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文豪》 第1章 [无cp向] 《乱世文豪》作者:夜听春雨【完结+番外】 文案: 一觉醒来,现代女写手穿越成了一个身在社会最底层,有妻有子的挑夫。 这是个离乱的年代,列强入侵,战火纷飞,民不聊生。 这也是个对文人极为友好的年代,只有你有文化,就能得到尊敬和社会地位。金钱,自然也不会缺少。 看着骨瘦如柴的妻子,嗷嗷待哺的孩子,还能怎么办,只能奋起了。 在这个小说世界宛如荒漠的时代,咱就干回老本行吧! 看身在最底层的挑夫,如何奋斗成一代作家! 没有国仇家恨启发民智等情节,女主一直是小人物心态,只为改善自家生活而奋斗。偏日常向,父亲赚钱养家养儿女。 架空,架空,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 本文将于3月2日开v,当天会连更三章,请大家继续支持哦,比心。 内容标签: 民国 种田文 励志正剧 主角视角周大有 一句话简介:底层挑夫成一代文豪 立意:表达男主努力为家人奋斗的精神 第1章 贫穷的家 脑袋一抽一抽的痛,胸闷,想吐。 这是江媛清醒过来之后,最初的感受。 这感觉,怎么像是宿醉? 眼睛还没有睁开,思绪已经开始转动了。 昨天她通宵赶稿,直到天快亮了才睡下。记得那时外面下起了雨,莫非是天气转凉,自己感冒了? 慢慢的睁开双眼,看到的却不是自己熟悉的白色天花板和鹅黄色玻璃球形吊灯。眼前这黑糊糊的高高的瓦房顶,身边这乱糟糟的带着臭气的床铺,到底是什么地方? 外面很喧闹,孩子的哭声,女人们大声说话的声音,不绝于耳。从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外面是个小小的院子,晾晒着尿布衣物,都是破破烂烂的。 这种情形,让她想起那种几家人合租一个院落的情形。 她现在躺着的这间屋子,位于院落的东厢房,分为里外两间。房子极其破旧了,屋顶上明显有微光漏进来,下雨的时候,肯定会漏水。 屋子里只有简单的几样家具,亦是破旧不堪。这家人的生活,明显十分贫困。 她看着看着,十分茫然。脑袋还是非常的闷痛,一阵阵的想要呕吐。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走了进来。她非常的瘦弱,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袍子,像是用大人衣服改制的。一双极大的眼睛嵌在黄瘦的小脸上,透露着胆怯和畏缩。 看到她,那女孩子缩了缩肩膀,低低的说道:“爹,你醒了。” 一声爹,把江媛喊懵了。 轰隆一声响,脑子里的记忆,纷至迭来。 她穿越了,并且,还穿越成了一个三十好几的男人。 她现在所用的这具身体,名叫周大有。职业是码头挑夫,有一个妻子,还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周大有一家,是典型的城市贫民。 他们与其他几户人家一起,合租了一个四合院。当然,这个四合院,是位于贫民区的。这个年代的四合院,并不值钱,到处都是。 对,她不但变成了一个男人,所处的时代,也变了。 回溯着脑海里的记忆,她知道,自己来到了一个平行世界。 这个世界与她之前的世界相比,明朝之前的历史,是完全一样的。然而,却在明末的时候,起了变化。 明末乱世,起义之火在各地燃起。一个叫做裴崇义的男人带领他的队伍,击败了侵略中原大地的满清军队。然后,攻入禁宫,终结了明朝。他建立起的朝代,国号为齐。 齐朝也曾励精图治了好几百年,到了近代,却已经是颓势无可挽回了。 周家这一家子所处的时代,跟她那个世界的民国,极其的相似。如今,也是列强入侵战火纷飞军阀割据,大城市里满地都是租界,随处可见黄头发蓝眼睛的西洋人。新旧文化激烈交替,国家出钱送学子们留洋,工业社会给封建社会带来猛烈的冲击。总之,那叫一个乱。 虽然是乱世,但是,也给死寂的国家带来了新的生机。 国家大事暂时与周家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他们现在,连吃饭都成问题。 其实,周大有在码头当挑夫,怎么说,一天也能赚个几角钱。这个时候,米价不过七八分钱一斤。以他的收入,养家糊口,还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这家伙是个酒鬼,赚的钱大部分都用于买酒了。所以,家里的老婆孩子根本就吃不饱饭,一个个饿得瘦骨嶙峋,跟难民差不多。 原身不但酗酒,还爱家暴。老婆孩子没少被他酒后施暴,可以说,过着非常可怜的生活。 ……一幕幕回忆场景在江媛脑海里回放,使得她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但其实,在现实中,不过才过去了几秒钟而已。 看着父亲直勾勾的眼神,许多被殴打的记忆涌上心间,周大有的大女儿周招娣不由得更加瑟缩起来,简直恨不得自己完全缩进墙角里去。 “爹爹,你要不要喝点热水?”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 然而,躺在床上的爹爹似乎完全没有在意她的话,依旧是一脸的茫然呆愣。 周招娣缩在墙角,不敢再开口了。 江媛呆愣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穿上了床边一双破旧的黑色布鞋。 她走到窗下,朝着窗边木桌上一面塑料皮的绿色小镜子看了过去。裂开一道缝的镜子里,照出来一张黝黑的男人面容。要不是双眼浮肿眼球布满血丝,其实也还算是生得不错。浓眉大眼,单眼皮,下巴的弧线很是坚毅。 这家伙的脾性,完全配不上这样一张脸。 不对,现在,我是这家伙了……江媛不由得苦笑起来。 目前看起来,是应该是原身喝醉酒,醉死了过去。然后,自己便穿越了过来。 江媛本来就是个以写网络小说为职业的人,自然非常明白穿越的含义。很可能,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安定的国家,安稳的生活,写写小说,看看电影,玩玩游戏……她的生活平静祥和,她一点儿也不想穿越!更别提,穿越到这样一个战火纷飞社会不安定的年代,还摊上这么一个家! 她怎么这么倒霉啊! 江媛的心里,对于自己的新身份和新家庭,非常的抗拒。 也许自杀了就能回去?不,更大的可能,是就此彻底消亡了,她赌不起。 无力的迈动双腿,她走出了里屋,来到了外间。 里屋是周大有夫妻俩住着,外间住着三个孩子。至于厨房和厕所,那是公用的。 外间屋子里,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在照顾着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这就是周大有的二女儿周来娣,和小儿子周小宝。这两个孩子,小男孩看起来稍好一些,小女孩则跟她姐姐一样瘦弱不堪。 比起瑟缩胆小的周招娣,周来娣看起来要活泼胆大一些。但是,看到父亲出来,她还是忍不住缩了一下脖子。显然,也是被打怕了的。 在江媛的记忆里,原身打妻子和两个女儿简直是家常便饭。倒是这个小儿子,他从来没有动过手。 这个重男轻女的牲口! 江媛淡淡看了两个小孩一眼,就不再关注他们了。她走到门口,在一把简陋的竹椅子上坐了下去,然后,便呆呆看着外面不动弹了。 外面的小院落十分热闹,烧饭的,洗衣服的,给小娃娃喂饭的,有好几个人在。小小一个四合院,看起来起码住了十几口人。 阳光淡淡的从树叶间洒落下来,在泥土的地面上留下点点金斑。微风吹过来,送来桂花的甜香,还有小孩尿布腥臊的气味。 远远的,有小贩的叫卖声传来:“白糖莲子粥,红豆糕哟——”最后的一个哟字,拉得特别长,余音袅袅。 然而这些与江媛都没有什么关系,她拒绝接受这一切。 周招娣看了看呆坐着的父亲,见他没有像从前一样开口就骂抬手就打,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她走到旁边瘸了一只腿的桌子旁边,伸手揭开一只粗瓷大碗,从底下被盖着的一只碗里,拿出一个冷红薯来。 将红薯递给妹妹,招娣说道:“妹,跟小弟一起分着吃吧。娘去了舅舅家里,可能要晚上才会回来呢。” “那你呢?”来娣接过红薯,开口问道。 招娣咽下一口唾沫,道:“你们吃吧,我不饿。” 来娣这才拿起红薯,你一口我一口的跟小弟分着吃。 招娣看着弟妹吃了几口,这才又走到桌子边,揭开另一只碗。底下是一碗白粥,还放了一点红糖,散发出淡淡的甜香来。 招娣端着粥碗来到江媛身前,将碗递了过去:“爹,吃粥。” 每次酒醒之后吃一碗甜粥,是周大有的习惯。要是偶尔忘记了给他准备,他就会发火打人。 江媛淡淡看了粥碗一眼,接过来,大口大口的开始吃了起来。其实她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完全是凭本能在行动。 第2章 招娣再次咽了一口唾沫,默默的退到了一边。 这个年代贫苦人家的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吃完了粥,等招娣将空碗接了过去,江媛便继续呆呆看着外面,直到天色微黑。 期间小男孩哭了两次,很快就被招娣来娣哄住了。看得出来,这个弟弟,基本算是被她们给带大的。尽管,其实她们也还是孩子。 夜幕即将笼罩大地的时候,一个穿着打补丁的蓝色粗布袍子的女人,疲惫的走了进来。她就是周大有的妻子,名叫关翠云。 关翠云还没有到三十岁,但瞧着,远比她实际的年龄要大。跟她的两个女儿一样,她非常的瘦弱,皮肤暗淡。要不然,其实也还算是相貌清秀。 从周大有两口子的外貌看来,孩子们的相貌应该也差不了。但就是营养缺乏,一个个瞧着跟小萝卜头似的。 来娣将弟弟交给姐姐,自己迎了上去,双眼充满希冀的看着母亲:“娘,舅舅借给咱们粮食了吗?” 关翠云摇了摇头,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来:“不要紧,我明天出去帮人浆洗衣服,应该能攒下一点钱来买粮食。” * 作者有话要说: 鉴于有很多书友询问为何明明主角有妻子,这篇文还要分类在无cp,下面我简单解释一下。因为主角虽然穿越成为了男人,但是性取向没有改变,他的内心还是一个女孩子,对妻子是不可能产生男女之情的。所以,我认为这应该是无cp。主角始终将妻子当做家人,而并非爱人,两个人之间只有亲情,没有爱情纠葛。我觉得,这还是基本符合无cp的定义的。 第2章 欺辱 闻言,来娣急急的说道:“可是娘,你的风寒还没好,怎么能一直泡在冷水里呢?” 关翠云道:“别瞎说,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说到这里,她忍不住咳嗽起来。 来娣连忙过去,替母亲拍着背脊。招娣也抱着弟弟,走了过来,关心的看着母亲。这母子几人,看着真的非常可怜。 江媛漠然的看着这一切,眼里丝毫没有动容。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她又不是周大有! 夜晚,江媛躺在床上,心里想着的,是从前的那个世界。 身旁躺着的关翠云,时不时的咳嗽着,明显风寒未愈。 这时候好像是秋天,寒意已经深重。两个人身上的盖着的被子,里面的棉絮已经非常薄了,带来的暖意,实在是非常有限。 吃不饱睡不好,关翠云的病怎么可能痊愈呢? 这里的一个妻子,外面的三个孩子,都是饿着肚子的。可以说,一个个饥寒交迫。 然而这一切,都不在江媛的视线之内。 睁着眼睛到半夜,她终于还是睡着了。梦里,她回到了自己的那个小家里。坐在电脑之前,舒舒服服的喝下一口热腾腾的咖啡,点开一部新出的电影。 这才是自己该在的地方啊…… 翌日一早,米粥的香味,使得江媛清醒过来。睁开眼,便瞧见关翠云走进屋子,笑着说道:“他爹,起来吃早饭了。” 江媛起身来到饭桌前坐下,面无表情。 三个孩子已经端端正正的做好了,渴望的眼神,望着饭桌。 江媛面前摆着一碗香浓的粥,旁边一个小碗里,还有一个白馒头。两个小女孩和她们的妈妈面前,摆着的粥碗里,水清得可以照见人影,并且也没有馒头。 等到江媛拿起筷子吃了一口之后,其他的人,才拿起筷子来。尽管碗里的粥那么的稀薄,母女三人还是吃得非常的香。 等到吃完了饭,招娣来娣收拾碗筷,关翠云则抱起男孩来,撩开衣服喂奶给他。 这个年纪的小孩,早该断奶了,但明显周小宝没有。可能,是为了节省一口吃的。江媛冷眼看着,一个字都没有说。 关翠云吃不饱饭,生着病,还要哺乳,怪不得看起来,一阵风就吹倒了。 吃完了饭,江媛继续坐在昨天那把竹椅子上,茫然的看着院落。 关翠云出门去了,可能是像她昨天说的那样,去找浆洗的工作去了。 招娣端着一个木盆,吃力的从院子里那口老井里打起一桶水来,开始洗衣服。瘦小的手泡在冷冰冰的水里,一会儿就冻红了。 洗完了衣服,她垫着脚将衣服晾起来。尽管那些衣裤都很破旧,还打着补丁,却被她洗得干干净净的,迎风招展着。 一个穿着黑色立领衣裳的少年从屋子里走出来,看起来像是要去上学的样子。一边走,手里一边剥着一个鸡蛋。一不小心,刚刚剥好的鸡蛋掉落下去,滚到了旁边一滩尿渍里。 学生啧了一声,低头看了看那鸡蛋,迈步离开了。 这个时候的院子里,只剩下了招娣一个人。她低头看着那只滚落在尿渍里的鸡蛋,踟蹰起来。 并没有犹豫太久,招娣走过去,蹲下/身,将那个鸡蛋捡了起来。她拿着鸡蛋走回去,重新打了半桶水,小心的将鸡蛋清洗干净了。 招娣捧着洗干净的鸡蛋,很是高兴,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材高壮的妇人从一间屋子里走出来,见到招娣,顿时竖起了眉毛,大声嚷道:“好啊,可让我给逮住了,我就说我家的鸡蛋怎么少了一个,原来被你这个小贼偷走了!” 妇人一边骂着,一边走过去夺过了招娣手里的鸡蛋,另一只空着的手,给了招娣一个耳刮子:“小贼子,一家子都是上不得台面的,敢偷老娘的鸡蛋!” 妇人一整套动作宛如行云流水,根本没有给招娣辩解的机会。挨了一个耳光的招娣,半边脸颊通红,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杨家嫂子,鸡蛋是我捡的,不是偷的!” 那杨家嫂子横眉怒目,道:“你骗谁呢?大早上的就有这样的好事,地上有鸡蛋给你捡?呸,猪油蒙了心了!” 招娣用冻得红紫的小手不断揩着眼泪,泣道:“真的是我捡的,是董家哥哥不小心掉了没有要,我才去捡起来的……” 杨桂花听了这话,顿时,眼神闪烁了一下。 董家算是这个院子里条件最好的人家,他家的儿子早上吃个鸡蛋,还是很有可能的。但自己已经打了人了,怎么可能承认自己错了?再说了,像招娣这样不值钱的丫头片子,打就打了,如何? 这样想着,杨桂花冷哼一声道:“听你在这里胡说八道……”说着,她拿着鸡蛋往回走去,嘴里还喊道:“大小子,来吃鸡蛋了——” 招娣看着她的背影,哭得打起嗝来。小小的身子一抖一抖的,看着实在是非常可怜。 江媛冷漠的看着院子里发生的一切,始终面无表情。 傍晚时分,关翠云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疲惫。瞧着,比昨天更加憔悴了一些。 招娣并没有告状,显然,是不想已经十分艰难的母亲再为自己操心。 晚上,母女们还是吃的稀薄的粥水,江媛吃的却是干饭。这一家子,显然已经被周大有给压迫习惯了。 吃着饭,来娣开口问道:“娘,你今天赚到钱了吗?” 关翠云放下粥碗,露出抱歉的表情来,说道:“我今天给人家洗被单的时候,手指出了血,污了人家的被单,没有赚到钱……” 她右手的中指上,果然有好长的一道伤口。看起来是老茧被水泡开,又被粗粝的被单给磨破了。 关翠云重新端起碗来,吃下最后一口粥水。刚刚将碗放下,便剧烈的咳嗽起来。自从她回来之后,便咳嗽了好几次了。而这一次,却远比前几次更加撕心裂肺,听着让人烦躁不安。 瞧着,她的病情加重了。 关翠云的咳嗽好不容易缓和下来,便看着三个儿女说道:“先前好不容易攒下一点钱,我这一病,吃药全给花光了。唉,都是我不好,叫你们也跟着我受苦……” 照道理说,今天周大有该去上工的,但是现在换成了江媛,她怎么可能去当什么挑夫呢?于是,就白白在家里耽搁了一天。虽然这样,但关翠云并没有说什么。见到江媛,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被打怕了。 秋夜寒凉,关翠云一直在咳嗽。 身上薄薄的被子挡不住寒意,江媛在一阵一阵的寒冷中,睁着眼睛,看着黑糊糊的屋顶。 果然,回不去了吗? 翌日早晨,外面院落里渐渐响起的各种声音,吵醒了江媛。 昨天一直到了半夜她才睡着,现在,还有点睡眼惺忪。而身边的关翠云,却紧紧闭着眼睛,脸颊泛着不正常的红晕。 她病情更重了,都无法起身了。 江媛爬起来穿好衣裤,走到老位置上坐下,看着外面的院落。 几片泛黄的树叶,从高高的院墙那一边飘了进来,落在了一滩污渍之中。 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吃力的摇着井轱辘,慢慢的吊起一桶水来。 穿着黑色立领学生装的少年腋下夹着书本走过,边走,边吃着一个白生生的鸡蛋。 第3章 今天是个阴天,天空水阴阴的,泛着青灰色。 招娣进屋去看关翠花,小声的哭了起来:“娘,你要不要紧,没事吧?怎么办啊……” 关翠云醒了,咳嗽了几声,沙哑着嗓子,低声说道:“别哭,别吓着小宝和来娣……娘没事,躺躺就好了。你去把昨天剩下的粥热了,跟来娣分着吃。我今天没办法给小宝喂奶了,你给他熬一碗米汤喂下去,熬得浓一点。你爹吃的粥我昨天晚上已经煮好了,你给加点白糖,别忘记了……” 招娣很听话,擦了眼泪,便去给弟弟熬米汤,热粥。勺子刮着米缸,发出刺耳的声音来。一听便知,米缸已经见底了。 大人吃了粥,才给周小宝熬米汤。因为粥稍微热一热就可以吃了,米汤却要熬很久。 灶屋是共用的,里面一个巨大的土灶,一共有四个灶膛。 招娣一直守着灶火,等到米汤熬出来,就连忙熄了火。柴也是要拿钱买的,不能浪费。 她小心翼翼的端起锅,将浓浓的奶白色米汤倒进一只粗瓷大碗里。浓郁的米香,在屋子里弥漫起来。 招娣刚刚端起碗来,那杨桂花便走了进来。她手里端着锅具,显然也是来做饭的。一见到招娣,就眉毛不是眉毛,眼睛不是眼睛,十分讨厌。 当杨桂花看到招娣手里的米汤,眼睛一亮,说道:“正好我家大小子还没吃饭呢,这米汤给我吧——”说着,就要伸手去夺招娣手里的碗。 招娣连忙避开她的手,说道:“杨嫂子,这米汤是给我弟弟吃的,不能给你。” 杨桂花道:“谁不知道你弟弟还没有断奶,你糊弄谁呢?还不快给我!”说着劈手就夺过了招娣手里的碗,露出笑容来。 * 第3章 杨桂花 这碗米汤要是真的被杨桂花拿走,小弟就该饿肚子了。招娣急了,伸手拼命去抢米汤碗,嘴里急急说道:“还给我,你还给我——” 杨桂花不防一向逆来顺受的招娣今天急眼了,竟被招娣抓住了碗。两厢不让之下,米汤泼出来,烫了两个人的手。 “呀——你作死啊!”被烫了手,杨桂花顿时凄厉的尖叫起来,丢下了米汤碗。啪的一声响,碗被摔了个粉碎,白白的米汤泼了一地。一块细小的瓷片飞了起来,将招娣的耳朵划出了一道细细的血线。 看着自己烫得通红的手,杨桂花怒不可遏,一把揪住招娣的衣领,一个耳刮子就扇了过去,嘴里还斥道:“小贱坯子,你找死啊!” 招娣挨了打,却只顾着心疼地上的米汤和碗。看着一地狼藉,哭了起来:“小弟的米汤——” “还顾着你那米汤呢?我告诉你,今儿这事你家不给我一个交代,这事儿没完!赔钱,赔我汤药钱!”杨桂花状如夜叉,瞪着手里小鸡子一样的招娣,厉声说道。 听到杨桂花说要赔钱,招娣顿时吓住了:“我,我家没有钱赔给你……再说了,要不是你强行抢我的米汤,也不会这样……” “你还嘴硬——”杨桂花尖叫着,就要伸出手,去狠狠的拧招娣的耳朵。恰在这时,一道暗影,来到了厨房门口。 “爹。”招娣看过去,怯懦的喊道。 从前就是这样,要是遇到这样的事,爹总是不分青红皂白的训斥自己,有时候还要上手打。所以招娣这时看到父亲过来,不但没有解脱的感觉,反而更加害怕了。小小的身子被杨桂花揪在手里,风中树叶一样的颤抖起来。 杨桂花毫不惧怕,转身看向站在门口的男人,说道:“招娣爹,你看看你家招娣,像什么话?一碗好好的米汤就这么打了,真是败家子,不顾惜东西,你可要好好教训一下才行。” 江媛看了看招娣脸上的巴掌印子,缓缓的点了点头,道:“是该好好教训一下。” 杨桂花闻言,得意的看向招娣。招娣愈发惧怕,整个人抖得像是要散架一样。 江媛迈步走进厨房,来到杨桂花和招娣面前。一道阴影,遮住了招娣瘦小的身体。招娣忍不住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接下来的殴打。 江媛活动了一下手脚,在杨桂花得意洋洋的目光中,一拳头砸了过去。杨桂花脸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不由得偏过头去,哎哟一声,叫了出来。 还不等她有所反应,江媛又抬起脚来,一脚踢在了她的肚腹上。杨桂花又是一声大叫,身子弓了起来,像是一只被油炸过的虾米。 招娣睁开眼,看着面前的场景,整个人不禁呆住了。 爹爹……没有打自己,反而打了杨嫂子?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她满眼都是不敢置信。 杨桂花一屁股坐在地上,先是震惊,然后便是大怒:“我跟你拼了——”她站起身来,状如疯魔,手舞足蹈的就朝着江媛袭去。迎接她的,又是狠狠一脚,将她踢了出去,倒在了地上。 杨桂花躺在地上,自知不敌,当机立断,大喊起来:“栓子,你个没出息的,快出来啊,有人打你女人了……” 打她的时候,江媛只是想要给她一个教训,没有想要伤人,所以只用了不到五分的力气。因此,她现在还是中气十足,声音震天响。 听到她的叫喊,一个身材瘦弱的男人,吧嗒吧嗒的跑了过来,嘴里连连问道:“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杨桂花骂道:“还问,没看见老娘都躺地上了吗?周大有这苟日的东西打我,你赶紧去给我打回来!” 这名叫栓子的男人闻言,挽起袖子,就走到江媛面前,瞪起眼睛珠子:“你干嘛打人?” 江媛冷冷的看着他,道:“她打了我女儿,我自然要打回来!” 杨桂花见状又开骂了,污言秽语不绝于耳,末了说道:“你问个屁,动手啊!” 栓子当即就想要动手,江媛上前一步,眼里露出狠戾的神情来。 栓子又瘦又小,江媛现在的这具身体干惯了苦力活的,高大健壮。与之相比,高出一大截,壮了一圈。栓子站在她面前,就像是芦花鸡面对一头火鸡。 对上江媛的眼神,栓子的气焰,顿时消下去了。他将挽起的袖子又放下去,呵呵笑了起来:“误会,一定是误会……” 见到自家男人这么没出息,杨桂花爬起来就给了他一巴掌,斥道:“没用的东西,老娘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栓子只顾着躲避她的拳打脚踢,嘴里说道:“哎呀,你这是干什么?没得叫人看了笑话,回去吧,回家去再慢慢说……” 不再看这一出闹剧,江媛看向瑟缩在一旁的招娣,道:“回去吧,还站在这儿干什么?” 江媛的表情还是冷冷淡淡的,招娣看着她的眼神里,却首次露出几分濡慕来。她乖乖的答应了一声,跟着江媛走了出去,回到了家中。 一回到屋子里,两个人就听到了关翠云的咳嗽声。听着,简直像是要将心肺都咳出来一样。 周招娣露出一脸愁容,小小年纪,肩上仿佛就担上了千斤重担。 江媛看了看她,道:“去陪着你妈、你娘说说话吧。” 周招娣看了看抱着周小宝的来娣,踟蹰着说道:“小宝还没有吃米汤,爹你的饭也还没有热……” “你去陪着你娘就行了,我来做饭。” 听了这话,招娣与来娣都吃惊的瞪大了眼睛。要知道,在家里,周大有从来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今天却说要做饭? 尽管心里存疑,但是招娣习惯了听从父亲的话,当即便进了里屋,去陪着母亲了。 来娣抱着小宝,坐在板凳上,看着江媛。 江媛没有搭理那姐弟俩,自顾自走到墙角,揭开了米缸上面那竹编的盖子。 偌大的一个米缸,里面的米,只有薄薄一层了。估摸着,再吃个两天,就没了。当然,这两天,指的是吃粥。 江媛将那些米舀了一大半出来,又端起桌子上昨夜自己吃剩下的稠粥,朝着厨房那边走去。 来娣张口欲言,迟疑了一下,又闭嘴了。 江媛端着米进了厨房,之前还打得不可开交的杨桂花两口子,已经离开了。 她洗了锅,将米饭煮上,然后再拿了笤帚等物,将厨房给打扫干净了。听到外面响起叫卖鸡蛋的声音,她伸手在衣袋子里摸了摸,便迈步走了出去。 “鸡蛋多少钱一个?” “两分钱一个。” 江媛掏出铜币,买了四个鸡蛋,又转身回到了厨房里。 站在厨房里,看着煮饭锅上冒起来的热气,她怔然起来。 原本一直浑浑噩噩的过着,可是,当她看到招娣在自己眼前再次挨打的时候,再也忍不住了,站出去打了杨桂花。那个时候,一道亮光仿佛照进了她的心底,使得她心里的云雾全部散去了。 既然回不去了,就好好的在这里过下去,很难吗? 要是一直这样行尸走肉般的过下去,关翠云和招娣几人,怕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重新开始生活,不行吗?做不到吗? 第4章 不过是换了一个世界而已,不过是从女人变成男人了而已,只要接受了,好像,也不是那么的让人难以忍受。反正,她对于爱情这档子事,从来都是敬谢不敏。 说起来,其实在原本的那个世界里,她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人了。她舍不得的,其实只是安稳平静的生活而已。 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把她当成一个皮球似的,抛来抛去。她常常是在父亲家里住半年,又在母亲家里住半年。在谁的家里,都像个外人一般。在她的心里,自己早已经没有家了。 直到大学毕业,她靠写文赚了些钱,付了首付买了一套小房子。这才觉得,自己终于有个家了。而父母亲,早在她成年之后,基本就跟她不再来往了。 所以说,现在到了这里,在那个世界,其实,也没有人会挂念她的。想来,真是让人觉得怅然啊…… 揭开锅,看着一锅满满的白米饭,冒出令人垂涎的米香。她轻叹一声,从此后,那个世界的江媛,就真的完全消失了。 自此以后,我便是周大有了。 招娣从里屋走出来,看到饭桌,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来。 满满一锅白米饭,完全够他们一家人吃个饱。甚至,桌子上还摆着一大盘金黄色的炒鸡蛋,散发出浓郁的香气来。闻到那香气,她忍不住狠狠的咽了两口唾沫。 真是太香了! 周大有将热好的一碗稠粥递给招娣,又夹了一碟子炒鸡蛋一起递给她,说道:“招娣,端进去给你娘吃。” 招娣一手端着粥,一手端着炒鸡蛋,抿了抿没有血色的嘴唇,嗫嚅着说道:“爹,要是我们都吃干饭,很快就会没有米下锅了……” 换了之前,她是不敢这样跟周大有说话的。但是自从父亲为了她打了杨桂花之后,对于这个爹,她就有了一丝亲近之意。从前不敢说的话,现在也敢说了。 * 第4章 上工 听了招娣的话,周大有抬起手来。招娣吓得缩了一下脖子,然而,他却只是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 这小丫头,头发又干又黄,真的是很缺乏营养了。 “别担心,爹会想办法赚钱买米的,你端饭进去给你娘吃吧。”他柔声说道。 缺乏关爱的小孩,很容易就满足了。被父亲温柔的摸了一下脑袋,招娣高兴的答应了一声,便端着饭进去给关翠云吃了。 关翠云坐起身来,看到招娣手里的稠粥和鸡蛋,不由得呆了一呆,说道:“这……鸡蛋是从哪里来的?这稠粥不是给你爹准备的吗?快端出去,不然你爹要生气的。”说着,她准备起身下床,一边咳嗽,一边说道:“你这丫头,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还是我来吧……” 招娣见状,连忙放下碗筷,扶住关翠云,说道:“娘你继续躺着,别着急,这是爹叫我端进来给你吃的,鸡蛋也是爹拿钱买的。” 关翠云闻言,诧异的瞪大了双眼,很是不敢置信。这样的表情,在招娣和来娣的脸上也同样出现过。 “先吃饭吧,娘,” 招娣端了一张矮脚桌子放在床上,将粥和鸡蛋都放了上去。关翠云便将心里的疑虑都暂且放下,拿起筷子,开始吃起饭来。 粥很浓,鸡蛋很香,关翠云吃得很快,她确实饿坏了。 外面,招娣几人也在吃着饭。两个孩子吃得狼吞虎咽,嘴巴上油光光的。 周大有一边抱着小宝给他喂米汤,一边说道:“慢点吃,小心别噎着了。” 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的爹爹,两个小女孩的脸上,多了几分幸福的光彩。 招娣一边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一边偷偷打量父亲。他抱着弟弟,小心翼翼的给他喂着米汤。动作虽然有点僵硬,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那样的柔和。 肚子吃得饱饱的,还第一次感受到了父亲的关爱。此时此刻的招娣,感觉自己的心像是泡在温水里,整个人都要化开了。 要是爹爹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从前的父亲,见了她从来都没有好脸色。喝醉了之后,还会对她拳打脚踢。每天晚上,想到父亲要回来了,她就忍不住害怕得发抖。 那满脸狰狞的爹爹,跟现在满脸柔和的爹爹,看起来,简直像是两个人似的。 她全心全意,向着天上的每一个神灵祷告:让爹爹就这样一直好下去吧,招娣求你们了…… 一顿饭吃完,不但一锅米饭被吃得干干净净,那装着炒鸡蛋的盘子更是亮闪闪的,比洗过的还要干净。 招娣看着面前的盘子,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声说道:“我们好久没有吃过鸡蛋了……” 可以想象,基本上她们每天吃的都是那清得能照见人影的薄粥,这样吃,营养怎么跟得上?怨不得,一个个都是面黄肌瘦的。全家人,只有周大有看着是红光满面的样子。 这个家主当得,啧啧。 吃过饭,招娣和来娣主动去收拾碗筷。这件事,她们早就干习惯了。 周大有没有阻止,小孩子适当的干一点活,不是坏事。 等到一切收拾完毕,周大有将吃的小肚子滚圆的周小宝交给来娣,自己对招娣说道:“知道最近的药房在哪里吗?” 招娣点点头说道:“知道,以前,我帮娘抓过药。” 周大有从口袋里,将全部的钱币都掏了出来。也不知道原身怎么花用的,一分钱不给家里拿,还将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花得只剩下这么一点了。 手里拿着钱币数一数,全部加起来只有一块五毛七分钱了。估摸了一下,这些钱,怕是不够让关翠云看病的。 看着手里的钱,周大有的眉头蹙了起来。 “爹爹给我一块钱就行了,家里有个以前大夫留下的方子,我照着那个方子给娘抓药,一块钱就够了。”招娣看出来父亲在想什么,便开口说道。 周大有看着招娣:“那好,钱给你,你去替你娘抓一副药回来。路上小心点,知道了吗?” 又被爹爹关心了呢!招娣清脆的答应了一声,接过钱,找出方子,便出门去抓药了。 里屋中,关翠云的咳嗽声,又响了起来。周大有踟蹰了一下,还是起身走了进去,说道:“你安心歇着,招娣那孩子抓药去了。等会儿吃了药再好好睡一觉,估计,明天就会松快许多。” 就这么一点关怀,就足够受尽苦楚的关翠云受宠若惊了:“他爹,何苦浪费钱?我这是老毛病了,躺在床上睡两天就没事了。” 这习惯了被压迫的旧社会的女子啊,就是这样习惯付出,而不习惯被关爱。 周大有摆摆手,说道:“你不用担心钱的事,我明天就去上工。赚了钱回来,就给你好好看一下病,最好把根子去掉。年纪轻轻的,留着个老毛病可不行,将来老了怎么办?” 关翠云不善于言辞,听了他的话,只得轻轻的答应了一声。眼眶里,却有泪光开始闪烁起来。 周大有看着她的样子,真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原身对她那么坏,如今自己只是稍稍施舍了一点温情,她就一副感动坏了的样子。真是,叫自己不知说什么才好。 面对着这样善良柔弱的妻女,周大有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又沉重了。 不多时,招娣回来,带回来一副中药。不必周大有吩咐,她便拿了药罐子,到厨房里去给关翠云熬药。那药似乎有安眠镇静的成分,喝了一碗黑糊糊的药汁下去之后,关翠云便沉沉的睡了过去。期间虽然还时不时的咳嗽几声,但是体温下降了很多。瞧着,药还是很有效果的。周大有见了,也稍稍放下心来。 夜深人静,院落里的人们估计都已经熟睡,安静极了。 江媛,不,该说是周大有了,他躺在床上,听着身边关翠云细微的鼻息声,看着房顶,了无睡意。 今天出手为关翠云母女几人做了这些事,便表示,她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尽管如此,她的心情,却还是不平静的。 当时,自己站出来为招娣出头,她就知道,再也回不去了。 既是回不去原来的世界,也是回不去原来的自己了。 那一步踏出去,从此,世上就少了一个江媛。多了一个周大有?这样说,好像也不对。她只不过是,担负起原身本来就该担负的责任罢了。 白天闹哄哄的来不及考虑那许多,现在终于安静下来,她的心里,感觉到一阵阵茫然和空虚。 从此,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落地生根了吗? 关翠云的病需要医治,几个孩子应该去上学。尤其是招娣,已经耽搁不起了。九岁的孩子,在她原本的那个世界,怎么也该上小学三年级了。而招娣,却还大字不识一个,这怎么可以呢? 还有房子,这个租住的房子太小,环境也不好,应该自己买下一处房产来才行。 这么多需要做的事,都要钱。可是,就凭在码头当挑夫赚的钱,哪里够呢? 脑子里纷乱复杂,盘算着将来的事。这一夜,周大有翻来覆去,基本没有睡着过。身边的关翠云,倒是一夜好眠。 第5章 嘹亮的鸡啼声,吵醒了周大有。他才刚刚睡着不到一个小时,这个时候,却已经不得不起身了。要去码头上工的话,时间就快要到了。 他走出里屋,却看到招娣揉着眼睛起身了,含含糊糊的说道:“爹,我来给你做早饭。” 这孩子,真是懂事得让人心疼。在他原本的那个世界里,这么大的孩子,早上喊都喊不起来,勉强喊起来了还会生气,哪里会像她这样主动起来要给父亲做饭? 周大有走过去摸了摸她黄黄的头发:“再睡一会儿吧,爹出去买早饭吃。” 平时周大有要上工的话,都是关翠云早早起身给他准备早饭的。今天估计是因为昨天那碗浓浓的中药的安神作用,她到现在还熟睡着。 招娣确实还没有睡醒,被周大有一哄,稀里糊涂的,又睡着了。 周大有自己打了一盆冰冷的井水洗漱之后,精神抖擞,离开了小小的杂居院落。 天才刚刚蒙蒙亮,外面的街道上,已经有着不少人了。赶着上工的,穿着学生装束的,西装革履的,大有人在。 现在这个世道,想要好好活着,谁都不容易。 街边上,有着好些卖早点的小摊子,一阵阵香气,被风吹得弥漫开来,引人垂涎。 周大有走到一家卖煎饼果子的小摊前,问道:“煎饼怎么卖?” 摊主说道:“加鸡蛋的三分钱一个,不加的两分钱。” 周大有想了一下,道:“给我一个加鸡蛋的。”今天要卖一天的苦力,吃的不好的话,可撑不下去。 “好嘞,您稍等。”摊主收了钱,手脚麻利的开始做起煎饼来了。 摊主舀起一勺面糊在铁板上摊成饼状,然后打进去一个鸡蛋,两面煎得焦香,再加上蔬菜薄脆和辣酱,将其卷成一个长条状,煎饼果子就做好了。浓香扑鼻,瞧着味道很是不错的样子。 * 第5章 码头挑夫 周大有一边咬着用报纸包好的煎饼,一边朝着干活的码头走去。半个小时之后,才到达了目的地。 这个时代,是没有什么公交车的。城里稍稍繁华一些的地方,有那种顺着轨道行驶的电车,也有用人力拉的黄包车。至于汽车,倒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见罢了,非大富大贵的人家不能有。 周大头上工自然不可能坐什么黄包车,每次都是走着去的。 周大有来到码头上,看到好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本城临江,有好几个码头。这个码头,就是专管卸货的。 天色才刚刚亮起来,却已经有好几艘船靠岸了。挑夫们一个个肩挑手抗,肩负着一包包沉重的货物,来来往往。不多时,便一个个都是汗流浃背的了。 码头小工,实在是个极为辛苦的活计。 干活非常辛苦,环境也不好。鱼腥味和汗臭味以及一些不知名的奇怪味道,弥漫在空气里。地面上到处都是垃圾和水渍,脏兮兮的。站在这儿,周大有简直有种想要将刚刚吃下去的煎饼吐出来的感觉。 “老周,你怎么才来啊?赶紧的,刚来一艘盐船,快去卸货。”一个穿着黑色褂子,敞开来露出一道毛绒绒肚子的中年男人,冲着他喝道。 挑夫也是有人管的,这个人就是周大有这一队挑夫的工头,人称马哥。 说是工头,其实就是流氓小头目罢了。码头向来是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流氓罩着,还真混不下去。 周大有也不多话,跟着熟悉的那些挑夫们,就上了一艘刚刚靠岸的船。船舱里堆积如山,都是一麻袋一麻袋的盐巴,全部要靠人力背下去。 周大有走到负责上货的人跟前,微微蹲下去。上货的两个人抬起一只沉甸甸的麻袋,就甩在了他的背上。 双腿微微一弯,他险些跪倒下去。还好,还是挺住了。咬了咬牙,他站直身子,背着麻袋,就朝着岸上走了过去。 上岸放下麻袋,又要接着上船去,继续背着麻袋往岸上走。这就么一趟趟的循环往复,可以说是非常辛苦,也非常无聊,毫无技术性可言。 来回几趟,周大有便觉得,自己有些撑不下去了。他到底不是原身,没有做惯这些活计,非常的不适应。 想他从前,虽然没有得到多少关爱,却也没有吃过什么身体上的苦头。最多,就是心灵上的煎熬罢了。上学时候规规矩矩读书,不过是坐在教室里挥舞笔头。毕业了家里蹲,靠码字养活自己,可以说跟读大学的时候一样谈不上有多辛苦。而就算辛苦也是辛苦脑子,身体上,根本就不曾做过什么难为自己的苦力活。 而现在呢? 他的腰背酸痛得好像不属于自己了,脖子更是直都直不起来。两条腿战战兢兢,一直在不停的发抖。更为煎熬的是,身上的汗水跟麻袋上的盐巴混在一起融化了,刺得他背上的皮肤极为的痒痛,那感觉,简直让人想要发狂! 再次丢下一麻袋盐巴,他没有再继续上船去,而是站在一边,大口大口的喘息起来。 他也觉得奇怪,怎么原身做惯了的事情,现在换了自己,就感觉做不下去了呢? 思来想去,估计还是因为换了一个灵魂的原因。原身可以忍受的事情,现在换了自己,就变得无法忍受了。 想着,他禁不住苦笑起来。这还真是,品尝到人生艰难了啊! “老周,你磨蹭什么呢?赶紧干活!”见到他闲着,马哥端着一杯茶水,大声吆喝起来。 周大有抬起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无奈的答道:“这就来了。” 熬油一样的,他总算是熬到了下工的时候。日头西斜,江水被夕阳余晖染红,倒是一番美景。 这般美景,他却无心欣赏。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浑身都被汗水浸湿透了。中午只在码头边小摊上买了两个馒头吃了,现在是又累又饿,十分难受。 马哥坐在一张桌子后面,面前摆着算盘账簿和钱币。桌子前方排了一长队的挑夫,都等着结算今天的工钱。 周大有挤在人群里,身前身后都是汗湿的汉子们,被汗臭味熏得头昏眼花。 排在他前面的人一个个领了钱走开,终于,轮到了他。 马哥喝了一口茶,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他几眼,道:“老周,你今天可不行啊,咋啦,被黄寡妇榨干了?” 听到黄寡妇三个字,周大有的眉头动了动,却只笑着说道:“没有的事,这两天身体有些不舒服。” 马哥看了看他,不再多说,将一把铜币朝着他一推,说道:“这是你今天的工钱,一共四角钱。领到你手里的,是三角。” 交给马哥一角钱,就算是保护费和其他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了,每次都是这样的,大家也都习惯了。 周大有自然也不会多说,拿了那些钱,便脚步蹒跚的离开了码头。 衣服口袋里,钱币撞在一起叮当响,就是他这一天的血汗钱了。今天确实算赚得少的,从前的原身,再怎么一天也能赚个五六角。 他也没有法子,实在是已经尽力而为了。 看着西边天际绚丽的晚霞,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这钱,还真是不好赚啊! 踢踢踏踏,他拖着疲乏的脚步,朝着家里走去。一路上尽是下工或是下班放学的人,各个脸上的神情都相差无几。 “红豆糕,白糖莲子粥哟——”小贩挑着担走过,悠长的叫卖声,响彻了一条街。 听到这叫卖声,他心中一动,不禁停下了脚步,问道:“红豆糕怎么卖?” 小贩放下担子,回答道:“一分钱一块。你要几块?” 他想了想,道:“你先打开给我看看。” 担子上面盖着白色的布,遮住了里面的内容。只有一丝丝若有似无的甜香,悄然散发出来。 小贩听了他的话,当即便伸出手,揭开了担子一侧的白布,露出里头一叠叠的小巧白色糕点来。 红豆糕还是热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他从前吃过的米糕,只是里面多了一层红豆做的夹心。白色糕面隐隐透出一丝暗红,瞧着挺好吃的样子。 小贩说道:“刚出锅没多久的呢,红豆里面放了白糖,甜得很!” 周大有便说道:“那给我来两块,不,三块吧。”说着,便数了几个铜子儿递了过去。 小贩接了钱,拿报纸包了三块红豆糕,递给了他。 这里的人包食物都喜欢用报纸,其实不卫生,但是也没有法子,只得入乡随俗。 周大有将热乎乎散发着甜香的报纸包揣进怀里,继续朝着家里走去。刚刚转过街角,便被一个人给拦住了。 这是一个身材丰腴的女人,面色白皙,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很是勾人。这个人,就是之前马哥嘴里说的黄寡妇,与原身有一腿。原身赚的钱除了喝酒之外,几乎都给了她。 黄寡妇伸手推了他一把,一双眼睛带着几分幽怨之意,说道:“冤家,怎么好几天不来找我了?” 周大有看着这个女人,不禁再一次唾弃了原身,然后对黄寡妇说道:“我以后也不会再去找你了。”说着,就要绕过她往前走,却被她给拽住了胳膊。 第6章 “别呀,大有哥,你还在生我的气吗?我不是都跟你解释了吗?那小子只是来借盐巴的,你误会了……”黄寡妇一边说着,一边用丰满的胸脯在他胳膊上挨挨擦擦,使得他感到一阵恶寒。 对了,上一次原身去找黄寡妇,却撞见她跟另一个男人卿卿我我,这才拼命灌黄汤,将自己给灌死了。其实,也算是活该了。 周大有伸手用力的将黄寡妇推开,冷声说道:“跟上次的事没关系,我不想再跟你继续下去了,这样说,你总明白了吧?” 看着周大有大步离开,黄寡妇气得用力的跺了跺脚,却也只能放弃了。 迈着疲惫的步伐回到家里,远远的,他便看到屋子里没有点灯,黑黢黢的。招娣三人坐在大门口,朝着外面看。 见到他回来,招娣和来娣的眼睛,都亮了一下。看来,经过昨天,她们已经不怎么害怕他了。 “爹,你回来了。” “爹。” 伸出手摸了摸两个小女孩的脑袋,他问道:“吃过饭了吗?” 招娣摇头:“没有,饭已经煮好了,我们等爹爹回来一起吃。” “你们娘今天咳嗽得厉害不?” 来娣回答道:“比昨天好多了,咳得不算厉害。” 招娣也道:“中午我煮了粥给娘吃,然后又给娘熬了药。娘说,估摸着等这副药吃完,她就不会再咳嗽了。” 周大有点点头道:“你们都是好孩子,爹爹有奖励给你们。”说着,他从怀里掏出报纸包来,给姐妹两人一人给了一块红豆糕。 捧着还冒着热气的红豆糕,小姐妹俩都舍不得下口。来娣惊喜的说道:“是红豆糕,去年过年的时候,娘买了一块,我跟姐姐分着吃了,可香可甜了!” 招娣咽了一下唾沫,却还是说道:“我这块给娘吃吧。” * 第6章 摔断腿 周大有看着过分懂事的招娣,说道:“没关系,你吃,爹这里还有一块,给你们娘留着的。” 招娣道:“那我这块跟爹分着吃。” “你吃,爹在路上就已经吃过了。” 听了他这话,招娣和来娣方才拿起红豆糕,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十分珍惜的样子。 周大有看着两姐妹吃了一阵子,然后走进里屋。关翠云半躺在床铺上,微笑着看过来:“回来啦,他爹。” “嗯,回来了。”他点点头,又道:“你今天觉得怎么样,好些了吗?” 关翠云说道:“今天又吃了两次药,好多了。本来我要下地干活的,招娣这孩子,死活拦着。” 周大有道:“招娣是对的,你受了风寒,该躺在床上,好好暖和一下。” 关翠云还是一副很过意不去的样子:“你在外面那么辛苦,我却在家里躺着享福……” “这算什么享福哟。”闻言,他不禁失笑。“你好好养病,别想多了,凡事有我呢。” 关翠云答应着,似乎又有点眼泪花花的样子,瞧得周大有无可奈何,只得随她去了。 因为身体的酸痛不适,晚上,周大有睡得很不好。但天色一亮,还是得起身出去上工。 今天的活计,比昨天更重,是搬两艘船的水泥。 咬着牙,青筋暴出,他努力的背着水泥袋子往前走。一步一步,都写着艰难两个字。 在平地上走路已经很难,更何况,还要爬上一段阶梯。 一趟,两趟,三趟……他汗如雨下。 想要稍微歇一下,马哥就端着茶杯子叫喊起来:“别偷懒,天黑前,这两艘船的货必须卸完!” 无奈,只得咬着牙齿继续下去。 汗湿重衫。 再一次踏上阶梯,他不由得一阵头昏眼花。可没法子,还是得上去。 一步,两步,三步……每一步踏出去,都沉重无比。 好啦,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了!他心里稍稍轻松了一些,提起脚来,往最后一步台阶上踏去。 “啊——”就在这个时候,他一步踏空,整个人都顺着高高的台阶滚落下去。一阵天旋地转之后,重重的摔落在肮脏积水的地面之上。 “呀,老周摔下来了!” “咋这么不小心哟!” “快看看去,别摔出个好歹来了……” 周大有躺在地面上,看着头顶上灰蓝色的天空,只觉得福无双降祸不单行这句话,是真的有道理。 几个人围过来,有人伸手来搀扶他:“老周,摔到哪里了没有?” 他在众人七手八脚的搀扶下勉强要站起来,可左脚刚刚一用力,顿时忍不住惨叫起来:哎哟…… “哟,你这脚,该不会断了吧?”有人笑嘻嘻的说道。幸灾乐祸的人,到哪里都不少。 “啧啧,要是断了可怎么得了哟,老周一家子就靠他一个人赚钱养家呢……” “养什么家呀,谁不知道,他赚的钱都拿去养小寡妇了……” 人们围着他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真心为他担忧的人,简直看不到。多的是人庆幸,幸好摔断腿的人不是我。看来,这原身的人缘,也真是不怎么样啊。 “去去去,都围着他干什么?来两个人,把他抬起来送回家里。”最后还是马哥看不下去了,走过来如此说道。 听到他的话,周大有第一次感到,每天交的那一笔保护费,总算还有点用处。 听到马哥这话,众人面面相觑,都露出不乐意的神色来。 “马哥,我还要赚钱呢!” “是啊,抬他回家倒是小事,耽搁的时间怎么算?” 马哥砸吧了一下嘴巴,看着坐在地上的周大有说道:“老周,话我已经帮你说了,事情到底怎么办,就得你自己发话了。” 周大有无奈的说道:“哪两位兄弟抬我回去,我谢你们每人一角钱。” 出了钱,总算有人肯干活了。当即便有两个人上前,抬起周大有,朝着他家中走去。 回到家里,已经不再躺在床上的关翠云看到当家的被人抬着回来,身子一晃,险些晕倒过去。 招娣抱着弟弟,与来娣一起围过来,哭得稀里哗啦,小脸上满是惊惶之色。 受了伤的周大有,还得安慰家人:“没事,就是腿断了,养上个几个月,也就没事了。别哭,听话。来,招娣,去把你娘扶起来。” 关翠云虽然勉强撑住了没有晕倒,人却是已经坐倒在地了。 两个挑夫将周大有抬到里屋床上,拿了钱,便离开了。 招娣扶着关翠云,来娣抱着周小宝,四个人围着周大有。除了不懂事的小宝以外,个个都是一脸悲戚。 关翠云泪如雨下:“他爹,这可怎么办才好哟……” 招娣眼泪汪汪的看着父亲,伸出手,想要抚摸一下他的伤腿,又有些不敢:“爹,一定很痛吧……” 来娣则更加现实一点,皱着小眉头说道:“咱们家没钱给爹爹看腿,咋办啊?” 关翠云用力的吸了吸鼻子,说道:“没钱也得想办法看腿,要不然,当家的这一辈子不是毁了?招娣来娣,好好守着你爹,我去找你舅舅,想办法借点钱来。” 招娣点头答应着,来娣却道:“上次你去找舅舅借粮食,都没有借到。这次要借钱,能借到?” 关翠云擦了擦眼睛,道:“没法子,只能去试试看。不然,还能找谁呢?” 周大有和关翠云的父母早已经过世,周大有并无兄弟姐妹,而关翠云的几个姐妹外嫁,在本地能依靠的亲人,也只有招娣来娣的舅舅了。 关翠云对着孩子们嘱咐了一番,便出了门,去她弟弟家了。招娣来娣围着周大有,不断的嘘寒问暖,倒也让他觉得断了的腿不那么痛了。 对于关翠云的想法,周大有翻了翻从前原身的记忆,觉得,怕是不能做什么指望的。 关翠云的父母生了好几个女儿,却只有关祖根这么一个儿子,对于这个唯一的小儿子,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十分宠爱。因此,将他养成了一个唯我独尊的性子,从不会为他人考虑。对于几个从小就围着自己转的姐姐,更是十分轻视。想来,是不会借钱给他们的。但现在实在没法子,也只能勉强试一试了。 周大有做好了借不到钱的准备,却没料到,关翠云回来的时候,虽然没有带回来钱,却将关祖根带回来了。 关祖根长得白白胖胖,瞧着跟个弥勒佛似的。穿着一身天青色绸布长衫,跟面黄肌瘦穿着粗布衣裳的关翠云相比较,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一见到躺在床上的周大有,便搓着手说道:“哎哟,我的姐夫哥哥,这可怎么得了哦,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看你呀,少说也得在床上躺三个月。不说药钱,就说这一家子人的饭钱,都成问题啊……” 闹不清他的来意,周大有只是淡淡笑着,并不开口说话。这个时候,腿上的疼痛变得松快了一些,倒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关翠云想法简单,只以为是弟弟关心丈夫,便擦着眼睛说道:“可不是么,好好的人出去,被人抬着回来,可把我吓坏了。弟弟,我妇道人家不知事,招娣来娣也还小,这件事,就全靠你帮衬了。以后招娣她们长大了,叫她们好好报答舅舅……” 第7章 “瞧姐姐说的,那还用说吗?这个时候我不帮忙,谁帮?”听了她的话,关祖根露出一脸义不容辞的样子,拍着胸脯说道。 关翠云闻言,十分感动,只将从前的龃龉全部抛在了脑后,连连说道:“多谢你了,多谢你了。你的恩德,我们一家人都记在心里,绝不忘记……” 关祖根将手一摆,道:“且不要说那些以后的事,但说现在。钱不是不能借给你们,但是姐夫现在这个样子,哪年哪月能把钱还上?姐姐,你且给我一个准话儿。亲姐弟,也要明算账啊!毕竟弟弟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不是?” “这……”听了这话,关翠云迟疑起来,看了看丈夫,又看向关祖根,说道:“我每天出去给人浆洗衣服,赚到的钱,都还给你……” 关祖根脸上表情淡淡,说道:“给人浆洗衣服,能赚到几个钱?你们一家子不吃饭了?再说,姐姐你那身子骨,能撑得住每天泡在冷水里吗?别钱没赚到,全贴给药铺了。” 关祖根这话,还真的说到点子上了。 关翠云呐呐无言,一双手扭着衣襟,都扭成麻花了。半晌,她看向关祖根,面露哀求之色:“祖根,算我求你了,你姐夫的腿不能不治,现在除了你,我实在是想不到,还有谁可以帮我们了。” 关祖根露出为难的神情,道:“姐姐,不是我不肯帮。只是你也知道,我也有一家子人要养活,实在是,实在是,唉,世道艰难啊……” 周大有扯了扯嘴角,看着装腔作势的关祖根,道:“小舅子,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你专程跑这一趟,总不至于就是为了来我们面前哭穷的吧?” * 第7章 童养媳 闻言,关祖根滞了一下,随即笑着说道:“姐夫既然开了口,那,我就直说了。” 关翠云连连点头:“你说你说,有什么话,尽管说就是了。” 周大有则只是安静的看着他,没有开口说话。接触到他的视线,不知怎么的,关祖根竟然觉得有些畏惧和不安。但转瞬间,他又暗自笑自己,真是想太多了。就他?一条烂酒虫而已,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感到畏惧呢? 这样想着,关祖根便说道:“你们是我的亲姐姐亲姐夫,我是绝对不会害你们的,我说话做事,肯定是为了你们好。这也是你们的福气来了,挡都挡不住。——我家邻居赵家,你们也是晓得的,他们做着菜籽油的生意,家底子厚得很。赵家夫妻脾气也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你们尽管放心……” 周大有静静的看着他,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虽然告诉自己周大有这个人没有什么可怕的,但是,关祖根却还是不由自主的避开了他的目光,搓了搓手,说道:“我说的是你们家招娣,赵家看上她了,愿意帮你们养着她,直到她长大,便嫁给他们家的儿子。你们说,这不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么?结了赵家这一门亲家,以后你们有什么事,他们家也可以帮一把手,多好?” 周大有盯着他,说道:“你的意思是,要我们家招娣,去给赵家当童养媳?” 关祖根嘿嘿笑着,说道:“说是童养媳,但是赵家人说了,会将招娣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看待的,姐夫你尽管放心好了。招娣在他们家,保管吃香的喝辣的,一点儿也不会被亏待。这样的好事,你们还不赶紧答应下来?” 关祖根喋喋不休的介绍着赵家的各种好处,说得口沫横飞。周大有安静的听着,一语不发。关翠云则是扭着自己的衣襟,脸上露出为难的神情,看了看丈夫的表情,却又不敢说什么。屋子里,顿时只有关祖根的声音在回响着。 招娣与来娣一起,缩在门后面,听着里屋传来的声音。她的一张黄瘦的小脸,血色渐渐退去,眼眶里,泪水开始闪烁起来。 来娣看了姐姐一眼,就要往屋子里面冲去。招娣连忙一把拉住她,哽噎着说道:“爹娘在跟舅舅谈事情,你进去干什么?” 来娣愤愤不平的说道:“我去跟爹娘说,一定不要把姐姐给人当童养媳。谁不知道童养媳最是被人看不起,经常听说有童养媳被打死打残,姐姐怎么能去过那样的日子?” 招娣擦了一把眼泪,说道:“舅舅不是说了吗?赵家不是那种人……再说了,现在家里这个样子,也只有把我给出去,不然,还能怎么办呢……”虽然这样说着,但是招娣还是忍不住,抱着妹妹哭了起来。 来娣反手抱住懦弱又善良的姐姐,也跟着哭了起来。坐在一旁学步车里面的小宝,眨巴着眼睛看着两个相拥哭泣的姐姐,扁了扁嘴巴,似乎也要哭了。 关祖根说了半晌,末了又道:“赵家说了,只要你们答应将招娣送过去,就给你们家十块钱的聘礼。十块钱啊,姐夫的腿,就不用担心没钱治了,你们还能落下几块钱来,给家里添置一些东西。姐姐你瞧瞧你们这铺盖,薄得那样,还不换了?还有小宝,也可以添置几身新衣服。那样不值钱的丫头片子,能帮着点家里人,也是她的福气了。姐夫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关翠云看了看关祖根,又看了看丈夫,皱着眉头,小声的说道:“可是,可是,赵家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个傻子啊……这样的话,招娣将来,不是要嫁给一个傻子丈夫了吗?” 关祖根道:“嗨,姐姐你不要听人胡说,什么傻子?就是不怎么很聪明而已。再说了,赵家有钱,傻子怕什么?将来招娣进了他家的门,好日子还在后头呢!再说了,姐夫的腿,你就不管了吗?” 关翠云抽泣了一下,道:“当然不能不管,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她想说那就答应赵家,可是这话刚要说出来,心里一阵绞痛,顿时便热泪盈眶了。她看向丈夫,泣道:“他爹,他爹,你看,招娣,招娣……” 周大有摆了摆手,制止了她想说的话。关祖根见状大喜,说道:“姐夫,你这是答应了吗?我就说了,你们不可能不答应,这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事啊!” 周大有看着关祖根,朝着他招了招手:“你过来,靠近一点。” 关祖根不解其意,但还是走到床边,道:“干啥?” 周大有看着关祖根肥胖的脸,忽然露出一丝冷笑,然后抬起手,猝不及防的狠狠扇了他一个耳光。却闻“啪”的一声脆响,屋里屋外的人都呆住了。就连招娣都忘记了哭泣,抬起头来,呆呆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和舅舅。 周大有趁着关祖根呆愣的功夫,指着他,厉声斥道:“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自己姐姐家里出了事,你不帮忙也就罢了,还要趁火打劫!想让我的招娣去给人当那任打任骂的童养媳,你做梦!给我滚出去!” 听了他的叱骂,关祖根终于反应过来,撸起袖子,就要动手。关翠云见状惊呼一声,连忙上前一把抱住了他,泣道:“不要啊,他身上有伤啊——” 女人的力气哪里是男人的对手?关祖根几下子甩开自己的姐姐,对着躺在床上无法起身的周大有,就要挥拳头。然而,他刚刚举起手,就僵住了。却见周大有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刀子来,指着他冷笑:“来,有种你就过来!” 关祖根脸上的肥肉抽搐了几下,咬着牙齿说道:“我不信你敢对我动刀子!” “不信你就过来试试。”周大有脸上没什么表情,眼里却冒出狼一样狠戾的光:“老子烂命一条,没了就没了。你可还有偌大的家业呢,要不要跟我拼了?嗯?” 关翠云娘家并非一贫如洗,她父母是做杂货生意起家的。死后,嫁出去几个女儿收的聘礼和一家杂货铺,全部给了关祖根。 听了周大有的话,关祖根眼神闪烁几下,最终还是退却了。他往地下狠狠啐了一口,冷笑着说道:“今天这个亏我吃了,我洗干净眼睛等着看,你那断了的腿脚拿什么来医治。我的好姐夫哥哥,你就等着当瘸子吧!”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祖根,祖根,你等等,你等等啊——”关翠云见状急得不行,还要追出去,却被周大有给拦住了:“别去追他,我今天把他得罪狠了,他是绝对不会帮我们的。” 关翠云抹着眼泪,哀凄的说道:“可是,你的腿……要是不治的话,可怎么办啊?要是以后真的成了瘸子……” 看着出了事就只知道哭泣的女人,周大有轻叹了一声,道:“别着急,天无绝人之路。” 关翠云听了他的话,却还是满脸悲伤无措,站在一旁,轻轻的啜泣着。她也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女儿,但是男人这个样子,可如何是好呢? 外面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来。风雨飘摇中,点着黯淡油灯的小屋宛如海上一艘破船,叫人心生凄惶之感。 就在这个时候,招娣轻轻的走了进来。她走到一向惧怕的父亲身边,扬起小脸看向他,抿了抿嘴唇,却没有开口说话。 周大有看着她,眼神十分柔和。他抬起手来轻轻摸了摸她的发黄的小辫儿,说道:“别担心,爹爹不会让你去给人家当什么童养媳的。将来你还要去念书,成为一个自立自强,活得自由而快乐的人。” 第8章 招娣看着父亲,听着他说的话,眼泪再次开始在眼中漫延。她缓缓的点了点头,轻声道:“爹,我都听你的……” 周小宝的哭声,在外面屋子响了起来。 关翠云走过来,道:“招娣,出去带弟弟。” 招娣听话的出去了,关翠云愁容不减,看着周大有说道:“他爹,我看,明天我还是去求求他舅舅吧,实在是没有法子可想了。你的腿,不能不治啊!” 周大有摇了摇头,说道:“我说过了,你弟弟肯定不会帮我们的。就算是从前,你找他借粮食,借到了吗?” 关翠云呐呐无言,又再次揩起眼泪来了。一边是女儿,一边是丈夫,她左右为难,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周大有一看到她哭,就觉得头疼,便说道:“别哭了,吃了晚饭先睡吧。明天,我有个法子,不会放着断腿不治的。” 听了他的话,关翠云的眼睛亮了起来:“他爹,你真的有办法吗?” 周大有点点头:“我有法子,你只管放心就是。不要再哭了,你一哭,孩子们也跟着哭。家里愁云惨雾的,我看着揪心。又不是什么大事,我还没死呢!” “别说什么死不死的,我听你的就是。”闻言,关翠云连忙啐了两口,道:“可别再说不吉利的话了,吓死人了。” * 第8章 彩虹蒸蛋糕 翌日,一大早,关翠云便起了身,问道:“他爹,你快说,你有什么法子?” 因为腿疼一夜没有睡好的周大有揉了揉太阳穴,问道:“这附近,有放印子钱的吗?” 听了他的话,关翠云的脸都吓白了,连连摆手:“那印子钱是好借的吗?利滚利的像是滚雪球,不知道逼死多少人了,你可不能打这个主意啊!” 周大有道:“你只告诉我,有没有就是了。” 关翠云想了想,说道:“听人家说,附近有个外号叫做杜老三的人,在放印子钱。借十块钱的话,一个月一块钱的利息。这个算起来,就是比较良心的了。” 周大有听了,觉得这个利息倒还算是比较能够接受,不像有的高利贷那样可怕,便道:“那你就去找那个杜老三,借二十块钱回来。” 关翠云对于丈夫的话,不管有没有道理的,都是一概听从。因此虽然迟疑着,倒也还是答应了下来。不过,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他爹,你的腿,我估摸着十块钱就够医治费用的了,干嘛要借二十块?” 周大有道:“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这腿,少说也得在床上躺三个月才能好。这三个月里,你们不用花钱了?” 关翠云十分过意不去,说道:“我出去给人浆洗衣服,勉强也能糊口……不如,就借十块钱吧?” “听我的。”周大有道:“你的身体不能整天碰冷水了,在家里偶尔洗洗衣服就算了,不要再说出去给人洗衣服的话。这人啊,身体健康最重要,没有一个好的身体,谈什么都是白搭。孩子们还小呢,你不想健健康康的看着孙子孙女落地吗?再说,孩子们正在长身体,不能缺乏营养,再像以前那样整天喝稀饭可不行。你放心,我既然说要借钱,就一定能找到赚钱的法子,你只管去借就是。” 听了丈夫的话,关翠云很是感动,抹着眼泪就出去找那个杜老三借钱了。她没有察觉到周大有的古怪之处,只道是上天开眼,丈夫终于晓得顾家了。要是他能一直这样下去,要自己短寿十年都没有问题。 没有过多少时间,关翠云便回来,还带回了二十块光灿灿的银元。而招娣也已经将大夫请到了家中,替周大有医治断腿。 大夫麻利的替周大有接好了断骨,打上了石膏。收了七块钱治疗费和药费之后,提着药箱子离开了。 晚上,周家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浓浓的香气。 关翠云相信以形补形,便买了两根猪棒骨,炖了浓浓的猪骨汤,给他补身体。 奶白色的汤汁,洒上一把绿绿的葱花,一口喝下去,鲜香扑鼻。 在周大有的坚持之下,招娣和来娣也一人得了一碗热汤,喝得小脸满是红晕。 夜深了,孩子们都歇息了。关翠云坐在灯下数着剩下的钱,眉间弥漫着愁意。 二十块钱,转眼间就没了一半。一个月两块钱的利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得上。 周大有半躺在床上看着她,道:“你在担心钱的事?” 关翠云愁眉不展:“这两个月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借的钱足够我们生活了。但是以后……你的腿,大夫说,就算是好了,以后也不能干挑夫那样的重活。这可如何是好呢?我这身子也不好,干不了重活,以后,以后可怎么办呢?” “干不了挑夫,就干其他的。”对这一点,周大有倒是不在意。干了两天挑夫的活儿,他才发现,自己实在不是干这个的料,还得想其他的赚钱法子。至于这几个月……他猛然想起那甜蜜蜜的红豆糕来,便说道:“不如,你在家里做点小点心,然后出去沿街叫卖?” “做点心?”关翠云愣了一下,道:“我,我只会做馒头包子这样简单的点心,怕是,生意不会好……街上买点心的,都是有独门秘方的,这样才会有人来买……” 周大有摆摆手道:“咱们不做馒头包子,我教你做一种新的点心。” 关翠云这下子更是愣住了:“他爹,你怎么会做点心?” 周大有道:“我不会做,我只是从前看人家做过。虽然这样,但是基本的步骤,我都记得很清楚。我详细的告诉你,你多试几次,总能做出来的。” 关翠云来了兴致,挽起袖子道:“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周大有闻言笑了起来:“现在?孩子们都睡了,就不要吵醒他们了。再说了,做点心还需要很多材料,还是等明天起床了再说吧。” 关翠云惦记着丈夫说的新式点心,一晚上翻来覆去,几乎没有睡着。翌日天才蒙蒙亮,她便起身,熬了粥做了早饭。吃完饭后,她双眼亮闪闪的看着周大有,说道:“他爹,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周大有点点头,道:“可以了。第一件事,就是出去买所需要的材料。” “需要些什么?” 周大有掰着指头,一样样的说给她听:“精白面,白糖,鸡蛋,奶油,还有菠菜、南瓜、紫薯,对了,还要一些甜菜根。” 关翠云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心里有很多疑问,但还是忍住了。最后,只是说道:“那个奶油,是什么?” “你去租界的蛋糕店买,他们自然知道。” 关翠云听话的离开了,这一去就去了大半天,等到吃过了午饭,这才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 “其他的价格都还可以接受,就是这个奶油好贵啊,这些全部加起来,足足花了差不多一块钱。”她对周大有说道。 接下来,便开始做点心了。周大有道:“这个点心的名字叫做彩虹蛋糕,本来应该用烤箱烤的,但是咱们没有那个条件,就凑合做蒸蛋糕吧。” 于是,在周大有的口述指挥之下,关翠云开始制作这个彩虹蒸蛋糕了。招娣来娣在一旁帮忙,十分的兴致勃勃。 各种蔬菜榨汁,预备用来染色。周家自然是没有什么榨汁机的,就是想买也买不到,这个时代,压根就还没有发明这个东西。所以,一切都只能靠手工制作。幸好还有招娣来娣帮忙,虽然繁琐了一些,但是一家人齐心协力做一件事,感情更融洽了。 打鸡蛋,发面,揉面,加入各种蔬菜汁,上笼屉蒸熟……蒸熟起锅之后,在一层层软绵绵的蒸蛋糕之间加入奶油,切出形状来。如此,就算是做好了。放眼一看,红黄紫绿,十分好看,果然像是彩虹一样。 来娣兴奋的说道:“娘,这个彩虹蛋糕真好看!” 关翠云也十分有成就感,一向带着愁容的脸上也露出笑意来。 “我能尝尝么?就尝一小口。”来娣舔了舔嘴唇,这样说道。 关翠云道:“这可不行,这些都是要拿出去卖钱的。” 周大有却道:“你们把这一锅蛋糕分着吃了吧。” 关翠云道:“这……花了好多钱的……” “没关系,左右要明天才开始出去卖蛋糕,今天的难道就白放着发霉吗?还不如分着吃了。” 听了他这话,关翠云才不反对了。 招娣来娣一人得了一大块蛋糕,吃得满嘴都是奶油。就是小宝也得了一小块,抱在手里慢慢的舔着。 周大有拿起一块给了关翠云:“你也吃。” 关翠云受宠若惊,连忙摆手:“你们吃就是了,我不爱吃甜的。” “哪有女人不爱吃甜的?”周大有将蛋糕硬塞进关翠云手里,自己也拿起一块:“尝尝你自己的手艺。” 关翠云拿着彩虹蛋糕慢慢的吃着,觉得那甜蜜的滋味,一直甜到了心里。 招娣捧着蛋糕,看看爹又看看娘,只觉得心里有着无限的欢喜。从前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也能过上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挨打,还能吃到甜甜的蛋糕。这样的好的爹,她真的好喜欢。 第9章 翌日天还没亮,关翠云便起了身,开始忙着做蛋糕。招娣听到动静也起来,帮着娘一起做。至于来娣到底还小,跟小宝挤在一起,睡得十分香甜。 等到周大有醒来的时候,关翠云已经做好了蛋糕,将它们全部装进一个竹篮子里,盖上白棉布,走了进来:“他爹,我这就出去卖蛋糕了。早饭已经做好了,等会儿叫招娣端进来给你吃。” 周大有道:“你准备卖多少钱一个?” 关翠云迟疑着说道:“三分……可以吗?”她算了一下,起码得卖三分,才能稍稍赚到一些,不至于亏本。其实她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觉得这么贵的东西,可能没有多少人会买。 周大有摇摇头道:“卖五分一个。否则,就不划算了。” 关翠云没有反驳丈夫的话,听话的点了点头。其实心里,却愈发忐忑。 这么贵的点心,真的会有人买吗? 周大有又道:“你准备去什么地方卖?” “不就是出去沿街叫卖吗?”关翠云说道。 “咱们这些地方可没有多少人会买这个,有那个钱,他们宁愿去买一套煎饼果子。” * 第9章 赚钱 关翠云有些着急了:“那怎么办?这么多蛋糕卖不出去,我们不是要亏死?” 周大有道:“这个地方卖不出去,可以去其他地方啊。这附近靠近租界的地方,不是有一所女子中学吗?你去那里卖。” “去学校卖?” 周大有点点头,继续说道:“卖的时候,不要不好意思吆喝,大声点吆喝出来,别人才会过来买。她们要是问你这些颜色是怎么染上去的,你就告诉她们,全部都是用蔬菜榨汁染上去的,健康得不得了。” 关翠云的优点就是听话,当即点点头道:“我都记下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关翠云便嘱咐了招娣几句之后,挎着篮子出门去了。 走在大街上,鼻间闻着蛋糕的香气,她的心情有些激动,又有些紧张害怕。生怕蛋糕卖不出去,这笔钱就砸在手里了。 走了好一段时间之后,她来到了金凤凰女子中学。 这个年头,能读得起中学的,家里都算是有钱人。起码,一个小康跑不脱。对于女子来说,尤其如是。 一般来说,一个家庭所有的资源都会优先倾斜于男子。能让女儿去读书的,总归余钱是有的。 这个金凤凰女子中学,有着高高的大门,是用洁白的大理石建造的。学校名字是亮闪闪的金色,旁边还有一个抽象的凤凰图腾。在这个年代看起来,很是高大上了。 这个时候正好是学校午休的时间,一个个女学生相携进进出出,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她们有的留着齐耳短发,有的梳着两条辫子。身上穿着蓝衣黑裙的校服,一个个看起来都是朝气蓬勃的样子。 看着这场景,关翠云胆怯了。在校门口站了半天,都不敢开口叫卖。 许久之后,她回想着家里躺着的断腿的男人,大大小小三个孩子,终于,鼓起勇气开口喊了起来:“卖蛋糕哟,彩虹蒸蛋糕,又好看,又好吃——” 以她有限的知识,能想出来的叫卖词,也就是这些了。 她这一开口,便有几个女学生看了过来。见到有人看她,她更加紧张了,嗓音都开始微微的颤抖起来。尽管如此,却仍然尽力的叫卖着。 在她又喊了几声之后,终于,三个女学生围了过来,叽叽喳喳的说道:“什么彩虹蒸蛋糕?以前怎么我没有听说过?” “蛋糕我倒是经常吃,彩虹蛋糕是什么样子的?” “别是用色素染上去的吧?待会儿吃完了,一嘴巴都是各种颜色。” 关翠云被三个女学生围着,有些紧张,但还是开口解释道:“不是用色素染的,全部都是用蔬菜榨汁做的,很健康。” “我们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看来,这个时代,也是有杠精的。 关翠云哑然了一下,想了想,说道:“吃完了牙齿上不会染上颜色,这样总可以证明我的话是真的了吧?” 这个年代的食用色素还非常简陋,吃完了嘴巴染上颜色,那是必须的。 “好吧,你打开来我们看看。”另一个女学生说道。 闻言,关翠云便揭开篮子上的棉布,将蛋糕露了出来。一叠叠整齐码着的小方块,色彩鲜艳,散发着奶油和鸡蛋的香气,卖相极为不错。 “呀,真好看!” “怪不得叫做彩虹蛋糕,真的有好几个颜色呢。” “多少钱一个?” 关翠云连忙回答道:“五分钱一个。” 闻言,几个女孩子面面相觑:“这也太贵了吧?就是加鸡蛋的煎饼,也才三分钱一个呢。” 关翠云道:“我这个蛋糕里不但加了鸡蛋,还加了奶油。仅只是买这点奶油的钱,就花了足足四角钱啊!” 这个年代的奶油还是从外国传来的,特别的贵。关翠云的话,确实是真的。 女孩子们闻言又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便说道:“那,给我来一个吧。你们要吗?” 另一个想了想之后说道:“我也来一个吧。” 最后一个摇摇头道:“我就不用了,这个月的零花钱,差不多已经快花光了。” 两个女孩子掏出钱币递给关翠云,她忙收好钱,取出预先准备好的裁成方块的白纸,包了蛋糕,递了过去。 洁白的纸张配上彩色的蛋糕,显得很是好看。两个女孩子一见,还没有吃,便先满意了几分。 这也是周大有的提议,原本关翠云准备跟大家一样用报纸的,却被他给否决了。特地叫她买了价格不低的白纸,裁成小方块,用来包蛋糕。 “客人花了这些钱,得让人家觉得花得值才行,细节很重要。”他这样说道。 梳着两条油光水亮大辫子的女孩拿着香软的蛋糕,咬了一口,抿入唇齿之间。顿时,一股甜香带着浓郁的奶油气息,充斥了口腔。整个身心,都感到了愉悦。 “味道挺好的啊!” 另一个女孩子尝了尝,也惊喜的说道:“既好看,又好吃,这五分钱,花得挺值的。” “我看看你们的牙齿。”唯一没有买的人,也就是先前的杠精开口说道。 两个女孩子张开嘴巴,露出牙齿来。上面干干净净,完全没有染上任何颜色。 “还真的是没有用色素。”女孩说着,面露遗憾之色。也不知道,她到底在遗憾什么。 吃着蛋糕的两个女孩没有去跟她计较什么,转过身,朝着刚出校门的几个同班同学招手:“过来,这里有好吃的。” “真的吗?是什么?”一大群女孩子涌了过来,围住了关翠云。每个人都在说话,好像一大群鸭子。 关翠云当然不会嫌她们吵,客人当然是越多越好。她露出笑容,对着女孩子们说道:“这是彩虹蛋糕,全部都是用蔬菜汁染的色,很健康的。又好看,又好吃……” 小小院落的一侧厢房里,周大有正在吃着饭,有些心不在焉。也不知道,关翠云的生意做得怎么样了。 饭是招娣来娣合力做的,白米干饭,两个素菜。一个是炒白菜,一个是清煮萝卜。现在在周大有的强烈要求之下,他们几乎都吃干饭了。当然,不是吃独食,是大家一起吃。 每顿都能吃得饱饱的,孩子们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不再像是小萝卜头了。尽管只是素菜下饭,她们却吃得非常香甜。 小宝已经先吃过了,专门给他熬煮的米糊糊,加上一点菜糊和一个蒸鸡蛋羹。 “现在又不是没有钱给他买吃的,不要再喂奶了。”这是之前周大有对关翠云说过的话。对于他的话,关翠云向来是言听计从的。 吃完了饭,又是两个孩子收拾碗筷,动作非常的利落。周大有在一旁瞧着,心里颇为感慨。 果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现代像是这么大的孩子,一个个都像是小公主小王子一样,八九岁的时候哪里会做饭洗碗?所以他看着招娣来娣,心里很是怜爱。 一切都收拾好了,小宝也在床上打着小呼噜睡着了。周大有拍拍床榻,道:“招娣来娣,坐到床上来,爸爸、爹给你你们讲故事听。” 招娣来娣哪里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当即一个个双眼发亮,乖乖的坐在了他身边。 周大有笑了笑,不疾不徐的开口,开始讲起一个现代人们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来:“从前有一位皇后,她怀上了孩子。在窗前刺绣的时候,一不小心,她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头,将血染在了白色的丝绸上……皇后生下了一位公主,取名为白雪。她的头发像是乌木一样的漆黑,皮肤像是雪一样的白,嘴唇像是鲜血一样的红……” 招娣来娣从来没有听过什么故事,此刻,听得十分专注。在听到坏皇后派人去刺杀白雪公主的时候,两个人抱在一起,紧张兮兮的样子,特别的可爱。 第10章 “……于是,白雪公主与王子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直到永远。”周大有停下了讲述,而两个孩子还沉浸在故事里,半天没有醒过神来。 周大有笑了拍了拍手掌:“快醒过来呀,两个小宝贝。” 招娣来娣这才醒了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周大有道:“爹爹的故事讲得好不好?” 招娣来娣拼命点头:“好,真好听!” “爹爹讲得真好!” “听了这个故事,你们有什么想法,或者有什么问题要问吗?” 性格内向的招娣羞涩的摇了摇头,来娣却道:“爹爹,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白雪公主?” 周大有想了想,道:“呃,大概是因为她长得漂亮。” 来娣想了一下,道:“长得漂亮很重要吗?” “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聪明的脑子。否则,漂亮只会带来灾祸。” 来娣有些难过的说:“可是,我既不聪明,也不漂亮……” “谁说的?”周大有说道:“招娣来娣都是聪明漂亮的好孩子,爹爹最喜欢你们了。现在还看不出来,是因为你们以前吃得不好,营养不够。等到以后,就慢慢的能看出来了。” 闻言,招娣来娣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开心起来了。 * 第10章 写小说 招娣性子内向,心里的感觉并不爱表达。来娣却要外向一些,看着周大有,眼里满是濡慕之色:“爹爹就这样下去,不要变回去了,好不好?” 两个孩子看向周大有,表情都十分的紧张。 听了这话,周大有的心情颇为复杂。他沉默了好一会儿,一直到两个孩子都要哭了,他才轻轻的笑了笑,低沉的说道:“不会变回去了,你们放心。” 闻言,招娣和来娣都露出笑容来。看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他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让这个家庭变得温馨幸福,也许就是自己来这一趟的意义吧。在这个世界里,也许,也是可以找到自己人生的价值的…… 说起人生价值这个东西,他心中微微一动,对招娣说道:“乖女,你去外边,给爹爹买几份报纸回来。” 招娣瞪大了眼睛,道:“爹,你不是不识字吗?” 闻言,周大有噎了一下,接着,忽然露出神秘的表情来,说道:“爹要告诉你们一件事,你们不要吓到了。” 听了这话,来娣露出期待的表情,道:“爹,你又要给我们讲故事了吗?” 周大有摇摇头:“不,这次我跟你们讲的事,是真实发生的。” “我告诉你们啊,之前爹爹从梯子上摔下去的时候,忽然觉得看到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他对着我笑了一笑,然后就不见了。等到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就觉得,脑子里多了一些东西。” 招娣来娣完全相信了他的话,十分紧张的看着他。来娣问道:“爹,你脑子里多了什么东西?” “爹觉得,自己认识字了。一般常用的字,全部都认识。” 听了这话,两个孩子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来。活泼一些的来娣再次发问:“爹,怎么会这样?难道说,那个白胡子老爷爷,是神仙吗?” 周大有慎重的点了点头:“爹爹觉得是这样的,是天上的神仙下凡,赐给了我福气。” 两个孩子完全相信了他的话,神情里带着一点紧张一点羡慕和更多的兴奋。连招娣都开口道:“真是太好了,爹,你变得厉害了!” 来娣更是兴奋得不行,几乎坐不住了:“真好真好,爹爹遇到神仙了,爹爹识字了!” 见到孩子们轻易的相信了自己,周大有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等到她们平静下来,再次说道:“招娣,去给爹爹买几份报纸。市面上常见的,都要一份。”说着,他从口袋里找出几枚铜币,递给了招娣。 招娣跑了一趟,很快就买回了报纸来。这年头满街都是报童,很容易买到。 周大有叫招娣来娣出去玩,自己则拿起报纸来,慢慢的翻看。前面的社会新闻他都一掠而过,重点看后面的小说连载。 看完报纸后,他轻轻的舒了一口气,揉着额头思考起来。 之前因为考虑人生价值这件事,他想到了,在这个时代重操旧业,重新开始写小说。从前他都是靠写小说养活自己,没道理现在就不行了。 不打算再靠下苦力赚钱,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写小说,干回老本行。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小说这回事,所有的小说,基本上一开始都是在报纸上连载。所以,他才让招娣买了报纸回来,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小说行业。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时代的小说,竟然还如此的贫瘠。报纸上连载的小说,要么就是鸳鸯蝴蝶派的旧式言情,要么就是很粗浅的武侠,类似于三侠五义那种。像是他以前那个世界那些百花齐放的小说种类,这里是完全没有的。 玄幻,仙侠,恐怖,科幻,悬疑……等等他熟知的小说类型,在这里完全看不到。 他深深的吐出一口长气,露出笑容来。这样的话,就好操作多了。他的信心,又多了几分。 全靠关翠云卖蛋糕养家是不可能的,那样就只能糊口而已。他要的,是全家人过上好的日子,搬离这里。 脑子里想了很多考虑了很多,直到关翠云高兴的声音传来,他这才清醒过来。 关翠云放下空空的篮子,笑开了花:“他爹,蛋糕都卖完啦!” 周大有定了定神,道:“哦,卖完了?” 关翠云喜滋滋的说道:“嗯,全部卖掉了。除开一块钱的本钱,咱们足足赚了一块五角钱呢!这些,已经抵得上你以前差不多两天的工钱了。” 关翠云欢喜得不得了,将钱袋子里装的钱倒出来,数给周大有看。招娣来娣也围过来,小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好多钱啊!”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关翠云一边数钱,一边笑道:“这下子可好了,我不担心以后还钱的事了。” 周大有也没有想到这生意能赚这么多,早知道,之前就不借那么多高利贷了。“那好,多赚一些,可以提早把钱还了。” 有了赚钱的希望,关翠云也不吝啬了,大方的说道:“没事,咱们这段时间多吃点好的,给全家人补一补。反正,以后一直都可以卖蛋糕赚钱了。” 周大有的想法更加实际一些:“也不见得,那彩虹蛋糕并不难模仿。也许,很快你就赚不到那么多了。” 闻言,关翠云急了:“当家的,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这,这个蛋糕,可是你想出来的!” 周大有道:“那又怎么样?我们能做,别人就不许做了?谁规定的?” 关翠云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那可怎么办呢……” 周大有安慰她道:“别着急,本来我也没有指望这是一桩长久的生意。你放心,我会想法子赚钱养家的。你就辛苦这一段时间,以后等我赚钱了,你只需要照顾好家里就行了。” 关翠云道:“可是,大夫说你以后不能干重活了。这样的话,你靠什么赚钱养家呢?” “我自有法子。”周大有露出笑容来。 招娣来娣听了这话,围着母亲,争着说道:“娘,爹会识字了,爹能赚到钱的,你不要担心。” 这话,是比较成熟懂事的招娣说的。 来娣则说道:“娘,爹遇到白胡子神仙了!” “你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关翠云觉得有些头晕了。 在招娣来娣的一句递一句之后,关翠云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她瞪大了双眼看着自己的丈夫,满眼都是难以置信:“他爹,招娣她们说的是真的吗?这,这,我简直没法子相信啊!” 周大有肯定的点了点头:“是的,招娣她们说的都是真的。你不相信的话,我念给你听——”说着,他拿起身边一张报纸,读了一小段社会新闻给她听。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关于粮油涨价的新闻,母女三人却听得如痴如醉,关翠云甚至有些热泪盈眶的意思:“他爹,这可真是祖上积德啊,竟然遇到神仙了……” 周大有微笑起来:“这下子,你不担心了吧?” 关翠云连连点头:“不担心不担心,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担心了。” 丈夫摔了一跤变成文化人了,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她一下子变得大方起来,美滋滋的说道:“我出去买点肉菜,咱们一家人今晚要好好庆祝一下。” 来娣拍着手叫了起来:“吃肉啦吃肉啦!” 招娣也抿着嘴吧笑了,就算是暂时还不懂事的小宝,也坐在学步车里咯咯的笑了起来。简陋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 晚上的菜肴,是周大有穿越过来之后,吃的最为丰盛的一餐。他没有想到,关翠云的手艺,竟然非常的不错。 软糯红亮的红烧肉,筷子一夹就融化了,吃到嘴里,鲜甜香浓。鸡蛋加入香葱盐巴和一点白糖摊成薄饼,葱香蛋香浓郁。虾仁炒青豆,鲜香扑鼻。丝瓜肉丸子汤,鲜爽柔润。一家人连话都不说,全心全意投入到这一顿大餐之中了。 第11章 这一晚,一家人都睡得很是香甜。估摸着,都做了一个好梦吧。 翌日,周大有起身的时候,关翠云已经出去卖蛋糕了。她希望赶在模仿品出现之前,抓紧时间多赚一些钱。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周大有叫来招娣,拿了昨天关翠云给自己的两块钱递给她,道:“乖女,帮爹出去买些东西回来。” 招娣乖巧的问道:“爹爹要买些什么?” “写字的纸,还有钢笔和墨水。”在这个时代,纸笔的价格,估计不菲。 招娣拿了钱出去,很快就买回东西来,将剩下的钱还给周大有。两叠装订成册的白纸还有钢笔和墨水,一共花去了一块六角钱。果然,非常的昂贵。 周大有坐在床上,面前的小桌子上摆开笔墨纸,开始构思自己的小说。渐渐的,一个故事,开始在脑子里成型。他低头提笔,开始写大纲。 雪白的纸张,墨黑的字迹写上去格外好看。最先写下的小说名字,赫然是“寻仙”两个字。 没错,周大有准备写的小说,是一部仙侠小说。这在现代司空见惯的小说类型,在这里,赫然还是首创。 * 第11章 寻仙 看着面前的“寻仙”两个字,周大有有些发愣。 他哪里不知道,其实,这种小说,谈不上有什么现实意义,更没有什么启发民智的作用。但是,能短暂的让人感到愉悦,也算是一种美好的事情吧? 现实的生活已经艰难如斯,何不在幻想的世界里畅游一番,令自己短暂的得到快乐和放松呢? 男主角名字叫做宋蔷,因为母亲生他的时候梦见了一丛嫣红的蔷薇花,所以叫了这个名字。 宋蔷生在一座小山村里,风景秀丽,民风淳朴,过了一段简单而快乐的童年生活。他的父亲是个落榜的秀才,在村子里教授了几个学生。因此,他们家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既有名望,也有余钱。 宋蔷每天的生活就是跟一群光屁股小孩一起在外面玩闹,抓蛐蛐,逮青蛙,看满山杜鹃花渐次开放,红成一片。暮色四合之时,母亲的声音悠扬的响起:“蔷娃子回来吃饭喽——” 听到这声音,他就拍拍手上的泥土,与小伙伴们告别,朝着升起袅袅炊烟的青砖瓦房走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渐渐在这个村子里长大,娶一个脸蛋红红,做得一手好菜的村姑,生几个孩子,就这么抽着旱烟坐在院子里看着子孙们,慢慢老去。 这一切,都在一个晚霞漫天的傍晚改变了。 那一天的晚霞,红得像血一样,令人觉得有些不吉利。 一红一白两朵云,忽然出现在小村子的天空之上。各种奇怪的声音,从云朵那边传了过来。 村子里的人们走出家门,惊恐的看到,那一红一白两朵云之上,各自站着一个人。他们衣袂翻飞,身前不时出现各种奇怪的东西,有刀剑也有葫芦镜子等等,互相争斗着。 可以腾云驾雾的人,这是仙人啊! 村民们纷纷跪倒下去,拜着这两位突然出现的仙人。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仙人们给这个小村子带来了灭顶之灾!他们的争斗渐渐变得激烈,波及了下方的村落。房屋倒塌,土地陷裂,人们纷纷在刀光剑影之中死去。一个美丽宁静的小村落,很快,就陷入到了血海之中。 懵懂的宋蔷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被他的父母死死的护在了身下。透过一片血红,他看到天上的两位仙人争斗着离去,谁也没有朝这满目血色的小村子多看一眼。 宋蔷的眼睛,也变得血红一片了。 因为他们是仙人,就可以这样漠视普通人的性命吗? 双手挖得露出了白骨,他挖出坟墓,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然后,开始茫然的流浪。像是行尸走肉一样,有人给一口吃的就吃下去,没有吃的,就饿着。整个人,仿佛成了一块木头,失去了生存的意志。 直到有一天,他躺在破庙的供桌底下,听到了两个人的交谈。他们是去参加一个叫做“青云门”的门派的收徒仪式,而这个青云门,是可以让人修炼成仙的门派,仙门! 原本死气沉沉的宋蔷的双眼,陡然露出了神采来! 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修炼成仙?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为父母和村民们复仇? 等到那两个人离开之后,只剩下一口气的宋蔷从供桌底下爬了出来,跌跌撞撞的,跟了上去。 寻仙的故事,由此正式开启。 ……舒了一口气之后,周大有放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这具身体没有握惯笔,他花费了好些时间习惯。现在写到半夜,也不过写了一万五千字左右。 果然,写字就是没有用电脑打字快速方便。可这个时候,电脑这东西压根还没有发明出来呢。 但今晚写了一万五千字,已经超出她从前的平均水平了。从前她自然是个女频作者,女频的更新压力没有男频那么大,每天差不多更新六千字,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就算是读者,也不会不满。 隐隐的,远处传来了嘹亮的鸡鸣声。估摸着,已经差不多四点钟了。 脑子里现在乱纷纷的,确实有些累到了。他挪开面前的小桌子,盖上被子,闭上了眼睛。 有了希望,就好像是在黑夜中行走的人终于看到了前方的一丝光亮,整个人都不再迷茫了。 没有再多想什么,很快,他就陷入到了香甜的睡梦当中。不多时关翠云起身做蛋糕出门等等动静,他都完全没有听到,睡得非常好。 睁开眼之时,他看到一缕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面前两张不再泛黄的小脸之上。却原来是招娣和来娣整整齐齐的蹲在床前,正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他打了个呵欠,笑道:“怎么了?” 看到他睁眼,两个孩子齐齐松了一口气。来娣说道:“爹你总算醒了,可吓死我们了,差点要出去找大夫了!” “找大夫?” 来娣抢着说道:“爹爹怎么叫都叫不醒,吓死我跟姐姐了。” 周大有这才恍然大悟:“现在什么时候了?” 招娣细声细气的说道:“已经过了中午了。” 看看外面明晃晃的日头,他笑了起来:“原来我睡了那么久啊。” 招娣看着他,问道:“爹不是身体不舒服吗?” 他回答道:“不是,我就是睡得太好了。” 两个小女孩这才彻底放了心,露出笑容来。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他的心都要融化了。 果然,一切都是值得的吧? 飘零的孤独的心,好像,终于变得温暖起来。 来娣道:“爹你饿了没有?饭菜都已经做好了,在灶上热着呢。我现在给你端过来?” 他点了点头:“好,端过来吧。” 写作是在床上,吃饭也是在床上。看来,在这条腿好起来之前,他都只有在这张床上过日子了。 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好像,也不错。 摆满纸张的小桌子被清理干净,重新端了上来。冒着热气和香气的饭菜,一样一样摆上桌来。 招娣年纪虽不大,做的菜,竟然很不错。虽然还赶不上关翠云,却也比从前的他好多了。要知道他以前宅在家里当写手的时候,基本都是靠外卖填肚子的。偶尔自己下个厨,也不过就是炒个鸡蛋饭,煮个面条,简单极了。 现在摆在小桌子上的,是一碟浓油赤酱的糖醋茄子,一碟金黄色的韭菜炒鸡蛋,还有一碗碧绿夹杂着雪白的白菜豆腐汤。虽然算不上什么丰盛佳肴,却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了满满两大碗饭,他夸赞了招娣一番。招娣没有说什么,小脸却是高兴得通红了。 这两个孩子,一个温柔懂事,一个活泼大方,都是不错的好孩子。 吃完了饭之后,他再次投入到了写作当中。 阳光很好,金灿灿的从窗户缝隙里照进来。细小的尘灰,在光线中翻滚着。 知道父亲在做正事,孩子们在外面屋子里安静的玩耍着,一点儿也不吵闹。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邻居大声说话的声音,却也并没有打扰到他。他的全部身心,都沉浸到了写作当中。对于外界的一切纷扰,都不在意了。 悄悄跟上两个去仙门的人的宋蔷,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片看起来好像没有边际的湖泊,除了水,便是荷叶和荷花。 仙门就在这里吗?他心里很是怀疑。 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的其中一个,掏出一只纸鹤,掷向弥漫着水雾的湖泊。 纸鹤竟然飞了起来,飞进了水雾之中。紧接着,奇迹出现了。水雾开始消散,一片新的天地,出现在宋蔷面前。 高耸入云的山峰,云海中若隐若现的像是凤凰的神兽,巨大得好像能耸入云端的山门,缥缈的仙音,御剑飞行的仙人们……神秘的仙途,开始在他面前露出一丝真面目。 第12章 原来,仙门其实大隐于市,就在人世间。只是,凡人若是没有得到指引,一辈子也别想碰触到仙门的边缘。 眼瞧着那两个人进去之后,面前的盛景开始渐渐变得模糊,水雾又开始聚集,他顾不得再考虑那许多,一头扎了进去。从此,开启了自己的修仙之途。 心情十分忐忑的宋蔷,最开始十分担心自己被撵出去。当他看清楚自己待在一大群人当中,一点儿也不起眼的时候,终于稍稍安心了。原来,这一天是青云门收弟子的日子,来了许多凡人。他隐身在其中,毫不起眼。当然,那些人说是凡人,其实多少都与修仙之人能沾上一些关系,否则也不得其门而入。只有宋蔷,是彻彻底底的,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清楚。 一声响彻天空的钟声响起之后,青云门的收徒仪式,正式开启了。第一项,便是测灵根。 灵根,那是什么东西?宋蔷完全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他挤在人群中,侧耳细听人们的议论,终于搞明白了这灵根是什么东西。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修仙的。修仙之人,必须身具灵根才行。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最基础的,身具一种类型的灵根被称为天灵根,是最好的。而若是身具五种的话,则是最差的。虽然也可以修仙,但是,基本没有前途可言。 * 第12章 投稿 写到这里,周大有放下钢笔,活动了一下酸痛的手腕。 扭头看了一下窗外,竟然已经夕阳西下了。橙红色的阳光将云层染成一片金红,归鸟展开翅膀,斜斜的掠过天空。 来娣端了一杯茶进来,问道:“爹,你都写了什么?” 周大有道:“爹在写一部小说,打算拿去报社投稿。这样,就可以赚钱了。” 来娣的眼睛亮晶晶的:“爹真厉害!” 周大有笑了笑:“你将来也可以跟爹一样厉害。” 来娣的眼睛黯淡了一下:“可是我不识字。” 周大有道:“等爹赚了钱,就送你跟你姐姐去读书去。” 来娣一下子激动起来,结结巴巴的说道:“真、真的吗?爹,我可以去念书?” 周大有点点头道:“当然是真的,爹不会撒谎骗你。” 来娣得到了确切的答案,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了。她尖叫着跑出去,嘴里喊道:“姐姐,姐姐,我们以后可以去念书了,你高不高兴……” 两个孩子,在外面屋子里又笑又跳,开心极了。 周大有听着这声音,也不由自主的笑开了。 两个孩子高兴完了,手牵着手走进来,看着周大有的两双眼睛,满是濡慕和感激。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还有可以念书的机会。 这个年代,可以念书的女孩子,一般都是家境颇为不错的。否则的话,一般的家庭,就算是送孩子去念书,也只会选择男孩子。 男尊女卑的念头,在这时还是深入人心的。 两个孩子这些天能吃饱饭了,面色好了,便更加凸显出很不错的长相来。看起来,就是一对水灵灵的姐妹花。 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周大有心里一动,道:“既然将来要去念书,你们两个的名字,就不大合适了。我想,重新给你们取个名字。” 招娣来娣,听起来不但俗气,而且,也表示了父母的一种轻视。所以,周大有想要给她们换一个名字。至于小宝,就不用换了,年纪还小将来再说吧。 招娣来娣看着他,齐齐点了点头:“好。” 来娣顿了顿,又道:“爹爹给我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吧。” 招娣没有说话,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却期待的看着父亲。 来娣活泼,招娣温柔安静。活泼的孩子往往会比较讨大人喜欢,但是周大有却更加喜欢招娣一些。可能是因为,当初他醒来的时候,第一个看的的人就是她的缘故吧。当然,虽然心里更加喜欢招娣一些,在对待两个孩子的时候,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的。 稍稍思考了一下,他开口道:“招娣的名字就改成……明珠吧,说明你是父母视若掌上明珠的孩子,也希望你的未来像是明珠一样璀璨光华。” 听到自己的新名字,招娣,不,明珠的眼睛闪闪发亮,抑制不住的笑了起来。 “爹,爹,那我呢?”听到姐姐的新名字,来娣急了。 “别着急,你的名字我也想好了。就叫……明玉。爹爹希望你像玉石一样温润优雅,在你身上寄托着美好的愿望。这个名字你喜欢吗?” “喜欢,谢谢爹!”来娣,不,是周明玉欢快的回答道。她跳到自己的姐姐面前,笑眯眯的说道:“姐姐,我从今天开始就叫周明玉了,好听吗?” 周明珠老老实实的点头:“好听。” “嗯,姐姐的名字也好听!” 两个孩子欢喜了一阵,手牵着手来到周大有面前。周明玉歪着脑袋说道:“爹,你能将我们两个的名字写出来吗?我想看看。” 周大有拿起笔,分别在纸上写了两个人的新名字,递给了她们。两姐妹拿着写着自己名字的白纸,欢欢喜喜的出去了。 吃过了午饭之后,周大有拿起自己的稿纸,开始检查起来。初稿自然是不够完美的,还需要再誊抄一遍。 这个工作,他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完成了。《寻仙》的前五章,一共两万三千多字。从宋蔷的出生开始,一直写到了他进入青云门,对于修仙有了初步的了解为止。 这一份稿子的字数,已经可以拿去投稿,试一试了。 拿起之前叫明珠买回来的一叠报纸,看来看去,他最终选中了一家叫做《新城文化报》的报纸。无他,这是本地一家去年刚刚开办的报社,对于稿件的选择眼光比较开放,不像一些大的报社那样故步自封。 这《新城文化报》跟大多数报纸一样,前面几版都是各种新闻,最后面的两版,方才刊登的是小说。刚好它刊登的一本叫做《郎才女貌》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已经快要到尾声了,也许,自己的小说,可以接着刊登下去。 晚上关翠云回来以后,周大有对她说道:“翠云,你明天上午帮我跑一趟,下午再去卖蛋糕,行么?” 关翠云连忙点头:“去什么地方?” 周大有将报社的地址念了两遍,然后问道:“记住了吗?” 关翠云道:“记住了,这地方我知道,就在我卖蛋糕的地方不远处。我可以连蛋糕一起带着过去,不会耽误生意。——去那里干什么?” 周大有将一叠文稿递给她,道:“把这一本连载的小说,拿过去投稿。” 关翠云连忙将一双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这才接过稿件,小心翼翼的看着,嘴里说道:“他爹,这,这是你写的?” 周大有点点头:“是我这两天写的,要是报社可以发表,那我们就不愁将来了。” 关翠云看向周大有的眼睛里,满是仰慕:“他爹,你可真厉害!你不但识字了,竟然还会写小说了!像你这样,出去当个先生,都没有问题吧?” 周大有笑了笑,说道:“我没有文凭,怎么当先生?还是写小说好,看的人多的话,赚的钱比当先生还要多。” 关翠云连忙点头:“那是那是。” 说到当先生,周大有心里一动,道:“要是你拿到了稿费,就再跑一趟书店吧。去给两个孩子买两套初级的课本回来,暂时只要语文数学就行了。” 关翠云不解的问道:“买那个干什么?” 周大有道:“我每天上午可以教两个孩子念书,下午再写小说。两个孩子早就该上学了,现在先跟着我学一些基础,将来进了学校,也不至于跟不上进度。” 关翠云当然没有意见,实际上,只要是周大有说的话,她都会听从。“好,只要你别累到了就行。” 点点头,他又道:“我给两个孩子改了名字,招娣改成明珠,来娣改成明玉。你也要记得,以后就喊她们的新名字。” 对于这个,关翠云有些不以为然:“女孩子都是赔钱货,没必要那么娇养着。当家的你又教她们念书,又给她们改名字,真是把她们给惯坏了。” 虽然关翠云对两个女儿并不差,但是在她的心里,还是天然的认为,女孩子是比不上男孩子的。 听了她的话,周大有脸上的笑容消失,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女孩子并不比男孩子差。起码在我们的家里,一定是这样的。” 关翠云有些瑟缩,但还是低声说道:“可是,从来都是这样的……” “从来都是这样,就代表一定是正确的吗?”周大有轻叹了一声,道:“翠云,你也是女人啊!怎么能自己先看不起自己呢?” 关翠云嗫嚅了一下,不敢再说什么。但是,心里肯定还是那样认为的。一个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不是别人几句话就可以改变的。 看着她的神情,周大有只觉得心累,却并没有再说什么。反正,这个家是他说了算,他会给两个女儿与男孩子一样的待遇,这样就行了。 第13章 “以后你晚些出去卖蛋糕,跟两个孩子一起,学习识字。”周大有说道。 关翠云急了,道:“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学识字做什么?两个孩子学就好了,我就不用了吧?” 周大有的表情不容置疑:“一定要学,将来一家人都识字,只有你大字不识一箩筐。我们说话你都插不上嘴,很有意思吗?” 关翠云道:“不至于吧?” “怎么不至于?你也别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才三十岁不到,哪里就年纪大了?以后的几十年,难道就稀里糊涂的过下去吗?” 关翠云拗不过他,只得点头答应下来:“那好吧,只要你不嫌弃我笨,我就跟孩子们一起学识字。” 周大有闻言,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那就好。” 翌日,关翠云做好了蛋糕,便提着蛋糕篮子,怀里放着一叠文稿,走出了家门。来到新城报社门口,她看着上方的黑字招牌,不由得有些瑟缩。站在门口迟疑了半晌,都不敢进去。 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从门口经过,看了她一眼,语气很温和的说道:“你来卖东西吗?我们这里不需要,你去街上卖吧。这里附近有个女子中学,你可以去校门口卖,生意一定会不错的。” * 第13章 顺利刊登 见到这个人态度很好,关翠云便壮着胆子说道:“我不是来卖东西,是来投稿的。” 男人看着她,微微皱了皱眉头,问道:“谁的稿子?我们这里是正规的报社,可不是什么稿子都会要的。” 关翠云张嘴刚要说是我家当家的写的,但是稍稍考虑了一下之后,她撒了个谎:“是……我家少爷写的。” 她自知自己现在的形象并不算好,唯恐说出实话,会令对方轻视。可能看都不看一下,就拒绝了。 听了她的话,男人的眉头放开了,打量了她几眼之后,说道:“我是新城文化报的编辑陶思望,你跟我进来吧。” 关翠云闻言,连忙跟着这个叫做陶思望的男人,走进了报社。 报社房间有些凌乱,到处都是纸张笔墨。关翠云也不敢多看,有些拘束的站着,低垂着脑袋。对于文化人,她先天的有些畏惧和敬仰。 接过关翠云递过来的稿子,陶思望道:“你坐吧,我先看看再说。” 关翠云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心情很是忐忑。 陶思望也不再搭理她,自顾自的在一张办公桌后方坐了下去,拿起稿纸,翻看起来。刚开始他的表情还有些不以为然,但是看着看着,便专注起来。脸上的神情,也变得十分端肃。 “小陶,小陶——”有人走进屋子,喊了好几声,都没有得到陶思望的回应,不由得啼笑皆非起来。这个干瘦的中年男人走过去用力拍了拍桌面,大声喊道:“小陶!” 陶思望这才抬眼看过去,缓慢的眨了眨眼,终于反应过来:“童主编,你叫我?” 童主编看着他,问道:“你在看什么,这么用心?” 闻言,陶思望有些激动的说道:“主编,我这里有一本好小说,非常的新颖。我觉得,可以等到《男才女貌》登完了之后,就接着登这一篇!” 童主编有些不以为然:“我们虽然比不上那些大报社,但是,也不是随便什么小说,都可以刊登的。依我看,之前那篇《侠骨柔肠》就不错,我已经打算等《男才女貌》登完了,就刊登这一篇。虽然是新人写的,但是文笔优美,情节跌宕起伏,一定能小火一把。” 陶思望道:“那篇我也看了,文笔是不错,但还是大侠行走江湖行侠仗义那些老一套。这样的小说,要多少有多少。我手里这一篇就不一样了,设定非常的新颖。主编你看看,真的很吸引人……”说着,他便将手里的稿子递了过去。 童主编接过稿子翻看起来,嘴里却还是说道:“题材老有题材老的好处,爱看侠义小说的人很多,不愁没有受众。新的题材是谁都能写好的吗?哪有那么容易……”他不断嘀咕着,但是很快就不说话了。脸上的表情,显然是完全沉浸到手里的小说之中了。 当童主编终于看完手里的稿子,陶思望连忙说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新颖很好看?” 童主编点了点头,道:“题材确实很新颖,甚至可以说,开创了一个流派,但是……” “但是什么?”陶思望连忙问道。 童主编说道:“正因为题材太过新奇,我担心,大家伙儿没有那么容易接受啊!” 陶思望道:“主编,你太过保守了。我觉得,这种题材的小说,一定会很受欢迎的。我们都知道,自古以来,咱们的祖祖辈辈,都有着四个大梦。是为侠客梦,清官梦,隐士梦,神仙梦。身为四大梦的其中一个,神仙题材的小说,怎么会不受欢迎呢?我敢保证,这一部小说,一定会被大家接受的!甚至,会给我们报纸带来极大的影响!” 童主编犹豫着,但是看他的眼神,显然,已经有些被陶思望说动了。陶思望看来真的很喜欢《寻仙》这部小说,再接再厉的说道:“主编,咱们就登这本吧。要是咱们拒绝了,人家去投了其他的报纸,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听了这话,童主编再不犹豫,拍板道:“好,就登这本小说吧!” 闻言,陶思望高兴的拍了一下桌子:“太好了!” 关翠云也十分高兴,连连道谢:“多谢,多谢,谢谢两位了……” 童主编看着关翠云,问道:“这一部小说,你们家少爷打算写多少字?” 临走之前,有关的事情周大有都给关翠云交代好了。闻言,她立即回答道:“我家少爷说,这是一部长篇小说,预计字数在一百万字左右。根据小说受欢迎的程度,还可以适当增减。” 童主编点点头,对这个字数没有异议,又道:“他一周大约能写多少字数?” 关翠云道:“一周五万字没有问题。” 童主编想了一会儿,道:“我原本预备一周刊登这部小说两次,既然你家少爷可以写五万字,那就改成一周刊登三次吧,一次一万六千字左右。” 能多刊登一些就能多赚一些钱,这个道理关翠云还是明白的,当即说道:“谢谢童主编了,我家少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顿了顿,她又道:“童主编,关于稿酬的问题……” 童主编道:“小说的稿酬,一般是千字一元到三元。当然,千字三元,那是大师的价格了。你家少爷还是新人,当然不可能拿这个价格。” 关翠云忙道:“那,我们的小说,给千字一元吗?” “一元啊……”童主编再次踟蹰起来。“那也是比较被看好的作者的价格了,这篇小说,老实说,我们也是冒着风险刊登的。这个题材太过新颖,风险很大,有不受欢迎的可能性啊……” 关翠云想要反驳他的话,却又不知道从何反驳起。她第一次觉得,周大有的话是对的。人没有文化,真的不行。 陶思望看了她一眼,想要开口说什么,却被童主编摆手阻止了。童主编看着关翠云,说道:“依我看,就先给个千字五角的价格吧。以后要是这部小说很受欢迎的话,价格还可以商量嘛。你觉得如何呢?” 关翠云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虽然心情很是复杂,但是当她看到稿费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还是激动起来了。 一叠新崭崭的银元,放在她的面前,闪烁着亮晶晶的光彩,耀花了她的双眼。 两万三千字,就是整整十二个银元。 这是什么概念?这笔钱,换成从前的挑夫周大有,要在码头累死累活半个多月,才能赚得回来。可是现在,就这么轻易的摆在了她的面前,全部属于他们家! 以后还会更多! 关翠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先前担心的所有事情,现在,都不是事情了! 她像是做梦一样,带着银元走出报社,做梦一样卖完了蛋糕,做梦一样的回到了家中。直到看到家里的三个孩子,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哇……”她失态的哭出声来。 周明珠和周明玉吓坏了,连忙围了过去,担心的看着她。 “娘,你怎么了?” “娘,你不要吓我……” 就连还懵懵懂懂的小宝,都站在学步车里面看着母亲,咬着指头嚎哭起来。一瞬间,满屋子都是哭声,好不热闹。 关翠云蹲下来抱住两个女儿,含着眼泪笑了:“没事没事,娘是高兴的……你们爹现在出息了,娘实在是太高兴了,就忍不住哭了起来。没事,你们快去哄哄弟弟,娘进屋去找你们爹了……” 哄好了孩子们,关翠云走进里屋,看着微笑着坐在床上看过来的周大有,不好意思的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道:“一时太高兴了,没想到吓到孩子们了……” 周大有点点头表示理解:“我明白。” 关翠云从怀里掏出用蓝布手帕包好的十二个银元,打开来给周大有看,兴奋的说道:“他爹,你看,你写的小说,竟然赚了这么多钱!” 第14章 周大有看着她手里的银元,只是微笑了一下,道:“好好收起来吧,以后还会有更多。” 看着这样淡定的男人,关翠云不由得心里更加钦佩他了。总觉得,现在的丈夫,越来越高深莫测了。难道,这就是因为神仙的眷顾吗? 关翠云打开床头旁边搁着的掉了漆的红色箱子,将银元郑重的藏了进去。那箱子还是她的陪嫁,这么多年来,放的不过是几件破衣服。现在居然可以放这么多银元了,想一想都令人高兴无比。 晚饭非常的丰盛,正中间慢慢一大碗红烧猪蹄,闪烁着油亮亮的红光。另有一盘香煎豆腐,一盘糯米蒸肉丸,一盘糖醋茄子,还有一碗三鲜汤。 关翠云给周大有夹了最大的一只猪蹄,说道:“吃什么补什么,他爹,你多吃些。” 猪蹄软糯入味,咬下去满满都是鲜香的肉汁,非常好吃。周大有将一只大猪蹄吃得干干净净,又喝了两碗汤,吃得很是满足。 这一晚,所有的人都是在肉香满溢中睡着的。在梦里还砸吧着嘴,回味着之前的美味。 * 第14章 反响 南城男子中学,响起了放学的铃声。不多时,许多穿着黑色学生制服的学生们三三两两从校门口走出来,冷清的街道顿时喧闹起来。 有的学生一边走路一边聊天,也有比较孤僻的,手里会拿着一本书或是一张报纸看,并不与人说话。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唯一的娱乐,也就是阅读了。 因为如此,学校附近的书报摊,生意总是很不错的。 几个学生走到报摊之前,其中一个扬声问道:“老板,今天哪份报纸有新小说刊登吗?” 他们大多数并不爱看报纸上刊登的新闻,只喜欢挑后面的连载小说看。 胖乎乎的报摊老板放下手里的报纸抬起头来,道:“好像没有……诶,不对,有一份小报纸好像有新小说登出来,我找找看……”说着,他在一大堆报纸中翻找起来,从比较靠底部的地方抽出一份报纸,又道:“就是这个了,新城文化报。” “新城文化报,好像是个小报社发行的吧……”有人一边嘀咕着,一边接过报纸翻看起来。“一般这种报纸上登出来的小说,不是《血洗李家庄》之类的,就是什么《离乱鸳鸯》,没什么好看的……” 他一边嘀咕,一边翻到了小说那一版。看清楚小说的名称之后,不由得眼前一亮:“咦,《寻仙》?有点意思……” 报摊老板不乐意了,道:“先给钱再看啊!” 那个学生看了老板一眼,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铜子儿,递了过去。另外几个他的同学,买了其他的报纸。购买新城文化报的,只有他一个人。 众人各自拿着新出的报纸,离开了书报摊。回家路上,都难免忍不住翻看起来。可见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几人,都是喜欢看小说的。 过了一阵子之后,有一个戴眼镜的学生阖上报纸,感叹起来:“梁龙先生的《江南群侠传》,水准还是那样的高啊!” 有人接口道:“那些打打杀杀有什么意思?还是白慕容先生的《红粉佳人》更合我的口味。” 戴眼镜的学生面露鄙夷之色:“不过写的就是些腐朽大家族少爷调戏清贫人家女儿的故事,真是哗众取宠,充满了封建主义的腐败气息。” “你——”那人瞪起了眼睛来,气愤的说道:“白慕容先生写的都是有情人为了自己的爱情与家族抗争的故事,怎么就充满封建主义的腐败气息了?” “披着追求自由爱情的皮,骨子里还是才子佳人那一套,这还不封建?” “那你喜欢的梁龙先生呢?就知道打打杀杀血腥满纸,比才子佳人好得了多少?” “再怎么说,也比你喜欢的强……” 两个人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索性几个人就在一棵大榕树底下停下了脚步,不再继续往前走了。 两人再次争论了一会儿,戴眼镜的男生便拉住先前买了新城文化报的那个人,道:“陈国豪,你说,是白慕容先生写得好,还是梁龙先生写得好?” 陈国豪抬起头来,道:“周墨先生写得好!” “周墨?是谁?”众人闻言,都看了过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啊?” 陈国豪有些激动的说道:“周墨先生写得真的太好了,简直震撼了我!这篇《寻仙》,我追定了!” “寻仙?就是今天新刊登的那篇小说?不是我说,一个新人,就是写得再好,能有白慕容和梁龙写得好?别开玩笑了。”戴眼镜的男生有些不屑的说道。 陈国豪不满的看着他:“你怎么说话的呢?你都没有看过周墨先生写的文,就敢这么大放厥词?我敢说,假以时日,周墨先生的成就,一定超过你说的那两个人!” 眼镜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陈国豪,你这是怎么了?你不是也很喜欢梁龙的小说吗?” “那是以前。”陈国豪不假思索的说道:“从现在起,我最喜欢的作家,就只有周墨先生一个人了!” “这么快就变节?你只不过才看了他一章小说而已啊!”眼镜吃惊的瞪大了双眼。 “一章就够了。”陈国豪似乎不在意对方说他变节,“你看了他的小说之后,也会跟我一样的。”他满是赞叹的说道:“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天马行空的想法,他在我的面前,展现了一个全新的,不可思议的世界。”他的双眼看向虚空,整个人仿佛已经痴了。“好想去那个世界看一看啊……” 最后一句话,低低的,却充满了向往之情。 听了他的话,其他几个人面面相觑,都有些不敢置信。 “我不相信,这个周墨写的小说,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戴眼镜的男生摇着脑袋说道。 “喏,你看——”闻言,陈国豪将手里的报纸递了过去。 眼镜男生接过报纸,嘴里还继续说道:“我就不相信了,这篇小说真的有那么好,只能说你见的市面太少了……” 大家都等着他继续吐槽,可是,他刚刚看了几行之后,便闭上了嘴巴。无奈,众人只能等着他看完再说了。 良久之后,眼镜男生突然狠狠的将报纸丢在地上,还踩了几脚,嘴里厉声喊道:“可恨,实在是太可恨!” 众人吓了一跳,其中一个便说道:“嗨,你不喜欢这篇小说,不看就是了,犯得着这样吗?” 眼镜男生依然是一脸的气愤,并不理睬众人,兀自说道:“太可恨了,神仙就可以不把普通人的性命当一回事吗?” 众人闻言,这才知道,他是在为了小说里面的情节生气。当即,众人不由得大为惊奇。这小子口口声声不相信这篇小说真的有陈国豪说的那么好,现在自己却一看就看入了迷,这打脸也真的是太快了吧? 于是乎,怀着好奇的心情,剩下的人又去买了新城文化报,大家一起看了起来。这一看,便入了这个坑,再也爬不出来了。 等到大家都看完了之后,沉默了一会儿,一个人感叹道:“这些情节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仙门就藏在人世间,这想法实在是太有趣了。” “是啊,从前的人,总说神仙地在海上,在深山中,从来没有人想到过,其实,也许神仙地就在我们人世间。”陈国豪点头说道。 眼镜男生说道:“你们猜,主角会是什么样的灵根?” “那还用猜吗?一定是天灵根啦!” “是啊,你想想看我们看过的那些侠义小说,那个主角不是奇遇连连?资质也一定是最好的。不这样,还叫主角吗?” 大家闻言,都点头赞成这个想法。可怜他们不知道,还有一种主角待遇,叫做废材流。 “不知道我会是什么样的灵根,要是也遇到宋蔷那样的机会,有没有机会踏入仙途……”有人看着天空,露出悠然神往的表情来。 “依我看,你啊,一定是金木水火土,五灵根全了!”有人哈哈大笑起来,嘲笑着自己的朋友。 “你别跑,老子揍死你……”少年们打打闹闹,身影在夕阳余晖中渐渐的远去了。 再说周家这边,关翠云拿周大有的稿费和原先付了医药费后剩下的钱,自己再添了些卖蛋糕的钱,把借的钱给还了。了却心里一桩大事,她彻底安下心来,整天都是笑嘻嘻的。整个周家,弥漫着一股生机勃勃的气息。 明珠和明玉穿上了新衣裳新裤子,脑袋上扎上了红头绳,也是整天笑得合不拢嘴。 周大有心心念念的新被褥也有了,暖暖和和的,睡着舒服极了。 接下来的目标,就是再赚些钱,买一套房子,搬离这里。 好景不长,关翠云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 周大有看到烛光中妻子忧愁的面容,不由得放下手里的笔,开口问道:“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关翠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回答道:“没事,没事,你不要担心,专心写小说就好。” 第15章 周大有再次问了几句,关翠云只是摇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他也就不再追问了。 翌日,等到关翠云出去卖蛋糕之后,周大有将明珠明玉两姐妹叫到跟前,问道:“告诉爹,你们娘是怎么了?” 姐妹俩对视一眼,都不说话。 周大有也不生气,慢慢说道:“是不是你们娘说了,不让你们把事情告诉爹?” 这一次,明玉很快开口道:“是啊,爹,娘不让我们告诉你。但是,真的气死我了!” 闻言,明珠立即拉了妹妹一把,用责怪的语气说道:“明玉!” 被姐姐剜了一眼,明玉撇了撇嘴,道:“姐,我觉得,咱们还是应该告诉爹。爹识字,比娘有见识,不会让咱们一直被人欺负的!” “欺负?”周大有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个关键的词语,“咱家被人欺负了?” 明珠抿了抿嘴不说话,他便看向明玉,道:“明玉,你来说,告诉爹,到底怎么了?出了事情就一定要解决,不然,也许事情会越变越糟糕,你说对不对?” * 第15章 收拾杨桂花 听了这话,明玉终于不再迟疑了,开口道:“爹,都是那个杨桂花,她欺负咱们!你一定要好好教训一下她!” 周大有问道:“她怎么欺负咱们家了?” 明玉气愤的说道:“她看咱们家这几天日子过得好了,就在外面造谣,说,说娘在外面,做不正经的事情赚钱养家。院子里的人都相信了,嘴里说的话可难听了,娘气哭了好几次。爹,你一定要给她一个教训,让她以后不敢再乱说了。” 听了明玉的话,周大有不禁心里也生出了怒意。这个杨桂花,怎么就这么恶毒?看来,非得好好给她一个教训不可! 明玉期待的看着他:“爹,你要去打她一顿吗?” 周大有看着她,道:“明玉啊,你觉得,发生了这种事,打她一顿有用吗?她嘴上说不敢了,以后还继续造谣,难道再打她一顿吗?” 明玉明珠两姐妹看着父亲,神情都犹豫起来。明玉道:“那,就不管了吗?” 周大有道:“当然不能放着不管,要不然,太便宜她了。放心吧,这件事交给爹爹了,一定会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傍晚,外出做工的众人都回到了院子里,顿时,寂静的小院落变得喧闹起来。有打井水做饭洗衣服的,有给孩子喂奶的,也有一边摘菜,一边闲谈的。叽叽喳喳,比一群麻雀还要闹腾。 一群面色沧桑的中年女人聚在一起,说起旁人的闲话来,死寂的双眼中,泛起久违的激情来。 其中,说得最为口沫横飞的,莫过于那杨桂花了。 有人问道:“杨家嫂子,你之前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吗?” 杨桂花明知故问:“你指的是哪些话呀?” 那女人拍了拍大腿,道:“还能是谁?就是周家那一位呗!你说她在外边儿卖,是真的吗?” 杨桂花故意沉吟不语,在吊足了众八婆的胃口之后,方才开口说道:“当然是真的,有人亲眼看见过的。据说啊,前天下午,快要黑下来的时候,那个人下工回家,一眼就瞧见回家路上一条巷子里,周家那女人把脸擦得跟猴子屁股似的,正在跟个男的谈价钱。好半天价钱谈拢了,两个人啊就在巷子里……嘻嘻嘻……” 后面的话,不堪入耳,穷尽了人类最猥琐的幻想。 众八婆听得如痴如醉,刹那间,婆婆的责骂,丈夫的殴打,儿女的不争气,整日劳累的辛酸,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们没有文化,没有什么家庭地位,更谈不上什么个人爱好。背地里说人闲话,算是不多的快乐源泉之一了。 见到自己受到了众人的关注,被一双双激情四射的眼睛注视着,杨桂花愈发兴奋,尖声说道:“我就说他们家最近怎么这么有钱,他娘的,顿顿有肉,两个贱丫头从前瘦得跟老鼠似的,现在却养得白白胖胖。原来,都是靠的周家女人的皮肉钱!呸,也不嫌脏。我现在一看到那女人啊,就想作呕!周大有这个活王八,为了钱,心甘情愿的戴上一大摞绿帽子,也是个下贱不要脸的……” 众八婆纷纷附和,一起谴责起不要脸的周家两口子。个个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恨不得挥舞起大棒,将没脸没皮的周家人全部打进地狱里去。 凭什么原本大家过的都是苦日子,现在你们却要离开这个泥潭? 众人用肮脏至极的语言攻击着周家人,眼里,是无尽的妒恨。 杨桂花越说越是有劲,甚至开始手舞足蹈起来:“你们想想看,周家男人腿断了成了个瘸子,要不是她关翠云出去卖,家里能天天飘着肉香?我呸,果然是肉香,她关翠云的肉香得很啊!没皮没脸的一家子,我要是他们家的人,非得天天将脑袋夹在□□里过日子不可。依我看,那两个小丫头,将来也是要跟她们娘一样的。周大有这主意打得好啊,靠着妻女的皮肉钱,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她说得两眼放光俨然已经沉浸进去了,压根没有注意到,对面的八婆们都闭上了嘴,露出带着怯意的神色来。 一只手突然拍了拍她的肩膀,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杨桂花?” 杨桂花不得不止住话头转过头去看,嘴里还不满的嘀咕道:“谁啊这么没有眼色,没看到我正在忙吗——” 一个吗字出口,顿时哽住了。无他,只因她看到自己身后站着两个穿着警服的人,正冷冷的看了过来。 这个年代的警察,跟咱们现代的警察比较起来,是很不一样的。因为时局动荡政界腐败成风管理不严,这个年代的警察,其实跟土匪的区别并不大。寻常老百姓看到他们,一般都是躲着走的,畏之如虎。他们不像咱们现代的警察,是真正为百姓们做事的。 因此,看到两个警察来到自己身边,哪怕是悍妇杨桂花,也顿时有些畏缩起来。她露出讨好的笑容,道:“两位,有事找我吗?” 领头一个瘦长脸警察,冷冷的看着她,慢慢的开口说道:“杨桂花,有人举报你造谣污蔑他人,犯了污蔑罪。现在,就跟我到局子里走一趟吧?” 闻言,杨桂花吓得后退一步,嘴唇哆嗦起来:“你们胡说,我什么时候污、污蔑他人了?” 后面一个胖墩墩的警察嘿嘿笑了两声,道:“你还不承认?我们都亲耳听到了,难道还有假不成?好个刁妇,一张嘴巴什么肮脏不堪的话都说得出来。像你这样的人,就该去坐牢,好好改造一下!” 杨桂花听了这话,越发面无人色,浑身都颤抖起来。她求助的将视线投向其他女人,那些人却都纷纷退避,好像她突然变成了会咬人的毒蛇一样。 胖子警察看着她的模样,更是笑得好像一尊弥勒佛。嘴里的话,却像是钢针一样,一针针扎进她的心底:“你知道劳动改造吗?可不是就把你关在屋子里,还一天供你三顿饭吃,想美事呢?现在城外修大坝正缺人手,所有的犯人都得去上工。站在齐腰深的脏水里,一天干到黑。干不到两天,皮子都得烂掉。你就是爬不起来了也得去,否则,就没饭吃。吃的饭一天两顿,都是玉米面熬的粥,连人影子都能给你照出来。要不了两个月,走起路来都打晃。就这样,还得每天去劳动改造。我觉得啊,这样的日子,就适合你这样的刁妇。来吧,自己把手伸出来吧——”说着,他从腰间取下一对手铐,拿在手里摇晃着,笑嘻嘻的看着惊恐的杨桂花。 杨桂花哪里想到自己只是随便造个谣,就能跟坐牢扯上关系?她吓得浑身哆嗦,不敢置信的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肯定是骗我的!谁不没事儿说个闲话?还能都拉去坐牢吗?我不相信……” “你那叫说闲话吗?我们哥儿俩听得清清楚楚,你就是在造谣污蔑!”胖子警察脸上的笑意消失了,面无表情的脸顿时显得格外可怖。“要是没人来告,咱们也管不了这么多。可既然苦主来告了,这件事儿,我们就管定了。来,自己把手伸出来吧,别叫我们动手,那可就不好看了。” 这下子,杨桂花终于相信,自己即将要去坐牢这件事了。她顿时坐倒在地,拍着膝盖大哭起来:“天啊,我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不过是随便说说闲话,周家就把我给告了,没良心啊,丧良心啊……” 这可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了,瞧着十分讨嫌。 这种泼妇两个警察见得多了,当下也不再多说,就要把手铐给她戴上去。碰触到冷冰冰的手铐,杨桂花终于怂了,哀求起来:“不要啊,两位爷,求求你们,不要抓我去坐牢,我家里有老有小,离了我可怎么活下去啊……” 她满脸鼻涕眼泪,披头散发,脸色煞白,完全没个人模样了。瞧着,确实吓得不轻。 警察们也并没有真的打算抓她去坐牢,其实这个时代的法律,压根就没有污蔑罪这一说。就算是真的抓了她,也不过就是关几天就放出来了。周家说了,只是警告她一下,吓吓她就行了。最关键的是,一定要她说出真相,给周家赔礼道歉。 第16章 那能怎么办?收了人家的钱,就照人家说的办呗,这就是职业道德。他们是有信誉的,可不像有的同行,拿了钱不办事,也不想想,吃了亏以后还能有人上门求办事吗?这样的长久生意,一定要保持信誉,长长久久的做下去才好。 这样想着,瘦长脸便开口说道:“你要想不去坐牢,也不是不行……” 听了这话,杨桂花连滚带爬的上前,苦苦哀求起来:“求求你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一定照办。只要不抓我去坐牢,叫我做什么都行……” 瘦长脸道:“这件事关键就在于,只要周家不告你,你就不会有什么大事。问题是,周家能不告你吗?你都把人家说成什么样子了,心里没点儿数?” * 第16章 小说 杨桂花闻言,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我去给他们赔礼,我去给他们道歉!哪怕是打我一顿呢,我也认了!只要他们能不告我了,哪怕我从今天起,遇到他们家的人就躲着走呢,那也完全没问题!” 胖子听得不耐烦了,道:“别光嘴上说说,赶紧的啊,我们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没工夫老听你在这里废话!” 杨桂花听了这话,不敢再耽搁,连忙来到周家门口,迈步就要往里面走。谁知,一道人影来到门口,挡住了她的去路。抬眼一看,却是关翠云站在门口,冷冷的看着她。 杨桂花连忙赔笑,弯着腰说道:“周家嫂子,我知道自己做了错事,这就来给你赔礼道歉——” 关翠云想起丈夫之前所说的话,抬起手来,打断了杨桂花的话头:“不敢,谁敢叫你杨桂花赔礼道歉?请你还是回去吧,我可受不起。” 杨桂花闻言急了:“都是我不好,我知道自己错了……” 关翠云其实心已经软了,但是心里牢记着丈夫的话,撇过头去,继续冷言冷语:“可不敢,你还是回去吧。” 杨桂花回头看了看冷冷看过来的两个警察,将心一横,双膝一软跪倒下去,抬眼看着关翠云,凄凄说道:“都是我这张贱嘴,说了不该说的话,求求你,大人有大量,原谅我这一回吧……” 想着自己现在竟然跪倒在一向看不起的关翠云面前,杨桂花心里一酸,真的哭了起来:“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硬着心肠,关翠云看着面前矮了一截的人,问道:“这么说来,你承认自己之前是胡说八道了?” 杨桂花连连点头:“是的,我都是胡说的,我根本就没有遇到过你,都是我一张贱嘴胡乱说话,我再也不敢了……” 关翠云看向挤在一起的八婆们,扬声说道:“大家都听到了?杨桂花承认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都不是真的。以后我要是再听到类似的话,就别怪我不念邻居的情分,请她到警察局里走一遭!” 那些女人听了这话,连连点头,纷纷答应不迭:“放心放心,周家嫂子,我们知道了。” “好的,好的,明白了,明白了……” “都是杨桂花不好,我们可都是无辜的……”还有趁机甩锅的,生怕连累自己。 跪在地上的杨桂花闻言,气了个倒仰,却也只能用眼神表示愤恨。她很怕自己再多说一句,关翠云就不肯原谅自己了。她可不想去抓去坐牢,那样的话,男人肯定不会要她了。 虽然她平时总是欺负他,但是,她却是不能没有他的…… 关翠云听了那些女人的话,又看向跪在自己面前,一脸愤恨哀色交加的杨桂花,道:“你诚心诚意的给我磕一个头,我就不告你了。” 虽然,其实她并不想这样,心里其实已经不再恨杨桂花了。但是,她始终牢记着丈夫的话,他要她怎么做,她就怎么做。要不然,不是白费他一番为自己打算的苦心了吗? 杨桂花闻言,稍稍愣了一下,随即,便慢慢的弯下腰去,将脑袋重重磕在门槛上,嘶哑着嗓子说道:“对不起,我错了。” 关翠云伸出手去,立即将她搀扶起来,叹息了一声,道:“知道错了就好,以后,再不要这样了。” 杨桂花低着头,挣脱开关翠云的手,转过身,默默的走回到自家,关上了房门。然后,里面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哭泣声。 一群长舌妇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渐渐的不做声了。 两个警察走过来,胖子开口,笑呵呵的对关翠云说道:“那,周家嫂子,事情办好了,我们就回去了。” 关翠云连忙递过去一个袋子,里面装着满满的一袋子蛋糕,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来:“多谢你们,这一点小意思,请拿回去吃着玩儿吧,味道还行。” 胖子也并不推辞,当即接过蛋糕来,敷衍了两句,转身与同伴一起离开了。 看着他们的背影,关翠云的心情是既轻松起来,又有些心痛。轻松的是外面的流言蜚语终于解决了,心痛的是为了请出这两个人,自己家付出的闪亮亮的银元,那可都是钱啊! 转身走进屋子里,她堆起笑容来,对坐在床上的周大有说道:“他爹,事情都解决了,你的主意真是好!看起来,杨桂花是彻底被吓住了,以后估计再也不敢多嘴多舌了。” 周大有点点头,道:“解决了就好,以后再有什么事,你一定要说出来,不要自己一个人承受。家人是干什么的?就是相依为命。你的事,不就是我的事吗?你的名声有损,就等于我的名声有损,我能坐视不管吗?所以,你以后再不可以像之前那样了,记住了吗?” 人前教子,背后教妻。 关翠云连连点头:“我明白了,以后不会再犯糊涂了。就是,就是我有些心疼之前花出去的钱。咱们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这下子,已经不剩下什么了……” 周大有道:“钱没有了可以再赚回来,只要人好好的,一切都不是问题。” 关翠云道:“我知道了。”她徐徐吐出一口长气,觉得心里敞亮了许多。果然,还是当家的明白事理。 解决了杨桂花造谣的事,周大有总算可以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写作当中了。 “……上回说到,宋蔷进入到青云门,初步了解到修仙的一些规则。他看着这个全新的天地,一直郁郁寡欢的胸怀,感到舒畅起来。……世界原来不止是他看到的那个样子,他的眼界,陡然一宽。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了,原来高高在上的修仙者,也曾经是普通人。原本想都不敢想的报仇之事,也有了一丝希望。” 墨黑的字迹,在雪白的纸张上一行行出现,十分流畅。写着写着,他突然觉得,比起从前用电脑写作,现在用手写,格外有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是电脑打字无法给予的。 手部动作飞快,毫无凝滞之感。他的整个身心,都沉浸到畅快的写作当中去了。 “……测试灵根的仪式,正式开启。在几位仙风道骨的修仙者的凝视之下,所有的人排队上前,一个个将手放在一面一人多高的大镜子之上,紧接着,镜子便开始绽放光华。红色光芒为火灵根,黄色光芒为土灵根。绿色光芒为木灵根,金色光芒则为金系灵根,水系灵根是无色透明的,看起来最不起眼……” 一个个求仙寻道的人接连向前,测试自己的灵根。大部分都没有灵根,不能修炼。少部分是三灵根四灵根,五灵根竟是一个都没有出现。因为五灵根就跟单灵根一样,很是极为少见的。只不过,一个是少见的差,一个是少见的好。 青云门的规则是,三灵根可以成为外门弟子。二灵根以上,才可以入内门。 三灵根筑基的希望已经是渺茫,更别提四灵根和五灵根了,那是基本没有可能,一辈子只能在筑基期徘徊。 在这里,又牵扯到了修仙的一个重要认知:修仙的级别。 满脑袋茫然的主角宋蔷,又是在旁人的议论中,知道了这一点。 初初入门的修仙者,被称为炼气期。在这之上,便是筑基期。筑基之上,则是金丹修士。再然后,就是人人敬仰的大修士,元婴期。 元婴之上的化神期修士,便是青云门,都只有一位。这位化神期大修士常年看不到人,一直闭门修炼。据说,除非遇到攸关门派生死存亡的大事,是别想见到他老人家了。而他的年纪,已经接近一千岁了。 听到这些信息的宋蔷,心里十分激动。一千岁?真叫人不敢置信。自己也会有被称为大修士的那一天么?他想都不敢想。 检测灵根的时间非常快,没多久,便轮到了宋蔷这一队。 当他前面的那一位前去检测灵根的时候,全场哗然。因为,这一位竟然是天灵根。在大镜子之上出现的光芒,只有一道耀眼的金色。 这还是今日的第一位天灵根,当即便有金丹长老站出来,宣布收他为徒,使得众人又羡又妒,只恨那个人为什么不是自己。 因为这一位的出现,全场的目光,都聚集在宋蔷的身上。这,也是他第一次这么万众瞩目。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宋蔷走上前,将手放在了镜子上。叫人失望的是,镜面上竟然反射出了五道光芒来。也就是说,宋蔷虽然比一般凡人好一些,有灵根的存在。但是,却是五灵根,又被成为废灵根。这辈子即使勉强修炼,炼气期就顶天了。就算是数量不少的筑基期,对他来讲,也是奢望。 第17章 宋蔷先是惊喜,然后便是被浇了一盆凉水。因为,就凭他这个五灵根,连进入外门的资格都没有。众人看向他的目光,变成了怜悯和冷漠,还有的甚至是轻蔑。 先后检测出一个天灵根,一个废灵根。其待遇,真是天壤之别。 * 第17章 入外门 先是知道自己有灵根,具备了修仙的基本资格。然后很快又知道自己的灵根只不过是个废灵根,这辈子只能在最低阶徘徊,连进入外门的资格都没有。宋蔷的心一下子大起大落,险些没有当场晕倒过去。 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先前那些雄心壮志,都化为飞灰了吗? 他满心不甘,在众人的嘲讽视线与窃窃私语中,低下脑袋。 单灵根的天才被长老带在身边,高高在上。五灵根的废柴站在人群中,承受着各种恶意的视线。这对比,何其惨烈。 宋蔷握紧了拳头,嘴唇都咬出了鲜血来。一滴滴,滴落在雪白的地面上,好像是从他心底滴落下来的一样。 写到这里,周大有停了笔,将自己之前写出来的文章看了一遍,自己觉得很是满意。 要的就是这样惨烈,才能最大的调动起读者心里的情绪来。让他们跟着主角的遭遇,心情大起大落,完全沉浸进去。那么最后扬眉吐气的时候,才能感觉到最极致的舒畅。 喝了几口茶水之后,周大有拿起笔,继续写下去。 就在宋蔷即将被宣布淘汰的时候,一位一直站在一边,默默无语的老者走上前,对着来观礼的掌门开了口。这一开口,就彻底改写了宋蔷的命运。 老者说,此子的相貌与他早逝的小儿子有七分相似,勾起他心中一丝思念之情。看在这一丝情分上,他希望掌门格外开恩,准许此子进入外门修习。若是三年内始终无法入门,再撵出去不迟。 这一下,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开口说话的老者,亦是一位金丹长老。所以,他说的话还是有些份量的。便是掌门,其实目前也只不过是金丹期而已。青云门有两位元婴期大长老,等闲场合是不会出现的。说是掌门,其实也只不过是个高级管家而已。真正做主的,其实还是元婴期大长老。 于是乎,就在宋蔷觉得自己即将跌入地狱里的时候,又回到了人世间。他加入了青云门,成为一名外门弟子。但这也是暂时的,若是三年内他无法修炼入门,还是得乖乖的滚回去。 收徒大典结束之后,宋蔷与几个此次被收为外门弟子的人一起,在一位筑基期师兄的带领之下,登上形似小船的飞行法器,正式踏入了自己的修仙之途。 刚一入门,他便遭到了欺辱。这实在是,令他感到非常的诧异。 这满是灵气,仙雾飘飘的山水中,竟然也会发生俗世才有的恶心事? 原来修仙者,与俗人相比,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他们照样会拜高踩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善怕恶。见到高位修仙者时候卑躬屈膝,见到修为低于自己的人的时候,则是正眼都不看一下,不去踩上一脚,都算是好人了。 入门不过短短一段时间,初时对于修仙者的印象,便完全颠覆了。 哪怕是他亲眼见到两个修仙者漫不经心的毁掉自己的家呢,那时是悲伤愤怒。此时,却是令他感到震惊与恶心。 他这才发现,俗人会有的种种恶习,修仙者一样的有。甚至,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当被人打倒在地,一脚踩住脖颈的时候,他双手紧紧揪住地上的野草。心里暗自发誓,总有一日,他会将欺辱自己的这些人,逐一踩在脚下,就像今日他们踩着自己一样! 虽然心里万般坚韧不屈,但是今日的这些人,似乎,并不打算就此放过他。有人竟然就地拉了泡屎,逼着他,要他吃下去。 宋蔷打算与他们拼命,但是,他此时尚未入门,不过是普通凡人一个。对手却皆是已经入门的修仙者,最差的,也有炼气期二层了。他,如何能是他们的对手? 眼看主角就要遭遇奇耻大辱的时候,峰回路转了。 一个女子冷清清的声音响起,阻止了戏谑侮辱主角的几个炮灰。 主角从泥泞中吃力的昂起头,看到了一缕白月光,照亮了他的心房。 白衣黑发,肤光胜雪。面前的女子气质冷清,五官秀美,宛如冰山天女一般,高不可攀。 在众人惶恐的请罪当中,他知道了面前的女子是一位金丹老祖,名为沈嫣然。她擅长炼丹,在宗门中颇有地位。性格清冷,对谁都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模样,很是不好接近。 现在的主角与之比较起来,犹如云泥之别。 沈嫣然并没有再做什么,喝止了几个炮灰之后,看都没有朝灰头土脸的主角看一眼,便驾驭着一朵莲花法宝离开了。 看着佳人背影远去消失在白云中,宋蔷只觉得自己的心也一起飞走了。 少年人情窦初开,却只能按捺在心底。既痛苦,又甜蜜。他愈发想要早日踏上仙途,起码,可以距离心里的人更近一些。 他日日努力修炼,能不出门就不出门。除了完成门派内分派下来的必须完成的任务,其他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之上。 如此这般,不能不说,已经是非常刻苦了。 但是,眼看着其他跟他同时入门的那些弟子纷纷进入到了炼气期一层,可是他,却是连炼气期的影子都摸不到。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明白,自己的五灵根,为何会被称为废灵根了。原来,想要入个门,都是这样的艰难。 他彷徨无助,再一次陷入到了困境之中。 写到这里,估摸着字数已经够了,周大有在末尾写上自己的笔名“周墨”两个字之后,才终于放下了笔。 照例誊抄了一遍之后,他将稿子交给关翠云,嘱咐她翌日记得送到报社去。 第二日,关翠云来到报社,还是显得有些畏缩的样子。陶思望忙着看其他的稿件,也没有留意到她的到来。过了好一阵子之后,他放下手里的稿子,抬起眼来看到了她,忙站起身来,满脸笑意:“你来了,怎么也不叫我一声?” 关翠云堆起笑来,道:“不着急,我反正有时间。” 陶思望起身走过来,道:“你是来送稿件的吧?” 关翠云忙从怀里掏出稿子递过去,道:“是的,这里是新一期的内容,一万六千字左右。” 陶思望忙接过稿子,翻看起来。看完之后,他方才抬起头来,道:“写得真好,每次都能第一个看的新的内容,也算是做编辑的福利吧,哈哈!” 关翠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便陪着笑了两声。 陶思望也不再多说,只道:“我带你去见童主编,他看过了没问题之后,就会将稿费给你。” 想起那位童主编,关翠云不由得有些犯怵。她抿了抿有些发干的嘴唇,跟着陶思望朝着主编办公室走去。 砰砰——陶思望敲了敲门,得到许可之后领着关翠云走进去,道:“童主编,周墨遣人送稿子来了。” 出乎意料的,童主编竟然站了起来,满脸笑容的迎过来,连连说道:“辛苦了辛苦了,以后不必你亲自过来,我们上门去拿稿子也是可以的。来来,先坐下喝口茶水吧——” 没想到会有这样热情的际遇,关翠云一脸的受宠若惊,有些不安的坐了下去,捧着一杯热茶,时不时的啜饮一口。 童主编很快看完了稿子,拍案叫绝:“好,写得好啊!周墨先生真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不愧是开创了一个流派的宗师啊!” 站在一旁的陶思望听了这话,不由得感到有些尴尬。主编,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文人的风骨呢? 丈夫受到这样的夸赞,关翠云不由得激动的有些脸色发红,与有荣焉,嘴里却呐呐不成言,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幸好,童主编也不指望在他看来是个仆妇的关翠云能说出什么上台面的话语来。他放下稿子,亲自取了稿费递给她,是一共十六个新崭崭的银元。它们一起堆放在红色绸布之上,银光闪闪,看起来实在是可爱极了。 关翠云数了数面前的银元,诧异的开口道:“这,怎么有十六个?应该是八个吧?” 童主编喝了一口茶水,笑眯眯的说道:“上次给你家少爷千字五角,是因为我拿不准他的小说到底会不会受欢迎,为了保险起见才那么给的。如今反馈来了,周墨先生的《寻仙》,十分受读者欢迎。所以,稿费上涨,那是应该的。” 闻言,关翠云禁不住露出笑容来:“那可真是,真是太好了……” 自家男人,果然厉害得很呢!他都不用争取什么,主编就自己将稿费给涨上去了。看来,他说的那什么“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样的话,是正确的。 自家男人随便动动笔头,就能赚到普通人一个月才能赚到的钱。关翠云觉得未来一片光明,她对自家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第18章 这样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等到关翠云离开之后,陶思望不由得开口问道:“主编,你怎么主动将稿费涨上去了?这样的事,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一般不是作者主动提起,我们才会考虑吗?” * 第18章 周墨先生 童主编红光满面,笑着说道:“小陶啊,你还不知道吧?刚刚我们上期报纸的销量统计出来了,比起之前,足足翻了一倍啊!” 陶思望闻言,吃了一惊:“真的吗?一倍那么多?” 童主编点点头:“那还有假?我们的其他版面一直都是那样,唯一跟之前不同的,就是刊登了周墨的寻仙一文。是谁给我们带来的销量,那还用说吗?” 陶思望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来:“我之前就比较看好这篇小说,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受欢迎……” “当然受欢迎。”童主编将厚厚一叠信件丢在桌子上,道:“看这些信件,都是写来询问寻仙下文和周墨这个作者的,这还不能说明这篇小说的前景吗?” 陶思望感慨道:“看来,又一位文坛大家要崛起了啊!” 童主编说道:“那是自然。所以,我主动将稿费涨起来,就是为了向周墨示好。要是能将他长久的留在我们报社,我们将来成为本城数一数二的大报社,指日可待!” 让我们的视线,从新文化报的报社办公室,转到其他地方来。 今日是个阴天,有一点微微的细雨。 这里是一处富家宅邸,白色洋楼,充满西洋风情的花园。几丛蔷薇开得正艳,被细雨淋湿之后,愈发显得娇艳夺目了。 穿着素白上衣黑色粗短裤子的丫鬟,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匆匆走入洋房。脑后垂着的一条油光水亮的大辫子,随着她的脚步摇晃不停。 餐厅里,白色餐桌上,金色花瓶里插着几枝玫瑰,嫣红醒目。英式白瓷餐具里,摆放着烤得焦黄的吐司面包,煎鸡蛋,油汪汪的培根。玻璃杯里面的鲜榨橙汁,颜色鲜亮,引人垂涎。 穿着鹅黄色丝质睡袍的女孩子,正拿着一片吐司,往上面抹着花生酱。 与传统的美人不一样,她有着一身光滑的麦色肌肤,透着健康的光泽。乌黑的半长发用火钳烫成一个个小卷儿,堆簇在耳后,随着她的动作俏皮的弹动。眉毛墨黑,直飞入鬓发里,显得有些倔强。双眼皮深深的痕迹,像是用刀子刻下去的一样。眼神有些像猫,媚而带着几分慵懒的感觉。 毫无疑问,虽然并不怎么符合中式的古典美,但是卓丽君依旧是一个独具特色的美人。 看到丫鬟进来,她忙放下手里的吐司,看向对方,满眼期待:“报纸送来了?” 丫鬟点点头,将手里的报纸递过去:“小姐,送来了。” 卓丽君接过报纸,几下子翻到小说版面,专注的看了起来。直到面前的早餐完全变冷,她方才放下报纸,深深的吐出一口气,绽放娇艳的笑容:“周墨先生的文章,真是深得我心……” 丫鬟笑着问道:“小姐就那么喜欢这个周墨?” 卓丽君瞪了她一眼:“要叫周墨先生。——当然,我决定,以后,周墨先生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丫鬟娇笑:“小姐喜欢的作家,总是换来换去的。这位周墨先生,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卓丽君道:“不会变了,我这一辈子,都最喜欢他!” “小姐这才看了两次他的小说吧?就真的这样喜欢?” 卓丽君肯定的点头:“两次就已经够了,他的文采征服了我的心。他的所思所想是那么的独特,我看着他写下的文字,就像是触碰到了他的思想。我认为,我们之间,思想是相通的。”说着,她陶醉的闭上了眼睛,像是在回味一般。 小姐说的话,越来越让人难懂了。不过小姐本来就是留洋回来的,她说的话,自己听不懂很是正常……这样想着,丫鬟也就不再纠结了,自顾自撤下冷了的早餐,重新给小姐换上热腾腾的食物来。 卓丽君又兀自沉醉了好一会儿之后,这才重新开始吃起早餐来。一边吃,一边还双眼朦胧的微笑着。显然,还在想着她的周墨先生。 依旧躺在床上的周大有,自然不会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富有美丽的脑残粉。他正看着面前的正骨大夫,注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大夫检查了一下他的断腿,点了点头,摸着山羊胡子说道:“很好,恢复得不错。照这样下去,再过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拆掉石膏了。” 周大有问道:“拆掉石膏之后,我就可以下床,像正常人那样走路了吗?” 大夫道:“哪有那么快?你要完全恢复,没有个半年是不可能的。但是拆掉石膏之后,拄着拐杖走路是可以的。只不过要注意,每天不要走太久,对你的恢复不利。” “明白了,多谢你来这一趟。” 送走了大夫,周大有清了清嗓子,翻开一旁的课本,开始教导起自己的妻女们来。自从定下了上午上课下午写小说的规矩后,他便一丝不苟的执行着。 “明珠明玉,翠云,来上课了。” “来啦——”欢快的跑过来的,是周明玉。 周明珠慢了自己的妹妹一步,跟在她的后面。 摆着一脸为难的,是关翠云。慢腾腾一步步的,挪了过来。“他爹,还是算了吧,我真的念不进去……” 她真的已经努力在学习了,可是,就是完全无法念得进去。第一日学习的字,睡了一觉之后,差不多就全部忘在脑后了。 周大有看了看她,将一只本子和一支笔放在她面前,道:“你试试看,把这几天我教你的字默写出来。” 他这几天教的字,简单至极,无非就是些大小人口手之类的,最基本的一些字。 听了父亲的话,周明玉连忙说道:“我会,爹,我写给你看!” 周大有摆摆手:“爹知道你聪明,咱家三个数你最聪明,一教就会。你不必写了,今天就看你娘写的。” 得到父亲的肯定之后,周明玉吐吐舌头,满意的闭嘴了。 关翠云看了看周大有,又看了看两个女儿,然后才拿起笔,磨磨蹭蹭的开始在纸上写字。半晌之后,她额头上汗珠都冒出来了,却还是只写下了一个“一”字。那个一字粗大笨重,横在雪白的纸张上,怎么看,怎么难看。她的脸,慢慢的涨红起来。 以为自己一定会被责怪,她低下头去,眼泪都要出来了。 看着泫然欲泣的关翠云,周大有轻轻的无声的叹息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倒是自己太心急了。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可能从小到大连笔都没有拿过,而且,也早就已经过了学习的黄金时间。自己拿她跟两个孩子比较,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 他想起她做蛋糕时候的样子,虽然累得出了汗,但是双眼放光,充满了激情和热爱的感觉。让人一见,就能感觉到,她是发自内心的热爱着这件事。而她学习的时候呢? 她紧张而笨拙的拿着铅笔,小心翼翼的学着在纸上写字。肩膀因为紧张而一直紧绷着,脸上的表情,也是始终绷着的。每次宣布结束的时候,她都会松一大口气。可以看出,学习这件事,对她来讲,真的只是一种折磨。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思及此,周大有慢慢的开口,对她说道:“算了,以后,你不用跟着两个孩子学习了。” 听了这话,关翠云顿时忍不住露出欣喜的表情,但随即,她又紧张的看着他,道:“他爹,我,我可以的,我会努力的,你不要生气……” “我没有生气。”周大有道:“说到底,你跟两个孩子不一样。学习文化对你来讲,已经不是必须的事情了。既然你真的不喜欢也不擅长,那就不要继续了。我不是因为生气失望,才对你这样说的。你不用担心。” 如是,关翠云终于彻底放松下来,露出发自内心的笑意:“那我去给你们做点东西吃,你们继续。” 周大有点点头,道:“好,你去吧。” 教两个孩子读书,还是比较轻松的。与写文相较,更像是一种放松了。 明玉非常聪明,举一反三,一教就会。让他不由得可惜,从前耽误这孩子了。 比起妹妹来,明珠就更像是个普通小孩了。不算很聪明,但也不笨。教起来,并不吃力。 他打算自己教两个孩子读完小学的课程,然后,让她们直接去考中学。 结束教学,关翠云的点心也做好了,香喷喷的端了上来。 刚蒸出来的白嫩嫩的萝卜丝糕,放了一些碧绿的葱花,鲜美可口。还有熬得香浓的小米粥,喝下肚子,十分熨贴。配上酸辣口味的泡菜,让人胃口大开。 吃完点心之后,肚子饱饱的,都不用吃午饭了。 下午的暖金色阳光照进屋子里,一室寂静的微尘。沙沙的写字声不断的响着,听起来,让人觉得分外静谧。 第19章 外间屋子里,小宝躺在床铺上,睡得憨乎乎的,时不时的,还会呼出一个鼻涕泡儿。 关翠云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鞋垫正在扎着花,偶尔抬起头来,看一看孩子们。 明珠明玉两姐妹坐在桌子前,翻看着课本,复习上午学的功课。 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样的岁月静好。 * 第19章 红白玫瑰 接着上回的内容,周大有继续写着《寻仙》一文。 陷入到了困境之中的宋蔷,并没有自暴自弃。他依旧日复一日的运功打坐,试图踏入那个自己仿佛永远也踏入不了的仙途。 前方的目标,除了报仇之外,好像,还多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倩影。 冷冷淡淡,却无比吸引着他的视线。 欲扬先抑,主角困难压抑的处境,已经写够了。再写下去,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接下来,该轮到金手指的出场。 这个时代的小说,还没有金手指这一说。那些侠义小说的主角,几乎都是一板一眼,靠着自己的努力登上巅峰。最多,就是拜了个好师父罢了。就算是掉落悬崖获得秘籍这样的现代老掉牙情节,这里,都还没有出现。 所以,要是寻仙的主角,获得了随身老爷爷一位呢?曾经在现代网文圈掀起波澜的情节,被无数人模仿的情节,会不会惹得读者们惊叹?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从没在小说界出现的这种情节,他绝不怀疑,会让读者爽翻天。 于是,始终徒劳无功的宋蔷,在一日外出做门派任务的时候,捡到了埋在树叶堆里的一枚古朴玉指环。 指环中,理所当然的,藏着一位修真大佬的残魂。此外,还有一个随身空间。空间里有一口灵泉,常年服用,可以替人洗精伐髓,改变体质。 能改变灵根吗?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暂时还需要时间。 在大佬的指点下,宋蔷饮下灵泉,在剧痛之后,身上分泌出许多脏污,自觉变得身轻如燕,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 这都是现代网文写滥了的套路,但是在这个时代写出来,却是石破天惊,无比令人惊艳。 体质被改变了的宋蔷,终于在一次打坐运功之后,迈入了修仙门槛,正式成为一名修真者。 他进步神速,飞快的赶上了其他人,并且,一跃成为了外门弟子中修为最高的人之一。有了大佬的帮助,他对于功法的理解一日千里。别人看来只是鸡肋的基础功法,在他手里使出来威力巨大,简直令人不敢置信。 这一部分的情节写出来,务必突出一个“爽”字。一定要令人看来酣畅淋漓,大呼过瘾才行。要不然,怎么叫做爽文呢? 这一段情节,在外门大比中,宋蔷堂堂正正的打倒了从前欺负他最狠的人,将其踩在脚下时,达到了巅峰! 虽然主角并没有喊出类似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之类的话,但是,整个场景,就是在述说这句话。 宋蔷陆续斩落强敌,在没有强力法宝相助的情况下,位列外门大比第一名。让他的名字,首次为人所知,让人不敢再轻视。 宋蔷第一次扬眉吐气,这一次的情节,也就在此落下帷幕。 写完了下次任务字数的周大有,觉得还不过瘾,决定挑灯夜战,将下下次该交的稿子也写出来。 写完了事业线,接下来,该着眼一下感情线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之争,永远可以挑起话题。她是你眼里的蚊子血,却是我心里的朱砂痣。她是我眼里的饭粒子,谁知却成了你心里的白月光。 这样的争议性,大约双方支持者可以再战一百年,永远不会过时,也难以有个结果。 前面遇到的沈嫣然,便是那白玫瑰了。红玫瑰,接下来就要出场了。 外门大比的前三名,可以跟内门选出来的五十名精英一起,参加每五十年一度的冰月境之争。 好吧,这就是俗称的换地图了。每当小说到了一定的瓶颈期,作者一般都会采用这种写法。 新的环境,新的敌人,新的目标。 冰月境是一个小世界,独立在这个世界之外。每五十年会开放一次,只有筑基期以下的修仙者可以进入。其他的修真者要是想强行进入的话,会因为它的限制,化为齑粉。 自然,冰月境之中有着无数的可以用来炼丹增进修为的奇花异草,凶兽仙鸟,无数的机遇,无数的险境。 本世界的几个大宗门在数百年前达成一致,每一次,派遣自己门下弟子进入。能得到多少东西,全凭本事。 虽然得到的东西出来之后都要上缴宗门,但是,也是有奖励的。若是上缴数量质量满足条件,可以得到筑基丹。 还在炼气期的修真者们,若是想要踏入再进一步的筑基境界,非得有至少一颗筑基丹的帮助不可。 冲着筑基丹,宋蔷毫无抵触的去了。 这一去,除了再次了解修真界的弱肉强食血腥残酷,他还遇到了生命中的红玫瑰。 一身伤的宋蔷在拼命诛杀了不知道第几个强敌之后,落入到了一口仿佛看不到底的深潭之中。 还来不及遁入随身空间中,他便陷入到了昏迷之中。 醒来的时候,他看到自己来到了一处奇异的地方。头顶上方是幽黑的潭水,这里好像是深潭之下被封印住的一处空间。 紧接着,他便发现,在这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一片法阵中间,躺着一具九尾妖狐的尸体,巨大得像是小山一样。 一位少女,满面泪痕的从妖狐尸体之后走了出来。 从她头顶毛绒绒的耳朵和身后的大尾巴可以看出来,她应该与死去的妖狐,有着亲缘关系。 写到这里,周大有不由得笑了一下。这样的女性形象,在这个世界里,应该算是破天荒的吧?就不信,不能萌死一堆人。 少女年纪不大,眼神看起来还带着几分懵懂。她五官极其艳丽,与之前遇到的沈嫣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 在这之后,通过与这个名叫狐小霜的女孩子的交谈,宋蔷知道了事情的经过由来。 狐小霜便是地上这只九尾妖狐的女儿,很久很久以前,这只妖狐被封印在这水潭底下的时候,就怀着身孕。若干年后,狐小霜降生在这里。 生来,她便没有见过阳光,也不知道花草树木,春风雨露是什么样子的。尽管如此,她依旧活得很乐观,每天都能自得其乐。 可爱,又可怜。 妖狐尽管法力强大,但是,因为这能够汲取她生命力的封印,还是一天天的虚弱下去。很快,就要彻底消亡了。但是,她要是死在这里,她的女儿狐小霜势必无法独自一狐活下去。 所以,在妖狐彻底死去之前,她用尽最后一丝法力,破开一瞬间的封印,将掉落水潭的宋蔷弄了进来。然后,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这样的妖狐,又一次刷新了宋蔷的认知。 在传言中,无恶不作的妖,原来,也是可以为了儿女牺牲自己的吗?比有的人还要强得多? 狐小霜告诉宋蔷,要是他能够带她离开这里,她便将母亲留下的一些遗物交给他,作为谢礼。 这,也是妖狐事先交代过她的。否则,天真无邪的狐小霜,根本不知道请人帮忙还得付出代价这回事。 宋蔷怜惜她,却不得不提醒她。你母亲那么厉害一只大妖都破不开这封印,我一个炼气期九层的人能做到吗? 然而,狐小霜却告诉他。母亲说了,这封印是针对妖怪的。若是由人类来,只要有筑基期功力就够了。 于是,在吞服了狐小霜提供的一些丹药达到炼气期圆满之后,宋蔷便在这封印之地,开始冲击起筑基期来。 本来,没有筑基丹的话,要冲击筑基期的希望实在是十分渺茫。但是,因为这封印之地的灵气十分浓厚,再加上狐小霜丹药的帮助,宋蔷冲击筑基期的希望,还是极其大的。 主角冲击筑基期,在历经一番艰险之后,理所当然的成功了。在这不着天不靠地的封印之地里,在一只小狐妖的陪伴之下,他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筑基期修士。如是,也算是在这风波险恶的修真界,有了小小的一点地位。 筑基期修士宋蔷,带着一只小狐妖,破开封印,来到了外界。 他没有出现在冰月境中,而是直接来到了距离宗门数千里之外的地方。原来,冰月境只能容得下筑基期以下的修士这件事,是真的。 宋蔷领着小狐妖,开始踏上回去的道路。一路上,因为小狐妖的天真懵懂,闹出了许多笑话。一人一妖之间的感情,日益加深。 宋蔷只以为这是朋友和看护者一般的感情,狐小霜对男女之情更是不了解。两个人坦然的相处着,谁都没有朝那些暧昧的地方想。 当时只道是寻常。 外面的天色蒙蒙亮了,遥远的粪车吱呀声,渐渐的清晰起来。拉粪车的人敲响铜锣,提醒人们出来倒马桶。那声音,听起来有些刺耳。 第20章 周大有放下笔,满意的整理了一下自己一夜的成果,心里非常有成就感。 因为怕打搅周大有写作,关翠云睡在了外间,与孩子们睡在一起。他听到她起身的声音,微微的咳嗽了两声,趿着鞋子,拿了马桶打开门,去粪车那边了。 倒马桶也是要给钱的,一个月五角钱。城里面没有抽水马桶的地方,不允许有旱厕,只能用马桶。虽然费钱费事,却干净,也让人不容易生病。这个政策,周大有觉得很好。 人们渐渐都起身了,只有周大有盖上被子,沉沉的睡了过去。这样日夜颠倒的生活,从前他就已经习惯了。 * 第20章 粉丝 阳光明媚的洒落在欧式花园中,穿着一身白色蕾丝洋装的卓丽君坐在藤编秋千椅之上,专注的看着手里的报纸。金色的阳光为她镀上了一层光边,脸上的细小绒毛凸显在光圈中,尽显青春的美好。 丫鬟甩着大辫子,手里端着一只大银盘走了过来。一路分花拂柳,腰肢轻摆,与她的小姐是两种不同的美。银盘子里搁着一杯橙汁,白瓷小碟子里面装着刚烤出来的曲奇饼干,散发着浓香。 西式的庭院,西式的食物和西式的小姐,丫鬟的装扮却又是典型的中式。这个时代很多富家都是这种不中不西混杂奇怪的样子,也算是一种时代特色了。 将银盘里的饮料和食物放在一边,丫鬟看着卓丽君,笑道:“小姐,吃点刚烤出来的点心吧。这个厨子是刚来的,也不知道手艺到底怎么样……” 丫鬟接连喊了几声,卓丽君这才如梦初醒一样放下报纸,一脸的泫然欲泣。 “小姐,你怎么了?难道是这次周墨先生写的小说太感人了吗?” 卓丽君擦了擦眼睛,喑哑着嗓子说道:“周墨先生上上次写的女性角色,那个沈嫣然,清纯美丽,高不可攀,就像是冰川上的雪莲花一样。这一次出场的女孩子,又是个艳丽娇俏的。两种类型,都跟我不一样……他一定不会喜欢像我这种的女孩子……” 丫鬟忙道:“怎么会呢?我家小姐这么人见人爱,要是周墨先生见到你了,一定也会被迷昏头的!我保证!” 卓丽君破涕为笑,伸手戳了戳丫鬟的额头,道:“瞧你这张小油嘴!我还不知道自己吗?如果周墨先生是那种传统的男人,一定不会喜欢我这样的。最起码,我没有传统美女那种惹人爱的白皮肤。” “小姐那是与众不同。”丫鬟道:“周墨先生要是不喜欢小姐,那是他瞎了眼。” “呸,不许你这样说他!”娇嗔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周墨是她的恋人呢。 一只彩色蝴蝶飞过来,绕着卓丽君飞了一圈之后,又飞走了。她目送蝴蝶远去,眼神痴迷:“要是能够见他一面就好了……” “谁啊,周墨先生?” 卓丽君点点头:“除了他还能有谁?” “小姐想见,就去见啊!” “你说得容易,我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外,对于他几乎是一无所知。该到哪里去见他?” 丫鬟眨了眨眼,指了指那份新城文化报:“去报社,总能见到他吧?再不然,可以问问编辑,他住在什么地方?” 卓丽君闻言,兴奋的站了起来:“对啊,我怎么没想到?我可以去报社等周墨先生,一次等不到就等两次三次,我坚持下去,总可以等到的!” 说着,她提起裙摆,欢快的朝着屋子方向跑了过去。丫鬟追在后面喊道:“小姐,你去干什么啊?” “化妆,换衣服——”余音尚还袅袅,人影已经消失了。 丫鬟站在原地,无奈的摇了摇头:“昏了头了……喜欢上一个根本没有见过的人,谁知道他是猫是狗?” 丫鬟不知道,在后来的时代,粉丝的狂热,是如何的令人震惊。更别提脑残粉,战斗力惊人。 画面再次转移,来到一处僻静的街心花园中。 说是花园,其实,就是一块空地,连砖石都没有铺,就是一片泥土地。一下雨的话,到处都是水洼,很不好走。 空地中间用灰色大砖围了一个花坛,中间一棵老槐树,茂密的树荫遮蔽了半片天空。 一群男学生聚集在一起,有的坐在花坛边缘,有的就地蹲着。他们手里都拿着报纸,专注的看着。 半晌之后,陈国豪放下报纸,眼神朦胧,嘴角带着笑意,久久没有言语。 有人抬眼一看,顿时看不下去,道:“陈国豪,你干啥笑得这样恶心?” 陈国豪叹息了一声,没有回答。良久,再次叹息一声。 显然之前开口说话的那个人还没有将今日的小说内容看完,便道:“到底怎么了?周墨先生这次写得不够好吗?” “恰恰相反,写得太好了。”陈国豪还是有些无精打采,“我太喜欢小霜了,一想到她只是小说里的人物,我永远也没法见到她,也一辈子碰不到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我就心里难过……” 那人道:“小霜?是这次出现的新人物吗?依我看,再好也好不过沈嫣然。她多美啊,多傲啊!等到这样的高不可攀的女子对宋蔷倾心爱慕的时候,那感觉,才叫妙不可言呢!” “小霜比沈嫣然好一百倍,不,一千倍!”陈国豪不假思索的说道。 “滚你娘的!”见到自己心中的女神被侮辱,那人顿时宛如暴怒的公鸡,脖子上的毛都竖起来了。“那个什么小霜,给我家嫣然提鞋都不配!” 陈国豪也怒了:“你都还没有看小霜出场的这一部分,凭什么这么说?” “不用看我也知道,没有哪个女的能跟我家嫣然比……” 两个人为虚拟的人物争得脸红脖子粗,几乎就要动起手来了。 红白玫瑰之争啊,是一件永远也无法有结果的事情。 你爱红玫瑰的热烈奔放,我偏说她俗艳。我爱白玫瑰的纯洁温雅,你偏认为她做作。两方人马,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边厢两个人争执得热闹,其他人也就看不下去了,纷纷加入了战斗。 “我觉得还是狐小霜好,不像那个沈嫣然,装什么装?宋蔷迟早赶上她。”说这话的,是那位眼镜兄。 “我也喜欢小霜,尾巴和耳朵多可爱呀!我要是有这样一个女朋友,一定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 三位仁兄确认了统一战线,执手相看泪眼,哽噎起来。 醒醒兄弟,那样的女孩子,是看不上你的!你又没有主角光环。 亦有人,抱着相反的意见。 “狐小霜这一期我已经看完了,也不过如此嘛。还是沈嫣然好,我就喜欢高傲冷漠这一挂的,征服起来,格外有成就感。” “就是,我不喜欢太主动的女孩子,就喜欢不容易到手的。” 人群分成两边,战斗一触即发。眼看着平时称兄道弟的一堆人,就要为了两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撕起来了。就在这时,有人开口道:“我说你们啊,也真是没出息。这么精彩的小说,你们就看到女人了吗?我在看到宋蔷将欺负他的人踩在脚下,冷眼蔑视的时候,心里的激动畅快,你们能体会吗?” 空气里的火/药味,因为这一番话,慢慢的消散了。 眼镜兄推了推眼镜,道:“怎么没有体会到?我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几乎要尿出来了!” 陈国豪也道:“谁能忘记这一幕?我是在课堂上看的,不由自主的就站了起来,差点被先生喝骂出去!” “这种感觉……该怎么形容呢?”将沈嫣然当做自己女神的那人浑然忘记了之前的争执,说道:“从前我看那些侠义小说,主角最后终于报仇雪恨的时候,就以为已经是让人舒畅的巅峰了。没想到,这寻仙一文,只是刚刚才开始,就已经让我体会到了看侠义小说大结局的感觉。不得不说,周墨这人还真是厉害!” 他不知道,在后世,通常将这种感觉称之为“爽”。爽文嘛,不爽能行吗? 大家纷纷开口议论起来,俨然,一个个都已经是周大有的书迷了。 时间转瞬即逝,似乎只是一眨眼间,就到了周大有拆石膏的时候了。 在这期间,《寻仙》一文一直顺利连载着,拿着千字一元的稿费。算下来,足足有差不多两百个银元了。这写书,实在是太赚钱了。 周大有觉得,搬家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 当然,就这两百块钱,想要买一套不错的房子还是不够。不过,可以搬出这贫民街区,到好一点的地方,自己一家人租住一栋房子。这样,还是足够的。 这四合院住了好几家人,实在是太过嘈杂了。对于他写文,也是一种妨碍。 《寻仙》一文,这期间的内容,并没有大的转折点。主要就是写宋蔷带妹打怪,一路捡宝升级的故事。等到十年后他终于回到青云门的时候,已经是筑基中期的修士了。 主角的运气自然是相当的好,一路得了无数的天材地宝。并且,还数次越阶打怪,一路变强。与小霜妹子的感情,也是越来越好。但是,中间那层窗户纸,始终没有戳破。 第21章 狐小霜其实已经察觉到了自己对于宋蔷的在意,但是,她并不知道,这就是爱情。而宋蔷,也始终认为,自己对于狐小霜,是一种守护者和亲人的感情。在他心中,那道名为沈嫣然的白月光,虽然十年不见,却一直明亮着。 因为这篇小说,新城文化报的销量,越来越好。每次关翠云去送稿子的时候,编辑的态度都非常的好,好得,几近于谄媚了。 “嫂子,什么时候,将周墨先生介绍给我们认识啊?”几乎每一次,童主编都会对她这样说。 * 第21章 卓丽君 童主编的态度非常诚恳,是真的非常想要见到周大有:“对于周墨先生,我们报社上下都十分仰慕。若是能见一见他,那可真的是极好的事,极好的事……” 关翠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每一次,都是敷衍过去的。 由于周大有从来没有提起过之类的事,她也不确定,他到底是要隐藏身份一辈子呢,还是只是暂时的。 这个答案,没有过多久她就知晓了。 这一日清晨,周大有拆了石膏,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原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这样要紧的事情。 轻轻甩动了一下腿脚,他的嘴角不由得漾起一丝笑意来。 床铺旁边,叠放着一套衣服,是全新的。这是他自己说了要求,然后关翠云出去买回来的。 原主之前那些破衣烂衫,他实在是穿不下去了。 在这个年代,人们的穿着可以说已经是中西合并了。保守一些的女人们,还是穿旗袍的多。但是,也有接受了西洋思想的,喜欢穿洋装。蕾丝啊,花边啊,蓬蓬裙啊,精细的绣花啊,风格以华美为主。男人们的衣服就要简单得多了,保守派穿宽大的旧式长衫大褂。消瘦的身体迎风而立,衣袂飘飘,颇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开放一些的呢,就穿西装了。年轻人喜欢在西服里面套着白衬衣和背带裤,有些后世雅痞的感觉。 周大有叫关翠云出去购买的,就是旧式的长衫褂子。他喜欢那种宽大舒适的感觉,觉得比西服穿起来更自在一些。 毕竟他从前在现代的时候,就算是半个汉服爱好者。但因为一些原因,从来没有在外面穿过。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穿传统衣服了,也算是满足了一点小小心愿吧。 剪裁得当,衣料高档的长衫,穿起来,其实也是非常显气质的。与高档西服穿起来,显得是两种不同的感觉。从前他看过说相声的人穿着他们自家做出来的华服,就有些眼热了。没想到,自己也有穿上身的一天。 周大有坐直身体,拿起放在一边的衣袍,抖落开来。长衫出色的垂坠感顿时显现出来,像是流水一样自然的垂下去,没有那种廉价衣料轻飘飘的感觉。 长衫用的是厚实的提花锦缎,花纹不是很明显,要在阳光底下,才能看得出一些流云蝙蝠的纹样来。颜色是浅淡低调的灰蓝色,初初看时觉得不起眼,看久了,才能觉出那种清浅稳重的气质来。 样式便是最传统的高领盘扣斜襟,这个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 换上衣裳,他拄着拐杖走了出去。待在外面屋子里的明珠明玉姐妹俩看到他出来,都簇拥上去,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彩。 “爹爹穿上新衣裳真好看!” “嗯嗯,好看好看。”附和着妹妹的话,明珠拼命点头。小孩子的词汇量不丰富,见到美好的事物,只会用好看来形容。但显然,都是发自内心这样认为的。 周大有微笑着摸了摸两姐妹的小脑袋,道:“等爹爹回来,明天带你们出去逛街,买新衣服。” 闻言,两姐妹更是开心,小脸激动得红红的,初开的花儿一样可爱。 嘱咐了两姐妹好好看家不要出门之后,周大有拄着拐杖,慢慢的走出门来。 阳光晴好,洒落在小院子里。几只鸡满地乱走,咯咯的叫着,金黄色的喙时不时在地上啄几下,抓虫子吃。 穷苦人家都起得早,这个时候,差不多的人都已经起身了。院子里,有人在洗脸,有人在打水,还有人端着大碗,蹲在门口呼噜噜的吃着稀粥。 这一切动作,在周大有出来之后,就像是按下了暂停键,全都停住了。 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他,满眼震惊和不敢置信。 待在家里养了一段时间,他的皮肤白了很多,不像从前,黝黑的。现在,是健康的小麦色,泛着光泽。 他本来就生得很不错,现在穿上这么一条做工精美质地上乘的长衫,几乎可以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了。哪怕是还拄着拐杖,也无损一身清华气质。 众人看着这个焕然一新的周大有,都觉得,这人跟从前的那个总是醉醺醺的肮脏汉子比较起来,简直是两个人。 半晌之后,才有人揉了揉眼睛,结结巴巴的说道:“这,这是周大有?” 旁边的人嘴角还沾着牙膏沫子,眼珠子瞪得滚圆:“不是他是谁?”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 相貌明明还是那个相貌,可是看起来,跟之前的人,却是云泥之别。 周大有看了看众人,没有说什么,迈步慢慢的走出了院落。 原主整天就知道喝酒以及和那黄寡妇鬼混,和这里的人,本来也没什么话可说。换成他,已经准备搬走了,自然也就不打算跟这里的人深交。 等到他走后,院子里的声音一下子嘈杂起来,都是围绕着他在争着讲话。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刚才那是周大有?我的妈呀,我都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 “你没看错,就是他。” “这人……怎么变化这么大?” “还不是靠那一身好衣服,那料子,那手工,依我看,没有五六块大洋,是拿不下来的!”说话的这人,一脸妒色,根本就掩饰不住。 “五六块?少说十块钱……” “你们说,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他不是腿断了一直躺在家里吗?就靠他女人卖点心赚钱,能赚这么多?” “卖点心哪里能赚这么多钱?照我说,肯定是沾上什么肮脏活计了……” 众人正说得热闹,却见一扇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杨桂花端着水盆走了出来。她神色淡淡,像是没有听到众人的议论声一样。 见到她,顿时有人上前,眼里藏着挑拨的神色,笑道:“杨家嫂子,你可知道,周大有今儿个出门了?哎哟喂,那一身衣裳,没有个十来块钱,根本拿不下来!你说,他们家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怕不是干了什么不正经的事?” 杨桂花撩起眼皮,觑了她一眼,声音平静的说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长舌婆噎了一下,不甘心的说道:“怎么没关系?前不久,你不是被周家人狠狠的折辱了?你就不想报复回来?” 杨桂花还是一脸平静,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那人再次被噎住了,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对啊,周家就算是发达了,跟你我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原本大家都是身陷在贫穷这个泥潭的人,凭什么,你可以跳出去?一想到刚才周大有容光焕发的模样,强烈的妒恨,就从心底生了出来。 可惜,就算是妒恨,又能做什么呢?之前杨桂花差点被警察抓走的惨状,还犹在眼前呢! 不管院子里其他的人怎么想,周大有拄着拐杖,施施然出了门,朝着新城文化报的地址走去。 阳光和煦,他也不着急,走得很慢。现在,终于有心情,好好看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了。 果然,人在为温饱担忧的时候,是没有心情去关心其他的事情的。小布尔乔亚之所以有心情吟风弄月,是因为他们不必饿肚子。 走出平民聚居的地方,来到靠近租界的街道,四周的景色,明显好起来了。 有落地玻璃的大橱窗,里面或摆着穿着华丽衣裙的模特儿,或陈列着三层奶油的婚礼大蛋糕。让他不由得生出一种错觉,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世界一样。 身边擦肩而过的行人,皆是衣冠楚楚。有些穿着旗袍的女人,气质绝佳,连他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还好,他现在的形象不错,不至于被当成登徒子。有一位画着浓妆烫着小卷发的女子,甚至朝着他抛了一个媚眼,丽色横飞。 嘴角不由得勾起一丝笑意来,心情也变得好了很多。 果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极大的。因此,他愈发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行至新城报社的门口,他看到,门口站着一位身材极好,穿着粉紫色小洋装的女子,正跟里面站着的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子说着什么。 走得近了,两个人的对话,正入耳中。 “卓丽君小姐,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们真的不认识周墨先生啊!”男人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可奈何。 第22章 那位名叫卓丽君的小姐,似乎根本不相信他的话:“陶编辑,周墨先生让你们报社的销量翻了几倍,你现在告诉我你不认识他,谁信?要不然,你告诉我一个地址也好啊,我自己去找他!” 陶编辑推了推眼镜,苦笑起来:“卓小姐,周墨先生一直没有亲自来过我们报社,我们是真的对他一无所知,没有骗你。” “你找周墨做什么?”听了一会儿,周大有不由得开口插言道。 他压根没有联想到脑残粉之类的存在,心里是真的觉得很奇怪,所以便开了口。 听了他的话,那卓丽君便转过身来,看向了他。 * 第22章 我仰慕你 “我找周墨先生,跟你有什么关系?”卓丽君有些不客气的说道。 看向她的面容,周大有不由得挑了挑眉,心里微微一动。 自信的眼神,精致的妆容,国外盛赞的麦色肌肤。这位卓丽君小姐,有着这个时代大多数国内女性没有的独特的美丽,颇为吸引人。 当然,他的心动,只是那种普通人见到了美丽的事物,都会有的那种欣赏的感觉,并不是男人对女人的心动。实际上,他的灵魂还是从前那个女写手,直女一个,不会对同性产生什么爱意。 即便是对于关翠云,那也是家人之间的感情,与爱情无关。 周大有微微一笑,也不生气,道:“如果你要找的是写寻仙一文的周墨,那就是我了。” 听了这话,卓丽君和陶思望都惊了一下,齐齐上下打量着他。 周大有看向陶思望,伸出手去,道:“陶编辑是吧?内子跟我说起过你,当初,还要感谢你的大力推荐。否则,也许寻仙一文的刊登,没有这么顺利。” 听了这话,陶思望顿时再无怀疑,连忙伸出双手握住周大有伸过来的手,一边紧紧握住,一边笑着说道:“原来真的是周墨先生到了,真是让我们报社蓬荜生辉。其实我们想见你很久了,今日,你真是给了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啊,哈哈……” 对方的热情,让周大有的心情越发好了。他收回手,道:“早想过来看看,但是直到现在才可以出门,倒是让陶编辑惦念了。” 陶思望闻言,看向他的拐杖,道:“周墨先生的腿,不要紧吧?” 周大有道:“没事,之前不小心摔断了,在床上躺了很长时间,现在已经没有大碍了。” 陶思望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来:“怪不得先生自己没有来,而是让家里下人来的,原来是这样。” 周大有正准备说那不是下人而是自己的妻子的时候,忽然一个激动而忐忑的声音在旁边响了起来:“您,您真的是周墨先生……” 两个男人转过头,看到卓丽君痴痴的看着周大有,面色通红,两眼闪亮:“周,周墨先生,我,我非常的仰慕你……” 闻言,周大有不由得失笑:“仰慕我?——你喜欢我的小说?” 卓丽君此时完全没有了之前的高冷,看着他的眼神,完全像是在看着自己倾心爱慕的男子:“一开始是喜欢先生的小说,到了后来,便是透过小说,在喜欢着先生这个人。” 周大有听了这话,也不以为意。从前,也有喜欢她小说的粉丝给她送过礼物,每天不间断的发信息。所以,他并不觉得奇怪。“谢谢你的喜欢。以后,还请继续支持我。再见了。” 说完了这话,他便跟着陶思望,朝着报社里面走了进去。 陶思望在前面引路,很是热情的说道:“先生请,这边请,我给你引见一下我们报社的童主编,你的小说,一直是由他来主要负责的……” 童主编的态度,也非常好。听到陶思望介绍说这就是周墨先生,他连忙从椅子上站起身来,隔得老远就伸出手,笑得宛如一朵开放的菊花:“周先生,你好你好,早就想见你一面了,没想到今日给了我们一个惊喜。来来来,这边坐这边坐,小陶,去给周先生泡杯茶来,茶叶拿那高铁罐子里的,是今年新出来的碧螺春……” 茶叶确实不错,散发着怡人的清香。周大有啜饮了一口温度正合适的茶水,道:“贵报社能刊登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的小说,真是令我感激不尽。” 童主编闻言,连忙摆手,说道:“哪里哪里,或者当初周先生是寂寂无名,但是现在,您的大名,可以说在小说圈子里,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周先生当初能选择我们这样一个不算大的报社,是我们的荣幸……” 两人互相商业吹捧了一会儿,才说起正事来。周大有从怀里掏出稿子来,道:“这是这一期的稿件,我自己送来了。之前因为不方便出门,都是由内子送来的。” 童主编接过稿子,听了他的话,不由得小小的愣了一下,道:“原来那位嫂子,是尊夫人?她自己说,是你家下人。” 周大有扶额:“她是因为觉得自己不够好,给我丢脸,所以才那么说的。其实,我根本不会在意这些。” 童主编打着哈哈:“理解,理解,这是尊夫人替先生着想,足见你们夫妻恩爱。” 两人又就此事情尬聊了一阵子,童主编提起了稿费的事情:“这件事是昨天我们报社才商议好的,正好周先生今天亲自来了。——我们决定,将寻仙一文的千字一元,提升为千字两元,不知周先生可还觉得满意么?” 周大有心情平静无波,点点头道:“那,我就谢谢贵社了。” 有一些文界大腕,可以达到千字五元。因此,对于自己的千字两元,他并没有什么心情起伏。 可能是看出了周大有的心思,童主编搓了搓手,道:“我也知道,千字两元,其实也算不上多。但是我们报社本来也不算一流的大报社,经费上面,有些紧张,所以……还请周先生体谅,体谅……” 周大有笑了笑,说道:“我明白,也能理解,童主编不必在意。” 新城文化报的知遇之恩,他还是记在心里的。寻仙在这里连载得好好的,暂时,他也不打算换地方。 闻言,童主编如释重负,脸上的笑意,更真诚了一些:“周先生的高风亮节,真是令我佩服,佩服……” 怀里揣着这一次的稿费,周大有告别童主编,朝着外面街道走了出去。 千字两元,也就是说,原本的十六块银元,现在,变成了三十二块。揣在怀里沉甸甸的,颇有些份量。 看着门外的人来人往,他不由得心生感慨。 之前这具身体的原主,在码头上累死累活,一天下来,连一元钱都赚不到。可自己呢,就是那么薄薄几张纸交出去,就换来了三十多块闪亮亮的银元。多少人,拼了命的干上一个月,也赚不到这么多钱。 世上何曾有过公平?就说自己,要不是生在现代,有读书识字的机会,来了这里,还不是两眼一抹黑,只能靠死力气赚钱? 所以说,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真是世间真理。 一边想着,一边神思不属的走出报社大门,冷不防,一个人影扑了过来,倒吓了他一跳。定睛一看,却是之前那位卓小姐。 她眼睛亮闪闪的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一抹晕红,急急说道:“周先生,我一直在等你。” 她怎么还没走?周大有疑惑的看着她:“你等我干什么?” 卓丽君眼睛一瞬不瞬的注视着他,道:“我等你……周先生,我可以叫你周墨吗?” 他干咳一声,道:“我们好像不是太熟……再说,周墨是我的笔名,我的真名,叫做周大有。” 似乎被这个太过接地气的名字惊了一下,她顿了顿,才道:“那么,大有,你下午有空吗?” 周大有怀着从前直女面对同性会有的想法和态度,有点儿傻傻的问道:“有空啊,干什么?” 压根,他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已经跟从前不一样了。 卓丽君脸上的红晕更加明显了一些,却十分坦然的开口说道:“这里附近有一家咖啡厅很不错,咱们去喝杯咖啡吧,如何?” 周大有想了想,本着多交一个朋友的态度,点了点头,说道:“好的。” 这个时代的咖啡厅,他还没有看到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有些好奇呢。 从前,他还是个女写手的时候,也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喜欢带上小笔记本电脑,去家里附近的咖啡厅码字。后来,因为上厕所不方便,就停止了,继续宅在家里。但是,咖啡厅的那种氛围,他是一直都喜欢的。 锃亮的金属咖啡器具,浓郁微苦的咖啡香气,一点点若有似无的轻音乐,还有冷柜里各色精致的糕点,橱柜里漂亮的杯子……这些,她都非常喜欢。 得到他肯定的回答,卓丽君精神一振,走过来试图挽起他的胳膊:“那,我们这就走吧。——你走路不方便,我扶你。” 闻到对方身上馥郁的玫瑰香水的气息,周大有终于想起来,自己现在是个男人了。于是,他退后一步,道:“还是我自己走吧,没关系,我可以的。” 第23章 闻言,卓丽君的眼睛黯淡了一下,勉强笑道:“那好吧,我们走慢点,还可以看看街上的风景。” 两个人随即上路,朝着她嘴里的咖啡厅走去。卓丽君挨得他很紧,晶亮亮的眼睛看着他,里面是毫不掩饰的爱慕:“大有,你是不是去外洋留过学?否则,脑子里怎么有那么多奇异的想法?你跟我们国家那些老古板学究,一点儿都不一样。” * 第23章 爱慕者 周大有看着面前不远处缓缓驶来的有轨电车,眼里带着几分惊奇之色,回答道:“没有,我没有留过学。” 这种沿着轨道行驶的公交车,从前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没想到,也有看到实物的一天。 “那,你哪里来的那么多奇思妙想?”听闻他没有留过学,卓丽君也没有露出什么失望的神色,还是一脸仰慕的看着他。 “这……怎么说呢?其实我们国家的文化源远流长丰富多样,一点儿也不比外国差。只要好好学习自己国家的文化,也一样可以写出好的作品来。” 卓丽君道:“真的吗?——我没有怎么学习过自己国家的文学,不知道,先生能不能教一教我?” 周大有道:“恐怕不行,我觉得,自己的水平,还不能胜任别人的老师。” 他说的是老实话,但是,卓丽君显然不信:“先生你太谦虚了……” 两个人一路尬聊着,几分钟之后,来到了卓丽君所说的那家咖啡厅。 这个时代上档次一点的咖啡厅,自然是欧式的装修。厚沉沉的暗红色天鹅绒窗帘,整大幅的挂在落地玻璃窗上。桌椅都是暗暗的酒红色,整体的色调,给人一种灰暗的感觉。 周大有不由得想到,这个时代,看起来还真的没有什么顾客心理学之类的东西。谁都知道,色调温暖明亮一点的装修,会更加招揽顾客一些。但是一路走来,偏欧式的店铺,装修的风格,基本都是这个调调。让人不由得想起,常年笼罩着雨水雾气的,阴暗的伦敦。 咖啡厅的招牌上,写着“凯旋咖啡”四个黑字。下方,还有花体的英文。 细细的打量着这家店,他不禁想到,或者,将来可以叫关翠云也开一家咖啡厅?她喜欢做点心,这不是正合适么?再招个咖啡师,几个侍应,就可以了。这样,关翠云只管做做点心蛋糕就行了,也不会累到……越想,他越觉得,这个主意很是不错。自己赚的钱只会越来越多,不会再需要她出去赚钱,而她又不喜欢学习文化知识,肯定会觉得空虚无聊。孩子们都要上学,渐渐的就不再需要她整天看顾着了。她一个人待着,也是无趣,还是得找点事儿做着…… 卓丽君带着周大有走进咖啡厅,两个人在靠角落一点的地方坐了下去。一盏小小的玻璃壁灯,散发着幽幽的暗黄色光芒,笼罩了他们。 心里想着想来开咖啡厅的事,他忍不住举目四顾,细细打量起四周的环境来。 这个年代,房价和地价,都算得上便宜。当然,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还是昂贵的。只是相比起现代那可怕的天价房屋来说,已经算是比较能让人接受的了。 咖啡厅很宽敞,桌椅之间的距离较远。灯光暗黄,此时只有寥寥几桌客人,愈发显得冷清了。穿着黑马甲白衬衣的侍者,藏身在暗影里,一不小心就忽略过去了。 桌椅之间除了比较宽的距离之外,还放了几盆高大的绿植。宽阔的叶子,很好的保持了私密性。植物森幽的涩香,与咖啡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味道。 前台案面上放着电话机,就是他从前在电视剧里常常看到的,那种需要转盘拨号的老式电话。这样的电话,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实物。 柜台旁边放着一只冷柜,里头只有两三种蛋糕,且都是比较简单的。比起他从前曾经见过的那些咖啡厅里琳琅满目造型各异的蛋糕点心来,实在是差远了。就只有一种简陋的白色奶油蛋糕,一种像是老式鸡蛋糕一样的糕点,还有一盘子纸杯蛋糕。 这样看起来,自己打算开咖啡厅的想法,还是可行的。搞个现代风简洁明亮的装修,多研发一些糕点,也许,生意会不错的。仅仅是一个奶油蛋糕,就可以做出好些花样来…… 卓丽君看着菜单,点了美式咖啡和一份奶油蛋糕,然后将菜单推给他,道:“周先生,你想喝点什么?” 卓丽君的话语打断了他的思绪,他看了看十分简单的菜单,对侍者说道:“给我一杯浓缩咖啡,一份松饼。” 不多时,两个人点的东西端了上来,顿时,空气里徐徐散开咖啡苦涩的香气。 不得不说,这间咖啡厅别的不行,咖啡还是做得很正宗的。 卓丽君喝了一口咖啡,看向周大有,眼里脉脉含情:“周先生,咖啡还合你胃口吗?” 周大有喝了一口白瓷杯子里面的浓缩咖啡,品了品,道:“很好。” 她笑了笑,用叉子叉起一块松饼,喂到他嘴边:“来,趁热吃一口。” 这下子,他终于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迟疑着说道:“还是我自己来吧……” 卓丽君收回手,将松饼放进自己嘴里,咽下去之后,笑道:“味道还不错。” 周大有没有答话,现在,他只想快点结束这一餐,然后赶紧回家。……都怪他自己,竟然没有察觉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女孩子了。现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再看对面的美人儿,那眼里的情意,还不够明显吗? 终于发现不对劲之后,周大有顿时觉得,有种哑口无言的感觉。……这感觉,怎么说呢?要是他真的是个男人,那么,就算不接受,也肯定会觉得窃喜。有这么美丽优雅的女孩子喜欢自己,就算是自己对她没有感觉,也会感到高兴的。无他,人的天性使然而已。但是,他的内心,依旧是个女孩子啊!面对着同性的示爱,这感觉,还真的是,有点怪怪的…… 几大口喝光杯子里的咖啡,他露出几分歉意:“家里还有事,我就先告辞了。”说着,就要站起身来。 卓丽君见状急了,一把拉住他的衣袖,道:“周先生,你干嘛这么着急?你、你是不是讨厌我了?”说着,她顿时露出泫然欲泣的神色来。这表情,看着还不是装出来的,她是真的感到难过。 到底还是不忍心,他缓了一下动作,坐回去,说道:“没有,你不要误会,我真的是家里有事。” 她水润的眼睛里,露出哀求之色:“只耽搁你一小会儿,一小会儿都不行吗?” 他踟蹰了一下,还是狠心的说道:“我真的有事……” 既然不可能,那么一开始就不要给人希望。这种做法看似残忍,其实,却是最好的做法。 说着,他再次起身,拿起拐杖,朝着咖啡厅外走去。 卓丽君见此情景,急急起身结了账,跟着追了出来:“周先生,我送你回家好吗?我家的车就停在不远的地方,我们一起过去坐车,好不好?” ……在这个年代居然有车,这姑娘,还真是个白富美啊! 这样的想法在脑子里一掠而过,周大有摇了摇头,道:“我自己走回去好了,不习惯坐车。” 卓丽君几乎要哭出来了:“周先生,你就这样不待见我吗?” 周大有觉得自己也要哭出来了,这姑娘,能不能不要这么执着?“卓小姐,你不要这样,你这样,我真的很为难……” 卓丽君抬起手擦了擦眼睛,道:“我只是真心的仰慕你……” 周大有无言可对了,只能由着她,跟着自己一路朝前走去。他想到,也许,等到她看到自己家里的情景,看到自己有妻有子。那心里萌芽的爱慕,就会消失下去了。 所以,他一路沉默着,任由卓丽君跟着他,回到了自己家中。 卓丽君看到面前敞开的院门,里面传出来的喧闹声,不由得开口说道:“周先生,你家里有这么多人?” 周大有摇摇头:“不,这房子是我租住的,与好几个家庭,一起住在这个院子里。” 他转头看向身边的女子,又道:“卓小姐,其实我这个人,跟你想象中的那个周墨,完全不一样。你仰慕的那个人,只存在你自己的想象里。这一点,你能明白吗?” 卓丽君抿了抿嫣红丰厚的嘴唇,伸手拉扯了一下繁复的裙摆,低低的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相信,即使你与我想象中的那个人有些许不同,我还是一样会爱慕你……” 这下子可好,直接把爱慕两个字说出来了。即便是卓丽君这样留过洋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女孩子,说到这个词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脸红。 看着她羞红了脸的模样,周大有无奈的摇了摇头,迈动脚步移动拐杖,朝着院子里走去。“卓小姐,等到你认识了真正的我,也许,会后悔跟过来的……” 卓丽君看着他挺拔出尘的背影,咬了咬贝齿,跟了上去:“我从来不会后悔……” 第24章 听了她的话,周大有不由得在心里摇头。到底还是年轻,总是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其实只要是平常人,谁不会后悔呢?从不后悔的人,估计,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吧…… 卓丽君刚刚走进狭窄的院子,兜头便是一盆水泼了过来,险些泼在她的裙摆上。那水不知道是洗了什么的,一股浓郁的臭味,散发开来。 她连忙跳开,瞪向泼水的妇人:“你看着点儿好吗?这里有人呢!” 穿着补了好几个补丁的蓝布大褂的中年妇人翻了一个白眼,甩了甩手里还在滴着水的木盆:“谁叫你没长眼睛自己走过来的?不会看着点儿吗?”说完转过身,一扭一扭的走开了。 “你——”卓丽君气得不行,却又不想跟对方一般见识,只得跺了跺脚,继续追着周大有的背影而去。 * 第24章 我不后悔 “哇……”光着屁股的小孩子忽然大哭起来, 蹲着的脚底下,是一堆黄黄的不可言说物体。 他的母亲走过来,一把提起孩子, 满不在乎的就回到了屋里:“大妞, 去把地下收拾了——” 两个下了工的男人手里端着饭碗坐在井口吹牛, 像是没有见到不远处的不可言说物体一样,依旧说得口沫横飞。 “要我说, 还是小艳花生得好,那白白的脸盘子, 腰细屁/股大, 看得人心里痒痒的……” “好是好,就是太贵了, 我还是喜欢便宜的。” “你不会少去光顾那些便宜货几次, 把钱攒下来, 就能瞟小艳花了……” 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在墙根旁边的垃圾堆里扒拉着, 找出一个烧糊了的土豆, 贪婪的大口吃了起来。 一个正在与同伴吹牛的妇人见了这情景,疾步走过去,一巴掌打掉了女孩子手里的土豆:“赔钱货,我没给你吃的吗?你捡垃圾吃?丢尽了我的脸!” 小女孩大哭起来:“娘, 我饿, 饭都给弟弟吃了——” 她越哭, 她母亲就越是生气, 越发打得她哭得停不下来, 简直是个恶性循环。 ……看着这个院子里的一切, 卓丽君不由得瞪大了双眼, 迟疑着停下了脚步。 周大有也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她,淡淡说道:“看,这就是我生活的环境。我跟你想象中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 “你喜欢上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卓小姐,回去吧。” 卓丽君沉默无语,但当周大有举步向前的时候,她还是默默的跟了上去。周大有无可奈何,也只得随她去了。 一走进家门,周明玉和周明珠就迎了上来,两张小脸之上都是一脸的欣喜:“爹,你回来啦!” “爹爹,你走路还习惯吗?”问这话的,是贴心的明珠。 摸了摸两个孩子的小辫子,周大有回答道:“我回来了,嗯,刚开始走路还有点不习惯,以后就慢慢习惯了。” 明玉拿起一本练习册,对他说道:“爹,你看,你布置的练习题,我已经全部做出来了。” 明珠的小脸有点儿红了:“我,我还没有做出来……” 周大有先对明玉说道:“咱家明玉真是聪明,是爹爹的骄傲!”然后他又看向明珠,温和的说道:“没关系,明珠。你慢慢来,不要着急……” “爹爹,讲故事……”小宝也上来凑热闹,一边说着,一边冒出一个鼻涕泡。 周大有丝毫不嫌弃他,弯下腰将他抱了起来,掏出手帕替他擦干净鼻涕,道:“等到吃过晚饭,爹爹就给你们讲故事……” 明玉拍着手掌跳了起来:“最喜欢听爹讲故事了,昨天讲的那个小美人鱼,我最喜欢了!但是,我还是觉得,小美人鱼她太傻了。要是换了我,一定不会那么做的。” 闻言,周大有笑着看向她,道:“明玉的想法是对的,小美人鱼虽然很善良,但是做出来的事情,爹爹认为确实是不值得的。想一想她的父亲母亲,知道自己的女儿化成泡沫之后,会有多么的难过?” 明珠点点头,乖巧的说道:“让爹和娘难过的事情,我一定不会去做的。” 明玉跳着高说道:“还有我,我也不会去做的!” 斜阳透过树梢的值夜,斑斑点点的洒落过来。他的笑容时而温暖,时而藏在暗影里,无法看见了。 卓丽君呆呆的站在门外,眼神空茫。 一股淡淡的酸涩感觉,在她心底生了出来。可在这酸涩之外,另外的那种感觉…… 她想象中的周墨先生,确实不是这个样子的。 外貌倒是跟眼前的周先生没有什么差别,但是,似乎,他该是独具在一处雅静的小院子里,眼神孤傲,气质清冷。他坐在西窗下写文,眉头有时候微微皱起,使得她有时候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抚平那些她想象中的皱纹。 他一心扑在事业上,忽略了照顾自身。于是,她的到来,如同一缕阳光,照进了清幽的小院子。 她温柔而细心的照顾着他,冬夜里为他暖一壶黄酒,配上两碟精致的小菜。他嫌弃她打扰了他的思路,却又忍不住露出温情的笑意来…… 她想象中的他,是一个传统的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中式文人。有些桀骜,有些洒脱,还有几分淡雅。 虽然与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但是…… 面前的他,浑身沐浴在金色的阳光中,带着微笑,耐心的与孩子们说话。让她的心里,生出一种暖暖酸酸的感觉,似乎,也不差…… 要是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是自己跟他的孩子呢?一定比这几个更加漂亮,更加可爱,也更加聪明……她的思绪,一发散开来,就无法控制了。 就在这个时候,关翠云从公用厨房那边走了出来,带着笑容,迎上前对周大有说道:“他爹,肚子饿了么?马上就开饭了。我今天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红烧肉,还有臊子煎豆腐……” 她大概刚从灶上下来,身上带着一股油烟的气息。蓬头垢面的模样,瞧着,实在是不大好看。但是周大有看她的眼神,却始终平静而温和,毫无改变。 她转向一边愣住了的卓丽君,又道:“这是你的朋友吗?” 周大有迟疑了一瞬之后,还是点了点头。“这是卓丽君小姐,这是我的妻子关翠云。”说是朋友,似乎也不大恰当。但是现在,他不想多说什么,以免关翠云误会。毕竟,他对卓丽君真的毫无想法,只觉得麻烦。 关翠云忙笑着对卓丽君说道:“我都不知道今天有客人来,早知道,就多买点菜了。” 卓丽君看着她,神情变得复杂起来。 眼前这个女人,就是周先生的妻子吗?看来,肯定是了。与她想象中的那个人,毫无相似之处。 这样的两个人,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般配。 她没有回答,关翠云的笑容,渐渐变得尴尬起来。 “翠云,你去忙吧。”见此情景,周大有便开口说道。 闻言,关翠云如蒙大赦,连忙点头离开了。 周大有又看向孩子们,道:“明珠明玉,带你们的弟弟下去洗手,等会儿准备吃饭了。” 听了这话,明珠乖巧答应,抱着小宝走开了。明玉却是狠狠的瞪了卓丽君一眼,方才转身离去。 看到明玉的眼神,卓丽君神情一僵,抿了抿嘴唇,低头不语。要是个大人她还可以怼回去,可这还是个孩子,她能怎么办呢? 周大有看向卓丽君,缓缓说道:“你看,这才是真实的我。有妻有子,全家都要靠着我一个人。我还住在这样一个嘈杂肮脏的小院子里,跟好几家人户挤在一起。我之所以写小说也不是因为什么爱好和追求,纯粹就是因为生活所迫。我的生活一点儿都不高雅浪漫,跟你想象中的我,完全不一样。——怎么样,卓小姐,后悔了吧?” 后悔了就好,赶紧的,回家去吧。 咬了咬嘴唇,她抬起眼来,直勾勾的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不后悔。” 周大有听到这话,愣了一瞬:“你……” 卓丽君却快速的说了下去,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周先生,我承认,你与我想象中的周墨,确实很不一样。但是,我对这个跟我想象不一样的你,并没有感到失望。阳春白雪确实高雅怡人,但是下里巴人也有一种可亲。这样真实的你,令我更加感到亲近。喜欢上这样的你,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一番话又快又急的砸下来,将丝毫没有准备的周大有给砸晕了,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怎么,这卓丽君的反应,跟自己的预测,完全不同? 早知道,就不该让她跟着自己回家了……这下子,卓丽君不后悔,他却是感到后悔了。 卓丽君也不给他有反应的机会,说完之后,兀自冲着他点了点头:“那么,周先生,我这就告辞了。” 说完,她昂着脑袋,脚步轻快的走出了小院子。 一些院子里的居民看着她的背影,窃窃私语起来:“怎么回事?咱们这种地方,还有这样高贵的小姐过来?” 第25章 “你没看见?她是跟着周大有回来的。哟,这姓周的,现在,可真是跟咱们不一样了。” “嘘,你小声点儿。上次杨桂花的教训,你还没记住吗?” “怕什么?我又没有说他的坏话……”尽管如此,语气里的酸味,还是要满溢出来了。 周大有淡淡的看了她们一眼,尽管那眼神谈不上凌厉,还是使得她们的脖子禁不住缩了一下。 “还真是抖起来了……”那人嘀咕着,转过身,悄然走回到了自家屋子里。 罢了,眼瞧着,姓周的就是自己惹不起的人了,还是躲起来吧。 夜幕终于笼罩住小院子,昏黄的灯光,一盏接一盏的亮了起来。 远处遥遥的狗吠声,隔壁屋子里的咳嗽声,再远一点的孩子啼哭声,交织成夜色的奏鸣曲。 孩子们都睡了,屋子里,似乎还弥漫着红烧肉的香气。使得他们在梦里,也忍不住砸吧着嘴。 关翠云在灯下补着一件旧衣裳,一脸的心事重重,欲言又止。 周大有放下手里的笔,道:“你怎么了?有话就说吧。” 关翠云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放下衣裳和针线,低低的问道:“他爹,你,就算是将来你走了,能不能,还是将孩子们养大?” * 第25章 新衣服 听了关翠云的话, 周大有愣住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关翠云低下头,声音低哑。昏黄灯光中的她的面颊,透着几分凄楚:“……你现在变得这么好了, 我却还是这样……就连识字, 我都学不会。我, 我配不上你了。如果你要离开,去跟那位卓小姐在一起, 我……是能够理解的。但是孩子们,他们需要父亲, 所以, 所以……” 闻言,周大有不由得扶额:“你怎么会这么想?” 关翠云还是低着头, 似乎不敢看他, 抽泣了一下, 接着说道:“从前……我还不会这么想,但是现在……你变得完全跟以前不一样了, 就像, 就像那些大人物一样。我跟在你身边,就觉得,都不敢看你了。有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 你是这个家的主人, 是孩子们的父亲……今天, 我看到那位卓小姐, 觉得, 觉得你们才像是同样的人……” 周大有站起身来, 拄着拐杖, 走到了她的身边,递过去自己新买的手帕:“别哭了,翠云,你想太多了。——我不会离开这个家的。” 关翠云握着那蓝白色格子的手帕,终于抬起眼来看向他:“大有?” 他看着她的眼睛,缓缓说道:“你和孩子们,都是我的责任。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你们。” 听了他这话,关翠云的眼睛亮了起来,但随即,又黯淡下去。她扭动着手里的帕子,期期艾艾的说道:“可是,可是这样不是,不是委屈你了吗?” 周大有露出几分笑意来:“怎么会呢?为家人付出,何谈委屈?” 他在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既然继承了原身这具身体,那么,关翠云和明珠明玉以及小宝,就是他无法逃避的责任了。 对于明珠明玉,他是非常喜欢的,对她们付出的真心也最多。小宝还小呢,他们相处的时间也不多,对于他就是责任感居多。而对于关翠云……爱情是肯定无法产生的,她是孩子们的母亲,他的家人,仅此而已。 实际上,有的时候,偶尔想起男女之情这回事,他也感觉到有些迷茫。 他的心还是从前那个女孩子的心,而身体,却是如假包换的男人的身体。那么,如果他喜欢上了女人,从感情上来讲,算是……百合吗?如果他喜欢上了男人,感情上来说那是正常的,但是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便是……断袖之情? 想着想着,他自己也感到有些混乱了。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不管是喜欢上男人还是喜欢上女人,他觉得,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难过悲伤遗憾这样的情绪,他是没有的。反正,就算是从前他是个女写手的时候,也没有爱过什么人。对于爱情这东西,仿佛,天生缺了一根弦。 人要活下去,必须做的就是呼吸空气,进食和排泄。其他的,都不是必须的。爱情,也是一样,没有什么特殊的。 这样一想的话,也就释然了。 关翠云其实是个思想比较简单的人,她担心,就会在神情上表露出来,一眼就能看透。现在她不担心了,也能看得出来。笑嘻嘻的,说道:“他爹,饿不?我去给你煮碗面?” 本来他想要开口拒绝,但是想一想,为了让她彻底安心,便道:“好的,你去吧。——多放些醋和油辣椒,比较开胃。” 关翠云答应着,高高兴兴的开门出去了。不多时,便端着一只青花大碗走了进来。酸酸辣辣的香味,飘散在屋子里。 一大碗手擀面,配上红艳艳的油泼辣子,碧绿的葱花,使得他吃得满头大汗,心满意足。 当男人还是有好处的,可以随便吃,没有女孩子那么容易发胖。 关翠云自己并没有吃,她一边补衣服,一边看着灯下的男人,笑得心满意足。再不见,之前的愁容。 她的想法是朴实的,无非便是衣食住行和孩子们。至于爱情,那是什么东西?听都没有听说过。 穷苦人的生活,几乎被生存的艰难占满了,每天想的就是如何填饱肚子。爱情,对他们来说是太过奢侈的东西。有的夫妻一辈子过到头,都没有接过吻,你敢信? 在她朴实的脑子里,其实,也是有些小小狡黠的。今天灯下这一番话,未尝没有想要得到一个保证的意思。尽管,她自己绝不会承认这一点。 可以说,这也算是生活赋予她的,一种天然的生存的智慧吧。 以退为进,有的时候,是不需要人来教的。 她的要求,其实也不过分。只要周大有继续留在这个家里,继续当这个家的顶梁柱就行了。哪怕他要在外面养女人,养好几个女人,其实,她都是不会在意的。就像是从前,原身在外面跟黄寡妇不清不楚,将赚来的辛苦钱都拿去给她。关翠云心里更加在意的,是钱财的流失,而不是原身的背叛。 其实这一点,从前的女写手,现在的周大有,心里也是清楚的。 到底从前是写文的,阴谋诡计,也是绞尽脑汁熬夜努力码出来过的。关翠云一点小小计策,他心里如何能不清楚? 他并不生气,关翠云这一点以退为进,还不算是什么阴谋诡计。只不过是,一点小小挣扎罢了。 就算是他真的要抛妻弃子,在这个依旧保持着男尊女卑的社会里,除了名声稍微有点不好听,对他其实是没有什么妨碍的。 并且,现在好些留洋回来的所谓进步青年,回家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从前家里娶的女人离婚,美其名曰,没有爱情,我要自由。周大有要是这么做,很可能,传出去后,还会得到这一类人的支持。 而那些可怜的女人呢?又何其无辜?好些女人被赶回娘家后,都走了自尽这一条路。 并非懦弱,实在是,无路可走了。 没有了夫家,娘家视其为外人。她们像是天地不收的一群孤魂野鬼,游荡在这个冷酷的人世间。 不如归去。 ……将跑远了的思绪拉回来,他看似在思考,眼角却瞟了瞟低头补衣服的关翠云。 她本来的模样就生得不错,这一向营养跟上来了,就更加显得跟这个院子里其他的女人不一样了。 她的脸型很是耐看,尖下巴,两腮有着圆润的弧线,中和了下颌的尖削感。眼睛长长的,虽然是单眼皮,形状却是很好。 从前,发黄干瘦的肌肤使得她的美丽减弱了很多,看着倒也不怎么起眼。现在,她的皮肤红润起来了,身上脸上长了些肉,那美丽便藏不住了。 怨不得之前杨桂花那些女人造她的谣言,可能不止是因为嫉妒周家有了钱,也因为关翠云的美丽。 一想起这件事情,周大有便不由得想起从前看过的一部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你有出众的美丽,男人觊觎你,女人敌视你。你变得平凡了,大家就又能和平相处了。 听起来,好像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但是想起来,却令人感到一阵不寒而栗。 大家都在泥坑里待着吧,一起往下坠落。什么?你想要爬出去?做梦!哪怕是扯着你的腿,我也要把你扯下来,直到我们再次一同站在泥坑里,就心满意足了。 ……怀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思绪,他渐渐的入睡了。久违的,梦见了从前。 安静的夜晚,台灯冷冷的白色光芒,照亮了木桌。脸颊圆圆的女孩子坐在桌前,正埋头对着笔记本电脑码字。嗒嗒的敲击键盘声,在房间里有节奏的响着,听起来,令人感到一种日常的安心。 ……码字告一段落,女孩站起身来,给自己冲了一杯咖啡,放了很多奶精,却只加了一块方糖。咖啡苦涩的香气,仿佛就弥漫在鼻端。 第26章 放下咖啡杯,她点起一支烟,走到了阳台上,看了出去。尽管是深夜,城市里却还亮着许多灯,令人感到,并不孤独。 每一盏灯底下,都是一个故事。也许并不怎么精彩,却都是独一无二的。 他觉得自己来到了这里,就站在女孩的背后。毫无预兆的,她转过身来,看向了他。两个人四目相对,这一刹那与自己的面对面,使得他忍不住热泪盈眶。 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他默默的说了一句话。 永别了,曾经的我自己。 女孩子看着他,微微的笑了起来。 要好好的,幸福的活下去啊!她说。 带着泪,他笑了。点点头,他回答道,好。 睁开眼睛,他看到了满屋子的阳光,还有明玉带着几分担忧的脸。她伸出手指,轻轻的在他眼角揩了一下,沾上了微微的湿润。 “爹,你做了噩梦吗?都吓哭了……你没事吧?” 眼神从怔愣渐渐变得清醒,他坐了起来,看着明玉,露出笑容来:“爹没事,马上起床,吃饭了之后我们就出去。去给爹爹的明珠明玉,买新衣服去。” “太好了——”明玉很快将爹爹的泪痕抛在脑后,快乐的拍着手掌跳了起来。 窗外,阳光正好。 * 第26章 打脸关祖根 昨天晚上就特地嘱咐了关翠云, 叫她今天不要出去卖蛋糕。吃了早饭之后,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出了门,朝着最繁华热闹的街道而去。 周大有拄着拐杖, 另一只手牵着周明玉。关翠云则是怀里抱着周小宝, 身边跟着周明珠。 周大有和周明玉的神情都是坦然自若, 关翠云脸上带着几分怯意和紧张,身边的周明珠也是一样。 感觉到关翠云母女的不自在, 周大有偏过头去,温和的说道:“别怕, 咱们现在可不比别人差, 你摸摸自己怀里的银元,是不是就觉得好一些了?” 关翠云闻言, 真的伸手摸了摸怀里揣着的冷硬的银元, 竟然真的觉得不那么胆怯了。果然, 钱这种东西,真的可以给人壮胆的。 周大有笑了笑, 又看向明珠, 道:“明珠小宝贝,你在怕什么?” 周明珠扬起小脸看向他,怯生生的说道:“路上的人……他们看起来都好光鲜,好亮丽, 我, 我觉得自己看起来灰扑扑的, 比不上他们, 一点儿都不起眼……” 虽然想跟孩子说, 心灵的高贵才是真的高贵, 但是他心里清楚, 对于这个年纪的敏感的女孩子来说,这样的话,听起来高大上,其实是无济于事的。而美丽的衣裳服饰,是真的会增强人的自信心的。于是,他抬头看向路边一家服装店,道:“既然他们都有漂亮的衣服穿,我的孩子也不能比他们差。走,咱们先去给孩子们买衣服。” 说完,他领先朝着那家看起来就很高档的店铺走去。关翠云迟疑了一下,追在他身后,急急说道:“他爹,这家店,会不会太贵了?” 周大有一边走,一边说道:“没事,咱们有钱!” “也对哦……”关翠云再次摸了摸怀里的银元,紧紧的跟了上去。一前一后的,一家人走进了这家有着落地大橱窗的服装店。 店铺的档次高,店员也没有狗眼看人低,态度还不错:“先生,你要买什么样的衣服呢?” 周大有指了指身边的人:“今天我是专门来给家里人买衣服的,你帮着她们看看,看她们适合什么样的衣服。要是合适,我们就多买几套。” 闻言,店员的态度更热情了,脸上的笑意要满溢出来了:“好的先生,不如你先坐着喝口茶,我再帮太太和小姐们选衣服?” 周大有点了点头,走到靠墙边的沙发前坐下,对关翠云和女孩子们说道:“小宝放在沙发上让他自己坐着,你们去选衣服,要买多少套都行。” 一边对妻女说话,他一边弯腰捶了捶腿。这腿脚,走得路多了,到底还是有些不舒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从前的健步如飞。 喝着店员端上来的热乎乎的红茶,看着妻女们挑衣服,他嘴角含笑,觉得很是惬意。 能让家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也算是一种得志吧? 服装店外面的街道上,关翠云的弟弟关祖根,与一个瘦高的男人一起走了过来。那男人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嘴角流着口水的少年人。 关祖根白白胖胖的脸上带着笑意,对那瘦高男人说道:“老赵,你觉得这桩生意怎么样?” 老赵沉吟着说道:“嗯,我看得再想想。这股票生意跟其他生意不一样,风险大得很啊……” 关祖根道:“嗨,做什么生意没有风险?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你赵老板还怕风险?不说别的,你也得为你家少爷想想不是?不给他多积累点财产,他将来该怎么办?” 闻言,老赵看向身边的少年,眼里,满是溺爱之色:“唉,这个孽障……要不是为了他,我犯得着这样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拼命吗?……之前你说给我家找的童养媳,也没有说成。要不然,我也就算是放下一桩心事了……” 少年一脸懵懂,嘴角留着一丝口涎,嘿嘿笑着说道:“媳妇儿,我喜欢……” 要是周大有在这里,听了他们的对话,就能知道,这个老赵家,就是之前关祖根想要将明珠弄过去当童养媳的人家。 这个少年,显然,智商是有问题的。 “爹,爹,桂花糕,糕糕……”这孩子指着旁边的小摊,流着口水说道。 老赵过去给他买了一块糕,递给他,爱怜的看着他贪婪的大口吃着,弄得嘴边满是糕点的碎屑。 “唉,这件事吧,那也是我没有想到……”关祖根说道,“谁知道我那烂糟酒虫的姐夫,突然就硬气起来了呢?哼,就这事,我跟他没完!要不是看在我姐姐的份儿上,我会给他们介绍这样的好事吗?老赵你说,那招娣进了你们家,吃香的喝辣的,不比呆在他们家里饿死强吗?居然不识抬举!” 老赵掏出手帕给儿子擦着嘴巴,冷哼了一声,说道:“你姐夫,那是看不起我家孩子呢!” “就他,他还敢看不起谁?我呸——”正说着,关祖根转头一眼看到了旁边的玻璃橱窗,在那店铺里面坐着喝茶的人,不正是他那烂糟姐夫么? 他揉了揉眼睛,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今日的周大有穿得很是低调,只穿了一件质地普通的天青色长衫。虽然如此,他端端正正的坐在棕色皮沙发上,看起来,却仍有一种文雅端华的气质。瞧着,让人完全无法将他与从前那个总是醉醺醺的酒鬼联系起来。 看着这样的姐夫,关祖根呆住了。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周大有的变化怎么这么大? 老赵给儿子擦完嘴巴,扭头一看身边的关祖根呆住了,不由得开口说道:“你这是怎么了?” 关祖根指着橱窗方向,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姐夫……” 老赵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道:“能进这里面的人,怎么可能是你姐夫?你看错了吧?” 关祖根道:“……可能是吧,也许他就是跟我姐夫长得像而已——”话没说完,他便瞧见关翠云拿着一件红旗袍,喜滋滋的走到那人面前,问道:“他爹,这件衣服怎么样?” 那人看了看那件很华丽鲜艳的旗袍,说道:“我觉得,你更加适合浅淡一点的颜色,这个有点儿太艳丽了。” 关翠云听了这话,便拿着旗袍走开了,看来是去找其他适合她的衣服去了。 好吧,这下子没跑了,这就是他那个醉鬼姐夫哥哥了。 “他们哪里来的钱买这个地方的衣服……”关祖根确定那就是他的姐夫一家子之后,彻底的愣住了。站在原地,半晌无语。 老赵朝着店铺里面张望了一下,撇了撇嘴:“打肿了脸充胖子呗,还能咋的?” “对,肯定就是这样!”听了这话,关祖根心里的酸味一下子消失了,拉着老赵说道:“走,咱们进去,揭了他的遮羞布,看他的脸往哪里搁!哼,等会儿被人给撵出来,才出了我心头一口恶气呢!” 老赵笑了笑,假惺惺的说道:“这样不好吧?那毕竟是你的亲姐夫呢!” “亲姐夫?他心里要真的有我这个小舅子,会不给我面子,把招娣说给你们家当媳妇儿?”想起之前挨的那一巴掌,关祖根心里涌起一股戾气,拉着老赵,不由分说的就朝着服装店走去。 老赵的儿子嘴里还嚼着那桂花糕,跟在他们两人的身后,一起走进了店内。 “嘿嘿,媳妇儿,好……”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笑得很是开心。 这一边,周大有看着面前试穿好了新衣裙的关翠云,露出欣赏的神色来:“好,这一件比较适合你,很漂亮。” 周明玉在一旁看着,笑眯眯的说道:“好看,娘真好看。” 周明珠掏出手帕给小弟擦了一下鼻涕,笑得羞涩含蓄,声音低低的说道:“好看。” 第27章 关翠云被他们称赞得满脸通红:“真,真的好看吗?”她心里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的衣裳。从前积压太久的因贫困导致的自卑感,不是一下子就能转变过来的。 站在一旁的店员姑娘连忙笑道:“真的非常适合你,太太,不然,你过来自己看一看?”说着,她伸出手,将关翠云引到了墙角的大穿衣镜之前。 非常华贵的一面红木镶边的镜子,是关翠云从没见过的大,可以照出人的全身。她从前见过的,不过是巴掌大小的小镜子而已。 华贵的大穿衣镜里面,照出一位美人儿来。身材纤细窈窕,头发乌黑如墨,完全不再是从前那种枯黄的样子。 那里面的人眼睛水汪汪的,面颊红艳艳的,简直像是化了妆一样的好看。她身上穿着剪裁合体的藕荷色旗袍,淡雅清丽。旗袍大部分地方都是素色的,只在腰部右下角,细细的绣了一丛嫣粉色合欢花。那几朵花儿绣得极其精细,花瓣的丝丝缕缕完全表现了出来,好像是真的一样。 店员在一旁笑意盈盈的说道:“太太,这是正宗的苏绣呢,你瞧瞧这绣工,是不是非常不错?” * 第27章 丢人了 关翠云站在穿衣镜前, 看自己看得呆住了。就在这个时候,关祖根携同老赵父子俩,来到了周大有面前。 关祖根一脸的鄙视, 看着面前镇定的周大有, 咧嘴露出一个带着嘲讽意味的笑来:“我的姐夫哥, 你好啊?” 周大有看着这两人,没有说话。当他的视线转向跟在老赵身后的流着口水的少年的时候, 眉头微微一皱,立即明白了这个人是谁。 关祖根见他不说话, 还以为他害怕了, 顿时更加洋洋得意,笑道:“姐夫, 敢问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周大有淡淡说道:“到这里来, 自然是来买衣服的。” “买衣服?你到这里来买衣服?哈哈, 真是天大的笑话……”闻言,关祖根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边笑边说道:“你买得起这里的衣服?就凭你在码头下苦力赚的那几个钱, 不吃不喝一整年,也买不起这里的一件衣服!依我看,你是在打肿了脸充胖子吧?”说着,他转头看向走过来的店员, 又道:“姑娘, 我告诉你, 别被这个人骗了!他啊, 不知道在哪里捡了这么一件能见得人的衣裳, 就穿起来骗人了。他呀, 就是个在码头干挑夫的, 根本就买不起你们这里的衣服。你啊,赶紧将他们撵出去吧,仔细脏了你们这里的地。” 店员疑惑的看了看他,又看向镇定自若的周大有,实在无法相信面前这个人只是一个码头挑夫:“先生,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关祖根忙道:“我没有跟你开玩笑,这个人是我的姐夫,我怎么会不了解他的底细?一个穷酸货色,偏要来这里装样,哈哈,真是好笑死了!” “弟弟,你、你怎么能这样——”关翠云终于从自己的美色中清醒过来,急匆匆走来,含泪看着关祖根:“他是你的亲姐夫啊,你怎么能这么说他?” 关祖根转头看向她,啧啧摇头,说道:“姐姐,你看你,怎么能穿这里的衣服呢?要是弄脏了,你能赔得起?再说了,你就是穿上龙袍,那也不像太子啊!” 嘴上虽然这样说着,但是,刚刚一眼看到关翠云的时候,其实,他是感到一阵惊讶的。这个女人,真的是自己那个畏畏缩缩干瘦枯黄的姐姐吗?不知道怎么的,一种不大好的预感,隐约在他心底升了起来。 “你,你……”关翠云被自己的弟弟气得摇摇欲坠,却说不出一句辩驳的话语来。她天生不善言辞,被气到了的时候,更是说不出话来。剩下的,只是脑子里嗡嗡的响,眼前一阵阵发黑了。 这个时候,那老赵,也跟着开口说话了:“唉,当初要是你们把招娣给了我家当媳妇儿,也就不用在这里装模作样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我买给你就是。”他一边说着,一边色眯眯的看着关翠云,眼里满是令人感到恶心的神色。 关祖根也在一旁添油加醋:“就是,要不是你们当初太不识抬举,现在又何必这样呢?” 周大有冷冷看着面前这两个恶心的人,缓缓说道:“我看,你们是在找死。” “我们找死?”闻言,关祖根怒了:“周大有,你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了?我就在这里等着,看你怎么让我死一死!” 话音刚落,一个满是惊喜的声音便响了起来:“周先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哦,周太太也来了,你们好,你们好……” 随着话语声的响起,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走了进来。瞧他西装革履文质彬彬的样子,一看就不可能是贫民窟的人。 这人赫然竟是新城文化报的编辑,陶思望。 见到他进来,隔得老远就伸出了手,周大有也就站起身来,伸出手去握住了他的手,笑道:“陶编辑,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两人互相问候,相谈甚欢,看得关祖根二人惊疑不定,都闭上了嘴,站在一旁静静的观察着他们。 老赵轻轻拉扯了一下关祖根的衣袖,压低嗓子问道:“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这个姐夫只是一个码头挑夫吗?” 关祖根道:“这……”他看着周大有与这个陶编辑谈笑风生的样子,实在无法将面前这个风度翩翩的人,与自己曾经记忆里的那个烂酒鬼联系起来。 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老赵看着他的神色,不安的挪动了一下脚步,悄悄说道:“要不然,我们还是走吧?” “……”关祖根知道老赵的提议是个正确的决定,但不知道怎么的,却无法甘心的离开。在他的心底,一股邪火,越烧越旺。 他从来没有瞧得起自己这个姐夫,不但脑子笨得很,还酗酒跟寡妇歪缠,整个一个烂人。他在他的面前,向来觉得自己高高在上,非常的不凡。但是现在,这个烂人,怎么可以变得这样光彩夺目,将自己完全压了下去? 强烈的妒恨,使得关祖根脑子发热,不管不顾的走上前去,恨恨的说道:“这位先生,你一定是误会了什么。这个周大有,肯定是骗了你。他只不过是个靠下苦力为生的码头挑夫,不知道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骗得了你的信任。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他就是一个下等的烂人而已!” 陶思望不妨听到了这么一席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看着关祖根:“你在胡说些什么?” 关祖根咬咬牙,继续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唉,家门不幸,这个人就是我的姐夫,我对他再了解不过。所以,先生你相信我,我没有骗你!” 关翠云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弟弟:“祖根,你怎么能这样?” 关祖根看向她,装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来:“姐姐,你不要怪我。虽然我们是亲姐弟,照道理说,我应该站在你这一边。但是,我不能看着这位先生受骗,这是我作为一个人的良知啊!” 听着关祖根的话,关翠云气得发抖,伸手从旁边换下的衣服中翻出一包东西,一下子砸在众人面前。那包裹的红绸随着她的动作一下子散开,露出里面一大堆白花花的银元来。 “你口口声声说你姐夫骗人,那么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她一边厉声喝道,一边禁不住留下了悲愤的泪水。 要是她自己受委屈,她可以忍。但是丈夫受了委屈,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忍耐下去。更何况,这委屈竟是来自于自己从小忍让着照顾着的亲弟弟,真是让她伤心至极。 关祖根与那老赵看着面前的一大堆银元,顿时目瞪口呆了。半晌之后,老赵才伸手拉住关祖根往后退,脸上赔笑,说道:“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而已,我们这就走,不打扰各位了……” 关祖根跟着退了两步,一张胖脸上阴晴不定。忽然,他伸手挥开老赵的手,厉声对着周大有说道:“你一个码头挑夫,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我怀疑,你不是偷的,就是抢的!……姐夫,穷没关系,但你不能干坏事啊!” 他露出一副惋惜的样子来,继续说道:“哪怕你是我的姐夫,干出这种事来,我也不得不大义灭亲了!” 恰在此时,两个巡街的警察走了过来。穿着土黄色的制服,腰间挎着黑色警棍,颇有几分威风凛凛的气势。 见此情景,关祖根立即冲着他们大声喊道:“警察,快来啊,这里有坏人,偷抢的坏人——” 看到关祖根的动作,周大有微微的冷笑起来。眼里,是一派看好戏的神情。见他毫不慌张,陶思望推了推眼镜,也就不着急了。 经过了之前的一通发/泄之后,关翠云已经平静下去,只是眼圈还是红肿着。明玉和明珠围在她们母亲身边,乖巧的安慰着她。 听到关祖根的声音,两个警察走了进来。领头一位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色,说道:“瞎嚷嚷什么?最好是真的有事,要不然,爷一定不会放过你!” 这一带是他们的管辖地,他们当然希望太平无事,也好叫上峰对他们另眼相看一番。可以说,最不希望这一带出事的,就是他们了。 第28章 这个时代的警察,自然不像咱们现代的警察,是一心为人民办实事的。他们在意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口袋里能进来多少银元,仅此而已。 在他们面前,关祖根自然硬气不起来了。他对着他们一阵点头哈腰,伸手指着周大有说道:“两位,我没有瞎说。就是这个人,他原本只是个码头挑夫,身上却带着这么多钱,一定来路不正。你们将他带回去审问一下,肯定能审出来!” 两个警察转头看到红绸布包着的一大堆银元,顿时眼睛亮了起来。领头的人干咳一声,看着周大有,说道:“既然是这样,那么你就跟着我们走一趟吧?自己起来,别让我们兄弟动手。” 周大有微微一笑,正要开口说话,却被陶思望抢先了。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领头的警察,笑道:“两位好,我是新城文化报的编辑,陶思望。” * 第28章 打死你个龟孙 听到他的自我介绍, 顿时,两个警察不再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了。领头的人接过名片看了一下,很是客气的说道:“原来是陶编辑, 失敬失敬。” 这个年代的文化人, 还是很有地位的。哪怕是与地痞无疑的他们, 也得给人家几分面子。要不然,谁知道人家手里一支笔, 会不会将他们一顿乱写? 陶编辑笑了笑,道:“敢问两位, 为什么要将这位周先生带走审问呢?他做错了什么?” “这……”这叫我们怎么回答呢?难道要说实话, 就是为了地上这一堆银元吗? 关祖根见原本要被带走的周大有就这么被陶思望三言两语拦了下来,心里十分气恨, 便插言道:“他干了坏事, 难道不应该被抓走吗?” 陶思望并不生气, 只道:“那又请问,凭什么说周先生干了坏事呢?” 关祖根指了指地上的银元, 道:“那还用问吗?就凭地上这一堆银元!他一个码头挑夫, 前段时间还摔伤了腿脚不能上工,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一定是干了见不得人的事!” 明明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他却反倒比苦主心里更加不平。这样的事,也算是荒谬了。只能说, 父母姐姐们的娇惯, 养出来的却是一个坏种。 惯子犹如杀子, 这句俗话, 是有道理的。 听了关祖根的话, 两个警察也跟着说道:“确实, 这件事, 还是值得怀疑的。不如,这位周先生,就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要是你确实是无辜的,我们也不能冤枉好人不是?只是请你去调查一下,没有别的意思。” 到底,财帛动人心。 闻言,陶思望脸上还是带着笑意,慢条斯理的说道:“我可以保证,周先生的银钱,来路绝对是清白的。” 其他人还没有说话,关祖根便嗤笑道:“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们敬你是个文化人,但即便是这样,你也不能空口说白话啊!” 现在,关祖根已经是破罐子破摔,豁出去了!今天不撕下周大有一层皮来,就枉费了他一番表演。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这么恨他。其实,说到底,他们还是亲戚。以前,也曾经在一起喝过酒,勾肩搭背过。 或者就是因为如此,他愈发不能接受,曾经被自己看不起的人,如今,可以越过自己,高高在上。 陶思望看都没有看一眼关祖根,好像他只是一个跳梁小丑:“我之所以敢这么说,都是因为,周先生拿的每一笔钱,都是经由我的手发放出去的。我们报纸上现在正在连载的小说《寻仙》,作者周墨,就是你们眼前的这位周先生。这样,还不能说明他的清白吗?” 陶思望的话音落下,面前几个人都呆住了。 老赵的额头上渗出几滴冷汗,看着周大有,表情震惊至极。 关祖根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都懵了。 两个警察互相对视一眼,瞬间打定了主意。 文化人,尤其是可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文化人,他们是绝对不敢随意招惹的。哪怕是这个时代,也有舆论攻击这一回事。 笔杆子,拿在会用的人手里,便相当于枪/杆子。 眼前这日子不好过吗?他们何必要自找麻烦呢? 如此想着,领头的警察顿时笑容可掬的说道:“原来是这样,倒是我们受骗了。误会,都是一场误会。周墨先生,还请你不要介意才是啊!” 跟在他身后的警察更是说道:“早知道是周墨先生,我们哪里会说那些话?周墨先生,你写的小说,我每一期都看过,非常喜欢,你真是太有才华太有想法了……” 他的笑容非常真诚,倒不像是作假的。说完这些话之后,他甚至有些扭捏的掏出一张纸来,对周大有说道:“周墨先生,我真的非常喜欢你的小说,尤其喜欢狐小霜这个人物。能不能,请你给我留一个签名呢?” 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宁可远着,不可得罪。周大有也露出几分笑意来,接过纸张给他签了名,道:“谢谢你喜欢我的小说。” 那个警察露出受宠若惊的神情来,一边珍惜的接过签名,一边有些激动的说道:“不用谢不用谢,周墨先生真是太平易近人了……” 周大有听了他的话,心里觉得有些好笑。在他投稿成为一名作家之前,见了他们这样的人,他们怕是连看都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吧?所以说,想要有地位,还得自己去争取。 另一边,老赵又一次拉了拉关祖根的衣袖,低声说道:“走吧,别自讨没趣儿了。你也看到了,你那个姐夫,现在啊,咱们是惹不起了……” 关祖根愣愣的看着那边,两个警察与自己从来瞧不起的周大有相谈甚欢,言语间,甚至还带着几分捧着他的意思。见了这场景,他的心里,就像是有一条毒蛇在吐着毒汁,让他心里感到万分煎熬。 妒恨冲昏了头脑,他尖声喊道:“这不可能!” 那声音凄厉无比,引得众人都住了口,纷纷看了过来。却见关祖根满脸通红,眼珠子瞪得像是要爆出来,声嘶力竭的喊道:“他一个下苦力的,怎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什么周墨先生?你们都被这个卑鄙小人骗了!” 他继续怒喊着,渐渐开始口不择言的谩骂了。老赵急得在一旁连连拉扯他,却根本无法阻止。 周大有还没有说什么,两个警察已经走了过去。先前向周大有要了签名的人怒视着关祖根,取下腰间警棍,没头没脑的打了过去,嘴里还厉声说道:“老子打死你个龟孙,你当我们是瞎的?是不是周墨先生,我们分辨不出来,还要你来教?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你当我们是泥巴捏的……” 另一位想起先前因为这个人的话,害得他们差点得罪一位大文人,顿时也怒上心来,拿起警棍加入进去,只打得关祖根连连惨叫。 “你个混账玩意儿,故意要害人吗?今天我们教训教训你,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关祖根被打倒在地,头破血流,看着实在是有些凄惨了。周大有在一旁冷眼旁观着,并没有要阻止的意思。 圣父,他是当不来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当然,警察当街打人这种事,也只会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出现了。在我们现代,警察是绝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奉公守法,一心为民,说的就是他们。 老赵到底还是有几分良心在,看着关祖根的凄惨样子有些于心不忍,连忙从怀里掏出两个银元,暗戳戳的往警察们袖子里塞,嘴里还说道:“长官,长官,他知道错了,手下留情啊……” 要是平时,老赵这样干是没错的,这件事也就算是解决了。但是,现在,在他们面前,可是站着一位报社编辑跟一位有名气的作家啊,这种事儿能干?不怕人家笔杆子一动,就能让你丢了这个职业? 却见那领头的警察将手中警棍一挥,打得老赵哎哟一声叫了起来。他厉声喝道:“你把咱们兄弟当成什么人了?我们是那样的人吗?快滚开!” 老赵的胳膊结结实实挨了一棍子,痛得他脸色煞白,话都说不出来了。当即便也不敢再上去,只得苦笑着退后了。 关翠云在一旁看着,心中顿时觉得畅快。她还记得之前这个人看自己的眼神,简直让她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一样的恶心。 她的视线又移到被打得满脸是血的关祖根身上,心里的感觉,复杂难言。 她已经习惯了从小就开始为他付出,事事以他为先,尽管,他从来没有将她这个姐姐放在眼里。在她的记忆里,他对她,从来没有什么温情可言。 但是现在,看着他这个样子,到底,她还是有些于心不忍。虽然如此,她却并没有开口为他求饶。这样的话,将自己的丈夫置于何地? 关祖根这个时候的样子,可以说,非常的狼狈。 他掉了一颗牙,满嘴血糊糊。脸也肿了,愈发像一个发面大馒头。他躺在地上,哎哟不停,终于开始求饶了。可惜因为掉了牙,说话漏风,谁也听不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 两个警察终于住了手,指着他,趾高气昂的说道:“你给我记住了,以后看到周先生,给我放尊敬一点!要不然,以后我见你一次,就打你一次!” 第29章 说着话的,自然就是周大有的粉丝了。 另一位也接着说道:“这只是给你一个小小的教训,我问你,你记恨我们吗?” 一直沉默着站在一边的老赵听了这话,连忙上前,点头哈腰的说道:“两位教训得对,老关哪里会记恨?” 闻言,关祖根连连点头,含糊说道:“屋读地根,读地根……”(我不记恨,不记恨) 两个警察听了,这才满意,彻底的收了手。将手里拿着的警棍,别回到了腰带上。 这样的事情,也只会出现在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在我们现代,一心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是肯定不会这么做的。 * 第29章 买买买 两个警察又继续与周大有和陶思望聊了几句之后, 便离开了。这间店铺里,顿时只剩下关祖根的哎哟声,不绝于耳。 老赵将他搀扶起来, 叹息着说道:“老关啊, 这一次, 算咱们看走眼了,认栽吧!” 关祖根想要开口说什么, 却“噗”的一下,吐出一口血来。 老赵见状, 再次叹息一声, 道:“算了算了,你也别说话了, 咱们走吧。”说着, 搀扶着他, 两个人慢慢的走了出去。老赵的傻儿子跟在他们身后,一边呵呵笑着, 一边流着口水走出了服装店。 关翠云注视着他们离开的背影, 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明珠和周明玉依偎在父亲身边,安安静静。 陶思望见状,知道他们一家人现在需要自己的时间,便道:“周墨先生, 那我就不打扰了, 先告辞了。” 周大有站起身来送他, 道:“陶编辑, 今天多亏了你, 谢谢。” “留步, 留步。”陶思望摆手说道:“就算是没有我, 周先生一样可以处理好这件事,不过是我看不过眼,多说了几句而已,何谈谢谢?” 等到陶思望离开之后,周大有摸了摸两个女儿的脑袋,问道:“明珠明玉,刚才有没有被吓到?” 明玉扬起明媚的笑容,握起小拳头,道:“我不怕!我都想上去揍他两下!” 周大有摸了摸明玉可爱的小脸,道:“咱家明玉真是个勇敢的孩子,爹爹喜欢你。” 明珠的表情与明玉截然相反,大大的眼睛里含着泪水,眼眶都红了。她低下头,嗫嚅着说道:“我,我吓得哭了……对不起,爹爹,我太没用了……” 周大有掏出蓝白格子的手帕,替她擦了擦眼睛,温柔的说道:“明珠是个善良的孩子,你没有做错什么,不用跟爹说对不起。” 完了,他再次摸了摸两个孩子的脑袋,道:“爹爹的明珠和明玉都是好孩子,爹爹最喜欢你们了!” 这下子,就连怏怏不乐的明珠都笑了起来,明玉就更别提了。 关翠云走过来,脸上带着羞愧的神色:“他爹,我,我对不住你……” 周大有闻言,不禁失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两个都跟我说对不起?你们哪里有做错什么?” 关翠云红肿着眼睛,声音喑哑:“都怪我……他是我的弟弟,从小,我家里的人都全部依着他,惯着他,把他惯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要不是因为他,今天你也不会受这样的委屈……” “做错事的是他,哪里需要你道歉?再说,他也已经得到教训了,而我其实也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你别哭了,孩子们看到你哭,心里也该难受了。” 关翠云闻言,看向两个女孩子。果然,本来她们俩已经没事了,现在看到母亲哭了,她们也露出泫然欲泣的神色来。 周明珠怯怯的说道:“娘,你别难过……” 周明玉的声音就要大得多:“娘,做错事的又不是你,爹不会怪你的!” 小宝看到母亲的泪水,张开嘴巴,哇的大哭起来:“娘,抱抱……” 见此情景,关翠云顿时忘记了哭泣,弯腰抱起小宝来,好不容易将他哄得不哭了,屋子里这才安静下来。 店员非常会来事,端上热茶和点心来,微笑着说道:“刚才客人们受惊了,请喝杯茶,稍稍休息一下吧。” 这个年代的店铺,还不讲究什么顾客就是上帝这样的说法。尤其是沾着点洋气的店,甚至带着几分高冷的意思。像这个店员这么会来事的,真的很少。 见状,周大有便招呼妻女们喝茶吃点心,然后说道:“今天打扰这家店了,本来打算多逛逛的,但是现在时间不早了,咱们就在这里,将需要的衣服一次买齐,也算是补偿这位店员小姐了。” 闻言,那店员很是高兴:“谢谢周先生,你真是位绅士啊!” 听到绅士这个词语,周大有冷不防噎了一下,顿时感觉有些无言可对。 店员小姐奇怪的问道:“怎么了?我的话有问题吗?” “当然……没有了。” 这家店不但有旗袍,还有各式欧美风格的洋装,甚至东洋那边的和服都有的卖。楼上则是售卖小孩的衣服,看起来,应该算是这条街上最大的一家服装店了。关翠云和明珠明玉需要的衣服,都可以在这里一次买齐。 明玉换上一件粉蓝色荷叶边的小洋装,蹦跳着来到周大有面前,激动的说道:“爹爹爹爹,这条裙子可以给我买下来吗?” “买!” “爹爹真好!” 明珠穿着一条水绿色绣着小碎花的裙子,有些扭捏羞涩的走过来,小小声的说:“我喜欢这条……” “买!” 关翠云身穿一条白色绣荷花的旗袍,走过来还没开口说话,周大有便双手一拍,一锤定音:“买!” 总之就是一个字,买! 买! 买! 买着买着,周大有突然发现,花钱真的是一件很爽的事。不管是给自己花钱,还是给家人花钱。 到了最后,带出去的一堆银元,全部给花光了。 店员小姐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道缝,完全睁不开了。 关翠云和两个孩子都有些不好意思,还很心痛。这一辈子,就从来没有花过这么多钱。 从前习惯了破衣烂衫,现在乍一面对这些华服美衫,不由得有些被迷花了眼睛,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 关翠云看着面前的大包小包,不由得开口说道:“他爹,不如,不如还是退掉一些吧?”说着,脸都有些羞红了。 明珠明玉还小尚可理解,自己却是快到三十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没数呢? 闻言,明珠连忙点头如捣蒜,明玉却露出舍不得的神情来。 这两个女孩子,各自具有鲜明的性格。明珠温柔内向,明玉活泼大方。明珠比明玉更加懂事细心一些,明玉更加胆大自我一些。 不管她们的性格如何,周大有对她们的爱,是不分厚薄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乃是世间真理。多少被父母忽视的孩子,一辈子呆在自卑和自我怀疑这个坑里爬不出来,一辈子都没办法得到幸福。 更有甚者,就算是面对幸福的到来,也会开始怀疑。我配得到幸福吗?得到了就不会失去吗?要是得到了还会失去,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去碰触。就像是一直待在黑暗里的人,不敢去碰触光明一样。没有被光明笼罩过,就不会知道,黑暗是多么的可怕。 还有一些孩子,因为从小被忽视,会形成讨好型人格。这样的人,也很难得到幸福。因为,她会始终将别人的感受,放在自己的感受之前。 自己都不爱自己,何谈别人来爱你? 周大有不希望明珠明玉成为那样的可怜孩子,他希望,她们的一生,都能平顺而幸福。历经艰辛才得到的懂事学乖,是多么的令人心疼。 苦难,绝对不是一种财富。外人只会看到你经历苦难之后得到的东西,却不会知道,那些伤疤,永远都刻在你的心上,难以愈合。 看着面前的一堆大包小包,周大有问道:“这么多,恐怕我们一次拿不走。不知道你们能不能送货?” 店员小姐迟疑了一下,面带歉意说道:“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去打个电话问一下,周先生周太太能不能稍等一下?” “当然。”周大有点了点头。 店员小姐离开服装店,一路小跑进了对面的西餐厅。看来这店里还没有电话,得去餐厅里打。 周大有见状不由得安忖,看来,在这个年代,装电话真的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 不多时,店员小姐回转,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周先生,请你留下地址,明天老板会开车给你送过去。” 周大有答应着,在店员小姐递过来的白纸上,写下了自家的地址。 一家人在店员的恭送下,走出了服装店。忽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响了起来。听到这声音,周大有看向身边的明玉:“饿了?” 明玉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撒着娇说道:“饿坏了,爹爹,我们可不可以到对面那家看起来很漂亮的馆子里去吃饭?” 关翠云沉下脸,不高兴的说道:“明玉!今天已经花了很多钱了,我们应该省着点。” 第30章 周大有摆摆手制止了她接下来的话,道:“好,咱们就去那里吃饭。” “爹爹真好!”明玉很是高兴。 关翠云道:“他爹,这样,是不是太惯着她了?” 周大有道:“没关系,女孩子嘛,就是要惯着点儿,以后才不会轻易被人打动。娇养的女孩子,更容易得到幸福。以前是没有那个条件,现在有条件了,我希望对你们都好一些。” 斜阳的光细细碎碎的透过树叶,落在他身上,一晃一晃。他的笑容和言行,却比阳光更加明亮温暖,照进了妻女们的心房。从前的阴霾,一点点的,散去了…… 他拄着拐杖,当先过了马路。见到妻女们还站在原地,便转身冲着她们招手,笑着说道:“跟上来啊——” 这一幕场景,直到多年以后,她们仍然难以忘怀。 * 第30章 继续写小说 深夜, 万籁俱寂。 劳累了一天的人们已经入睡,打呼噜的打呼噜,说梦话的说梦话。 睡在外间的明玉含糊着说道:“牛扒……真香……” 周大有坐在桌子前, 面前摆着稿纸和笔, 还有一杯冷却了的清茶。听到外面传来的明玉的梦话, 不由得莞尔一笑。 现在总算是可以起身码字了,之前一直躺在床上码字, 腰背酸痛得不行。果然,他是没有那个整天躺在床上的命的。 他端起白瓷茶杯抿了一口茶水, 苦涩的香气, 萦绕在口腔和鼻端。 耳边听着妻女们的呼吸声,他不由得想起白天在餐厅里的情景。 那家餐厅的菜单竟然是全英文的, 所以, 只能由他一个人来点单。怕别的西餐妻女们难以适应, 他便给大家点了比较能入口的七分熟牛排,作为主菜。 餐点上来了, 关翠云和两个孩子面对着面前的西式餐具,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用才好。 周大有耐心的教了他们怎么用餐具,然后又说道:“其实吧,我觉得,在没有要求一定要遵循用餐礼仪的场合, 自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好了, 那样才舒服。” 关翠云和周明珠还是老老实实的按着他教的方式, 一板一眼的使用着刀叉, 有些笨拙的吃着牛排。周明玉却拿起叉子直接将一大块牛排叉起来咬了一口, 笑嘻嘻的说道:“爹, 我这样吃可以吗?” 周大有伸手捏了一下她的小脸:“当然可以了, 但是使用餐具的方法你还是该记住的,也许将来,有些场合能用得上。” 周明玉吃得嘴巴鼓鼓的,含糊的回答道:“我都记住啦……” ……“噼啪”一个灯花爆出声响来,打断了他的回忆。 他们用的还是老式的煤油灯,灯座上面立着圆形的玻璃罩子,笼罩住了里面燃烧着的灯芯。点起灯来之后,房间里总会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煤油气味。 电灯对于贫民区的人来讲,还是一件比较奢侈的东西。 看着面前黯淡的灯光,他愈发渴望起搬家了。他想要宽敞的房子,独属于自家的院子,还有电灯和抽水马桶。 话说,刚刚穿过来的时候,在屋里用那种需要出去倒的木头马桶,他可是习惯了好久,才能拉得出来…… 刚开始一家人的生活习惯也是堪忧。漱口?那是什么?传说中的古代人家用盐巴漱口,这里是看不到的。这个时候盐还是有点贵的,贫苦人家哪里舍得拿来漱口?香皂?倒是听说过,但还是买不起。不过打盆清水,用破旧的帕子擦一擦脸,也就是了。 那个时候,一家子大大小小,身上都有一股味道。 最后还是等到开始赚钱了,周大有才叫关翠云出去买了牙膏牙刷香皂等东西回来,一家人这才开始有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现在,可以说,他们一家人,是这条街上最干净的崽。渐渐的,有了鹤立鸡群的感觉。 ……将陷入回忆之中的自己拉回来,周大有拿起笔,吸足了墨水,开始继续码字了。 上一次写到宋蔷带着狐小霜回到了青云门,并且,其修为已经到了筑基中期。 狐小霜是一只狐妖,修士对于妖修,一向是抱着敌视的态度。人类修士与妖修多次大战过,彼此之间,有着很深的仇恨。这样的话,狐小霜要跟着他,就非常危险了。虽然他现在已经到了筑基中期,但面对金丹和元婴,连自保之力都没有,更别提保护狐小霜了。幸好,他在一处故去修士的墓穴中得到一枚玉钗,可以遮掩住狐小霜身上的妖气。如是,狐小霜便充作人类修士,以侍女的身份,陪伴在他身边。 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便是,在这期间,他的五行灵根被长期服用的灵泉洗涤成为了四灵根。并且,另有一条灵根也在隐约松动,成为三灵根的修士已然在望。 这个时候的宋蔷,也开始在为结丹做准备了。若是从前,成为结丹修士他连想都不敢想。但是现在,拥有灵泉空间的他,成为结丹修士的把握,可以说是非常大的。 结丹修士都是有自己的本命法宝的,并且这法宝,基本会一直伴随到主人身死道消,是修士斗法的主要倚仗。本命法宝,极其的重要。 一般来说,修士们成为筑基期修士后,都会开始为本命法宝寻觅材料。因为材料的寻觅非常的繁琐,所需时间少则几十年,多则数百年之久。 一想到自己可以成为结丹修士,他便不由得想起一直藏在心底深处的那个人,结丹修士沈嫣然。 从前还没踏入修仙之途的时候,他对于沈嫣然是抱着可望而不可及的态度。明白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宛如云泥之别,连想都不敢想。只有在最深最不可告人的梦里,才敢幻想一下。但是现在,结丹已经是俨然在望,是不是,与沈嫣然,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呢? 此时,已经是筑基期修士的他自然不可能继续待在外门了。他入了内门,还有了一个小小的山头。在宗门内,也有了一点点地位了。从前欺负过他的那些外门弟子,现在不过仍旧停留在炼气期。见到他的时候,骨头都软了。宛如一滩烂泥。 宋蔷也懒得找他们麻烦,反正,打脸这件事之前就已经干过了。现在,他的目光,更加长远。 结丹、元婴、化神……他会一步步走下去,走到这些人遥不可及的高度。步步生莲,永生不死。 从前最朴素的愿望只是为了复仇,而现在,在复仇之外,他的目标,更加远大了。 宋蔷打算炼一套飞刀,作为自己的本命法宝。为了寻觅材料,他带着狐小霜离开青云门,去往外界。离开之前,他在宗门留下了自己的命灯。人若在,灯焰便在。人若身死,灯便熄灭。宗门内筑基期以上的修士,都会有一盏属于自己的命灯。 在四处寻觅材料的路途中,他们来到了一处名叫桃花源的地方。 这个隐世之地,开满桃花,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非常的美丽恬静。 令宋蔷意外的是,他在这个桃花源里,见到了沈嫣然。而这个时候的她,好像失去了身为修士的记忆,只以为自己从小生长在这里,是一个普通的村姑而已。 失去记忆的她,不复之前的高冷,变得纯然可爱起来。甚至,渐渐的,她开始对宋蔷有了好感。 面对着心中爱慕之人的主动亲近,宋蔷哪里能够拒绝?即便心中充满怀疑,他还是忍不住与沈嫣然亲近起来。 看着宋蔷与沈嫣然之间的亲近,狐小霜觉得非常的难过。但是,她却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难过。她将自己的悲伤藏在心底,而此时满心满眼都是沈嫣然的宋蔷,也没有发现狐小霜的异常。 宋蔷并没有觉得对不起狐小霜,毕竟,在他心底,始终认为自己喜欢的人是沈嫣然。对于狐小霜,只是守护者和朋友,甚至是亲人。但是无论如何,狐小霜在他的心底,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 宋蔷与沈嫣然相爱了。 村头的柳树下,苍翠的山岭里,葱郁的田野间,处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日子美好得,让他几乎以为自己在做梦。 他知道这个村子肯定不对劲,但是因为沈嫣然,他努力去忽略此地的异常,只一心沉浸在爱情里。 即便如此,好景依然不长久。 沈嫣然开始觉得头痛,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症状愈发严重。严重到,有的时候她甚至会痛得昏倒过去。并且,她的记忆开始混乱起来。这种症状,有些像是宋蔷家乡民间传说中的失魂症。 传说,患失魂症的原因,是人的魂魄丢失。长此下去,晕倒的时间会越来越长。到最后,就不会再醒来了。 在此期间,终于从热恋中渐渐清醒过来的宋蔷,发现村子里还有好些跟沈嫣然一样症状的人。并且,他们看起来,跟她一样,都不像是这个村子里的人。 在宋蔷试探着看能不能离开这里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似乎被软禁起来了。无论如何,都走不出这个村庄。 村民们的恶意,渐渐的,变得无法掩饰了。 宋蔷觉得,患了失魂症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几分修士的痕迹。他试着接触过几个人,其中似乎以炼气期的修士为主,也有两个是筑基期的修士。筑基以上的,则是一个都没有。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便是都不记得自己是修士了,也无法使用法术。 第31章 既然这个村子选择的修士没有筑基期以上的,沈嫣然怎么会在这里? 怀着这样的疑惑,宋蔷试着查看沈嫣然的身体状况。这时他才发现,她的修为,赫然已经降到了筑基期。并且,筋脉之间,还有受过伤未曾痊愈的痕迹。 想来,沈嫣然是因为受伤降了修为。然后,不知道怎么的,落入到这个诡异村庄之中了。 这个时候,宋蔷赫然发现,自己的记忆,也开始模糊了。 * 第31章 诡异桃花源 在宋蔷记忆开始模糊, 感到惊恐的时候,狐小霜拿出自己的妖丹给他服下,使得他保持了头脑的清醒。 原来, 狐小霜的血脉传承自仙界九尾灵狐。其妖丹有令修士头脑清醒, 可以顺利度过心魔劫的效果。狐小霜虽然修为尚低, 但是令宋蔷不受这诡异村庄的影响,却是已经足够了。 服下妖丹的宋蔷, 在头脑陡然变得清醒的同时,感受到了狐小霜的心情。 浓厚的爱意, 深切的依恋, 悲哀的失望,酸楚的妒忌……她的心情, 复杂极了。 直到这个时候, 宋蔷才明白, 狐小霜爱上了自己。他震惊之下,不由得对她生出了怜惜之情。但他认为, 自己爱的人, 仍旧只有沈嫣然。 对于罕见的保持了清醒的宋蔷,村民们日渐难以掩饰恶意,总在暗处窥视着他,令他非常的烦躁。 他想带着沈嫣然走出这个桃花源, 却宛如中了鬼打墙一样, 一直无法成功。并且, 他还发现, 那些好似修士的人, 在一个接一个的消失。 他怀疑, 这个地方在供养着一个邪恶的存在。村民们引诱修士前来, 然后,用他们的身体,来供养那个存在。 他试着攻击那些村民,但村民们身上好像笼罩着一个保护罩,使得他的攻击全是白费功夫。 他无法攻击村民,村民们也不主动来伤害他。情况,开始僵持起来。 而这个时候,宋蔷却是耽搁不起了。因为沈嫣然的失魂症越来越严重,渐渐的,连智力都开始减退了。有的时候,简直好像是一个几岁的孩子。 如果不尽快解决这件事,可能,就算是找回了魂魄,沈嫣然也会有永久性的损伤。 为了沈嫣然,宋蔷不再保守等待,开始主动出击了。经过与村民的几番斗智斗勇之后,他终于发现了一些端倪。 他发现,村民们每当月圆时分,就会在半夜聚集齐全村的人,去村子深处,祭祀一棵巨大的老桃树。他们称其为“桃神”。 看来,解决事情的关键,就在这棵老桃树身上。 他揣测,估计是这棵桃树成了精,糊弄住了村民们,然他们供其驱使。修士们的失魂症,肯定也是桃树精所为。 要走出这个村子,找回沈嫣然丢失的魂魄,看来,必须得要解决这棵老桃树。 在又一次的全村祭祀结束之后,隐身在暗处的宋蔷走出来,挥剑砍向桃树,看到伤口处流淌出来的液体,就像是人类的血液一样。但是很快,那道伤口便愈合了。 他想尽了办法,无论刀砍剑劈,火烧雷劈,都无法将桃树毁灭。最后,他只得潜入到地下,从它的根部开始着手。 到了地下之后,宋蔷不由得惊呆了。这棵桃树的根部极其巨大,整个村子几乎都是建立在它根部之上的。并且,它的根须之上,缠满了人的尸体。尸体的血肉,几乎全部被吸收干净,都是干尸。 这些干尸,应该就是那些失去了魂魄的修士们了。 最后,在根部的中心地带,宋蔷看到无数的根须,扎根在一具巨大的妖兽尸体之上。妖兽尸体一半像是被烧焦了似的,另外一半,却是鲜活的。 看来,罪魁祸首不是老桃树,而是这一具妖兽尸体。它想要复活,并且,已经成功一半了。愚昧的村民们将它当做了神灵,甘心受其驱使。用各种方法引诱金丹期以下的修士来到这里,供其受用。想来它的法力尚低,还吸收不了金丹期以上的修士。 于是,在地底下,一心想要拯救爱人的宋蔷,与恢复了一小半法力的妖兽狻猊,开始了一场斗法。由于狻猊实力毁损大半,且无法动弹,宋蔷在狐小霜的帮助之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狻猊魂飞魄散之后,许多的魂魄飞了出来。其中,便有沈嫣然丢失的一魂一魄。 宋蔷这一次得到了不少东西,狻猊的骨骼,便是最好的凝炼飞刀法宝的材料。他不必再四处寻找其他的材料了,只要再弄到一些辅助材料,便算是完全收集到了飞刀法宝的材料。狻猊的妖丹,可以给他提供大量的灵气,足够他修习到筑基大圆满境界,可以开始考虑结丹的事了。并且,也因为狻猊妖丹的作用,他结丹的把握,足足有了七成。可以说是,胜券在握了。 魂魄回到身体中的沈嫣然,在昏迷了一整天之后,终于清醒了过来。这个时候,他们三人已经离开了桃花源,回到了外界之中。 沈嫣然告诉宋蔷,对于在桃花源里的经历,她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 得知此事的宋蔷,非常的失望难过,却也无可奈何。他目送着沈嫣然离开,十分怅然。而站在他身边的狐小霜,看着他的眼神,也是怅然的。 而驾驭着飞行法宝离开的沈嫣然,在离开宋蔷百里之外的地方,降落下来。甫一落地,便吐了一口血出来。 刚才的决然离开,已然伤了她的心神。对于自己的状况,她亦感到非常的诧异。 怎么会感到难过呢?那……不是一场误会,一个错误吗? 原来,之前她对着宋蔷撒谎了。其实,她的记忆完全没有问题。与他相爱的那段时间,她都记得。但是她认为,自己身为金丹修士,并且已经到了大圆满境地,跟还在筑基期的宋蔷,是没有未来可言的。而且,源自误会而开始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为了不给宋蔷希望,她才在撒谎之后,决绝的离开了。 可是,现在自己竟然因为心绪不宁而导致心脉受损,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向冷心冷情的沈嫣然,第一次感到茫然了…… 这一边沈嫣然纠结不已,另一边,宋蔷将沈嫣然的事情暂时抛到脑后,开始专心修炼。常言道修行无岁月,转眼三十年时光匆匆流逝,而宋蔷也终于在一处僻静山岭中,结丹成功。 ……写下最后一个字之后,周大有放下钢笔,轻轻的舒了一口气。 在家里闭门不出三日,写出了两周的稿子,也算是努力了。 刚才一心沉浸在码字中不觉得,现在一出来了,才发现屋外实在是嘈杂极了。现在是下午时分,大家伙儿下工的时候。院子里脚步声说话声响成一片,宛如一处集市。 想要搬家的心,愈发迫切了。 现在想要买一处合心意的宅子可能还比较困难,但是租一处独门独院的房子,已经是不成问题了。 行,那就租房吧! 晚上吃饭的时候,周大有跟家人们说了搬家的事。不出意外的,得到了孩子们的欢呼。 “太好了,我早就不想住在这里了!”明玉道。 明珠也道:“我,我想要可以自己种花草的院子……”这孩子,这么小,就已经有了成年人的爱好了。 他们现在住的院子虽然也有一个花坛,但是里面早就堆满了杂物,压根没有作用了。而且,就算是花坛还在,也没法种。院子里住的人太杂,一个不盯住,开出来的花就被人给掐了。 关翠云也说道:“要是自家住一个院子,那再好不过了。跟别人一起用一个厨房,真的不方便。盐巴酱油这些东西,一个不错眼,就被人顺一些走了……” 见家里人都支持,周大有便拍板道:“好,那明天,我们就去看房子!” 翌日,周大有不再码字,关翠云也不去卖蛋糕。一家子都出了门,同去看房子。 关翠云认为孩子们不必去,待在家里就行。周大有却觉得房子既然是一家人住,那么就要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喜欢才行。所以,坚持带上了孩子们。 当然,小宝因为还太小,意见暂时不做考虑。唉,年纪小,没人权啊! 他也不知道抗议,拿着一根关东糖,笑呵呵的舔着,舔得一根糖上面全是口水。他还乐呵呵的将糖拿给周大有吃:“爹,吃糖……” 周大有也不嫌弃,咬了一口糖,还表扬道:“小宝真乖!” 小宝拿回糖自己吃着,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再租房,显然就不考虑这条街了。这里环境不好,他不喜欢,对孩子们的成长也没有好处。 根据关翠云的建议,他们来到了金凤凰女子中学附近的一条居民街道上。这里比较安静,环境也不错。沿路种着两排白桦树,满眼绿意。不像他们现在住的那条街,沿街只能看到泥水和垃圾。 这地方挨着租界,治安也是可以放心的。 找到一位房牙,也就是房产中介,周大有道:“我想要租一处独门独户的房子,够我们一家人住就行。” 第32章 闻言,那房牙浓浓的堆上一脸笑意,道:“先生对地方可有要求?” 周大有道:“就在这条街上就行,其他地方不作考虑。”住在这里,将来等明珠明玉年纪到了,可以考虑就近去读那所金凤凰女子中学。离家近,他比较放心一些。 听了这话,房牙取出一本册子翻看了一下,道:“这条街出租的房子,符合先生要求的,只有两处。一处月租二十元,一处月租四十元。” * 第32章 搬家 闻言, 周大有点点头,说道:“我们两处都看一看,再做决定。” 房牙阖上册子, 道:“好, 四十元的那处距离这里比较近, 不如我们先去那里看看?” “好,这就走吧。” 众人离开房牙的居所, 沿着绿树成荫的街道走了几分钟之后,来到一处大宅院之前。房牙停下脚步, 介绍道:“周先生, 就是这里了。” 看着面前高高的门槛和宽大的朱漆门,关翠云惊叹道:“好大的房子啊!” “里面很宽敞的……”房牙打开门锁, 带着他们走了进去。 确实很宽敞。一进门便是一个极宽的院落, 沿着墙壁有两处花圃, 里面稀稀疏疏种了一些花草,却难掩几分破败气象。栏杆围墙屋檐这些地方, 瞧着, 都十分陈旧了,还有些地方需要修缮的样子。 房屋有两层,粗粗一算,竟有十多间房子。 采光有些不大好, 这些房间, 瞧着都有些幽暗。 风呼呼的透过穿堂吹进来, 配上黯淡的光线, 竟有几分恐怖片的感觉。 周大有觉得, 这里可以用作拍恐怖片的场地, 拍一部《京城十八号》之类的片子。恍惚间, 似乎会有一位穿着红衣红裙,面色惨白的女子,从幽暗的楼梯间走下来的感觉。 明珠往爹爹身边靠了靠,小小声的说:“我有点儿害怕……” 明玉却不怕,满屋乱窜,非常活泼的样子。 关翠云对房牙说道:“这里,好像有些太旧了?” “是旧了点。”房牙道:“要不是因为这样,也不会四十元就能租到,太太你说是不是?” 关翠云看向周大有,迟疑着说道:“他爹,你看……” “你们觉得这里怎么样?”他没有急着说出自己的想法,问起了家人的意见。 明玉道:“好宽的院子,我可以到处跑了。就是,风声听起来有点儿吓人。” 明珠道:“我害怕这个地方……”说着,小脸红了一点,好像对于自己的胆小,觉得很不好意思。 小宝吐出一个口水泡,叫道:“娘抱抱……” 周大有看着孩子们笑了笑,转头对房牙说道:“我们再看看另外一处房子吧。” 房牙当然说好,于是便带着周家人离开这里,走了十几分钟之后,来到了另外一处院落。 这一处房屋,从外面看,就比之前的那处新一些。门楣上的黑漆,闪闪发亮。 周大有领头进了门,站在了小巧玲珑的院子里。 这个院子几乎只有先前那个的一半大小,沿着墙根种了一排翠竹。风一吹,沙拉拉的响着。几块大小不一的山石放在前方,上面生出了青苔来。 山石和翠竹的对面,有一口老井。周大有过去看了看,井水很是清澈,用来煮茶的话,一定非常不错。 看到这口井,他已经满意了五分。 这栋房屋只有一层,正面便是待客的堂屋。采光很好,看起来亮堂堂的。家具是齐全的,桌椅博古架什么的都有。侧面三间房,进去看了看都是卧室,里面各有一张木床。衣柜和梳妆台也都有,虽然是老式的,但质量看起来很好。 对面也是三间房,一间书房,里面摆着空的书架和书桌。与其他家具一样,都是一色朱漆实木的。还有两间,便是一间厨房和一间厕所了。 看到厕所里面的抽水马桶,周大有简直觉得满意极了。没想到这看似完全中式风格的房屋,也是安装了西式马桶的。这下好了,不用一大清早出去倒马桶了。 “厨房好宽敞……”对于这一点,关翠云相当的满意。之前一直跟其他租户共用一间逼仄的厨房,实在将她折腾得不轻。因此这一次找新房子,对于厨房,她是最为关注的。 “房间很亮堂。”明珠对这里也是喜欢的。“窗户底下有一个空的花圃,可以随便种花。” 明玉点着小下巴:“比之前的要好看,我喜欢那架秋千。” 院子的角落里,摆着一架原木秋千。形态朴拙,充满野趣。上面还缠绕着一些青藤,开着白色的小花朵。 “水电都是通的,但是这口井里的水比自来水要好。”房牙如是说道。这个时代的自来水,自然不用指望能有多好。但是洗衣服冲厕所,还是没有问题的。 周大有对妻女们说道:“大家都没有意见的话,那,我们就租下这里了?” “一个月要二十块……”关翠云踟蹰不定。 周大有将手一挥:“没问题,我能赚钱!” 明珠明玉看着自己的父亲,眼里满是崇拜。顶着这样的目光,他不由得感到自己的身形都变得高大起来。 责任感,果然可以给人力量和勇气。 “这个地方确实不错,要是家里人不多的话,租这里刚好合适。”房牙又道:“之前的那处宅子租金比较贵,是因为房间多,适合人多的大家族。如果先生家里就这几口人的话,我也建议,你们就租这里……” 这个房牙的态度,倒是颇为诚恳。不会为了多赚佣金,就拼命劝人家租贵的房子。 周大有一家人稍稍商议了一下,便由一家之主拍板做出了决定:“好,我们就租下这座房子。” 房牙笑眯了眼:“好好好,那,我们这就回去签下合同?” “行。” 签了合同,付了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还有一份中介的佣金,一下子,鼓鼓的钱包,仿佛便空了一大截了。但是,拿到新房的钥匙,心情却是极好的。 “我们有新家啦——”明玉拍着手掌欢笑着,听得周大有也情不自禁微微笑了起来。 斜阳余晖洒满回家的路,一片金灿灿。 巴掌大的黄翠的叶子飘落下来,落在肩膀上,落在脚底下。 他们步履轻快,心情舒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和希望。 生活,原来不只有争吵和哭泣,他们也是可以拥有欢笑的……看着丈夫牵着明珠的手,低头温柔的与她说话,关翠云幸福的笑了。 从前的那些黑暗的日子,她已经不愿意去回想了。 贫困,殴打,双手泡在洗衣服的水里泡得流血,吃不饱穿不暖……仿佛,都遥远得已经是前世的事了。 周大有那拙劣的谎言,可以骗得了孩子,但是,真的能骗得了她吗?梦见老神仙,然后就会识字了?……她不是傻子啊! 但是,她愿意去相信,现在的这个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她愿意向满天神佛,路过的每一位仙灵祈求,祈求这个他,不要消失,不要消失啊…… 只要他对他们好,管他是人是妖是鬼是魔,她都愿意承认,这就是她的丈夫,就是周大有。 人啊,难得糊涂。 之前的那一位,虽然跟她过了那许多年,虽然跟她生了三个孩子,但是……去他的吧! 这一位过来之后,她才知道,人该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不应该是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感到厌倦和恐惧。不应该是每一次听到丈夫的脚步声,就开始瑟瑟发抖。不应该是一想到明天,就对生活感到毫无希望可言。 是这个人,让她明白了,幸福的含义。 她含笑沉默着,坠在了最后。明玉走了几步发现她没有跟上来,转头朝着她招手:“娘,别走丢了啊——” “哎,这就来了……”她笑了起来,紧追而去,朝着阳光的方向。 回到家里,想着明天就要搬新家了,一家子人除了小宝之外,全都没有睡好。天色刚蒙蒙亮,大家伙儿便全部都起了身。吃了白粥和外面买来的油条之后,便开始合计搬家的事情了。 这一合计,便发现,这个家般得,简直不要更容易了。仿佛除了刚买回来的新衣服之外,就没有了其他要搬走的东西了。家具都是房东的,从前的破衣烂衫瓶瓶罐罐,压根就没有必要带走。关翠云还有些舍不得那些旧东西,周大有便说道:“你想想看,咱们的新家那么好看,这些东西搬进去,看着是不是不太搭配?要是有客人上门来看到了,笑话咱们怎么办?” 他其实并不在乎别人笑话不笑话,只是真心不大想要从前的那些东西。破破烂烂的,怎么清洗,看起来都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 听了他的话,关翠云不再迟疑,点头答应下来:“都听你的。” 于是,最后收拾出来的东西,请了两个挑夫,就能全部带走了。 让挑夫先将东西送到新家那边去,一家人换了新衣服,整整齐齐的走出门。之前,周大有便笑言道:“搬新家了,咱们也得有个新气象,都要穿着新衣服进去,才是个好兆头!” 第33章 他的话,自然不会有人不听。于是,一家人换上新衣服,这才出门。 周大有穿的是一件宝蓝色长衫,依旧是低调的暗纹,祥云蝙蝠,预示着吉祥幸福。但是花纹低调,料子却一看就不普通。走动起来,流水一样闪烁着华彩。 关翠云穿的是一条紫罗兰色的旗袍,丝绒质地,奢华的用珍珠做了扣子。脑后挽成的发髻上,还插了一根白玉牡丹簪子,华光流转。 * 第33章 新生活 两个周家的小姑娘, 都扎着同样的两条小辫子。辫子上扎的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红头绳,而是粘着细碎水晶的绒花。明珠的是粉红色,明玉的是鹅黄色。 明珠穿着一条水绿色荷叶边的小裙子, 裙摆上绣着一圈碎花。外面罩了一件白色绒线衫, 瞧着毛绒绒的, 非常可爱。明玉则是一件蔷薇红色的裙子,领口镶嵌白色蕾丝。外面穿的也是一件绒线衫, 只不过是藕荷色的。两姐妹穿着一样的红色小皮鞋,走起路来, 哒哒的响着。就连被明珠牵在手里的小宝, 也是一身新衣,瞧着虎头虎脑, 精神极了。 这样焕然一新的一家人走出来, 顿时将院子里的人们给镇住了。甚至一时间, 吵闹的声音完全平息下去,院子里安静至极。仿佛, 连一根针掉落在地都可以听得见。 安静了一下之后, 有人嗫嚅着想要上前搭话,却又胆怯的停下了脚步。只因为,这样的周家人,让他们心中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关翠云对着她笑了一下, 主动说道:“杜大婶, 怎么不认识我了吗?”这个姓杜的女人品性还算可以的, 当初, 并没有怎么跟着杨桂花那些人一起说她的闲话。 杜大婶听了这话, 顿感面上有光, 便走上前去, 堆出满脸笑意来:“哦哟,周家嫂子,瞧你这个样子,我都不敢认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艳羡的眼神看着关翠云身上的旗袍,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又触电一般的缩了回来。“哦哟,这料子,摸起来就像是刚出生婴儿的皮肤一样,一定很贵吧?” 关翠云笑道:“是有点贵,我说不买吧,我们当家的非得给买。今天还非叫我给穿上了,叫你们这些老邻居看到了,真不好意思……” 杜大婶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从前我就说了,妹子你看着面相好,将来一定是个有福的。这可不,应了我的话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不由得想起了从前的关翠云。那个时候的她,整天愁眉苦脸,老是咳嗽着,没个清净的时候。瘦得像是一阵风都能吹走似的,脸色难看得不像活人……可现在,你再看看人家?这走出去,就跟大户人家的太太似的,跟从前一比,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妹子,你现在可是有福了……你们家当家的,到底是怎么发财的?我听人说,他跟着人做金子做股票,是不是?那个虽然来钱快,可到底不稳当。要我说啊,你们还得小心着点。趁着现在运气好,多攒一些在手里才是……” 杜大婶嘴上说得好,其实,心里未必没有盼望人家登高跌重的意思。再好的人,也捱不过嫉妒二字。 关翠云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听出杜大婶的言外之意,只是微微笑着,回答道:“我们当家的没有去做金子股票什么的,我们家的钱,都是他用笔杆子赚回来的,稳当得很。” 闻言,杜大婶愣住了:“笔杆子?你们当家的,去摆摊测字算命了吗?没有瞧见啊,在什么地方,哪条街?” 关翠云笑道:“哪儿啊,他哪里会测字算命?他呀,就是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小说而已。”说着,眼里不由得带出几分骄矜之色来。 她是有这个资格的,不偷不抢不投机倒把,干干净净凭本事赚回来的钱,能让她挺直腰杆说这样的话。 这话一说,不止是杜大婶呆了,整个院子的人都呆住了。过了一阵子之后,方才“嗡”的一声,纷纷议论起来。 “在报纸上发表小说?这么说,周大有成作家了?” “作家?就他?这,这叫我怎么相信……”说着话的人,被旁边的人杵了一下,低声道:“你小声点,看看人家现在,哪里不像一个文化人了?” 确实,见妻子停下脚步跟人说话,周大有也停了下来。他背着双手,面带淡淡笑意,看着妻女们。一阵风吹来,长衫下摆轻轻飘动,颇有几分玉树临风的气质。瞧着,确实是个文化人的架势了。那人看了几眼,自惭形秽的看了看自己,不说话了。 他不说话,其他的人,却是继续在说着:“原来我们都猜错了,周大有他不是去做生意了。我就说嘛,生意哪里是好做的?赔的比赚的多。” “人家写小说,不比做生意更难?瞧你说的。” “人家现在,可真是跟我们这些人不一样了啊……” “关翠云倒是个命好的,从前那个样子,现在又是一个样子,成阔太太了。”女人瞧着关翠云,只觉得,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了。只因为,现在人家的高度,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了。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比得上对方,原来的妒意,竟然就此消失了。 人们通常只会嫉妒比自己好一些的,何尝见过平民嫉妒首富的? 这一边,杜大婶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不由得开口问道:“妹子,你们家的……怎么突然就会写小说了?” 关翠云道:“他呀,其实本来就是识字的。只是从前一直爱喝酒,喝得整天昏头昏脑,就将那些知识给抛到九霄云外了。自从伤了腿之后,他倒是浪子回头了,将从前的文化又捡了起来。于是就寻思着,反正也是整天躺在床上不能出门,不如试着写写小说,投给报社,看看能不能发表。没想到啊,这一试,竟然就成功了……” 对于周大有的写小说这件事,她早就想好了说辞,用来糊弄这些熟人们。反正,从前的周大有日子过得稀里糊涂,也没有什么交好的朋友,没有什么人真的了解他。这样说,倒是也能说得过去。至于周大有说的那一套,真的太扯了。说出去,怕是没有什么会相信。倒不如说他本来就是识字的,这样还能令人信服一些。 至于周大有怎么当时没有想到这个理由,实在是因为,别人不知道原身到底识不识字,关翠云还能不知道吗?所以,他要是想用这一套话是说不过去的。 果然,现在关翠云说的这些话,使得杜大婶以及其他人都相信了。 “原来是这样啊!” “啧啧,原来,周大有本来就是个文化人啊!” “难怪呢,我就冷眼瞧着,人家哪怕是那时跟我们一样干苦力,却还是不屑跟我们来往,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么说起来,当时他摔断腿,我们瞧着周家要完,倒是猜错了。哪里能知道,就是因为这个,他反倒是立起来了呢?” “瞧瞧招娣来娣这姐妹俩,哟哟哟,现在瞧着,跟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模一样!哪里像我们家的丫头,鼻涕口水糊一脸,连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找不到……” “你那丫头,本来长得就没有人家招娣来娣好看……再说了,就算是你家男人能赚到钱了,你舍得给你家丫头买这么好的衣服穿吗?还不是要把好的都留给你家小子。” “……那不是应该的吗?丫头片子都是赔钱货,哪里需要穿那么好的衣裳?小子可是要传宗接代的,好的都应该留给他。”女人的脸只是稍微红了红,接着,便又理直气壮了。 “那也不见得都是赔钱货啊,瞧瞧人家关翠云,现在她的爹娘要是还在,不是就能靠着她享福了?你那丫头要是找个好女婿,没准儿,你们老两口就能跟着去享福了呢?” 那人原是取笑,没想到,女人竟然当真了:“你别说,我那丫头眉眼其实长得不错。将来找婆家的时候我好好掌掌眼,没准儿,真能像你说的那样呢?这样的话,我现在可得对她好一些了,不能叫她怨我……” 关翠云的幸福生活,竟然也能间接改变一个可怜女孩的命运。这,也算是一种蝴蝶效应吧? 不管别人怎么议论,关翠云抬起手理了理鬓发,与杜大婶告别之后,跟上周大有,一家人离开了这居住了好几年的杂居院落。 远远的走出去之后,她忍不住站定,回头看去。 清晨的阳光并不强烈,一切看出去,都有种朦脓的感觉。晦暗的院墙伫立在淡淡的晨光中,很像是在梦里看到的景象,全部都是模糊的。街道上还弥漫着薄薄的白雾,这样一看,愈发像是梦境了。 她突然感到一阵恐惧,害怕现在拥有的这些,只是自己在苦难的生活中,做了一个美梦。梦醒来之后,面对着的,还是可怕的真实生活。这样的想法,竟然使得她忍不住微微的颤抖起来。 她的异常,周大有很快就发现了。他走过去开口问道:“怎么不走了?今天的事情还有很多,新家里许多东西还没有添置,够得忙呢。” 她抬眼看过去,见到他带着关心的柔和眼神,并不是从前那昏黄泛着血丝的眼睛。顿时,狂跳的心脏,就平息下来了。 第34章 “我没事,我们走吧。”定了定神之后,她笑着说道。 周大有点点头:“好,走吧,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 第34章 我最爱的女人 滴滴——清晨的电车沿着轨道缓缓行驶而来, 到站停下,打开了车门。顿时,一群等待了很久的人挤了上去, 以前去上班的人居多。其中有好几个男人, 都穿着笔挺的西服, 戴着玳瑁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瞧着, 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没准儿,其中还有留洋归来的人。 好像不论什么年代, 早上的车子, 总是很拥挤。这里,亦是一样。 穿西装的, 穿长衫的, 穿蓝布大褂的, 穿粗布短打的……全都挤在一起。桂花头油的气味,剃须水的气味, 手里包子的气味, 久不洗澡的体味,林林总总混合在一起,肠胃不适的人,一定会想要吐出来的。 清早起身去往公事房上班的文员林家康, 就是这其中一个。他皱了皱眉毛, 看了旁边坐着的老汉一眼。 那红光满面的老汉恍若未觉, 自顾自吃着手里报纸包着的包子, 还不时砸吧一下嘴巴。大葱猪肉的味道, 浓郁极了。 没法子, 林家康只得扭过头不去看他, 努力忽略身边的气味。他想了想,低头从公事包里抽出一份报纸,低头看了起来。 也许沉浸在文字中,就可以忘却身边的世俗吧。 老汉好奇的转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报纸,却见报头上印着“新城文化报”五个字。 林家康对于报纸前头的新闻只是匆匆浏览了一遍,翻到后面的小说版块的时候,才神情专注的细细看了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电车徐徐沿着轨道行驶着,车顶上长长的线,在阳光底下闪烁着光芒。 电车摇摇晃晃,车厢里的人也跟着摇摇晃晃。 专心致志看着报纸的林家康,面容清俊,身材瘦削。一身灰色西装,衬托得他格外出众。 他对面站着一位穿着蓝紫色绉纱旗袍的女子,手里拿着小巧的绣花半月形手包。短发烫成一个个小卷,贴在耳朵背后。她生着一张满月状的脸,皮肤很白,鼻梁挺直,算是一位美人儿了。她一直在悄悄的盯着林家康看,不知不觉的,红了耳根。 林家康看着看着,忽然阖上报纸,长吁短叹起来。 吃包子的老汉咽下最后一口,看着他张开油腻腻的嘴,问道:“小伙子,你这是咋啦?” 林家康看了他一眼,道:“说了你也不明白。” 老汉嗤笑一声,道:“别瞧不起人,你要不就是为了狐小霜难过,要不就是为了沈嫣然难过,我说得对不?” 老汉说话的时候,包子的气味还在不断的喷出来,但是,林家康此时已经不在意这一点了。他看着对方,有些小小的激动:“你也知道寻仙这篇小说?” “怎么不知道?刚开始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不如那些侠义小说。现在看着看着,倒是看进去了。很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两个女子。寻仙嘛,就该好好追寻成仙大道,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老汉不屑的说道。 林家康啪的一下放下报纸,手舞足蹈的说道:“怎么会没意思?成仙虽然好,但是也太孤独。身边必须得有一位红颜知己相伴,那才叫做完美啊!” “都成仙人了,还要什么女人?”老汉显然不同意他的想法。 “仙人也是人啊,仙人就不会感到孤独寂寞了吗?想一想,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上几千上万年,不觉得可怕吗?”林家康与这个老汉,激烈的争论起来。你来我往,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老汉固执的说道:“反正,我都是跳着看的。有那两个女子出现的部分,我都是不看的,只喜欢看宋蔷变强的过程。” 此时,一直站在老汉对面,默默听着他们争论的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子开口道:“你老人家都没有看过,自然不会知道那两个女孩子的好处。” 闻言,林家康宛如找到了知己,看向大学生:“你也看过寻仙?你喜欢狐小霜还是沈嫣然?” “当然是狐小霜。”大学生回答道:“毛绒绒的耳朵和尾巴多么的可爱啊,真想要摸一摸……”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陷入到了无限的遐想当中。“而且,她的性格也可爱。天真活泼,热情纯洁。这样的女孩子,一想到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世界上不会真的存在,我就感到非常的落寞……” “我跟你不一样。”林家康说道:“我更喜欢沈嫣然。” 大学生撇撇嘴:“沈嫣然有什么好的?冷冰冰的像个假人,抱着这样的老婆睡觉,怕是就跟抱着一块冰差不多吧。” 林家康闻言,皱起眉头,正要说话。忽然,一个娇媚的嗓音在前方响起:“先生,我的手包掉了,你能不能帮我捡一下呢?” 说话的人,便是之前那个穿蓝紫色旗袍的女子。她粉白的肉嘟嘟的脸颊上泛起一抹桃红,眼睛水汪汪的。一看,便知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家康低头捡起地上一只半月形绣花手包,递了过去,然后继续跟大学生争辩道:“那是你看小说只看表面,压根就没有认真去了解沈嫣然这个人……” “谢谢你,先生。我的名字叫曲婉柔,先生你呢?” 大学生道:“寻仙的每一期我全部都看完了的,怎么可能不了解沈嫣然?” 林家康认真的说道:“那也不能证明你就了解她这个人的性格了,在最新一期中,你还看不出来吗?其实,她的内心并不是冰冷的,她也渴望着爱情。表面的冰冷,只是在掩饰自己,保护自己。她失去一魂一魄之后,内心一直埋藏的情感,就表现了出来。身为一个金丹期大修士,她对于爱情还是懵懂的状态,与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多么的诱惑人。周墨先生真的是将沈嫣然这个人给写活了,完全不是那些侠义小说中千人一面的女子可以比的……”一谈到沈嫣然,他便喋喋不休起来,根本停不下来。 “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沈嫣然这个人……”林家康接着吧啦吧啦,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中了。外界的一切,他都不再关心。 “先生,谢谢你帮我捡了包,我请你喝咖啡怎么样……” “沈嫣然她的内心……”继续说得口沫横飞,眼神闪亮,十分投入。忽然一阵疼痛袭来,他不由得“哎哟”一声叫了出来,愕然的看向转身离开,努力挤入人堆里的旗袍女子。 “她为什么要踩我一脚?”林家康问那个戴眼镜的大学生。 大学生摇摇头:“我刚才在听你说话,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 林家康只不过随口一问,转眼便将其抛在了脑后,继续吧啦沈嫣然。又说了一大通她的好话之后,才叹道:“这样的女人,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得到啊!唉……” 大学生道:“像你这样的人,会没有女人喜欢吗?” 谈到自己,林家康变得有些羞涩起来:“我没什么女人缘的,不会讨人喜欢……现实中跟人交往,对我来说有点难度。” “我也跟你差不多……”大学生也跟着感叹起来。 蓝紫色旗袍女子站在车厢另一端,恨恨的朝这边瞪了一眼。 所以说,能够单身,靠的都是实力。 这边两个人继续相谈甚欢,末了等电车到站,林家康起身下车的时候,还感叹道:“所以说啊,我最爱的女人,永远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 同时跟他一起下车的旗袍女子,再次遥遥的瞪了他一眼。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又犹豫了一下,停住了脚步。 对于这一切,林家康完全没有察觉。他拿着报纸看了又看,还高高兴兴的对着同样下了车的大学生说道:“就冲着沈嫣然这个女主角,周墨先生以后的文,我都会看的。他处理小说中感情这一部分,一点儿不比专门写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的作家差。” 由此可见,这一位,也算是老书虫了。什么样的小说,都有所涉猎。 听了他的话,大学生点点头,说道:“我也很佩服周墨先生,他实在是太有想法了。最近的桃花源这一部分,是又惊险又刺激,看得我头皮发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红脸老汉又凑了过来,说道:“这才对嘛,谈什么情情爱爱,就该多谈谈剧情,那才是最精彩的部分!” 林家康说道:“我不同意你的想法,感情戏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当我看到宋蔷吞下狐小霜的妖丹,终于明白了她的心情的时候,那种感觉,一点不比看到宋蔷击杀强大敌人的时候差!” 老汉咂咂嘴,摇头晃脑的说道:“年轻人就是这样,将那些情情爱爱的事看得太重。等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那些都是虚的。只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林家康道:“我还是不同意你老人家的意见,就拿宋蔷来说吧,孤独一生只追求实力和报仇,生命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啊……” 第35章 三个书虫说得热闹,完全忽略了周遭的一切。旗袍女子等了半晌,最终,还是悻悻然的离开了。 * 第35章 新家 清晨的鸟儿啁啾声, 叫醒了睡梦中的人。 周大有已经醒了,但却仍然躺在床上,不想起身。 身下是柔软厚实的被褥, 精纺纯棉的布料, 盖在身上舒服极了。暖暖的, 厚厚的,香香的, 让他无法离开被窝。 昨天跟关翠云两个人忙了一天,置办好了家里所需的各种东西, 累得不行。到现在, 还觉得腰酸背痛的。 但是,心情却非常好。 这是, 新家的第一天啊…… 他身下这张床不是租房子送的那种老式红木架子床, 是一张西式的四柱铸铁床, 带着几分田园风情的墨绿色。上方挂着浅蓝色的纱帐,散发着新布料特有的香气。床边挂帐子的铁钩上, 各挂着一只竹编小花篮, 里面装满鲜活的嫩黄玉簪花,有清幽的淡香默默飘逸。 晨光透过大大的窗户照进来,屋子里很是敞亮。却原来,是昨天睡觉的时候忘记了拉上窗帘。 窗帘也是昨天新做的, 浅淡的灰蓝色, 像是夜幕底下的大海。 周大有的脑袋搁在散发新棉花清香的枕头上, 透过纱帐看着高高的屋顶。一时间, 不由得生出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不是从前那逼仄的屋子, 鼻端不再弥漫着潮湿的霉味。窗户外面, 不再有嘈杂的人声。不再有复杂的臭味, 透过窗纸飘散进来。那拥挤不堪的环境,你就是站在窗前打个呵欠,也有人站在外面窥视到。 这就是,新的生活啊…… 他现在睡觉的这间屋子,并非卧室,而是书房。 靠墙搁着的便是他现在躺着的这张铁床,床对面是大大的窗户。窗下搁着朱漆的大书案,上面还空空的,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购置。书案旁边靠墙的两面高大书架,里头也是空的。毕竟新居。但瞧着确实不大好看,他预备等以后,再将各种东西都添置起来。反正,渐渐的,他们家也算是富裕人家了。 笔墨纸张肯定是第一个要添置的,这是必需品。书本也要有,他其实对这个时代的书,还是很感兴趣的。现在越是写小说下去,越是感到自己知识面的匮乏。多看看以前的传统文学,对于他应该也是很有帮助的。 也不能就是一门心思的写书,还得培养一下个人爱好。毕竟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整天宅在家里真的非常无聊。或者,可以学一门乐器。吉他?钢琴?还是传统乐器呢……想象一下自己对着竹林抚琴的画面,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算了,还是学简单一点的乐器吧。琴这种高雅乐器,还得讲究一个意境和心境,对于自己实在是太难了…… 对于自己独自一人住在书房这一点,他虽然没有说,其实,心里是非常满意的。从前在现代,她就是一个比较“独”的人,并不习惯长期与人住一个房间。尽管,这个人,现在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其实,当时看到这栋房子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想法了。但是,这个想法,他并不好对着关翠云说出口。 这个提议,是关翠云主动提出来的。 当时,他们购置物品路过一家专门售卖床铺的店,关翠云便停下脚步,笑看着他,说道:“他爹,咱们再买一张床给你睡,怎么样?” 听到这话,他转头看向她,面露愕然,还有一点窃喜:“怎么突然这么说?” 他确实有这个想法,但实在不好说出口,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听到关翠云主动提出来,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同时,也有几分疑惑。 关翠云道:“我看书房挺宽的,可以放得下一张床。当家的你整天要写小说,基本都是待在书房里,床放在那里,也比较方便。”她笑了笑,又接着说道:“你整晚整晚不睡觉,得开着灯,我也休息不好哇。所以,倒不如咱们各睡一间房,互不打扰,这样不好吗?” 嘴上这样说着,但其实,她的内心,根本不是这样想的。像她这样以夫为天的女人,怎么可能嫌弃自己的丈夫呢?之所以这么说,都是为了周大有着想。 她发现,自从……那改变她命运的那一天之后,丈夫再跟她躺在一起的时候,就会非常的不自在,总是避免挨到她。看起来,他从前,是习惯一个人睡觉的人。似乎,就没有看到他睡得很沉过。稍稍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他。 既然这样的话,现在有了这个条件,何不成全他呢?反正,她要的,是平稳安定的生活,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爱情。实际上,在她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爱情”这个概念。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在她朴素的观念里,这就是嫁人的全部概念了。 艰辛的生活,教会了她脚踏实地。也同时让她,成为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她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不觉得有任何不足的地方。 实际上,大部分旧时代的女人,对于生活的要求,真的不高。这,也是因为几千年男尊女卑压制的结果。只要日子稍稍过得去,她们就感到非常满足了。 可能,这也算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之处吧。 按照我们现代人的眼光看来,现在的周大有确实是一个好爸爸,但是,他还算不上是一个好丈夫。最起码,他不愿意履行丈夫在床上的职责。但是在这个地方,在旁人看来,他已经是一个难得的好丈夫了。就连关翠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哪怕与她分床而居,她也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甚至,未免丈夫难做,自己主动提出来,还将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这其中的缘由,自然,周大有稍稍一想,就明白了。他的心里,涌上来暖意与感动。暗自决定,以后要对关翠云更加好才行。 原本他承担的,只是原主的责任。但是现在,他与关翠云和三个孩子之间,渐渐的,已经生出了亲情来。原本心里一丝丝的不甘愿,现在,也已经逐渐消散了。 ……从回忆中走出来,他打了一个呵欠,终于起身了。 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夹杂着草木的气息,飘了进来,令人感到心胸爽朗。 院子里墙根底下,明珠正在照顾她的花圃。看到他打开窗户,连忙站起身来,乖巧的说道:“爹,我给你端水进来洗漱。” 周大有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你继续做你的事就好了。” 他穿好衣服走出书房,在旁边卫生间里面洗漱完毕之后,脑子顿感清醒无比,精神也好极了。 搬家,果然是个极其正确的决定。 他慢慢散着步,走进宽敞的厨房。顿时,闻到了令人垂涎的食物香味。 他还记得从前那个杂居院落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低矮狭窄,光线黯淡,墙壁上糊满了黑漆漆的油烟污渍,瞧着十分肮脏。尤其是,那个厨房还是公用的。用完了,厨具等东西还得再搬回家里去,非常的麻烦。而时不时的丢一些调味料和食物什么的,更是常见的事,非常的烦人。 而现在这个厨房,就显得干净宽敞很多。由于灶台正对着宽大的窗户,油烟都飘了出去,因此墙壁上也不怎么显得脏污。橱柜和米缸等物件儿被关翠云擦得亮亮的,东西都摆得整整齐齐。令人一见,就感到心情愉悦。 现在,灶台上的蒸笼正冒着白汽,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来。关翠云正站在灶台前忙碌着,心情很好的哼着小曲儿:“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提起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泪花流……”(出自歌曲走西口) 他微笑着开口道:“唱的什么歌儿?还怪好听的。” 关翠云见到他,更加高兴:“你起来了?刚好,包子也要出锅了,正好趁热吃。” “什么馅儿的?”他随口问了一句。 “香菇猪肉馅,你喜欢吃吗?” “嗯,喜欢。” 明玉牵着小宝走进来,笑嘻嘻的说道:“我也喜欢吃,最喜欢香菇了!” 小宝傻乎乎的笑着,嘴角有亮晶晶的口水痕迹:“小宝也喜欢,嘿嘿……” 周大有伸手摸了摸明玉的脑袋,然后弯腰抱起小宝,在他胖乎乎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笑道:“好,咱们一起吃早饭啦!” “吃早饭啦……”小宝憨憨的重复着父亲的话,吸溜了一下口水。 胖乎乎的包子白白嫩嫩,一掐一个指头印。咬开薄薄的皮儿,鲜甜的汁水便争先恐后的涌了出来。吸上一口,满口鲜香。肉馅也很嫩,香菇又给它增添了几分嚼劲,味道非常好。再配上金黄色浓稠的小米南瓜粥,脆生生的麻辣萝卜干,就是一顿完美的早饭。 一家人坐在窗下吃着美味的早饭,欢声笑语,盈满了小院。 初升的太阳将金色的光芒洒落下来,青翠的竹叶染上了一圈金边。秋千架上缠绕的藤蔓枝叶在晨风里轻轻摇晃起来,仿佛也在快乐的舞蹈着。花圃中刚刚种下去的小苗探头探脑,看上去也有一分活泼可爱的感觉。 第36章 时间静静流逝,这样也很好。 * 第36章 十大杰出作家 这一日, 周家的小院子里,迎来了第一位客人。 关翠云打开门,瞧见穿着蓝色西服的青年, 微微诧异之后便是热情的笑容绽放:“陶编辑, 你怎么来了?快请进来, 请进……” 陶思望微微笑着,迈步进门:“打扰了打扰了, 周太太,周先生在家吗?” 关翠云道:“在家, 他在书房里。陶编辑, 你先请坐,我这就去告诉我们当家的。” 陶思望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金边眼镜, 道:“那就麻烦周太太了。” 这个时候, 周大有正坐在书案前, 构思着下一步的小说情节。 斜阳的光暖融融的映照进来,笼罩了他的身影。他穿着简单的灰布长衫, 三七分的漆黑短发修剪得整整齐齐, 看起来,已经完全融入进这个时代了。这个样子的他走出去,谁都会称赞一声文质彬彬。 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跟从前的原身彻底不一样了。一个是粗鲁莽夫, 一个是优雅文人。 现在的书房, 再也不像刚搬进来的时候那样空空荡荡了。 宽大的朱漆书案上, 整齐摆放着墨水瓶, 白瓷笔筒, 上面细细绘着一幅松涛云霞图。松树底下有两位长须飘飘的老者在石头上下棋, 旁边站着梳两只丫髻的童子, 手里端着茶盘。笔筒里插着好几支钢笔,从经济的到比较奢侈的都有。旁边搁着厚厚一叠雪白的稿纸,有红色虚线的格子。另外还有一小叠质地硬实的纸片,上面有着微微凸出的古装仕女像,是淡淡的粉紫色。这种纸张可以拿来写请柬什么的,一般家里都会备一点。卡片纸旁边放的是一盏水绿色玻璃罩子的小台灯,用灯绳来控制开关。 书案中间的稿纸上面,写满了墨黑的字迹,有些凌乱的随意摆放着。右手边放着豆青色粉彩描金花鸟纹的茶盏,里面装着的却是半杯咖啡,已经冷却了。 书案旁边有竹子编的字纸篓,充满野趣。还有一樽高大的绿植,为房间增添了一抹清新的色泽。 靠墙放置的两面书架,现在已经放得半满了。上面以传统文学居多,亦有不多的一些外国名著,还有本国作家的一些作品。 书架前方随意搁着一只橙黄色木吉他,看来,房间的主人是准备学习吉他了。 房间里另外增添的家具,是一张藤编的摇椅,上面铺陈着厚实的棕红色纯棉褥子和同色的靠枕。让人不由得臆想,暖暖的午后,躺在上面小憩一会儿,一定很是惬意。 摇椅上方,挂了很大的一幅中国画。长方形的画卷,上面绘着浅淡的青绿色群山和长河。一轮夕阳即将落下山,余晖照耀着河面上一艘孤舟。更远一些的河岸上,有几处民居。但那民居似乎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与船上的人并没有什么关联。这画面,弥漫着淡淡的寂寥感和疏离感。下方的落款,是“无名居士”。 这幅画是周大有在街角一家小店里无意中看到的,一看到,就觉得刹那间击中了自己的心脏。那种淡淡的寂寥和洒脱,正是他目前心情的写照。 于是乎,便买了下来。好在,价格也不贵。 他正站在画前欣赏着,关翠云过来说道:“他爹,陶编辑来了,在客厅等着呢!” “陶编辑?他来干什么,稿子不是已经送去了吗?”他疑惑的问道。 “谁知道呢?他爹,陶编辑这个人不错,我觉得吧,是个值得一交的人,你说是不是?”关翠云现在比以前的胆子要大得多了,不再像他刚来的时候,一副战战兢兢鹌鹑一样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受惯虐待的可怜人。现在,在他的鼓励之下,她已经会在适当的时候发表自己的意见了。 这是个好的现象,他看了,也感到很是欣慰。 走出书房来到客厅,他微笑着对陶思望说道:“陶编辑,上一次你仗义执言,我还没有好好谢谢你。今天请务必留下来用一顿便饭,聊表谢意。” 陶思望站起身来跟他握了手之后才再次坐下,笑道:“周先生太客气了,那是应该的。” 关翠云进来斟茶倒水,在此期间,两个人商议互吹了一阵子,互相之间,感觉更亲近了一些。 陶思望又称赞了一下他的文章,然后才道出来意:“最近我们得到消息,由和平京报牵头,本城要评选十大杰出作家,这件事,周先生你知道吗?” 和平京报,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报纸,不是新城文化报可以比的。由于本城便算得上是全国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本城要评选十大杰出作家,便也勉强能算得上是全国性的大事了。 这件事,周大有还真不知道。本质上,他还是从前那个宅女,要他一下子变得长袖善舞,那基本上不大可能。 因此,他道:“这我倒是不知道,怎么个评选法?” “由本城一百位德高望重的人投票评选。”陶思望说道。 这……就跟开玩笑似的,这样真的能评选出广大读者们心中的十大吗?周大有如是想着,遗憾的摇摇头道:“看来,这件事是跟我没关系了。” 这样一来,能否评选上十大,看的不就是人脉么?这个东西,目前他是没有的。看来,已经是与十大杰出作家无缘了。 陶思望道:“别着急否定啊,我还没说完呢!除了这个十大杰出作家,还有一个位置,叫做本年度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这个奖项有两个要求,一个是作者本人必须是自发表第一篇文章起,到现在不超过两年的。还有一个,便是,这个奖项,由群众们来投票选择。周先生,我觉得,你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 闻言,周大有顿时来了兴致:“由读者来投票吗?这个奖项,会有多少人来参选?” 陶思望道:“参与的人不会少,但是,你真正的对手,只有两个人。其他的人,对于你来说,不足为虑。有的人,甚至只是在报纸上发表过三两篇小散文而已,压根连作家都还称不上。” 周大有顿感兴趣更浓:“哪两个?” “一个董少剑,写侠义小说,代表作《血色江湖》。风格凌厉,快意恩仇,有不少的拥趸。一个萧梦琴,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作家,代表作《春风又绿江南岸》,有不少的女学生喜欢他。”陶思望习惯性的推了推眼镜,徐徐道来。 周大有不由得问道:“这个萧梦琴,是个女作者?” “不是,是男作者。他的风格缠绵催泪,很多文学女青年非常欣赏他。”陶思望道:“我们报社对于周先生竞争这个奖项,都非常看好。我们都觉得,你是有一争之力的。怎么样,要不要我们报社帮你将名字报上去呢?” 周大有沉吟了一会儿,道:“这个……我觉得自己需要考虑一下,不能立即做出决定来。” “好的,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周先生需要在这个月底之前做出决定,因为提名就在下个月初截止。”陶思望说道。 周大有又问道:“这个奖项,必须要报社帮着提名吗?” “那倒不是,对自己有信心的话,个人也可以报名。但是,报社报上去的话,肯定上面会更重视一些,周先生你说对不对?” “怎么个投票法?” “和平京报会在下月初登出所有的备选者,收取读者来信,进行初选。然后,得票最多的五名作者,会由和平京报来举行一个现场投票大会,由读者来进行现场的投票选择。” “竟然是现场投票……” 今天已经是二十三号,看来,自己考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吃过晚饭送走陶思望,周大有在家里再待不住,便溜溜达达的出了门,朝着街角的书店走去。那家书店紧挨着金凤凰女子中学,生意很好,应该会开门到很晚。 刚刚走出门,路灯便一盏盏的打开了。橙黄色黯淡的灯光映照着他孤独的身影,在灰色的道路上拉得长长的。 街上人不多,显得有些冷清。黄包车夫吸溜着寒冷的空气一路小跑而过,到处招揽生意。他的目光停滞了一秒在对方身上,尽管只是一瞬间,还是看清了他粗糙发黄的皮肤,还有干瘦的身体。 曾几何时,他也是其中的一员。道不尽,那苦力生活的艰辛。所以说,人还是得掌握一门本事,走到哪里都不怕。 尽量让自己充实,这就是让你坚强站立在大地上的基础。 来到街角书店的门口,果然大门还打开着。一些女学生进进出出,手里都拿着书本。这让他不由得想起在现代的时候,路过的人们,手里基本都拿着手机,而不会是书本了。 走进书店,在通俗小说区域,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书。《春风又绿江南岸》,还有《血色江湖》。 拿着两本书走出书店,他的心里有些没底。萧梦琴和董少剑都已经出书了,自己却还只是在报纸上连载小说。这个样子,他真的有一争之力吗? * 第37章 竞争对手 回到家中, 他径直走进书房,泡了一杯浓茶之后,便首先翻开了那本《血色江湖》。 第37章 面前台灯的一点莹莹绿色, 在夜色中看起来, 格外显眼。 骨瓷茶盏里泡着的碧螺春, 渐渐的冷去了。清幽的茶香,慢慢的消失在空气里。 书页翻动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 更添几分夜的静谧。 妻女们早已经入睡,外面院子里, 只有一点喁喁虫鸣, 有节奏的响着,在陪伴着他。 终于, 厚厚的一本书, 翻到了最后一页:“他骑在漆黑骏马之上, 朝着太阳落下的地方,纵马而去。紧紧跟随在他身后的, 是他的三位娇妻。四个人的身影, 慢慢的消失在了荒原的尽头……” 阖上书本,随手放在书案上,他沉吟起来。 情节并不新颖,跟这时许多侠义小说一样, 《血色江湖》的大概情节便是写主角父母被仇杀, 自己被一个高人带走。然后刻苦学习武艺, 长大以后出山为父母报仇, 最后抱得美人归, 与三位娇妻一同归隐江湖的故事。确实, 非常的老套。 但是, 他的优点也是很突出的。主角快意恩仇,杀伐决断,几位娇妻也不是单薄的背景花瓶,各有特色。所以,总体来说,这还算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怎么说呢,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周大有起身来到旁边厨房里,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才回到书房中,接着开始看下一本小说,也就是萧梦琴的《春风又绿江南岸》。 与董少剑干净利落的文字不同,萧梦琴的行文缠绵多情,婉转流畅,一看,便晓得肯定会受到女性的喜欢。 这本言情小说的梗概是,大家族的少爷在江南小镇遇到一位像水乡一样温柔清雅的姑娘,两个人开始了一场恋爱。期间,有家族的阻碍,两个人观念的碰撞,以及其他一些阻挠。但最后,两个人还是终成眷属了。 很简单的情节,但是作者的文字功底不俗,整篇小说读起来像是喝下一杯清茶,让人感觉很是舒服。周大有觉得,这个萧梦琴的风格,有些像是从前他那个时代的一位奶奶辈著名言情小说作家,来自于宝岛的那位。 将近半夜时分,他终于看完了两位竞争对手的小说。不得不说,之前,他还是小看这个时代的作家了。他们差的只是新颖的设定和见识,论起文字功底,似乎,个个不俗。自己要不是沾了前世见多识广的光,还真不能说可以与他们一争。 毕竟,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只要你愿意去吸收,每天都可以有新的收获。 夜色深浓,他却了无睡意。 之所以跟陶思望说要考虑一下这件事,还是因为他自己的性格原因。如果没有希望的话,他认为还不如好好专心写文,还比较有意义一点。但是现在看了最有希望得奖的两个人的小说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一争的。这样的话,就不能放弃了。 毕竟,得到了这个奖,就意味着更大的名气,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稿费。谁不喜欢呢? 翌日,他便专程去了报社,给了陶思望答复。得到了他愿意参加竞争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回答,陶思望很是高兴:“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做准备,今天就把你的名字报上去。” 他问道:“你之前说,投票从下个月开始?” 陶思望点点头:“是的,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胜出的五名作者,再来共同进行现场的投票选择,当场颁发奖项。当然,你进入这五名作者里面,我认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现场投票的事,你现在就可以有个心理准备了。” “我知道了。” 与此同时,本城一处安静的宅院里。 葡萄架底下,安放着石桌石凳。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石凳之上,面前,摆着厚厚一叠报纸。看报头的样式,全部都是新城文化报。 高瘦男人对面坐着穿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对他说道:“董少剑,你看看吧,那个周墨还没有出书,这就是刊登着他小说的全部报纸了。” 董少剑屈起手指敲了敲面前的报纸堆,眼里露出几分轻蔑之色:“一个连书都还没有出的所谓作家,也能当我的对手吗?他也配?” 中年男人摇摇头,道:“你呀,还是这样的性子,这样可容易得罪人。” “我就是这样耿直,不虚伪。那个萧梦琴倒也罢了,虽然娘们儿唧唧的,好歹还是出过书,卖得也不错。这个周墨算什么东西?” 中年男人道:“你也不要太瞧不起他,他虽然没有出过书,但是,看情况,那也是迟早的事。而且,这一篇《寻仙》也是真的写得不错,我都有在追看的。你还是看看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啊!” 董少剑摆摆手,道:“不必了,可能萧梦琴跟我还有一争之力,这个周墨,还是算了吧。看他的小说,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 见他固执的不肯看,中年男人只得说道:“那也罢了,我也不强求你了。只是,我觉得你还是要重视一下那个周墨。新城文化报自从刊登了他的小说之后,销量翻了几倍,据说,都是他的功劳。” 董少剑还是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只道:“新城文化报这样一家不起眼的小报,就算是销量翻了几倍,抵得上和平京报的零头吗?再说了,可能就是这报纸越做越好或是运气来了,也未必一定就是他周墨的功劳嘛。你们都这样给他头上戴高帽子,有什么意思?他写的那什么寻仙,不过是哗众取宠之作罢了。一时的运气谁都有过,但想要长久下去,还得靠实力说话。” 同样谈起了周墨的,还有两个人。 欧式的小洋房,铺着白木地板的阳台。栏杆上爬满了嫣红的蔷薇花,开得绚烂夺目。 两个青年相对而坐,面前的玻璃小茶几上,精致的瓷器里摆着红茶和曲奇。 麦色皮肤的青年端起茶盅抿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红茶,开口道:“梦琴,这一次的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你有把握吗?” 面容清秀得带着几分女气的萧梦琴微微一笑,回答道:“老实说,我没有什么把握。——竞争对手太厉害了。” 麦色皮肤的青年露出几分不赞同的神色:“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萧梦琴好脾气的笑笑,道:“我没有看轻自己,之所以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我的小说的受众多数是女性,而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读书识字的女性,是远远少于男性的。单单是这一条,我就已经非常吃亏了。再者,我已经看过了周墨先生和董少剑先生的小说,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周墨先生,相当有创意,在文学界,堪称独树一帜。所以我觉得,我的胜算,实在是不大……” 尽管这样说着,萧梦琴的神态却相当轻松自若,完全看不出沮丧失望之类的神情。 “看起来,你并没有不高兴啊?” “为什么要不高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凡事看开一点,人就会活得快乐。”萧梦琴道:“我写小说,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奖项的肯定。再说,有很多读者喜欢我的书,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最大的肯定了。” 麦色皮肤青年笑了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你这人一向都是这样,脾气太好了。你这样,容易受欺负的,知不知道?” 萧梦琴笑道:“我哪有受什么欺负?每次别人刚要开始欺负我呢,就被你打回去了。我就是想受欺负,都没有机会……” 两个人笑语盈盈,空气里飘散着茶香和花香,实在是一副美丽的场景。 几天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到了下月初。这个时候,也就是和平京报开始为本年度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进行初选的时候了。 这一日,周大有特意买了一份和平京报,报纸一展开,便看到头版头条上,刊登的正是显眼的新作家奖的投票事件。 看来,和平京报还挺重视这件事嘛。 他的视线匆匆掠过,很快就浏览到了候选人名单之上。这份名单上,看起来有三十几个人,算不得多。看来,在这个年代,读书果然还是算一件比较奢侈的事。这要是在现代,哪个报社搞这样一个奖项,还可以自己报名,那人数,估计海了去了。 名单中,他果然看到了周墨、萧梦琴还有董少剑的名字。 投票采取读者来信登记的方式,每个人只有一票。选票的式样,就刊登在名单下方,需要自己裁剪下来,写好了再寄出去。与选票一起寄出的,还得有自己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看起来,还挺严肃正经的。 这个搞法挺不错的,还能促进报纸的销量。 放下和平京报,他拿起新城文化报来。上面大篇幅的刊登了此次新人作家奖的事情,还为自己拉了票。看着看着,他不由得微微一笑。这新城文化报,也算做得不错了。要是他真的得了奖,也是双赢的结果了。 * 第38章 现场投票 大概了解了一下奖项的事情之后, 周大有便不再关注这事,一心扑在了码字之上。毕竟,这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这期间, 《寻仙》一文, 并没有什么大的转折。主角宋蔷还是带着狐小霜一起, 升级打怪,巩固修为, 同时开始凝炼本命法宝。在费了好些功夫之后,那一套用狻猊材料炼制的飞刀法宝终于成功炼制了出来。因为飞刀法宝继承了狻猊可以影响人魂魄的能力, 被他取名为“夺魂刀”。 第38章 月底的时候, 宋蔷有了金丹中期的修为。而这个时候,和平京报第一次举行的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 投票结果也终于出来了。 周墨的名字, 赫然榜上有名。同时, 也有董少剑和萧梦琴的名字在列。除了他们三人之外,还有两名作者。一个叫做彭秋, 一个叫做魏高阳。 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的得主, 就会在这五个人中间诞生。 即将举行现场投票的前一天,陶思望再次来到了周家的小院儿。 他还是穿着笔挺的西服,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一张轮廓分明的脸上带着明显的激动神色, 说道:“太好了, 果然不出我们所料!周先生, 你都准备好了吗?” “有什么需要准备的吗?”周大有笑道。 陶思望闻言想了想, 最后还是说道:“好像, 也没有什么需要你准备的, 到时候, 准时去现场就行了。” “对了,我还不知道投票的地点在哪里呢?” 陶思望喝了一口茶水,道:“就在本城的中心地带,大地广场。那地方大,来多少人都能站得下。” 周大有半开玩笑的说道:“准备这么大的地方,到时候却没有多少人来,是不是有些下和平京报的面子?” 陶思望也笑了:“怎么会呢?和平京报敢这么干,肯定还是有一定把握的。再说了,就算不看和平京报的面子,就看你们几个新星作家的面子,也一定会有不少人来的。” “哈哈,但愿吧。” “周先生你今晚早点睡,明天八点钟,一定要到场的。因为投票的话,九点半就正式开始了。” “好的,我明白了,多谢你走这一趟。” 翌日清晨,外面刚刚才蒙蒙亮,书房的窗户就被人叩响了。外面响起关翠云的声音:“他爹,他爹,起来了……” 周大有打了一个呵欠,摸过枕头边的银色怀表,啪的一声打开盖子看了看,声音哑哑的说道:“翠云,这才六点钟啊——” 关翠云道:“该起身了,还得吃早饭,换衣服洗漱。出了门还得去乘车,时间挺紧的。我这就去热粥,你别再睡了啊……”再次叮嘱了几句之后,她的身影这才从窗户外面消失了。 知道他得到了入选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机会,她比他还要高兴。就连两个孩子,都激动兴奋得不得了。 周大有伸手用力拍了拍自己额头,感到一团浆糊一般的脑子清醒了一些,这才掀开被子,开始穿衣服。 衣服是昨天就选好了的,新做的一件长衫。宝蓝色,胸口有云朵和仙鹤的暗花,在阳光底下才能看得清楚。 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再梳理好头发,往镜子前面一站,自觉风度翩翩,走出去肯定不比其他作家差。 早饭看来是关翠云精心准备的,虾仁青菜粥,鲜美柔滑。煎得两面金黄的鲜肉锅贴,香脆可口,肉汁四溢。吃下肚子去,顿时全身都感到暖和饱足起来。 “谢谢你啊,翠云。”他真心实意的说道。 关翠云笑着替他整理了一下领口:“一家人说什么谢谢哟……” 走出大门抬眼一看,嗯,是个好天气,太阳已经稍稍露出面目来了。 关翠云抱着小宝,领着明珠明玉送他出门,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晨光洒落在他们身上,这幅场景看起来温馨极了。 走到街头车站处,等了一会儿之后,周大有搭上了电车。 早上的车厢永远是拥挤不堪的,他站在走道上,伸手拉着皮圈,整个人都随着车子的行驶而不时摇晃着。鼻端,弥漫着复杂的味道。 坐在他对面的瘦削的青年,穿着西装拿着公文包,小模样还怪好看的。他手里拿着一份报纸,神情显得有些紧张和兴奋。 一个大学生模样,戴着眼镜的青年慢慢挤了过来。看到西装青年,诧异的打了个招呼:“你好啊,又遇到你了。” 那西装青年露出笑容来:“是你啊!”他低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报纸,又道:“你拿的也是和平京报?难道目的地跟我一样吗?” 大学生道:“这么说来,我们都是去大地广场,去给和平京报举办的奖项投票?” 西装青年闻言愈发高兴:“是啊是啊,我就是去投票的。这和平京报也真是狡猾,非得将选票刊登在报纸上,逼得人非买他们的报纸不可……” 大学生问道:“你准备给谁投票?” 西装青年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投给周墨先生了,除了他还会有谁呢?” 大学生道:“我也是欸——本来我们学校今天组织了活动的,为了给周墨先生投票,我就请假了。唉,据说校花也会去的,我现在都有点儿后悔了……” 西装青年道:“校花有很多机会可以见到,但这个新人奖,将来未必还会有啊!所以,你就别后悔了,周墨先生需要我们!要知道,他是那五个作家中间唯一还没有出过书的,对手非常厉害啊,所以我们一定要去大力支持他才行!” 听到他们的对话,周大有摸了摸鼻子,不由得感到有些感动和赧然。 还没有出书,他本来也不着急,但是现在,总有种对不起粉丝的感觉怎么破…… 另一边,两个粉丝的对话,还在继续。却听那西装青年说道:“我心里害怕啊,周墨先生没有出过书,跟其他人相比较,总归是有些吃亏的。为了对他尽一份我的心意,我将公事房的同事们都说动了,他们今天也会去大地广场,去给周墨先生投票。虽然只是聊胜于无,但也是我一点心意了。还好今天是周末,要是在平时,我怎么也开不了这个口……” 闻言,那大学生一脸佩服:“你可真是厉害了,我就没有想到这一点,今天只有我一个人去投票而已。” “嗨,我也只是尽自己一点绵薄之力而已。能够稍稍帮到周墨先生,我就心满意足了……” 听到这里,周大有悄然离开,费力的挤入到人群当中去了。无他,再听下去,他怕是要失态了。 心里热乎乎的,眼睛也有些热乎乎的。 他开始并没有将这个新人奖当一回事,不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现在他才发现,这个奖,已经不止是他一个人的事了。还有许多喜欢他小说的人,跟他站在一起。所以,他不能不将这个奖当一回事。 凡事,都要尽力而为,而后方才了无遗憾。 虽然他现在心态转变过来,对于事情也没有什么帮助。但起码,他学会了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作品,尊重自己的粉丝。 叮铃铃——电车鸣着笛,停在了大地广场站。 跟随着拥挤的人潮,周大有下了车,走向了大地广场。 这个广场还是前年刚建成的,看起来非常新。地上铺着灰色的大理石色调的地板,配上花坛绿植和莫名其妙的雕塑,看起来还挺有逼格的。 行至广场中间,他不由得惊讶的啧了一下嘴巴。 人居然还挺多的,比他想象中的要多多了。粗略估计一下,怎么也有个一千多人。 可不要小看这一千多人,这个年头,文盲可比识字的人多得多。再忽略掉识字程度还不到可以看书的程度的人,以及不看小说的人,还有看小说但是不知道这件事或者懒得来的人。这个人数,已经相当不错了。 再者,人还在继续来,这个人数不是最终人数。 他穿过人群,径直来到了广场前方的高台处。这里已经搭建起颁奖台,上面拉着红色的横幅,写着什么什么投票兼颁奖典礼这样的字样,龙飞凤舞,颇有气势。 他走到颁奖台后面,想要再进去的时候,就被拦住了。那人不耐的皱起眉毛,道:“闲杂人等不要进后台,就在外面等着!” 周大有道:“候选人也要在外面等吗?” 那人连忙收敛了脸上的神色,道:“你是,周墨先生吗?” 周大有挑了挑眉头:“你怎么知道是我?” 那人笑道:“另外四位都已经到了,只差你了,不是你周墨先生还能是谁呢?” 周大有闻言笑了笑:“那么,我可以进去了吗?” “当然当然,你请进,小李,给周墨先生带一下路,先去休息室等着。” 在那位小李的带领之下,周大有来到休息室门外。小李便道:“周先生你自己进去休息,等时间到了,会有人来通知你们的。” 周大有点点头道:“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 “您太客气了。”说完,小李便转身离开了。 * 第39章 你敢跟我打赌吗 看着虚掩的房门, 周大有轻咳一声,抬手整理了一下衣领和头发,这才推开门, 迈步走了进去。 别说, 心里还有点小紧张。 这应该算是第一次, 正式见到自己的同行吧?以前还是个女孩子的时候,虽然从事的也是这一行。但是那个时候根本不需要出去见人, 整天宅在家里码字就行了。所以,他其实还算是有点小小社恐的人…… 第39章 门板吱呀一声被推开, 里面的人都看了过来, 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 一位身材高高,身形瘦削的男子走了进来, 顿时, 令众人感到了眼前一亮。 这人穿着一件宝蓝色的长衫, 没有什么繁复的花纹,简单清爽。面目英俊, 眼神清亮, 一见之下,很容易令人生出好感来。 周大有还没有看清楚屋子里的人,便笑着抬手做了一个揖,道:“周墨来迟了, 各位见谅。” 旁人还没有说话, 其中一个蜡黄面色的男人便冷冷说道:“你这架子也太大了吧?让我们都等着你一个人?” 不防刚一见面就被人这么不客气的怼, 周大有愣了一下。这时旁边一个胖胖的笑容和善的男人忙道:“欸, 没事, 时间还没到呢, 董少剑你也太挑剔了吧?哈哈, 大家都是同行,应该好好相处才是,对不对,哈哈……” 这一句一个哈哈的胖子紧跟着说道:“你就是周墨了?哈哈,果然一表人才。别介意,老董就是这样的脾气,他没有恶意的。对了,我是彭秋,刚刚说话的那是董少剑,这一位——”他指了指身后面无表情的瘦小男子,道:“这位是魏高阳,我们三个人都是老交情了,就是对于周先生和这位萧先生,还不怎么熟悉。今天是个机会,大家可以借此好好交流一下,有交流才有进步嘛,哈哈……” 等他介绍完毕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位面容清秀柔和的青年这才起身,笑着对周大有伸出手来:“周先生你好,我是萧梦琴。我看过你的小说,非常有想法,我不如你。” 周大有伸出手去与他相握,轻触一下之后便放开,笑道:“萧先生你太谦虚了,你的小说我也看过,文字非常优美,我很喜欢。” 萧梦琴闻言,露出惊喜的神色来:“真的吗?能得到周墨先生的肯定,对我来说,是一件极为有意义的事……”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那边,董少剑嗤笑了一下,说道:“你们两个在那边互相吹捧得有完没完?一个连书都没有出过的人,能被称为作家吗?” 这个人三番两次挑衅,周大有亦非常不耐烦了,便冷然说道:“我不能被称为作家的话,和平京报会请我来吗?你难道是在质疑和平京报,怀疑他们的眼光吗?” 董少剑哪里敢对和平京报表示不满?当即噎了一下,咽下满口的话,眼神却更加不善了。 这个时候,那彭秋再次过来打圆场,笑嘻嘻的说道:“别介意别介意,两位,我这老兄弟就是这个性子,心直口快,他其实很好相处的,认识久了,两位就知道了,哈哈……” 董少剑冷哼了一声,没有再开口说什么。 那个始终一脸冷漠的魏高阳自顾自喝着茶,也没有开口。倒是这个彭秋,看起来很是长袖善舞,跟周大有与萧梦琴攀谈起来。渐渐的,萧梦琴对他的态度也开始热络起来,显然,对他的印象不错。 周大有微微笑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跟他说着话。心里,对他们这三个人始终提防了几分,并没有因为魏秋的好态度而有所改变。总觉得,对这三人的印象好不起来。 时间就在闲扯淡中慢慢流逝,终于,投票大会即将开始了。距离九点半,只差了十几分钟。而这个时候,基本上,该来的人,都已经来了。 胖子彭秋出去看了一下,回来时,满面红光,很是兴奋的说道:“好家伙,我刚刚看了一下,这得来了快两千人吧?真的没想到,竟然会来这么多人。我昨天还想着,能有个几百人就不错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搓着手。眼睛发亮,嘴唇还微微哆嗦着。显然,为此而激动着。 那魏高阳还是一脸淡漠,好像这件事与他无关似的。而董少剑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却还是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老彭你也太没出息了,这算什么?” 依周大有看,真的对这件事感到无所谓的人,是萧梦琴。自始至终,他都是一脸淡淡笑意,云淡风轻的样子。 在这四个人里面,给他留下印象最好的人,便是萧梦琴了。谦逊,温和,心胸宽广,是一个值得交往的人。 周大有正在一旁胡思乱想,忽然,那董少剑看了他一眼,朗声说道:“周墨,你敢跟我打一个赌吗?” 周大有看了过去,淡淡开口问道:“打什么赌?” 董少剑竟然笑了一笑,道:“都站在这里了,当然就赌今天这个奖项。怎么样,敢跟我赌吗?你要是输给了我,或者,我输给了你,那个输家,就从此封笔退出文坛,怎么样,敢还是不敢?” 周大有冷笑起来:“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跟你打这样的赌?无聊至极。” 董少剑闻言,嘿嘿笑道:“依我看,你是不敢吧?你怕输?当然了,一个连书都没有出过的所谓作家,怎么敢跟真正的作家比较呢?还好,你还有点自知之明。” 萧梦琴开口道:“董先生,大家都是同行,理当相互帮衬。你这样,太过分了。” “相互帮衬?同行相忌才是。不过啊,我却是犯不着忌讳他的,他算什么呀?”董少剑如此说道。 “你想用激将法?”周大有并不气急败坏,冷静的说道:“虽然我也认为,你并不是我的对手。但是,我并不会跟你打这个莫名其妙的赌,因为,不值得。或者该说,你不配。”你不配三个字轻轻出口,却带着相当的份量,使得董少剑当场变色:“你——” 他恶狠狠的盯着周大有,像是要用眼神将他杀死一样。 周大有冷冷的看过去,眼神凌厉,丝毫没有示弱。气氛,眼瞧着便剑拔弩张起来。 此时,那好好先生一样的彭秋连忙上来打圆场:“欸,都是吃这行饭的人,干嘛要闹成这个样子呢?各退一步吧,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哈哈……” 咚咚——门被敲响了,外面响起之前那位小李的声音:“各位,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请上台来吧。” 众人闻言,顿时都闭了嘴,各自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走出休息室,来到了高台之上。 这台子今日还是被好好拾掇了一下,铺着厚厚的红色地毯,摆着一些桌椅。正中间便是一架麦克风,此时麦克风之后已经站着穿黑色燕尾服的司仪,开始说开场白了。 好像世界上不管哪里的仪式都是大同小异的,今天也不例外。今天这个投票兼颁奖仪式,最开始的项目,亦是领导讲话。有城里政府的领导,也有和平京报的领导,接连上去了好几个。 听着耳边的声音,周大有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但很快,这感觉便消失了。因为,他看到对面坐着的董少剑,时不时的,就用眼刀子甩自己,令人感到非常的烦躁。 他不由得觉得奇怪,这还是他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他对他,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大的恶意? 在周大有的对面,坐在董少剑旁边的彭秋,低声开口问道:“老董啊,你到底为什么讨厌那个周墨?他这样的,哪里值得你这样上心?算啦,以和为贵嘛。连书都还没有出过的人,你何必当他是一回事呢?倒是那个萧梦琴,不可小觑。听说,很多女学生喜欢他的小说。你看看底下的女学生,绝大部分怕都是冲着给他投票来的……” 董少剑一脸阴沉,敷衍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脑海里,却翻滚起回忆来…… 那一日,他偶尔路过一堆看书的人,听到他们提起了自己的名字,不由得站住了,悄悄在一旁听了起来。 “要我说,董少剑的书是真的写得好,刺激得很!他小说里的主角不像有的小说主角那样,面对仇家还要叽叽歪歪半天,说杀就杀,干净利落!” “这有什么好的?心狠手辣,能写出这种小说的作者,估计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 “你不喜欢他,喜欢谁?” “我喜欢周墨,他的《寻仙》不但惊险刺激,也不像董少剑那样写得血淋淋的,看起来很舒服。” “真的吗?我没有看过周墨的小说,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看看。” “一定要看啊,真的写得很好。——董少剑的《血色江湖》我也看过,不但情节不如《寻仙》,几个女主角也没有《寻仙》写得那么鲜活。依我看,董少剑给周墨提鞋都不配……” ……那些话语仿佛仍旧回响在耳边,董少剑不由得悄悄咬紧了牙关。今天就让你们看看,到底是谁连给对方提鞋都不配! * 第40章 周墨先生没资格 董少剑想着令他愤恨不堪的回忆, 看向周墨的眼神愈发凌厉。周大有被他瞪得莫名其妙,只当对方是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反正,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些不可理喻的人, 随他去吧……周大有如是想着, 拿起面前的白瓷茶杯, 喝了一口清茶。 长长的讲话环节总算是结束了,在场的人, 几乎都松了一口气。 令周大有没想到的是,今天的投票兼颁奖仪式, 主办方和平京报竟然还准备了文艺表演。讲话环节结束之后, 再上来的,却是几个盛装打扮的戏子, 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 第40章 坐在周大有身边的萧梦琴笑了起来, 凑到他耳边, 低声说道:“据说和平京报的主编,正在捧这个叫白梨雪的花旦……” 他这么一说, 周大有就明白了。敢情, 这文艺表演,是和平京报的主编用来捧自己小情人的啊!他就说嘛,这投票仪式跟戏曲表演,怎么看, 怎么都不搭调…… 好不容易, 这一出戏唱完了。周大有面前的茶杯, 也已经喝干了。他以为投票怎么都应该开始了, 却没料到, 接下来走上台一位穿桃红色露肩长裙的艳妆女子, 手握麦克风, 开始唱起一支流行歌曲来。媚眼横飞,红唇欲滴,实在是美得不可方物。 他苦笑起来,转头看向身边的萧梦琴。 萧梦琴干咳一声,道:“这一位是水晶宫夜总会的头牌歌女,据说,跟之前上台讲话的某位关系匪浅,你懂的……” 好吧,我懂了。周大有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等待。 终于,等到这一首歌唱完,司仪再次上台,宣布这一次的投票仪式正式开始。闻言,底下的鼓掌声,头一次热烈起来。 看来,台下众人与周大有的心情,是一样的。 司仪说完了一段话之后,略微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接下来,在投票开始之前,我们先请今天的五位候选作家,上台来给大家讲几句话,请大家欢迎——” 哗——这一次的鼓掌声,热烈得更是超过了上一次。 听到这话,周大有不由得愣住了。抬眼一看对面,董少剑几人显然也呆住了。看来,他们五个人,都不知道还要上去讲什么话。 周大有估摸着,这肯定是之前也没有计划的,要不然,不可能不通知他们一下。看来,这又是高高在上的哪一位,突发奇想了。 司仪这时已经看了过来,问道:“哪位来首先讲话?不要不好意思啊——” 听了他的话,台下发出了一阵小小的善意的哄笑。 那边,董少剑几人互相交头接耳了一阵子,谁都没有站出来。周大有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语言还没有组织好,也没有站起来。这时,坐在他旁边的萧梦琴站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我先来抛砖引玉吧。” 司仪顿时松了一口气,忙大声说道:“好,我们首先请出萧梦琴先生,为大家讲话,大家欢迎!” 鼓掌声顿时响了起来,一些特意为他赶来的女孩子,更是面色通红,眼睛亮晶晶的。 萧梦琴走上前去,站在麦克风之前,面带微笑,开始讲话。他长得一表人才,态度谦逊有礼,言语间感谢了为他而来的读者,又徐徐道来其他四个人的长处,把自己放在了比较低的位置之上。末了又道,他最为在意的不是这一次能不能得到这个奖,而是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写出受到大家喜欢的作品。这才是一个作者最应该去做的事情。等他说完了鞠躬下台,鼓掌声夹杂着许多女孩子的欢呼声,响彻了整个广场。 萧梦琴下去之后,彭秋便有些迫不及待的站起来,走到了高台中间。看得出来,他努力的想要压过萧梦琴,但无奈口才和人才都不如人家,下台的时候,得到的掌声不如萧梦琴,欢呼声更是几乎没有。一时间,场面颇有些尴尬。 等到彭秋坐回去之后,周大有敏感的觉得一道满是恶意的视线看向坐在自己身边的萧梦琴。等到他看过去之后,那目光又消失了,快得让他几乎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他与彭秋对上视线,彭秋满脸笑呵呵,还是那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十分可亲。 这一次上台讲话的,是一直满脸冷漠之色的魏高阳。他走到台前,还是一脸满世界欠了他钱的表情,冷冷说道:“我是魏高阳,愿意给我投票的就给我投,不愿意的也没法勉强。”就这么一句话,说完他走下台,满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好半天之后,才有稀稀拉拉的掌声,敷衍的响了一下。 看着坐回去脸色都没有变一下的魏高阳,周大有不由得生出佩服之心。真,性情中人啊! 场面一下子冷得像是到了冬季,董少剑完全没有要起身的意思。于是,司仪将求救的眼神投向了周大有:“接下来,请,请……” 周大有站起身来,抚平了一下长衫下摆的皱褶。司仪顿时露出喜色,大声道:“让我们请出周墨先生来,大家欢迎——” 哗——这一次的掌声激烈程度,竟然不比之前萧梦琴讲完话的掌声差,使得周大有诧异的眨了眨眼,而那边董少剑的脸色已经黑如锅底了。 周大有走到麦克风之前,清咳一声。顿时,偌大的广场,两三千人,鸦雀无声。 “之前,我还没有走出家门的时候,整个人的心态,其实,对于今日的事情,是抱着一个可有可无的心态。”他一开口,便吸引住了大家全部的注意力。“但是——” 他的声音,变得肃穆起来:“我在车上听到的一段对话,改变了我的心态。我忽然意识到,这个奖项,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了。今天站在底下,为了我而来的读者们。他们有的人推却了约会,有的人推迟了工作,有的人放弃了和家人相处的时间,特地清早起身,坐着拥挤的车子前来,为的,只是一个叫周墨的作者和他的作品而已。我如果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就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心意和热情。他们,和我周墨,是站在一起的。谢谢你们,是你们,教会了我,要认真的对待自己,对待自己的作品,还有我的读者们。谢谢你们,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 说着,他深深的弯下腰,对着台下的人,鞠了一躬。 短暂的寂静之后,响起来的,是热烈的欢呼声和掌心,久久不息。 周大有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旁边的萧梦琴,笑着对他伸出一个大拇指。周大有也对着他回了一个微笑,砰砰乱跳的心脏渐渐平静下去。 呼,果然面对这么多人讲话,对于有着小小社恐的人来说,还真的是一个挑战。还好,他没有让自己失望,圆满完成了任务。 到了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也该董少剑上场了。他自然也不会推诿,起身来到了高台中间,站在了麦克风之前。 台下的诸人,到了现在,精神都有些不济了。毕竟,之前的讲话和唱戏,都耗费了不短的时间。他们一直站着,也该觉得累了。 董少剑看了一眼底下无精打采的人们,紧跟着,便转过头来,意味深长的看了周大有一眼。 周大有正悄悄的打了一个呵欠,被他这么一看,睡意都飞走了。第六感告诉他,这个人要作妖了。 那边,董少剑已经开始讲话了:“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候选。与我一起的彭秋先生,魏高阳先生,甚至萧梦琴先生,我认为,也都是够资格的。但是,有一个人,我认为,不够资格。” 他这话一说,全场寂静,紧跟着便是全场哗然。那些打瞌睡的人,跟周大有一样,睡意都消失不见了,全都精神起来。 卧槽,这是什么情况?文人现场撕比? 所有的人都齐齐看向董少剑,一个个神采奕奕,哪里还有之前的疲态? 司仪神色焦虑,在一旁和平京报的负责人的眼神示意之下,凑上前去打着哈哈说道:“大家不要惊讶,这是董少剑先生看大家精神不济了,在跟大家开玩笑呢——” 董少剑看了他一眼,完全没有要就坡下驴的意思,固执的说道:“我没有开玩笑,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周墨,先生,我说的人,就是你!”说着,他转身看向周大有,眼神非常的凌厉。 到了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他也得正面迎战了。否则,将来还怎么在文坛立足? 周大有站起身来,从容不迫的说道:“不是你说我没有资格站在这里,我就没有资格的。——董少剑先生,我认为,你没有这个资格,认为我没有资格。” 这话说的,就跟绕口令似的。非得脑子快速转动一下,才能转过这个弯来。 董少剑听了这话,不怒反笑,说道:“周墨先生你说得对,我确实没有这个资格。那么,你认为,台下的读者们,他们有这个资格吗?有,还是没有?” * 第41章 你敢不敢 周大有朝着台下看了一眼, 镇定的说道:“读者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当然有这个资格。” “好!”董少剑连忙截住他的话头,仿佛生怕他反悔一样。他甚至举起双手, 拍了两下手掌。“既然周墨先生也认为, 读者有这个资格。那么, 接下来,你敢跟我打一个赌吗?” 闻言, 周大有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好吧,在这里等着他呢。看来, 这个赌约, 是非要践行不可了。但他觉得奇怪,你董少剑就这么确定, 你一定能赢过我? 另一边, 董少剑看着沉默的周大有, 目光闪烁,却藏不住里面的轻视。 你一个连正经书都没有出过, 目前一本小说都还没有写完的人, 能跟我已经出过两本书的人相提并论吗?况且,侠义小说有多少拥趸,你清楚吗?可以说,喜欢侠义小说的男人, 涵盖了老中青三代。里面的那种热血沸腾, 快意恩仇, 无论什么时候, 都不会过时。而你创造的那什么仙侠小说, 抱歉, 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所以, 我真的不认为,你会是我的对手…… 第41章 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往往会抱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要么是敬畏,要么便是轻视。显然,现在董少剑对于周大有的仙侠小说,抱着的,便是后一种心态。 “周墨,你敢不敢?”董少剑步步紧逼,毫不放松。而他的态度,已经引起了底下一些人的不满。 “周墨先生一直很谦逊,这董少剑先生,也太嚣张了吧?” “也可以理解,确实,这周墨连正经书都没有出过一本,现在却跟董少剑平起平坐,难怪他心里不平衡了。” “周墨先生出手不过是迟早的事!要你在这里瞎比比?” “我这小暴脾气,你刚才说什么?”说着话的人,已经开始挽袖子了。 “说你是个混球,你听清楚了吗?”好吧,台上还没有怎么样,台下已经快要打起来了。 周大有微蹙眉头,看到底下已经有些不平静,生怕他们真的闹了起来。台下那么多人,要是混战起来,肯定会是一场大麻烦。到时候,别说伤者,连死者都可能会有。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踏出一步,刻意提高的声音,压过了台下的纷扰之声:“你要跟我打什么赌?” 见周大有踏出这一步,董少剑兴奋得双眼发光,扬声说道:“自然是跟你赌,今天这个奖项。你要是输给了我,你退出文坛,从此封笔。而我要是输给你了,自然,也是一样。” 这话一说出来,顿时,台下台上的人,都嗡的一声议论纷纷,炸锅了。 “董少剑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犯得着这样吗?”这是两边都不靠的读者说的。 “董少剑先生当然会赢,我说的!”这话,自然是董少剑的粉丝说的了。 “你说的?你以为你是谁?要我来说,周墨先生赢定了!”当然,这是周墨的粉丝说的。 “这个周墨长得比较帅,我希望他能赢……”好吧,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有颜狗的。 “是啊是啊,除了萧梦琴,就数他最英俊了!” “瞧你这话说的,萧梦琴太女气了,还是周墨比较有男人味。” “你说什么呢?谁女气?你再说一遍?” “再说就再说,谁怕你了?萧梦琴就是女里女气的,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我打死你——” 好嘛,颜狗也要打起来了。这个年代,照样有彪悍的女孩子。 “安静!”台上,眼瞧着台下又要再次乱起来,周墨连忙爆喝一声,拉回了群众的注意力。他看向董少剑,平静的问道:“董少剑,我问你,你一定要跟我打这个赌吗?输家,要付出的,可是自己的前途。你认为,真的值得吗?” 董少剑也是头铁,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值得!——周墨,我再问一遍,你是不敢跟我打这个赌吗?你要是认输,就在这里宣布,从今天开始,你周墨就此封笔,退出文坛!” 眼瞧着这个人步步紧逼,周大有不由得觉得厌烦至极:“好,我答应你,跟你打这个赌!” 既然退无可退,那就无需再退。 一开始不愿意跟董少剑打赌,他就并非是因为觉得自己不如对方,而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但是现在,这个人毫不知趣,竟然在台上提出这个赌约,没有给互相留下丝毫退路。既然如此,何妨成全他? 你非要找死,我也不拦着,赌就是! 话音落地,场面一下子完全安静下来。一双双眼睛,全都注视着台上这两个赌上自己前程的人。 安静两分钟之后,方才有嗡嗡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的天啊,他们真的赌了!” “这两个人是疯了吗?他们之间的差距应该不大吧?谁输都有可能啊!” “你瞎?周墨先生比那个什么董少剑强太多了,肯定是周墨先生赢!” “我呸,你才瞎呢!我今天是带着董少剑的书来的,你那个周墨先生,他有书吗?” “我我我……迟早会有的!” “看董少剑的样子,很有把握啊!待会儿要是输了,岂不是脸上非常难看?这不是既输了面子,又输了前程吗?他跟周墨有仇?”这话,是坐在高台后方,之前出去讲过话的一位低声开口说的。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位,压低喉咙,在他耳边说道:“有仇倒是没听说过,嗨,您还不知道吗?文人相轻呗……” 这话确实,文化人之间,通常都是谁也不服谁的。这不像是经商,数字上可以比一个高低。文学作品之间很难分出一个高下来,哪怕是得了什么奖,也有人觉得名不符实的。所以,才有文人相轻这一说。 不管大家怎么议论纷纷,投票,终究还是正式开始了。 一直摆在台下的五只投票箱,此时,终于开启了。每个箱子后面都站着几个工作人员,看着人们纷纷上前,将手里的选票放进箱子里去。 每一个读者投票之后,便有工作人员给他手上盖一个很难擦干净的红色小章,防止他再次投票。 这样看着,在这一点上,人家和平京报还是用了心的。起码,表面功夫做足了。 周墨的箱子在第四位,与第三位的董少剑的箱子,刚好紧挨着。只能说是,冤家路窄了。 投票程序进行得并不快,人群慢慢蠕动着,像是一条条长蛇。没过多久,有工作人员上前,对周大有几人说道:“几位,你们不如坐到箱子后面去,也算是给远道而来的大家鼓鼓劲?” 周大有等五人面面相觑了一下,最终,都还是同意了这个想法。 五个候选作家起身下台,各自走到自己的选票箱后面坐下。这一幕,引起了人群一阵骚动,半晌都没有平息下去。 这下子,这些迷弟迷妹们,自然是更加兴奋了。一个个小脸红通通的,眼睛亮晶晶的,完全安静不下来。 以男读者为多的这四个作家这边还好一些,没那么吵闹。萧梦琴那一边,尖叫声简直此起彼伏,格外喧哗。 女孩子叽叽喳喳的声音,不断响起:“萧先生,我好喜欢你……的小说……” 姑娘,说话不要大喘气行吗? “萧梦琴先生,请问,可以跟我握手吗?” “我也要我也要……” 这边四个作家看着那边吵闹的女孩子们,心里,约莫多多少少都是有些发酸的。 怎么我这边尽是些硬邦邦的男人?我也想要香香软软的女读者啊…… 太阳正当空,尽管移动得缓慢,却还是一点点的西斜了。广场上地面被拉长的树木的影子,越来越浅淡了。 广场上的人都出了一身汗,高台上的人都已经下去,到后面屋子里去喝茶吃点心了。再上台时,就是颁奖的时候了。 刚开始的时候,每个作者的面前都是排着长队,看不出多大区别。现在临近结束,就看出差别来了。 最先清空的,是彭秋的读者队伍。他一张胖乎乎的圆脸上,已经没法保持笑容了。看着空空如也的广场,他低声自语,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到:“不应该啊,怎么可能连魏高阳都不如……” 魏高阳面前的队伍确实比他长,但是,很快,也没有了。但是他却始终是一脸冷漠,丝毫不见失望之色。并且,他也是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读者握手的作家。之前有个他的读者就因为他不肯跟他握手,一气之下,将票投给了旁边的彭秋。哪怕是这样,他的神色,都完全没有变化。 再看萧梦琴这边,果然如他自己所料,他的读者多数都是女性。而这个时代识字的女性比男性少了太多,所以,他是第三个结束投票的作者。 尽管如此,却不能就说,他不受欢迎。看之前的盛况就知道了,这是社会的原因,不是他自身的原因。如果将这个投票仪式搬到现代,或者,他才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萧梦琴带着淡淡微笑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总算可以休息一下了……” * 第42章 退出文坛 留在了最后的, 自然,便是董少剑和周大有。看来,董少剑之前的嚣张, 也是有资本的。 他的小说, 看来, 是真的很受欢迎。不止一次的,有读者一边跟他握手, 一边激动的说道:“董先生,我真的非常喜欢你的小说……” 每一次, 他跟人握完了手, 都会朝着周大有这边睨一眼,盛气凌人。 当然, 周大有这边也不差。说喜欢他小说的人, 并不比董少剑那边少。所以, 渐渐的,董少剑的脸色, 越来越难看了。 又一次, 一个看起来愣头愣脑的小子走上前来,对着董少剑伸出了手,有点结结巴巴的说道:“董,董先生, 我特别喜欢《血色江湖》, 看了好几遍……” 董少剑打起精神来, 握住了他的手:“多谢。” 那小子握着他的手不放, 继续说道:“董, 董先生, 我带了你的书来, 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有这样要求的读者不少,董少剑都满足了他们,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第42章 愣小子接过签了名的《血色江湖》,脸色涨得红红的,笑得合不拢嘴:“多谢董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这赞扬听着虽然不咋地,董少剑还是得意的翘起了嘴唇,又朝着周大有那边看了一眼。意思是,你有这样的忠实读者吗?就算有,他们有机会拿着你的小说找你签名吗?呵呵,书都没出过的所谓作家…… 接下来最后一步,自然,便是投票了。董少剑背着手,看愣小子拿着票半晌不动,便提醒道:“放进箱子上方的口子里就行。” 愣小子看着他,露出一个带着歉意的神色来:“对不,不起,董先生,这票不能,不能给你……” 这下子,换成董少剑发愣了:“你不是来给我投票的吗?除了给我,你还能给谁?” 愣小子说道:“我喜欢董先生的《血色江湖》,但是,我更喜欢周墨先生的《寻仙》。我昨天晚上想了好久,还是决定,这票,还是投给我最喜欢的周墨先生吧……”说着,这小子便走到周大有跟前,将手里的选票,投进了他面前的箱子里。 这骚操作,看呆了一群人。 你拿着人家董少剑的小说请他签名,人家也给签了。结果,你把票投给了董少剑的死对头周墨? 大写的一个“服”! 董少剑气得嘴唇都发白了,狠狠的盯着面前这小子,想要找出他故意戏耍自己的证据来。但看来看去,他也不得不承认,对方并非有意戏耍,是真的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两个作家他都喜欢。只是,更喜欢周墨。 傻小子拿着签过名的书,喜滋滋的钻进人群里没有了踪影,留下一个快要气得爆/炸的董少剑。 他转头看向云淡风轻的周大有,怒道:“你很得意吧?” 周大有道:“我没有什么可得意的,这就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我劝你也看开一些。” 董少剑死盯了他几眼,转过头去,不再开口了。这件事,怎么也不能说是人周墨做错了。从头到尾,他根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董少剑气得嘴唇都微微哆嗦着,却无处可以发泄。周墨没刻意做什么,人读者也是顺从自己内心做事。只剩下他自己,气得要升天了。 这可真是,好像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啊!最气人的是,他甚至没有可以回击的对象!只能默默的,吃了这个哑巴亏。 周大有瞧着他不住轻轻颤抖的肩膀,心里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 他这个时候其实也有些察觉到了,这个董少剑,严格说起来,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坏人。这种将想法都摆在脸上的人,往往,比伪君子要好得多了。 现在董少剑光明正大的摆出阵势来跟自己比斗,总比以后暗地里捅刀子要好得多。这也算是,对方的一种骄傲吧。 我相信自己会赢,因为我对我的小说有信心。我觉得你不如我,就豁出去要你跟我打赌,赌上自己的文学生命。换个方式去想,竟然,还觉得有一丝丝可爱,怎么破?周大有觉得自己药丸。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人群渐渐的推移。到了这个时候,几乎已经可以看出,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了。 很简单,现在还没有投票的就那么上百人了。看谁面前的队伍排得比较长,不就行了么? 到了现在,董少剑的脸色,比之前被傻小子打脸的时候,还要难看数倍。 这显而易见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他面前的队伍,看起来,比周大有的,要短,短得多。 他坐在自己的投票箱之后,脸罩黑云,整个人宛如泥塑木雕,完全没有生气了。 看他这个样子,后来的人,也不敢要求他握手签名什么的,只赶紧投完票赶紧走。 但即便是这样,还是有不识趣的人的。这不,一个穿着绿裙子的女孩子,拿着一本《血色江湖》,走到了他的投票箱之前。瞧着,仿佛是要签名的样子。站在一旁的工作人员颇有眼色,赶紧挥挥手:“时间不够了,投完票请马上离开。” 那绿裙子并不理睬工作人员,只是看着坐在投票箱后面的董少剑,眼泪都要流下来了:“董先生,我是你的忠实读者。请你不要介意今天的事,我,我……”说着,竟然真的哭了起来。“董先生,以后我再也看不到你的小说了吗,呜呜呜……” 她哭得倒是真情实感,并无半分讽刺的意思。但是,却令董少剑的神色愈发难看,整个人身上好像笼罩着一团乌云。 那绿裙子哭着哭着,竟然转向周大有,苦苦哀求起来:“周墨先生,我替董先生对你说一声对不起,请你忘记之前的事,放过他,好不好……” “住口——”一声厉喝,震得她止住了哭泣,眨巴着含泪的大眼睛,不知所措。 这出声的人,并非周大有,而是董少剑。 他站起身来,虽然嘴唇发白,眼神却依旧凌厉:“愿赌服输,我不需要谁帮我求情。请你立即离开!” 姑娘看向董少剑,目光哀切:“可是先生,我真的舍不得,我相信,大家也都跟我是一样的想法……” 看着这样的她,董少剑的目光柔和了一些:“我知道你们的心意,但这是我自己的事,还请你们不要插手。” 见此情景,绿裙子姑娘没法子,只得转身离开了。走的时候,依旧哭哭啼啼,不断抬手擦着眼睛。 周大有看着这一幕,没有说什么。这个时候,走到他面前来投票的一个男人说话了:“周先生,我们支持你。这赌既然是他董少剑逼着你应的,现在让他自己吃下这个苦果,也是他自找的,与人无尤。” 周大有看向他,笑着点点头:“我心里有数,多谢。” 董少剑沉着脸回去坐下,没有再朝这边看一眼。周大有却朝着他那边队伍看了一眼,露出一点若有所思的神色来。 哪怕是董少剑不愿意看到投票的结束,这一刻,却终究还是到来了。 广场上的人已经全部投票完毕,接下来,就是统计投票的时间。等一会儿,就是颁奖典礼了。 董少剑坐在椅子上,脸如黑云,没有任何人敢朝着他靠近。就是之前一直表现得与他交情不浅的彭秋,也没有过去。估计,他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魏高阳不用说,自顾自喝着茶,还是一脸全世界欠了他钱的神情。 只有一脸轻松的萧梦琴,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对周大有说道:“周先生,你一会儿准备怎么办?” 他眨了眨眼睛,眼里露出一点好奇之色。他的眼睛生得非常好,眼尾长长的,泛着一点桃红色。可能,这也是他给人有点女气感觉的由来。这样漂亮的眼睛,确实该生在女孩子的脸上。 周大有看了他一眼,道:“你很想知道?——那要是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 萧梦琴露出有点为难的表情,道:“我不知道诶……我这个人吧,一向都是优柔寡断的,很难立刻对重要的事做出决定的。——但是,这件事并非周先生你引起的。不管你怎么做,都不会有人说你做错的。” 萧梦琴对自己的善意,周大有是可以感觉出来的。他对他的感觉,也还不错,当即便笑道:“你等着看吧,看我到底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萧梦琴笑了笑:“那我就安静等着看了……” 另一边,董少剑安静的坐着,其实内心,宛如油煎。 他也没有想到,原本以为稳赢的赌约,现在,成了自己的催命符。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感觉,只感到,自己好像陷入到一口深深的漆黑的老井之中,被冰冷的井水包围着,好像已经无法呼吸了。并且,还在往下坠落,越陷越深。 他不由得想起,自己上一回生出这种感觉的时候,是在什么时候?……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他还是小小的一个,矮矮的个头,不过刚刚满七岁。 他家里非常的穷,自从父亲去世以后,更是每况愈下。 * 第43章 赌约 他的母亲是乡下穷秀才的女儿, 知书识礼,温柔可亲。记忆里的母亲,是一张泛黄的古装仕女图, 永远那么典雅, 那么柔和。 可是这一幅美好的画, 在这一日,却被撕破了, 毁坏了。 那年,家乡大旱。无数的人逃荒而去, 留下的人, 苟延残喘。 能吃的,都吃了。草根、树皮、甚至是观音土。 观音土, 他还记得, 那是一种白色的泥土, 看起来像是糯米粉一样。饿极了的人,就会去吃它来充饥。但是它到底是泥土不是粮食, 吃下去了就会不消化, 一直梗塞在肚腹里,将人活活胀死。死去的时候,全身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却有一个大大的肚子。 他的邻居家有一个小姑娘, 白白的皮肤, 大大的眼睛, 总爱跟在他身后, 一叠声的叫着:“哥哥, 哥哥, 等等我啊……” 有一天, 他去找她一起挖草根去,站在门口叫了好几声,都得不到回答。他觉得奇怪,平时一喊就出来的人,怎么今天就是叫不出来呢? 第43章 就在这个时候,他闻到了一股肉香。 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饱过,瘦得只剩下骨头。现在闻到这肉香味道,哪里忍得住?当即,推开门,悄悄的走进了邻居的屋子。 那肉也不知道是什么肉,香得出奇。他的口水一直不停的分泌着,止都止不住。 来到厨房门口,他从虚掩的门缝中,悄悄的看了进去。 厨房里一张肮脏的木桌上,放着一只大盆。盆里满满都是肉和骨头,腾腾的热气冒出来,香气扑鼻。 他邻居夫妻二人相对而坐,正狼吞虎咽着。奇怪的是,并没有看到他那小妹妹。 他很愤怒,你们怎么能躲着女儿,自己在这里偷吃呢?她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了啊! 他正愤怒着,却见小妹妹的母亲,吃着吃着,忽然抱住手里的一根骨头,大哭起来:“我的女儿啊……” 他懵懵懂懂的,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明白。 他像是幽魂一样,恍恍惚惚的离开了这家人户,来到小河边,然后,疯狂的呕吐起来。当然,他没有什么可以吐出来的,全部都是胃液。 他吐着吐着,昏倒在河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了。他忽然很想见到自己的母亲,想要扑在她怀里,大哭一场。 他还记得,那天的夕阳,格外的艳丽。西边天际的晚霞红得像血一样,那是什么样的颜料都画不出来的颜色,令人看得心里发慌。 他跌跌撞撞的一路回到家里,却没有看到母亲。照道理说,这个时候,出去寻找了一天食物的她,早就应该回家了。 他只想快些见到她,于是出了门,到处寻找着她的踪迹。很久之后,方才在一条道路上,捡到了属于她的一条手帕。 到现在,那条手帕的模样,还清晰在目。 非常细腻的丝绸质地,是母亲的陪嫁。原本的像是霞光一样的嫣红色,历经岁月,已经变成了浅淡的水红。手帕细细的滚着白色的狗牙齿边,右下角绣了一朵玉兰花。白白的,只有花瓣边缘带着一抹浅红。玉兰花旁边,绣着一个小小的“兰”字,那是母亲的闺名。 紧紧的攥着那条手帕,他朝着道路尽头走去。这条道路通向的只有一户人家,那是村里的大户,姓黄。到现在,只有他们家,还顿顿有米饭吃。 走到黄大户家高高的围墙边,他听到了母亲的声音,哀哀的祈求着:“黄老爷,我求求你了,再这样下去,我儿子一定会饿死的……” 黄大户的声音,响了起来:“大家都是这样,谁家都不好过。董娘子,你起来,别让我难做。” 他躲在黄大户家朱漆的高门之后,探出小脑袋,悄悄的看进去。只见满园子的红色霞光中,他的母亲跪在黄大户面前,毫无尊严的祈求着:“求你了,我儿子不能死。除了他,我什么都没有了……” 她非常的瘦,却仍旧是美丽的。当然,这个时候,没有人是不瘦的。就是面前这个黄老爷,也胖不到哪里去。 他躲在门板后面,手里紧紧攥着母亲的手帕,只觉得,像是握住了一条冰冷滑腻的蛇。它还在徐徐的吐着信子,一点点的舔舐着自己的掌心。 黄大户低头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美丽瘦弱的女子,沉吟半晌,开口道:“董娘子,我也是看你实在可怜。寡妇人家,拖着一个孩子。确实,他要是没了,你怕是也活不成了……” 他母亲大喜:“您答应了?我,我不要多少,能熬过这一阵就行……” 黄大户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须,低低的说道:“我可以帮你,但是,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没道理,我帮了你,却不帮别人。我就是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子呢?” 母亲干瘦的脸上喜色没消,愁色又起:“那,那我该怎么办?” 黄大户干咳一声:“想要什么,总得要付出代价才行。好比出去买东西,没道理空着手就要拿人家的东西走,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母亲愣愣的,好像,明白了这话语的含义。她软倒在地,整个人似乎魂飞天外了。 他懵懵懂懂的站在外面,还以为,黄大户是要找他母亲要钱。却不知道,现在这世道,拿着钱都买不到粮食了。 暮色降临了,眼前的一切,都看不大清晰,好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纱。终于他忍耐不住,刚要开口唤一声娘,此时,却见母亲站起身来,哑着嗓子说道:“黄老爷,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黑夜好像突然一下子降临在这里,院子里的一切,都只能看到一个隐约的轮廓。他不知道,究竟是真的看不清楚,还是他下意识的不愿意看得清楚。 他躲在门后,看着院子里发生的一切,觉得自己陷入到一口深井之中。浑身冰冷,无法逃离,越陷越深…… 他拼了命的读书,努力的想要让自己这条被母亲牺牲尊严换来的性命,活得有价值。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躲在门后无能为力的小孩。却原来,过了二三十年,这一切,并没有真的改变过。 那个时候的感觉,又回来了…… 绝望原来可以是一件有实质有重量的东西,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董少剑坐在红木的圈椅之上,背脊挺得直直的,好似浑不在意再过一会儿自己就得履行赌约,退出文坛,就此封笔。叫人看了,也不由得暗道一声是条汉子。其实只有他自己清楚,现在,他就像是一根被虫蛀过空了心的木头,风一吹就要断折了。 为了供给他读书,寡母拼了命的绣花卖钱,一双眼睛几乎已经看不到了。自从他开始写书出版之后,家里的情况这才好了起来。难道,现在,又得要打回原形吗? 一想到那种可怕的情况,他就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可是,自己死了倒是小事,寡母该怎么办呢? 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长衫的衣袖里,他的指甲深深嵌入到皮肉里,几乎要渗出血来。 他终于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意气用事,因为一时气愤,而与周墨定下这样的赌约。其实,现在想来,人周墨也没有做错什么,不是吗?他为什么要一时猪油蒙了心,非得跟他过不去呢? 他悔了,万般后悔,可是,好像已经来不及了……亲口定下的赌约,那么多人看着听着,他能不承认吗?周墨之前被他得罪得死死的,现在有了光明正大的机会,能不追着他咬? 无论怎么想,好像,前方都只有一条绝路…… 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似乎,又变成当年那个无助的孩子,手里握着母亲的手帕,躲在门背后,不敢出声。一身都是汗,眼前一阵阵的发着黑…… 无论他怎么想,结局,终究还是要到来。 他的耳朵里嗡嗡的响着,司仪上台说了些什么场面话,通通听不进去。等到宣布票数的时候,这才好了一些。 “彭秋先生,436票。魏高阳先生,522票。萧梦琴先生,828票。接下来,获得第二名的,是董少剑先生,票数1123。最后,是周墨先生,1455票,让我们恭贺周墨先生,获得这一次的第一名。也就是说,这一次由和平京报主办的,本年度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获得者,是周墨先生,让我们恭喜他——” 周大有听到票数,不由得有些感到诧异。之前看广场上的人数,还以为最多就是两千多人。却原来,竟然来了这么多吗?看来,在自己进休息室之后,又来了相当多的人啊! 听到自己的名字,他站起身来,走到台前,接过了属于自己的证书,和一个小小的金色奖杯。奖杯入手并没有沉甸甸的感觉,却让他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份量。 例行公事的说了一番得奖感言之后,他走下了高台。在这里,站着好些人。董少剑等四人,都还在这里。典礼不彻底结束,他们怎么也不好意思提前离开。 * 第44章 最受欢迎新作家 无论心里是怎么想的, 起码,在这个时候,众人都鼓起掌来。周大有团团作揖, 以示感谢。掌声平息之后, 萧梦琴走了过来, 脸上带着清浅的笑,眼神清澈:“恭喜你, 得到了这个奖。” 周大有笑道:“多谢多谢。” 两个人又商业互吹了一番,接着又涌上来一些人, 好听的话, 不绝于耳。 “周墨先生,年轻有为啊!” “恭喜周墨先生得奖, 这可是实至名归啊!” “厉害厉害, 你不过才写一本书, 甚至还没有完结,便力压众人, 实在是厉害——” “真是难得啊, 才气纵横……” 周墨站在人群当中,与众人笑语盈盈。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做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有那么一刹那,他也不由得生出一种轻飘飘没有骨头的感觉。但很快, 便被他自己压了下来。 他很清楚, 论起文采来, 自己并不比其他人好什么。他的长处, 在于比其他人多了来自于现代的见识。所以, 万万不可以轻浮骄傲。也不可以, 生出看不起其他人的心思来。 第44章 好听的话人人爱听, 他自然也不例外。听完了,却不可以都当真了。 好像约好了似的,一通好话说完了之后,众人便散开,留出一大块空间来。然后,沉着脸的董少剑走了过来,硬邦邦的说道:“我输了。” 好多的读者之前并没有立即离开,现在看到这里聚集起这么多人,便纷纷涌了过来。渐渐的,围了一大圈。现在听到董少剑的话,便都禁不住议论起来。 “这董少剑还算是个男人,没有说输了不认。” “嗯,这让我对他的观感好了一些,这人还算是有担当。” “呜呜呜,以后再也看不到董先生写的小说了吗……” “那也没有办法,谁叫他当时要去挑衅周墨先生呢?” “唉,虽然我是周先生的书迷,但董先生的书我也看过,真的很不错。他要真的封笔不写了,还是怪可惜的……” 周围人的话语,没有让董少剑有什么动容。一语言毕,他便不再开口。沉默一阵子之后,方才又道:“我……会立刻封笔,从此,不再写书了……” 这话说的,一字一句,万般的艰难。 临到头来,他才突然发现,原本自己以为自己只是为了生存才去写小说。现在到了不得不放弃的时候,才知道,他其实,是发自内心的,在热爱着这件事。却并非,仅仅只是为了生存。 哪怕心里万般不愿,但,愿赌服输,这是他自己造下的孽,于是,只能默默去承受。 虽然如此,但他却不由得要去想。如果,之前自己没有误入魔障,没有去挑衅周墨,那,该有多好? 后悔是什么样的苦涩滋味,现在,他可算是尝到了。但,这世上什么药都有卖的,唯独没有后悔药。 他开口说完,便不再等周墨说出什么冷嘲热讽的话语,转身就要离开。但这时候,周墨却拉住了他的衣袖:“且慢。” 他转过身来,闭了闭眼,再次睁开,准备承受对方的冷言冷语:“你要说什么?” 之前自己对他万般嘲讽,现在人家要嘲讽回来,也是应该的。 他的心里没有怨恨,只有无尽的绝望。 自作自受啊,自作自受…… 耳朵里还是嗡嗡的响着,他觉得自己的灵魂浮出身体,飘荡在人群之上,冷漠的看了过来。看着被人群围绕着的那个人,表面依旧坚强,其实,内心已经是不堪一击了。 周大有看着面前这个故作坚强的男人,没有耽搁,立即开口说道:“之前你说要跟我开个玩笑,原来是这个意思吗?” 闻言,董少剑不由得愣住了:“开……玩笑?” “是啊,先前还没有上台的时候,你不是说,等会儿要跟我开个玩笑,吓我一跳吗?怎么,不记得了?”周大有徐徐说来,面上还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董少剑仿佛立即懂了这话,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懂。他呆呆的站在原地,好像魂飞天外了。 大家伙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由得又议论纷纷起来:“啥意思?之前董少剑说的那个赌约,只是在跟周墨先生开玩笑吗?” “如果真的是开玩笑,董少剑怎么那副表情,跟家里死了人似的……” 有人意味深长的说道:“呵呵,周墨先生,这是以德报怨啊!就冲这个,我决定了,一辈子都是他的书迷!” “周墨里子面子都有了,现在打算放人一马,也算是积德了……”也有人这样说道。 当即就有人不依了:“什么叫积德?这件事又不是周墨先生挑起来的。照我说,就是人周墨先生心地善良罢了……” 等周围的议论声渐渐平息下去之后,萧梦琴走上前来,笑道:“原来,之前那个赌约,只是一个玩笑吗?哈哈哈,还真的吓到我们了。” 难得的,那魏高阳竟然也来了一句:“既然是玩笑,就不必再提了。” 唯有看起来弥勒佛一样笑呵呵面面俱到的彭秋,这个时候还沉浸在自己的失败里,一点儿声息也没有。 周大有看了看萧梦琴和魏高阳,点点头道:“确实只是一个玩笑而已,看来,大家都当真了。 ——这倒是我们不对,没有跟大家说清楚。” 萧梦琴道:“现在知道也不晚,既然是玩笑,过去了就过去了,不用放在心上。” 其他人见此情景,倒也乐得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纷纷说道:“原来是这样,确实吓了我一跳呢!” “哈哈哈,我也被吓到了。要是董兄真的封笔,那可是我们文坛的一大损失啊!” “玩笑嘛,大家玩玩笑笑,也就过去了……” 在纷扰声中,像是一尊雕塑一样的董少剑,终于有了人气儿。他迈开步伐,一步步走到周大有身前,弯下腰,深深的施了一礼。然后,一语不发的挤出人群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周大有笑了笑,心情倒也不错。 一个作者的创作生命,不该因为如此荒唐的原因而结束。他珍惜的是文学与喜爱文学的读者们,并非董少剑其人。可惜众人都不了解他,只当他是心地善良罢了。当他们离开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声音随风传来: “周墨真是个好人啊……倒也值得结交一番……” “董少剑这次可是受到教训了,他虽然没说什么,可我看他离开的时候,悄悄的用袖子在擦眼睛呢……” “他那脾气我早说要惹祸,还好,这次遇到周墨了……” 除了这些作者和编辑们,也有读者的声音响起:“吓死我了,还好,周墨先生不介意。” “呵呵,周墨这个人也太好说话了,要是换了我,非叫那董少剑褪下一层皮来不可!” “瞧你这觉悟,再瞧瞧人周墨先生那觉悟,所以说人家能成功呢……” “我喜欢《血色江湖》,谁是谁非我不管,只要以后还有好小说看,我就高兴……” “周墨先生真是宽宏大量,我是他一辈子的书迷了。不仅仅因为他的小说,也为了他高尚的人品……” 人群渐渐散去,黄昏笼罩了大地。浅橙色的余光洒落在广场上,将地板映照成了好看的玫瑰金色。 萧梦琴没有立即离开,站在周大有身边,笑道:“大家都在说,你这个人是个好人,值得结交呢!” “你觉得我这样做,真的是因为心地好吗?”周大有笑着问道。 “开始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现在,既然你这样问了,其中缘由,肯定就不是那样简单了。”萧梦琴说道。 周大有看向天际迷蒙而瑰丽的晚霞,轻声说道:“我只是不忍心,叫文坛因为这种荒唐的原因,而损失好的作品罢了……” 萧梦琴看着他的眼神,顿添几分敬佩之色:“原来如此,周墨,你的心思,叫我钦佩……” 此时人群渐渐散尽,这两个人却站在夕阳底下闲谈起来。萧梦琴道:“我最近在写一部新的小说,已经快要收底了。你要是有空到我那里去坐坐,给我斧正一下。” 周大有对言情小说也是很感兴趣的,毕竟,那才是他的老本行:“是什么样的小说?” “小说名字暂定为《玫瑰》。”萧梦琴道:“小说主角是一个名叫玫瑰的歌女,红极一时。她生于贫困之家,为了她病重的妹妹,毅然放弃了继续上学的机会,入了那歌舞场。虽然身在风尘,她却一直保留着自尊自爱的心……” 萧梦琴将自己的新小说内容娓娓道来,不得不说,还挺吸引人的。这个玫瑰遇到好几个追求她的男人,其中有有妇之夫,有金融新贵,还有贫寒学子。等她排除万难终于找到真爱的时候,她那妹妹又来掺了一脚。可以说,集狗血与苏爽一身,一改他之前那种小清新的风格了。 听完了这本《玫瑰》的大概内容,周大有不由得发自内心的说道:“你这本新书,有大火的潜质啊!” 萧梦琴很是高兴:“借你吉言了。” * 第45章 又来了 与萧梦琴告别之后, 周大有便抱着他的奖杯与证书,朝着车站走去。刚刚来到马路上,一辆茶色小汽车便“唰”的一下, 停在了他的身边。 “周先生, 请等等——”随着这急急的话语声的响起, 车门打开,一个身材窈窕的女郎走了下来, 疾步来到周大有的身边。 周大有愕然抬眼看去,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容。却不是多日不见的卓丽君是谁? 卓丽君穿着一身酒红色丝绒质地的长裙, 袖口有宽大的白色蕾丝。裙子腰身收得极细, 更凸显出她丰满的胸脯和纤细的腰肢,非常的迷人。 她看向周大有手里的奖杯与证书, 露出欣喜的笑容来:“你得到那个奖了?恭喜你!我就知道, 你一定会成功的!” 人家发自内心的替自己高兴, 周大有也不好不搭理,只得点点头道:“谢谢你。” 卓丽君道:“今天我本来是要过来给你加油鼓劲的, 可是一早就被家里长辈强行带出去交际了。过了非常无聊的一天, 等到事情一结束,就连忙过来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第45章 姑娘,不要弄得好像我们俩很熟一样好吗……周大有有些无语,只淡淡说道:“没事, 我不在意。卓小姐, 我现在得回家了, 家里妻子儿女都在等着我。” 听到妻子儿女四个字, 卓丽君的眼神黯淡了一下, 但随即又打起了精神来:“我送你回去吧?刚好开车来了。” “不用了。”干脆的拒绝。 卓丽君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时候都不好搭电车了, 还是我送你吧。” “我坐黄包车回去。”周大有撒谎了, 他其实非常抗拒坐黄包车。坐在人力拉的车子上看着前面的人汗流浃背,他实在是接受不了。 “坐黄包车慢得很,还是坐汽车吧?” 实在无奈,他只得直接说道:“卓小姐,我想,我的妻儿看到你了,不会高兴的。我不愿意做让他们不高兴的事。” 卓丽君实在不舍,固执的说道:“那我不进你的家门,这样总可以吧?” 周大有都要扶额了:“要我怎么说,你才肯放弃呢?” “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放弃的……”这话说的,实在是掷地有声。 正在两个人纠缠不休的时候,又是一辆汽车开了过来,停在卓丽君车子的后方。一个年轻男人打开车门,疾步跑了过来。 “丽君,我不是让你等等我吗,怎么跑得这么快?”来者身穿现在年轻人流行穿的黑色背带裤与明黄色衬衣,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蚊子都站不上去。 这小子来到二人跟前,看到周大有,眼睛眯了一眯,伸手揽住一旁卓丽君的肩膀,道:“这位是谁?丽君不给我介绍一下?” 卓丽君打开他的手,并不给他介绍周大有,只带着几分厌恶说道:“你来干什么?我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我对你没有兴趣!” “我们才刚刚认识,你对我不了解,所以才有这样的想法。”他好似浑不介意卓丽君的冷淡,笑着说道:“我们两家不是已经达成共识了吗?而且,我也认为,我们就是最合适的。” 卓丽君眼里的反感更加明显,声音也大了起来:“唐海威,我们合不合适这一点,我不关心。我只知道,对于你这个人,我一点好感都没有,绝对不会跟你在一起,懂了吗?” 那唐海威冷笑起来:“你对我没有好感,对他有好感,是不是?可惜,你的父母,绝对不会允许你嫁给其他人的。” “那又怎么样?我要是不愿意,天王老子逼迫我也不行!”她斩钉截铁的说道。“看到你这个人,就让我觉得恶心,怎么跟你过一辈子?” “敬酒不吃吃罚酒——”唐海威闻言怒不可遏,竟然举起手来,冲着卓丽君挥了过去。只是手才刚刚举起,就被人给抓住了。抓住他手的周大有冷冷看着他,声音里含着愠怒:“当街打女人,你很厉害嘛!” “关你什么事?”唐海威大怒,看向周大有:“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知道我爹是谁吗?” “我确实想知道你爹是谁,养出这么一个玩意儿来,想必他也很后悔吧?” 唐海威闻言,更是怒发冲冠,挥拳就要朝着周大有打过去。周大有拿着新得的奖杯,挡住他的拳头,笑道:“大人物家的儿子当街殴打新鲜出炉的最受欢迎新作家,想必,会是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我想,再大的人物,也怕口诛笔伐吧?” 唐海威死死盯着面前的奖杯,看着上面镌刻着的字迹,不再有动作了。他腮边的肌肉跳动着,额头上青筋爆出,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好,你很好……” 说完这句话,他下死劲看了周大有一眼,转过身,头也不回的上了车,驱车离开了。那油门踩得轰天响,可见他心里是如何的愤怒。 卓丽君见他离开,非常感激的看着周大有:“谢谢你,多亏你在这里……” 周大有面无表情的看着她,道:“卓小姐,要不是他想动手打人,我其实是不想管闲事的。我不想因为一些不知所谓的事惹上麻烦,我是有家人要照顾的人,你明白吗?” 看到周大有的神情,听着他无情的话语,卓丽君先是愣了愣,紧跟着,眼泪大颗大颗的流了下来。她一边用力的跺着脚,一边大声泣道:“连你都这样对我,连你都这样对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的眼睛里,藏着深刻的无助和绝望。要不是察觉到这一点,周大有真的想转身就走。叹息一声,他递过去一张手帕:“擦一擦吧。” 卓丽君一把拽过手帕,胡乱的擦着眼睛鼻子,很快,一张干干净净的新手帕上面就糊满了眼泪和鼻涕。 “回去吧……”这手帕看来是不能要了,他摇了摇头,转身就要离开,却又被卓丽君给拉住了。 她看着他,眼里满是哀求:“陪陪我,好吗?我,我这个时候真的不想一个人……”说着,眼泪再次掉了下来。 她给周大有的印象,是一个活泼开朗热情大方,生活在蜜罐里的女孩子。现在露出这个样子来,格外让人不忍心。 因为这一点不忍心,周大有被她拉进了路边的咖啡厅里。 黑咖啡的热气渐渐消散,旁边玻璃小罐子里的牛奶也已经冷却了。看着还在发呆的卓丽君,周大有无奈的说道:“你要是没有什么话要说,那我就走了。” 忙了一天,他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刚才就着咖啡吃了两个鸡蛋三明治,只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现在,他迫切想要吃一大碗热腾腾的炸酱面。 外面华灯初上,霓虹灯开始闪烁起五彩的光芒来。下雨了,一丝丝的小雨,落在玻璃窗上,聚集成一小颗一小颗的,慢慢的顺着玻璃滑落下去,就像是谁的泪珠一样。 卓丽君呆呆的看着窗外景色,开口说话了。因为长时间的哭泣,声音低哑:“我的父母,想要把我嫁给刚才那个唐海威。” 周大有点点头:“这一点我已经看出来了。” “我本来以为,他们很疼爱我。却没料到……”她说着说着苦笑起来,抬起手,叫道:“给我一杯酒。” 侍应走过来,弯下腰问道:“小姐要什么酒?” “烈酒,最烈的那种。”她现在只想要喝醉,越醉越好。这样,或者,就能暂时忘却了一切烦恼忧愁。 “对不起,我们这里只有鸡尾酒售卖。小姐要吗?有种叫做红粉佳人的,比较烈。” “给我。” 两杯鸡尾酒下肚,她的脸色变得嫣红起来,眼神也开始朦脓。她抬起手,又想要叫第三杯,却被周大有阻止了:“够了,你已经醉了。” “我倒是想醉……”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放心吧,我的酒量很好的。” 到底还是叫了第三杯。她举起高高的玻璃酒杯,慢慢的转着圈,注视着杯子里粉色的液体:“我家只有我跟哥哥两个孩子,从小,我就是在宠爱中长大的。我的父亲总是说,我是他的小公主,在他心里,我比哥哥还要重要……长大后我要留洋念书,父亲也爽快的同意了。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非常幸福的,是被家人无条件的爱着的……可是这一次,他们却不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定下了结婚的对象,理由只是为了扩大生意,就连哥哥,也是一样的想法……”说着说着,她放下酒杯,伏案无声的哭了起来:“原来,我以为的幸福,只是假象而已……” 周大有等她不哭了,才缓缓开口说道:“也许,他们并不知道,你的结婚对象是那个样子的。可能,他们确实认为,这样做,是为了你好。我想,也许你们只是缺乏沟通。一直那样宠爱你的家人,我不认为,仅仅只是为了扩大生意,就能牺牲你的幸福。” 卓丽君看着他,眼睛都红肿了:“不,不是那样的,我抗议过,他们却根本不在意我的想法!” * 第46章 醉酒 周大有道:“你的脾气, 是不是,一向都有些……呃,娇纵?” 卓丽君眨了眨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估计, 你一向脾气娇纵, 可能有时候还喜欢无理取闹。所以你的话, 被你的家人看成了又一次的无理取闹。你试着回去认真的跟他们谈谈,说说你的想法。我想, 事情会有转机的。” 卓丽君的脸颊酡红,轻声问道:“真的会吗?” 周大有点点头:“我想会的。” 她忽然轻轻的笑了起来, 刹那间艳光四射:“周墨, 从前我虽然喜欢着你,却也一直觉得, 你像是我自己塑造出来的一个人物, 美好得不真实。但是现在, 你总算让我有了真实存在的感觉,是活生生的一个人。” “呃, 我该说声谢谢吗?” 卓丽君招了招手, 侍应走过来,问道:“小姐想要什么?” 她冲着周墨那边点了点下颌:“给这位先生来一杯鸡尾酒,适合男士饮用的。” 周大有道:“我不喝酒。”原身是喝的,但他不喝。 卓丽君道:“现在这样的气氛, 你不觉得, 很适合喝点小酒吗?”说着, 她看向窗外, 幽幽的说道:“每到下雨天, 不喜欢喝酒的人, 也应该会想要喝上一杯吧……” 第46章 玻璃窗上悬挂着暗红底热带花草的大幅的窗帘, 用金色的绳索栓了起来。没法子,这个时候就流行这样的装饰。窗外的雨渐渐大了起来,行人撑着伞匆匆走过,踩到水洼,溅起一片水雾来。一辆小汽车鸣着笛开过,那不大亮的车灯,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也非常的寂寥。透过雨幕看出去,一切都变得朦脓起来,这个世界,显得是那样的不真实。 看着这样的景象,周大有沉默着,心里忽然升起浓重的乡愁来。 是的,就是乡愁。他忽然想起从前,那遥远得,好像是隔了几百年的记忆了。那些往事,模糊得好像褪色严重的照片,很快就要完全消失了一样。 那个独自居住在大城市里,安安静静一个人生活的女子,真的是曾经的我吗?我……真的存在过吗?如果存在过,为什么,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呢……世界这样大,地球这样大,宇宙这样大,与他们比较起来,我……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就像是大海中的一滴水。就算是消失了,也没有任何人会发现。发现了,也不会在意…… 愁绪笼罩在眉间,而坐在他对面的女子,也发现了这一点。她将一杯深蓝色的酒推到他手边,轻声道:“这杯酒的名字叫做解忧,喝下去,就会忘记忧愁……” 他没有看她,只是举起酒杯来,一饮而尽。辛辣芳香的酒液涌入喉咙,寒冷之后便是一阵热辣。脑子被这股热辣一冲,昏昏沉沉,真的好像忘却了忧愁一般。 卓丽君看着坐在对面,因为眉间愁绪,而显得格外有魅力的男人,再次对侍应招了招手:“再来一杯……” ……是深夜的街道,街灯一盏一盏的亮着。不知道怎么的,这夜色却仍旧显得幽深。 他一步步朝前走着,并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抬眼朝着天空看去,一轮血红色的月亮高挂当中,令人心悸不已。 砰,砰,砰……拍皮球的声音,在一侧响起。那是一个穿着红色裙子的小女孩,低着头,手里不紧不慢的拍着一只彩色皮球。 他无视的路过这里,继续朝前走去。然而,眼角却不由自主的朝着她一瞥。一眼之下,当即冒出一身白毛汗。 那小女孩,只有一张宛如白纸的脸,没有五官。 哒哒,哒哒……他孤独的脚步声在空寂的街道上持续的响着,最后,停在一处宅院之前。 这里是,他的……家吗? 伸手推开虚掩的院门,他迈步走了进去。吱呀——悠长的响声,仿佛岁月的推移。 月色洒落在庭院中,一切都可以看得清晰。那女子带着两女一男三个小孩站在院子中间,好像正在等待着他的到来。 “爹爹……” “当家的……” 他们呼唤着他,一起咧开嘴笑了起来。面色青灰,嘴唇血红,根本不似活人! 极度的惊悚感铺天盖地的袭来,一个激灵之下,他睁开了双眼,看到了白色的天花板。 呼,还好,只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恐惧淡去,痛楚却袭来。他此时感觉到了脑袋非常的难受,像是有好几把刀子同时在脑浆子里挖掘似的。这是……宿醉之后的感觉吗? 等等,宿醉……下雨了……咖啡厅……卓丽君……这是哪里?! 又一次的惊悚感,朝着他袭来! 柔软舒适的棉被,上面的花纹,并非自己熟悉的。鼻端,还弥漫着香水的气味,浓郁的玫瑰香。 他僵硬的转头看去,看到枕头旁边,熟睡着俏丽的美人面。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映照出小麦色皮肤上一点隐约的雀斑。 那美人儿似乎察觉到他复杂震惊的目光,眨了眨长长的卷翘的睫毛,睁开了双眼。猫儿一样慵懒的眼神,带着几分魅惑感,雾蒙蒙的看了过来。淡粉色的嘴唇,轻轻翘起,低哑的说道:“早啊……” 周大有看着卓丽君,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直勾勾的看着她。 卓丽君轻叹一声,坐起身来。鹅黄色的棉被滑落下来,露出她娇嫩的肌肤,还有身上斑斑点点的红痕。 她看着他,不待他开口问,便主动解释道:“昨天晚上你醉了,我又不知道你的新家在哪里,所以,就将你带到了旅馆来。可是你一进门,就对我……你知道的,我心悦你,怎么忍心看你难受,所以……” 她将自己的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低低的说道:“我知道你是个负责任的男人,不会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我可以理解的。嗯……你的妻子一看就是个明事理的,以夫为天的女人,我想,为了孩子们,她是可以接受,当那个,妾室的……虽然我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孩子,不认同旧式妻妾的那一套,但现在情况特殊,所以,为了你,我可以忍受这一切……” 她娇娇的笑了起来:“我想清楚了,我的父母不是不爱我,只是因为一些误会,以为我说不能接受那个唐海威,只是气话。等我回去跟他们说清楚,再说起我跟你的事,慢慢来,他们一定可以接受你的。嗯,我的父亲最佩服文化人,知道你是作家,肯定会喜欢你的……” 她越说越是兴奋,眼睛也亮了起来:“我们的婚礼,你喜欢什么样的?几次看到你,你都是穿着长衫大褂,看来你是喜欢传统文化的人。本来我喜欢西式的婚礼,想要穿婚纱,但是如果你喜欢,我也可以接受中式婚礼的……可惜了,本来我早就看中了一套婚纱,非常适合我的。但现在想想,中式的红色喜服,好像,也还不错。大不了,到时候我把脸擦得白一些就行了……” 她自说自话,眼里充满自信。所有被宠爱娇惯坏了的女孩子,大约都是以为,只要她自己愿意,没有不可能的事。 周大有冷静的听着她说话,眼神越来越冷漠。等到她终于说完了,便伸出手,推开了她的脑袋:“卓小姐,你挺会自说自话的。” 卓丽君愕然的抬眼看过去:“难道……你不打算对我负责吗?” 周大有冷然说道:“是的,我不打算对你负责。” “你——”她被激怒了,猛的一下掀开被子,露出底下褥单上的艳色:“你看看,虽然我是接受新式教育的,但是我内心其实依旧有一份保守的情感在。昨天晚上,是我的第一次。都这样了,现在你告诉我,你不打算对我负责?周墨,你还算个男人吗?” 她瞪着他,先是愤怒,然后便是委屈。猫儿一样的大眼睛里,开始闪烁起泪光来,泣道:“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我为你付出了一切啊……” 她上半身几乎没有遮掩,光滑得像缎子一样的身体就暴露在空气里。墨黑的卷发簇拥在肩上,愈发映衬得一张脸小巧玲珑,艳丽夺目。又配上深情委屈的眼神,只要是个男人,恐怕都会被打动。然而可惜了,她找错了对象。 周大有看着她,眼里并无半丝动容:“本来我对你的印象还不错,虽然觉得你给我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却也不失是个纯真可爱的女孩子。但是今天,你令我太失望了。” 卓丽君的眼底深处闪过一丝慌乱:“你,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说,你在撒谎。”周大有盯着她,冷冷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卓丽君愈发慌乱,却还是强撑着,指着自己身上的印记,尖声说道:“我撒谎?你看看我的身子,再看看床上的痕迹,发生了什么,还不够明显吗?” 周大有看都没有朝那些痕迹看一眼,只继续盯着她,说道:“那些痕迹,都是你自己弄出来的吧?” * 第47章 鬼迷心窍 闻言, 卓丽君宛如被雷劈了一眼,整个人都怔住了。半晌之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怎么……” 她之前的妩媚哀怨神色刹那间消失无踪, 整个身体里的精气神好像一下子被抽走了, 软倒在床上。 周大有怎么会知道这一点?自然是有原因的。 自从他穿过来之后, 这具身体,咳咳, 还从来没有出现过,正常男人都会出现的那种状况。估摸要不就是因为之前原身酗酒伤了身体, 要不就是换了一个女性灵魂的原因。总之, 一次都没有。 哪怕是刻意刺激,都不会有反应。所以, 一下子, 他就知道卓丽君是在撒谎。 他没有再说什么, 只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内中含着一些怜悯,失望, 还有一些说不清的情绪。 那种明显的失望, 让卓丽君浑身一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半晌之后,她才喃喃说道:“别这样看着我,你别这样看着我……” 心仪之人对自己的失望, 令她的一颗心都碎了。 昨晚的一幕幕, 翻滚着涌上脑海。 ……那时的周墨看起来非常的忧郁, 对于她递过去的一杯接着一杯的酒, 都没有拒绝。渐渐的, 醉倒在沙发上。她看着他, 不由自主的, 起了一个可怕却充满诱惑的想法:生米煮成熟饭! 她能够看得出来,周墨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的男人。对于他那没读过书毫无气质的妻子都能够肩负起责任来,何况是对自己呢?自己生得好看不说,家庭条件也好,还是出过洋留过学的人,不比他的妻子好了几个层次吗?如果他跟这样的女人有了肌肤之亲夫妻之实,能不愧疚能不心疼,能不负起责任来吗? 第47章 想起他的妻子,她倒是心里也生出几分歉疚感来。如果要周墨彻底放弃关翠云,估计,他也是为难不愿的。这样的话,自己委屈一下,容下她做个妾室,也算是两全其美了。如此,周墨的儿女,也可以名正言顺的继续抚养,不使他难做…… 越想,卓丽君越是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 想法是好,但就是做的时候,没有如她所愿。等她好不容易气喘吁吁将人弄进了旅馆房间,却发现……她到底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太过分太不要脸的事情也是做不出来的。于是,看着躺在床上睡得沉沉的男人,犯了难。 怎么办呢,就此放弃吗? 她思来想去,到底不愿意就此放弃。于是,想出一个办法来。她自己在手臂上等一些够得着的地方,吸/吮出许多痕迹来。又狠心在身体隐蔽处弄出伤口来,将一些血迹弄在床单上。再脱下自己和周墨的衣服,睡在一起。这样,就静等天亮了…… 什么准备都做好了,可惜,事情的发展,却出乎她的意料。她是不知道周墨为什么笃定没有跟她发生什么,但看他的神情,对此,是十拿九稳的。于是,无论如何,也装不下去了。 事情不但没有做成,还让对方当场揭穿,并且这个人还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她低下头,又羞又悔又难堪,眼泪顿时掉落下来,一颗颗落在被褥上。 “我,我……”我什么呢,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呢?她“我”了好几下,终究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 良久之后,一声叹息在房间里响起:“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丢下这句话后,周大有大步走出。房门关闭的声响,让她禁不住颤抖了一下。 她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呆坐在床上。许久之后,方才扑倒,放声大哭起来。 周大有走出旅馆,看着外面阴沉沉的天气,心情非常不好。 没想到一时放纵,居然会遇到这样的事,真是让人心烦气躁。 乘上电车,朝着自家方向而去。下车的时候,雨丝开始飘了起来。刚刚走到街道口,便看到两个小小的人影站在那儿,顿时,他心中一酸,连忙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待在这儿干什么,不怕感冒了吗?” 明珠羞涩的笑着,拉住他的手:“爹你一晚上没有回来,娘不放心,我们就在这儿守着,看爹什么时候回来……” 明玉则是不管不顾扑到他怀里,道:“爹爹你怎么才回来啊,我们一晚上都没有睡。本来昨天娘做了一大桌子菜,可是你却没有回来,我们等了好久好久,菜都凉了也没看到你,可担心了……” 愧疚的心情愈发浓重,他将自己的证书交给明珠,奖杯给明玉拿着,带着她们往回走,道:“都是爹爹不好,昨天跟朋友喝酒睡着了……看,爹爹得了最受欢迎新作家奖,这是爹爹的证书和奖杯,送给你们,高兴了吗?” 当然高兴。两个孩子抱着证书和奖杯,笑开了花。一脸与有荣焉的神情,将小脑袋高高的昂了起来。 “爹爹真厉害,等明玉长大了,也要跟爹爹一样!”不同于姐姐的内敛,明玉直白的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好,那爹爹就等着咱们的明玉,成为一位名扬中外的女作家!” 听了这话,明玉顿时更加开心,走路都跳了起来。 看着两个如今已经是变得粉雕玉琢一般可爱的孩子,他不由得发自内心的笑了起来。先前的阴霾,一扫而光。 该送她们去上学了,他想到。之前想着自己教她们,然后到了岁数之后,直接去考中学。但是现在觉得,还是去读书才好。也好接触一些同龄人,结交一些朋友。免得整天关在院子里,好好的孩子也得关傻了。 还有咖啡厅的事,似乎,也可以提上日程了。关翠云如今觉得丈夫已经踏入文化人圈子里,再去满街叫卖蛋糕会给他丢脸,已经是不去的了。所以,现在整天就是呆在家里,做做饭,带带孩子。这样不好,若是喜欢宅在家里的人,自然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但是据他观察,关翠云不是那种性格,她还是喜欢接触外界的。所以,还得有自己的事情做。 想着这些杂事,他带着明玉和明珠回到了家中。关翠云见到他回来只有高兴的,对他昨夜的去向一句也没有问。他倒是没有遮掩什么,老实将昨天的事情告诉给了她。 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一向表现得脾气很好的关翠云,这一次非常的生气。以至于,气得都发抖了,然后,眼泪便流了下来。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开始后悔,不该将事情告诉给她。反正,都已经过去了。 “别难过了,都过去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理她了,你放心。”他开口安慰她。 关翠云并没有因为他的劝慰而好过一些,边哭边说道:“那是她的算计没有成,要是真的成了呢?我从妻室变成妾室没有关系,三个孩子也就成了妾生子,那算什么?叫他们将来怎么挺起胸膛做人?” “怎么可能呢?别说我不会答应,就算是真的有那么一天,也不会牵扯到孩子们。”可以说,孩子现在就是他的逆鳞,绝对不能碰触的。 心里知道,绝对不会有那么一天。但是现在,必须得说些什么,来安抚住伤心的关翠云。 闻言,关翠云果然抬起泪眼来看着他:“真的吗?” 他用力点点头:“我保证。” 得了他的保证,关翠云渐渐的止住了哭泣。他也终于松了一口气,赶紧找点事来转移她的注意力:“有吃的吗?我饿得很。” 关翠云连忙起身说道:“有,昨天我做了很多菜,都还没有动,干干净净的收在碗柜里。” “那就随便做点什么来吃吧。” “好,我这就去,你等一等,很快的。”关翠云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去了厨房。此时窗外恰好雨过天青,又是一个好天气了。 翌日,陶思望再次登门,带来了一份贺礼,还有稿费提升的消息。将他原先的千字两元,提升为千字三元。这样一来,可以说,完全不必再为金钱的事情发愁了。 陶思望离开的第二天,周大有收到了来自于和平京报的一封信。这是一封邀稿的信,希望周墨能再写一篇小说,刊登在和平京报的副刊上。 难得有在这种大报纸上刊登小说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拒绝。虽然人家给的稿费低于现在的新城文化报,但是,这种机会,珍贵之处本来就不在于金钱。 这篇小说,和平京报说了,一周刊登一次,约莫需要一万字左右。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困难,可以两边兼顾。 坐在书房的台灯光芒中,他思忖了一下,打算写一篇中篇小说。毕竟,精力有限,不可能同时连载两篇长篇小说。再者,他也希望,可以尽快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 他自嘲的微笑了一下,原来,董少剑的话,也不是对自己全无影响的。 在书房考虑了很久,他提起笔,写下这部中篇小说的题目:《归乡》。 从题目上就能够看得出来,这一篇小说,写的是关于回归故乡的故事。 * 第48章 归乡 归乡的主角, 名叫赵恪守,是一个生于南洋,长于南洋的青年。他的祖先在许多年前下南洋求生的风潮中离开家乡, 从此再没有回去过。他的爷爷去世之前留下心愿, 希望他可以代替他, 回乡去看一看,一偿多年夙愿。 怀着对故乡的憧憬, 赵恪守搭上轮船,朝着家乡进发。 家乡名叫赵庄, 非常普通的名字, 全国估计能找出好些个赵庄来。庄子里的人家,几乎都姓赵, 时代在这里生存繁衍, 生生不息。 下了轮船又坐火车, 下了火车又坐驴车。摇摇晃晃半日,终于来到了魂牵梦萦的赵庄。 提着藤箱用双脚走了许久, 行至赵庄前方, 当头,便瞧见一座牌坊。他怀着激动兴奋的心情,来到牌坊底下,仔细观看。 却原来, 这是一座贞洁牌坊。上书赵庄出了三位节妇, 丈夫亡故之后独自守了半辈子, 故此官府竖立牌坊, 以表彰她们的节烈。 看清楚牌坊上面的字迹之后, 赵恪守激动的心情冷却下去。这座牌坊, 就像是一座坟墓, 压着三个可怜女人的半生幸福。 回到家乡的好心情,消失了大半。自己的家乡,真的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吗? 走进庄子,看到一派青山绿水田园美景,心情稍稍好了一些。家乡父老的热情,更是让他感动。或者,自己是太吹毛求疵了。家乡,还是很美好的嘛! 拒绝了旁人的邀请,他将老宅打扫了一遍,住了进去。是夜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走进老宅,推门进屋,瞧见三位妇人坐在屋子中间,周围围着许多村民。他们手捧着泥土,纷纷朝着三个妇人身上撒去,无视她们的哀告求饶。渐渐的,她们被埋葬…… 翌日起身,出门散心。走了半晌,行至一处荒山僻野。幽静无人的地方,山岭深处,伫立着一座怪模怪样的石塔。好奇心起,他走了过去,通过石塔上唯一一个小小的窗口,朝着里面看去。看清楚里头的情况之后,他惊叫一声,接连后退几步,吓得面无人色。 第48章 却原来,石塔里面尽是小小的婴孩尸骨,数之不尽! 他吓呆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股风一样的跑出山岭,来到田野上,在这里他遇到一个村民,于是跟对方询问了那石塔的由来。 村民告诉他,那是女婴塔。原来大家伙儿生下了女婴,就满山的随便抛弃,看起来不像话。于是,村里就修建了这女婴塔。谁家有了不想要的女婴,就放那里面去,随她饿死渴死,眼不见心不烦。 村民说起这件事,漫不经心,丝毫不当一回事。那种理所当然的态度,叫人见了,从心底深处感到一阵寒意。 他们,怎么能这样? 短短两日的见闻,简直刷新了赵恪守的三观。他想要离开,不愿意自己对故乡的印象,变得这样的恶劣。 回到故乡的第三日,他便决定动身离开。但这日发生的一件事,阻拦住了他的脚步…… 写到这里,周大有停了笔。后面的情节,还得好好斟酌。 窗户外面开始蒙蒙亮了,又熬了一个通宵。没法子,就是觉得夜晚码字特别的有灵感有效率,一个小时能当白天三两个小时。 这一篇《归乡》的整体格调,与《寻仙》大不一样。寻仙大体上就是个无脑爽文,但这篇归乡,基调就要沉重得多。并且,还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诡异感。大概,简直能当恐怖小说来看。 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篇小说到底会不会受到读者的喜欢。但是现在,既然温饱已经不成问题,他想写一点自己真正想要写的。 人活着,多多少少,还是要有一点追求的。 吃过早饭之后,他拿着誊写好的稿子,出了门,到邮局去寄了。和平京报的地址比较远,所以用寄的,自己懒得去。 终于不用拄着拐杖了,重新能自由奔走的感觉,还真是好! 寄出稿子后也不急着回家,他打算到处转一转,看看能不能找到开咖啡厅的合适地点。 转了一会儿,开咖啡厅的地方没找到,女儿们上学的地方倒是看好了一处。 这地方距离家也不大远,走路的话,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小孩子每天走走路,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街道非常安静,都是住家。地方干净,算是一个中档的社区吧。距离学校开着几处小店,有文具店和零食店,亦有不可少的书报店。 学校叫做宁静小学,好像是修道院开办的学校。可以看到几个穿着宽大黑色修女服的外国女人,进进出出。长长的帽子飘飞起来,好像是蝴蝶的翅膀。 经过门卫的允许之后,他走进了校园。环境很不错,整洁干净,绿树成荫。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孩子们的精神面貌也挺好。他站在外面听了一小会儿国文课,老师的水平他还挺满意的。下一节课是英文课,教英文的是一位修女,正经的外教,一口伦敦腔。 这样的学校,所费想来不菲。不过,现在,金钱对他来说,几乎是不成问题了。给孩子的,当然是力所能及最好的。 就这样,还是不能完全放心。出来之后,又在附近打听了一遍。直到都说这学校风评不错,这才彻底下定了决心。 晚上回到家里,就跟两个孩子说了去上学的事情。明玉非常高兴,明珠则是忧心忡忡。 “明珠,怎么了?”他开口问道。 明珠捏着自己的小辫儿,踟蹰着说道:“爹,我,我有点儿害怕……去上学的话,就要遇到好多人,我怕……” “别怕,跟妹妹一起,在一个班,这样明珠觉得好些了吗?”两个孩子之间虽然差了两岁,但是水平是差不多的。所以他决定,都从四年级开始上好了。 两个孩子的水平,他估摸了一下,差不多就是四年级的水准。 听到跟妹妹上一个班,明珠果然不那么害怕了。明玉非常懂事的安慰姐姐:“姐姐别担心,上课下课我们都在一起,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 听到她的话,周大有感到十分欣慰。这两个孩子都很可爱,没白疼她们。 翌日,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学校,办理插班的事。事情琐碎,诸事繁多,直弄了大半天才办好。下午又带着孩子去购买文具等物,就这么下来,一天时间就霍霍完了。 再等了两日,星期一,就到了两个孩子正式上学的时候了。这一日,破例的,周大有没有熬夜,起了个大早,送两个孩子去上学。当然,不会一直送,以后等孩子熟悉路途了,就让她们自己去了。 两个孩子早就起身,吃完了早饭,换上了拿回来的校服。盘扣高领的淡蓝色上衣,配着黑色裙子,非常的具有时代特色。 看着精精神神的两个孩子,关翠云叮嘱了又叮嘱,一番话翻来覆去的说着,就是不放心。大概全天下做母亲的,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等到周大有送完孩子回家来,一进门,便看到关翠云坐在廊下看着灰蓝色的天空,神色有些怅然和寂寥。手里拿着鞋底,半晌没有扎上一针。 周大有走过去,站在她身边好一会儿,她竟然都没有发觉。兀自拿鞋底子抵着下颌,愣愣的发着呆。 “怎么了?” 忽然的一句话,吓得她手一抖,扎了半截的鞋底掉落在青色的石板地面上。 周大有弯腰捡起鞋底递给她,微笑道:“在想些什么呢,这么出神?” 关翠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当家的你回来了?孩子们怎么样?” “挺好的,明玉一去,就跟人说上话了。明珠差点,不过有她妹妹带着,也能融入进去。老师挺好的,特地让两个孩子坐前后桌,能互相照顾。” “那就好……平时不觉得,还总嫌明玉吵闹。现在她们一走,家里空空的,心里也是空空的……” 关翠云虽然从前说过女孩子是赔钱货,但是其实,那只是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她心里,还是很在乎明玉和明珠的。 果然得让她有事做,要不然天天这么待在家里闲着,没病也得闲出病来。 周大有这样想着,开口道:“咱们开一家咖啡厅,怎么样?” 关翠云果然来了兴趣:“咱们家……可以吗?” “当然可以,雇几个人,你就在那里看着就行了。小宝也可以带过去,你做事的时候,就让其他人看着。”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 “你是老板啊,看着其他人做就行了。闲来没事,下厨做做点心,多好。” 关翠云这下子振奋起来了:“那当然好,我就喜欢做点心,别的也都不会。” “嗯,做出来就摆在店里卖,不用出去风吹雨打……” 开咖啡厅的事,就算是跟关翠云说定了。她这下子也不伤春悲秋了,就在家里计划着开店的事。瞧着,精神了许多。 孩子们上了学,精神状态看着也比整天呆在家里好。果然,日子是越过越好的。周大有端起茶来喝了一口,眼带笑意。 * 第49章 咖啡厅 翌日, 周大有与关翠云带着小宝一起出去,一边闲逛,一边寻找开咖啡厅的合适地方。看来看去, 最后还是看中了宁静小学附近的一处门店。 到那里之前, 他们已经看过了许多地方, 都没有合适的。都琢磨着,今天估计是不成了。便朝着学校那边走去, 想要接了两个孩子,一起回家去。刚刚走到街道转角处, 便瞧见这里一处门店, 正在拆招牌。 这里好像本来是一家小小的书店,有许多书本, 正放在门口, 大甩卖。 周大有见状, 便停下了脚步,打算选几本书。关翠云牵着小宝进去走了一圈, 出来之后面带兴奋之色, 对他说道:“他爹,这个地方好像不错哦。” 周大有朝着店铺里面觑了一眼,道:“地方小了一点吧?” 这家店看起来只有四五十个平方,许多书架书本一堆积, 看起来更狭窄了。 “不小, 楼上还有一层呢!” “哦, 是这样吗?我也去看看。”这样说着, 原本蹲着看书的他站起身来, 跟关翠云一起, 朝着楼上走去。 穿过书架与书架之间狭窄的过道, 沿着木质的拐角楼梯走上去,果然,楼上还有一层,跟下面的地方一样大小。这里竟然还有一间厕所,里头是白瓷的洗手盆和马桶。这一点,让人非常满意。 楼上自然也是摆着书架的,现在,都已经空空如也了。 走到前方,面朝街道的是一排木质的窗户。推开窗,就可以清楚看到下方的街景。 关翠云抱着小宝走过来,喜滋滋的说道:“我很喜欢这个地方,他爹,你觉得怎么样?” “挺不错的,楼上靠墙可以做一排开放式的厨房,用来做咖啡和点心,还可以预备一些简餐。” “简餐?” “就是简单的饭菜,意大利的面条和三明治之类的。找个会做点简单西餐的厨子,就可以了。” “三明治我知道,就像是咱们的肉夹馍。意大利的面条是什么样的?” 第49章 “呃,就像是咱们的干拌面……” 下午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暖融融的橙金色,非常美丽。 两个人站在阳光里商议了一下,都表示,对这个地方很是满意。接下来,就看房东的意思了。能够租下来,那是最好。不能的话,就又得去找其他的地方了。 周大有走下楼,询问了一下书店的老板。老板表示,这地方自己是不租了。但老板要不要继续出租,还得看人家自己的意思。问了一下租金,也不贵,很合理的价格。 房东今儿不在,听书店老板说,明天彻底闭店,房东会过来看一看。 好吧,那就只能先回去,等明天再来了。 第二天,两个人早早就过来等着了。还好没等多久,房东便过来了。闻得刚刚被弃租的房子有人接受,倒是很高兴的。谈了一个上午,租房的事,就彻底谈下来了。没过两天,书店老板彻底搬走,周家租房的契约,也就正式签订下来了。 店铺是租下来了,接下来零零碎碎的繁琐事情,还有许多。要等正式开店,估摸着,还得等上小一个月。 周大有晚上写文,白天去店里忙碌。浑然不觉得时日过,只感到一个人不够用,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金凤凰女子中学内,下课铃声是一段小提琴曲,悠扬的响了起来。 现在,是午休时分。 紧绷着的女学生们都放松下来,纷纷起身。有的去上厕所,有的到走廊上去放风。更多的,则是直接走向食堂。大多都是三五成群,很少看到孤零零一个人的。 很少,不等于没有。 林筱洁就是这样的女孩子,她梳着两条微微发黄的细辫子,简单的扎了两条不起眼的蓝色绢带。戴着厚重的眼镜,相貌平凡。瞧着,丢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了。 家中是凋落的大户,有一大群兄弟姐妹。她在当中,毫不起眼,也得不到父母的宠爱,兄弟姐妹的另眼相看。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上学了也是一样,内向的性格令她难以交到朋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 这样安静一个人的她,最大的爱好,就是阅读。 阅读的时候,乌烟瘴气的家庭,不被亲人重视的痛苦,还有无尽的孤独和寂寞,好像都远去了。 她低下头,从课桌里面,拿出厚厚一叠报纸来。每天看很多报纸,是她的习惯。她的不多的零花钱,基本都花在了这上面。以至于,都没有钱去食堂吃午饭。每天都是饿着肚子回到家,狼吞虎咽的吃晚饭。 最上面一份,叫做《小说月报》,是她最喜欢看的。先看的,自然就是这一份。 她的阅读速度很快,常年爱看书的人,阅读速度基本都慢不到哪里去。 一份一份的看下去,很快,就翻到了底。 “咦,怎么买了一份这个……”看着最后一份报纸的名字,她轻声嘀咕起来。估摸着,是因为之前买报纸的时候急着来上学,一时错手拿的。 这一份报纸,上面偌大的黑字标题,赫然写着《和平京报》四个字。 “这种大报纸,上面刊登的小说多半没什么意思……”她这样低声自语着,却还是翻开了这份报纸。“算了,买都买了,不要浪费了……” “嗯?最近得到那个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周墨,有了新的小说?” 她翻到副刊小说版,最上面一篇,便是周墨的新小说《归乡》。 “他的那部《寻仙》我倒是看过一点,但是觉得不合口味,就没看了。这一篇,也不知道怎么样。总之,先看看再说吧……” 午间的教室没有多少人,很是安静。浅黄色的窗帘低垂着,有淡淡的金色阳光照进来。无数细小的微尘,在光线里面飞舞翻涌着。就好像,它们也是有生命的一样。 梳着两条长辫子的女孩坐在窗边,安静的看着报纸。时间静静的流逝着,她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直没有变过。 喜欢阅读的人,内心格外的丰盛。旁人看起来,觉得她孤僻,觉得她内向,觉得她不好接近。更甚者,会觉得她很可怜。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这样一个人安静阅读的时候,她的内心,有多么的快乐。 悠扬的小提琴声又响了起来,这是提醒大家午休的时间快要结束了。再响第二遍的时候,就是正式上课的时间了。 女生们纷纷走进教室,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子走到林筱洁身边的座位上坐下,打了一个呵欠,转头看向她:“你在看什么,那么出神?” 林筱洁对她的话充耳不闻,兀自专注的看着手里的报纸。直到对方用手拍了她好几下之后,才抬起眼来,眼里满是泪水。 短发女孩吓了一跳:“你这是怎么了?” 林筱洁擦了一下眼睛,声音闷闷的:“我在看周墨先生的新作品。” “周墨?写寻仙的那个?我可喜欢他的小说了,快给我看看。”说着,短发女孩劈手从林筱洁手里夺过报纸,看了起来。 不多时,开始上课了。这一节是艺术鉴赏课,堂上先生开始给大家讲述欧洲的文艺复兴,说得口干舌燥,非常投入。 是的,这个时代,欧洲也是出现了文艺复兴这一场盛事的。 这所女校的校风还是不错的,课堂上并没有人明显的扰乱秩序。少少几个睡觉的看闲书的,先生也懒得去理睬。所以,教室里,就只有他的声音在回响着。 正在先生讲到兴致最高处之时,一声响亮的抽泣声,打断了他的话头。他愠怒的看过去,斥道:“段小月,你干什么?” 留着齐耳短发的段小月再次抽泣一声,抽噎着说道:“怎么可以这样……” 先生把教鞭用力的砸在桌子上,怒道:“你怎么回事?哭什么?” “这个世界,为什么对女性这样的不公平?”段小月红肿着眼睛,这样说道。 先生都被她问懵了,好好的在讲文艺复兴,说什么对女性不公平? 段小月挥舞着手里的报纸,激动的说道:“周墨先生的新作品,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生在城市长在城市,竟然不知道,在封闭的乡村里,竟然还存在着那样丑恶的事情!什么贞节牌坊女婴塔,通通都该取缔,砸碎!” “说得好!”一声断喝,惊住了教室里的师生们。说话的,却是一直不起眼,默默无闻的林筱洁。“那些糟粕,确实根本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就该让它们消失!” 先生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之后,怒不可遏,将教鞭砸得啪啪响:“你们两个,给我出去,在走廊上站着!” 两个女学生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过失,没有说什么,起身走了出去,站站了走廊上。只是,还有她们两个的窃窃私语传进来:“还有下一部分吗?” “没有了,这就是最新的连载。想看下面的,得再等一个星期。” “啊,好期待啊……” 教室里继续开始上课,只是一些学生开始想着,等会儿下课了,得去问问。究竟是什么样的小说,能让她们那样的失态…… * 第50章 再写归乡 夜深人静, 万籁俱寂。 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已经歇下,周大有的妻女们,自然也不例外。周家小院里, 只有他的书房, 还亮着灯。 书桌上台灯被光芒映照得绿莹莹的, 窗明几净。有虫儿喁喁的鸣叫声,在墙根底下不断的有节奏的响起。听起来并不令人反感, 反而更有一种闲情逸致的感觉。 他坐在书桌前,面前铺开洁白的稿纸, 钢笔也已经吸足了墨水, 只待他提笔。 一杯热热的咖啡放在一旁,散发着馥郁的香气。他并不去喝它, 只借着这一缕香气, 激发自己的灵感。 思忖半晌, 他拿起笔来,一鼓作气的写了下去。 书房里只有他写字的沙沙声在响着, 有点儿寂寥, 有点儿静好。 这样的一个人肆意挥洒灵感和智慧的时间,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 上回写到,《归乡》的主角赵恪守, 原本打算离开赵庄, 当天却发生了一件事, 止住了他的脚步。 那一天, 他提着藤箱走出老宅, 朝着庄子外面走去。却没料到, 路过一家人户时, 瞧见这户人家白幡飘飘,正在出殡。 死的人是这户人家的儿子,年纪非常轻。他的父母抚棺痛哭不已,非常悲伤。跪在灵前烧纸,披麻戴孝的女子,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却已经当了寡妇。 死者的母亲哭着告诉众人,她接连做了三个晚上同样的梦。梦到死去的儿子哭着说自己很冷很孤独,求母亲想想办法,他不想当个孤魂野鬼。 听了她的话,围观众人里走出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妇人,告诉她,只要将她儿媳妇跟儿子埋在一起,她儿子就不会感到孤单了。 这个老妇人看来相当有威望,众人对她的话,深信不疑。于是,便拉起那个小寡妇,要将她活埋,给她的丈夫陪葬。 第50章 小寡妇拼命挣扎,绝望哀泣,场景看起来极为可悲。 看到这场景,赵恪守越众而出,怒斥众人迷信。说老妇人完全是胡说八道,她的话一点儿根据都没有。就因为这么轻飘飘几句话就要将一个年轻女人活埋,简直是荒谬至极。 村民们并不相信他的话,固执的要将那小寡妇活埋陪葬。赵恪守一怒之下,用报官作为威胁,总算是制止了这件荒唐的事。 人是救下来了,但是乡亲们看他的眼神也不对劲了,再没有了之前的热情好客。不过,只要能救下人来,他也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就是了。 因为不放心这个名叫姜瑞雪的小寡妇,赵恪守打消了回去的念头。他打算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等到彻底没事了,再离开。 赵恪守留了下来,但是,却没有人给他送饭了。因为他虽然住在老宅,却没有做饭的条件,所以村长说了,村子里的人,轮流给他送饭。之前的几天,他都是这样过的。而现在,显然他得罪了除开姜瑞雪之外所有的人。自然,就没有饭可以吃了。 ……写完这一章,周大有停了笔。因为文章内容比较沉重,他的心情也有些沉重。当即便一口将半杯冷了的咖啡喝光,推开书房的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天空繁星满天,银河清晰可见。凉风习习,顿时使得他心胸一畅。漫步半晌,那些郁郁之气就都散尽了。 当晚,一夜好眠。 睡得晚了,自然起来得就晚。太阳出来老高了,金灿灿的光芒映照在窗户上,他还睡得沉沉的,完全没有醒的意思。 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关翠云带着小宝去监督咖啡馆装修了,两个女孩子上学去了。周围安安静静,正是个睡懒觉的好时候。 这一觉睡到中午,肚子饿得咕噜噜叫了,他方才睁开了眼睛。 慢吞吞的起身洗漱,站在院子里漱口的时候,他不由得回想起前世。……那该叫前世吗?管他的呢,总之我就这么叫。 前世的时候,经常也是这个时候起身。整栋楼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安静得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懒洋洋的起身洗漱,坐在电脑前一边看情景剧一边喝下一大杯温水。等到胃口开了,再去厨房给自己煮一大碗炸酱面……平淡,也是幸福。 想起炸酱面的味道,他顿时觉得饥肠辘辘得狠了。当即挽起袖子,走进厨房。找来找去,在碗柜里找到一块瘦肉,看看面条也还有,便决定重新拿起前世的手艺,给自己做一碗炸酱面吃吃。 瘦肉剁成沫儿,锅里菜油烧得冒烟,再将肉沫放进去煸炒。加入酱油和黄豆酱,一点点味精和生姜,一股脑儿放进去继续炒,直到炒出香味为止。一小碗不正宗的炸酱闻起来酱香浓郁,垂涎欲滴。 白生生的面条挑到青花大碗里,加佐料,面上浇上炸酱,洒上香葱碎和红油。稍稍一拌,香气扑鼻。 一大碗香喷喷的自制非正宗炸酱面,吃得他满头大汗,心满意足。 正在他刚刚放下碗的时候,外面传来了一阵喧闹声,还有女孩子的凄惨哭声。他皱起眉头,起身走了出去。 到底是邻居,还是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吧。 打开门走出去,他看到,哭闹声是从对面廖家传来的。廖家大门半掩着,可以清楚听到里面的各种声音。 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带着哭声苦苦哀求:“爹,娘,别给妹妹缠足了。现在,好些人家缠过脚的都放开了,咱们家怎么还这样呢?” 这廖家是一个凋落的大户人家的后代,家里没什么资本,架子却大得很。总是自诩自家是官宦之后,遇到人,眼睛都是朝着天上看的。周大有并不喜欢他们家的人,但是,这样荒唐的事,还是看不过去。 他敲了敲门,门里依旧儿啼女哭,没有人应答。他只得推开门,自己走了进去。 院子里,一个梳着一条大辫子,扎着红头绳的少女抱着一个不断哭泣的小女孩,正在哀求着面前怒发冲冠的老头子:“爹,爹,求求你了,这样的话,妹妹一辈子都要毁了……” 蓄着山羊胡,穿着老式长袍马褂的廖忠清怒道:“胡说,你拿外边那些不着四六的人,跟我廖家的小姐比?像什么话?我们这样的人家,是那些平民可以比的吗?” 口口声声说着什么平民,实际上,廖家的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根本比不过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平民了。尽管这样,他们还是端着官宦之后的架子,一家子坐吃山空,并不出去找事做。就算是现在正在苦苦哀求的廖家大小姐廖庄慧想要出去找个事情做,廖忠清也不允许。觉得这样,就算是丢了廖家的脸。 天晓得,他们到底有什么脸可以丢的。 廖忠清瞪着自己的两个女儿,吹胡子瞪眼睛的说道:“不要再说了,庄贤必须裹脚,就从今天开始!你听到了吗,马上开始准备给庄贤裹脚!” 站在一边的廖太太,木然的说道:“知道了。” 大小姐廖庄慧听了这话,抱着她妹妹,大哭起来。可以看到,在她长长旗袍底下露出来的一双脚,堪堪只有三寸,俨然也是一双小脚。 看到这里,周大有忍不住干咳一声,道:“廖老爷,现在还裹脚,不是徒惹人笑话吗?” 听到他的话,廖家诸人这才注意到有外人进来了,当即,廖忠清脸色黑沉,而廖太太木然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赧然之色。廖家姐妹则依旧抱着哭泣,对于外界的变化,好像失去了感应。 廖忠清勉强冲着周大有拱了拱手,语气不大好的说道:“周先生,这是我们的家事。” 周大有道:“确实是你们的家事,我本不该置喙的。只是,看着廖家两位小姐,实在可怜,所以才忍不住仗义执言。廖老爷,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裹什么小脚呢?不说别的,裹了脚的姑娘,将来,可不好嫁人。万一嫁不出去,不是丢你们廖家的脸吗?” 虽然周大有觉得自己这一番话也弥漫着恶臭,不是他的本意。但是劝人,就得从对方在乎的地方下手,不然,起不到作用。 听了他的话,廖忠清迟疑了一下,随即却又摇头道:“你说的那些人家,不嫁也罢。总有识货的老式人家,知道裹脚女子的好处。哼,现在的这些人,闹着什么变法,什么革新,全都是胡来!老祖宗留下的东西,能有错吗?一群不孝子孙……” “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固然好的多,但是也有不好的啊!就说这裹脚,恕我直言,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好处。裹脚女子走路都困难,更无法久站,岂不是摧残她们吗?” 廖忠清摸着自己的胡须,摇头晃脑的说道:“周先生有所不知,裹脚对于女子的好处,可是不少。能拘束她们的性情,让她们变得温柔和顺,贞静娴淑。更别提对于外表的好处,走起路来翩翩若仙,这也是为了顺应女子四德中的容德嘛!她们是我的亲生女儿,我还不是为了她们好?” * 第51章 裹小脚 听着自己父亲的话语, 廖家大小两个闺女,哭得更是凄惨。摊上这么一个父亲,也难怪她们悲伤了。 廖忠清根本是油盐不进, 周大有无奈的看向廖太太:“您不劝劝?受苦的, 可是你的女儿啊……” 廖太太神情木然:“老爷也是为了她们两个好, 我能说什么呢?” 无奈,周大有看向依旧哭泣不已的廖庄慧:“大小姐, 跟你父母再说点什么吧,你的妹妹, 可就全靠你了。” 廖庄慧抬眼看过来, 眼睛肿得跟桃子一样:“爹,娘, 求求你们了……” 廖家夫妻面无表情, 周大有只得说道:“大小姐, 光只会哀求,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试着说些别的?你从小裹脚, 能说的, 一定不少吧?” “因为裹脚,你一定吃过很多苦头,要是不希望你的妹妹跟你一样,就把你想说的, 全都说出来吧!” 听了这话, 廖忠清不屑的说道:“能吃什么苦头?不过就是用布条裹着脚不让它继续长而已, 有多痛?哼, 女子就是娇气麻烦。” “不是这样的!”一声厉喝, 惊得廖忠清呆住了。却见廖家大小姐放开妹妹, 迈步走到他面前, 哀声说道:“爹,缠足不是像你说的那样简单的,真的不是!” “你,你,你……胆子大了啊你……”廖忠清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女儿这样的态度,对他来讲就算是忤逆了。 廖庄慧看着自己的父亲,秀气的眼里满是泪水,嗓子也已经哑了:“爹,你要是不相信,你看看我的脚,你看看——”说着,她便弯下腰,去脱自己左脚的鞋子。小小一只刚满三寸的红色绣花鞋,有些洗得发白了。鞋面上绣着一丛兰花草,也显得毛毛的丝线都要掉落了。 看到她的举动,廖忠清气得发抖:“你在干什么!这是良家女子该有的举动吗?女子理当柔顺安静,瞧瞧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什么话!” 廖庄慧不理睬她的父亲,几下子就脱掉自己的鞋袜,又动作利落的解开长长的裹脚布,将自己一只小小的三寸金莲暴露在人前。 第51章 周大有也是第一次看到真正裹过的小脚,看清楚之后,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怨不得,昔年看过的小说里面,写着那些缠过脚的女子,连睡觉的时候都穿着睡鞋,从不将自己双脚暴露在别人面前。实在是因为,太难看了。 你倒是小脚到底为什么那样小,竟然能容人一手握住?却原来,除了大拇指以外的四个脚趾都移了位,反折过去,紧紧巴在脚底板,与脚底的骨肉已经生长在了一起。看起来,畸形又怪异,难看至极。 这是硬生生的,将四个脚趾折断了啊! “爹,你看,看清楚女儿的脚,你还觉得好看吗?”廖庄慧看着廖忠清,哀凄的问道。 廖忠清下颌山羊胡不断的颤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面对着这样一只畸形到恐怖的脚,那些赞美的话,他实在是难以再说出口了。 “爹,你还记得吗?我才刚刚满五岁,你就让娘给我开始裹脚了。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晚上,娘让我吃了我最喜欢的桂花白糖糕,然后让我洗干净脚,就开始给我裹小脚了。一个一个,将我的脚趾弯过去贴在脚底上,我几乎可以听到骨头弯折断裂的声音。我痛的拼命挣扎,娘紧紧把我按在怀里不准我动弹,她也是满脸的泪水,可还是要继续下去。将我的八个脚趾都弯过去之后,还要洒上消毒的药粉,那又是一次折磨。脚趾都弯过去之后,再用布条一圈圈缠起来,裹紧,然后穿上紧紧的鞋子。当天晚上,我痛晕过去之后又醒过来,醒过来之后又痛得晕过去,就这么过了一整夜……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吃桂花白糖糕了。一看到它,就好像又感受到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我原以为就忍受那么一晚,也就过去了。谁知道,缠足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这样,我足足忍受了两年那样可怕的折磨,反反复复的重复第一晚那样的痛苦。我都想过要去死,爹,你知道吗?我曾经试过用裹脚布悬梁,可因为身高不够,这才放弃了……” 说着说着,廖庄慧再次伏地痛哭起来。她的母亲不再是一脸木然,苍老干黄的脸上,满是泪水。 “爹,求求你,那样的痛苦,我一个人承受也就罢了,我可以忍。但是妹妹,不能再继续重复我的痛苦了,求求你……” 见此情景,便是石头人,也要不忍心的。 周大有轻叹一声,走到廖忠清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廖兄,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也不是硬要一成不变的。从古至今,这世间的一切,你敢说,都是没有变化的吗?人啊,也是要顺势而为的。现在还给女子裹脚,说出去,要让人笑话的。再说了,都是你的亲生骨肉,你真的就一点儿也不心疼吗?” 廖忠清看向自己的小女儿廖庄贤,面露迟疑之色。那小女孩见父亲看了过来,倒也机灵,砰的一下结结实实的跪倒在石板地上,泣道:“爹爹,贤儿真的不想裹脚,贤儿会痛死的……” 廖太太终于也开口道:“老爷,以妾看,还是不要给贤儿裹脚了吧?慧儿倒也罢了,已成定局无法更改。再者,现在也有些老式人家,是喜欢裹了脚的媳妇的。但是等到贤儿大了,谁知道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这世道一天一变,谁都不知道将来会如何。到时候贤儿嫁不出去,难道待在家里当一辈子老姑娘?要被人笑话的……” 也不知道到底哪一句话戳中了廖忠清的心肺管子,他面沉如水,甩一甩袖子,朝着屋子里面走去,大声说道:“随你们去吧,我不管了……” 看着丈夫离开的背影,廖太太喜极而泣:“贤儿,你不用裹脚了……” 廖家两个女孩子抱在一起,哭得痛快淋漓。 “姐姐姐姐,我不用裹脚了,太好了……” “嗯,真好……”廖庄慧摸着妹妹的脑袋,含着眼泪笑了。“要是我那个时候,也能遇到像是周先生这样,仗义执言的人就好了……” 周大有有些赧然,忙摆手道:“没有的事,有这样好的结果,还是你自己争取来的。” 他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像是廖家这样保守的家庭教出来的女子,能做出刚才那样大胆的举动,实在是颇为难得了。 廖家大姑娘,非常的勇敢。 廖太太也走了过来,含泪道:“周先生,多亏有你在。要不然,今天贤儿一定逃不过,肯定要裹脚的……”她从腋下掏出手帕擦了擦眼睛,“当初慧儿裹脚的时候,她天天哭,我也是天天哭,哭得眼睛都要瞎了。可是没法子啊,老爷说了一定要裹,我也拗不过他。到现在,一想起当初慧儿那惨状,我这心里就难过得像是刀子在搅一样。昨儿老爷又说要给贤儿裹脚,我当时就差点要哭出来了。心里想着,贤儿她姐姐受过的苦,现在她又要来受一遍,这是造了什么孽哟……” 她说着说着哭得不能自已,眼泪不断往下流淌,将一块手帕都给浸湿透了。 周大有等她不哭了,才开口道:“俗话说,为女则弱,为母则强。廖太太,有的时候,你还是得强硬一点。你要是坚持不答应,我想,廖老爷也是没有法子的。他总不能亲自来给女儿裹脚吧?” 廖太太闻言,有些语塞了,支支吾吾的说道:“可,可是,他是当家的,我怎么能不听他的呢?这三从四德,我是从小就学着的……” 闻言,周大有无语了,他不想再多说,当下便告辞,回到了家中。 当夜,与关翠云闲话的时候,他提起了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末了说道:“我瞧着,廖家两夫妻都不大好,可怜他家两个女儿了。” 关翠云听了也是可怜那两个女孩子,道:“还好我们家穷,爹娘也不看重我们几个女孩,只喜欢弟弟。所以,我们倒是没有裹脚的。整条街上,裹脚的也不多。就只有一次,附近一户人家不知道听了谁的撺掇,给自家已经十二岁的女孩子裹脚,说是这样,以后没准儿能嫁到大户人家去。那天晚上,他家女孩子的尖叫哭嚎声,几乎整条街都能听得到,吓得我一夜没有睡。后来第二天,那个女孩子就发烧了,烧得不省人事。一双脚也化了脓,听去过的人说,满屋子都是臭味,那味道没法儿闻。那女孩子差点没救回来,好不容易活下来之后,她爹娘就没有再继续给她裹脚了,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吧……” 周大有听了,叹息一声:“这样的习俗,不知道害了多少人。所以说哪怕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该改变的,还是要改变。” 关翠云朝着女儿的屋子方向看了一眼,眼里流露出欣慰:“还好,咱们的女儿,不用去受那个活罪。” * 第52章 新书 这一日, 周大有在家里呆得烦闷了,想起和平京报之前来信说让他去领稿费,便换了衣服, 出了家门。溜溜达达的, 朝着街上走去。 乘了电车穿越大半个城市, 去往和平京报的报社地点。一路上摇摇晃晃,险些摇得他吐了出来。 还好, 在即将要吐出来的前一刻,目的地到了。 天气不大好, 阴沉沉的, 好像要下雨了。街上行人匆匆走过,大风吹得女士们的裙摆飞扬, 倒煞是好看。 到了报社, 不由得感叹。到底是大报社, 独个占了整整一栋楼,不像人新城文化报, 还得跟好几所机构挤在一起。人来人往, 嘈杂得很。 到了报社,哪怕对着他这个新出炉不久的最受欢迎新作家,报社的接待人员也没有多么热情多么卑躬屈膝。只不过是,保持了最基本的礼貌罢了。不过, 也挑不出人家的毛病来。 见到了负责自己的编辑, 姓孟, 是个难得见到的女性编辑。她见到周大有, 倒是非常热情, 老远就起身伸出手来, 笑道:“周墨先生, 稀客稀客,早就想见你一面了。” 两个人寒暄了一下,分宾主坐下,孟编辑对他说道:“周先生,你的文章我看了,很难得见到,这样为女性发声的小说。代表我个人来说,我非常喜欢。第一期刊发之后,我们了解了一下读者的反响。女性读者基本都表示发人深省,她们希望有更多的作者能像周先生这样,为女性发声。表示不喜欢的也有,一些假道学先生而已,不必在意他们的话。” 周大有道:“本来,文章这种载体,就不可能可以让所有的人都喜欢。能够让社会大众关注一下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的处境,这就能让我感到欣慰了……” 两人就此谈论了好一阵子,最后,孟编辑拿出稿费单子来让他签字,同时带着几分歉意说道:“稿费就是千字两元,我们报社刊登的小说,基本都是这个价位。希望周先生不要介意。” 周大有点点头道:“我能理解。” 本来嘛,投稿到和平京报的作者,就不是冲着钱来的,就是冲着一个名而来。要是冲着钱,就去小说月报之类的报社投稿了,人家给稿费出了名的爽快大方。投稿到和平京报,就是因为,只要在和平京报刊登了自己的作品,就代表,自己已经被主流文化认可了。 所以说,自从周大有得到最受欢迎新作家奖,在和平京报发表了《归乡》之后,就表示,他已经算是小有名气,被主流大众认可的作家了。 第52章 这样的他,才可以有底气的说,自己,是一名专业作家。 走出报社大门,风已经停了。云开雾散,太阳露出半边金色的脸庞。 好的天气,心情也会跟着变好。 原本打算直接回家,现在看到天气转好,他便想随意走走,四处转一转。这些天忙着装修咖啡馆和码字,实在是累得狠了。现在,也该稍稍放松一下了。 《归乡》一周刊登一次,一次才一万多字,压根不用着急。而《寻仙》那边的码字任务虽然重一些,但他前两天爆肝,一下子写了五万多字,倒也不用担心了。 《寻仙》这段时间基本都是升级打怪的情节,以及主角宋蔷再次遇到恢复了修为的沈嫣然,被她视为陌生人的态度伤了心。除此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大的情节转折。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沈嫣然已经结婴成功,光荣的成为一名元婴修士。而宋蔷,因为金手指和各种奇遇,也到了金丹期大圆满的境界。并且,越级杀敌,不是问题。 一直在指导他修行的藏身在空间里面的那位修士,在此期间,在宋蔷的帮助下,成功的脱离寄魂的空间,再入轮回去了。 宋蔷的灵根在空间灵泉的一直洗涤之下,变成了单一金灵根,资质成为了上佳。修行起来,一日千里。 故事就这么继续着,而自从他得到了那个奖项之后,他的小说也跟着更加受人瞩目。人们对于《寻仙》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了。至于评论,倒是褒贬不一。但是出书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已经有好几家出版社露出了想要出版《寻仙》的意愿。只待全文完结,再由他来选择一家最合适的。 想着这些琐碎的事,他慢慢的没有目的地的朝着前方走去。自从经历了摔断腿这一遭事之后,对于可以自由行走,他充满了感恩的心。 经历了风雨之后的人会更加坚韧,经历了风雨之后的空气,也会更加清新。甚至,在天空的边缘处,出现了一道淡淡的彩虹。那柔和清浅的橙色红色和绿色,像是轻纱一样的美丽朦胧,好像是在梦境里才会出现的景色,降临到了人间。 叮铃铃——电车鸣着笛缓缓驶过,车窗里戳出来一大捆花枝,上满长满了馥郁芬芳的白色小花朵。几朵花儿被风吹落下来,飘来飘去,轻轻擦过了他的脸颊。 他拈起一朵落在自己肩膀上的小花,微微一笑。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还真不坏。 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看起来也比较悠闲。不像是在从前,街上的人匆匆来匆匆去,自带一种繁忙的感觉。 穿白衬衣的姑娘推着小冰淇淋车走过,声音甜美的叫卖。让人觉得那车子里面装着的冰淇淋,肯定也跟她的声音一样的甜。 一个小丑站在一家玩具商店前面跳着滑稽的舞步,将手里彩色气球,分发给路过的小孩子们。 商店橱窗里陈列着各种颜色的棒棒糖,大大小小,琳琅满目。 这一切,都让他看得饶有兴致。 又走了半条街之后,前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叽叽喳喳像是来了一大群鸭子。放眼一看,却是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店,好像正在搞什么活动。门口挤着好些人,基本都是年轻的女孩子。走近了一看,门口立着一面牌子,上面写着“萧梦琴先生签名售书会”几个醒目的大字。 萧梦琴?他出新书了吗? 周大有侧目一看,走过去的女孩子,手里拿着的书,封面上盛开着一朵火红的玫瑰。书名,赫然便是“玫瑰”二字。 好吧,动作还真快,这么快,新书就出了。 萧梦琴真的很受女孩子们的欢迎,挤在书店门口等待着他签名的人,八成都是女孩子。一个个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眼睛闪亮,充满了青春和激情。 周大有站在一边,颇有兴趣的看着这幅场景。与那些女孩子一起,等待着萧梦琴的出现。 忽然,一个颇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边响起:“你也是萧梦琴的书迷吗?” 周大有转头一看,一个高大健壮的青年走了过来,冲着他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他有着小麦色的肌肤和明亮的眼睛,生得颇为英俊。 周大有笑了笑,道:“我其实没有看过他的书,只是之前听他说过要出新书这件事,有些好奇。” 青年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道:“你就是周墨先生吧?萧梦琴跟我提起过你,说你是个值得一交的人。——你好,我是萧梦琴的好朋友,穆然。”他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周大有伸出手来,笑容非常的爽朗。 周大有伸出手去跟他握了一下,道:“你是陪他来的吗?” 穆然道:“是啊,我们关系好,走到哪里都在一起。” 周大有闻言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心里,还是觉得有点儿怪怪的。就算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也不是走到哪里都在一起的吧?又不是小学生……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忽然听到人群欢呼起来。原来,这个时候,萧梦琴终于现身人前了。他微笑着朝着人们招手,穿着一身灰色三件套的西服。看起来,俊美又优雅。 萧梦琴简单的跟人们说了几句之后,就开始签售。时不时的,百忙之中,他会抬起头,遥遥的朝着这边看上一眼。周大有自然不会认为他是在看自己,那么肯定,就是在看自己身边这个穆然了。 这两个人,关系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啊! 时间慢慢的流逝,周大有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饿了。他转头看向身边一直看着萧梦琴的穆然,问道:“你要一直在这里等着吗?” 穆然点点头:“我等他一起回去。” “你不饿?” 穆然迟疑了一下,扭头四处看了看,道:“饿倒是有些饿了,不如,我们去对面的餐厅吃点东西?” 这里附近有好几家餐馆,但只有对面的西餐厅,可以清楚看到书店门口的景象。 周大有点了点头:“好的。” 两个人进了西餐厅,随便点了些东西吃。他们坐在靠近大窗户的位置,穆然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三明治,一边继续看向萧梦琴的位置。 周大有吃着夹有薄薄火腿片和鸡蛋的三明治,看着坐在对面心不在焉的穆然,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来。 吃完饭,两个人各自点了一杯咖啡。周大有喝下一口温热的黑咖啡,开口道:“你跟萧梦琴是怎么认识的?” * 第53章 萧梦琴和穆然 穆然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回答道:“我们是在出去留学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我们坐了同一艘轮船,就在船上认识了。” “认识了之后, 又知道彼此刚好要去同一所学校, 当下高兴得不行, 觉得,这就是天赐的缘分。到了学校, 又是在同一个班,最后还租了同一套房子。两年下来, 成为了无话不说的至交好友。我们一起回国, 他开始写书,我则学着搞金融, 这几年我们一直在一起, 几乎没有分开过……” 窗外斜阳融融, 穆然将他与萧梦琴的相知相识娓娓道来,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笑意。可以看得出来, 他们之间的感情, 真的很好。 周大有则是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不由得问道:“你们住在一起?” “那倒没有。不过我们买的房子挨在一起,就在围墙上开了一道门,也跟住在一起差不多。” 周大有笑道:“刚一认识你就跟我说这么多, 就这样信任我吗?” 穆然也笑了:“梦琴跟我说你是个不错的人, 我相信他的眼光。” 阳光渐渐的变得黯淡下来, 书店门口的人越来越少。看起来, 萧梦琴的工作也就快要完成了。 穆然点起一根雪茄, 浓浓的烟雾笼罩之下, 他的眉间浮上几分烦忧。 周大有又点了一杯咖啡, 闻着那徐徐散开的熟悉的苦涩香气,问道:“你是有什么烦恼的事情吗?” 穆然猛抽了一口雪茄,道:“家里面催婚,催得厉害。”长叹一声,又道:“我都愁得要长出白头发来了,唉……” 周大有道:“长辈们的观念不容易改变,他们就是觉得,到了年龄就该去读书了,到了年龄就该找工作了,到了年龄就该结识男女朋友了。到了年龄,就该结婚生子了。总之,人生就该这样一步一步走,按部就班,不可以有任何脱轨的地方。否则,他们就会开始担忧恐慌,好像自己孩子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样。” 穆然如获知音,看着周大有猛的点头:“就是这样,只要有一处不合他们的心意,就会被他们不断的念叨甚至干扰,直到你走回到他们所认为的正道上为止。唉,那样千人一面的人生,很有意思吗?”说到这里他略顿了一顿,很快又道:“我不愿意结婚,在他们嘴里,好像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一样。昨天回去,我爸连不孝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唉,我真的是,在那个家里,连一天都待不下去了……明明,我哥哥给他们已经生了三个孙子了,可是,在他们眼里,我就是得给他们找个媳妇,努力的给他们生孙子。不然,就是不孝。我真的是,无可奈何啊!” 第53章 “我觉得吧,人活着,只要不去犯法,不去做侵害他人利益的事。那么,不管他做什么,都谈不上有错。在考虑是否对得起别人之前,先要对得起自己,才不枉来这个世界一遭。父母虽然生育了儿女,但并不代表,儿女就是父母的私有物,可以想要儿女怎么样就怎么样。儿女只要好好对待了父母,尽了赡养和照顾的指责,那么,就谈不上不孝。而且很多时候,父母想要儿女活成他们想要的样子,并不是真的为了儿女好,只是为了自己的面子罢了。”周大有喝着咖啡,徐徐说道。 听了他的话,穆然一拍大腿,有些激动的说道:“周先生这番话说得好,真的是说到我的心里去了!我的父母就是觉得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还是不结婚,让他们丢了面子罢了。他们甚至希望我娶一个大字不识的女人,根本就不在意我的想法和幸福,就只考虑他们的面子!” 说完这一番话,穆然招手叫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喝干了。脸上,犹带着忿忿之色。显然,心里积怨已久了。 这家西餐厅,居然同时也在卖酒的。不但有鸡尾酒,还有烈酒。 “再来一杯——” “这才下午,就喝这么多酒吗?不好吧。”周大有开口说道。 穆然依然叫了一杯威士忌,对周大有说道:“没关系,我酒量不错的,不会喝醉。” “那是你自己这样以为罢了。——别上酒了,给我一杯咖啡。”随着这话语声的响起,萧梦琴走了过来,最后一句话,是对侍应说的。 穆然看到萧梦琴,露出自己做了错事的表情,声音也低了下去:“我只喝了一杯……” 萧梦琴在他旁边坐下,无奈的摇了摇头,道:“你呀……”转头看向周大有,露出微笑来:“老早就看到你了,只是不好过来打招呼,脱不开身。要是那些读者知道还有周墨先生在这里,一定会蜂拥过来看你的。” 周大有闻言失笑:“说得我好像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看你的读者挺多的,签了不少名吧,累么?” 萧梦琴甩了甩手腕,道:“手腕痛死了,签到最后,我都快要不认识自己的名字了。” 听到这里,穆然连忙带着几分讨好之意凑过来:“我给你捏一捏……” 萧梦琴看了周大有一眼,伸出手推开他:“没到那个地步,收敛一点。”他看他的那一眼,颇有深意。 穆然好像明白了什么,看了周大有一眼之后,坐得端正了。 萧梦琴一边跟周大有寒暄着,一边叫侍应拿菜单过来。签售了这么大半日,他也饿得狠了。 周大有明白之前萧梦琴眼神的含义,只是体贴的,没有说穿。这样的包容心,他还是有的。 经历了前世那种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自己又是一个写手,查过的资料看过的影片也是不计其数了。看面前这两个人的相处,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还是那句话,只要不犯法不影响别人,要自己过自己想要的日子,他认为,旁人是无权干涉的。 过了一会儿,萧梦琴要的三明治和炸鱼块端了上来。他一边吃着,一边问道:“之前看你们聊得挺热火朝天的,在聊些什么?” 穆然道:“在跟周先生聊被父母逼婚的事,周先生说的一席话,令我大有感触。你说得对,周先生确实是一个可交之人。” 在听穆然将之前周大有的话重复了一遍之后,萧梦琴愣了好一会儿,才叹道:“要是这世间人人都是周先生这样的想法,那么,就要少许多悲剧了。”说着,他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事情,整个人都变得消沉起来。就连吃饭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见此情景,穆然安慰般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总会有办法的,我硬顶着不干,谁还能强行压着我去结婚吗?慢慢吃,多吃点,你今天早上就没吃多少,这下要多吃点才行。”说着又招手,叫侍应换了一杯热咖啡上来。 在穆然的劝慰之下,萧梦琴的胃口又好了起来,不多时,便将一盘子简陋的食物吃得干干净净,然后端起咖啡,小口小口的喝着。没一会儿,有些苍白的脸上就泛起满足的红晕来。 之所以说简陋,是因为这个时代的西餐,确实简陋得令人发指。就连汉堡,都还没有出现。更别提披萨之类比较做法比较复杂的东西了。就是三明治牛排,三明治牛排,和三明治牛排。 或许是穆然转述的周大有的那一番话令萧梦琴对他又多了几分放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坐在一起的两个人越来越亲密,简直叫周大有都没眼看了。不得不干咳一声,提醒他们俩注意一下。这公共场合呢,并且这个时代,远没有后世那么思想开放。能接受这种感情的人,真的非常少。哪怕是后世,也还有不少人持反对意见呢。 其实,这个时候有这种事的人,并不少见。不过,都是在有了家庭之后,才出现的事。并且,有一方,是绝对的弱势,被世人轻蔑的称之为“兔儿爷”。有权有势的人玩个兔子,堪称风雅。扯上感情,那就是荒谬了,会被人耻笑的。不过都是为了欲望,掺杂感情那是极其稀少的事。像是萧梦琴和穆然这样,双方平等的,正儿八经的,还不打算结婚的,就算是最和善的人,也会摇摇头道:“我看不行……” 三个人又呆了一会儿之后,便结账起身,朝着餐厅外面走去。双方告辞,各自分开,踏上回家的路途。周大有正要转身,忽然看到人群中,隐约露出一道熟悉的肥胖的身影,好像是彭秋。再定睛看时,却又不见了人影。让他以为,刚才或者是自己看错了。 翌日清晨,周大有还在睡梦之中,便听到外面传来了敲门的声音。他痛苦的用被子捂住脑袋,打算置若罔闻。可惜,那人非常有耐心,不断的敲着,让他没法再装下去。 这个时候上学的上学,出门的出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法子,只能起身了。披上衣服走出去没好气的打开门一看,敲门的却是廖家的太太。 “廖太太,有什么事吗?” * 第54章 为妾 廖太太脸色不大好看, 此时却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道:“周先生,我确实有事情跟你商量, 我们进去再说?” 周大有满头雾水, 却还是让出道路来:“请进来吧, 我有些衣冠不整,请你在客厅稍等一下。” 廖太太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 点头道:“打扰了,我等着就是, 周先生慢慢来, 不急。” 周大有匆匆回去洗漱之后,便来到客厅, 对着坐在椅子上, 愁云笼罩眉间的廖太太说道:“这么早就过来, 是有什么急事吗?” 廖太太几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叹息着说道:“唉, 这实在是,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周大有道:“既然这么为难,不如就不要说了。”到时候说出来,人家为难,他也为难, 何苦来哉? 廖太太似乎没料到他竟然会这样说, 不由得愣了半晌, 最后才苦笑着说道:“唉, 就算是为难, 我也不得不说啊……” 周大有道:“那就请说吧。” 廖太太清了清嗓子, 手里的一团姜黄色手帕, 扭来扭去,扭得不成模样了。嘴里的话,也是结结巴巴,仿佛突然一下子变成了刚学会说话的小孩子似的:“是这样的,自从周先生你,你过去之后,我们,我们老爷,他说……他说,我们大姑娘,她,她的脚……你知道的,女子的脚,不轻易示人的,不成体统……所以,所以……”后面的话,仿佛实在是难以启齿了。所以个半晌,还是没有说出来。 周大有只觉得太阳穴两边一炸一炸的痛,这是瞌睡没醒的后遗症,说出来的话,语气也就不大好了:“到底是什么意思?” 廖太太仿佛被他凶巴巴的语气吓了一跳,一句话脱口而出:“我们老爷说,你必须要负责!” 周大有简直快要被这两夫妻气笑了:“负责?负什么责?之前你不是还说了,很感谢我吗?还说要不是我,你的小女儿也要像大女儿一样裹脚受罪了,这话你这么快就忘记了?” 廖太太道:“不不,你误会了,我们当然是感谢你的。今天要跟你说的事,既是希望你负起责任来,也是为了感谢你啊!” 周大有冷冷笑道:“那么,你们打算要我怎么负责?” 廖太太撕扯着手里的帕子,说道:“我们老爷的意思是,姑娘家家的脚,既然被外男看了,那么,这个外男,自然就该娶她……要不然,我们姑娘以后还怎么见人?” “你们想要我娶你们的女儿?”周大有只觉得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你们难道不知道,我是有妻有子的人吗?” “那也没办法,这个亏,我们只好吃了。谁叫你看了我们大姑娘的脚呢?你知道的,商人家不讲究的人,常有平妻。一个正妻在家照顾老小,平妻则跟着商人在外面,照拂他的起居。我们虽然不是那低贱的商户,但是现在既然出了这样的事,也只能跟着他们学。我们大姑娘,只好委屈一下,当个平妻也就是了。”廖太太说的,非常的大言不惭。“只是她以后生育的子女,应当与你妻子生育的子女一样,有同样继承家业的权力才是。……唉,我们这样的家庭,让她当平妻,已经是很委屈了,但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今年祭祀祖宗的时候,还得告罪一下才行,有辱门风啊……” 第54章 刚开始廖太太还有些不好意思,现在倒是越说越顺。脸上的表情,看起来跟她的丈夫颇有些神似了。似乎她现在也觉得,周大有算是占了他们家的便宜了。一个官宦之后的黄花大闺女送给你做平妻,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确实,换了其他的男人,面对这样的事,自然是笑纳了。很可能,还会高兴得不行。但是周大有听着她的话,心里的火,却是腾腾的往上冒:“不,我拒绝。” 廖太太张大了嘴巴,眼睛也瞪大了。看得出来,她真的非常意外:“你不同意?” 没有理由啊,你为什么会不同意?对于男人来说,这不是一桩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吗?因此,她是真的觉得震惊与不理解了。 周大有脸色黑沉,起身说道:“廖太太你请回吧,这件事我不同意,没有商榷的余地。我们两家,以后最好还是不要再来往的好。” 廖太太站了起来,眼神里透露着茫然不解:“你……没有道理不同意啊……” 周大有疾步走到院子门口将门打开,做了一个手势:“请吧,以后也不要上门了。” 廖太太一脸茫然,游魂一样的走了出去。周大有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心里还是气得不行。到了吃晚饭的时候,等孩子们下了桌,便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关翠云,末了说道:“我本来是一片好心,没想到却喂了狗。看来,以后还是少管闲事的好。” 关翠云这一次没有像上次知道卓丽君的事之后那样生气,见他不忿,反倒开口劝慰:“你别生气,生气是自己吃亏。他们确实是觉得这件事是便宜了咱们家,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看周大有不那么生气了,她便说起咖啡厅的事,转移他的注意力:“咱们的咖啡馆很快就可以开张了,该置办的东西,我照着你说的,差不多都置办齐了。就是,还得招几个人。另外,还有一些手续要办。” 周大有如她所愿,注意力放在了这一边:“手续我去办就行了,办齐了手续,再来招人。也不要多的人,一个厨师,两个侍应轮班就行了。我估摸着,来吃东西的人也不会很多,主要还是得咖啡做得好……你学得怎么样了?” “等会儿我做一杯咖啡你尝尝,看看如何……” 两个人商量着开咖啡馆的事情,将廖家的事,抛在了脑后。 深夜,周大有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今天写的是《寻仙》一文,毕竟这篇文要求的字数比较多一些。 台灯安安静静散发着绿莹莹的光,默默的陪伴着他。 一杯咖啡放在手边,已经冷却了。他拿起来喝了两口,被那苦涩的滋味侵袭得皱了皱眉头。 忘记放糖了。 就在他放下杯子的时候,一阵喧闹声,从隔壁传了过来。不多时,女子的哭泣声,再一次的响了起来。 他皱皱眉,觉得不胜其烦。这一次,他再不会傻乎乎的过去想帮忙了。 哭声吵闹声久久不息,使得他根本无法再继续写下去。他烦躁的起身,来到院子里,蚂蚁一样的转来转去。 今晚倒是有一轮好月亮,白而大,贴在墨蓝色的天空上。月华如水,将院子里的一切都披上了一层清辉。 他不去找麻烦,麻烦却是要找上他的。不多时,砰砰砰的声音传来,院门被人敲响了。并且,固执的一直敲了下去。 他看着震动不休的朱漆院门,只觉得不胜其烦。 “砰砰,砰砰……”敲门声持续着,几乎可以想象出站在门外的人,是如何一张固执的面容。 再继续敲下去,一条街的人都被吵醒了。 “呜呜……”远处别人家的狗也开始叫了起来,与敲门声合在一起,简直有种兵荒马乱的感觉。 实在是没法子了,周大有疾步走到院子门口,猛的一下打开门,怒道:“你们家到底想干什么?还有完没完了!” 话到这里他愣住了,站在门口可怜巴巴看着他的人,是廖家的二小姐,廖庄贤。 小女孩扬起一张满是泪痕的脸,看着他,泣道:“周叔叔,救救我姐姐吧……” “小……贤,我帮不了你姐姐,你回去吧。”虽然心里生出一丝不忍,但他还是拒绝了她的请求。 廖庄贤抓住他的衣角,无助的哭了起来:“我姐姐,呜呜……求求你救救她,我不要姐姐去当尼姑……” “当尼姑?什么意思?” 廖庄贤抬起手擦了擦眼泪,新的泪水却又很快的涌了出来:“爹说,既然周叔叔不要姐姐,那么,姐姐这样被男人看了脚的女子,就已经不贞洁了,只能去出家……呜呜,我不要姐姐出家……” 听了她的话,周大有无奈的扶额,心里的火蹭蹭往上窜。这个廖庄清,怎么这样的不可理喻?简直就是一个装在棺材里的老古板,老顽固!廖庄慧还是你的亲生女儿吗?这样的人,居然也配生出两个不错的女儿来!老天无眼啊! 廖庄贤见他久久不语,双膝一软,竟然跪倒下去:“求求你了,周叔叔,我不知道还可以去求谁来帮帮我姐姐……我从小就是姐姐带大的,她在我心里,比爹和娘还要重要,我不能失去姐姐……我曾经无意中听人说过,现在的那些尼姑庵,根本就是肮脏的地方,姐姐不能去当尼姑啊!那样的话,她的一辈子就毁了……” 看着泪流满面的小女孩,他想起自己的两个女儿,心里一阵酸楚。于是,弯下腰将她拉了起来:“小贤,别哭,我们去找你的爹好好说道说道!” * 第55章 震惊 廖庄贤听了他这话, 惊喜的瞪大了眼睛:“真的吗?周叔叔,你愿意帮我姐姐?太好了,太好了……” 她一边说着, 一边拉住周大有的手, 想要拉着他去自己的家。但是, 任凭她怎么拉扯,对方却一动不动。她惶然的看向他, 眼泪又要流下来:“周叔叔,你不是说要帮我姐姐吗?” 周大有摸摸她的脑袋, 道:“别哭了, 我说了会帮忙,就一定会帮。但是, 不是现在。而且, 就算我现在过去了, 也没用,不是吗?” 廖庄贤满头雾水:“那, 你要怎么帮?” “回去等着吧。”他说道, “就算是你爹要逼迫你姐姐出家,也不是今天晚上的事,先别急。” 廖庄贤急急说道:“可是,也就快了。爹爹说, 再过几天, 这个月十五就是个好日子, 适合送姐姐出去……” 周大有道:“还有时间, 你不要着急, 我会想办法的。先回去睡吧, 告诉你姐姐一声, 不要跟你父亲硬顶着,也不要做出什么傻事来,我会帮她的。” 安慰了一番,廖庄贤终究还是抹着眼泪回去了。对于周大有的许诺她还是不能完全放心,始终忧心忡忡。 关上院门,转过身他就看到关翠云披着衣服站在院子中间,沐浴着银色的月华。 “吵醒你了?” 关翠云道:“他们家刚开始吵闹的时候,我就醒了。唉,摊上那样一个父亲,他们家的女儿也实在是可怜。当家的,你打算怎么帮廖家的大姑娘?” 周大有笑道:“你没觉得我是在敷衍那小姑娘?” “怎么会呢?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关翠云站在月光里,柔柔的笑了。 即便是没有爱情,他们依然是世界上最了解对方的人。爱情不罕见,罕见的是了解。 看到她的笑容,他觉得心里暖暖的,便道:“快去睡吧,别着凉了。” “好,你也早点休息。” 他的好心情,一直保持到了第二天中午。 起床洗漱,从厨房拿出关翠云留给他的早饭。吃完之后,打开院门,从门底下捡起自己订阅的报纸,拿回来慢慢看。看完了,还得要去咖啡馆那边看看。 为了多了解一些时事,他订阅了好几份报纸。大报纸有,小报也有。现在他第一下拿起来的,便是一份不大出名的小报,叫做《本城快报》的。 当他第一眼看清楚这份报纸的头版头条的时候,手指剧烈的颤抖了一下,心跳也漏了一拍。 头版头条之上黑漆漆的一行大字,赫然写着:“震惊!新晋鸳鸯蝴蝶派著名作家,竟有相交多年的同性情人!疑似同居中!” 标题下方,有一张黑白的照片。里面是萧梦琴与穆然,站在花园里执手微笑的样子。可以看出,这是一张偷拍的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他快速的翻看其他几份报纸,除了和平京报这种大报纸不屑报道这种消息之后,就连《新城文化报》,都在第二版上刊登了相关的新闻。其他的报纸,就更不用说了。其中一份小报,言语极其露骨,句句都在鄙夷萧梦琴,非常不堪。 看完了报纸,周大有的心情,变得十分沉重起来。这件事,到底怎么被那些记者知道的? 萧梦琴,他还有未来可言吗? 他皱起了眉头,所有的好心情,全都消失了。虽然和萧梦琴相交不深,但他对他的印象很是不错。就连穆然,都给他留下了较好的印象。现在,他们的处境,一定非常艰难吧? 第55章 那日,萧梦琴曾经给他说过他的住址,邀请他有空去做客。现在,周大有再也坐不住,起身换了衣服,匆匆走出了家门。 因为不是上班的时间,电车上人不多。他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眉头一直没有舒展过。 电车到了一站,他身边空着的座位上,坐下了两个年轻的女孩子。看起来,像是大学的学生。 电车一边行驶,两个女孩子一边交谈起来。说了半晌同学的琐事之后,其中一个说道:“欸,你听说了吗?那个很有名气的作家,叫萧什么琴的,原来是个同性恋。真是的,恶心死我了。” “真的吗?我看过他的照片,当时还觉得他长得很英俊。原来,是那样的人啊!哼,以后我看谁的书,也不会看他的书……” 叮铃铃——电车停了下来,两个女孩子起身下车。看着她们离开的背影,周大有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窗外有喧闹的声音响起,他转头去看,却见电车停下的地方,恰巧是那日萧梦琴签名售书的那家书店。 此时,书店外面的空地上,围了一大群人。他似乎听到了萧梦琴的名字,便急忙起身,走下了电车,费力的挤进了人群里。 被人群包围着的,是几个女孩子。在她们脚底下,堆着一堆书,看封面,都是萧梦琴的作品。 “我们被欺骗了——”其中一个女孩子,声嘶力竭的喊道:“一个可憎的同性恋,欺骗了我们的感情,还有金钱!我们以看过他的书为耻!” 姑娘,听你说的,还以为人萧梦琴把你怎么着了呢! 另外一个女孩子,泪流满面:“他骗了我们所有人——” 还有一个女孩子,一言不发,却蹲下去,打燃打火机,点燃了那一堆书。 看着那一堆熊熊燃烧着的书籍,周围的人纷纷议论起来:“可惜了的,值好些钱呢,那些书……” “嗨,要是换了我,指不定还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来呢!这些姑娘们只是烧他的书,已经很仁慈了。” “烧什么书啊,就该把那个萧梦琴丢进火里面烧死!我呸,恶心死了……” 看着面前的书渐渐变成灰烬,周大有的心里,非常不好受。萧梦琴到底做错了什么?只是想要爱自己想爱的人,既不是小三插足,也没有破坏别人家庭,有错吗? 心里这样想着,他不由得迈出一步,质问道:“萧梦琴做错了什么?让你们恨得要烧掉他的书?” 一个女孩子回答道:“你还不知道吗?他的丑事,都已经被报纸登出来了。我说给你听吧——”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周大有打断了:“我知道,报纸上说他是个同性恋,对吗?” “既然你都知道了,还问我们他做错了什么?” 周大有扬声说道:“只是喜欢同性而已,你们就要烧掉他的书?看你们也是有知识的人,思想这么狭隘吗?” 一个女孩子说道:“正因为我们都是有知识的人,才要反对这种封建遗毒。萧梦琴作为一个留洋回来的大学生,还做出这样的事,愧对他所学的知识!” “据我所知,萧梦琴和他的爱人,并非那些什么主子和兔儿爷的肮脏关系,他们对彼此,是真心的。何谈封建遗毒?” “你胡说什么?”一个女孩轻蔑的说道:“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才是真理。同性之间除了玩弄,难道说还有什么真感情吗?恶心死了!” “你这样认为,是因为你的知识面太狭隘。据我所知,不管是人或者动物,都有天生喜欢同性,不喜欢异性的存在。这也是天性,不是什么让人恶心的事。”周大有说道。 闻言,那女孩愣了愣,几个人互相对视了一下,最后还是说道:“不管你怎么说,哪怕你说的都是真的。对不起,我们还是接受不了。” 话都说到这里了,周大有也觉得无话可说了。还能说什么呢?一个人从小到大根深蒂固的认知,不是旁人轻飘飘的几句话可以改变的。 虽然这样,那几个女孩子到底还是没有继续闹下去,各自散开了。围观人群见没有热闹可瞧,也纷纷散开。其中一个男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临走之前,还朝着周大有这边的地面吐了一口唾沫,轻声道:“又是一个兔儿爷!” 周大有面对着这样的场景,只觉得浑身无力。作为萧梦琴和穆然这样的人,在这个时代生存,真的太难了。连相对比较开放的有知识的人都这样认为,其他的人,会怎么想他们? 只是稍微揣测一下,都会感到不寒而栗。 怀着沉重的心情,他再次乘坐上电车,来到了萧梦琴居住的地方。还没走到他家门口,一阵喧闹声,便传了过来。这里,又围着一堆人。 看到这样的场景,简直让人头疼。 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女人用力的拍着门,尖声喊道:“姓萧的,你开门哪!你有胆子做出这样的丑事,没有胆子给我开门吗?” 穆然站在一边,努力想要拉开她,说道:“妈,回去吧,不丢人吗?” “啪——”那女人回身就是一个耳光甩在他脸上,嘶声喊道:“你的照片都被报纸登出去了,我们家的人已经被你丢尽了,还有什么可丢人的?” 穆然半边脸红肿着,说道:“这都是我的错,跟萧梦琴没有关系!有什么话,我们回去再说。” “我呸,我早就看那个姓萧的不是东西,妖妖娆娆跟个女人一样,要不是他先勾引你,我万怀素三个字倒过来写!” * 第56章 绝望 穆然抓住她的手, 不让她继续去拍门:“跟他没有关系,是我先勾引他的!” “到了这个地步,你还帮他说话?你你你, 你是要气死我吗?”万怀素气急败坏, 一屁股坐到地下, 拍着地面大哭起来:“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好不容易十月怀胎生下个儿子, 辛辛苦苦拉扯大,又送他出去留学, 没想到啊没想到, 却被那些烂了心肝肠子的人给勾引坏了。我呸,这样的人也配叫作家?没得教坏了人家的好儿子好闺女。这样的坏人就该抓起来, 关进牢房里一辈子不放出来才好……” 穆然又气又急又难过, 红着眼睛想要把她拉起来:“妈, 你别这样,这么多人看着, 你叫他, 叫儿子将来怎么做人?” “你还知道将来?”万怀素紧紧抓住他的手,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长长的指甲掐进了他的皮肉里。“你还知道将来?你还知道没法做人?你知不知道,你的父母已经没法做人了。别人怎么嘲笑我们的, 你知道吗?” “妈妈, 对不起……”穆然心里一痛, 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 “对不起……” 看着儿子这副模样, 万怀素的眼泪更是止不住的往下流淌。“妈被指责嘲笑没有关系, 妈心疼的是你啊, 儿子。你将来要怎么自处,怎么做人?谁家还肯将好好的闺女嫁给你?没有儿女,你将来老了要怎么办?这些事你不考虑,当母亲的,却不能不替你考虑……然儿呀,你别恨我,我只是一心为了你好……” 看着泪流满面的母亲,穆然哽噎着将脑袋重重的磕在地上:“妈妈,都是我不好……” 万怀素流着泪将儿子拉起来,摸着他磕出了血迹的额头:“儿啊,你不要说这些。我是你母亲,一辈子就该为你付出,这没有什么。只要你迷途知返,还是我的好儿子。来,儿子,他不出来没关系。你就在这里大声说一句,就说,以后我穆然跟你萧梦琴,再无瓜葛。说了之后我们就回去,妈炖鸡汤给你喝,啊?乖,听话……” 穆然红着眼睛,痛苦的看着她,艰难的摇头:“妈,别逼我,你知道的,我做不到……” “你,你这个混蛋,你是要逼死你亲妈呀——”万怀素又气又急,伸手拍了他几下,看到他脸上的红肿,却再也下不了手了,只得拍着自己胸口大声嚎哭起来:“我还活着干什么?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妈,妈,你别这样——”穆然连忙抓住她的手,不让她再伤害自己。“不要这样好吗?”他布满血丝的眼里,满是哀求无助,和痛苦。“萧梦琴在我心里的地位,跟你在我心里的地位,是一样的。你们都是我最珍视的,是我的血和肉,我不能抛弃你们任何一个人。否则,就是要了我的命啊……” 看着儿子的眼睛,万怀素呆住了。半晌之后,才喃喃自语道:“这是造了什么孽哟……”一语未罢,眼泪双流。 闹了这么半天,身心都到了极限。她身子一软,便向后倒去。穆然连忙抱起她,对周大有说道:“周墨,你帮我去看看梦琴,我先送我妈去医院。” 周大有连忙点头答应:“你放心去吧,我会在这里守着,直到你过来。” 穆然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抱着万怀素匆匆离开了。 等到他离开之后,周大有便上前去敲门:“萧梦琴,我是周墨。” 门很快就被打开了,露出萧梦琴红肿的眼睛和满是泪痕的脸。外面围观的人群,立即开始指指点点的议论起来。 第56章 “就是他吧,这就是萧梦琴了?” “哟,长得还真怪好看的,难怪能勾引得别人连家都不顾了。” “听说还是个文化人,怎么能干出这么肮脏恶心的事呢?” “嘻嘻,你们说,两个男人是怎么——” 周大有砰的一声关上了门,将那些可恨的声音,关在了门外。 萧梦琴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气,坐倒在地,眼神直勾勾的,看着有些吓人。 周大有蹲下去,伸手拍拍他的脸:“萧梦琴?萧梦琴?” 他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吓得周大有加重了力气狠狠拍了他几下,他的眼珠这才开始转动,看向了他。 周大有松了一口气,道:“刚才,你一直在这里,听着外面的话?” 萧梦琴缓缓的点了点头:“周墨,我该怎么办呢?”他的声音非常沙哑,好像已经哭了很久。 周大有的嘴唇嚅动了一下,却只能紧紧握住他的手,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凭心而论,换了现在是他处于这种境地,也会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一边是亲情,一边是爱情,能怎么取舍呢?两难啊! 所幸,好像萧梦琴也没有指望能从他这里得到答案。他只是看着虚空,慢慢说道:“我们也考虑过,会有今天这样的情况。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总以为还有时间,可以慢慢说服他的家人……他妈妈,从前我也见过,每次对我都很和蔼。可是今天,今天……她竟然那么恨我,她恨我……” 说着说着,他又开始哭了起来。在这之前,都不知道已经哭了多久。一双俊秀的眼睛,肿得跟桃子似的。 周大有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只能默默的陪伴着他。相信这个时候,萧梦琴也只是需要人陪伴,不需要谁在他面前讲一番大道理,或者是连说话人自己都不相信的美好天真的揣测。明摆着,现在他们要走的路,已经非常艰难了。 要是穆然和萧梦琴够胆子,能够放得下这里的一切,或者,隐姓埋名离开这里,去国外谋生也行。但是,除了爱情,真的可以其他的都不要了吗?将来某一日,他们不会为了今天的决定,后悔到互相指责,互相怨恨吗? 谁都不能保证,不会有那么一天。 所以,周大有什么都没有说。也无法承担出了主意之后,或者会有的后果。萧梦琴和穆然要走的路,只能他们自己来决定。 等萧梦琴哭够了以后,他将他搀扶起来,扶到卧室里让他躺下,再给他倒了一杯热水。喝了水以后,萧梦琴便沉沉的睡着了。在睡梦里,依旧紧紧的皱着眉头。 夜色渐渐降临,周大有坐在床铺旁边的沙发上,脑袋一点一点,也快要睡着了。 白色欧式床头柜上,一盏碎花小夜灯亮着。柔和的黄色光芒,照着依旧睡着的萧梦琴的脸。苍白没有血色,连嘴唇都是淡色的。 模糊的梦里猛然一个坠落,使得周大有清醒过来。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见穆然还没有过来,一种不好的预感,笼罩了他的心。 此时,萧梦琴也睁开了眼睛,看了过来:“他还没有来?” 声音还是哑哑的,不过比起之前,已经好很多了。 周大有正要开口,吱呀一声响,门被打开了。一脸倦色的穆然走了进来,抬眼便对上萧梦琴的眼睛:“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吃一颗阿司匹林?我知道你一哭,就喜欢头痛。”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却比哭还要难看。 萧梦琴静静的看着他:“伯母怎么样了?” “她没事,我们去医院看了看之后,就回家了。”说完这句话,穆然就沉默下来。屋子里面,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寂静。 半晌之后,萧梦琴坐起身,静静的看着他,低低的开口说道:“有话就说吧,我太了解你了。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有很难说出口的话,要跟我说。” 说完后,他笑了笑,一颗眼泪却滚落下来:“说罢,终归要说的,对不对?” 穆然痛苦的闭上眼睛,半晌才睁开来。一双眼里布满血色,流露出挣扎痛惜和不舍。他的嘴唇动了又动,好一阵子之后,才低哑的说道:“我们,我们不能在一起了……但是……”说到这里,他的泪也流了下来:“但是那并不代表,我不爱你了。我会永远,永远爱你……” 萧梦琴的脸上依旧带着笑,眼泪却止不住的往下流淌:“因为你的家人,对不对?” 穆然颓然的伸出手,使劲揉了揉自己的脸,连同头发一起,揉得乱七八糟:“我爸,到现在还一直躺在床上,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妈的身体也不好,医生说,以后最好万事顺着她,不要违逆她的意思。不然,对身体很不好……梦琴,你告诉我,我还能怎么办呢?”说到这里,他软倒在地,捂住脸,无声的哭了起来。“太难了,真的太难了……原谅我……” 萧梦琴低低的笑了起来:“我可以原谅你,穆然。可是,谁又会原谅我呢?” 他闭上眼睛靠在床头,无声的流着眼泪,很快,就把他的睡衣给浸湿了。 半晌之后,穆然爬起身来,看向他。眼神像是一只困兽,好像已经走到绝路了。 “对不起。”留下这三个字后,他便转过身走了出去。一步一步,沉重至极。 * 第57章 决绝 “穆然——”穆然走到院子里的时候, 被追上来的周大有叫住了。他转过身来,眼神里满是痛苦:“好好陪陪他,拜托了。” “他现在最需要的, 不是我的陪伴。”周大有回答道。 穆然抿了抿干枯发白的嘴唇, 欲言又止。末了, 重重的叹息一声,仰头看着天空, 泪水无声的落下:“我已经无能为力了……” “也许,还有可以转圜的余地, 不试着再争取一下吗?可以预见的, 你们都会为了今天的分开痛苦一辈子。难道就这么放弃了吗?” 穆然想了很久,还是痛苦的摇了摇头:“你没有看到我父母那个样子……我爸那么骄傲的人, 一辈子没有向谁低过头, 今天却流着泪要我放弃。还有我妈, 你也看到了。他们这么大的年纪了,我真的不忍心……” “不忍心让你父母痛苦, 所以就忍心让你的爱人痛苦?让自己痛苦?” 穆然喑哑着嗓子, 说道:“不然呢?我必须得放弃其中一方,不是爱人,就是亲人。而梦琴他还年轻,能撑得住。我的父母年纪大了, 经不起折腾了……” “可是你也该知道, 萧梦琴已经失去了事业, 而现在, 你要他又失去爱情?这样对他, 你不觉得, 太过残忍了吗?” 穆然呆住了, 半晌之后,苦涩的开口:“他还年轻,一切可以重头开始……” 周大有牵起嘴角笑了一下:“我今天才知道,原来年轻,也可以是一种错误。” 穆然抬起手擦了一把脸,嘶哑的说道:“我知道你心里在看不起我,我也没有办法。总之,今天请你陪着他,我就先走了。以后,以后我也不会再来了。我怕,怕自己会不忍心。怕自己一见到他,下定的决心,就无法去实行了……” 说完这些话,他转过身,决然的走了出去。周大有忽然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猛的抬起头看上去。却见萧梦琴站在阳台上,定定的看着穆然离开的方向。整个人好像泥塑木雕一样,一动不动,看着有些怕人。 周大有上楼来到阳台上,看着他的背影,半晌之后,才无力的开口说道:“进去吧,外面风大,别生病了。” 萧梦琴很听话的转过身,走到卧室里,坐了下去。整个人看起来还是呆呆的,像个木偶娃娃一样。 “那张照片,是怎么回事?”周大有忍不住问道。 萧梦琴终于抬眼看了过来,缓慢的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怎么搞的,就被人给偷拍了。好像,是个小报社的记者拍到的。他拍了照片之后,高价又卖给了好几家报社……” “肯定是有人透露消息给他的吧?会是谁呢?” “……不知道。知道我们的事的人中,我想不出来,有谁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说着,萧梦琴的表情不再木然,他痛苦的用手捂住脸,哽噎着说道:“到底是谁做的?这样做,能对他有什么好处……” 他在沙发上缩成一团,痛哭起来。看到他的样子,周大有反倒觉得松了一口气。能哭出来就是好事,憋在心里,迟早把人给憋坏。 等到他哭累了,周大有道:“我去给你做点东西吃吧,你是不是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吃饭?” 萧梦琴苦笑起来:“你觉得,我现在能吃得下东西吗?” 周大有沉默了一瞬,随即说道:“身体是自己的,弄坏了,不值得。不管多么难过的事,我觉得,总有过去的一天,时间会冲淡一切的。也许,将来你会遇到,比他更适合你的人。” 萧梦琴低下头,低低的说道:“不会再有了。” 听了他的话,周大有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于是,只能沉默。萧梦琴也不再开口,屋子里,只有闹钟滴滴答答的声音,有节奏的不断响着。 第57章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的相对而坐,一直到天色蒙蒙亮了。窗外遥远的地方,一声嘹亮的鸡鸣声,惊醒了迷迷糊糊的周大有。 “天亮了?”他伸手揉了揉眼睛,站起身来。“想吃什么?我去做。” 原以为萧梦琴又会说不吃,没想到他竟然说道:“以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食材不好买,他常给我做鸡蛋面吃。最拿手的,也只有鸡蛋面。——你会做吗?” “应该……会吧?”周大有道,“鸡蛋面有好几种做法,他是怎么做的,你说给我听听?” 萧梦琴的脸上露出怀念和悲伤的神情,缓缓说道:“他喜欢先把鸡蛋煎一煎,煎完鸡蛋再把切碎的小葱也放进去炒一下,就会非常香。碗里放一点点猪油,一点盐还有切碎的红辣椒,面条跟青菜一起煮……”说到这里他笑了一下,“每一次青菜捞起来的时候,筷子一夹就散了。我每次都说他,应该等面条煮好了再下青菜。他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却总是记不住……” 按照萧梦琴说的做法,周大有给他煮了一碗青菜鸡蛋面。萧梦琴慢慢的吃着,吃的很慢很慢。一碗不多的面条,足足吃了半个小时才吃完。 吃完面条,萧梦琴主动去洗了碗,然后对周大有说道:“你一晚上没回去,一定不放心家里吧?回去吧,我没事了。” 周大有仔细的看了他几眼,问道:“你真的不要紧了吗?” 萧梦琴道:“日子总还是要过下去的,不是吗?” 周大有确实有些担心家里,便再次确认:“真的没事了?” 萧梦琴笑了起来:“回去吧,真的没事了。” 周大有又呆了一会儿,仔细叮嘱了他几句之后,这才动身离开。临走之前,说道:“我回去看看,要是没什么事,晚上我再过来陪你。” 萧梦琴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说着他又开玩笑的说道:“你接连几晚上都在我这里,不怕被报纸拍到了,又将你也一通乱写?” 见他都有看玩笑的心情了,周大有放了心,安心的出了门,匆匆朝着家里赶去。回去之后,到咖啡店里帮了半天的忙,又去接了两个孩子放学,这才松快下来,准备小憩一下。等他脱了衣服躺到床上,明明身体已经很累了,却还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看看怀表,时间是下午五点二十。 啪嗒一声关上怀表,他坐起身来。到底难以彻底安心,他起身穿上衣服,出门搭上电车,朝着萧梦琴家里而去。 心脏砰砰的跳得很快,好像忽然得了心率失衡的病一样。焦急慢慢涌上他心头,恨不得电车能快一点,再快一点。 下了电车,要到达萧梦琴的家,还要步行一段路。这段路是很高级的社区,属于租界的地段。英式的灰色尖顶铸铁路灯一盏一盏挨得很近,并且,天还没有彻底黑下去,路灯就已经亮起来了。明亮的橙黄色光芒,一点也不像其他地方的路灯,看起来半死不活有气无力,只能照亮自己脚下一小块地方。 小雨丝丝,空气寒冷而湿润。平整的灰色道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在匆匆行走着,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听起来格外寂寥。 一路走着,他的眼前,总是浮现出萧梦琴的模样。清清秀秀,温温和和,非常讨人喜欢的样子。生得也好,也有才华。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遇到这些不堪的事? 雨渐渐的大了,从淅淅沥沥,变成了哗哗啦啦。他没有带伞,很快整个人就被淋湿了。寒意笼罩,不知道是因为天气,还是因为这些人和事。 积水灌进了鞋子里,步伐格外沉重。咕叽咕叽的响着,一步一滩水。 不算长的一段路,却走得他格外心焦,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一样。他甚至因为心急不看路而一步踏进一个大水洼里,溅起来的积水,打湿了他半条裤子。 这让他的心情,愈发恶劣了。 终于,可以看得见萧梦琴的房子了。见到二楼卧室里亮着灯,他松了一口气。一直紧紧绷着的心脏,终于稍稍松懈下来。 疾步来到他家门口,按下门铃。响了很久,没有人来开门。他实在没法子,试图从围墙上翻过去,却高估了自己的身手。正一筹莫展之际,忽然想起,穆然曾经说过,萧梦琴家的隔壁房子,就是他的家。两座房子的围墙上,开了一扇门,方便两个人的往来。 匆匆来到隔壁门口,伸手一推,门竟然开了。看来,穆然去他父母家之前,失魂落魄的,忘记了锁门。 还好,运气不错。 很容易的,他找到了开在花园围墙上的小门,打开门跑进了萧梦琴的家。一路小跑着来到二楼卧室里,伸手推开虚掩着的房门,里面空荡荡的,没有人在。但是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周大有抽抽鼻子,很快,脸色变得煞白。这股奇怪的味道,分明,是血腥气! 他疾步跑到卧室里的卫生间门口,伸手一推,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住了。他砰砰敲门,大声的喊道:“萧梦琴,你不要做傻事——” * 第58章 进医院 里面没有人回应他的话, 只有窗外的雨声,哗哗啦啦的不断倾泻着。听起来,愈发令人心寒心焦。 他砰砰的敲门, 砸门, 卫生间里面却始终是寂静无声。配上外面的雨声, 愈发有种风雨不安的感觉。 不能再等下去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举起旁边一把沉重的木椅子, 开始用力的砸门。重点照顾的,是门上的锁。 还好, 这所房子的历史不短了, 里面的东西都比较陈旧。在他砸了好一阵子之后,啪嗒一声, 门上的锁被砸开了。 丢下椅子猛的冲进去, 里面的场景, 几乎令他窒息。 卫生间里面的壁灯亮着,盈盈一点灯火, 像是旷野里遥遥的一点光, 照耀着找不到出路的无助可怜的人。 浓烈的血腥气息,弥漫在整个房间里。 白瓷浴缸里,满满一缸水,血红色的水。 萧梦琴躺在浴缸里, 无力的垂着头。看不出, 是不是还有气息。他一只手垂落在浴缸之外, 另一只手放在水里面。那只手上新割出来的伤口, 深可见骨。 周大有从来不知道, 一个人的身体里面, 居然有这么多血。这样大片的血色蓦然冲入视野, 让他觉得一阵阵的晕眩,眼前的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糟糕,不能晕! 他快速的拧开水龙头,朝着自己脑袋上浇了好几捧冰冷的水,这才觉得清醒过来。 他找了一根绑窗帘的布条,将萧梦琴受伤的手腕紧紧缠住,暂时止住血液的流淌。然后将他背了起来,疾步朝着街道上行去。 这个居民区外面就有一家医院,他记得非常清楚。可能,这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吧! 雨还在泼泼洒洒的下着,淋湿了两个人。一个疾步向前,一个呼吸微弱。一点点轻微到几不可察的鼻息喷在周大有的脖子上,让他更加的急切。 还好,萧梦琴还活着。 他不敢想象,要是自己没有及时赶来,会是什么样可怕的后果。 萧梦琴的身体会在满浴缸的血水里渐渐变得冰冷,再也救不回来了。哪怕穆然会后悔会难过,死了的人,就是死了,再无希望可言。 雨水打湿了周大有全身的衣裤,一步一步全是水。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 萧梦琴能救回来吗?他满心担忧。 耳边尽是雨声,还有自己的心跳如擂鼓的声音。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了自己和背上的这个人。自从穿越以来,他还从来没有觉得这样无助过。 想想之前萧梦琴的心情,只会比自己更加无助吧?更深切的,还有绝望。 想一想就感到难过。事业毁了,爱人走了,他还剩下什么?人面对死亡会有本能的恐惧,决定去死的人,一定是面对着比死亡更可怕的境地。 那样的境地,稍稍一想,就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也许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长的时间,周大有终于看到了医院门口红色的十字。他来不及喘上一口气,便一脚踢开医院虚掩的大门:“医生,医生,救人——” 前台护士看到一身血色的周大有,愣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立即高声喊道:“快来人啊,救人了——” 背上的重量终于交了出去,周大有剧烈的喘息着,坐在急救室外的椅子上,眼神空茫。在这个时候,他的脑子完全是空白的,什么都没有想。 之前那个小护士站在走廊拐角处看了他半晌,终于还是磨磨蹭蹭的走了过来,小声问道:“请问,你,你是周墨先生吗?” 周大有抬眼看向这个圆脸的护士小姐,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对,我是周墨。” 小护士激动起来:“真的是周墨先生?太好了……不不不,我的意思是,能见到你我太兴奋了,不是说现在是个好时间……抱歉,我有点语无伦次了……” 第58章 周大有点点头:“没关系,我理解你的意思。” 小护士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凑近了说道:“里面那个……是萧梦琴先生吧?刚才虽然时间很短,我还是看清楚了他的脸。他……是不是割脉自杀了?因为那些报纸乱写的事?” 虽然这个小护士可能是自己的粉丝,但是对于她这样的话,周大有还是很不舒服:“这些事,好像跟你没有关系。” 小护士的脸腾的红了起来,有些慌乱的摆手:“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我就是想说,我能理解,那不是萧梦琴先生的错,都是那些乱写的人不好。就算是真的,这也是别人的私事,他们不该这样……我之前去过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颁奖典礼,周墨先生和萧梦琴先生,都是我喜欢的作家……” 听了这些话,周大有的心里舒畅了一些,点点头道:“谢谢你了,希望你不要将这些事说给其他人听,我希望他在医院能清净的好好养伤。”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会乱说的。”小护士点头如捣蒜,又道:“周先生,你看起来很冷,要我给你倒一杯热水吗?” 他现在确实需要一杯热水温暖一下身心,便没有拒绝:“那就麻烦你了。” “不不,一点儿也不麻烦……” 热水很快就被拿过来了。可能是小姑娘自己的杯子,细白瓷杯面上有精巧的蝴蝶双飞花纹。他双手捧着杯子慢慢的喝着,胃暖了,身体也舒服了很多。 这一刻,他心里对那个有些多话的可爱的小护士,充满了感激之情。 僵涩了的脑袋终于开始缓缓转动起来,他甚至想到,会不会像电视剧里面演的那样,医生突然从急救室里跑出来,大喊:“没血了,病人需要输血——” 那样的话,自己要不要去验血呢……时间在他的胡思乱想中,慢慢的流逝。他的意识也开始渐渐模糊,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靠去,竟然就坐在急救室外面睡着了。 砰——门被大力推开的声音和沉重的脚步声,惊醒了迷迷糊糊的周大有。他睁开眼睛看过去,见急救室的门被打开了,白色衣袍上沾染着血色的医生走了出来。脸上,带着疲倦的神色。 抢救一个将死之人,想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怪,医生看起来会这么疲惫。 这个时代的医术和医疗资源自然跟从前他那个时代没得比,他只能希望,萧梦琴的运气会不错。 站起身来紧走几步,恰好站在医生面前。还没有开口,对方便开口说道:“他脱离生命危险了。” 好像被雷劈过的枯木,在暗夜里的星光下陡然发出一丝绿芽。又好像满目的洪水骤然退去,重新露出生机勃勃的大地。他重重的呼吸了一下,发自内心的说道:“谢谢你,医生。” 医生摆摆手说不用,拖着疲乏的脚步,离开了走廊。紧跟着,萧梦琴被推出了急救室,几个护士合力,将他抬到了普通病房的一张病床之上。 考虑到之前那些报纸的影响力,周大有为萧梦琴要了一个单人病房。现在,不是考虑价钱的时候。再者,虽然以后的事业可能无以为继,但是就凭萧梦琴以前赚的钱,估计付款是不成问题的。 病房很干净,浅绿色的墙壁,让人觉得心情宁静。 萧梦琴安静的躺在床上,还没有醒来。皮肤非常苍白,一丝血色都没有。周大有摸了摸他的脉搏,虽然不怎么有力,却坚强的跳动着。因此,他不由得微笑了一下。 还活着就好,活着,总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护士为萧梦琴挂上了输液的瓶子,补充他流失的体/液。看到玻璃瓶子里面的透明液体一点点通过塑料管子输送到他体/内,总觉得,那是他流逝的生命力,在一点一点的补充回来。 咔擦——随着这声音的响起,一道亮光闪过。懵了的周大有还以为是打雷闪电了,但紧跟着他便反应过来,这是被偷拍了。他连忙追出病房,空荡荡的走道上,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他追出去几步,又退了回来。将萧梦琴一个人留在这里,他不放心。 算了,记者爱拍就拍,报纸爱写就写。反正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再坏,还能坏到哪里去呢? 他在萧梦琴的病床前守了半夜,窗外的雨声,也响了半个晚上。从大雨转成小雨,黎明时分,渐渐的停息了。 一缕晨光透过白色窗帘照进来,洒落在萧梦琴的脸上。原本死人一样的脸色,终于多了几分人色,看起来不那么吓人了。 等护士小姐进来拿走输液瓶的时候,周大有问道:“请问,他怎么还没醒过来?会不会有事?需要医生来检查一下吗?” 护士回答道:“不用担心,他的体力流失严重,所以才会一直睡着。我想,今天肯定会醒过来的。” “知道了,谢谢你。” 等这个护士离开之后,昨晚那个小护士摸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饭盒,对他说道:“周墨先生,你一定饿了吧?这里是我妈妈给我熬的粥,给你吃。” * 第59章 生出误会 周大有虽然饿了, 但却不好意思要小姑娘的早饭:“不用了,你自己吃吧。等会儿我随便出去买点什么吃就行了。” 听了他的话,小护士却走过来, 不由分说将饭盒塞进他手里, 说道:“外面卖的东西哪有自家做的营养?再说了, 等会儿你照顾的病人醒过来,不是也需要吃东西吗?这里的粥很多, 足够你们两个人吃了。你不成,等会儿冷了, 我也还是没法吃。所以, 不要推辞啊——”说完,她几步就跑了出去, 压根不给周大有拒绝的机会。 真是个可爱的姑娘……盛情难却, 他打开饭盒, 看到满满一盒浓香的香菇鸡丝粥。确实份量不少,足够两个人吃。 他早就饿了, 现在闻到食物的香味, 更加觉得饥肠辘辘。当下,便拿起勺子吃了起来。吃了一半之后,便住了口。 将饭盒重新盖好,放在床头柜上。他看向萧梦琴, 见他还是没有醒过来。摸摸额头, 温度正常, 倒是放心了一些。 也不知道, 他到底什么时候才会醒过来…… 等着等着, 天色就大亮了。原以为会是个阴天, 却没料到, 竟然出了太阳。浅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了萧梦琴的身上。 不管这个人的遭遇如何,阳光总是毫不挑剔的照耀着每一个人。 周大有衷心希望,等到萧梦琴醒过来,看到这样好的阳光,可以驱散心里的阴霾。 在病房里待得骨头都酥了,周大有走出房间,在走廊上转来转去,舒散筋骨。 在这个年代,西医远没有中医那么受欢迎。因此,病房区域很是安静,没有几个病人。倒是乐得清静。 长长的雪白的走廊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脚步,不断的回响着。 忽然,在他有规律的脚步声里,加入了一个慌乱急促的脚步声,是从楼梯方向传来的。周大有停下脚步看过去,却见穆然匆匆跑上来,神色慌乱,衣衫凌乱。瞧着,像是一夜没睡的模样。在他手里,还紧紧捏着几张报纸。可以看到那上面醒目的标题,写着:新晋作家为情自杀,疑生命垂危! 穆然也看到了周大有,一边朝着这边跑,一边喊道:“周墨,我知道是谁出卖了我跟梦琴——”一语未毕,他便呆住了。 周大有还穿着昨天的衣服,上面沾染着好些血色。现在在这白色的走廊里看起来,格外触目惊心。怪不得,穆然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都不好了。 紧紧盯着那些血色痕迹,穆然涩然问道:“梦琴,他,他到底怎么样了?” 周大有想起那惊魂一夜,还有眼前这个人的断然舍弃,不由得没好气的说道:“死了!” 这两个字一落地,穆然便晃了两晃,险些一头栽倒下去。周大有见了,也后悔不该一时气愤胡说,正要开口解释,却见穆然咬了咬牙,转身就跑下了楼。 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周大有留在原地,一头雾水,穆然这是发什么疯? 还有,之前他喊着知道了是谁出卖了他们,会是谁呢? 正惊疑不定,忽然病房里有动静传来。他连忙收起那些心思,迈步朝着病房走去。一进门,便看到萧梦琴正试图坐起身来,走过去忙阻止:“你失血过多,还是躺着好一些。” 萧梦琴也没有反抗,乖顺的躺了回去,眼睛看向他:“是你救了我?” 周大有点点头:“我进去看到一缸血水,险些被吓晕。——你怎么能做出这种傻事来呢?值得吗?” 萧梦琴虚弱的微笑了一下,小脸依旧苍白,看着格外可怜:“一时想不通而已,以后再不会了。” 周大有细细打量他的神色:“真的不会了?” 萧梦琴点点头:“真的。”他转头看向窗外的阳光,微微眯起眼睛,缓缓说道:“昨天我失去意识之后,觉得,自己来到了一片好像无穷无尽的黑暗之中,怎么走,都走不出去。没有一点光线,没有任何声音,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了我一个人……那种感觉,真是可怕极了,我绝对不想再重复一次。” 第59章 周大有专注的听着,感觉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问道:“后来呢?” “后来……我觉得自己来到了小时候居住的地方,那是一片山坡。房子的一侧是高山,一侧下方是很宽阔的农田。一切,都是我记忆中的样子。我好像变成了小时候的样子,不断的哭着,到处走来走去,找寻我的父母亲。走着走着,我终于看到了他们。还是那样的年轻,与我记忆中父母亲的样子完全一样。我抱住他们,求他们带我一起走。妈妈抱了抱我,然后对我说道,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就在这时,我听到一阵钟声响了起来。不由自主的,我跟着那钟声飘了起来,越飘越高,很快就飘到了半空中。父亲母亲拉着手,站在下方,笑着看着我,对我说,孩子,以后再来找爹和娘吧……再然后,我就醒了过来。” “你的父亲和母亲?” “很早就去世了,在那一年的战乱中。我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姥姥前年也走了。我的家,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听着萧梦琴淡淡的话语,周大有只觉得,这个人,真的太不容易了。 萧梦琴却没有什么悲伤的样子,唇角还带着几分淡笑:“既然爹和娘不希望我死,那,我就好好活着。起码,我知道,在九泉之下,还有人在关心着我,不是吗?” 周大有不由得露出几分欣慰之色:“你能这样想,那再好不过了。” 萧梦琴又躺了一会儿之后,便道:“我想起来坐一下,一直躺着,骨头都痛了。” 周大有搀扶着他坐了起来,再将小桌板立起来,把保温饭盒里的粥拿到他面前,道:“你一定饿了,吃点粥吧,是个人很好的护士姑娘送给我们的。——你能自己吃吗?” 萧梦琴举起缠着白纱布的左手,道:“没事,我右手一点问题都没有。” 周大有点点头,将清洗过的勺子塞到他手里:“那你自己吃吧。” 吃过饭,上了一个厕所之后,护士又来给他输液了。好几大瓶葡萄糖输进去,取下针头的时候,天色已经是黄昏了。 两个人都还是早上吃了粥,此时,彼此的肚子都发出咕噜噜的声音来。周大有道:“想吃点什么?我去买。或者,今晚我回去做了,明天给你送来。” 萧梦琴道:“不用麻烦了,随便吃点什么就行。你一直在这里照顾我,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怎么好再劳动你?” 周大有笑道:“说随便,其实,是最不好随便的。” 萧梦琴也笑了:“那,就吃煎饼果子吧,那个好带回来一些。” 周大有点头答应:“我叫老板多给你加一个鸡蛋,补补身体。明天,我带鸡汤来给你喝。” 萧梦琴这次没有拒绝:“那就多谢了。” 周大有起身,准备出去买煎饼果子。刚刚打开门,迎面便撞上一个人。抬眼一看,原来是失魂落魄的穆然。 “你来得正好,你来守着,我出去买煎饼果子。”周大有说道。 穆然却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似的,呆呆的说道:“我杀人了。” 闻言,周大有浑身一凛。举目看去,却见穆然的肩膀上赫然沾染上一块血迹,竟然还是新鲜的。 看来,他说的话,竟然是真的! 周大有连忙将他拉进来,锁上了门:“什么意思?你杀了谁?” “彭秋。”穆然脸上露出几分恨意:“就是他告诉小报记者,说梦琴跟我在一起。要不是他,梦琴也不会——” 话没说完,他便看到了坐在病床上的萧梦琴,不由得长大了嘴巴,那模样看起来真是傻极了:“梦琴,梦琴?” 周大有正要开口解释,穆然却大哭起来:“梦琴,梦琴你回来看我了吗?对不起,我真的不想离开你的,真的不想。等到失去了你的时候,我才知道,你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我失去了你,就像失去了所有一样……” 害怕他的哭声惊动了护士,周大有连忙捂住他的嘴巴,在他耳边急促的说道:“收声,你想被抓走吗?萧梦琴没有死,之前我是骗你的!” 穆然果然不哭了,他睁开周大有的手,梦游一样走到萧梦琴面前,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颊:“热的,软的……” 萧梦琴双眼一瞬不瞬的注视着他,眼里泪光闪烁着。就算之前恨过他,在这一刻,也已经全部都消失了。 这个男人,为了他,杀了人。等于,为了他,付出了生命。 心脏此刻涨得满满的,热热的,像是被温泉水浸泡着一样。有一道光芒,笼罩了他,驱散了黑暗。 穆然把萧梦琴摸了又摸,样子真是傻乎乎的。等到萧梦琴一把抓住了他再次伸出去的手的时候,他猛的抱住他,压抑的低泣起来:“活着,你还活着,感谢老天,谢谢,谢谢……” 两个劫后余生的人,抱在一起,都哭了。 * 第60章 离开的人 看着抱在一起哭泣的两个人, 周大有却伸出手来,扇了自己的嘴巴一下。 叫你信口开河!这下好了,穆然杀人了! 等他们哭够了抱够了, 周大有才干咳一声, 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你们要想想办法。——也是我之前嘴欠, 跟你说萧梦琴死了,要不然, 你也不会冲动到去杀了彭秋。” 穆然摇头道:“是我自己做错了事,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救了梦琴, 就冲这一点, 我就要一辈子感谢你。” 萧梦琴也点头道:“是他自己太冲动了,谁会料到, 他听了你一句话, 连我的尸体都没有看到, 就跑出去杀人了呢?——真是个傻瓜。” 嘴上骂着傻瓜,他脸上, 却带着梦幻般的微笑。 穆然也转头看向他, 两个人又开始一起傻乎乎的相视微笑起来。周大有不由得扶额,无奈的说:“到底怎么办,你们倒是拿出一个章程来啊!” 穆然的脸上露出一丝颓然之色,说道:“欠债还钱, 杀人偿命, 还能怎么办呢?在死之前能见梦琴一面, 能再牵牵他的手, 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萧梦琴抿了抿重新有了血色的嘴唇, 道:“我已经死了一次, 现在, 我绝不允许你再去重复我见过的那些可怕的景象。我们要活着,一起活着。” “可是……” 萧梦琴断然说道:“没有可是,要活我们一起活,要死,我们也一起死。这样的话,你还要去偿命吗?” “这都是我造下的孽,我应当偿还。而你,我希望,你能快乐的活下去……” “下半辈子没有了你,还谈什么快乐?” 眼瞧着两个人又要抱到一起去了,周大有跌足道:“你们两个倒是别磨叽了,赶快计划一下,到底怎么办才好?” 萧梦琴道:“为今之计,只有——”他看向穆然,决然说道:“离开这里。” 穆然一惊:“离开?我的父母……” “留在这里只好偿命,你还是无法孝顺他们,只不过徒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一场罢了。” 穆然的头低了下来:“是我连累了你们……” “别说这些没用的话了。”萧梦琴道:“我们就坐今晚的船,离开这里,到檀岛去。那里是英占区,足够我们安全栖身了。” “檀岛啊……”穆然叹息了一声,“现在,也只能逃亡了……” “不是逃亡。”萧梦琴握住他的手,柔声说道:“只是换一个地方生活。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身边。” 穆然反握住他的手,两个人四目相对,四周涌动着脉脉温情。 三人商议了一阵出逃的事情,计议已定,穆然道:“我必须要回去跟父母告别,还要收拾一下东西。” 萧梦琴道:“我也要回去收拾东西,能带走的值钱物件,都带走。” 周大有道:“我去码头,帮你们把船票买了。”他取出怀表看了看,道:“晚上八点,我们在西城码头见面。” 萧梦琴点头道:“我记得西城码头处有一家欢乐饭店,我们三个人就在饭店后门的巷子里汇合。” “好,我记住了。”周大有点点头。 当下,结清了医药费之后,三个人离开医院,各自朝着目的地而去。其中,穆然自然是从医院后门离开的,没有惊动任何人。 现在这个时候,自然是别让任何人看到他才好。 他悄悄回到自己家,走到家门口,便见到佣人王妈守在那里,一见到他就急忙拉住他的胳膊,说道:“三少爷哟,你可回来了,老爷太太正等着你呢,快快快,跟我来……” 他沉默着,任由王妈拉着他往屋子里走。心里,翻涌着各种滋味。 该怎么跟父母开口呢? 客厅里灯火通明,他的父母果然都在。他走进去还没有开口,便被万怀素拉住,仔仔细细的看了他一遍。然后,颤抖着手抚摸着他的头发,道:“等事情平息下去了,一定要记得回来。无论如何,记得你的老爹老娘,还在等着你回家。” 他的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泣不成声。 第60章 他的父亲重重的叹息了一声,将一只箱子推到他面前:“最上层是换洗的衣服和一些零碎物件,下层是四十根金条。你去的地方,金子才是硬通货。” 穆然接过那沉甸甸的箱子,噗通一下跪了下去,重重的磕下头:“爸妈,都是我不孝……等到事情过去了,我一定回来……” 谁知道事情什么时候才会过去?也许十年,也许二三十年。往好处想,也许只要三五年呢?这个问题,谁都难以回答。 穆然的父亲再次长叹,背过身去,地板上铺着的厚实猩红色地毯却被几滴泪打湿了。万怀素哭着将穆然搀扶起来,道:“去吧去吧,不要挂念家里,有你两个哥哥照顾呢!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好好照顾自己,也……好好照顾萧梦琴吧……” 穆然擦了擦泪,提着箱子,走出了家门。隔了老远之后,才敢再次回头看去。依稀可见门口两个人影还在那里,仿佛亘古不变。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周大有来到西城码头,趴在售票窗口,急急问道:“今晚去檀岛的船票还有吗?” 售票员摇头:“中午就卖完了。” “不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实在很着急。” “已经卖完了,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周大有焦急的离开,在码头转来转去,看到有像旅客的人,就去问他有没有去檀岛的票,能不能转让,他愿意出高价。可惜问了好些人,还是没有买到票。 又急又渴又饿,他买了一瓶玻璃瓶装的汽水,一口气喝得干干净净。当他归还瓶子的时候,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迟疑:“你是……老周?” 周大有转过身去,看到一个往昔的熟人,却正是他昔日做苦力的时候的管事,人称马哥的。 他虽然心里焦急,但还是点点头道:“马哥,你还认得我?” 马哥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眼里露出羡慕的神色:“老周啊,你现在,真的是跟以前不一样了,我都不敢认……现在一看,就是上等人了啊……” 来不及叙旧,周大有便急忙说道:“马哥,我急需两张今晚去檀岛的船票,你能帮我想想法子吗?” “檀岛?据我所知,今晚八点半的船票,已经卖完了啊!” “是卖完了,但我却是急需,你能帮我一下吗?钱不是问题。” 马哥迟疑半晌之后,说道:“如果价钱不是问题的话,我倒是能想想办法。但,可能买不到头等舱的票了。” “没问题没问题,最末等的票都行!”周大有如释重负,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马哥这样的地头蛇,果然有办法。半个小时之后,他拿了两张船票给周大有,竟然还是二等舱的票。 周大有接过票,问道:“多少钱?” 马哥道:“十个银元。” 周大有掏出十二个银元给他,道:“马哥,今天多谢你了。” 看到多出来的两个银元,马哥的眼睛笑得眯了起来:“不用不用,咱们什么交情?周先生,以后,还要你多多照顾啊!” 周大有笑了笑,没有说话。马哥也识趣的说道:“那我就不打扰了,走了。” “慢走。” 目送他离开之后,周大有看看时间,快到八点了,便连忙动身,朝着那个欢乐饭店的后巷走去。一来到这条狭窄阴暗的小巷子,他便看到了萧梦琴,正焦躁不安的踱着步。 萧梦琴见到周大有来了,连忙迎上去,问道:“买到票了吗?” “买到了。”周大有没有提自己花费了多少功夫的事,直接将两张票递给了萧梦琴。 萧梦琴接过票,仔细收好,然后看向周大有,道:“能结识你,或者,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周墨,我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周大有摆摆手:“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说那些话。能帮上你们,我也很高兴。——以后,你打算怎么办呢?还继续写书吗?” 萧梦琴道:“我会继续写的,这是我一生热爱的事。不管还有没有机会出版,我都会继续。” “一定有机会的。” 两个人说话间,时间已经过了八点。穆然还没有来,而船已经快要开了。 萧梦琴焦急起来:“怎么他还不来?会不会,路上出了什么事?” “应该没事的,我们再等等。” 两个人不安的等了快十分钟之后,穆然终于来了,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萧梦琴明白他的心情,只是上去握住他的手,道:“你还有我。” 穆然点点头,反握住他的手,道:“我们走吧。” 三个人朝着码头开船的地方走去,周大有走在前面,替他们打着掩护。刚刚看到船,便见到一队人匆匆过来,四处检查。 周大有手心的汗都出来了,可是靠他一个人,怎么挡得住他们两个人? 恰在这时,又有声音响起:“周墨?” 他转头看去,却见到董少剑站在那边,看了过来。 看到他,周大有连背上的汗都出来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 第61章 去往他乡 董少剑看了看他, 又看了看他身后紧张的萧梦琴和穆然,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手却伸进大衣口袋里, 取出一副扑克牌来:“正好我想打牌了, 不如我们四个凑一桌?” 闻言, 周大有松懈下来,非常感激的看着他:“好。” 萧梦琴与穆然一起, 同时松了一口气,看向董少剑的眼神里, 也带着感激之情。 从来锦上添花多, 雪中送炭少。可雪中送炭的恩情,却会让人铭感五内, 一世难忘。 同时, 萧梦琴与穆然也非常感激周大有。若不是当时在颁奖典礼上, 周大有种下了善果,那么, 也不会有今日董少剑的报答。 所以说来说去, 他们最应该感激的人,还是周大有。 四人当即坐在水泥桩子上,摆开阵势打起扑克牌来。董少剑与周大有坐在外侧,将穆然和萧梦琴二人挡在里面。那些搜查的人经过的时候, 只是淡淡朝着这边扫了一眼, 便没有在意了。等他们离开, 距离开船的时间, 只有五分钟了。 呜呜——离别的汽笛声, 从船只那边飘了过来。 萧梦琴与穆然紧赶慢赶, 终于在船即将驶离码头的时候, 坐了上去。两个人站在甲板上,看着站在码头上的周大有,用力的挥着手。 看着越来越远的城市,两个人都禁不住落泪了。 当城市已经被隐藏在黑暗里的时候,穆然掏出手帕,一边替萧梦琴擦泪,一边低声安慰道:“别哭了,我们还会回来的。” “嗯,一定……” 周大有站在黑夜里的码头上,目送着那两个人远去,不禁也是思绪万千。当船只远去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再转头一看,董少剑已经不见了踪影。 也好,君子之交淡如水,不需多言。 他启程朝着家里走去,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电车了,他又不愿意坐人力拉的黄包车,只能步行。 码头距离家非常远,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才看到了熟悉的街区。抬眼一看,来到了自家的咖啡馆门前。透过虚掩的门看进去,里面还亮着灯。 这么晚了,关翠云还没有回去吗? 他推开门走进去,看到关翠云一个人在店里,站在柜台后面,正在制作咖啡。面前一整套亮晶晶的铁质虹吸式咖啡用具,看起来非常精致。那小小的火焰和玻璃壶里面翻滚着的咖啡,让他觉得温暖而安心。 这几天的事情忙乱而转折巨大,实在是让他觉得非常疲惫,身心都是。 关翠云抬眼看到他,露出惊喜的表情:“你怎么来了?” “我准备回家去,路过这里看到灯还亮着,就过来了。——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小宝呢?” “已经睡了,家里有他两个姐姐在呢,没关系的。——来,尝尝我做的咖啡味道如何。”说着,她将已经煮好的咖啡倒出来,加了一块方糖,然后推到他面前。 周大有端起咖啡来喝了一口,点点头道:“非常好,比一般的咖啡厅都正宗了。” 关翠云略带骄傲的说道:“那是,我一直在练习,都没有偷懒过。咖啡豆也是买的最好的,听你的话,没有在这方面省钱。” 周大有沉默着,一口一口将热热的咖啡喝完,然后才道:“你不问我,这些天发生了什么?” “你想说我就听着,你不想说,也没有关系。总之,不管什么事,你记得,你还有我们,就够了。” 一阵暖意涌上他心间,心灵的疲惫,顿时一扫而光。 他转头看看这店堂,明亮的光线,简洁大方的装修,与现在流行的那种阴暗的老式欧风大相径庭,心里很是满意:“很快就要开张了,心情如何?” 关翠云道:“你还说,我紧张死了,要是生意不好赔钱了该怎么办?” “没关系,你尽管尝试,咱们家不差钱!” “那也是你辛辛苦苦赚来的,怎么能浪费呢?” 第61章 “哈,跟从前下苦力比较起来,现在,还真的不算辛苦……” 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弥漫着新油漆味道的小店里,两个人有一句每一句的随意交谈,也自有一种温馨存在。 几天没有睡好,今晚总算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他躺到床上,将身体陷入到绵软厚实的被褥里,重重的舒了一口气。 还是家里好啊! 意识很快就模糊了,在彻底睡去之前,他浆糊一样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来,觉得有什么事被自己给忘记了。刚要仔细去想的时候,已经彻底陷入到黑甜乡之中了。 第二天,他什么地方都没有去,就待在家里,好好休息一下。关翠云也让他不要去店里,因为差不多都已经完成了,没有多少事可以做。还不如就在家里,让疲倦的身心好好放松放松。 悠闲的时光,保持到了晚上。夜色深浓,他正要开始写文的时候,忽然听到墙头那边,似乎有些动静。 家里进来贼人了? 警戒心顿时生出来,他找了一把斧头拿在手里,朝着院墙那边摸了过去。抬眼一看,明晃晃的月光底下,一个大姑娘骑在墙头,幽怨的望着他:“周先生。” 看到她,昨晚没有想起来的事情终于记起,他不由得掩面,觉得没脸见人了。天啊,他居然把这么要紧的事给忘记了! 廖庄慧继续用那种幽怨的眼神盯着他看:“周先生,看来,你是把我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 “廖小姐,真的非常抱歉。这两天我的一个朋友出了事,所以我才忘记了你的事,抱歉抱歉。” 廖庄慧叹息一声,道:“不怪周先生,这件事,原本跟你也没有关系。” “咳咳,廖小姐,你还是先下来说话吧,这上面太危险了。”说着,周大有搬来一架梯子,搭在了院墙之上。廖庄慧当即顺着梯子爬了下来,俏生生一个大姑娘站在了他面前。 廖庄慧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忽然妩媚的笑了一下:“周先生,这个时候我要是大喊起来,你说,你是不是就必须娶我了?” 这个样子的她,与她留给周大有的既往印象,实在是大相径庭。以至于,他竟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呆在了那里。 看到他的模样,廖庄慧噗嗤笑了起来:“好了好了,不逗你了,看你吓得那个样子。” 周大有倒抽一口凉气,道:“廖小姐,你……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廖庄慧道:“谁不是有几幅面孔呢?面对着不同的人,就用不同的面孔,不是很寻常的事吗? 《镜花缘》里写了一个国家,那里的人,人人都有两副面孔,是生理意义上的两副面孔,周先生不会不知道吧?” “那个我倒是知道,但是……以你的家庭环境,怎么会……有现在的这幅面孔呢?”这样的廖庄慧,实在是让他觉得,有种一言难尽的感觉。 廖庄慧一边在月色下慢慢的踱步,一边仰头看着月亮说道:“以前我家不住在这里,在老家的时候,我家旁边住了一位女老师。跟着她,我学了很多东西。每天晚上,等到爹和娘睡下之后,我就像现在这样,翻过墙头去找她。她教我读书识字,给我文学作品看,教给我那些新奇的东西,告诉我她不容于世的大胆想法……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头抵着头,无话不谈……那真是一段难忘的岁月啊……” 她美丽的面容上流露出怀念的神色,眼神怅惘。 周大有干咳一声,打断她的回想,问道:“那今晚,你的来意是?” 廖庄慧看向他:“周先生,你原本打算怎么帮我?” 周大有道:“我认识两个警察,他们之前也帮过我的忙。我打算这一次再请动他们,吓一吓你的父母,就说,法律不允许未嫁女子出家,因为国家的人口流失严重……” 廖庄慧道:“倒是能解一时之急,但是,以后呢?你吓得住他们一时,吓得住他们一世吗?以后他们再想送我去出家,或者想随便将我嫁了,那我又该怎么办呢?” 周大有被她问住了,一时间哑口无言。 廖庄慧道:“不仅仅是我的问题,还有我妹妹的问题。我昨晚听到,爹又跟娘提起给妹妹裹脚的事。我估计,这就是迟早的事罢了。还有,他压根就不打算让妹妹识字念书。而我,要不是那位女老师教我,到现在还是一个睁眼瞎。我妹妹再这样下去的话,她的一辈子就毁了。——生长在这样的家庭里,是我跟我妹妹的不幸。我们的一辈子,就这么葬送了……” 周大有道:“我很同情你们,但是,有些事,我也无能为力。再者,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仅仅只是邻居而已……” 廖庄慧点头:“周先生,这一点我跟清楚。我也不敢麻烦你太多,只求你帮我这一次,一次就好。” 周大有想了想,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帮你?——你打算怎么做呢?” 廖庄慧抿了抿嘴唇,握紧拳头咬紧牙齿,露出一股狠劲:“我要带着妹妹,离开这个所谓的家!” * 第62章 逃离 闻言, 周大有悚然一惊:“离开?你一个女孩子,带着你妹妹这样一个小女孩,你知道, 前路会有多么的艰难吗?” “我知道, 这些我都考虑过。”廖庄慧道, “但是,不努力一把, 怎么知道自己到底行不行呢?” “那,你有想过要去哪里吗?” 她点点头:“想好了, 我要去找陈碧心。” “陈碧心是谁?” “就是之前我提到的那个教导我的女老师, 据我所知,她两年前去了海州, 大概是继续当老师了。但是, 我不知道她具体的住址或是工作地点。尽管这样, 我还是想去投靠她。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一定会帮我们姐妹的。” 周大有思忖着说道:“所以, 你要我怎么帮你呢?” “我要带着妹妹离开那个家, 去投靠陈碧心。但是目前有两个难处,一是我不知道她的地址,二是我没有钱。”她理直气壮的看着周大有,眼睛狡黠的一眯:“这两点, 就全靠你了。你是作家, 又是个男人, 打听人肯定比我方便得多。再者, 你不缺钱, 可以借给我们姐妹生活费和路费。我们, 可就全靠你了。” 周大有闻言失笑:“我有钱那是我的事, 我为什么要这样倾尽全力的帮助你?帮你们离开家,要是传出去了,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多大的麻烦吗?你父母可能会告我拐带少女也不一定。” 廖庄慧道:“我不管那么多,总之,我赖上你了。都是因为你去我家,看到了我的脚,才导致父亲要送我出家。这,难道不该你负责吗?” 周大有不由得扶额,无奈的说道:“我好心帮人,还帮出错来了?我哪里知道,你们是这么奇葩的一个家庭啊!” 这确实是他的心里话,早知道那天去廖家会引出后来这些事,他一定不会去的。 廖庄慧转动了一下眼珠,跺了跺脚,说道:“那我不管,既然你看了我的脚,那,你就要负责到底!否则……”她很快又露出一副泫然欲泣的神色来,变脸速度那叫一个惊人:“不然,我就去上吊,是你逼死我的!” “吊吧,这就吊一个给我看。”周大有抱着手臂,一脸无所谓的神情。 廖庄慧看到他的样子,放软了语气,哀哀的说道:“寻死那是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当然不会随便就这么干,不拿自己的生命当一回事。哪怕我爹真的将我送进了尼姑庵,我也会蛰伏起来,等待机会。但是你也知道,现在那些尼姑庵,到底是个什么肮脏地方。清清白白的进去,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可怕的样子。你……忍心看到我落到那样的境地吗?” 周大有定定的看着她,半晌之后,叹息一声:“你很聪明,廖大小姐,知道该怎么说服我。” 廖庄慧露出笑容来,鸦羽般的睫毛上还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梨花带雨一样的动人:“你答应帮我了吗?” 周大有道:“我确实不忍心看着你落到那个地步,而你要求的帮助,也并不算很过分。所以,我答应帮你。” “多谢你,周先生,你真是个好人……”廖庄慧盈盈拜下,对着周大有施了一个传统的女子福礼。 周大有苦笑道:“要是可以,我真的不愿意当个好人。当坏人,可要自在得多了。” 廖庄慧道:“但是你做不到,天生不是坏人,学也学不来的,不是吗?” “你说得对。” 廖庄慧道:“我打算明天晚上,就带着妹妹离开家,先在本城找个地方暂时住下。等到周先生打听到了陈碧心的住址,我再带着妹妹去找她。这些事,都拜托给周先生了。我跟妹妹的性命,也就交到周先生手上了。” 她都这么说了,周大有还能怎么办呢?只能答应下来。要他眼瞧着这么一个大门都没出过的小女子独自在苦海里挣扎,他还真的做不到。所以,也就只能顺着她的意思去做了。 说起住的地方,倒是想起一处合适的地方来……之前萧梦琴走的时候,将房子钥匙和证件这些东西都给了他,说随他处置。卖他自然是不会卖的,就当是给萧梦琴保管着了。而现在,倒是可以给廖家姐妹暂时住一下。那地方,论起安全来,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而想来,廖忠清夫妻再怎么找,都不会想到,他们的一双女儿会住在那里。 第62章 廖庄慧看着他,又道:“明晚十一点钟,我会带着妹妹从墙头翻出来。到时候,还请你接应一下我们。” “好的。” 廖庄慧搭着梯子,爬上墙头,离开了这里。周大有无奈的轻叹一声,转过身来,便看到了关翠云,有些担忧的看着自己。 “吵醒你了?”他问道。 关翠云道:“廖大姑娘……这不是为难你吗?这事情要是传出去了,他的爹娘,可不是好相与的。不然,还是算了吧?” “我也不想管,她要是一直用我看了她的脚就要负责这样的话来威逼我,我理都不会理她。但是,她问我能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落入到泥沼里……这样的话,我确实做不到。她那样的父母,确实能毁了她们姐妹一辈子。翠云,就算是你,也不忍心的,对不对?” 闻言,关翠云不说话了。沉默良久,才道:“她们姐妹,确实也可怜……她夜半来爬我们的墙头,可见,被逼得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所以啊,能帮一把,还是帮帮她们吧。想一想她妹妹,也不过跟明玉差不多大。换个位置想,要是换成是明玉呢?我们是不是希望也有人可以帮她一把?” “……他爹,你说得对。要是把廖二姑娘跟明玉换个位置想一想,我就能理解你的心情了。” “不早了,你快去歇着吧。” “他爹,你行事的时候,千万要小心才行,不要露出半点风声。”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 翌日深夜,十点半的时候,周大有准时来到了约好的墙根底下。当然,还带着一架梯子。半个小时之后,墙上很准时的冒出一颗头来。 廖庄慧警惕的扫视了四周一眼之后,才将一个小女孩托出来:“周先生,接着我妹妹——” 周大有连忙扶好梯子,看着廖庄贤慢慢的爬下来。 等到廖庄贤爬下来之后,廖庄慧这才背着一个包袱,顺着梯子下来:“我们现在去哪里?” 她牵着妹妹,两个人都背着个包袱,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廖小姐,你真的考虑好了?” 廖庄慧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考虑好了,不管将来是什么样的结果,都是我自己的选择。” 周大有又看向廖庄贤:“你呢,也想好了,要跟着姐姐一起离开家?” 廖庄贤紧紧拉着姐姐的手,道:“我要跟着姐姐一起,一直都是姐姐带着我,没了姐姐,我活不下去。” “那好吧,我们走。” 廖庄慧带着妹妹,紧跟着周大有往外走去,也不问要去哪里,很信任他的样子。大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风范。 这种事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因此周大有也没有叫黄包车,三个人就靠着步行,走出了街道,越走越远。 街上的行人非常少,幽暗的路灯闪烁不定,寒风嗖嗖的吹过,吹起地上的垃圾和落叶,发出奇怪的声响来。 廖庄贤打了一个寒颤,往姐姐身边靠近了一些,小声道:“姐,我害怕……” “不怕,没事的,有姐姐在呢。”她安慰着妹妹,从包袱里取出一件外衣,给小女孩加了上去。 穿越了大半个城市,三个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这个时候,廖家姐妹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廖庄慧打量了一下面前带着花园的宅子,露出疑惑的神色:“这样的地方,我们可以住吗?” “可以,这所房子是我一个朋友的,他出国去了,短期内不会回来,你们尽管放心就是。”周大有解释道。 掏出钥匙打开门,他领着廖家姐妹走了进去。走进屋子后,他说道:“这里一应东西都是齐全的,你们都可以用,不要弄坏了就是。水电费我自然会交,你们不用操心。”说着,他将房子的钥匙递给廖庄慧,又取出五块银元递给她:“钱你先用着,钥匙拿好。” 廖庄慧接过钥匙和钱,慎重的说道:“周先生,谢谢你,多亏了你,我们才能从那个家逃出来。” 她都用了“逃”这个字眼,可见,对那个家,真的是毫无感情可言。 周大有又嘱咐了她们几句之后,便转身要离开,走到门口又站住了,回头看去。却见廖庄慧牵着廖庄贤,站在原地,一脸的惶惑。见此情景,他的心不禁一软,说道:“每隔几天我会来看你们一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也可以告诉我,我给你们带过来。” 廖庄慧的眼睛亮了一下,点点头,又道:“周先生,你记得要帮我们打听陈碧心的住址。” “我当然会记得,你们睡觉之前千万要记得关好门窗,不要给任何人开门。” “我记住了。” * 第63章 咖啡馆 天色微明的时候, 廖家那边闹了起来。周大有立即醒了,侧耳细听那边的动静。吵吵嚷嚷很久之后,廖家又恢复了安静。 吐出一口浊气, 他用被子蒙住了脑袋, 闭上眼睛, 再一次睡了过去。 啪啪啪——用力打门的声音,惊醒了睡梦中的他。 无奈的掀开被子, 起身穿好衣服走出去,打开被拍得啪啪响的门板, 便瞧见了一脸愠怒之色的廖忠清。 “廖老爷, 有事吗?”他心里咯噔一下,还以为, 事情穿帮了。 廖忠清吹胡子瞪眼睛, 指着他说道:“这件事都怪你, 要不是你胡乱跑到我家里,看了我女儿的脚, 又不肯负责, 我也不会要送她出家,她也就不会跑出去了!” 原来是这样……周大有肃容看着他,道:“你这话好没道理,这些事不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吗?要不是你自己老古板非要害自己女儿, 她能离家出走?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还要裹小脚, 还要因为女儿的脚被人看了就送她出家, 有你这么当人父亲的吗?” “你——”廖忠清气得不行, 却无言可对。狠狠一甩袖子, 扭头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 周大有只觉得哭笑不得,关上了门,继续睡回笼觉去。 廖家夫妻找了一场,闹了一场,女儿还是没有找到。无奈,也只能认了。 两口子回到家里,看着冷清清的破旧屋子,脸色都不好看。 廖太太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道:“干嘛非要让她出家,哪怕随便找个人嫁了呢,也比出家强啊!” “你现在倒会放马后炮,之前干什么去了?”廖忠清沉着脸说道。“哼,不孝的东西,她们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廖太太噎了一下,然后又不甘心的咕哝道:“之前马家很喜欢慧儿的,要不是出了之前的事,慧儿嫁到马家去多好!人家说了,聘礼给六金六银呢,这下子,全泡汤了……”说着说着,她又想哭了。 廖忠清道:“马家那儿子都三十多了,吃喝嫖赌无一不精,你现在倒是不装慈母了?” 廖太太嘟囔道:“我也是为了慧儿好,嫁过去就吃香喝辣,不比嫁到穷人家里强么?倒是老爷,之前看上了周家是写书的有钱,可惜没能如了意。老爷就不要说我了,我们还不是差不多……” 廖忠清怒道:“混账,我清清白白诗书传家的人家,被你说成什么了?我要是真看上周家有钱,还能叫慧儿出家吗?随便嫁给哪个商户人家,不都能得一大笔聘礼?” “老爷真以为我不知道吗?之前那个师太跟你悄悄商议的话,我都听到了。她答应给的,可不比之前马家说的聘礼少……” 廖忠清恼羞成怒,挥着拳头就打了过去:“我打死你个碎嘴的婆娘——” “救命啊,杀人啦——” 廖家再一次闹了起来,不过,这一次,可没有傻乎乎的邻居过去劝架了。毕竟这几天,廖家的吵闹可是家常便饭了。大家通过这些天发生的事也看清楚了这两口子的人品,都不愿意跟他们走得近了。所以,廖家闹廖家的,周围的人家安静如鸡。 月明星稀,风轻云淡,不好好睡觉,管人家的闲事干什么呢? 寒风呼呼的刮着,冬天的脚步近了。 人们换上了厚重的冬衣,匆匆行走在落叶飘零的街道上。哪怕是最爱美的女士,也放弃了心爱的小旗袍,穿上了大衣。 李明莉提着黑色皮包,紧了紧身上的灰色羊毛大衣,高跟鞋嘚嘚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中午在学校吃食堂,粗陋的饭菜,实在是难以下咽。她勉强吃了几口,就丢开了。所以,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了。 其实就算是回到家里,也没有什么好吃的……这样想着,她看到街角,出现了一家新的店铺。 这家店之前就看到在装修了,现在,似乎终于整修完毕,开业了?这是家什么店?记得,仿佛之前是一家书店来着……这样想着,她抬眼看去,见到纯木色的招牌上面,镌刻着“简爱咖啡屋”五个米白色的字。字体圆溜溜的,透着几分质朴可爱。 这样的颜色搭配,一下子就给了她好感。简单明快,不像其他店面,许多都是黑漆做底金字招牌,暗淡又俗气。 她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想了想,迈步走进了店里面。伸手推开半掩的门,便听到“叮铃铃”一声轻响。举目一看,却是门边挂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铛。有人推门的话,风就会吹动铃铛,发出悦耳的响声来。 第63章 不大的店堂里,墙壁是蒲公英的浅黄色,配上雪白飘小绿花的窗帘,非常温馨明亮。与常见的那些暗色的店面,大相径庭。令人见了,不知怎么的,那饥饿的感觉,愈发浓重了。 她当然不会知道,后世的人,竟然研究出颜色也可以左右食欲的理念来。 店里坐了不少人,恰好,靠窗的位置,刚刚的客人离开了。她便走了过去,在舒适的水绿色沙发上坐了下来,将手里的包放在一边。 桌子是厚重质地的原木,看起来,只上了一层清漆,裸/露着木头的原色。与常见的那些朱漆黑漆不同,看起来很是清新。靠墙放着玻璃的小花瓶和浅蓝色的台灯,把灯一打开,温暖的感觉就溢了出来。 她轻轻的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这感觉,怎么比呆在家里还要舒服? 侍应轻轻走过来,递上菜单,安静的站在一边等候着。她翻开颜色淡雅的菜单,看了几眼,发现了好几种自己从没见过的菜肴。想了想,她用手指点在一行字上,道:“这个意大利面,是什么?” 侍应微微弯腰,回答道:“是一种没有汤的面条,有点像是咱们这里的干拌面,但是口味没有那么重,比较清淡一点。小姐要是喜欢淡一点的口味的话,推荐这个蘑菇奶油口味的。” “好,那就要这个了。嗯,再来一杯咖啡吧。这个……卡布奇诺,是什么样的咖啡?” “是这样的,卡布奇诺是分成三层的。最下面一层是很浓的热咖啡,中间一层是热牛奶,最上面一层是奶泡。最突出的,是牛奶和咖啡的层次感。” “这样吗,我不喜欢牛奶味太重的……” “那么,推荐小姐喝这个,拿铁。奶味比起卡布奇诺来,不是那么重。或者,试一试咱们这里的纯黑咖啡也行。” “别的咖啡馆只有一两种咖啡,你们这里竟然有这么多种类吗?这卡布奇诺和拿铁,还有什么摩卡,我都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这些都是咱们这里独有的,在别的咖啡馆是喝不到的。”侍应脸上露出几分骄傲之色,如是说道。 “那,就给我来一杯拿铁吧,我试试看。要是好喝的话,我会推荐给我的同事和朋友们。” “好的,小姐请稍等……” 等侍应离开之后,李明莉再次张望,忽然,竟然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了一面楠木书架。书架上,满满的摆着各色书籍。 她不由得感到非常惊讶,咖啡馆里,竟然会摆着书?这又不是书店! 她对着路过的另一位侍应招了招手,问道:“那些书,我可以看吗?” 侍应回答道:“可以的,小姐,那些书就是给客人准备的。只要不带出店去,你可以随便看。” 李明莉很高兴的站起身来走到书架边,浏览起来。这里面什么样的书都有,本国的,外国的。有杂记游记,也有小说。总之,都是一些“闲书”,用来打发时间的。令她惊讶的是,里面还有那位萧梦琴的书。要知道,自从萧梦琴是同性恋的事情传出来之后,很多人就以看过他的书为耻。将他的书丢的丢,烧的烧,很难见到了。 她稍微看了看,取出一本萧梦琴的《玫瑰》,回到了座位上。对于作家本人,她是没有什么偏见的。她觉得,只要能写出好的作品来,管那么多干什么呢? 书才刚刚看了两章,她的餐点,就都端了上来。 咖啡装在精致的骨瓷杯子里,洁白如玉的杯面上,彩绘着紫色和粉色的绣球花。两只小蝴蝶,一上一下的翩翩飞舞着。轻轻喝了一口温热的咖啡,温度正好入口。纯正柔和奶香和咖啡香在口中融合,令人不由得生出了幸福的感觉。 咖啡非常的香醇,酸度正好。 她是常喝咖啡的,稍稍喝了几口,就能感觉出,这是用了非常正宗的咖啡豆。心里对这家咖啡馆,好感度更高了。 再看那道奶油蘑菇的意大利面,也是装在骨瓷盘子里的,配有银色的勺子和叉子。浓郁醇和的香气,扑鼻而来。拿起叉子,一口面条送入口中,吃起来筋道又柔和,有浓厚的奶油香气和蘑菇的味道。很不错。最重要的是,很新颖。只能在这里吃到,别的店都没有。 以后这家店,一定要常来……吃完面,喝完咖啡,她满足的吐出一口气,露出笑意来。 * 第64章 码字 正要再试试那个“卡布奇诺”, 坐在李明莉前面的客人结账离开,使得她看到了另一端的客人。那是一位单独的男性客人,手边放着一杯咖啡, 正在奋笔疾书着。 灰蓝色的长衫, 清晰的轮廓, 高挺的鼻梁……这个人的模样,怎么好像在哪里见过? 她努力在记忆里回想, 然后,突然眼睛一亮, 表情变得兴奋起来。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她走到那个人面前,低声道:“请问, 你是……周墨先生吗?” 周大有闻言, 停下笔, 抬眼看去。他看到一张画着淡妆的平凡女子的脸,一双眼睛非常有神, 正期待的看着他。 “我是周墨, 你是?” “真的是周墨先生!”她的声音陡然大了起来,紧跟着又捂住自己的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重新恢复了低声:“真的是周墨先生, 太好了, 我真的太高兴了……周墨先生, 之前那个新作家奖的投票大会, 我也去了, 我给周先生投了票……” 她没有问周大有记不记得自己, 想来也知道, 现场几千人,周先生还能都记得了吗? 原来遇到粉丝了……周大有站起身来,伸出手去:“谢谢你给我投票,又来我的店光顾,很感谢你。” 李明莉受宠若惊的伸出手去跟他握了手,又有些激动的说道:“原来这家店是周先生的?很有特色,咖啡和那个意大利面都很好,我很喜欢……” 周大有笑着说道:“你喜欢吗?这家店算是一个比较新的尝试,我还有些担心,害怕有的客人会不习惯不喜欢呢!” “确实看起来很是新颖。”李明莉说道,“不像大部分的店看起来那样,都是红与黑的色调。那样虽然看起来比较上档次,但是,也有些阴暗。这家店就不一样了,颜色都很清新明亮,让人看了觉得眼前一亮,心情都变好了,食欲也增加了。还有这里的咖啡和菜,都是其他店没有的,这一点,我觉得很好。我刚才点的奶油蘑菇面和拿铁咖啡都很好,以后我会常来的,也会介绍给我的朋友和同事。” “那就多谢你了,你这样说,我就不担心了,看来,这家店还是可以开下去的。”周大有微笑着说道。 “岂止是可以开下去?我觉得,这家店,将来一定会远近闻名的!” 李明莉和周大有又寒暄了几句之后,识趣的离开了,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周大有瞧见她又点了一杯卡布奇诺,然后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着书。瞧着,很是惬意。 看来,不管哪个年代,文艺青年的爱好,都是差不多的。 晚上十点钟,咖啡馆正式关门了。客人和店员们都已经离开,店里只剩下了周大有和关翠云两个人。 关翠云非常高兴,尽管累了一天,但是精神很好。 “他爹,没想到,咱们的店生意这样好。单是今天一天,净利润就有十几块钱!” 周大有笑道:“我也没有想到,看来,这家咖啡馆,还真是开对了。” 关翠云道:“其实想来也是应该的,咱们店的咖啡和菜肴,都是独一家的,其他的西餐店都没有!还是你厉害,居然知道那么多的咖啡做法和西餐的做法。” 周大有笑了笑,没有说话。其实他知道的咖啡做法和西餐做法也就那么几种而已,但是在这个时代来说,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这个时代西餐的做法,还非常的少。在国内开的西餐厅的菜,那就更少了。 关上了店门,两个人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关翠云很兴奋,话很多。看得出来,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她真的很开心。 “他爹,以前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还能有一家店,还是这么漂亮,生意这么好的店!” “日子越过越好了,我也得更加努力才行。虽然学其他的我不在行,但是算账这些我还得好生学习。要不然,自己家的店自己连账都算不清楚,说出去真的是笑死人了。” “明珠明玉两个人在学校过的很好很开心,小宝也乖,我自己现在又有了一家店,真是做梦一样的好日子!想起从前那些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哟……” “他爹,你不知道,我曾经无数次的感谢老天爷,谢谢他,将你送到了我们母子身边……要不是你,我连自己是不是还活着,都不敢保证。明珠明玉她们,也一定还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时不时的,还抬起手,擦一擦眼睛。周大有知道,那是高兴的眼泪。 听着她的话,他的心里也酸酸暖暖的,觉得这些日子以来,自己所有的辛苦付出,总算,还是有价值的…… 第64章 翌日,阳光明媚,是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 简爱咖啡馆里人满为患,周大有带着纸笔进去之后,发现已经找不到座位了。正准备到吧台后面找个地方坐着等,关翠云迎上来,拉着他上了二楼。 二楼也全部坐满了,周大有笑道:“你拉我上来干什么?我就在吧台后面坐一坐就行了。” 关翠云神神秘秘的将他带到二楼靠墙的角落里,拉开新挂上的帘子,露出后面一个座位来。这里是单独的一个位置,小小的木质圆桌,配有一张一看就很舒服的沙发椅。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非常温暖。帘子旁边立着大盆的绿植,将这个小小的区域跟其他位置隔离开来,私密性非常好。 关翠云道:“这是我特地为你准备的,你的专属座位。以后也不会给别人坐,一直给你留着。” 周大有眯起眼睛笑得非常开心:“你有心了,多谢。” “自家人说什么谢谢?”关翠云刚刚跟他说几句话,那边就有人叫,她只得离开去招呼客人了。 周大有放下纸笔,在沙发椅上坐下。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只觉得日子过得好极了。 一个温暖的家,有喜爱而且成功的事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有这些,还不满足么? 一盘肉酱意面下肚之后,就着一杯摩卡,他拿起笔,开始继续写《归乡》。 袅袅的咖啡香,暖和的阳光,沙沙的书写声,让他灵感频发,下笔如风。 上一次写到赵恪守最终打消了就此回去的念头,为了那个叫做姜瑞雪的小寡妇,留在了赵庄。而留下来的第一天,他就饿了整整一天的肚子。之前一直轮流给他送饭的乡亲们,不再给他送饭了。 深夜,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肚子饿得难以入睡。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轻得让他几乎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从前听过的一些鬼怪传说,涌上了脑海。 狐狸精,蛇精,鬼女……越想他越是胆寒,但是,还是起了身,打开了门。 月华清辉底下,外面空空的,一个人都没有。这场景,使得他头皮发麻,背上都沁出冷汗来了。 低下头,他这才看到,台阶上,放着一只食盒。打开一看,里面是温热的饺子和清粥。 谁会这个时候来给他送饭,却又不与他相见呢?那个答案,呼之欲出。稍稍一想就知道是谁了。 现在整个村子里,除了一个人,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待见他。除了姜瑞雪,还能是谁呢? 自此以后,每天,姜瑞雪都会悄悄的给他送饭,但是,却始终与他避不见面。 终于,在第七天晚上,赵恪守在姜瑞雪常来的那个时间,躲在了门后。听到脚步声之后,立刻打开门,走了出来。 姜瑞雪吓了一跳,几乎将手里的食盒摔落在地。 赵恪守安抚住她,与她在月光下交谈起来。她刚开始有些胆怯,渐渐的,也打开了话头。 她在这个村子里非常孤独,而他,也是一样。 同样年轻而同样孤独的两颗心,渐渐的靠近了。 她告诉他自己的从前,还没有出嫁的时候,那些原本以为,已经遥远得好像上辈子的事情。原来清晰的烙印在她脑海里,从没有半分忘却过。三月三放风筝,闺蜜们一起在原野上奔跑欢笑。取笑说谁的风筝放得最高,谁将来就会嫁得最远。元宵节出去看灯,她与闺蜜们在灯会上走失,哭湿了一条手帕子…… 他则告诉她自己的生活,在遥远的岛屿上,那个叫做南洋地方的他的生活。祖辈艰难的奋斗,他努力的学习,本地人对华人的敌视,还有那些年少轻狂的岁月。甚至,还有他的初恋。同伴的清纯女孩子,回眸一笑,就牵动了他年轻的心肠…… 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每一个夜晚,他们都会这样相见。并且,一次比一次更加期待着,这样的见面…… ……写到这里,周大有放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比起从前用电脑码字来,用笔写果然还是要慢得多,而且劳累得多。为了不得职业病,劳逸结合,才是对自己最好的。 阳光已经西斜,从淡金色变成了暖红色。咖啡馆里的客人变得少了一些,却还是有大半的位置坐着人。生意是真的非常不错了。 * 第65章 继续归乡 一口喝干净杯子里已经冷掉的咖啡, 他对着侍应招了招手。对方走过来,弯腰问道:“老板,需要点什么?” “来一杯拿铁, 加一块糖就好。另外, 来一块奶油蛋糕。” “好的, 稍等。” 不多时,一杯热气腾腾的拿铁咖啡就端了上来。镶嵌金边的英式高瓷杯, 细致的彩色田园风景花纹,非常有情调。 奶油蛋糕装在精致的小碟子里, 白白的奶油配上金黄色的蛋糕, 看起来可口极了。 端起杯子喝了一口,他舒服的眯起眼睛, 无声的舒了一口长气。 牛奶每天都是新鲜的, 城外有养奶牛的农户, 跟店里签了合约,每天都会送新鲜牛奶过来。做咖啡, 做蛋糕, 都能用得上。 店里的瓷器都是他和关翠云一起去选的,跑了好几家店,才买到最合适的。 对于这家自己跟关翠云一起,一点一滴打造出来的小店, 他非常满意, 非常喜欢。其实就是在前世的时候, 也曾经有过, 自己开一家小店的梦想。只是因为各种麻烦和顾虑, 最终还是没有践行。没想到, 在这里, 竟然实现了梦想。 吃完蛋糕喝了几口咖啡之后,他拿起笔,只觉得思路畅通,非常想要今天就把《归乡》写完。反正这是一篇中篇小说,跟《寻仙》那样的大长篇没得比。 主角赵恪守跟小寡妇姜瑞雪默默的相爱了,整个村子里,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的事。这,肯定是不被允许的。要是传出去了,还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 在一个月色很美丽的夜晚,赵恪守对着姜瑞雪明确的表示了自己的心意。并说,希望可以带着她离开。 姜瑞雪欢喜得哭了起来,却有许多顾虑,不愿意就此抛开一切,背井离乡跟着他到南洋去。 在这期间,一直有些悬的姜瑞雪的性命,终于有了保障。起因便是,德高望重的村长,希望姜瑞雪可以替赵庄,挣回来第四块贞洁牌坊。 要知道,就因为赵庄有三块贞洁牌坊,那可是远近闻名。一提起赵庄,人人都竖大拇指。并且,遇上要挖渠放水浇灌农田这样的事的时候,附近的几个村庄都会让着赵庄,要等赵庄放水放够了,才会轮到其他几个村子。 可别小看挖渠灌水这样的事,遇到旱灾的时候,几个村子为了争水,那可是会全村人出动斗殴的,闹出人命来都不稀奇。毕竟,农田的收成,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所以,贞节牌坊这种东西,是可以给村子带来实际利益的。 村长要姜瑞雪替村子挣回来第四块贞洁牌坊,那就是,要她为她的死鬼丈夫,守一辈子寡。 这样的事情,自然令赵恪守非常的愤怒。同时,也非常的无力。 又一次的,他费力的劝说姜瑞雪,希望她可以跟着自己离开。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她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 赵恪守欣喜若狂,没有注意到,在姜瑞雪点头答应的时候,用手轻轻的摸了一下小腹。 他们约定好,三日之后的半夜时分,在村外的高粱地里相见,一起离开赵庄,去往南洋。 三日很快就过去了,赵恪守激动难耐,收拾好东西之后,提前去了高粱地,等着姜瑞雪的出现。 这个时候的姜瑞雪,正在收拾东西。一些从娘家陪嫁过来的细软自然是要拿走的,除此之外,她并没有拿属于婆家的东西。 就在她刚刚收拾完毕的时候,她的卧室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她的公婆,阴沉着脸走了进来。 原来,姜瑞雪之所以答应跟赵恪守走,是因为她有了身孕。怀孕的女人日常总有些变化,结果,被她的婆婆给察觉出来了。 姜瑞雪看着公婆脸上的恨意,软倒在地。 高粱地里,赵恪守还在等待着。但是,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姜瑞雪却还没有出现。一种不祥的预感,渐渐在他的心底升起。 他走出高粱地,远远的看到,村子里明亮如白昼,人声鼎沸起来。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姜瑞雪被发现了? 这个时候,一个叫做礼儿的小女孩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这个小孩是姜瑞雪家的邻居,也是姜瑞雪的小跟屁虫。 礼儿告诉他,姜瑞雪被抓住了,她叫他赶紧走,不然,村子里的人也不会放过他的。 从礼儿嘴里,赵恪守知道了姜瑞雪被抓住的原因,这几乎让他崩溃。 他看向点起无数火把的地方,那里有他的妻子和孩子,他是不会一个人独自离开的。否则,一辈子也无法跨过心底这道坎。 朝着那人声传来的地方,他毅然前往。刚刚到达,便被抓了起来,五花大绑,完全动弹不得。 第65章 另一边,被绑着的,是泪流满面的姜瑞雪。 你为什么要来?她流着泪问道。 我一定要来,他这样回答。 两个人眼神交汇,心意相通。刹那间,周遭的一切,都仿佛远离了。 然而,残酷的现实,终究还是降临下来。在老村长一番训诫之后,众人抬出一只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木质的驴子,上面赫然还有洗不干净的往昔不知是谁的血迹。 姜瑞雪被插在木驴上,游村示众。一路上,鲜血不断从木驴上流淌下来。目睹了这一切的赵恪守,完全崩溃了。 最终,姜瑞雪失血而死,死后仍旧骑在血淋淋的木驴之上。众人将她的尸体放下来之后,随意用破烂席子一裹,丢在了乱葬岗上。 这个时候,仍旧被绑着的赵恪守被随意搁在一件破屋里,无人看守。他们以为,他怎么都跑不掉的。 礼儿悄悄的跑进破屋,解开了绑着赵恪守的绳子,告诉他,叫他快跑。村子里的人们经过商议之后,决定将他沉塘。要是现在不走,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重新获得自由,失魂落魄的赵恪守并没有悄悄离开,他跑进旁边民居里,取了一把柴刀,冲入到了村民人群里! 血光飞溅中,老村长以及姜瑞雪的公婆,还有曾经出言要姜瑞雪殉葬的神婆,一个接一个的倒在了血泊里。 这个时候的赵恪守,精神已经有些不正常了。他手持染血的刀,站在尸体中哈哈大笑。笑着笑着,却流下泪来。 剩下的村民被吓坏了,还以为,他被妖魔附体了。 正当他再次举起屠刀的时候,礼儿从人群中冲了出来,拉住他的衣襟,苦苦哀求他放过村民们。 看着礼儿毫无一丝阴霾的纯净眼睛,当啷一声,他手里的刀掉落在地上。 故事的结局,是赵恪守最终以精神病的理由,交由南洋的机构管理。在渐渐远离的去往南洋的船头上,赵恪守看着越来越远的曾经魂牵梦萦的家乡,发出长长一声叹息。 在他身边,放着一只骨灰盒,那,是姜瑞雪母子二人的骨灰,混在了一起,永远无法分开了。 他抱起骨灰盒,眼神极尽温柔,身影渐渐消失在海上的薄雾中。 《归乡》的全文,就此终结。 放下笔,他舒出一口长气,觉得轻松了很多。另外,也有一些怅惘。从前也是这样,每一次小说完结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既轻松又怅惘的感觉。 将杯子里剩余的冷咖啡一口气喝完,他站起身来,动了动手臂,酸软的感觉消失了些许。 接下来,就是全力写即将进入尾声的《寻仙》了。 今日阴雨绵绵,淅沥沥的小雨不断下着,令人很是烦闷。 教学楼下花坛里,两棵茶花的花瓣落了一地,满地残红,愈发显得凄凉。 午后的教室里很是安静,最喜欢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在今天这样的天气中,仿佛也没有了说话的心情。 留着短发的段小月猛的将手里的报纸拍在课桌上,气愤的说道:“那些村民,也太可恶了,怎么可以滥用私刑?” 一个很瘦弱的女孩子则是抱着报纸呜呜咽咽的哭了起来:“姜瑞雪太可怜了,那样的死法,多怕多痛多羞耻啊……” “我一想起赵恪守抱着姜瑞雪的骨灰远去的样子,我这心里,就酸痛酸痛的。”另外一个女孩子,这样说道。 “你别说,也有看得爽快的时候。当我看到赵恪守举着刀冲进人群里,吓得那些恶人惊叫逃跑的时候,心里觉得畅快极了!” “周墨先生也太心狠了,怎么就不能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呢?有情人终成眷属,那多好!” “嗤,你以为周墨先生会那样浅薄吗?要我说,这个结局就很好,很深刻,能发人深省。” 留着两条细细鞭子的林筱洁说道:“你们都觉得姜瑞雪可怜,我觉得,还是那些女婴塔里的尸骨更可怜。她们来一趟人世间,连阳光都没有见过,就这么孤零零的死在一座石塔里。并且,凶手还是她们的亲生父母。她们才是最可怜的人。”说着,她的神情严肃起来,一字一句的说道:“以前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读书,现在我知道了,是为了改变我们女性的命运而读书。我终生,都将为此而努力!” * 第66章 出版 这一日午后, 周大有换了衣服出了门,朝着街上走去。今日,他是要去赴一个约会。 来到一家看起来颇为高大上的西餐厅, 隔得远远的, 便有一位女子站起来朝着他招手:“周先生, 这边。” 这个人便是和平京报的那位女性编辑,孟编辑。 周大有走过去, 看到这边除了孟编辑之外,还有一位穿西装的中年男性, 微笑着站起来冲着他伸出手:“周先生你好, 我是文明书局的孙平。” 周大有笑着跟他握了手,坐了下去:“孙先生, 文明书局想要出版我的《归乡》?” “是的, 我们书局对《归乡》很有兴趣, 所以请了孟编辑介绍一下,想跟周先生商谈这本书的出版问题。” 三个人各自点了一杯饮料, 接着便开始就出版《归乡》这件事开始商谈起来。周大有从孙平的言谈可以听得出来, 他们书局对此还是充满了诚意的,因此,心里已经是首肯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这件事, 终于算是谈成了。《归乡》首印一万本, 定价为两角钱。作为作者, 他得到了三百元的版税。 拿到版税之后, 周大有不由得感慨, 作为成名了的作家来说, 赚钱, 真的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了。回想起从前艰难的最初,简直好像做梦一样。 又过了些时日,周大有从孟编辑嘴里得知,今日便是《归乡》上市的日子了。待在家里他总是坐不住,便出了家门,朝着热闹的市区走去。 难得的,他今日起了一个大早,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的时候,书店才刚刚开门。他走进书店,发现《归乡》被摆在较为显眼的地方,心里颇为满意。看来,文明书局还是很重视这本书的嘛。 时间慢慢的过去,书店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有好些人,都买了《归乡》。其中,以女性居多。 见此情景,他不由得失笑,想起了从前萧梦琴签名售书的时候,大部分也是女性读者。看来,现在自己跟他是越来越接近了啊。 书的销量不错,他也就不担心了。作家这碗饭,看来,是可以继续吃下去的。 离开书店,想了想,他朝着萧梦琴家的方向走去。 这些天他一直在打听那个名叫陈碧心的女老师的下落住址,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期间他去看了廖家姐妹两次,她们的精神状态倒是还好,只是对于一直得不到陈碧心地址的事,也有些着急。 来到萧家,他短短的按了三下门铃,这是他们约定好的暗号。除了他之外,廖庄慧不会给其他的人开门。 门很快被打开,露出门后廖庄慧满是惊喜的面容:“周先生,你来啦!快进来……” 周大有点点头,走进花园里,将手里的袋子递给她:“买了些蔬菜和水果,大米我记得上次买了不少,还有吗?” “有的有的,我们姐妹俩吃不了多少的……” 周大有抬眼看看四周,花草依旧繁盛。看来,廖庄慧都有好好打理过。 廖庄慧也注意到了他的神色,道:“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把花草都打理了一下,看着还好吗?” “很好,瞧着跟主人走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周大有发自内心的说道。 走进屋子,廖庄贤正坐在沙发上喝着一杯牛奶,见到他,很乖的喊道:“周叔叔好。” “小贤好。” 屋子里看着也非常干净,到处整整齐齐,木地板闪闪发亮。 真是个爱干净又勤快的好姑娘啊…… 看出周大有的神色,廖庄贤骄傲的说道:“姐姐把这里的窗帘都拆下来洗了一遍,我也帮忙了,累死我们了。” 周大有不由得对廖庄慧说道:“只要保持原来的样子就行了,也不需要这样,别累坏了。” 廖庄慧笑道:“没事,我反正整天呆着没有事情做,就自己找点事情做了。” “整天呆在屋子里很无聊吗?” “不无聊,书房里有很多书,我喜欢看书。” “这倒是个好习惯,腹有诗书气自华。” 闻言,廖庄慧的脸颊上浮现出一丝薄红,道:“您平时都爱看些什么书?” “什么书我都爱看,本国的,外国的,现代的,古典的,我都爱看。” “你都推荐些什么书,能给我写一张书单出来吗?” “没问题。” 听了这话,廖庄慧连忙找出纸笔来,递给周大有。周大有接过纸笔,写了一张书单,递了过去。 “你留下来吃午饭好吗?尝尝我的手艺,还不错的。”廖庄慧仔细的收起书单,如是说道。 廖庄贤在一边说道:“姐姐做的菜可好吃了,我最欢喜了。” 第66章 看着廖家姐妹眼里的期盼之色,周大有只迟疑了一瞬,便点头答应下来:“好。” 廖庄慧非常高兴,给他上了一杯茶之后,就去厨房忙碌了。 以前萧梦琴住在这里的时候,就是常常自己做饭的。所以,厨房里的用具一应都是齐全的。这下子,倒是方便了廖家姐妹。 廖庄贤是个安静的小女孩,拿了一本画册,坐在窗下看。这本画册,还是周大有带给她的。 周大有一边听着厨房里传来的琐碎声音,一边喝着热热的红茶,脑子里则是在构思着小说的情节,倒也不觉得无聊。 廖庄慧一边摘菜,一边时不时的留意外面的动静,显得十分忙碌。她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偶尔会露出一丝笑意来,带着几分羞涩和向往。 在一个人最无助的时候,总是容易对这个时候对她伸出援手的人生出好感来。 廖庄慧的动作很快,不多时,好几个菜肴就端上了桌子。香喷喷的白米饭,也煮好了。 萧家的餐桌是欧式的白色长桌,上面摆上几个卖相很不错的菜,看着就更加赏心悦目了。 廖庄慧给周大有夹了一筷子家常豆腐,道:“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周大有依言吃了一块豆腐,点头道:“很好吃。” 廖庄慧闻言更加高兴,不断的给他夹菜,都顾不上自己吃了。吃过饭,周大有再稍稍留了一会儿,就说道:“我得走了,多谢你的招待。” 廖庄慧站起身来,眼里流露出不舍:“这么快就要走了吗?” 周大有认为她是这些天在屋里关坏了,特别需要人陪:“现在是特殊情况,以后就好了。——关于陈碧心的事,你放心,我会尽力打探的。” 送走周大有之后,廖庄慧回到屋里,坐在沙发上,抱着一本书发起呆来。半天过去了,一页都没有翻动。 廖庄贤看看她又看看自己的画册,看看画册,又看看她,终于忍不住将画册丢到一边,开口道:“姐姐,姐姐?” 接连叫了好几声,廖庄慧才迟疑着看过去:“嗯?” 廖庄贤严肃的看着她:“姐姐,你在想些什么?” 廖庄慧莫名其妙的微笑了一下,道:“没想什么啊……” “你的样子,很不对劲哦!”看起来,廖庄贤很不高兴。 廖庄慧却没有发现妹妹的异样,还是抱着书,脸上流露出一种奇怪的神情。有些期待,有些梦幻,有些怅惘。 看着姐姐的样子,廖庄贤愈发不满:“姐姐!” 忽然加大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小贤,你怎么了?” “我才要问你,你怎么了?”廖庄贤起身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的眼睛,板着脸说道:“每一次周叔叔来看我们,你就会变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怎么了?” 廖庄慧没有回答妹妹的问题,却道:“以后不要叫叔叔,就叫哥哥好了,他的年纪也还不算大。” “为什么呀!”廖庄贤的语气听起来,已经是非常不满了。 这个时候,廖庄慧才察觉到妹妹的不喜,不由得惊讶的说道:“你怎么不开心了,谁惹你了?” “惹我的就是你!姐姐,你不是跟我说过,这个世道对女子不公,做女子非常艰难。所以,我们愈发要自尊自爱吗?这些,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我哪有不自尊自爱了?” “你还说没有!你自己去照照镜子,像个什么样子!”看得出来,廖庄贤是个非常成熟懂事的孩子了。 廖庄慧闻言,不由得脸颊绯红,语塞不已:“我,我……” “周叔叔是结了婚有了孩子的,这一点,你是清楚的吧?” “那又怎么样?我,我又没有什么想法,再说了,他对我也只是,只是当晚辈看待……”说着,她的眼里露出一丝黯然。低下头,扭着衣角,她低低的说着,像是在对妹妹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们去找陈碧心,真的好吗?都没有跟她商量一下……也许,也许,她现在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再说了,她也未必就欢迎我们去。我们这样,也许会拖累人家。你还小,我又什么都不会,真的能养活自己吗?我当时就这样带着你离开,是不是,有点太冲动了。也许,也许还有其他的办法,我们不一样非得去找陈老师不可……” 廖庄贤忍无可忍的说道:“那又如何?我们都已经出来了啊!还能走回头路吗?” * 第67章 陈碧心 廖庄慧抿了抿嘴唇, 道:“我说说都不行吗?我心里真的很不安啊……” 廖庄贤的神色软和下来:“姐姐,我们只有彼此了,你心里想着什么, 不要瞒我, 好吗?” “我……” 沉默良久, 廖庄慧低低的说道:“我看起来将这件事似乎处理得游刃有余,其实, 心里是非常忐忑的。我背负的不仅是我的命运,还有你的……出来的前几天, 晚上我根本睡不着, 翻来覆去,整夜整夜的煎熬着。我凭着一股血气之勇做出这样的决定, 真的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吗……我又想着, 从前我确实跟陈老师关系很好, 她也很照顾我,但是, 人是会变的, 不是吗?现在究竟如何,真的不好说……但周先生的为人如何,我们是切切实实看在眼里的。你说,他是不是一个很可靠的人?” “周叔叔是很可靠, 但是, 我们不能一直依靠他啊!” “怎么不能?” 廖庄贤瞪大了眼睛:“姐姐, 你可不要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啊!他有自己的家, 有老婆有孩子, 跟我们又是非亲非故的, 凭什么要一直帮着我们?” “他的老婆, 你也见过,长得是不错,但是,我也不差啊!比她还要好看一些。再说,她到底年纪大了,我连二十岁都还不到呢!男人,不都是喜欢年轻的么……”迎着妹妹的目光,廖庄慧越说越小声,最后一句话,低不可闻。 廖庄贤非常生气,小脸红通通的:“姐姐!你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你糊涂了吗?周叔叔帮了我们,你却想破坏他的家庭,这不是你教过我的那个什么……以怨报德吗?” 廖庄慧被妹妹说得无地自容,却又激起了逆反的心理,高声说道:“喜欢一个人也有错吗?我想跟他不止是想要找个依靠,更是因为我真的喜欢他啊!” 廖庄贤到底还小,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姐姐,一张脸涨得红紫了,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半晌之后,气恨恨的一跺脚,啪嗒啪嗒的跑了出去。远远的,丢下一句话:“别让我鄙视你——” 目送着妹妹远去的背影,消失在高高的绣球花丛中。那些炫目的嫣红蓝紫,看得她一阵一阵的晕眩。她的眼睛闪亮,嘴唇绯红,满脸的青春气息。并且也知道,这就是自己的本钱。 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等到撞得头破血流之后,才知道,这个世界,不是围着自己转动的。 这一日,周大有出门来到新文化报社送稿子,顺便,问一问被自己拜托过的陶思望,有没有查到陈碧心的消息。 陶思望不负所望,递给他一张纸条:“没有打听她具体的住址,但是打听到她就职的学校了,这里是学校办公室的电话。这样一来,应该找到她就不成问题了。” “多谢你。”接过纸条,周大有诚心道谢。陶思望压根没有问他为什么要找陈碧心,可以说,是个非常有眼色的人了。 陶思望连忙摆手:“小事而已,何必言谢?——你要不要就在我们报社打电话?你家里好像没有装电话机。” “那就在你们报社打。” 报社就装了两部电话,一部在主编办公室,一部在走廊之上。 瞅着人少的时候,周大有来到走廊上,开始试着用这种自己只在电影电视里见过的,转盘拨号的电话机。 听筒里响了好几声之后,电话被接起:“找谁?” “请问陈碧心老师在吗?”估摸着应该没问题,现在该是学校的午休时间。 “……你等等吧,我叫个学生去找找看。” “好,麻烦你了。” 等到周大有都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个带着几分气喘的女声响了起来:“是谁找我?” 看来,她该是一路小跑过来的。 周大有忙道:“陈碧心老师吗?” “是,我是陈碧心。请问你是?” “我姓周,是这样的,有人拜托我,请我打听你的下落地址。这个人……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一位姓廖的姑娘,你从前的邻居?” 陈碧心瞬间激动起来:“是庄惠吗?是廖庄慧托你找我的吗?她怎么样了,过得好不好?搬家之后就失去了联络,我一直好担心她,可惜打听不到她们的新住址。没想到她会找到我……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是这样的,陈老师,你听我慢慢跟你说……”听得出来,陈碧心还是很关心廖庄慧的。这样一来,他也就放心了不少。 听完他的话,陈碧心非常气愤:“庄慧那个爹,越老越糊涂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他还要给女儿裹小脚,就因为女儿被男人看了脚,不嫁给那个男人就要送去出家?气死我了,真不是东西!当初我看着庄慧的小脚,就心疼得不行。要是她裹小脚的时候我就在那里了,一定要想办法阻止的。可惜,我是后来才搬过去的……庄慧做得对,我支持她。不离开那个家,是没有未来可言的!一个古板糊涂的爹,一个唯命是从的娘,真是够了……” 第67章 听完陈碧心的话,周大有道:“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廖庄慧的意思是,希望带着妹妹到海州去投奔你,不知你意下如何?” 听了这话,话筒的另一边,竟然沉默了。周大有的心里咯噔一下,暗道,莫非这陈碧心就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吗?又或者,有什么难处…… 那边只是沉默了一瞬,陈碧心便开口说道:“这……恐怕不行。” “陈老师是有什么难处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陈碧心笑了,道:“那倒不是,这件事也来得真是巧,我刚好要辞职了,准备到你们这边来找工作。这不正好吗?也免得庄慧千里迢迢带着妹妹来找我了。我过来找好工作之后,她可以跟我一起住。以后的事,以后再慢慢想法子。” 周大有道:“这也不错,只是,我怕她会遇到她的父母……” “你们这个城市多大啊,是全国人口第二多的城市了吧?那么多的人,哪里是想遇到就能遇到的?大不了,我在距离她们家比较远的地方找工作就行了。不然,郊区也行啊!” “那好,我把这件事跟廖庄慧说说,听听她的想法。” “好的,周先生,我大约一周后就会离开。这一周内,你打这个电话,都可以联系到我。” “嗯,那我把我家的地址告诉你。你来了之后,可以直接来找我。——等等,我怕你遇到廖家的人,这样吧,我把我家咖啡馆的地址告诉你,你到店里来找我,也是一样的。就算我不在,我内子肯定在的。” “其实遇到也没有关系,我估计,廖家夫妻已经不认识我了。但是谨慎些也好,你把你家店的地址告诉我吧……” 第二日,周大有去了一趟萧宅,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廖庄慧。 她非常高兴,道:“那真是太好了,我也不用带着妹妹千里奔波了。我还从来没有出过那样的远门,本来心里很担忧的。现在好了,不用担心了。” 廖庄贤坐在一边看画册,表情淡淡的,不是很高兴的样子。 廖庄慧见周大有在看她,便道:“妹妹,你没看到周先生来了吗?不叫人吗?” 周大有道:“没关系,不必讲究那些虚礼。——小贤怎么不高兴,遇到什么事了吗?” “呃,没事。小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周先生,你留下来吃饭好吗?家里有很好的牛肉,我做红烧牛肉给你吃?这道菜是我的拿手菜,做得非常不错的。”廖庄慧的眼里,满是期待之色。 周大有看到她的眼神,心里顿时觉得不对劲起来。经过了卓丽君的事情之后,他总算是有了性别意识,不像从前那么迟钝了。“还是不了吧,我得去店里看一看。” “店里不是有你妻子在看着吗?怎么能事事都麻烦你呢?你每天写作已经够累的了,还要操心店里的事,太辛苦了。我瞧着……都觉得心疼……”廖庄慧这样说着,脸颊飞起红晕,一双清凌凌的眼睛却大胆的看了过去。 周大有避开她的视线,神情淡了下来:“我不累的,养家糊口,是我该做的事。作为一个男人,我有我该承担的责任。以前你一直养在家里,所以不懂,我可以理解。等你以后自己出去做事了,工作了,就会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该承担的责任,不是想要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 廖庄慧听了这话,眼里闪过一丝黯然,却还是说道:“人生除了责任,难道,就没有激情了吗?那样的话,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激情是一时的,并且,还可能要付出自己付不起的代价。我觉得,并不值得。” 廖庄慧倔强的说道:“我觉得值得,周先生,你是一名作家,思想不该这么固执古板的。一直这样委屈自己,你觉得这样活着有意思吗?” * 第68章 新的作品 “委屈吗……”周大有认真的想了想, 道:“我不觉得委屈,因为,是我自己愿意的。凡事只要是自愿的, 就谈不上委屈。固执古板, 也许吧。有的时候, 古板也不一定完全就是坏的。” “你的意思是,我父亲的古板是坏的那一种, 你的古板,就是好的那一种?可是你怎么知道, 你的古板就一定是好的呢?” “这一点自信, 我还是有的。”他笑了笑,转身朝着外面走去。一边走, 一边说道:“你们安心等着吧, 陈碧心一周之后就该来了。等她来了, 我会第一时间带她来找你。” 廖庄慧追着他跑到花园里,举起双臂, 拦住了他的去路。她定定的看着他, 眼里满是不甘:“你还怕了我不成?就这么急着要躲开我?” 周大有无奈的看着她:“我当然不是怕你,也不是要躲开你。我只是觉得,我们之间的接触还是越少越好。从前是我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现在注意到, 应该也还不晚。我是个成年的男子, 你是未出嫁的少女。我们之间, 本来就不合适单独相处。以前是迫于无奈, 等陈碧心来了, 我们就没必要再这样了。” “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廖庄慧的眼里漫出一丝水雾。 周大有摇摇头, 无奈的说道:“廖小姐, 我怎么对你了?我自认为,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说完,他绕开她,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廖庄慧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他离开,眼里的水光,越来越明显。 “姐姐,陈老师要来了,你应该高兴不是吗?怎么你看起来,一副要哭的样子?”身后传来廖庄贤的声音,带着几分疑惑。 廖庄慧擦擦眼睛,道:“你不懂……” “我是不懂,但是,起码我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廖庄贤抿了抿小而薄的淡色嘴唇,开口说道。 廖庄慧烦躁的薅了一把头发:“你还小,知道什么?” 廖庄贤哼了一声,转身走开了。留下她姐姐站在花园里,扭着自己的头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好半天了,也不见动弹一下。 隔了几天,周大有又跟陈碧心联系了一次,知道她已经买好了车票,即将启程到本城来。心里,顿时安定了不少。如今他恨不得越早将廖家姐妹送走越好,一想到廖庄慧,就觉得头疼。 午后的阳光从窗帘缝隙里照进来,是暖暖的金红色。映照得装着咖啡的白瓷杯子,也变成了橙红色。 咖啡杯旁边还放着一个白瓷小碟子,里面盛放着吃掉了半块的金黄色的松饼。这是周大有昨天才试着做出来的新菜品,在店里卖了一下,客人的反馈倒是还不错。松饼煎出来之后,可以放糖浆,也可以放奶油或是水果,全看客人的喜好了。 昨天有客人问道:“老板你说这是法式松饼,可我是从法国留学回来的,在法国也没有看到有地方卖这种松饼啊?” 他哑然了一下,随即笑道:“可能是你去的地方还不够多吧。” 客人嘀咕着什么我去的地方够多的了,也没有再继续追问。 这个时候是午后,店里的客人基本都是喝饮料的,没有人吃饭。整间店堂里,弥漫着咖啡和巧克力的香气。闻起来,令人感到幸福。 周大有将杯子里剩余的咖啡喝光,招手叫侍应再给自己上一杯,然后,看着面前雪白的稿纸,思忖起来。 他坐的位置,依然是关翠云特意为他准备的专属座位。安静,不起眼,非常舒服。 他大部分时间都会坐在这里,偶尔会到楼下坐一坐,看一看那里的情况。那日遇到那位女粉丝的时候,就是在这种时间段里。 《归乡》卖得不错,据文明书局说,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后面他们准备再加印两万本,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拿到六百个银元的版税。 这么大一笔钱,搁从前,早就激动得睡不着觉了。但是现在听起来,心里却是平静无波的。果然,人说钱多了就只是一个数字了,是有道理的。 《归乡》的连载结束了一段时间,很多人给和平京报去信,希望可以看到周墨的新作。于是,孟编辑就跟他商量,能不能继续在和平京报发表他新的作品。他当然不会拒绝,和平京报是全国数得着的大报纸之一了,还能有比这更好的平台吗? 新文化报那边,《寻仙》稳定连载着,越来越接近尾声。昨天出的那一期,主角宋蔷已经越阶杀敌,杀掉了灭亡他们全村的两个仇人,掀起一波高潮,令人大呼痛快过瘾。而他也已经到了金丹期大圆满的境界,只等来日结成元婴了。 因为《寻仙》,新文化报的销量一直稳定上涨,乐得他们合不拢嘴。看到周大有,就跟看到亲人来了一样。 现在,读者们就等待着,看最终,宋蔷与两位女主角,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喜欢狐小霜的,与喜欢沈嫣然的人群几乎差不多数量。红玫瑰与白玫瑰之争,永远不会有个正确的结果。 狐小霜一直陪伴在宋蔷身边,已经是他骨血一般的存在。但是心里的那一抹名为沈嫣然的白月光,也依旧明亮无暇。 许多读者都认为,在结局的时候,宋蔷一定会双美兼收。因为,现在许多小说都是这样干的。毕竟,这还是一个纳妾成常态的时代,小说这样的结局,简直是在情理之中。但是,也有人认为,周墨先生不会这样写的,不会这样庸俗。一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读者,更是坚定的这样认为。 第68章 “看过周墨先生的归乡,我从中读出了他对女性的尊重和怜悯。所以我觉得,他创造出来的男主角宋蔷,必然不会做出令人失望的选择来。”有的女读者,这样说道。 结局,自然只有周墨先生自己知道了。 现在,周墨先生面对着洁白的稿纸,拿起精致的钢笔,准备开始写第三篇小说了。 就在这个时候,侍应走了过来,道:“老板,下面有位小姐,指名要找你。” 周大有放下笔,点点头道:“我知道了,谢谢你。” 看看日子,陈碧心也该到了,应该就是她吧? 下了楼,他看到一位穿着黑色大衣的年轻女子站在柜台边。短短的漆黑头发,白皙的皮肤,眼神清亮,令人一见就容易生出好感来。 “请问,你是陈碧心陈老师吗?”周大有走过去,微笑着问道。 那女子也笑了起来,对他伸出手,态度自然大方:“我是陈碧心,周先生,你好。” 周大有跟她握了握手,两个人寒暄一番之后,她便迫不及待的说道:“周先生,不瞒你说,我急着要见廖庄慧,心里一直很担心她们姐妹。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空带我去找她们?” 周大有道:“稍微再等一会儿,内子出去了,等一会儿她回来了,我们就可以走了。——陈小姐,坐了这么久的车你一定饿了,不如就在店里先吃点东西?” 陈碧心稍稍迟疑了一下,便点头道:“好,那就打扰了。” 周大有领着她到空的位置坐下,又亲自将菜单拿过来递给她。她接过去翻看了一下,有些吃惊的说道:“你们这里竟然有这么多其他地方都没有的菜,我都不知道该点什么才好了……” 周大有笑道:“要是不知道吃什么好,我推荐意面,味道非常不错。” “……那,好,就来一份这个意面吧。” “要什么味道的?有肉酱的,还有奶油蘑菇的。” “我吃不惯奶油,就吃肉酱的吧。” 等陈碧心吃完饭,刚好,出去买食材的关翠云也回到了店里面。于是,周大有便带着陈碧心离开店,朝着萧宅而去。 门铃被按下去没多久,门就被打开,廖庄慧像是一只快活的小鸟一样扑了出来,惊喜的喊道:“周先生,你来啦!” 周大有点点头,身体一挪,露出跟在后面的陈碧心。廖庄慧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愈发喜悦,一把紧紧的握住了陈碧心的手:“心姐姐,你来找我了——” 陈碧心反握住她的手,眼泪好像都要下来了,声音里带着几分颤抖:“庄慧,你还好吗?” “好,我好,多亏了周先生,要不是他,我现在,可能就要流落街头了……”廖庄慧与她一直手握着手,眼里也隐约有泪光闪现。 看得出来,她们之间的感情,真的很好。 陈碧心看向身边的周大有,满眼感激之色:“多谢你,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不用谢,我也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尤其是小贤,真的很可怜。” “小贤?我离开的时候,小贤还在襁褓里呢,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闻言,廖庄贤连忙让他们进来:“快进来,都站在门外做什么呢?小贤,快来,见一见陈碧心姐姐——” 不多时,几人便坐在萧家宽敞的客厅里,互叙别情。当然,主要是陈碧心和廖庄慧两个人在说,周大有和廖庄贤在听。 * 第69章 碧心 陈碧心听完廖庄慧的讲述, 非常的气愤:“这样的父母,也是少见了。竟然对亲生的骨肉,都能这样的狠心。” 廖庄慧道:“是我们姐妹的命不好, 父亲他一直嫌弃, 我们不是男孩。母亲她, 又对他的话唯命是从……我的心里一直忐忑不安,还好你来了, 我就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其实我也一直担心,自己的选择, 是不是正确的。毕竟, 我不仅仅背负着自己的命运,还有我的妹妹……” 陈碧心道:“庄慧, 你不要忧心, 你没有做错什么。要是换成是我, 早就从那个家里逃离了。”说着,她淡淡一笑, 道:“我没有告诉过你吧?其实, 我也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闻言,周大有与廖氏姐妹都看向她,一个个面露惊讶之色。 “你说的是真的吗?”廖庄慧惊道。 周大有也忍不住问道:“你也是?” 陈碧心端着茶杯,慢慢的转动着, 端详着上面荷塘红鲤鱼的花纹, 轻轻的说道:“我家是北方的大户人家, 在乡下, 有上千亩土地。家里传统守旧至极, 要不是我母亲一力争取, 我连上学的机会都不会有。像是我小姑姑等一些女子, 整日都被关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外面的天空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年纪到了,家里给说一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就带着丫鬟嫁过去。从这一家的大门,迈进另一家的大门,然后继续被关下去。就像是,锦衣玉食的囚犯一样。一辈子,就在一个小小的天地打转。整日里,除了绣花,就是带孩子,围着男人和孩子转。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不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我要不是出去读了几年书,也会跟她们一样。压根,就不会知道要反抗……” “我中学毕业之后,家里不允许我再上大学,强行将我带了回去。母亲在我上学期间就病逝了,回去后,我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了。每一天,每一天,都是关在那阴暗的院子里。面对着古板的父亲,和他的几个小妾,还有散发着旧时代腐朽气息的奶奶,喜欢说三道四的七大姑八大姨……那样的生活,让人窒息。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追求,什么叫自由,什么叫个人的意志。他们只觉得,像我这样的晚辈,只需要一切交给他们做主就行了,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仅仅是这样的话,我也能忍受下去。但是,没多久,由奶奶做主,让我跟她娘家的一个亲戚定了亲。那个人,据说还没有成亲,家里已经有了两个所谓的通房丫鬟。曾经还有一个贴身丫鬟,因为堕胎,而死去了……我怎么能够嫁给这样一个人?那种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身上满是恶习的大少爷?” “我试过抗议,甚至尝试绝食,以生命来表达我的决心。但是没有用,我的意志,被无视了。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我跪在奶奶面前,哀求她不要将我嫁给那个人的时候,她慢慢的磕着烟袋锅子,说道,没关系,年轻人难免喜欢玩闹,以后年纪大了,就好了。丫鬟有什么要紧的?奴才秧子罢了,你跟她们计较,倒是显得小家子气了……我听着她的话,当场就呆住了。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荒谬,那样的不可思议。” “因为她这一番话,我终于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这里,去追求自己的生活。我读了十年书,不是为了嫁给一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旧社会大少爷,给他生儿育女,还要看着他跟别的女人生孩子的!就这样,趁着过龙灯节,家里的人都出去了的时候,我收拾了东西,离开了家乡。至今,已经七八年了。刚开始出来的时候,我也是战战兢兢非常担心,害怕自己不能一个人生存下去。但是现在你也看到了,我过得非常好。我靠自己赚钱上了大学,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日子。我觉得,当属逃离家乡的决定,是我这辈子做出的最为正确的决定。” 听了陈碧心的话,廖庄贤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崇拜的看着她,说道:“陈姐姐,你真厉害!我希望,我自己也可以跟你一样,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陈碧心摸了摸她的脑袋,微笑着说道:“好的呀,现在,你也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了。每个人的生活怎么过,都应该由他们自己决定。哪怕是父母,也不可以代替孩子做出决定来。每个人,都应当具有自由的意志。” “那,我想要去上学读书。从前,在家里的时候,父亲不准我出去读书。说女孩子嘛,只要知道三从四德就行了,念书做什么?我识字,还是姐姐每天晚上偷偷教我的。要是被父亲看到了,他会骂人,还会烧掉姐姐好不容易找来的课本……” 陈碧心的眼里闪过一丝怒色,很快,又变得温柔起来,对廖庄贤说道:“这下好了,你再也不用偷偷念书了,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念。等到我跟你姐姐一起安定下来了,就想法子送你去念书,好不好?” “太好了——”廖庄贤高兴的跳了起来,总算有点小孩子的活泼感了。 陈碧心看向还在发愣的周大有,问道:“周先生,你在想什么?” 周大有眨了一下眼睛,从自己的畅想里清醒过来,肃穆的说道:“陈老师,你刚才讲述的那些过往,让我很有感触。刚好,我的新书还没有想好要写什么,你的话提醒了我。我想要以你的故事为原型,创作一篇小说,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那倒是没有问题……不过,小说?周先生你的职业是?你不是开咖啡店的吗?”陈碧心的眼里,露出疑惑的神色。 第69章 周大有还没有说话,廖庄慧便笑着说道:“碧心你还不知道吧?周先生的真正职业,是一位作家。周墨,你知道吗?” 闻言,陈碧心激动的站了起来,眼里焕发出光彩来:“周墨先生,你是周墨先生吗?这可真是,真是,我真的没有想到,竟然能见到周墨先生……” 周大有笑着示意她坐下来说话:“我的笔名是周墨,你看过我写的书?” “当然,我很喜欢你的《归乡》,写得太好了。我看完结局之后的那天晚上,一整个晚上都没有睡着。周墨先生,你能想到写小说为女性发声,真的是一件很了不起,很有意义的事情……”她激动的情绪渐渐平息下去,但眼睛还是亮晶晶的,一直看着周大有。 当然,这并不是女子看到心仪对象的眼神,而是粉丝看到了偶像的眼神。 周大有道:“我也是想要为被压迫着的女性,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哪怕作用很微小,但至少,好过什么都不去做……” “你想要写以我的故事为原型的小说?我仔细一点,将以前的事情详细告诉给你,需要吗?” “好的,你说说看。”说着,他掏出纸笔,开始认真的听着陈碧心的讲述。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不知不觉,太阳便西斜了。 廖庄慧微笑着看着他们两个人,眼神里,满溢着柔情。 斜阳的光从落地窗户中照进来,暖暖的金红色,笼罩了他们。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么的柔和,那么的温暖。 咖啡喝完了,她起身去泡了一壶茉莉花茶,给他们两个人各自倒了一杯。清新的茶香,芬芳四溢,就像她此刻的心情一样。 她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捧在手里,却并不去喝它。 茶杯有金色的边缘,杯身上面绘着两只飞舞的彩蝶,绚丽而浪漫。她想象,那两只蝴蝶就是自己和他,在花丛里飞舞嬉戏,郎情妾意。 她一会儿看看茶杯,一会儿看看那个人,笑意就要满出来了。 陈碧心说得口干舌燥,停下来喝茶。周大有低头沙沙的写着字,完全沉浸到要构思的小说之中去了。 陈碧心喝完杯子里的茶水,正要再给自己倒一杯,举目看到对面廖庄慧的表情,心里立即咯噔了一下,脸色顿时不好看了。 周大有阖上笔记本,道:“多谢你,陈老师,我这就要回去了,将这些资料好好整理一下。” 陈碧心还没有说话,廖庄慧立即说道:“周先生,别着急走啊,留下来吃晚饭吧。” 周大有摇头道:“不用了,家里等着我吃晚饭呢,我妻子和孩子都等着我,我不回去,他们会失望的。” 听了他的话,廖庄慧眼里的失望和黯然,完全遮掩不住了。 她还待说什么,却被陈碧心阻止了:“庄慧,周先生既然有事,你就别留了,徒然让人家为难。” 两个人起身,将周大有送出门。等到他走了好久,廖庄慧还站在门口,眼神痴痴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陈碧心看着她,眼神愈发凌厉。她拉着她走回去,关上门,说道:“庄慧,你……是不是,对周先生……” * 第70章 一巴掌 顶着陈碧心严肃的目光, 廖庄慧低下头,道:“碧心,我拿你当姐姐看, 也不瞒你。我……确实是, 对周先生……动了心了。虽然我也知道, 这样是不应该的,但是, 我就是……情不自禁……” 她抿着嘴唇,耳根红艳艳的, 赛过桃花。 陈碧心盯着她, 用力的跺了跺脚:“你好糊涂啊!周墨先生有妻有子,你,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那又如何呢?喜欢一个人有错吗?” “有错!除了爱情之外, 还有仁义和道德。不是拉着爱情这张遮羞布, 就可以为所欲为的!” “碧心!像你这样思想进步的人,怎么在这方面, 想法还是这样的老土呢?你认为那种旧式盲婚哑嫁的夫妻, 他们之间会有爱情可言吗?那样过一辈子,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你怎么知道周先生跟他妻子之间没有爱情?再说了,即便真的没有,那也要等他们真的分开了, 你才可以去追求他。要不然, 就是不道德!” “为什么, 连你都不理解我……”廖庄慧看着陈碧心, 流露出失望和伤心的神色来。 看着她的样子, 陈碧心缓和了一下语气, 慢慢说道:“我知道, 庄慧,像你这样常年被关在家里的女孩子,最容易被周先生这样的男人吸引。他强大,睿智,温和,具有着强烈的魅力和吸引力。你爱上他,绝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但是,庄慧,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人类具有自制力,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难道因为我穷,就可以去抢劫别人吗?这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啊?难道,我该支持因为穷就去抢劫的人吗?” 廖庄慧抿了抿嘴唇,低下头,低低的说道:“你比我有文化,我说不过你。” “这不是谁能说得过谁的问题……”陈碧心有些无力,“我真的不忍心,看你一直错下去。” “我觉得这不是一种错误。”廖庄慧的倔劲儿也上来了,执拗的说道:“谁能断定,我的追求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呢?” “就算是有了你所谓的好结果,那也是建立在伤害别人的基础上。周先生的妻子和孩子,他们多无辜,他们该怎么办呢?再说了,我觉得,周先生不是那种会抛妻弃子的人。” “那不叫抛妻弃子,那叫追求自由的爱情!” “除了爱情之外,人生在世还有责任这种东西!” “人活着如果仅仅只是为了责任,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责任感就是人生存下去的动力!” 两个人争执得气呼呼的,谁也说服不了谁,红着脸互相瞪着对方,完全没有了之前其乐融融的样子。 “姐姐,碧心姐姐,你们在吵架吗?”廖庄贤的声音响了起来,她靠在门边,怀里抱着画册,眼神带着几分怯意。 小孩子是最敏感的动物,能精准感觉到大人的情绪。生活在父母争吵甚至互相殴打阴影之下的孩子,往往长大以后,会极度缺乏安全感。他们常常会花费一生的精力,来治愈童年的伤痕。 看到她的眼神,两个人顿时止住了争执,都勉强压抑住情绪,露出笑意来。 陈碧心道:“没有吵架,我们只是在谈论事情,激烈了一些。” 廖庄慧也忙点头道:“就是就是,我们没有在吵架。” “真的没有吗?” “没有。” “真的没有,我们好着呢!”两个人一起点头,这个时候倒是有了共识。 小姑娘放了心,抱着画册回去了。看着她离开的背影,廖庄慧道:“你不觉得,小贤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一个父亲般的存在吗?我见过周先生带他的两个女儿,非常温柔,非常耐心,他是一个好父亲。他胜过我们自己的父亲千倍万倍,要是小贤能被他带领着成长,一定会成为一个幸福的女孩子。” “这样的话,你和小贤倒是满意了,那么,周先生自己的两个女儿呢,她们怎么办呢?” “那我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廖庄慧一句话刚刚说完,却闻“啪”的一声脆响,脸上挨了结结实实的一巴掌。五道鲜明的红色指印,慢慢的在她白皙的脸颊上浮现出来。她整个人都呆住了,看着气得发抖的陈碧心:“你……” 陈碧心打了廖庄慧一巴掌,自己却要哭了:“庄慧,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你让我觉得好陌生。” 廖庄慧眼里的泪水在打转,却不肯软弱的掉下来:“碧心,今天打我巴掌的要不是你,我一定会还回去的。”说完,她转过身,蹬蹬蹬的跑进了屋子,留给陈碧心一道纤弱而倔强的背影。 陈碧心看着她离开的方向,半晌,没有动弹。许久之后,才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这可怎么办哟……” 斜阳西沉,余晖渐渐变淡,直至消失无踪。城市一点点陷入到黑暗之中,但随即,灯光一盏接一盏的亮了起来,这是一座不夜城。但心里的灯光呢,也会一直亮着吗? 有的人心里的灯光,是金钱和地位。有的人心里的灯光,是家人和爱人。有的人心里的灯光,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最可怜的,莫过于没有灯光的人了。行尸走肉一样的活着,混一天是一天。 陈碧心在花园里坐了很久,直到夜色深浓,才起身走进了屋子。她的脚步,看起来是那样的沉重。看来,廖庄慧的执迷不悟,给了她很大的心理压力。 这也是因为她在乎她了,要不然,管她去死呢!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常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玫瑰玫瑰情意重,玫瑰玫瑰情意浓。长夏开在荆棘里,玫瑰玫瑰我爱你……(出自歌曲玫瑰玫瑰我爱你)”歌女穿着艳丽的紫红色长裙,涂着鲜红的蔻丹和唇膏,手扶着麦克风,动情的演唱着。从帽檐上垂下来的黑色的网纱遮住半张脸,愈发显得神秘而魅惑。她时不时随着歌曲的调子轻轻扭动水蛇一样的腰肢,引得下方一众男人,无比的垂涎。 第70章 绚烂的灯光,五光十色的闪烁着。衣裳华丽的男女,成双成对,在舞池里徜徉。什么战火纷飞,什么妻离子散,在这里,完全感受不到。这里,是一个富贵温柔乡。 雪茄的气息跟浓烈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再加上酒水的味道,熏得人不喝酒也带了三分酒意。这个名叫“艳倾城”的夜总会的大厅里,整夜整夜的,都弥漫着这样的气息。 周大有坐在人群里,看着舞池中的一对对男女,不由得感到有些头晕目眩。 今天跟文明书局的人商议《归乡》的再版,吃了饭之后,就被他们拉到了这个地方。这也算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了,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这都是他第一次踏足这样的地方。 面前摆着半杯金黄色的威士忌,他略微喝了几口,便不再喝了。酒这东西,他实在是不怎么喜欢。又伤胃又伤脑子,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这个。 文明书局的几个人都下场子跳舞去了,一个个看起来道貌岸然,到了这个地方,就露出本来面目了。搂着那些舞女上下其手,乐得不要不要的。 现在这张铺着酒红色桌布的位置上,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看起来颇有些醒目。 唱玫瑰玫瑰我爱你的歌女下去了,赢得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再上来的是几个穿短短白裙子的舞女,在台上跳起了大腿舞,气氛顿时更加高涨了。 好些男人连舞都不跳了,看着台上一双双大白腿,只差流口水。这景象简直没眼看,周大有低下头端起酒杯,浅浅的啜饮了一口,觉得脑袋更加晕眩了。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一个柔媚带着点沙哑的声音响起,好像是在跟他说话。 周大有抬眼看去,一个穿着金色旗袍画着浓妆的女子端着一杯红酒,微笑着看了过来。 她应该有些年纪了,眼角的细纹,是岁月留下的痕迹。但她身材保持得很好,气质绝佳,冲淡了年纪带来的不足。所以,依旧是一个看起来很有魅力的女人。尤其是她说话的嗓音,一点点烟嗓的感觉,极有魅惑力。 周大有带着几分歉意的笑了笑,道:“我是跟着谈生意的几个人一起来的,对这些事不怎么感兴趣,所以……” 出现在这个地方,又是这样的穿着打扮,她显然是个舞女。 周大有表现出自己不是爱玩的人,希望打消对方的念头,不要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自己身上。 这些地方的舞女,说是陪客人跳舞,其实,也基本都是卖/身的。哪怕是一开始决心只陪跳舞不陪客人出去,在这种地方混迹的时间久了,也很难保持初心。 虽然如此,但是周大有也并不会拿有色眼光看她们,都不容易。 那女人接触到周大有的眼神,微微一愣,随即笑意更浓了,自顾自的坐了下来:“没关系,我们只聊聊天就好。——有的时候,我也会觉得寂寞啊……” * 第71章 白玫瑰 不等周大有说话, 那女人便介绍自己道:“我在这里有十年了,大家都叫我白玫瑰,先生贵姓?” “我姓周。”周大有微微欠了欠身, 开口说道。 “您看起来, 跟这里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白玫瑰饮下一口如血一样的红酒, 鲜红的舌尖舔了舔丰润的嘴唇。眼睛微眯,猫儿一样。“你看着我们的眼神里, 没有轻蔑,也没有亵玩的意思。” “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尊重, 极少数禽兽不如的人除外。” 白玫瑰微微垂下墨黑睫毛, 看着杯子红酒荡漾,低低的烟嗓, 听起来格外魅惑:“我在欢场中打滚了十几个年头, 见过无数的男人。什么样的都有, 唯独您这样的人,极少极少。这个地方看起来, 与你很不相配。像你这样的男人, 就该端坐在书桌后面,拿着笔书写,或者拿着书本翻看,那才是最适合你的模样。” 周大有闻言, 哑然失笑, 伸手端起酒杯来:“为这话, 敬你一杯。” 白玫瑰微微一笑, 与他碰杯, 涂着鲜红蔻丹的纤纤玉手端着酒杯的样子, 格外迷人。 两个人对坐闲谈起来, 周大有发现,白玫瑰竟然是个言之有物的女人,不由得有些惊讶。她淡淡的笑了笑,将杯子里剩余的红酒一饮而尽,道:“其实,我也是读过书的人呢……” 周大有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他知道,那必定是一个不大令人愉快的故事,何必去揭人伤疤呢? 跳大腿舞的舞女们终于下去了,赢得了比上一个歌女更热烈的掌声。周大有也松了一口气,满场肉/欲横流的感觉,实在有点令人窒息。 “到我上场了……”白玫瑰笑了笑,起身施施然走到舞台上,握着麦克风,开始低低的吟唱起来。舞台上的灯光开始变得昏暗,下方舞池中的一对对衣香鬓影的男女们,开始跳起动作柔和的交谊舞来。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低声清唱,远方的花儿都入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着芬芳。我爱这夜色茫茫,也爱这夜莺歌唱。更爱那花一般的梦,拥抱着夜来香,闻着夜来香……”(出自歌曲夜来香) 低柔的带着微微沙哑感的女声,浅吟低唱着,配合着轻柔的萨克斯风的声音,令人心里,生出一些怀念,一些感伤。 不知不觉的,周大有将面前杯子里的威士忌给喝光了。脑子里,也有了一些晕乎乎的感觉。 看着舞池里犹自抱着浓妆艳抹的舞女上下其手的文明书局的人,他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朝着舞厅外面走去。这里的空气太污浊了,他需要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 身后,悠悠的歌声,还在不断的传来:“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 五彩的灯光旋转着,不断照射在每一个人的脸上,使得他们一个个都有了蓝色的鼻子,紫色的脸颊,看起来,像是一只只游荡在人间的鬼魅。 周大有走出大厅,来到外面的走道上,觉得呼吸顺畅了许多。他靠在墙壁上,闭起眼睛,抬手揉捏着自己的太阳穴,意图减轻头晕的感觉。 大厅里的歌舞声还在隐约传来,灯红酒绿,靡丽的感觉。 走道跟大厅里一样,铺着厚厚的红色地毡,踩上去软绵绵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一盏盏嵌在灰黄色墙壁上的小壁灯,散发着黯淡的光芒。 就在他挪动了一下脚步,准备回到大厅里去的时候,一丝有些熟悉的声音,从转角楼梯角落处传来。 这一把似曾相识的男声,仿佛,是廖庄慧父亲,廖忠清的声音? “芸娘,你说的是真的吗?”这声音,带着几分不敢置信,还有惊喜。 “当然是真的,我怎么会骗你呢?”一个女人的声音,仿佛不大年轻了。 “如果是真的,那当然是很好,我到现在,也没有留个后,断了祖宗香火,真是不孝……可是,可是,你确定,真的是我的吗?” 一些细碎声响传来,好像是女人在扭着男人衣服质问,声音里带着几分哀凄:“你这个没有良心的东西,我自从跟了你之后,再没有跟着别人出去了,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你就说吧,你到底要不要负责?我问过大夫了,他说,基本可以肯定,这就是个男胎了。呜呜,你怀疑我骗你,你也不想想,你既没有钱也不年轻了,我图你一个什么,没良心的,要不是一片真心给了你,我至于吗……” 廖忠清好像慌了手脚,连忙柔声安慰着那女人,等到终于将她安抚得不哭了,便说道:“你放心,左右我家里也只有一个黄脸婆了,你进去,断断不会受委屈的……” “谁要做你的小妾?呸,多大脸啊!我告诉你,我已经辞了这里的工作,准备回老家去开店,你说,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周大有几乎可以想象出,那舞女腆着肚子威胁廖忠清的模样。 确实就跟她所说的那样,廖忠清既没有钱财也没有人才,也不知道那舞女图他一个什么。只能说,爱情就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吧。 “别别别,芸娘,你可别拿肚子撒气,这可是我来之不易的老来子啊!他要是没了,我活着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好,我跟你走……” 接下来的话周大有没有再听,迈步走进了大厅。瞬间,歌舞声和笑语声迎面而来,扑鼻的酒香和香水味,让他的脑子恍若一团浆糊,什么想法都没有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他丢在了脑后,两日后,廖家那边却是闹了起来。 咖啡馆已经走上了正轨,所以,关翠云也不用整日守在那边。这一日,她跟周大有两个人都在家里,一家人守着炭火,正烤红薯吃呢。香甜的味道,弥漫在空气里,那是幸福的气息。 这是在厨房里,一家人围着炭火,浑身暖呼呼的。白炭堆装在圆形的大铁盘里,铁盘架在四方形的木头架子上。烤火的时候,可以将双脚放在木架上,非常暖和。红薯就煨在灰堆里,明玉拿着火钳在里面翻找着,将一个个灰扑扑的红薯或是土豆扒拉出来,然后分给家里人。 第71章 将红薯或是土豆抱在手里,拍掉上面的炭灰,再拔掉外层烤焦了的皮,里面金黄色的肉就露了出来。咬一口甜甜蜜蜜的热乎乎的,香甜满口。 周大有吃完一个红薯,正在喝着一杯热茶。身上热乎乎的,胃里也是热乎乎的,整个人就显得很慵懒。 这个时候,孩子们已经放寒假了。距离春节,也没有多少天了。 关翠云已经在置办年货,厨房里因此堆满了东西。窗台前方挂着一串串油亮亮的香肠和一条条肥瘦相间的腊肉,看着就很好吃的样子。看着那些香肠,原本觉得自己已经吃饱了的周大有又觉得嘴巴里口水在分泌了。他起身取下几根香肠,洗干净了用筷子穿好,跟明珠明玉一起拿着香肠在火上烤。很快,香肠就开始滋滋冒油,浓烈的肉香和花椒香,冒了出来。 原本打瞌睡的小宝也不睡了,聚精会神的看着香肠:“大姐,香肠什么时候可以吃啊?” 他看中的,是最好说话的明珠手里的香肠。至于明玉手里的,他根本不敢肖想。惹毛了明玉她会直接揪他的耳朵,爹也不会帮着他。所以,他有些害怕二姐。 明珠一边转动着香肠,让它均匀的被烤熟,一边说道:“还要一会儿呢,你先吃红薯吧。” 小宝砸吧着嘴巴说道:“我不爱吃红薯,吃多了,肠子涨得慌,还会放屁。” 他的话刚刚说完,就被明玉往脑袋上拍了一巴掌,斥道:“正吃着呢,什么放屁不放屁的!” 小宝挨了一巴掌,委屈的嘟着嘴,朝着爹娘告状:“爹,娘,二姐又打人——” 周大有道:“男子汉大丈夫,被姐姐打一下怕什么?” 关翠云心疼儿子,却不会违逆丈夫的意思,只是对明玉说道:“你呀,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小宝计较。” 明玉撇撇嘴,道:“知道了,娘。” 一个小插曲过去,一家人又开始开开心心的烤红薯烤香肠,忽然,一声凄厉的尖叫声,响了起来。在安静的傍晚,听起来分外刺耳。 关翠云抬起眼朝外面看去,尽管有围墙挡着,她什么都看不到:“好像,是从廖家传来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周大有猛然响起之前几乎被自己遗忘的事情,便起身说道:“我出去看看。” “你小心一点,要是他们两口子打架,就躲开一些,别伤着你。”关翠云叮嘱道。 “我知道了。” 周大有穿上厚实的灰色毛呢外套,打开院门,走了出去。还隔着一段距离,他便看到廖家的门大开着,一群人围在那儿,指指点点着。 挤进人群中,他看到廖太太坐在地上,拍着地面嚎哭着。身边,是一圈撕碎了的白色纸片。依稀可以看到,上面赫然有着“休书”两个大大的黑字。 * 第72章 休弃 “他竟然休了我, 他竟然休了我……”廖太太跟祥林嫂一样,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几十年的夫妻啊,你怎么这样狠心!纵然我没有给你生个儿子, 但是, 我送公婆上了山的, 你怎么能休弃我……” 有同情她的人,在人群中说道:“唉, 这廖家太太也真是可怜。之前两个女儿跑了,现在, 男人又走了, 可叫她一个人怎么活下去哟!” 听到她的话,廖太太愈发哭得伤心:“这狠心的人啊, 到底是为什么哟, 你到底有没有良心哟……” 有好事的人, 在一旁说道:“廖太太你还不知道吗?你家先生,之前就跟艳倾城一个舞女好上了, 都好几个月了。现在, 据说是那个舞女有了身孕,不干了,要回老家去。我估摸着,你家先生, 就是因为她肚子里那个孩子, 才休了你, 跟那个舞女走了的。” “原来是这样啊!那也难怪, 廖家到现在还没有留下香火, 也许那个舞女肚子里是个男孩子呢?” “如果是为了后继有人, 那也怨不得廖老爷了……” “呸, 你们这些男人,一个个都是狠心无情的。就算是那个舞女肚子里有了,不能抬进来做个妾?说到底,还是嫌弃糟糠……” 听着众人的议论,好的话,坏的话,廖太太不哭了,呆呆的坐在地上,一个字都不说,整个人仿佛痴了。 关翠云也来了,实在是看不下去,走了过去,将廖太太扶了起来:“男人走了就走了,离了他,日子还不是要继续过下去?快别糟践自己了,徒然让别人看了笑话。” 廖太太呆滞的眼珠再次转动起来,一把抓住关翠云的胳膊,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浮木:“我跟了他二十年,他就这样狠心无情——” “他狠心,也没有办法。难道你日子不过了?”关翠云一边安慰她,一边搀扶着她慢慢的朝着屋子里走去。围观的人们眼见没有稀奇可以看了,便也纷纷散去了。 翌日,周大有便去了萧宅,将这件事告诉给了廖庄慧。 从前她们姐妹离开家主要是因为父亲逼迫,现在廖忠清走了,估摸着,她们姐妹就算是回去,也没有大问题了。 听了他的话,廖庄慧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气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陈碧心安慰的拍了拍她的手,道:“那样的父亲,消失在你们生命里,也算是一件好事。” “你预备怎么做呢?”周大有道。 廖庄慧平息了一下心绪,道:“我回去看看再说吧。” 晚上,廖庄慧果然回到了廖宅,只是没有带廖庄贤。周大有并没有在场,也不知道,她们母女俩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是翌日早晨,便看到廖庄慧与廖太太一起登门了。 廖太太一见到他,便作势要跪下去:“周先生,多谢你,要不是你,慧儿这一辈子就要毁在他爹手里了。” 周大有连忙扶住她:“别多礼,廖太太不怪我就好。” 廖太太还是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末了说道:“还好慧儿贤儿都愿意回到我身边,要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了。” 廖庄慧有这样的选择,也不令他感到意外。毕竟是亲生母亲,哪里能彻底狠下心来? 廖太太对周大有谢了又谢,最后说道:“另外,我们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唉,说起来,也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周先生你们一家都是好人,将来一定大富大贵,子孙绵延,享不尽的福气……” 周大有道:“有什么话,廖太太你不妨直说吧。” 廖太太愁眉苦脸的说道:“她们狠心短命的爹走了,丢下我们母女三人,眼瞧着日子是越来越不好过了。她们爹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银钱,如今,我是连买菜的钱都拿不出来了。眼看着,明日就要交房租了,我口袋里是一个铜子儿也拿不出来,我们母女三人,就要露宿街头了……” 廖庄慧再也听不下去,摆手制止了母亲未完的话语,对周大有说道:“周大哥,我们租不起现在这所房子了。所以,一家人都想在我跟妹妹现在居住的地方长住。也不知道,方不方便,就想问问周大哥的意思。等到我找到工作之后,我们再出去租房子……” 听着女儿的话,廖太太连连点头,看着周大有,絮絮叨叨的说道:“麻烦周先生了,你是大好人,就帮人帮到底吧,我这里先谢谢你了。你们一家都大富大贵,长命百岁……” “廖太太不必多说,你的意思我都明白,心领了。”周大有沉吟了一会儿,道:“我朋友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回来,那座房子暂时给你们住,是可以的。但是,等你们有能力的时候,还请自行租房居住。毕竟那是别人的房子,只是暂时交给我保管而已。” 闻言,廖庄慧十分开心,连忙说道:“周大哥,你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会保持房子原来的样子,会小心的。” “那就拜托你们了。——嗯,还有,你还是叫我周先生吧,别叫周大哥了。”想起对方对自己的心思,周大有不由得有些尴尬。感觉她突然改变称呼,似乎是,没有放弃她的执念。 廖庄慧露出失望的神情,道:“叫先生……总感觉很见外的样子,叫大哥不好吗?” 周大有道:“在我心里,你跟小贤都是我的晚辈,所以还是不要叫我大哥了。” 廖庄慧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低下头去了。看到她这个样子,周大有也很无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总不能一直步步紧逼非得让她改个称呼不可,那样显得也太不近人情了。 是日,廖家就搬出了原来租住的房屋,搬进了萧宅。 看到那大大的美丽的花园,洁白的造型漂亮的洋房,廖太太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慧儿啊,原来你们姐妹一直住在这样的地方。啧啧,看不出来啊,周家原来这么有钱啊!我当初还觉得他们也不过就是一般人家而已,现在看来,是我猜错了。他们也太不显山不露水了,有钱人家,就是喜欢装作没钱,生怕别人来打秋风……” 廖庄慧道:“娘你别这样说,这不是周大哥的房子,是他朋友的。他那朋友出国去了很长时间都不会回来,这才给我们暂时住一下的。” 第72章 廖太太撇撇嘴,道:“你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老话你总知道吧?他朋友这么有钱,他还能差到哪里去?你不知道吧,最近他们家开了一家挺大的饭店,啧啧,这还不是有钱是什么?——唉,当初也是我们不清楚他们家的底子,不然,那时候他看了你的脚,非得让你赖着他不可。那样有钱的人,就是给他做小妾,也划算啊!” 廖太太丝毫不加掩饰的话语,使得廖庄慧的一张俏脸涨得通红,为她感到羞耻:“娘,你胡说什么啊!” “我怎么胡说了?你也看到了,人周先生有钱,脾气又好,是多么好的丈夫人选啊!我冷眼瞧着,比你爹好了一百倍一千倍!你要是不紧紧抓住,那才叫是个傻子呢!” 廖太太的话语,触动了廖庄慧的情肠,她皱起眉毛,语气低落的说道:“我当然知道他好,但是,他对我,一点儿意思都没有,就是看我可怜,才帮我的……” 廖太太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伸出指头,狠狠的戳了一下她的额头:“傻丫头,你可真是傻啊!他要是对你一点意思都没有,会出钱出力的帮你?可怜,可怜的人多了,他怎么不帮别人,就帮你?” 其实,廖太太这话是典型的歪理,奈何,廖庄慧信了:“娘,你说的是真的吗?” “你是从我肠子里爬出来的,我会骗你?” “可是,可是要真是这样的话,当初你找上门去,说要把我嫁给他,他怎么不肯呢?” “嗨,还不是因为面子?他觉得我们这样逼上门去,扫了他的面子。要是他真的不乐意,怎么后来又肯帮你了呢?说到底,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儿。你这样一个漂漂亮亮的黄花大闺女送上门去,他哪里会真的不喜欢?” 听了母亲的话,廖庄慧的脸上火红一片,眼睛水汪汪的,俨然已经陷入到美好的畅想之中去了。 “闺女,你别犯傻,我跟你说啊,周大有这个人啊,你可得抓紧了,这可是天下掉下来的好机会。现在你连爹都没有了,将来能找到什么好人家?哪怕是给他做妾,只要你放聪明些,抓紧了家里的财物,比当一般人家的正室更加体面。将来再生个儿子,家里不就是你说了算了吗?男人的耳根子都是软的……” “咳咳——”干咳的声音,打断了廖太太的话。两个人回头一看,却是陈碧心提着箱子,站在门边。 廖庄慧顿时觉得有些赧然,忙迎上前去接过她手里的箱子:“给我吧,碧心,谢谢你帮我们搬家。” * 第73章 一见钟情 看到陈碧心淡淡的眼神, 廖太太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去屋里收拾一下……”说着,转身离开了。 陈碧心将手里的箱子放在地上, 看着廖庄慧的眼睛, 道:“庄慧, 你跟你娘在说些什么?我隐约听到一点,在说周先生的事吗?” 廖庄慧闻言, 避开了她的视线:“我们把东西拿进去吧。” 陈碧心一把拉住欲要离开的廖庄慧的胳膊:“周先生好心好意的帮你们,你们可不要恩将仇报啊!” 廖庄慧自觉受到了侮辱, 一把打开陈碧心的手:“你在说些什么啊!我们怎么会做出那种事来?” 陈碧心却没有生气, 只道:“没有就好,对了, 破坏人家的家庭, 也算是恩将仇报的一种。” 廖庄慧的脸红了, 这次却是气的:“陈碧心!你,你你你……” 陈碧心低下头, 将箱子重新提起来, 朝着屋子里走去。廖庄慧跺了跺脚,跟在她身后,恨恨的进去了。 深夜,陈碧心和廖庄贤的房间的灯已经熄灭了。而廖庄慧的房间里, 灯火却还大亮着。萧家的房子很大, 她们一个人一间卧室, 完全没有问题。 灯下, 廖庄慧与廖太太对坐着, 嘴里说的, 还是之前那件事。 “娘, 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是,无从下手啊!周大哥他,对我一直是避开的态度……” “嗨,这些文化人,就是矫情。既想将便宜占了,又要面子。这样吧,既然他这样,咱们就主动些。不好从他那里入手,就找他老婆好了。” 廖庄慧仿佛吃了一惊:“这样,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听我的话,一定不会有错的。他既然要面子,你就去找他老婆。只要他老婆同意了,他的里子面子就都有了,一定会答应让你进门的。”廖太太拍着胸脯保证,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 廖庄慧一脸将信将疑:“这样真的能行吗?” “说了这半天了,你这孩子,怎么还是这样?那好吧,你不好意思去,我老婆子去好了。你是我的女儿,我不为你着想,谁为你着想?” “可千万别,……这样好了,还是我去吧。”廖庄慧对于母亲的信任,还是不怎么够的。毕竟,她太知道自己母亲是怎样的人了。 “你去也好,放软了身段,往地下一跪,我不信她拉的下脸来不答应。” “娘!我,我怎么能给关翠云下跪?这,这我怎么都做不到!我不要脸面的吗?” “你呀,面子能值几个钱?能弄到手里的好处,那才是实实在在的……” “你,我不跟你说了,你出去吧,我要睡了。”说着,廖庄慧起身,将廖太太往门外推去。 廖太太也不敢太跟她拗,现在,她可以算是靠着女儿过活了,当然不能再跟从前一样,随意想将两个女儿搓圆捏扁都行。现在,她一边顺着廖庄慧的力道往门外退,一边说道:“记住娘的话,娘不会害你的,我们现在可是相依为命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廖庄慧将廖太太推出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随即,人便靠在了门板上。她咬着嘴唇,眼里的光芒闪烁不定,显然,正在做剧烈的心理斗争。半晌,她好像终于决定了什么,眼神安定下来,起身走进了盥洗室。 当夜,她的卧室里,灯光亮了整整一个晚上。 第二天清晨,陈碧心出门来看到她布满血丝的双眼,不由得吃了一惊:“你……一个晚上没睡?” 廖庄慧勉强打起精神来,说道:“我就是翻来覆去睡不着,担心我们母女的将来。” “你也别太担心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们母女俩有手有脚的,哪怕去工厂做工,也能养家糊口。你还可以一边做工一边继续学习,将来,就能换轻松一些的工作了。小贤上学的事情你们不用担心,我来负责就行了。” 廖庄慧哪里是担心这些事?随意找个话头将话题岔开:“你一早就起来了?还换了衣服?是要出去吗?” 陈碧心点点头道:“周先生邀请我去他们家里吃午饭。” 闻言,廖庄慧惊叫一声,伸手捂住脸道:“你怎么不早说?我我,我这个样子,怎么能见人呢?糟了,我得赶紧去用热水敷一敷,看看能不能消下去……” 她一边说,一边手忙脚乱起来,就要回房去收拾自己。 “别别,你别着急,周先生只邀请了我,没有邀请你。”陈碧心连忙阻止她,无奈的说道。 听了这话,廖庄慧抬起来整理头发的手,顿时僵住了。她僵硬的转过头去看向陈碧心,仿佛可以听到骨头摩擦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周大哥他,怎么不请我?我们明明住在一起,怎么……只请你不请我,没有道理啊?……我知道了,一定是关翠云不同意,一定是的……” 陈碧心只觉得自己忍无可忍,不禁大喝一声:“够了!明明是周先生不愿意请你,你扯到他妻子身上去做什么?” 廖庄慧怔愣的看着她:“没道理啊,周大哥为什么不请我一起去?” “你自己觉得呢?”陈碧心看着她惘然的眼神,心里生出一丝不忍,更多的,却是恨铁不成钢的无可奈何。“醒醒吧,不要一错再错了。周先生对你的拒绝那么明显,你怎么还是执迷不悟呢?” 廖庄慧冷漠的瞥了陈碧心一眼,那眼神是在说,你知道什么?你怎么配理解我们的感情?看完这一眼之后,她便转身进屋,砰的一下摔上了门。 很显然,她母亲的话,更加让她泥足深陷了。 陈碧心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低低的自语道:“你要是自己不清醒,谁都救不了你……”说着,她长长的叹息起来。 陈碧心提前到了周家,奉上自己准备的礼物,一些特色的传统点心。周大有道:“陈老师,你太客气了,过来随便吃个饭,还准备什么礼物呢?” 陈碧心笑道:“一点给孩子吃的点心,不值什么钱,聊表心意罢了。” 关翠云端上茶水来,道:“陈老师,你坐,喝口茶吧。我在做饭,很快就能吃了。” 陈碧心一边挽着袖子一边站起身来,道:“嫂子,我来帮你吧,我也会做一点饭的……” 关翠云连忙推拒:“陈老师你是客人,哪里能让客人帮忙呢?你就在这里喝喝茶,跟他爹说说话,我这边很快就好了……” 第73章 不管陈碧心怎么说,关翠云都拒绝她来帮忙。没法子,她只得罢了这个念头。周大有也笑着说道:“坐下吧,我们聊一聊我的新小说的事情。” 关翠云去了厨房忙碌,陈碧心与周大有便一边喝茶,一边聊起与小说有关的问题。正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那边小孩房间里明玉的声音响了起来:“爹爹,这道题我不会做,你来教教我呀——” 周大有朝陈碧心抱歉的笑了笑,起身走出了客厅。陈碧心当然不会介意,拿起茶杯来,抿了一口。 咚咚——就在这个时候,院门被敲响了。 周家的人都在忙碌着,陈碧心便起了身,朝着门口走去。伸出手,吱呀一声,打开了院子门。 门外站着一个戴金边眼镜穿灰色西服的青年男子,两个人顿时打了一个照面,都有些愣住了。 半晌之后,还是陈碧心先反应过来,笑着问道:“请问你找谁?” “我的名字叫陶思望,是新城文化报的编辑。还没结婚,也没有女朋友。”门外的男人答非所问,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说完他也自知失言,脸腾的一下就红了起来。 不知怎么的,陈碧心的脸也红了起来,宛如天际一抹霞光,看得陶思望又一次的呆住了。两个人相对脸红着,没有人开口说话,四周静谧极了。 一缕风吹过竹林,带来草木的清香。掠过她的鼻端,再闯进他的世界。 墙根一朵不知名的野花悄然开放,黄澄澄的,像是金子一样美丽的颜色。 一片黄叶从枝头飘落,翩然擦过他的肩膀,落在她的头发上。 高高的天空中鸟儿展翅飞过,清亮的啼鸣声,好像歌曲一样的动人…… 原来,当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心里真的会像有一朵花在开放,有一首歌在奏响。世界突然变得美好起来,只因为有那个人的存在。 周大有这个时候终于走了出来,看到门口呆呆站着的两个人,走过去奇怪的问道:“小陶来了,你站着这里干什么?哦,对了,这位是陈碧心陈老师,你们还是第一次见面,年轻人嘛,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陶思望如梦初醒,伸手在衣服上面擦了擦,才慎重的伸出去,说道:“陈老师你好,我叫陶思望。很高兴认识你。” 陈碧心红着脸,伸出手去,轻轻握住他温暖干燥的手:“很高兴认识你,陶先生。” 看着她红艳艳的脸颊,陶思望握着佳人的手,再一次怔住了。于是,两个人又陷入到了之前的境界。 周大有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了然的笑了。 * 第74章 爱恋 斜阳余晖洒落下来, 金红色的一片。电线杆的影子倒映在柏油路上,长长的,斜斜的。 路上没有什么行人, 十分安静。这是个高级的住宅区, 人本来就不多, 这样的景象,算是常态了。 廖庄慧靠在门口, 伸长着脖颈,朝着远处看去。 她在这儿已经等了很久了, 身上都被风吹得冷冰冰的。 陈碧心出门到周家去做客, 她心里总是不安定,索性就在门口来等着了。 终于, 她遥遥的看到了陈碧心朝着这边走来。身上的黑呢大衣被夕阳的光笼罩着, 变成了赤红色。头发毛毛的边缘, 也映成了金色。 人走得近了,她便看到了对方脸上那梦幻般的微笑, 心里顿时警惕起来。她迎了上去, 挤出僵硬的笑,问道:“碧心,什么事这么高兴?跟周大哥谈得很开心吗?” 陈碧心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廖庄慧的脸色立即沉了下去, 冷哼一声, 道:“碧心, 你别只顾着教训我, 也要管好你自己啊!” 陈碧心看着她, 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心里应该很清楚。”廖庄慧冷然说道:“你……是不是在跟周大哥接触了这么久之后, 也喜欢上他了?” 陈碧心闻言, 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越过她朝前走去,嘴里说道:“真是不可理喻……” 廖庄慧转身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被我说中了,落荒而逃了吗?” 陈碧心一把打开她的手,斥道:“你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你当我是你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心里明白,断然不会做出让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事来!” 听了她的话,廖庄慧有些悻悻然,道:“你早解释清楚不就没事了吗?还有,什么叫做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我做什么了?” 陈碧心扶额,一脸无奈:“跟你说了那么多次了,我都感到厌烦了。庄慧,你怎么,怎么就这样的执迷不悟呢?非要等到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地步吗?” 廖庄慧嘀咕道:“道不同不相为谋……”说着,疾步匆匆跑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陈碧心不禁有些恍惚。她好像,又看到了从前那个微微羞涩又好奇的小女孩子。一双纯真的眼睛,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她教给她的知识,令她非常的欣慰和感动。而现在,曾经的那个女孩,她去哪儿了? 果然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吗…… 下午三点多的简爱咖啡店,坐了五六成满的客人。比起其他店里稀稀落落的客人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店里的客人数量现在基本固定下来,不像刚开业的时候那样爆满,但是,生意也算是很好的了。 对于自家店里这样的情况,关翠云自然是很满足的。他爹就是有本事,经过他的手打造出来的店,就是数一数二的。 她坐在柜台后面,正在翻开一本小学数学课本努力学习着。虽然她不聪明,但是,至少,愿意努力。最起码,自己店里的账目,应该要算得清楚吧?总不能,事事指望着孩儿他爹。 廖庄慧在这个时候,来到了简爱咖啡店。站在大幅玻璃窗外,她一眼就瞧见了关翠云,不由得站住了,没有立即进去。看着这个女人,她的心情,也是相当复杂。 她知道关翠云的实际年龄已经三十多了,但是,眼前的人看起来,却最多二十几岁的样子,非常显年轻。 她梳着漆黑的发髻,耳边吊着小巧玲珑的绿莹莹的翡翠耳坠子,那一点翠绿映衬得她肌肤莹润白皙,看起来毫无瑕疵。 她的五官和脸型也都非常不错,是典型的传统型美人。要说起来,只比外貌的话,她廖庄慧还真的不比她强多少。或者,唯一比她强的便是,她很年轻,她是个黄花大闺女。 一想到自己要靠这一点取胜,莫名的,廖庄慧心里就非常不舒服。 她迟迟不进去,门里面的关翠云,却注意到了她的视线。她抬起眼来一看,不由得站起身来,走到门口,开口道:“廖家大小姐?你怎么来了?进来坐吧,要不要喝点什么?” 廖庄慧勉强对着她笑了笑,顺从的跟着她走了进去,在靠墙一个不打眼的位置坐了下去。 关翠云将菜单递过去,笑着说道:“我们这里的咖啡很不错,奶油蛋糕也有很多女顾客喜欢,要不要每样来一份?” “……好的,那就来一份,多谢你了。” 不多时,关翠云亲自将咖啡和蛋糕端了过来,笑道:“蛋糕是刚做出来的,你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谢谢。” 关翠云笑了笑,转身就要离开,却被廖庄慧叫住了:“那个,翠云姐,你能不能,陪我坐一坐?” 关翠云觉得有些莫名,但还是拉开椅子在她对面坐了下去:“廖小姐,你是有什么事吗?” “翠云姐,别叫我廖小姐,这多见外啊!” 关翠云微微笑着,眼睛却像是浸泡在井水里面的冷硬的石子,说道:“要的要的,这是基本的礼貌嘛。” 时间是会改变一个人的,关翠云也不例外。经过了独自将一家店开起来这件事以后,她成长了许多。以前那个畏畏缩缩眼光浅薄的小妇人,仿佛已经离得远了。 两个女人相对坐着,窗外冬季的阳光是淡淡的浅金色,将原木色的桌面分成两个不同的颜色。白瓷杯子里面的咖啡冒着热气,奶油蛋糕的甜香弥漫在空气里。场景是美好的,气氛却并不如此。 廖庄慧低下头,用小巧的银色叉子一点点将面前漂亮的蛋糕戳烂,却一口都不放进嘴里。明明是她要求关翠云留下来的,此刻却久久不见言语。 见此情景,关翠云主动开口问道:“廖小姐,请问你到底有什么事找我呢?” 廖庄慧手里拿着叉子,在白色瓷盘上划出难听的声音,低低的说道:“翠云姐……我,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关翠云脸上笑着,眼里却殊无笑意:“廖小姐有什么话,不妨直说吧,没关系的。” 廖庄慧迅速的抬头看了她一眼,接着又飞快的低下头去,开口道:“我跟周大哥的事,翠云姐你,想必也心里清楚吧?其实,其实我也觉得有些对不住你,你们毕竟是结发夫妻,这么多年了……” 关翠云听了这话,几乎气得炸了。要不是她清楚的知道周大有跟廖庄慧之间并没有什么,听了她这话,还不得误会?这个女人,到底安的什么心?存心让他们不好过? 第74章 “廖小姐这话我却不懂,你跟我家那位有什么,我怎么不知道,也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 廖庄慧露出隐忍又带着一丝丝哀伤的神色,道:“翠云姐不要生气,我想,周大哥也是怕你伤心,所以才闭口不言的。” 关翠云只觉得自己气得太阳穴隐隐作痛:“他不会的,有什么事,他从来不瞒着我,廖小姐多虑了。” 廖庄慧露出了然的淡淡笑意:“他是个善良的人,我都知道,也能理解。但是翠云姐,男人越是如此,我们女人越是要体贴他啊!不能让他在伤神费力的养家的同时,还要为了这些事操心。” 听她说得这么振振有词,关翠云突然不气了。她仔细打量着对方,竟然发现,看她的神情,对刚才的话,竟然是深信不疑的。这是怎么回事? ……关翠云忽然想起,从前听人说起过。以前村子里有个几十岁的老童生,考了半辈子,也没有能考上秀才。但忽然有一天,他满脸喜气的从村子里走过,逢人便说,自己终于考上秀才了。那振振有词的样子,跟廖庄慧现在的状态,简直相似极了。以至于,村子里所有的人,都相信了他的话,以为他真的考上了秀才。可到后来才知道,考秀才的时候,老童生在考场外晕倒了,连考场都没有能进去,何谈考上秀才?大家去奚落他,他却根本不觉得自己在撒谎,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真的考上了秀才,这些人只不过是在欺骗他而已。大家这才知道,所谓的考上秀才,根本就是老童生的臆想而已。这臆想让他连他自己都骗过了,真的觉得自己考上了秀才,根本不相信大家告诉他的事实真相。 这便是,当一个人太过渴望一件事情发生,但却迟迟得不到的时候,有可能产生那种臆想,以为自己渴望的事,真的发生了。在他们的意识里,这不是幻想,根本就是事实。 瞧廖庄慧现在这个样子,就有那种走火入魔的趋势。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关翠云心里的火全部熄灭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廖庄慧的怜悯:“廖小姐,我了解孩儿他爹。你所说的那些事,他是绝对不会去做的,那只是你的幻想而已。你啊,还是赶快清醒过来吧……” 听了这话,廖庄慧反而怜悯的看着关翠云,道:“就算是你不愿意承认,那也是事实啊!” * 第75章 魔障 关翠云无奈的摇了摇头, 起身走回柜台拿出自己的皮包,从里面取出一只白色小粉盒,走回到廖庄慧身边, 将粉盒递了过去:“打开看看。” 廖庄慧接过粉盒打开, 看到里头镶嵌的一面小镜子, 顿时怒了:“你什么意思?叫我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配不配吗?” “你想多了,廖小姐,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照一下镜子,仔细看看里面的人, 看仔细一点。” 廖庄慧狐疑的看了关翠云一眼, 还是朝着镜子里面看了过去。这一眼,才令她惊觉, 自己已经很长时间, 没有细细的照过镜子了。 镜子里倒映出来的面容, 带着几分憔悴,眼睛却异样的闪亮着, 眼尾处浮现一抹不正常的红晕。丰厚的嘴唇, 小巧的下颌,肤色有些苍白。 “我照了镜子了,你想说什么?” “廖小姐,你仔细看看, 再仔细看看。镜子里的你自己, 有没有令你感到陌生?然后你再想一想, 认真的想一想, 你跟我家那位, 真的发生过什么事吗?是真的发生过, 还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 廖庄慧依言继续照镜子, 越看,脸色就越苍白。 之前自己所说的那些话,一句句,浮现在脑海里。可是,自己起初非常确定的那些与周大哥亲密无间的画面,怎么,现在再想起来,却显得那样虚幻不实? 廖庄慧定定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拿着粉盒的手指,开始微微颤抖起来。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那颤抖,愈发剧烈了。 她的嘴唇也失去了血色,并且,也开始颤抖起来。不多时,只听“砰”的一声响,她摔掉了粉盒,镜子跌成碎片,闪亮亮的碎了一地,映射着午后的阳光,仿佛是一地的宝石。 听到这声音,咖啡店里的客人一个个都看了过来。关翠云连忙站起身来赔笑道:“没事,就是不小心摔了镜子,大家别担心。” 安抚了客人,她再次坐下,看着对面廖庄慧的眼睛,道:“廖小姐,你想明白了吗?我也是为你好,你再继续这样下去,也许,脑子真的会出问题,那就麻烦大了。” 廖庄慧的嘴唇哆嗦着,一点血色也看不到,呈现出一种死亡般的灰白色。她知道关翠云的话是对的,要不是刚才她唤醒了自己,或者,自己真的脑子会出大问题。 执念啊,这就是执念! 都是因为那些得不到却如跗骨之蛆一般纠缠着自己的执念,再加上之前母亲说的那些话,导致自己出现了臆想。还以为,周大哥真的接受了自己,并且,幻想出了一幕幕甜蜜的画面。 幻想得久了,就当成了真实。 要不是刚才对着镜子找回了真正的自己,恐怕,过不久,自己就得进疯人院了吧?一想到这个可能,她就恐惧得浑身发抖。 再也没有脸面继续纠缠下去,她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匆匆的跑了出去。一直跑出了老远,她才扶着一根电线杆子蹲下,痛快的哭了出来。 她哭得那么伤心那么大声,以至于路过的行人纷纷看了过来,她却完全不顾路人的眼光,一直哭得自己都瘫在了地上。 有个路过的老大娘看不下去了,递过来一块老旧的手帕,道:“闺女,别哭了,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她没有接过手帕来,却抬起一双通红的眼睛看了过去,嘶声说道:“原来是假的,我以为的美好,都是假的……” 老大娘以为她是被男人骗了,便劝慰道:“闺女啊,就当是吃一堑长一智吧,以后长点心,就行了。你生得这么好,将来一定还会遇到好男人的。” “不会了,不会再有了,我不会再像爱他一样的去爱别的人了……”她摇着头,泪水也随着她的动作甩落在空气里。 老大娘怜惜的看了她一眼,站起身来,慢慢的走远了,嘴里还念叨着:“孽障哟……” 她一个人呆呆的在地上坐了很久,直到太阳即将落下,这才站了起来,慢慢的走了回去。夕阳将她的身影拉得老长,孤零零的样子。 她以为自己是朝着现在居住的萧宅走的,但等她浆糊一样的脑子被风吹得稍微清醒了一些,才发现,这条街道,明明是自己从前住的地方。那个令她魂牵梦萦的人,也住在这里。 她僵直的站了好一会儿,才迈开步子,朝着熟悉的地方走去。来到周家门口,她看到,大门是虚掩着的。 该进去吗?可是,见到了他的时候,可以说些什么呢?他对自己的拒绝,表现得那么明明白白。从来,从来没有稍稍对自己动心一点点……那么狠心,那么绝情啊…… 她迟疑了一会儿,还是难以抗拒内心的悸动,迈步走到台阶上,从门缝中朝着里面望去。 刚好,那个人正在院子里,坐在竹林旁边,手里抱着吉他,随手时不时的拨弄两下琴弦。 他身上穿着灰蓝色的看起来很舒适的宽大羊毛大衣,肩上随意搭着灰色的围巾。他的头发有点儿凌乱,很少,露出这样有些不羁的一面。 在人前,他一直都是稳重的,淡定的,从容的。但是她发现,现在他露出的这样懒洋洋的一面,她竟然也该死的喜欢。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中了他的毒了。 他抱着吉他,随意拨弄着。身后的竹林跟他的大衣是一个颜色,让他仿佛融入到了景色之中去了。 他一直都是这样,看起来毫无侵略性。可是,却实实在在的侵略到了她的心里。 他低头弹着吉他,终于,低低的开了口,唱起一首很好听的,她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歌曲:“月色正朦胧,与清风把酒相送。太多的诗颂,醉生梦死也空。……梦境的虚有,琴声一曲相送。还有没有情动,风花雪月颜容。……是我想得太多,犹如飞蛾扑火那么冲动。最后,还有一盏烛火,燃尽我,曲终人散,谁无过错,我看破……”(歌词出自歌曲醉清风) “是我想得太多,犹如飞蛾扑火那么冲动,最后还有一盏烛火,燃尽我……”廖庄慧低低的呢喃着这一句歌词,心里忽然犹如刀搅。 飞蛾扑火吗?好像,也不错…… 此时月亮已经出来了,如水的清辉洒落下来,明晃晃的照在院子里。他的身影看起来那么的清晰,好像是镌刻在她心上一样。哪怕是过了千年万年,也不会忘记。 看着看着,她突然微微一笑,带着一种决绝的意味。 周大有坐在院子里的竹林旁边,抱着吉他,唱了一首醉清风,心里微微有些惆怅。因为,想起了从前,到底,还是有些怀念。 他有时也会想,自己就这么轻易接受了命运赋予的这一切,是不是,有些算是……逆来顺受?为此而付出一生,真的,值得吗? 第75章 就这样锁死在这个家庭里,那……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呢?还要不要去管它们? 想来想去,到底,也没有一个结果。他是不可能不管关翠云和孩子们的,因为已经相处出了感情,还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压在他的肩头上。 “去他的梦想和追求吧,社畜哪里有资格谈这个……”他嘲讽般的笑了笑,低低的自语道。 就在这个时候,颤抖的女声响了起来,仿佛不堪重负的轻颤,又仿佛月下蛇妖的迷魅的呼唤一样。你回应了她的呼唤,就会变成石头的雕塑。 周大有抬起头来看过去,然后,真的石化了。 月色很白,她的身体却更白。看起来毫无瑕疵,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女性的魅力。 她一步一步朝着他走来,不着寸缕,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轻启朱唇,说道:“周大哥,我好冷,你抱紧我好吗……” 这是一座玉石的雕塑,却比玉石更多了鲜活的诱惑力。 周大有猛然发现一个事实,顿时,脸色都白了。然后,白色又变成红色,末了又再次转成白色。原来,原来这具身体,并非像是他以为的那样。……好吧,起码证明,他的身体是没有问题的,是健康的。 这其实也怪不着他,男人的身体,比起女人的来,本来就更加经不起诱惑。这是生理的原因,并非是心理的原因。 似乎察觉到了他的异样,廖庄慧的脸上露出勾魂的笑意,伸出修长洁白的双臂来,道:“周大哥,我冷……” 周大有有些狼狈的站起身来,急急退出去几步,偏过头去不看她,嘴里急急的说道:“廖庄慧,你别做傻事,我跟你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周大哥,你别骗我,也别骗你自己。你看看,你的身体,才是诚实的!” 闻言,周大有哑然了。他该怎么跟面前涉世不深的女孩子解释,身体和心灵是可以分开来看的呢? “你穿上衣服快走,我就当你没有来过。一会儿要是来人了,你这一辈子就毁了!”他的模样很是狼狈,实在是没有想到,竟然会面对这样的修罗场。 * 第76章 豁出去了 “我不走!周大有, 你明明对我是有感觉的,你为什么不承认?”廖庄慧豁出去了一样,大声喊道。 因为激动, 她丰满的胸脯不断剧烈起伏着, 引人无限遐思。 周大有扭头不看她:“我对你没有任何感觉, 我们是永远不可能的!” “哪怕我愿意做你的小妾,你也不要我?”她哀凄的看着他, 珠泪滚滚而落。 她得到的,是周大有坚决的拒绝:“我不要, 我的家庭很完整, 不需要谁再加入了。” 她朝着他走一步,他便朝着后面退一步。看到他坚决拒绝的模样, 她的勇气, 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 像是被戳破的气球一样,消失了。 泪水纷纷落下, 她哭红了眼睛和鼻子, 肩膀也在不断颤抖着。双腿一软,她瘫倒在地,双手抓住地面,指甲摩擦石板, 发出刺耳的声响。 都这样了, 都这样了, 都脱光衣服站在他面前了, 他还是不要她。这样的难堪, 这样的羞辱, 她已然是承受不起了。 怨谁呢?怨谁呢?怨他?可是, 他从来没有给过她希望,一直清清楚楚的表示拒绝。哪里有理由怨恨他?——所以,就只能怨自己了。 泪水大颗大颗的滴落在灰色的石板上,沁润出一滩深色的痕迹。右手两片长指甲因为她的用力而断裂,一些血色,渐渐从指缝中流了出来。 那血色,仿佛是从她心脏里流淌出来的一样。 “我宁愿,从来没有见过你,我宁愿从来没有遇见过你……”她低低的说着,嗓音已经有些嘶哑了。 看到她的样子,听到她的话,周大有的心里也不好受。他脱下身上的外套,走过去搭在她身上,道:“廖庄慧,去穿上你的衣服,回去吧。” 廖庄慧抬起手拢了拢身上的大衣,贪婪的嗅着衣服上他的味道,翘起嘴角,竟然露出了梦幻般的微笑来。这带泪的微笑极美,却也极为凄凉。 他重重的叹息了一声,一时无语了。 月光明亮,水银一样流泻在院子里。四周安静得只有风声,还有一点喁喁虫鸣。 至少,在这个瞬间,他是她的……她这样想着,笑得愈发甜美了。 “啊——”一声惊叫声响起,打破了这一片静谧。周大有举目一看,却是关翠云从店里回来了。她怀里抱着小宝,身边跟着明玉和明珠,几个人呆呆的看着这边,眼神里都是茫然。 禁不住想要扶额,周大有只觉得十分无奈:“我等会儿再给你解释,翠云,带着孩子们先进屋去吧。” 小宝并不懂面前这场景是怎么回事,在母亲怀里睡眼惺忪。明珠也准备顺从的跟着母亲进屋子里去,只有明玉,却激动的跑了过来。她大大的眼睛里冒着火焰,指着地上的廖庄慧说道:“爹爹,我讨厌这个女人,我不喜欢看到她在我们家里!爹爹,你不要喜欢她!” “明玉,爹爹没有喜欢她,你先跟着娘进屋去吧。” 明玉倔强的看着父亲:“爹爹真的不会喜欢她,也不会让她进门吗?” 周大有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爹爹答应你,咱们家,永远就只有咱们这五个人。” 听了这话,明玉终于笑了,乖乖的跟着关翠云进了屋。关翠云进屋之前,回头看了一眼,眼里带着几分担忧。周大有回了一个叫她安心的眼神,她这才带着孩子们进去了。 院子里再次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周大有蹲下去,道:“好了,你也看到了,我的妻子和孩子们回来了。你有什么打算,也都落了空。穿好衣服,回去吧。尽早搬出去,我们再也不要有联系了。” 廖庄慧垂着头低低的笑了起来,听起来,有些怪怪的。 周大有站起身,在门外阶梯下方找到了她的衣服,拿了过来,塞到她手里:“你进屋去穿好衣服,然后把我的衣服还给我。” 她还是不动不说话,却贪婪的抓住身上的大衣,不断嗅闻着。 看到她这个样子,周大有只觉得无奈至极。这可要怎么办才好? 就在这个时候,门被敲响了:“周先生,庄慧有没有来你们这里?” 太好了,是陈碧心的声音。周大有连忙过去打开门,惊喜的说道:“陈老师,你来了就太好了,廖庄慧就在我们家里。” 陈碧心道:“伯母见庄慧到现在还没有回去,就拜托我出来找一找。我估摸着她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就来了你们这里。” 周大有让开身体,露出身后的场景来:“你看,她现在这个样子,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你赶紧带她回去吧。” 看清楚廖庄慧现在的样子之后,陈碧心吃了一惊,随即,便了然了。她恨恨的跺了跺脚:“庄慧,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陈碧心走到廖庄慧身边,试图将她扶起来:“起来,赶紧穿上衣服,跟我回去!丢人啊,真是丢死人了!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廖庄慧顺着她的力道站了起来,可是,却还是紧紧抓住身上的大衣不撒手,完全没有要进屋去换上自己衣服的意思。 陈碧心拉了几把没有将她拉动,火气腾腾的冒了起来:“廖庄慧!你还要点脸不?” 廖庄慧没有说话,却将脸颊贴在大衣的领子上,依恋的擦了又擦。就像是,小孩子贴着母亲的怀抱一样,舍不得放开。 陈碧心还要再骂,看到她的模样,莫名的却心里一酸,骂人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了。 她转头看向周大有,道:“周先生,你看她这个样子……不然,我明天再把大衣给你送过来?——你放心,这大衣的事有我给你作证,不会有意外的。” 周大有担心的也就是这一点,现在听到陈碧心的话,便放心了:“那样也好,现在天色晚了,我送你们回去吧。” 陈碧心道:“没事没事,陶思望在外边等着我呢!他会送我们回去的。” “小陶也来了?他怎么不进门?” “他呀,心思细腻,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就让我一个人进来了。” “那好,这样我也就放心了。大衣的事没有关系,等她愿意脱下来之后,你帮我烧掉也就是了。” “那样也好。” 只要不去试图让她脱下大衣,廖庄慧还是愿意听话的。看到她乖乖的跟着陈碧心出了院门,周大有禁不住松了一口气。 这事情闹的,真是……谁能想到,廖庄慧的胆子竟然会这样大呢? 想到廖庄慧之前的那些表现,他不由得还是有些担心。总觉得,事情开始朝着一个未知的方向一路狂奔而去了。 不会,还有什么事要发生吧?老天爷,这些烂桃花,他真的是完全不想要啊! 对着天上一轮银白色皎洁的圆月,他禁不住学着古人长啸了两声,发泄心中的郁闷。换来的,却是邻居的怒骂:“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第76章 好吧,还是洗洗睡了得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陶思望一路将陈碧心和廖庄慧送回了萧宅,眼瞧着她们进了屋,这才转身离开。 陈碧心搀扶着廖庄慧进屋,越看她,心里越是觉得不安。 廖庄慧脸上始终带着梦幻般的微笑,葱白的手指紧抓着身上的大衣,乖顺得像是一个人偶娃娃。 廖太太迎了出来,看到廖庄慧,便连忙问道:“怎么样,事情成了没有?” 陈碧心不满的看着她:“伯母,你就别再添柴火了,你真的是为了庄慧好吗?” “哦哟,陈老师,瞧你说的。慧儿是我的女儿,我不为了她好,为了谁好?”廖太太瞅了陈碧心一眼,紧跟着便试图去拉扯廖庄慧身上的大衣:“衣服都穿回来了,我看事情多半是成了……” “啊——”廖庄慧突然尖叫起来,一把打开了廖太太的手。她瞪着她,神情十分凶狠,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令人感到分外的陌生。 廖太太吓了一跳,手足无措的说道:“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陈碧心眼里的疑虑担忧愈发浓重,小心翼翼的对廖庄慧说道:“庄慧,咱们回家了,你还穿着周先生的衣服干什么?换上睡衣,好好休息一下,好吗?” 廖庄慧看了她一眼,很快又收回了视线。她抱着身上的大衣,轻轻抚摸着,开口说道:“这是我爱人留给我的,你们谁都不要想抢走……” 陈碧心道:“你的爱人,是谁啊?” “我的爱人你不是也认识吗?他叫周大有啊!”廖庄慧一边继续抚摸大衣,一边柔柔的说道:“我的爱人去世了,留给我唯一的东西就是这件大衣,我要永远穿着它,一直,一直。哪怕进了坟墓,也要带着它陪葬……” 陈碧心的眼里有了泪光闪动,强自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道:“你醒醒啊,庄慧,周先生还活得好好的,而他也不是你的爱人啊!” 廖庄慧并不理睬她,兀自摸着大衣,脸上带着梦幻的微笑。看着她的模样,廖太太终于尖叫起来:“天啊,我的女儿她疯了啊——” * 第77章 疯了 天空一碧如洗, 只有几抹淡得像是绸缎一样的白云,飘在天际。 山岭里有大片的红叶和黄叶的树林,远远看上去, 就像是一幅色彩浓重的油画, 美丽极了。 一条清澈的河流蜿蜒流淌在山岭间, 就像是一条玉带,碧绿可爱。 河流边, 山岭间,坐落着一栋西洋风格的白色建筑。门口立着水泥的标识, 上面挂着木牌, 写着“爱丽丝精神疗养院”几个显眼的黑字。 这一家精神病院是由国外一位贵族投资的,环境相当好, 据说, 管理得也不错。在国内, 几乎没有哪家精神病院可以与之相比较的。 因为这样,陈碧心和周大有才放心将人给送进来。自然, 花了不少钱。其中, 陈碧心出了一部分,周大有也出了一部分。以后,每年都还要再交一笔钱。陈碧心说了,这笔钱她会想办法, 不用周大有再操心了。 陶思望找朋友借了一部车, 今日, 送周大有和陈碧心来这里, 看望入院的廖庄慧。 “本来是可以养在家里的, 可是, 她的精神越来越不稳定, 逐渐有要开始伤害自己的迹象,没法子,只能送到这里来了。”陈碧心细声说道。 “我明白,要不是实在没法子,也不会这么做。”周大有说道。 陈碧心叹了一口气:“希望她可以好起来吧,但是,我也明白,精神疾病几乎是伴随一生的,好起来的希望,实在渺茫……廖太太很自责,觉得要不是自己说了那些让庄慧误会的话,她也不会越陷越深,也就不会精神失常了……” “内子也说了,那日廖庄慧来找她的时候,精神就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没想到,最终,她会那样做,导致她精神彻底失去控制了……” 两个人说着话,车子已经开到了爱丽丝精神疗养院的外面。陶思望拉下手刹,回头道:“我是跟你们一起进去,还是就在外面等着?” “你就在外面等我们吧,反正这里风景不错,你看看风景,休息一下也好。”陈碧心说道。 “好的,那我就在这里等你们出来。” 周大有与陈碧心一起下了小汽车,朝着疗养院里面走去。别说,管理还挺正规的。在大门口,门卫查验了半天他们的身份,才放他们进去。这样一来,更令人放心了。 一进门,就是一个宽敞的庭院,典型的欧式风格。有大理石砌成的喷泉,还有灌木做的迷宫。方方正正的碧绿草地,一花一草,透着板正的匠气。 一名叫做安妮的年轻女护士,接待了他们。安妮是个英国人,有一头浅黄色的长发。白胖的脸上,生着几粒小小的雀斑。 安妮一边带着他们进入病栋,一边用怪腔怪调的国文说道:“廖小姐是个安静的病人,并不麻烦,我们这儿的医生护士对她的印象都挺好的……我们这里一日三餐,早餐一般是三明治和牛奶,午餐有各种面包和酱料,沙拉,水果也不缺少……” 听起来确实不错,虽然都是西餐,但这一点,也不能强求了。 安妮还在继续说着:“病情严重的病人,只能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像是廖小姐这样症状轻微的病人,每天有两次放风的时间。早晚各一次,一次一个小时,可以在庭院里看风景。平时,也可以出来在大厅里玩耍。大厅里有书本,有唱机,还可以跟病友一起下棋。但是廖小姐基本不跟别人说话,喜欢一个人安静的看书听歌……” 病栋里有高高的天花板和雪白的墙壁,很干净,也很宽敞。空气里隐隐有股药水的气息,提醒进来的人,这里是一家病院。 三个人经过大厅,周大有仔细的看了看。环境还是不错的,有好几面高高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色书籍。唱机的大喇叭里面,在放着一首悠扬的外文歌。十几个病人在大厅里活动,有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有两人一组下着西洋棋的,也有呆呆的坐着什么都不干的。 看来,这些应该都是症状轻微的病人。严重的,会伤害别人或者自己的那种,应该是不能随意来这里的。 安妮四处看了看,道:“廖小姐不在这里,那就是在自己房间里,走这边——” 穿过大厅上了楼,三个人来到一条长长的有浅绿色墙壁的走道。走道两边都是病房,房门上有玻璃的小窗户,可以随时观察房间里的情况。 安妮在一间病房的门外停下脚步,透过小窗户往里面看了看,而后轻声道:“廖小姐在这里。” 周大有走到房门外,透过门上的玻璃窗户,朝着里面看去。 房间约莫有二十个平方,作为单人病房来说,还是比较宽敞的。房门对面便是很大的绿漆窗户,雪白的窗帘,被风吹得轻轻飘扬起来。 纤瘦的女孩子,背对着他们,坐在洁白的床单上,面对着窗户。她身上跟其他病人一样,穿着蓝色条纹的病号服,但,怀里却抱着一件灰蓝色的大衣。她一边极其温柔的不断抚摸大衣,一边低低的哼唱着一首歌谣:“我想着你回来,我等着你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还不回来,让我开怀,还不回来,热泪满腮。梁上燕子已回来,听见春花为你开。……我想着你回来,我等着你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出自歌曲等着你回来) “我想着你回来,我等着你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她不断的唱着这首歌,将脸颊贴在大衣上,温柔的,依恋的不断摩擦着。 安妮道:“她一闲下来,就会不断的唱着这首歌。现在,这首歌连我都会唱了。还有那件大衣,谁都没办法从她手里拿走。要是强行拿走的话,她就会拼命尖叫,还试图伤害自己。没法子,只能让她一直抱着了……” 斜阳的浅金色光芒从窗户照进来,给廖庄慧的头发和衣服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边。她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抱着那件大衣,就像是抱着她深爱的情人一样。 看到这幅场景,周大有的心里涌上一阵酸涩的情绪。而陈碧心,她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安妮打开了病房的门,周大有走进去,来到廖庄慧身边,轻轻的开口道:“庄慧。” 廖庄慧仿佛没有看到他一眼,自顾自抱着大衣,哼唱着歌曲。 陈碧心摇了摇头,道:“没用的,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对于外界发生的一切,基本都没有了反应。” 周大有看向安妮:“能治愈吗?” 安妮道:“很难。基本上,精神疾病都会伴随一生的。只分症状的轻微和严重,完全治愈基本不可能。” 周大有用力的眨了眨眼,眨去眼里一丝湿润的感觉。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那天晚上,他绝不会多管闲事,跑去廖家的。哪怕是廖庄贤被缠足呢,总好过廖庄慧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第77章 似乎是察觉到他低落的情绪,陈碧心道:“周先生,这件事不怪你。是她太执迷,最终却害了她自己。从头到尾,你根本就没有给过她一点会令她误会的信号,怎么说,也不是你的错。” “尽管如此,我这心里,还是不好受。”周大有苦笑了一下,说道。 两个人在房间里默默的站了很久,最终,在安妮的催促下,才走了出去。来到走廊里朝外走,隐约,还能听到飘过来的歌声:“我想着你回来,我等着你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你为什么不回来……” 夕阳即将落山,三个人匆匆踏上归途。这荒郊野外可没有什么路灯,车子的灯光也不大好,得趁着天还没有黑,抓紧时间回城里去。 “周先生,思望帮我找了一处合适的房子,明天我们就会搬出萧家的宅院,这段时间,多有打搅了。”陈碧心说道。 周大有问道:“那么,廖太太跟廖庄贤呢?” “她们会跟我一起搬出去住。”陈碧心回答道:“我觉得,庄慧会变成这个样子,我也有责任。既然她没有能力照顾母亲和妹妹了,那么就我替她来。这样,我的心里也会好受一些。” “你太苛责自己了,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陶思望不赞同的说道。 陈碧心笑笑,道:“就让我这么做吧,这也是为了让我的心里好过一些。” 车子渐渐离开郊野,驶入了城市。华灯初上,灯光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就像是早早出来的星星。 “廖太太和廖庄贤的精神状态还好吗?”周大有问道。 陈碧心道:“庄贤还好,虽然没了姐姐,起码母亲还在身边。开始她天天都要哭几场,现在倒是渐渐好起来了。小孩子的恢复力,是比大人要强的。而廖太太,她非常沮丧,整个人完全丧失活力了。丈夫离开,女儿精神出问题,这两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了。” 周大有道:“那也没办法,只好陈老师你平时多劝着点了。” “我会的,我也相信她们都会好起来的,时间是治疗一切的良药。” * 第78章 再见白玫瑰 拒绝了陶思望要送自己回家的提议, 在半路上,周大有便下了车。看着面前这华丽的城市,绚丽的霓虹, 他的脸上, 却带着淡淡的烦忧。 现在, 不想回家去。这样的自己,不适合回去面对家人。烦恼忧愁是自己的, 带给家人的,永远该是欢笑和快乐。 漫无目的的迈步朝着前方走去, 也许是为了配合他的心境, 不多时,夜空中竟然开始飘起了细雨。 一点点雨丝打在他的脸上, 并没有觉得不舒服, 反而, 有一种清爽的感觉。 行人开始脚步匆忙,只有他, 反而更慢下了脚步。这样的怪人, 难免惹得一些路人投去怪异的目光。 管他呢,这个时候,他只想要自己觉得舒服就行了,不想去在意旁人的视线。 一阵音乐声飘了过来, 他举目一看, 不知不觉的, 自己竟然来到了艳倾城夜总会的大门之前。门口铺着红色的地毡, 已经被雨水打湿了。本来应该有门童杵着好招呼客人的, 现在一个都看不到, 估计是避雨去了。 正要举步离开, 靠在门口抽烟的一位女郎,却喊出了他的名字:“周先生?来都来了,怎么不进来坐一坐?” 周大有抬眼一看,瞧见一张熟悉的面容,依旧是浓妆艳抹:“白玫瑰小姐?” 白玫瑰微微笑着,用她那种独特的带点烟嗓感觉的声音,说道:“周先生心情不好?” 周大有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看起来那么明显吗?” “很明显。”她走过来,随之而来一股香水的味道。“常言道,茶是涤尘子,酒为忘忧君。这样的天气,很适合喝一点小酒。” 她的话很有诱惑力,所以,周大有便跟着她走了进去,在暗处一张桌子旁边坐了下去。 今晚的客人并不多,约莫,上座率在一半左右。舞台上的歌女,在唱着一支忧伤的情歌,愈发叫人心情低落了。 周大有给自己叫了一杯威士忌,问白玫瑰:“白小姐喝点什么?” “跟你一样。” 旧的一支烟抽完了,她又点起一根新的。细长的女士香烟夹在纤细白皙的指间,嫣红的花瓣一样的嘴唇里徐徐吐出一缕烟雾。那景象,很迷人。 酒送了上来,周大有一口气喝了半杯,然后重重的呼出一口浊气,觉得心情放松了很多。 白玫瑰也喝了一口酒,而后看向他,道:“有想要倾诉的感觉吗?” 别说,还真的有。对着白玫瑰说出心事,感觉毫无负担,不像是对着家人或者朋友,根本是难以启齿。有的时候,对着比较陌生的人,真话反倒更容易出口一些。 听完周大有的话,白玫瑰微微一笑,道:“其实,你不必为廖小姐感到悲伤。难道你不觉得,现在的她,反而比较幸福吗?” “怎么会呢?她都不能正常的过日子了。” “正常的日子?你说的是,在家人的安排下,她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为他生儿育女打理家事,然后在柴米油盐的琐事里,一天天的老去吗?那样的话,她现在整日沉浸在美好幻想里的生活,我觉得,反而更加幸福呢……幸福这种事,只是一个人内心的感觉,是最私人的事情。就像穿鞋子一样,外人看着光鲜亮丽,也许自己却觉得硌脚。外人看着是一双丑陋的旧鞋,也许,自己却觉得极为舒适。用文艺一点的话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周大有默然半晌,启唇一笑:“白小姐,你很会安慰人,听了你的话,我真的觉得好了很多。” 白玫瑰也微笑起来,举杯朝着他示意:“为了内心的真实感觉,干杯。” 周大有也举起杯子:“干杯。” 不知不觉中,两三杯烈酒就下肚了。一股热气从胃部往上冒,整个人都变得热乎乎的。他不由得想起,从前看过的一部武侠电影里面的台词。水会越喝越冷,酒会越喝越暖。(出自东邪西毒) 一曲结束,白玫瑰放下杯子,道:“我得去表演了,失陪一会儿。” 周大有欠欠身:“白小姐请自便。” 不多时,暗下去的舞台重新亮起,换了一身装束的白玫瑰走了上去,开始唱歌。她穿了一身紧身鱼尾的白色长裙,头发上簪了一朵百合花。看上去,竟有了几分楚楚可怜的味道,与她平时表现出来的气质大不一样。 她张开红唇,用独特的嗓音,唱起一支曲调哀伤的歌。歌词的大意,是表达一个到大城市打拼的人,思念故乡的心情。 一曲唱罢,掌声稀稀落落。尽管她唱得很好,但是显然,出来寻欢作乐的人,并不喜欢这样的歌。 她重新走到周大有身边坐下,再次点起一支烟来。烟雾朦胧里,她的眼神也透露出几分哀伤。也许,这首歌,勾起了她的回忆吧。 一个穿西装的矮胖男人走了过来,欠身对她说道:“白玫瑰哟,我不是跟你说了吗,不要再唱这样的歌,客人们不喜欢。你看看赵丽儿,她唱的那些什么假正经啊,还有那什么,什么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啊,这样的歌,不是很受欢迎吗?你就不能学学她吗?” “学她?一个小丫头片子,我出来唱歌大受欢迎的时候,她还在流着鼻涕呢。”白玫瑰吐出一口烟雾,淡淡说道。“她那是唱歌吗?不过就是在舞台上卖骚罢了,呵。” “可能你说得对,但是客人喜欢啊!有什么,能比得过客人喜欢呢?”看起来像是经理一类的男人,这样说道。“你啊,年纪大了,再不想想法子,恐怕,就不能站在台上唱歌了。让你去像其他人一样卖笑陪客人,你能乐意吗?” 白玫瑰端起酒杯,将里面剩余的半杯酒,猛的泼在男人的脸上:“姓孙的,你别忘了,十年前,是谁帮你将艳倾城打出了名气!那时候,夜夜等着听我唱歌的男人,能排队排到外面街道上去!现在,你学会忘恩负义了?” 孙经理抹了一把脸上的酒水,冷哼一声道:“那时候,该付给你的钱,也都付给你了,哪里谈得上忘恩负义?该说的话我都说了,你啊,自己掂量着点。别到时候成了吃白饭的人,我不得不让你离开的时候,你再来又哭又闹。情义,情义能值几个钱?”说完,他气呼呼的离开了。 白玫瑰看着他离开,徐徐吐出一口长气,看向周大有:“让周先生见笑了,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落到这步田地。” “岁月不饶人。” “是啊,岁月不饶人……”白玫瑰的眼神空茫起来,娓娓说道:“我十六岁出来闯,二十二岁的时候,一首歌红遍本城。艳倾城最初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因为我,才在这个城市打出了名气。可现在,我年纪大了,他们就开始嫌弃我了,巴不得我赶紧离开。呵呵,欢场中的人,果然,个个都是无情无义的……”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换一个行当呢?毕竟,这碗饭吃不了一辈子。”周大有说道。 第78章 白玫瑰笑了起来,又点起一支烟。看得出来,她的烟瘾挺大的。“你知道我抽惯了的这种进口女士烟,要多少钱一包吗?我用惯了的香水,穿惯了的衣服,又要多少钱吗?我去做什么职业,可以赚到这个钱?周先生啊,我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没办法离开了。只能生在这里,也死在这里……我承认,自己就是一个庸俗的女人。喜欢金钱带给我的奢华的生活。为此,我付出了一生。但是至今,也没有后悔过。沿海那边有句俗话说得好,吃得咸鱼抵得渴,就是用来形容我这样的人吧……” 周大有沉默良久,才道:“人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力,你没有错。” 白玫瑰吃吃的笑了起来:“我知道,周先生跟其他人都是不一样的,你懂我……要是在十年前我遇上你,不管用什么法子,也要让你成为我的男人。可现在,年纪大了,就知道,在生命中,爱情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是奢侈品,不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的……周先生,你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听了这话,周大有难以形容自己心里的感受:“我没有那么好,对于我的妻子,我没能做到完美……也许她自己觉得已经足够了,但是我知道,我不够好……” 白玫瑰凑近他,一口烟徐徐吐在他鼻端:“瞧,这就是你可爱的地方,啊,我怎么不早些遇到你啊……” 香水夹杂着香烟的味道,让人不自觉的想要沉迷。周大有与她拉开距离,道:“白小姐,其他的我帮不了你,但是也许,我可以写两首歌送给你,或者,可以帮到你。”他完全没有想要剽窃从前知道的那些小说或者歌曲,用来给自己赚钱或是赚取名气的意思。但是白玫瑰不一样,眼瞧着她再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的话,就面临着失业。所以,他想来想去,只好窃取前世知道的一两首歌曲,用来帮帮她,让她不至于流落街头。 * 第79章 新书开始 闻言, 白玫瑰挑起细细的眉梢:“周先生还会写歌?真是多才多艺啊!” “白小姐不要夸我,我受不起,受不起……”他的脸烧得厉害, 要不是看白玫瑰实在艰难, 他绝不会这么做的。“有纸笔吗?我现在就写给你。” 白玫瑰吃了一惊:“现在就可以写?” “不不不, 其实是以前的,嗯, 以前的……”这话说着,额头上汗水都冒出来了。所以说, 他自觉自己真不是撒谎的料。 白玫瑰看出他的紧张, 不再追问,起身道:“这里太吵了, 跟我来——” 周大有起身, 跟着她走出舞厅, 沿着走廊,走到一间安静的房间里。里面有大镜子, 梳妆台和衣服架子, 看起来,是化妆间。 白玫瑰请他坐下,然后找出纸笔递给他。他刷刷刷飞快的写完两首歌的歌词,然后说道:“曲谱……不如我唱出来, 你来写?你会写曲谱吗?” 白玫瑰点点头:“我会的, 你来唱吧, 我来记。” 周大有轻轻的唱起歌来, 白玫瑰拿着笔, 飞快的在纸上写写画画。周大有分别将两首歌各自唱了好几遍, 曲谱才彻底写完。 放下笔, 白玫瑰吃惊的看着他:“周先生,这两首歌真是出色极了,超乎我的想象!——我应该按市价,付钱给你。虽然谈钱是侮辱了这两首歌,但是,该给还是要给的……” “不不不,送给你,不用付钱……”周大有连忙拒绝。剽窃前世的歌曲已经让他觉得惭愧,再要钱,成什么了?所以,这钱他是绝对不会要的。 白玫瑰见他坚决的样子,也就不再坚持给钱了。她定定的看着他,慎重的说道:“周先生,大恩铭记在心,以后有机会,必当报答。多谢了。” “不必说这些。——以你的经验,这两首歌,会受欢迎吗?” 白玫瑰肯定的说道:“依我的经验看来,这两首歌,必定会大红大紫!周先生,你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能帮上你的忙,就是一件好事了。” 告别白玫瑰回到家中,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多了。关翠云竟然还没有睡,一边在灯下看账,一边等着他回家。 周大有带着歉意说道:“以后我要是回来晚了,你先睡好了,没事的。” “要是没什么事我也可以先睡,但是今天日子不是特殊吗?我有些放心不下,就等着你回来了。——你不要紧吧?廖庄慧的状态怎么样?” “她还好,安安静静的,没有再伤害自己了。我之前有些郁闷,现在已经好多了。” “那就好,之前听你说她用小刀子把自己一只胳膊划得鲜血淋漓的,真是吓死人了。能安静下来,就好了。——厨房里给你留了饭菜,我去给你热一热?” “我自己热吧,你去休息。白天在店里忙了一天,你应该很累了,快去睡吧。” 虽然周大有这样说了,但是,关翠云还是将饭菜热好端上来了,才回房去,自己睡了。 关翠云的举动让周大有心里感到温暖,有家人的感觉,真的是很好。 橙黄色的灯光,照着朱漆的八仙桌。饭菜很简单,但荤素搭配得宜,看起来,很是勾人食欲。一盘子酸辣土豆丝儿,一盘子京酱肉丝,一盘番茄炒鸡蛋,一碗白菜丸子汤,配上香喷喷的白米饭,吃的周大有心满意足,打起饱嗝来。 洗了碗,收拾完毕之后,他才回到书房,在书桌前坐下来。手边,自然少不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今夜估计是睡不着了,索性就熬夜吧! 冬季的深夜里,窗外连虫鸣声都消失了,四周十分安静,偶尔远远的传来一两声犬吠,也像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感觉非常遥远。 钢笔在白纸上移动,沙沙的声音,不断响着。手边的咖啡渐渐冷却了,他也忘记了去喝。全身心的,投入到写作之中了。 这部小说的名字,叫做《出嫁》。 听名字就知道了,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位女子的出嫁。是根据陈碧心的故事,加工改编的。 林城乡下有个林庄,林庄住着一个大户人家,也就是姓林。林家族谱可以追溯到明朝开国时期,可谓是耕读世家。祖上,曾官至侍郎之位。 常言道,富不过三代,到了这一代,林家也凋落得差不多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到了现在,他们家也还有千亩良田,城里有店铺数家,依然是林城数得着的大户人家。 故事的主角,是林家三房嫡出大小姐,名叫林青。三房只有她是嫡出,并无同胞兄弟姐妹。庶出的那些,并不在她的视线之内。 因为老太太尚在,林家三个兄弟并没有分家,都一起居住在林家老宅里。他们的妻妾儿女人数众多,都住在一起,人事纷乱复杂,一言难尽。 因为林家老太太崇尚女子无才便是德,林家只有男子会进学,女子则通通留在家里,坐坐针线得了。她们整日看到的,便是林家院落上方,四四方方的一块天空。 林青的母亲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所以,她坚持,女子也该上学读书。在她的坚持之下,林青得以与其他姐妹有不一样的命运,在省城念书,一直念到了中学毕业。再想上大学,家里便坚决不让了。这个时候,她的母亲也已经故去,无人再为她说话。所以,她只能收拾包裹,启程回家。 原本以为她可以逐渐习惯家里的生活,但她回去没多久,就知道自己估计错了。受到了现代教育的她,再也无法认同家里人的观念。跟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令她感到窒息。 回去的第二天,深夜时分,她听到了凄惨的女子呼叫声。第二天才知道,那是大伯的一个姨娘在生孩子。都一个晚上了,还没有生下来。 产房里只有稳婆在,一盆盆的血水端出来,令人见了,胆战心惊。 林青提出,应该到林城里,请一位医生来看看,不拘中医西医都成,总比乡下的稳婆要强。但她的提议,遭到了大家的否决。 老太太捻着佛珠,慢条斯理的说道:“女人生孩子是常见的事,一个姨娘而已,哪里就能那么娇贵了?刘婆子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稳婆,不会有事的。” 大伯也摇头说道:“医生都是男人,我的女人,怎么能给别的男人看?不成,绝对不行。” 听了他们的话,林青只觉得心里发冷。在他们眼里,女人究竟算什么? 中午时分,稳婆从产房里面出来,对大家说道:“产妇血迷了心窍,要让瘀血流出来,人醒过来了,才能继续生孩子。” 老太太和大伯都点头答应,林青却追问道:“什么叫血迷了心窍?让瘀血流出来,又是个什么操作?” 稳婆还没有说话,老太太先不乐意了:“你一个还没出嫁的黄花闺女,好意思管人家生孩子的事?再多问,你就回去,别待在这里了。” 林青怕被赶走,只得闭嘴。稳婆再次进屋去,不多时,一整盆血水便端了出来。林青看了,只觉得心惊肉跳。那盆血水分明不再像是之前的被血染成淡红色的水,而变成了浓郁的深红色! 第79章 这哪里是接生?分明是杀人! 林青顾不得自己,想要跑进产房里去。老太太大怒,吩咐两个仆妇拉住了她,将她强行押回了房间,关了起来。 下午,林青终于可以出门,这才知道,那个姨娘,已经去了。孩子也没能生下来,一尸两命。 按照本地的规矩,生产而死的女人算是横死,不得葬入家族的坟地。于是,第二天,那个死去的姨娘便被装入一口薄棺,葬入到一处乱葬岗之中,草草了结一生。 林青呆呆的站在仿佛还弥漫着血腥味的院落里,看着仆妇们清理那个姨娘的遗物。差的丢出去,好的大家分了。她们很是高兴,嘻嘻哈哈的,分着死去姨娘的衣裳饰物。没有一个人,为两条生命的逝去感到悲伤。 “还是造孽的,才二十岁……”隐约的,她听到有人这样嘀咕着。 才二十岁啊,花一样的年华,就埋葬在这个冰冷幽深的老宅里。 门口有人经过,是大伯母。她朝着里面看了一眼,因衰老而下垂着的嘴角竟然翘了起来,是一个不大明显的笑容。 看到这个笑容,林青陡然战栗了一下,仿佛突然明白了什么。一种强烈的恐惧感笼罩了她,使得她疾步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躺到床上盖上被子,依旧瑟瑟发抖着。 ——写到这里,一声嘹亮的鸡鸣声在远处响起,惊醒了沉浸在文字中的周大有。他放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紧接着,开始整理和誊写起文稿来。这一晚上的成果,应该足够两期的发表了。 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他亲自将稿子送到了和平京报,孟编辑的手里。看了一遍稿子之后,孟编辑大为赞叹:“周先生再一次为女性发声,真是我们的幸运。” “惭愧,我也只是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再多的,也做不了。” * 第80章 见准婆婆 过了春节, 似乎冬天立即便远去了,春天的气息,开始充斥在天地间。 路边的草地开始抽出新绿, 偶尔可见花朵嫣红嫩黄的颜色。令人被冬天弄得沉闷的心情, 也变得好了起来。 沉重的大衣和棉袄渐渐的不再穿了, 爱美的女士,开始穿上轻薄的旗袍。哪怕冻得瑟瑟发抖, 也不愿意再去换上厚重的冬装。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了起来,依旧穿着大衣的陈碧心放下教鞭, 对着满堂女学生说道:“好啦, 这节课就上到这里,下课。” 学生们起立, 齐齐弯腰:“先生再见。” “同学们再见。” 收拾好课本和一些杂物, 装进皮包里, 她走出教室,朝着校门外走去。远远的, 便瞧见身穿灰色西服带着圆眼镜的男人站在那里。一看到他的身影, 笑意就止不住的在她眉眼间弥漫起来。 “等很久了吗?”她一路小跑着过去,笑着对他说道。 “没有很久。”陶思望接过她手里黑色的皮包,与她一起往外走去,嘴里说道:“肚子饿了没有?我们一起到简爱咖啡馆吃饭好吗?” “好啊, 我喜欢翠云姐做的意大利面。”她挽着他的胳膊朝前走, 觉得身上和心里都是暖暖的。 吃完了饭, 两人来到滨河路, 散步消食。 空气清新, 环境优美, 身边是爱着的人, 陈碧心的心情非常好。 两个人来到河滩上,却见这里,有一个用玫瑰花摆出来的巨大心形,夺目得很。陶思望牵着她的手来到心形圈中间,掏出一个红色小绒盒,半跪下去,抬眼看向她,眼里全是不容错辨的深情。 终于意识到即将要发生什么事,陈碧心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眼里开始泪光闪烁起来。 陶思望打开盒子,露出里面一枚灿灿发光的戒指,柔柔的说道:“陈碧心女士,请你嫁给我,让我给你一生的幸福,也赐予我一生的幸福,好吗?” 颤抖的手,慢慢的抬起来,含泪的话语,从心里发出来:“我愿意。” 啪啪啪——在围观人群的鼓掌声中,陶思望替她戴上了戒指,站起身来,两个人执手相望,笑得极为甜蜜。 拥抱接吻是没有的了,现在,还没有开放到那个程度。要是真的这么做了,一定会被说有伤风化的。就是当众求婚的这个举动,也还有上了年纪的人说闲话。 “男子汉大丈夫,给一个妇人下跪,简直不成体统!” “都是西洋传来的这一套,啧啧,现在的年轻人啊,没救了……” “没有三媒六聘,哪里能成婚?数典忘祖哦!” 对于这些风凉话,陈碧心与陶思望充耳不闻,兀自两个人手牵着手,傻乎乎的笑着。周围的人见已经没有热闹可以看,渐渐的,也就散开了。 又过了一阵子之后,两个人都冷静下来。陈碧心看着手上光华璀璨的戒指,道:“何必买这么好的?花了不少钱吧?” 陶思望笑道:“三个月的工资。” 陈碧心伸出手轻轻的拍了他一下,娇嗔道:“傻瓜!” 陶思望看着她,傻乎乎的笑道:“为了你,花多少都是值得的。” 现在两个人既然已经成了未婚夫妇,那么,少不得,就要谈起以后的事了。陶思望道:“我已经给家里去了信,算起来,就这两天,我母亲就该到了。我幼年时父亲就病逝了,母亲含辛茹苦将我拉扯大,又供我上学,实在是吃了不少苦。我们结婚以后,我希望可以把母亲接来跟我们一起住,享一享儿孙福。碧心,可以吗?” 陈碧心点点头道:“那是应该的,以后,我们一起孝顺她老人家。” 陶思望感动的看着她:“能遇到你,真是我的幸运。碧心,我爱你。” “我也爱你。” 春风依依,杨柳青青。一对璧人站在河岸上,相视而笑。令人见了,也不由得微微翘起嘴角,感觉到,春天真的来了。 春天不仅在红花绿叶中,更在人的心里。 三天后,正逢周末。 今日天气晴朗,阳光和煦,微风轻轻,吹面不寒。 叮铃铃——闹钟的声音响了起来,十分聒噪。 睡眼惺忪的陈碧心伸出一只手按下闹钟的按钮,还待再继续睡一会儿。但猛然间,她诈尸一样的坐了起来:“哎呀,今天要去见未来婆婆呀——” 急急忙忙的起身洗漱,挑选衣服,匆匆忙忙的出门搭乘电车,来到陶思望居住的地方。这是一座公寓的顶楼,天台也属于租户,很宽敞。 平复了一下急促的呼吸,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陈碧心按下门铃,心跳不由得加快起来。 很快,门被打开,露出陶思望带笑的脸:“快进来,刚好,我妈妈在准备午饭了,很快就可以吃了。” 陈碧心走进房间,一个中年女人听到动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显然,她就是陶思望的寡母。陶思望提起过,说他的母亲名叫许嫣萍。 许嫣萍看起来很显年轻,瞧着不过三十多岁的样子。皮肤白白的,瘦瘦小小,眼神很温柔慈爱的样子。 陈碧心见到她,连忙弯下腰去,说道:“伯母好,我是陈碧心。这里是一点小礼物,不成敬意。” 许嫣萍伸手接过她递过去的包装盒,嗔道:“瞧你这孩子,都是自家人,还破费什么?”说着,亲热的拉起她的手,开始问长问短起来。陈碧心对她的印象很好,原本高高提起来的心脏,放回了原处。 许嫣萍跟陈碧心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便起身道:“你跟思望说说话,我去厨房了。锅里还炖着排骨呢,我得看着点儿。” 陈碧心连忙站起来:“我也来帮忙吧!” “你这孩子,真是太懂事了。” 陶思望嘴角含笑看着她们两个人,并没有阻止。大约,觉得这一幕非常温馨。 陈碧心进了厨房,帮着摘菜切菜,忙得热火朝天。许嫣萍一边给排骨调味,一边道:“我也该见见亲家的,什么时候跟你爹娘见一见,商量一下婚事?” 陈碧心的动作一下子僵住了:“这……思望没有跟你提起过吗?我是离家出走的……” “哦,这件事是真的吗?我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呢。我还真不知道,世上竟有这样不孝的女儿……”许嫣萍慢条斯理的说着,嘴角带着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 陈碧心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当爹当娘的,都是一心为了儿女好的。可惜啊,有些做儿女的,完全辜负了父母的一番心意。这样的儿女,就该拖出去活活打死,死了也得下地狱去,放油锅里炸一炸……”依旧是慢条斯理的话语,嘴角含笑,眼神慈爱。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说什么关心人的话呢! 陈碧心看着她的笑容,只觉得寒毛都竖起来了,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许嫣萍瞅了她一眼,忽然用力的将手里的锅铲拍了下去,打在油汪汪的排骨上。一些滚烫的油星子顿时飞溅出来,打在她脸上。她顿时“哎呀”一声,惊叫起来。 第80章 陈碧心呆呆的看着她,完全不理解她这是什么操作。 听到母亲的惊叫声,陶思望连忙起身跑进来,问道:“妈妈,你怎么了?” 许嫣萍用手抚摸着自己脸上被烫红的地方,眼圈儿也红了:“没,没事,真的没事,跟陈小姐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被烫了?”陶思望连忙给母亲看伤处,见没有大碍,这才松了一口气。回想起之前母亲的话,他狐疑的看了看两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 许嫣萍的眼圈更红了,看起来就非常委屈:“都是我不好,我不该提起陈小姐离家出走这件事,我就是想劝一劝她,父女间哪有隔夜的仇呢?不怪她……” 陶思望沉下脸色,不敢置信的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又看向陈碧心,迟疑的说道:“碧心的性子我了解,妈妈,她肯定不是故意的……” 许嫣萍闻言,眼里闪过一丝暗色,立即说道:“我知道我知道,陈小姐肯定不是故意的,是我不该提起那件事,都是我的错……” 陶思望看着陈碧心,道:“碧心你,唉,以后你收敛一些自己的脾气吧!” 这个时候,陈碧心终于反应过来,忍不住尖叫起来:“跟我有什么关系?是她自己烫伤自己的!” 许嫣萍连忙说道:“我知道的,跟你没关系,是我不好,都是我的不是……” 看着这样将一切责任揽在自己身上,额头还红了一块的母亲,陶思望的声音不由得严厉起来:“碧心!我们都没有怪你,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你也不能这样推卸责任,将一切事情都推在我妈妈身上啊!” “陶思望!”陈碧心只觉得满心悲愤,还有一些无措。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今天欢欢喜喜的过来,会面对这样的局面!这个许嫣萍,她,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她想要怎么样? * 第81章 盛世白莲花 陶思望从来没有被陈碧心这么大声的吼过, 当下不由得呆住了。 见此情景,许嫣萍连忙把他往外推:“你进来干什么?厨房不是男人该来的地方,快出去吧, 再过一小会儿, 就可以吃饭了。妈妈没事, 你不要担心。” “真的不要紧吗?” “当然是真的,快出去吧, 看等会儿熏得你一身的油烟气味,哪里还像个读书人了?” 等到陶思望出去了, 许嫣萍跟没事人一样, 继续做着糖醋排骨。一举一动,有条有理, 一双手稳稳当当, 仿佛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看着她的样子, 陈碧心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心底深处冒出来:“你刚才,为什么要那么做?” 许嫣萍将锅里的排骨翻炒了几下, 然后将火调小, 盖上盖子。她看着锅盖,慢慢说道:“思望他爹去得早,我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将他拉扯大, 还送他上了大学, 培养了他成材……为了他, 原本我可以改嫁的, 但是, 一次又一次的, 我拒绝了。一个寡妇拉扯大一个孩子, 你知道有多么不容易吗?” 她的眼里露出追忆的神情,缓缓的说道:“有一次,半夜的时候,思望突然发高烧了。我急得没法,背着他出去找医生。当时外面下着瓢泼一般的大雨,我背着一个半大小子,一步一滑,摔了好几个跟头,一身湿淋淋……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将他背到医生那里的。可能,这就是作为母亲的力量吧……” 陈碧心看着她:“我知道你带大他肯定很艰难,但是,这难道就是你陷害我的理由吗?我就是不明白,你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做?这样,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许嫣萍笑着睨了她一眼:“陈小姐当然不会明白,或者再等个十几年,陈小姐自己做了母亲了,就会明白了。” 陈碧心脑子完全是懵的,许嫣萍这不按常理出牌的举动,好像一棒子打下来,将她给打糊涂了。直到坐到饭桌上,她还有些呆呆愣愣的。 许嫣萍看了她一眼,挑起一块排骨放进她碗里,笑得温柔和善:“碧心多吃点,这道糖醋排骨是我的拿手菜,思望从小就很爱吃的。” 陈碧心看着碗里油汪汪的排骨,不由得想起之前许嫣萍用油星子烫她自己的那一幕,于是,怎么都无法下口。 许嫣萍怯生生的看着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我都忘记了,现在大城市一些女孩子,不喜欢长辈给她们夹菜,觉得不干净,唉,我也真是,老糊涂了……”说着,她露出十分歉疚的神色,对陈碧心说道:“要不然,我重新给你盛一碗饭吧?” “妈,不用了。”看着母亲这个小心翼翼的样子,陶思望心里很不好受。碧心也真是的,都快成一家人了,自家母亲,她怎么能嫌弃她呢?这样想着,他看着陈碧心,神情严肃:“碧心,妈好心好意给你夹菜,你还是吃了吧。你不是很喜欢吃排骨的吗?” 陈碧心耳边嗡嗡的响,根本没有听清楚之前许嫣萍说了什么。现在听到陶思望让她吃排骨,便摇头道:“我实在是吃不下去……”一看到排骨就想起之前发生的事,实在难以下咽。 她的话,坐实了是嫌弃许嫣萍。当即,陶思望的脸色就很不好看了。许嫣萍见状,眼里笑意一闪而过,忙道:“没事没事,碧心不想吃就算了,思望,你把那块排骨夹出来吧。” 陶思望将那块排骨从陈碧心碗里夹到自己碗里,低下头,闷闷的吃了起来。到底,他还是很在乎她的,不忍心再苛责了。只是,难免心里那完美的爱情,多了一丝裂痕。 饭桌上,大家都安静下来,只有细微的咀嚼声,在不断的响着。 见此情景,趁着陶思望转身盛饭的功夫,许嫣萍低声道:“儿子啊,妈跟碧心第一次见面,就闹得这么不愉快,可怎么好哟!要是,要是她因此而与你有了嫌隙,那,那不就是妈的错吗?我看,吃了饭以后,我还是回去吧?” 看着母亲担忧的样子,陶思望心里一酸,不由得对陈碧心更是有了意见。定了定神,他忙安慰自己忐忑不安的母亲:“妈,你别这样想,碧心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可能,她今天情绪有些不大对劲。你别介意,也别乱想,来都来了,就跟我们一起过日子,回去干什么呢?家里又没人了。不是说好了,以后你就跟我们一起过,让我们好好孝敬你吗?” “嗳,妈知道了……”她露出强颜欢笑的样子,叫陶思望见了,心里更不好受。 两个人回到饭桌上,重新开始吃饭。陈碧心碗里还是那个样子,半碗白饭在里面,她几乎没有夹菜,只是有一下没一下的挑起几颗米饭,塞进嘴里,心不在焉的咀嚼着。 看着她的样子,陶思望皱起眉,张嘴就要说什么,却被许嫣萍打断了。她瞅了他一眼,示意他不要说什么不中听的话,自己拿公筷给陈碧心夹了一筷子炝炒白菜,笑着问道:“碧心,你将来打算生几个孩子呀?” 陈碧心一愣:“生孩子?我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刚刚入职没多久,我想多发展一下事业。而且,我跟思望年纪也都还不大,不用着急。” “是的是的,我知道碧心你年纪不大,可是思望,他已经二十七岁了。像他这个年纪,还没有孩子的,真的是不多了……”许嫣萍带着几分小心,赔笑说道。 陈碧心心绪纷乱,当即回答道:“总之,我现在还不想考虑这个。” “好的好的,现在年轻人的思想,我也知道一些,都讲究个自由什么的,我都理解的……”许嫣萍还是带着微笑,保持着小心翼翼的态度,仿佛生怕得罪了陈碧心似的。与陈碧心硬邦邦的态度比较起来,她看起来,真的有些可怜。 那边,陶思望啪的一声放下筷子,端起一杯水,咕咚咚的灌了下去。好像要借此,浇灭自己心里的火焰似的。 看到他的样子,许嫣萍眼底深处一丝得色飞快的闪过,很快就收敛了。表面上,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慈和,甚至有些可怜兮兮。宛如,一个被恶媳妇挤兑得话都不敢说的可怜婆婆。 吃过了饭,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喝茶。陈碧心如鲠在喉,神色一直闷闷的,不断摩挲着手里的茶杯,并不怎么开口说话。叫陶思望见了,又是一阵气闷。 碧心她,今天怎么这么不懂事呢? 陈碧心咕咚咚灌下一杯茶,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抬眼看到陶思望的神色,顿时明白了他的想法。她想要再次提起之前在厨房里的事,但又害怕许嫣萍又露出那种可怜巴巴的样子,把所有过错都往她自己身上揽,而自己就愈发说不清了……思及此,她只觉得十分憋屈。这样的哑巴亏,真是吃得莫名其妙啊! 那边,许嫣萍开始问起陶思望工作上的事:“在报社工作得怎么样,还好吗?” 闻言,陶思望的神色终于缓和下来,笑着说道:“很好,我的顶头上司很快要离职了,我很有希望坐上主编的位置,完全负责小说这一板块。” “那可真是太好了!”许嫣萍十分高兴,又道:“这样的话,你的工作肯定会很忙吧?妈怕你身体顶不住……” 第81章 “肯定会忙起来的,那也没有办法。现在正是拼搏的时候,身体就顾不得了。”陶思望说道。 “那怎么可以呢?你们年轻人总是不把身体当一回事,偶尔说说你吧,你还嫌妈妈烦。告诉你啊,现在你感觉不出来,等到年纪大了,就知道,身体的健康,才是最要紧的事……”说着,许嫣萍小心的看了陈碧心一眼,柔声说道:“要不然,碧心就不要出去做事了,就在家里相夫教子,不也很好么?你都坐上主编位置了,足够养家糊口的,碧心也不用又操心事业又操心家庭,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你的身子也有人照顾了,碧心也不用那么累了,这对于你们来讲,都是一桩好事啊!尤其是,等到将来有了孩子,孩子是需要有人整天陪着的。碧心不用出去做事,就在家里陪孩子玩儿,再顺便照顾一下你,又轻松又温馨,多好!女人家家的,丈夫和孩子都在身边,自己也不用卖力气做事,这样真是完美的生活了……” 陶思望压根就没有朝这方便想,因为陈碧心一直是表现得很喜欢工作的样子。现在听到母亲这样说,他陡然觉得很有道理,便极为高兴的看着陈碧心,说道:“碧心,我觉得妈妈说的很对。你不如不要出去工作了,我养你,如何?” 许嫣萍也微笑着看向她,眼神慈爱,温和的说道:“孩子啊,我也是为了你考虑。将来结婚了,你又要顾家又要上班,多累啊!如果你辞了工作就在家里,人也轻松了,跟思望相处的时间也多了,将来也有时间照顾孩子,这多好啊!” * 第82章 心寒 听了母亲的话, 陶思望的语气愈发兴奋:“确实是这样,我觉得这个主意真的是太好了,怎么我们早没想到呢?” 许嫣萍微笑着说道:“你们到底年轻, 哪里有我们上了年纪的人考虑得周全呢?不过, 现在想到, 也不晚嘛。” 陶思望笑道:“这样真的是很好,不止是妈妈你说的两全其美, 简直是三全其美了!碧心不用累着了,我也有人照顾了, 孩子将来也不用担心带不好了, 真是,太好了!碧心, 我看, 不如, 你这个月干完了,月底就向学校辞职?” 陈碧心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 这一对母子, 三言两语就决定了自己的未来,不由得大为火光:“我不会辞职的!” 她的语气不大好,对面两个人当然立即便察觉了。许嫣萍顿时像是一只被吓坏了的小兔子似的,结结巴巴的说道:“这, 这又是我们没有考虑周全了, 都是我的不是, 碧心你不要生气……” 陶思望没想到这么好的主意陈碧心不但没有赞成, 还十分生气的样子, 不由得愕然:“你怎么了?这不是很好的主意吗?”他转头看了看自己好像被吓坏了的母亲, 也有些生气了:“再说, 有事好商量,你那么大声干什么?妈她一心为了我们着想,你怎么能给她脸色看呢?” “为了我们着想?是为了你一个人着想才对吧?”陈碧心拉着脸,反唇相讥。她好不容易,靠着离家出走拼搏出来的自由与未来,在这两个人眼里,到底算什么?那个女人倒也罢了,左右也不过是个陌生人,还是个对自己不怀好意的陌生人。可是,自己的未婚夫怎么也这样想?他到底有没有站在自己的立场考虑过?这样想着,一股寒意,从陈碧心的心里涌了出来,让她遍体生凉。 听了陈碧心的话,陶思望还没有说话,那边许嫣萍先抽泣起来了,哽噎着说道:“都是我的不是,瞎出什么主意,惹得你们两个拌嘴起来了。你们不要吵了,像我没来之前那样和和气气的,多好。我在这里,只能给你们添乱,要是我没来,今天碧心也就不会生气了。我,我还是回去吧,你们好好过日子,两个人商量着来,不用管我……”说着,她站起身来,就要回房去收拾东西。一边打理着行李,一边犹自不住的抽泣,看起来十分伤心。 见此情景,陶思望连忙过去阻止:“妈,妈,你这是干什么呢?你别走,不是都说好了吗?以后你就留在这里,我们来奉养你,你回去干什么呢?” “妈在这儿,只能给你们添乱,惹陈小姐生气。妈还是回去吧,回去了,你们两个也就没有矛盾了,可以好好过日子。儿啊,你不用考虑妈的感受,多少苦日子妈都熬过来了,孤单一点,寂寞一点,算什么呢?妈一个人可以的……”许嫣萍一边说着,一边抬手抹眼泪。可是她这边刚刚擦去了泪水,新的泪水又纷纷落下来,看着好不可怜。 看着将自己含辛茹苦带大的母亲露出这副样子,陶思望的眼圈也红了。他见自己实在劝不住,母亲还是执意要走,便走出来急切的对陈碧心说道:“妈她要走!你还愣着干什么?给她道歉,让她不要走啊!” 陈碧心站起身来,用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他:“你让我去给她道歉,我做错什么了?我不去!” “你——”陶思望急得跺脚,“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你没看见我妈哭得有多伤心吗?要不是你之前对她那样的态度,她至于这样吗?你,你……碧心,算我求你了,我不能让我妈妈这样流着泪离开,这是往我的心上捅刀子啊!你不是一向最体谅我的吗?现在,怎么又做不到了呢?” 说到最后,陶思望的眼圈愈发红了。一个大男人,眼看着,就要哭出来了。 到底是自己爱着的男人,看到他这个样子,陈碧心也于心不忍,于是,脸上就带出来几分神色了。 觑到她的神色,陶思望连忙加一把火:“碧心,算我求你了,你就去给妈道个歉吧!总不能,真的就让她老人家这么哭着走了吧?这样的话,我,我哪里还配当人儿子啊!” 他这样说着,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禁不住带上了一丝哽噎的气息。于是,他连忙转过身去,抬起袖子,抹了一把眼睛。 这样的陶思望,叫陈碧心见了,心里难受极了。 女人总是容易心软的,对着自己心爱的人,尤其如此。陈碧心站在原地沉默了一小会儿,便开口道:“你别难过了,我去就是了。” 闻言,陶思望连忙转过身来看向她,满眼感激与欢喜:“碧心,我就知道,你是最懂事,最体贴人的。”说着,他握住她的手,道:“我会好好珍惜你的,我保证。” 勉强对着他挤出一丝笑意,陈碧心放开他的手,朝着里屋走去。一步步,只觉得艰难万分,沉重无比。 在她这个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那个女人虽然还在抽泣着收拾东西,但是动作明显放缓了。很显然,就是在等着她去道歉。 陈碧心的心里,只觉得委屈憋闷难言,很是难受。明明知道那个女人对她不怀好意,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可是,去偏偏要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低头道歉……这滋味,实在是苦涩。 一步一步,尽管心里万分不乐意,她还是走进了卧室,对那个可恶的女人说道:“你……你别走了,对不起。” 一句话说出去,陈碧心只觉得自己要吐血。 闻言,许嫣萍连忙转过身,连连摆手:“这,这,碧心你不要误会,我真的没有要你道歉的意思,我确实是觉得自己影响了你们,想要一个人离开,不打扰你们,让你们好好过日子……唉,我,我真是不应该,年纪大了,想事情做事情都不能如年轻人的意,都是我的不对……” 她嘴里这样说着,可是,却在陶思望瞧不见的角度,对着陈碧心,露出一个挑衅的笑容来。 看到她的笑容,陈碧心一愣,随即,心里大怒。禁不住横眉怒目起来:“你,你你太可恶了——” 仿佛被吓了一跳似的,许嫣萍往后退了一步,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嘴里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对不起,碧心你不要生气,我,我……” “陈碧心——”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陶思望已经气急败坏的冲了进来,对着陈碧心嚷道:“你在干什么?啊,你眼里还有没有长辈了?我让你给我妈道歉,你却反过来又吼她?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以前你不是这个样子的,你,你真的是让我太失望了……” 陈碧心看着陶思望脸红脖子粗的样子,一股火气冲上天灵盖,怒骂出来:“你们爱怎样就怎样,我陈碧心不伺候了!”说完,她将陶思望狠狠一推,跑出房间,拿起自己的包,打开门冲了出去,头也不回,十分决然。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陶思望瞠目结舌,随即,便懊恼起来。说到底,哪怕今天过得非常不愉快,她在他心里完美的形象也开始破裂,但是,他还是在乎她的。也发自内心的渴望,能够与她共度一生。这样想着,他迈开步伐,就要追出去,嘴里也高喊起来:“碧心,等等,你听我解释——” “哎哟——”忽然身后一声惊叫,止住了陶思望的脚步。他回头一看,自己的母亲脸色煞白,捂着胸口摇摇欲坠。这样一来,他哪里还敢离开? 陶思望转身回到许嫣萍身边,扶住她,急切的问道:“妈,你怎么样了,不舒服吗?” 第82章 许嫣萍道:“不知道怎么的,胸口突然痛得狠,怪不得,人都说,年纪大了,不能受气……啊,陈小姐跑下楼了,儿子,你不用管我,快去追陈小姐,好好跟她解释啊,快去快去,我没事,不要紧的……” 听母亲说是因为受了气胸口才痛,陶思望不由得有些怨怼陈碧心,哪里还肯去追她?他搀扶着许嫣萍在床边坐下,道:“我去追她干什么?她今天太过分了,把你气成这个样子,算了,随她去吧……妈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去看医生?” “没事没事,我休息一下就好了。你去给我倒杯热水来,我喝口水,歇息一下,没准儿等下就没事了……” 喝了水之后,许嫣萍的脸色果然渐渐好了起来。她见陶思望坐在一旁闷闷不乐,便开口道:“儿子啊,你也别生陈小姐的气,她年轻漂亮学历又高,心高气傲也是难免的,你忍一下,家和万事兴啊!” 陶思望苦笑一下,低低的说道:“还不是一家人呢……” 许嫣萍道:“迟早不都是吗?陈小姐其实人不错的,还知道给我带礼物来。来,儿子,你拆开看一下,看看她的心意,就别生气了。” * 第83章 装模作样 陶思望点点头, 起身将那个天蓝色的礼物盒拿了过来,一边拆开,一边道:“也是我太容易生气了, 其实, 从前碧心她人还是挺好挺懂事的——”话没说完, 他就愣住了。却见礼物盒里面,一条灰色的羊毛围巾断成了几截, 满目狼藉。 “这,这……”他结巴着, 一时间脑子仿佛停止转动了。碧心她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将送给自己母亲的礼物剪断? 许嫣萍往盒子里看了一下, 顿时,伸手捂住嘴巴, 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了。“是我不配……”她呜咽着说道。 陶思望看着伤心的母亲, 双手握成拳头, 牙齿咬紧,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许嫣萍从眼角觑了他一眼, 继续哭泣着, 断断续续的说道:“还没有来之前,我就有些担心,担心……未来的儿媳妇会不喜欢我这个婆婆,心惊胆寒的过来, 准备好好跟她相处, 可是, 可是却还是落得这样一个结果, 我, 我这心里啊, 真的好难受……呜呜, 将来我这日子,该怎么过哟,也不知道,能不能给我老婆子一口饭吃……” 听着母亲的话语,陶思望简直目眦欲裂,猛的将礼物盒摔在地上,怒道:“欺人太甚!” “别,儿子你别这样,或者,这就是我的命吧,将来,只要你们两个好好的,再给我生个大孙子,不管什么委屈,我都可以忍下去……” 许嫣萍眼中含泪,委委屈屈的说着,让自己的儿子愈发难受,长吁短叹起来:“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许嫣萍眼里闪过一丝寒光,抿了抿薄薄的嘴唇。唇边的法令纹,因为她的这个动作愈发深了。看起来,有些瘆人。 深夜,公寓四周十分安静。一盏盏的灯光也渐渐熄灭,城市陷入到深沉的黑暗之中。 远处似乎有汽车开过,鸣着笛,嘟嘟的一两声。 楼下有老人在咳嗽,撕心裂肺的一阵,然后再次陷入寂静。 许嫣萍的卧室里,灯光还亮着。她坐在床沿,手里拿着之前那断成几截的灰色羊毛围巾,另一只手里拿着一把剪刀,一点点的,将围巾绞成碎片。 最可怕的是,她在做着这件事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淡淡的微笑。一点儿也看不出,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阳台上,陶思望倚着栏杆,看着远方。手里拿着一支烟,不断的吞云吐雾。在他脚底下,已经积存了一地的烟蒂。 他的眉头紧锁着,眼里是深深的烦恼和无奈。 时间慢慢的过去,春寒料峭,他却丝毫没有要进去的意思。一直到,天边渐渐出现了鱼肚白,远处传来嘹亮的鸡鸣声。竟然,就这么站了一夜。 抽出最后一支烟,还没有点起,他却好像下定了决心,将烟丢在地上,用鞋子用力的碾了碾。然后,进屋去穿上外套,打开门走了出去。 听到开关门的声音,许嫣萍打开卧室的门走了出来。看着被关上的门,她的眼神极冷极可怕,完全不像白天那个温和慈爱的女人了。 “陈碧心……”半晌之后,她轻轻念出那个名字,眼神里,像是藏着毒/药。 陶思望搭乘清晨第一班电车,来到了陈碧心居住的公寓楼下。他抬眼看去,意外的发现,陈碧心的房间里,灯光还亮着。 她,也是一夜未眠吗? 来到陈碧心的房间门外,他迟疑了又迟疑,还是没有抬手敲门,只是静静的在门外站着。不离开,也不进去。 过了好一阵子之后,吱呀一声响,门竟然打开了。陈碧心站在里面,冷冷的看着他,道:“你是来当门神的吗?” 陶思望看着她,见到她通红的双眼,不由得心里一痛,开口道:“你哭了一夜?” 陈碧心冷笑道:“我可犯不着为了哪个没心没肺的东西哭一夜。” 陶思望叹息一声,道:“我们何必要闹成这个样子呢?明明,明明一直都好好的,连吵嘴都没曾有过……” “那就要去问你那个亲爱的母亲了,怎么她一来,我们就开始吵架了?” “碧心,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我妈是无辜的,她有什么错?” “她有什么错?我告诉你,所有的一切不愉快,都是她搞出来的!”陈碧心气不打一处来,恨恨的说道。 “你怎么能把责任都往她身上推呢?不都是你的错吗?你生气了将油溅到她脸上,在饭桌上给她脸色看,叫你去给她道歉,你反倒骂人,最后还,还故意送给她剪烂了的围巾,碧心,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我的母亲?” “围巾?剪烂了?你胡说,我明明送的是好端端的围巾,是我亲手织了一个月的!” 陶思望狐疑的看着她:“你说的,是真的吗?你送的围巾,是完整的?” “你不是看着我一点点织好的吗?我干嘛要剪坏自己的心血?我又不是神经病!再说了,在她来之前,你可曾见过我对她即将到来表示过一点不满?我是那样心口不一的人吗?你,你对我难道就没有一点信任?”陈碧心气愤的说着,眼圈更红了,表情看起来委屈得不行。 闻言,陶思望不由得回忆起之前的一段时间。自己提起要将母亲接过来,婚后一起生活,当时陈碧心是一口答应的,没有半点不愿意的意思。再者,以自己对她的了解,她确实是个心里想什么都摆在脸上的人,不会说一套做一套……这么想来,难道,是自己误会了吗? 可是,整件事情,必然是有一个人不对的,不是陈碧心做错了事,难道,会是自己的母亲吗?一想到自己那个含辛茹苦,永远那么慈爱温和的母亲,他就拒绝承认,会是自己母亲的不对。 思及此,他便开口道:“碧心,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们不要再提了。以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好吗?今天你还是跟着我过去,好好跟我妈谈一谈,解开误会,就没事了。” “你不要想着和稀泥了。”陈碧心一口揭开了他的心思,冷然说道:“整件事情,就是你妈搞出来的,你懂不懂?我们之间,不可能和平相处的!除非你让她回去,不然,我们恐怕,恐怕很难再继续下去了……”说着,她的眼眶开始湿润了。再坚强的人,也会有脆弱的时候。尤其是,受到来自于最爱的人的误会和不理解。 “碧心,你,你这不是威胁我吗?”他低吼起来,十分愤怒与不解。不明白,一向懂事的未婚妻,现在怎么变得这样不近人情了。 “我威胁你?陶思望,你是不相信我的话吗?” “你说都是我妈的错,你叫我怎么相信?她难道不是最盼着我们好的人吗?为什么要那么做?” “她盼着你好是肯定的,但是盼着我们好,那就不一定了。” 闻言,陶思望气得胸脯不住起伏,看了陈碧心好一会儿,才道:“你让我太失望了。” 陈碧心浑身一震,默然一下,也道:“你更让我失望,你知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昨天在厨房里的时候,是你妈自己用锅铲拍油锅,将她自己给烫伤的。在饭桌上,也是她挑拨离间。等我去给她道歉的时候,更是她暗地里对我露出嘲讽的笑,我才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吼了出来。至于那围巾,反正我放进去的时候,还是完整的。为什么会变成几截,你回去问你亲爱的妈妈吧!” 陶思望听了她的话,只觉得眼前一阵阵眩晕:“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她,她为什么要那么做?这样做,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该去问她。” 陶思望沉默良久,然后突然转过身,蹬蹬蹬的就跑下了楼。陈碧心怔怔的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站在原地很长时间之后,才关上了门。 陶思望离开了陈碧心的家,一路往回赶,一路心乱如麻。 第83章 碧心说的话,都是真的吗?他真的很难相信,母亲会做出那些可怕的事来。回忆起从小到大的一幕幕,母亲为自己付出的所有,她的生命中只有自己,她有什么理由不盼着自己好? 回到家里,刚刚推开门,便闻到了饭菜的香气。面前是一幕熟悉的,在自己记忆里发生了无数次的场景,母亲微笑着解开围裙,道:“思望回来啦,快来吃饭吧,我做了你喜欢的鸡粥和银丝卷,快趁热吃吧。” 千言万语都咽了下去,他乖乖的坐到饭桌边,拿起筷子吃饭。香滑鲜美的鸡粥,酥脆的银丝卷,吃到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难以下咽。看到他的模样,坐在他对面的许嫣萍放下筷子,叹息了一声,道:“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看你那个样子,至于跟自己妈妈这么见外吗?” 陶思望放下筷子,踟蹰了一下,才道:“碧心说,昨天,是你自己烫了自己,还有,礼物也是你自己剪断的。妈,是真的吗?你……为什么要那么做,没有道理啊?” * 第84章 见面 听了陶思望的话, 许嫣萍先是一愣,紧跟着,便低下了头。不多时, 一颗颗泪水滚落下来, 接连不断。 见此情景, 陶思望不禁慌了手脚,忙道:“妈, 妈,别哭啊, 你, 你别这样,是我错了, 我不该质问你的……” “妈没说你不该问, 只是我这心里啊, 就像是针扎一样的难受。回想起你小的时候,那么小小的一个, 妈抱在怀里, 怎么看都看不够。你小的时候特别爱黏着我,到哪里都跟着我,总是说,要一辈子跟妈妈在一起。妈一想起你说过的话, 心里就又酸又软, 又想哭又想笑的……后来送你到外面去念大学, 妈看着你上火车, 火车渐渐的远了, 再也看不到你的样子了……妈在月台上站着, 一直站到夜晚, 有人来撵我了,我才回去。你不在身边,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走到哪里,面前仿佛都还站着你。你说话的样子,笑的样子,妈都记在心底,从来没有淡忘过……现在你大了,要成家了,不需要妈妈了,妈妈也该从你的生命里离场了,不然,留下来也是徒惹你们厌烦而已……” 许嫣萍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温柔的抚摸陶思望的脸,脸上带着笑容,眼里却不断的流着泪。那模样,让铁石心肠的见了,也会心生不忍。 砰的一声,却是陶思望跪倒下来,抱住了她的膝盖,泣道:“妈妈,对不起,对不起,你别这样说好吗?我可以没有任何人,就是不能没有你……” 许嫣萍也蹲下来,含泪抚摸他的脑袋,说道:“陈小姐说的那些话,既然她说是妈妈做的,那妈妈就认了吧,只要你们好好的,我有什么好在乎的呢?乖儿子,听话,去给陈小姐道歉,让他原谅你。要是还是不行,那,妈去给她道歉,去求她原谅,总归,不会让我儿子没了媳妇的……” “不——”陶思望抓住她的手,眼珠子里尽是血丝,嘶声道:“我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谁都不能让你受委屈!我知道,你是绝对做不出她说的那些事的,都是我一时糊涂,才相信了她的话,我真是个畜牲,竟然不相信自己的母亲——”说着,他举起手来,就要朝着自己脸上扇去。 许嫣萍连忙抓住他的手,道:“你这是干什么?打在儿身,痛在娘心,你不知道吗?” “妈妈——” 两个人抱头痛哭,什么隔阂,什么怀疑,通通都消失不见了。许嫣萍一边拍着儿子的背,像小时候哄他睡着那样,脸上,却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露出一个诡谲的笑容。 陈碧心,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花开到了极绚烂的时候,就该凋谢了。 陈碧心坐在公园里,看着花坛里凋谢的花朵,眼里露出怅惘的神色。远处人群的欢声笑语,根本影响不到她。 春天去了,夏天即将到来了。这中间长长的一段时间,她再也没有见到过陶思望。她憋着一股气不去找他,没想到,他竟然也没有来找她。原本计划中的婚礼,也搁置了。 这段时间以来,她吃不下睡不着,人明显的消瘦了。 正发着呆,忽然,一个女声在她耳边说道:“这是在想什么呢?” 陈碧心转头一看,瞧见穿着一身紫罗兰色旗袍的关翠云,手里牵着好奇的瞪着大眼睛的周小宝。 陈碧心忙道:“翠云姐,带小宝来公园玩儿吗?” “是啊,小宝在店里吵着要出来玩,我就带他来透透气。反正,现在店里有我没我,都是差不多的。——来,小宝,叫陈阿姨。” “陈阿姨。”小宝乖乖的叫了一声,然后问道:“妈妈,我想跟他们一起玩儿——”他伸出小手,指向在沙坑里玩耍的几个孩子。 “去吧,跟大家好好相处哦。” 等小宝欢喜的去了,关翠云才看向陈碧心,关心的问道:“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小陶还是没有来找你吗?” 陈碧心点点头,苦笑起来:“是啊,可能,我们已经……不行了吧。” “别说丧气话,明明出问题的,不是你们两个,哪里就不行了呢?” “都这么长时间了,他都没有来找我,在他心里,还是他妈妈更加重要一些吧。” “在所有人心里,不都是妈妈更加重要一些吗?小陈你想一想,要是你的妈妈还在,在你心里,小陶的重要性,就能超过你妈妈吗?” 陈碧心毫不犹豫的说道:“那自然是妈妈更加重要一些。” “这不就结了?当母亲的生儿养儿,付出了不知道多少,重要性不言而喻。做人丈夫或者妻子呢,最重要的,就是在这中间找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固执的要求对方,一定要将自己放在母亲之前,这是违背了人性的。” “翠云姐,你说的很对。” “你看看你,将自己弄成这个样子,还像从前那个洒脱的陈碧心吗?我记得他爹说过,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小陶不来找你,你不会去找他吗?不管结果怎么样,总好过这样拖下去吧?不是我说,你也不算很年轻了,能拖得起多久?女人跟男人不一样,女人的青春年华,比男人的更值钱。而男人就算是年纪大了,也不要紧,照样可以从容的找一个妻子。你啊,不为别人,就为了自己,也该跟小陶要一个结果的!” 陈碧心跟关翠云说了很久的话,直到夕阳西下,才看着她带着小宝离开了。而陈碧心的心情,也没有之前那么郁闷了。翠云姐说的对,自己跟陶思望之间的事,不能再拖了。他能拖得起,自己却是拖不起的。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吧! 乘上电车,与下班的人一起,挤出一身臭汗来,陈碧心来到了陶思望的家门口。 饭菜的香气从屋子里面飘出来,看来,他们正在吃晚饭。 门半开着,可以清楚看到里面的情景。 桌子上摆满了精致的菜肴,许嫣萍系着围裙,言笑晏晏的接过陶思望手里的公文包:“你回来得正是时候,饭菜刚刚好,快洗洗手吃饭吧!” “这么多菜,全是我爱吃的!”陶思望笑着说道。 许嫣萍自己不吃,拿着筷子,尽给他夹菜了:“多吃点,中午没有正经吃饭,你一定饿坏了。” “是啊,升上主编之后,真的忙得不行。今天收到好些稿件,都要我一一审核过。唉,下面的人呢,简直是吃干饭的,白拿钱不干活,全堆到我身上来了!” “谁叫我儿子厉害呢?能者多劳嘛……”许嫣萍温柔的看着他,忙个不停。要不就给他擦汗,要不就给他倒水,伺候得无比周到。 站在门外的陈碧心不由得自嘲的笑了一下,要她做到许嫣萍这样,还真的不行。这种完全丧失了自我,只为了那一个人活着的样子,真的,很可怕。 她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总觉得,屋子里那两个人之前的气氛无比融洽,仿佛,完全容不下第三个人的样子……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奇怪?这,是母子之间该有的感觉吗? 真的是越看,越觉得奇怪,还有隐隐的不适。 许嫣萍看着陶思望的眼神,极尽温柔,仿佛,看着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儿子…… 甩了甩脑袋,陈碧心将自己脑子里奇怪的想法尽数甩走,抬起手,敲了敲敞开着的门板。 屋子里两个人一时间都看了过来,看清楚站在门口的人之后,两个人的表情,非常的精彩。 陶思望的脸上是惊喜,其实他并不是不想去找陈碧心,只是因为,见了面也不知道说什么,索性就不去见面了。未婚妻与母亲之间不和的那种苦涩无奈感觉,他实在是不想再尝试了。那种滋味,简直,啧啧,只有尝过的人才知道个中感觉。他宁可去面对工作上的各种困难,也不想再面对那种场景了。 而许嫣萍,在看到陈碧心的那一瞬间,露出了极其怨毒的表情。但是很快,那令人胆寒的表情就消失无踪了,取而代之的,是温和与慈爱,还有一些惊讶和喜悦。令人见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天生的演员啊! 第84章 陶思望站起身来还没有开口,许嫣萍便迎了上来,笑着要去拉陈碧心的手,亲热的说道:“碧心来啦,还没有吃饭吧?快来坐下,我去给你盛饭……” 陈碧心轻巧的避开她的手,对着她淡淡的点了点头,叫了一声伯母,然后看向陶思望,道:“我是来找你的,想跟你单独谈谈。” 陶思望连忙点头,说道:“好,我们去天台上说话吧。妈,你就在屋里吃饭吧,刚才你只顾着给我夹菜,自己都没有吃什么。” 许嫣萍看了看他又看向陈碧心,有些不愿意:“天台上风多大啊,不如,你们就在屋里谈好了,我去卧室待着就是。” 陶思望看向陈碧心,见她表情冷冷的不说话,便对许嫣萍道:“我们还是去天台好了,今天不怎么冷,没关系的。” * 第85章 决裂 站在天台上, 视野很是辽阔。可以看到无数楼宇青苍色的背脊,还有淡灰色的天空。 风呼呼的吹着,有些大, 寒意却是没有多少了。看来, 夏天确实快来了。 天台上不知道被谁放了好几个破破烂烂的瓷盆, 里面种着花草。一丛美人蕉正在盛放,刺目的猩红色。 陈碧心与陶思望并肩站在栏杆旁边看着远方, 一时间,谁都没有开口说话。以往他们之间的沉默, 似乎也是甜蜜的。现在的沉默, 只剩下尴尬和漠然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陶思望终于开口说道:“碧心, 这段时间, 你过得还好吗?” 陈碧心嘴角翘了一下, 眼里却半点笑意都没有:“看我的样子,你觉得呢?” “……对不起, 其实, 我一直惦记着你,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所以, 所以就耽搁到现在了。” “所以呢, 我们之间的事, 你打算怎么办?” “碧心, 我……”他看着她, 欲言又止。 “你打算取消我们的婚礼吗?”她冷冷说道。 “不不不, 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碧心, 我的心里只有你,你是知道的。”他皱起眉,表情有些痛苦。 “那么,你现在的作为,又是什么意思呢?” “碧心,你这样问我,我只能告诉你,我也不知道。这段时间里,我一心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作上,努力的不去想你。但是,你无时无刻都在,你在我的心里,我怎么能逃得开呢……”他抬起双手捂住脸,用力的搓了几把,露出无奈的笑容来。“我只希望,我们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快乐的在一起。你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我不能没有你。但是,我又很害怕。害怕我们见了面之后,你又会跟我的母亲起冲突。我在你们中间,左右为难。那样的滋味,我真的不想再尝试一次了……” 陈碧心已经被他的话打动,但是脸上,却还是那样冷淡的神情:“难道你就不去想,是谁,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你又要告诉我,是我的母亲造成我们现在这个局面吗?碧心,我真的没法相信你的话。她是生我养我的娘啊,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我幸福的人,她怎么可能害我呢?” 闻言,陈碧心原本热乎起来的心,再次冷却下去:“总之,我跟她两个人,肯定有一个人是错的。不是她,就是我,你愿意相信谁?” 听了这话,陶思望痛苦又不解的看着她:“碧心,你为什么非得要我在你们中间选一个呢?你们就不能和平相处吗?你们一个是我的母亲,一个是我未来的妻子,你们之间,不应该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啊!” “我们是绝对不可能和平相处,你为什么,就是不明白呢?”陈碧心的眼里也露出了痛苦的神色,却还是强行忍住了。到了现在,她已经不能像从前一样,再在这个男人的面前露出软弱的样子了。果然是……已经回不去了吗? “我们三个人本该是一家人,一家人,为什么不能和平共处呢?” “我说了你就信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你还不是不相信?在你眼里,你的那个母亲是个温柔慈爱的好人,可是在我眼里,她是一个恶魔!我们之所以闹成现在这个样子,都是她一手造成的!好了,我说完了,你信不信?” “碧心,你够了!” 陈碧心看着愤怒的男人,露出惨笑来:“看吧,真相就摆在你面前,可是,你却拒绝相信。我还能说什么呢?” 陶思望痛苦万分的看着她:“碧心……我们,回不去了吗?” “我只问你,你相信我的话吗?你可以做到不去理睬你母亲对我们的挑拨离间吗?” “……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 “我给你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就算是再给你一年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一样的结果?” 陶思望不说话了,实际上,他也无言可对。注视着面前自己深爱的女人,他的心里十分痛苦。怎么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呢? 陈碧心转头不去看他,她看向远处的楼宇,头发被风吹得纷扬起来,乱得就像是两个人现在的心情。她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开口慢慢的说道:“我们……就此结束吧。” 闻言,陶思望悚然一惊,随即,断然拒绝:“我不能接受,我们明明好好的,还计划着要结婚,怎么就到了要分开的地步呢?给我一点时间……” “没有用的,你自己心里也清楚。我们之间的阻碍不是别的,就是你的母亲。这是可以逾越的障碍吗?比如说,你可以将她送回老家,结婚后,不让她跟我们住在一起吗?” “碧心,我妈妈真的不是个坏人,你们之间只是缺少了解。我相信,等你们接触久了之后,你一定会改变对她的印象的……” “那些没用的话就不必说了,我只问你,能不能不跟她住在一起?甚至,尽量减少接触?”陈碧心转头看向他,逼问着,眼神十分凌厉。 陶思望只觉得嘴里苦涩至极,默然半晌,摇头道:“我做不到,她辛辛苦苦将我拉扯大,现在正是享儿孙福的时候,我怎么可以不管她?碧心,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你们一定要这样水火不相容吗?” 对于陶思望的话,陈碧心并没有反驳。说来说去,他就是不相信他的母亲是破坏他们关系的罪魁祸首,她还能怎么办呢?就算是勉强委屈自己继续跟他好下去,结婚生子……后来的结果,也一定是坏的,或者可以坏到她难以想象的地步。一想到那个女人,她就感到一阵不寒而栗,怎么能跟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呢?就好像你明明好好的过着自己的日子,暗处却一直有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盯着你,想着该怎么让你的生活过得不愉快过不下去。那样的处境,只要是想一想,就让她觉得可怕极了。如果结婚不能让你的生活变得更好,只会变得更坏,那么,结婚有什么意义呢?故意虐待自己吗?抱歉,她陈碧心做不到。 沉默半晌,陈碧心道:“我无话可说了,我们的关系,就到此为止了。” “不要,我接受不了!”一提起分手,陶思望的态度就坚决而激烈。但是你要他解决问题?抱歉,他也做不到。 陈碧心转过身,朝着楼下走去,边走边说道:“我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她还没有走远,便被他一把拉住了胳膊。他看着她含泪的眼睛,嘶声说道:“碧心,你真的要这样绝情吗?我们,我们明明连怎么办婚礼都商量好了……” 陈碧心抹了一把眼泪,哑着嗓子道:“说起这个,我差点忘了——”她从自己手指上脱下订婚戒指,强行塞到他手里:“还给你。” 陶思望紧握住那个还带着她体温的戒指,只觉得上面尖利的钻石,仿佛戳在了自己心上,一滴滴渗出殷红的鲜血来。而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只因为现在他浑身缠绕着带刺的荆棘,已经是遍体鳞伤了。 他跪倒在地,一拳捶在粗糙的水泥地板上。顿时,拳头上,隐隐出现了血色。“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陈碧心的泪水也终于落了下来,哽噎着说道:“最后再跟你说一句,我们之所以弄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你母亲一手造成的。你信或不信都已经不重要了,左右,以后我们都不会再见了……以后你要是再遇上喜欢的女孩子,对你母亲的言行,都长点心吧……”说完这些话之后,她转过身,飞快的跑了下去。一路上,没有回过头。 陶思望依旧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跪在地上,没有抬起头朝着她看。深灰色的水泥地面上,湿润了一大片。 “儿子,你怎么,怎么跪在这里——”许嫣萍的声音响了起来,又急又痛。她伸出手来,想要搀扶起他:“快起来,不就是一个女人吗,你怎——”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愣住了。却是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极其用力,以至于让她产生了一种喘不过气来的错觉。 他抬起头来看向她,双眼血红,看起来十分可怕:“妈,我再问你一遍,以前,碧心说过的那些关于你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你有没有,刻意挑拨我跟她之间的关系?” 第85章 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将那些话说出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表情令她感到极为陌生。 她收拾起震惊纷乱的心绪,看着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全部,眼泪迅速开始在眼眶里漫延起来。她哀凄的说道:“我是你的母亲,难道,我会害你吗?你要是不相信我,我,我这就去把陈小姐追回来!我给她道歉,我给她下跪,无论如何,也要求得她的谅解……”说着,她也跪倒在地,双手捂住脸,哀痛的哭泣起来。 许久之后,她听到儿子疲倦而苍凉的声音:“好了,我们回去吧……” * 第86章 寻仙完结 秋天的深夜, 寒意沁人。秋风瑟瑟,满地落叶。 只有周家小院子里面的竹林,还是那样的苍翠。甚至, 仿佛看起来, 还更加有生机了。 你们这里风水好哇, 旺你们一家子……有邻居这样说,关翠云听了, 就非常的高兴。 关翠云卧室和孩子们卧室的灯光都已经熄灭了,只有周大有的书房兼卧室房间的灯, 还是亮着的。而这, 也已经是常态了。 关翠云也劝过他,说熬夜伤身体, 最好还是白天写作才好。反正白天家里也没有人在, 两个女儿上学去了, 她则是带着小宝去店里了。依然还是很清净,适合写作。但周大有说, 他就是喜欢夜里写作。夜里的时间, 一个小时能当白天三个小时用,很有效率。听了他的话,关翠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时不时的就给他熬补汤,使得他感到非常暖心。 书桌上, 照旧是亮着绿莹莹的台灯, 也照旧, 放着一杯冷却了的咖啡。 沙沙的写字的声音, 间或的响起。周大有身上披着一件长夹袄, 表情专注, 面对自己面前的稿纸。 今天他写的是《寻仙》, 写着写着,终于,他的第一部小说,也到了结局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主角宋蔷,已经是元婴期的大修士。放在他们的地界,已经足以睥睨一方了。 女主角之一,他的白月光沈嫣然,也是元婴期,可以说,两个人已经很般配了。 沈嫣然终于迈过了心底的那道坎,与宋蔷定下了情缘。但这个时候,她却在渡心魔劫的时候受了重伤,奄奄一息。 要救她,就需要一味极其难得的千年灵药来炼丹。而这一味灵药早已经绝迹,宋蔷多方打听,才得知这个名叫冰月花的药材,或者,一位魔族大修士手里会有。 为了得到冰月花,宋蔷去到魔界,找到那位已经是化神期的魔修,与之一战。 越阶挑战宋蔷也曾有过,最终的结果是他胜利了。因此,对上这位魔修,他还是很有信心的。但是打着打着,他越来越心惊。这位魔修也不是普通的修士,也同样具有越阶挑战的实力。可以说,是他修仙以来,遇到的最为强大的敌人。 作为主角,宋蔷自然是幸运的,战斗的结果,他还是胜利了。但若不是狐小霜替他挡住了致命一击,胜利的是谁,还很难说。 一手拿着冰月花,一手抱着奄奄一息的狐小霜。宋蔷发现,自己的心里,竟然没有半分喜悦之情。 狐小霜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他的怀里,轻轻的说道:“看着你幸福,我很开心,但是,一想到让你幸福的人并不是我,也觉得,有一些失落。你知道吗,我对你的爱,并不比你对沈嫣然的爱少半分。若是,下辈子还能遇到你,我希望,你可以,也能爱上我……现在,我要走了,你能不能骗一骗我,对我说一句,告白的话呢?这样,我就能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含着泪,宋蔷开口对她说道:“狐小霜,我爱你。” 狐小霜带着笑意,断绝了气息,在他的怀里。 她曾经说过,自己是一只自由自在的灵狐,因为遇到他,才被禁锢在了他身边。如果有一天她死了,希望他可以将她烧成灰烬,洒在山野间,随风而去,终得自由。 宋蔷依她所言,将她的骨灰,洒在了山野间,看着那些灰烬,被风一吹,就什么都不剩了。他的心,也空了一大块。 整部《寻仙》的大结局,便是结束在宋蔷与恢复健康的沈嫣然的双修大典之中。满目艳红,满耳皆是恭贺之声。他站在本界修士的顶峰,身边有挚爱之人相伴,大仇已报。可以说,人生再无缺憾了。 只是,在揭开新娘红盖头之时的那一刹那的恍惚,又是为了谁呢…… 翌日,陶思望这个昔日的小编辑,今天的总编,亲自上门来拿稿子。他坐在院子里,看完手里的文稿之后,就久久不发一语,一直沉默着。 他看起来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往日合身的西装,穿在身上,已经显得空空荡荡的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放下稿子,抬眼道:“有酒么?” 周大有不大喝酒,但是,家里预备待客的酒,还是有的。他起身到厨房打开酒柜,看到里面既有红酒,也有白酒,连威士忌都有。这些,都是关翠云预备的。 “你喝什么酒?家里红酒白酒威士忌都有。” “要最烈的。” 周大有在酒柜里找了找,取出一瓶白酒和两个酒杯,又用托盘装了一碟花生米,一碟牛肉干,回到了院子里,将酒和下酒菜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 陶思望拧开酒瓶盖,倒了满满两杯白酒,然后自己举起其中一杯,一仰脖子,喝了个干净。然后,猛烈的咳嗽了几声。 “你喝慢点,没人跟你抢。” 陶思望却再次给自己倒了一满杯,道:“哥,你别拦我,我心里难受……” 周大有不说话了,就看着陶思望接连喝了三杯下去,脸和眼圈都红了起来。他还要再倒时,周大有给拦住了:“吃点东西,再接着喝。” “我吃不下……”陶思望闷闷的说道。 “我说你,事情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一辈子都放不下……” “可我听说,你又交了一个女朋友?” “你没见过她,你要是见过她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她交往。——唐芸芸跟碧心,长得非常相似。” 周大有默然了一下,随即慢吞吞的说道:“我觉得你这样做,既是侮辱了陈碧心,也是侮辱了唐芸芸。” 闻言,陶思望的眼圈更红了:“我知道,可是我……我真的难受,起码,跟唐芸芸在一起的时候,我能看着她回忆起碧心,心里舒服一些……” 说着,他再次倒了一杯酒,咕咚咚喝了下去,压根就不去碰那两样下酒菜。就这么左一杯右一杯,很快一瓶高度白酒就没了大半瓶。 咚的一声放下酒杯,陶思望低头哭了起来,道:“哥,周哥,你干嘛要写这么个结局?狐小霜就不能不死吗?他们三个就不能永远在一起吗……相爱的人为什么要分开,呜呜,嗝……呜呜……碧心啊,我的碧心……” 好吧,这下子,彻底成了一个醉鬼了。 周大有拍了拍他的肩膀,只觉得自己也无话可说。说什么呢?指责他的拧不清?还是指责他母亲的可怕手段?好像,都没有必要了。木已成舟,说这些话,只会让他更加痛苦而已。可能现在他最需要的,就是大醉一场,将心里的悲伤苦闷发泄出来吧…… 陶思望哭一会儿说一会儿,然后又要抱着瓶子喝酒,被周大有给抢下来了。他刚要说话,忽然脸色一变,冲到墙角就哇哇的呕吐起来。那味道,熏得周大有也想跟着吐了。 吐完了之后,周大有给他端来一杯热茶。接连喝了两杯热茶之后,他的脸色好看了一些,脑子也渐渐开始清醒了。 “哥,对不起啊,把你家都弄脏了……”陶思望抱着茶杯,看着周大有清理脏污,白着一张脸虚弱的说道。 周大有收拾好脏东西,走过来坐下,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道:“你啊,过去的事就不要再去想了,还是朝前看吧。碧心是不会回头的了,你好好对待那位唐小姐,不要再将人家当做替身。你真心对她,她自然也会真心对你,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他这样说着,长长叹息起来。“我就是,忘不了碧心。听说她到现在还是一个人,学校里有男老师追求她,她也一直没有松口答应。你说,是不是,她的心里还是有我的?”说着,他看着周大有,眼里满是期待之色。 “你少来了,你都找了女朋友了,还指望人家一直惦记着你?”周大有撇撇嘴,道:“你翠云嫂子问过她了,她说,对爱情这件事,有些丧失信心了。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缓得过来,才不是还惦记着你呢!” 闻言,原本有些精神起来的男人,又开始垂头丧气了:“都是我的错……” “确实是你的错。” 听了周大有的话,陶思望更加沮丧了。 “好了,别再去想碧心了,看看你的眼前人吧!唐小姐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估计也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你好好对待人家,别辜负了她,就算是弥补自己的过错了。还有,如果唐小姐跟你母亲之间发生矛盾,你客观一点去看待,别再像从前一样了。俗话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就是一句屁话。父母也是人,是人都会犯错,怎么会没有不是的父母呢?” 第86章 陶思望迟疑着问道:“周哥,你也觉得,是我母亲的不对吗?” “问问你自己吧,答案就在你心里,只是你拒绝承认而已。”周大有喝了一口茶,淡淡的说道。 陶思望沉默了,许久之后,一语不发的起身,拿着稿子离开了。 * 第87章 还我狐小霜 《寻仙》既然已经完结, 就该谈出版的事了。周大有还是选择了老合作者,文明书局的孙平。 孙平非常高兴,满脸都是笑容。之前的《归乡》卖得很好, 让他们赚了不少钱。现在的《寻仙》受众更广字数更多, 眼瞧着, 绝对比《归乡》更加赚钱。让他怎么能不高兴呢? 孙平对周大有说道:“周墨先生,我们书局决定了, 首印三万本。” “会不会太多了?”闻言周大有惊了一下,开口问道。 “不多不多, 这还是保守了, 我们对于周先生的《寻仙》是非常看好的,非常看好。” “那, 就按你们计划的来吧。” “这个定价嘛, 由于《寻仙》的字数很多, 我们打算定价六角钱。周先生你的版税在这里——”说着,孙平递过来一张钱票, 上面满是印鉴。 周大有接过这个时代的支票, 看到上面显眼的数字,三千元整。 尽管已经算是富人了,看到这个数字,他的心跳还是漏了一拍。当作家, 尤其是著名的作家, 还真是赚钱啊! 怀揣着巨额的钱票, 周大有离开文明书局, 来到了大街上。外面秋阳晴好, 人来人往, 很是热闹。 他信步朝前走去, 路过卖冰淇淋的小车,还买了一支香草冰淇淋,一边走,一边吃着。有人指着他窃笑,他也毫不在意。 钱包鼓鼓,肚子鼓鼓,心里鼓鼓,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呢? 走着走着,他发现,竟然来到了新城文化报社的地盘。现在他们报社财大气粗了,也有了一整栋楼,不用再跟其他机构挤在一起了。 他站在路边,并没有打算进去。却在这时,发现有两个男人来到新城文化报社的楼下,捡起路边的石子儿,就朝着人家报社的玻璃窗打了过去。 砰的一声响,一扇窗子被打碎了,玻璃纷纷的落了下来。路过的人连忙躲避开,嘴里不住咒骂着。 有人打开破烂的窗户,朝着下面看过来,嘴里骂道:“妈的是谁啊,皮痒了吗?” 打烂窗户的男人毫不示弱,仰头反骂道:“狗日的周墨,还我狐小霜!” 听到这句话,窗户里的人头缩了回去。站在楼下的人却不甘心,继续叫骂着。末了,骂着骂着,竟然抹起眼泪来:“周墨啊周墨,你干嘛要写死小霜啊,我恨你,恨死你了……” 站在街道另一边的周大有看着这场景,不由得目瞪口呆。还有这种事吗?他岂不是得庆幸,这一类激进的书迷不知道自己的住宅,要不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他这边正在庆幸,此时街道那边却走过来一个报社的职员,看起来是外出办事之后回来的。他见到周大有,连忙招呼道:“周墨先生,你来了,怎么不进去呢?” 周大有听到这一声喊,顿时知道,要糟了。 果不其然,那边两个读者一听到那个职员的话,都看了过来。先前打碎玻璃的那个男人指着他便喊道:“原来你就是周墨,我跟你没完——”说着,迈步就冲了过来。另一个人紧随其后,也跟了上来。 见此情景,周大有哪里还敢耽搁?当即一撩长衫下摆,拔腿就跑。两个激进书迷一边喊着你别跑,一边紧追而去,毫不放松。 那个闯了祸的报社职员看到这场景,顿时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之后,才摸着脑袋说道:“原来又是寻仙的书迷找上门来了,哎呀,我不该喊出周先生名字的,完蛋了——” 忙着跑路的周大有觉得,现在这种状况,一定是他穿越以来,遇到的最为紧急的情况。要是被追上了,估计,打一顿都是轻的。万一他们将他绑架到没人的地方,逼着他写出另一个结局来,不写就打,打死为止,那可怎么办哟! 这样想着,他的脚步愈发快了。哪怕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也不敢停下脚步来。 跑着跑着,他只觉得眼前直冒金星,浑身是汗,脚步虚浮,实在是没有力气了。可转头一看,那两个人还是紧追不舍,心里不由得叫苦连天。 这还有完没完啊!我实在是没力气啦! 所以说,整天宅在家里和店里码字,真的对身体不好。这具身体原来多有力气,再看看现在,简直不成体统了! 心里这样吐槽着,脚步一转,他跑进一条小巷子里。迎面撞上一具柔软的身体,耳边听到一声娇滴滴的“哎哟,你作死啊!” 说了声抱歉之后,他正准备再跑,却被那出来倒水的女子抓住了:“你跑什么?” “小姐你赶紧放开我,后面有人追着我呢!”他急得不行,生怕挨打。 那穿着有些暴露的旗袍的女子仔细看了看他,然后便道:“跟我来——” 耳朵里已经听到了后面紧追而来的脚步声,周大有没有时间考虑,跟着那女子,就钻进了小巷子里一栋狭窄房屋之内。 啪嗒啪嗒,脚步声渐渐靠近,又渐渐的远去了。周大有将耳朵撤离门板,回头看向那救命恩人,笑道:“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现在一定被抓住了。” 那女子抱着胳膊,似笑非笑:“看你不是个坏人,我才帮忙的。” 现在闲了下来,周大有有心情打量周围环境了。却见这间屋子陈设艳丽,还有一张用来抽大烟的烟铺,以及一些新崭崭的男子用品,当下,便知道面前这女子,是个,咳咳,暗那个什么女昌。 尽管知道了这一点,周大有也没有露出什么轻视的神色来,只是再次道谢:“还是要谢谢你的,多亏你了。” 那女子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追你?” “是这样的,我是一个写小说的,最近一部小说完结了,结局有些读者不满意,所以……” 听了他的话,那女子上下打量着他,问道:“难道说,你就是周墨?” “是的,周墨是我的笔名,你也知道我吗?” 闻言,那女子却陡然变色,伸出手来,就使劲将他往外推,嘴里还说道:“早知道是你,我就不救你了,活该你被他们打一顿!” 周大有莫名其妙的被推出门来,一脑袋雾水:“这是为什么?” 回答他的,是一盆用过了的,带着香气的水。兜头淋了下来,弄得他像是一只落汤鸡。 周大有抹了抹脸上的水,整个人都呆住了。 却听那女子隔着门板扬声说道:“谁让你写死狐小霜的?她不配有一个好结果吗?” 这句话说完之后,里面再没有声息了。太阳底下,周大有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却忽然笑了起来,一点儿没有生气。 他一边走出巷子,一边还在不断笑着,心情极好。 真好啊,他写出来的人物,真的走进了大家的心底,为她在抱不平。这样一想,自己的创作,果然还是有价值的吧? 尽管伴随着许多骂声和要求作者改结局的声音,文明书局出版的三万本《寻仙》还是很快就卖光了。书局的人欢喜得不行,立刻又加印了两万本,而周大有,则是又得了一笔两千元的版税,可以说,荷包很鼓了。 著名评论家发表文章,说,周墨其人,以一部《寻仙》,开创了一个流派,堪称宗师之质。 某著名作家发表文章,盛赞《寻仙》,但文中第二女主狐小霜的死,是一个败笔。要他来写的话,男主宋蔷一定是双美兼收,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另一位作家发文,将《寻仙》批评得一文不值,还称其为精神鸦片,合该封禁才好。 这些声音,周大有通通不在意。读者喜欢,才是最重要的。也是一个作者最该看重的事。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不管怎么说,一部《归乡》,一部《寻仙》,已经彻底奠定了周大有在文坛的地位。不管是喜欢他的人还是不喜欢他的人,都得承认这一点。周墨,已经堪称是一位作品极为畅销的大作家了。 这一天,周大有正在书房里看书,忽然,听到了敲门的声音。家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自然,只能他起身去开门了。 打开门,外面站着一身灰色西服戴着圆眼镜的陶思望,手里拿着一张喜帖,脸上的笑意,却是淡淡的。 周大有将他引进来,两个人在书房坐下。陶思望将手里大红的喜帖递过去,道:“后天中午,在一品香。” 周大有接过喜帖看了看,放在一边,道:“新郎官怎么不是很高兴的样子?你这个状态可不行,打起精神来啊!” 陶思望苦笑了一下,道:“周哥,我实在是高兴不起来啊!外人瞧着,我升为总编辑,又要娶美娇娘,心里不知道多快活。可是,谁知道,我每天晚上都很难睡着,一闭上眼,面前就是碧心的脸……唉,这日子,过得有什么意思?” 第87章 周大有摇了摇头:“小陶啊,你这样,对得起你后天就要过门的妻子吗?她要是知道了,可不知道得有多么的伤心。既然要结婚,就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才行哦……” * 第88章 噩耗 “周哥, 你不知道,这个婚礼,唉……”陶思望伸手推了推眼镜, 唉声叹气起来。 “怎么, 瞧着你不是很情愿的样子?” “我确实不怎么愿意, 但是,他们家, 都逼上门来了,没法子, 所以才……”陶思望揉了揉太阳穴, 一副很苦恼的样子。 周大有问道:“怎么,他们家这么想要嫁女儿吗?” “也不是, 就是, 就是, 唐芸芸她,她怀孕了……” 听了他的话, 周大有一时无语, 半晌之后才道:“那就是你的不是了,既然人家肚子里有了你的孩子,你更应该负起责任来才是。” “我知道的,也愿意负责。就是这心里啊, 还是有些不甘愿, 总想着碧心……她, 她还好吗?” “碧心啊, 人家挺好的, 过得挺自在, 你就别惦记着了。你该惦记的, 是你的妻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哥,道理我都懂,但是,我的心……我自己也控制不了。”陶思望还是垂头丧气的样子,忽然又道:“你说,我去见见碧心,跟她说一说我要结婚了这件事,怎么样?” 周大有被这个人的想一出是一出给搞得震惊了:“你去跟她说这个,指望她能给你一个什么样的反应?” “我,我也不知道……” “得了吧,你是不是,想着她能对你余情未了,哭着让你别结婚?” “会吗?”陶思望期待的看着周大有。 “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会笑着恭喜你,然后转身离开。” 听了周大有的话,陶思望的肩膀都垮了下去,自嘲的笑了:“是啊,这才是碧心会有的反应,我还指望什么呢?她,早就对我彻底死了心了……” “你自己知道就好,收拾收拾心情,好好跟唐小姐过日子吧……” 从周家出来,陶思望直接去了一品香,去查看座位菜品这些后日婚宴会涉及到的东西。尽管对这一场婚宴并不期待,他却还是不希望自己的婚礼出岔子的。 来到一品香的后厨,隔得远远的,他就听到了唐芸芸的声音:“这一道盐水鸭子不好,换成桂花鸭吧。还有,凉菜的种类怎么这么少?点心是白糖糕?看着不喜庆,换一个有颜色的……”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当看到自己的母亲也在的时候,便在楼道拐角处,一堆箱子的后面站住了。他藏身在这里,看着那边,自己的母亲和未来的妻子。 唐芸芸吩咐了半晌,等到事情告一段落之后,转身看向许嫣萍,道:“妈,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许嫣萍的脸上没有了一贯温和慈爱的神情,非常冷漠:“我有什么好补充的?唐小姐做事,还能有错吗?” 唐芸芸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又缓和了:“妈怎么还叫我唐小姐?叫我芸芸好了,反正眼看着,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谁跟你是一家人?”许嫣萍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就炸了:“唐小姐,我劝你一句,这上赶着,可不是买卖!男人的心里啊,可不会将自己贴上来的女人当一回事的!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会像你想的那么好,你可要仔细斟酌一下!” 唐芸芸脸上的笑容再也保持不下去,淡淡说道:“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左右是我自己选的,没什么可抱怨的。不过我想着,只要伯母你不刻意为难我,日子总难过不到哪里去的。伯母,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许嫣萍的眼神非常凌厉,看着唐芸芸的样子压根不像看着未来儿媳妇,反倒像是看着仇人一样:“你就这么自甘下贱吗?” 这话太侮辱人了,唐芸芸白嫩的脸上像是被打了一巴掌,瞬间红了起来:“伯母,你留点口德吧!我这肚子里,可是怀着你的孙子!你侮辱我,不就是在侮辱他?” “什么我的孙子!”许嫣萍听了这话,情绪更加激烈。眼里的憎恶,简直无法掩饰了。“谁知道到底是哪个的种?” “你——你太欺负人了!”唐芸芸终于被气哭了,跺着脚,大喊起来。任凭哪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也受不了这种话语的羞辱。 许嫣萍轻蔑的看着她,还待说什么,耳边却听到了儿子的声音:“你们在吵什么?” 陶思望走了过来,脸上是显而易见的疲乏,还有着淡淡的厌烦之色。 许嫣萍看到他,脸色立即变得和缓起来,忙问道:“儿子你来啦,吃过饭了没有?要是没有,就在他们这里吃一点吧?” 唐芸芸也看向他,哭着说道:“思望,你都不知道,你妈她刚才,对我说了什么话!太欺负人了!” 闻言,许嫣萍眼里闪过一丝慌张,陶思望却道:“算了,一家人,有什么过不去的?我饿了,出去吃饭吧。” 明显,他这是打算和稀泥了。唐芸芸脸上露出几分失望之色,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到底没有继续说下去。 许嫣萍得意的笑了,走过去就打算扶着儿子的胳膊,嘴里说道:“走吧,我们出去吃饭。” 陶思望点点头,胳膊却轻轻一挪,避开了许嫣萍的手。 许嫣萍看着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全部,眼里露出伤心失意的神色。陶思望却像是没有看到一样,与唐芸芸一起朝着外面走去。 到底,是有了隔阂了。 许嫣萍站在走道里,注视着一对新婚夫妇离开的背影,眼里的神色,就像是淬了毒汁一样的可怕。 她的一双手,渐渐的握成了拳头,长指甲掐进了皮肉里,她却丝毫感觉不到痛楚。只因为她的心,已经痛不可当了。 与她向来无比亲近的儿子,现在却与她渐行渐远,是谁害的?先是陈碧心,后是唐芸芸,一个个的,都是来跟她抢儿子的不要脸的贱人! 她一手拉扯大的,那么可爱的儿子,她所有感情的归处,这世上她最亲最爱的人,怎么可以被那些贱人抢走? 一个帮厨抱着一筐菜走出来,一眼觑到许嫣萍脸上的神色,竟然吓得啊的一声,将一筐菜给掉到了地上。当他惊疑不定再去仔细看的时候,发现她又恢复了平静,就好像,之前的可怕模样只是他看错了一样。 隔了一天之后,周大有携同关翠云,一起去赴陶思望的婚宴。 宴席倒是不错,客人们也不少,但就是,新郎的神色淡淡的不见喜悦。新娘一个人努力的撑场面,瞧着有些可怜。 周大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的婚纱,不由得仔细看了几眼。与他从前那个时代,露胳膊露肩膀的婚纱不同,唐芸芸的婚纱裙是长袖的,一直到脖子处,遮得十分严实。他觉得,还是现代的婚纱更好看一些。 新郎新娘敬了每一桌酒之后,新娘便一脸疲乏的提着裙摆离开了大厅。她到底是个孕妇,从早上一直站到现在,估计也是累坏了。抽时间去休息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 周大有夹起一筷子红烧鸡肉,放到关翠云碗里:“多吃点,你早上都没吃什么。” 关翠云笑眯眯的夹起鸡肉吃了,然后也给他夹了一筷子桂花鸭:“你喜欢吃这个。” 这一桌的客人都是报社的人,互相之间都是认识的。现在见了这个场面,纷纷打趣起来:“周先生和周太太的感情,那是真好啊!” “周先生是难得的好男人,我们这里再没有一个比得上的!” “周太太也贤惠能干,下得厨房上得厅堂,娶了周太太,是周先生的福气哟!” 周大有笑道:“过奖过奖。” 关翠云脸上带着几分骄傲的神色,看了看身边的周大有,笑意更深了。他们说的不对,遇到他,是自己的福气才对。 众人吃了几口菜之后,又开始互相敬酒起来。周大有不喜欢这种场面,却也不能显得太不合群,只能随大流了。众人正猜拳喝酒闹得热闹,忽然一声惊恐的尖叫响起,划破了这一份繁华热闹:“啊——” 听到这声音,大家停止了喧闹,好些人都站起身,朝着尖叫声传来的地方而去。只因为,那声音,听起来实在是太过惊恐了。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周大有与关翠云也站了起来,随着人流,走向了大厅之外,来到后方的楼梯处。 看到面前这场景,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却见之前出去的新娘子躺在楼梯底下,婚纱雪白的裙摆被鲜血染红,闭着眼睛,脸色雪白,好像,已经没有了气息。看起来,她好像是一时失足,从楼梯口摔下去了。 痛苦声尖叫声响起,却是新娘的父母。他们跑下去,摇晃新娘,呼唤新娘,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新娘的母亲伸出手试探了一下她的鼻息,顿时,昏倒过去。 看来,新娘确实是已经气绝身亡了。想来,是因为跌倒下去导致流产,然后大出血而死的。 第88章 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谁也没料到,好好的一场喜事,竟然变成了丧事。 陶思望呆呆的站在人群中,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像,是被吓得愣住了。 * 第89章 恶报 新郎没有反应, 新郎的母亲却一拍大腿,痛哭起来:“我可怜的儿媳妇哟,你怎么就这么去了呢?还有我可怜的孙子, 你怎么这么命苦哟……” 她哭得真心实意, 眼圈红红, 涕泪横流,瞧着十分伤心的样子。见此情景, 人们纷纷开口安慰起来:“别难过了,这也是命啊!” “唉, 谁能料到会出这样的事呢?” “伯母, 身体要紧,你也不要太过伤心了。” “就是就是, 还请节哀啊……” 许嫣萍擦拭着眼泪, 谢过大家的安慰, 又抱住身边陶思望的肩膀,摇晃了两下:“儿子, 儿子, 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唉,这都是命啊!儿媳妇可能想在这楼梯口吹吹风透透气,谁知道, 竟然就这么失足摔下去了呢?” 陶思望眼神呆呆的, 也并不怎么悲伤, 只是喃喃自语道:“怎么会这样呢……” 许嫣萍倒是显得悲伤极了, 不断的流着眼泪:“唉, 谁知道今天这样的日子, 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 真的对不起亲家……” 听了这话,自然有人出言安慰:“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只能说,运气差啊!” “是啊是啊,这可真是——” 这个人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一个颤抖的男声打断了:“她不是自己摔下去的!” 霍,这一声,堪称平地惊雷。所有的人都循声看了过去,看到出声的人是一个貌不惊人的男人,看穿着打扮,是个厨房里的帮厨。 那个帮厨被这么多人注视着,肩膀止不住的微微发抖,却还是开口说道:“我都看到了,她不是自己摔下去的,是被人推下去的!” 轰然一声,人群炸开了,说什么的都有。七嘴八舌,乱哄哄的像个菜市场。新娘子的母亲昏倒了,她父亲却还清醒着,当即跑到那个帮厨身边,抓住他的衣领,嘶声问道:“是谁?是谁推了我的女儿?” 那个帮厨伸出手,指向了许嫣萍,抖着嗓子说道:“是她!” 这两个字说出来,人群里更像是沸腾的油锅里进去了一碗水,炸开了锅。 呆愣的陶思望看向那个帮厨,嘶声道:“你撒谎!” “我没有撒谎,之前我就在厨房里见过她,把她的样子记得清清楚楚,绝对不会看错的!我从厨房里出来想休息一下,当时就在走廊拐角的地方,是个暗处。我亲眼看到,那个新娘子一个人走出来站在楼梯口透气,还干呕了两下。紧跟着,这个女人就跟了过来,一伸手,就把她推了下去!”帮厨显得很是紧张害怕,但还是清清楚楚的说出了这一番话。 他话音落下,新娘的父亲目眦欲裂,一拳头带着风声就朝着许嫣萍砸了过去:“丧心病狂啊——” 许嫣萍躲闪不及,脸上挨了一下,嘴角顿时青紫起来,并且,还被打得坐倒在地,样子十分狼狈。 见到母亲挨了打,陶思望连忙上前,一把抱住了狂怒的岳父:“别动手,有话好说!” “人都没了,谁他妈的跟你还有话说?”新娘父亲一边咒骂着,一边拳头如雨点一样落下来,全都打在陶思望的身上和脸上。 自己挨打倒是其次,见到儿子挨了打,许嫣萍顿时疯狂了,爬起来就朝着新娘父亲一头撞了过去:“你放开我儿子,有什么冲我来——” 三个人顿时扭在一起,场面很是难看。众人当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几个男人上前,将他们给拉开了。 新娘父亲的样子倒是还好,只是气得不行,像是一只狂怒的狮子。许嫣萍披头散发,嘴角青紫,看着很是狼狈。但是最狼狈的还是陶思望,他岳父打他可是下了死手,打得他一脸都是伤痕,嘴角渗出了血丝来。 看着这样的儿子,许嫣萍哭了起来,这一次,才是真心实意的眼泪:“儿子,疼不疼啊?”她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要去擦拭陶思望唇角的血痕。 陶思望将头一偏,避开了她的手,眼神哀痛:“你为什么要害死她?”问完这句话之后,他顿时又自嘲的一笑:“得了,你不用回答我,其中缘由,我已经知道了……” 许嫣萍看着他,哀哀的说道:“思望,儿子……当妈的心里,只有你啊……” “你太可怕了。”陶思望平淡的说出这句话,整个人都颓废下去了。 之前挨骂挨打都没有打击到许嫣萍,现在陶思望的一句话,却令她震了一震,眼里,露出伤心和绝望的神色来。 “我只是因为太过在乎你了……”她呆呆的自言自语道。周围的人都离得她远了一些,这种蛇蝎一样的女人,连怀着自己孙子的儿媳妇都能下手害死,实在是太可怕了。 陶思望哀痛的看着她,轻轻说道:“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呢?我孤单一辈子,你就满意了吗?” 许嫣萍专注的看着他,道:“有妈妈陪着你啊,怕什么?” 陶思望听了这话,脚步不由自主的,往后退去。一直退到了墙角处,才停了下来。“你简直不可理喻……” 许嫣萍继续盯着他看,尽管身边还有许多人,她的眼中,却像是只能看得到他一个人似的,那样专注,那样温柔:“以前的二十多年,就是妈妈陪着你过来的,为什么以后,就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呢?” 陶思望避开她的眼神,低下头去,一语不发。周围的人,却忍不住开口说了起来。 “哦哟,哪有跟自己妈妈过一辈子的?这不是脑子有毛病吗?” “是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啊!” “你陪着他过,难不成,你还能给他生儿子啊?这是乱论,呸,真不要脸!” “我听说,有些死了男人的女人,把儿子看得跟眼珠子似的,连儿媳妇都不许动一下。本来一直以为就是传言而已,没想到,自己今天倒是见着活人了……” 周围人的诛心之言,使得陶思望满面通红,恨不得挖个坑钻进去。许嫣萍却毫不在意,只是看着他,说道:“儿子,儿子,妈以后不能陪着你了,你千万要自己保重啊!以后可不能总熬夜了,伤身体。吃饭也别只吃肉不吃菜,这样不好的。还有,少喝点酒和咖啡,伤胃。实在想喝,喝茶也行。有个刮风下雨的,记得添衣裳,妈妈不在你身边了,你万事都要靠自己,千万照顾好自己……” 尽管心里对母亲有万般不解和怨恨,此时听了这些话,陶思望的眼泪,还是像断线珠子一样的滚落下来。 “妈妈……”他哽噎着喊出这喊过无数次的两个字。 所有的情绪都崩溃,所有的尊严傲骨都被打折,他扑倒在地,伸手握拳,一下下捶着地面,直到双手骨节处鲜血淋漓。 “我该怎么办,妈妈,我该怎么救你……” 谁都救不了许嫣萍了,这么多证人,她哪里能逃得脱法律的惩罚? 看着心爱的儿子这个样子,一直强撑着的许嫣萍也崩溃了。她扑过去努力想要将陶思望拉起来,哭泣着嘶喊道:“妈是罪有应得,儿子,儿子,你别这样,这不是你的错,跟你完全没有关系……” “谁说跟他没有关系?要不是他,我女儿能死吗?”那边安静了一阵子的新娘父亲闻言再次暴怒,飞身扑过去,就狠狠给了陶思望一脚。这一脚正踢中他的胸口,让他不由自主的往后倒去。嘴里哎哟一声,刹那间面如金纸。 “我跟你拼了——”看到儿子受伤的许嫣萍像是一只狂怒的母狮子,朝着新娘父亲扑了过去。女人到底不是男人的对手,肚子上也挨了一脚,啪的一声跌倒在地,捂着肚子半天出不了声音。 这场闹剧兼悲剧到此,也该结束了。警察终于到来,问清楚事情经过之后,铐上许嫣萍的手,就要将她带走。陶思望连忙强撑着跑过去拦住路,哀求道:“两位,两位,行行好,我妈她也是一时糊涂,而且她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 这样的人命案子,哪里是他三言两语可以求情的?两个警察不耐烦的推开他,就要继续朝前走。还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警察,跟在后面。陶思望一把拉住他的衣袖,沙哑着嗓子,问道:“我的母亲,她,会判什么罪?” 老警察看了他一眼,道:“当然是杀人罪,杀了人,自然就要抵命。”说完,挥开他的手,扬长而去。 陶思望呆呆站在原地,半晌之后,方才嚎啕大哭起来。闻之令人心碎,周围的人,也都不再忍心说他什么了。只有新娘子的父亲往地上啐了一口,道:“活该!” 陶思望哭得几乎昏倒过去,周大有两口子搀扶着他,将他一路送回了家。忙完了之后,两个人面面相觑,谁能料到,一场喜事,竟然会这样终结呢? “都是冤孽哟……”关翠云心软,掉下几滴泪来。“不过,还好,碧心及时脱身了,要不然……” 第89章 “是啊。”周大有也附和她的话,一脸的心有余悸。 * 第90章 坟墓之前 城外的大青山, 北面山坡上,是一片公墓。墓碑林立,周围树林郁郁森森, 寒气袭人。每当年节之时, 这里就会青烟袅袅, 空气里满是纸灰的气息。 陶思望穿着一身黑色西服,抱着两束白花, 沿着石阶,慢慢拾级而上。 他先来到一座新坟之前, 放好一束花, 然后跪下去,磕了三个头。看墓碑上的名字, 埋在这里的人, 正是他的母亲, 许嫣萍。 杀人偿命,果然不是说说而已。 在许嫣萍的墓前待了很久之后, 他才动身, 又走了一段路之后,来到另一座新坟之前。这里,埋葬的是无辜惨死的唐芸芸。 墓碑上面,写的是爱女唐芸芸之墓。她的父母, 拒不承认他们那个悲惨的婚礼。这, 也是理所应当的。 他将怀里的花束放在唐芸芸的坟墓之前, 看着这面墓碑, 开始出神起来。一直到, 身后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他转过身去, 与怀抱一束花的陈碧心, 刚好打了个照面。 陈碧心神情平静,朝着他点点头:“我来看看唐小姐。”说着,她走到坟墓前,献上花束,然后微微的鞠了一躬。 陶思望站在一边看着她,见她行礼完毕,才开口道:“我没想到你会来。” 陈碧心道:“我听说了这件事,一直想着,该来给唐小姐献一束花。刚好今天学校放假,就来了。” “……你还好吗?” 陈碧心微笑了一下,点点头:“我很好,你也请节哀顺变。” “我们之间,已经变得需要这样客气了吗?” “不然呢?我们现在的关系,本来,就跟陌生人差不多。” 两个人说到这里,都沉默了。一阵风吹来,吹起不知哪座坟墓之前的纸钱,漫天飘荡,倍添几分物是人非之感。 陶思望拂去肩膀上一枚纸钱,低低的说道:“从前的事,对不起。” “都已经过去了。”陈碧心淡淡的说道。 “如果,如果我没有将我母亲接过来,我们是不是,就能好好在一起了?”他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这样问道。 “这世上哪有什么如果呢?你总不能永远不见你母亲,我们迟早,都会走到分开的结局。或者,可能会比分开更惨。” 陶思望自嘲的笑了一下,道:“是啊,我应该庆幸,你及时跟我分开了。要不然,也许,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嗯,我也很庆幸,自己及时做了正确的决定。” 陶思望滞了一滞,道:“我妈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坏人。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那个样子……也许,她的错误,就是太爱我了。” “不,她的错误,是不该杀人。” 接连被陈碧心怼了两次,陶思望的脸上,便有些讪讪的,难以再开口说什么了。陈碧心拢了拢肩上鹅黄色的羊毛围巾,道:“我该走了。你自己保重。”说着,她朝着他点点头,便转身朝着山下走去了。 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他意识到,这一次,她将彻底走出他的生命,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眼前开始模糊,控制不住的大声喊道:“陈碧心,我真的爱过你——” 远处,陈碧心的背影颤抖了一下,却还是没有回头,坚定的朝前走去了。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她低低的说道:“我也爱过你……” 冬季的寒风呼啸而来,吹得幽绿的树木哗啦啦的响,让他可以在这声音里尽情放声痛哭,而不显得那么可悲。 他哭着伸出手,感觉到风从指间吹过,最终,什么都抓不住。 我们所拥有的的一切,是不是,注定,都如同想要捕捉风一样?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又是一个深夜,冬天的风寒意浸骨,呼呼吹着,倍添几分萧瑟之感。 周家书房里亮着灯,在寒冷的夜里看起来,很有几分温暖的感觉。 周大有披着厚厚的棉袄,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身边还有一个火盆,里面燃烧着红艳艳的白炭,使得屋子里很是暖和。 他今天,写的是《出嫁》。 上回写到,主角林青意识到了这个家庭的阴暗可怕之处,好几天,都神思不属,精神有些恍惚。这个旧式大家庭的空气,令人窒息。 她想要挣脱,却没有勇气,也找不到出路。 无所事事之下,她开始收拾起母亲的遗物来。她对母亲的感情很深,记忆里的母亲美丽温柔又有才华,与那个沉浸在姨太太和大烟之中的父亲,一点儿也不般配。 她为母亲抱不平,却也只能跟母亲一样,接受这样不公的命运。 收拾母亲留下的衣物等东西的时候,在箱子的底部,她发现了一本笔记,那是母亲的日记本。 深夜的孤灯下,母亲生前的房间里,她打开日记本,开始阅读起母亲从没向人展示过的内心情愫。 母亲是第一代接受新式教育的女学生,学校为她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让她知道,女人原来也可以跟男人一样,独自自主的活着,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原来,女人也不是一定要裹着小脚,穿着厚重得能将人压垮的旧式袄裙,在男人的漠视和妾室的挤兑中度过一生的。她们的世界,不该只有院子里四角的天空,绣绣花,管管家。一辈子,像一只被豢养的鸟雀。 在学校,母亲认识了一名叫做苏世友的男同学。两个人兴趣相近性情相投,渐渐的,从朋友变成了恋人。但是,母亲家里拒绝了苏家的提亲,还是将母亲嫁到了这个家里来。 在出嫁前的一天,苏世友悄悄见到了母亲,提出,让她跟着他私奔,两个人一起到远方的大城市里去。 迟疑了许久,母亲还是拒绝了。苏世友失望伤心的离开,从此,两个人再也没有交集。 后来,在母亲的日记里,林青看到的,尽是深深的悔意。虽然她没有直接写出来,但是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这个意思。 母亲的青春,就这么埋葬在这个大院里,这间房屋里。 对于父亲,她写到,她从来没有爱过他,连一点动心的感觉都不曾出现过。与他同床共枕的每一夜,对她来讲,都是一种煎熬。所以,不管他纳了多少姨娘,她都完全不在乎。生下了林青之后,她刻意避开他。所以,她再也没有受孕过。 长年郁郁寡欢的母亲,终于病倒了。即将逝去之时,她对这个世界,并无留恋。最后一页日记,她这样写道:“好想,好想,再见他一次啊,远远的看一眼也好。我终于明白,我这个人,其实早已经死在了拒绝他的那一夜。以后的我,只是一具躯壳……如今即将离去,我的心里,能感受到的,竟然是解脱的喜悦。只是,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我的青儿,娘对不起你。希望,你不要怪我……” 阖上母亲的日记本,林青坐在灯下,怅然若失。仿佛,隔着无尽的虚空,隔着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她第一次,触碰到了母亲的心灵…… 写到这里,周大有便停了笔。无他,只因外面的天空已经泛起鱼肚白,隐隐的,远处的人家里,传来了嘹亮的鸡鸣声。 “天亮了,我也该睡了……”打了一个呵欠之后,他出屋去洗漱,然后便上床休息了。 这样日夜颠倒的生活,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深夜一个人的码字时间,对他来说,是一种享受。码完一段之后,起身去厨房给自己煮一碗面,喝一杯咖啡,啧啧,真是美滋滋!与夜里精神抖擞的他相反,白天的他就像是一只树懒,总是懒洋洋的不想动弹,脑子转得也不快。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夜行动物吧。 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再睁开眼时,他看到斜阳的光芒从窗帘缝隙里照进来,暖暖的金红色,映照在雪白的稿纸上,美得像是一幅油画一般。 起身刚刚洗漱完毕,忽然,他听到了大门被敲响的声音。 穿上外套打开门,看到门外的情景,他不由得愣住了。一个看似副官模样的人带着几个兵丁,站在外面。一个个荷枪实弹,瞧着跟要去打仗似的。 “你们找谁?”他的心里,不由得警惕起来。 那副官眯起眼睛看过来:“周墨?” 周大有点点头:“你们找我干什么?” 副官不再说话,只是挥了挥手。顿时,两个兵丁上前来一左一右的抓住了他,跟押犯人似的。 周大有大惊,压根没料到自己有一天还能有这样的待遇,愤怒的说道:“光天化日的,你们想干什么?” 副官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周墨先生不用紧张,我们瞿大帅久闻先生大名,请你去做做客而已。” “有你们这么请人做客的么?”周大有稍稍放心了一些,但还是非常的愤怒。 副官不再开口,只是率先转身,走到一辆黑色汽车之前,打开了门。两个兵丁押着周大有上了车,车子立即发动,朝着前方驶去。 “慢着慢着,我可以跟你们走,但是,至少让我给我的家人留一张纸条,免得他们担心啊!”周大有拍着前方椅背,急急说道。 第90章 * 第91章 瞿大帅 在这一点上, 他们倒是没有难为周大有。那副官押着他回去给关翠云留了纸条,然后又押着他,再次上了车, 一溜烟的开走了。 见他们不像是要自己性命的样子, 周大有的紧张缓和了许多。他问那位副官:“能不能告诉我, 你们那位瞿大帅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瞿大帅的名字,他倒是听说过。瞿大帅本名瞿耀祖, 泥腿子出身,后来混迹于市井间, 是个典型的二流子。再后来据说是挖坟盗墓, 掘到了第一桶金,拉起一支队伍来。然后, 慢慢的队伍越变越大, 占据了一方土地, 成为这个年代无数大小军阀中比较惹眼的一位。在本城,亦有几分势力。这样的人, 与自己的生活根本没有交集点, 他将自己绑架过去,到底是想干什么? 那副官头也不回的说道:“等会儿见到了瞿大帅,你自然就知道了。现在,你最好是老老实实的, 别乱来, 我自然会给你这样的文化人留几分面子。” 听了这话, 周大有还能说什么呢?当然只能老实呆着, 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 任凭汽车带着自己朝前驶去。 半个多小时之后, 汽车驶上一条山路, 有金属的栏杆挡着路。看守的兵丁看到他们这辆车,也没有过来询问,便打开了栏杆,让汽车驶了过去。不多时,一座古旧的大宅子,出现在周大有的视野之中。看起来,这位瞿大帅,是把谁家的祖宅给占据了。 大门口有兵丁看守着,副官领着周大有下了车,进了大门。穿过一个大园子之后,进入到一间宽敞的客厅里。这房子外表是中式的,里面的陈设和家具,却是欧式的。看起来不中不西,有些可笑。当然,这个时候,周大有是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的。 将周大有丢在客厅里,嘱咐他老实呆着之后,那名副官就离开了。周大有想到一路上那些站岗的兵丁,也不敢乱走,便老老实实的在客厅里坐下了。 既来之则安之,先看看再说吧。 客厅里铺着厚厚的红棕色地毯,宽大的棕色皮沙发光可鉴人。靠墙一面红砖砌成的壁炉,里面还燃烧着红红的炭火,让房间暖烘烘的。这样待着,倒也不算难熬。 有轻轻的脚步声响起,周大有连忙抬眼看去,却是一个梳着大辫子穿着中式袄裙的丫鬟,端着茶盘走了过来。她将一杯茶两样点心放在周大有面前的茶几上,临走之时,还冲着他抛了一个媚眼。 见此情景,周大有不禁失笑。沉甸甸的心情,倒是放松许多。 既然还有茶可以喝,说明那位瞿大帅,起码,对自己是没有恶意的吧? 他端起那精致的描金茶盏来喝了一口,上好的明前龙井,香气扑鼻。有这样的茶喝,也算不白来一趟了。 一盏茶喝了大半盏之后,有人打着哈哈走了进来:“周墨先生来了吗?有失远迎了,哈哈……” 周大有起身,看向来人。却见他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皮肤黝黑相貌寻常,单看样子就像是个一辈子在乡间种地的老农。谁能知道,这就是鼎鼎有名的瞿耀祖瞿大帅呢? 这瞿耀祖朝着周大有伸出手来,道:“我那些手下都是些粗手大脚的汉子,没有吓着周先生吧?来来,坐下说话,坐下说话。”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周大有迫不及待的问道:“请问大帅,找周某来究竟有什么事呢?不瞒你说,你的手下带我走的时候很是匆忙,我只来得及给家人留下一张字条,我怕他们忧心啊!” “不急不急……这茶怎么冷了?来人啊,快给周先生换一盏热茶来,妈的,怎么做事的,一个个皮痒了吧?” 瞿耀祖的声音响起没多久,那大辫子丫鬟再次走了进来,战战兢兢的给周大有换了一杯热茶,也没有敢再给他抛个媚眼。 “喝茶,喝茶,这是底下人孝敬来的,据说价比黄金,叫我这个大老粗来喝,也喝不出个什么滋味。你周先生不一样,你尝尝看,味道如何。”瞿耀祖大大咧咧的说着,一副没有心机的样子。 这幅样子,自然是装出来的,或者可以说,是他的保护色。让人相信一个白手起家的军阀会是个傻白甜?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好吗? 周大有勉强喝了几口茶,然后再次问道:“大帅,敢问到底是有什么事找我?你老不说,我心里慌得很啊!” 瞿耀祖点起一根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道:“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关于你的那个《寻仙》,什么破结局啊,啊?狐小霜怎么能死呢?沈嫣然当妻,她就当妾,这多好,多完美的结局,你怎么不这么写呢?” 居然是为了这件事,闻言,周大有简直无语了。该说果然是行事简单粗暴的军阀吗?能用拳头解决的事,就不会跟你讲道理。 “大帅,这样写,并不符合我这本书的基调,也违背了我的初衷。更重要的事,不符合他们三个人的人设,额,就是他们的人物性格。沈嫣然这个人清冷孤高,绝不会允许丈夫除了自己之外还有第二个女人。狐小霜这个人虽然对主角宋蔷一片痴情,但是,她的性格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那种,怎么能接受自己成为一个小妾呢?” 听了他的话,瞿耀祖不耐烦的摆摆手,道:“你说的那些我不懂,也不理解。我就是要你重新给《寻仙》写一个大结局,再发表出去。就写,宋蔷娶了沈嫣然,再纳了狐小霜为妾。这样,当然她就不能死了,得好好活着。还有,里面出现的其他几个女角色,比如那个冰山雪女,还有莲香上人,都可以给宋蔷嘛。你是作者,你的书,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吗?” 完全说不通啊……周大有苦笑起来:“这,恕在下实在做不到。小说已经结局了,都发表出去了,书也出了,怎么能再改结局呢?” “啧,读书人就是死脑筋,你在报纸上登一条声明,就说之前的结局是错的,现在这个结局才是正确的。你的《寻仙》不是卖得很好吗?将来肯定要加印的,到时候,就换成新的结局,不就行了吗?这么简单的事,还要我教你?”瞿耀祖几口就抽完了第一根烟,接着又点起第二根,弄得整个房间里,都是一股浓烈的烟味。 周大有看着面前的粗人,一时没有说话。要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办,那当然简单,可是——他不愿意。 一个作者手底下创作出来的作品,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怎么能别人说要把你的孩子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呢?还有没有一点气节了? “瞿大帅,恕我做不到。”他的声音并不响亮,却极为坚定。 瞿耀祖吐出一口烟雾,看了他一眼,嗤道:“麻烦。”说着,他在军/装口袋里掏掏摸摸,摸出一张钱票来,拍在周大有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周大有都没有朝那张钱票看上一眼,只是说道:“这不是钱的问题。” 瞿耀祖抽完烟,将烟头随意的丢在地毯上,很快就把那华丽的地毯烧出一个洞来。他站起身,道:“既然这样,你就在我这里住下来,什么时候改主意了,我什么时候再让你回去。”说着,他迈开大步,走出了房间。 看着瞿耀祖离开的粗壮背影,周大有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这还真是,麻烦了啊…… 周大有一直在客厅里待到太阳下山了,之前带他来的那位副官才再一次走了进来,脸上还是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周先生,起来跟我走吧。” 周大有站起身,跟着这位副官走出了房间。走廊上,残阳如血,给栏杆涂上了一层殷红色。瞧着,很不吉利的样子。 副官在前面走,一语不发,周大有跟在后面,心里不安,便主动开口道:“这位长官,敢问贵姓?” “我姓赵。” “赵副官,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跟我走就是了。” 赵副官非常不耐烦,周大有也不敢再问,只得闷头跟着他往前走。两个人沐浴着夕阳余晖走了一段时间,四周的景色,越来越荒凉。甚至,可以听到乌鸦沙哑的叫声了。 原本觉得不会有事的周大有,手心里不由得渐渐冒出汗水来。这个样子,似乎不像是带他去休息的模样啊? 两个人来到一座高大的长满荒草的假山之后,那赵副官骤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一双幽深的眼睛看向周墨,右手摸上了腰间的枪/套。 这地方,确实是个杀人埋尸的好地方啊! 赵副官将手放在枪/套上,看着周大有,开口道:“你还是不改变主意吗?” 周大有知道,审时度势,自己应该告诉他,自己改变主意了。但是,他就是开不了口,他就是不愿意屈服。 或者为了家人,他也应该屈服。老老实实的当一次狗,就能平安回去,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多好? * 第92章 软禁 我改变主意了——就这么简单的五个字, 说出来就能得到自由,可他就是做不到。 忽然间,他竟然想起了从前课本上学过的, 当时并没有当一回事的诗句: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第91章 现在再想起来, 这诗句,是何等的深刻! 仅仅是改变一部小说的结局而已, 很简单不是吗?而他,也并不会损失什么。可是, 他就是不愿意。 这一次屈服了, 是不是,以后更大的侮辱, 我也可以接受了呢?一次一次, 最终会习惯,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他心中的感性战胜了理性,这一次, 他不为别人而活, 只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胸口里的那一股气,那一团火! 什么大帅什么文豪什么丈夫什么父亲,去他的吧!老子就是老子, 是那个孑然一身无牵无挂都市里一名小小的女写手。我活得干干净净, 死也要清清白白!起码, 在死去之前的那一秒钟, 我可以对自己说, 我没有对这个世界低过头! 这样想着, 周大有的眼里像是要冒出火光来, 直视着赵副官的眼睛,道:“你要杀就杀,要我改主意,那不可能!”说着,他也不闭目待死,依旧盯着对方,等着他开/枪。 赵副官似乎很是愤怒,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他猛的掏出枪上了膛用枪/口抵住周大有的太阳穴,厉声说道:“你当真不怕死?” 周大有道:“我怕死,但是更怕的是,我这一次屈服了,以后就还有无数次等着我。一直到,我变得面目全非。——赵副官,你下手的时候,还请利索一些。我知道你是奉命行事,我也不怨恨你,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说这一番话的时候,他的心跳极快,几乎可以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但他的表情,却极为平静。看着,真有些凛然的风范。 赵副官面容狰狞,恶鬼一样的盯着他。他表情冷静,但确实是与他在对峙着,不落下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当周大有汗流浃背的时候,赵副官的面容,陡然松懈下来,竟然露出一个带着赞赏之色的笑容。他收起枪,笑道:“抱歉抱歉,在下只是一时兴起,跟周先生开个玩笑而已,还请你不要见怪,也不要怨恨我们大帅啊!” “原来如此,哈哈,赵副官还真是个有玩心的人啊……”老子相信你的话,才怪!姓赵的要不是奉命行事,他把脑袋割下来给他当球踢! 不管怎么说,这一个关口,总算过去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涌了上来,使得周大有感到了极度的疲乏。 经过这一遭,赵副官对他多了几分敬意,说道:“周先生,我是奉大帅之命带你去客房歇息的,请跟我来——” 说着,他率先朝前走去,绕过假山,见周大有没有跟上来,停住脚步转身喊道:“跟过来啊,周先生。” 周大有这才朝着他走过去,一步一步,像是踩在棉花上,有种奇异的虚空的感觉。背脊上湿漉漉的全是汗水,湿透了里衣。 刚才,确实是将他吓得厉害了。说到底,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怎么会真的不怕死呢?只是,他更害怕的是,自己变成一个令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一次一次突破自己的底线,最终变得令人唾弃。那样的话,还不如干净利落的死去呢。 虽然现在看起来,暂时是没事了。但是赵副官那个用枪指着他脑袋的动作,却深深的刻在了他的灵魂里。他首次认识到,自己穿来的地方,是一个人命不如狗的乱世。之前所以为的那些岁月静好,其实,都只是假象而已。 算来,他也算是功成名就了。谁提起周墨,会不知道他是个大作家?可是呢?在一个军阀的眼里,他也只不过是个可以随意压榨,随意威胁,甚至可以随手灭掉的小人物。成名后那种漂浮的感觉,因为这一次的经历,消失无踪了。他感觉自己,再一次结结实实的站在了地面上,清楚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 这一次的劫难,到底,能不能平安度过呢?他的心里,是一点底都没有…… 赵副官领着周大有,来到一栋古旧的小洋楼之前。红砖砌成,上面爬满了青苔和藤蔓植物,绿意森森。 赵副官把门打开,一股潮湿的冷气便从屋子里面吹了出来:“周先生,以后你就住这里,一日三餐,会有人给你送过来。园子里你也可以随意走动,只是不能出去。” 周大有道:“我这是被软禁了?你们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赵副官笑了笑,没有说话,转过身就朝着来路走去。周大有追了两步又停了下来,扬声喊道:“你们到底要关我多久?” 赵副官停下脚步没有回头,说道:“我们大帅说了,什么时候你答应改结局了,什么时候就放你走。”说完之后,他便疾步离开了。 周大有无奈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最后被风吹得难受,只好转身进了屋,牢牢的锁上了门。 房间很大很空,以前不知道是这户人家什么人居住的,总觉得屋子里一股檀香味儿。家具没剩下两件了,只有床和两张椅子,一张书案而已。正面墙上有佛龛的痕迹,以及常年熏香留下的焦黄印痕。估摸着,是什么人静居礼佛的所在。 周大有在椅子上呆坐了一会儿,门便被敲响了。打开门,却是之前那个大辫子丫鬟,手里提着一个食盒。 她冲着他媚笑了一下,娇滴滴的说道:“我给你送饭来了,周先生。” “请进来吧。” 丫鬟走进屋子,将食盒里的饭菜一样一样取出来放在书案上。看着倒很是不错,有四样菜一个汤,还有一大碗珍珠米饭。看来,除了没有人身自由之外,住在这里,其他的倒是不用担心。 丫鬟摆好了饭菜,看着周大有吃饭,没有立即离开的意思。周大有抬眼看了看她,道:“你还有事吗?” 丫鬟娇笑了一下,道:“我就是想看看,周墨先生是怎么样吃饭的。” 周大有不觉失笑:“我就是个普通人,还不是别人怎么吃,我就怎么吃,没什么好看的。”顿了顿,他又道:“可惜只有一副碗筷,要不然,你就可以跟我一起吃了。” 丫鬟道:“我不饿……”她水汪汪的眼睛一直看着他,吃吃笑着,又道:“你为什么不答应大帅呢?对你来说,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周大有道:“很难解释清楚,可能说了,你也不明白。” 丫鬟不满的嘟起嘴,道:“我知道,你也瞧不起我,嫌我是个奴婢,不懂文人的风骨。” “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再说,你能说出后面这句话,就说明,你不是个普通的丫鬟。——你叫什么名字?” “大帅给我取的名字,叫做红香。” “呃,红香姑娘,以你对大帅的了解,你觉得,他会放我走吗?” 红香摇摇头,道:“大帅很固执的,你不答应他的要求,他肯定不会放你走的。” 听了她的话,周大有不由得绝了等一段时间瞿耀祖就会放自己离开的心思,思忖起其他的事情来。自己之前就留了一张纸条给关翠云,想也知道,她还是会跟担心。自己在这里还不知道要待多久,最好能再给她传递一点信息。思及此,他看向红香,问道:“红香,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呢?” “当然可以!”她答应得非常快,“只要你不是要我偷偷放你走,其他不过分的要求,我都可以答应的。” “呃,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肯这么帮我?我们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吧?” 红香笑了笑,一双天然的含情目勾魂摄魄:“我认得一些字的,周墨先生的小说我都看过,非常喜欢呢!” 明白了,这是运气好,遇到粉丝了。这下子,周大有放心了许多,能安心请她给关翠云传递消息了。 书案的抽屉里有纸笔,周大有当即写了一封短信,交给了红香,又说了自家的地址:“多谢红香姑娘了,我真是感激不尽。” 红香把信笺收好,笑道:“没事,又不是什么很麻烦的事,举手之劳而已。” 周大有觉得,以红香的资质,可能是瞿耀祖身边很受宠的大丫鬟。所以,在这里,她还是有着一定权力的,给他传递一下信笺,确实不费事。尽管如此,他还是从衣袋里取出两枚银元递给她,道:“出来得匆忙,没带什么钱,这是一点小意思,请你收下。” 看到他手里的银元,红香又嘟起嘴来,有些生气的说道:“周先生当我是什么人了?我才不缺钱呢!”说着,一甩大辫子,脚步踩得重重的,扬长而去。 好吧,这下可以确定了,红香确实是受宠的大丫鬟,所以才不缺钱。 过了一会儿,又有人送了洗漱的东西和热水来。这一次来的就是个老婆婆了,不是红香。周大有估计,要不是为了见自己,其实,之前送茶和送饭的事,其实也不必她来的。 * 第93章 又见她 翻来覆去, 一夜难眠。直到天快亮了,他才稍稍睡了一会儿。好像才刚刚闭上眼睛,就被送热水的敲门声给吵醒了。 一整天, 都没有什么事发生, 无聊至极。 下午时分, 红香终于出现,眼带嗔意看着他。他连忙迎上去, 问道:“红香姑娘,信送到了吗?” 第92章 “送到了。你家夫人让我告诉你, 家里的事她会打理, 你尽管放心。想要做什么就去做,不用顾忌他们。”说完, 红香轻叹一声:“你还真是娶了个好老婆啊!” 他也很感慨:“你说得对。” 红香似乎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 看了他一眼之后, 扭头便走了。粗粗的黝黑的辫子,在细腰后面甩来甩去, 十分有活力。 她再不给他送饭了, 果然,之前都是她想要来的,不然,这些事轮不到她来做。 晚上, 周大有实在待得无聊了, 信步朝前走着, 不知不觉, 靠近了主宅。站岗的兵丁们也并不阻拦他, 看来, 确实是只要他不出去, 这个地方,并不限制他的行动。 客厅里欢声笑语,还有音乐声传来。看起来,好像是在举办一个宴会。香水味混合着雪茄的味道,远远的飘了过来。 周大有看了一眼,本来都准备离开了,刚刚转身,一阵熟悉的歌声却传了过来,使得他停下了脚步。那柔媚的女声,却唱出了深情款款的感觉,非常动人。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出自歌曲我只在乎你) 这声音,分明便是白玫瑰,她来了这里吗? 周大有转身朝着灯红酒绿的厅堂走去,门外站岗的兵丁斜睨了他一眼,并没有阻拦。 站在门口,可以看清楚里面了。果然是在举行宴会,一对对男女翩翩起舞,不时有银铃般的娇笑传出来。男人一个个倒是衣冠楚楚上流社会的样子,但是这些女人,看着却不像是太太奶奶们。太年轻了一些,太娇艳了一些。 舞池上方,搭起了一个小小的台子。白玫瑰穿着一身深紫色电光绸的露肩长裙,手握着麦克风,正在唱着那首“我只在乎你”。眼皮低垂,长长睫毛底下一片神色阴影。神色淡淡的,却别有一种魅力。 当周大有站在门口看过去的时候,不知道是有心灵感应还是什么的,台上的白玫瑰骤然抬眼看了过来。当她看清楚门口的男人的时候,眼里瞬间闪过一丝惊喜,紧跟着,又变成了疑惑和担忧。各种情绪交织,很是复杂。 周大有也看到了瞿耀祖,喝得醉醺醺的,被一群精心装扮的女人包围着,左拥右抱,乐不思蜀。 白玫瑰一曲唱完,底下人纷纷鼓掌。当即有人问道:“这白玫瑰不是有名的歌星吗?是瞿大帅请来唱堂会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白玫瑰啊,以前是有名的歌姬不错,但是现在呢,已经是瞿大帅的六姨太了。” “那也不错了,瞿大帅身边女人不少,但有名分的,也就那么几个而已。——不过,这白玫瑰,年纪到底大了点儿吧?” “嗨,年纪大怕什么?大有大的好处,嘿嘿嘿……”那笑声,十分猥琐。说到底,即便白玫瑰成了瞿大帅的女人,也只不过是个姨太太而已。说穿了,还是玩物,难以叫人尊重得起来。 白玫瑰下了舞台,从侍应手里的盘子里取了两杯鸡尾酒。一路端着,泼泼洒洒,朝着周大有走了过来。 “给。”她将其中一杯酒递了给他。 周大有接过酒杯,与她碰了一下,道:“好久不见了。” 白玫瑰喝下一口酒,道:“你也看到了,我现在,成了笼子里的金丝/雀了。在外面你就是想见我,也没处见去。” “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那一次他去艳倾城,看到我唱歌,不知道怎么的,就看中了我,非得娶我当姨太太不可。我即便是不愿意,但哪里由得我?只好,遂了他的意思了。但后来想想也还好,我总不能靠唱歌过一辈子。等将来人老珠黄了,嗓子不行了,靠什么过日子呢?我过惯了奢华的日子,穷日子是断断过不下去的。如今跟了他,也算是,有了一个结果了。”白玫瑰洒然一笑,一仰脖子,将杯子里的酒喝了个干净。扬扬手招呼侍应:“再来一杯。” “瞿耀祖对你好吗?” “……还行,他那个人,只要顺着毛摸,就能相处下去。” 两个人端着酒,慢慢走到外面花园里,来到一棵老梅树底下。恰逢梅花正开,清香扑鼻,十分舒畅。 “你又是怎么回事呢?怎么跟他那样的人搅和到一起了?平白玷辱了你的身份。”她低低的说道。 闻言,周大有不觉失笑。也不知道自己在她心里地位究竟多高,竟然觉得,自己跟瞿耀祖沾上关系,算是玷辱了自己。“是这样的,我不是写了一本书吗……” 将前因后果告诉给她之后,她表情愤然,细细的柳叶眉蹙了起来,道:“这样的事,也只有他那样的人干得出来!他当你是什么人了?他麾下的小兵吗?” “你肯定比我了解他,你觉得,过一段时间之后,他会放我走吗?” “……据我对他的了解,不会。他那个人,唯我独尊惯了,哪里肯稍稍委屈一下自己?他一向是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的。得不到,宁可毁了,也不愿意落到别人手里。” 周大有也皱起了眉头:“那可就麻烦了,唉……” 白玫瑰安慰他道:“你也别着急,他有万般不好,但还有一件好处,对于有才华的人,还是保留着几分尊重的。你在这里,起码,他不会苛待你。你慢慢想办法,我也试着替你转圜,总会想到办法出去的。我就不信了,他还能关你一辈子吗?” 周大有苦笑道:“别说关我一辈子了,就是一年半载,那也受不了啊!” “肯定不用那么久的,你放心,我会努力想办法。” “多谢你了,但你也要小心,万事,以保全自己为首要。”瞿耀祖身边女人众多,白玫瑰的日子,肯定也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好过。 白玫瑰用力的闭了闭眼睛,睁开后,一点水光隐约现出:“你不用担心,我在风尘里打滚这么多年了,知道怎么保全自己的。” 周大有看着她的样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沉默了一下,道:“刚才我听你唱歌,唱的很好,很深情。” “唱那样的歌,心里不想着那么一个人,是唱不出感觉来的。” 周大有开着玩笑说道:“那么,你心里想着谁呢?” 白玫瑰冲着他眨了眨眼:“你猜?” 两个人正说到这里,大厅里响起了瞿耀祖的粗嗓子大喉咙:“我的六姨太呢?怎么人不见了?” 白玫瑰皱眉道:“我得走了,外面风大,你也回去吧。有时间的话,我会去看你。” 周大有点点头:“好,你自己小心。” 白玫瑰没有劝自己遂了瞿耀祖的意思,改变原本小说的结局。甚至,压根提都没有提一句。 这一点,让他觉得心里十分温暖。对她的印象,更加好了。 回到暂住的房间里,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原本就被风吹得发冷的身体,好像又冷了几分。 从来没有像这样,他如此想念自己的家。 周小宝的童言稚语,明珠羞涩的笑容,明玉爽朗的声音,关翠云的嘘寒问暖,还有自己的书房,温暖的灯光……这一切,现在想起来,都是那么的珍贵。原来平时见惯了的一切,其实,就是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了。 伸手搓了搓脸,让自己的精神振奋一些。他想起书案抽屉里有纸和笔,既然反正无所事事,不如,就在这里继续写小说好了。 自然,写的就是还没有结束的《出嫁》。 主角林青,看完了母亲的日记,明白了,在这个阴暗的大院子里,埋葬了母亲的一生,她的青春和爱情,全都葬在这里了。 在无望的每一个日夜里,独自坐在空寂的房间里,回忆美好的从前……那真的是极为可怕的煎熬。想起来,就让人感到绝望。 她无法想象那些枯木一般的岁月里,母亲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来怀念从前的。每次一想起来,都是比死亡更加可怕的感觉吧? 而她自己,现在的日子,难道不是跟母亲越来越接近了吗?以后的岁月,难道,就也跟她一样,要在怀念中度过吗? 林青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可怜的毛毛虫,被一层层的茧缠绕着束缚着,无法挣脱,快要窒息。她想要挣脱这一切,想要长出美丽的翅膀来,想要自由快乐的飞翔…… “我想要飞,哪怕那翅膀会折断,我想要飞,哪怕那前方乌云密布……”她轻轻的,唱起从前在学校里学会的一首歌来。(歌词出自电视剧古城童话的片尾曲) * 第94章 有鬼 不在自己熟悉的书房, 手边没有一杯咖啡,写来写去,总觉得浑身不自在, 脑子转动得也缓慢了。于是, 他勉强写完一万多字之后, 便倒头睡去了。这个时候,外面的天空已经开始蒙蒙亮了。 管他的呢, 反正,被软禁的自己, 有的是时间挥霍。 他睡得很沉, 送水送饭的人来了敲门,他也没有听到, 一觉睡到了黄昏时分。醒来的时候, 只觉得腹中擂鼓, 嘴巴十分干渴。 第93章 起身走到桌子前方,拿起茶壶摇一摇, 里面还有昨天剩下的半壶冷茶。虽然说过夜的茶喝了不好, 这个时候他也顾不得那许多了,一仰脖子,将壶里的茶水喝了个干净。 刚刚喝完茶,刚好, 送晚饭的人来了。闻到饭菜香气, 他更觉得饥饿。当即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几样菜肴加一大碗饭, 吃的不剩下什么了。 吃饱了肚子, 自然得出去溜达溜达好消食。不知不觉的, 竟然走到了那天赵副官威胁自己的假山旁边。看到这地方, 他就觉得脑仁痛,刚要举步离开,忽然,听到假山后方,传来了一个骄横的女声:“唱曲儿的,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唱曲儿的?她说的,不会是白玫瑰吧?周大有这么一想,不由得朝着那边看去。刚好,假山蔓藤之下有个洞口,可以清楚的看到那边的场景。 却见白玫瑰穿着月白色的旗袍和玫红色的绒线衫,手里提着一个食盒,站在那边与一个女人对峙。那女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生得十分娇艳。饱满的嘴唇涂得鲜红,颧骨微高,尖尖的下巴,瞧着有些刻薄的样子。 “随便出来走走,怎么了?”白玫瑰淡淡说道。 “你不老实在自己屋里呆着,走到这种偏僻地方来干什么?” 白玫瑰道:“你能来的地方,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那女人竖起两道本来很好看的眉毛,声音也变得尖利起来:“你拿什么跟我比?我没嫁给大帅之前,那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而你呢?说什么红歌星,其实不过是个出来卖的罢了,呵呵,我看你就是死性不改,想出来勾引谁呢!呸,贱货!” 白玫瑰看着她,也不生气,只是慢条斯理的将食盒换了一只手提着,然后忽然迈步上前,扬起手来狠狠给了她一巴掌。只闻“啪”的一声脆响,那女人半边脸变得红紫,整个人都懵了。 白玫瑰甩了甩打人的那只手,平静的说道:“嘴贱的人,是该好好教训一下的。” 那女人这个时候才终于反应过来,暴怒的扑了过来,尖叫道:“你这个贱人,你敢打我——” 就在这个时候,红香的声音响了起来:“四姨太,六姨太,你们在干什么?”她从道路一边走了出来,冷冷的看着两个女人。 被称为四姨太的女人止住了扑过去的动作,指着白玫瑰厉声说道:“红香姑娘你来得正好,这个女人竟然敢打我!” 红香看向白玫瑰,问道:“六姨太,你为什么要打四姨太?” 白玫瑰道:“她骂我是贱人。” 听了这话,红香道:“既然你们两个都有不对的地方,这件事就此罢休,不要再闹了。” 四姨太尖声嚷道:“怎么能就这么算了?” 红香看向她:“那我把这件事禀告大帅,让大帅来处理?” 听到大帅两个字,四姨太眼里露出一丝怯意,抿了抿红艳艳的嘴唇,道:“红香姑娘,大帅事忙,这样的小事,就不用告诉他了吧?” “那么,四姨太是愿意接受我之前的意见了吗?” “嗯,好……”四姨太撇了撇嘴,不甘不愿的说道。她狠狠瞪了白玫瑰一眼,转过身,踩着高跟鞋,嘚嘚的走开了。 白玫瑰看向红香,道:“多谢你。” 红香道:“我没有帮着你,只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罢了,你不用谢我。”她看了一眼她手里提着的食盒,道:“你要去看周先生?” 白玫瑰点点头道:“是的。” “你们之前认识?” “有过几面之缘。” 红香笑了一下:“恐怕,不止几面之缘那么简单吧?” 白玫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话的意思。红香也没有追问,甩了甩大辫子,扬长而去。 白玫瑰见两个女人都已经离开了,这才微微一笑,冲着周大有那边喊道:“别藏了,出来吧。” 周大有从假山后面转出来,有点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道:“我觉得,刚才那样的场面,我不适合出现……” “是的,后宅一些肮脏事,哪怕是看一看,也让人觉得恶心。” “你……”周大有有些担忧的看着她。 她轻轻笑了笑:“我没关系,这样的生活,我已经习惯了。从前在艳倾城的时候,还不是一样?”说着,她将食盒递了过来:“给你带的。” 他原本还以为是吃的,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最近的报纸和一些书籍,不由得惊喜的说道:“真是谢谢你了,我正需要这些。” “我知道你肯定不缺吃的,就缺这些。”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之后,就各自回去了。周大有有了书报消磨时间,便也觉得日子不那么难熬了。不知不觉,就又到了新的一天。 这一天晚上,周大有在屋子里看书看得憋闷了,便放下书本,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夜空中,漫天星光,瞧着很是赏心悦目。空气里充满草木气息,令人精神一爽。 刚刚走了一段路,忽然,前方不远处,响起了尖叫声和哭泣声。他疾步走过去一看,碎石小径上,常常给他送饭的老婆婆跌坐在地,脸青唇白,看起来像是吓得不轻的样子。 周大有走过去将她扶了起来,问道:“六婆,你这是怎么了?” 六婆战战兢兢的抓住他的手,结结巴巴的说道:“周,周先生,有鬼,有鬼啊……” 周大有道:“六婆,肯定是你看错了,这世上哪里有鬼?” “真的,真的有鬼,我没有看错……”六婆紧紧抓住他,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浮木:“刚才我从这里走过,看到前面那个废弃的凉亭里,有个女鬼在唱戏,惨白惨白的脸,血红血红的嘴唇,可吓人了……我拔腿就跑,那女鬼就追过来了,还好周先生你来了,不然,不然我就被女鬼杀了……” 周大有将信将疑:“我还是很难相信真的有鬼,不然,我们一起去那个凉亭看一看?” “我可不敢去,要去你自己去!” 周大有无奈的摇了摇头,放开她的手,自己一个人朝着凉亭方向走去。六婆见状,却又不敢一个人留在原地,于是,到底也战战兢兢的跟了上来,紧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不多时,那间废弃的凉亭就出现在周大有面前。银白色的月光底下,可见栏杆颓断,朱漆剥落,一派凄凉景象。但里面空空荡荡,哪儿有什么唱戏的女鬼在呢? 周大有笑道:“六婆你看,我就说是你看错了吧?” 他的话音刚落,凉亭旁边的荒草丛中,一声女子的轻笑就响了起来。还有一截雪白的水袖骤然飞起,但很快又消失不见了。 六婆尖叫一声,将脑袋藏在周大有背后,抖着嗓子说道:“你看,你都看见了吧?我就说有鬼,你偏不信!” 周大有还是不信邪:“是人是鬼还不一定呢……”说着,他走到那片荒草之前,拨开看了看,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六婆连连念佛,又道:“周先生啊,你不能不信这个,真的闹鬼了……” 周大有道:“好吧,就当是闹鬼了。可无缘无故的,闹什么鬼呢?” 六婆见周围许久都没有动静,胆子也大了一些,抬起头来,说道:“周先生你不知道,那个女鬼,就是原本的五姨太,名字叫做彩云霞。她以前是个出名的花旦,嫁进来之后,大帅可稀罕她了,宠得跟什么似的。她最喜欢的,就是夜晚换上戏服,在那个凉亭里唱戏。肯定是她,一定就是她!” “她怎么死的?”周大有问道。 六婆神神秘秘的说道:“她死得可冤枉了,我们底下人都知道她是冤枉的,但是大帅不知道啊!啧啧,那么一个美人儿,就被大帅一怒之下打死了,脑浆子崩了一地,可惨了……” “到底怎么回事?”周大有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 六婆却不肯再说了,只道:“你看吧,这闹起鬼来了,最害怕的人,可不是我们这些无辜的人。有的人啊,吓也得吓死了……” 从这一天开始,宅子里闹鬼的传闻,就喧嚣其上了。时不时有人说,远远的看到凉亭里有女鬼在唱戏。走过去一看,什么都没有。说这话的人,也不止一个人。还有人说,夜里出去上厕所,迎面就撞到女鬼了。太阳穴上一个枪/口痕迹,脑浆子就挂在上面,吓死人了。瞿耀祖暴怒的处置了几个人,但是看到的人太多了,实在是压不下去,最后也就随他去了。 * 第95章 项链 这一天, 许久没见的红香来到了周大有这里,问道:“周先生,大帅让我来问问你, 你改主意了吗?” 周大有摇摇头道:“还请红香姑娘告诉大帅, 我是绝对不会改变心意的。” 红香露出遗憾的神色, 摇了摇头:“你呀,要不要这么固执?” 周大有微微一笑:“我有我的坚持。” 红香不再多言, 与他闲聊了几句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周大有起身想要倒茶喝, 脚底下却踩到了一个硬硬的物件。他弯腰捡起来一看, 这东西,是个看起来造型很别致的项链。细细的银色链子, 吊坠是一颗子/弹。看样子, 竟然是一颗真的子/弹。 第94章 自己的房间里肯定是没有这个东西的, 想来,是红香不小心掉落在这里的。 周大有连忙跑出房间, 追了一段路之后, 在长长的回廊上追到了红香:“这个东西是你的吗?” 红香看着周大有手里的项链,脸色一变,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连忙接过项链来, 道:“是我掉的, 谢谢你给我送过来。” 周大有并没有追问什么, 她却有些不自在的说道:“这条项链, 是大帅送给我的……” 周大有点点头说知道了, 但是心里却觉得有些奇怪。送这样的明显是自己手工制作的项链, 似乎, 不像是瞿耀祖那种人的风格啊…… 管他的呢,就算其中有隐情,那也不是自己该管的事……这样想着,周大有便与她道别,转身离开了。 红香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手里紧紧捏着那条项链,神色晦暗莫名。 闹鬼的事,还在流传着,一点儿没有平息下去。这不,周大有只是出来遛个弯儿,就又碰到两个丫鬟在议论这桩事了。 “听说你昨晚上起夜的时候看到了,真的吗?”问话的,是个穿绿衣的丫鬟。 “可不是吗?哎哟,吓死我了,当场险些湿了裤子……以前都是听人家说,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自己遇上了!”答话的,是个穿紫衣的丫鬟。 “你看到的鬼,是个什么样子的?当真,是那个谁……吗?” “你说呢?我从回廊上走过,就听到旁边花丛里传来唱戏的声音,唱的,就是五姨太从前最喜欢唱的那个什么,却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我转头一看,吓得话都不会说了。旁边花丛里,就是以前我们常常看到的那个样子,穿着彩色的戏服,水袖长长的白白的,挥动起来,跟吊死鬼的吊颈布一样……那个鬼啊,一张脸死白死白的,嘴巴血红血红的,太阳穴上还有伤口,你说,不是她,还会是谁呢?” 绿衣服丫鬟闻言,吓得小脸煞白:“五姨太彩云霞,真的还魂了?她,她她她会不会害死我们啊?” 紫衣服丫鬟撇撇嘴道:“冤有头债有主,她害死我们干什么?自然是谁害死了她,她就会找谁报仇了。” “大帅身上阳气重,五姨太未必能接近他吧?不是说,大帅一次也没有见到过她吗?”绿衣服丫鬟说道。 紫衣服丫鬟道:“大帅杀的人多,身上煞气重,一般的鬼怪,不敢轻易接近。可是你别忘了,不是还有她吗?要不是她当时在大帅面前挑拨离间,大帅会干出那种事来?那个时候,一时生气开/枪打死了彩云霞,大帅后来自己也难过得两天没吃好睡好呢!所以啊,我觉得,这一次,她呀,一定是回来找她报仇的——” 紫衣服丫鬟刚刚说到这里,就吓得住了口。原来,四姨太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一张略显刻薄却十分娇艳的脸怒气冲冲,疾步走了过来,指着她骂道:“贱丫头,你满嘴胡咧咧些什么?” 紫衣服丫鬟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没说什么啊……” “你没说什么?我听得清清楚楚!大帅明明下令不许乱说话,你是不是找死呢?——妈的,要是真有鬼,也先勾了你们这些贱人的魂去!”四姨太横眉怒目,大声嚷道。 紫衣服丫鬟既害怕,又有些不服:“我们没害过人,怕什么?倒是那些害死过别人的,要小心——啊——” 后面一声惨叫,却是四姨太举起脚来,狠狠踢在了她的小腹上:“贱婢——” 她穿着一双尖尖的高跟鞋,这一脚踢过去厉害非常。紫衣服丫鬟坐倒在地,捂着肚子,半天爬不起来。 绿衣服丫鬟含着眼泪抱住紫衣服丫鬟的肩膀,一个字都不敢辩解,只低眉顺眼的说道:“四姨太,我们知道错了,你大人有大量,绕了我们这一回吧……” 见此情景,四姨太方才满意:“以后再让我听到你们胡乱说话,仔细你们的皮……”说着,转过身,扭着细腰大屁股摇摇摆摆的走了。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道路尽头,紫衣服丫鬟这才缓了过来,含恨说道:“太欺负人了……” 绿衣丫鬟泣道:“我们做下人的,就是这样的命,有什么法子呢?” “我只希望彩云霞真的有灵,让这个贱人偿命……” 绿衣丫鬟搀扶起紫衣丫鬟来,两个人凄凄惨惨的离开了。哪里能料到,她们一时含恨的希冀,竟然真的成了现实呢? 周大有觉得,自己一定是事故体质,要不然,怎么每次一出来,就能撞见事情呢? “啊——”凄厉可怖的尖叫声,响了起来。 他举目一看,是前两天自己见过的那两个丫鬟,连滚带爬的从小路一头跑了过来。 现在是大白天,园子里人很多。好些人都围了过来,纷纷开口询问:“叫什么?” “怎么了?” “难道大白天也能见鬼吗?” 绿衣服丫鬟战战兢兢的说道:“死人了,死人了——” “哪里死人了?” 紫衣服丫鬟抖着苍白的嘴唇,回答道:“凉亭里,那间废弃的凉亭里,我们远远的看到一个人倒在那里,身边全是血……” 人多了,胆子就大了。人们面面相觑了一阵子之后,就有人提议道:“我们不如一起去看看?” “你不怕鬼啊?” “这么多人,阳气这么足,有什么鬼也该吓跑了。” 人们互相壮着胆,挨挨挤挤的来到了那间废弃的凉亭里。自然,周大有也不例外,也跟来了。 这好奇心啊,只要是人,都难免会有的。 果然,远远的就可以看到,一个穿白色大衣的女人仰面倒在凉亭的地砖上。鲜血,染红了她的衣裳,和旁边的地面。 走近了一看,这个大睁着双眼死去的女人,不正是那个嚣张无比的四姨太吗? 她的太阳穴上,有一个偌大的伤口。胸口,更是到处是伤痕。死状无比凄惨,看着令人心惊。 四姨太的人缘真的是不好,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为她的死而感到难过的。瞧着,幸灾乐祸的人倒是不少。 人们安静了一会儿,很快,就开始议论纷纷了。 “……是她干的吧?一定是她吧?” “嗯,肯定是。” “你们说的那个她,到底是谁啊?”问这话的,想来肯定是刚进来不久的仆人,不知道从前的那些事情。 “还能有谁呢?”老仆人们互相使个眼色,一切尽在不言中。 “对,除了胸口的那些伤,脑袋上的伤处,都是在同一个位置。” “为什么胸口会有伤呢?” “那还用说吗?人家心里恨呗,还不兴人家多报复一下?” “就是,人家死得多冤枉啊!就是接济了一下落魄的师兄,就被说成是私会旧情人……唉,这世道哟。” “这也算是报应了,天不报,自己来报……” 瞿耀祖终于来了,脸色黑沉,缓步走到了四姨太的尸体旁边。在他身后,跟着红香和赵副官。看来,这就是他最信任的两个人了。 他低头看了看四姨太的尸体,检查了一下她的伤处,脸色更加难看了。 之前不断议论着的仆人们都不敢开口了,纷纷低垂脑袋,生怕他的火烧到自己身上。瞿大帅,可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周大有也仔细看过那些伤口,都不是枪/伤。这似乎也是可以说通的,鬼哪里会用枪呢? 瞿耀祖看着众人,冷冷说道:“我从来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鬼魂报仇,四姨太就是被人杀死的。以后我要是再听到谁说什么鬼不鬼的,就送他去跟四姨太作伴,听到了吗?” 仆役们个个噤若寒蝉,连连答应不迭。 瞿耀祖满意了一些,转头看向赵副官,冷道:“你是怎么做事的?叫你查清楚到底是谁在装神弄鬼,你竟然还没有查出来?老子养着你是干什么的?吃干饭的吗?老子的四姨太,就是被你这无能的东西害死的!” 赵副官并不敢辩解,低头道:“是属下无能,请大帅责罚。” “一个月内再查不出来,老子就摘了你的帽子,送你到最底层去当炮灰!” “是!”赵副官立正行礼,宛如接下军/令。 “哼——”瞿耀祖冷哼一声,没有再朝地上的尸体多看一眼,只吩咐道:“找人来收敛尸体,妈的,晦气!” * 第96章 疑神疑鬼 看着这样冷漠无情的瞿耀祖, 周大有不由得皱起眉头,为白玫瑰感到十分担忧。 这样的人,哪里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呢? 他叹息一声, 再一次感受到了, 自己在这种有钱有人的军阀面前的无能为力。 夜幕低垂, 整栋大宅,陷入到了寂静之中。 瞿耀祖独自坐在书房里抽着烟, 他已经抽了很长时间了,整间屋子弥漫着浓浓的烟雾, 十分呛人。 说是书房, 其实就是他平时用来议事的地方。后面书架上的那些书本,大多都只是摆设罢了。 第95章 他没有读过书, 成年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了一些字, 但也只能粗粗看懂通俗小说而已。再深一些的书籍, 他是看不明白的。 他皱着眉头,眉心显出两道深深的沟渠, 更显得他一脸的戾气。 “他娘的, 到底是谁在搞鬼呢?”他自言自语的嘀咕道。 一个靠挖坟掘墓得到第一桶金的人,是绝对不相信这世上有鬼神的。他的胆子本来也不小,运气也好,脑子也算转得快。所以, 才有了今天的地位。他绝不允许, 有人在自己的地盘装神弄鬼, 搞出这么多事来。 “要是让老子逮到人了, 非得给他点了天灯不可……” 这样的事他不是没有干过, 前年他抓到了自己一个老对头, 深恨对方的他, 便将那个胖子点了天灯。在他肥厚的肚子上划一刀,插一簇棉线进去当灯芯。那死胖子足足烧了三天,才烧干净了。甚至,在第二天的时候,他还是有意识的。 正陷入到对美好往事的追忆之中,忽然,轻轻的敲门声响了起来。外面响起了红香的声音:“大帅,你的补汤来了。” “进来。” 红香低着头,手里端着一只金漆托盘,打开门走了进来。托盘里放着一只白瓷碗,里面装着大半碗乳白色的液体,散发着淡淡香气。 这是他每天都要喝一碗的补汤,是从一个官宦世家得来的老方子。以人乳汁打底,里头加入一些珍贵药材,对身体非常有益。他到了现在四十六岁身体还一点毛病都没有,全仗着每天的这一碗补汤。 红香放下托盘,先拿起勺子,自己喝了一口。等了一小会儿之后,这才端到他身边,一勺一勺的喂给他喝。 瞿耀祖想事情想得出神,一边喝汤,一边伸出一只手,狠狠抓在她胸口。她的眉间闪过一丝痛色,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微笑。 喝完汤,他又抓着红香胡闹了好一阵子,这才让她离开。 红香端着托盘一走出书房,脸上的笑容立即就消失不见了。她平静冷漠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和衣领,款款的下了楼。 书房中,瞿耀祖坐在摇椅上,一边慢慢摇晃着,一边闭目养神。这也是他的习惯,每次喝完补汤后,总会有这样一段时间,用来好好的消化吸收。 窗户半开着,尽管初春还颇为寒冷。因为他不喜欢屋子太憋闷,所以是不管这些的。左右他身体素质好,一点儿也不怕冷。 夜风渐渐的大了起来,呜呜呜……就像是有个女人,在风里不断哭泣着。听着听着,那哭声似乎越发清晰了,已经无法再认为是风声。 尽管不信邪,瞿耀祖的心里,还是生出几分怯意来。毕竟,活在这世上,又有几个人,是真的完全不惧鬼神呢? 他睁开眼,起身走到窗口,看了出去。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到。可是那哭声,却更加清楚了。忽远忽近,忽左忽右,缥缈幽怨。听得久了,他愈发觉得这声音十分熟悉。这不是,他那冤死了的五姨太的声音吗? 难道说,这世上,真的有鬼? 因惧怕而生出怒气,说的就是他了。他掏出随身佩戴的枪,砰砰朝着夜空中开了两枪,怒吼道:“妈的,是谁在装神弄鬼,给老子滚出来——” 哭声骤然消失,但没多久,一声诡异的女人笑声,就在他背后响起。他悚然一惊,回头一看,却正正的对上一张满是鲜血的女人的脸,吓得他大叫一声,跌坐在地。 砰——他立即对着那女鬼开了一枪,那浴血的女鬼身子只是晃了一下,就再无其他反应。她步步朝着他逼近,狞笑道:“大帅,我好想你啊,来陪我吧——” 厚实的灰色羊毛地毯上,滴滴答答,从女鬼身上落下来的血迹,流了一路。她每走一步,就留下一排血色脚印,瞧着十分惊悚。 他用双脚蹬着不断朝后退去,同时不停对着那女鬼开/枪。可是,全无丝毫效果。眼看对方越来越近,还冲着他伸出有着长长红色指甲的手,他终于忍不住惊叫起来:“来人啊,快来人啊——” 就在那女鬼刀子一样的长指甲即将碰触到他的时候,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赵副官领着一行人闯了进来,急急问道:“大帅,你怎么了?” “妈的你们瞎了吗?没看到吗?” “看到什么?”一行人脸上都露出莫名其妙的神色,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 瞿耀祖气急败坏,正待骂人,此时却眼前一花,那女鬼,完全是杳如黄鹤了。 赵副官走过来将他搀扶起来,关心的询问道:“大帅,发生什么事了?” 瞿耀祖一把推开他,在书房里到处寻找,却哪儿找得到那女鬼的丝毫踪迹呢?就连之前地毯上那些血色痕迹,也完全看不到了。 瞿耀祖气急败坏,一脚踢翻了面前的一名兵丁,骂道:“废物,怎么这个时候才来?老子养着你们吃干饭的吗?” 其实他们已经来得很快了……这话没人敢说,一个个低垂脑袋,敢怒不敢言。 瞿耀祖警惕着过了几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渐渐的,精神便松懈下来了。这一日夜晚,他在卧房里召了一个新得到的女人,打算好好放松一下,享受享受。 这个女子是个堂子里的清倌人,第一次高张艳帜的时候,就被瞿耀祖看中了,带了回来。今晚,还是她第一次侍寝。 搂着腰肢细软胸脯高耸的美丽女子,瞿耀祖一边上下其手,一边喝着烈酒,十分痛快。 这名叫银双的俏丽女子倒了一杯酒拿在手里,眼珠转了转,却将那杯子塞进了胸口的沟渠里,娇媚的说道:“大帅,这一杯酒,你想不想喝啊?” 雪白沟渠配上金黄色酒杯,摇摇晃晃,抖来抖去,实在养眼。瞿耀祖乐得哈哈大笑,说道:“当然,当然……” 他低下脑袋,就要去喝那杯艳酒,却在此时,一声熟悉的冷笑声,在耳边响了起来。 “大帅,来陪我啊……”仿佛来自于地狱中的,阴冷至极的声音。 他猛的抬眼看去,瞬间对上一张熟悉的,此时却变得极为可怖的面容。他曾经极为喜欢的五姨太狞笑着看着他,血红的嘴唇,几乎一直裂开到了耳根底下。一侧太阳穴上,还有一个深深的血洞。一些灰白色的脑浆,挂在其上。 他的嘴唇颤抖着,喉咙里咯咯作响,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在巨大的恐惧压力下,原来,人是没有办法发出声音来的。 这一刻,比之前那一次,更加惊悚。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对上这样一张脸,那种恐怖的感觉,简直难以言喻。 他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的伸手拔出枪,打开保险扣动扳机一气呵成。随着“砰”的一声响,女子的凄惨尖叫声,响了起来。一个身体,软软的向后倒去。 见状,瞿耀祖心里大喜。哈哈哈,任你什么妖魔鬼怪,还不是要倒在我的枪下? 听到枪声,卧室的门被撞开,在外面守卫的兵丁们闯了进来,要护卫他们的大帅。可是,当他们看清楚屋子里面的场景的时候,一个个的,都呆住了。 瞿耀祖举着枪,兀自在那里狂笑着:“打死你,打死你,不管你是妖是鬼,老子都不怕你……” 这个时候,赵副官听到动静赶了过来,看清楚屋里的场景之后,也呆了一呆,随即问道:“大帅,这银双姑娘,是做了什么错事吗?” “什么银双,你瞎了?这他娘的不是彩云霞那个死鬼吗?”瞿耀祖停止狂笑,不满的说道。 “可是大帅,这,这明明就是银双啊……” 瞿耀祖闻言,这才低下头,细细打量地上的尸体。却见那俏丽女子满面惊惧之色依旧留在脸上,胸口有弹孔和血迹,人已经是没了气息。哪里是什么女鬼彩云霞?明明是清倌人银双。 瞿耀祖见状也呆住了,喃喃自语道:“我明明打的是彩云霞啊,我明明看见了的……” 兵丁们一个个面面相觑,这大帅,脑子莫非出问题了吗?好好一个漂漂亮亮的女儿家,无缘无故的,说杀就杀了。天啊,简直是焚琴煮鹤,暴殄天物。果然是因为身边女人太多了就不珍惜了吗?这他娘的世道,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瞿耀祖喘着粗气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的走了半晌,最后也只是吩咐将人拖出去埋了。其他的话,没有再说。在兵丁们的印象里,却有了一个大帅脑子怕是有了些问题的痕迹。 * 第97章 暴戾 瞿耀祖的脾气, 越来越暴戾了。他时常开始头痛,还常常说自己看到了彩云霞。有时候无缘无故的就发火,弄得下面的人一个个战战兢兢, 越来越害怕他了。 居于上位的人确实应该有威严, 但是, 一个喜怒无常的上位者,绝不是下面的人喜欢看到的。 事情在他有一次无故拔枪射杀了一个兵丁之后, 愈发不可收拾了。他的人心,开始流失。毕竟, 谁也不愿意, 在上司的面前,随时有无故丧命的危险。 大帅府里, 暗潮汹涌, 波诡云谲。 第96章 安静的宅邸里, 忽然,一声枪响, 惊起鸟雀无数。大帅府里人们原本就紧绷着的神经, 一下子断裂,一个个惶恐不安。 这是谁又倒霉了? 瞿耀祖站在客厅里,手握着枪,眼睛发红, 喘着粗气。脚底下, 倒着一具兵丁的尸体。 在外面守卫的兵丁们端着枪跑进来, 见此情景, 面面相觑一阵之后, 就纷纷退去。只余下一个人, 悲愤的看着瞿耀祖, 质问道:“大帅,你为什么要杀罗小七?他对你一片忠心耿耿,还为你挡过枪,难道你都忘了吗?” 瞿耀祖从恍惚中清醒过来,看到尸体,心里也有些后悔。但是,听了这个兵丁的话,一股莫名其妙的火气就从心中升起,不由得骂道:“妈的,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来质问老子?滚出去!” 那个人看着暴怒的瞿耀祖,并不退却,反而大声说道:“大帅,属下不服!像我们这样的人,死在战场上也就罢了,无缘无故的死在这里,这算是什么?” 瞿耀祖瞪着他,他也瞪着瞿耀祖,一副豁出去了的样子。 瞿耀祖正要喊人来带他出去,忽然眼前一阵发黑,面前的人,又变成了那个女鬼的样子。惨白的脸,血红的唇,嘿嘿冷笑着,冲着他招手:“大帅,来陪我啊——” “砰”的一声枪/响,再次惊起一堆人。 客厅里,又多了一具尸体。 瞿耀祖跌坐在沙发上,松开领口,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眼神空洞。 兵丁们默默的抬出去两具尸体,没有人敢再开口说什么。但是,眼睁睁瞧着刚才还在一起谈笑的兄弟变成冰冷的尸体,他们的心里,就真的没有一点想法吗? 人毕竟是人,不是没有感情的植物。 瞿耀祖渐渐冷静了下来,其实,也不是不后悔的。他叫了赵副官进来,吩咐道:“刚才死的那两个,连同之前的,每一个人发二十块抚恤金。” 赵副官答应了,又关心的问道:“大帅,你这段时间,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找个医生来看看?” 瞿耀祖一向自认为身体好得不得了,哪里肯承认自己身体不对劲?当即大怒,将赵副官骂了一顿,赶了出去。 外面站/岗的两个兵丁,听到里面的对话,互相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同时无声的叹息了一下。 “当丘八的就是命贱,一条命,只值二十块钱。” “得了吧,有二十块就不错了,以前的那些,可是一分钱都没有。” “格老子的,他自己洋酒喝着洋烟抽着人奶喝着,女人多到睡不完,我们呢?” “算了算了,别多说了,听见了,你小命不保……” 也许是觉得这段日子太过晦气,几天后,大帅府里,又举办了一场宴会。瞿耀祖终于想起了被他忘在脑后许久的周大有,也邀请了他出席。 听了红香的话,他道:“红香姑娘,我能不能不去?” 红香露出为难的神色,道:“大帅都吩咐了,怕是,不去不行的……” “那好吧,我去就是了。” “宴会晚上七点钟开始,周先生别忘记了,准时来哟。” “我记住了。” 快到七点钟的时候,周大有离开暂住的屋子,朝着宴会大厅走去。不知道怎么的,他的心里,今天总是有点七上八下的,非常的不安。 难道说,今晚会发生什么事吗? 瞿耀祖这段时间的异常他也听说了,感觉,就像是精神失常了一样。跟这样的人,没有道理可讲的。 他暗自决定,今晚一定要毫无存在感,距离瞿耀祖越远越好。 七点钟,宴会正式开始。采取的是自助餐的形式,大厅旁边几张长长的餐桌,摆放着各式西餐和中餐,点心自然也少不了。穿着白衬衣黑马甲的侍应端着托盘到处走,里面是各色鸡尾酒,色彩缤纷。 瞿耀祖身边跟着红香与一个周大有不认识的艳丽女子,哈哈大笑着,时不时的与人碰杯,热情交谈着。看起来,似乎与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已经跟之前不一样了。他也许会暴戾的突然吼叫起来,然后拔出枪,砰的给谁来上一枪。因此,跟在他身边的红香与那个艳丽女子,都显得有些战战兢兢的。在大厅门口守卫着的一群兵丁,脸上的神色,也没有多好看。 人心这种东西,平时看起来似乎不重要。关键的时候,可是会致命的。 酒酣耳热,瞿耀祖对着努力让自己毫无存在感的白玫瑰招了招手。她勉强挤出笑容来,走了过去,问道:“大帅,你找我?” 要不是大帅严令所有姨太太都必须出席,她是真不想来。 瞿耀祖喝了不少酒,脸色通红,一张嘴就是扑鼻的酒臭味,冲着她说道:“上面那个唱的是什么玩意儿,来,你去唱,就唱那个什么我只在乎你,让他们听听,红歌星的实力,哈哈哈……” 无奈,白玫瑰只得从命。她走上台,从脸色不大好看的歌女手里接过麦克风,对身边乐队小声吩咐道:“我只在乎你。” 乐队领命,开始奏乐。白玫瑰手握着麦克风,开始唱了起来:“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唱着唱着,她的面前,浮现出一张英俊成熟的面容来。她的眼神开始恍惚,原本平淡的歌声,变得深情起来:“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仿佛梦境与现实交汇,正唱到这里,她的视线扫过角落,梦境里常常出现的那个人,竟然就站在那里,含笑看着她。她也忍不住翘起红唇,露出甜蜜的笑意来:“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与之前不同,现在从她饱满红唇吐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深深的浓浓的情感。那些隐藏起来,深埋在心底,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情愫,现在终于可以,用歌声传达出来。 任谁都听得出来,这歌声里,那蕴含着的深刻情感,甜蜜得就像是梦幻一样。 有个大肚子男人羡慕的看着台上的女子,对身边的人说道:“没想到啊没想到,像是瞿耀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有女人真的爱着他,嗨,真是,想不到。” “人家命好呗,话说你怎么知道的?” “从歌声里听出来的啊,难道你听不出来?” “听倒是听出来了,但这也未必就是唱给瞿耀祖听的吧?” “听你这么说,难道姓瞿的戴了绿帽子?” “哈哈,那谁知道呢?来来来,干杯干杯,管那些做什么……” 灯红酒绿,衣香鬓影,一派富贵风流景象。哪管那国破家亡,路有冻死骨。这是富贵人的天堂,醉生梦死的地方。 另一边,瞿耀祖身边围绕着几个人,高谈阔论。这个时候,自然不会谈什么正经事。聊了一会儿女人之后,一个人开口道:“现在也没有什么好的小说可以看了,我看了几本,没有一本比得上周墨的那部《寻仙》的。就是可惜了,寻仙的结局不好,我都想砸了那报社了。” 有人开口附和:“就是啊,狐小霜干什么非得死?一起收了不好吗?还有其他几个女角色,都可以收嘛。” “人家周墨非得那么写,你有什么办法?” 瞿耀祖闻言,哈哈大笑两声,道:“谁说没有办法?让周墨把结局改过来不就行了?”说着,他对红香说道:“去,把周墨先生请过来。” 红香眼神闪烁了一下,答应着去了。 众人闻言,纷纷开口问道:“周墨也来了吗?” “来得正好,我都想揍他一顿了。干什么非得把狐小霜写死不可?” “这个结局不好,不好……” 瞿耀祖哈哈两声,道:“揍人可不好,我们要以理服人,哈哈,以理服人。” 正说着,周大有过来了。他满心的不情愿,脸上却仍是平静无波的,开口道:“瞿大帅,你找我?” 瞿耀祖抽了一口烟,喷出浓浓一口烟雾,通红着一张脸,说道:“周先生,都这么久了,我想,你应该已经考虑好了吧?怎么样,愿意改写《寻仙》的结局了吗?” 周大有说道:“瞿大帅,我想,我早就已经说过了,《寻仙》的结局,我是绝对不会改的。” * 第98章 风云宴会 “周墨, 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啊……”瞿耀祖脸上的笑意消失,冷冷的看着他,如是说道。 周围的欢声笑语消失, 气氛一下子僵硬起来。 人们看着与瞿耀祖对峙的周大有, 各种表情都有。 有怜悯的, 有看好戏的,还有厌恨的。后面一种情绪, 似乎,还是对着瞿耀祖去的。 身为一个大军阀, 恨他的人, 比喜欢他的人更多。 红香看着周墨,眼里露出焦急的神色, 用口型对他说道:“答应下来!” 看着她的双眼, 周墨缓缓的摇了摇头。 第97章 瞿耀祖看了他一眼, 对着附近的一个侍应招了招手。侍应托着酒盘走了过来,颇有些战战兢兢的样子。 瞿耀祖从托盘里拿了一杯酒, 一口气喝干净了, 然后猛地摔碎杯子,对周墨说道:“周墨,你是想死吗?” 玻璃杯碎裂的声音,引得一个胆小的女士尖叫起来。一块碎片飞溅起来, 划破了周墨的脸颊, 显出一道浅浅的血痕来。 周墨冷眼看着瞿耀祖, 说道:“我不想死, 但也不会答应你无理的要求。” 瞿耀祖瞪着他, 只觉得脑袋又开始剧烈的疼痛起来。心里的火气, 也不受自己控制了, 有种想要毁灭一切的暴戾感觉。 这段时间以来,时不时的,他就会这样。 强忍住心里的烈火熊熊,还有脑袋里好像撕裂一般的剧痛,他掏出枪,打开保险栓,用枪/口指着周大有,暴怒的语气却平静了下来:“你当真不愿改?” 看着额头前黑洞洞的枪/口,周大有原以为自己会恐惧会大叫,可现实却是,他的心湖平静无波,淡淡的回答道:“不愿改。” 也罢,也罢,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吧。或者,枪/声响起之后,自己就能回到熟悉的城市里,再次看到自己小屋里那漂亮的水晶灯了呢? 因为有着这个想法,所以,他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但在旁人看来,他的勇气,实在可嘉。不由得,对这个不识相的文人产生了敬佩之情。毕竟,不是任何人被枪指着脑袋,还能够不屈服的,那需要巨大的勇气。任何这样的人,都值得人钦佩。 红香鼓足勇气,在一旁说道:“大帅,这是在宴会上,闹出人命来不好看,不如,就饶了他这一回吧?” 回答她的,是朝着她指过来的枪/口。她悚然一惊,不敢再开口了。虽然偶像重要,但是自己的命,显然更加重要。 瞿耀祖的神色平静下来,可其实,他的脑子一阵阵的绞痛,眼前一阵阵的发黑,耳边,再次响起了这些天一直纠缠着他的声音:“大帅,来陪我啊,来陪我啊……” 眼前周大有的脸,似乎,在渐渐扭曲转变,变成了一张梦魇一般的脸。惨白的面容,血红的嘴唇,太阳穴上一个洞,挂着血液和脑浆…… 强忍着各种不舒服,瞿耀祖咬着牙问道:“最后问你一次,你还是不愿意改吗?” 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周大有的额头,轻轻摇晃着,示意了一下。 红香非常焦急,看着他的眼睛里,甚至露出哀求之色来。 周大有对着她露出一个带着歉意的淡笑,然后看向面前仿佛火山即将喷发的瞿耀祖,平平淡淡的说道:“不改。” 就在他那一个“改”字说出口的时候,瞿耀祖已经狞笑一下,不再多言,叩响了扳机。 周大有的瞳孔骤然收缩,准备迎接死亡的来临。 对不起,翠云。对不起,明珠明玉和小宝,因为我的坚持,我不得不离开你们了。还好,你们有了一家店,以后的生活,是不用担心的。这,也算是我的底气了。要不然,我还真的难以坚持下去。 “啊——”围观的那些人里,已经有胆小的人,忍不住尖叫起来。眼看着,原本热闹美好的晚宴,即将流淌鲜血了。 红香闭上眼睛,不忍心看周大有死去。她的手紧握成拳头,指甲深深的掐进了皮肤当中。 对不起,对不起啊……我不想把你牵连进来的,或者,这就是天意吧。 时间仿佛突然变得缓慢起来,一切场景,变成了慢镜头。 就在子弹飞出枪口的那一个瞬间,一道身影骤然跃出,挡在了周大有的前方。紧跟着,一声闷哼响起,一个人,倒在了他身前。 周大有的脑袋完全是懵的,看着倒在自己前方,胸口流淌出鲜血的人,整个人都呆住了。 怎么会这样?! 人群喧哗起来,一切都变得不可控制了。赵副官带着人上前,制住了还待再开/枪的瞿耀祖,沉声说道:“大帅,你过分了,再让你这样倒行逆施下去,兄弟们就该死光了。” 瞿耀祖看着赵副官,愕然之后,冷笑起来:“赵平,你是要造/反吗?别忘了,你有今天的地位,是谁提拔的你!” “大帅对我的恩情,我不会忘记。但是,你的行为,太过分了。”赵副官沉痛的说道,“你的女人你说杀就杀,跟着你多年的弟兄你也说杀就杀,还是没有任何理由和原因的杀戮。现在,你又将枪/口对准了周墨这样对你毫无威胁的文化人。谁知道下一步,你还想干什么?跟着你这样喜怒无常的人,弟兄们还有未来可言吗?” 瞿耀祖一双眼睛变得血红,对着左右喊道:“给我拿下这个叛徒!” 左右兵丁们就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纹丝不动。 “好啊,好啊,原来,我已经众叛亲离了吗……”瞿耀祖的身体踉跄了一下,几乎要跌坐下去。他恶狠狠的看着赵副官,道:“是你害的我吧?一切都是你干的吧?——你是怎么让我的脑子出问题的?你都干了些什么?” 生死之际,他终于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显然已经太晚了。 “大帅你在说什么,我根本不明白。”赵副官看着狼狈的瞿耀祖,眼里露出一丝怜悯,更多的却是嘲笑。“缴了他的枪。” 两个兵丁扭住瞿耀祖的双臂,一个兵丁走上去,夺走了他手里的枪。 看起来,原本听命于瞿耀祖的人,全部都成了赵副官的人了。 瞿耀祖那只精工细作,金灿灿的枪,到了赵副官手里,被他漫不经心的玩弄着,笑道:“你也有这么一天啊,老瞿。”说着,他冲着瞿耀祖露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来,一嘴巴白灿灿的牙齿。 瞿耀祖恨得心里要滴血,却拿他无可奈何。他猛然转头,冲着一边似乎吓呆了的红香说道:“红香,你是跟着我最久,我最信任的女人,现在我要走了,你可愿意给我陪葬?” 红香呆滞的眼珠转动起来,视线缓缓移到他身上,忽然,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大帅,我不愿意呢……” “你,你你……”这下子,瞿耀祖是真的要吐血了。 红香娇笑着,走到赵副官身边,依偎在他怀里,吃吃笑着说道:“我有又年轻又好看的男人,干嘛要陪着你去死?你配吗?” 瞿耀祖看着这一对璧人,刹那间,什么都明白了。他血红的眼睛似乎要滴落下血色来,吼叫道:“贱人,贱人,枉我那么信任你,改不了是个贱人——”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每天都要服用的那碗乳白色的补汤来。那汤每天都是红香亲自熬煮的,不经过他人之手。到了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这两个人勾搭成奸,暗自来往还不够,还想要了自己的命,和自己手里的一切! 一群兵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进来大厅,包围住了所有的人,一个个荷枪实弹,看起来颇为唬人。 一切,已经尽在赵副官的掌握之中。 一个识时务为俊杰的人连忙说道:“赵副官,不不不,赵大帅,这可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只是来赴宴的。” 赵副官看向他,笑着问道:“你不为瞿耀祖出头吗?” “赵大帅开玩笑了,我们干什么要为他出头?他有今天,也算是咎由自取,赵大帅为民除害,是青天啊!我们感谢你都来不及呢!” “是啊是啊,赵大帅干得好!” “就是就是,赵大帅替大家做了好事,我们应该感谢你才对……” 听着众人的奉承,赵副官哈哈大笑着,吩咐道:“让他们出去吧,今天我们只找瞿耀祖算账。其他的人,可以离开。” 得了赦令,众人松了一口气,纷纷离开,哪里敢往瞿耀祖那里看一眼?看着人们迫不及待一个个离开的样子,瞿耀祖最后的希望也破灭,整个人都颓然起来。 他被压倒在地上,努力的抬眼看过去,苦笑着说道:“我知道我今天难逃一死,但我死也要当个明白鬼。告诉我,这一切,是不是你们搞的鬼?我对你们还不够信任不够好吗?你们联起手来背叛我?” 赵副官看着他,收起笑容缓缓说道:“你是信任我没错,但是,我在你眼里,还不是一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我不想当狗,想当主人,这没有错吧?” * 第99章 唱给你听 而红香则是对着他啐了一口, 道:“我在你眼里,连狗都不如,你哪里把我当成是一个人?你只是当我是个玩物罢了。那样的日子, 我过够了!” 瞿耀祖脸上沾着她的唾沫, 也不生气, 只问道:“你在我每天的补汤里,下了让我神智不清的药, 对不对?” 红香没有反驳,点了点头:“是的。” “闹鬼的事情, 也是你们搞出来的?” “是的。为了让你对闹鬼的事加深印象, 继而,在自己的幻想里, 也见到鬼。” “金曼柔是你们杀的?为什么?” “她看到了我跟赵平在一起, 我虽然暂时稳住了她, 但还是杀了比较稳妥。她那样刻薄的人,死了也是大快人心。” 第98章 金曼柔, 就是之前跟白玫瑰吵过架, 然后踢翻了一个多嘴的丫鬟,最后死在废弃凉亭里面的那位姨太太。 起初大家都以为,金曼柔是被女鬼彩云霞害死的。却没料到,竟然是死于红香和赵副官之手。 “你们给我下了什么药?从哪里弄来的?”瞿耀祖又问道。 红香道:“是一种来自于苗疆的秘药, 我们花了大价钱才弄到手的。长期服用这种药, 会产生幻觉, 脑子渐渐糊涂, 脾气也会越来越暴躁。像你这样原本就暴戾的人, 中了这种药之后动辄杀人, 也就不稀奇了。” 听了她的话, 瞿耀祖对着周围的兵丁们大喊起来:“你们听到了吗?我没有胡乱杀人,我是中了他们的暗算!放开我,帮我制住这两个叛徒,你们通通有赏!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 兵丁们冷眼看着他,没有一个人,因为他的话而有所动摇。 见状,赵副官哈哈大笑起来,用那把金色的枪戏谑的指了指宛如困兽的瞿耀祖:“瞿大帅,你要不要这么天真?都走到这一步了,哪里还有回头路可以走呢?大家都太了解你了,现在帮着你弄死了我,接下来该死的,就是他们了。以你的心胸,哪里容得下曾经背叛过你的人?大家都清楚得很啊,哈哈哈……” 他一手抱着红香,一手拿着曾经属于瞿耀祖的枪,笑得十分畅意。 成王败寇,不过如此。 瞿耀祖一脸灰败,终于彻底认命了。 那边如何喧嚣如何吵闹,通通不在周大有的视线之内。他看着躺在地上,胸口挨了一枪,气息微弱的白玫瑰,眼泪忍不住的流淌下来。 他怎么也想不到,就在自己闭目待死的时候,白玫瑰竟然扑了出来,替自己挡了这致命的一枪。看看枪/口的位置,明显是已经没救了。 白玫瑰的生命渐渐流逝,脸色煞白,涂着唇膏的嘴唇,便显得异样的鲜红。她张开嘴,很是吃力的说道:“我没救了吧?” “能救能救,你坚持住,我这就想法子送你去医院……”说着,周大有就要起身,去找人来帮忙。可是,白玫瑰却伸出手,拉住了他的裤腿,微弱的说道:“别白费功夫了,我自己能感觉出来,也就是这几分钟的事了。你这一走,就再也,再也看不到我了……来,陪我,陪着我说说话吧,最后几句了……” 周大有蹲下来,握住她冰冷的手,眼中含泪。他能感觉到她的手越来越冷,那是她的生命,飞快的在流逝。 白玫瑰微笑着看着他,轻轻的说道:“我的名字,我真正的名字,叫做白蕊,你记住了吗?” “记住了,我记住了,白蕊,你别说话,保存一下体力……” 白玫瑰摇了摇头,道:“我现在不说,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闻言,周大有心里一痛,就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似的,难受至极。 “我唱歌,唱的那首我只在乎你,好听吗?”她的声音那么轻微,不注意听,完全听不到了。 “好听,非常的好听,真的,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好听的歌……”周大有的声音,哽噎起来。 “以前我唱的歌,都是唱给我不喜欢的人听的。最后一次,我想唱给你听,好吗?” “好好,你唱,我听着,我听着。” 白玫瑰微笑着看着他,张开失色的唇,轻轻的唱了起来:“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几不可闻。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终于,带着微笑,彻底失去了气息。 周大有抱着她的尸体,嚎啕大哭起来。他的声音那么悲痛,使得另一边的赵副官和红香等人,都停止说话,看了过来。 红香的眼里露出怜悯之色,走过来说道:“周先生,你节哀。她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你看,她的脸上还带着笑,她是心甘情愿为你而死的。她死得非常幸福……” 周大有看向白玫瑰的脸,她闭着眼睛,唇角带着一丝笑意,去得很是安详。虽然如此,他的心里,还是不能好受一些,非常的悲痛。 红香想了想,从赵副官手里拿过那只金色的枪,塞到了周大有手里,说道:“你现在再怎么悲痛,她也是回不来了。我想,你能为她做的事,除了好好安葬她,每年去看她,就是替她报仇了。怎么样,要亲手给她报仇吗?” 周大有听到报仇两个字,将悲伤压制在心底,拿着那只枪,站起身来,看向被两个兵丁制住了的瞿耀祖。他的眼里,露出强烈的恨意来。举起枪打开保险,将枪/口对准了这个可恶的军阀。 瞿耀祖此时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嚣张跋扈,看着周大有,几乎要跪了下去。但他身后两个人牢牢的拽住了他,让他不能跪倒下去。他只得看向周大有哀求起来:“周先生,周先生,都是我的不是,但你也看到了,我没想杀她的,是她自己扑过来的,这都是意外啊……” “是,你原本想杀的不是她,你想杀的是我。”周大有冷静的说完了这句话,然后,便毫不犹豫的开了枪。 砰的一声响之后,瞿耀祖瞪着眼睛,不敢置信的慢慢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口的一个枪/口。与白玫瑰之前中枪的部位,在同一个地方。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死在一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手里。这个人,还是自己强留下来的。 他的喉咙里咯咯作响,想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一些血色泡沫,从他嘴角流下来。压着他的两个兵丁一松手,他便软软倒在地上,手脚抽搐了几下之后,断绝了气息。 一代呼风唤雨的大军阀,就此殒命在这里。 赵副官有点惊愕的看向周大有,道:“真的是看不出来,你还挺有决断的。” 周大有没有说话,手里的金色枪滑落在地,无声的落在猩红色地毯上。他看着地上瞿耀祖的尸体,只觉得心里空空的,并无报仇之后的喜悦。到底,白玫瑰还是死了,不会因为瞿耀祖死去,就能将她换回来。 红香捡起金枪还给赵副官,对他说道:“将白小姐好好收敛了吧。周先生也放回去,他留在这里够久的了。” 赵副官点头答应了,他看起来,很重视红香。 周大有这才清醒过来,转头对红香说道:“麻烦你暂时收敛一下白蕊,之后的安葬,等我回家之后,再来。” 红香点点头道:“我明白的,白小姐肯定也希望,安葬她的人是你,不是别人。” 看着白玫瑰的尸体好好的被保管起来了,周大有这才告别红香和赵副官,离开了这座弥漫着血腥气息的宅邸。拒绝了红香要人开车送他的提议,他独自走在山路上,抬眼看到天上老大一个银白色的月亮。那里面,仿佛映出了白玫瑰的脸庞。对着他微微的笑着,唱着那一首歌。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白玫瑰对他,竟然怀着这样深刻的感情。能让她毫不犹豫的,为了他而赴死。 “值得吗……”他低低的自语道。 “值得吗……”他长长的叹息起来。 半夜时分,周家的院门被敲响了。关翠云从床上爬起来,披上衣服匆匆走出去,打开门,看见了自己那好像幽魂一样的当家人。 “我回来了。”周大有只来得及说了这么一句,就倒在了地上。关翠云惊呼一声,伸手摸他的额头,像是火一样的烫手。 周大有这一病,就病得三天后才能爬起来。等到他稍微好一些之后,就给白玫瑰举行了葬礼,将她安葬在城外公墓里。他没有再哭,一路沉默无言。但谁都能看出来,他身上弥漫着的沉重的哀伤。 白玫瑰的墓前,纸灰像是黑色的蝴蝶一样漫天飞舞着。关翠云领着三个孩子,郑重的给她叩头行礼。 “没有这位白阿姨,就没有你们父亲的平安归来。以后,这就是你们长辈的墓,你们年年都要来扫墓,记住了吗?” * 第100章 大结局 又是一个深夜, 周家书房里的台灯,莹莹点亮着。 已经是秋天了,寒意萧萧, 浸入骨髓。 书桌前披着长棉袄的周大有咳嗽了两声之后, 继续不断在白纸上书写着。沙沙的声音, 有些像是蚕儿吃桑叶。 他在写的,当然就是还没有完成的小说, 《出嫁》。 这一天,林家大房的嫡小姐, 林雯回娘家了。 林雯出嫁已经多年, 生育了好几个儿女。林青还记得大姐姐从前的样子,圆润白皙的脸庞, 一笑起来, 唇边两个酒窝, 一看就让人觉得心情舒畅。 现在的林雯,也不过才三十多岁而已。但她看起来苍老而疲惫, 好像, 已经五十多了一样。 在人前,林雯都是笑着说自己过得很好,但到了夜里,与自己从前关系很好的小妹妹林青在一起睡觉, 她才露出了真实的面目, 对着她诉苦起来。 第99章 她说, 丈夫只顾着抽大烟玩女人, 压根不顾家里。所有的一切都压在她的肩膀上, 累得她几乎要窒息。 她说, 与丈夫之间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几乎没有聊过天。 她说,今年丈夫又娶了一个小妾。那小妾堂子出身,惯会挑拨离间,闹得家里乌烟瘴气,不成体统。 她说,婆婆总是看自己不顺眼,变着法儿折腾来折腾去,令她十分烦恼。 她说,她的大女儿才十二岁,婆婆已经要给她定亲了。打算将她嫁给她娘家侄子,一个快三十岁,死了妻子的老烟鬼。 最后,她叹息着说道,这就是命吧。生成了女人,就是要受苦的,有什么办法呢? 林青非常不服气,要她试着反抗。她的眼里,却露出了畏惧之色。她就像是一只被养废了的鸟儿,已经忘记了展翅飞翔是什么样的感觉了。 林青一晚上都没有睡着,一闭上眼,眼前就晃动着那些女人的脸。死去的那个难产姨娘,自己的母亲,还有大姐姐……为什么,她们就没有一个人是幸福的?失去了自由,也就失去了幸福。 哪怕是家里现在做主的老太太,看起来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但是她这一生,真的幸福过吗? 她默默的念着,自己在学校学会的那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作者匈牙利诗人裴多菲) 她终于,做出了决定。 老太太已经开始在给她相看人家了,她提出过抗议,却被轻描淡写的压了回来。 “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好不好的,你哪儿会看人?被人骗了都不知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听长辈的,不会有错的。” 听从他们的话语,从这一家的大门,抬进另一家的大门。从此,生儿育女,在一座灰暗的大宅里,耗尽自己的一生。 母亲的命运,就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那样的人生,比死亡还要令人感到痛苦。 那样可悲的人生,她不要! 在一个没有星月的夜晚,林青提上自己的藤箱,悄悄的翻出高高的院墙,朝着自由的远方,毅然而去。 在极远极远的地方,那里,传来了轻轻的,坚定的声音:“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写到这里,周大有放下笔,轻轻的吁了一口气。整部《出嫁》,到这里,就全部完结了。 回想起这部小说创作的经过,真是波折无数。 廖庄慧的精神失常,陈碧心的恋情,自己被抓进大帅府,还有白玫瑰的死亡……不知不觉的,竟然经历了这么多。 他起身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缓缓的踱着步。 漫天星光,满地月亮。 竹叶在风里沙沙作响,像是一支悠悠的小调。 那些生命里遇到的,在或已经不在的人,逐一在他脑海里晃过。让他不由得感慨起来,人生,真是无常啊…… 《出嫁》一文一经刊出,文坛大受震动。许多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都给出了正面的评论。有人说,周墨超越了自己,《出嫁》一文的文学价值,远远超过了他受众最广,最赚钱的《寻仙》。 有人说,周墨有了《出嫁》一文,完全奠定了他在文坛的地位,可以被称为大家了。 《出嫁》这部书在女性读者那里,更是大受欢迎。周墨本人更是因此被戏称为“妇女之友”。 有女孩子因为看了这篇小说,毅然反抗了家里给定下的婚事,跑出来念书。许多守旧的人因此事而大肆诋毁周墨,不过,他们的言辞,周墨本人也并不在乎就是了。 次年,在和平京报举行的文坛盛事上,周墨得到了“最受欢迎作家奖”。从最受欢迎新作家奖到最受欢迎作家奖,可以见到文坛和读者对他的肯定了。 他不再是一名新人了,他成为了真正的文坛大家。 周大有登上领奖台,拿起属于自己的证书和奖杯,视线,对上了观众席上的家人。 关翠云含着热泪,带着微笑看着他,明珠明玉脸上带着骄傲的笑容,欢喜无尽。小宝虽然还不大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却也是快乐的在母亲怀里,拍着巴掌。 周大有看着自己的家人,也含泪笑了起来。下了台,他将证书给关翠云拿着,将奖杯递给两个女儿,然后从关翠云怀里接过了小宝来抱着。 “这是我的荣耀,也是你们的荣耀。没有你们,就没有今天的我。” 一家人抱在一起,幸福的笑了。 (全文完结) * 第101章 番外篇 近几年来, 周大有出书赚了不少钱,咖啡厅的生意一直保持着不错的状态,赚来的钱, 也不少。 所以说, 他们现在, 有了不少的存款。 中国人有了钱之后,一定会做的事情是什么?当然, 就是买房子啦! 这件事,在午饭的时候, 周大有提了出来:“我们也该买房子了, 对不对?” 关翠云放下筷子,道:“确实, 好像一直住着租来的房子, 也不是那么回事。我赞成。” 周大有是个民主的家长, 当即看向两个女儿:“你们觉得呢?” 明珠明玉都不小了,也上了中学。所以, 周大有觉得, 家里的事,她们也可以发表意见了。至于小宝,因为年纪的问题,则被无视了。 明珠当然赞成父亲母亲的想法, 连连点头:“我觉得很好啊, 该买房子了。” 明玉更是欢喜得很:“买有花园的大房子吗?这样的话, 我就可以请朋友们来家里的花园玩耍了。” 既然家里人都赞成, 那么买房子的事情, 就立即提上了日程。 周大有与关翠云两个人, 开始四处看起房子来。当然, 不是一开始就能看到合心意的。要不就是房子不合适,要不就是地段不合适,再不然,就是价格不合适。看了半个月,还是没有中意的。 原来,买房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已经坐稳了新城文化报主编位置的陶思望,听说了周家要买房子的事,主动找上了周大有,说道:“我有个朋友,刚好有一套房子要出手,你可以看一看,合不合适。” 翌日,周大有便与陶思望一起,去看了那套房子,一看之下,对房子感到很是满意。 这套房子挨着两所大学,地段非常好。街道干净而安静,环境颇为优美。 这是一栋三层的米灰色欧式房屋,有红色的屋顶。大大小小一共十多个房间,比他们现在租住的小院子,要宽敞太多了。房子附带一个两百多平米的小花园,绿意森森,鲜花怒放,绝对可以满足明玉想要一个花园来招待朋友的愿望。 看了房子之后,周大有问道:“房子确实很不错,价钱如何呢?” 陶思望说道:“他急着出手,要拿钱出去留洋,所以便宜了卖,三千块大洋。” 这种地段的房子这个价格,确实算是很便宜了。周大有与关翠云商议了一下,当日便拍板,买下这套房子。 经过了办理一些手续的程序之后,过了半个月,周家正式搬家了。明珠明玉带着小宝一起,在花园里跑来跑去,快乐的欢笑着。 “我们有大花园啰——” “姐姐帮我摘花花……” “不许摘,花儿长在枝头上,才是最美的……” 明珠明玉从小女孩长成了小少女,亭亭玉立,好像春日枝头最鲜丽明艳的花朵。小宝也生得玉雪可爱,三个人在花丛里嬉戏的场景,美得像是一幅画。 关翠云今日穿了一身水蓝色的丝绒旗袍,珍珠为纽扣。头上梳着精致的发髻,插着银质镶嵌大颗浅粉色珍珠的发簪。她笑着站在房屋外沿的平台上,招呼三个孩子:“看着点儿,别摔了——” 岁月没有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只是为她增添了从前没有的气质。现在若是从前认识她的人看到她的模样,根本不会相信,她就是从前那个瘦骨嶙峋面色黄瘦总是愁眉苦脸的关翠云。 一个女人生活得幸福与否,从气色上,大可以看得出来。 周大有微笑着看着妻女们,头顶上是明媚和煦的阳光,耳边是孩子们的欢笑声,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美好呢? 窗明几净,红茶飘香。这样的时候,正适合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写文。 这间书房在二楼,正对着底下的花园。坐得累了的时候,起身随便走一走,看看底下的绿荫,精力就又回来了。 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了。以前他都是熬夜写文,觉得特别有灵感。但是现在,他渐渐的开始改变自己的习惯,改在白天写文了。再熬夜,对身体似乎就很不好了。 现在,他正在构思一篇新文。拿起精致的英式茶具,慢慢的喝着温热的红茶,脑筋在急速的旋转着。 在这栋房子里,周大有居住了五十余年。一部又一部的著作,在这里诞生。他一生笔耕不辍,直到晚年,还有作品诞生。 后人评说,在当时的文坛上,周墨周先生,是不可或缺的一位作家。他不是文字功底最深厚的,但是他的思想,却是最为独特的。他天马行空一般的想象力,是别人无法相比较的。 第100章 尤其是,他一生有大半的作品,都是在为女性发声。所以,与其他男性作家相比起来,他的女性拥趸,是最多的。 “对于女性,周墨先生有发自内心的同情与悲悯,还有尊重。这一点,从他的个人生活上,就可以看得出来。” 一本后来的杂志,这样评说道。 与一些个人生活极为开放的作家不同,周墨先生一生与他的妻子极为恩爱,从没有过出轨的行为。这一点,是他的女性读者们极为推崇的。 有人在周先生的面前提起这件事,表示了崇敬。而当时周先生的反应,却是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反问道:“这不是应该的吗?” 因为他这样的反应,他的拥趸们,更是对他尊敬无比。 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 现在,极为受人尊敬的周墨先生放下纸笔,下了楼,来到了花园里。 明珠明玉带着小宝跑了过来,小宝拉住他的手,喊道:“爹爹陪我们玩啊——” “好,陪你们玩。” 周大有陪着孩子们在花园里玩起了捉迷藏,关翠云坐在阳台上,一边打着毛线衣,一边笑看着他们。 阳光灿烂,岁月正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