穿好。 他搞出这么大动静,夏凌霄自然没法继续睡,裹着被子坐起身,一脸困惑地看着有些慌手慌脚的明玺。 “你怎么了?” “这话应该——”视线触及夏凌霄及腰的长发,明玺顿了一顿,缓慢吐出后面几个字:“我问你……”他像发现了这个世界隐藏的巨大bug:“你头发怎么一下子长这么长?” 不对。 不止这些。 明玺盯着夏凌霄,原本稚气未脱的婴儿肥消失不见,剩下一张尖尖小脸,似乎只有巴掌那么大,更衬得那双眼睛又大又圆,像两颗葡萄一样突兀,给人的感觉却有种说不上来,很女性化的成熟。 夏凌霄怎么长这样了? 明玺的惊疑难以掩饰,可碍于他经常在家磨炼演技,搞各种奇奇怪怪的play,夏凌霄也没太当回事,笑了一下问:“你这是闹哪一出啊?” “我……”明玺抿了下唇,神情冷俏:“应该我问你才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在这里?” 虽然一大早被吵醒有点气,但这张漂亮的脸还真是赏心悦目啊。夏凌霄仰着头看他,很配合地说:“这里是我们俩的家。” “……我们?你和我?” 明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变换之快之自然已经明显超过了他平常的水平。 夏凌霄终于察觉到他有点不对劲,微微蹙眉,跪起身试图去触摸他的额头:“你到底怎么了?哪不舒服吗?” 面对她的关心,明玺先是一怔,随即慌慌张张地偏过头去,连向后退了两步,一下子跌坐在沙发上,红着脸,有些粗声粗气地说:“你快把衣服穿好。” 夏凌霄很久没见明玺脸红成这个样子了,像日落时分大片的火烧云,她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从前,从前的明玺真是又别扭又很容易害羞的人,尤其刚谈恋爱的那段时间,只是单纯的亲一亲嘴巴,明玺就会浑身发烫,呼哧呼哧的像小狗一样喘。 穿上昨晚丢在床边的睡裙,夏凌霄坐到明玺对面:“好了。” 明玺看过来,镇定很多,但耳朵还是红的不像话。他盯着夏凌霄,双手握拳,几乎一字一句地问:“现在是,哪一年?” 夏凌霄如实回答:“二零二五年。” “二零……”明玺略显艰难的重复:“二五年?” 问题似乎比想象中严肃。夏凌霄拿过手机,给他看屏幕上的具体日期。 7月1日周二·乙巳年六月初七。 “……没有二零二五。” “哦。” 夏凌霄解锁屏幕,又点进日历。左上角位置上,是毋庸置疑的2025年,加以从未见过的手机款式,让明玺无法欺骗自己:“怎么会这样……我这一觉睡了十年吗……” “十年?”夏凌霄脑子里也有点乱,可眼下这种情况,她不得不冷静下来梳理清楚思路:“你觉得现在应该是二零一五年?”这样问的同时,夏凌霄还有一点疑心,以为明玺可能真的开窍了,有了影帝一般的演技,所以试探了一句:“二零一五的哪一天?” “就是……”明玺绷起脸,稍显不快:“就是夏叔叔和静静阿姨回国那天。” 虽然已经过去十年之久,但说起那一天,夏凌霄还印象深刻。她爸妈回国,两家人聚餐,明玺不知道是跟谁生气,连饭都没吃就从家里跑出去,一直到半夜十二点多才回来。 他此刻的情绪,来自十年前。 夏凌霄有点惊奇,更多的是担忧:“你该不会是失忆了吧?” “谁会好端端的睡一觉就失忆?” “这个难说,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比较好。” 失忆,去医院,检查……就目前而言,这些都不重要,起码不是最重要的。明玺很不自然的在睡裤上蹭了蹭掌心湿漉的汗,抬眸看向夏凌霄:“所以,我们两个,到底是什么关系……” 夏凌霄:“持证上岗的正当夫妻关系。” “我们,结婚了……”明玺难以置信,喃喃地说:“这怎么可能……” 他这样一说,夏凌霄忽然想起来,十年前那会明玺喜欢的另有其人。叫什么名字夏凌霄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说话轻声细语,温柔又热心的女孩。 第2章 哼,还说什么她才是他的初恋。夏凌霄的语气不自觉有些尖锐:“怎么不可能,忘了你当初是怎么要死要活求着我做你老婆的了?” “我?求着你?”明玺像是听到了什么毫无逻辑可言的冷笑话。 很好,非常好。 夏凌霄打开手机,当着他的面播放两个人结婚时的录像。 西式婚礼,教堂,白婚纱,捧花,家人见证。 镜头不断向前推,画面当中只剩下明玺和夏凌霄两个人。 大特写镜头,明玺看到自己一对一双往下落的眼泪,他一边哭一边向穿婚纱的夏凌霄深情告白,每一个标点符号都肉麻的令人抓狂。 才听两句话,明玺就从夏凌霄手里夺过手机,静音,关掉视频,丢到床的另一边,然后陷入沉默。 哼。夏凌霄拍一拍他的肩膀:“接受现实吧明玺同学,去洗漱,换衣服,待会我带你去医院做检查。” 夏凌霄说完进了主卧的浴室,关上门,很快传来一阵阵水声。 独留明玺,仿佛被抽取灵魂,无力地躺倒在沙发上,窗边的蕾丝纱帘轻抚过他的脸庞,像一只温柔的手,要将他从这场荒诞的梦境中唤醒。 可眼前这一切都不是梦,这是真实的2025年。 他和夏凌霄结婚了。 他要死要活的求着夏凌霄结婚。 明玺不自觉捂住脸,蜷缩起身体——这怎么可能,除非他疯了,才会把自己和那个狼心狗肺的公主病绑在一张结婚证上,任由她奴役一辈子。 夏凌霄一定是在说谎……她最擅长用这样完全不切实际的谎话骗他,看他上当,深信不疑,她就会为此高兴很久…… 所以,他求着夏凌霄结婚,夏凌霄就点头同意了吗? 明玺忽然想到自己的哥哥明恒。 众所周知,夏凌霄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明恒,每次两家人聚餐她都挨着明恒坐,缠着明恒叫哥哥,精心挑选送明恒的生日礼物,还要和明恒考同一所大学,读同一个专业,然后,或许将来和父母一样,一起工作,结婚…… 明玺咬着牙坐起身——那夏凌霄最后为什么会和他结婚?! 作者有话说: ---------------------- 开文啦!好久不见!这是一个双向奔赴但两个人都死鸭子嘴硬的故事[撒花] 第一天连更五章!宝宝们多多评论啊[撒花] 第2章 大人不记狗人过。 听到开门声,明玺抬起头,夏凌霄已经换好衣服出来。略显宽松的黑色t恤,深蓝色短裤,微微潮湿的长发扎成利落的马尾,让她看上去更显纤细单薄,又有点男孩子气,倒是和高中那会没差。 讲话也一样,令人讨厌。 “你怎么还坐在这?” “……你说呢?” “哦对。”夏凌霄笑起来,亮出一对招摇的酒窝:“我忘了你不知道家里有另一间客卫,那你去洗漱吧,用蓝色的牙刷和毛巾。” 主卧浴室里的东西都是成双成对的,很像新婚夫妻的家。 明玺关上门,看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心脏仍然是杂乱无章的在胸腔里狂跳,令他怀疑十年后的自己是否患上什么后天性的心脏病。 门外传来夏凌霄的声音,软声软调,求人帮忙的语气,似乎在联系医生,很客套,像个大人一样。 二十七岁的夏凌霄,和他结婚的夏凌霄。 明玺手撑着盥洗池,深吸一口气,感觉自己随时有可能昏厥过去。 可现在还不行。 强打起精神,按捺着别扭,明玺用感觉上并不属于他的蓝色牙刷和毛巾草草洗漱。头发沾了水,异常凌乱,也没时间打理了。夏凌霄在门外催促:“好了没有,我们得抓点紧了。” 像个大人。 明玺抓了抓头发,推开门,下意识的抿紧唇。夏凌霄就在门外,离得太近了。她闲着没事离这么近干嘛? 想开口说话,嗓子却有点发紧,明玺咳了一声才问:“衣服在哪?” “里面,我给你拿吧。” 夏凌霄绕开他,进到连通着浴室的衣帽间,取出与气温相宜的短袖长裤,递过来说:“喏,换上。” “……” “快点呀。” 还催!明玺微微扬声:“你在这我怎么换?” “啊,这样哦。”夏凌霄翘起嘴角,酒窝里装着坏水:“其实你不用害羞,我该看的不该看的,早都已经看的很清楚了。” 简直流氓! 明玺不和她废话,拿着衣服又躲回浴室。 半透明的浴室门重新关闭,再度隔绝两人,夏凌霄脸上强撑起来的笑容立刻淡了下去。 前一晚还好端端的明玺,怎么可能只是睡了一觉就失去十年的记忆。负责记忆的大脑区域,海马体,前额叶皮层,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在检查结果出来之前还不能有定论,这未知的一切让夏凌霄心中产生很多可怕的联想,她也不确定自己一个人能否面对。 毕竟在此之前,不管经历什么,都是她和明玺两个人一起。 哎。夏凌霄叹一口气,揉揉自己的脸,不想表现的太凝重,吓到目前心里状态只有十七岁的明玺。 身材高大的男人很快从浴室里出来,夏凌霄弯了弯眼睛,将早就预备好的鸭舌帽扣到他头上。 明玺似惊弓之鸟,一点风吹草动翅膀就会噗噗颤:“干什么?” “不干什么,抓点紧,人家医生特意给我们空出时间,不好迟到的。”夏凌霄边说边往外走,在玄关穿上鞋,抓起车钥匙,又从抽屉里取出一次性医用口罩,转过身递给明玺:“这个也戴上。” 帽子就算了,口罩也未免太闷。明玺拒不配合:“……我是通缉犯?还是有传染病?” 这臭屁样。十七岁的明玺果然欠调理。 夏凌霄暂时不想和他废话,微笑着说:“让你戴你就戴,别逼我把你跟我求婚的视频循环播放三天三夜。” “……” 夏凌霄,有够狠。 明玺戴上口罩,穿上和那位狠女士款式相似的运动鞋,跟在她身后出了门。 住处在二十三楼,电梯缓慢上行。等待期间,明玺视线游移,观察着四周。 纯白色的天花板,极具设计感的灯带,大理石地面,线条简约的黑色入户门,以及,入户门侧方与周围环境完全不相符的门牌。 门牌很明显是婚礼周边产物。 一个穿婚纱的q版夏凌霄,笑容俏皮可爱,手指着门铃,粉色气泡里包裹着“叮咚”两字,而旁边q版的他则穿着西装,戴着墨镜,一手指着下方柜子,一手指着上方监控,姿势像是在跳disco,周遭密密麻麻一大堆卡通小字,明玺看了都觉得聒噪,什么“内有恶犬,不便开门”“外卖请放这里,快递请放地上”“您已进入监控区,请注意表情管理哦”“谢谢您,辛苦啦,祝您今日好运气”。 恶犬…… 明玺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摆弄手机的夏凌霄。 夏凌霄并没有察觉他异样的目光,正忙于回复微信消息。叮一声响,电梯门开,她也没反应过来,还在那里奋笔疾书。 跟谁聊天啊这么入神。 明玺先她一步走进电梯,见她还站在那不动,出声提醒:“喂。” 夏凌霄回过神,一脚迈进来,按亮最下方负二层的按钮,随即靠在扶手上继续敲击屏幕。 轿厢内空间有限,两个人的身高也有一定差距,如果明玺有意,完全可以清楚看到夏凌霄手机屏幕上的聊天记录。 但明玺无意。 他视线稍稍倾斜,非常无意地瞥见聊天框正上方的备注——哥。 没看错。只有一个字。 在夏凌霄这里,没有任何前缀修饰的哥,除了明恒,不会再有第二个。 所以夏凌霄这么全神贯注的,是在和明恒聊天? 这么难舍难分干嘛还要和他结婚? 明玺没有向夏凌霄寻求问题的答案,首先他不确定这十年间夏叔叔和静静阿姨是不是给夏凌霄生了一个哥,其次,他也没有很在意。 又叮一声响,电梯抵达负二层。 夏凌霄抬起头,看着外边的地下停车场,忽然笑起来,转过头问明玺:“你现在还记得怎么开车吗?” 某些人真是把心不在焉四个字写到脸上了。 明玺冷哼一声:“你不会开?” “显然。”夏凌霄理直气壮:“你会开不就行了吗。” 明玺对此一点也不意外。谁不知道夏凌霄是蚂蚁胆子,连上路骑自行车都不敢,高中那三年每天都是他骑车载她。只是明玺没想到十年之后他还要载她。 现在好了,这就是什么事都指望别人的后果。 “那还在这站着干什么,上去打计程车啊。”明玺忍不住呛她:“时间不紧张了?” “你幸灾乐祸个什么劲啊。”夏凌霄按电梯到一层,随后又拿出手机一番操作,洋洋得意地给明玺看:“今时不同往日,手机叫车,方便得很。” 第3章 明玺轻哂一声,不予评价。 有司机接单,距离上车点还有1.6km,早高峰堵车,预计要四分钟后到达。夏凌霄趁着这四分钟向明玺言简意赅地说明情况:“让你戴帽子口罩是因为你现在也今时不同往日,嗯……演员,明星,哦,不那么红的千颂伊,这样说应该比较好理解吧?总之就是在如今发达的互联网上比较容易引发争议,所以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出门在外尽可能低调行事。” 明玺不可避免的有些错愕:“我?为什么?” 为什么成为演员,明星,不那么红的千颂伊。明玺想问的太多,夏凌霄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回答:“这个,很难说,你就当是命运的安排吧。”她笑了笑,又问明玺:“怎么样,有没有一种预知未来的感觉?” “……也还好。”明玺说:“这未来太扯了,没什么真实感。” 夏凌霄忽然好奇:“和我结婚,做演员,哪个更扯一点?” 明玺的五官被压低的帽檐和医用口罩遮挡的很好,夏凌霄看不见他的神情,只能听到他毫无起伏的声音:“这个,难分高下。” 夏凌霄撇了下嘴:“我还以为你会说跟我结婚更扯呢。” “想太多。你没那么重要。” “……” 狗人,真应该把他向她求婚的录像循环播放三天三夜。 夏凌霄不想理十七岁的明玺了。加快脚步,走出大堂,刺眼的阳光和扑面而来的燥热令夏凌霄止不住的皱眉头。 所幸小区内部绿化极佳,鸟儿啼鸣,林荫遍布,偶有一阵微风拂过也还算凉爽。夏凌霄深吸一口气,嗅到空气中清甜花香,心情稍感舒畅。 算了,大人不记狗人过。 夏凌霄正要开口,忽然被一旁的明玺抓住手臂,往靠近树木的道边扯了扯:“当心。” 夏凌霄转头,与她相隔一米远的道路另一边,小男孩开着炫酷的电动奔驰车在她和明玺身旁“疾驰”而过,单手扶方向盘,姿态非常之潇洒。 明玺松开手:“你别挡到人家小朋友。” “我替小朋友谢谢你啊,热心市民明先生。” “哦,不客气。” 明玺随手扯下一片柳树叶,和她闲聊:“所以呢,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夏凌霄说:“摄影师,拍杂志海报之类的,跟你算同行。” 这同样是一个意料之外的未来。 “你怎么……” 明玺及时收住声。 原本立志要和明恒念同一所政法大学的夏凌霄长大之后为什么从事摄影行业,又不关他的事,他才不好奇。 作者有话说: ---------------------- 第3章 何况明玺那时候还喜欢别人…… 夏凌霄很快拿到明玺的检查结果,很健康,十分健康,非常健康,健康到医生幽默的将他类比成一匹名为黄金船的日本竞赛马,医生说极少有人长到二十七岁身体几乎没有损耗,还是小孩子一样的九九成新。 可关于明玺突然失去十年记忆的缘由,检查报告上没有明确的答案,医生也觉得这种情况很不符合常理,让夏凌霄遍访名医的同时暗示她找一找玄学方面的因素。显然在医院工作久了,见多识广了,很难成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夏凌霄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松一口气。她将目前情况分别告知了明恒和明玺的经纪人赵禹。 赵禹第一时间打来电话,在电话那边千叮咛万嘱咐:“这检查结果可一定要保密,不然传出去以后都没办法跟粉丝卖惨。” 作为经纪人,赵禹对明玺总是寄予厚望,坚信凭借明玺优越的外在条件,即便他现阶段是个演技一般、台词一般、小牌大耍、没事业心还有嫂子的小糊咖,也一定能在未来的某一天飞升成顶级流量咖。 “现在的重点难道不是他怎么好端端的就失忆了吗?”夏凌霄有点拿不定主意:“我要不要带他去看看精神科?” 电话那边的赵禹:“明玺?他会精神有问题?去看精神科还不如找大师做一场法事来的靠谱。” 明玺的心理一定比九九成新的身体更健康,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 “那做法事?感觉不是很靠谱。” “哎,要我看也不用急,脑子不没事吗,反正他也打算在家抠脚两个月,近期没工作,先观察观察,说不定睡一觉就好了呢。”赵禹委婉表示:“毫无预兆和缘由的失去十年记忆,这可比他之前的任何一个黑料都致命,传出去了哪还有制片方会找他合作,万一拍半道又失忆,那不是给整个剧组都装进去了。” 赵禹这番话不无道理,明玺还是挺喜欢拍戏的,他应该也不想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演艺事业。 而查找过资料问询过专家的明恒同样建议观察一段时间。 夏凌霄透过玻璃看向蹲在梧桐树下撸猫的明玺,叹了口气,决定接受这个建议。 “喂,走吧。”夏凌霄推开门,踏出空调覆盖范围,被下午两点钟的阳光暴晒,忙拿起手中装着检查报告的牛皮纸袋遮挡:“我天,你也不嫌热。” 明玺摘掉帽子揉搓了两下微微汗湿的黑发,抬眸的瞬间真有些像十七岁时候的样子。夏凌霄恍惚一瞬,就听他语气不悦地说:“你是人吗?不是你让我在这等你吗?” “啊,我忘了。” “天天忘忘忘,我看你才应该去检查一下脑子。” “你才天天汪汪汪。”夏凌霄把牛皮纸袋一把拍到他胸口,微微仰起头,又露出明玺无比熟悉的,那有恃无恐的神态:“别忘了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注意你的态度。” 明玺呼吸一滞,像是被迎面泼了一盆冷水,哗一下淋成落汤鸡。 他这幅样子,好像很不愿意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夏凌霄虽然知道眼前的明玺只有十七岁,有这样的反应合情合理,但还是忍不住计较起来。 既然要不爽,那干脆都不爽好了。夏凌霄故意踩他的尾巴:“医生说,你想恢复记忆就得在熟悉的环境做熟悉的事,比如你之前都是叫我老婆,那以后……” 果然,她话还没说完,明玺就伸手来捂她的嘴巴,试图终止她的邪恶魔法攻击。 “呸呸,都是猫毛。”夏凌霄躲开明玺,举起自己的手机,笑得愈发得意:“要不要听一下你平时给我发的语音呀,比求婚录像还精彩呢。” 话音刚落,她手机里就响起明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只是刻意低沉,温柔,又有点黏糊:“老婆,在干嘛啊,我给你……” 后面明玺就听不到了,他用双手掩住耳朵,快速且小幅度的揉搓,通过摩擦产生的巨大噪音来抵御让他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洪流。 同时向夏凌霄举起白旗:“好了好了,我注意态度,快点关掉!” “那行吧。”夏凌霄收起手机,笑眼弯弯地说:“等你需要的时候我们再慢慢听,有好几个g呢。” 好几个g。 明玺两眼一黑,心如死灰。 …… 虽然在医院的自动贩卖机里买了小面包吃,但那两块小面包并不足以充饥,夏凌霄早饿的肚子咕咕叫,回家的路上就点了外卖,到家刚刚好可以开饭。 不得不说,明玺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夏凌霄洗完手出来,见外卖已经从袋子里取出,盖子也已经打开,一盒挨着一盒,齐齐整整的摆在桌子上。 “哇塞,你都弄好啦,怎么这么贴心啊。” “……” 夏凌霄眼睛黑亮,像小猫看到肉罐头,惊喜又感激。 可明玺知道这都是假的,夏凌霄十七岁的时候就是这一套,抓到一点把柄就以此要挟,逼迫他当牛做马,然后摆出一副“多亏有你”的模样,两只眼睛亮堂堂的,甜言蜜语说一箩筐,搞得好像真的没他就不行。 实际上呢,那封要放进时间胶囊里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上,提到了家人朋友以及明恒在内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提他。 高中那三年,他载夏凌霄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代劳,结果,就是在那样郑重其事的一封信上查无此人。 说夏凌霄狼心狗肺都算客气了,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明玺完全想不通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和她结婚。 面无表情地拆开筷子递过去,看着夏凌霄脸上甜甜的笑容,明玺终于忍不住问出口:“我是不是杀人埋尸被你撞见了。” “嗯?”夏凌霄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他的言下之意,将悬在半空的饺子塞进嘴巴里,两腮鼓鼓,略有些含糊地说:“想象力还挺丰富。欸,没有醋吗?” 明玺找到醋包,撕开倒入饺子盒当中专门用来放置蘸料的小隔间,又在旁边的隔间里倒入辣椒油包。 夏凌霄也没闲着,饺子刚咽下去就往嘴巴里填装了半块锅包肉。半块锅包肉能有多大,她吃的却像是一只贪心的仓鼠,充分展现出对食物的渴望。 第4章 明玺看了好久她这样子吃东西,才逐渐意识到这是天生的吃相。他原本还以为夏凌霄在她爷爷奶奶家里吃不饱…… “一直盯着我做什么?不饿吗?” “谁一直盯着你了。”明玺回过神,急于反驳:“你吃相这么差,我哪还有食欲。” 夏凌霄挑了下眉:“是吗,你之前可是一直说我吃东西很可爱的。” “……我究竟有什么把柄在你手里?” “你的意思是,你之前说的都不是真心话,现在才是。” “显然。” “好得很。”夏凌霄微笑着松开手,咻的一声响,与明玺的聊天界面内弹出一条信的语音条:“我录下来了,等你恢复记忆那天咱们再算账。” 说她没心没肺,她心眼比谁都小,简直是睚眦必报。 可是,跟十年后一失足成千古恨误入婚姻坟墓的明玺算账,和他有什么关系? 明玺不急不缓地开口:“随你。” 夏凌霄笑了一声,有点意味深长,感觉就像是憋着什么坏。 要时刻谨记,她是狼心狗肺、睚眦必报、诡计多端的公主病。明玺心里拉响了警钟,面上仍然不动声色:“笑什么?” “笑你。”夏凌霄说:“原来你十七岁的时候是死装男,我以前怎么没觉得。” 死装男?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词。 明玺皱起眉:“你怎么骂人。” “谁骂你了,strong是夸你。” “哦。” 他明摆着不信,却刻意不与她争论,完全是小孩子在装大人。 夏凌霄想起自己上高中那会,好像也挺死装的,明明喜欢明玺,却要装作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威胁他,欺负他,用这样笨拙的方式吸引他的主意。 真少女啊,一晃居然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夏凌霄正感慨着,坐在对面装大人的明玺忽然开口:“那你以前觉得我是什么样?”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在少女时期的夏凌霄看来,明玺漂亮,聪明,很爱干净,很会照顾人,虽然嘴巴坏一点,但从不说脏话,对待长辈永远温驯有礼,对待小孩子和小动物也是非常的善良。 夏凌霄回忆起年少时的丈夫,画面总是散发着温暖的光晕。 可她没办法如实回答。 十七岁的明玺喜欢别的女生,还很讨厌她。 就算是二十七岁,夏凌霄也不想承认自己曾经单方面暗恋明玺两年之久。 何况那时候的明玺还喜欢别人。 哼。 “以前,有点记不清了。”夏凌霄必须承认,自己现在也很死装:“就那样呗。” “所以你去做摄影师是因为记性太差没考上大学?”明玺冷笑一声:“早知道不给你补课了,浪费我时间。” 作者有话说: ---------------------- 第4章 这是一场没有新手指引的游…… “喂,谁跟你说做摄影师不用上大学?哪里来的刻板印象?”夏凌霄睁大眼睛说:“我可是北电毕业的,一本好不好。” 夏凌霄不仅考上大学了,还考上了北京的一本大学。明玺真挺意外的,因为夏凌霄是典型的“有点小聪明却不把心思用在正地方”,嘴上立誓要头悬梁锥刺股,和明恒一样考政法大学,将来成为一名律师,实际上一点学习的苦都不肯吃,人家寒窗苦读的时候,她总是载歌载舞玩得乐不思蜀,甚至到了高二下学期的冲刺阶段,还在那里点灯熬油的画什么同人漫画。 哪怕已经时隔两个月,想到她为了参加comiket一个人偷跑去东京,明玺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看你厉害,天天玩还能考上一本。” 夏凌霄发出奇怪的笑声,不是嘿嘿,也不是嘻嘻,是介于嘿嘿和嘻嘻之间的“hihi”,听起来很像是动画片里的反派角色:“也要感谢你,要不是你每天帮我补课,整理错题,督促我学习,我文化分还真不一定够得上省一本线的百分之七十五。” 什么啊,说得好像他心甘情愿一样。 “不用谢我。要不是我妈硬逼着我,我才懒得管。” “是吗?可你后来怎么跟我说,你是怕我考不上北京的大学,怕只有寒暑假才能见到我,所以……” “扯。”明玺面无表情地打断她:“这种花言巧语你也信。” 夏凌霄深深地看了明玺一眼:“原来是花言巧语啊,没想到你还会这个。” “你没想到的多了。” “ok,懂了,我今后会谨遵教诲,提高反诈意识的。” 她说完就放下了筷子,紧跟着站起身。 明玺有些错愕:“你吃完了?” “嗯。”夏凌霄懒懒地说:“好累,我去躺会,你自便,就当自己家一样。” 什么叫“就当”,这难道不是他十年后的家吗? 可这种寄人篱下的感觉是怎么一回事?夏凌霄说不过他,落荒而逃,他该很爽才对,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心生不安? “对了。”刚回到卧室的夏凌霄又走出来,将一部黑色手机放到桌边:“喏,你的,好奇十年后的自己可以在网上搜一搜,别乱回消息,也别乱点赞。” “欸。”明玺叫住她,有意缓和氛围:“……那我呢?” “什么?” “我,在哪休息。” 脑海中闪过今早醒来时的画面,明玺不禁有些脸热。 夏凌霄笑起来:“真不好意思,家里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所以,你可以选择睡沙发。” 明玺:“……” 夏凌霄:“这样看着我干嘛?当初是你说的,家里又不来客人,搞那么多卧室做什么。” 明玺:“你认真的吗?我晚上就睡客厅?那不是一点隐私都没有……” 明玺说到最后,声音变得很轻,听起来有点可怜。夏凌霄心里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别扭,但想到他一夜之间失去十年记忆,以十七岁的灵魂面对眼前的一切,一定也是感到荒唐又无措…… “这样吧。”夏凌霄提议:“我和明恒哥商量商量,实在不行就把你送到爸妈那去。” 明玺眉头一蹙:“跟我哥商量什么?” “爷爷最近刚做完手术,正在恢复期,奶奶也一直都身体不太好,爸妈在老家照顾他们,每天劳心劳神,都挺累的,明恒哥怕爸妈再为你担心,也不想爷爷奶奶跟着着急上火,所以就想着你失忆的事暂时瞒着爸妈。” “那就瞒着啊。” “你在这不是不自在吗。” “谁说的。” “所以你想和我住?” “我……” 明玺有点懵,怎么变成他想和夏凌霄住?都怪夏凌霄一口一声爸妈,叫的那么自然,害他心里一团乱,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对上夏凌霄黑亮的双眸,明玺脱口而出:“我是不想让我爸妈和爷爷奶奶担心,尤其是爷爷奶奶,本来身体就不好,你还想让他们跟着着急上火吗?” “喂,这不是我刚刚说的话吗?你拿我说的话这么义正言辞的谴责我?像话吗?合理吗?” 怎么不合理。要把他当包袱一样甩出去的狼心狗肺的夏凌霄就该接受谴责。 不过人在屋檐下,还是要留几分余地的。 明玺:“这说明我们想法一致。”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既然这样,那你今晚先睡沙发,明天我找人在书房装一张单人床,可以吧?” “嗯……看样子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ok,问题解决,我要去睡了。” “欸。”明玺又叫住她。 “干嘛!”夏凌霄知道自己对失忆的丈夫有点缺乏耐心,可作为妻子实在没义务给花言巧语的丈夫好脸色。 “凶什么。” “怎样!” 这就是寄人篱下的坏处,明明是合理需求,却有点难以启齿。明玺硬着头皮说:“我就想问你枕头被子在哪。” “应该在衣帽间,你自己去找。”夏凌霄抿出一对深深酒窝:“bro,就当是一场寻宝游戏,尽情的去探索新世界吧。” 他是倒霉bro,才会参与一场没有新手指引的游戏。 明玺吃掉最后一块蛋黄焗地瓜,收好垃圾放到门口,回过头擦干净桌子,顺便完成对厨房的探索。 家里明显是经常开火做饭的,厨具餐具调味品不仅一应俱全,而且摆放得当,冰箱里的内容也很丰富,果汁,酸奶,啤酒,气泡水,用牛皮纸袋装着的新鲜蔬菜,玻璃保鲜盒中洗净的水果,以及很多一看就是夏凌霄喜欢吃的巧克力和甜点。 干净,整洁,收纳有序,这样的厨房环境令明玺感到十分舒心。 与此同时也有点犯嘀咕,这冰箱收拾的实在太合他意了,尤其冷藏室里的肉都用密封盒子装着,摆放的整整齐齐,外边还清楚的贴着标签,详细注明肉的种类部位和放进冰箱的时间。 第5章 明玺凑近些观察了一下标签上的字迹。 果不其然,是他写的。 没什么可意外,如果说这是他和夏凌霄两个人居住的家,那么负责整理打扫这些家务的人一定是他,毕竟夏凌霄从小就是一个把玩具到处乱丢的小孩,每次去他家都把他的房间搞的一团乱。 明玺现在还记得那时候夏凌霄总喜欢缠着他玩过家家,一会让他拿这个,一会让他递那个,一会又逼着他假装吃橡皮泥制作的美味大餐,像公主对待奴隶一样理所当然的使唤他,只要他不配合,夏凌霄的眼眶里就立刻蓄满泪水,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五岁的明玺最讨厌娇滴滴又爱哭的小姑娘,恨不得把夏凌霄装到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的紫金红葫芦里。可是没办法,夏凌霄小时候身体不好,经常生病,又很擅长装乖,大人都会无条件偏心这样的小孩,根本不管对错,完全不讲道理,只一味要求明玺拿出做哥哥的样子好好哄妹妹。 那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真是明玺童年时期为数不多的心理阴影。 不幸中的万幸,夏凌霄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随父母工作调动去了外地上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两家人都只有过年聚餐的时候才会见面,不然还真难保他能不能成长的身心健康。 再之后就是高中了…… 明玺按下门把手,推开书房的门,探索自己日后居住的空间。 相比之下,书房内的物品要比外边繁杂许多。整面墙的木质书架,摆放着各类书籍影集,摄相设备,奖杯和证书,还有几格内设微缩家具,用于放置胖头胖脸的棉花娃娃。 而书架前是两张风格迥异的黑胡桃木书桌,一张书桌上只有显示器,键盘,鼠标,一览无余,甚至略显空旷。 另一张靠着墙的书桌则恰恰相反。形态各异的置物架层层堆积,塞满了童趣十足的玩偶公仔,墙面空余部分安装了磁吸黑板,用旅游时带回来的冰箱贴附着在当地拍摄的照片,桌面上除了键盘鼠标数位板等电子产品外,还有数不清的本子,画笔,奇奇怪怪的小摆件,生长茂盛的绿植,几件小娃娃的衣服,拆一半没吃完的零食等等等等,桌子底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左一摞右一堆的漫画书,一箱子满满当当的游戏机和卡带,快要从小推车里溢出来的零食和饮料。 看得出来,长大后的夏凌霄终于可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玩了。 因为不方便乱动别人的东西,明玺克制着自己想要从里到外整理一遍的冲动,深吸一口气,坐到用毛绒毯子包裹着的沙发椅上,以这个角度更细致的观察磁吸板上的照片。 埃菲尔铁塔,悉尼歌剧院,莫斯科红场,勃兰登堡门,巴西的救世主耶稣基督像,土耳其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他和夏凌霄像这世上绝大多数情侣和夫妻一样,脸颊贴着脸颊,咧着嘴巴露着牙,在这些知名的地标建筑外留下傻兮兮的合影。 明玺一张一张看过去,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和夏凌霄结婚的日子似乎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可怕,起码照片里的他笑得很开心,夏凌霄也是,嘴巴张的好大,露出两颗兔牙,还蛮可爱的…… 啊。他在想什么。 明玺站起身,又坐下,莫名感到彷徨。 作者有话说: ---------------------- 第5章 亲都亲过不知道几百遍了。…… 夏凌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这一觉足足睡了两个小时,睡得神清气爽,疲惫全消。 伸个懒腰,习惯性的抓起手机看一眼微信,在众多未读消息中最显眼的莫过于置顶账号一个半小时前的“拍一拍”。 15年那会微信还没有推出拍一拍功能,夏凌霄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是明玺想看她朋友圈不小心点到了。 所以看了她的朋友圈,有没有看他们俩的聊天记录? 夏凌霄手指不断上划,满屏都是肉麻又腻歪的表情包、相互报备的照片视频、时长或长或短的通话和视频。 夏凌霄弯起嘴角,敲击屏幕,在“拍一拍”下回复:拍我干嘛 不过须臾,聊天框上方出现了正在输入中的字样。他那边正在打字,夏凌霄就没有退出界面,等待着新消息的弹出。 可三十秒过去了,六十秒过去了,两个六十秒过去了,新消息没瞧见,倒是上方的正在输入中消失又出现,出现又消失,夏凌霄都能想到明玺在那里删删写写的样子。 这个功能是哪年上线的?明玺该不会不知道他在输入框里打字她这边是能看见的吧? 大概又过了十几秒,夏凌霄终于收到回复。 明玺:我在探索 还以为他要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名言警句呢,就这四个字至于犹犹豫豫大半天吗。 刚睡醒,还不想起床,夏凌霄伸了个懒腰,又捧起手机敲字:探索的怎么样? 这次明玺回复很快:[毛线]是什么意思? 夏凌霄一惊,没想到明玺这个刚开局的新手玩家探索的这么深入。 真不愧是十七岁,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就是快。 夏凌霄:毛线,明玺,mx,所以[毛线]就是互联网上你的代称 明玺:哦 明玺:你睡醒了? 这人在说什么废话呢? 夏凌霄回了他一个常用的表情包,一只眼珠圆圆神情懵懵的小猫,配字“叽里咕噜说啥呢”。 明玺的消息几乎和表情包同时跳出来:我饿了 夏凌霄:? 明玺:该吃晚饭了 看样子明玺的消化器官也跟着倒退了十年。青春期的饭量,真不可思议。 夏凌霄回了一个猪头的emoji表情,随即穿上拖鞋走出卧室。三两步后,映入眼帘的是落地窗外蓝紫相间的幻丽夕阳,还有云朵沙发上直挺挺躺着的一长条人。 人皱着眉,紧抿着唇,目光如炬地盯着手机,像是要把屏幕穿两个孔。 “喂。” 明玺一骨碌坐起身:“你走路怎么没声。” 夏凌霄脚步轻,再加上毛绒拖鞋声音小,走路的确很安静,可不管怎么说还是明玺的问题更大。她非常理直气壮:“是你太专注,都要钻手机里去了。” “……你才是猪。”明玺强调:“我下午那会根本没吃多少。” 上镜胖三分,为了保持体重,明玺吃饭永远只吃到七分饱,而夏凌霄嘴巴里总是零食不断,正餐吃的也不多,早就习惯叫外卖的时候主食只点一人份。 一盘饺子,两个人分着吃,对十七岁的明玺来说还真是没吃多少。 “行吧,想吃什么你自己点。”夏凌霄把手机丢给他,又从果篮里拿了一枚青皮橘,坐到阳台的摇椅上欣赏漫天红霞。 明玺拿起手机,果然在屏幕上看到外卖平台:“又叫外卖?” 夏凌霄剥了橘皮,精准投入垃圾袋桶:“不然呢?” 家里明明就有新鲜的蔬菜。 不过想也知道,夏凌霄怎么可能会做饭,如果奥林匹克运动会有比懒这个项目,夏凌霄一定能赛出成绩赛出风采。 所以这个家里平常下厨做饭的人也是他喽? 又是做司机,又是做保姆,又是做厨师,果然跟公主结婚的下场就是一辈子当牛做马…… 明玺在外卖软件里翻来翻去,什么汉江里韩国炸鸡,肥姨妈大骨螺蛳粉,刘文祥大碗麻辣烫,鸭鲜记南京老鸭粉,一眼看过去全都是麻辣鲜香,让人有点难以抉择。 最重要的是明玺本来就不擅长做选择。 “吃手抓饼吧。”摇摇晃晃的夏凌霄忽然停下来说:“点那个皇家小吃的豪华版手抓饼,再来一份经典烤冷面。” 她说完把橘子瓣塞进嘴里,又开始鼓鼓囊囊地咀嚼,慢慢悠悠地摇晃,十分惬意的样子。 明玺目光从她酷似蜡笔小新的脸颊上移开,手指上划,很快看到那家名为皇家小吃的炸串店。 好吧,反正也不知道该吃什么。 明玺下了单,外卖很快送到,所谓豪华版手抓饼的确名不虚传,是那种加蛋加肠加火腿加芝士加鸡块加培根加鱼排加肉松加生菜的豪华版手抓饼,用食用级的牛皮纸包裹着,份量非常大,明玺两只手合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环握。 他小心翼翼地撕开牛皮纸,浓郁的香气和酱汁一同溢出,外酥里嫩的手抓饼卷着满满培根芝士,上面还撒了一层肉松和海苔碎。 皇家小吃,名副其实,就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来了也要迷糊一阵。 可还没等明玺吃到嘴,躺在椅子上玩手机的夏凌霄就寻着味道走过来:“给我咬一口。” “不要,你想吃为什么不自己点。” “吃不完多浪费。” 夏凌霄这样说着,已经微微俯下身,大有要凑上来啃食的意思。由于高中那三年她经常使用这种拙劣的手段和明玺抢吃的,明玺几乎条件反射的做出防御,也就是在手抓饼表面留下自己的口水。 第6章 在爱情降临之前,明玺和夏凌霄争抢食物的时候从来都是用这种恶心的方式恶心对方。 可今时不同往日。 夏凌霄看着明玺微微一笑,像盘旋多时的鹰,早已瞄准狼狈逃窜的兔,弯腰,俯冲,埋头就是一口,叼走了手抓饼上方裹满酱汁肉松和海苔碎的大一块培根芝士。 明玺瞠目。 夏凌霄细嚼慢咽。 “你……” “亲都亲过不知道几百遍了,你当我还在乎这点口水。” “……” 明玺涨红脸,看着夏凌霄洋洋得意地笑,她似乎很享受这样戏弄他的感觉,以胜利者的姿态指着手抓饼佯装无辜地说:“你还要吃吗?” 当然要吃。 他不吃才是会被她取笑个没完。 何况这么大一份手抓饼,他不吃,她又吃不完,扔掉会很浪费。 不应该浪费食物。 “幼稚。” “你不幼稚,舔来舔去。” 他只舔了一下,哪有舔来舔去。可这样的辩驳也未免显得太幼稚了。明玺装作没听到,低头咬下手抓饼的另一边。 虽然受到小规模污染,但并不影响皇家小吃店豪华版手抓饼的美味。 明玺把超大号手抓饼吃的很干净,还有夏凌霄剩下的半盒烤冷面。 作者有话说: ---------------------- 写这章的时候口水都飞流直下三千尺了 ps:每天晚七点更新哦 第6章 哪有你这样给人家做老公的…… 夏凌霄从来都是比较乐观的心态,她想着既然明玺身体的各项检查都没问题,或许吃饱喝足睡一觉就会恢复记忆。 当然期待落空也没关系,第二天的太阳还是照常升起,生活总归还是朝着好的方向前进。 更何况与十年前的丈夫相处,这样的人生经历也实在是不可多得。 长久以来,夏凌霄只要一想到高中那会她单方面暗恋着明玺,明玺却喜欢别的女生,心里就总像是嚼了一颗刚从树上摘下来的鲜青梅一样又酸又涩。 可她羞于启齿自己年少时的暗恋,明玺又坚决否认曾对另一个女孩春心萌动,往事不好再重提,那颗鲜青梅便随着岁月渐渐沉了下去,成为独属于她人生里的一笔浓墨重彩。 谁能想到老天如此眷顾,竟然在今时今日把十七岁的明玺五花大绑送到她面前。 吃光麦当当的整份原味板烧鸡腿麦满分早餐,夏凌霄提出:“这样一日三餐都叫外卖也太不健康了,你觉得呢?” 明玺用湿巾擦去桌上夏凌霄遗落的食物残骸,随手丢进袋子里,纸袋遭受暴击,发出一声脆响:“你该不会想叫我做饭吧?是不是有点欺人太甚?” 欸?十七岁的明玺竟如此明察秋毫? 那又如何,她夏凌霄的二十七岁也绝非虚度光阴。 “不是我欺人太甚,是我真的不会,炒菜不是糊锅就是没熟,还食物中毒了好几次呢。” “我就会吗?” “你学得快呀,这可不是我吹捧你,是确确实实亲眼所见!不管多——难的菜,你只要看一遍小红书教程就会做了,比饭店的还要好吃呢!”夏凌霄双手合拢,十指交扣,看向他的眼睛又大又亮,一副非常夸张的样子:“尤其是你做的那道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汤汁淋在米饭上,配一点流油的鸭蛋黄,哇塞,别提有多香了。” “……” “我说真的!你进组这几个月我天天馋你做的红烧肉,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才盼到你回家。” 明玺在满天飞的甜言蜜语里抓到了夏凌霄的漏洞:“所以,我不在家那几个月你吃什么?” 夏凌霄心安理得地说:“你不在家我就回爸妈家吃呗。” 没有漏洞,防御满分。 攻击力也满分。 “难道这时候你还想让我回家吃吗?”夏凌霄嘴巴吧嗒吧嗒,像游乐园里吐海洋球的玩具枪:“那我爸妈都知道你杀青回来了,看我天天回家吃饭肯定要问我怎么回事,你说我怎么回答啊,你不忍心让你爸妈担心,难道就忍心让我爸妈担心吗?你爸妈是爸妈,难道我爸妈就不是爸妈吗?” 明玺被她一球一球打得有点晕头转向:“我,我什么时候说让你回爸妈家吃了。” 夏凌霄乘胜追击:“那你什么意思啊,又不让我回家吃,又不给我做饭,让我天天吃外卖吗?” 她嘟着嘴埋怨:“哪有你这样给人家做老公的。” 明玺:“……” 明玺很想说谁是你老公,我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他心里也清楚,这话一旦说出口,又会引发一波争论,夏凌霄指不定又要大放什么厥词,拿出什么堪比恐怖片的录音录像,因此只能选择沉默。 他的沉默可不是默认。事实上,明玺一点都不认为自己是忽然之间失去了十年记忆,他更怀疑自己身处的世界其实是平行世界,根据量子理论,一件事件发生之后可以产生不同的后果,而所有可能的后果都会形成一个平行宇宙,他一定是穿越到平行宇宙里,所以十年后的一切看起来才会那么荒诞。 这个推测显然比失忆合理。 但夏凌霄显然不会认可他的推测,毕竟她已经认定他“老公”的身份了。 在明玺的沉默中,夏凌霄渐渐低下头,像一朵遭受霜打的小花,皱巴巴,抽蔫蔫,楚楚可怜:“何况我也没有一定要吃红烧肉……西红柿炒蛋也可以啊……” 来了,是狼心狗肺睚眦必报诡计多端的公主病最擅长的以退为进。 明玺早就看穿她这拙劣的计谋,先是提出一个在合理范围内却很难完成的请求,然后退而求其次,再退而求其次次,退到最后仿佛她在委屈求全忍辱负重,而他冷酷无情铁石心肠。 “你别来这套。” “西红柿炒蛋不行……那煎两个荷包蛋呢?现在外边卖的都是预制菜,你知道什么是预制菜吗?西红柿炒蛋都是炒好了再加上各种添加剂用塑料袋密封,吃的时候就拿出来放在微波炉里叮一下……” 听上去预制菜的危害十分可怕,已经不止是制作过程不干净那么简单了。 真没想到十年后的商家如此丧心病狂。 明玺单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考虑:“就西红柿炒蛋吧,我看冰箱里正好有西红柿和鸡蛋。” “好耶——”夏凌霄从椅子上站起身,随手摘掉脑后拢住头发的鸭嘴夹:“那有事随时电话联系,我大概十二点半回来吃饭。” 明玺一怔:“你要出门?” “废话,我不要工作的呀。” 夏凌霄看了眼腕表,她大概是在这废话太久,时间有点来不及了,用手指捋了两下稍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抓起柜子上的黑色书包,踩上门口的洞洞鞋,仅用十秒钟就完成了出门的全部流程。 “我走啦,拜拜。” “嘭”一声响,大门合拢,屋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怎么能有人上学是这样,上班也是这样,十年如一日的风风火火。 明玺深吸一口气,拿出手机在小红书上搜索西红柿炒蛋的做法。 …… 内娱迷信玄学,夏凌霄虽然不是什么顶有名气的大摄影师,但给艺人拍摄写真出圈的概率极高,且凡是新人阶段出圈的演员总能很快接到能让自己升咖剧本。一次是凑巧,两次是巧合,三次就是玄的不能再玄,简直成了夏凌霄的招牌,因此许多经纪公司在培养新人之初都免不得要找她拍摄,再加上一些海报广告和时尚活动的邀约,夏凌霄也是一天到晚忙得团团转。 不过明玺休假在家期间她总是会适当缩减工作量,非必要的工作都是能推就推。 今天的拍摄是推不掉的必要。 “夏夏,真多亏你江湖救急,不然这期杂志封面就要空窗了。”趁着中场休息,艺人去补妆,林佩蓉忙里抽闲的大吐黑泥:“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好不容易找个流量来冲销量,结果前脚拍完后脚他就蓝底白字的塌房了,关键是为了他我还搭个人情,特意请了白老师来拍这期封面。” “没事啊,这不是都找人顶上了吗,问题不大。” “欸,也就是你不跟我计较,换了别人肯定会想“有好事的时候你怎么不找我?家里揭不开锅了想着找我了?”,真是……那边搭人情,这边还得得罪人,倒霉死了。” 夏凌霄笑笑:“我也不是白帮忙的,你要请我吃大餐啊。” 林佩蓉忙点头:“吃!必须吃!这样,待会结束后去吃日料吧,这附近有家很有名的日料店。” “啊,我知道你说的那家店,怎么办,我超想去的,可今天家里有事,中午得赶回去。” “哦对,你家那位是不是回来了?要不叫他一起吃吧。” 夏凌霄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改天吧,他最近不太想出门。” 林佩蓉和夏凌霄是多年好友,一眼就看出她心里有事,可任凭林佩蓉多么料事如神也不可能猜到失忆这一出,只当是寻常小事调侃说:“诶呦,又吵架啦。” 第7章 “哼哼。”夏凌霄想到昨天明玺那些话还有点来气,想当初明玺说他高中那会紧张她成绩,天天给她补课,都是为了和她一起去北京上大学,她还大受感动,两眼泪汪汪,以为自己的暗恋不完全是单方面。 谁承想竟然是花言巧语。 夏凌霄忍不住说:“果然男人上了年纪就会耍心眼。” 林佩蓉笑起来:“所以雯姐喜欢永远的十八岁啊,耍心眼都清清楚楚的摆在脸上,一目了然。” “要向雯姐学习,我打算找个十七岁的。” “哈哈哈哈很刑啊。” 两人闲扯几句,艺人补妆回来了,夏凌霄拿起相机继续工作。艺人是某知名经纪公司近期力捧的爱豆,选秀出道,上过s+综艺,据说刚杀青一部古偶剧男三,人气不算高,但事业粉丰厚,氪金力度大,所以林佩蓉才找他来填窟窿,当然,能登上这种时尚杂志封面对他后期接时尚种类的代言也大有益处,属于是双方各取所需,互利共赢。 夏凌霄很喜欢拍这个时期的艺人,因为不够自信,敏感又胆怯,看向镜头时会有一种天然的讨好感,如果稍加鼓励,亲切地夸赞,原本青涩紧张的眼神就会变得很柔软。 这是她镜头下的“新人美”。 可惜明玺就缺乏这样的“新人美”时期,他天生对镜头没有畏惧,在她的镜头里更是像开屏的花孔雀一样。 话说回来,她开始拍摄明玺的时候,两个人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 如果是现在呢?如果是十七岁的明玺呢? 夏凌霄忽然期待起来。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7章 是他活该,谁让他和夏凌霄…… 坐上地铁,夏凌霄从包里拿出手机,给明玺发了一条微信:我还有二十分钟到家[愉快] 明玺回复的倒是很快:哦 哦什么哦,狗人,真是欠修理。 夏凌霄退出微信界面,点开抖音,打算刷刷短视频打发时间,甫一进入就看到了高中同学发布的流浪狗救助。一窝刚出生不久中华田园犬,狗妈妈不知所踪,只剩狗宝宝们在桥洞底下抱作一团,哼哼唧唧很哀戚地叫唤,于是好心的同学把它们装进纸箱里,送去医院检查,又带回家喂奶。 短短一个视频,仅三分钟的时间,小狗宝宝们已经在人工喂养下长大许多,身体圆圆胖胖,四条小短腿,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样子十分可爱。 夏凌霄点了赞,想了一下,又打开微信,搜索同学的名字,发消息过去:嗨喽,你还是原来的地址吗? 季时森:流浪狗太多,现在搬去郊区了,怎么,社会爱心人士又要发来赞助了吗? 夏凌霄:[嗯嗯jpg.] 夏凌霄:新地址发我! 季时森很快发来新地址,紧接着又发来一条小狗宝宝们的视频。 季时森:这是社会爱心人士的专属福利,小狗日报,退订请回复td 夏凌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爱看多发! 夏凌霄:我要下地铁了,改天聊! 季时森:好,改天聊。 地铁到站,夏凌霄一边哼着歌往外走,一边在手机上挑选狗粮奶粉和各种小狗常用的药品,刷卡出站,看着一众人都挤在地铁口,才惊觉原本晴朗朗的天竟然下起了过云雨。这种雨随云至,云过雨停的阵雨在夏天很常见,众人都不是很急着出去,三三两两的站在地铁口等着雨停。 虽然小区正门离地铁口只有一百米,但这会雨势不小,夏凌霄也不打算冒雨回去。她低头看了眼脚上的白袜子和洞洞鞋,犹豫要不要把袜子脱下来装到包里,免得待会不小心被地上的雨水浸湿。 “a~dou”“a~dou” 手机接连响起特殊的提示音,是明玺用她手机设置的老公专属提示音。 明玺:二十分钟了 明玺:加餐落汤鸡? 夏凌霄笑了一声,铿锵有力的敲击屏幕:你觉得你很幽默吗 明玺:我很饿,所以你还要多久? 夏凌霄拍了张地铁口的照片发过去。 雨水淅淅沥沥,势头比刚才弱了许多,可看上去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有人等不及,一鼓作气跑出去。夏凌霄有点犹豫,她昨晚刚洗的头,后天有拍摄计划,明晚还得洗头,如果今天淋了雨,那今晚也得洗头,这样一来岂不是要连着洗三天? 哎,算了。 在好友群里闲谈几句,又百无聊赖的巡视起朋友圈,夏凌霄正忙于点赞评论的社交大业之际,忽然在一片嘈杂中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 “夏凌霄!” 抬头看去,果然是明玺。他个子高,腿很长,肩膀宽且平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即便穿着夏季柔软又宽松的家居服,也像是在拍摄某种带有潮湿气的日杂风海报。 夏凌霄弯起嘴角,踩着水花三两步跑到他的伞下:“你怎么来接我?” 一手举着伞,一手向上提了下医用口罩,明玺垂眼看她:“不是你叫我来接你的。” “我?什么时候?” “那你给我发那张照片是什么意思?” “告诉你我在等雨停啊。” “呵呵。” 明玺刻意地冷笑了一声:“我要不来接你,你又有话说。” 夏凌霄很冤枉,她这次明明就没有耍什么阴谋诡计,毕竟明玺都还不认路……欸,明玺还不认路啊。 “所以你是怎么找来的?” “高德搜一下地铁口,最近的不就是了,你又不是二百五,总不可能从马路对面的c口出来。” “这样子哦。” 夏凌霄的语气好奇怪。虽然没做什么亏心事,但明玺还是莫名其妙的有些脸热。 幸好出门的时候想起来戴口罩……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来接我。”夏凌霄不打一声招呼地靠拢过来,胳膊紧挨着他,笑的像一只小海狸:“要不然我还要等好久,饿都饿死了。” “……那你走快点。” “走不快了,我好累。” 明玺看了眼她身后的黑色书包,伸手扯了扯:“负重前进,难怪走这么慢。” “啊,还有包,我都忘了。”夏凌霄说完便脚步一停,眉头蹙起,随即摘下书包一把塞到他怀里,有点气鼓鼓地说:“你就不能帮我拿一下吗,怎么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绅士?在哪?我凭什么要帮你拿。” “凭我在外边辛苦工作,你在家里,你今天上午在家都做什么了?” 明玺将包带搭在肩上,面无表情地说:“抠脚。” 抠脚,饭圈用语,指明星没有公开工作行程或处于事业空窗期的状态。这是夏凌霄打死都没想到的回答,忍不住笑出声:“你接受新鲜事物的速度还挺快。” “还行吧。” “那死装的意思你也知道喽?” “哼。” 明玺没什么好脸色。他知道夏凌霄不可能凭空提起“死装”,一定是又在心里这样评价他,才想起来自己昨天已经口头上评价过。真是没心没肺的公主病,亏他准备好了饭菜,还特意到地铁口接她,给她打伞,替她拎包…… 明玺确认十年后的夏凌霄公主病更严重了。 她似乎认定身后有个随时给她收拾烂摊子的仆人,回到家那双沾满雨水的鞋子就随便乱脱,一只扣在地板上,一只差点飞出玄关,而她头也不回地跑进去,对着餐桌上的西红柿炒蛋极尽赞叹:“哇,好香啊。” 明星很想就这样放着不管,可那对劳燕分飞的苦命的洞洞鞋实在刺到了他的眼睛。 是他活该,谁让他和夏凌霄结婚。 把书包搁到柜子上,明玺俯身捡起那双洞洞鞋,放到落尘区外侧的鞋柜旁摆正,随后又从收纳篮里找到酒精喷雾和纸巾,仔细清理掉地板上那一小滩湿润的雨水。 而他给夏凌霄收拾烂摊子之际,夏凌霄正托着相机给那盘西红柿炒蛋拍证件照。 “你这会又不饿了。” “先留个念嘛,在我看来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你人生中第一次下厨。”夏凌霄说:“我们俩刚谈恋爱那会你说人生第一次下厨做饭,老天,上来就是满汉全席,水平高的简直不要太夸张,我一直怀疑你是偷偷练习过,果然,这才是正常水平嘛。” “喂。”明玺有点不爽:“我只是懒得做,你……” 明玺止住声。 他没想到夏凌霄的镜头会忽然移向他。 “干什么。” “拍照留念呀,你要不要笑一下?” 明玺笑不出来。他的脸部肌肉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紧绷过,身体的所有感官似乎都被无限放大,一切微小的细节都在此刻迸发出强烈的存在感。 嘴唇干涩,头发凌乱,因昨晚睡眠不足而干涩泛红的双眼,还有眼下难以忽视的青黑。 明玺出于本能地侧过身:“你无不无聊。” “怎么啦,很帅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随便一拍就是广告大片。” 第8章 “这还用你说。” 明玺一直都很清楚自己外貌上的优势,毕竟他从小就是一个人见人夸的漂亮小孩,大概从上初中起,明玺就经常能在桌堂书包或课本里翻出染着香气的情书,课间也总有其他年级的女生专门跑来给他送零食和饮料,还有外校的学生赶在放学那几分钟特意来看他,又或是辗转要到他的手机号,每天发短信分享自己的日常。 可是……他还是第一次从夏凌霄嘴巴里听到这样的夸赞。 有点怪,像在装满雪碧的玻璃杯子里丢几颗泡腾片。 “明玺。” 明玺下意识转过头,听到她按下快门的声音。这么仓促,五官一定都糊掉了,果然她就是想拍他的丑照。 可夏凌霄却在这之后很满意地看着相机里的他:“哇,这张拍的好好欸,刚刚在地铁口我就想给你拍一个这种胶片感的照片了。” 夏凌霄喜欢,他的照片。 明玺感觉很不自在,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也许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对了,他要把菜热一热,已经盛出来好久。 “别玩了,赶快去洗手。”明玺走到餐桌旁,端起那盘西红柿炒蛋,不自觉注明:“我热一下。” 夏凌霄笑一笑,又举起相机,隔着镜头看向他:“最后再拍一张,我真觉得你今天超帅的,像我高中那会画的漫画男主角。” 二十七岁的夏凌霄到底是怎么做到,毫不费力地说出这样类似于话梅糖的话。 明玺耳后一阵滚热,机械性的打开灶火,热菜,重新盛出。 端上餐桌时夏凌霄已经洗好手,捧着他提前盛好的米饭翘首以待。 “让我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你是什么美食家吗,还打算点评几句。” 夏凌霄还真拿出美食家的姿态,直直坐着,夹起小小一筷子鸡蛋放到嘴巴里品尝,眼神瞬亮:“好吃欸!原来你真的第一次做饭就这么好吃!” 她语气真夸张,让人怀疑真实性。 不过感觉还不错。 不枉费他精益求精,浪费的那十枚鸡蛋和四个西红柿。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8章 和夏凌霄结婚或许就是他当…… 夏凌霄是被溺爱着长大的小孩,独生女,幼时体弱,父母工作忙,不能常陪伴她左右,因此一心想要补偿,把她当公主一样娇惯,对她的要求无有不应。 明玺还记得小时候常在饭桌上听父母闲谈,父母隔三差五就会提及“老夏”和“静静”的近况,其中和关于夏凌霄的话题占据大半。 譬如“老夏他家闺女昨天学瓦匠粉墙,一袋面粉掺了水,糊的家里到处都是,今天特意找了两个钟点工过去收拾。” 又譬如“小凌霄看奥运会迷上刘翔,静静和老夏这两口子重金托人弄见面会门票,结果遇着个骗子,费大半天力气还没弄成,我记得二叔有这方面的门路,你赶紧打个电话联系联系。” 诸如此类的事迹,不胜枚举。 而作为这样一个被溺爱着长大的小孩,夏凌霄意外的擅长讨人喜欢,每每父辈组织老友聚餐,在被带去的一众孩子当中,夏凌霄永远是得到最多夸赞的那个,她比别的孩子都要嘴甜乖巧,落落大方,被阿姨们抱起来狂亲脸颊也只会歪着脑袋发出“咯咯”的笑声,非常可爱。 正因如此,她在这世界上天然的比别人得到更多呵护与包容,就好像没有人会因为冰雪奇缘里的艾莎公主吃完饭不洗碗而感到愤怒。 起码明玺真的不会。 他洗完碗筷,又清扫厨房,直至一尘不染,连锅盖都闪闪发光,才心满意足的收了手。 相比夏凌霄,明玺是天生的苦命人,不知道为什么,他能从做家务这件事上获取极大的愉悦。明玺喜欢脏衣服洗干净晾晒在阳光下的感觉,喜欢凌乱的物品摆放整齐、严丝合缝的收纳,喜欢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是洁净如新,保持在最好的状态。 可是命运捉弄苦命人,偏偏让他遇到邋遢鬼。 一走进客厅,就见夏凌霄陷在那个超级大的豆袋沙发里摆弄游戏机,旁边原本空无一物的小圆几上多出一盒酸奶,半盒草莓,吸管外包装的塑料皮,零零散散的草莓叶子,还有她的手机,发夹,游戏机收纳包,贴满卡通小贴纸的充电器。 这样的场景让明玺想到高一那会第一次去夏凌霄爷爷奶奶家找她,也是夏天,她穿着短袖短裤,翘着脚趴在床上一边打游戏一边吃零食,房间里漫画和周边到处乱丢,小狗和猫在一旁上蹿下跳,电脑里放着名侦探柯南,作业被数位板和漫画稿纸挤到可怜巴巴的角落里。 夏凌霄的房间在当时的明玺看来不亚于火星撞地球,以至于去还书的明玺莫名其妙的做起保洁。 现在想来,那是他苦难的开端。 “你站在那作甚,cos门神?”夏凌霄忙里抽闲,抬头看他一眼。 明玺没说话,提着垃圾桶走过去,将小圆几上的塑料皮和草莓叶子清理干净。他早已大彻大悟,与其和夏凌霄兜兜转转的说废话,不如自己动手要来的更省时省力。 摆正酸奶和草莓,明玺盘膝坐到一旁,身体微微倾斜,看向掌机的屏幕:“你怎么还在钓鱼?” “我要换大房子,钓鱼赚钱最快了,一条鱼王五千呢。” “从昨天晚上钓到现在,钓上来几条了。” “急什么,等我凑够十二种鱼送去博物馆,就可以换大师级鱼竿,到时候三秒一条鱼,鱼王还不是手到擒来。” “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把鱼王都养在鱼缸里,让它们源源不断的生小鱼王。”夏凌霄畅想着发家致富的美好蓝图,快乐的仰起头,又发出“hihihi”的笑声。 果然,她就喜欢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浪费时间。 更无聊的是在这里看别人钓鱼。 视线扫过沙发上的枕头和夏凉被,明玺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你说要给我买的床呢?” “我订了,明天中午上门安装。”夏凌霄弯了弯眼睛,很不走心地说:“就委屈你再睡一晚沙发喽。” “……你嘴巴好红,是不是有肝病。” 夏凌霄下意识的舔了下嘴唇,慢半拍的反应过来:“滚啊——你才有肝病。” 没那么红了,原来是草莓汁。明玺伸手拿了颗草莓,摘除绿叶,一口吞入,味道比想象中更鲜甜。 正思绪发散,小圆几上的手机连着响了好几声。 手机主人懒洋洋地纹丝不动,只动一动嘴巴:“帮我把手机拿过来。” 像这样“举手机之劳”的小事,明玺连“凭什么”都懒得问。 他递过手机,见夏凌霄上划解锁,看着屏幕一乐,随即手机里传出小狗哼哼唧唧的声音,与此同时还伴随着低沉柔和的男青年音:“是不是挺胖的,这一窝里它最能吃。” 这声音……明玺蹙起眉:“你在跟谁聊天?季时森?” “嗯,是啊。”夏凌霄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回答的很敷衍。 “你现在跟他关系很好?” “还行吧,偶尔联系。” “他给你发什么?” “小狗。”夏凌霄忽然把屏幕朝向他,兴致勃勃:“可爱不,我准备云养一下,你说取个什么名字好?” “云养?什么意思,给他的狗取名?你俩一起养?” “云养就是……欸,解释起来好麻烦,你自己去网上搜。” 她退出小狗照片的一刹那,明玺飞快地扫到两行聊天记录,都是来自对面——[这窝小狗在抖音人气很高,暂时不打算找领养][其他小狗都被云养了,还剩这一只,你要不要当这只小狗的云养妈?] “胖小狗,叫什么好啊。”夏凌霄抿着嘴巴,有点烦恼的样子,看起来特别想给小狗取一个别开生面的名字。 明玺:“叫胖胖。” 夏凌霄:“那也太没创意了吧。” 她否定了他的建议,目光掠过膝间的掌机,一下子有了灵感,嗒嗒嗒敲了几下屏幕,给出对方回复:波西亚,小名波波 对面多半是去搜索了这三个字:你最近在玩这个游戏? 典型的没话找话。只有夏凌霄这个笨蛋看不出来,还在那里回复人家波西亚的另一重含义。和她的名字凌霄一样,有一种月季花叫波西亚。 明玺在心里冷笑了一声,觉得季时森这个人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是不是非要跟在夏凌霄屁股后面过几天苦日子才能意识到当下生活有多美好。 “……季时森做什么工作的?” “他啊,自己开了家宠物医院,流浪狗救助,这两年还做自媒体。” “哦,那他现在是单身吗?” “这个不太清楚欸,他又没出柜,谈恋爱大概也不会发到朋友圈公开。” 夏凌霄一心两用的回答完两边问题,后知后觉地抬头看向明玺:“你问东问西的做什么?” 第9章 “没什么,随便问问。”明玺笑一笑,站起身来说:“我也去拿一盒酸奶。” 他得快点逃离夏凌霄的视线范围,不然真的要大笑出声了。 老天,夏凌霄怎么回事啊,他说季时森是gay,她就这么坚定不移,相信了整整十年?! 明玺打开冰箱门,扑面而来的凉气让他稍稍清醒一些,对季时森的愧疚也随之涌上来。 明玺一直都知道季时森喜欢夏凌霄。 但对不起,早恋不可取,高中生就该以学业为重。 所以那时候明玺才灵机一动,把季时森送给夏凌霄的圣诞节礼物说成是给自己的,通过这种低级下流又无耻的手段,将两个人早恋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和夏凌霄结婚或许就是他当初棒打鸳鸯的报应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这样是不是也算替季时森挡下了一辈子当牛做马的厄运。 这么一想,明玺心中的愧疚即刻荡然无存。 “晚上吃红烧肉吧。”他转过身,对客厅的夏凌霄如此提议。 “好啊!家里有五花肉吗?没有我在美团上买。” “不用买,冰箱里有。” 明玺打开另一侧的冰箱门,无需多翻找,精准无误的拿出了一块冷冻五花肉。 “哇。”夏凌霄发出惊叹,以及夸赞:“可以啊,你探索的很不错啊。” “你当我在家这一上午就只抠脚吗。” “那还缺别的东西吗?” 都不缺。 明玺很机警,没有将答案脱口而出。这么快说出来,好像他这一上午一直都在盘算这块五花肉似的。 “嗯……”明玺想了一会说:“应该不缺。” “那……”夏凌霄似乎也藏了心眼子,抻了一会说:“只吃红烧肉会不会太腻呀。” 红烧肉还不够,还想加道菜。果然,奥林匹克运动会如果有顺杆爬这个项目,夏凌霄也能为国争光。 “腻就少吃点。”明玺毫不留情的拒绝。拜托,这可不是“举手机之劳”那样的小事,做一道菜欸,很麻烦的。 “什么啊,饭都不让人吃饱,有你这样做人家老公的吗!”夏凌霄故技重施,像只毛毛虫一样在豆袋沙发里蛄蛹。 又来这套? 抱歉,他已经建立好免疫系统,连求婚视频循环播放三天三夜也无所畏惧了。 明玺岿然不动:“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夏凌霄停止蛄蛹,缓缓坐直身,与他遥遥相望,一副气馁的样子:“好吧……” 就这样?认输了吗?没有后招? 某人一贯不达目的不罢休,怎么可能没有后招,何况距离晚饭还有好几个小时。 不过这倒是一个可以谈条件的好机会。 “加菜也不是不行。”明玺说:“我想出去转转,整天待在家里好闷。” “ok啊。”夏凌霄扬起笑脸:“刚好我后天是去郊区拍摄,带上你。” ok啊。 明玺在心里模仿她的语气,也忍不住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9章 夏凌霄承认,她是眼光高。…… 在家肝了小两天的游戏,转眼又到了外出工作的日子。天气愈热,在郊区户外拍摄少不了蚊虫,夏凌霄怕被咬一身包,特意穿了工装长裤,内搭吊带,外配长袖格子衫。 头发也用香蕉夹扎成利落的高马尾,以免工作时流汗湿哒哒的黏在脸上。 还有充电宝,防晒喷雾,驱蚊液,藿香正气水,巧克力饼干,话梅糖,最后装好今天拍摄需要用到的相机。 夏凌霄满意的拉上书包拉链:“ok。” 明玺:“……你在干什么?” 夏凌霄:“嗯?不明显吗?” 明玺提过书包,将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掏出来,然后把充电宝放进最外侧的小格子里,防晒喷雾和驱蚊液归置在两侧,零食及藿香正气水统统装进外侧大格子。 “这样不好吗?你想找什么也方便,不用把手伸进去摸半天。” “我承认这样很方便,可我也不用摸半天。”夏凌霄振振有词:“像我们这样装东西的人,都擅长在包里快速锁定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才是真正做到了高效快捷。” 明玺说不过她,夏凌霄就是这样,怎么她都有理。 “没什么别的要带的东西了吗?” “嗯……大概要出门以后才能想起来。” 好吧,这也是常态。 门铃响起,夏凌霄转身过去开门,明玺还没瞧见人,就听到她热情的打招呼:“哈喽啊小颖颖。” “夏老师早上好……”女生怯怯地回应,又轻声询问:“玺哥怎么样?有没有想起来什么?” “没,属于是重返十七岁了。”夏凌霄拉她进门,向明玺介绍:“这是黄颖颖,你的生活小助理,她住这附近,今天来帮我们开车。” “玺……呃,玺哥,你好。” 黄颖颖体型丰满,脸偏圆润,留着齐耳短发,穿着一身黄白色套装,看上去像一只胆子很小的橘猫。 明玺没想到自己的助理居然会是这样一个性格内向的女生,微微一怔才开口说:“你好。” “ok,那我们出发吧。”夏凌霄将车钥匙摘下来递给黄颖颖,笑眼弯弯地揽住她:“你知道姐今天要去拍谁吗?” 黄颖颖摇摇头,一脸茫然。 “土团!” “土团?!” 黄颖颖音量一下子飙高,显然夏凌霄口中的土团非比寻常。 进到电梯,趁两个女生热聊,明玺拿出手机搜索“土团”。搜索软件最上方的ai即刻给出明确的答案。所谓土团是通过选秀出道且近期大热的七人组男团,因为组合名字的中文翻译有“地球的孩子”“大地之子”的意思,所以被粉丝戏称为“土团”。 明玺看了眼小红书上“土团”的合照,也没觉得有多帅,起码跟他比起来差远了。真不知道夏凌霄在那里叽叽喳喳个什么鬼。 “对啊对啊,我也感觉汤林最帅,可惜差一点c位出道。” “哎,我推就吃亏在四肢不协调了,不过没关系,反正内娱也没有什么好的舞台机会,要不了多久就得去拍戏,长得帅已然足够。”谈及自己的偶像,黄颖颖颇有几分喋喋不休的意思,完全不是两分钟前讲话细声细气的样子了。 夏凌霄是相反的,她面对喜欢的人会话很少,罕见的文静腼腆。 “团体拍摄估计得一整天,你下午四点多的时候补个妆,等天将黑不黑,姐给你跟土团来张大合影,包出神图!” “啊啊啊啊啊夏老师——”黄颖颖兴奋到失语,一把抱住夏凌霄猛劲摇晃。 而夏凌霄无力挣扎,像是一只柔软又轻飘飘的超大号棉花娃娃,手脚都跟着晃来甩去,声音微颤着求饶:“好啦,你要把我摇散黄了……” 摇散黄。 明玺又拿出手机搜索。 …… 拍摄地点是在郊区一处民宿,周遭有清澈河流,大片草地,鲜花锦簇,很符合经纪公司所要求的自然夏日主题。 “夏夏!”看到夏凌霄,土团的经纪人p姐笑着迎上来,握住她的手很和气地说:“好久不见啊,我家弟弟们的出道专就拜托你了,希望这次还能沾到你的好运buff。” 土团人气如此之高,按理说出道专辑是轮不到夏凌霄的,但p姐之前带的新人女演员就是在找夏凌霄拍摄完写真后接到了人生剧本,没过多久就一炮而红,迅速跻身新一代流量小花。有这样一个成功案例在前,p姐对玄学的力量深信不疑,所以这次才强烈要求请夏凌霄来主拍土团出道专辑。 “实力摆在这呢,有没有buff都会大卖的。”客套完毕,夏凌霄又道:“不过这种多人拍摄我也是第一次,缺乏经验,如果现场出现什么问题咱们一定要及时沟通。” “哎,怎么说呢,这个时期比较特殊,我们唯一的硬性要求就是一碗水端平,你懂的。” 由于土团是选秀节目出道,每个成员背后都有着不容小觑的粉丝,一本专辑,别说封面、册页、海报、小卡这些周边产物要做到雨露均沾,就连歌词和mv的份量也要尽可能均匀。 夏凌霄想到今天拍摄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竟然是七个人的站位,忍不住张开两只手的手指:“哇塞,压力山大啊。” p姐宽慰:“别有压力,我们后期选图会均衡份量的,你只要不偏不倚,每个人都正常发挥就行了。” 夏凌霄笑起来:“那你可以放心,我没在吃土的。” p姐也笑,同时压低声音同她耳语:“我想你也不会吃土,毕竟眼光高嘛。” 夏凌霄顺着p姐的目光看向在车旁等待的明玺。 他一身黑色短袖长裤,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穿着打扮和拍摄现场的一众工作人员没有太大差别,可身材比例实在很优越,头小肩宽,腰窄腿长,薄薄的短袖穿在身上能清楚看到胸肌的轮廓,裸露在外的皮肤更是在雪白到发光。 第10章 都说就算普通人进娱乐圈也会被妆造烘托出几分星相,倘若命好,有了些成绩,受红气滋养,那颜值更是直上好几个台阶。 可对于圈内人而言,褪去一切光环和滤镜,长相和身材是非常直观的,普通人再怎么包装也是普通人,俊男美女再怎么不修边幅也是俊男美女。 而明玺是那种在俊男美女当中依旧出挑的顶级帅哥。 所以即便不媚粉,有嫂子,懒得跑综艺,没兴趣为了好剧本汲汲营营,也照样能笼络颜粉无数,常年稳居二线地位。 好吧。夏凌霄承认,她是眼光高。 “他最近在家休假,听说这边环境好,就跟过来转转。” “哈哈,我就不过去打招呼了,还得看看弟弟们的妆造,待会见。” 夏凌霄踏入社会这么久,多少能听出好赖话了,知道p姐是不满意明玺这么久都没有上前和她这个圈内大前辈问好,才拿话轻点了她一句。可点她也是白点,别说明玺现在失忆了,就是正常的二十七岁的明玺,多半也不会主动上前来问好。 明玺在业内是有口皆碑的情商低下,主打一个不通人情世故。 当然,这是明玺给自己立的人设,他很讨厌跟不熟悉的人你来我往的寒暄,更讨厌跟熟悉的人在酒桌上推杯换盏的应酬,所以干脆立了一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倨傲人设。 说老实话,他的长相很符合这人设,尤其是那双眼睛,不笑的时候看人总有几分凌厉。 “a~dou” 手机提示音响起,是明玺发来的消息:好热 夏凌霄走过去,没在车里瞧见颖颖:“她呢?” “她说去找什么……哦,去找同担了。” 专辑拍摄虽然不是公开行程,但还是会有各家的站姐跟过来拍上下班路透,黄颖颖是土团成员汤林的大粉,在这遇到熟悉的同担并不稀奇,而比起完全陌生的十七岁的明玺,黄颖颖想和同担一起玩更是合情合理。 夏凌霄本来还打算让黄颖颖领着明玺在这附近转转的,现在只好说:“那没办法了,你跟我一起去拍摄场地吧。” 明玺提着包跟在夏凌霄身后,沿着蜿蜒小道一路上行,穿过郁郁葱葱的竹林,古声古色的门庭,绿意盎然的小院,直至另一扇看起来年代久远,质朴且破败的木门前。 掀开竹帘,迈过门槛,两个人心头只剩豁然开朗四个字。 谁能想到这山林间竟然会有这么一片视野开阔的青草地,那么一条明澈见底的小溪流。山风拂过,没有半点夏日的燥热,只有沾染着草木味道的清凉。 要是没有三三两两正在布景的工作人员,这里完全可以称得上世外桃源。 “小夏姐,设备都弄好了,你过来调试一下吧。” “ok!这就来。” 夏凌霄说完,拉着明玺的衣角朝两个穿橙色文化衫的年轻男女走去。年轻男女显然知道他们的关系,一见明玺就笑眯眯地打招呼:“姐夫好。” 明玺抿了下唇,还没来得及开口,夏凌霄便拿起相机支走了两个摄影助理:“七七你去试一下光,山猫帮我把三脚架搬过来。” 她举起相机,整个人忽然变得很不一样。 明玺第一次以这种视角观察夏凌霄,说不上来是一种什么感觉,有点奇怪。 也莫名的感到好奇,下雨那天她拿着相机拍他,相机后面究竟是怎样的神情,和现在是否有区别。 或许是有的吧,以他和她目前的关系…… “这西红柿谁买的,长得也太西红柿了。”夏凌霄一边做拍摄前的准备一边吐槽道具:“一看就是supermarket货架上用保鲜膜裹着的精品蔬菜,说好的自然夏日呢。” “要让人换几个吗?” “没事,问题不大。” 土团行程紧凑,时间有限,对于今天的拍摄各方工作人员都已经在线上沟通的足够清楚,基本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夏凌霄嘴上说着压力山大,心里还是比较从容的。 甚至有闲情逸致调侃明玺:“你在外边比在家里话少好多哦。” 明玺面无表情:“还好吧,你话更少。” “我话还少?”夏凌霄清了清嗓子:“我感觉自己说太多话都有点哑了。” 是吗。 他没觉得。 跟这个说跟那个说,又没跟他说。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0章 所以北京猿人到她镜头底…… 正当红的七人组男团果然非同反响,单是助理就一人配备一个,外加几个化妆师和造型师,这么一大波人涌进来,世外桃源顿时热闹的像是菜市场。 明玺坐在阴凉处,远远看着夏凌霄。她站在一群高个子男生中间,弯着眼睛,盯顶着一对酒窝,仰着脸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把大家都逗笑了。 这样交谈许久,夏凌霄才拿着相机走开,场地内随行的工作人员也都纷纷躲到阴凉的角落里,正式开始今天的拍摄。 “您好……”有人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请问是明老师吗?” 明玺微怔,点一点头。 女生捂住嘴巴,很欣喜的样子:“啊,我是你的粉丝,真没想到能在这遇见你,那个,可以跟你合张影吗?不好意思,我有点语无伦次了。” “嗯,可以。”明玺摘下口罩,同她合影,又坐回原位。 女生并不意外他冷淡的态度,也没有再过多打扰,捧着手机悄悄远离,呲着牙将今日奇遇分享给好友。 好友看到合影,发来一连串感叹号,紧接着提出疑问:你不是跟团去拍摄吗?咋会遇见他嘞? 好问题。 女生扭头看向明玺,顺着他的视线,目光落在身材高挑纤细的女主摄身上。 哦——懂了。 随即回复好友:今天的摄像老师应该是他女朋友,陪女朋友来的吧 紧接着又说: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哥太帅了!怎么这么帅啊!他喵的这么权威一张脸天天拍那些悬疑剧刑侦剧,到底几时能拍个古偶啊!成天在家抠脚我也真是服了!是怕他不在家女朋友跟人家跑了吗?! 好友回复:没死忠,不扛剧,古偶最多演个男二,问题是哪个男主脑抽了会找他艳压自己? 旁观者清,好友针针见血,令女生扼腕叹息,转而一看仍然目不转睛的明玺,终究是在聊天框内敲下那句辱追粉名言:粉这种没有事业心的恋爱脑和吃shi有什么区别啊! 好友同是圈内人,发来一个呲牙的笑脸,毫不吝啬的开始爆料:你知道吗,你家哥哥当年出圈那套写真就是今天这个女主摄拍的。超级搞笑,任导当初一看写真,小伙子帅的飞起,两眼含情,故事感简直溢出屏幕。据说任导猛一拍大腿,当场敲定要让他演男主,结果好不容易把人弄来了,演技为零哈哈哈哈哈哈,费老大劲才磕磕绊绊的把剧拍完。也幸好是个大女主年代剧,男主戏份不多,要不然任导就噶在片场了。 竟如此! 没有人不爱听这种八卦,女生捧着手机炯炯有神的追问细节,与好友聊得热火朝天。可毕竟是在工作,还是留了一分心神在场地上,一听到有骚动忙抬头看向自己负责的艺人,见主摄要调整位置,有片刻休息时间,赶紧拿着冰美式手持风扇和遮阳伞上前给艺人降温。 此艺人不过二十岁,以率真活泼邻家男孩形象吸粉无数,私底下却是正儿八经的烟酒都来。 “妈的,热死了。非要顶这么大个太阳在户外拍。” 见自家艺人皱着眉头不耐烦地抱怨,女生赶忙将冰美式递过去,手里的遮阳伞不慎碰到他的头发,又惹来咒骂:“靠,你瞎啊,他妈的会不会打伞。” 钱难挣,屎难吃,谁让她倒霉摊上一个烂男人。女生唯唯诺诺地道歉,希望平息自家艺人的火气:“对不起……” 然而这股火气来自七月初的艳阳天,哪里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轻轻巧巧的平息。 “你除了会说对不起还会说什么?妈的,风扇往哪吹呢!” 愈发烦躁的艺人忘记压低声音,使得这句脏话跳出了周围的吵吵闹闹,引来土团其他成员和工作人员的侧目。 可只是看一眼,大家就见怪不怪的收回了视线。女生则低下头,极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方俊新。” 又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很甜,很脆,像刚从井水里捞出来的西瓜,一刀切成两半,鲜红的瓤,汁水丰盈。 方俊新看过去,见是今天的主摄,一瞬间就变了个人,扬起灿烂开朗的笑脸:“夏老师,有什么事吗?” 这是对美女的特殊待遇。 女生在捕捉到明玺之前就注意到了今天的主摄。 一米七以上的身高,体型瘦而薄,素净的脸上一层湿润薄汗,泛着气血充盈的红晕,笑起来甜甜的,一对酒窝格外讨喜,肉眼下完全不输内娱一些女明星。 这样离近了看,脸是真的小,皮肤又嫩又白,眼睛大而有神,给人的感觉简直韩女发在ins上的精修图。 第11章 如果这是嫂子,也还行吧…… “别对着女孩子说脏话。” 欸? 什么? 女生迅速看向自家艺人,方俊新还没回过来神,仍然是错愕的神情。 主摄小姐倒非常坦然,无论神情语气,既不是打抱不平的气愤,也不是世故圆滑的娇嗔,只略带着几分笑意,客气地阐述:“同性抱团是天性,你当着我的面这样凶巴巴的对待她,我真的会很反感你,可能会不自觉的给你拍丑照。” 嘈杂的场地内不知几时已然十分安静了。 方俊新终于反应过来,一瞬间涨红脸,很有恼羞成怒的意思。 而主摄小姐好像浑然不知自己戳破了一颗脆弱的自尊心,整理了一下相机背带继续说:“为了不影响拍摄,请你跟她道歉,或者换掉我。” 面对态度强势的主摄,即便方俊新愤怒至极,也没有开口说半个字。女生一点不感到意外,她早清楚自家艺人是个欺软怕硬的烂男人。 了解清楚情况的p姐及时走过来打圆场,试图给双方一个台阶下。“好了好了,这大热天的也不怕呛中暑。”p姐把方俊新拉到身后,稍稍放低声音呵斥:“你怎么回事,一会顾不到就给我惹事。”转过头又笑着对主摄说:“最近通告多,压力大,他也是太累了。” “比起梗着脖子死不认错,这时候还是诚心道歉比较好。” “……” p姐看向方俊新:“去,道歉。” 随着方俊新投过来的视线,一瞬间女生又成了人群的焦点。她有点局促不安,真想说一句“算了”,轻描淡写的结束这场由她引起的争端。 可还是咬着牙忍住了。 她不能背刺和她一条战线的同性,以及,她需要一个道歉。 没有等到那句“算了”,在p姐绝对的权威和主摄的压力下,方俊新不情不愿地走过来:“对不起,我刚刚没控制好情绪。” “没关系。”女生笑了,很真诚:“我以后会更认真努力的工作。” 因为她的谅解,气氛陡然缓和,大家都是体面人,不约而同地打起圆场,将此事轻巧的揭过。 待众人走开,继续拍摄,女生才拿出手机,发消息给好友:真后悔以前没好好学习啊 好友不解:何出此言? 要怎么说呢,突然生长出的野心,对地位的渴望,还有因自身难以弥补的不足而产生的遗憾和悔恨,太多太多,女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这件事有点厚重,还是见面聊吧。 她调整好心情,精神抖擞地敲击屏幕:谁说我姐夫是恋爱脑!不看紧一点我姐跟人跑了怎么办!支持姐夫在家抠脚! 好友:? 另一边,明玺已经不在原位,刚刚发生的一切他全程围观,结束后也没离开,就不远不近的站在一旁。 夏凌霄没注意到他,也没受刚才那件事的影响,一边找寻角度一边调整几个男生的姿势,调动几个男生的情绪。 方俊新余怒未消,在镜头下难免身体僵硬,夏凌霄不紧不慢地引导他进入状态:“稍微往后仰一点,对,要很放松,就当自己收工回酒店了,完全舒展的躺下去,哇,这个角度好绝啊。”她笑起来,并不吝啬夸奖男生:“方俊新,不错啊,一点就通,这张超有松弛感的,看着天上的云,随意地撩一下头发,很好很好,就这样,你做这种动作真的不油腻欸,超帅的。” 她夸人总是能夸到人家的心坎上,即便方俊新几分钟前还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早晚要报这个仇的打算,叫她这么一通夸恨的也不是那么强烈了。 而明玺看着这一幕,又想到下雨那天她忽然拿起相机拍自己,当时嘴巴里说的也不过就是这些话,并没有什么特别。 呵。 所以北京猿人到她镜头底下都得被夸几声帅哥?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1章 夏凌霄这会真的很想摸摸…… 拍摄一直进行到天黑才结束,土团明天还有其他通告,要赶晚上的飞机,一行人离开的很匆忙。 在离开之前,方俊新的助理收到一张由旁人转交的名片。宝蓝色名片,设计简约大方,上有姓名与联系方式,另一边则是摄影工作室的logo和两行水性笔写下的娟秀小字——[如果因为我给你工作上带来麻烦,非常抱歉,我会帮你找合适的新工作,有需要随时联系] 超级漂亮的字。 女生看着昏黄灯光下相携离去的一对男女,忍不住笑起来,妥善的收好了名片,紧随艺人登上车。 夏凌霄也坐上了车,靠在背椅上长长地伸个懒腰:“唔——终于完事了。” “夏老师,我请你吃饭吧。”黄颖颖系上安全带,透过后视镜看向夏凌霄,重点强调:“请你吃大餐!” “行啊,那我们去吃大院小串!我现在可太想喝一扎冰冰凉的啤酒了。” “莫问题!就吃大院小串!粗发粗发!” 黄颖颖启动车子的同时打开了音乐,是很舒缓的英文歌曲,不会影响夏凌霄在车上短暂休息。 夏凌霄是累,但高强度工作一整天,反而精神亢奋,不觉得困,她打开前面的小冰箱,没找到自己一贯爱喝的汽水,只剩下两罐白桃味的预调鸡尾酒。 拽开拉环,喝一大口,冰冰凉凉又清爽的酒液一瞬间滋润了喉咙:“哇,真解渴。” 注意到盯着自己的明玺,夏凌霄晃晃易拉罐:“你要喝吗?”她故意讨嫌:“未成年不能喝酒哦。” “……”明玺挑了下眉:“巧了,我刚好今天成年。” 夏凌霄一怔:“什么?” 明玺嘴角微扬,不是好笑,有那么点冷飕飕的意思:“夏叔叔和静静阿姨周三回国,我周六过生日。” 对哦。 夏凌霄想起来了,她爸妈回国之后没几天就是明玺十八岁生日,成人礼的大生日,又临近高考,爷爷特意送了明玺一个金算盘的项链,两百克的金算盘挂在脖子上,好大好浮夸,老人家的心意,明玺还不能不戴,被她取笑好久。 所以按照十年前的时间线算,明玺还真是刚好今天成年。 “那,这……”夏凌霄把酒递过去:“happy birthday.” 明玺敬谢不敏:“心意领了,无福消受,你自己喝吧。” 明玺是真的不喜欢喝酒,说起来他也算是大众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个男生,从小就爱干净,喜欢做家务,学习方面从来不需要父母费心,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也不像绝大多数男生一样贪玩,最多就是周末去打打网球,其余大部分空闲时间都在家里看书。 因为一些刻板印象,夏凌霄一度以为他是gay。 “拜托,你超有福气的好吗,这世界上有几个人能过两次十八岁生日啊。”夏凌霄拍一拍驾驶位靠椅:“今晚这顿姐请客,庆祝你玺哥十八岁生日。” “哈哈哈哈哈,那要不要订一个蛋糕啊。” “这可是十八岁生日欸,必须得隆重,让我来看看,再给我们寿星订一束花。” 夏凌霄这样说着,真的点开美团挑选起蛋糕和鲜花。 无聊。 明玺转头看向黑沉沉的窗外,不期然地瞥见映照在车窗玻璃上自己的脸,朦朦胧胧,似乎带着一点笑意。 明玺不自觉地移开视线,夏凌霄却在这时凑过来,因为要给他挑选蛋糕,挨的很近,明玺甚至能嗅到温热的白桃味。 “你想吃哪个,红茶栗子还是杨枝甘露?这个焦糖榛果的也不错欸,咸奶油的,里面有黄油薄脆,外边还裹了一层焦糖杏仁片,看着就很好吃。” 某些人说是让他选…… 明玺很故意:“红茶栗子吧。” 夏凌霄抬眼看他,几乎是从眼睛里射出一行立体的大字,重重砸在他脑袋上——[你这个没有品位的东西] “不过现在好像还不是采收栗子的季节。”明玺扒拉两下她的手机屏幕,深思熟虑后做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那就这个吧。” 看到界面停留在焦糖榛果的详情页,夏凌霄刚才还瞪圆的眼睛又弯成恰到好处的弧度。 “ok,那我下单了。”她坐回原位,一边摆弄手机一边小声碎碎念:“备注,请给我一份生日蜡烛,地址……大院小串,搞定。” 话音未落,手机响起铃声,她看一眼,很快接起电话:“喂,爸爸,群里吗?我没看见,今天拍摄来着,没怎么看手机,明玺也没看,他忙着给我当小助理呢,哈哈,好啦,知道了,你别生气,我明天回去帮你找回场子,嗯嗯,你跟我妈早点睡吧,晚安。” 电话挂断,黄颖颖打听:“叔叔怎么了?” 夏凌霄笑起来:“他们单位不是组织一个太极社团吗,我爸最近刚晋升团长,又赶上要参加市里的比赛,他这一天干劲十足的,每天早也练晚也练,就想带领团员拿下一个好名次,结果人家广场舞那边也有比赛,也要加班加点,两伙人一个场地,时间上就冲突了。” 第12章 “我懂了。”黄颖颖总结性发言:“太极社团vs广场舞社团,太极社团败下阵来。” “是我爸败下阵来,据说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只有双方团长私下进行沟通,我爸肩负重任,结果铩羽而归,争来争去争了个早六点之前、八点以后,晚六点之前、八点以后,气得他一天都没怎么吃饭。” “啊……那确实太欺负人了,这完全是不平等条约啊。” “重点是我爸因为办事不利,团长之位也岌岌可危了,他本来还想借职务之便升我妈做副团长的。”夏凌霄说着说着,忽然一本正经地看向明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明玺猝不及防,下意识地重复:“意味着什么?” 她还没有开口回答,前排的黄颖颖就已经发出午夜凶铃一般诡异的笑声。 “意味着退休生活缺乏挑战,枯燥无趣,你知道的,我爸妈一辈子没闲下来过,闲着就想给自己找事做,比如——”夏凌霄停顿了一下,才缓缓将后半句话说出口:“帮我们俩带带孩子什么的。” “……” 明玺皮肤白,脸红会特别明显,眼见从脖子涌上来的血色一瞬间浸透耳朵,夏凌霄忍不住笑起来。 对于逗弄明玺这件事,她很乐在其中。 而且,说老实话,夏凌霄这会真的很想摸摸明玺泛红的脸颊和脖颈。一个人想触摸另一个人,往往是因为生理性喜欢。 她喜欢当下懵懵懂懂,纯情可爱的明玺,可她也清楚,此刻的明玺大概率不会接受,甚至排斥和她产生肢体接触。 哼。 夏凌霄捏扁空空如也的易拉罐,又去开小冰箱里的另一罐。 黄颖颖听到声音,惊讶地说:“又来一瓶,待会还要不要喝了?” “小意思,我最近酒量见长,上次和七七他们聚餐……”夏凌霄絮絮叨叨说起之前的轶事,话题逐渐远离明玺。 落空的感情已经很可怜了,更要安全妥当的存放。 夏凌霄当然也知道自己有死要面子的嫌疑,可她从小就是这样,想得到什么东西或想做什么事情,心里总有一个大致的预测,确保对方一定答允才会开口,绝对不给别人拒绝自己的机会。 虽然接受被拒绝是每个人成长路上的必修课,但并非每一门功课都要打高分,比起接受被拒绝,她更愿意接受自己别扭的自尊心。 第二罐酒见底之际,车开到了[大院小串]的后门。这家店的老板是明玺和夏凌霄的共友,知道小夫妻要来宵夜,早让经理安排好了包厢位置,并送上一份生腌海鲜做下酒小菜。 一份生腌海鲜的情谊也是情谊,夏凌霄特意录制视频,和出门在外的老板隔空碰杯,待蛋糕鲜花送到,又联合黄颖颖假模假样的给明玺庆祝十八岁生日。 明玺不算配合,可也没扫兴,全程像提线木偶一样任由她们俩摆布,让戴生日帽就戴,让吹蜡烛就吹,唱生日歌的时候还知道拍两下手配合节奏。 一整个冷脸萌。 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夏凌真觉得他很可爱,臭屁的样子可爱,闷闷的样子可爱,装高冷又被逗笑的样子更是超级无敌可爱。 晕。 夏凌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这难道是老天给她的惩罚? 她以前总嫌明玺太粘人,在外边拍戏一天要打八百个视频电话,回到家就恨不得化身连体婴,时时刻刻腻在一起,是不是她为此抱怨太多,老天就把爱她的那个明玺收回去了呢…… 那老天也太坏了,一点都不分青红皂白,人类本来就是需要独处空间的动物。 不瞒老天,明玺失忆这阵子,她还挺享受久违的独处。 只是很累很疲倦的时候,会格外想念那个温暖的怀抱。 哎……贼老天…… “夏老师?” “嗯?” “你是不是喝醉了?” “没有啊。” 夏凌霄不知道黄颖颖为什么要用看一个醉鬼的眼神看她,她明明就很清醒,很理智,甚至可以深度思考。 可黄颖颖却说:“完蛋,又歇菜了,我就知道最后那半杯扎啤会坏事。” 夏凌霄绷起脸,很严肃:“所以我喝醉酒有什么特征?” 一旁的明玺代替她给出答复:“问出这种问题就已经能说明问题了。” “哼,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夏凌霄站起身,脚步稍微一打晃,立刻就稳住了。她还是有点想要自证清白,刻意吐字清楚:“走吧,现在结账回家。” 这之后的事,第二天醒来的夏凌霄就一点都不记得了。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2章 你和明恒哥就只有长得像…… 迷迷糊糊地摸起手机,上面清清楚楚四个数字——[11:34] 夏凌霄揉揉眼睛,在被窝里挣扎着伸了个懒腰,感觉自己这一觉睡得特别沉,连梦都没做,高强度工作带来的疲惫一扫而空。 果然适度饮酒有益身心健康。 不过…… 夏凌霄坐起身,薄毯自然滑落,她还穿着昨天工作时的内搭吊带,裤子大概率是她在睡梦中自己脱的,略显狼藉的搭在床边。 这样的情景让夏凌霄略有些低落。 平常只要明玺在家,哪怕她醉得不省人事,第二天醒来也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夏凌霄第一次知道,原来想念一个人是这种空落落的滋味,她和作为自己丈夫的明玺,自从结婚之后还没有这么久没联系过。 结婚前倒是有过断联,为什么事吵架来着……夏凌霄记得明玺被她气得不轻,整整三天没有给她发过一条微信,打过一通电话,第四天早上却突然出现在她家门口,又生气又伤心地质问:“我不找你你就不知道找我吗?” 而她看到消瘦很多的明玺,也难过的差点哭出来,强忍着眼泪说:“我还以为我们分手了。” 一句话又把明玺气得不轻。 夏凌霄被回忆里的明玺逗笑,一抬头却见失忆的明玺双臂抱怀站在门口,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她看。 “你傻笑什么呢。” “……” 这狗人。 所以明玺当初到底是怎么喜欢上她的?可恶啊,早知道问问好了,还能故技重施一下。 见她不语,狗人催促:“快点洗漱,出来吃饭。” “我还不太饿呢。”夏凌霄懒洋洋地侧躺回床上,拿起手机回复未读消息:“待会再吃。” 脚步声靠近,狗人携一双紧握的拳头来到她床头,夏凌霄目光上摇,与居高临下的明玺对视,从那双眼睛里清清楚楚的看到两簇火苗。 “兄台有何冤情?” “你昨天晚上,大半夜的,非要喝鸡汤。” “呃……然后呢?” “然后。”明玺冷笑了一声:“然后把乌鸡从冰箱里找出来,解冻,切块,洗净,再准备香菇,枸杞,桂圆,葱姜等备料,与此同时鸡块冷水下锅,煮沸,撇去浮沫,加入备料,大火烧开。” 他说到这里,停下,用非常不友善的眼神看着夏凌霄,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再然后,我回头一看,你睡着了。” 好吧。 他不是狗人。 她才是。 夏凌霄老老实实坐起身,因为理亏,对待明玺格外客气:“你先出去吧,我没穿裤子。” 明玺神色如常,扔下一句“快点”就出了卧室。 然而关上门的那一瞬间,却不由地长舒了口气。 看样子黄颖颖说的没错,夏凌霄喝醉酒之后真的会断片,她完全忘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公主病大概也不会特意去思考,为什么她非要喝鸡汤,他就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煲给她喝。 想到昨晚夏凌霄穿着吊带和纯棉质地的“超短裤”趴在他肩上耍无赖,明玺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被塞进了厨房的砂锅里,和那只乌鸡一起文火慢煮,炖的咕嘟咕嘟直冒泡。 偏偏夏凌霄什么都不记得,这个人……害他这么难受,自己却轻轻松松的,真不公平。 明玺摁了摁胸口,仍觉气闷,快步走到冰箱前,取出冷藏的纯净水,一口喝掉大半瓶才终于舒服一些。 “我来啦。” 夏凌霄洗漱完毕,换好衣服,蹦跶着从客厅跑过来,像一只雀跃的小鸟:“天呐天呐,这鸡汤味也太香了吧。” 明玺戴上白色小碎花的防烫手套,把刚刚关火还在散发热气的砂锅端上桌,而后又转身去拿碗筷汤匙,全程都没有看夏凌霄一眼。 夏凌霄察觉到他的异常:“你怎么了?还生气呢?气大伤身啊。” 明玺没什么表情,声音也有点冷冰冰:“不劳你费心。” “哦……” 夏凌霄没再说话了。奶奶从小就教育她,女孩子不能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容易受寒得面瘫。 用筷子戳了戳自己碗里软烂的鸡腿,夏凌霄拿出手机播放自己钟爱的下饭榨菜名侦探柯南。 第13章 就这样默默许久,明玺放在餐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两人一同看向屏幕,是明恒打来的视频通话。 明玺拿起手机,接通视频,屏幕里赫然出现一张和他极其相似的面孔。 “哥。” “这两天怎么样?” “还行,就那样……你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明恒在美国西部的洛杉矶,那里和国内有十五个小时的时差,现在大概是晚上十点多,按照明恒的作息时间早应该休息了。 “刚结束工作。”虽然明恒打电话来是想关心弟弟的身体状况,但他不擅长说那些家长里短的闲话,停顿一瞬,还是习惯性的直奔主题:“我下周二回国,你把周三的时间空出来,朋友介绍了一个神经内科的专家,到时候带你去看看。” 明恒下周二回国? 明恒还没消化完这条信息,手机就被对面的人夺去。 “哥,你要是工作很忙就别挤时间回来了,还是我带他去吧。” “没事,正好也回去看看爷爷奶奶。” “那你把航班信息发给我,我去接你。” “嗯,待会发你。” 夏凌霄本来还有话要说,可手机却嗖一下从她掌心里抽出去。 “好了。”轮到明玺发言,他很体贴辛苦工作到深夜的哥哥:“你早点休息吧,我们也要吃饭了。” 明恒是一个极度自律的人,通常晚上十点钟会准时睡觉,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挤出时间回国,今夜已经超时许久,因此没再多言,很快就挂断了视频。 明玺将手机扣在桌面上,幽幽地看向夏凌霄。 明玺真没想到,夏凌霄竟厚颜至此,明明都和他结婚了,还对他哥贼心不死,急不可耐的抢过手机视频也就算了,装模作样客气一句就迫不及待的要去接机…… “你好奇怪欸,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夏凌霄小口小口喝着鸡汤,好像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反而觉得他才是奇怪的人。 明玺胸口又闷起来,连带着胃里都堵得慌。讨厌一个人大概就是这样,夏凌霄总是能让他食欲全无。 不能只有他这么难受。 他有必要让夏凌霄认清现实。 “你都不敢开车上路,去接哪门子机。” “我打车去呗,重要的是态度,你懂个毛线啊。” 哼。明玺喝了口鸡汤,状似不经意地问道:“我哥是哪年出国的?” 人回忆一件事的时候,计量单位通常都不是具体的哪一年,因此夏凌霄回答说:“我刚上大一不久吧。” “哦,所以你刚来北京他就出国了。” 夏凌霄手机里的动漫恰巧播放到精彩处,是名侦探柯南最经典的动作和台词——真実はいつもひとつ 时机刚好。 听见了吗夏凌霄,真相只有一个,明恒心里根本就没有你,就算你千方百计、想法设法,好不容易来到他所在的城市,他心里也没有你,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弃你而去。 甚至都谈不上“弃”。 可夏凌霄完全没get到他的言下之意,一整个神经大条:“是啊,当初明恒哥决定出国的时候家里可不赞同了,爷爷奶奶他们就觉得国外不限制大麻和枪.支,男女关系还很开放,怕明恒哥一个人出去不安全。” 明玺有点无语。 叽里咕噜说什么呢,这是重点吗? 不过,既然如此,就不要怪他冷酷无情,提起她的伤心事。 明玺翻过手机,上划解锁。和明恒的聊天界面里,能很清楚的看到明恒微信头像是和一个女人的自拍。 金发碧眼五官精致的外国女人,穿着黑色高领毛衣,看上去高智又冷淡,风格与夏凌霄完全相反。 显而易见,明恒喜欢成熟独立的类型,绝非夏凌霄这种喝个鸡汤都要人家盛到碗里递过去的公主病。 明玺又状似不经意地问起:“那我哥和他女朋友是在美国认识的?” “no。”夏凌霄说:“他们早就认识了,明恒哥就是为了她才出国,想不到吧,明恒哥这种性格也会为爱情奋不顾身。” 夏凌霄的语气既不低落,也不愤慨,更没有阴阳怪气,很像是言情小说的痴情女二,在男女主坚贞不渝的爱情面前做什么都是徒劳,到最后实在没招了,只能选择放下前尘往事,祝福人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真惨啊夏凌霄。明玺嘴角微弯:“那确实,很难想象我哥谈恋爱的样子。” “明恒哥谈恋爱跟你完全不一样。”夏凌霄吹一吹碗里的鸡汤,抬头看一眼他的脸:“你和明恒哥就只有长得像。” 明玺一怔。 电光石火间,似乎有一个可怕的念头从脑海中闪过。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3章 这种情况应该不是拿我当…… 老父的团长之位岌岌可危,夏凌霄无论如何都要回家一趟。明玺自然是不能带着一起的,且不说他失忆这件事要瞒着双方父母,单是公众人物这一点就不便参加今日的自卫反击战。 广场舞团那一众叔叔阿姨必定是活力满满,届时对上太极社团几位年龄上完全可以倚老卖老的得力干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今日之事决计难以善了,两军交战难保场面不会失控,因此夏凌霄吃过午饭后独自出了家门。 走出二里地才想起来给明玺发消息:忘了跟你说,我晚上在爸妈家吃,你自己解决吧[愉快] 明玺看着她句尾的小黄脸emoji,很不走心的回了一个“哦”。 放下手机,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明玺耳边莫名又响起夏凌霄那句“你和明恒哥就只有长得像”。 虽然他和明恒的确只有长得像,性格爱好生活习惯都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这话从夏凌霄嘴巴里说出来,就让他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脑子里乱乱的,毫无头绪,明玺又习惯性的拿起手机,点进夏凌霄的微信。 大概是工作需要,夏凌霄的头像是一张她拿着相机的照片。明玺将照片放大,缩小,又退出去,点进她的朋友圈。 她的朋友圈仅半年可见,只有两条动态,都是工作相关,一本正经的,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不过明玺关注的重点在她朋友圈的背景图上。 夏凌霄很有已婚人士的自觉,为了在社交平台表明自己“非单身”的情感状态,背景图特意设置成了他们两个人的合影。 照片拍摄于冬季的某个黄昏,夏凌霄穿着厚实的大衣,系着红色格纹围巾,乌黑顺直的长发被寒风吹得有些凌乱,看得出天气很冷,她脸颊和鼻尖都泛着红。 而他并未面向镜头,只有一张侧脸,在冬日残阳的光晕下稍有些模糊。 明玺第一次点进夏凌霄朋友圈看到这张背景图的时候,还以为照片里的人是明恒,凑近屏幕仔细地看了又看,才敢确定是他。 他和明恒本来长得就很像,这张照片更是到了难以分辨的地步。 那么多合影,怎么偏偏用这张…… 明玺深吸一口气,三两下退回主页,又随手打开了屏幕右下角的阅读软件。初中毕业至今整整跟随他十三载的阅读软件,阅读总时长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四千个小时,因为发表过许多书评,粉丝量也非常可观。 最近阅读的第一本是《推拿》。明玺在一觉睡到2025年前刚看到金嫣和泰来那一章,昨天晚上失眠,又拿出来看,可没翻两页就关掉了。 这一次仍然没有看进去。 不是书写的不好,是他从昨晚到现在没有一刻能静下心。 都怪夏凌霄,总搞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来影响他。 明玺出于惯性地打开藏在软件某个隐秘角落的读者论坛。相比十年前,论坛里的画风并没有什么太大改变,书友们依旧在这里畅所欲言,八卦作者的私生活,推荐自己喜欢小说,讨论故事情节,人物关系,偶尔也聊聊古今中外的历史,又或是诉说生活的苦闷,寻求书友的帮助。 看上去一切都没有变,仿佛被遗忘在遥远的2015年。 明玺更没想到个人中心里还保留着那些他十多年前发的帖子。看到那一条条和夏凌霄相关的帖子,明玺真的更心烦了。 【[求助]爸妈朋友的女儿突然当着很多人的面抱我是什么意思?】 【[求助]住在我家附近的同学总让我帮她跑腿,请问该怎么拒绝(她是我爸妈朋友的女儿)】 【[吐黑泥]每天骑车带住在我家附近的同学去学校,她总搂着我的腰好烦啊】 【[求助]一个平时很疯癫的女生在一个男生面前忽然变得很文静很淑女是什么意思?】 【[吐黑泥]你们身边有没有那种非常讨厌的公主病。】 他最后一次发帖是2014年的暑假。虽然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但明玺还记得书友们都很耐心地回帖,开解他的坏情绪,还非常积极的帮他出主意。 只可惜那些主意对夏凌霄全无用处…… 第14章 不过他当时也仅仅是需要一个可以匿名倾诉烦恼的树洞。 现在似乎也需要。 明玺从单人床上坐起身,时隔半年,又或者十年半,再一次发布了新帖。 【[求助]我老婆以前喜欢我哥,今天忽然说我跟我哥只有长得像是什么意思?】 —主楼— 如题,我老婆上高中的时候喜欢我哥,为此大学还考到我哥所在的城市,可我哥当时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并且在我老婆上大学没多久他就为了我嫂子出国了,那之后我老婆就跟我谈恋爱结婚。今天忽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友友们可以帮我分析一下她是什么意思吗? —回帖区— 1l: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2l:替身 3l:代餐 4l:面对现实吧哥们,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5l:我嘞个豆啊友友们,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刺激的帖子了 6l:不是哥们儿?你老婆喜欢你哥,求而不得,转过头来跟你谈,你今天才意识到自己被人家当代餐了??? 7l[楼主]:可是我和我老婆这些年还挺恩爱的,经常一起去世界各地旅行,拍了很多照片,我在外边工作的时候也会每天打很久的视频通话,我老婆一日三餐吃什么都会给我报备,看到雨天的落叶会发给我,看到可爱的小猫也会发给我,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种情况应该不是拿我当替身吧? 8l:楼主看到二楼回复那一刻就开始疯狂打字了吧? 9l:好典的平a换大招 10l:好多人啊,原来我区没糊qaq 11l:恩爱你还因为人家随口一句话就搁着疑神疑鬼?难怪你老婆喜欢你哥不喜欢你 12l:友友们太刻薄了吧,我感觉楼主不可能无缘无故产生怀疑,肯定还是生活中一些小细节让他潜意识里产生了这种念头,只能说这姐妹段位高,表面功夫做的无可挑剔 14l:绿贴吧,楼主嘴上说结婚好多年了,字里行间还是小孩啊,我区对文字帖什么时候这么不敏感了? 15l:去搜了一下,这个昵称居然真的在十多年前发过帖子 16l:我的妈呀,14年的求助贴里也提到过哥哥 17l:哈哈哈哈哈哈哈所以楼主跟公主病结婚了? 18l:代餐哥这么多年一点长进没有啊,一张嘴还是问人家什么意思什么意思,咱就是说,就把你当代餐了你能咋滴吧?是能离啊还是能咋滴? 19l:夫妻之间应该坦诚相待啊,楼主心里有疑惑就去问好啦 20l:楼上是不是使坏呢?这玩意咋问?问自己媳妇:你这么多年是不是把我当替身?人家要没这意思会怎么想?哦,我一心一意的跟你生活这么多年,到头来在你眼里我就是这种人?包跟楼主离婚的啊!反之,人家要真就是把楼主当代餐,这事一拿到明面上挑破,日子肯定过不下去了,那也是包离婚的啊!楼主能离?楼主想离? 21l:感慨,我区近些年戾气太重,友友们的求助帖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是一顿攮,真的好久没有这种集思广益帮忙解决问题的氛围了。 22l:二十楼说的在理啊,感觉楼主家境应该很不错,没什么压力,所以心理年龄比较小,这种情况千万不能冲动,覆水难收啊 23l:不懂,要是我宁可死也不做代餐,人生苦短,理应有一场双向奔赴的爱情 24l:楼主人嘞?我们说再多都没用,要看楼主怎么想 明玺仰面躺倒,深吸了一口气。 好复杂,他不想了,这些问题应该是二十七岁的明玺考虑才对,跟他有什么关系。 真不该发这个帖子。 明玺举起手机,想要封贴申删的时候又看到一条新回复。 27l:你跟你哥只有长得像,说明性格完全不一样啊。我觉得光看脸找一个代餐,只是一时的寻求心理满足,但多年的相处,夫妻生活,还能保持分享欲,经常去旅行,这真的很不容易,你和你老婆本质上是很合拍的两个人,所以高中时候喜欢你哥,顶多算少女春心萌动,长大后和你在一起才是真爱。好好珍惜吧,夫妻之间应该多一点信任。 28l[楼主]:谢谢二十七楼友友的分析和建议,你说的非常有道理 29l:? 30l:这很难评 31l:这个神入 什么叫神入? 明玺没有特意去搜索,因为他感觉这句话并不是什么好话,天底下哪有自己上赶着找骂的道理。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4章 夏凌霄不给他添麻烦他就…… 夏凌霄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虽然父母一再叫她留宿,但考虑到身体不适的明玺一个人在家,她还是随便找个借口赶回来了。 明玺坐在沙发上看电影,一看到她就问:“你手里拎的什么?” 红色精品礼盒,上面清清楚楚四个大字——靖州杨梅。 “你干脆改名叫明知故问好了。”夏凌霄笑一声,把礼盒递过去:“我妈徒弟送的,知道你爱吃,特意让我给你带回来。” “哦……”明玺接过,小声道谢。 “你谢我干嘛,得谢我妈。”夏凌霄从冰箱里拿了瓶水,又说:“给我妈发个微信,告诉她杨梅收到了,态度热情点啊,这几天你销声匿迹,她还以为我俩在吵架。” 发布完任务,夏凌霄就回房间去洗澡了,并没有给明玺更多的提示。 明玺无心再看电影,他躺倒在沙发上,高举手机,从微信列表里找出备注为“岳母大人”的账号。翻一翻过往的聊天记录,对话完全可以称得上母慈子孝。 婚姻真神奇,能让一个几乎陌生的女人成为他生命里的第二个妈。 斟酌再三,明玺模仿着之前的语气发了条消息过去:妈,杨梅收到了,我会好好吃的。最近工作忙,没时间去看你和我爸,等过阵子闲下来了陪你们俩出国转转[呲牙] 岳母大人多半已经睡下,没有回复他。 明玺犹豫片刻,又慰问了一下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妈,亲妈倒是没睡,只回了他一个花里胡哨的表情包,紧接着又问:小夏呢? 明玺和明恒虽然在父母身边长大,但从小就独立性很强,兄弟俩都喜欢在自己房间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像其他孩子那样依赖父母,和父母之间的关系总是稍显疏远。 夏凌霄就不一样了。 她嘴巴甜,超粘人,又很擅长制造情况,给她当妈妈一定更有成就感。 明玺慢悠悠打字:洗澡 亲妈:你俩早点睡,别总熬夜,对身体不好 是该睡觉了。托夏凌霄的福,他昨晚就睡了不到五个小时,今天又一整天没睡。不知道夏凌霄洗澡的时候发现了没有,他把主卧浴室打扫的很干净,玻璃和镜子上找不见一丁点水渍,地面更找不到一根头发,连浴缸也被他刷的闪闪发光。 明玺忍着倦意,起身去厨房清洗杨梅,刚洗好装盘就听到身后传来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回头一看,夏凌霄穿着白色浴袍,头裹着干发帽,脸上敷着厚厚一层冰淇淋质地的面膜。 “……你吓我一跳。”明玺深吸一口气:“我还以为是伏地魔。” 夏凌霄一反常态的没有跟他对呛,只是笑眯眯的从盘子里摸走一颗杨梅:“你帮我打扫房间啦,好干净哦。” 明玺非常不喜欢夏凌霄这样笑,这样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令他很难受,感觉像心口钻进去一群小蚂蚁,时不时咬他,又痒又疼。 “再不收拾就成猪窝了,你是猪吗,乱成那样也能忍。” “你才是猪!” 好像被猫挠了一下,明玺觉得舒服很多,他希望夏凌霄能长久保持在正常状态,不要动不动就抽风。 可下一秒女人的眼睛就又弯成了两道小月牙:“不过还是要谢谢你,今天本来好累的,泡个澡轻松多了。” “……收拾一次一百块,拿钱。” 夏凌霄笑得更开心:“我给你两百块,待会再帮我收拾一次好不好?” “美得你。”明玺绕开她坐到沙发上,准备享用盐水浸泡过的杨梅。 “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夏凌霄坐到他身旁,一身未干的水汽,纷杂的香,像大雨过后微微潮湿的花窖。 距离太近,让明玺没由来地想起昨晚的情景,忍不住往旁边一挪:“你,你去把头发吹干好吗。” “懒得吹,待会就干了。” “……” “要不你给我吹?” “凭什么。” “凭你是我老公啊。” 一猜她就要这么说,真没创意。 可事实上,她也只有在用得着他的时候才会把他当成老公。 明玺吃一颗杨梅,不咸不淡地说:“二零二五年的明玺是你老公,二零一五年的可不是。” 杨梅很新鲜,甜度也刚好,关键是超大一颗,吃到嘴巴里满足度爆表。可惜赏味期只有短短几秒,明玺很快就感觉不到来自杨梅的清甜。 第15章 他微微偏头,用余光看向夏凌霄。 刚刚还笑着撒娇的人,这会眼睫低垂,乌黑的瞳孔略有些无神的注视着茶几上的那盘杨梅,茫茫然的,像是灵魂被抽离。 明玺心里一紧,他很不习惯夏凌霄这个样子,下意识地出声唤她:“喂。” 夏凌霄抬脸看过来,眨了眨眼睛:“你要是永远不会恢复记忆了怎么办?” 明玺微怔。这是他和夏凌霄都没有思考过的问题。夏凌霄提出的太突然,他根本没有准备,完全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夏凌霄却紧接着又问出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问题:“你要是永远都不会恢复记忆了,还会喜欢我吗?” 她思维怎么这么跳跃啊,讲话也太直接了,不能先问前半句,让他好好设想一下,再问那后半句吗…… 在夏凌霄目不转睛地注视下,明玺近乎慌不择路地回答:“我怎么知道。” “我觉得有点难。” “什么?” “我们两个现在心理年龄差很多。” “……你以为你很成熟吗?” “起码比你成熟。” 夏凌霄正过身,将脸上凝固的面膜一点点扯掉,这个过程或许需要保持安静,她一直都没有说话。 明玺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并且有些后悔,刚刚应该收她两百块钱去打扫浴室,当牛做马也好过这样让人难以呼吸的真空环境。 “喂。”夏凌霄不打一声招呼,忽然又转过头来,那张本就细白的脸此刻像剥了皮的鸡蛋,在灯光下泛着莹润的光泽。不用想象,明玺知道捏起来手感很好,昨晚夏凌霄喝醉酒,他可是没少“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要不然就一年吧。”夏凌霄看着他说:“要是一年时间,你没有恢复记忆,也不喜欢我,那我们就分开。” “……” “ok吗?” “可以,听你的。”明玺顿了一下说:“就是不知道爸妈他们会不会同意,我妈那么喜欢你。” “强扭的瓜不甜,我想他们会理解的。” 看样子夏凌霄已经考虑的很周全了。明玺无话可说。 “我困了。”他站起身,身体里有种前所未有的疲倦:“你也早点睡吧。” “欸,别急嘛。”夏凌霄轻轻拽住他的手腕,温热的拇指压着他脉搏,亮堂堂的眼睛盯着他看:“那这期间你是不是也应该做出点努力?” 又是这个眼神。 “……什么努力?” “你又明知故问啊,我们两个可是办过婚礼,领过结婚证,发生过实质性夫妻关系的,起码在我们离婚之前,你应该肩负起做丈夫的责任啊。” “……比如呢?” “比如——帮我吹头发什么的。” 明玺笑了。被夏凌霄气笑了。 合着她兜兜转转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就是为了让他帮她吹头发。 不对,不止是吹头发。 夏凌霄的真实目的是要让他和高中那会一样给她当牛做马。 不得不承认夏凌霄真的很有这方面的天赋,每次找的借口和理由都天衣无缝,让人无从拒绝。 可他也不能就这样屈服。 “就我有责任吗?你没什么义务?” 公主病到底明不明白,任何一段感情都是相互的,不能只有他一个人单方面的付出。 如此严肃的话题,公主病却有嬉皮笑脸的嫌疑:“我也帮你吹头发呀。” “你怎么那么会占便宜。” “那我帮你暖床,hihi。” “喂,你流氓啊。” 夏凌霄嘟起嘴巴:“你可真难伺候,那你来比如一个吧。” 比如…… 明玺一时间还真想不出要让夏凌霄履行什么义务,让她去擦擦地板,他还嫌她擦得不干净呢。 夏凌霄不给他添麻烦他就谢天谢地了。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5章 她可没见明玺每次吃饭前…… 不管怎么说,在达成“一年之期”的约定后,明玺和夏凌霄相处起来要和睦多了,这种和睦虽然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明玺彻底收起他的“凭什么”,给公主当牛做马,任劳任怨,但公主也不是完全没有尽到做妻子的义务。 最起码明玺付出劳动的时候,夏凌霄能在旁边起到一个陪伴的作用,闲暇时间也不再是独自窝在沙发里沙发里快乐游戏,而是带着他一起去打网球,爬山,到郊区露营。 有非常多个瞬间,会让明玺产生结婚很好的念头。 可夏凌霄很快就能将他从美好婚姻的假象中拖回现实。 比如此刻,说好了要开车去湖边看日出,怕夏凌霄早起会犯困,他特意在小红书学了一下怎么做三明治,想着明早就在车上吃早餐,这样夏凌霄就可以多睡一会。 约好四点起床,明玺定了凌晨三点的闹钟,提前整整一个小时,不仅精心准备了夏凌霄爱吃的厚蛋烧芝士三明治和芋泥肉松三明治,还调制了两杯夏凌霄喜欢喝的话梅气泡冰美式。 一切妥当,洗漱完毕,刚刚好四点钟整,他站在卧室门口,听到里面传来闹钟的声音。 只响了两声,就两声,便又重归清晨的宁静。 夏凌霄根本没有要是起床的意思。 没关系,明玺早有预料,他敲一敲房门,提醒里面的懒虫:“四点了,抓点紧。” 还是静默无声。 预计日出时间是四点五十三分,减去可能存在的三分钟误差,他们要四点五十分抵达目的地,按照夏凌霄这个新手司机的速度,即便这个时间完全不会堵车,但路上也要预留三十分钟,所以从夏凌霄起床到启程,中间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 按说只是洗漱换衣服,二十分钟绰绰有余。 可对夏凌霄而言就得争分夺秒。 因此明玺一秒钟都没有犹豫,直接推门而入:“喂,起床了。” 夏凌霄用一条绿色薄毯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像一只肥美的茧蛹公主。茧蛹公主一边蛄蛹一边发表重要讲话:“&*%¥#……” 明玺虽然一个字都没听清,但猜也能猜到她在说什么:“还再睡五分钟,你也不看看现在几点了,赶紧起床。” 夏凌霄半梦半醒地捞过手机,扫了一眼上面的时间:“才四点啊……” “四点很早吗,还要不要去看日出了,赶紧,快起……”意识到自己絮絮叨叨在说车轱辘话,明玺不禁深吸一口气:“快起床。” 明玺自认话很少,他一直觉得一句话重复说很多次又蠢又招人烦,可现在他正在成为一个又蠢又招人烦的人。 这就是婚姻,难怪大家都把婚姻称作坟墓。 说起来也是老天保佑,没让他一睁眼怀里躺着一个大懒虫外加一个小懒虫。要是他和夏凌霄还有一个像夏凌霄就么懒散又拖拖拉拉的孩子,那伺候完大的还得去伺候小的,真是有够要命的。 明玺不废话了,他掀开夏凌霄的被子,无视她睡到七扭八歪的t恤和短裤,一把将她从床上拉起来。 而夏凌霄难得做一场美梦,宇宙无敌超级想睡个回笼觉把美梦续上,对于起床这件事一百分有一百二十分的抵触,迷迷糊糊昏昏沉沉之际,她听到明玺近乎咬牙切齿地质问:“你说什么?” 夏凌霄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只知道明玺松开了她的手腕,她又可以回到柔软温暖的大床上。 好舒服。 就睡十分钟,剩下十分钟刷牙洗脸换衣服完全足够。 夏凌霄闭上眼睛,这种时候只需要七秒钟平稳呼吸她就可以进入深度睡眠。 然而还不到七秒钟,一只微凉的大手捏住了她的两腮,夏凌霄不受控制地张开嘴,尚未来得及反应,挤满薄荷味牙膏的牙刷就塞进了她的嘴巴里。 没人能含着一嘴牙膏睡回笼觉,饶是夏凌霄也不行。 她咬住牙刷,挣扎着坐起身,目光哀怨地看着明玺。 “你现在说不去已经晚了。”明玺立在暖色调的灯光下,仍显现出一丝不苟的严谨与冷酷。 “谁说不去了。” “快——四点零三了。” 老天,能不能搞一档《这就是j人》的综艺让明玺去当导师啊。 夏凌霄脚步虚浮的走进卫生间,刷牙洗脸梳头发,因为时间太宽裕,她还在擦面霜之前涂了一点爽肤水。 四点十八分,两个人准时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 导航显示预计抵达时间是二十分钟。 明玺对此表示:“以防万一。” 夏凌霄抱怨:“你也太小瞧我了,我好歹是有驾照的人,只是车多的时候不敢开,这个时间马路上可是空空荡荡的欸。” “谁小瞧你了,我要是小瞧你就根本不会坐在副驾驶上好吗。” 好吧。 夏凌霄放下手刹,开转向灯,挂到d档,打方向盘,在明玺逐渐诧异的目光下动作熟练且极其丝滑地驶出了地库。 第16章 明玺:“你这不是很会开。” 夏凌霄:“都说了,我会开,只是不敢开,不敢开的意思并不是我个人技术不行,而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太多,会让我紧张。” 明玺看她一眼:“那骑自行车呢。” “骑自行车……”夏凌霄一顿,理直气壮地说:“骑自行车太累了嘛,尤其上学的路上还有一段大上坡,我这细胳膊细腿的哪蹬得上去啊。” “哦,我驮着一百多斤就不累。” “谁一百多斤啊。” “算上书包没一百多斤吗?” “喂!我说了让你骑电动车,你不是嫌电动车丑吗。” 两个人吵嚷一路,中间还开错了一段,幸而还是日出之前抵达了目的地。 天将亮未亮,却不影响湖畔景致,湖水如镜,透着寒光,嫩绿垂柳,不动声色地摇曳,扑面而来的晨风带着微凉的潮湿和草木清香,赋予眼前如画一般的美景蓬勃的生命力。 久违早起,感觉还不错。 夏凌霄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终于彻底清醒过来。 转过头,明玺正拿着不知道从哪翻出来的酒精湿巾,仔仔细细擦拭着湖边长椅。 如果内娱有一档《这就是保洁》,也应该请明玺去当导师。 “好了,过来坐吧。”明玺说着又抽出一张湿巾递给她擦手。 虽然多年相处夏凌霄早就习惯了明玺的细菌恐惧症,但因为最近频繁的回忆起往事,让她不禁想起第一次和明玺单独出门。大概是刚上高二的时候,明玺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她爷爷奶奶也临时有事外出,打电话来嘱咐她去找明玺,晚上和明玺一起出去吃饭。 爷爷奶奶是非常注重养生的老人,平日饮食素多荤少,极其的清淡,唯恐辜负她爸妈的托付,对她饮食方面也看得很紧,周末给夏凌霄吃一点零食已经是两位老人最大的退步,以至于夏凌霄苦馋家附近的小吃摊好久好久,馋到每次路过都不自觉分泌口水。 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当然要大吃特吃。 可经济大权在明玺手里,爷爷奶奶还特意嘱咐过身为哥哥的明玺不要带她出去乱吃东西。 夏凌霄委实大费了一番周章,软磨硬泡好半天,才让明玺相信小吃摊炸串的油不是地沟油,答应和她一起去小吃摊解决晚饭。 她记得很清楚,明玺当时也是像现在这样,擦完桌子擦椅子,擦完椅子擦碗筷,最后看向她已经洗过的手,明显是强迫症上头,一定要用酒精消消毒心里才舒服。 她自然能看出明玺的心思,但对于和她关系并不算好的明玺来说,应当秉持着得鱼忘筌的原则,坚定实施你越让我干什么我就越不干什么的准则,于是乜他一眼说:“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道理你懂不懂啊,不要拿你那套来要求别人,而且我爸说了,人要多和细菌接触才不容易生病,家里养猫养狗可以提高免疫力,我现在身体这么健康全是因为……” 她话没说完,明玺忽然圈住她两只手腕,压在膝间,然后用酒精湿巾一点点擦拭她的手指和掌心。 那是夏凌霄第一次意识到男生的手比她的手大好多,即便隔着湿巾也能感受到灼灼的温度,仿佛可以触摸到骨骼。 像一只奇怪的大钳子。 而她竟然为此心跳加速。 还对爱情懵懵懂懂的年纪,夏凌霄误以为自己是因为他的冒犯而感到恼怒,可之前那些不以为意的肢体触碰却不断提醒着夏凌霄,明玺的行为不算冒犯,是她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她无法再像之前那样随意的对待明玺,无法再像之前那样,当明玺骑车经过下坡时紧紧搂住他的腰。 确定自己陷入单恋的那一天,夏凌霄还以为自己是全天下最可怜的女生。 可最近回忆起往事,以二十七岁的灵魂回顾十七岁的青春记忆,仿佛是站在上帝视角,多了些许不一样的体会。 她可没见明玺每次吃饭前都给同桌人擦手消毒。 他们俩在一起这么多年,也没见他什么时候这样喜欢看日出。 夏凌霄咬一口卷好纸袋的厚蛋烧芝士三明治,看着天际徐徐升起的一轮红日,忍不住笑起来。 而旁边立刻传来坏男生煞风景的问询:“傻乐什么?” 夏凌霄转过头,慢慢咽下嘴巴里的三明治:“你不看日出看我干嘛?” 明玺的脸和湖水一样,很快被漫天朝霞染红了。 第16章 是十七岁的夏凌霄。 夏凌霄一直以为明玺生气就会脸红,因为他每次都是面红耳赤的发脾气,显得很急躁,像只被踩了尾巴炸毛跳脚的猫。 就好比现在这样。 “谁看你了,你都乐出声了不知道吗,傻兮兮的。” “哦,这样啊。” 夏凌霄没有像往常一样和他斗嘴,只是看着他笑一笑,就转而望向波光粼粼的湖面。 这让明玺胸膛里那只暴烈的小马有些无所适从,仿佛一头撞进弯弯绕绕的迷宫里,东奔西逃,找不到出口。 只有他一个人难受吗,好尴尬的氛围。明玺急于让夏凌霄说点什么:“怎么样,三明治好吃吗?” 夏凌霄又咬一大口,两腮满满,讲话含混,像动画片里的卡通人物:“好吃啊,你做什么不好吃啊。” 明玺看着她圆鼓鼓的侧脸,从她可爱的外表下捕捉到阴谋诡计:“你就是想哄我天天给你做饭吧。” “哪有,我说的是实话,人与人之间不能多一点信任吗?” “那还不是因为你总骗我。” 夏凌霄没办法辩驳。她上高中那会的确没少骗明玺。谁让她在可怜的单恋,而明玺什么都不知道,还老是对其他女生轻声细语地说话,所以她就是嫉妒啊,就是看明玺不顺眼啊,就是要欺负明玺才心理平衡。 这样一想她确实有点坏。 可也只有那么一点点。 “也许是你上辈子欠我的,所以这辈子来还债。”夏凌霄理直气壮:“接受命运吧,别总抱怨。” “好无耻啊你。”明玺扭过头,吸一口杯子里味道复杂的咖啡,附和着早晨鸟儿清脆活泼的鸣叫,他交叠的双脚不自觉左右摇晃。 空气真好,风凉凉的。明玺打算晚上给夏凌霄做她爱吃的咖喱罗氏虾,就当她艰难早起陪他来看日出的奖励。 “走吧。”三明治吃完了,明玺收好垃圾:“这附近有早市,我们去买点水果,看看有没有新鲜的大虾。” “老天,现在讲话越来越有人夫的味道了。” “扯。” “干嘛生气,我是在夸你,现在有这种人夫气质的男人可不多见,超抢手的。” “什么抢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是在物化我。” 哇。夏凌霄惊了,真没想到明玺能说出“物化”这种新鲜词汇,不得不承认,他接受信息的速度还真是快。 说来也是因为聪明,学什么都很快,做什么都很容易,当初才会选择演员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 可人无完人,明玺读不懂剧本里过于复杂的感情,演戏总是浮于表面,喜悦就是喜悦,愤怒就是愤怒,演男女之间的对手戏更是烂的一塌糊涂。 虽然这是事实,但夏凌霄每次刷到骂他的帖子还是会花很长时间一个个投诉举报。 一本正经说出“你这是在物化我”的明玺多可爱,她真不希望有人讨厌明玺。 趁着还没有到早高峰,两个人开车回家。 和来时一样,一路吹着风,听着喜欢的音乐,翻来覆去地说着没有尽头的废话。 可夏凌霄的心情要比来时好一百倍,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年少时暗恋的男生或许也在别扭的喜欢自己。 …… 航班延误,明恒落地机场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还没出关就远远看到来接他的小夫妻俩,不禁弯起唇角。 “哥!”夏凌霄笑眯眯地招着手,而她身后的明玺却显得很不热情,看上去有点小郁闷。 对于这幅情景,明恒早就见怪不怪。他还记得小时候明玺和夏凌霄一起玩过家家,每次他一走过去夏凌霄就抛开明玺过来黏着他。小孩子似乎都喜欢缠着年纪大一些的哥哥姐姐,明玺在家的时候也经常拿着变形金刚跑来他房间玩。可那时候的明玺只会觉自己是被小伙伴残忍无情的抛弃,每次聚会结束都吵着再也不跟小妹妹一起玩了。 但这并不影响两个人下次见面还是玩的热火朝天,以及明玺一看到他过去就小脸紧绷绷,也不知道是气喜新厌旧的夏凌霄多一些,还是气没有眼力价的他多一些。 到后来夏凌霄因父母出国搬到他家隔壁,和明玺在同一所高中上学,两个人之间有了一些不可言说的小九九,事情就更有意思了。 明恒每年寒暑假都回家住很长一段时间,大部分原因是为了看这对笨小孩的热闹。 “哥。”明玺接过他手中的行李箱,故意挡着一旁的夏凌霄。 第17章 夏凌霄嘟了下嘴,转而又对他笑着说:“哥,坐这么久飞机你肯定饿了吧,我们先去吃饭,我订了一桌家乡菜,都是你爱吃的。” 明玺微不可察地轻哼一声,显然是在点菜这件事上对夏凌霄颇有微词。 明恒很多年没见他这个样子了,失去十年记忆,真的让明玺回到了稚气未脱的少年时。 那时候明玺总是对他抱有一丝明玺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嫉妒和敌意。 说起来这都怪明玺太不禁逗了,不止他喜欢逗明玺,就连爸妈也时不时作弄这个总爱装酷耍帅的小儿子,看他那吃醋而不自知稀里糊涂生闷气的样子,实在很好笑,也很可爱。 再加上十七八岁的年纪,正在高中的关键时期,并不适宜开始一段恋爱,大人们倒还要庆幸两个孩子的迟钝和晚熟,始终看破不说破,以至于明玺很久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乱吃那些飞醋有多傻,还隔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发邮件威胁他,要是让夏凌霄知道这件事,他以后就再也没有弟弟了,弟弟会去跳黄浦江。 看样子明玺不止威胁了他一个人,很明显夏凌霄至今都不知道这件事,如果夏凌霄知道,没道理不向失去记忆的明玺解释清楚。 晚饭期间,明玺仍和从前一样,总是不经意地打断夏凌霄和他的对话。可能是因为如今丈夫的身份,比从前还更理直气壮一点,连毫不清楚状况的夏凌霄都感觉他很奇怪:“你今天怎么回事啊?” “什么怎么回事?” “一会要加菜一会要添汤,哪来那么多事。” “没有我爱吃的,我还不能加道菜。” “这不是有你爱吃的。” “没有香菜,味道都不对。” 明恒不喜欢香菜,也不吃芹菜和羊肉,夏凌霄在预约餐厅的时候特意和经理交代了这些忌口。她觉得明恒在国外一待就是大半年,一定很想念家乡的味道,回国的第一顿饭无论如何要吃好。 可在明玺看来却是另一回事。 夏凌霄只觉得他奇怪,看他的眼神也充满了疑惑和探究。 明玺被夏凌霄看得有点窘,于是站起身:“我去卫生间。” “……”目送明玺出门,夏凌霄又转过头看向明恒,有点含羞带愧地说:“不知道你弟今天发什么神经。” 明恒笑笑:“他不是发神经,只是这时候还误以为你喜欢我。” 夏凌霄一怔,首先怀疑自己的耳朵,可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没有听错,明恒也没有开玩笑。 明玺以为她喜欢明恒,这是夏凌霄从未想过的假设,可一旦这样想了,很多事情似乎都变得有迹可循。 难怪,难怪以前一到寒暑假明玺就不愿意让她去他家,还总是在她耳边讲明恒和女同学的故事,每次她提到明恒,他都表现怪怪。 好离谱啊明玺!这和怀疑她喜欢自己的亲哥有什么区别! 不过她总算可以确定,她并不是在青春期陷入单恋的可怜少女,她喜欢的男生真的也喜欢她。 明玺这个笨蛋,为什么不早说,害她小时候还总幻想自己是纯爱少女漫里的悲情女配角。 夏凌霄又气又想笑,朝明恒握了握拳,佯装愤怒:“这个人,看我回去和他算账。” “他知道自己犯傻,还不叫我们和你说。” “哼,他犯傻的事多了。” 明恒对弟弟妹妹一视同仁:“你犯傻的事也不少啊,那条围巾……” 夏凌霄脸一红,急忙忙打断他:“不要说啦。”她和明玺一样,是很要面子的人,受不了人家当面提起她的窘事,就算是她从小到大都很敬爱的哥哥也不行。 而明玺一推门进来,就见明恒脸上挂着温柔宠溺的微笑,一旁的夏凌霄则满脸羞红的看着他。 “……”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两个人。 明玺立在门口,直到相谈甚欢的两个坏人察觉到他的存在。 “你站在那做什么?” “吃撑了,站着消消食。” 明恒笑了笑:“都吃的差不多了,那就早点回去休息吧。” 明恒国内的房子久不住人,就算临时打扫也不会住的太舒服,何况他回国的首要目的是带明玺去看医生,明天总归要一起行动,夏凌霄便给他订了自己家附近的酒店,回去的路上刚好顺道送他。 和明恒道别,夏凌霄重新启动车子,余光扫了眼副驾驶上一言不发的明玺,忍不住笑了一声。 明玺像是一直拿瞄准镜瞄着她一样,立刻就说:“你高兴什么?” “什么意思啊,我不能高兴吗?” “……” 又沉默了一会,狙击手终于耐不住性子了:“我去卫生间的时候我哥跟你说什么?” “哦。”夏凌霄淡定地胡说八道:“明恒哥打算回国发展。” 明玺果然很会抓重点:“回国?那他女朋友呢?” “异国恋长久不了,多半是要分手吧。” “……人家要分手你笑成那样干嘛?” “我哪有笑。” 又又沉默一会,明玺铁面无私地开口:“你之前还说我哥为爱情奋不顾身很了不起,现在看明白了吧,他就只考虑自己。” 夏凌霄忍着笑,缓缓将车停进车位,语气平常:“我倒是觉得明恒哥很有魄力啊,舍弃自己熟悉的环境和熟悉的人可是很难的。” 明玺解开安全带:“反正在你看来他做什么都对。” 夏凌霄装傻:“有吗?” 明玺冷笑一声,径自下了车。 他不想再和这个可恶的女人多说一句话。 “喂,你等等我啊。” “……” 明玺停下脚步,转头看向一路小跑来到他身边的夏凌霄,难受到胃里都有些消化不良,可手却闹起了独立,自作主张地接过夏凌霄的包包。 按电梯是他,开门是他,整理夏凌霄脱下来的鞋子也是他。 而夏凌霄呢,像没骨头似的陷在沙发里,正捧着手机给明恒发语音:“哥,我们安全到家了,你还要倒时差,吃了药早点睡吧。” 那边很快回复:“好,你们也早点睡。” 夏凌霄听完语音,并没有放下手机,两根拇指在屏幕上嗒嗒嗒的敲击,不知道又在发什么长篇大论。 明玺讨厌她。明玺想不通自己当初为什么会和夏凌霄结婚,明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和夏凌霄在一起的日子一定是苦头多过于乐趣。 “咚” 一声闷响。夏凌霄抬起头,是明玺把包放在了她旁边的茶几上。 一整晚都显得无精打采的明玺这会更有气无力,扔下一句“我去睡了”,便转过身脚步拖沓的走向书房。 夏凌霄真想听十八岁的明玺亲口承认对她的爱慕,承认自己莫名其妙的低落和恼怒是在吃醋,所以才故意说些模棱两可的话刺激他,可这会看他的样子,又有点于心不忍。 把请假消息发到工作群里,夏凌霄坐起身唤他:“喂。” “干什么。” “你不洗澡了?” “不洗。” 明玺说完就紧紧实实的关上了房门。 连澡都不洗了?这么严重? 夏凌霄弯唇,脸上两枚深深的酒窝。这还是第一次,看明玺难受,她却好高兴,心里甜滋滋的。 算啦,虽然明玺误会她喜欢明恒这件事有点离谱,但爱情本来就是会让人变成笨蛋嘛,不止明玺,她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不是很聪明啊。 喜欢一个男生就欺负他,用这样的方式吸引他的注意力,完全就是恶劣的小学生行为。 柔软的情绪不断蔓延,比躺在云朵上的滋味还要好。 从前这种好的时刻,她都和明玺分享。 夏凌霄看了眼紧闭的房门,点开置顶的微信号,刚找到小猫探头的表情包,屏幕上方忽然弹出一条新消息。 是明玺的经纪人发来的。 赵禹:在机场被拍到了啊 赵禹:[小红书链接] 夏凌霄点开链接,是她和明玺去机场接明恒的时候被路人拍到的照片,这女生是真路人,根本不认得明玺,她拍这张照片是因为注意到了气质冷峻的明恒,难得遇到这种等级的帅哥,自然要冒险拍下分享给闺蜜。 她闺蜜一眼看过去马上就震惊地说这男的好像明玺,紧接着便发现一旁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就是明玺本人。虽然明玺的粉丝都知道他有个哥哥在国外,但这对路人来说绝对是一个了不得的大发现,当即就把这张照片和聊天记录一起po上了小红书,标题取得也很吸睛——[救命!这样的脸居然有两张!] 像明玺这样被称作花瓶的男演员内娱屈指可数,不管演技怎么样,长相是毋庸置疑的,两张相似的面孔站在一起,的确有很强的冲击力。 至于一旁的夏凌霄,因为明玺实在是个糊咖,就算照片里她和明玺明显是情侣关系,也不会有几个路人特殊关注,毕竟男演员这年纪谈个恋爱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何况照片里她和明玺也没有什么特别亲密的举动。 第18章 夏凌霄正看着评论区,又收到赵禹发来的微信,他想借明玺这次出圈炒作一番,想和夏凌霄商量一下自己的方案是否可行。 夏凌霄还想翻翻评论区,懒得总切微信,直接拨电话过去:“喂,禹哥,明玺睡了,嗯呢,你说吧,我听听看。” 讲电话的声音传进书房,明玺躺在单人床上,忍不住翻来覆去。 他不高兴,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夏凌霄却一点都不关心,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冷酷无情的女人,只有用得上他的时候才会对他笑,用不上就根本不管他的死活。 明玺越听她在外边讲电话就越气闷,简直难以呼吸,起身开了窗,才发觉不知几时外边下起了雨,夜风与淅淅沥沥的雨声一同涌入,稍稍吹散心头的烦闷。 明玺深吸一口气,又躺回到床上。 拿起手机,和夏凌霄的聊天记录还停留在几个小时前,夏凌霄让他去卧室帮忙换床单。 有时间和别的男人打电话,就不知道问问他为什么不高兴。 明玺丢开手机,闭眼数羊。 夏凌霄这种狼心狗肺的公主病才不值得他生气。 不知数了多久的羊,明玺终于意识昏沉,可半梦半醒间身体却越来越冷。 是窗开得太大了,外边还在下雨。明玺好不容易才有困意,不想起来关窗,于是伸手去搭在床边的被子。 那一瞬间,指尖触感骤变。 明玺猛地睁开眼,原本纯白的天花板被幽蓝夜幕所取代,一轮满月高悬。 手指划过冰凉的木质长椅,明玺缓慢地坐起身,环顾四周。 这是,他爸妈家附近的公园。 不是梦。 明玺看着还有home键的手机,上面清清楚楚显示着此刻的时间。 他回到了2015年。 所以2025年的明玺并不是失忆。 “喂!你在这干什么呢。” 明玺转过头。路灯下,女孩齐耳短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穿着蓝色面包服,鲜亮的像雨后晴天。 是十七岁的夏凌霄。 作者有话说: ---------------------- 来喽 第17章 这次他不会多管闲事棒打…… 明玺一晃神的功夫,夏凌霄已经走到了他面前,略带着婴儿肥的圆脸蛋泛着一片酡红,仰头看他,眼睛黑亮,殷切的像只天然无害的小狗。 “你傻子啊,这么冷的天在这坐着干嘛?” “……” “喂,我在跟你说话呢。” “我听见了。” “那你怎么不吭声啊!没礼貌!” 明玺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冷酷无情,没良心的坏女人,忽然变得这么小,讲话还有点细声嫩气…… 可这也改变不了她没良心的本质。 明玺一想到她对自己的漠不关心,胸口就堵的厉害,转念一想,这样的奇遇何尝不是老天对他的眷顾,让他到十年后亲身感受糟糕的婚姻生活,给他重来一次,重做选择的机会。 而十七岁的夏凌霄小小地发了个脾气,很快又弯着眼睛笑起来:“我要去便利店买关东煮,你陪我去吧,我请你吃。” 他还没吃晚饭,抵御寒冷需要很多热量,胃里充斥着难以忽视的饥饿感。 这种时候,最适合吃一份热乎乎的关东煮。 不仅是关东煮,夏凌霄嘴馋,一去便利店就什么都想吃,泡面,年糕,饭团,每次都弄一大堆,吃不掉就推给他,美名其曰“我请你吃”。 “不去。”明玺握紧手,绕过夏凌霄:“我回家了。” 夏凌霄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欸,你真不去啊?” 当然不去。 老天给他机会,就是让他不要重蹈覆辙的。 一起去逛便利店,吃她剩下的东西,和谈恋爱有什么区别。 明玺脚步不停,便有人气鼓鼓地“哼”了一声说:“不去算了,我自己去。” 幽静的公园,行声渐远。明玺回过头,那抹蓝色已经是消失在蜿蜒小路的转角处。 这人真是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大晚上走那么偏僻的地方。 算了,反正也死不了,十年之后还能活蹦乱跳的气人。 明玺走两步,又停下。 没有经历过这段奇遇,1.0版本的明玺,大概率跟着夏凌霄一起去了便利店,如果这次他没有跟着一起去,夏凌霄发生什么意外,他岂不是成了罪魁祸首? 虽然讨厌夏凌霄,但夏凌霄要是因为他发生意外…… 好烦。 就这一次。 以后夏凌霄怎么样就跟他没关系了。 晚上十点钟,附近商铺大多歇业,一眼望去只有街角的7-11还灯火通明。 夏凌霄早就想尝试最近网上很火的马克定食,她从货架上拿了盒奶油味火鸡面,又找来芝士片和韩式年糕。本来还应该放香肠的,夏凌霄不喜欢吃,换成了吸满汤汁的风琴豆腐皮。 把铺好芝士片的杯面放进微波炉,再来一份关东煮和焦糖布丁,最后是必不可少的草莓牛奶。 准备完毕,紧凑地摆到吧台桌上,夏凌霄举起手机很精心的拍了一张照片,确认照片里的每一样食物都足够诱人才发了朋友圈。 哼,明玺这个笨蛋,让他不一起来。 手机搁到一边,夏凌霄搅拌两下裹满了芝士的年糕和火鸡面,热气腾腾,在玻璃橱窗上凝结出一团白濛濛的水雾。 只是短短一分钟,夏凌霄又不自觉拿起手机,打开微信,已有好几个人点赞她刚发的朋友圈,还有一个班里的同学评论说看着就超好吃。 虽然一口都还没吃,但夏凌霄仍然十分开朗地回复同学:超超超超超级好吃哦! 她可不会因为明玺不陪她来就心情低落,一个人照样能很开心。 夹了一块年糕放进嘴巴里,夏凌霄仔细品尝。不难吃,可也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吃。要是在加点薯片碎口感应该会更丰富。 说干就干。夏凌霄很快拿了一小包原味薯片回来,拆封揉碎,哗的倒进去大半,充分搅拌,让火鸡面外裹着一层芝士,芝士上黏着一层薯片。 如此一口下去,简直美味加倍。 “哇……”夏凌霄忍不住惊叹,她真佩服自己,这么天才的吃法也能想出来。 看一眼手机,朋友圈下又多了几条评论,却不见明玺那个非常明显的深蓝色头像。 怎么回事…… 点开和明玺的聊天框,指尖在屏幕上犹豫不决。 如果她这时候发微信问明玺,要不要帮他带点吃的回去,会不会很奇怪…… 有人推开玻璃门,清脆的提示音划破寂静的夜晚。夏凌霄抬头看过去,有些惊讶:“季时森?” 男生似乎是一路跑来便利店,黑发凌乱,气喘吁吁,白皙俊秀的面孔染着一层被冷风席卷过的薄红。 “这么巧……”季时森稍稍止住喘息,笑了笑说:“我出来夜跑,口渴,买瓶水。” “哇,这么冷还出来跑步。”夏凌霄朝他竖起大拇指:“顶级自律。”不愧是精致小gay。 精致小gay视线落在吧台桌上:“你这是晚饭吗?” “呃,宵夜。”夏凌霄讪讪一笑,随即邀请偶遇的同学:“你要不要坐下来吃点?我弄太多了,一个人吃不完。” 精致小gay一看就没吃晚饭,完全无法抵御便利店大餐的诱惑,一口就答应下来:“好啊,等我拿瓶水。” 夏凌霄便将自己还没动过的关东煮和焦糖布丁推过来:“你家是住在这附近吗?” “对,我家住三民院里。” “那好近啊!我家住天宸新府。” “我知道,我之前在公园总看到你遛狗,你家狗长得真可爱。” “哈哈哈哈你是想说长得很潦草吧,它都十岁了,只是老狗了,小时候才是真可爱,我给你看看它的照片。” 夏凌霄拿着手机凑过去,季时森也倾身过来,两个人挨的很近,从玻璃橱窗外看,赫然是一对浓情蜜意的年轻小情侣。 街对过一条昏暗小巷里,明玺盯着你说我笑的两个人,扯起嘴角。 看样子就算他陪夏凌霄来,也会有人陪夏凌霄来,夏凌霄的人生轨迹不会因为他的选择发生什么变化,他也不用担心夏凌霄,这么晚了,季时森找到机会,肯定是要送她回家的。 很好啊,正合他意。 这次他不会多管闲事棒打鸳鸯了,这两个人要早恋就去早恋好了,到时候考不上大学,复读一年,多吃一年苦,也是自作自受,怨不着别人。 明玺深吸一口气,转身回了家,甫一进门就遇见在客厅煮养生茶的亲妈。亲妈看到他很是不悦:“让你去叫夏夏来吃饭你跑哪去了,不知道今天是你夏叔叔和静静阿姨的接风宴吗?” 第19章 “……我去叫她,她没在家。” 正因为她没在家,明玺才会在她书桌上看到那封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那封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过他的信。 “你怎么了?”亲妈看出他的异常,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惊讶地叫出声:“怎么这么烫,你在发烧啊。” 是吗。 难怪他一直都喘不上气。 如果是生病,那就合情合理了。 明玺放任自己步伐沉重,精神萎靡,四肢无力,一头栽倒在沙发上。 他这幅样子可把亲妈吓了一跳,以为他烧坏了,一边找体温计给他量体温,一边唤丈夫叫辆车带他去医院,可还没等叫到车,体温计就滴滴的响了起来,亲妈拿出来一看,才三十八度二,远远没有到要大晚上送去医院的程度。 “先吃两片退烧药吧,我再给你煮点姜汤驱驱寒。” “嗯……” 明玺趴在沙发垫子上,有气无力地应一声。 “你先上楼去,换了衣服躺下,在这躺着多冷啊。” “我待会再上楼……” “干嘛待会,到床上把电热毯打开多好。” 亲妈再三催促,明玺不得不上楼,而他房间的窗与隔壁大门相邻,旧时装修,隔音并不算好,偶有来往行人,脚步声和言谈总能若有似无的传到楼上。 明玺吃了退烧药,又在亲妈的督促下喝了大半碗姜汤,终于不那么冷,额头也不似方才滚烫。 亲妈放下心来,留了一壶热水给他就回房间休息了,毕竟妈明天还要上班,而此时已经临近十一点钟。 临近十一点钟,某些人还没有回家。 季时森不可能是什么专门残害少女的变态杀人魔。 明玺闭上眼,又睁开,看了眼手机。 10:55 这个时间某些人还没回家,作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居然一点都不担心。 当然不会担心。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一定以为某些人是和他待在一起,非常的放心。 可实际上呢。 明玺点开朋友圈,他不像夏凌霄那样好人缘,微信里只有寥寥几十个人,朋友圈的最新动态还是不久前夏凌霄发布的那一条便利店美食。 下方有不少共友点赞评论,夏凌霄十分钟前还在超嗨的回复人家。 呵。 从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体温计,明玺又量了一次体温。他很少生病,也很少吃药,偶尔吃一次就非常见效,这会体温已经降到了三十八度。 这温度不太行。 倒一杯热水,将体温计贴在杯壁上,看着水银攀升,来到三十九度二,明玺拿起手机拍下照片,发了一条仅隔壁某人及某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可看的朋友圈。 早恋当然可以,不关他的事,可拿他当掩护早恋的柳条帽,坚决不可能。 朋友圈发布没多久,楼下传来了低低地讲话声。 “这就是我家啦,谢谢你送我回来。” “没事,顺路嘛。” 男生停顿了一下,又说:“要谢也该我谢你今天请我吃关东煮,等周末有时间我请你去吃我说的那家。” 女生爽快答应,开朗极了:“好啊,那我们加个微信吧,到时候一起去。” “我有你微信。” “啊?哪个是你呀,班里同学我都有备注啊。” “我用的小狗头像,对,是这个。” “哦哦,我想起来了,我是加过你的,奇怪……没备注吗……不好意思啊,我一直以为这个账号是我哪个网友呢。” “没关系,现在备注就好了。” “也不能全怪我,都没见你发朋友圈,你要发个自拍我就知道是你了。” “我一个男生,发自拍感觉会有点那个……” “哈哈哈感觉你还挺像直男的。” “嗯?什么?” “什么什么?” 两人都有点发懵之际,上方传来“咔哒”一声,是二楼的居民不耐烦地控诉:“几点了,你们能不能安静点。” 夏凌霄皱起眉:“你干嘛啊,我们讲话都很小声了。” “吵到我了。”明玺说:“我生病了,在发烧,需要安静的休息。” 发烧? 夏凌霄一怔,不待开口,一旁的季时森便说:“那我先回家了,你也早点睡吧。” “哦,好,你注意安全啊,到家发微信告诉我一声。” “嗯,拜拜。” 目送季时森离去,夏凌霄又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扇窗,不止何时再度紧闭,并拉上了窗帘。 是因为生病了才心情不好吗? 心情不好就可以朝她乱发脾气吗? 狗人,谁稀罕。 夏凌霄回到家,蹑手蹑脚的上了楼。 明玺家二楼有两间卧室,一间朝阳,一间朝阴,明恒作为哥哥自然是住朝阳那间,明玺则是朝阴那间,与隔壁夏凌霄的房间正对着,夏凌霄一进来就能看到对面窗帘缝隙里透出的光。 说什么需要安静的休息,根本连灯都没关。 夏凌霄拉上窗帘,扭头看见奶奶养的狸猫趴在书桌上睡,不由地扑过去好一顿揉搓:“宝宝宝宝,你怎么这么可爱啊宝宝,做只猫可真好,我下辈子也要做只猫。” 猫只允许她揉搓一会,很快就挣扎着从她怀里窜出去,轻盈的跳到地板上。 猫一跳走,露出了原本压在它身下的信纸。 写给十年后自己的信。 夏凌霄抿紧唇,从本子里翻出两张粉红色的散发着香气的信纸。 她本来打算另写一封信,给十年后的明玺。因为没想好要对十年后的明玺说什么,迟迟没有落笔。 现在…… 夏凌霄从笔筒里抽出一支超大号黑色马克笔,龙凤凤舞地在信纸上写下五个大字——你个大傻叉 然后是一排娟秀小楷:to 2025年的明玺 “呼。”夏凌霄轻舒一口气,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字:“真是一手好书法。” 她自娱自乐,哄自己开怀。 可放下笔,心里还是不大好受。 喜欢一个人真的好难啊,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喜欢。 夏凌霄枕着手臂趴在书桌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手机。今天晚上发生了好多事,也许没那么多,可都沉沉地压在心口,她想问明玺今晚怎么没来吃饭,怎么忽然生病了。 可她没道理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比起明玺,夏凌霄还是更爱自己一点。 “嘀嘀——” 手机响了一声,是小狗头像的季时森发来消息:我到家啦,很近吧 夏凌霄慢慢敲键盘:真的好近哦 对面近乎秒回:你和明玺吵架了吗?感觉气氛不是很好 哪有吵架啊。 夏凌霄嘟起嘴,拿起手机回复:没,他抽风,不用理 季时森:如果你们俩吵架了,我可以顺路带你去学校 欸? 这是哪里来的好心同学? 就因为她今晚请他吃了关东煮,他就把她当成好朋友了吗? 还是说,他是因为喜欢明玺,想通过接近她来接近明玺? 夏凌霄对这个在学校里寡言少语的男同学印象很不深刻,只记得他去年圣诞节送过明玺一件包装精美的礼物,应该是被拒绝了,在那之后也没看他对明玺有什么特别…… 不管了,怎么说也是人家的一番好意。 夏凌霄随手发过去一个小狗吃生菜的表情包:好啊! 退出聊天界面,夏凌霄这会才注意到明玺发了朋友圈,点进去的瞬间,半眯着的眼睛顿时睁圆了。 夺少?三十九度二? 对面的明玺也在看手机。 真受不了了,他想不通,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冷漠的女人。他朋友圈发了那么久,她就真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明玺不信她没看手机,明明刚才还在和季时森说什么“到家发微信告诉我一声”,房间的灯也没关,没有任何已经睡下的迹象。 所以就装看不见。 很好,这样更好,彻底断交,免得他一不小心重蹈覆辙。 明玺关了灯,被子蒙过头。又开始新一轮的数羊。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四只羊,因为他没陪她去便利店?真有够小肚鸡肠。要感谢老天偏爱,给他预见未来,重来一次的机会。这会该不会和季时森在微信上聊起来了吧?万一她知道季时森不是gay,知道他骗了她…… 明玺坐起身,脸叫被子闷的又红又烫。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18章 明玺该不会是发现她喜欢…… 第20章 明玺这一病,又是打喷嚏又是流鼻涕,一直到高三开学才好利索,这期间他没出过门,也没见过夏凌霄。 明玺觉得这样的世界有种让人说不出的惊悚感,原来以为距离那么近,无论如何都躲不开,一定会天天见面的人,想要切断联系其实也不需要特意做什么。 只是什么都不做,距离就远了。 他不找夏凌霄,夏凌霄就不来找他。 明玺冷笑,不紧不慢地吃着碗里已经快要凉透的白粥。 亲妈见状看了眼时间:“你怎么还在这吃呢,都快迟到了。” “不着急。” “还不着急呢,六点四十了。” 高三生七点开始早自习,从家到学校的距离是1.8km,虽然路上有一段大上坡,但以明玺骑车的速度,正常只需要七分钟。 六点四十,距离七点还有二十分钟,对明玺来说时间非常充裕。 可隔壁还有个拖拖拉拉的夏凌霄,按照平日的流程,明玺这会早该站在隔壁门口给夏凌霄施压了。 “我还没吃完。”明玺端着碗起身,又盛了半勺粥。 “吃这么多,也不怕上午犯困。” “你以为我是夏凌霄吗,吃完就睡。” 明玺提起夏凌霄的时候,不自觉看了亲妈一眼。 知子莫若母。亲妈自然能看出儿子连日缠绵病榻的同时心里还装着事,今天这么拖拖拉拉,必定也是有点说法。突然提起夏凌霄,又给她递眼神,多半是希望她顺着往下说。 小孩子,心思都写在脸上,真可爱。 她偏不顺着往下说。 “我不管你,你别开学第一天迟到就好了。” “哦……” “明天你生日想怎么过?” “随便,我都行。” “你这个年纪不都是出去和同学一起过吗,要不我给你钱,你也和同学一起出去吃个饭唱个歌。” 什么叫“都”,什么叫“也”,过生日搞那么大排场的只有夏凌霄,她去年过生日,班里的女同学无一缺席,坐满了两个大包厢。 他没那么多可以一起过生日的同学。 明玺将剩下半碗白粥吃完,看看时间,六点五十,再不出门就真的要迟到了,夏凌霄还一点动静都没有,是宁愿自己走路去上学也不主动来找他? 没看出来竟然是这么有骨气一个人。 穿上外套,换好鞋,明玺拎起书包出了门。 自行车停放在院门口,经一夜寒霜,座椅和把手都有些潮湿,他拿出纸巾仔细擦了擦。 如此又过了将近两分钟,终于推着车来到夏凌霄家门前。 这是不得已的,他不能问都不问就直接去学校,那样会很怪,如果夏凌霄到他爸妈面前装可怜,他很容易落得千夫所指的下场。 就算要拉开和夏凌霄的距离,也该师出有名,循序渐进。 “夏凌霄,还有几分钟就迟到了,你快点。” 夏爷爷闻讯而出,慈祥而和蔼:“小玺,你稍等一会啊,夏夏在穿衣服呢,马上就出来了。” “没事,怪我,今天起晚了。”明玺把迟到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十分愧疚地说:“刚开学还没习惯早起,再加上这两天有点感冒,晚上吃了药睡得沉。” 话音刚落,夏凌霄拎着书包跑出来,身体宽而胖的夏奶奶追在她身后,手里拿着两瓶玻璃罐的鲜牛奶:“快拿着,到学校喝去。” “我不想喝啦。” “不喝不行,身体正缺营养的时候,小玺也拿一个。” “谢谢奶奶,那我们走了,真要迟到了。” “好好好,快去吧。” 高一那会夏凌霄第一次坐上明玺的自行车后座还很害怕,全程攥着他的衣角不敢松手,到学校的时候明玺的衣角已经皱巴巴的抚不平了。而今夏凌霄甚至可以坐在后面一边刷手机一边喝牛奶,嘴巴里哼着歌,惬意的不得了。 她越哼歌,明玺越心烦,烦她这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欸,明玺,你明天过生日我们去歌厅好不好啊?我最近学了两首新歌,到时候给你唱一下。” “……唱两首歌,算什么,趁我过生日开小型演唱会,还是算我的生日礼物。” “生日礼物当然是另外准备了。”夏凌霄语气忽然由轻转重,略带着几分抱怨:“你怎么回事啊,跟我说话像吃了枪药一样,我哪里得罪你?” “你才吃了枪药。”明玺一顿,又说:“我吃了感冒药。” “哼哼,叫你不跟我一起去便利店,说不定热呼呼的吃一顿关东煮就不会感冒了。” “我不去不是也有人陪你去。” 下坡路段,晨风簌簌,模糊了明玺的声音。 “你说什么?” “……说你怎么又沉了。” “怎么不说你又虚弱了。” “生病了当然虚弱,我这几天都没怎么吃饭。” “难怪呢,你看起来都瘦了好多。”夏凌霄把喝光的牛奶瓶塞进他的衣服口袋里:“中午我请你吃饭吧!顶配四菜一汤,给你补一补。” 什么顶配四菜一汤,还不就是吃食堂。 “现在几点了?” “看一下啊,六点五十七。” 夏凌霄说完,自行车的速度忽然快起来,她身体一晃,不由地抓住明玺的衣服,整个人贴在他背上。 反应过来,夏凌霄倏地坐直:“你怎么说加速就加速,倒是提醒我一声啊。” 明玺没说话,自行车向右一倾,飞快转入狭窄巷子里,而一出巷子就是学校的小侧门,一拐进小侧门就是给学生停放自行车的车棚。 夏凌霄震惊:“竟然还有这么一条小路!我怎么都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多了。”明玺拎起她的书包,大步朝教学楼走去。 夏凌霄跟上他,嘴巴还在嘟嘟囔囔:“你以前怎么不走这条路呢,你要是走这条路我们还能晚出来两分钟。” 明玺没空理她,争分夺秒,赶在七点之前进了教室。 班主任掐着点等在门口,没有丝毫因为是开学第一天而留有一丝情面的意思,凡是七点之后进教室的全部要站一个早自习。 夏凌霄侥幸逃过,坐在椅子上长舒一口气,正要给斜后方的明玺道谢,忽见一旁的女同桌扭身递给明玺一本书,轻声细语地说:“真不好意思,借了这么久才还你,你检查一下,我看的很小心,应该没有弄脏。” 明玺起身把书接过去,在夏凌霄听来声音算得上温柔:“脏了也没事。” 老天,这狗人原来会好好说话啊。 所以为什么对她鼻子不是鼻子脑子不是脑子的,她这阵明明没怎么捉弄明玺,老实的简直不像话。 电光石火间,一个念头从夏凌霄脑海中闪过。 明玺该不会是发现她喜欢他,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拒绝她吧。 啊——好丢人—— 夏凌霄把脸埋进摊开的书里,薅着上学路上被风吹乱的头发,感觉脑袋都要烧起来了。 看着夏凌霄怪异的行为,明玺嘴角微微抽动,他不知道夏凌霄好端端的又犯什么病。 不过他真是没想到狼心狗肺的夏凌霄会记得他生日,还给他准备了生日礼物。他本来是打算卡点进学校的,反正夏凌霄背着那么重的书包也跑不过他,到时候他坐着,夏凌霄站着,权当是……权当是夏凌霄这几天对她漠不关心的教训。 其实没必要这么做,夏凌霄要是真的来关心他,事情反而会变得很麻烦。 算了,不想了。 明玺现在很好奇夏凌霄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是什么,去年还是他自己提前一周和夏凌霄说需要一辆新自行车,夏凌霄才用自己的压岁钱买给他的。 今年…… 一整个早自习,明玺都在推测夏凌霄到底会送什么礼物给他,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一块电子表,他之前戴的那块手表是亲妈送的机械表,虽然价值昂贵,但款式老气,看时间也不太方便,前段时间不小心掉进水里,出了故障,送去维修,到现在还毫无音讯,不知道是修好了还是没修好。 夏凌霄总说电子表更好用,又不怕磕碰,那他过生日她大概率会送一块电子表的。 不管怎么说,生日礼物还是要收。 夏凌霄去年过生日的时候,他可是用光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所有零花钱,买了整套夏凌霄一直想要的名侦探柯南亲签漫画。 要是连生日礼物都不收,那也太吃亏了。 早自习结束,明玺拿出杯子去打水,路过夏凌霄桌前,顺手拿起她的杯子。高中三年,这已经是明玺的肌肉记忆,夏凌霄也都习以为常。 第21章 可这次夏凌霄却叫住他,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杯子:“我待会自己去接。” “……哦。” 这之后,直到放学两个人都没再说过一句话。夏凌霄说好的中午请他吃饭,顶配四菜一汤,也好似忘得一干二净,没有兑现。 挺好的。 明玺真觉得挺好的。 他走到整理书包的夏凌霄跟前,面无表情地问:“你还跟我一起回去吗?” 水都能自己去接,没道理不能自己回家。 夏凌霄看他一眼,视线又掠过他看向教室的后门,不知道朝着谁挥了挥手,然后微微仰脸对明玺说:“我今天晚点回去,你先回吧。” 明玺转过身,教室后门处站着的是季时森。 很离奇,明玺自己都不能理解,他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词居然是阴魂不散。 “晚点?多晚?你们俩要去哪?”明玺不耐烦地蹙眉:“爷爷奶奶问起来我怎么说?” “我发微信给奶奶说了。” “哦。” “哦什么哦。” 愿意哦,不关你事。明玺想这样说,却没开口,他很累,不想说话了。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19章 希望我们做一辈子好朋友…… 夏凌霄初三那年暑假,父母接到调任通知,要前往非洲援建,只能夏凌霄送到爷爷奶奶家。对于这个娇生惯养的女儿,做父母的自然是百般放心不下,临行前还在机场拜托将要和夏凌霄同班的明玺,让他在学校多照顾妹妹,不要让人生地不熟的夏凌霄受欺负。 明玺还记得那天夏凌霄一看爸爸妈妈进了关口,扭头就扑到他怀里,两只黑亮的眼睛泪盈盈,趴在他肩上小声啜泣。 那是明玺第一次离女孩那么近,感觉很神奇,明明夏凌霄个子不算低,在他怀里的时候却显得瘦瘦小小,轻得像一只棉花小熊。 隔着衣服,明玺能感觉到她滚热的眼泪,滴在心口,烫得他心脏都在不断的缩紧。 那之后,无论晴雨,他每天载夏凌霄上学,放学,偶尔夏凌霄心情好,会在路过麦当劳的时候请他吃第二杯半价的冰淇淋,因为冰淇淋见风就化,后半段路他们俩会推着车走着回家。 明玺知道这条路上每天景色都不一样,四季夕阳,夏天的虫鸣,冬天的风雪,秋天被雨水打湿的银杏叶,不管是骑车疾驰而过,还是踩着落叶慢慢走,都有不同的感受。 可他重复走了上千遍的回家的路,今天忽然觉得陌生。 灰色高墙,垂着破败枯枝,密集的车流从旁驶过,留下刺鼻的尾气,风很冷,异常干燥,卷起地上不知谁丢弃的辣条包装袋,又脏又油腻。 明玺停在路边,从外套口袋里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又点开微信扫了眼朋友圈动态。 长大后的夏凌霄虽然很少发朋友圈,但小时候还是乐忠于分享自己生活中的大事小情,尤其上学期间,每天两点一线过着重复且无趣的生活,以明玺对她的了解,如果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她一定会用这种方式记录下来。 果不其然,明玺第三次点开朋友圈的时候就看到了她刚刚分享的图片,看购物篮和货架上的物品,应该是在附近商场的无印良品。有人偷拍了夏凌霄蹲在地上挑选零食的照片,或许因为照片的构图和角度都很好,把夏凌霄拍的格外可爱,她才会要来这张照片,特意发到朋友圈。 明玺真不理解,他给她拍过那么多漂亮又可爱的照片,怎么从来不见她发。 随便吧。 尊重,祝福。 明玺回家前先去了隔壁一趟,送还今早带去学校的两个牛奶瓶。夏爷爷正在给孙女剥山核桃,看到他来便一定要装一袋剥好的山核桃仁给他,说是学习辛苦,吃了可以补脑。 明玺无从拒绝,只好接下。 看着山核桃,又想起今早的鲜牛奶。爷爷奶奶对他这么好,把他当自己孙子一样,他要是放任夏凌霄误入歧途,似乎有点对不起两位含辛茹苦的老人。 临要离开前,明玺装作忽然想起:“对了,夏夏跟您说了今天要晚点回来吧?” 夏凌霄之前也经常脱离明玺单独行动,逛街嘛,还是小姐妹手挽着手说说笑笑的更有意思。爷爷没当回事,随口回道:“说了,她说要跟同学去商场逛逛,买点笔和本子什么的。” “这样啊……” 对于宝贝孙女的事爷爷一向很敏感,察觉到明玺有点欲言又止,立刻就警觉起来:“怎么了?她没去商场?” 夏凌霄有过自己偷跑去日本的前科。 她胆子太大了,什么事都敢做,害得家里人都成了惊弓之鸟。 不过叛逆期闯个小祸也是可以被理解的。 和早恋是两个性质。 想想鲜牛奶,想想山核桃,明玺在良心的驱使下,不得已做了一回背后告状的小人:“我也不太清楚,她放学好像是跟我们学校一个男同学一起走的。” 正在无印良品挑选本子的夏凌霄接到爷爷打来的电话,电话那边语气平常,却不乏有问东问西的嫌疑,譬如去哪逛街了?都买什么了?晚上在外边吃吗?几点回家? 夏凌霄难免觉得奇怪:“怎么啦,有什么事吗?” “没事。现在天短,你们女孩子在外边不安全,太晚回家你同学家长也该担心了。”老奸巨猾的爷爷这样说完,自己都在心里赞许自己,怎么说话这么有水平,简直称得上滴水不漏。 而涉世未深的孙女完全没察觉有什么不对劲:“我同学家就在三民院里,很近的,晚点他送我回去,而且他是男生,你们不用担心啦。” 老奸巨猾的爷爷没想到涉世未深的孙女如此坦直,一下子倒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应了两声就挂断了电话。 夏凌霄收起手机,拿起摩挲了半天的本子给一旁的季时森看:“我那天跟你说的就是这个,真的非常非常好用,我跟明玺一直都用的这个。” “好,我也买回去用用看。”季时森拿了几个本子放进购物篮里,笑了笑说:“家里不希望你太晚回去,那就等周末有时间再请你吃饭吧。” “你不是都给我买零食了吗。” “我请你吃饭,不是为了礼尚往来。” 夏凌霄一怔,懵懵然地问:“那是为什么?” 季时森看得出来她是真没察觉,露出一点窘迫的神情:“抱歉,我以为我表现的很明显了,才会这样说……你就当没听见吧。” 什么意思? 夏凌霄大胆猜想,季时森想表达的意思可能是他喜欢她?可季时森不是gay吗? 等一下,季时森好像确实没说过他是gay。 这话貌似是从明玺那个狗人嘴巴里说出来的。 “不好意思啊,我,对你,有点误会,所以,可能……” “没关系的,我明白。” 不,你不明白。 夏凌霄尴尬的语言系统混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当然,内心深处也觉得这种情况解释倒不如不解释,季时森把她的语无伦次理解为拒绝,她心里反而会轻松一些。 回去的路上,季时森开口打破沉默:“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对吧?” 单恋表白被拒绝之后还可以做朋友吗?夏凌霄想到明玺,如果明玺拒绝她,又和别的女生谈恋爱,那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和明玺以朋友的身份相处。 可面对进退有度,绝无意令人尴尬的季时森,她暂时给不出明确的答案:“嗯……可以的吧。” 即便是不明确的答案,也让季时森松了口气,流露出由衷的微笑。 夏凌霄看着他,为他难过,更为自己难过。原来单方面喜欢一个人会让自己的位置那么低。 这么一想,怪不得她觉得和季时森很聊得来,季时森在和她聊天的过程中从头至尾都只说她感兴趣的话题。 她对明玺也这样吗? 不知道明玺在心里是怎么看待她,会不会也在暗暗可怜她。 不过明玺为什么要说谎骗她啊!都怪明玺才害得她陷入这么尴尬的境地! 夏凌霄越想越气,前脚与季时森道别,后脚就拿出手机来噼噼啪啪敲打起屏幕:你不是跟我说季时森是gay吗!!!!! 明玺像是早料到会有这致命一问,非常淡定地回复:不是吗?那可能是我误会了吧。 紧接着又发来一条:你这么生气干嘛? 我—— 这怎么说啊。 以己度人,她要是表白失败了,大概也不希望别人去到处宣扬吧。 哼。 夏凌霄:别人误会你是gay你不尴尬 明玺:我不 第22章 夏凌霄:看来你真是 明玺:…… 很好,就到这里,不要继续回复,没完没了。 夏凌霄把手机放到一边,从书包里翻出笔袋和今天的作业,正纠结要从哪一科开始战斗,手机又发出嗡嗡的震动声。 明玺:生日礼物什么时候给我? 什么啊,这个人到底在搞毛线啊。 夏凌霄真不晓得是他阴一阵晴一阵变化多端,还是自己过于敏感患得患失。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只有她一个人内心纷争。 夏凌霄:这么着急,开窗,我给你扔过去 明玺:? 明玺:那不摔坏了 明玺:我去你房间拿 明玺:算了,懒得上楼 明玺:你拿楼下来,我过去取 夏凌霄发誓,她不是为了报复明玺故意晾着明玺不回消息,实在是明玺发消息的速度太快了,她根本就插不上话,一直到看见最后一句才发过去一长条的问号。 明玺:你不想下楼? 明玺:行吧,那我去你房间 明玺:吃不吃草莓 明玺:我妈问你吃不吃草莓 明玺盯着手机屏幕,很快跳出一条白色的新消息:吃!! 草莓是中午刚从采摘园带回来的,明玺尝了一颗,的确又新鲜又甜。 他往外走了几步,看着手里的草莓,去而复返,回到厨房,把草莓从不锈钢小盆里倒出来,摆进卡通造型的陶瓷盘子里。 为了拿到生日礼物,他也是煞费苦心了,这和勾践卧薪尝胆有什么区别? 明玺端着草莓,如过无人之境的进到夏凌霄房间,假装没有看到乱糟糟的被褥,到处乱扔的衣服,只将草莓放到书桌的一摞书上,而后向夏凌霄伸出手。 如果在平时,夏凌霄一定借着明玺想要生日礼物的由头奴役他一番,或是让他帮忙打扫房间,或是让他帮忙写作业……其实夏凌霄没有那么需要他帮忙,只是想找借口和他多待一会…… 和喜欢的人相处感觉很好,后续副作用也很强,大概就像吸烟饮酒。 夏凌霄不知道单恋这种事能不能像吸烟饮酒一样戒掉。 她决定尝试,从今天开始慢慢戒断。 从书桌抽屉里拿出四四方方的礼物盒,放到明玺掌心。夏凌霄弯着眼睛,露出标志性的小酒窝:“生日快乐,希望我们一辈子做好朋友。”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0章 她人生中最后一次和明玺…… 夏凌霄说,希望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明玺拿着生日礼物回到家,耳边还回响着夏凌霄的这句话。 什么叫好朋友?兴趣相似,有共同话题,经常结伴而行,听对方倾诉烦恼,给对方支持和帮助,以及,永远是配偶之后的第二顺位。 如果上映一部夏凌霄很想看的电影,她一定会第一时间找男朋友去看,男朋友没时间才会轮到好朋友。 还未必是他这个好朋友。 在搞笑吗?这和备胎有什么区别。 何况他和夏凌霄根本就算不上是朋友,夏凌霄对他来说只是爸妈朋友的女儿,是隔壁邻居,是一个班的同学。 明玺拉开书桌下方抽屉,拿出裁纸用的美工刀,沿着礼物包装的边缘慢慢划开上面的彩色胶带,一点一点展开布满小熊印花的鹅黄色雪梨纸,里面的礼盒逐渐显露。 是一块银色金属质感的casio电子表,戴在手腕上大小正合适,款式也是他喜欢的那种。 明玺抬高手腕,仰躺到床上,在灯光下欣赏着这一看就非常用心的生日礼物。 夏凌霄百分之百挑了很久,大概也没少花钱,不知道过年收的压岁钱还剩多少,这个月估计要囊中羞涩了。 看在夏凌霄给他买这么贵礼物的份上,好朋友就好朋友吧,他可以偶尔施以援手,给好朋友一点经济上的帮助。 好朋友…… 其实这样也可以,谁规定不结婚,不做夫妻,就要老死不相往来,再说他们两家关系这么好,以后逢年过节难免见面,实在没必要闹得太尴尬。 明玺这样想着,对着自己的新表拍了一张照片,发给要跟他做一辈子好朋友的好朋友: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好朋友不知道在干什么,隔了一会才回复:你喜欢就好[愉快] 你、在、干、什、么、明、天、我……明玺一个字一个字输入,又一个字一个字删除。思忖片刻,把手表摘下来重新放到盒子里,整理好包装纸,展露[夏凌霄赠]四个字,然后拍下照片发送到朋友圈。 [第一份生日礼物。] 微信里有不少同学,看到他的朋友圈纷纷来祝他生日快乐,明玺不免要向人家解释自己的生日是在明天,于是立刻有热情且爱攒局的同学说要给他庆祝生日。一眨眼的功夫,班级群里就出了新公告,大意是明玺过生日,明晚谁有空一起庆祝,来不及买生日礼物,可以大家一起a钱去吃饭唱歌。 夏凌霄作业写一半,扫到群里不断增加的未读消息,点开一看,没想到是要给明玺过生日。 明玺向来是不喜欢一大堆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每次班里同学办生日他都推脱不去,只有夏凌霄办生日那次他赏光到场,却像是个被孤立的透明人一样,从头到尾都没说过几句话。 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 夏凌霄向上爬楼,很快翻到同学发的朋友圈截图。她有点意外,平时很少发朋友圈的明玺竟然会把她送的礼物发到朋友圈。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款手表,还是…… 夏凌霄停住,禁止自己这样胡思乱想。她才不要过度分析人家的行为,自娱自乐式的谈恋爱。 干脆直接去问明玺吧。 超自然,不经意的。 夏凌霄点赞,评论:哇,何德何能在明少的朋友圈里有画面了 明玺性格相对内敛,不是那种能在朋友圈评论区跟人家你来我往battle的类型,他只回了一个看起来有点无语的emoji表情,紧接着就给夏凌霄发来了私信:上次你过生日不是也给我画面了,扯平 哦,为这个。 夏凌霄庆幸自己没有胡思乱想。 屏幕里又跳出新消息。 明玺:他们要给我过生日,你说去哪吃饭比较好 夏凌霄懒懒地回复:寿星最大,你想去哪吃就去哪吃呗 明玺:我不知道才问你的 他确实不擅长做选择。 夏凌霄:那就去我过生日去的那家 夏凌霄:不跟你说了,我作业还没写完 看到这条消息,明玺一口气删除掉了自己输入到聊天框里还没来得及发出去的字。 看了一眼班级群,大家在等他做决定。明玺鹦鹉学舌:那就去夏凌霄过生日去那家 思及那家酒楼价格不便宜,明玺又补充:不用a,我请客 同学们便又热烈讨论起给他订哪一家的生日蛋糕,聊着聊着,有人艾特了夏凌霄,让她提个意见。 夏凌霄和明玺走得很近,因为太近了,连家长会都是明玺的父母代替夏凌霄的家长出席,班里大多数同学一直默认他们俩个是沾亲带故的关系,也没人觉得此刻特意艾特夏凌霄有什么不对。 而正写作业的夏凌霄忙里抽闲,引用了之前一个同学提议的蛋糕店:这家不错 除此之外就没再出现过了。 有那么多作业吗?如果明玺和夏凌霄不是一个班的,真要怀疑世界上是不是存在着一群变态教师,开学第一天就疯狂布置作业,企图挤压掉学生最后一点娱乐时间。 偏偏明玺和夏凌霄在同一个班,深知开学第一天作业只是象征性的留了一点,根本用不着这么争分夺秒。 显然,夏凌霄对他生日筹备兴致缺缺。 明玺忽然想到给他订鲜花蛋糕,给他唱生日歌,喝醉后趴在他背上撒娇耍赖的二十七岁的夏凌霄。 狼心狗肺的公主病,其实也有可爱的时候…… 当然还是坏的时候更多! 这才几天,明玺可没忘记自己糟糕的婚后生活,没忘记夏凌霄对自己的漠不关心。 把手表收好,塞进抽屉深处。虽然很喜欢,但明玺不打算立刻就戴,都已经发微信感谢过了,还特意发了朋友圈,再美滋滋地戴出去,似乎显得对这份礼物过于重视。 不过这怎么说也是夏凌霄用心挑选的礼物……能观察到他最近没戴手表,买到他这么喜欢的款式……夏凌霄该不会是嫌他感谢的不够诚恳,所以才对他过生日的事这么不积极? 啊,好烦。 明玺用被子蒙住头,以此逃避。 …… 翌日清早,明爸正在厨房煮面,听到一阵轻快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是自己的寿星儿子:“鸡蛋煮好了,在锅里呢,你滚一滚剥两个吃。” 第23章 “这面好香啊。” 寿星儿子走过来,边夸赞着他的厨艺,边拿了把勺子从锅里捞鸡蛋。 银光一闪,明爸以为勺子,定睛一看原来是崭新锃亮的电子表。 视线缓缓右移,二月中的时节,人家都穿卫衣毛衣,寿星儿子却只穿着一件格子衬衫,两边袖口都挽到手肘,看起来略显清凉。 明爸:“你感冒好了?” 明玺:“这两天气温回升,白天在学校太热了。” 寿星儿子嫌热,连长袖外套都没穿,出门的时候就在衬衫外边加了一件黑色羽绒马甲。 以至于夏凌霄一看到他也说:“你感冒好了?” “你以为谁都像你,要裹得跟粽子一样。” “谁冷谁知道。” “反正我不冷。” 夏凌霄没有过多纠缠冷热的问题,轻巧地跳上自行车后座:“出发——” 明玺手握住车柄,忽然发现身下这辆自行车和腕间的电子表都是夏凌霄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不知道夏凌霄会不会注意到,会不会觉得她送的东西在他生活占比过重。 “对了!”夏凌霄以这种猛地想起什么似的句式开头,兴致勃勃地说:“我妈给我买了一辆超可爱的电动车,明天到货,要不要我带你上学啊?” 电动车? 明玺在红灯前停住,转头看夏凌霄:“你不是不敢上路吗?” “以前不敢不代表现在不敢,这条路我都跟着你一起走两年半了欸。” “……所以你打算自己骑电动车上学?电动车可比自行车危险多了。” “什么意思啊,别小瞧人。” 呵。他担心她的安全,她却觉得他在小瞧她。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好赖不分的人。 事实证明和夏凌霄做好朋友也需要一定的忍耐力,心态不好真的很容易被气死。 明玺真不知道将来哪个倒霉蛋会代替自己成为夏凌霄的老公,这感觉简直像是把自己后半生的厄运甩给一个无辜路人,明玺光是想想都觉得很愧疚。 寿星的负能量已经快显化成一朵乌云,坐在寿星背后的夏凌霄却浑然不觉。 她仰头看着如同油画棒涂抹出来的天空,目光追逐着在枝头跳跃的燕雀,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地呼出。 明玺十八岁生日这一天,是她人生中最后一次和明玺一起上学……哇,感觉好虐,完全可以由此开头写一本凄美的爱情小说。可惜她没有什么文学天赋,让这世界痛失一部经典名著。 不过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纪念这一天。 夏凌霄悄悄拿出手机,拍摄晨光下两个人的影子。 仅自己可见的秘密影集又迎来新成员。 照片把已经过去的那一瞬间变成了永恒,独属于她的青春记忆以这样的方式保存。就算要放弃单恋,夏凌霄也不会清空自己的秘密影集。 “欸,明玺。”收起手机,她心里忽然萌生一个念头:“你说我将来去做摄影师好不好?” 这是什么入室抢劫一样的梦想,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 夏凌霄的思维真是比乒乓球还跳跃。 “摄影师。我觉得很好,很适合你。” “我也觉得我在拍照这件事上很有天赋。” “比骑电动车有天赋。” “啥?” “都能自己骑电动车上学,还有什么事你办不到。” 明玺是在鼓励她吧?怎么听起来奇奇怪怪的……瞥见校门口的烤肠摊,夏凌霄暂时忘记自己的梦想:“明玺,请我吃烤肠好不好,我想吃那个脆皮的。” 果然,某些人为了给她买礼物已经倾家荡产了。 明玺弯起嘴角,停车到烤肠摊前。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1章 他想把夏凌霄拎起来塞进…… 虽然明玺在学校是属于独来独往的那一类,但他的长相和一贯大方的行事风格就注定了会有一个好人缘,十八岁的生日,班里同学都超捧场,和夏凌霄生日那天一样,四十多个人坐满了两个包厢,非常的热闹。 不过毕竟是高三生,娱乐时间有限,只有少数人爱玩爱凑热闹的同学参与了第二场。 而这其中还有夏凌霄的同桌,全班最温柔安静的女生。 一个不喜欢这种场合的人却出现在这种场合里,无疑是在释放一种特殊的信号。 夏凌霄还没有完全整理好自己的感情,看到自己喜欢的男生和别的女生有情投意合的趋势,心里难免有点酸唧唧的。 她故意不往那两个人的方向看,躲在角落里和班里一个同样喜欢漫画的女同学聊天。 “我最近也在看这个,不过一周一话更的太慢了,我在忍耐,打算忍到高考结束一口气看完。” “怎么办啊,我根本忍不住,要是……” 有人拍了拍夏凌霄的肩,夏凌霄转过头,是今日的寿星。 “干嘛?” “你的歌。” 夏凌霄这会才识别出前奏,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到处去找麦克风。 唱歌的时候她也是背对着大家,生怕自己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在如此欢乐气氛中化身一个扫兴的忧郁美少女。 可夏凌霄没想到一首歌唱完,后方局势大变,原本容她蜗居的角落已经被他人占领,唯二的两个空位一个在寿星身旁,一个是点歌台边上的转椅。 ktv这种地方两个人讲话必须贴很近,点歌台小转椅是一个既要干活还孤苦伶仃的位置,通常大家都不爱坐。 好吧,夏女士光荣上岗,为大家进行点歌服务。 夏凌霄刚走过去坐下,就有人在远方发来求助的信号:“夏夏!这歌切了吧。”“夏夏帮我点一个夏天的风!” “okok……夏天的风……” 哎,她怎么这么命苦啊。 都怪明玺,应该把明玺发射到火星种梭梭树。 点完歌,夏凌霄转动椅子看向大屏幕上的mv,是周杰伦的不能说的秘密。 “你说把爱渐渐放下会走更远,又何必去改变已错过的时间……” 歌曲未过半,余光瞥见有人靠近,没等夏凌霄转过头,男生白皙修长的手伸到了她面前,微微湿濡的指尖擎着一瓣剥好的红柚。 这要是别人剥的,用手这么拿过来,夏凌霄一定吃的忧心忡忡,犹犹豫豫,可明玺剥的就不一样了,他的卫生标准很值得信赖。 就好比此刻,夏凌霄伸手去接,立刻被他躲开,随即一片装的酒精湿巾从天而降,正落在她摊开的掌心之上。 夏凌霄用湿巾擦着手,脚尖点地,转椅摇摇晃晃,视线在沙发上转一圈,见几个女生都在围着果盘吃剥好的柚子,忍不住说:“你这样可不行。” “什么不行?” 她不会说的。谁会教自己喜欢的男生去追求他喜欢的女生啊。那还不如把她发射到火星去种梭梭树,对宇宙尽一点微薄的贡献也好过在这里做大冤种。 “没什么……” 她声音很小,明玺没听清,便微微俯下身:“你说什么?” 明玺怎么就不明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道理。 哼哼,这可是你自找的。夏凌霄凑近他的耳朵,很歹毒的大声说:“没什么!” 明玺慢慢直起身,把手里的红柚塞进她嘴里。 因为明天早起还要上学,十点不到大家就散场了。送别最后一个同学,明玺走向在街边打车的夏凌霄。 “坐地铁吧,这边不好打车。” “啊,那要走很远欸。” “才几百米哪里有很远。” 这样静的夜晚,这样特殊的日子,只有他们两个人,散步似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对心怀鬼胎的夏凌霄来说氛围实在是有点暧昧了。 她必须说点什么打破暧昧的氛围。 好吧,古有关羽刮骨疗伤,今有ktv营业员夏女士自找不痛快。 夏凌霄转头看向明玺,微微一笑:“你这生日过的很爽吧。” 明玺没什么表情,语气也淡淡的:“一般。” “少装,别以为我不知道。”夏凌霄演技很好,仿佛只是在八卦好朋友的感情进展:“刘欣桐给你送什么礼物了?” “……我还没拆。”明玺垂眸看了眼装着礼物的手提袋,视线却不自觉落在腕间。 他的新表真好看。 夏凌霄真讨厌。 明玺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为什么看夏凌霄这么不顺眼,尤其是来ktv之后……他的十八岁生日居然就要这样过完了。虽然不久之前已经有人给他庆祝过一次,但那也算不上正式的生日…… 这个生日除了收到一个合心意的礼物之外,就再没有一点合心意的地方,饭店的饭菜一般,ktv的卫生环境也一般,夏凌霄唱歌唱得更是一般。 第24章 “欸,送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来的这些同学里只有刘欣桐送你礼物了,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 明玺听到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停下脚步,从手提袋里拿出一看就是本书的包装,三两下拆开,显露出牛皮纸质地的封面。 是老舍的《离婚》。 夏凌霄微微睁大眼:“她为什么送你这本书?” “我之前有一本借给她看,她不小心弄脏了,现在算是借着我过生日的机会把书还我。” “哦……难怪你不爽。”夏凌霄以好朋友的姿态安慰他:“没事啊,起码她还来ktv给你过生日了呢,我过生日的时候她都没参加第二场,所以你在她心里的地位还是和普通同学不一样的。” 明玺很想打个120去急救中心检查一下心脏,他怀疑自己可能要被夏凌霄气死了。 “我谢谢你了,你少在这里给我立什么爱而不得的人设。”他第n次郑重重申:“都说了一百遍,我跟刘欣桐就是书友,书友你明白吗,我不喜欢她。” “什么啊,明明是你自己说的,刘欣彤是你喜欢的类型,现在人家不喜欢你你就不承认了吗?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单恋不丢人。” 在夏凌霄发现自己喜欢上明玺之后,曾以旁敲侧击的方式询问过明玺喜欢的类型,得到的答案清晰明确。 温柔,安静,爱干净,乐于助人balabala…… 夏凌霄一听,完全与自己相反,心顿时凉了半截,再一琢磨,另外半截也凉透了。 网上说把理想型描述的特别具体的都确有其人,温柔安静爱干净还乐于助人,这不就是她同桌刘欣彤吗? 最重要的是刘欣彤和明玺一样喜欢看书,两个人共同话题不要太多。 而明玺对此总是拒不承认:“你才单恋。” 夏凌霄其实可以理解他,嘴上说着单恋不丢人,可她自己也无法承认单方面喜欢明玺。 哎。 他们俩真是两个倒霉蛋啊。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明玺要抓狂了,他想把夏凌霄拎起来塞进路边的垃圾桶。 早知如此,当初夏凌霄问他理想型的时候,他就不该故意说那些和夏凌霄完全相反的特质,鬼能想到班里竟然真有个和夏凌霄完全相反的人。 不过……被误会也没什么吧。夏凌霄误会他喜欢别的女生,更有助于阻止他们俩走向婚姻的坟墓。 只是这样有点对不起无辜的路人。 所以还是——“要我说几次啊,我不喜欢她。” “知道了知道了,你这么大声干嘛。”夏凌霄瞥见下方刚刚打开车门的地铁,忙拉着明玺奔下楼梯:“快!能赶上!” 两个人冲进车厢那一刻,车门正好关闭。 夏凌霄轻舒一口气,旋即笑起来,用中了五百块刮刮乐的语气说:“哇塞,这也太幸运啦。” “嗯……” 夏凌霄才发现自己握着明玺的手腕,她佯装自然地放开手:“你手腕怎么这么凉,真不冷吗?” “不冷。”明玺说:“是你手太热。” “哦。” 夏凌霄环顾一圈,在里面找到空位,心情大好的坐过去。 当然,这都是她装的。 她胳膊上挂着的又不是假肢,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抓着明玺的手腕呢,天晓得刚刚她的小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有一说一,这种肾上腺素飙高的感觉还真是让人上瘾啊……不能上瘾!这个世界上没有瘾君子,只有瘾小人! 夏凌霄闭上眼,双手合十,在心里许诺——老天,信女知错了,这保证是最后一次,明天开始一定一定彻底戒断,如有违背,就让信女…… 夏凌霄还没想好该发什么毒誓,地铁到了下一站,站在她面前的明玺坐到了她身旁。 这一站下去的人少,上来的人多,本来就略显拥挤,而明玺为了躲避旁边邋里邋遢的大叔,更是紧紧挨着她。 夏凌霄替自己脆弱的小心脏抱怨:“你要把我压扁啦。” 明玺没说话,只是敲打手机,在和她的聊天框里输入——[那我站起来,你跟旁边那大叔挨着?] 夏凌霄看了眼头发油腻外套包浆的大叔,再看看干净清爽的明玺,立刻对明玺露出一个非常友善的微笑。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2章 明玺背对着她一个人吃饭…… 正式十八岁的第一个夜晚,明玺梦到了夏凌霄。 齐耳短发,十八岁的夏凌霄,却一直喊他老公,让他帮忙做这个帮忙弄那个,而梦里的他很焦灼,不知道在急什么,解决完夏凌霄制造的一件又一件麻烦事,就拉着夏凌霄匆匆忙忙的去赶地铁。 毫无逻辑的梦,拥堵的地铁,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夏凌霄让他先坐,然后径自坐到他的腿上,又把他的两条手臂拉起来环到自己腰间。 “呼……还好赶上了。”夏凌霄长舒一口气,转过头对他笑。 明玺也放松下来,头轻轻靠在夏凌霄的肩膀上。 就在这时,穿着黑斗篷扛着大镰刀的骷髅头死神从一旁冒出来:“这是公共场合!地铁太多人了!这么腻歪会被盯着看的!你怎么变成你最讨厌的那种人了!难道你想要和她结婚吗!” 明玺猛地惊醒。 怀里是空的,没有骷髅头死神,是梦。 看看时间,才凌晨五点。 明玺喝了一大杯白开水,还是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算了,趁着早上这么安静,不如来重温一次昨天收到的书,虽然已经看过许多次了,但这毕竟是老舍先生的作品,就算重温一百遍也还是能看得津津有味。 打开床头柜上的台灯,明玺把书翻到正文第一页,是以张大哥的视角讲述婚姻。 婚姻。 明玺合上书,决定去打扫卫生间,上一次彻底清洁还是在过年前,即便他保持良好,一些隐秘的角落里也难免藏污纳垢。 就比如…… 明玺仔细的在卫生间里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比如。没有夏凌霄制造四处乱溅的水渍,没有夏凌霄蒲公英一样到处乱飞的头发,也没有夏凌霄用完后到处乱丢的瓶瓶罐罐。 这样的卫生间,没什么打扫的必要,不会产生由脏乱到整洁带来的成就感。 那就下周再收拾好了。 重新躺到床上,明玺百无聊赖的刷着手机,兜兜转转,又点进夏凌霄的朋友圈。她从两年前开始频繁发朋友圈,大多是一些随手拍的图片,没有滤镜和调色,整体看起来却让人感觉很舒服,果然有做摄影师的潜质。 她上大学需要考多少分来着? 明玺忽然想起夏凌霄说她过一本分数线还要感谢他帮忙补课,整理错题,在旁督促,那这次要是没有他含辛茹苦,夏凌霄岂不是…… 也不对。 前几天他没有陪夏凌霄去便利店,不是也有人陪了。 难道他不跟夏凌霄结婚,夏凌霄就这辈子都不结婚了? 所以,夏凌霄的人生轨迹不会因为他缺席就发生改变。 明玺拉开卧室的窗帘,习惯性地看向对面。夏凌霄房间里的窗帘永远只拉上一半,勉强能遮挡住她的床。 就不能把另一边也拉上吗,这样做多对不起遮光性那么好的窗帘。 目光下移,明玺在院子里看到一辆米黄色的电动车。 她真买电动车了。 家里人为什么会放心她一个人骑着电动车去学校? 随便吧,夏凌霄的事,反正和他没关系。 明玺扫了眼腕表上的数字,居然已经六点整。穿着黑斗篷扛着大镰刀的骷髅头死神仿佛又从身后冒出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这么宝贵的时间都被你浪费掉了!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给爸妈做一顿早餐!你难道只会给夏凌霄做饭吗?!” 这样一说,他都学会做饭了,确实应该为养育他长大的父母做一顿早餐。 可是……2.0版本的第一次下厨就这样用掉似乎有点可惜。 骷髅头死神:“猪狗不如啊你个畜生!” 不,他并不是想把2.0版本的第一次下厨再度用到夏凌霄身上,而是要用到更重要的场合上。下月初就是亲妈的生日,到时候明恒也会回来。明玺决定在那一天大显身手,乌鸦反哺。 吃过早餐,骑车出门,路过隔壁门口,正好碰见1.0版本的岳母正在给夏凌霄佩戴头盔。 夏凌霄跨坐在电动车上,双手捧着脑袋,身体一个劲向后仰:“妈——你勒太紧了!” 第25章 “好好好,我稍微松点。” 明玺注意到1.0版本的岳母一大早就穿戴整齐,显然是放心不下第一次骑电动车上学的女儿,打算全程陪同。 出于礼貌,明玺主动和长辈打招呼:“阿姨早上好。” “欸,小玺,你要去上学啦。”年过四十依旧美丽大方优雅知性的妈妈转头埋怨她那骄纵任性的笨蛋女儿:“你跟小玺一起去学校多好,干嘛非要骑电动车呢。” “大家都骑啊,我也要骑,你弄好了没有呀。” “好了好了,等一下啊,妈妈给你拍张照片,留个纪念。” 原来这母女两个都很喜欢拍照留念,难怪夏凌霄从小到大的照片那么多,简直可以堆山填海。 “对了,小玺你也过来拍一张吧,好久没给你们俩拍合照了。” 哎,打完招呼就该走的。 这些长辈到底什么时候能明白,对于他们提出的要求,作为小辈大多难以拒绝,不要这么轻易草率的开口啊……他真的一点也不想和这辆丑不拉几的电动车合照。 明玺走到夏凌霄身旁,挤出微笑。 毫无逻辑的噩梦,莫名浪费掉的时间,被迫和丑不拉几电动车的合照。明玺想不出还有比这更糟心的早晨。 …… 有妈妈在旁保驾护航,夏凌霄十分顺利的抵达学校。将电动车停放在车棚,摘掉头盔,放入车筐,本次出行就算圆满成功了。 同是走读生的同学看见她不免惊讶:“天啊,夏夏,你买电动车啦,自己骑来的吗?” “对啊,我这电动车怎么样?” “好看呀,这颜色奶呼呼的。” 学校是从众效应最严重的地方,一个人骑车上学就有一群人骑车上学,一个人换了电动车就有一群人换电动车。夏凌霄觉得自己跟个风也无可厚非。 她在车棚里炫耀起来:“我爸特意找人给我改的色,回头我再自己搞点涂鸦,把我家小猫小狗画上去。” “啊啊,也给我画一个好不好!我也想要!” “没问题啊,周末你骑车来我家。” 骑着自行车的明玺迟来一步,停在两人附近的空位上。同学注意到他,笑着说:“明玺,恭喜你啊,司机师傅终于退休了。” 明玺微微一笑:“你该恭喜她,踏出了独立自主的第一步。” 独立自主。 夏凌霄觉得从明玺嘴巴里吐出来的这四个字有点意味深长。 哼,明玺该不会以为她是真的什么都不会做才成天对他威逼利诱吧? 今天就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是独立自主。 午饭时间,夏凌霄特意去吃了一食堂。他们高中有两个食堂,分别校方开办的一食堂和个人承包的二食堂,一食堂好处是物美价廉,丰盛的一餐只需要不到五块钱,坏处是菜品稍显单一,还得自己打饭自己洗餐盘和餐具,而二食堂类似于美食商场,每个档口各有特色,吃完饭也有专人清扫。 夏凌霄从前只有和明玺一起吃饭的时候才会去一食堂,明玺会迫于她的威逼利诱替她打饭,然后在一旁等她吃完饭再替她洗餐盘。 哎…… 打饭和洗餐盘有什么难的,她只是想和明玺一起吃午饭而已啊。 可现在的问题是,她的饭卡为什么刷不出来? 看着刷卡机上面的红光,夏凌霄不自觉抿紧唇。 可恶啊,这什么破机器,能不能配合一点啊,怎么偏偏在最关键的时候掉链子! 夏凌霄不用回头也知道明玺就在后边盯着她看,这个人,一定在幸灾乐祸。 但很抱歉,这点问题对她来说完全是小意思,她鼻子底下可长着一张嘴,不懂难道还不会问吗? “阿姨……”夏凌霄刚要开口询问窗口里的食堂阿姨,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过来,将饭卡抵在刷卡机上。 “滴——” 绿灯亮起,屏幕上显示出本次消费和饭卡余额。 “你的饭卡可能欠费了,这机器不好用,一欠费就刷不出来。”季时森说着,接过她手里的餐盘:“我拿吧,别把汤打翻了。” 面对这个被自己误会是gay还向自己隐晦表白过的男生,夏凌霄或多或少有点尴尬,对于他的好意也不知道是该拒绝还是该道谢,跟在自己餐盘后面憋了一会才小声问:“那个,怎么给饭卡充值啊?” “我帮你充吧。你把钱转给我。” “哦哦,那也行吧。” 季时森把她的餐盘放在离打饭窗口不远的一张餐桌上,而此刻餐桌上已经有一个吃到一半的餐盘。 显然那就是季时森的餐盘。 这是什么意思啊…… 夏凌霄觉得有点怪,可又说不上来哪里怪。 她坐下来,貌似不经意地瞟了一眼明玺的方向。 明玺背对着她,一个人吃饭,看起来有点孤单。 他们俩大多数时间都是一起吃饭的。 哎…… 夏凌霄咬着筷子,完全弄不清楚自己了。 “给。”季时森递过来一瓶乳酸菌饮料,脸上的笑容格外明朗:“这个很好喝的。”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3章 夏凌霄只是不好意思离他…… 夏凌霄和季时森是高一时的同学,两个人有所交集是因为那届的文艺汇演班里每个人都要出个节目参加选拔。 夏凌霄没什么能拿出手的才艺,只有唱歌还算过关,原本想加入男女大合唱划一划水,可不巧别的班也报了男女大合唱,且此班学生唱得极好,令一众评委大为震撼,直接就定内此班在文艺汇演那天登台献唱。 他们班提前得到风声,不好再出重复的节目自取其辱,就把大合唱改成了诗朗诵。诗朗诵和大合唱不一样,是一个人朗诵一段,另一个人再朗诵下一段,最后才是大家和声朗诵,没有点功底很难躲在里面浑水摸鱼。夏凌霄由于抑扬顿挫不合格惨遭淘汰,而和她一起被淘汰出局的同学当中就有季时森。 那时候距离文艺汇演的选拔仅剩三天,但凡夏凌霄能想到的节目都已经被人先一步抢占,没办法,她只好带领一众被淘汰的同学演一出反串版白蛇传,她演许仙,另一个女同学演法海,两个比较放得开的男同学则演白素贞和小青,至于被剩下的季时森,夏凌霄大手一挥给他安排了一个旁白的位置。 季时森为此将夏凌霄奉为救命恩人,两个人慢慢熟络起来,可也仅仅是比普通同学稍微熟络一点,私底下连用微信聊天都没有过。 后来文理分班,夏凌霄选择了文科班,季时森选择了理科班,虽然两个班相隔不远,但在学校里却极少能碰到面,那点熟络很快就被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新的朋友冲散了。 夏凌霄完全不知道季时森为什么忽然喜欢她,也不知道在拒绝季时森后该怎么自然的和他交朋友,甚至于喝他送给自己的饮料都会莫名觉得有负担。 想也知道,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一个人别别扭扭,另一个人大抵更不好受。由此可见单恋还是要隐秘的进行,不然……夏凌霄不想和明玺也变得尴尬。 “你吃饱了吗?” “嗯,吃饱了。” 季时森闻言便将她的餐盘摞在自己的餐盘上,明摆着就是要替她去洗的意思。 夏凌霄忙站起身:“我自己来吧。” “我帮你。” “啊……还是不要啦,那个……”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看向季时森,近乎视死如归地说:“其实我有喜欢的人,只是他不喜欢我,在这件事上我们俩属于是同病相怜了,所以出于病友情谊,我没办法很直接的拒绝你,可这不代表我们能以现在这种状态稀里糊涂的相处下去。” ok。说完了。 夏凌霄如释重负。 “抱歉,我是不是让你感觉不自在了……”季时森垂眸看着手里的餐盘,声音几乎低不可闻:“其实我知道这样接近你可能会引起的反感,可我已经找了很多很多机会,想要多一些和你相处的时间……真的很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我只是觉得,不能再这样等下去,无论结果如何,试一试,起码未来的我不会感到遗憾。” “……” 说的好有道理啊。 夏凌霄从来没想过今天的自己选择放弃,选择逃避,选择退缩,未来的自己会不会感到遗憾,会不会一想起今天做出的选择就耿耿于怀。 可季时森的情况和她又不太一样。 季时森失败的结果无非是回到一开始,她们两个陌生的阶段。 而她失败的结果呢…… 哎…… 爱情真复杂,会让快乐的人也感觉到痛苦。 第26章 到底是同病相怜的病友情谊,夏凌霄做不到快刀斩乱麻,决定也给季时森一个缓冲期,就像儿童乐园的秋千下会铺设柔软的沙,让秋千初学者在跌落的时候不会摔的太痛。 “那,餐盘就交给你了。”夏凌霄笑起来:“不瞒你说,我确实很讨厌洗碗。” …… 之后的一周,明玺不止一次看到夏凌霄和季时森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放学回家。 公主病是冷酷无情的公主病,有了新的奴役,自然不再需要旧的,而这也正合明玺的心意。 不用给夏凌霄打水,做值日,记作业,整理错题,催她上学,瞪她放学,在她身上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明玺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一天可以这么长,这么清闲。 明玺甚至去学了打篮球。从前他最讨厌的体育运动就是篮球,十来个男生追着个脏兮兮的球,在球场上跑得身汗身水,时不时还要撞到一块,避免不了的肢体接触。明玺一想到自己身上会沾到别人的汗都恨不得把自己泡在酒精里消消毒。 可真正接触这项运动后,明玺才发现不仅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恐怖,还要比自己想象中更有趣味性。如何团队协作,如何分配球权,如何根据对手的弱点制定战术,这当中的学问和技巧并不比考试容易。 最重要的是…… 明玺在三分线前站定,接过队友传来的球,抬手投出,正中篮筐。 球场四周顿时响起一片热烈的尖叫,大多是同班女生在喝彩,当然,也有少数外班的女生。 明玺余光扫向球场边缘。夏凌霄手里拿着一包奥利奥饼干,一边吃一边和身旁人笑眯眯地说着什么。 她又趁着体育课吃零食。 不过这是高三最后一节体育课了。 “明玺,你干嘛呢?还打不打了?” “不了,我喝口水。” 替补翘首以盼许久,闻讯立刻脱掉外套跑上来接替他。 做替补向来都很积极。 明玺没由来的有点烦,口渴的感觉也愈发强烈。快步走到替补席,还没等从一堆水里找到自己的水,便有穿着高一校服的女生在同伴的推搡下走到他跟前,娇羞十足的递上一瓶并不便宜的功能性饮料。 “学长,我是高一六班的舒蕾,可以认识一下吗……” 自从明玺尝试打篮球,这种情况就层出不穷了。 明玺沉默了一会,找出自己的杯子:“抱歉,我有。” 高一六班的舒蕾失望离去。 明玺拧开杯盖,仰头喝了口水,视线不经意地扫过夏凌霄。 她正往这边看。 刚刚的情景她一定看到了。这让明玺心里舒服许多。 明玺不知道这是幼稚的攀比心还是单方面较劲,他就是想让夏凌霄看看,他离了她并不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他身边也有追求者。 放下水杯,夏凌霄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上。 明玺很快捕捉到她明黄色的身影,夏凌霄沿着球场边缘绕了半圈,朝着他的方向跑来。 这是这几天,夏凌霄第一次主动找他。 “……” “明玺!你能不能借我十五块钱现金啊。” 学校是严令禁止学生带智能手机的,为此规定校内超市只能用现金结算,夏凌霄每天只有十块的零用钱,总也不够花,平常没少管明玺借钱,有时候还,有时候不还,全看她心情。 “你要现金做什么?” “买卫生巾。” “少来,你根本不是这几天。” 夏凌霄虽然有点大喇喇的,但说起这种话题还是会不好意思,面颊微红地瞪着明玺:“不是我用,是我们班女生用。” “那也用不上十五,你当我很好忽悠?” “……我还想买奶茶行了吧。” “喝什么奶茶,奶奶都说不让你吃那么多甜食了、”明玺从口袋里翻出十五块钱现金:“够你买卫生巾了,再帮我带一瓶脉动。” 夏凌霄把现金接过去,很不客气地朝明玺“哼”一声:“你自己去买吧。” 挑衅完转身就跑,并不给明玺反悔的机会。 明玺看着她的背影,仍然和从前一样轻快。 不愧是没心没肺的公主病,连日来的疏远和冷落,对她没有造成半点影响。 明玺忽然的,有些沮丧,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和谁较劲。关于他的事,夏凌霄根本不在乎。 与此同时,夏凌霄正站在饮料货架前犹豫。 五块钱的脉动和五块钱的奶茶,她犹豫要拿哪一个。 其实不该犹豫的,她这几天戒断的很好,应该再接再厉,继续保持。 可是每次和明玺接触,都会让她产生那么一点不切实际的少女幻想。她没想到,明玺竟然清楚她的生理期。 而且明玺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汗津津的,黑发湿漉,更显得皮肤白,完全就是青春少女漫里的男主角。 夏凌霄回味着心跳加速的滋味,用手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抑制不住地想笑。 爱一个人的滋味真好啊,只要靠近他就会疯狂分泌多巴胺。 以至于夏凌霄现在很想买一瓶脉动送过去。 哎…… “你在这傻站着干什么?” 夏凌霄一怔,回过神来,睁大眼睛看着明玺:“你怎么来了?” 明玺轻拍了一下她的额头:“废话,不是你让我自己买的。” “哦……”夏凌霄飞快地从货架上拿了瓶奶茶。朝着收银台走去。 明玺紧随其后,没有放弃追踪那十五块钱的具体去处:“卫生巾呢?” “她买完就去厕所了,你什么意思啊,难道我还会骗你钱啊!” “急什么,我就是怕你忘买了。” “哎呀,你离我远点,你打完球浑身是汗,臭都臭死了。” “我臭?” 明玺要被夏凌霄气笑了,邋遢鬼才做几天干净人啊,居然反过来嫌弃起他了。 好啊…… 明玺从背后一把勒住夏凌霄的肩膀,将夏凌霄揽到怀里,用另一只手臂覆盖住她的下半张脸:“给你机会再说一次,到底谁臭。” 明玺当然不臭,他身上永远是清爽的肥皂香。 夏凌霄只是不好意思离他太近。 偏偏明玺离她越来越近。 ----------------------- 作者有话说:明玺:老婆可算跟我说话了呜呜呜 第24章 果然,女为悦己者容。…… 2025年夏凌霄喝醉的那个晚上,明玺其实也这样抱过她。因为她只穿着内/裤和吊带,明玺实在没办法面对面的把她从客厅转移到卧室,所以只好从背后将她提起来。 现在也只是轻轻向上一提,便将夏凌霄悬空抱起。 十年后的夏凌霄要比现在重一些。 很难不变重吧,毕竟十年后的他每天都变着法给她做饭,水果也都是切好了送到嘴边上……夏凌霄的婚姻生活可不是坟墓,哪有坟墓里的人那么面色红润有光泽。 就是1.0版本的岳母大人也经常发微信夸赞他,说他把夏凌霄养的很好,比当父母的还尽心呢。 “喂,明玺——” 明玺回过神,松开手,忽然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气势汹汹的夏凌霄,不由地屏住了呼吸。 幸好夏凌霄没有逮住他冒失的举动不放,只是拿着那瓶奶茶在收银员跟前晃一晃:“这个他结账!”说完就又跑开了。 明玺看着她跑开,轻舒一口气,可是胸口却莫名有点难受,像是心脏被人用指甲剜了一下。 没良心的夏凌霄。明玺笃定她不管和谁结婚都长久不了。 而“没良心的夏凌霄”此刻心跳飞快。 好奇怪,像心脏里面关了一只小麻雀,它渴望自由,横冲直撞,天真又无畏,急于挣脱那层名义上是保护,实则是禁锢的牢笼。 夏凌霄又一次想到季时森说的那番话——“无论结果如何,试一试,起码未来的我不会遗憾。” 怎么办…… 好想和明玺谈恋爱,手牵着手在公园散步,一起去看晚场的电影。 如果她表白,明玺会喜欢她吗,有没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会答应…… 可是表白应该是两个人心意相通时做的事,季时森就是误以为他们两个心意相通,才会选择向她表白,导致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天啊。 夏凌霄微微睁大眼。 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一个这么瞻前顾后犹犹豫豫胆小怯懦的人。 应该大胆一点才对嘛!就算不做朋友也没什么了不起!以现在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等她和明玺各自上了大学,有了新的环境,新的朋友,自然而然就会疏远了…… 第27章 对啊,试一试又不会怎样。 如果明玺拒绝她,之后的日子她一定心无旁骛,超努力的学习。 如果明玺答应她,那她更要努力学习了,争取和明玺在同一个城市里上学。 不管拒绝还是答应,对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 没错,就是这样! 夏凌霄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找明玺诉说心意。 可转过身没走几步,热血的红条和勇气的蓝条就被消耗见底了。 夏凌霄心知肚明,这会失败的概率一定远超成功的概率,自己贸然冲上去完全就是傻乎乎的送人头。 要冷静,要理智,就是打副本boss也得先做好万全准备,买一买装备,攒一攒补给,然后再一举攻下。 以歃血为盟的气势喝掉小半瓶奶茶,夏凌霄见底的红蓝条又缓慢增长回来。 很好,等待时机。 当务之急是先刷一刷好感度,拉高成功的概率。 …… 翌日是周六,同时也是亲妈的生日。明玺早两天就说要亲自下厨做一顿大餐给亲妈贺寿,家里人都非常支持,头天晚上就把他需要的食材都买回来了。因为都是工序复杂的大菜,光是食材就摆满了整个厨房,看上去阵仗不小,让人期待的同时又不免有些担忧。 “小玺,要不少弄几道菜吧,就家里这几个人,做多了吃不完。” “就家里这几个人?” 正在切辣椒段的明玺拿着菜刀转过身:“夏叔叔和静静阿姨他们不来吗?” “没什么事应该能来吧,那也用不上这么多……” 明爸还想劝两句,却被妻子拉到一旁:“没关系,这顿吃不完下顿接着吃呗,这怎么说也是我的生日宴啊,老夏一家还要来,就几道菜也太寒酸了吧。” 她一边说,一边给丈夫递眼神,多年夫妻,一个眼神足以让对方心领神会。 明爸回过味来。合着这小子为母庆生是假,要当着隔壁一家人的面露一手是真。 哎,不管怎么说也是付出了为母庆生的实际行动。明爸就担心他露一手不成,再出个大洋相。 无奈明玺一再坚持要自己完成,明爸也不好打击儿子的积极性,就只能多来厨房晃悠几次,本想着有什么情况能第一时间施以援手,没想到此子出手竟然真有点深藏不露的意思。 怪事了,这是跟谁学的做饭啊。 明爸百思不得其解之际,院里传来响动,他朝外望去,见夏凌霄捧着一个蛮大的花瓶,忙开门迎她。 “夏夏。” “哈喽啊叔叔,这是我送阿姨的生日礼物,怎么样?” “哎呀,太漂亮了,你阿姨肯定喜欢。” 明爸笑眯眯地接过花瓶:“怎么没跟你阿姨和你妈妈一起去逛街啊?” “我不喜欢逛街,尤其是跟她们俩,每次都走得脚痛。”夏凌霄垫脚往客厅里扫了眼:“明玺呢?” “明玺啊,他在厨房做饭,说要亲自下厨给李女士做一顿生日宴。”明爸几乎没有停顿地说:“正好你来了,我要出门一趟,你帮叔叔看着他点,第一次做饭,别把厨房给炸了。” 叔叔要出门,阿姨不在家,明恒大概率还没回来。 妈耶,这是什么天赐良机啊?她未免也太好运了吧? 不过明玺什么时候学会了做饭? 夏凌霄克制住自己雀跃的心,换好拖鞋脚步轻轻地走进去。全封闭的厨房,门虚掩着,里面有人叮叮当当的切菜。 夏凌霄透过门缝悄悄观察明玺。 大概是怕做菜的时候弄脏衣服,他穿的都是去年冬天的旧衣,洗过很多次的牛仔裤,有点皱巴的黑卫衣,光着脚穿了双蓝拖鞋,腰间还系着条紫粉色小围裙,与他平时利落整洁的形象相差甚远。 可一眼看过去,反而比平时多了些许成年男性的沉稳英俊,有种毫不费力的,很松弛自然的帅气。 这大概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所以明玺会觉得她漂亮吗? 夏凌霄低头看了眼自己,她今天特意穿了连衣裙和裤袜,还偷偷用妈妈的化妆品涂了一点点眼影和腮红,出门前仔细照过镜子,感觉还不赖。 ok! 夏凌霄推开门,语气轻快:“明大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明玺一怔,转头看向她:“你……” 明玺的视线由上至下,由下至上,害夏凌霄不由地紧张起来,心脏扑通扑通。 “你又通宵打游戏?黑眼圈这么重……” “哪有黑眼圈啊!” 明玺转过身,打开燃气灶:“帮我剥蒜吧,多剥一点。” “哦。”夏凌霄拿了两头蒜到垃圾桶旁边,看他烧开一锅水,三两下给猪蹄改刀,而后加入料酒,给猪蹄焯水,一整个流程下来动作利落的像天天围着厨房打转。 “哇……”蒜只剥了几瓣的夏凌霄忍不住发出惊叹:“你这也太厉害了吧,什么时候学的啊?” “这还用学?网上看一遍视频不就会了。” “……” 忍住夏凌霄,别翻白眼,你可以的。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挤出微笑,另找话题:“你今天都要做什么菜啊?” 明玺也意识到自己刚刚那句话有点装过头了,他把焯好水的猪蹄转移进砂锅,稍微克制自己炫耀的欲望,没有巴拉巴拉的报菜名,只是说:“太多了,记不清,菜单在冰箱上面,你自己看吧。” 夏凌霄这才注意到冰箱贴上夹了一张便签纸,凑近一看,不仅有猪蹄,还有排骨,大虾,鸡翅,羊腿,清蒸鱼,红烧肉,简直比年夜饭还丰盛。 “我天……你这真是第一次做饭吗?” “不然呢。” “可以的,太有实力了,而且都是我爱吃的,嘿嘿。” “有什么是你不爱吃的?” “嗯……我不爱吃芹菜。” “哦,难怪这么懒。” “谁懒啊,请问现在是谁在帮你剥蒜?” 明玺背过身,有点懊恼。他也不想和夏凌霄这样说话,只是一看到她就……都怪夏凌霄,为什么要穿一条裙子来,把自己打扮的那么乖巧文静,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对了,明恒哥几点到家呀?叔叔是去接他了吗?” “……不知道。” 果然,女为悦己者容。 如果不是明恒回来,夏凌霄怎么可能特意穿连衣裙,还在脸上擦了粉。 呵。 明玺一刀劈开排骨,转过身对夏凌霄微笑:“你知道吗?我哥好像谈恋爱了。” 夏凌霄呆愣一瞬,立刻凑过来问:“真的假的?你怎么知道?明恒哥跟你说的吗?” “消息来源我不能告诉你,反正千真万确。” “无图无真相,我不信。” 这才是真正的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 行吧,就当他做好人好事,让眼前这可怜的女子早点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知道我哥手机密码。” “什么意思?” “待会你想办法拿到他手机,看一眼他微信不就知道了。” “啊,这不好吧……等等,你偷看过明恒哥手机!你怎么这样啊!” “我哪有偷看过!是因为你……因为你好奇,我才出此下策好吗。” “那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小心听到过他们俩打电话,行了吧。” “哦……那好奇也用不着下策啊,直接去问明恒哥不就好了,谈恋爱嘛,也不犯法,有什么不能说的啊。” 看夏凌霄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明玺心里又莫名有些酸酸涨涨的,替她难过。 ----------------------- 作者有话说:今天太累了,昨天的更新没补上,明天一定尽量补! 第25章 夏凌霄的眼光真是稀巴烂…… 来明玺家之前,夏凌霄在某cos群里的询问——[怎么让认识很久的男性朋友喜欢上自己?] 马上就有热心网友出主意——[改变形象!穿漂亮一点!让他对你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有道理,采纳! 夏凌霄是个懒蛋,平时穿衣服都以舒适为主,至于穿搭风格,无非是款式基础,色调统一,力求简单大方,只有随家里人去参加婚礼寿筵之类的重要场合,才会特意买一条看起来比较正式的裙装。 明玺很少看她穿裙子,应该会有耳目一新的效果。 可也不能太浮夸。 夏凌霄翻箱倒柜大半天,才从角落里掏出一件相对素净的蓝灰色连衣裙。 ok,满意,下一条。 热心网友的第二条建议——[适当突破社交距离!制造让他不自在的亲密感!] 第28章 两个人太熟络了,已经习惯了日常相处,自然缺少心动的感觉,这时候就要打破陈规,给男生一点刺激。 此条依旧有理,应当采纳。 不过施行起来明显要比上一条更为复杂。 夏凌霄看着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的明玺,根本找不到任何机会突破社交距离。她这时候凑上去,明玺一定觉得她在捣乱,嫌她烦。 可这样的单独相处也是天赐良机,再过一会明恒哥就该回来了…… 夏凌霄先找话题:“这些蒜够吗?” 明玺回头看了一眼:“差不多。” “那还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你今天怎么这么勤快?” “这不是阿姨生日嘛,我也想出一份力。” “哦,出一份力要占多少功劳?” “先占个百分之五十八。” “多少?说清楚点,五十还是五十八?” 两个人太熟了就是这点不好,不管使什么小心机都会被一眼看穿。所以突破社交距离才会成为难题,她任何举动在明玺看来都是反常。 然后以事出反常必有妖的目光审视她的一举一动…… “砰——” 明玺听到身后传来巨响,回头一看,只见夏凌霄扶着流理台,一张脸皱巴巴的,忙走过去问:“怎么了?你撞哪了?” “脚……脚磕到了……”夏凌霄大概痛得要死,甩掉拖鞋抓着自己的脚掌,发出小狗哀嚎一样的哼唧声。 然后又红着眼,泪汪汪地看着他说:“完蛋了,我脚趾甲一定飞掉了……” 脚趾甲,飞掉了。 明玺大脑宕机一瞬,很快反应过来,转身关了火,随即推开流理台上的菜篮,一把提起夏凌霄。 “欸……” “别动,我看看出血了吗。” 明玺握住她的脚踝,指尖轻轻触摸棉绒质地的袜子。 夏凌霄浑身一颤,脚不由自主地往回缩:“痛啊——” “没事,应该没出血,你……你去把袜子脱下来看看。” “哦……” 等等。 她穿的可是大腿袜,现在就能脱下来耶。 这不就是勾引明玺的最佳时机吗? 夏凌霄手搭在裙子上,看着明玺近在咫尺的发旋,还是没好意思当着他的面做脱掉长袜这种过分暧昧的动作。 “你转过去。” “什么?” “叫你转过去。” 明玺背过身。没两分钟,夏凌霄又叫他转回去。 明玺闻言转身,低垂的目光锁定在她悬空的脚上,指甲不见外翻,没有明显的伤痕,只是侧面红了一大片,不确定这个位置是不是会造成骨折。 应该问题不大。夏凌霄总这样,一点磕磕碰碰都哭得像是马上就要死掉。这会还没哭,不至于骨折。 明玺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视线上移,才注意到夏凌霄及膝的裙装稍有些凌乱,长袜仅仅褪去一只,白皙的小腿,匀称修长。 “……你的脚趾甲很安全,没有飞掉。” “可是我真的好疼啊。” “冰敷一下可能会好点,正好家里有冰袋。” 明玺说着就去冰箱里拿了冰袋。 夏凌霄正要接过,又见他从橱柜里翻找出一块崭新的擦手巾。 递到夏凌霄手里的,是包裹着擦手巾,没那么冰手的冰袋。 夏凌霄捧着冰袋,心里甜甜的,完全忘记痛。 这就是她喜欢的男生呀,虽然有时候嘴巴坏的让人忍不住翻白眼,但骨子里善良又可爱,遇到问题可以立刻想办法解决,并且考虑细心又体贴。 哎。 可惜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谁能告诉她到底要怎么突破社交距离,制造让他不自在的亲密感啊。 夏凌霄正犯愁,身体忽然腾空而起,陷入染上烟火气的怀抱。她怔住,有点惊讶,却没有不安,甚至没有挣扎,就只是呆呆地看着明玺。 “看什么,难道你还打算一直在这坐着?”明玺用脚抵开厨房的门,把她横抱到客厅的沙发上:“老实待着吧,这就是你想出一份力就抢走我百分之五十八功劳的下场。” 公主抱对夏凌霄来说有点太超过了,她好像丢失了和明玺斗智斗勇的武器,找不见自己用来讲话的声带,成了被伊甸园苹果砸晕的牛顿,只能傻傻应一声:“哦……” “……”明玺也没再说什么,把她的拖鞋送过来,又回到厨房。 夏凌霄窝在沙发上,直到冰袋开始融化,大脑里生锈的齿轮才逐渐恢复运转。 什么啊。明玺都这样抱她了,也没见哪里不自在,那还要怎么做才叫突破社交距离啊。 她把明玺按到墙上强吻几口? 扯,那跟耍流氓有什么区别。夏凌霄都怕冰清玉洁的明玺会扇她耳光。 不过没关系,还有第三招呢。 热心网友的第三条建议——[恢复性别意识,转换可发展身份,让他意识到你是可能成为他女朋友的女孩子。] 这条建议在夏凌霄看来也是非常靠谱了。 她和明玺就是走得太近,日常相处根本没有什么粉红泡泡,明玺显然也没把她当成女孩,更别提是可能成为他女朋友的女孩。 想要向明玺告白,首先就得转变明玺的观念,不然贸贸然说我喜欢你,吓都给他吓死了。 这回可得仔细筹划一下。 比起等待时机,还是自己创造更靠谱。 晚些时候,外出逛街的两位妈妈大包小提的满载而归,先是检查了夏凌霄意外受伤的脚,又去厨房围观了明大厨的战况。不多时明恒也到家了,他不仅给妈妈买了生日礼物,也给前段时间刚过完生日的弟弟补了生日礼物。 有明玺的就有夏凌霄的,夏凌霄收到的是一枚包装精致的名牌发夹,因为发夹实在精致漂亮,引起两位妈妈的注意。 “这个国内买不到吧?” “嗯,是我同学从国外免税店带回来的。” “真好看啊,来,夏夏,阿姨给你戴上看看。” “嘿嘿,谢谢明恒哥,我好喜欢啊。” 明玺从厨房出来,看到这其乐融融的一幕,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冷笑。 看样子夏凌霄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到心上。 那么好,准备承受失恋的痛苦吧。 “妈,我爸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可以吃饭了。” “刚才打电话说还得半个小时呢,先过来坐会吧,今天可真是辛苦我家小玺了,一个人做那么多菜。” 明玺说不出“妈妈给我做了十八年的菜,我做这一顿不算什么”,只是坐到亲妈旁边,看着1.0版本的岳母微笑。 1.0版本的岳母对亲妈羡慕不已,拉着女儿嫩如豆腐的小手说:“看看人家,你能给妈妈煮个方便面妈妈也知足了。” 女儿则倚在妈妈肩上,笑眯眯地说:“我不会煮没关系,回头我给你找一个会煮的女婿不就行了。” “你这孩子,一点也不知道害羞的呀。” “人家夏夏说的很对嘛,将来就是要找个会做饭的老公。” 会做饭的老公……那1.0版本的夏凌霄很成功了。 明玺打开茶几上的汽水,仰脸喝了一大口。余光瞥向坐在沙发另一端摆弄手机的明恒,此男神情专注,一本正经,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完成什么重要的课业或是工作。 可据明玺在1.0得到的情报,明恒大二就已经和那位高智高知的外国嫂子谈上了,这会多半是在和女友聊天。 谈个恋爱还偷偷摸摸的,能是什么好人。 欸,1.0版本他好像也没公开。 果然,夏凌霄的眼光真是稀巴烂。 明玺看了眼夏凌霄头上戴着的发夹,实在是无法忍受自己的亲哥做这种脚踏两条船的不义之举。 此时此刻,唯有大义灭亲。 “哥。”明玺以孩童般清澈的眼神看着明恒,语气天真又稚嫩地发问:“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话音未落,在场三个女性纷纷看向明恒。 明恒猝不及防,脸上流露出一瞬间的错愕,显然很意外明玺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呀,小恒谈恋爱啦?什么时候的事啊?”1.0版本的岳母率先发起攻击。毕竟明恒可是她预备役女婿的第一人选。 而这种时候明恒也不可能否认,他没有渣到明明有女朋友还说自己是单身的地步:“嗯,就前一阵。” “嘿嘿嘿嘿……” 谁在淫.笑? 明玺转过头,没想到是他背后的骷髅头死神在淫.笑。骷髅头死神与他对视,仿佛被抓包,立刻止住笑:“大义灭亲是对的,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和夏凌霄好歹是做了一世的夫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把大好青春耽误在一个根本和她不可能的坏人身上。” 第29章 没错。 他不想和夏凌霄结婚是一回事,希望夏凌霄过得好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但明玺没想到夏凌霄这么能忍,明恒都亲口承认了,她还在强颜欢笑。 “你真的谈恋爱了呀!长什么样子啊,天呐,我太好奇了,能不能给我看看她的照片啊,求你了明恒哥。” 家里的三位女性都很好奇,明恒也无从拒绝,只好找出女友的照片。 隔壁母女倒还好,只夸赞这位外国姑娘精致漂亮。 唯有亲妈,面色不怎么样,她早些年曾赴美留学,日子并不好过,因此对美国女孩也留下了非常糟糕的印象。显而易见,明恒的恋情并不符合亲妈的期望,甚至让她大失所望。 这一点,明玺十分清楚。他清楚的知道明恒为什么一直隐瞒恋情。 对不起了亲哥,我想你也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优先顺序表,你可以为了你优先顺序表里排名第一的女朋友,舍弃国内的一切远走他乡,那么我,就可以为了排名第x的1.0版本老婆,牺牲一定排在她后面的你。 明玺假装是第一次看到外国嫂子的照片,笑着夸赞:“真的好漂亮啊。” ----------------------- 作者有话说:今天更了三千五捏,也是补了一点[狗头] 第26章 我才不跟你结婚。 虽然看明玺在厨房井井有条的架势就知道他的厨艺首秀一定会成功,但实际效果要比夏凌霄想象中成功一万倍,每一道菜都超级好吃,完全符合她的口味,夏凌霄脑海中甚至浮现出结婚后男主内女主外的幸福生活。 可是,第一次下厨就这么成功的明玺,真的会喜欢连剥蒜都慢吞吞的她吗? 夏凌霄之前从来不觉得自己笨,更不会自卑,显然单方面喜欢一个人让她心态失衡了。 不可避免的,她又产生退缩的念头,害怕表白被拒绝,会让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非常好,非常棒,非常值得被爱。 老天,这一定是青春期的激素在作祟,把她变得都不像自己了。 要是十年后的她能给现在的她写一封信该多好,也许知晓了未来,现在就不会这么患得患失了。 一整个晚上,夏凌霄嘴巴不停,吃超级多。可明玺看得出来,她心不在焉,时不时就托着腮叹一口气,好像装着满肚子忧愁。 明玺抿了一口面前的红酒,心情相当愉悦,恨不得跟骷髅头死神cheers一下。 夏凌霄扭头看向他:“你高兴什么呢?” 他很高兴吗?这么明显? 看来他没那么光伟正,说什么要让1.0版本的老婆醒悟,其实看没良心的公主病这样伤心难过,他心里还是很爽的。 所以明恒为什么不能明天就结婚?到时候就让夏凌霄做伴娘。 “喂,你到底在笑什么啊。” “我愿意笑,不行吗?” 某些人自己伤心难过,连别人笑都要不允许,真是没天理了。 他偏要笑。 明玺弯起嘴角,往夏凌霄的碗里夹了一块肥腻腻的五花肉:“多吃点。” “我今天吃太多了,待会要吃几片健胃消食片。” “笨蛋,健胃消食片是开胃的,消食健胃片才是助消化的。” “都一样嘛。”夏凌霄弯了弯眼睛:“反正要吃消食片,那我再来两块肉。” “算了吧你,人真的会被撑死。” “啊,真的吗?” “跟你说多少次了,多读书多看报,少吃零食多睡觉。” 什么意思?明玺嫌她读书少?嫌她缺乏生活常识? 夏凌霄还没有思索出个所以然,明玺已经从客厅返回,递给她一整板消食健胃片。 “吃六颗。” “哦……” 夏凌霄把消食健胃片一颗一颗抠出来,塞进嘴巴里嚼碎。她其实早就吃撑了,只是因为明玺需要坐在这时不时听大人们差遣,端茶倒水拿个酒什么的,她才细嚼慢咽,迟迟没有离席。 “小玺,帮妈妈再切点西红柿好吗?” “好,马上来。” 真是的……明恒也坐在这,怎么就支使明玺啊。虽然夏凌霄也总欺负明玺让他干这干那,但这种时候又忍不住替明玺抱不平。他在厨房忙了大半天,都已经很累了,干嘛还一会叫他拿着个一会叫他做这个的。 夏凌霄看了眼聊工作谈往事的大人们,又看了眼低头摆弄手机的明恒,把嘴巴里的消食健胃片咬得嘎嘣嘎嘣响。 明玺端着一盘西红柿回来,就见夏凌霄一副超级不爽的样子盯着正用手机回复消息的明恒。 好哦,强颜欢笑一整晚的某些人终于绷不住了。 明玺微笑,正要坐下来近距离欣赏公主破防的名场面,却被夏凌霄一把揪住衣角:“我吃好撑,你陪我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吧。” 看样子某些人受伤很深,已经无法面对,只能选择逃避。 行吧,那他就大发一下善心,陪1.0版本的老婆出去透透气。 大人们聊工作,回忆往事,谈天说地,正在兴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个孩子悄悄离席。 明恒注意到了,也只是心领神会地笑笑。 三月初早晚还有些冷。两家人仅一墙之隔,夏凌霄没穿外套过来,随手摘下衣帽架上的皮夹克。 “这谁的衣服?” “我爸的啊。” “哦,太肥了,外边刮风呢,会钻进去风。” 曾经的夏父是身高一米八体重仅有一百三十斤的风度翩翩美男子,而今却惨遭中年发福危机,回国还不到一个月,体重已然顺利突破了一百九十斤。 他的夹克穿在纤细单薄的夏凌霄身上,的确起不到什么御寒的效果。 夏凌霄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回家穿个外套,可转念一想,欸,这不正是突破社交距离搞暧昧的好机会吗? “那,我穿你的?” “……你穿吧,我这还有一件。” 明玺的衣服和爸爸的衣服很不一样,不是耐脏的黑色,而是干净的白色,质地柔软,散发着淡淡的皂香。 夏凌霄穿着他的外套,又想起白天那个公主抱,莫名有点不好意思看明玺,只低头慢吞吞地卷着过长的袖口。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夏凌霄穿上鞋,在他前面出了门。隔壁的小家伙听到动静,急切地汪汪叫。 刚好。 夏凌霄转过头说:“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明玺关上门,点了点头:“嗯,行。” 笨笨是夏爷爷去钓鱼的时候在湖边捡到的小土狗,长得很小,精力却很旺盛,家里上下两层楼外加一个大院子根本不够它跑,总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家附近的公园,每次去都开心的不得了。 夏凌霄把牵引绳缠在手上,看着小狗蹦蹦哒哒,忍不住笑起来,用手肘戳一戳身旁的明玺:“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明玺没说话,让夏凌霄有点沮丧。她想营造好的氛围,让明玺对她产生不一样的感觉,可这种时候明玺总是沉默。 好像只有两个人吵起来,明玺才会话多一点。 所以他们才总是吵。 夏凌霄仰头看向明玺,如霜般的月光下,他清隽的侧脸更比平时多了几分冷俏。 老天,真的很帅啊。 “看什么呢?” “啊,呃……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明玺冷笑一声:“你之前不是说让我哥去cos工藤新一吗?” “有吗?好像说过吧,明恒哥确实也可以,你们俩都很有工藤新一的感觉。” “那当然了,我们长得很像。” 明玺总是时不时鬼上身似的说几句让人很不顺耳的怪话,夏凌霄习以为常,也不太当回事,只随口附和了一句:“嗯,你们俩都比较像阿姨。” 行至儿童乐园,笨笨死活不走,在乐园外边满地打滚。夏凌霄知道它的小心思,看里面没有人就把牵引绳解开,放它进去玩一会滑滑梯。 收好牵引绳,转过身寻找明玺,却见他神色恹恹地坐在椅子上。 这人好奇怪,刚刚在饭桌上还心情不错,这会忽然成了霜打的茄子,情绪转变也太快了吧。 “你怎么了?” “没怎么,累。” “肯定要累的啊,你今天做这么多菜呢。” 夏凌霄说着坐到他身旁,两个人相隔仅一拳,几乎可以说是挨在一起。 这算突破社交距离了吧…… 夏凌霄暗暗观察明玺。 老天,这么长的长椅,他俩挨这么近,他竟然还没有反应?!这个狗人,该不会真的没把她当女孩子吧?! 第30章 所以转变身份这条才应该放在最前面执行。 夏凌霄看着在儿童乐园里熟练玩滑滑梯的小狗,狠了狠心,佯装不经意地说:“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公园玩的爸妈啊。” 救救救命啊—— 发动机温度过高要爆炸了—— 要是这样明玺还没有反应就去死吧—— 夏凌霄转过头,与明玺对视。蓝调的夜色中,他的瞳孔格外漆黑,世界那么大,仿佛只装着她。 夏凌霄心脏又开始不受控制了。说好要准备充分,说好要等待时机,说好要拉高好感度。 可感情哪那么容易控制住。 她脑子里只剩下翻来倒去的两个字。 表白,表白,表白。 可恶的明玺!还不快说点什么!她就要忍不住了! “我才不跟你结婚。”明玺忽然说。 夏凌霄一怔,下意识地问:“为什么?” 明玺看向儿童乐园里的小狗:“没那么傻,我一个大好青年,跟你结婚还不得沦落成黄脸公,我可不想后半辈子跟在你屁股后面当牛做马。” “……喂!说的好像我没有自理能力一样!” “你的自理和我的自理是两回事。我不喜欢陌生人在我家里走来走去,随便碰我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两个结婚,就不能请保姆阿姨,所有的事都要自己做。你能做到把衣服熨过之后再挂进衣柜里吗?你能在洗完澡之后擦干浴室里的水渍吗?你能把垃圾第一时间扔进垃圾桶里吗?你不能,所以就都要我来做。” 这语气是怎么一回事啊,好像他们俩真的已经结婚了,在为生活里积累很久的琐碎小事吵架。 不过明玺说的也不无道理,跟一个洁癖结婚,累都要累死了。 准确来说,是跟一个不喜欢她的洁癖结婚。 如果两个人相互喜欢,这些应该就不算什么了吧。 夏凌霄忍着伤心,犹自嘴硬:“哇,难怪你喜欢刘欣彤,原来是想找个人跟你一起打扫卫生。” “……我说一百零一遍了,我不喜欢她。” “可你们俩很合适啊,都是洁癖,她也天天拿酒精湿巾擦来擦去的。” “她是她,我是我,你别乱说。” “你真不喜欢她?” “真。” “哦……” “你怎么还挺遗憾?我喜欢她你就满意了?” “我有吗?” 明玺一番婚后畅想令夏凌霄悸动的少女心直接碎了八瓣,红蓝条彻底清零,表白两个字也飞到了九霄云外。 就这样吧……夏凌霄俯下身,朝滑滑梯前的小狗拍手:“过来笨笨,该回家啦!” ----------------------- 作者有话说:平a换大招了[狗头] 第27章 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 真奇怪,夏凌霄的发育期营养充足,实实在在长到了一米七,明明个子一点也不矮,穿他的外套却大那么多,袖子和衣摆都长出一大截,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她似乎也觉得太大了,低下头认真的卷起袖口。明玺眼看着堆积起的肥肥袖口里“砰”一下伸出只小手,不由地抿紧唇,扭头看向别处。 装什么可爱啊这个人…… 对了。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看来在厨房撞那一下并不是很严重,夏凌霄还能跑能跳。那一开始干嘛要说什么脚趾甲飞掉了,害他心脏差点停跳。 “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嗯,行。” 这一带居民区相对僻静,初春的晚上天黑较早,公园里已经没什么人出没了,整个公园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一只蹦蹦哒哒的小狗。 明玺能清楚听到脚步声,呼吸声,衣物摩擦声,还有风吹过的声音,安静又有点吵闹, 明玺垂眸,看着夏凌霄悬在身侧的手。这种时候如果是作为情侣或夫妻,应该就要手牵着手了。十七岁的夏凌霄有多动症,大概会握着他的手晃来荡去。 某人忽然用手肘戳了他一下:“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谁?笨笨? 明玺看向那只略显潦草的小狗,深觉狗如其名。 视线短暂停留,又回到夏凌霄身上,却与她的目光不期然地撞了个正着。 那双亮堂堂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明玺握紧手:“……看什么呢?” 夏凌霄的目光有点让人心痒痒,他对她的回答有期待。 可期待等来的总是失望。 “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夏凌霄喜欢工藤新一,房间里贴着好多海报,摆满了各种周边产物,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会大方的对所有人宣告,她的理想型是工藤新一那样的男生,头脑聪明又很有运动天赋。 可以说长得像工藤新一是她对一个男生非常高的评价。 她这样评价过明恒,现在又来这样评价他。 这算什么?因为确定明恒真的谈恋爱了,知道自己没可能了,所以他得以入眼?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决定拿他做代餐? “你怎么了?” “没怎么,累。” “肯定要累的啊,你今天做这么多菜呢。” 夏凌霄说着关心他的话,坐到他身旁,两个人的鞋子紧紧挨在一起,他能嗅到女孩身上传来的恬淡气息,像是檀香,掺杂着点柚子皮的味道。 “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公园玩的爸妈啊。” “……” 明玺似乎从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的热切,紧张,期待,娇羞。 夏凌霄……是在暗示他什么吗? 1.0版本的他会在这一刻作何反应。 “当然是握住她的手,把她抱到怀里,和她谈一场甜甜蜜蜜的恋爱,然后手牵着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从此过上给公主当牛做马的奴仆生活。” 骷髅头死神怀抱着镰刀,平静地叙述着他的未来。 当牛做马,其实也没什么,他喜欢把乱糟糟的房间整理干净。 “可是她心里根本没有你,她只是把你当成明恒的代餐,无聊的时候拉着你玩玩。一整晚都被她忽视的滋味你忘了吗?那时候你们俩才结婚几年?还没有到老夫老妻的阶段,她就这样对你,以后呢,还能指望这个没良心的公主病越来越爱你,越来越离不开你吗?” 是啊。 被忽视的滋味像是浸在水里,冰冷潮湿,难以呼吸。明玺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我才不跟你结婚……” 他希望夏凌霄也打消这个念头,这样对他们两个都是好事。 可夜深人静,躺到床上,明玺却睡不着了。 他翻来覆去,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子里从来没有这么乱过,闭上眼睛,全是夏凌霄看向他的那个眼神。 一想起那个眼神,心脏就像是被人攥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巨大的空虚感。 明玺侧过身,又平躺,紧接着又坐起来,拉开窗帘看向对面。 夏凌霄的房间仍然只拉一半窗帘,灯倒是早早关了,可屋里似乎还有微弱亮光,多半是在偷玩游戏。 明玺睡不着,打开朋友圈,很快翻到夏凌霄的最新动态——[祝最最亲爱的阿姨生日快乐,以及明大厨的厨艺首秀(′y▽`)~*] 底下四宫格配图,分别是她和两位妈妈的合照;插好鲜花的花瓶;一桌色彩丰富摆盘精致的大餐;还有一张夏凌霄举着剪刀手的自拍,而背景是正在炒菜的他。 这张是什么时候拍的?简直像一对新婚夫妻…… 明玺点了赞。 稍一迟疑,又在下方评论:_(:3ゝ∠)_ 而后保存最后一张照片,发给夏凌霄:把我拍得好潦草 夏凌霄很快回复:那我删了? 到底是谁在把玩他的心脏,这种一抽一紧的感觉,让明玺很难受。 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翻找好一会,终于在一堆用来和夏凌霄互怼的表情包里找到一个能缓和气氛的表情包,是一只笑起来很命苦的小狗。 夏凌霄没再回他了。 明玺丢开手机,手压住自己的心脏。 这会小红书还没有十年后那么好用,百度一搜就是绝症。 明玺又一次打开读者论坛,向书友们求助。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热心的友友们还是很快给他答复,于是明玺在亲妈生日这天晚上确诊了胃心综合征。 …… 高三的学习节奏渐渐紧张起来,班里的氛围也越来越严肃。 夏凌霄有了明确的目标,每天都很用功,月考成绩下来也的确有了很大进步,可距离她的目标院校还是有一定距离,不得不放弃周末仅剩一天的娱乐时间,马不停蹄地投身到学习当中。 第31章 文科就这点比较好,只要肯用功就会有回报。 “驼业种树,凡长安豪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夏凌霄戴好头盔,刚启动电动车出了院子,就迎面遇到明玺。 她笑着打招呼:“早上好啊。” “你去哪?” “学习去呀,俺妈给俺报了个作文班。你呢,大早上收拾这么精神要去哪啊?” “哦,去买点东西。你补作文怎么不跟我说。” “你有推荐的老师吗?” “……我也想补,正好一起。” “大哥,搞笑呢,你就差打满分了还怎么补。快闪开闪开,我都要迟到了。” 明玺侧过身,给她让出路。 在原地站了一会,明玺习惯性地打开夏凌霄的朋友圈,最新动态是三天前,她写题的时候家里的小猫一直拱她的手,往她手心里钻。 夏凌霄录了一段视频,放大声音能听到她在忍笑。 至于他和夏凌霄的聊天记录,就停留在那天晚上。 如果不谈恋爱,不结婚,是会这样的。没有那层关系,夏凌霄什么事都不会特意和他说,以后他们两个上了大学,就更不会联系,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带着男朋友回家,挽着男朋友的手臂,把那个男生介绍给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然后,或许会结婚。 没有和他这么奇怪的人结婚,婚后大概率要请一个阿姨来解决生活中琐碎的小事,而夏凌霄会拿着相机给那个人拍照,和那个人一起打游戏,早早起来看日出,爬山,看电影,坐轮船…… 还有牵手,拥抱,接吻…… 当然也要吃苦头。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她这么忽冷忽热,一会好像很爱你,一会好像完全不在意你。单是这一点都能把人折磨死了。 幸好,老天给他机会,让他逃过一劫。 可是…… 明玺停下可是,转身回了家。 亲妈还在家里没出门,看到他有些意外:“咦?你不是刚出去吗?怎么又回来了?” “被放鸽子了……” “谁呀,这么不守信用,亏我儿子大早上起来洗了澡,打扮的这么帅。” “……” 他哪有打扮,只是随便穿了套衣服而已。 明玺回到房间,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着夏凌霄的窗户发呆。 他承认,他一早起来盯着夏凌霄的动向,是想和她一起出门。 夏凌霄明明说好要和他做一辈子好朋友的。 果然只是客气话。 天底下哪有这种朝不保夕的好朋友。 “喂!你能不能别像午夜凶铃里的山村贞子一样啊!简直怨气冲天了!当初不是你先打定主意疏远她的吗?连便利店都没陪她一起去,还是季时森陪她去的!” 骷髅头死神又在他耳边嗡嗡嗡。 明玺好烦,他想钻进被子里,隔绝这些烦人的声音。 可身上外出的衣服还没有换。 明玺躺到地板上,用外套盖住自己的脑袋,终于得以清净。 “a~dou”“a~dou” 夏凌霄。 明玺坐起身,找到自己的手机,飞快解锁,打开微信。停摆多日的聊天框又有了新消息——[帮我看看老师给我改的作文怎么样,改得好我就接着在这学] 夏凌霄报的班,学费不会低,老师水平也非常不错,虽然思路有点落伍,但帮夏凌霄提高作文分还是绰绰有余。 明玺:凑合 明玺:还不如我 夏凌霄又不回他了。 这个人! 明玺盘膝坐在地板上,眉头紧蹙,噼噼啪啪敲着屏幕,然后删除,重新输入 明玺:你先在这上几节课看看效果吧,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 夏凌霄回了他一个okk的表情包。 通常发这种表情包,就算是结束对话的意思。 明玺向上翻了翻聊天记录,忽然发现他和夏凌霄的聊天从来都是戛然而止。 譬如两个月前的某一天,他问夏凌霄:干什么? 夏凌霄回复:江湖救急!快来! 明玺都不记得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和夏凌霄太常见面,太多这样没头没尾的对话。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8章 楼主具体说说她怎么对你…… 装作不喜欢明玺对夏凌霄来说是家常便饭,这件事本身也没有那么难。虽然爱情很美好,心跳加速的感觉让人上瘾,但在她的生活里占比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她还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很多好朋友,家里的小猫小狗,高三繁重的学习,喜欢的游戏,动漫,想要实现的梦想,春天枝头的嫩绿,晴朗的好天气。 明玺占据的那百分之五,是锦上添花,可没有人的生活是十全十美的,总归要留有一点遗憾,并且学会接受遗憾。 夏凌霄很快整理好心情。 “夏夏,你陪我去小超市好不好,我早上起晚了,没来得及吃饭,太饿了,去买根烤肠吃。” “好哦,等我一下,我写完这道题,差几个字了。” 夏凌霄一边说一边奋笔疾书,可算画上句号,松了口气,一抬头却见明玺站在她书桌旁。 “欸?” “欸什么欸。” 明玺递给她一张五十元现金:“我也没来得及吃早饭,你不是要去超市吗,帮我带一盒牛奶一袋面包。”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明玺竟然也会有没来得及吃早饭这一天。 夏凌霄把钱接过来:“有跑腿费吗?” “……看你良心。” “不好意思,没有良心。” 夏凌霄朝他笑一笑,便把钱揣进口袋里,和同学手挽着手出了教室。 到走廊里,同学才疑惑发问:“你跟明玺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感觉你俩怪怪的。” 临近高考,大家都在埋头苦读,平时根本无暇关注其他人,可毕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同学,就算再不关注时间长了也能感受到气氛的变化。 “不是和平常一样吗?哪里怪了?”夏凌霄是真心不解,她觉得自己对明玺的态度和以前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怪怪的。”同学忽然对她挤眉弄眼,一副看破一切的奸诈模样:“说老实话,你俩该不会谈上了吧?” “啊?这话从哪说起啊?” “没有吗?” “没有啊,我俩,怎么可能啊。” 夏凌霄满口否认着,好似浑身铜墙铁壁,刀枪不入,心里却忐忑的厉害,生怕如此敏锐的同学察觉到自己对明玺隐秘的感情。虽然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她真不希望自己的暗恋被拿到聚光灯下解刨。 幸好,同学选择相信她:“行吧,我还以为你俩谈上了才在学校这么避嫌。” “哪有避嫌,我最近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哈哈,那明玺呢,我看他好像也有点反常。” “这得问他呀,我哪知道。” 很好,无懈可击,非常自然。 同学果然没能从她的反应里找到任何线索,只能长叹一口气说:“真不懂你们两个……” “诶,你要哪种烤肠?”夏凌霄转移话题:“脆皮的吗?” “一根脆皮的,一根面肠,叔叔多给我滚点辣椒面好吗?” 买好东西,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往回走,夏凌霄嘴馋,没忍住咬了一口同学裹满辣椒面的烤肠,被辣的直嘶气:“哇,我嘴巴好烫啊。” “哈哈哈哈都有点肿了,叫你别吃,他家辣椒面好像换了,这次巨辣。” “啊,怎么这么辣,我不行了。” 夏凌霄从袋子里拿出牛奶,插上吸管就是一大口。不得不说,牛奶的确是解辣的利器,夏凌霄喝完立刻觉得好受很多。 “好好笑,你收跑腿费还把明玺的牛奶喝了。” “这不是普通的牛奶,这是救我命的牛奶。” “就你这水平还吹嘘自己能吃辣?” 同学这样说着,三两口就吃掉了手里的烤肠。夏凌霄看她脸不红心不跳,眼睛都睁圆了:“这么牛。” “这算啥,我吃鸡翅都吃bt辣的,你尝一口眼泪都得哗哗淌。” 两人进到教室,夏凌霄把面包和扣除跑腿费的找零放到明玺的书桌上:“给。” 明玺看了眼形单影只的面包,抬起头问:“牛奶呢?” “不好意思啊,江湖救急,被我喝了。”收了人家跑腿费,夏凌霄还是有点理亏:“马上打上课铃了,我想回去给你买也来不及了。” 明玺看向夏凌霄手里的半盒牛奶,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之前吃手抓饼的时候,夏凌霄说的那句“亲都亲过不知道几百遍了,你当我还在乎这点口水”。 第32章 视线上移,夏凌霄一定是刚吃了很辣的东西,嘴巴又红又肿,水嘟嘟的。 “……还我跑腿费。” “做梦呢,面包不是我买的吗?” 夏凌霄哼一声,转身坐回自己的位置。 铃声响起,第二节是夏凌霄最擅长的英语课。 她托腮看着黑板,有点走神,还在思索同学课间时说的话。 明玺最近确实有些反常,只不过她因为自己的反常而选择性忽视了。可稍微回忆一下明玺最近的状态,就能清楚的感觉到,明玺每天都不是很开心,话说的也比从前少。 明玺有心事。作为为数不多可以倾听的朋友,似乎应该找他聊一聊。 哎…… 话说回来,明玺这副忧郁的样子还是蛮帅的,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 她要是在古代做皇帝,一定不给明玺太高的位份…… 救命,她在想什么? 夏凌霄晃晃脑袋,甩掉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发散的思维重新集中到老师身上。 …… 午休时间,刚一打铃,夏凌霄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他这边走来。 明玺不由怔住。 夏凌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找他一起吃午饭。 “走啊,我今天也去吃一食堂。” “嗯。一食堂今天有你爱吃的小酥肉。” “真的啊,哇塞,那我也太幸运了吧。” 夏凌霄不是为了小酥肉去吃一食堂?难道是为了和他一起吃饭?又或是,季时森在一食堂…… 明玺脚步一停:“现在一食堂人太多了,我们待会去吧,你要不要去超市,我请你喝饮料。” “那我想喝可乐!” “碳酸饮料不行。” “……” “椰子水吧。” “椰子水算什么饮料啊!” “我请客。” 夏凌霄张开双臂,仰天哀嚎:“老天,凭什么你一天五十块钱,我一天才十五块钱——真是太不公平了——” 明玺站在原地等她嚎完,才不紧不慢地说:“谁让你总吃那些垃圾食品,我认为经济制裁是很有必要的,支持。” “喂,什么是垃圾食品!你敢说可乐是垃圾食品!” “喝碳酸饮料就是对身体不好。” 夏凌霄深吸一口气,愤然立誓:“等我长大了自己一个人住,我要在家里塞满零食饮料巧克力蛋糕,我想怎么吃怎么吃。” 明玺忍不住笑。这么看夏凌霄还挺了不起的,所有梦想统统都能实现。 两个人在超市买完饮料,转而去食堂。 明玺习惯性地拿了两个餐盘,回头一看,夏凌霄也拿了餐盘:“……我有拿你的。” 她笑一笑,把自己手里的放回去:“我习惯了。” “二十一天才能养成一个新习惯。你自己来一食堂吃过几次饭?” “你管我,帮我多盛点小酥肉啊。” 明玺可以在餐盘里有汤碗的情况下同时拿两个餐盘,这是他日复一日给夏凌霄打饭练就的技能。 “给。” “谢谢啦。” 夏凌霄吃得很香,偶尔会抬头看他一眼。 明玺把自己的小酥肉拨到她的餐盘里:“都给你吧,太腻了。” 夏凌霄停下进食,喝了一口椰子水,忽然问他:“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说什么?” “感觉你最近不太开心。” “哪有。” 明玺想说,我很开心,可不知道为什么,没能说出口。 “好吧。”夏凌霄不是刨根问底的人。 既然明玺没有想要倾诉的烦心事,她作为朋友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她和明玺的关系就是这样了。 夏凌霄吃饱喝足,同明玺道别:“我和韩玉约好中午去小凉亭背题呢,先走一步,撒由那拉——” 明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默默洗好餐盘,放到沥水架上。 当晚,读者论坛又有一条来自x的求助贴飘在首页。 【[求助]好朋友为什么总是对我忽冷忽热】 —主楼— 如题,她说要和我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更多时候是跟别人在一起玩,偶尔才来找我。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特别开心,一直对我笑,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完全不理我,很冷漠,请问这是为什么。 —回帖区— 1l:远离这种人,懂的都懂 2l[楼主]: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远离? 3l:不知全貌,不予置评,楼主要是觉得不舒服就别和她做朋友 4l[楼主]:我也不是不舒服,就是想知道原因,有没有可能因为我是男生,女孩都喜欢找女孩玩? 5l:呃…… 6l:楼主具体说说她怎么对你冷漠? 7l[楼主]:就比如今天中午,她跟我一起吃完午饭就走了,说是和别的同学约好一起学习,但她完全可以和我一起学习。 8l: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9l:楼主你这,我看完主楼本来想喷你那朋友,现在想喷你,占有欲别太强了,人家除了你也可以有别的朋友好吗,难道一直围着你转才不叫忽冷忽热? 10l:不行了友友们,我在床上笑的地动山摇,你们去搜这楼主以前的帖子,超好笑的 11l:楼主你就来一句实在话吧,你到底是不是喜欢人家,虽然高中生不建议谈恋爱,但也别这么自己欺骗自己啊 12l:楼主人呢? 13l:这楼主一贯如此,说他不爱听的就玩消失 明玺没有玩消失。 他看着手机,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29章 明玺微微低下头,从风里…… 凌晨两点半,明玺还没有睡着。 天晓得不久前他还是一个生物钟极其规律的人,晚上九点钟准时入睡,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即便不定闹钟,前后误差也不会超过五分钟。 明玺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面临晚上睡不着、早上起不来的困扰。 这都怪夏凌霄…… 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明玺又点进论坛,深夜时分,回帖还在不断增加,有人很没礼貌的取笑他,有人兴致勃勃地分析他过往的帖子,也有人讲述自以为和他相似的故事。 而这些回帖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他喜欢夏凌霄。 随手一刷,又有一条新回帖。 引用【18l:根据我多年经验判断,楼主不愿意承认自己喜欢人家,大概率是觉得对方外表拿不出手】 引用【19l[楼主]:她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生,个子高,皮肤白,连续三年的校运会都是第一举旗手】 引用【20l:??这时候你跳出来了??】 引用【28l:楼主一贯如此,明明是自己跑到论坛上吐黑泥,但谁要说“爸妈朋友的女儿”“住在家附近的同学”“非常讨厌的公主病”哪哪不好,消失的他马上跳出来打补丁】 引用【34l:我有时甚至觉得这楼主是在炫耀自己的小青梅】 引用【42l:把这字前边都删掉,就是在炫耀】 引用【47l:那就是楼主长得丑喽,配不上人家所以不敢承认】 引用【50l:你看,说楼主丑他就不跳了。不过以我对男性的了解,只有真帅哥才不在乎被说丑,真丑的一定蹦高了反驳。】 引用【56l:确实,这年纪的小男生是这样的,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人家小青梅对他没意思,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所以问就是他不喜欢哈哈哈哈】 89l:我倒觉得楼主是真不清楚。这个帖子其实更印证了公主病楼里那个心理学大神的分析,感觉大神是真的很牛,有兴趣的友友们可以去看一看。那作为一个新手侧写师,我也想从行为逻辑和楼主透露的信息来推断一下楼主的画像。 首先楼主作为一个高中生,v10账号,单是站内消费就过万了,家里经济条件一定在中上游水平。考虑到女方父母都在非洲援建,是典型的国企双职工高知家庭,楼主父母还和女主父母多年来一直走动,并且有老同学老邻居这两层关系,那么大概率从爷爷奶奶那辈就是知识分子,两家父母之一走了相同的向上渠道,在同一所大学读书,毕业后一方选择了稳定发展,一方选择了抓住时机,由此可以推断,楼主父母是在当地做建材相关的生意,有暴发户的家底,也有知识分子的低调。 通过楼主父母的基本信息和楼主的心理状态,我认为楼主父母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因为在当地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里还有两个需要寻求门当户对配偶的儿子,所以夫妻二人长久以来假装恩爱,维持体面,而楼主是非常敏锐的,很小的时候就清楚父母的感情状态,只是不愿意面对,习惯性逃避,逃避过于和谐的家庭氛围,逃避表达感情诉求,逃避面对自己的内心。 第33章 长期逃避就导致楼主作为一个高度敏感的男生,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感受到“不适”,可由于自我封闭式逃避,他说不清楚不适感的来源,才总是左右脑互搏,显得整个人状态非常混乱。 划重点,如果楼主内心有一个臆想出来的人物形象,会和你产生对话,强迫你执行某件事,那心理问题就算是比较严重了,真诚建议找心理医生尽早干预。 最后再来聊聊楼主的人物画像以及和小青梅的情感状态吧,讲道理,楼主和小青梅都属于天之骄子众星捧月的类型,现实一定不缺追求者,并且双方家长也很满意对方的条件,知根知底,门当户对,私下绝对是非常支持两个人发展恋爱关系的。 但问题就出在两个人都太拔尖了,这种各方面拔尖的俊男美女天生自尊心就强,不可能去主动讨好异性,这就导致楼主内心既想照顾小青梅,却又排斥这种行为,鄙夷这样的自己,就会把这种自我厌弃的不适感理解为讨厌什么事都需要别人帮忙的公主病。 小青梅就更不用说了,高知家庭独生女,肤白貌美大长腿,活泼开朗人缘好,身边还有楼主这种鞋带开了都给系上的高富帅竹马,典型的精神富足,更不缺爱,无论什么时候在感情上都属于高位者,择偶无非是在一群跪舔自己的男生里选一个自己喜欢的。楼主和小青梅应该是重点高中的学生,这阶段这环境大多不敢明目张胆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还显不出小青梅受欢迎的程度,等到了大学校园,小青梅这种女孩绝对追求者无数,最晚最晚,大二谈恋爱,毕业即结婚。 这意味着,如果楼主一直逃避,就要做好小青梅谈恋爱后和她断绝联系的准备,毕竟男方肯定不会放任自己女朋友身边有个这样的角色,少不了上上眼药,吹吹枕边风,想方设法不让你们俩见面什么的,这一点你要心里有数。 回头一看我写好长啊,太困了,先到这吧。 读者论坛里有很多书友都对心理学感兴趣,时不时就会出现这种人物剖绘的回帖。 只是明玺没想过自己会成为被剖绘的主人公,也没想过自己可能存在心理问题。 他躺在床上,默默看完,被底下书友回复逗笑。 90l:楼主往好了想,起码你没有患上胃心综合征 是啊,胃心综合征,怎么可能一见到夏凌霄就发作。 所以……他真的喜欢夏凌霄…… “就算你承认喜欢她又怎样?她不喜欢你啊,单方面的感情长久不了,难道你想在没有爱的婚姻里度过余生?” 骷髅头死神抱着镰刀坐在他床边,比他爸还语重心长,比他妈还苦口婆心。 明玺蒙上被子,一个字也不想听。 早晨醒来已经将近六点半,简单洗漱,换好衣服,明玺匆匆下楼,显然又来不及吃早饭了。 “要不跟老师请一天假吧,是不是学习太累了,我看你这几天总睡不够,都没舍得叫你,想着让你多睡会。” “不用,我这两天多玩了会手机,今天写完作业早点睡。” “行,妈妈相信你的自制力,一定不会影响学习。”亲妈把装满养生茶的保温杯塞进他的书包里,又看了眼时间:“我开车送你吧,在车上吃点早饭。” “这个时间路上堵得要死,还不如我快点骑去学校吃呢。” “好吧,钱包带上,注意安全。” 身为人母,怎么会感觉不到孩子的异样,她不住叮嘱着,将明玺送出门。 恰巧遇到蹬着电动车从院里出来的夏凌霄。 亲妈反应很快:“你今天坐夏夏的车去学校吧,骑车紧赶慢赶的不安全。”紧接着微微扬声问:“夏夏,能行吗?” 夏凌霄戴着鹅黄色小头盔,本就有几分婴儿肥的脸颊更显圆润,眼睛大大的,笑起来一对酒窝:“my pleasure.” “……” 明玺没有抵抗了,他很累。 跨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明玺轻轻握住夏凌霄的衣角:“你真的能行吗?” “拜托,我第一天骑车就带我妈去的学校欸,你坐好就行,腿不要踩到前面来呀!显你腿长吗?” “那我踩哪?” “后面有脚蹬,放下来就好了。” “哦……” 小电动车载着两个人,摇摇晃晃的上了路。 初春时节,大片白色粉色的樱花从沿路社区的外墙上探出头来,偶尔也能在头顶看到玉兰和海棠,某户人家的大金毛总是用两只爪子扒在墙头,对拿着早餐的路人狂摇尾巴。 银杏树也绿了,嫩叶间包裹着雄花,再过不久就会枝繁叶茂,等到了秋天又是满地金黄的叶子。 夏凌霄很喜欢捡落叶,每到深秋,放学的时候总要在这条路上耽误一会,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 今年……今年秋天,谁会陪她捡落叶。 春天不知道秋天的事,漫无目的生长着。 明玺微微低下头,从风里嗅到夏凌霄脖颈间淡淡的甜香。 途经上坡路段,夏凌霄毫不费力,摇头晃脑地洋洋得意:“怎么样,电动车是不是省事多了,早叫你换你不换。” “……那以后你带我上学吧。” “才不要,你天天跑我家来催我,害我每天吃饭都狼吞虎咽的。” “你有没有良心啊?是谁连续两年半风雨无阻的带你上学?” “谁啊,忘记了。” “夏凌霄!” 明玺忘记了她刚刚说“my pleasure”时可爱的样子,现在只恨不得咬她一口。 咬她的脖子,咬她的肩膀。 想着夏凌霄的反应,明玺移开视线,和她拉开了一点距离。 早知道夏凌霄这么没良心,一开始就不该理她。 这个也要怪夏凌霄,谁让送她爸妈出国那天她哭得那么伤心,从机场乘车回家的路上一直在哭,最后像被抛弃的小孩子一样一边哭一边靠在他身上睡着了。 他那时候真觉得夏凌霄很可怜。 结果才两天就原形毕露,对着他颐指气使。 “本次列车已到达终点站。”夏凌霄把电动车停进车棚,扭过头笑眯眯地说:“乘客先生,请下车吧。” “哦。” “要是你们俩大学在一个城市,周末让夏凌霄骑电动车带你到处去玩也不错嘛。” 谁在说话? 是披着白袍顶着光环背后长着一对白色羽翼的大天使。 大天使浑身散发着圣洁到刺眼的神性光辉:“高考结束肯定是要考驾照的吧,到时候买辆车,在夏凌霄学校附近租个房子,这样夏凌霄每天都能吃到你做的晚饭,省得在外边吃那些垃圾食品。” 骷髅头死神扛着镰刀发出抗议:“喂!那和1.0版本有什么区别啊!你想重蹈覆辙吗?!老天给你机会你都不知道珍惜!蠢货!这种机会难道是人人都有的吗!” 在清晨阳光下,伴随着舒缓柔和的钢琴曲,大天使徐徐地开口:“吃完晚饭后你会和夏凌霄一起去散步,在夕阳下手牵着手,周末去吃饭,逛街,看电影,到了假期,一起旅游,去世界各地,她的生活里只有你,你的生活里只有她……” “我受不了了!这货怎么还有bgm!带着你的梦中的婚礼给我滚啊!”忍无可忍的骷髅头死神一镰刀劈散大天使的圣光,几乎瞬移到明玺面前,捧着他的脸一字一句着重强调:“你别忘了!没良心的夏凌霄!她连带你上学都不愿意!” 明玺醒过神,跟在夏凌霄身后进了教室。 还好,没有迟到。 ----------------------- 作者有话说:划个重点,大天使和死神只是明玺内心挣扎的一种写法,像漫画一样,他没有精神病哈哈哈哈哈,一谈上恋爱心理就非常健康了 第30章 以后叫她坐你腿上写。 虽说因为父母工作原因,夏凌霄高中三年大部分时间都是由爷爷奶奶照管,但老两口这个年纪,总归还是要享受享受晚年生活。 据夏凌霄所知,他们有个七十多人的微信大群,里面都是些已经退休的老朋友,群主经常组织活动,号召大家一起打牌,钓鱼,出国旅行,又或者是在周边城市找个山清水秀的温泉民宿,搞一个两天一夜轻松之旅,主题也很多样化,譬如怀旧之旅,象棋大赛,两天一夜好声音什么的。 有夏凌霄这么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高中生,爷爷奶奶无法追求诗与远方,对两天一夜的行程总是非常积极,可以说一场不落。 每次爷爷奶奶出门,夏凌霄就会被安排到隔壁吃晚饭写作业。 今天也一样。 刚一放学夏凌霄就收到了奶奶发来的微信,说是和爷爷参加了一场说走就走的两天一夜,叫她一回家就去隔壁,别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 第34章 夏凌霄听完一条条语音,收起手机,长叹一口气:“真让人羡慕啊,我要是能说走就走随时出去玩该多好啊。” 明玺看她一眼:“你怎么把头发扎起来了?” 夏凌霄摸一摸自己燕子尾巴似的小辫子:“留长头发呗,我不能顶着这个发型去上大学。” “顶着这个发型上大学又怎么了?” “你说呢,这么傻兮兮的,多耽误我……” 夏凌霄话说一半,走到电动车旁,摘掉挂着樱桃的发绳,仔细戴好头盔,随即抬腿跨上电动车,转头朝明玺笑了笑:“ok,上来吧,出发回家。” 明玺坐到后面,追问她没说完的话:“耽误你什么?” “耽误我交男朋友啊。” “……你上大学就是为了谈恋爱?”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爸妈说谈恋爱也是大学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夏凌霄语气轻快,似乎从来没有将身后坐着的男生纳入自己的择偶范畴。 “看来她根本没有把你当异性,这很好啊。”如影随形的骷髅头死神抚摸着下巴上的骨骼说:“没错,她就是没把你当异性,你想一下,但凡她把你当异性,那天在公园遛狗的时候会说出“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玩的爸妈”这种话吗?” “你一遍一遍重复“她没把你当异性”是在给谁洗脑吗?”缩小一百倍版本的大天使优雅地坐在夏凌霄肩上,质问完骷髅头死神,又将目光对准明玺:“所以你想知道她有没有把你当做异性吗?” “……” “趁着待会左转,假装没坐稳,搂一下她的腰如何呢?” “……” “把你当做异性,是会害羞的。” 明玺看向骷髅头死神,死神还在盘自己的下巴:“我觉得,可以试试。” “没错,试试吧,她之前害怕坐自行车的时候不是也经常抱你吗?这不算什么的。” 大天使说完掏出自己的音箱,明玺耳边顿时响起那首全世界人民都耳熟能详的克罗地亚狂想曲。 “准备好!离转弯还有十秒钟!” “七、六、五、四……” 如此时间紧迫,容不得明玺多想了。 他握紧手,在夏凌霄转弯那一瞬间,抓住她衣摆稍微靠前的位置:“你慢点骑,转弯要减速观察路况不知道吗?” “我有减速啊,你不要血口喷人。” 克罗地亚狂想曲停了。大天使瞠目:“你为什么要说那种话?完全是在转移她的注意力,她怎么可能注意到你和她之间的肢体接触,何况你那算什么肢体接触?” 骷髅头死神一指头弹飞迷你大天使:“别听他的,你做得很对,电动车转个弯而已,又不是很快,一下子抱上去不是太奇怪了?想测试她有没有把你当异性可以另找时机啊!千万不能硬来!” 明玺悄悄松开手。 夏凌霄很快把电动车骑到院子里,而后听从爷爷奶奶的安排,直接跟着明玺回了家。 “爸,我回来了。”“明叔叔好!” 明爸系着围裙,正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你们俩先上楼写作业吧,饭好了我叫你们。” “我妈不在家吗?” “厂子里有事,应该快回来了吧。” 明玺家二楼有一间开放式的书房,书桌很大,上方没有任何杂物,明恒明玺从前经常一起坐在这里写作业,明恒考上大学之后坐在那把椅子上的人就换成了夏凌霄。 她轻车熟路的放下书包,拿出一厚摞乱七八糟还有点皱巴的试卷,扭头看向迟她一步上楼的明玺:“我想喝水,要凉的,好渴啊。” 明玺最后一阶楼梯没有迈上来,深吸一口气,又转身下了楼。 冰箱里有凉的鲜榨橙汁,夏凌霄不爱喝,嫌果汁不放糖有怪味。椰子水她也不是很爱喝。明玺环视一圈,取出大瓶装的玄米茶,稍一迟疑,又在餐边柜的抽屉里拿了几包黄油脆华夫饼干。 夏凌霄一写作业屁事就很多。 明玺走到书桌旁,放下手里玄米茶、玻璃杯,从口袋里掏出饼干、巧克力,转过身又拿了一副耳机和一包纸巾:“写吧。” 写吧,活爹。 活爹眼巴巴看着超大瓶玄米茶,又眼巴巴看向他:“你帮我倒一下好吗,我怕我弄撒了。” 明玺拧开瓶盖,给她倒了不多不少的四分之三杯:“喝吧。” 喝吧,活爹。 “谢啦。你真是一个好人。”她随口夸赞,一点不走心的样子。 明玺没说话,看着她喝完水一张一张翻自己的试卷,好不容易找到要写的那一张,又突发奇想,把桌上的玄米茶玻璃杯饼干巧克力耳机文具统统捣腾一遍,直到整体画面看顺眼了才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我要发个说说。”夏凌霄一边打字一边嘟嘟囔囔敲着屏幕:“今天,又是,努力学习,的,一天……” 这就是爷爷奶奶不让她自己在家写作业的原因。 不管不行。 明玺拿过她的手机:“赶快写。” “我发完就写嘛。”夏凌霄朝他伸出手:“还给我。” “时机来了!”骷髅头死神"peng"一下出现在他身侧:“把手机放到裤子口袋里!她要是把你当异性就绝对不会上来抢!上来抢就是没把你当异性!” 又“peng”一下,大天使紧随其后的出现在他另一侧:“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夏凌霄再怎么样也是一个女生啊,怎么可能把手伸进你的裤子口袋呢,依我看不如将手机高高举起,如果她要来抢的话,一定会造成近距离肢体接触。” “喂!你以为在拍电视剧吗!肉麻死了!恶不恶心啊!” “你的主意就好吗猥琐男!” 大天使和骷髅头死神争执之际,夏凌霄开口催促:“快点还我呀。” “待会吃饭的时候还你,先写作业。” “……好吧。” 夏凌霄叹一口气,终于拿起沉重的笔。 骷髅头死神:“时机走了。” 大天使:“她好听你话,好乖哦,我觉得她爱你。” 骷髅头死神闻言勃然大怒,又举起手中的镰刀向大天使劈来:“滚啊!你个妖言惑众的贱人!” 然而这一镰刀,包括下一镰刀,之后的n个镰刀,都被大天使轻轻巧巧地避开,闪避姿态颇有一种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的从容。 “夏凌霄专注起来还是很专注的。”伴随着大天使的缓慢诉说,不知藏在何处的音箱适时播放起巴赫c小调小提琴第四奏鸣曲:“听说大学也有很多作业,夏凌霄这样拖拖拉拉的,肯定也要你在旁边督促才能写完,只不过那会你再抢她手机她就不可能这么轻易的罢休了,一准要扑到你身上来……” “真是岂有此理!”骷髅头死神扑了无数个空,累得满骷髅头大汗,气喘吁吁地握着镰刀,刀锋直指明玺:“忠言逆耳你明不明白!你难道要被这个吃里扒外的奸佞小人蛊惑吗?!” “你看她呀,想不想咬一口她的脸。”大天使凑近了些,圣光照在夏凌霄脸上,白皙细腻的侧脸泛着水蜜桃一样可爱的绒毛。 夏凌霄像是察觉到明玺的视线,忽然抬起头,乌黑的眼珠像水洗过的葡萄,就那样直直看向他。 “你怎么了?” 大天使捧着灯泡一样亮的脑袋,陷入幸福的幻想:“她在关心你,2.0版本的你和1.0版本的你不一样,老天爷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是为了让她真正爱上你。” “我……”明玺扶着桌子站起身:“我去洗洗手,你抓紧写。” 夏凌霄小声抱怨:“别总催我嘛……” 大天使凑到他耳边:“以后叫她坐你腿上写。” ----------------------- 作者有话说:大天使:老铁,菜就多练[亲亲] 第31章 昨天的夏凌霄和今天的夏…… 夏凌霄很不爱写作业,吃饱喝足之后就更不爱写了,趴在桌子上哈欠连天,困得好像倒头就能睡过去,可一不让她写作业,她即刻载歌载舞,比谁都精神。 明玺收回视线,翻了翻剩下几张试卷,微微蹙了下眉。 他今天效率也很慢,竟然还有这么多没写。 “小玺,夏夏。”亲妈端着果盘走上楼,笑眼弯弯地说:“吃点水果吧,补充维生素。” “哇,谢谢阿姨!好新鲜的草莓耶!” “新鲜吧,这草莓还是我今天跟朋友一起去采摘园摘的呢,你尝尝,是不是特别甜。” 夏凌霄吃了一颗草莓,因为新鲜,还带着点脆,却丝毫不影响甜度,一口咬下去汁水充盈,唇齿留香,绝对是草莓当中的极品。 第35章 可以想见,刚摘下来那会味道一定更好。 夏凌霄靠在椅背上,长叹口气:“我也好想出去玩啊……为什么每天都要留这么多作业……” “长吁短叹有什么用。”明玺说:“你早点写完不就能出去玩了。” “我再早点写完也得晚上八点,周末还得补课,一想到这样的日子还要过两个多月,我都恨不得——”夏凌霄拿着一支笔假模假样捅进自己的心脏,发出噗呲一声响。 “补什么课啊,偶尔不补也没关系的。”大天使依旧凑到他耳边,一副奸佞小人的做派:“快约她周末出去玩,她说这些就是在暗示你,最近新上映了一部电影口碑还不错哦。” 骷髅头死神大声反驳:“喂!别自作多情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这个人就是这样!一学习就想着出去玩!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那怎么了?你只是想周末去看一部还不错的电影,作为朋友顺便问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很合情合理啊。” “绝对不行——被拒绝太丢脸了——” 大天使抡圆了音箱,干脆利落的将骷髅头死神击飞出平流层。 随即收起音箱,语气温柔而坚定:“问吧,玺,我相信以你的聪明才智和超高情商,一定能想出进退有度的说辞。” 明玺听从胜利者,顺着夏凌霄的反应,十分自然地开口:“至于吗,才两个多月,忍忍就过去了。” 夏凌霄震怒:“什么叫才两个多月?你说的是人话吗?” 明玺笑了一声:“我早就跟你说学习要劳逸结合,你不听啊,现在好了吧,前两年欠下的债都找上来了。” “你少幸灾乐祸!” “我哪有幸灾乐祸,我只是感到遗憾,最近新出了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本来还想请你去看的,可惜啊,你得还债。” “他这是什么意思?约我们去看电影吗?” 谁在说话? 夏凌霄转过头,是穿着裙子长发飘飘的明天的夏凌霄。 明天的夏凌霄说:“答应他吧,好久没有和他一起去看电影了,正好穿上周妈妈去逛街给我们买的那套新衣服,到时候早点去商场,还能逛逛小店,玩会抓娃娃。” “不可以!你是猪脑子吗?他是故意气你都听不出来?”昨天的夏凌霄圆目怒睁,拍在桌子上一厚摞明玺阴阳怪气的记忆档案,紧接着将其中一张举到夏凌霄面前:“别忘了他说过的话!我才不跟你结婚!” 昨天的夏凌霄拿出强有力的武器,而明天的夏凌霄什么都没有。 “哼。” “你哼什么?” “我想哼就哼,你管我。” 夏凌霄说完便低下头去奋笔疾书,那样子好像试卷和她有仇。 “啊啊啊啊!”大天使抓狂:“这就是你的聪明才智和超高情商?这就是你进退有度的说辞?你真的把她惹生气了!” 眼见夏凌霄久久不语,大天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埋头写作业的夏凌霄恭敬叩首:“公主大人恕罪,明玺小儿绝无讽刺之意,还请您大人有大量,再给他一次机会。” “好了,别哼了,周六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吧,我不想一个人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明天的夏凌霄欢呼雀跃:“他真的是要约我们去看电影哦!还犹豫什么!快答应他!” 昨天的夏凌霄是有些犹豫:“最近确实上映了一部我很想看的电影,可我们两个一去看电影是不是……” 明天的夏凌霄一脚踢飞昨天的夏凌霄:“你闭嘴!别忘了之后两个多月努力学习的人是谁!我要吃这么多苦偶尔消遣一下怎么了!还不许人家透透气吗!” 甚是有理。 夏凌霄笑起来:“那你再请我吃一顿麦当劳好不好?” “……不许喝可乐。” “我还想吃肯德基的蛋挞。” “你想不想上天。” “我请你吃,我们买四个,一人两个,到时候……” 时间很快来到周六晚上。 临要出门,夏凌霄还在对着镜子纠结。 深蓝色针织开衫搭配牛仔裤,是她初春时节一贯的穿搭,看上去简单大方,色调和谐,深色系也更显皮肤白。 只不过…… 明天的夏凌霄说:“改变一下穿搭风格嘛,你都这么大了,穿穿裙子又怎么了。” 昨天的夏凌霄并不赞成:“我们一直都是随便穿穿啊,又不是什么正式场合,和朋友一起去看个电影而已,还要盛装出席吗,那也太别扭了。” 明天的夏凌霄躺在地上撒泼打滚:“不嘛不嘛,我就要穿漂亮,我想穿那条白色长裙,搭配针织开衫一定很可爱的。” 昨天的夏凌霄强烈反对:“可以改变风格!但决不能是今天!” 夏凌霄在镜子前纠结半天,还是穿着牛仔裤出门了。 明玺在门口等她。 看到明玺的一瞬间,夏凌霄不由怔住。 天底下竟然有这种巧合,明玺穿着和她极其相似的牛仔裤,颜色一模一样的羊毛衫,甚至连鞋子都是同一个品牌。 乍一看,简直像情侣装。 明玺好似一无所觉:“怎么这么久,不是说好七点出发吗。” “我,我找了一下手机。” “走吧,坐地铁去。” 周六晚上的这个时间,堵车要比工作日的晚高峰还厉害,通往商业街的地铁更是拥挤到爆。 随着乘客不断涌入,夏凌霄和明玺之间已经没有距离可言。 她有点尴尬,没话找话:“好挤,早知道打车了。” “地铁十五分钟,打车要半个小时。”明玺盯着地铁线路图:“坚持坚持吧,还有三站。” “玺,机会又来了。”大天使附耳过来:“你把靠在里面能站稳的好位置让给了她,自己却没得什么东西可以抓扶,待会地铁到站,那么一晃,你就顺势和她稍微贴近一下,看她会不会害羞嘛。” 骷髅头死神怒骂:“你才是猥琐男!净做这种占人便宜的事!” “又不是故意摸她!只是稍微稍微和她贴近一下,就一下下……” 明玺垂眸,这个角度看夏凌霄,她的眼睛格外大,睫毛长长卷卷,很像洋娃娃。 二十七岁的夏凌霄相较于现在真的要成熟很多。 “明玺。” “嗯?” 夏凌霄微微抬起头,与对男生对视,又很快移开视线,指着地铁上的广告大屏:“我们别吃麦当劳了,去吃海底捞吧。” “嗯,这家店在哪?” “让我来搜一下。” 夏凌霄还没来得及拿出手机,地铁骤停,明玺没站稳,身形一晃,撞到她身上。 很快就站直:“不好意思。” “啊,没事。”夏凌霄拿出手机,低头在地图上搜索海底捞:“欸,影院楼下就有一家,还是刚开业不久的呢。” “那就去这家吧。” “我想吃番茄锅,你呢?” 明玺声音平淡:“都行。” ----------------------- 作者有话说:嘿嘿嘿 第32章 他不经你同意就擅自把夏…… 电影开场五分钟,究竟在讲什么,明玺全然不知。 大天使和骷髅头死神并排坐在他面前,遮挡他的视线。 “喂,说老实话,刚刚在地铁上,你的手是不是碰到了她那里?” “……” 没办法否认。 如果只是因为地铁停下的时候没站稳,不小心撞到夏凌霄,明玺不会立刻站好,并且毫不迟疑地道歉。 可他对天发誓,他那会是真的没有站稳,所以才会出于本能,下意识地伸出手。 可能,大概,也许,压在了夏凌霄肋骨左侧中部稍稍偏上的位置。 “就是碰到了!” “又不是故意的……” “重点是夏凌霄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都说了她根本没有把你当异性!” “话也不能这样说啊,地铁上不小心碰到很正常,能有什么反应啊,大喊一声非礼啊然后反手一耳光吗?” “你这就是在自欺欺人!” 好烦。 明玺喝一口加冰可乐,试图将注意力集中到大屏幕上。 偏偏这时候,身旁的女生凑过来,用微小的气音在他耳边说:“你有湿纸巾吗?我手有点黏黏的。” 明玺盯着大屏幕,从口袋里翻出一片独立包装的湿纸巾,目不斜视地递给她。 “谢啦。” 大天使气得不行:“你怎么回事啊,好不容易出来约会!还那么幸运的穿对了衣服!都要被你给搞砸了。” 第36章 骷髅头死神把镰刀挥舞的像直升机螺旋桨:“什么约会啊!还在这里胡说八道,看我不劈死——等一下。”骷髅头死神目光灼灼地看向明玺:“你是故意穿成这样的?为了和夏凌霄像情侣装?” 他穿错衣服了,今晚的氛围的确很像情侣间约会,刚刚出地铁的时候还有人向他推销玫瑰花,以便送给身边的女朋友,买爆米花和可乐售货员也推荐他影院新出的情侣套餐,爆米花桶上布满粉红小爱心那种。 到底是谁会因为一个破爆米花桶就多花五块钱。 明玺微微偏过头,余光扫向夏凌霄。 影院里人多,有些闷热,夏凌霄不知几时脱掉了那件针织小开衫,露出里面偏修身的白色打底,整个人看起来又瘦又薄,只有胸部有明显的肉感,并不算丰满,只是恰到好处的圆润。 意识到自己在看什么,明玺猛地坐直身。 夏凌霄的注意力从大屏幕上短暂脱离:“你怎么了?” “……没事。” “你说这男的是凶手吗?” 原来他们看的是一部悬疑片,所以人是什么时候死的? “我也不知道。”明玺看着大屏幕,吃了两颗爆米花:“感觉有反转吧。” 电影才开场十多分钟,当然会有反转。 明玺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以免散场后夏凌霄和他聊起剧情他说不出个所以然。 …… 这部电影并不是合家欢的爆米花商业片,结局有些压抑又引人深思,走出电影院时绝大多数观众都有些沉默。 夏凌霄沉默着走到电梯口才忍不住说:“那个小女孩太可怜了,早知道不看这个。” “好歹不是什么烂片。” “哎。” “把扣子扣好,这会外边肯定很冷。” “哦……” 夜间起了风。一出商场大门,夏凌霄头发就被风吹得乱糟糟,她扭头看明玺。晚风呼啸而过,将男生额前的碎发吹起,露出更显俊俏的眉眼。 他迎着风,不自觉垂眸,乌黑纤长的睫毛也压得很低。 夏凌霄心脏又有点不冷静了。 救命,这有什么值得扑腾的啊?虽说这张脸是帅一点吧,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都见,再帅也该看腻了啊。 昨天的夏凌霄表示:“只能说这张脸完全是长在了我们的审美上,就算过去的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能看到,还是会很喜欢。” 明天的夏凌霄表示:“哎,所以没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看路。” 手臂忽然被握住,一股力量将夏凌霄拽到一旁,她回过神,惊觉自己差点撞到石墩上。 “我没注意……” “还想那个电影呢?” “嗯,是啊。” 明天的夏凌霄捧着脸做出一副花痴状:“天啊,我们都没注意到有石墩,他竟然看见了,看来他一直在关注着我们呢。” 昨天的夏凌霄永远与明天的夏凌霄唱反调:“我拜托你正常一点!小玺就是这样细心的男生啊!他对谁都很好!谈恋爱之后只会对女朋友更好!” 是啊,明玺早晚会有女朋友的,到那个时候他们就不能像今天这样单独出来看电影了。 明明在电影院里还很饿,这会却忽然没了胃口。 “已经十点多了,真没想到这电影要两个多小时。”夏凌霄伸了个懒腰,活动一下久坐僵硬的身体,而后笑着对明玺说:“太晚了,我们回去吧。” “……你不饿吗?” “还行,要不买点南瓜小饼吃?不知道那家南瓜小饼关门了没。” “那买点南瓜小饼就回家吧。”骷髅头死神说:“应该这样的,看电影,吃饭,这流程太像情侣约会了。” “朋友之间也可以看电影吃饭啊!你们约好的!怎么可以临时变卦!”海底捞被取消,大天使身上圣洁的光芒都黯淡了。 可明玺此刻根本听不进去他们两个的废话。 “我想吃海底捞。” “啊?” “一个人去吃会很奇怪。” “哦……这样啊。”夏凌霄很快做出决定:“那就去吃吧!待会打车回去!” 昨天的夏凌霄还在困惑:“明玺在学校明明人缘很好的,为什么离了学校就找不出来一个朋友呢,从来也没见他跟班里那些男生一起出去玩,女生就更没有了,总是一个人,显得孤零零的……” 明天的夏凌霄:“趁这个机会问问他啊!我想知道!” 昨天的夏凌霄:“可问这种事会不会有些太过分关心了,一点都不符合我平常的作风。” 明天的夏凌霄:“我真的很好奇嘛!随口问问有什么关系!” 点好菜,从服务生手里接过温热的湿毛巾,夏凌霄终于想到合适的打开方式:“我看群里那些男生说周末一起去打球,你怎么不一起去啊?” “我不想去。” “为什么?你最近不是也在打球。” 明玺仔细擦拭着餐具,他从来不信任外边一次性的东西,夏凌霄时常怀疑他这种无菌体质能不能在条件比较恶劣的地方存活下来。 明玺有时候很像温室里的一朵娇花。 就比如现在。 “不喜欢。”明玺面无表情:“我经常觉得他们还没开智,像一群脏兮兮的原始人。” “呃……你放心吧,我绝对不会把你今天说的这些话告诉别人,到死都会替你保守秘密的。”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昨天的夏凌霄:“明玺这个人说话就像年糕一样艮啾啾,他如果是个哑巴一定能迷倒万千少女。” 明天的夏凌霄:“谈了恋爱会不一样吧,对女朋友绝对不是这样的。” “……你突然发什么呆?” “我没发呆啊,饿了,好想吃南瓜小饼啊。” 因为对爽快答应一起来海底捞的夏凌霄心怀感激,大天使自进店以来一直毕恭毕敬地跪在夏凌霄身侧,闻言即刻扭头怒瞪明玺:“没听见吗!公主大人想吃南瓜小饼!你还不速速去给公主大人买回来!” “不可以!她只是随口一说!你这样跑去给她买也未免太谄媚了吧!”骷髅头死神抚摸着已经盘出光泽的下颌骨,冷静且理智地出谋划策:“依我看,你可以说自己也想吃,然后趁菜还没上齐去买,反正离得很近,几分钟就回来了,这举动很合理,一点都不夸张。” “让你说的我也有点想吃了。”明玺拿着手机站起身:“我去买吧。” “欸,真的吗,天啊!” 夏凌霄脑袋发懵时会条件反射的先表达一部分浅薄的情绪,比如当下的感激:“呜呜呜呜你可真是一个大好人!” 可明玺一走,她的大脑就开始运转了。 明天的夏凌霄:“我的男朋友真是全世界最体贴的男朋友。” 昨天的夏凌霄:“谁是你男朋友!他自己想吃才去买的!” 明天的夏凌霄:“这种话你会信吗?明玺会想吃路边摊的东西?” 昨天的夏凌霄:“他当然会想吃啊!那可是全世界最最最最美味的南瓜小饼!不信你睁大眼睛等着看!他会吃的超级香!” 昨天的夏凌霄才是真正了解明玺的那个人,比起爱做白日梦的明天的夏凌霄,显然她说出的话更值得相信。 哎……真不该看那么多少女漫,搞得现在动不动就犯花痴,做白日梦。 “你唉声叹气的干什么?” 夏凌霄抬起头,明玺拎着两袋南瓜小饼站在餐桌旁。他大概是跑回来的,还有点喘,脸颊被风吹的微微泛红。 老天!不怪她! “叹气舒服,我乐意叹气。” “福气都被你叹没了。” “啊!真的假的?!那我现在吸回来行吗?” 明玺笑了一声,随手把南瓜小饼放在桌上:“吃吧,刚出锅,还是热的呢。” “哇……”夏凌霄捧着纸袋,咬了一口热乎乎的口感软糯q弹的南瓜小饼,顿觉心满意足:“唔,就是这个味道,好好吃。” 完全就是小学生口味。 明玺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味道,不过出于他是因为自己想吃才买回来的缘故,还是忍耐着甜腻吃到锅底烧开。 “你要试试番茄锅吗?” “不要。” “哦……” 候在夏凌霄身侧的大太监一秒出警:“岂有此理!明玺小儿!你竟敢以这种恶劣的态度对待公主大人的好意!真是胆大包天!还不速速找个话题活跃气氛!” 第37章 “别理这个神经病。”骷髅头死神冷冷立在一旁:“他不经你同意就擅自把夏凌霄当成未来老婆服侍,简直是疯了。” 没错,简直是疯了。 ----------------------- 作者有话说:[爆哭][爆哭]作息大混乱 第33章 想象之力!降临人间!…… 疯这个字在法律层面上都可以有效替人减轻罪责,又何况是心理层面。 就当是发疯吧……只有今天晚上。 明玺从番茄锅里夹出煮好的虾,放在盘子里晾。夏凌霄的目光立刻落到他身上:“我也想吃……”她这样说着,抿着嘴巴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那样子既天真娇憨又带着点无赖。 “你要带壳吃吗。” “我想吃不带壳那种。” 虽然刚从锅里捞出来的虾还有一点烫,但吹一吹也可以剥开。明玺提着虾须拎一只到自己的盘子里,一边吹一边很快剥掉虾壳,转手将虾肉丢进夏凌霄的碗里。 夏凌霄一怔,没想到第一只虾就是给自己的,看明玺的眼神有些诧异。 明玺当然注意到了她的眼神。诚然此刻可以遵循习惯,用“我怕你口水淌一地”这样的话让氛围变成他们两个熟悉的样子。 可明玺今天不想那样说。 他只当没这回事,低着头继续剥虾,也不忘问夏凌霄:“还要吗?” “呃,再一只就够了。”夏凌霄语气里染上笑意:“你今天怎么回事啊,不仅请我看电影,还请我吃饭,帮我去买南瓜小饼,还给我剥虾,妈耶,你知道什么叫受宠若惊吗。” 夏凌霄也真是的,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了,干嘛这么清清楚楚讲出来。 明玺耳朵有些发烫。 幸好在吃火锅,热气熏着脸,两个人的面颊都泛着红,明玺才可以若无其事地开口:“我平时对你不好?” “好啊,不过今天格外好。” “那你是不是也该回报我一下?” 夏凌霄还没合拢的牙齿缓慢张开,她用筷子把尚未咬断的虾仁从嘴巴里夹出来,重新放回到盘子里,十二分警惕地看向明玺:“搞什么啊,我可不吃这套,你知道的,糖衣炮.弹我从来都是把糖衣吃掉炮.弹吐出去。” 明玺笑了,完全是被她气笑:“你觉得我别有所图?我能图你什么?” “这个……”夏凌霄认认真真想了好一会,咧着嘴笑起来:“你前两天不是还说让我带你上学。” “你不是不肯。” “哪有,我跟你开玩笑的嘛,我才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 这还差不多。 明玺坐直身,轻舒一口气,将剥好的两只虾都放到她的盘子里,还有煮好的蘑菇,牛肉,以及夏凌霄最爱吃的蛋饺。 夏凌霄早习惯了吃火锅烤肉的时候只顾自己的碗,有人给夹就吃掉,没人给夹就算了,根本不往锅里看一眼。 良好的感情是需要双方共同付出才能长久维持,夏凌霄这样子,哪有那么容易找男朋友,时间长了谁能受得了她。 也就是他了,生来就有天赋异禀的忍耐力。 “我天,吃好饱。”夏凌霄手撑着座椅,身体微微向后仰,餐厅明亮的顶光打在她脸上,明玺能清楚看到她鼻尖细密的汗珠。 “……不吃了吗?还剩好多。” “不行了,一口都吃不进去了。” “那我把剩下的菜用清锅煮一煮,打包回去喂笨笨和聪聪。” 出来吃饭还想着家里的小猫小狗。明天的夏凌霄捧着脸,星星眼,又是一副花痴相:“小玺将来一定是很好的男朋友,很好的丈夫。” 昨天的夏凌霄伸手遮住她的眼睛:“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哎……难怪她已经和季时森说的很清楚,季时森仍不肯死心,面对喜欢的人是会这样…… “你怎么又叹气,都说了会把福气叹光。” “呸呸呸,封建迷信,我才不信。” “那总唉声叹气的也不是什么好事。” “你不懂,我有我的烦恼。” “……烦恼?你现在唯一需要烦恼的就是高考。” 明天的夏凌霄:“啊啊啊啊啊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说这么让人难受的话!讨厌!不喜欢明玺了!” 明玺从清水锅里捞出煮熟的菜和肉,而后抬起头与夏凌霄对视:“你瞪我有什么用,你不提就没这事了吗?” “那你也别这时候提嘛……” “我又没在你高兴的时候提,你不是正烦恼着吗。” 夏凌霄无言以对。 结完账,两人出了店门,此时以至深夜,春寒料峭,温度骤降,夏凌霄和明玺身上的羊毛衫已然不足以抵御夜风,可放眼望去,广场外根本没有出租车的影子,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在路边等着拦车。 “好冷啊——我看天气预报明明说今天零上十几度的,早知道晚上这么冷就多带件外套出来了。” 谁都没想到白天那么暖和,夜间会忽然降温这么多。明玺注意到路边等车的男女,和他们差不多,只穿了一件情侣卫衣。女生躲在男生的怀里,被男生紧紧抱着,男生的两只手不断搓抚女生的背,为她提供源源不绝的热量:“怎么样宝宝,有没有暖和点?” “嗯……”即便畏寒的女生仍在瑟瑟发抖,却还是仰脸对着男生笑:“你身上好暖呀。” 明玺扭头看向夏凌霄,她躲在避风处,掌心合拢捧到唇边,轻轻呵了一口气,揉搓自己通红的耳朵。 “如果你是她男朋友,就可以把她抱到怀里了。” “想抱就抱吧,反正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以后后悔,可别怪老天没给你第三次机会!” 向夏凌霄靠拢的脚步又被收回。 大天使怒瞪着骷髅头死神,却又拿他无可奈何,毕竟穿越十年预见未来这样的奇遇不是人人都有,这是骷髅头死神百战百胜的绝招。 可他也不是那么好拿捏的! “等她有了喜欢的人,有了男朋友,你才真是后悔也来不及!”大天使展开双翼,飞向夜空,同时拿起头顶悬浮的光环,用力向明玺丢去,并大喝一声:“想象之力!请降临人间吧!” 明玺一直逃避去想夏凌霄与其他男性.交往的可能性,可是今晚,或许是因为那对情侣的缘故,他忽然想到夏凌霄以后也会跟其他人一起出来约会。 看电影,是手牵着手看电影,座椅上有地铁口买的一束玫瑰花,还有布满粉色爱心的爆米花桶;吃饭,是坐在同一边,剥好的虾喂到她嘴巴里,偶尔不小心触碰到她柔软的唇瓣;在路边等车,是紧紧抱在一起,身体摇摇晃晃,亲密无间。 到那个时候,他就只是夏凌霄人生里的一个过客,在疾驰而过的某辆车里,匆匆一瞥,转眼消逝。 逢年过节也能遇到,夏凌霄永远会笑着和他打招呼,开朗地挥一挥手:“好久不见呀明玺,我带男朋友回来看爷爷奶奶,哈哈,叔叔阿姨跟你说啦,是呀,我们打算结婚了,先领证再办婚礼,你一定要来哦,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明玺身上散发出可怕的光芒,骷髅头死神不由遮住双眼,节节后退:“可恶,我真是小瞧你了,竟然还有这种无中生有的恶劣手段。” “不够!这还不够!”大天使双臂伸向天空,虔诚而热烈:“爱欲是连宙斯也无法驾驭的雷霆,足以令众生痴狂,雅典娜啊,请投下橄榄枝,于迷雾中指引迷途吧!” 十年后又会是何光景呢,夏凌霄会像喜欢记录他一样记录另一个人,会向那个人分享自己生活里的点点滴滴,会在温暖的午后窝在沙发里一起玩游戏。 二十年后呢。 夏凌霄或许会有一个和她很像的女儿,脸颊肥嘟嘟的,眼睛又黑又亮,笑起来有一对深深的小酒窝。 夏凌霄会牵着那个小女孩的手,笑着向她介绍于她而言非常陌生的男性:“这是小叔叔,妈妈最好的朋友哦,你说小叔叔好,真乖,要不要小叔叔抱呀,叫小叔叔带你玩好不好?” 夏凌霄这样懒的人,一定连孩子都懒得哄,逮到机会就要甩出去。 至于那个和她很像的女儿,明玺都可以想到,小家伙该多会哄人,就像夏凌霄那会一样,被抱起来的时候会乖乖环住大人的脖颈,如同刚刚破壳而出的雏鸟,那么轻,那么柔软,那么全心全意的依赖。 可这个小家伙,本该是他的女儿啊。 “救命啊,今天不是周六吗,车怎么这么少。”夏凌霄说着,双手捂住下半张脸,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喷嚏。 明玺握紧手掌,两步上前。 第38章 夏凌霄抬起头,看着近在咫尺的男生,不由一愣:“你干嘛?” 明玺垂眸:“你不是冷吗。” 夏凌霄这才意识到明玺的身体和公交站牌形成了一个夹角,就像在户外使用打火机时拢起的手掌,将刺骨无情的北风挡在外边,将瑟瑟发抖的她围拢在其中。 原来温度骤降是因为忽然起风。 夏凌霄抿了下唇,目光缓慢移开。 虽然但是。 也未免离得太近了。 “谢啦……”夏凌霄急于说点什么,缓解失控的心跳:“呃,你不冷吗?” “我身上很暖。” “啊?真的假的?我们俩穿的差不多啊。” “不信你摸。” “……” 这种情况是允许摸的。 夏凌霄低头摸了一把明玺的手背,触感同样的冰凉:“哪有啊,没比我好到哪去嘛。” “手上当然凉。”明玺反握住她的手腕,微微撩起自己的衣摆,将她弯曲的指骨贴向自己的腰侧。 只两秒,便松开手,放下衣摆。 “怎么样?” “……嗯,是挺那什么的,看来你的衣服是真羊绒,我的不一定,女装真应该狠狠整治一下了。” 夏凌霄觉得自己在胡言乱语,浑身的血直往脸上涌,倒是感觉不到冷了,甚至有点热,坐进出租车里的时候,紧握着的手心已然微微汗湿。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34章 他就是喜欢夏凌霄。…… 周六玩到那么晚才回家,周末自然起的也晚,好不容易爬起来吃了午饭,又发饭晕,睡了一个多小时回笼觉,夏凌霄真正坐在书桌前写作业的时候已经快要下午两点了。 可怕的是有一大堆作业没写。 虽然他们高中相较于其他半军事化管理的学校课业还算轻松,但对迟到早退作业不完成这种原则性的问题是非常严肃的,夏凌霄可不想被请家长,更不想在爷爷奶奶监督下写作业。 “哎……” 都怪明玺,害她那么晚睡。 夏凌霄捏这笔,脑海中又浮现出昨晚令自己辗转难眠的那一幕。明玺忽然逼近,抓住她的手腕,贴近他腰腹温热的皮肤。 夏凌霄不由地摸摸自己腰侧软肉,并不似男生腰间紧实的触感。 “喵——” 猫一跃跳上书桌,低下头往夏凌霄的手心里拱。夏凌霄揉揉它的脑袋,不由地笑:“怎么我一写作业你就来啊。” 猫倒在试卷上,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 猫一定是因为喜欢,觉得舒服,才会选择靠近。 人应该也一样吧…… 明天的夏凌霄:“喂喂喂!现在不是想那些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不想被请家长就赶快写作业啊!” 昨天的夏凌霄:“其实也不用那么急,现在距离十点还有八个小时,去掉吃晚饭的一个小时那就还有七个小时,平均每一小时写完一项作业,六个小时就能完成了,还富余一个小时呢。哦,对了,我们中午睡很饱,晚上不一定要那么早睡觉,如果十二点睡,时间就更不紧张了。” 那就写一小时的作业,休息十分钟,十点结束战斗,还剩两个小时可以玩。 把猫关到房间外,手机设置整点闹钟,放到门口的柜子里,夏凌霄这才重新坐回到书桌前,开始完成第一项作业。 远离干扰,全神贯注,速度比预计总更快。写完最后一题,看了眼时间,夏凌霄哼着歌从椅子上跳起来,从柜子里拿出手机。 刷刷微博,关注一下国家大事,看看企鹅,和二次元的兄弟姐妹们交流一下感情,巡视朋友圈,给三次元的亲朋好友们点赞评论,然后……意识到自己又点开了隐藏的秘密相册,夏凌霄有点懊丧。 明明是她单方面喜欢明玺,却总觉得像是在进行一场拔河比赛,每次她把绳子上的红标拽到自己这边,就会被另一股力量拉回去,搞得她好辛苦。 手指上移,看着一张张和明玺相关的照片,夏凌霄忍不住长叹一口气。 就在这时,屏幕上方忽然弹出一条明玺发来的微信消息,吓的夏凌霄手机差点丢出去。 明玺:我的笔记是不是在你那? 夏凌霄:什么笔记? 明玺:历史笔记,上面有个贴纸 夏凌霄想起来了,那本历史笔记还是去年考试前明玺借给她的。明玺历史成绩很好,几乎回回考试都是满分,学习阶段整理的笔记于他已经用处不大,所以他没往回要,夏凌霄就没主动还。 指尖抚过笔记本外封上的小熊□□贴纸,夏凌霄缓缓翻开其中一页,是明玺整理的近代史纲要,所有考点都用荧光笔标注的清清楚楚,一眼看过去干净整洁,连个错字都没有。 夏凌霄本来还打算留个纪念…… 夏凌霄:在我这 明玺:我要用 夏凌霄:现在? 明玺:不然呢? 夏凌霄:那你来拿吧 明玺:敢问是你还我笔记还是你借我笔记? 夏凌霄:我在赶作业,时间紧任务重[快哭了] 明玺:少来,我发消息你秒回,攥着手机写作业吗 呃……要怎么和明玺解释,他只是刚好在她休息的间隙发来消息。 算了,有解释的功夫还不如去送一趟,毕竟是借人家的东西。 夏凌霄拿了笔记下楼,穿鞋,走到明玺家,全程不过一分多钟。推门进到屋里,楼下异常安静,不像有人的样子,夏凌霄便又换了拖鞋,往楼上走去。 刚走到楼梯转角,迎面遇上明玺。 他似乎是才洗完澡不久,穿着□□熊睡裤,纯白短袖,肩上搭着毛巾,顶着一头湿漉漉的黑发,整个人都散发着温热水汽。 “是你啊。”明玺擦着头发,笑了笑说:“我还以为进贼了。” “我来还笔记,喏,物归原主。” “我看你没回我,都打算自己去取了。” “这不是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嘛。” 虽然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聊天十分自然,但站在狭窄的楼梯口,面对着刚洗完澡的明玺,夏凌霄没由来的难为情,低头看一眼脚下,便转过身说:“好了,我回家写作业了。” 明玺跟在她身后问:“你还有多少作业?” “超多,才写完英语,所以我说时间紧任务重啊。” 夏凌霄很有语言天赋,所有科目里最擅长的就是英语,赶作业也总是先把容易的搞定,以此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 “时间紧任务重还玩手机。” “才没有,我计划每写一小时休息十分钟,你刚好在我休息时间发消息过来。” 以明玺对夏凌霄的了解,她每次做这种学习计划,以小时为单位最多坚持两小时,以天为单位最多坚持两天,以月为单位则永远是下个月的月初正式开始。 “把作业拿到我家来写吧。” “啊?” “我要是不监督你,你得写到凌晨。” “……你也太小瞧人了吧。” 看夏凌霄嘟嘴,大天使又急切起来:“拜托!你这样说她是不会来的!求你不要浪费我绞尽脑汁才想到的借口啊!” 没错,历史笔记是见夏凌霄的一个借口。 虽然明玺一再否认,逃避,但他已经无法欺骗自己。 他就是喜欢,喜欢夏凌霄。 他为她频繁失眠,每晚都能梦到她,吃饭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做任何事,都会无缘无故地想到她。 只是单纯想到她,就心口发烫的程度。 如果和夏凌霄结婚是命中注定,明玺不想再抗拒了。 可话又说回来,他不能白白去一趟2025年。 “赶紧回去拿作业。”明玺把手搭在夏凌霄肩上,玩闹似的将她推到门口:“快点啊,我在家等你。” “欸……” 夏凌霄懵懵的出了门,看样子还没弄清楚情况。 明玺弯起嘴角,快步走到一楼浴室,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到半干,随即切换到冷风,仔细打理每一根发丝的走向。 大天使在旁出谋划策:“要不要喷点香水啊?梳妆台上有男士香水,喷一点还不迷晕她。” 目光在梳妆台上绕一圈,明玺摇摇头,自觉过犹不及。 他的计划是暗戳戳勾引夏凌霄,等两个人情投意合再表白,这样才能健康正向的恋爱,结婚,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如果一开始就被夏凌霄发现他的心意,那岂不是跟1.0版本没两样,又得要死要活求着夏凌霄做他老婆,哭天抹泪的结婚视频还被夏凌霄取笑…… 第39章 好,就这样。 明玺放下吹风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点点头。 “我来啦——” 夏凌霄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有气无力,感觉像上刑场,似乎很抵触和他一起学习这件事。 搞半天他这招“清水出芙蓉”一点都不奏效…… 没关系,明玺倒是要看看,他未来老婆究竟是什么榆木疙瘩!铁石心肠!难啃的骨头! 最后整理了一下头发,明玺拉开浴室门,状似平常:“你先上楼吧,我洗点水果上去。” 当然不是洗水果那么简单了。 明玺昨晚睡不着觉的时候已经做过数据分析,近一年他总共出现在夏凌霄朋友圈里六次,其中有四次都是他为公主效劳后的成果展示。 柚子剥皮去籽,桃子削皮切块,旁边再摆上洗净的草莓,还有一小盘塞入乌梅的新鲜凤梨,最后是蓝莓错落其中作为点缀。 很精致,很丰富,而且都是夏凌霄爱吃的水果。 就是稍微有那么一点…… “过犹不及。”骷髅头死神长吁短叹:“你这样太奇怪了,夏凌霄一定会觉得你很奇怪。” 大天使不能苟同:“就是要做到这种程度才行,她觉得奇怪最好,也该让她琢磨琢磨你的心思了。” 有理。 明玺端上果盘,脚步轻快地上了楼。 夏凌霄托着腮一脸生无可恋的写作业。明玺把果盘轻轻搁在一旁,眼见夏凌霄视线移过来,瞳孔瞬间张大了:“哇,好漂亮……你这哪是洗点水果啊。”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要保持平静,决不能让夏凌霄看出端倪。 明玺目光并没有在夏凌霄身上停留:“边吃边写吧。”说完翻看起桌上的试卷。 “我要先拍张照再吃!” 不愧是他未来老婆,很上道。 明玺随口催促:“抓点紧,别忘了时间紧任务重。” “拍个照能用多久啊。” 夏凌霄拿起手机,拍摄一张果盘,仍觉不够,又将果盘端起,手机高举,试图合影留念。 不过这角度要么拍不全她的脸,要么拍不全果盘,夏凌霄并不满意。 “手机拿来,我给你拍。” “好耶!把我脸拍的小一点啊。” 夏凌霄并不算上相,即便现实看她的脸只有明玺一只手那么大,可拍照总是异常圆润,说显胖二十斤也不为过。作为一个欣赏美又爱漂亮的青春期少女,夏凌霄还是很在意这种微小细节的,力求在拍照时还原自己本来面目。 明玺看着她弯弯的笑眼,拿起自己的手机:“我手机拍照好像比你的好看一点。” “我们俩不是一个型号?” “你镜头磨损太严重了。” “真的假的,我过年才换的啊。” “谁让你用得那么不仔细。” 明玺说着忍不住笑起来。 夏凌霄见他不是好笑,忙凑过去,只见屏幕里圆圆一张脸,只有她的一张脸。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35章 他要做全世界最好的男朋…… 昨天的夏凌霄非常了解明玺,一眼就看出反常:“他有点奇怪。” “哪里奇怪。”明天的夏凌霄捧着脸趴在桌子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明玺,一副春心荡漾的样子:“他认真起来好帅喔。” 昨天的夏凌霄伸手拦截住那过于直接的视线:“喂,现在是想这个的时候吗?我们应该想想他为什么叫我们来写作业,还准备这样的果盘。” 明天的夏凌霄满脸无所谓:“这要问你啊,你不是最了解他的吗。” 昨天的夏凌霄:“我已经查找过记忆档案,过去两年半并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所以我才说他有点奇怪。” “他有求于我们?可我们不是都答应带他一起上下学了吗?”明天的夏凌霄忽然捂住嘴巴:“难道是——他喜欢我!” “喂!我拜托你!可不可以不要什么问题都推断出这个答案啊!你的零分试卷加起来已经足够所有山顶洞人擦一辈子屁股了!” “……” 过去的错误令昨天的夏凌霄无法忘怀,她干脆放弃了参考白日梦想家的意见,凭一己之力分析起明玺的反常。 难道是明玺真的有事要她帮忙?昨天没好意思开口?可明玺有什么事能求得到她呢? 夏凌霄在试卷角落画着圈,笔尖转来转去,转成一团乱麻。 “你在干什么?” “啊?我在思考这道题……” 轱辘划过地板,浓郁的皂香味骤然逼近。夏凌霄身体一僵,下意识遮挡住自己试卷上那一团乱麻。 “哪道题?” 声音从左侧耳后传来,男生的气息像一根羽毛,从脖颈拂过,酥酥痒痒的。 明天的夏凌霄:“糟了!是燃料!持续增添燃料发动机会过热的!快点躲开啊!如果面红耳赤的样子被抓个正着以后该怎么面对明玺!” 明天的夏凌霄超级无敌在乎自己的形象,关键时刻总会化身为撑场面大王,撑场面大王绝对不会让气氛陷入尴尬。 “我先自己写。”夏凌霄转身的同时,自然而然向后挪动椅子,和左侧方的明玺拉开距离:“答不出来的待会一起问你。” “嗯,好,答不出来的先跳过去,不要在上面拖太久。” 真奇怪。明玺的声音还和平常一样,像一杯装满冰块的柠檬气泡水,可喝起来莫名没有那么冷,入口似乎能尝到一丝丝甜味。 救命,她好像病的更重了。 不该来这写作业的,根本都静不下心…… 把耳机戴上吧!隔绝掉外界的声音,就当明玺不存在! 明玺退回原位,看着她端正地坐好,戴上耳机,注意力重新回到作业上,不由地深吸了口气。 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啊?他都离这么近了,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不是说喜欢他哥吗?不是说他和他哥长得像吗?就算把他当代餐也该有点反应啊。 难道是时机不对?夏凌霄这会真时间紧任务重没心情想这些? 好吧。 那就等夏凌霄写完作业。 就是不知道以她这个速度几百年能写完。 明玺忍不住又看向夏凌霄,她微微低着头,耳侧发丝垂落,搭在白色的耳机线上,午后阳光斜斜穿过,将她的影子拓在纷乱繁杂的书桌上。 在此之前,明玺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因为一团黑影心跳加速。 他悄无声息地拿出手机,拍下书桌上女生的侧影。 原来这个就叫留念。明玺看着手机里的照片,唇角微微上扬,而后放下手机,从笔袋里选了一支和夏凌霄一模一样的水性笔,开始完成他的作业。 两个人一直写到下午六点,夏凌霄的手机响了,是奶奶打电话来叫她和明玺一起回家里吃饭。 明玺的爸妈周末常有应酬,明玺去隔壁吃饭是常有的事,奶奶知道他爱干净,还特意准备了他的专属碗筷。 是夏凌霄精心挑选的小猪图案的“宝宝碗”。 境由心生大抵如此。明玺以前看这个宝宝碗,心里总有点莫名的别扭,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害羞,总之是一种抵触的情绪,现在放松下来,坦然地看待它,只觉得甜滋滋的,像女朋友送给他的专属礼物。 这也该留念。 不过盛了满满一碗白米饭的宝宝碗看不出什么特殊之处。明玺很快把米饭吃光,趁去厨房添饭的功夫拿到洗碗池前飞速洗净,再将其摆到大理石台面上,精心选择角度,拍出它最可爱的一面。 “才一个下午而已,就有两张照片了,以这个进度,五百二十张照片轻而易举。”大天使说完,忍不住自夸:“我真是天才,怎么能想到这种表白方式啊。” 表达首先要做的是投其所好,其次是出其不意。 夏凌霄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喜欢拍照留念,热爱记录生活,未来的梦想还是成为一名摄影师。明玺正是抓住这一点,才萌生出这么一个绝妙的表白计划。 他打算从今天开始,捕捉生活里和夏凌霄有关的点点滴滴,凑够五百二十张照片,全部打印出来,然后每张照片上都写下他要对夏凌霄说的话,制作成一本充满爱和回忆的影集。 这是他攻克铁石心肠夏凌霄的必杀技。 虽然骷髅头死神对此评价:“非主流,杀马特。”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明玺实施表白计划的决心。 “你在干什么呢?盛个饭这么久?” “没干什么,不小心弄脏了,我洗一下。要添饭吗?我帮你。” 第40章 “……你到底怎么回事啊,搞得我心里直发毛。” 夏凌霄怎么这个反应?他以前还少帮她添饭了? 骷髅头死神:“因为你以前都是装作不情不愿。” 也不完全是装吧…… 大天使:“以前的事不要想了!还是快想想怎么回答吧!现在可不是让公主大人知道实情的好时机!” “喂。”夏凌霄忽然上前一步,目光紧紧盯着明玺。 明玺不自觉后退,却一下子抵住料理台边缘,退无可退。 “你跟我说实话。” “什么实话……” “我该不会是得绝症了吧?” “……” “看你这无语的表情应该是没这回事,老天保佑,我就说我命不该绝。”夏凌霄长舒一口气,庆幸自己捡回一条命,却并没有放弃逼供。 她双手撑着料理台,凝视着明玺的眼睛:“所以你这两天对我如此优待,究竟是何居心?” 表白计划才刚刚开始,夏凌霄还没有和他情投意合,远没到那个恰当的时机。 要忍耐,要忍耐。 五百二十张照片未免太多了,可五十二张又未免寓意太一般。 九十九张还不错,祝愿他们两个长长久久。 “什么啊,有那么不好开口吗?”夏凌霄松开手,退回到安全距离,语气仍如平时一样:“别怪我没给你机会啊,过着村可就没这店了。” 这话吓不到明玺,毕竟他清楚未来,夏凌霄是一定会和他结婚的。 可也不能因为预知了未来就在表白这种至关重要的环节上敷衍了事。 他首先要做全世界最好的男朋友,其次是全世界最好的丈夫。 明玺对自己很有信心。 ----------------------- 作者有话说:预计十三万字完结,按目前的进度感觉差不多[垂耳兔头] 第36章 一面喜欢他一面想欺负他…… 隐秘的心意还不到袒露的时机,对于自己的异常,明玺给出轻描淡写又略带童真的解释:“我们不是好朋友吗?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这样的说法或许别人会有所疑虑,可夏凌霄是真的相信。 在夏凌霄看来明玺一直都没什么朋友,吃饭,看电影,写作业,如果想和朋友一起,似乎只能找她。 所以夏凌霄想,也许明玺只是忽然觉得孤单,需要人陪伴,意识到了她是个很不错的朋友。 朋友就朋友吧。 虽然这并不是明天的夏凌霄最理想最满意的状态,但昨天的夏凌霄却可以从中获取安全感。 无数个昨天的夏凌霄组成今天的夏凌霄,昨天的夏凌霄平静稳定,今天的夏凌霄才可以沉下心好好学习。 “夏夏!你好牛啊!二模区排名进步这么多!直接从前百分之三十五一下子跳到前百分之二十五。” “低调低调,那话怎么说来着,胜而不骄,败而不馁。” “不错嘛,保持住这个心态啊,一本在向你招手了。欸,不跟你说了,我爸今天来接我,先走一步!” “拜拜!明天见!” 今天夏凌霄是值日生,还不能走。 她扭头看向坐在椅子上收拾书包的明玺。 明玺察觉到视线,抬头看过来,与夏凌霄对视。 夏凌霄瘪瘪嘴,露出求他帮忙时标志性的表情。可怜,掺点委屈,好像他不帮忙她就完蛋了。 明玺轻咳一声:“知道了,我帮你一起弄,你去把黑板擦干净。” “好耶!你真是天大的好人!我上辈子积了什么德啊!” “这些话都快成你的口头禅了,不能换点新鲜的吗。” “容我想想!” 高三学生只需要负责班级内部卫生,其实细说起来也没什么,无非是擦擦黑板,扫扫地,拖拖地,再倒个垃圾,不过为了避免有孤立欺凌的现象,每天放学后班级里只能留一个人做值日。 一个人打扫卫生对明玺而言是一种享受,对夏凌霄而言就太无聊了。 她求明玺帮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不想一个人待在教室里,倒不是真的把值日这件事都丢给明玺,所以明玺扫地的时候都会很自觉的拿着拖布跟在后面擦。 奈何明玺有自己的卫生标准,一定要自己再擦一遍才觉得舒心。 “好了没有啊。”夏凌霄抱着明玺的书包,和两个垃圾袋并排站在门外:“大哥,可以了,这地板擦的,苍蝇落在上面都得劈叉。” “好了,等我把拖布送回水房。” “那你快点。” 夏凌霄嘴上催促着,心里却没怎么着急,她知道明玺还有一个清洁拖布的流程,怎么说也得一会。 “夏凌霄。”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夏凌霄侧过身去,有些惊讶:“季时森。”看他身上背着书包,便紧跟着问:“你们放学了?今天怎么这么早啊?” “我姥爷过生日,就没上晚自习。”季时森笑着从走廊尽头跑过来:“你值日吗?” “对啊,待会去把垃圾一扔就大功告成。” “今早下雨,你应该没骑车吧,我没在车棚看到你的小黄车……那有人来接你吗?我的意思是,要不要一起回家?” 季时森说话的时候一直在抠自己的手,相比他最初接近夏凌霄的时候,反倒多了些许紧张和窘迫。 如果说第一次主动需要的是勇气,那么第二次主动需要的就是勇气x2,第三次是x3,第四次是x4,越往后,需求越大,直至勇气不足以支撑。 夏凌霄看着他,笑着点点头:“好啊,还有明玺,我们三个一起走。” 话音刚落,明玺就从水房里走了出来,看到季时森也没说什么,只从夏凌霄怀里拿过自己的书包,拎起地上的垃圾袋:“走吧。” 回家这一路夏凌霄和季时森都在聊二模考试的排名,还有当前分数能考取的目标院校。 明玺则始终没怎么开口。 这种话题他不开口也合理,这次二模考试明玺的区排名又是前百分之一,以他的成绩不敢说清北随便选,985211铁定是板上钉钉了,掺和到这种话题里是会有一点惹人嫌。 夏凌霄没放在心上,只看着季时森说:“所以你想当兽医吗?” “嗯,我喜欢小动物,而且宠物医生这行前景很好,我想以后自己开一家宠物医院。” “目标这么明确……我只想学摄影,可将来具体要做什么还没想好呢。” “你可以想想,有明确目标学习起来会更有动力。” “有道理,等我回家研究研究。” 说话间到了季时森家小区门口,夏凌霄笑着同他道别:“拜拜!” 季时森朝她挥一挥手,而后看了一眼明玺,转身走进小区。 夏凌霄注意到他的眼神,以为他是嫌明玺太没礼貌。虽然明玺有时候看上去确实挺没礼貌的,但夏凌霄了解他的为人,知道他的冷漠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为了省事,并不存在任何偏见或是厌恶。 剩余回家的一小段路,夏凌霄装作随口闲聊,问出刚刚就萦绕在心头的问题:“欸,你将来想做什么呀?” “不知道。我可没有明确目标。” “那你也该好好想一想了。” 明玺盯着夏凌霄的眼睛,想确定自己未来老婆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他这一路都没说话,就差把“我不喜欢季时森”这七个大字写在脸上了,夏凌霄难道就一点没察觉? “你这么看我干嘛?” 很好,十年如一日的没心没肺。 明玺笑了,在这种无语到极致的时刻,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他有什么面瘫基因,导致情绪传递不到脸上,自以为挂相,实际上人家根本看不出来,所以做演员也被骂演技烂。 如果真是这样,2.0版本实在是该改行了。 “喂,我跟你说话呢。” “我发现你的两只眼睛里充满智慧。” “何出此言?” “等你回家琢磨琢磨吧。” “怎么回事?我脑子坏掉了还是你脑子坏掉了,你说的话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啊。” 明玺猛地停下脚步,视线再度落到夏凌霄身上。 夏凌霄正在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眼神看他。 “快说啊,把你心里的想法告诉她,难道你想让公主大人屈尊来揣摩你那些男人家家的小心思吗?”大天使在他耳边极力劝说。 永远和大天使唱反调的骷髅头死神依旧在唱反调:“谁不知道季时森在追夏凌霄?你直接说你不喜欢季时森,这跟直接和夏凌霄表白有什么区别?” 第41章 “我不喜欢季时森。” “啊?为什么?他哪里得罪你了?” 骷髅头死神:“我多虑了,夏凌霄是笨蛋。” 明玺本来还想找个理由应付,现在看来很没必要:“没有为什么,就是不喜欢。” “哦……” 夏凌霄当然不是笨蛋。 明玺的态度这样耐人寻味,她怎么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 昨天的夏凌霄疯狂翻着记忆档案,甚至升级了设备,采用大数据分析法,试图替明玺找出合理的解释。 然而大数据持续加载中,一直没有分析出结果。 明天的夏凌霄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做白日梦:“天呐,怎么肥四,小玺是在吃醋吗?他不喜欢季时森是因为我吗?他该不会是喜欢我而不自知吧!” 没有经过验证的猜想都是白日梦。明天的夏凌霄虽然爱做白日梦,但更顾及自己的形象,所以她宁愿傻乎乎地问“为什么”。 与此同时,她也在为验证自己的猜想做努力。 昨天的夏凌霄不再是明玺这门学科的权威专家,明天的夏凌霄大胆推翻了她之前的全部定论,重新开始做研究。 就从不久之前明玺那句让她低落好久的“我才不跟你结婚”开始。 记忆档案上清清楚楚,明玺在说完这句话之后还详细描述了一大堆她们两个结婚后可能产生的矛盾。 “这证明什么?证明在此之前他一定是考虑过和我结婚啊!没考虑过怎么会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呢?还有还有!去年情人节他送我的那盒巧克力,虽然是整蛊巧克力,但那么一大盒里只有一块芥末味和一块麻辣味,还都不是很难吃,这样一想,根本就是想在情人节那天送我巧克力又不好意思嘛。” 她越说越兴奋,越说越有理有据,连自诩对明玺超级了解的昨天的夏凌霄都有些动摇了。 夏凌霄靠在椅背上,望向对面的那扇窗。 明玺房间亮着灯,纱帘垂地,隐约能看到有人坐在书桌前。 真是的,凭什么她在这里心烦意乱,他却还能专注的学习。 夏凌霄咬咬牙,又有点犯老毛病,一面喜欢他,一面想欺负他。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37章 那个人也在别扭的喜欢着…… 离高考越来越近,天气也越来越热,班里的学生都陆陆续续换上了夏装。上课的时候明玺偶一抬头,见右前方的夏凌霄卷起了裤管,小腿侧边有一块很明显的淤青,落在薄薄的皮肤上,看着就很疼。 可夏凌霄不觉得疼,她腿上时不时就冒出一块这样的淤青,自己都是看见了才察觉。 也许女生都是这样,皮肤太嫩了,稍稍磕碰一下就会落个淤青。明玺不确定,他对女生的了解有限,一小部分来自于亲妈,其余则是来自夏凌霄。 不过要有进一步发展,还需要更多观察。 “课代表明天早自习把作业送到我办公室。”老师难得没有拖堂,痛快说了声“下课吧”就翩然离去。 端坐许久的夏凌霄如释重负,身体后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手不小心触碰到后桌男同学的脑袋,她坐直身,转头一笑:“sorry,打到你了。” 男同学半低着头,摸摸额前的头发:“没事。”随即从桌堂里拿出一盒酸奶,抬眼询问:“你要喝吗?我不太爱喝这个,早上拿错了……” 馋鬼怎么能拒绝从天而降的黄桃酸奶:“要!我超爱喝的!谢啦!” 她刚插上吸管,还没喝一口,又被同班的女生叫去,两个人交头接耳的不知道说什么,笑的非常开心。 明玺慢慢想明白,为什么他以前总是看夏凌霄不顺眼,那种烦躁又焦灼的情绪原来不是讨厌,而是占有欲作祟。 或许当中还夹杂着一点对夏凌霄的不满,怪她过份开朗,对谁都亲切,随随便便把暗自喜欢她的男同学当做朋友看待——虽然他目前也是暗自喜欢夏凌霄且被当做朋友看待的男同学之一,但作为夏凌霄命中注定的老公,他应该有资格不满。 更应该有知情权。 到底说什么呢,笑成那样…… 趁着课间休息,明玺看了眼手机相册,距离预计的99张照片还差42张,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没关系,反正他也打算等高考结束再表白。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夏凌霄能否顺利考上目标大学。 明玺收起手机,从桌堂里取出为夏凌霄量身定制的2.0版本历史笔记。历史一直是夏凌霄的弱项,明玺针对她的知识点盲区,重新构建了思维导图和时间轴,还在需要夏凌霄重点关注的地方特意贴了小星星贴纸。 相较于1.0版本的历史笔记,这一版字迹更工整,格式更清晰,从头到尾连一个涂抹的错处都没有,说赏心悦目也丝毫不为过。 骷髅头死神对此评价:“太浮夸了。” 大天使:“少废话,我本来打算贴红色小爱心贴纸的。” 骷髅头死神:“你怎么不干脆在封面页写上夏凌霄的准男朋友兼未来老公赠。” 问题就是无名无分。 没有名分就没资格不满,更没什么知情权,连这样一本只是贴了几张贴纸的学习笔记都没理由送出去。 明玺看着昨晚才竣工的历史笔记,不知道该怎么拿给夏凌霄。 承认喜欢夏凌霄之后,他就变得很奇怪,一会胆大包天,一会小心翼翼,像得了一种自相矛盾的病。 可更多的是幸福快乐的滋味。 承认喜欢夏凌霄,她笑着朝他走过来时,他心里不再是混乱与无措,而是单纯的雀跃和甜蜜,哪怕通宵写历史笔记,连续好几晚睡眠不足,也不觉得疲倦辛苦,只要想着她收到笔记时惊喜的样子,想到她那么努力学习,不久的将来他们可以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明玺身体里就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 他都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惊奇,也终于相信十年后肉麻兮兮的明玺真实存在。 所以这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什么三岁看老,鬼能想到他十八岁突逢人生巨变。 夏凌霄…… 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本子上写她的名字,明玺脸一热,合上书页,余光扫向身旁的同桌,见他没注意,才稍稍松了口气。 所以到底要怎么才能好合情合理的把笔记送出去…… …… 学校二食堂新开了一家过桥米线,班里几个女生约好中午一起去吃,没想到人那么多,等好久才吃上,回教室的时候午休时间已经快结束了,大家都在安安静静的刷题。 夏凌霄轻手轻脚的回到座位,刚坐下,就在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桌上看到摆放端端正正,画风异常不符的牛皮笔记本。 是那种质地柔软的头层牛皮,古铜色金属扣子,还缠着两圈系成蝴蝶结的皮绳,看起来有点霍尔沃兹的感觉。 这不会是谁的日记本吧? 欸,不对。 夏凌霄拿起笔记本的瞬间,压在下边的坠子荡出来,是一片银杏叶制作的书签。 准确的说,是她去年秋天送给明玺的书签。 夏凌霄记得当时为了合情合理的把书签送给明玺,她还在特意选在明恒生日那天,作为生日礼物送了明恒一整套秋天落叶的书签,然后把余下的几个“顺手”给了明玺。 那时候的她只希望明玺看书的时候会用她亲手做的书签。 所以这个笔记本是明玺的?为什么放在她的书桌上? 夏凌霄没有回头看坐在自己侧后方的明玺,她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很奇怪,她能感觉到身后有人在看她。 会是明玺吗,笔记本里到底写着什么。夏凌霄一点都不像表面上那么轻松,她屏住呼吸,紧张的快要死掉。 解开铜扣,缓缓翻开,雪白的纸张上写着明晃晃的“历史”二字。 夏凌霄一怔,飞快向后翻,几乎每一页都写满了,内容和之前她从明玺那里借来的那本历史笔记完全不一样。 是重新整理摘抄的,更清晰明了。 “我早都说了他喜欢你!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他历史可以打满分的人!根本不需要什么笔记!而且弄这个一定需要很长时间!”明天的夏凌霄抓着她的肩膀疯狂摇晃:“你听见了吗?!我的意思是他专门为你做的!他真的喜欢你!” 昨天的夏凌霄也无话可说了,她和明玺认识这么久,现在才知道明玺竟然是个完全藏不住自己心思的男生,远不如她善于忍耐和克制。 可明玺喜欢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昨天的夏凌霄翻遍记忆档案,看不出男生忽然间为她心动的端倪。 “是你太迟钝了!”明天的夏凌霄随手抽出几张档案拍在桌上:“你看啊!这几次他莫名其妙的脸红发脾气,根本不是因为被我们惹恼了,他就是在害羞啊!怕被我们看出来才故意装生气的!” 第42章 对哦,这样一说,的确有迹可循。 夏凌霄一页一页翻着笔记,忍不住勾起嘴角。 原来她不是单方面的喜欢着一个人,那个人也在别扭的喜欢着她…… 会不会太幸运了,太千载难逢了, 夏凌霄指尖抚过那些可爱的小星星贴纸,有点不敢相信,老天竟然这样眷顾她。 “喂!不要再畏畏缩缩了!他已经暗暗向你表达心意好几次!你还不赶紧回应他!别让我的男朋友苦苦等待!” 明天的夏凌霄急得跳脚,像是火烧屁股。 可昨天的夏凌霄却不赞成她的说法。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即将到来的高考。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我们,注意力很难集中,贪玩又拖沓,过去一段时间我们付出多少努力才找到学习状态,才让成绩一点点爬上去,现在已经到了临门一脚的时候,难道要为了谈恋爱让那些努力都付之东流吗?” “谁说谈恋爱就一定会让成绩倒退!我们可以一起努力共同进步啊!” “才不是!”昨天的夏凌霄史无前例的大声否定:“你只会在学习的时候想着要坐得离他近一点,要紧紧牵着他的手,要寻找恰当的时机和他一起制造初吻!清醒清醒吧!我承认性格开朗是你的优点!可你在人际交往上浪费了太多时间!你又不比明玺笨!成绩却远不如他!难道不该反思吗?难道你期望自己在学历上低男朋友一大截吗?” 明天的夏凌霄沉默了。 任何时候,她都不会放弃维护自己的自尊心。 趁离上课还有几分钟,夏凌霄拿出手机,点开微信,给坐在侧后方的男生发去消息。 夏凌霄:谢啦!大恩大德永世难忘! 明玺秒回,是一个有点无语的emoji表情。 夏凌霄忍着笑装傻:怎么了? 明玺:没怎么,好好学,别辜负我的一番苦心 天啊,这感觉也太好了吧。夏凌霄真想现在就和明玺分享自己的喜悦。她抬头看了眼窗外,不见老师的身影,拿出手机飞快地拍了一张笔记本的照片。 遂发朋友圈:古有勾践尝苦胆,今有小夏舔苦心[馋] 明玺又是秒赞。 夏凌霄回头,果然和他对视上。 他笑了笑,垂下眼摆弄手机。 很快夏凌霄刚发的朋友圈就多了一条新评论:请注明脏器主人[微笑] 好吧。 夏凌霄着重强调:舔明玺的苦心[馋]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38章 明玺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 看着朋友圈里夏凌霄后补的评论,明玺唇角止不住上扬。 夏凌霄现在大概已经清楚他的心意了吧。 虽然正式的表白需要时机,但明玺等不及要让她对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产生一点新概念。 这样再去勾引她,也免得眉眼抛给瞎子看。 晚间放学,回家的路上,明玺故意叫她在公园门口停下:“你要吃章鱼小丸子吗,我请客。” “哇。”夏凌霄惊叹一声,本来想说“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可话到嘴边,又干巴巴的咽下,只看着明玺点一点头。 明玺抿唇,转身面向公园门口的小吃车,平时嫌不卫生的小吃车今天看起来格外清爽整洁,卖章鱼烧的大叔原来也如此的和蔼可亲,模具里圆圆的小丸子更是可爱得要死了。 “你好,我要一份芝士,一份木鱼花海苔。”深吸一口气,明玺又转过头问:“还想吃别的吗?” “嗯……”夏凌霄想了一下,弯着眼睛笑:“没了。” 老天。 夏凌霄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啊,会不会太肉麻了。 所以她愿意接受他的心意吗…… 她会也发自内心的喜欢他吗…… 这个念头一闪过,心底便窜烧起一股强烈的炙热感,明玺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烫,骨缝里莫名的酸痒,像是患上不宁腿综合征,迫切的想要狂奔八百米。 好在他很擅长装酷。 “那就这些吧,多少钱?” “二十。” 明玺扫了收款码,付过去二十元,余光扫向夏凌霄,见她侧身望着夕阳,脸颊上映着晚霞,看起来红彤彤的,很软嫩…… 明玺想到自己在二零二五年看到的那些与夏凌霄的合影,很多时候都是脸贴着脸,又或是俯身亲吻她的脸颊,用手戳她的酒窝。 想也知道那感觉肯定特别好。 “欸,你看。”夏凌霄转过头,看着他微微一怔,很快又说:“好像咸鸭蛋黄啊。” 什么。 哦,她说落日。 确实很像一大颗咸鸭蛋黄。 “这个……” 不妙,他嗓子怎么这么哑,讲话声音好难听。明玺闭上嘴,并不急于清嗓,而是先举起手机,对着咸鸭蛋黄拍了一张照片。 “欸?”夏凌霄察觉到端倪:“你最近怎么这么爱拍照啊。” “咳。有吗?我随便拍拍。” “让我看看你拍的怎么样。” “没拍好,曝光了。烤菠萝好像不错,要不要来一份尝尝?” 明玺很自然的放下手机,跳过照片的话题。 事以密成的道理没人比他更懂,他精心筹备的神仙点子,可不能这么草率的提前剧透。 万幸夏凌霄不是好奇心那么强烈的人,烤菠萝也还算有诱惑力,明玺的神仙点子逃过一劫,他松了口气,接过用纸杯装着的小份烤菠萝,看向不远处无人的花坛。 “我们坐这吃完再走吧,不然到家该凉了。” 夏凌霄用竹签戳了一块菠萝,仍是笑着点头,好像和他心照不宣。 她也想和他多待一会吗……明玺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黏稠的蜂蜜罐,快要溺毙在这浓郁到化不开的甜浆里。 “同学,你的章鱼烧好了。” 是谁把他拖出蜂蜜罐。明玺不打算说谢谢,他向来是个没礼貌的人。 “咳,我们坐过去吃吧。” “我帮你拿一盒。” “不用……我拿就行。” 黄昏已尽,微亮的天空是一片纯净深蓝,月牙高高悬在天边,样子有点不太真实。 直至和夏凌霄并肩坐在花坛上,你一口我一口的分食着两种口味的章鱼小丸子,明玺才意识到在正式谈恋爱之前还有一个环节叫暧昧。 暧昧好神奇,周遭的空气仿佛不再随风流淌,而是像棉花糖一样丝丝缕缕的绕成一团。 在这种过份陌生甜腻的氛围里,明明是熟悉到连口癖都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坐在一起却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明玺窘迫到极点,可又不愿意终止这样的氛围,毕竟在学校这一整天,他们两个都没机会单独相处,回到家又要分开来写作业…… 没错,明玺不敢监督夏凌霄学习了,他怕自己会忍不住影响她。在唾手可及的爱情面前,从前引以为傲的意志力岌岌可危。 “这个烤菠萝还真挺好吃的。” “那都给你吃。” 救命,他好浮夸。明玺忍着羞耻又补了一句:“我不太爱吃这个。” 这样说就很合理。 可听起来好像有点耳熟。 明玺看着夏凌霄,突然反应过来,他竟然借用了黄桃酸奶的烂招数。 “那我不客气喽。”夏凌霄仰头,把一大块烤菠萝抛进嘴巴里,脸颊即刻像仓鼠一样鼓起来,吃得很勉强,嚼嚼就会溢出汁水。 明玺从书包里拿出纸巾,递给她一张:“小心别弄到衣服上。” 夏凌霄用纸巾捂住嘴,忽然瞥见明玺书包小格里有粉色一角,上面还有很不寻常的爱心涂鸦。 以明玺的性格,绝不会把这种东西放在和纸巾一样方便拿取的书包外层。 她嚼啊嚼,把烤菠萝咽下去,抬手一指:“那是什么。” 两秒之后明玺才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纯黑色的书包,突兀露出的粉红一角,佐以红色爱心涂鸦,任谁也不能忽视。 “这……”明玺当然知道那是情书。 学校里的女孩大多矜持,喜欢用这种古早的方式隐晦的表达好感,这两年还好些,在上高中之前明玺隔三差五就会收到一封,情人节圣诞节之类的特殊日子更是会让他产生一种邮筒成精的错觉。 对于收到情书这件事,明玺早就习以为常,可被夏凌霄亲眼目睹,还是让他久违的感到无措,也让那封情书成了烫手的山芋,明玺真不知道是该拿出来好还是该塞回去好。 不过首先要表明一点。 第43章 “这什么时候放进来的……”他假装自言自语,以此告知夏凌霄,绝非他收到情书后妥善收藏,而是情书从天而降,打了他一个猝不及防。 “你不看看吗?” 什么意思?让他看还是不让他看? 明玺举棋不定时,夏凌霄已经有了抉择:“算了,你拿回家看吧,这种信还是关起门来一个人看比较好,要尊重人家的心意嘛。” 这话虽然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说的有理有据,但夏凌霄自己听出了点阴阳怪气的味道。 好吧,她也变得很奇怪。 吃掉最后一颗章鱼小丸子,夏凌霄站起身:“走吧,要回去写作业了,我今天的单词还没背。” “……来我家写吗?” “不了吧,今天作业不多。” 夏凌霄是认为独自学习更能保持专注才拒绝他,可看到明玺那样失落的垂下眼,心里又不禁懊恼。 她应该说点什么……夏凌霄这样想着,一直到家门口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话题。 倒是明玺,下车后握住电动车的车柄,看着她说:“抓紧写,争取早点写完。” 不知道为什么,雀跃的情绪一下子涌上来。 “哦。”夏凌霄点点头,用对着家里小猫小狗说话时才会发出的声音说:“知道啦。” “嗯,那我回家了。” “拜拜。” 两个人回到家,都逃命似的跑上楼。 奶奶听到“咚咚咚”的脚步声,从厨房里走出来问:“夏夏?怎么了?” “没事——”夏凌霄从楼梯扶手上探出头来:“我跟明玺在外边吃过了,晚上不吃了。” “吃的什么呀?爷爷今天特意给你熬了鱼汤。” “章鱼小丸子!鱼汤留一点在锅里吧,我饿了自己热着喝!” 夏凌霄回到房间,第一时间拿出自己的历史作业和今天刚刚收到的一番苦心。 难以想象,今天之前她有多讨厌这门学科,拿起笔就精神涣散,写两道题就要给自己找点事做,现在,却恨不得一口气把两大张试卷写完。 到底是谁赐予她力量。 某位脏器主人。 最后一题顺利收尾,夏凌霄得意地一挑眉,打算拍下来发给明玺。 然而一点开微信,却看到几条来自明玺的未读消息。 明玺:跟我妈出来逛超市了 明玺:[购物车图片] 明玺:超市做活动,黄桃酸奶买两箱赠一箱 明玺:听说你超爱喝,待会给你送一箱去 欸?什么叫听说她超爱喝? 夏凌霄一头雾水。 不过谁会拒绝免费的酸奶呢。 夏凌霄:[谢谢老板jpg.] 夏凌霄:[试卷图片] 夏凌霄:搞定一项 明玺站定,放大夏凌霄发来的图片,看到上面的历史题目,忍不住笑。 看来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还以为夏凌霄因为情书的事不高兴…… 早知道不买这么多黄桃酸奶。 ----------------------- 作者有话说:来啦 第39章 怎么可以突然之间变得这…… 又是一个周末,隔壁的爷爷奶奶知道他爸妈不在家,特意打电话来叫他过去吃午饭,明玺一边乖巧的答应着,一边比对手上的两件衬衫。 浅蓝色条纹这件看起来很干净清爽,可版型和质地未免太正式了,灰蓝色亚麻这件倒是很休闲,也显皮肤白,就是稍微有点皱巴,不太利落。 要说哪件更适合周末去隔壁邻居家简单吃顿便饭,那当然是后者。 但要是去未来老婆家就不一样了。 明玺果断换上那件浅蓝色条纹衬衫,挽起袖口,搭配白色长裤,减轻了衬衫本身过于正式的感觉。 ok。 最后对着镜子理一理头发,明玺飞奔下楼。 没等他换好鞋,有人推门而入,明玺抬头看去,不禁一怔:“哥……” “你这是要去哪?” “我……爸妈今天有应酬,我去隔壁吃饭。” “正好我也去,饿死了。” 明恒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换鞋凳上,径自出了门。 “……”沉默一瞬,他追上去问:“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不是马上要高考了吗,回来关心关心两位考生。” “……” “你那是什么表情?” “我成绩和心态都非常稳定。”明玺顿了一下说:“夏凌霄也不用你关心,她最近进步挺大的。” 明恒笑笑:“是吗。” 说话间两人进了隔壁院。隔壁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天气热也不喜欢吹空调,入户门大开着,门口挂了一道老式防蚊门帘,明恒撩开帘子走进去,笑着打招呼:“爷爷奶奶。” “小恒回来啦。” “这不是快考试了吗,我妈叫我回来辅导一下两位考生。” “那敢情好啊,先洗洗手吃饭,待会你抽空帮夏夏看看数学,我估摸着她也就数学能再拔拔高了。”奶奶说完,看向一旁的明玺,视线一来一回,忽然笑道:“你们兄弟俩真是越来越像了,这要是总也不见,冷不丁在外边碰上,我还真分不出来谁是谁呢。” 这样的话明玺不是第一次听,可这一次听起来格外的别扭。 夏凌霄回应他的心意,应该只是因为喜欢他吧…… 人很复杂,感情也不是非对即错的判断题,他又缺乏经验…… “夏夏!” 听到奶奶喊夏凌霄,明玺回过神,朝楼梯口的方向看去。 “夏夏!吃饭了!明玺都过来了你还磨蹭。”奶奶转过身来笑着说:“这孩子,老是拖拖拉拉的,也不知道是像谁了。” 话音刚落,楼梯口传来略显沉重的脚步声,夏凌霄穿着睡衣慢吞吞地走下来。她应该是刚洗了脸,皮肤白得透亮,额前的发丝也有些湿漉,水汽坠在睫毛上,两丸乌黑的眼珠像水洗过的葡萄。 明玺看着她,不自觉弯起嘴角。 可夏凌霄的视线却没有落到他身上,转而看向了明恒。 “明恒哥,我听阿姨说你买车了,是自己开车回来的吗?” “是啊,我觉得自己开车回家比坐高铁方便。” “开车得多长时间啊?” “高速上得开两个半小时。”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像是草木丛中的芒刺,将这一段时间以来在明玺心里快速繁殖的粉红泡泡一个个戳破,冷漠又残酷。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明恒一回来,她的注意力就会转移。 明玺有点讨厌亲哥了。他不想做夏凌霄眼里的小透明,更不想做明恒的代餐。 “不想重蹈覆辙就及时止损吧!”许久不见的骷髅头死神适时跳出来,依旧苦口婆心:“趁你还没表白,迅速将这段关系平常化,迅速将夏凌霄从你的人生里边缘……” 他边缘化的化还没说完,就被大天使一脚踢开。 “搞什么,西天取经还得走上十万八千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呢,你这才刚进入暧昧阶段啊,未来还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那么那么长时间,你难道没信心让夏凌霄喜欢上你?多看几本先婚后爱的言情小说吧!” 骷髅头死神挣扎着爬回来,骷髅手指紧紧扒着桌角:“你切记,1.0版本的明玺也是这么想的,结果呢——” 明玺一根一根扒开他的手指。 对不起了骷髅头,这就是传说中的忠言逆耳。 比起当代餐,明玺更难以接受将夏凌霄从他的人生里边缘化。 独自沉默的吃完午饭,明玺和明恒一同放下筷子,起身向爷爷奶奶告辞。 “欸,明玺。”夏凌霄忽然叫住他。 明玺停下脚步,转头看夏凌霄。 “你之前帮我收拾书桌,桌上有一个装游戏卡带的包,长方形的,上面有棕色小熊,我找好久都没找到,你放哪了?” “哦,我藏起来了。” “啊?” “没几个月就高考了,还玩什么游戏。” 爷爷奶奶闻言马上竖起大拇指:“小玺做得好,值得表扬。” 切。 夏凌霄当然知道她的游戏卡带是明玺藏起来的,本来她也就没打算玩,所以一直没有特意去找。 今天突然提起来,不过是因为……她看得出来,明玺有点低落。 虽然待会要去隔壁学习,但是有明恒在,也不方便说什么…… 哎,不管了。夏凌霄又问:“那我的英语词典呢,也找不到了。” “词典?我没动啊,就放在你书架上。” 明玺这个笨蛋,好像生怕被人误会成丧心病狂的词典大盗。 第44章 夏凌霄微不可察地深吸一口气,赖定他是罪犯:“没看见,反正就是找不到,我那本词典上是有标注的,买新的用不惯。” “怎么会找不到……”明玺抿了下唇:“那我上去给你找。” 他反应过来了。 笨蛋。 就像平时一样自然的直接上去就好了嘛,这要让她怎么接啊。 夏凌霄完全不敢看爷爷奶奶的神情,飞快吃光碗里的饭,先明玺一步上楼。 或许是身在其中,一举一动都会自觉引人注目,明玺每走一阶楼梯都感觉如芒在背,浑身僵硬,窘迫至极,唯恐自己同手同脚。 可是,粉红泡泡又开始繁殖了,他好像走在通往幸福的阶梯上。 明玺看着夏凌霄的背影,忍不住乐。 他不相信夏凌霄找不到自己的英文词典,这是多明显的借口,夏凌霄想让他去她的房间,不是明恒,而是他。 明玺简直有点飘飘然了。 不过暧昧期再明显的借口也不能戳破。 一进到夏凌霄的房间,明玺就整理起她乱糟糟的书桌:“奇怪了,我之前就放在这个小书架上了,怎么没有……” “都说了没有。” 夏凌霄知道词典在抽屉里,她昨天找东西的时候随手放进去,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现在开始审问。 “你今天怎么了?闷闷不乐的。” “有吗?我心情很好啊。” 这话现在听着倒是不假,明玺眼里带着笑,开心的像是在冒泡泡。 “那你吃饭的时候怎么不说话?” “就……没什么说的。” 果然有情况。 可词典大盗拒不认罪,夏凌霄也无计可施。 谁让明玺还不是她男朋友…… “这是什么?” “嗯?” 明玺从两本书的夹缝里抽出一张对折的纸。这张纸显然是一张不寻常的纸,拿在手里就能感觉到它很厚实,摸起来有一些特殊的纹路,最重要的是纸背上一看就是夏凌霄手绘的蓝玫瑰。 夏凌霄看到那张纸,先是一愣,旋即睁圆双目扑过来握住他的手腕:“还我!这是我的隐私!” 诚然明玺非常愿意尊重夏凌霄的隐私,以他目前的身份也没资格窥探夏凌霄的隐私。 可他还是在夏凌霄扑过来的一瞬间举高了拿着信纸的那只手。 而夏凌霄想拿回信纸的决心也不容小觑,根本不存在什么偶像剧女主角紧紧挨着男主角争夺物品的桥段。 她一脚踩到椅子上,眼疾手快地抓住信纸。 明玺抿唇,捏紧那张纸。 “喂!你快还我!” “你这么紧张干嘛,写给谁的情书?” “不是情书。”夏凌霄手上一点不放松,眼睛却一眨一眨透出无辜:“真的不是。” 想用美人计让他放松警惕吗。 “不是情书那有什么不能看的。” “你懂不懂什么是隐私啊。” “不懂。” “喂!” 明玺倏地凑近,手还紧紧捏着那张纸,腿则抵住她脚踩着的转椅:“小心啊,这要是摔一下可得摔惨你。” “……你不跟我抢就不会摔了。” “你让我看我就不跟你抢了。” “都说了是隐私。” “你也没少看我隐私。” “我什么时候看你隐私了!” “之前你去我家找我,我只穿一条短裤,都被你看光了。” “那能一样吗!” “怎么不一样?” 明玺笑了笑,看着面红耳赤的夏凌霄,趁她不备,一把抽出那张纸,两指一抿,对折的信纸自然错开。 他以为需要一字一字阅读,特意伸开手臂,让夏凌霄没办法第一时间抢夺回去。 可纸上的内容一眼扫完。 to十年后的明玺 ——你个大傻叉!!!! “……” “……” “这就是你的隐私?” “都说了叫你不要看……” “为什么写这个?” “哎呀,就我爸妈回国那天,季时森送我回来,你在楼上,奇奇怪怪的,我一生气就随手写的嘛……” 明玺可没有那么容易被转移重点:“我的意思是,为什么是to十年后的明玺,还是用这样的纸。” 夏凌霄从椅子上跳下去,视线短暂逃避,很快又转回来:“那个,之前不是写给未来的一封信吗,我给每个好朋友都写了,因为跟你生气,所以你这封就没写成。” “哦。”明玺笑了笑:“这样啊。” 夏凌霄眼神坚定的像是要入党:“真的!” 明玺看着她,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柔:“那你再给我写一封吧。” 天啊——怎么可以这样说话! 夏凌霄终于理解明玺之前为什么要无缘无故地发脾气,她感觉到自己脸颊烫得厉害,一定涌上了鲜明的血色,就只好用恼怒掩饰太过强烈的害羞。 “凭什么你说写我就写啊!”夏凌霄红着脸把他往房间外面推:“你,你快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不找词典了?” 这人怎么这么烦啊! 夏凌霄关上门,用手按住自己的心口,剧烈的心跳撞击着她的掌心。 明玺似乎没有相信她蹩脚的谎言。 她小心翼翼守护的暗恋以这种方式被发现了…… 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以及,明玺这家伙未免太开心了吧?他的快乐都洋溢出来,随随便便感染她了…… “a~do”“a~do” 听到手机响,夏凌霄揉一揉自己不听指挥擅自拱起的苹果肌,爬到床边查看信息。 竟然是刚刚被她推出房间的明玺。 明玺:对不起侵犯了你的隐私 明玺:不要生我气 什么啊,就隔着一道门,还要发微信。 夏凌霄趴在床上飞快敲字:请允许我为你献上一曲无法原谅 明玺:那要怎么才能原谅我 好问题。 虽然她本来也没生气,但话都说到这了,怎么也得提个要求啊。 夏凌霄托腮想了一会,弯起唇角,笑着回复:高考结束陪我去漫展,cos工藤新一 明玺回复非常快:如果你cos毛利兰,我ok 天啊。 请问这个人是物种进化了吗? 怎么可以突然之间变得这么烧啊! 跟明玺比她简直就是小学生水平!!! 不行不行,她要拨乱反正。 夏凌霄紧抿着唇,比考试还认真的回复:当然是我cos毛利兰了,要不是因为你身高和我能搭得上,我才会让你这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cos工藤,我们群里可是有很多经验丰富的coser 很好,看明玺这回怎么烧。 夏凌霄晃荡着小腿,很快等到他回复。 明玺:感谢夏老师给我这个机会,我会跟你好好学的,争取以后也成为一个经验丰富的coser,成为夏老师选择搭档的第一顺位 他、好、强、、 夏凌霄丢开手机,不再回复了。 ----------------------- 作者有话说:感觉下章差不多就能完结,然后就是番外[亲亲] 第40章 正文完他和夏凌霄的故事也很长。…… 明玺睁开眼,看向床头柜上的电子时钟,清清楚楚的显示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可他翻来覆去酝酿好一会,却丝毫没有困意,说精神抖擞也不为过。 认命的拿起手机,解锁,点开微信,和夏凌霄的对话框还停留在下午,明玺手指上滑,又看一遍,回忆起今天下午发生的事,还是忍不住乐。 难怪写给十年后的自己那封信上没有提到他,原来还有一封信是单独写给十年后的明玺。 老天,怎么这么浪漫啊。 他要收回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夏凌霄才不是狼心狗肺的公主病,明玺确信这世界上不可能有比夏凌霄更可爱的人,他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福气,不久的将来会和全世界最可爱的人结婚,然后长长久久的在一起生活。 这简直是神迹,比穿越到十年后又穿越回来更令人惊奇,就连外星人攻打地球也不能相提并论。 明玺感觉心脏跳的很快,不由地坐起身,看向窗外。 夏凌霄房间的那扇窗散发着昏黄微亮,大抵是书桌上的小夜灯开着。他不知道夏凌霄是不是和他一样彻夜难眠,和他一样有好多话想说。 明玺点开夏凌霄的聊天框,又立即退出。 临近高考,不能扰乱军心。 也许他可以借鉴未来老婆的神仙点子,给十年后的夏凌霄写一封信。 第45章 说干就干。 明玺打开灯,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出复习英语单词用的本子和笔,翻到崭新的一页,在首行写下——to十年后的夏凌霄。 [首先请原谅这个丑丑的本子,我从抽屉里拿出它的时候还想着先把想说的话记下来,等天亮之后再去买一个漂亮的笔记本,仔细打磨一下辞藻,争取把你感动到痛哭流涕,可真正落笔那一瞬间,我决定保留这个临时拿出来的丑本子,保留今晚想对你说的一字一句。希望你有点耐心,认认真真看完,最好在写个观后感什么的,当然不写也没关系……] 夏凌霄看到这里,没忍住往后翻了一下。 哇塞,抛开前面薄薄几页英语单词,后面整整一本,正反两面密密麻麻的都写满了。 “令人震惊,你哪来这么多废话。” “你这是什么反应,差评。” “人家是写给十年后的一封信,不是写给十年后的一本书,你自己看看,这对劲吗?”夏凌霄拇指抵着本子,拿到丈夫耳边飞快翻动,发出哗啦啦很夸张的脆响。 “你懂什么,这叫返璞归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堆砌的诗词,全都是实实在在的真情实感。”明玺说着又从“时光箱”里翻出一张来自二零一五年的照片,是高考结束后的当晚,两家人一起吃饭,岳母大人给他和夏凌霄拍的合影。 “你把这个放进来干嘛?” “小夏同志,我拜托你可不可以自己悟一下,感受一下你老公的心意。” “嗯……我知道了!”夏凌霄笑起来:“这是最后一张我们两个还是朋友关系的照片。怎么样?我猜的对不对?” “可以,口头表扬。” “没点实际的表扬啊?” 明玺笑笑,一把搂过她,蜻蜓点水似的在她脸上点来点去,最后一吻落在唇间。 察觉到蜻蜓的不安分,夏凌霄推开他:“喂,这是在爸妈家。” “那怎么了。” “就是很别扭啊。” “哪里别扭?” “你说哪里别扭!” 明玺笑了笑,又凑上来:“没事,关着门呢,不会被发现的。” 难以想象,十年前无处抒发感情只能半夜给她写书的明玺,十年后成了超级黏人的接吻狂魔。 其实也不是十年后,早在他们俩正是确立恋爱关系的第三个月就初见端倪了。 两个人做朋友的时间太久,虽然中间有过别别扭扭的暧昧阶段,但骤然变成男女朋友,难免会有一些不自在。夏凌霄还记得他们俩刚谈恋爱那一阵,连手不小心碰到一起都会闹出两张红彤彤的脸,害羞的不知所措,甚至牵手都是确立恋爱关系一个多月之后的事。 那时候夏凌霄真以为自己和明玺是两个社会主义纯爱战士,会规规矩矩按部就班的牵手拥抱,最多亲亲脸蛋什么的,至于更亲密的事就要等到新婚之夜,名正言顺。 可夏凌霄万万没想到,从牵手那天开始,明玺就像打通了任督二脉,擅自将车开上了高速。 “真的不能亲?” “真的不能亲。” 看着夏凌霄那么一本正经的样子,明玺坐直身,把照片笔记本和那些十年前的东西重新装回到箱子里。 “你干嘛?” “回家,回家亲。” “……老公,我说真的,你才应该把你十年前写的那本书认认真真看完,然后再写个观后感。”夏凌霄捧起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说:“明明当年很纯情的一个人,现在怎么这么色.情啊。” 明玺无奈地笑笑。 纯情,傻老婆竟然到现在还以为他刚谈恋爱那会规规矩矩的是纯情,完全没想过自己未满十八岁还有一对虎视眈眈的爹妈这回事。 他倒是想不纯情,也得有那个胆子啊。 收好旧时物件,两人下了楼,明玺的爷爷奶奶由保姆陪着在庭院里晒太阳,爸妈则在厨房忙碌,打算亲自下厨给小夫妻俩做一顿大餐。 夏凌霄转过头问:“此情此景,你好意思回家吗?” “我要回家还不是因为你。” “不要脸,你去跟爸妈说啊,说你为什么要回家。” “谁不要脸?” “你不要脸。” “你再说我不要脸,我就真不要脸给你看看。” “喂!” 明爸像弹幕一样从客厅飘过:“又吵又吵,都多大的人了还吵。” 夏凌霄朝明玺哼一声:“听到了吗,说你呢。” 明玺戳一下她额头:“是说你啊。” “说你!” “你!” “你你你你!”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 这就是夏凌霄不好意思在明玺房间里和他过分亲密的根本原因。虽然两个人已经结婚多年,在外边也算事业有成,社会经验丰富,但只要回到老家,相处模式就会自动调整到那个时候。 如果不是明玺经常出去拍戏,亲爹亲妈为了就近照顾她搬去了她所在的城市,隔壁的旧宅空置已久,夏凌霄晚上也不会住到明家,和明玺一起住在他少年时住过的房间。 这也要怪明玺。 入夜,夏凌霄洗漱完毕,正坐在床边搽脸,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偷偷摸摸的脚步声,紧接着便是咔哒一声,房门紧锁。 夏凌霄知道明玺又装了一肚子坏水,做好了严肃以对的准备,结果一转头却没忍住笑出声:“你干嘛啊?老黄瓜刷绿漆。” 明玺穿着高中时的校服,发型也与那时相差无几,一开口简直让夏凌霄有些恍惚。 他眉心微蹙,盯着夏凌霄:“你怎么在我房间?” “因为我是你老婆啊。” “胡说,我才十七,哪来的……我都还没结婚呢。” 秉着要支持老公事业,帮助他磨炼演技的原则,夏凌霄克制着不笑场,一本正经的和他搭戏:“那我就是你未来的老婆。” “你是说我以后会和你结婚?” “是啊,你可是要死要活的求着我跟你结婚呢。” “……” “怎么啦?你不相信?” 明玺走近,看着夏凌霄:“相信。” “嗯?”夏凌霄指出问题:“这么容易就相信了,很不符合逻辑啊。” 明玺仍然在不断地靠近。 他穿着校服,看上去青涩生嫩,眼神却莫名的让夏凌霄有些紧张。 “你……” “我相信是因为……” 他们两个同时开口。 “因为什么?” “因为,我早就喜欢你。” 哇。 夏凌霄不得不承认,明玺穿着校服向她表白,着实圆了她少女时代的一个梦。 当然,感情这种事有来有往,很快就轮到她圆明玺的梦了。 “我好多个晚上,都是躺在这张床上,想着你……” “喂!” 一瞬天旋地转,夏凌霄被抵在床上,那只小蜻蜓顺着她的指尖四处乱飞。 因为是穿着校服的,十七岁的明玺。同样的吻,比平时刺激百倍,他还没有浸入她的身体,就已经突破了她的阈值。 夏凌霄忍不住挣扎,又被紧紧抱住。 明玺在她耳边轻轻喘息:“喜欢吗?未来老婆。” “你晚上,就想这些……” “没那么纯情,等以后我慢慢告诉你。” “好不要脸……” 这种时候还说他不要脸。明玺暗暗敲响警钟,抬起头问:“所以你现在真喜欢纯情的类型?” 夏凌霄看看他,弯起嘴角,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你就是我喜欢的类型。” 明知故问:“什么意思?” 夏凌霄耐心重复:“我喜欢你。” 他仍不满足:“说清楚一点。” 她永远期望他得到满足,就想他永远把她当成自己心里的第一顺位。 “我说,全世界这么多男人,我就只爱我老公一个人。” “我也是,谢谢老婆,再给一个口头奖励。” “喂,谁家口头奖励真上嘴啊,别亲了,你是狗吗——” 明玺熄了灯。 夜还很长,他和夏凌霄的故事也很长。 ——end—— ----------------------- 作者有话说:还有四章番外 第41章 娱乐圈两三事(上)很难不走到结婚的…… 年末之际,一部小制作刑侦剧横空出世,开播不到一周就火爆全网,大热的出圈梗一天一个,文娱热搜十个里占六个,是少有的大爆特爆。 而在剧中饰演青年男主的明玺成了最大的获益人,不仅短时间内流量骤增,直接跻身大一线小生,还接到了好几个s+大制作的邀约,什么电影电视剧综艺,全都是内娱目前最顶级的大饼。 第46章 作为一直相信明玺会红的经纪人赵禹,这两天快乐的简直要飞起,用他的话说就是终于扬眉吐气,终于苦尽甘来。 明玺不懂他:“你哪里苦?” “大哥,你知不知道这几年多少好项目跟你擦肩而过?你知不知道我给你争取一个好剧本有多难?你说你,演男主吧,人家嫌你没粉丝不扛剧,演男二吧,人家还怕你艳压男主。”赵禹端坐起身,正视着明玺说:“哥真不是邀功,当初就为了争取[回响],这么一个小成本刑侦剧,我没少低三下四的求爷爷告奶奶,喝酒都差点喝进医院。” “……” “哥知道你不是那种在乎功名利禄的人,哥也知道你想兼顾工作和家庭,哥打心眼里没指望你能在娱乐圈红的长长久久,咱就是说,这一年,能不能听哥的好好工作?” “我什么时候不好好工作了?” “哥的意思是,营销策略这方面,你多多配合。就一年,当哥求你了,让哥爽一把,让哥感受一下做顶流经纪人的滋味,让那些以前看不起哥的制作人导演都来跪舔哥,能行不能行?” 明玺出道以来一直没有签经纪公司,父母认为那些经纪公司的强度和压力太大,对于新人的合约也比较苛刻,所以出资为他组建了一家个人工作室。 像这种没有任何资源与人脉的小工作室,想拿到好剧本无异于虎口夺食。明玺当然清楚这些年赵禹为了替他争取好剧本付出很多超乎工作范畴的努力,虽然这当中也有赵禹想要实现梦想的野心,但不可否认赵禹对待他的事业和生活从来都是尽心竭力。 明玺想了一下说:“只要是合理范围内的,我都ok。” “太好了我玺,来,哥敬你一杯。”赵禹端起红酒,扭头看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夏凌霄:“夏夏,来一起喝点啊。” 夏凌霄盯着电视里正播放到精彩处的[回响],目不斜视地说:“你们喝吧,我在追剧。” “你看到第几集了?” “第十二集 。” “第十二集 也没你老公啊,看那么全神贯注的。” 明玺笑一笑:“她喜欢傅哥。” 回响是一部单元类的刑侦剧,主要讲述发生在一九九零年初的几桩特大悬案,因为都是十几二十年的悬案,所以这部剧的拍摄手法和以往刑侦剧不同,是以暮年男主的视角切入,回忆青年时一些案件的细节,故而有一老一少两个男主。 暮年男主的扮演者是曾获影帝的傅靖云,凭演技征服观众的老戏骨当然不怕被艳压了,巴不得饰演自己年轻时候的小伙子越帅越好,这才被赵禹捡漏,替明玺争取到开播即大爆的回响。 “法拉利老了也是法拉利,傅哥真太帅了。”一集结束,夏凌霄终于将目光投向餐桌旁喝酒聊天的两个人,与明玺对视的瞬间,她弯着眼睛笑起来:“玺哥也超帅的。” “谢谢你哦,还没忘了我。” 夏凌霄走过来,看了眼桌上已经空掉的两个红酒瓶:“我天,你们俩没少喝呀。” “我就喝了一点点,都是禹哥喝的。” “这酒不醉人,多喝点也没事,剩个底了,我们俩一人一半吧。” 赵禹一边往杯里倒酒一边和明玺继续刚刚的话题:“反正你就记住,在节目上对同组的那两个年轻演员,不要太近,也别太远,不能被拉上炒cp,也不能让人家说你火了就狗眼看人低。” 剧火了,和这部剧相关的活动邀约自然就多了。明玺没怎么上过综艺节目,赵禹生怕他在镜头下暴露本性,故而在众多邀约里精挑细选了一个拍摄时长只有一天的室内综艺,明玺过去无非是说说客套话,做做小游戏,聊聊拍摄趣闻,最后再讲讲对这部剧的感悟。 赵禹没指望明玺这个史诗级“淡人”能在综艺上大放光彩,只求他别口出狂言大翻车。 可事情的发展远超人预料,明玺不仅没有在综艺上翻车,还因为学历高、写字漂亮、做游戏反应奇快又一次爆炸式霸榜热搜,可以说是内娱近些年少见的势不可挡的飞升。 与此同时,也有许多瓜主相继爆出关于他的实锤猛料,什么在片场小牌大耍,剧宣期间当众冷脸,已婚多年还卖单身人设等等等等,总之在赵禹看来都是一些真假掺半混淆视听不怀好意的猛料。 看到大批不明真相的网友被误导,赵禹气的牙根痒痒,可明玺刚刚才爆火,还没有培养出训练有素能发起反攻的死忠粉,他也有点没辙,毕竟明玺是切切实实的已婚,平时在片场是切切实实的不太爱跟人家说笑,他不能特意发个声明澄清这些猛料,就只好当没看见,等着时间平息风波。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回响]大结局当晚,狗仔一点预告都没有,直接爆出明玺和夏凌霄的约会视频,甚至扒出夏凌霄就是明玺当年入行那套出圈写真的摄影师。 不到一个小时,夏凌霄的微博和抖音涌入大量吃瓜群众,她的名字也登上了各个社交平台的热搜。 涉及到夏凌霄,明玺不得不做出回应,表示自己的确已婚多年,可在此期间从未以单身形象示人,也从未和任何异性有过暧昧关系,多年来绝口不提已婚事实,只是不想对外公开自己的私生活。 这个回应虽然没什么新鲜感,但大部分网友还是愿意相信的,毕竟[回响]开播以来,不少新粉都在进行考古,全网扒了一圈明玺的过往,的确没有过任何分享生活类的营业,就连媒体采访旁也不会谈及父母家庭。 最重要的是家庭生活并非明玺的短板,万能的网友早就扒出明玺的父母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商,爷爷曾任大学教授,奶奶是一名主治妇科的中医,姥姥姥爷都有着光鲜体面的工作过,就连年长明玺三岁的哥哥明恒也是知名的国际律师,而明玺本人从小学到大学,从来都是名列前茅,甚至有记者去他母校采访教过他的老师,每一个都对他评价极高。 以上这些足够赋予明玺光环,明玺却从未谈及,可见他的确是一个把工作和私生活划分清楚的人,让网友不得不相信他那份看起来很俗气的声明。 不过网友终归只是吃个瓜,这份声明真正的重点其实是明玺承认了已婚的事实,这对他事业的影响可谓是非常直观的,剧宣微博的数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下降。 玺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禹恸哭。 没办法,这个圈子就是这样现实,想成为顶流就必须要有大批肯氪金的死忠粉,想死忠粉氪金家里就不能有嫂子,毕竟死忠粉花钱成就偶像的事业不是让嫂子锦衣玉食的。 赵禹只能安慰自己,虽然没有跻身顶流,但好歹手里的资源比以前强多了,往后就一门心思拍戏,提升演技,维护口碑,明玺将来怎么说也能做个德高望重的老登。 可赵禹没想到事情很快迎来新的转机。 起因是一个粉丝考古明玺的过程中发现明玺和其妻子夏凌霄是同一个高中的同班同学,两个人在毕业照上还一前一后站在一起,笑容阳光灿烂,看起来像偶像剧一样青春甜蜜。 该粉丝非常受触动,便将这张照片发到了网上,随后便引起了极端粉丝的不满,觉得发这张照片的粉丝就是夏凌霄本人,表示可以接受哥哥有嫂子,但请嫂子不要出来跳,敢跳就别怪毛线团(粉丝名)不客气。 总之这些极端粉丝的言辞间对夏凌霄多有贬低,这让当初和夏凌霄交好的高中同学看了非常不爽,有一个男同学更是直接用家中保存的旧照发了一条抖音,配文——我只知道那时候她是连续三年的校园会第一举旗手,而他每一年都在人群里偷拍。 那张旧照的主角是一个穿着深蓝色公主裙的女孩,即便日久天长导致面容已然模糊,也依旧给人一种舒展大气亭亭玉立的感觉,就像炎炎夏日里的一杯冰镇葡萄汁。 而明玺站在不远处的人群里,只有一个更模糊的侧影,却能清楚的看到他的手机对准了带领比赛方队入场的夏凌霄。 这条抖音一经发出,自然又引起一阵滔天巨浪,一时间路人、粉丝、极端粉、阴谋论、吃瓜群众、不怀好意者,多方人马在评论区吵得不可开交。 饶是如此,仍有一条评论以极快的速度攀升到热评第一,并被各大营销号转发。 [保护眼睛:我说我怎么看这个连续三年校运会第一举旗手这么眼熟,明玺该不会就是我们书友论坛里有名的消失哥吧???] 配图是2015年的一张论坛截图。 好事网友看到截图上的内容迅速涌入该论坛,把“消失哥”过往帖子扒了个遍,结合近期考古挖出来的线索,基本断定了“消失哥”就是明玺。 第47章 事情从这里开始彻底变得有趣起来,微博,抖音,豆瓣,b站,小红书,几乎全平台都在讨论“明学”的最新课件,有人玩梗,模仿明玺高中时发帖的语气,每句话末尾都要加个“什么意思”,有人嗑起cp,被这段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甜到昏厥,也有人化身情感博主,津津有味的分析着两个人的恋情走势。总之明玺的话题度空前之高,已经远超[回响]热播的那段时间。 对赵禹而言,这是明玺的机遇,对正在筹备中的[我们家]而言,更是天赐的礼物。 我们家是一档夫妻关系实景观察类节目,节目聚焦不同婚龄的明星夫妻,通过无干扰的拍摄模式记录他们在家中的日常生活。而今我们家的节目组已经邀请到一对中年夫妻和一对中老年夫妻,只剩最后一对年轻夫妻,迟迟没有好的人选。 没想到明玺和夏凌霄神兵天降。 显而易见,要是能让明玺和夏凌霄参加节目,收视率一定能拉到近年综艺的最高峰。 可说服明玺和夏凌霄并不容易。 尤其是明玺。 因为自己当年发到论坛上的帖子被传的满天飞,他已经躲在家里整整三天没有见人。 赵禹不得不来家里劝他:“玺啊,你信哥的,这事真不算个事,虽然大家都在笑话你,但没那么蠢,你想想当年那些沾点非主流杀马特的,一张嘴都是火星文的,你好歹落了个饱读诗书的名声啊。再说了,青春期懵懵懂懂的高中生,对感情迷茫一下很正常,谁不是从那时候过来的?大多数人笑你都是善意的笑,不是嘲笑,你别太放在心上,啊。” 明玺面无表情地坐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不停按:“夏凌霄也笑我。” “她笑你……”赵禹想说她笑你属实情有可原,作为当事人,看到那些帖子,想不笑太难了。 赵禹没能将后半句话说出口,陷入沉默,明玺却忍耐不住自己的倾诉欲,向自己的好闺蜜倒起苦水:“她现在要么不看我,一看到我就笑,晚上也不好好睡觉,半宿半夜的刷什么最新课件,气死我了。” “这个……”赵禹斟酌着说:“确实有点过分。” “不过她说这是在给我做脱敏训练。” “呃,那还挺用心良苦的。” “谁知道是真是假。” “……” 赵禹试图把话题拉扯回原本的轨道上:“我真觉得你们俩很适合这个节目,节目录制期间正好还可以看看李导的本子。” “算了,我怕影响到她。” “夏夏怎么说也算圈子里的人,工作上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反而对她有帮助。” 赵禹晓之以情:“你应该很清楚,前阵子你和傅哥的杂志封面,夏夏其实非常想拍,私底下也争取过,可多少摄影师差的就是名气两个字。” 赵禹动之以理:“再一个,现在网友们不明真相,好多人都说你是舔狗,你就借着这档节目,好好展示展示夏夏对你的爱,等节目一播出,不仅能为你正名,还能一巴掌打醒夏夏身边那些烦人的苍蝇,何乐而不为啊。” 夏凌霄作为行内的时尚摄影师,拍的男模特男明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接触的异性多了,难免有几个讨人厌的追求者,总以工作的名义联系夏凌霄。 明玺抿唇,终于在赵禹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之下正视起这档综艺:“我没意见,等夏夏回来问问她吧。” 赵禹马上说:“我来问,让我来问。” 赵禹已经充分做好说服夫妻二人的准备,对夏凌霄自然也是主打一个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这个节目真特别简单,节目组来人布置一下摄像头,你们俩就在家里一待,随随便便秀秀恩爱,完事。” 赵禹刚开了个头,还没有开始晓之以情,就见夏凌霄点点头:“行。” 赵禹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答应了?” 夏凌霄笑笑:“我知道你做这些肯定是为了明玺好,对我来说又不是什么大事,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赵禹闻言感动的差点落泪,他深信明玺和夏凌霄这对单纯的小夫妻一定能通过这档综艺节目一齐登上更高的台阶。 时间飞快,转眼就到了第一期节目播出的日子,不出众人所料,第一期的热度就打破了综艺史上的首播记录,因为都是年轻人在看,各平台的话题度也超乎寻常的高。 书友论坛就更别提了,作为明玺的娘家,可以说是满屏飘红。 【[明学新课件]我们家第一期实时追更,友友们速来!!!!】 —主楼— 啊啊啊啊友友们我真期待这综艺好久了,终于能看到活的嫂子了!!!!我必将好好品鉴一番! —回帖区— 1l:前排兜售瓜子饮料矿泉水嘞~ 2l:好老土的一楼,我喜欢 3l:哈哈哈哈哈这广告拍的好好笑啊 4l:听说这档综艺请到明玺之后直接从a级拉高到s+了,投资方一下多了十几个,笑死,三对夫妻都是在家拍的,观察室是临时搭的,真想知道这么多钱都花哪去了 5l:楼上猜猜明玺是怎么请到的[狗头] 6l:不相干的话题请出去聊,这是新课件追更贴 7l[楼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嫂子堂堂登场!真的好漂亮啊我的妈,不愧为连续三年的校运会第一举旗手,又高又白又美 8l:直接从早晨洗脸开始拍,我真服了这素颜状态,姐连毛孔都没有 9l:哈哈哈哈哈确诊了,明玺确实是洁癖,这个装不出来,我哥早起的流程跟他一模一样 10l:确实,洗漱完随手擦干水渍这个动作,不是养成肌肉记忆都做不到这么自然 11l[楼主]:真的假的,我都怀疑是演的了,细数我哥这一早上都干了啥,首先把被子拿到阳光下晒,用吸尘器吸床,洗漱,打扫卫生间,做早餐,打扫厨房,吃饭,打扫餐桌,洗碗,再次打扫厨房……给我都看累了 12l:90后宝老公高能量的一天 13l:我也怀疑是演的了,这么立好男人人设不怕翻车吗 14l:楼上怀疑演的,大概是没怎么做过家务,我跟你们讲,不可能是演的,这哥太井井有条了,就说这厨房,他换了三次抹布,换了两种清洗剂,不仅先后顺序完全正确,连一个卫生死角都没留下,本家务狂魔给打满分,舒适度极强[强]][强] 15l;虽然但是,嫂子什么都不干啊?真把自己当公主吗? 16l:楼上唯粉味太冲,切记,你哥愿意,是你哥把人家当公主哦 17l:我就知道不可能有岁月静好的帖子,随便点进来一个必然火药味十足 18l[楼主]:我嘞个豆啊,快看07:23,这哥怎么还偷偷亲老婆肩膀啊 19l:真的,别太爱了 20l:cp粉狂喜 21l:挖去,所以前边是妻子视角,现在转成丈夫视角了,这创意太牛了吧! 22l[楼主]:哈哈哈哈哈嫂子好可爱啊 23l:“我知道摄像头会转,我跟它是同行!” 24l:被姐美貌征服,这个角度看镜头还这么好看,纯顶美,难怪某男高一开始就迷恋上了 25l:笑晕了,人家是比格与忍人,这俩是布偶和控制不住想吸猫的淡人 26l:不怪都说这哥耍大牌,纯血淡人,什么时候演个冷都男,非常适配 27l:此男好像至今没演过有爱情线的剧 28l:有个蚊子料,说某大制作偶像剧的导演看了此男的写真,选定他演男主,叫他来和女主搭戏试试,结果刚一试就决定不用他了,此男两眼空空,毫无感情,导演甚至怀疑他是gay,对女人没感觉 29l:楼上这个蚊子料我也看到过,据说女主当时还替他争取过,因为这哥属实太帅了 30l[楼主]:友友们快去看13:27,姐也好宠我哥啊啊啊啊 31l:包宠的,单看此男在家里幸福洋溢的状态,这段感情里他就不可能是单向付出 32l:推荐b站一个叫tomato嘎嘎的up主,我最喜欢的明学家,分析的特别好,每一句话都说到我心坎上 33l:我的妈,这就吵起来了? 34l:吵的非常小学鸡 35l:我发现这俩人口癖都一样啊 36l:我的妈,这就和好了? 37l:第一期看完了,没啥好说的,这俩人对对方都有生理性喜欢,生活上互补,脑回路合拍,青梅竹马邻里邻居,很难不走到结婚的地步 38l[楼主]:楼上嘴替…… ----------------------- 作者有话说:来喽,这是两章合一的番外 第42章 娱乐圈两三事(中)那些被充满爱意的…… 第48章 因[我们家]要追赶明学热度,所以这档综艺罕见地采用了边拍边播的形式,第一期播出的时候夏凌霄和明玺已经开始第三次录制。 要吃完饭的时候已经临近开播时间,明玺也罕见地把饭菜端到了客厅。 夏凌霄惊奇,录制完前两期在这个空间里不再紧张的她转而对摄像头说:“我举报,以前有什么电视剧综艺播出他都等吃完饭看,现在纯粹是装模作样谄媚节目组。” “扯。”明玺端着汤从她身旁路过:“快来吃饭。” 两人刚坐下来节目就开播了,开头是那对中年夫妇的日常,丈夫喜欢玩鱼溜鸟,一大早就开始为之忙碌,而妻子喜欢花和音乐,也在音乐声中侍弄自己心爱的花草,两个人各干各的,都干的有滋有味。 直到该吃早餐的时候,产生了第一个矛盾,两个人并不明确应该谁来准备早餐。 显然平时家里是请保姆的,两人无法划分家务,也不擅长家务。 不得不说,这种真人秀的确是很难伪装,这对中年夫妇上节目大概率是想展示自己生活里的情.趣,可鸡毛蒜皮的琐事占据了更多份额。 明玺随手一刷微博,果然看到一些负面评价。 中年夫妻之后就是夏凌霄和明玺。 夏凌霄第一次有上电视的体验,捧着饭碗看得津津有味,可一扭头却见明玺既没吃饭也没看节目,正在不停刷手机。 “喂,你干嘛呢?” “我看看有没有人骂你懒。” 夏凌霄睁大眼睛,立刻凑过来问:“会吗?我会挨骂?”她这样问完,自己也意识到以她和明玺平时的相处模式的确有可能会挨骂,伸手锤了明玺一下:“你怎么都不提醒我啊。” “提醒你?然后呢?” “然后,我就天天给你捏肩捶腿打洗脚水。” “好歹毒一女的,你这已经到了含血喷人的程度。” “所以有人骂我吗?” “没,都夸你漂亮可爱。” “嘻嘻,那很有眼光了。” 节目还在继续,夏凌霄以这种视角看自己和明玺的日常生活,很快又诚心实意地反省起来:“我好像真的太懒了,都是你在干活,以后我们应该平摊家务。” 见夏凌霄认真了,明玺从沙发上滑下来,坐到她身旁的垫子上,声音较比刚刚柔和许多:“不用啊,我喜欢做家务,也擅长干这个,你加入反而会打乱我的节奏。” “你不会累吗,感觉你像个陀螺仪。” “那是剪辑加快了,再说我又不傻,在自己家里,也没人检查,累了我当然会休息。” “可是我很心虚。” “为什么心虚?是我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你才没有请阿姨的。”明玺握住夏凌霄的手,轻轻晃一晃:“我还要感谢你一直以来这么迁就我。” 明玺的温柔攻势让夏凌霄有点脑袋发晕,虽然觉得哪里不太对,但完全不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对,只能看着明玺慢吞吞地吐出两个字:“好吧……” 明玺笑一笑。 翌日家庭录制结束,明玺被请去节目组的观察室,和一众观察嘉宾一起观看剪辑后的第二期节目。 期间有嘉宾询问明玺:“当初为什么会决定和她结婚,有没有那种“这辈子就是她了”的瞬间?” “我们俩的情况其实比较特殊,不是别人那种相处中忽然有一个非常令我心动的点,促使我决定和她结婚,而是……”明玺有点不好意思的摆弄一下手,才继续回答:“我就觉得我们俩应该结婚,这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就像我无法想象自己和其他女性在一起生活,她也无法想象自己和其他男性在一起生活,准确的说,是没有那个概念。” 嘉宾显然深度了解过明学,闻言笑着调侃道:“你以前不是还认为她喜欢你哥哥吗。” 提及自己年少时发过的帖子,明玺的脸肉眼可见的变红了,观察室里的众嘉宾都不禁笑出声。 “咳。”明玺端起杯子,抿了口水,稍稍恢复镇定:“那时候不是青春期吗,就喜欢胡思乱想,说实话发那些帖子的时候我也没怎么过脑,所以还有好多语句上的错误。” “哈哈,青春期做一点傻事是可以理解的。” “……” 这期节目一经播出,收视率和话题度又破新高,但凡对明玺有些关注,抖音上随便一刷就是与之相关的营销号视频。 【哈哈哈哈哈明玺沉默的那个表情笑死我了,不是老铁,你还真觉得我傻啊???】 【家人们谁懂啊,你以为的清冷感男神,其实是宠妻搞笑男,天杀的能不能让我下辈子也找个这样的老公啊。】 【我说白了,明玺和夏凌霄本本质上就是两个天龙人谈恋爱,明玺所说的,他和夏凌霄都无法想象和其他异性一起生活,其实是眼睛里根本看不到其他人。】 【关于明玺和夏凌霄这段关系,我想说的是……】 看到明玺朝这边走来,赵禹关掉了手机:“结束了?怎么样。” “还行吧,李导说让我等消息,他还要考虑一下。” “没事没事,李导向来严谨,他能叫你来试戏说明很看好你,咱们尽力而为就行。” “嗯。” 连日来高强度的工作行程让明玺十分疲惫,话也不想说,懒懒地应一声就坐进了保姆车,靠在椅背上闭眼假寐。 赵禹没敢打扰他,戴上耳机继续刷着抖音,不期然地刷到这么一条——大概是明玺粉丝发布的,只有一张动图,是大雨天明玺打着伞走在街上的路透照,背景音乐很悲情,配文更是让人看了就心里一酸。 [别人笑你笨,笑你傻,可我只看到你年少时的患得患失,于是翻遍了整个世界,试图找到她爱你的痕迹,却只有看不见的眼泪在流淌,终其一生的阴雨绵绵。] 这啥啊。 赵禹眼看着这么一条抖音点赞量飞快地破了五十万,当即在心里敲响了警钟,他很清楚这种舆论是禁不起发酵的,立刻将视频链接转发给夏凌霄。 赵禹:现在节目正热播,只有明玺一个人出来营业,就显得他是在唱独角戏,你要不要也发点关于他的内容? 夏凌霄:ok啊,可我抖音只有工作室的工作号 赵禹:没事,你开个生活号,到时候我用明玺的账号转发推荐 夏凌霄:ok 赵禹真的很喜欢夏凌霄这个“嫂子”,他干经纪人这么多年,没少听同行吐槽自家艺人的伴侣多难搞,完全无法感同身受,毕竟在他看来夏凌霄是全世界做事最爽快最体面最有分寸的人,这一点比明玺不知道强多少倍。 没几分钟的功夫,赵禹就收到了夏凌霄发来的新消息:搞定 这效率…… 赵禹点开视频链接,才看几秒钟,就兴奋地转过身叫醒明玺:“快看抖音啊!我分享给你!” 两分半钟的抖音,一百五十秒钟,近百张旧照,有一部分是夏凌霄和明玺的合照,更多的却是过往数年间夏凌霄偷偷拍下的明玺。 他骑车的背影,他出门去打网球,他微微低着头写作业,他弯腰在菜园里拔萝卜,他把潦草的小狗高高举过头顶,他坐在院子里看书…… 那些被充满爱意的镜头捕捉下来的瞬间,足以证明一切。 ----------------------- 作者有话说:来喽 第43章 娱乐圈两三事(下)全文…… 拍摄工作一直进行到凌晨三点才结束,夏凌霄困得睁不开眼,让助理把设备装到车里后便径自回了酒店。 等电梯的时候回复了两个小时前明玺发来的晚安还有几条未读消息。 叮一声,电梯门打开。 夏凌霄刚一进去,还没刷电梯卡,就有一个穿着黑色外套戴着鸭舌帽的男人紧跟着走进来。 夏凌霄一怔,旋即笑起来:“搞什么啊,cos变态男?” “这你都能认出来?我特意在里面穿了一件毛衣和一件卫衣。”明玺说着从衣领处拉开外套,露出遮遮掩掩的下半张脸和过于臃肿的卫衣:“热死我了。” “所以你这么晚跑来干嘛?明天不是要去南城吗?” “就来看看你啊,看看你忙到何等地步,四五个小时不回我微信。” 夏凌霄有点理亏。她当然没有忙到四五个小时不看手机的地步,只是今天的拍摄时间太紧张,还有一些线上工作要处理,拿起手机,看到明玺发来的消息,想着工作的事,就稀里糊涂的用意念回复了,还是刚刚在电梯外查看消息的时候才意识到,否则也不会那么仔细的一条条回复。 “我不是故意的嘛,今天真是太累了……”夏凌霄趴到他背上,打了个呵欠说:“明天还有海边的拍摄,一早就得起床,还能睡不到四个小时……” 第49章 “你现在行程比我还满。” “哪有,就这一阵工作多。” “太累了就推掉几个,没关系的。” “那怎么能行,要珍惜工作机会。” 电梯抵达十二楼,明玺习惯性的将手臂伸到身后,夏凌霄笑一笑,跳到他背上:“老公,你真好。” “哪里好?” “香香的。”夏凌霄趴在他背上,懒懒地抱怨:“我今天拍的那个男演员,一休息就抽烟,一休息就抽烟,浑身一股烟臭味。” “户外拍摄都能闻到?” “度假主题嘛,也有室内。” 穿过长长的走廊,两人来到最角落的房间。夏凌霄从明玺背上跳下来,开了门直奔柔软的大床,蹬掉鞋子,闭上眼睛,一副被吸干了精气的模样:“不行了,我得先躺一会……” 夏凌霄真是累到极致,说是躺一会,可明玺不过是关个门,换鞋脱衣服,短短两分钟的时间,她就蜷缩在床边,发出小猫一样匀停的鼾声。 “睡得还真快。” 明玺将地毯上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摆正,小心翼翼地脱掉她脚上的棉袜,又去卫生间浸了一块热毛巾,裹住她微肿的双脚,轻柔仔细地擦拭。 最后设置好明早的闹钟,才在她身旁慢慢躺下。 夏凌霄似有感应,咕哝了一声“老公”,亲昵地靠过来,额头抵在他肩上,手自然搭着他的腰。 就这一瞬间,让独自开车的那三个小时显得物超所值。 盯着熟睡中的妻子看了一会,明玺拿出手机查看论坛,一如既往,首页上许多关于他们夫妻俩的帖子。 【妈呀!第八期是什么绝世修罗场!】 【我笑晕了,这哥看lp引导小男生拍照脸都阴的藏不住了】 【不是??这兄弟俩也太像了吧??】 【[李涛]众所周知,内娱真夫妻只有婚前和离婚后两个阶段是好嗑的,为什么明夏会有这么多真情实感的cp粉?细说嗑点。】 明玺眉头微挑,点进最后那个刚发布不久的帖子。 —主楼— 之前刷到某个情感博主说这是两个天龙人在谈恋爱,我真觉得很有道理,虽然不是顶有钱顶有权的那种世俗意义上的天龙人,但论家境,长相,身材,智商,异性缘等等等等,总之各方面属性都可以说是拉满了,几乎没有短板!so像这样的两个人就很难在一段感情中做下位者的那一方,甚至于很难和伴侣平等相处,双方都属于是需要被伴侣捧在手心里的类型。 所以,在我看来他们俩最好嗑的点就是都非常要面子!骨子里都非常抵触“主动去爱对方”这件事!偏偏爱对方的本能胜过了天性!谁懂啊!好嗑的没边! —回帖区— 1l:我懂楼主!我也嗑这个! 2l:懂楼主! 3l:我的嗑点和楼主异曲同工,这俩人就是别别扭扭很要面子,在节目上都极少秀恩爱,老是给人一种纯友谊的感觉,可爱意会暗搓搓流露出来(每一个cp粉内心都住着一个福尔摩斯,不拿着显微镜嗑的不好嗑) 4l:所以家人们看第八期了吗,lp引导小男生拍湿身照,你玺脸阴的都遮不住了还要在那装大度贤夫,真给我笑晕了 5l:哈哈哈哈哈哈第八期直接封神了 6l:这对明显彩虹组,一个enfp,一个intj,很难不嗑没头脑不高兴[摊手] 7l:九年毛线团路过,说实话我早开嗑了,玺刚入行那会演技烂到爆炸,被骂了多久的面瘫,每次我决定脱粉的时候他微博就发一组嫂子拍的图,爱人的镜头,直接给我拽回来了 8l:同资深毛线团,这些年确实靠着嫂子出品续命,不得不说嫂子镜头底下我哥是真的帅,一会青春男高,一会贤惠人夫,一会霸道总裁,前梦女爽死了 9l:哈哈哈哈哈我记得之前有人说玺长这样还不火,最大的问题就是跟谁都没cp感,炒男男都炒不起来,好家伙,到自己lp这性张力拉满了。没错我就是嗑这俩人的性张力[图片] 10l:楼上这图我看一次震撼一次,好绝的体型差…… 11l:玺最开始撸铁的时候我心头碎了,内娱唯一一个薄肌帅哥就此消失,没想到练出来居然还不错诶 12l:不得不说你玺很有品,美商一流,不可能把自己练成大块头肌肉男 13l:属实美商一流,连找老婆都找美神,你夏当初在节目上一露脸都给我惊呆了,素颜原生脸直怼镜头,好家伙多少年没看到这么红唇齿白气血充盈的脸了 14l:嗑点就是俊男美女,当偶像剧看的 15l:嗑点就是你玺演技太烂了,老婆一跟其他男的说话就藏不住事了哈哈哈哈哈哈[图片][图片][图片] 明玺蹙眉,一张张图片点开来看。 截图里,他看向同性的眼神确实算不上友善。 16l:你玺演技也没那么烂吧,第八期那老登一个劲抢话,一个劲打断别人,旁边的员工脸色都不好了,你玺愣是毫无反应 17l:笑死,你玺是根本不care,极致淡人 18l:就是这个极致淡人一到lp面前就开始发烧,真磕死我了 19l:你夏也是非常要面子一姐,人前对lg完全纯友谊,以至于我非常好奇这俩人私下怎么相处,救命,节目组能不能偷偷录一期 20l:这俩人还真挺有意思的,淡人爱起来发了狠忘了情的烧,浓人反而很克制 21l:其实我觉得浓人很难克制,爱这件事也很难忍耐,可能你夏真没那么爱吧 22l:你知道什么就在这里胡说?她抖音发的那些照片还不够证明她超爱吗? 23l:?楼上住海边的管这么宽,李涛楼各抒己见我想说什么说什么,何况也没人能证明那些照片就是夏拍的吧?就算是夏拍的,对一个喜欢拍照的人而言几十张旧照也不算什么吧?我手机里还能找出十几张我高中同学的照片呢 强词夺理。 明玺深吸一口气,给此人点了举报,理由是ky。 丢开手机,明玺微微侧身,看向睡在一旁的夏凌霄,忍不住笑笑。 他早已不是年少时的明玺,一点风吹草动就患得患失,疑心夏凌霄没那么爱他。 早晨七点钟整,明玺被手表的震动叫醒,睁开眼睛,本想叫妻子起床,却见枕侧无人,洗手间里传来哗哗水声。 他走过去,有点惊奇:“你怎么这么准时?” “我不知道你会来,提前定闹钟了呀。” “那今天拍摄到几点?” “这个,还真说不好,不过今天忙完了能休息两天,到时候我去南城找你。” 明玺弯起嘴角,从妻子的洗漱包里找出一袋漱口水:“来得及吃早餐吗?” “来得及,但只能在酒店里吃,你吃什么?我打电话订,菜单在哪呢,哦,找到了,我看看啊,你最近得控制,烟熏三文鱼藜麦沙拉怎么样?ok,那我要吃鸡汤小馄饨。” “你就不能陪我吃草?” “老公,放过我吧,本来就睡不好,再吃草,我还要不要活了。” 话音刚落,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夏凌霄扑到床上接起电话:“哈喽,啊?那他没事吧?”不知电话那边说了什么,此女语气骤然轻快:“知道了,没关系的,我吃完早餐刚好睡个回笼觉,嗯嗯,拜——” 明玺听出工作计划有变的意思,随意擦干脸上的水,从卫生间里走出来,只见夏凌霄欢呼着丢开手机,超兴奋地冲过来抱住他:“拍摄取消!” “所以,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南城了?” “yep.” “嗯……那先不要吃早餐了。” “不吃早餐?你要干嘛?” “你怎么占用我的id,明知故问。” 夏凌霄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一把托起。明玺这两年尝试转型,一直在坚持健身,力气大得很,一下子把她托的很高,害她不由得惊呼一声,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和丈夫一同滚到了床上。 明玺轻轻咬她的嘴唇,不知道哪里来的怨气:“你都不想我的。” “我怎么不想你。” “四五个小时不回我消息,一回来倒头就睡,账我都还没跟你算呢。” 夏凌霄抬眸,从他眼睛里看到一点笑意,是成熟后的童真,沾染欲望的顽.劣。 夏凌霄感受到他不安分的手,嗔怒地瞪他一眼:“你现在怎么学的这么流氓啊。” “跟你学的。” “我?我可没有。” “是吗?你给我拍的那些艺术照,你都忘了。”明玺在艺术照三个字上加了重音,紧接着又说:“那些照片怎么不发抖音。” 夏凌霄微微睁大眼。论流氓,她真比不上明玺。 不过……她也的确是给明玺拍了一些很过分的艺术照,细究起来,还真说不好到底谁带坏了谁。 第50章 可以确定的是,明玺现在坏得很彻底,小心眼吧啦的,也不知道体贴人,跟她算起帐一点都不含糊,对待她就像小狗对待骨头,叼在嘴巴里不停地摇头晃脑,企图甩出里面的肉渣和骨髓。 夏凌霄一度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水分要被明玺吸干了。 爽是很爽,可比连日不断地工作还累。 她筋疲力竭地蜷进被子里:“我要再睡一会……” 蜻蜓似的吻落在她发间,耳边传来男人轻轻柔柔的声音:“睡吧,晚点我叫你。” “嗯……” “爱你。” 困意席卷,在彻底昏睡过去之前,她握住了他的手,喃喃地说:“我也爱你。” ----------------------- 作者有话说:结束啦,这本确实很短,因为本意就是想写少男少女纯粹简单的恋爱,嘿嘿嘿,感觉还是很成功的,宝宝们下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