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夜里的剪刀手》 第1章 [现代情感] 《姑苏夜里的剪刀手》作者:璞玉与月亮【完结+番外】 【文案】 2004年,十六岁的姜芬芳来到理发店,做洗头妹。 顺便,杀个人。 她不知道带她那位不苟言笑的青年理发师。 正好是一位货真价实的杀人犯。 她也不知道,她将从这家理发店,走向大学,走向浮华的名利场,走向她光辉又动荡的人生。 此时,少女磨刀霍霍。 准备迎接她人生第一场凶杀案。 以及她姑苏夜雨里的,初恋 人物设定 女主姜芬芳 没落母系家族的掌舵人 男主王冽 高智商厌世理发师 配角阿柚 虚荣又倔强的杂草少女 配角杠头 暴躁软弱的鬼火少年 血迹斑斑的剪刀手,修剪了她的人生 悬疑小说生活悬疑爱情救赎复仇女性悬疑 第1章 洛杉矶·图腾 你见过最古怪的甲方是什么样子呢? 如果让晓洁回答,她一定会花费一个小时时间,大倒苦水,最后神情别扭的,说出一个名字,维多利亚。 不是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姜,她的中文名叫作姜芬芳。 晓洁在洛杉矶开了一间个人摄影工作室,风格独特,收费昂贵,她们经常会被品牌方聘请,进行一些商务拍摄。 她就是这种场合遇到姜芬芳的。 姜芬芳脾气极差,难以沟通? 并不是,她第一天就给所有的工作人员准备了咖啡,如同一只花蝴蝶一样穿梭在片场,仿佛是每一个女孩的闺蜜,每一个男孩的知心姐姐。 她给姜芬芳看底片,姜芬芳叹了口气,道:“说句心里话,我本来以为你是那种很商业的摄影师,因为你整个工作流程,都像机器一样专业。” “但是亲爱的,我甚至能感觉到这些照片在对我讲故事,你太有灵气了。” 当时习惯了挑剔客户的晓洁,一时间手都不知道往哪搁,她想挠头,又想握住姜芬芳的手道谢。 姜芬芳先一步握住了她的手,轻声道:“能在这里闯出名堂,你一定吃了很多苦。” 她目光温柔,甚至带着一种像母亲一样的嗔怪。 ——所以后来在姜芬芳的美甲店充了一千多刀,真的不能怪晓洁。 那么,是姜芬芳难拍么? 不,姜芬芳是个网红,不是颜值赛道的,但也够特别。 她很早就写公众号介绍美国风土人情出名,又抓住了短视频兴起的赛道,在美国网站上教人盘古老的中国发髻,在中国网站上拍她的白人朋友,吃中国美食夸张的模样。 后续把流量变成个人ip的重要时刻,有网红见光死,或者不肯露脸,她大大方方地把摄像头对准了她的生活: 拥有一整片海景的西班牙式别墅,列满珍稀孤本私人图书馆,没有露脸,但明显年轻又富有的丈夫。 而她自己,不仅是美丽那么简单。 她留着板寸头,一般这个发型的女孩,都会显得中性或者冷硬,但是她不同,她戴着夸张的银耳环,极繁主义的服装搭配,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东方女巫——拎爱马仕的那种。 她的脸,实在是太好拍了。 轮廓精致,皮肤紧实,眼睛大而深邃,仿佛暗藏着无数个神秘的故事。 客户是一个轻奢品牌的口红,一般都会找明星推广,可是他们频频选择姜芬芳,她形象实在太好,也足够复杂高级。 晓洁之所以觉得姜芬芳古怪,是因为姜芬芳有一个怪癖:她不能看镜子。 化妆镜、试衣镜、装饰镜……只要她出现的场合,就必须全部蒙起来。 这个要求是姜芬芳助理传达的,晓洁觉得这简直不可置信:“难道她们家卫生间没有镜子吗?” “没有。” 助理摇摇头:“你可能不敢相信,她坐车都需要把后视镜蒙起来。” 晓洁大惊失色:“那会死人的。” “对她来说,看到镜子比死还可怕。”助理耸耸肩。 晓洁的工作室里当然摆满了镜子,以供客人化妆、试衣服、审视细节。 但顾客皇帝大,每次姜芬芳来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花费一个小时时间,把所有的镜子蒙起来。 化妆师只能不靠镜子直接化,妆容效果当然大打折扣。 晓洁只能半开玩笑的,在闲聊的时候试探姜芬芳:“为什么讨厌镜子,是觉得镜子刺眼吗?” “当然不是……”姜芬芳笑了一下。 她当时生理期,又刚经历了八个小时的拍摄,整个人陷入沙发里,有种苍白的疲倦——这样的她很少见,大多数时间她都充满着一种近乎野蛮的生命力。 “因为,我老家有个说法,你杀死的人,会藏在镜子里看着你。”她仰着头,静静地看着天花板。 一阵寒气从晓洁心头升起,明明是人声鼎沸的片场,她只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杀死的……人?” 还好姜芬芳补充道:“还有亏心事,你做过的亏心事,也都藏在镜子里。” 她脸上没有什么波澜,只有深深地疲倦。 晓洁想继续问,可是又想起了网上那些扒皮帖子: 姜芬芳,初中学历,做洗头妹、当小三来美国,迅速甩掉前男友,傍上富豪老公成功上岸…… 这大概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话题,晓洁及时闭上了嘴。 事情发生在拍摄的最后一天。 所有的工作都进行到了收尾阶段,姜芬芳去换衣服。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打扫卫生的阿姨弄掉了遮挡的幕布,又或是谁用了试衣间。 总之姜芬芳一走进去,就直面了一张很大、很亮的镜子。 镜子映出她的脸,皮肤苍白,没有任何生机,眼睛乌黑成看不清的一团。 还有头发,她的头发真长啊。 从肩头披散,悄然蔓延,垂到了腰间、脚踝、地面。 她条件反射的后退了一步,可是离开,已经来不及了。 那些头发慢慢地从镜子里探出来,如同墨水一般漫出来,缠绕上她的脚踝…… 姜芬芳进入试衣间,已经一个小时了。 助理喊了两声,突然意识到不对,就要强行进去。 门被反锁了。 “钥匙!钥匙!”助理发了狂地朝晓洁喊。 晓洁手足无措,找了半天什么可是都没有。 就在这时候,所有人都看见了,有什么东西从门底漫出来…… 是血…… 黑红的血浆,如同灵蛇一般慢慢地从门缝里爬出来,组成了不祥的、血色图腾。 霓虹将天空染成层叠的深紫色,午夜的洛杉矶,正酝酿着一场暴雨。 姜芬芳睁开了眼睛,看见了医院的白墙、输液管、以及嘀嘀作响的监视器。 “看在上帝的份上,你终于醒了,你监护人在哪里?为什么不过来?” 护士告诉她,她是被救护车送过来的,身上多处玻璃划伤,右手肌腱撕裂。 ——她砸碎了那面镜子,然后晕倒在碎片里。 姜芬芳用颤抖着的左手划开手机,第一条就是助理的消息,她说她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已经给周佛亭打过电话了。 周佛亭是她的丈夫,他并没有过来。 灰蓝眼睛的美国医生,不停询问着她平时是否有自杀倾向,是否曾遭遇过虐待,家暴,精神操控…… 姜芬芳没心思搭理他,她自己给自己诊了一下脉,又查看一下伤口,认为没有什么大事。 美国的住院费是天价,既然没有什么事,就没有留在这里烧钱的必要。 她不顾阻拦,自己用左手签了免责协议,就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 她一边查看账号数据,一边用语音回复着工作信息。 一部分镜子碎片,还没来得及取出来,肌肉一用力,就会浑身发颤。 半个小时后,助理的电话打了过来:“老大?你醒了?” 她似乎在赶路,声音急促:“我刚去过晓洁的工作室了,能查到的监控里,没有可疑的人进入过工作室。” 姜芬芳皱起眉,道:“没有可疑的人,那个镜子是谁放进去的?” “工作室内部的监控坏了。” 也就是说,镜子是工作人员放进去的,是无心还是恶意,她们无法得知。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查一下这个晓洁……她的片子发过来了么?你审一下。” “已经在查了……”助理似乎推开了什么门,突然道:“你没在医院?” “回家了。” 姜芬芳一边一目十行浏览着邮件,一边回答:“今天的片子还没剪,凌晨还要跟国内的团队开会……” “可是你今天浑身上下都是伤……” “死不了。” “不行!”助理提高了声音,急道:“你现在在哪?我马上去接你!” 第2章 “阿柚。”姜芬芳仍旧低头看着工作邮件,道:“我才是老板。” 酝酿已久夜雨,终于落下,在车窗上划出道道雨痕。 阿柚在那边沉默了,许久,才道:“对不起,我就是希望,你能休息一下。” 姜芬芳处理完工作,才终于抬起头,她问:“阿柚,现在是什么时候?有人想我死。” 她的声音回荡在车厢里,低低的,仿佛梦呓:“我必须得把面子撑住了,否则,明天热门就是维多利亚姜破产。” 车到了。 姜芬芳艰难的将伤痕累累的身体,移到外面,冰凉的雨雾,迫不及待的拥抱了她。 助理的声音再次响起:“或许,你就没考虑过周佛亭么,他会支持你的……” “说什么呢?说我是杀人犯,现在还得了精神病,说这些……全都是报应?” 她站在雨水之中,仰头看着天空,露出一个嘲讽的笑:“第一个抛弃我的,就是他。” 黑暗中,雨水打湿了她的额发。 恍惚间,洛杉矶好像变成了早春的姑苏,柔软的雨水落在眉间,沁入人心里。 只不过那一次,她满心欢喜。 这一次,她灰心丧气。 第2章 姑苏夜·风暴 2004年,姜芬芳背着一个巨大的竹筐,费力的走过潮湿曲折的青石板路,街边的劣质音响放着嘈杂的歌曲: 不要再徘徊 不要再等待 美好的前程永远等你来 哎呀咿呀,我们大家一起来,不要把那真心当成游戏猜 那是个神气活现的年代,我们称呼它为,千禧年。 不仅仅是因为它跨越了2000年的整数,还因为那几年,充满着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大家都在用力期待着—— 尽管也说不清楚在期待什么,但总觉得,明天的日子是金灿灿的,每个人都会等到属于她自己的故事。 姜芬芳的故事开始于2004年的姑苏。 她背着厚重的行李,费力的从姑苏的火车站下车,又上公交,从晨曦初露,走到下午,终于走到了观水街。 观水街这一片,还保存着民国时修建的白墙青瓦老房子,天空被错综复杂的电线分割成无数份,本地人日日盼着拆迁,却不得不跟一群乌糟的外地租客挤在一起。 青石板路上,拐了又拐,在巷子的最深处,她看见了三色的霓虹的标志,上面写着——“维多利亚理发店。” 就是这里了。 姜芬芳心想,她推开了那扇门。 洗发水的香味,染发剂刺鼻的味道,小太阳烘烤着,发出微微的焦味,混杂出一种复杂的、命运味。 门口的柜台边,一个黄头发姑娘倚靠在那里,用mp3听歌,厚厚的刘海遮住眼睛,听见声音就抬起头,问:“洗头吗?” “不洗。”姜芬芳尽量捋直舌头,用普通话问:“我找彭欢。” 黄头发姑娘嚼着口香糖,上下打量了她一下。 那时候姜芬芳不到十六岁,瘦骨伶仃,眼神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桀骜,头发一圈又一圈的盘在头顶,像是一团积雨云。 更奇怪的是,她身后背着的竹筐里不是行李,而是一个青色的大瓮,冷幽幽的,几乎能装下一个人。 “你是他什么人?”黄头发姑娘狐疑的问。 姜芬芳道:“我是他女朋友。” “啊?” 黄头发姑娘愣了一下,随即扑哧一声笑起来,店里的其他人也跟着笑。 “要死哉,彭少怎么小村姑都要往屋里领?”一个正顶着满头发卷的阿姨笑道。 “这第几个女朋友了?老彭又要脑壳疼了。” 莫名其妙的笑声中,姜芬芳像一个怪胎,站在屋里的正中央,迎接着众人的审视。 她默不作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打量着这一切。 就在这时,那个正在给客人剪头发的理发师,抬起头,不轻不重的地叫了一声:“阿柚!” 他二十出头,头发漆黑,清瘦而斯文的一张脸,可是出声警告后,那个黄头发女孩却立刻收起了笑容。 她不耐烦地对姜芬芳道:“他八百年没来上班了,你去他家找他吧。” 又冷笑打量她一番,道:“你不是他对象吗?不会连他家在哪都不知道吧?” ——姜芬芳的确不知道。 事实上,除了彭欢的qq号,还有他夸口的“我有一个理发店”,其余的,她一无所知。 但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沉默的坐在了沙发上。 “哎哎哎!那是你坐的吗?那是客人坐的!”叫阿柚的女孩气急败坏的叫起来的,看姜芬芳纹丝不动,朝里屋喊起来:“杠头!杠头!” “催什么催,我上厕所呢!” 里间的门帘一掀,出来了一个矮个敦实的男孩,一边系裤带一边走出来。 “什么我催!有人砸场子你没看到?”女孩尖叫着。 叫杠头的男孩,挑染了一撮蓝毛,眼睛大而鼓,像一只蛮牛。 听完前因后果,他一脚踹在姜芬芳所在的椅子上:“找茬打架是吧?走走走,我们出去单练!” 姜芬芳被这一脚踹的晃了晃,但脸上仍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道:“彭欢让我在这里等。” 杠头直接上手去扯她的胳膊,姜芬芳侧身躲开,暗自握紧了拳头。 她想,你有种就打死我。 打不死我,我就要这里等! 况且,她心想,小瘪三,不一定谁打得过谁! 就在这时候,那个理发师终于开口制止了这场闹剧,他道:“杠头,客人在这里,下班再说吧。” 一切好像变戏法一样,重归了平静。 杠头嘴里不干不净的嘟囔着,转头去干活,那个叫阿柚的黄毛女孩,也悻悻地回到了前台。 姜芬芳坐在椅子上,终于松了口气。 她和彭欢是在网上认识的,那个年代流行着《第一次亲密接触》,网上的mm和gg,没羞没臊的在聊天室里,互称老公和老婆。 她初三毕业,就没有去上学了,整日泡在村里的网吧里,认识了彭欢。 他是姑苏人,豪气的给她充绿钻会员,他说她尽管来姑苏,他有一间理发店,随随便便就可以给她一份工作。 她就真的来了。 她是坐牛车从奉还山出来的,然后坐一个小时摩托车到镇上,再换大巴,又在火车站冻了一宿,才买到了来姑苏的站票。 站了一天一夜,终于来到了姑苏,带的年糕一早就吃完了,身上的钱也剩下不多了。 好不容易到了,却发现她找不到彭欢,她不知道他的电话,也不知道他家在哪。 她只知道这个理发店,他说过的,观水街的维多利亚理发店。 日光一点一点偏斜,金色的光晕慢慢变成橘红,门口的风铃一响又是一响。 步履轻快的上班族,放学路上顺便带着小孩来剪头发的家长、想要见毛脚女婿的阿姨……慢慢地把小店填满。 彭欢一直没来,也一直没有人搭理过姜芬芳,他们只会在客人要过来坐的时候,冷冰冰地对她说一句:“你让开点!” 姜芬芳就一声不吭地捡起她叮里咣当的行李,挪个位置。 远远地,能听见他们小声议论她: “才多大啊,就跑来找男人的,父母不得气死……” “乡下人,有什么家教,攀上彭欢不得了了!” 一阵压低了的哄笑声。 夜渐渐地深了,一轮月牙挂在半空中,巷子里安静下来,店里没人再来了。 杠头走到她面前,歪着头,学着电影里的古惑仔:“我们打烊了,你再不走,别逼我打女人啊!” 客人都走了,只剩下店里的人,她知道,他真的可以打人。 姜芬芳小心地把背篓里的大瓮放到一边,然后站起身来,道:“彭欢让我在这里等,等不到他,我不会走。” 杠头跟她差不多高,却起码比她壮一倍,瞪起眼睛来尤其吓人:“你找死是不是!” 这时,那个理发师一边擦手,一边走了过来,他是三个人当中年纪最大的,眼神很温和,有股书生气。 阿婆讲过,读书好的人,心肠软。 可他说出的话却很冷:“你好,我给彭欢打过电话了。他讲他不认得你。” 姜芬芳一怔,道:“不可能的……” 彭欢骗她?可是他为什么要骗她千里迢迢的赶过来,好玩? “他让我们把你打发走。”理发师继续用那种很温和的语气,讲着冰冰冷冷的话:“要么你自己走,要么我报警,让警察带你走。” 那个黄头发小姑娘嗤笑一声:“说真的,彭少女人多得填满半条街了,还‘女朋友’,你还挺自信!” 三个人站在她面前,像一堵无声的墙,隔绝着灯光,也隔绝了希望。 姜芬芳深吸了一口气,她不能让他们看出来,她已经走投无路。 她道:“那你报警吧!” 第3章 所有人都愣了。 看着这个山村的女孩,脊背笔直,声音清晰:“彭欢要打发我,让他自己来,他不来我不会走。” “你给脸不要脸!”杠头又开始发怒。 “我就不要了,你想怎么样!”姜芬芳打断他,道:“我就站在这让你打!你敢么?” 姜芬芳在山上,是打惯了群架的,她早就看出来了,杠头不过是一个虚张声势的纸老虎,格外用力的挥舞着拳头,是因为他压根就不敢把拳头挥下去。 她只看着王冽,道:“让警察来抓我吧,我没犯法,他们会关我多长时间?抓了我就再跑回来,再抓再回来,彭欢一天不来,我就一天不走!” 瘦弱的少女顶着她古怪的发髻站在那里,面色平静,不疾不徐。 理发店的人都呆了,他们没见过这么无赖,这么冷静,这么……凶悍的女人。 那个理发师皱起眉,刚要开口,门口的风铃又响了。 一个两鬓斑白的胖老头,气喘吁吁的站在那里,朝众人讨好地笑。 他是彭欢他爸爸。 老彭。 那天,姜芬芳终于得知,彭欢嘴里所谓的:“我家开了个理发店。” 真正的意思是:我爸把房子,租给了一个人,他开了家理发店。 我么,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在这里上班。 ……多么曲折。 理发店真正的店主,叫王冽,就是那个理发师。 彭欢最后还是没有出现,老彭硬拉着所有人,到了一家面馆,说给姜芬芳接风洗尘。 “那个畜生胚,我们不去管他,小芬,你吃哈!”他殷勤的把自己碗里的大排,一整个的夹给姜芬芳。 老彭是本地人,赶上拆迁手里有好几套房子,他为人憨厚,对谁都是笑呵呵的。 而他儿子彭欢却是附近有名的少爷,整日游手好闲,不是泡网吧就是追女孩。 老彭不懂什么网恋,但是听说有个姑娘大老远地奔着彭欢来了,他作为男方家长就得负起责来。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芬芳。” “啊?那你姓什么?”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她不想说自己的姓氏,随便编了一个:“我姓赵。” “你从哪里来?” “奉还山。” 一个在深山之中,地图上都找不见的地方。 “彭欢怎么同你讲的。” “让我来,同我耍朋友,给我找工作。” 老彭本来就长得很苦的脸,更皱成一团了,骂了一句畜生胚。 “家里还有谁啊?” “没人了。” 老彭深深地地叹气,嘟囔:“罪过,介小个姑娘。” 姜芬芳吃着面,老彭犹豫再三,还是对王冽开口,道:“小王,小姑娘大老远来了,不好让她回去,放到别处,我也不安心,要不就到这你这里来帮个忙,好不啦?” 阿柚和杠头不敢抬头,一个劲儿的吃肉,王冽则笑了笑,道:“阿叔,我这里人手够的。” “人手哪里有够啊,你看阿柚,一个小姑娘一天洗几百个头,手都洗皱了……” 阿柚暗暗翻了个白眼。 “杠头,小小个人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的,怎么长个子啊?不好一辈子当侏儒的?” 杠头咯嘣一声嚼碎了蚕豆,好像在啃老头的骨头。 “再说小王你,平日不是喜欢翻佛经么?今朝阿好做回菩萨,帮帮忙就当集福气。” 看王冽还是不搭腔,老头更加赔声下气:“小王,今朝阿叔面皮不要,当求你了……” 老头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王冽再拒绝,就有点不给面子了——毕竟还租着人家的房子。 然而,王冽很温和地一笑,起身,道:“我去抽根烟。你们先吃。” 老彭长篇大论卡在嗓子里,尴尬地闭上嘴。 下雨了,烟圈顺着灯光袅袅上升,消散在雨雾中。 王冽透过密布水点的玻璃窗,看着姜芬芳。 人声鼎沸的火锅店,她顶着她厚厚的头发坐在那里,像个裹脚的清朝女人一样骤然来到了摩登都市,眼睛乱瞟,生怕出错。 很难想象,她会跟彭欢网恋。 而且为了一个没见过面的男人,带着全部家当,千里迢迢的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老彭走到王冽身边,愁眉苦脸道:“其实啊,彭欢要来的,我不肯让他来,我保证过了,给她安顿好。” 王冽只是抽烟,不响。 老彭四下瞅瞅,确定了姜芬芳听不到,才继续道:“我呀,前日给彭欢相了个女朋友,是姑苏医院的护士,条件嘎好……偏偏怕就怕这个小芬,给搅黄掉了!” 王冽道:“那正好让她走了。” “不能走,不能走……人家大老远来了。”老彭连忙摆手:“另外你看她肯走么?山里人,闹起来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的!” 其实,老彭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他太知道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了,如果小护士能相中彭欢,那自然是祖宗烧高香。 如果没有,这个小姑娘还能当个备选。 所以最好就在眼皮底下,给她安顿好。 “你看这孩子长得多乖啊,干干净净的,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姑娘。” “她可不是普通人。” 王冽道,仿佛自言自语。 老彭回头疑惑地看着这文静冷漠的男孩,他轻轻说“沾上她,会倒大霉的。” 第3章 姑苏夜·收留 老彭一怔,还没来得及细问,姜芬芳突然像一阵风一样从屋里跑出来,站到王冽面前。 她对老彭道:“阿叔,能让我跟老板说几句话吗?” “啊?行啊,那你……好好讲,啊!” 老彭走了之后,姜芬芳站在那里仰头看着王冽。 屋檐还有很大的地方,她偏偏站在雨里,厚重的头发湿漉漉的,越发显得那双眼睛又黑,又倔强。 王冽安静地抽着烟,并没有说话。 附近人都知道,他看起来温和礼貌,实际上最不近人情。 出来做生意,是一句闲话不肯跟客人讲的,哪怕是朝夕相处的杠头和阿柚,同他都完全称不上“熟悉”。 去年,杠头他妈生了病没钱看,急起来给王冽跪下磕了好几个响头,王冽也没有借钱给他,连预支工资也没有。 他就是这么冷漠凉薄的人。 姜芬芳终于开口了,却不是求他,她道:“店里除了你,其实没人会剪头发,对不对?” 王冽一怔,他没想到她会说这个。 “我下午看了,所有的事情都是你自己做,而且你们三个人,都不会招待人,一下午黄了好几单生意。” 下午的时候,她一直悄悄地观察,按理说这种小店做熟客生意,应该笑脸相迎才对。 可是阿柚和杠头谁问什么都不耐烦,活像别人欠了他们几百万。王冽倒是温和礼貌,但是也绝对不会跟人多说半句。 这样怎么可能赚到钱? “越是没钱,就越人手不够,越赚不到钱,这是个死结。”姜芬芳掰着手指比划道:“但我帮你解开!” 王冽忍不住笑了,他看着这个小小的女孩,问:“怎么解开。” ”你雇我,我自己会剪头发。”姜芬芳继续道:“村里人入瓮,都是我来剪头发!” 王冽道:“入瓮是什么意思?” 姜芬芳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说,声音又急又快:“我很会讲话,力气也很大,更重要的是,我不要工钱,只要给我一个住的地方就行。” 她紧紧盯着王冽,她刚从山里出来,还不懂这世间的规矩,以为只要拼命证明自己的价值,就能留下来。 王冽看着她,良久,他道:“不要工钱,你怎么活下去呢?” 他叹了口气,终究转过头去:“回去吧,彭欢如果喜欢你,他今天就来了。” 就在这时,他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我一定要要留在姑苏。哪怕死。” 王冽一怔,回头少女青涩的面孔上,平生出几分野兽般的戾气。 她看着王冽,一字一顿道:“我要做的事,一定会做到,你留下我,我会帮你赚很多钱,你赶我走我一定会回来,再赶我再回来,除非你把我杀了!” 她如同被惹恼了小兽,弓起背,对着世界露出自己的牙齿。 雨雾从天空中飘洒,面馆映过来的光,像是舞台剧的追光灯,照着这一出千禧年的闹剧。 不知过了多久,王冽叹了口气。 他说:“你有身份证吧?” 这是姜芬芳人生的第一场赌局,她靠着虚张声势和孤注一掷,赢下了她命运的转折。 别怕,姑娘,你今后还有许多许多场胜利。 姜芬芳就这么留了下来。 维多利亚理发店本身就提供食宿,但很简陋,它一共有两层,一楼做生意,二楼放杂物,都很狭窄。 第4章 夜里,一楼放下折叠床,王冽和杠头就睡在那里,杠头家不远,偶尔会回家睡。 二楼是个杂货间,放着一张单人床,那就是阿柚睡的地方。 ——姜芬芳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乱的床,脏衣服、丝袜、眼影盘、mp4、然后就是成沓的言情小说《心有千千结》、《出嫁不从夫》、《夫君坏坏》…… 你根本分不清,哪里是杂物,哪里是床铺。 “这怎么睡啊?根本就没地方嘛。”阿柚抱着手臂道,自从知道王冽留下姜芬芳,她就是这样一付没好气儿的状态。 “你们小姐妹,都瘦灵灵的,挤一挤算了!”彭叔说。 “都说了没地方!再说把我的床弄脏了怎么办?” 姜芬芳心想,你还嫌别人,我阿婆的床都比你干净! 不过她只说:“我可以打地铺。” 老彭把杂物推到一边,勉强在杂物中间帮她搭了一张床,就走了,楼下隐隐地,能听到他对着王冽千恩万谢的声音。 “真当儿媳妇了?”阿柚嘲讽的声音传来,她躺在那堆杂物里一边翻着小说,一边貌似随口问道:“你跟老板讲什么了?” 姜芬芳把她大瓮放在角落里擦拭着,一边道:“没讲什么。” “还没讲什么——”她怪声怪调道:“我们再晚来点,就钻他怀里去了。” 女人之间的恶意,往往是毫无理由的,特别是只有两个女孩在的场景,一点点导火索,就足以让她们撕破脸。 ——谁说的? 姜芬芳放下抹布,转头看向阿柚,她的眼珠比常人黑一个度,看人时就像要进人心里。 她道:“你是不是生气,我占了你半个房间。” 阿柚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道:“啊?” “其实没必要,你这屋本来就被垃圾占了一半。”姜芬芳道:“以后我会打扫的干干净净,你还是有半个屋子。” 在奉还山,两个女人要闹起来,一定只有一个原因:抢夺资源。 这资源包括钱、田地、工作……当然也包括房子。 那不如一次性讲清楚。 “我不会跟你抢东西,我有事情要办,办完了,我就走。” 说完,姜芬芳自觉已经解决好了所有问题,拿起毛巾问问道:“哪里能洗澡?” 维多利亚理发店用的还是老式的热水器,一次只够一个人洗,再烧好要几个钟头。 此刻,当然已经用完了,她只能用冷水洗。 厕所兼洗澡间在一楼,狭小的几乎转不开身,姜芬芳进去之后才发现,门锁不上。 一门之隔,就是王冽和杠头的床铺,下楼时她看见王冽坐在床边看书,而杠头躺在床上,他们谁都没有看她。 她只能把门关紧,然后就开始脱衣服,镜子映出她瘦骨伶仃的身体,皮肤白得发青,眼睛却像是两团熊熊燃烧的火焰。 在褪去底裤之前,她停住了,仔细听那边的动静。 王冽和杠头很安静,他们没有聊天、也没有打呼,就那么无声无息地坐在外面。 也就是说,他们能听见她洗澡的声音,甚至于,能听见她脱衣服的声音。 这个想法让姜芬芳感觉到浑身不适,她没有继续脱衣服,而是先将自己的头发,一点一点的拆开。 又厚又沉的乌发,慢慢地落在肩头,在最里面,她拆出一根钗。 细细的一根,完全不起眼,钗头雕了个粗糙的凤凰。 姜芬芳慢慢的将凤凰头拔开,露出里面是寒光凛凛的刀刃。 这只剑钗,是阿婆留给她的。 阿婆十几岁的时候,家里闯进来一个山匪,那个畜生都不如的东西,要当着她父母的面糟蹋她,阿婆用这只钗,插入了他的喉管。 它保养得宜,仍然如同染血那一日一样轻盈锋利。 阿婆临死前,瘦得皮包骨,力气却很大,她把这只钗塞进姜芬芳手里,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用眼睛狠狠地瞪着她。 姜芬芳能听懂,她在说,去姑苏,给你阿姐报仇—— 十六岁的少女咬着嘴唇,咬得满嘴血腥,她用力点点头。 那一夜的风吹过屋檐,仿若凄厉的哀嚎,姜芬芳觉得,那是无数姜家女人凄惶的鬼魂,在为阿婆送葬。 她阿姐,叫姜美丽,五年前来姑苏打工,音讯全无。 直到今年过年前,有人把她的骨灰送回来,连同一封亲笔信。 那时候阿婆已经病骨支离,看第一眼,就呕出一口血来。 姜美丽写:他打我,像打一只狗一样。 姜美丽写:我想回家,可我知道,我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最后已经不成句子,只有反复一句话:我死了,带我回家,我们姜家人会为我报仇。 可那时候的姜家,早已经七零八落了,最后一任家主阿婆,像失去幼崽的母狼一样哭嚎了三天三夜,也死了。 眼泪漫上来,姜芬芳仰着头逼回去,打开了水流。 冰凉的水浇在细瘦的脊背上,带来一阵一阵的寒战,她咬牙硬挺着。一边握紧了手里的钗。 她不知道阿姐在哪里打工,杀死她的人,姓谁名谁,长什么样子。 可是没关系,她还年轻,她还有一条命,只要能在姑苏落下脚,她一定会找到那个人。 然后,让他血债血偿! 就在这时,响亮的水流声中,传来了脚步声。 很轻,由远及近。 姜芬芳如同一只敏捷的小兽,迅速握紧了手中的钗,死死盯着门口。 如果那两个男人敢硬闯进来…… 夜把一切声音放大,再放大,一步,两步,脚步声在门口停住了。 姜芬芳屏住呼吸。 门重重晃荡了一下,随后传来锁舌跳动的声音。 “哒”的一声,像是姑苏夜里的一声叹息。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那个叫阿柚的女孩子。 她知道浴室的门不好锁,所以下来,帮她将门锁好了。 第4章 洛杉矶·离婚 2017年,凌晨三点的洛杉矶。 垃圾箱旁,几个佝偻的身影正在翻找着汉堡,一辆荧光色的超跑呼啸而过,车灯映亮了一个一瘸一拐的身影。 姜芬芳带着满身的玻璃碎片,孤身一个人回到家,随后摩挲着,到了她的中药房。 这是一间四层,西班牙风格,可属于她的,只有这小小的一个房间,红木柜子每个小格都写着药名:当归、三七、藏红花…… 她拈了几味中药,放进砂锅里慢煨。然后开始化妆。 她许久没睡过觉了,脸上憔悴的几乎挂不住粉,腮红得很重,压下眼下的青灰,和苍白的皮肤。 可是等打开视频会议的时候,她照样光彩照人,神采奕奕的同国内团队打招呼:“嗨亲爱的们,想我了么?” 她在国内外都经营了视频账号,国内另有一个工作室负责打理,因为时差缘故,她时常要凌晨跟他们开会。 晨曦初露的时候,会议终于结束。 中药刚好煮好,姜芬芳一瘸一拐的走进厨房,一边喝一边拍视频,她与其他美妆博主不同的地方,就是她靠中药养生。 西海岸的晨光透过落地窗,将整个房间渲染成一种梦幻般的粉紫色,她终于拍完了最后一条时,楼梯处传来脚步声。 周佛亭从楼上走了下来。 他大概刚刚睡了一个很好的觉,头发蓬乱,却皮肤红润,框架眼镜,这让他看起来柔和了一些。 他看见她,皱了皱眉,用英文说:“你这可怕的作息。” 随即,他又想起了什么,又问:“你不应该在医院吗?” “没什么事就回来了。”姜芬芳舔掉唇边最后一点苦味,笑了:“吵醒你了么?抱歉。” “没有,今天要开庭。” 周佛亭绕过她,一边为自己煮咖啡,一边低声道:“既然住院了,就好好检查一下。” “哪有时间啊。”姜芬芳叹了口气,道:“我的化妆包下周就要上线了,你知道的,如果效果不行,我里子面子都要输掉的。” 美妆赛道太卷了,这是她第一次尝试上产品,她的粉丝看似粘性很高,但能不能转换成付费用户,还是个未知数。 但是前期已经投了太多钱进去了。 “但你不会坐视不管的,对吧?”她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道:“毕竟如果我破产了,周先生得养我。” 周佛亭没有回话,只是静静地审视着她,像是很奇怪,她为什么还敢跟他提要求,又像是在评估她作为一个商品的价值。 姜芬芳并没有躲闪,她笑盈盈地任他看。 是周佛亭先移开目光,他问:“有早饭么?” “当然啦。”姜芬芳说:“馄饨还是面?” “馄饨。” 周佛亭的家族,自他祖父一代就已经到了美国扎根。 到他一辈,已经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可是家里人却还是希望他能维持一个中国人的体统,比如,中文必须流利,成绩必须优秀,以及,娶一个传统的华裔妻子。 第5章 温婉、美丽、善于厨艺。 姜芬芳将之前用老母鸡炖好的高汤块,倒入珐琅铸铁锅里,馄饨是现包的,每一粒都有一颗虾仁,又另外烤了一个牛油果溏心蛋三明治,搭配鲜榨羽衣甘蓝汁。 他们相遇的时候,她合格的地方只有族裔。那时候他是纪录片剧组的实习生,而她是被拍摄的对象——在美国求生的底层女性。 她没有学历,性格太过张扬,甚至言谈举止都看能看出教养欠奉。 可她现在,在海边的别墅中,有条不紊地为他准备一桌丰美的早餐。 头发柔顺,皮肤洁白,连指甲都莹润剔透,就好像她一出生就在这里。 周佛亭垂下眼睫,沉默地吃完饭。 在姜芬芳送他出门时,他突然开口了:“这周留一天,一起吃饭。” 姜芬芳抬起头,加州热烈的日光下,他的脸仍然冷若冰霜。 “我有个客户,是《july》的总编,如果能给你一个版面的话,应该会对你有帮助。” 姜芬芳怔了一下,随即欣喜如狂的朝他扑过来:“周佛亭!我就知道你有办法!” 周佛亭立刻躲开了,就像躲避什么瘟疫。 一时间,气氛尴尬起来,姜芬芳讷讷的收回手臂。 “我只是在投资。”周佛亭说,随即就上车离开了。 而姜芬芳站在原地,看着那辆银灰色的车消失在地平线上,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掉了。 她想起很多年前的某个黄昏,他拉着她的手走过那条开着蓝花楹的小路,来到这间别墅门口,他说:“你再也不用到处租房子了,我是说,我会给你一个家,一个最棒的家。” 她还记得他微红的眼眶,还有拉着她手时,炙热的温度。 不是没有心动过的。 姜芬芳叹了口气,转身回到屋里,她先把厨房的三个手机拆下来,检查刚才做饭的素材够不够拍一集vlog。 最后,她才来到卧室,褪去了自己的睡袍。 干瘦到骨骼凸起的身体,洁白的皮肤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红肿的伤口。 医生给她清除了大半玻璃碎片,还剩下一些,她艰难的用手摸索着检查,一时不小心将玻璃碎片按得更深,就疼得眼前发黑。 就在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 一个带着伦敦腔的声音响起:“夫人,您提供的资料我逐条核实过了。” “你说。”她用镊子拔出了一块血淋淋的玻璃。 “这份婚前协议堪称滴水不漏,若涉及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上,对您非常不利。” “怎么个不利法?” “周先生名下的存款、股权及不动产均属婚前财产,与您无关。" 律师停顿片刻:“但根据加州的法律,婚后您个人收入、投资收益,都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依法分割。” 册那,姜芬芳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道:“连我的youtube账号也是?” “是。”对方苦笑道:“您当时为什么会签这样一份协议?” 姜芬芳倒在酒红色的大床上,顿时疼得呲牙咧嘴,她绝望道:“我那时候英文太差了……” 电话里一阵沉默,只剩下电流声,就当律师以为她不会再开口时,姜芬芳突然道:“如果他死了呢?” 对方愣了一下,立刻道:“您在开玩笑,对吧?” “对对对……我不是那个意思。”姜芬芳直起身,对他道:“是我,我是说,如果我死了,我的财产,能全部留给我的亲人吗?” “按照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夫妻共有,即使立遗嘱,您只能处理您那一份财产,您先生属于法定继承人,对您的财产也有继承权。” 所以,如果她死了,最大的受益人,是周佛亭。 这一次,已经是她经历的第二次谋杀了。 第一次是在去年冬天,当时她就意识到,有人想要杀她,或者,让她疯掉。 而且这个人就在她身边。 熟悉她的过去,弱点、甚至对她每一个不起眼的行程了如指掌…… 仿佛一个潜伏在她身边的幽灵,每时每刻都寻找着机会,猝不及防的勾起她的梦魇,揭开她拼命遗忘的罪孽。 他想一步一步地逼疯她。 但他找错了人。 姜芬芳能走到今天,因为她一不信鬼神,二不信报应。 “最后一个问题。”姜芬芳拿着电话,眼神幽暗:“但是如果,有人要杀我,被我反过来杀掉了……他的遗产,我还能继承么?” 第5章 姑苏夜·刀刃 维多利亚理发店是个挺古怪的地方。 按理说,开门做生意,应该在大路上,人越多越好。 它偏偏开在巷子深处,常年不见阳光,就是特地要找,也要找上好久。 另外,做生意的人,总要笑脸相迎才对。 可是在这里,永远笼罩着一种暴躁又阴沉的氛围。 作为前台的阿柚,不是打电话就是看小说,客人问她点什么,超过两句立刻翻白眼。 杠头倒是每天忙前忙后,但是火气极大,好像时刻准备跟人吵一架,有客人讲他两句,他眼睛就瞪得像牛一样大:“我又没讲你!见过捡钱,还没见过捡骂的!” 但生意居然还不错,每到下午,都会排起队来。 这大概是因为,2004年,还没有多少“时髦”的理发店,尤其是观水街这一带,只有老头在街边支起来的理发摊子。 而王冽这里,既能做时髦的发型,还能给你修脸剃头。 而且他手艺很好,性子沉静,无论阿姨们多么唠叨,提出多么琐碎不合理的要求,他都耐心听着,做出的发型,没有一次让人不满。 住在附近的人,也就习惯了来这里剪头发。 姜芬芳是这个店里的第三个小工,她跟其他人都不一样。 首先就是勤快,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洗澡——这个点不用跟人抢热水,洗完就出门买菜。 那边阿柚可能通宵看小说,刚睡下没多久,冲着她的背影吼道:“你特么轻点!” 没办法,理发店的工作太忙,她只有这个时间来探索这个城市,支巷里弄,马路河道…… 2004年的观水巷,就像一只大手,把摩登的一面和破旧的一面,糅合在一起。 理发店这一片巷子,是民国时期建的老建筑,据说涉及文物保护,很难拆迁。 巷子里有小卖部、旅行社、麻将馆……还有四世同堂的本地人,挤在三十几平米的小屋里,整日敞开着门,门口几个卷头发的老太太,一边择菜一边说闲话。 她们都是理发店的常客。 稍远一点,是一片断壁残垣的废墟,原来是个村子,叫观水村,房东老彭就是这个村子的。 村子一早就被拆迁了,要建工业园区,却不知道为什么停工了,现在只剩下一片废墟,零星几个钉子户矗立在那里。 而离开这一片,走上大马路,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马路宽敞,暗绿色的有轨公车拖着长线,叮当叮当的驶过,不远处就是百货大楼,银行门口是两只高大的石狮子,神气极了……总有带着小红帽子的游客,拿着地图寻着景点。 姜芬芳把这一片的地图记得很牢,包括每一户人家,他们的样子、性情、讲话的方式…… 她总能找到本地的菜农摆的野摊,买到便宜又新鲜的菜。 等其他人起床的时候,她已经把早饭做好了,剩下的零钱放在桌上,用石头压好。 而她自己已经在镜子前,一边翻着店里的旧杂志,照着《瑞丽》和《july》,学着给假人头卷头发。 她的勤快,越发显出来阿柚惫懒。阿柚每日九点才下楼,一边把楼板踩得咚咚响,一边道:“哟,老板娘起得可真早啊!” 姜芬芳不明白,为什么阿柚这么讨厌她,以及,为什么这里喜欢用男女之事,来攻击女人。 在奉还山,没人是这样的。 但她很少回嘴,只是沉默地干活。 她干什么总带着一股狠劲,她擦过的地板光可鉴人,连毛巾都洗熨得整整齐齐,像是新的一样。 顾客对王冽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最近你们家亮堂不少。” 王冽笑笑,没有说话,他遥远的看向姜芬芳。 她头发放下来,梳成两条辫子,对着每个人甜甜的笑着,精准的叫出来每一个人的名字,甚至绰号: “王阿姨,再把头发染一染?” “阿姐,今朝下班早,没有加班吗?” “彭叔,头发又长了,要不要进来剪一剪?” 仔细看,就会发现她的笑容有点笨拙,也有点生涩,就像学人模样的小猴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圆滑世故、游刃有余。 却让人看了想笑,也想叹气。 客人顺着王冽的目光看去,却道:“真可爱啊!” “嗯?” “我说你新招的小孩。”客人笑道:“很精神,干什么都用力,看着她就觉得屋子都亮堂了,是不是?” 第6章 王冽叹了口气,笑道:“是。” 姜芬芳虽说声称会剪头发,但也就是,会把一个人的头发从长剪到短。 ——跟王冽想的一样。 所以来得第一个月,她一直在做杂活,洗毛巾、打扫卫生……包括阿柚和杠头派给她的活。 她跟他们俩个关系都不好,阿柚是阴阳怪气,在晚上她睡觉的时候,大声打电话,一打就是几个小时。 杠头则是突然成了一个“领导”,客人叫他:“杠头——” 他一扭脸就叫:“那谁——” 而且不管姜芬芳做得怎么样,他都眉头紧皱,嘴里不干不净的嘟囔:“脑子有病!”“笨得像猪一样!”“傻叉!” ——这几乎是一场霸凌,但姜芬芳从来不响,因为她知道,王冽不会给任何人主持公道。 周五那天,来了个男孩。 他的头发抹了摩丝,根根分明,叼着根烟,看着就像不好惹的社会青年。 但是下半身,还穿着一条藏蓝色的校服裤子。 他一进来,就冷着脸扯过一把椅子,坐着一动不动的盯着前台看。 准确来说,是盯着前台的阿柚看。 气氛相当诡异,但吹风机的嗡鸣声,让客人暂时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异样。 王冽看了男孩一眼,又看了阿柚一眼,轻声道:“阿柚,你如果有事情的话,去外面解决。” 阿柚把头垂在胸口,用力摇摇头。 男孩冷笑了一下,刚想说什么,他的手机突然响了。 一个很大也很破的诺基亚,他接起来,听了两句就破口大骂:“你他妈就是个贱皮,要点钱就跟要你命似的!” 他骂得入神时,阿柚突然夺门而逃,一溜烟就消失在了巷子口。 他追了几步,没追到,追着她的背影骂了几句:“操你爹的,贱人,全家都死绝!” 随后,便继续打电话,打了足足有十分钟,最后丢下一句:“怪不得我爸打你,怎么就没打死你呢!” 才啪得合上手机。 他胸口起伏着,冲进去吼:“那贱货什么时候回来?” 没人应声,姜芬芳一直在里间洗毛巾,杠头没了对上姜芬芳的威风,像猫一样安静的给客人吹头发。 只有王冽,他是店长,他不能不回答。 他说:“她的私事我们不管,你可以给她打电话,也可以坐在这里等。” “他妈的!”男孩焦躁的骂了一连串脏话,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道:“老子要剪头发!给我洗头!” 此时正有客人在排队,王冽道:“好,稍等,我们现在有点忙。” “忙你妈!” 谁也没想到,男孩突然暴起,一脚踹翻了地上的暖水壶,滚烫的热水随着银亮的水壶胆,四分五裂。 他吼道:“那你刚才死哪去了!为什么不早说!” 还在烫卷儿的老太太吓得花容失色,直接尖叫起来。 这种男孩,打架不见得怎么厉害,家里也不见得有钱有势,但就是有一种不计后果的蛮横。 面对他的咄咄逼人,王冽仍然平静,他道:“不好意思,我给这位先生修完脸,马上给你洗头。” 王冽的服软,让他没了最后一丝对成年人的敬畏。 男孩气焰更加嚣张,在王冽干活的时候,一直指着他的头没完没了的骂:“你们外地瘟猪,跑这里犯贱,给脸不要脸……” 客人不安道:“要不让他先剪吧……” 王冽一声不吭的摆正了客人的下巴,拿着一把修面刀细细推进着,刀光银亮,反射着下午的日光。 男孩被他的平静激怒,更加大声的吼:“我他妈跟你说话——” “我给你洗。” 一个声音从里间传过来,是姜芬芳,她刚洗完了所有的毛巾,一边擦手,一边走过来。 此时,她已经换了个装扮,穿着王冽的旧卫衣,头发梳着两条辫子,看起来清秀漂亮。 男孩打量了她一下,眼神猥琐起来:“你谁啊你!” 姜芬芳迎着他的目光,把毛巾铺好,道:“我是这店里的小工,芳芳,我给你洗,洗完老板给你剪头发。” 男孩稀里糊涂地被她领回了椅子上,嘴里尚还骂骂咧咧:“傻叉店,傻叉老板……” “水温怎么样?” 姜芬芳调试着喷头,四十五度将水流打在他头上,然后慢慢地揉搓,泡沫细腻…… “你手还挺嫩的。”男孩色眯眯的打量着她的领口,随即声音骤然放大:“你轻点——啊!” 变故陡生,男孩的下巴被卸掉了,惊恐地大张着嘴,却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颤音。 “在奉还山,男人嘴巴不干净,是要被割舌头的。” 姜芬芳一边擦手一边道。 男孩暴怒,想要起身反击,可是下一刻,她眼疾手快摁住了他的下巴,用力一扯,剧烈的疼痛直通天灵感。 他眼前发黑,眼泪和口水一样不受控地往外流,发出啊呜啊呜的声音。 所有人都呆住了,一动不动地看向这边。 “给我们老板道歉……”姜芬芳的手移到了他的脖颈处,用了一点力气:“还是把头盖骨也卸掉,你自己选。” 不知道为什么,她那双寒光凌冽的眸子,让他觉得,她不是在威胁,而是在陈述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 男孩口水流了一前襟,终于发出含糊的声音:“对……唔……起。” 男孩最后捂着嘴跑走了,临走前,姜芬芳甚至让他赔了那些被他砸碎的东西。 待他走远,杠头才跑过来,惊的不知道怎么办好:“ 你……你刚刚那是啥路数?” “拆骨。就是他骨头中间有缝,一用劲就行了。” “就是穴位,推拿那种是伐?”杠头又问道:“啥人谁教你的?” “阿婆教的,我们姜家女人都要会的。”她说:“拆骨、入瓮……” 杠头似懂非懂,只是道:“结棍(厉害)。” 又看了王冽一眼,小声道:“你可惹上麻烦了,那孩子姓朱。” 原来观水村的人,都姓朱。好多仍住在附近,骂外地人骂得最凶的就是他们。 其中还有几个小混混,是本家兄弟,没事也要找点事。 一旁的王冽没有说什么,既没有骂她擅作主张,也没感谢她给店里解决了麻烦。 他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许久,像梦游一样,直到客人不安的催促他,他才如梦初醒,继续拿起了修面刀。 因为太过用力,白皙的手被勒出了红痕。 第6章 姑苏夜·把爱补全的夜 每个人都会活到,把爱补全的夜晚 勒内·夏尔《形式分享》 ——题记 晚上吃饭的时候,阿柚回来了,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也没人问她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姜芬芳有时候觉得,这个店真的很奇怪,大家在同吃同睡还一同工作,却仍然能够活得毫不相干,像是一桌被硬凑起来的牌搭子,一下班,牌局就散了。 下班后,姜芬芳照常打扫卫生,阿柚却走到她面前,道:“你先去洗澡吧,热水还剩好多。” 姜芬芳抬起头,见她的脸色有些不自然,就明白,她不知道听谁说了下午的事情,是在感激她。 “没事。”姜芬芳道:“我用水多,最后一个洗,就不用给谁留着了。” “你用吧,我……我今天不洗了,我上楼了。” 不等她回答,阿柚匆匆地上楼了。 这应该就是城里人表达感激的方式,别扭、迂回,又生怕你感觉不到。 姜芬芳有点不习惯,在奉还山,大家的爱恨都直接,想要感谢一个人就要紧紧地抱她、亲她,讨厌一个人就往她脸上吐口水。 不过热水,她还是挺领情的,她爱干净,但是热水总是不够,今朝杠头也不在店里睡,她第一次酣畅淋漓的用了热水。 洗完,已经夜里十一点了,外面极静,能听见巷子口的狗叫声。 掀开帘子,整个理发店都笼罩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只有王冽那边,亮着一盏灯。 他在看书,坐在镜子前的软椅上,旧台灯放在桌上,光被镜子折射了千万次,像梦境一样的明亮。 他听见姜芬芳走出来,但没有抬头,他旁边的折叠床已经展开,铺着深蓝条格的被子,睡觉前的时间属于自己,谁也不想同谁多讲话。 可是,脚步声一点点朝他靠近。 王冽抬起头,就看见姜芬芳他面前,还带带着氤氲的水汽,穿着他的旧卫衣,头发湿淋淋的披在肩上,脸色冷而白,就像一弯隆冬的月牙。 “老板,你在看什么书啊?”她问。 王冽给她看,《六祖慧能·坛经》。 “啊,挺好……” 看不懂,找共同语言失败。 王冽问:“你有事么?”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还是道:“老板,你能帮我剪下头发吗?” 第7章 王冽说:“不是让杠头给你剪么?他正好想练手。” “他剪得不好。”姜芬芳道:“我想好看一点。” 王冽看着他,他性子冷淡,阿柚和杠头,以及之前打工的所有人,如非必要,不会同他提任何要求。 只有姜芬芳,她老是理直气壮地“麻烦他。” “来吧。” 王冽轻轻叹了口气,起身为她让座。 “谢谢老板。”她规规矩矩的坐到了椅子上。 其实她刚来那天,老彭就问过她,要不要换个发型。 她当时反应很大,捂住自己的发髻,使劲摇头。 在姜家,头发越长越吉祥,只有过年才能由家里的长辈剪一次头发,她刚来理发店的时候,在心里默默地觉得奇怪,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肯让外人来摆弄头发呢? 这分明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 王冽梳开她的打结的长发,手指穿梭在她发间,带来酥酥麻麻的痒,她舒服地眯起眼睛,就听见王冽问:“你喜欢什么样子?” “都可以,你觉得怎么好看,就怎么剪。” 王冽在镜子里端详了她一会,就专注地下剪了。夜很静,有汽车经过巷口,传来短暂的轰鸣。 姜芬芳仔细地观察他下剪刀的样子,他拉起发片的姿势,很利落,跟杠头那种笨手笨脚的样子,完全不一样。 她问:“老板,你什么时候教我剪头发?” 王冽一怔,道:“我为什么要教你剪头发?” 那年月,在理发店打工已经不是师父与学徒的关系,王冽不差任何人的工资,也从不教任何人东西。 “我只会给人剪简单的发型,店里只有你一个人忙。”姜芬芳道:“教会我了,我就能帮你了。” 这话如果换一个人说,有占便宜的嫌疑,可是她说出来,坦坦荡荡。 王冽一笑,道:“谢谢你啊,我不累。” 他很少笑,笑起来格外的柔和好看,就像店里那个软乎乎的布偶熊。 姜芬芳想了想,道:“你是不是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父?所以谁都不肯教?” 王冽专心对付她的发尾,没有说话。 “那你不必担心。”姜芬芳道:“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没地方可去。” 王冽的剪刀在半空中顿住,他望向镜子里,姜芬芳正看着他,大眼睛黑白分明,天真、纯粹、又野心勃勃。 他收回目光,低声道:“……算了吧,以后走得最远的,就是你。” “我不会,哪怕我变成厉害的理发师,也不会走。”她很认真说:“因为没有老板会对我这么好了。” “我什么时候对你好了?” “借我钱,送我衣服……” 王冽打断她:“衣服是旧的,钱要还的。” “但是……我每次夜里洗澡出来,你都会把灯点亮,等我上楼后才关上。”姜芬芳很认真的说:“我没说错吧?你对我好,我都记得。” 镜子里,她的眼神太过明亮,他不得不低头专注发尾,好像她的发尾是理发界的哥德巴赫猜想。 姜芬芳丝毫不觉得自己这话会让人脸红,只觉得自己成功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心满意足的看向镜子,欣赏自己的逐渐好看的发型。 ——以及好看的老板。 王冽的好看,是一种恰到好处,让人舒服的好看,就像热度刚刚好入口的白开水。 恰到好处的脸型,恰到好处的眼睛,最出众的是皮肤,一种莹润的玉白色,像是涂了脂粉——但他刚洗过澡了,那就是家里用很好很好的米面油脂,养出来的好气色。 他不像小巷里的人,反而像电视里那些气宇轩昂的主持人……他们一定读过很多书,有很多钱…… 王冽突然开口,他道:“你就不怕他报复你吗?” 姜芬芳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意识到,他在说今天那个学生。 她没回答,而是反问道:“你怕么?” 她以为王冽不会回答,但他道:“我怕。” 姜芬芳一怔,抬头看向镜子,他没有看她,仍然在专注地修剪着她的头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眼睛里,有藏得很深的悲伤。 “没什么可怕的。”她道:“我从小就打架,那种男的,一看就是纸老虎……” “如果你看错了呢?”王冽打断她,道:“他就是要跟你拼命呢?你要……变成杀人犯吗?” “那我也不怕!”姜芬芳脱口而出。 一时间,两个人都愣了,他们在镜子里对视着。 “小时候,有人说我跟阿姐是疯子生的野种,阿婆就跟我讲,去打,打死他们,她去偿命。” “不是这样的。”王冽道。 他摆正了椅子,让姜芬芳看镜中的自己,轻声道:“你跟他去拼命,无论输赢,你都输了,因为你的命,比他的命贵多了。” 姜芬芳愣了一下,不光是因为王冽的话,还因为此刻镜中的自己。 她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去除了过于厚重的长发,轻薄而富有层次的发型,很好地修饰了脸型,整个人仿佛一颗被打磨出光亮的珍珠。 “我看起来好像书里的人啊……”她小声说。 她说的是店里的旧杂志,瑞丽、《july》……她很喜欢,每天都翻。 王冽道:“戴文青木,我参考了她的发型。” “对对对!我特别喜欢她。” 到底只有十六岁,她喜形于色,她一直觉得那些美丽的模特,像仙女一样,都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而现在,她和仙女产生了一点点联系。 “你以后,说不定会亲眼见到她。” 昏暗的光线下,王冽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剪刀,刀刃雪亮,他的眼神却很温和:“那时候你就会发现,一个小巷子里的理发店,一个不知好歹的高中生,什么都不算。” 姜芬芳那时候并不理解他的意思,只是觉得,怎么可能呢? 杂志上的人,可是在美国,美国啊——那是好远好远,远得像天边的地方。 他只是找个借口,让她别惹事罢了。 姜芬芳道:“那被欺负了怎么办?为了【以后】忍着?” “没错” 王冽说。 姜芬芳只觉得荒唐,她道:“可是我们家里人,不是这么教我的。” “她们会说,一个孩子受了欺负,家里人要帮着她十倍的打回去。有打回去的心,她才不会长成一个,让人看了就想欺负的人。” 巷子口倏尔远逝的车灯,照亮了她的脸。 姜芬芳看着王冽,她的眼神纯粹、坦荡,她说:“我可以忍,但是我不想阿柚被欺负,你被人骂……” 她其实不明白,这里的关系为什么可以这么冷漠,如果阿柚没有逃走,她会被那个男的带走,王冽和杠头绝对不会阻拦。 而那个男的如果真的对王冽动起手来,也绝对不会有人上前帮忙。 在奉还山,一个女人的事情,就是整个姜家的事情,她们保护着彼此,也被彼此保护。 所以过去的姜家女人,什么都不怕。 她知道姜家已经没了,她不想这个她暂时当作“家”的理发店,变成一个谁都可以来踹两脚的地方。 王冽看着镜子里的她,似乎想说什么。 突然,他们身后传来声音,是阿柚。 她不知道站在楼梯上多久了,此时,尴尬的笑了一下,道:“我不知道你们还没睡,我就想问你……要不要回来睡觉。” 第7章 洛杉矶·命运 你为什么会害怕镜子呢? 因为总觉得,镜子里有双眼睛在看着我。 ——题记。 “你肯定猜不到,我第一次看《july》是我16岁的时候,店里的旧杂志……那时候我觉得那些模特活在另外一个世界,跟《还珠格格》没什么两样……” 姜芬芳兴奋的喋喋不休:“但现在,我居然可以亲眼见到《july》的主编!” 周佛亭打断她,道:“待会介绍你们的时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会说,你是我的朋友。” 姜芬芳怔了片刻,随即笑了:“当然。” 即使感情最好的辰光,周佛亭也很少在外面介绍他们的关系。 他厌烦自己要向每一个人解释,他为什么会娶一个网红,然后向每个路人解释,她身上那些drama桃色绯闻究竟是不是真的。 更遑论现在。 这是一位好莱坞的制片人为了庆祝自己新作上映,而举办的晚宴,采用受邀人员+1的制度,周佛亭和《july》的主编简,都是受邀人员之一。 宴会中,也有其他星光熠熠的明星和网红,可是姜芬芳一双眼睛,只盯着简。 她跟想象中的时尚女魔头并不一样,眼窝微陷,有一双温和的、灰蓝色的眼睛,花白的头发用山茶花发卡别在脑后,带着亲切随和的笑容。 周佛亭上前打招呼,并且介绍:“这是维多利亚·姜,一名油管博主,是我非常好的朋友,一直很仰慕您。” 第8章 “是么,谢谢您,这是我的荣幸。” 姜芬芳一边跟她握手,一边些微的恍惚,她想起姑苏那间小小的理发店,成沓的旧杂志,以及王冽,他对她说:“你以后说不定会见到她呢。” 她终究没有亲眼见过戴文青木,但是她见到了简——她十六岁所有白日梦的缔造者。 寒暄之后,周佛亭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姜芬芳控制不止的说道:“事实上,您是我的偶像,应该说,是全世界女孩的偶像,在我们还在痴迷于迎合男性凝视的时候,是您告诉……” “是吗?”对方优雅的微笑着:“据我所知你来美国后,跟一个瘾君子同居,也关心女性主义和时尚吗?”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那是对别人来说,对姜芬芳来说,恶意和讥讽,早就是跟氧气一样自然的东西。 她轻轻捂住嘴,带了点感动的鼻音,她道:“天啊,您看过我的视频,我太荣幸了!” 简:…… “您喜欢哪一期?”她迅速追问。 简说:“谈不上喜欢,夸张的特效,浓艳的妆容,你们这些博主,都大同小异。” “没错,现在网络环境就是这样。”姜芬芳道:“所以,我最近在复刻千禧年的妆容,想追求一点变化。” 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看,她在手机上展示她的大片:贴身的吊带,拼接的牛仔长裙,卷发凌乱,浅蓝色眼影,眼神攻击力十足。 “2000年五月刊,戴文青木。”简收起礼貌的笑容,直接嘲讽道:“你?复刻这个妆?请原谅,我觉得这很冒犯。” “是的,我粉丝也这么问我,为什么要复刻这个妆呢?” 姜芬芳好像一丁点也听不出简的嘲讽,她带着点怀念笑着道:“因为我十六岁时打工的理发店,就挂着这张海报,很多女孩子都会学着她打扮自己。” 她看着简的眼睛,露出那种标志性的,有感染力的微笑,她道:“我当时就想,时尚对于普通女孩子来说,到底是什么呢?” 简抱着手臂看着她,眼神并不友善。 “意味着打破美的壁垒,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能买得起名牌大衣,但每个女孩都可以照着《july》,让自己变得更美。” 简沉默了一会,评价道:“这个答案糟透了。” 时尚本身就是划分阶级的工具,谁会思考,时尚对穷人有什么意义呢?什么意义都没有。 简说:“说实话,你这个复刻也很糟糕,原版的裙子是范思哲1990年高定,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您收藏了那件衣服?天啊,真的吗?” 简耸耸肩,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当然,虽然没有署名,这套片子,就是当时我还是小编辑时策划的。” 对于姜芬芳,时尚是有意义的,对于从杂志社最底层爬上来的简,同样也是有意义的。 姜芬芳赌对了。 她们聊了整整半个钟头。 如果让简评价姜芬芳这个人呢,她仍然是不喜欢的。 因为她太冒犯了,完全没有边界感。 但她就是无视掉所有的尴尬、恶意,直接而明确的提出自己的要求。 “是这样的,我有一款美妆包要上线了,可以不可以请您给我一个版面宣传。” 其实纸媒的传播力度,早已不如网络。但是《july》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意义。 简喝了口红酒,微笑,在想她怎么好意思把这话说出口。 “其实《july》跟网红合作也有先例。比如去年一月的冬日系列,就请了kelly嘛,说实话我的数据和粉丝黏性,是比她强的……” 简扬扬眉毛,未置可否。 “而且近期的美妆板块,不是挖掘了很多小众文化的妆容么?我的化妆包,采用的是中国传统的苏绣工艺……” 简终于打断了她喋喋不休的自卖自夸,简说:“其实,我们联系过你。” “啊?” “就是你说的冬日色彩那个主题,我的同事先找了你,而不是kelly。” 仿佛石破天惊的一句话,姜芬芳当场僵在原地。 “但是你的助理拒绝了我们,老实说,今天如果不是周的关系,我不会选择见你。” …… 能跟《july》搭上边,是多年以来,她梦寐以求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业大佬的邀约,拒绝不仅仅意味着拒绝,还意味着“得罪。” 甚至不是得罪一个人,而是得罪一个圈子。 阿柚不可能不知道,但她还是做了。 “但看起来,你似乎真的完全不知道这件事。”简的目光甚至带了点怜悯。 “是的,不过——” 姜芬芳失魂落魄了片刻之后,又重新整理好了表情,她深吸了一口气,伸手解开自己领口的丝巾。 洁白如玉的脖颈,有一道浅色的伤痕,蜿蜒爬过颈动脉。 “实际上,去年的一月,我被遭遇了一场,入室抢劫案。”她说:“凶手差一点割掉了我的头。” “什么?上帝啊!” “凶手还没有抓到。”她笑了一下,道:“所以没有向外界公布,那段时间,我的精神状态并不好,哪怕是现在,我也在恐惧。” “是的,可怜的孩子,你一定吓坏了。” 富裕阶层,可以用钱来隔绝一切让人恐惧的东西,他们最害怕的,就是突如其来的暴力犯罪。 “所以,我的助理大概怕我无法适应工作,所以自作主张的,拒绝了所有工作邀约,我为她的冒犯向您道歉……” 一秒钟,姜芬芳哀伤的神情,在一秒钟之内转换成了她标志性的,富有感染力的微笑:“还好,兜兜转转,我们最终还是迎来了合作,我们中国称之为,缘分。” 还没反应过来的简:“……等等我还没有答应你。” 回程的车上,姜芬芳的右手一直在抖,这是服用地西泮的后遗症,她用左手死命按住它,打阿柚的电话。 无人接听。 这些年,她所有商务联络,都由阿柚负责,她不敢想,这一次,是阿柚唯一一次瞒着她做决定,还是很多次当中的一次…… 从去年一月开始,她的精神状态,就像走钢丝,一点小事就会让她崩掉。 她怀疑周佛亭,怀疑身边的所有人,甚至怀疑自己。 但她从来没有怀疑过阿柚。 这么大的加州,这么大一个美国,她唯一全心全意去信任的,阿柚。 阿柚一直没有接电话。 前面开车的周佛亭突然开口,他问:“你为什么说谎?” 姜芬芳忙于低头看手机,闻言茫然地抬起头:“什么?” “入室抢劫。” 他说出几个字,就闭紧了唇,这个话题,她以为他到死都不会提起。 姜芬芳深深叹了口气,她道:“我不知道阿柚为什么没有告诉过我,《july》找过我……但没办法,我得给一个足够有力度的理由。” 周佛亭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这个眼神很复杂,不耐烦、嫌恶、还有恐惧…… 这让姜芬芳心中的情绪迅速膨胀,她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他妈讨厌镜子!尤其讨厌有人在镜子里看我!” 周佛亭皱起眉,道:“我在开车,不可能为你挡上后视镜。” “那你去死啊!” 周佛亭一脚刹车,车戛然而止,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头问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不是吗?你死了就不用面对,你娶了一个疯女人!不用再费尽心思的想着怎么摆脱她!” 她的声音却格外的平静冰冷,道:“还是你希望,死的是我?” 周佛亭盯着她,一声不吭。 姜芬芳咯咯地笑起来,笑声凄厉:“你别做梦了,周佛亭,我死了,一定会拽着你一起下地狱的。” 第8章 洛杉矶·乔琪 去年一月十三日,一个很黑很冷的冬夜,她跟周佛亭吵架了,喝了很多酒,独自一个人去了乔琪家。 乔琪是传说中,她到了美国之后包养她的男人,实际上,他是个同性恋,只有一间破败的公寓。 在她最落魄的时候,是乔琪和这间破败的公寓收留了她,所以她赚钱之后,就以两倍市场价买下了乔琪的房子。 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她都会回到这里,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这比周佛亭的豪宅更让她有家的感觉。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她进门后立刻上床,用毯子把自己围起来。 然后她打电话给王冽。 “你现在是不是很得意啊?”她问:“靠着吃你的血肉往上爬,姜芬芳这个贱人,现在遭到报应了。” 王冽在那头安静的听着,他一向是不善言辞的人,这样也好,她可以肆无忌惮的说很多话,刻薄的、无情的、痛不欲生…… “我告诉你,你活该,你就活下地狱,你是不是恨我?来杀了我啊!哦对,你不敢,你就是不折不扣的窝囊废!” 第9章 姜芬芳醉醺醺地说到了半夜,到最后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像一场歇斯底里的情绪呕吐。 王冽全程都没有讲话,只是在她跌倒在地毯上时,说了一句:“姜芬芳,回家吧,这里不安全。” 他的声音仍然带着江南特有的温软清冽,那一刻,她好像回到了那间理发店,他转头对她说,把剪刀递给我。 “我要你管!你算老几!” 酒精让她面孔发热,她踉跄着起身,拿着手机走到卫生间里,想要洗一下脸。 就在俯身下去的那一瞬间,她用余光看见了镜子里的倒影。 她的身后,黑暗的房间里,矗立着一个男人。 一股寒气直冲上来,一瞬间,她的酒全醒了。 刚才进门的时候,她太冷了,着急取暖,她到底有没有把门锁上? 这片楼太破旧了,又在郊区,住的人很少,就算她拼命呼救…… 她想回头确认一下,可是她害怕打草惊蛇。 心里一万个念头涌上来,可是表面上,她慢条斯理的洗脸,然后擦脸,装作若无其事的看向镜子。 昏暗光线下,镜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的脸。 她慢慢地转过身去,走廊里空空荡荡,漆黑的窗外,大雪纷飞。 姜芬芳松了口气,也许是幻觉,也许是因为她有轻微的飞蚊症…… 她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天太冷了,她随便擦了擦手,想赶紧回到温暖的被窝里。 就在这时候,耳机里传来了王冽的声音,他低声说:“姜芬芳,不要回去。那个人藏在床底。” 仿佛一盆冷水,从上而下泼了下来,她的手僵在门把手上。 本能比脑子更快,她迅速将卫生间的门锁住,用后背抵住,开始用颤抖的手拨号报警。 雪太大了,警察说他们要十五分钟才能到。 旧楼的隔音很差,况且是寂静地雪夜,尽管她极力的压低声音,却还是觉得自己说地址的声音无比刺耳。 如果屋里真的有人,那人应该听见了。 酒精和恐惧的作用下,心脏像疯了一样跳着,她用气音哀求他们快一点。 就在这时,她听见了脚步声。 从卧室传来,真实的、清晰的、近在咫尺…… 最后一点侥幸熄灭了,这绝对不是幻觉! 她慌张地扫视着卫生间,想找自救的方式,可这里只有发黄的马桶、凌乱的洗漱用品,窗户很小,绝对无法让一个成年人通过。 她想到窗口呼救,可这时候,门锁突然动了,幅度很轻。 那个人,正在试图把门打开。 姜芬芳浑身已经被冷汗湿透,她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她用英文问:“你是谁?你想要什么?” 这附近的治安一向不太好,当年住在这里的时候,就经常被醉醺醺的流浪汉尾随,也许,也许对方只是路过的流浪汉,见房子没人闯进来了而已。 对方没有回答,只是摆弄门锁的声音骤然停止。 窗户纸被捅破了,也就到了谈判的时刻,姜芬芳压制住内心的恐惧,尽量平静道:“您想要钱,没问题,多少都可以,我叫维多利亚·姜,一名博主,你可以搜索到我的账号……如果您伤害了我,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一片死寂。 姜芬芳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抵住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和一点,再柔和一点,她道:“您可以告诉我您的账号,我立刻就把钱打给您,以及,我会对警察今晚什么都没有发生……” 仍然是沉默,那人就跟姜芬芳隔着一层门板,无声的对峙着。 不知过了多久,门口再一次传来脚步声,那个人,从门口离开了? 姜芬芳浑身上下,已经被冷汗湿透,她不敢松懈,仍然抵在门板上 突然!她整个人跟着门板一同剧烈的震荡了一下!又是一下! 原来他不是走了……而是去取工具! 为什么?他想做什么?姜芬芳绝望的想,无数念头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闪过,他想解决性需求吗?那没问题的,她不想死。她还有好多的事情没能做完…… 还是,他本身就是一个杀人犯,亡命徒? 巨大的恐惧让姜芬芳陷入一种极端的亢奋,她想,或许她可以攻击他的穴位,刺瞎他的双眼,她拼尽全力,也许就能等到警察到来。 ……大不了一死,她也一定会拉着这个人同归于尽的。 门板还在剧烈的震荡,对方几乎是以一种强烈的仇恨,无声的砸着那扇破门板,姜芬芳心一横,反而生出了勇气,她闭了闭眼睛,等待他破门而入的刹那。 奇怪的事情,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在她的记忆里,卫生间的门终于被猛然打开,她像疯子一样挥舞着手,进行攻击。 可是…… 什么都没有,走廊里空空荡荡,无垠的黑暗中,只有卫生间黄色的灯光亮着。 可是,被强行破坏的门锁,不是幻觉,她被冷汗湿透的衣服,同样不是幻觉。 姜芬芳不可置信的四下看着,什么都没有,卫生间的镜子映照出她惊恐到扭曲的面孔…… 等等。 她颤抖着抬起头,看向了镜子。 镜子里的人,面容扭曲,像她,又不像她…… 巨大的恐惧,摄住了姜芬芳的魂魄,她慢慢地退后了一步。 而镜子里的“姜芬芳”,却并没有做相同的动作。 她慢慢咧开嘴,露出一个怪诞的笑容。 那个笑容越来越大,整面镜只装得下那扭曲的五官,随后,只剩下一只巨大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姜芬芳。 姜芬芳记得这双眼睛,也记得眼睛主人血迹斑斑的样子。 “我找到你了,姜芬芳。” 一声叹息般的声音,巨眼活泼地转动着。 姜芬芳痴痴地站在那里,直到一些冰凉的东西飞溅在她脸上, 是什么? 她抹了一把,发现满手鲜红。 而镜子里的她,喉咙已经裂开一道伤口,仿佛婴儿的小嘴,暗红色的血浆,缓缓流下来。 4 姜芬芳是被阿柚送进急救室的。 阿柚知道她和周佛亭吵架,就猜到了她会去乔琪的小屋,怕她出事,就冒着雪去陪她。 凌晨三点半,阿柚打开卫生间的门,看到镜子被打碎了,姜芬芳惨白着脸躺在浴缸里,手中紧紧地攥着一块碎片,已然鲜血淋漓。 她脖子上,有一道狰狞恐怖的伤口,正在缓缓地,把热水染红。 阿柚失声尖叫起来。 所幸的警察和救护车已经到了,而且没有伤及动脉。 姜芬芳醒来的时候,周佛亭、阿柚、乔琪、包括她这么多年接来美国的,奉还山的姐妹,都来医院看她。 她说不出话,只能用手写字:“那个人抓到了吗?”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阿柚道:“老大,你真的看到有人进来了吗?” 警察到了现场,没有发现大门有破坏的痕迹,房子里,也没有第二个的指纹。甚至最近的监控,只拍到了姜芬芳进入,并没有拍到其他人。 从头到尾,除了姜芬芳说有人入室抢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人进入了那间屋子。 而姜芬芳的证词,也充满了病态和荒诞:什么叫镜子里的人影?什么叫镜子里的人出来了? 事情已经很明显了,那个夜晚,她精神失常了,在产生的幻觉中选择自杀,所谓入室抢劫,不过是精神分裂者的谵妄。 检查结果也表示,她有精神分裂病史,周佛亭已经在跟医生商量,是否要让她进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 姜芬芳只觉得,从一个噩梦坠入了另一个噩梦之中,她想说什么,可是说不出口,生理性的泪水,从眼睛里无声的流下。 阿柚给她擦眼泪,像是对她说,又像是自言自语:“谁敢把你送进去,我就跟他拼命。” 乔琪说:“是啊老大,姐妹们都在这里,再不行打电话让朱砂回来,他跟你有血缘关系……” 姜芬芳摇摇头,艰难的打字:“我从来没想过自杀,真的有人要杀我,王冽可以证明……” 打到这里,她愣住了。 阿柚一把抱住她,道:“我知道,好了,不要再说了。” 姜芬芳被她抱着,一时间呆住了。 她们都知道,王冽的电话,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变成了空号了。 连同这个人,也早就消失在她生命中。 第9章 姑苏夜·乘光 姜芬芳是什么时候跟阿柚熟悉起来的呢? 是阿柚带她去卖头发。 那天夜里,她上楼后,阿柚急急地问她:“你真的跟老板搞对象了吗?你们俩打啵了吗?” 姜芬芳终于忍不住说出来:“你怎么老想这些啊?” 在奉还山,男女在一起是件稀疏平常的事情,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对八卦这件事,能长期抱着如此巨大的热情。 第10章 阿柚有点尴尬,生硬的转移了话题,道:“那,老板给你钱了么?” “什么钱?” 阿柚冷笑一声:“你傻啊,你没看见经常有人过来收头发吗?你这个头发能卖一千多块呢!” “一千多块?”姜芬芳瞪大了眼睛,这可是一笔巨款。 姜芬芳又咚咚咚的下楼去,问了一下王冽,王冽说帮她收好了,等收头发的人过来,就把钱给她。 阿柚翻了个白眼,道:“切,你不问,他也不讲!” “咱们这个老板呢,看着斯文,实际上心可黑了。”阿柚说:“工资这么低,一点人情都不讲……这样的男人不能嫁的。” 姜芬芳想问,到底谁想嫁了? 但是隔着一层薄薄的门板,她不想讲老板坏话,转移话题道:“他们要头发做什么?” “做假发,还有古装剧的发包。”阿柚跷着二郎腿,道:“还有人专门养头发卖呢!” 姜芬芳笑了一下,她想,姜家人要是都来卖头发,恐怕是要发财。 姜家人洗头的步骤极其繁琐,要用十几种草药熬得汤汁,三洗三泡,然后用花油养护,一个姜家女人走出去,看她头发,就知道家里的男人合不合格…… 想到这里,姜芬芳突然想到姜美丽,那个男人,恐怕是不会给她洗头发…… 姜美丽会不会也把头发卖了? 如果,能找到买她头发的人,说不定就能找到她的住址,继而,找到那个男人。 姜芬芳兴奋起来,她对阿柚道:“你晓得都有哪里收头发吗?” 阿柚有些迟疑,她道:“晓得是晓得。” “你带我去找卖头发的。卖了,钱分三份,我给你一份,好么?” 阿柚的眼睛亮了,要知道,她那时候的工资才五百块。 第二天,她们俩请了假,去卖头发。 阿柚把肠子都悔青了。 她原以为,姜芬芳是怕王冽从中间赚差价,所以才自己去找收头发的人。 谁想到,每到一个地方,姜芬芳就要举着她的头发问:“请问,你之前收过类似的头发吗?” 对方要是说没有,就算把价格开到天上去,姜芬芳也不肯卖。 她们坐着公车,又走路,已经跑了五六个地方了,如今天气已经热起来,尤其是正午的日光,晒得人脊背如同刺了一万根针。 阿柚已经走不动了,可是姜芬芳仍然清清爽爽,一丝疲态都没有。 乡下人,力气大得像母牛。 阿柚心里骂了几个开回,不耐烦地问:“你要让人家看什么啊?头发都是一模一样的。” 姜芬芳说:“不一样,我们从小就留头发,没有用过洗发水,经手的一定有印象。” 阿柚不耐烦道:“反正我走不动了,你爱去自己去吧。” 她一屁股坐在路边上,给自己扇风。 姜芬芳静静看了她片刻,道:“好,你把地址告诉我。” 她捧着她的长发,一往无前的继续走着,仿佛一个孤独的朝圣者,很快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神经病……” 阿柚看着她背影嘀咕,她不明白姜芬芳为什么一定要找她姐姐,她都快把自己亲爹妈给忘了。 一片云彩飘过来,天气越发地闷热,对面是一个卖菠萝串的摊位,菠萝被切成小条,泡在盐水里,看着就冰凉可口。 阿柚已经口干舌燥,她想买一串,又觉得贵,她还要攒钱买手机。 就在这时候,两个女孩子走过来,一个人买了一串,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她们都是那种典型的城市女孩,穿着浅色的吊带衫,妆容精致,皮肤很白,像是最细腻的牛乳。 其中一个女孩,胸口挂着一部手机,摩托罗拉的新款,红色的,闪烁着珍珠般的色泽。 阿柚凝神看着它,突然觉得痒痒,低头发现,地上有一只很大的蚂蚁,正爬上她的脚踝,她赶紧站起身,把它拨弄下去。 可是那种刻骨铭心的痒,已经遍布了全身,她心烦意乱地抓挠着……腋下渗出一粒一粒的汗水,让她想把手伸进去抓。 可是无论怎么用力,都钻心地痒。 好痒,好痒,好痒。 “阿柚——” 阿柚猛一抬头,就看见了姜芬芳,她站在她面前。 她立刻把手从衣服里拿出来,手背上已经被她抓出了血痕,正有细密的血珠渗出来。 姜芬芳看到了,却什么都没问,只道:“我把头发卖掉了。” “真的找到你姐姐了?” 姜芬芳神情有一些古怪,她点点头,道:“我请你吃饭吧。吃那个。” 前面,是一块红白相间的招牌,一个巨大的白鸡,笑嘻嘻的立在门口。 阿柚一愣,她知道那叫肯德基,每次经过,她都觉得那里的灯光温暖极了,玻璃窗里吃饭的人,就像画报一样。 但是,那都是有钱人才去吃的,她想都没想过他们这种人可以进去吃饭。 没等她拒绝,姜芬芳已经推门进去了,扑面而来的是让人舒适的冷气,以及一种奇异的、香得不得了的食物芬芳。 阿柚像是做贼一样,怎么点餐呢?是要叫服务员过来吗?姜芬芳有多少钱啊?万一钱不够,会被压在这里么? “欢迎光临肯德基,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姜芬芳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小小的、四四方方的优惠券,上面写着:田园脆鸡堡15元2个。 那时候街上发一整张优惠券,分很多小格子,剪下一小格是一个产品。 阿柚都不知道姜芬芳是从哪搞到的,她刚来这里一个礼拜! “对不起,小姐,您这个优惠券过期了。”店员保持着职业礼貌的微笑,但是,阿柚能看得出她的不耐烦,她一定在心里嘲笑,两个穷鬼,第一来肯德基吧…… 姜芬芳抬起头,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迷茫道:“那我点什么好呢?” “您可以点一个套餐,里面有田园鸡腿堡和小薯,还有可乐,也可以加三元升级成中薯,还可以……” “我没听懂,怎么点最合算呢?” 后面已经开始有人催促了:“什么时候点完啊?” 一阵熟悉的痒意,从后脊背攀升,阿柚强忍住想抓挠的心情,低下头丢一句:“我,我去座位上等你。” 就匆匆地离开了。 姜芬芳仍然在那里询问,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有办法无视着店员的不耐烦,和后面客人的催促,有条不紊地弄明白,究竟怎么点才最划算。 她怎么这么丢人?阿柚挠着手背,想:不对,压根她们就不应该来吃! 不知道过了多久,姜芬芳在叫她:“阿柚!” 阿柚抬起头,看着她端着满满当当的一大盘子东西,朝自己走过来。 下午的阳光灿烂到耀眼,连同肯德基的盒子,反射着金灿灿的光。 姜芬芳就是这样,托着一盘子光,朝她走过来。 阿柚深刻地记得那天,她们俩一人吃一个汉堡,共享了一盒薯条,一杯可乐,还有一个圣代。 汉堡又甜又咸,薯条酥软,很好吃,她最喜欢的是圣代,冰冰凉凉,满口醇厚的奶香。 她问姜芬芳:“你怎么想到要来吃这个。” 姜芬芳说:“我们县里都没有这个,就想试试。” 阿柚说:“我都不敢来,怕点不好菜,让人笑话。” 说出这话,阿柚就后悔了,她没告诉过姜芬芳,她也来自一个小县城。大城市的一切,都让她感觉到惶恐。 只有在那个狭窄的、小巷子里的理发店,她才会心安——因为这里的一切跟她长大的地方,一模一样。 可是姜芬芳什么都没感觉到,也没有用大道理安慰她,只是道:“哦,那下次我们来,我点菜,你占座,不就好了么。” 阿柚呆了一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升起没来由的开心,为姜芬芳所描述的那个“下次一起吃肯德基”的未来。 但她很快就醒悟过来,低落道:“哪来的下次,工资这么低。” 姜芬芳雄心壮志,道:“不可能永远这么低,以后等我们成了理发师,又或者理发店开大一点,再不行,换个地方。” 阿柚苦笑了一下,她说:“我没地方处可去。” “嗯?” 阿柚抬起头,看着姜芬芳眼睛,她第一次如此坦诚,她说:“你,我,杠头,还有老板,都是除了这个理发店,无处可去的人。” 那天晚上,本该是个很快乐的日子。 也不知道姜芬芳的头发卖了多少钱,总之,她又很豪气地打包了两个汉堡,带回去跟杠头和王冽一起吃。 “我们还可以在小卖部买两瓶可乐,加个冰块,都是一样的。”姜芬芳道。 “对!”阿柚用力点头,那时候,她就已经开始觉得,姜芬芳说什么,都很有道理。 夕阳在巷子口,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第11章 她们走进去时,才发现理发店门口围满了人。 是一个黑瘦的女人,两腮凹进去,直接盘腿坐在门口哭嚎,王冽站在她旁边,用手抵住了门。 “要命了,我在工厂眼睛都要熬瞎了,一毛一毛抠出来的血汗钱,才给孩子买了这个手机,学习用的,两天就被人偷走了。” 这时候有人道:“就是她,她回来了!” 人群分开,众人的目光顿时集中在了姜芬芳和阿柚身上,或是幸灾乐祸,或是轻蔑冷笑,或是看热闹心切—— 姜芬芳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而且是不好的事情…… 黑瘦女人冲过来,哭得悲悲戚戚,又是作揖又是跺脚:“孩子,我儿子不懂事,阿姨跟你道歉好不好,求求你把手机还给他……” 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拽过来一个男生。姜芬芳才认出来,这就是前几日到店里闹事,又被她卸掉下巴的那个男生。 此时,他褪去了那层“社会人”的蛮横,又变成了一个高中生,缩着肩膀,站在妈妈身边,一声不吭。 第10章 姑苏夜·头狼 旁边围观的人窃窃私语,道:“这群外地人,各个是贼骨头。” “可不是,我们家小囡的那个洋娃娃,昨日就找不见了。” “香港买回来那个么!要命了,这得报警…” 那年月,观水街的本地人和外地人矛盾本来就尖锐。 巷子本来是民宅,千禧年以来,不少外地人跑来做生意,麻将馆、旅行社、小卖部……巷子搞得乌七八糟,隔三差五就有个阿叔,站在巷子口骂人。 但要是搬走么,他们又没有钱,只能穷凶极恶的恨这群“乡下人”。 外地老板们本来是不当回事的。 但观水巷盛产青壮年混混,他们最多也只读到职高,因为拆迁家里有了一大笔钱,整日混迹于牌桌和网吧,没事就找外地老板们麻烦。 这个高中生,显然就是那些混混的预备役。 因而,今日虽然只是丢个东西,但任谁都知道,人群里有无数双不怀好意的眼睛。 一旦做实了“外地人当贼”,那群混混不会轻饶了王冽,“贼骨头”这个称呼,也会扣在全体外地人的脑门儿上。 姜芬芳站在人群之中,她仍保持着平静,口齿清晰:“捉奸捉双,捉贼拿赃,你什么证据也没有,凭什么说我拿你东西?” 黑瘦女人不理她,仍旧冲着左右哭哭啼啼:“一千多块的手机,昨日出了他们店就没掉了,我说进去看看,找一找,那个店长就死活不肯让,这是什么意思?你讲啊!” “你是谁啊?”姜芬芳甚至笑了,她上前一步,对女人道:“你说进就进,你王法吗?说不定你就是贼,跑我们店里偷东西!” “你说什么!你凭什么骂我妈!”高中生瞪起眼睛,挡在黑瘦女人面前,黑瘦女人一边哭一边打他:“你小孩子懂什么,站后面去呀!” 姜芬芳想起,那天他打电话时恶狠狠地咒骂:“怪不得我爸打你!怎么不打死你呢!” 应该打的,就是这个黑瘦女人。 现在他们母慈子孝,同仇敌忾,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构陷她。 姜芬芳深吸一口气,声音顿时提高了八度:“我不但骂她我还骂你呢,畜生不如的下贱胚子,让你妈一大把年纪出来当贼,你脸红不脸红?” 开玩笑,她可是山里人出身,别的不行,比骂人,别说母子俩,就是她们祖宗十八代过来叫阵,她都不放在眼里。 高中生见了姜芬芳,还有几分心理上的恐惧,他道:“你真没偷,你就让我进去找,你不敢!因为你心虚!” 姜芬芳寸步不让,道:“行啊,那我们现在就去你家搜,我说了,肯定全是贼赃,不让去就是你心虚!” 就在这时候,两个警察穿过人群,张口就问:“谁闹事。” 黑瘦女人还没来得及说话,姜芬芳就道:“他那天来我们店里闹事,没讨到便宜,就过来闹事,报复我们!” 警察道:“你是店长?” 姜芬芳一愣:“我不是。” “那你讲什么话。” 王冽上前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个高中生不停地打断,指着姜芬芳道:“就是她拿的!我洗头之前,手机还在,出来就没了!” 警察问:“你有证据吗?” 高中生道:“进去搜,手机一定就在店里。” 按王冽提供的号码,警察给那天的客人打了电话,高中生闹事,倒是证据确凿。 黑瘦女人哭得悲戚,道:“我儿子不懂事,我给你们磕头……但那手机真的是血汗钱买的,求求你们了……” 说罢,她往地上就是一跪,警察怎么扶也不肯起来。 人群里传来起哄声:“人家都跪下来了,让人进去看看怎么?” “偷了就交出来,别给脸不要脸!” 警察也劝说王冽,道:“你怎么想的,我说句实话,做社区生意的,让大家看看,也清爽些。” 王冽清楚本地乡民难缠,今天他不让进,他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他转头看向三个人,问:“你们怎么想?” 杠头回避他的视线,道:“你是店长,你说了算。” 阿柚低着头,一直没吭声,最后没办法了,才嗫嚅道:“都可以。” 王冽就看着姜芬芳。 姜芬芳道:“可以搜!但是如果进来没有找到!我要他给我磕头认错!” 她指着那个高中生。 “没天理了,我们找东西,受害者呀!凭什么给你磕头!”黑瘦女人又哭喊起来。 姜芬芳的声音更大,简直像自带了扩音器:“凭你耽误我们一下午生意!凭你红口白牙诬陷我们外地来的,凭这天底下,没人愿意被堵着门骂贼骨头!” 她的声音一时间把所有人都镇住了,静默了片刻,不知谁带头叫好:“好样的!必须让那小子磕头认错!” “有本事上门耍无赖!就要有本事认!” 一时间群情激奋,警察连忙道:“好了,不要没完没了。” 他含蓄地提醒那个高中生“还进去看吗?其实你那个手机,丢了一天了,人要是能处理,都已经处理了。” 高中生梗着脖子,道:“上去看,没东西,我给你磕头!”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 警察无奈道:“行吧,那就去看看。” 在众人的围观下,警察一行人,进到了店里。 黑瘦女人进去,立即不哭了也不喘了,扑过去就开始翻找,恨不得把地缝都撬开,仔仔细细地看一遍。 她一无所获。 警察还没来得及开口,黑瘦女人就叫起来道:“他们这些贼骨头,怎么肯把东西放在明面处呀!一定在楼上!” 说罢,她也不等警察同不同意,一马当先地跑去了楼上。 二楼本来是堆放杂物的地方,乱七八糟的,但是姜芬芳来了之后,已经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整理好。 但姜芬芳心里突然咯噔一声。 她和阿柚是上下铺,原本,阿柚的床是很乱的,堆满了东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也只剩下一床没叠的被子。 黑瘦女人像疯子一样,跪在地上检查,连床底的缝隙都没放过,警察在一边不停地劝道:“你差不多行了。” 王冽抱着手臂,冷眼看着这场闹剧,神色不明。 结果,仍然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楼上楼下站满了人,气氛一时尴尬起来,几个本地混混本来在冷笑,此刻骂了一句脏话,准备走。 就在这时候,那个高中生开口了。 他从进来就没有动,只是抱着手臂看他妈发疯,此刻,他指着墙角的柜子,道:“那个柜子里是谁的?” 他指的是姜芬芳的柜子,她来了后不久在旧货市场淘的,还上了一把锁。 姜芬芳说:“那是我家里的东西。” 高中生道:“我手机就在里面。” 他说的不是“有可能在这里。”也不是“我猜在这里。” 而是笃定的,就在里面。 姜芬芳心跳突然漏了一拍,她有种极度不祥的预感,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她忽略了。 警察看了看姜芬芳,道:“能把这个打开,我们看一眼吗?” 姜芬芳道:“我自己的东西,凭什么给人看。” 高中生突然莫名其妙地笑了,那张满脸青春痘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狰狞,简直比恶魔还恐怖。 “你当然不敢给人看了!”他冲着所有人喊:“诸位!这女的她就是个贼!每天都偷东西,周围都让她偷遍了,全在柜子里!” 众人哗然,所有人的目光一致的看向姜芬芳。 那个没有监控的时代,家家户户都或多或少的丢过东西,男孩这句话,唤起了他们记忆。 姜芬芳只觉得浑身发抖——不是她在抖。 第12章 是她旁边的阿柚,低着头,脸色苍白如纸,抖如筛糠 姜芬芳突然想起,这个高中生最初来店里,是来找阿柚的。他们原本就是认识。 阿柚每天床都那么乱,为什么今日偏偏收拾了——就好像,提早知道会有这件事发生一样。 警察继续道:“小姑娘,事情都到这里了,还是给大家看一看,彼此都放心。” 是的,要么,一开始就不要自证,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所有人都在等着,这样的气氛,她怎么能不打开。 可如果,阿柚把东西放在了她的柜子里…… 一旦打开,她将再也说不清楚,终身带着“贼”的骂名。而且整个巷子丢的东西,都会算在她头上。 这时候,王冽突然开口了:“姜芬芳。” 他道:“没人有权力强迫你开柜子。” 姜芬芳看着王冽,王冽神色平静,他这个店,生意大部分来自巷子里的街坊邻居,名声坏了,就开不下去了。 但他说,她可以不开柜子。 姜芬芳看着眼前的一切: 高中生狞笑着的面孔,警察略带不耐烦的表情,还有面容模糊的围观群众,他们都不认识她,但迫不及待将她打成贼,永世不得翻身…… 这就是人间,奉还山之外的人间。 漫长的一秒钟后,姜芬芳道:“我打开,你们别害怕就行!” 她利索地伸手打开了锁,拉开柜门。 柜子,只有一个青色大瓮,孤独的矗立在那里。 “这是我老家的东西,我随身带着,怕碰坏了,就锁在柜子里……” “不可能!” 高中生脸上的得意,在一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看了一眼阿柚,就扑过去,想要抢那个青色的瓮。 姜芬芳一脸厌恶地躲开他。 她站在二楼,朝向众人,展示那个瓮。 瓮里,空无一物。 一场闹剧,至此尘埃落定。 人群里有几个混混,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消失了踪影,而外地人们喜气洋洋的,低声议论着。 警察长舒了一口气,道:“你看,给人道个歉吧,再怎么说,也不能冤枉人家小姑娘是贼啊。” 黑瘦女人像一只护犊的老母鸡,挡在高中生前面:“别逼我儿子,都是我的错……” “他道歉!” 姜芬芳一字一顿的道:“不是只有你会闹,我知道他什么学校,不道歉,我就闹到他退学为止。” 警察连哄带骗:“闹人家一下午,怎么着也得道个歉,否则到局里去?高中生!留个案底以后可怎么念书!” 黑瘦女人的哭嚎声中,那个高中生,终于从牙缝中挤出一句:“对不住。” 说罢,他眼圈就红了,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姜芬芳道:“听不到。” 她一把将低着头的阿柚车过来,然后喊:“老板!杠头!” 众人的目光中,王冽跟杠头走上来。 “现在可以说了。” 姜芬芳抱着手臂道:“跟我们店里每一个人道歉!” 高中生握紧了拳头,鼻涕眼泪俱下:“我对不起你们店……对不起……” “可以了!可以了!” 黑瘦女人哭嚎着,就要把他的乖宝抱进怀里。 可谁也没想到,姜芬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脚踹在他膝盖上,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警察手连忙斥骂姜芬芳,又去扶男孩,又手忙脚乱的阻止哭嚎着,要跟姜芬芳拼命的女人。 谁也没发现,姜芬芳低头,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在高中生耳边说了什么。 男孩骤然瞪大了眼睛,眼神里写满了恐惧,随即他起身就跑。 黑瘦女人叫着儿子,连忙追了出去。 一场大戏,看得人心满意足,人群逐渐散去。 警察舒了口气,跟王冽小声讲闲话:“是你老婆吧?做生意,娶个厉害老婆是好的……” 姜芬芳却突然跳起来,飞一样的速度往楼下跑,在散去的人群中,精准地抓住一个女人。 她刚才看热闹看得最起劲,被抓住的时候,吓得尖叫起来:“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何阿姨,你刚才讲,你家里的东西丢了,是因为巷子里闹贼,是不是!” 何阿姨嗫嚅着说:“我只是讲,我家小囡的娃娃丢了……没有讲你们偷的……” 姜芬芳一把拉住她,就往前走。他们家就在理发店的斜对角,因为没有阳光,一年都敞着大门。 姜芬芳三步并作五步的走进去,众目睽睽之下,她拿起桌上的一个洋娃娃,丢进她怀里。 “不就在这么!你丢什么了!” 何阿姨被吓到了,叠声道歉,道:“我乱说的!我乱说的!” 姜芬芳丢下她,站在巷子口,她的声音很高,如一把快刀一样,穿过所有人耳畔: “我们店做生意,清清白白,如果谁再敢嚼舌根!别怪我不客气!” 她站在店门口,威风凛凛,就像是一只头狼,守护着她的领地。 阴暗的、逼仄的、收集人间落魄者的、维多利亚理发店。 随即,姜芬芳回到理发店,关上门。 喧嚣声被关在身后,她靠在门板上稳住气息,抬起头看向二楼。 晦暗的光线下,阿柚站在那里,抖如筛糠,浑身已经被汗湿透,她喃喃地问:“为什么,为什么……” “那个洋娃娃么?你刚偷来那天,我就趁她不注意,还了回去了。” 姜芬芳冷冷地说。 第11章 姑苏夜·空心怪兽 姜芬芳很早就知道阿柚在偷东西。 因为她很熟悉女人用的东西,阿柚那一床东西:沾了墨水的女士包、小孩的玩偶、衣服裤子的尺寸大小不一,并不像是同一个人的东西。 于是她留心观察了一下阿柚,发现那都是贼赃。 晾晒在外面的衣服、小卖部的零食、甚至那些擦肩而过的路人……她动作敏捷,完全没有任何的停顿和迟疑。 甚至失主站在巷子口骂街,她也面不改色的听着,偶尔还能轻描淡写地跟着嘲弄两句。 所以,姜芬芳才会特地给自己买一把锁。 “我……没在店里偷过东西。”阿柚喃喃道。 “我知道。” 此时,夜已经很深了,两人都躺在床上,安静的聊天。 今日那场翻找,如同把理发店的肠肚肺腑通通翻出来,晾在阳光底下。 人群散去后,四人沉默着,做了一场大扫除。 此时屋里没有平时陈腐潮闷的气息,只有女孩子洗发水洁净的香味,不再像个仓库,反而像个崭新的房间。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的夜里,阿柚心中突然升起一阵悲怆的勇气,她很想把自己所有的委屈和龌龊,通通讲出来。 她道:“他讲,我同他睡一觉,就给我一部手机。” 姜芬芳知道,她说的是那个高中生。 “我同他去了旅店,他不会,怎么也进不去……”阿柚低声道:“但我真的很想要那个手机。” 并不是那个笨重的诺基亚,是他妈妈新买给他的,lg的新款手机,钢琴烤漆的,来电话的时候会一闪一闪的发光。 有了它,她可以自拍,可以玩游戏、挂qq……可以像所有的城里女孩一样。 不像她的手机只能接个电话。 于是,趁他穿衣服,她把那个手机拿走了。 她没想到,他会到店里找她。 姜芬芳问道:“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我去他们学校门口的店,拿了一个娃娃,被他发现了,他没有举报我,只是缠着我,让我跟他处对象……” 姜芬芳道:“你喜欢他吗?” 阿柚没有说话。 她看了太多的言情小说,道明寺们都是那个样子,痞帅、霸道、会带她去打台球、去网吧、买零食给她吃。 可是每次,他把她压在充满尿骚味的男厕所里,胡天胡地,她木然地看着那一线阳光,又从心往外觉得想吐。 被他摸过的皮肤,也仿佛覆盖了一层粘腻腥臭的汗液。 阿柚道:“我很怕他把我偷东西的事情,讲给别人听。” 姜芬芳道:“他叫你把东西放在我柜子里么?” “没有!” 阿柚急急的反驳道:“那天他吃了瘪,又找到我了,打了我,让我把手机还给他。我告诉他,手机和其他东西,都被我放在柜子里了,是你的柜子,锁上了,我要等你不在,才能拿。” 她又急切的解释道:“我真的不知道他要用这件事来陷害你!我发誓!” 姜芬芳深深地叹了口气,道:“所以,你真的把那些东西放进我柜子里了。” 阿柚点点头,又道:“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她当时只是很害怕。 她偷的所有东西平日里都摆在床上。她真的很怕,他不管不顾的跑上楼来,让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袒露在众人眼前。 第13章 所以,趁着姜芬芳洗澡的时刻,她把那些赃物收拾好,塞进了姜芬芳的柜子里,开这种简易的锁对她来说,小菜一碟。 “为什么?” 阿柚一笑,道:“我觉得,那个东西,你从山里背出来,一定对你很重要,我的东西,很脏。” 她不喜欢姜芬芳。 因为姜芬芳身上有一种,格外单纯、格外明亮的生命力,瞧着很做作。 但…… 但她知道,姜芬芳是个很爱干净的人,一天要洗好几次澡。 而她的那些是什么呢?肮脏的、生蛆的、臭气熏天的——贼赃。 它们不配跟她的瓮放在一起。 所以在最后,她又把它们拿了出来,扔进了后窗外的小河中——除了那部手机,她一直随身带着它,是真的准备还给那个高中生。 姜芬芳再次叹了口气,她一阵后怕。 那一刻,众目睽睽之下,她之所以选择把箱子打开,是因为当时她跟阿柚对视了一秒。 阿柚的眼神,是慌张的、恐惧的,唯独不是恶毒的。 她其实并不了解阿柚,她们只认识了不到一个月,从未深入的聊过天,甚至,没有认真的讲过话。 但是,她想赌一把,赌这个曾半夜里,为她锁门的女孩子,不是坏人。 阴差阳错、七拐八弯,她赌对了。 夜渐渐深了,下弦月爬上窗棂,两人没有再说话,却又知道,彼此都没睡。 阿柚想,大概明天,王冽就会把她开除,这是她跟姜芬芳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于是她破罐子破摔般的开口,突然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你吃饭吧唧嘴吗?” 姜芬芳没有回答,她就笑起来,道:“不吧唧,我听过,你身上也没有臭味,你家里人一定好好教过你。” “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才转到城里,我在我们学校特别出名……” “因为吃饭吧唧嘴?”姜芬芳匪夷所思。 “因为没教养。”阿柚慢吞吞道:“我们老师说的。 打记事起,父母就已经外出打工了,她被丢给爷爷奶奶,没人教过她怎么吃饭,怎么擤鼻涕,怎么讲话有礼貌。 在镇上的时候,因为父母寄过来的玩具,以及她成绩很好,她是同学里特别出色那一批人,下课后,有很多女孩围在她旁边,一脸艳羡的看着她的新头花和有吸铁石的文具盒。 可是在城市里之后,每次她吃饭,附近都有人交换眼神,心照不宣的笑起来,她走过的时候,也会有人夸张的捂住鼻子,她一回答问题,就有男生怪叫着模仿她的说话的声音。 “那时候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就觉得是不是我太土了。” 阿柚的声音有些颤,她说:“我记得我那时候,特别想有一条体型裤,因为班级文艺汇演,女生都穿了体型裤,我没有,老师没选我。” “我都不知道什么叫体型裤。”姜芬芳说。 “有一次看见路上晾着一条,我抓着,把它塞进书包里了,直接塞进书包里了。” 是抓,她清晰的记得那个感觉,凶猛的、疯狂的、像是一只豹子扑向了猎物。 “我以为有了体型裤,我就跟他们一样了。”阿柚道:“可是老师还是没选我……于是我把它放在床上,让它每天陪着我睡觉。”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每次偷到想要的东西,她就会觉得很安心,很满足。 而看到有什么东西,得不到,她就会觉得痒——那种从骨头里冒出来的痒,逼得她不停地抓、不停地抓…… 月光下,她手背上、胳膊上,腿上,都是一道一道的血痕。 她叹了口气,问:“后来呢?” “念了初中后,因为偷得太多了,被学校开除了。” 她从不变卖偷的东西,通通将它们放在床上,夜里就同这些贼赃一同睡觉。 她始终记得那个刻骨铭心的黄昏,她正在宿舍睡觉,一只手扯开她的蚊帐,她的世界仿佛被粗暴的撕开一个口子:别人的文具、玩偶、mp3……哗啦哗啦的掉出来。 “你可能不相信,在这之前,没人教过我,偷东西是不对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我吓坏了。” 她的父母被找过来,校长室里人头攒动,每一个人都在大声斥骂她,她哭得很凶,心里却是恍惚的,她觉得眼前的一切,像是做梦。 就这样恍惚着,十五岁,她就到了工厂流水线上。 是一家家具厂,一天站十个小时,她手里次品率是最高的,经常被老工人骂。 她只觉得恐惧,粉尘大到每次回来,她都觉得呼吸不了,她很害怕,怕死,也怕周围所有的一切,她压根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却每天都在挨骂。 “本来再也不敢偷了,可是越是害怕,越想……”她低声道。 她偷的都不是什么贵重的物品,但有了第一次,就开始自暴自弃,最终偷东西被抓了个现行,她被厂里赶出来了。 赶出来之前,一张棉被被套在头上,她被毒打了一顿…… 那天她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听出是她的声音之后,电话被一下子挂断了。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偷”是她最忠诚的伙伴,它可以让她吃饱饭,也会带给她放松和快乐。 然后第二个工作、第三个工作…… 理发店已经是她第五个工作了。 “明天老板可能就让我走了。”阿柚鼓起勇气道:“认识你,挺高兴的,你是个好人,肯德基,很好吃。” 说完,她的脸腾一下红了。 她从没跟人讲过这么多话,像是把那个肮脏卑劣的自己,放在托盘里,展现给人看。 这个人,还是一个比自己年纪小的女孩,甚至刚从山里走出来。 但她又很庆幸,这个人是姜芬芳。 姜芬芳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身上有一种,很厚重的力量,说不清楚,就好像跟她在一起,那些拧巴阴暗的情绪,都会被阳光照到。 姜芬芳没有骂她,也没有安慰她这没什么——即使在奉还山,偷东西也是大忌。 她只是从上铺伸下一只手来,问: “要不要拉拉手。” 在姜家,要是一个人难过,就是要紧紧地抱她,肌肤慰藉肌肤,体温熨贴体温。 但她跟阿柚显然还没那么亲热,所以,牵牵手就好。 夜渐渐深了,她的手悬空许久。 然后,被另外一只冰凉的手,轻轻地握住了。 “怪鸡蛋不好,如果你有很多鸡蛋吃,就不会偷东西了。”姜芬芳反握住那只手,把她手心的热源传递给阿柚。 老也得不到某一样东西,心就会变得很空很空,很空的心里,是会养出怪兽的。 阿柚笑了,眼泪慢慢地、像是小河一样流淌。 “再说,你如果不想走,去跟老板讲,他会同意的。” “他才不会,他这个人半点人情不讲的……” 姜芬芳没有说话,她想起上楼前,跟王冽的对话。 一切平息之后,王冽坐在店门口,吃着她带回来的汉堡,他吃相很好看,不像杠头,一边吃有一百句话要说:“肯德基人多么?”“这个白的酱是什么?”“花了一百块吗?” 她走过去,坐在他身边,问:“老板,我想问你件事。” 王冽侧头看着她。 “为什么你明明对我们很好,却总装作对我们不好的呢?” 第12章 姑苏夜·晚风 王冽道:“你又胡说八道些什么?” “你肯定知道阿柚的事情。” 姜芬芳说:“收留我一个人,是你给彭叔面子,可是你接连招了两个无处可去的人,你是个好人。” 王冽轻笑了一下,他道:“这叫好人吗?那你们俩今天都走吧。” 姜芬芳声音立刻低了八度:“你不会的。” 王冽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坐在那里吃汉堡,姜芬芳坐到他身边,又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你不会吧?” 王冽说:“怎么不会?我专门开除多话的员工。” 姜芬芳听出来了,虽然今天下午闹得那么凶,将来也说不定会影响生意,但不知道为什么,王冽心情很好。 于是她大着胆子坐到他旁边。 春夜寒凉,巷子口的风,带着野花的气息吹过来,不知过了多久。王冽听见姜芬芳小声道:“老板,我还有件事想问你。” “嗯?” “跟我头发一样的人,你见过吗?” 王冽说:“没有。” 姜芬芳的头发,确实很少有,越长的头发,越难养护,一般人头发很长,但发尾早就干枯打结,但是姜芬芳不同,从发根到发梢,都极其健康坚韧,散发着一种草木芬芳。 “真的吗?” 姜芬芳追问道:“或者,比我差一点呢?但是也很长——” 她在阿柚给的地址,一个织补假发的店里,打听到了很关键的线索。 第14章 “这头发,我收过!”那个老人很激动:“这么好的头发, 我当然记得了,啧啧啧,怎么养的!” “您还记得谁卖给你的!您告诉我,我这头发就卖给您!”姜芬芳激动到马上就要跳起来了。 “是我儿子从理发店收上来的。”老人拿了账本,细细地对,然后道:“没错,这家店叫,维多利亚理发店,观水巷子8号,老板姓王。” 一盆很凉的水,就这么泼了下来。 姜芬芳一边走,一边想,怎么会这么巧,阿姐竟然是在维多利亚理发店,将头发卖了。 难道老板认识阿姐? 那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姜芬芳一直认为,王冽是个好人。 如果不是好人,他不会收留自己,闹事者上门的时候,他也完全可以把阿柚同她推出去。 可是,他为什么说谎呢? 阿姐的头发,比她还要长,养护的还要好,只要经手过,他绝对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王冽看着远方,似乎是想了想,他还是回答:“没有。” 姜芬芳还要再说,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声音:“聊什么呢?” 两人抬起头,便看见了一个极英俊的男孩,穿着印着骷髅头的体恤衫,歪戴着鸭舌帽,正朝着他们俩笑。 王冽问:“你怎么来了?” “下午不是出事了么?我爸让我过来看看,还有……”他微微弯下腰,朝着姜芬芳道:“看看我老婆。” 姜芬芳呆了呆,才意识到,他是彭欢。 她的“网恋对象”。 去年办完阿婆的丧事之后,她本想立刻动身去苏州的,可是,她完全不知道阿姐在苏州的住址,甚至,连那个男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场寻找,一定是个持久战。 就算只有十六岁,她也知道不能到了地方之后坐吃山空,于是她想着先好好地了解一下这座城市,最好,能在去之前就把工作找好。 那段日子,她没日没夜的在姑苏本地的论坛、贴吧、聊天室里找人聊天,整整加了上百号人。 她没有学过计算机,打字的时候还用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摁,很少有人能跟她聊起来,更不可能给她提供工作,要不就是骗子,几句话就问她,要不要开视频,开了,又让她“穿得清凉点”。 彭欢其中聊得最好的一个。 就算是利用,怎么会没有感情呢,他们聊了一个月,他会耐心地陪她聊天,给她讲解一些她不懂的东西,比如怎么去盗版网站看电影,qq宠物养死了怎么办,怎么去火车站买票,让她尽管来姑苏……她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因为你是我老婆吖! 他们之前交换过照片,彭欢厚重的刘海微微挡住眼睛,反而给她一种憨厚的安全感,而她拘谨地对着网吧摄像头,模糊的画质并看不清脸。 这是他们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面。 彭欢比照片里好看太多了,头发精心的烫染过,身上零零碎碎的,全是金属挂链,笑起来很阳光,像是杂志里的男明星。 彭欢也看着她,咳了一声,道:“那个什么,你比照片好看。” 姜芬芳盯着他,一时间有些恍惚。曾经,qq上那个蓝头发少年头像一跳动起来,就让她满心欢喜。 原来他是这个样子啊。 杠头跑出来,阴阳怪气道:“彭少,你要回来上班了?我们这礼拜都忙疯了都!” “你看。”彭欢道:“果然店里没了哥就是不行!” 杠头道:“下午还有一个人来闹事……” 姜芬芳突然出言打断他,道:“杠头,我想跟彭欢单独说两句话。” 杠头令至立行,立刻闭嘴,无比丝滑的转身回去了,又打开门叫王冽:“老板!” 王冽起身进了理发店,顺便用遥控器把卷帘门合上,给两个人留足够安静隐私的空间。 姜芬芳站在那里,身形仍然单薄的像一棵小青竹,她微微仰头看着彭欢,眼神晦暗、盛满了一种让人看不懂的情绪。 卷帘门缓缓合拢,理发店内陷入了一片黑暗。 王冽想,他为什么会觉得刚才的姜芬芳,很陌生呢? 这一个月不到,她已经展现了无数面给他,机警的、凶悍的、聪明的……但都像是一个没有性别、生命力昂扬的小兽。 而刚才那一刻,她第一次像一个女孩子,一个少女,静静地看着一个男孩。 王冽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有些微微刺痛,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突然很需要,他的经文。 “老板,你要洗澡吗?”杠头问:“你不洗,我先去洗了。” “你等一下。” 王冽没有去拿佛经,反而去储藏室翻找了钳子和三角锤,他去修卫生间的门锁。 杠头嘀咕着:“怎么突然想起修这个了?” 王冽没有回答,他想起姜芬芳歪着头,问他:“你敢说你不是心软?” 月光下,她眼睛那么亮,笑起来像一朵干净的绣球花。 其实不是的,不是的。 他收留一些无处可去的、背负秘密,甚至是罪恶的人。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一样腐烂的气息。 食物烂了一块,就要立刻扔掉,因为它早晚会腐坏生蛆,面目全非。 可人生却不行,人生要,带着腐坏的那部分,继续生活下去。 他不是为了可怜他们,也无所谓他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痛苦中——就像对待这把早就坏掉的锁。 他早知道它不好用,就像他早知道阿柚一直在偷……还有许许多多在理发店驻足又离开的人。 他只是想冷眼旁观,他们的人生会腐烂到什么地步。 但是姜芬芳。 王冽拧好了锁,轻轻叹了口气,他想,但是姜芬芳,她是不同的。 第13章 姑苏夜·草药 阿柚最终没有被开除,老板甚至没有提这件事,只是第二天轻描淡写说了一句:“阿柚,把毛巾洗了。” 这件事就轻轻地揭过去了。 理发店的生意,明显好了起来,这跟那次风波有关系,但是关系不大。 主要是姜芬芳坐前台,很会招呼客人,简单把店里的生意做了分工,那些只想剪短刮脸的男客人,分给杠头,来洗头的学生妹,简单剪一下的女孩子,她跟阿柚负责。 她还弄了一个洗发五元的优惠,出去发了一圈传单,附近职高的女孩们,经常午休过来洗个头发,吹得蓬蓬的。 都是爱美的小姑娘,既然洗头了,来做发型也是迟早的事情。 那些做发型的事情,则由王冽负责,他手艺很好,能确保每一个都变成回头客。 “不是我讲,弄头发,话太多讨人嫌,但一屋子闷葫芦,也显得阴森森的。” 常来的阿姨道:“有芳芳在,整个屋子都亮堂了。你有福气啊!” 王冽淡淡一笑,道:“是呀。” 现在店里,姜芬芳更像是老板,一开始还偷偷观察他会不会生气,后来发现,他只会看着她无奈一笑,就越发的胆大包天。 理发店的另外一个变化是,现在隔三差五的,彭欢会来上班。 其实他专业学过美容美发,人又长得精神,无论年轻女孩还是阿姨,都愿意找他弄头发。 他一开口就把女孩们逗得花枝乱颤:“要死哦,真不知道你会讨个什么样的老婆。” 彭欢就懒洋洋的笑道:“不就在这儿呢么,芳芳?” 姜芬芳瞪他。 他就笑:“想什么美事呢!我是让你给我拿三号杠子。” 他没有跟姜芬芳解释,他那时候为什么不肯见她,又为什么会出现了。 他只会很轻佻的跟她开一些玩笑,偶尔下班时候会约她,道:“走啊,老婆,我带你玩去!” 姜芬芳那时候已经不复刚来时的土气,她本来就长得漂亮,王冽设计的发型,让她看起来有种格外利落的美。 她还很会买衣服,明明是跟阿柚一起,去批发市场淘的衣服,在她身上就有种清丽又独特的美。 她说话也更像那种骄矜的城里女孩,冷笑着道:“你是谁啊?我凭什么跟你去玩。” 彭欢也不恼,下次还是笑嘻嘻的约她。 阿柚偷偷跟她讲:“你别犯傻,他这人是个女的都要上前逗两句,不会对你认真的……” 姜芬芳漫不经心的听着。 直到那天,九点一过,她突然过去王冽说:“老板,我今晚有点事情,要出去一趟。” 王冽怔了一下,她在这边没有朋友,从来没有夜里出去过。 却还只是道:“下班时间,你自己安排。” 姜芬芳就走了,她的身影,消失在了巷子口。 她走上马路,又拐进一条巷子,再拐,最终走到一条河堤边。 那是一条发臭的小河,堆满了垃圾,河边是没有拆迁完的房子,灯火昏暗,住着一些钉子户。 黑暗中,有个男人站在水边等她,见她来了,就叫了一声:“芳芳!” 第15章 是杠头。 他鬼鬼祟祟地四周看了一眼,然后指着一户民宅,道:“就是这儿。” 之前跟王冽的聊天被迫中断,无疾而终。 但后来一次跟杠头吃饭的时候,杠头却突然提起:“像你这样的头发,其实我之前见过一回。” “谁?” “我之前打工的网吧,有个老板娘,头发特别长,到脚。后来剪了。”他道:“不过我好久没见过她了” 姜芬芳猛地抬起头,她说:“什么网吧?你能带我去看看吗?” 杠头似乎很不情愿,说了很多:“那个网吧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有本地人会去,很乱,再说她好像不在那里了。” 姜芬芳怎么能放弃呢,她说:“你要是带我去,我还请你吃肯德基。” 杠头呆了一呆,道:“你头发到底卖了多少钱啊?” “其实离咱们店不远,有条小路直接就到了,下次我带你走。”杠头在前面走,絮絮叨叨的说。 他其实有点尴尬, 观水街不成文的规矩,是外地人跟外地人一块玩,本地人跟本地人一块玩,而杠头家是附近农村的,半个本地,半个外地。 他很爱跟在彭欢这一类本地人后面,像只哈巴狗,但是人家并不爱搭理他。 夜风吹过,带来一阵臭气,姜芬芳想起阿姐qq空间里的一条说说: “夜里又被臭得睡不着觉,谁再来倒垃圾,我就出去骂人!” 她心脏跳得很快,强撑着不动声色,随着杠头进了一间民宅,又下到了地下室。 地下室里,乌烟瘴气的,门口坐着一个纹着花臂的男人,脚放在桌上看电影,斜了他们一眼,道:“杠哥么这不是,哟,泡到这么正的马子?” 杠头涨红了脸,却没吭声,他对姜芬芳道:“你也看了,走吧。” 姜芬芳盯着那个男人看,她以为她一见到那个把阿姐带走的男人,她会立刻认出来,可是她发现,她完全认不出来,像,又不像。 她道:“一个小时多少钱?” 杠头在后面猛地一扯她,低声道:“你干什么?” “一块,三个小时两块。”男人道,眼睛都没再抬一下。 姜芬芳放下钱,对杠头说:“你先回去吧,我在这儿玩一会。” 杠头本来想说什么,还是咽回去了,只是压低声音道:“你自己小心点。” 他走了两步,又折回来说:“是你自己不走的啊!别怪我。” 姜芬芳不耐烦地挥挥手。 她挑了个角落里的机器,不动声色地观察着网吧里的人。 这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很多都是未成年人,染着黄头发,叼着烟卷儿玩游戏,也有一些年纪大一点的,满脸横肉,一看就不好惹,而且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大喊大叫,吵得不像话。 姜芬芳努力地确认,这是不是阿姐待过的地方,可是阿姐的空间,很快就被锁上了,几乎没有提过她的生存环境,也没有什么具体的事情,都是情绪性的发泄,而且写得琐碎且不连贯,很多细节姜芬芳已经记不住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马上就要到十二点了,因为吸入了大量的烟雾,姜芬芳只觉得肺部一阵丝丝拉拉的疼。 她刚要起身想走,就看见那个坐在前台的花臂男人站起来,他泡了一碗泡面。 就在这时候,一团影子从里屋扑了过来,抱住那个男人的腿,道:“爸爸,我也要吃。” 是个小孩,离得太远,看不清长相。 “你吃什么!睡你的觉!”男人一脚将那个小孩踹开,那个小孩登时尖利地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在地上耍赖:“我要吃!我要吃!” 众人哄笑起来,道:“野猪哥,你看你把你儿子馋的。” “哎,你叫我一声爸,我给你吃!” “去你妈的!” 男人骂了一句,一把将那孩子拎起来,扔到外面。 孩子的哭声,很快被打游戏的激战声淹没,男人继续看着电脑屏幕吃泡面,没注意姜芬芳跟了出去。 这一片没有路灯,很黑,那孩子就蹲在门口哭,哭了一会之后,自己个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跑到了河边的野地里。 姜芬芳走过去,发现他蹲在地上,吃着一种很小的果子,黑暗中看不清晰是什么,只知道密密麻麻的,满地都是。 他吃得很贪婪,抓一把连着叶子往嘴里送,又是一把。 姜芬芳也跟着摘了一颗,发现那是蛇枕头。 还没有完全熟透,青青的,小时候她们经常在山里采来吃,阿婆说,有它的地方,就一定有蛇,所以叫蛇枕头。 这里怎么会长这么多,竟然比山里还要茂盛。 姜芬芳慢慢地退后几步,回到网吧买了一桶泡面。 她回到外面,对那个小孩说:“小朋友,阿姨问你几个问题,你说对了,这个给你,好不好?” 小孩倒也不认生,眼巴巴地瞅着她手里的泡面,点点头。 “这个果子好吃吗?” 小孩摇摇头,细声细气地说:“饿。” 姜芬芳听见自己的声音飘忽着:“那是谁教你吃这种果子?这么多,是谁种的?” 小孩的眼神突然变了,那么小的一个人,竟然有一种极为落寞的神色,他低着头,并不说话。 姜芬芳继续诱哄着:“你告诉我,我就把泡面给你吃。” 小孩终于开口了,他说:“妈妈。” 姜芬芳不自觉地颤了一下,她强撑着,继续问:“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小孩咬着手指,一声不吭,半晌才嗫嚅道:“妈妈跟男人跑了。” 他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就像随时要哭出来一样。 姜芬芳怕他哭,打草惊蛇,只能把泡面递给小孩,道:“去吃吧。” 小孩是真的很饿,他瘦得两腮凹进去,像只发育不良的小猴子,也并不用水泡,就直接掀开盖子干嚼。 姜芬芳认真地打量着他的脸,想寻找一点痕迹,可就在这时,网吧的门打开,刺目的灯光照亮了两个人,那个男人站在门口吼:“朱砂!回来!” 那孩子就像是训练有素的猴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回到男人旁边,看都未看姜芬芳一眼。 男人倒是朝姜芬芳喊了一句:“你还玩吗?” 姜芬芳看着他的脸,道:“不玩了。” 男人砰的一声关上门。 姜芬芳一个人站在黑暗中,很快,天空中下起了雨。 江南就是如此,雨水说来就来,连绵而柔软。 姜芬芳慢慢地,跪坐在地面上,在黑暗中仔细地摸索着那片野地,细微的草刺,一遍一遍刺伤了她。她没有停,而是越发贴在地上,直到最后支撑不住,整个人仰面躺在了野地里。 不会错的,刚才男人开门的那一瞬间,灯光照亮了这片野地,不,它根本就不是野地,除了蛇枕头,这里还种着大蓟、仙鹤草、白茅根…… 有人把奉还山上的草药园,搬到了这里。 不会错的,姜家女人擅长拆骨和问药,她学了拆骨,而阿姐学了问药。 雨水打湿了她的面颊,她侧过头,看到了十岁的阿姐牵着五岁的她,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轻声念叨着“七叶一枝花,深山是我家,痈疽如遇者,一似手抬拿” 她那时候贪玩,总被蝴蝶、小鸟吸引,玩着玩着经常一抬头,就看见看不见阿姐的身影了 她慌了,扑腾着小短腿跑着,喊着:“阿姐——阿姐——我不玩了,我听话!” 深山里,只有她的声音,反复回荡。 天色渐暗,她忍不住坐在地上哭起来,阿姐才会不知从哪跳出来,嬉笑着道:“这么大了,找不到姐姐还哭呢!” 她又羞又恼,大发脾气:“姜美丽!你去哪里了!呜呜呜。” “你去哪里了。”姜芬芳躺在雨水之中,喃喃地道:“姜美丽,为什么我找不到你了。” 第14章 姑苏夜·入瓮 那是2004年的春天最后一场雨。 夜深了,路灯已经熄灭了,一片漆黑中,姜芬芳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回来时,发现理发店的卷帘门已经关上了。 理发店每日八点半下班,十点卷帘门关上了,杠头之前说过,夜里超过十点,就不回来了,找个网吧过夜算了。 她不想去网吧,她不想去世界上任何的地方,她把自己缩成一小团,紧贴着卷帘门蹲下。 这一晚,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雨水落在她的眼皮上,星星点点的凉。 不知过了多久,哗啦一声,她身后的卷帘门徐徐打开,暖色的灯光如牛奶一样倾泻而出。 王冽站在玻璃门外,有些怔愣地看着她。 “你怎么才回来?” “你怎么没睡觉?” 两人同时开口,王冽笑了一下,夜晚的他总比平时柔软一点,晃晃手里的烟盒,道:“我出来抽根烟。” 姜芬芳道:“我都不记得你抽烟。” 第16章 “抽得少。” 杠头不在店里,姜芬芳直接进去洗澡了。 而王冽打开门,冰冷的雨雾扑面而来,他点起烟,橘色的一点,仿若萤火。 身后传来脚步声,不知道为什么,姜芬芳又折返回来,湿淋淋地站在他面前。 王冽不知道她是怎么了,便道:“热水还有。” 她没有说话。 王冽便没有再说话,只能转过头继续抽烟。 一根烟燃尽,雨也停了,天空呈现一种干净地钴蓝色。 王冽和姜芬芳再一次同时开口。 王冽道:“进去吗?” 姜芬芳道:“你能抱我一下吗?” “什么?” 在姜家,遇到了伤心的事情,大家便相互拥抱着取暖,她记得阿娘们柔软结实的怀抱,仿佛一个温暖干燥的巢穴,风雨不透。 她已经很久没有被用力地拥抱过了。 王冽看着伶仃瘦弱的少女,她好像在承受着巨大的悲伤,整个人摇摇欲坠。 他迟疑了片刻,还是道:“抱歉。” 他不习惯跟人靠得太近。 姜芬芳有点回过神来,这里不是奉还山,他也不是她的亲人,况且,她衣服都已经湿透了。 “对不起。” 她有些窘迫,转身往回走,而王冽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 温暖、柔软、带着烟草和薄荷混合的味道,冰冷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回暖。 “下次记得敲门。”王冽道。 姜芬芳嗯了一声,她的脸色通红起来,像一片燃烧的晚霞。 她发烧了。 姜芬芳从小就很少生病。 可是来到姑苏后,她经常觉得不舒服,这里的草木太少,天空只有窄窄的一线,卧室里空气潮湿而浑浊。 这一次,大概是所有不舒服一同猛烈的爆发,她发了高烧,吃了药,仍然退不下去。 阿柚和王冽把她送到医院,她在病床上不停地痉挛着,医生说,如果六小时内还退不下去,她就危险了。 王冽一遍一遍的去打热水,让阿柚为她擦身降温。 她始终紧闭双眼,面色潮热,似乎陷入到了无穷无尽的梦魇里。 点滴一瓶接着一瓶地打下去。 姜芬芳突然睁开了满是血丝的眼睛,她看着阿柚,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吐字清晰,严肃道:“一千斤,不能没有一千斤。” 说完,她就再次闭上眼睛。 阿柚被她吓到了,道:“老,老板,她是说胡话吗?” 王冽转头就去叫医生。 姜芬芳再次陷入梦魇之中。 梦里,是阿姐回来的那个夏天,奉还山的野花,开得像是发了疯,漫山遍野都是。 那时候姜家地位已经大不如前了,但十里八村的人,还是跑过来帮忙干活:“咱们大学生回来了,可得重视——” “兴许美丽一当上族长,大婆婆的病就好了!” 姜美丽是奉还山上,第一个考出去的,是个师范专科,回来了,就可以在奉还山上教书,这样孩子们念书,就不用走几十里山路,去镇子上了。 这对于姜家和阿婆来说,都意义重大。 姜家之所以在奉还山上地位很高,皆因姜家女人会问药和拆骨——问药是治病,拆骨,是入殓。 奉还山上的人,死后不入棺材,入大瓮,埋进山林,方保后代平安,这就需要姜家独门的拆骨手艺。 人生不过生老病死四件大事,姜家管了三件,因而姜家女人在奉还山,跟菩萨没什么两样。 但现在时代不同了,镇上建了卫生所,一针抗生素下去,比喝什么中药都管用,再加上土葬的推行,姜家的地位,早就大不如前了。 如果姜美丽——下一任姜家的族长,能够在奉还山上建一所学校。也许姜家女人的地位,还能延续下去。 这些十一岁的姜芬芳都不懂,她只是很开心,阿姐要回来了!而且山上很久都没这么热闹过了。 红烧蹄膀、油焖春笋、老母鸡汤……男人们在灶间忙活着,孩子们一边捡着柴火,一边跑来跑去、女人们在阿婆的指导下,热火朝天地筹备着明日祭祖要用的东西。 姜芬芳决定亲自杀一头猪,给阿姐炖排骨吃。 从自家的猪圈里拖出来,四五个人摁着,猪尖利的嚎啕,声音响彻了群山。 姜芬芳叼着刀,骑在猪背上,瞅准了时机,一刀下去,鲜血横飞。 “芳芳!” 阿婆大声叫她,她回过头去,满脸血迹,得意洋洋。 “小心踹着你!你这小天杀星!”阿婆嗔怪地道,又对周围人说:“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胆子太大!” “是戾气太重。”有阿娘附和道:“上次拿着刀,追了我们家小栓子二里地……像美丽那样念念书,多好,她这样胡闹,早晚闯出大祸来。” 阿婆就不高兴了,她的小天杀星她念叨可以,别人说一个不字,她就脸拉老长。 她磕磕烟袋,慈眉善目的笑道:“可不是,像栓子那样,天天挨打,肯定闯不出祸来!” 就在这时候,前面人声鼎沸起来:“美丽回来了!” 声音却一点一点静了,仿佛遇到了什么变故。 姜芬芳呲溜一声从猪上面爬下来,一边叫着“阿姐!”一边往那边跑。 阿姐穿着一件红裙子,头上戴着同色系的发箍,站在绿意葱茏的群山之中,像画报一样美。 而她身后,跟着一个男人。 他长什么样子,姜芬芳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穿得怪模怪样,一件黑色的皮马甲,露出肌肉结实的手臂,头发吹得根根分明。 阿姐瘦弱的手臂,提了许多东西,那个男人却两手空空。 众人看着这一切,从喜悦变得不知所措,渐渐地,鸦雀无声。 阿姐也有些尴尬,她有些羞怯的整理了一下鬓发,同大家介绍:“这是我男朋友,我们要结婚了。带回来给大家看看。” 在奉还山,女婿上门是一件很大的事情,要接受许多考验,才有进姜家大门的资格。 可是那个男人就那样,两手空空的上来了。 阿婆拄着拐棍走出来,冷脸道:“你带朋友回来,怎么没在电话里讲一声。” 阿姐道:“我也是……临时想的。” 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她当时肚子里,已经有了那个叫做朱砂的小孩。 姜芬芳本来很兴奋,却被肃穆的气氛压得有些不知所措,她冲上去替阿姐把那大包小包的东西拿在手里,一边偷偷打量着众人的脸色。 阿婆沉默了一会,还是说:“进来吧。” 众人跟在阿婆身后,鱼贯而入,走入了姜家的主宅。 没人注意,那个男人冷笑了一下,对姜美丽说:“你们农村人还挺能装,真以为是什么大户人家了……” 姜美丽急得一直做“嘘”的手势。 院子里,满桌盛宴,但是刚才的欢乐的气氛,早已荡然无存。 男人仿佛堵气一样,翘着二郎腿坐下,张口就是一筷子,姜美丽有些急的拉扯他,他理都不理。 阿婆问他是哪里人,他说:“我是姑苏人。” 阿婆又问:“你跟美丽是同学吗?” “不是。” “你家里是做什么的?” 男人把筷子一摔,不耐烦道:“你查户口啊?” 从来没有男人敢在姜家这样放肆过。 阿婆面色铁青,气氛越来越压抑,姜芬芳已经觉得喘不过气来。 沉默了良久,阿婆问:“你知道,娶姜家女人,需要多少聘礼?” 男人冷笑了一下,往后一靠,道:“多少啊?” “一千斤。” 这是姜家的惯例。 男人要是求娶姜家女人,要“千斤为聘”,不拘什么东西,只要满了一千斤就行,一般是一头猪、一头牛,其余鸡鸭鱼肉,铺盖、衣裳不论……在祖宗面前过了称,才算数。 除此之外,男子还要改姓姜,孩子生下来,也要姓姜。 姜美丽急急的解释:“就是走个过场……哪怕是稻草石头都行……” 那男人听完了姜美丽的解释,突然歪嘴笑了 “我草了,你他妈装什么啊!”他起身,指着阿婆就骂:“一个农村的老太婆,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皇太后了,还摆上谱了——” 所有人,一时间都目瞪口呆,如果此时山崩地裂,他们可能还没有那么惊恐,毕竟之前见过…… 可是没人能想到,有人能对姜家的大婆婆这样讲话。 说到兴起,男人一脚踹翻了桌子,那些浓油赤酱,一股脑地打翻在地上,淋了阿婆一身。 “你算什么东西啊,卖女儿的土老帽,爷一分钱不给,呸!”他又是一口吐沫,然后对姜美丽说:“你走不走?” 不等她回答,他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往外拖去。 “姜美丽!” 一切发生得太快,阿婆只来得及用枯瘦的手抓住姜美丽另一边的胳膊,英雄了一辈子的姜家族长,如今早已老态龙钟,她厉声道:“你不能走,你走了你这辈子——” 第17章 就在这时候,那个男人突然回过头,一脚踹在了阿婆胸口上!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电光火石之间,阿婆已经倒在地上,像一座山轰然崩塌。 “阿婆——” 众人冲上来,将阿婆扶住,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吐出一口浓黑的血。 另外一些人已经扑上去,把那个男人压在地上,绑了起来,男人一直在骂骂咧咧,被人卸掉了下巴之后,才晓得闭嘴。 当夜,阿婆昏迷不醒,所有人都守在她身边。 姜家如今的状态,已经日薄西山,但只要阿婆活着,姜家就在,可如果阿婆死了…… 一碗接着一碗的汤药灌下去,太阳升了,又降了,入夜的时候,传来两个消息。 第一,阿婆醒了。 第二,姜美丽同那个男人,跑了。 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从地窖里逃出来的,又是怎么穿过曲折的山路跑走的。 那个夜晚,姜家一百多口人,都打着火把,聚在祖屋前。 刚苏醒的阿婆,被人搀扶着,坐在主屋的正中央。 纵然大家早就各怀心事,但是阿婆到底是姜家的家主,她被人踹在地上,就是整个姜家的脸面被人踩在地上。 “大婆婆你说句话,我们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捉回来。” “姜家女人不受屈,那畜生必须拆骨入瓮!” “两个!祸是她闯下来的!姜美丽也得回来受家法!” 所谓家法,就把活人的骨头一根一根拆掉,然后塞入一个瓮里,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姜芬芳有记忆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她一直觉得,这只是编出来的,威吓族人的手段。 但是她明白,此时此刻,没人在开玩笑,只有鲜血才能洗净姜家的耻辱。 烈烈燃烧的火把,映亮了每一个姜家女人的脸,她们都在等着阿婆说话。 那是姜芬芳记忆里,姜家最后的辉光。 阿婆佝偻着腰站在黑暗中,花白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她闭着眼睛,沉默了许久。 最后,她说:“算了。” 没人知道是为什么,阿婆一向把姜家女人的体面,看得比天大。 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姜家如今之所以还有号令众人的力量,就是因为还撑着三分气势。 就像一个末路的君王,气势散了,姜家就什么都不是了。 但那天,受了那么大屈辱之后,阿婆就是沙哑着,说:“算了。” 于是。 姜家最后一抹辉光,也熄灭了。 姜芬芳猛然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医院的天花板。 “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医生说你再不醒……你吓死我了”阿柚在一旁带着哭腔道,随即转身跑去喊大夫。 王冽在一旁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意识还清醒吗?” 姜芬芳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脸上是一种奇怪的表情,又像是微笑,又蕴藏着巨大的悲哀。 她喃喃道:“我想起来了。” 人对于痛苦的、难堪的回忆,总是趋于忘记。 她想起来了,那天夜里,她偷偷放了阿姐,阿姐不听她的劝告,非去地窖里,跟那个男人一起逃走。 “我压根就没有想当什么家主,我只是个女人,我只想跟我爱的人在一起,生个孩子,你懂不懂?” 阿姐哭得满脸鼻涕眼泪,道:“阿婆已经老了,外面就根本没人信她这一套,什么一千斤,我听着都害臊……” 姜芬芳听不懂,她只是抓住她的手,不住的说:“阿姐,你别犯傻,你会死的——” “死我也要跟他在一起!” 阿姐挣开她的手,艰难地将那个男人拉出来。 为了防止他逃跑,那个男人胳膊和腿都被卸掉了,阿姐让姜芬芳给他接上,姜芬芳不愿意,可是阿姐拿了一根钗抵在自己的脖颈: “你不想看我死在这里,你就听我的话!” 姜芬芳只能动手。 阿姐同那个男人跑出去之后,又突然的折返回来,用力抱住姜芬芳,急切道:“你给我记住了,阿姐打工的那个地方,叫姑——苏,你一定要跑出来找我!” “快走!老子陪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倒了血霉!”那个男人低吼,他拽过姜美丽,手臂上有三道奇异的伤痕,那是阿娘们拆骨拆到一半留下的——阿婆病危,她们都跑去了。 而网吧里,那个男人纹着龙的手臂上,也有三道凸起。 不会错的,就是他。 “我找到他了。”姜芬芳梦呓一样道:“姜家五年前没执行的家法,我来做完。” 说完,她嘿嘿笑起来,脸上还带病态的酡红。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不远万里的,要随身带着一个瓮。 说好血债血偿,就要血债血偿,说好拆骨入瓮,那就要拆骨入瓮。 姜家女人,从不食言。 第15章 洛杉矶·离婚 西海岸的日光,尽情地泼洒在绿意葱茏的庭院,棕榈树的阴凉下,周家的一众人,正在身体力行的准备晚上的烧烤晚宴。 只有周佛亭坐在房间里,死气沉沉,好像跟周遭一切快乐毫不相关。 周母坐在对面,道:“当初我就说过,这个女孩子完全不适合你,你说,所有问题你都可以解决。”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道:“现在是怎么了?突然智障了?” 周佛亭没有说话,说什么呢? 说他的妻子患有精神分裂,不仅有自杀倾向,还是随时会杀掉他。 ——那样周母就不是坐在这里谈论离婚,而是马上掏出手枪跟她同归于尽了。 “就是,感情不合。” “谁不合?你总得告诉我,这是你的想法还是她的想法吧!” “我的。”周佛亭深深叹了口气,看向窗外热闹的人群,道:“还没告诉她。” 这是周家的家庭聚会。 这周家注重传统,每个月都会举行类似的家庭聚会,所有人都会带着太太、孩子出席。 除了周佛亭。 姜芬芳几乎缺席了每一次的聚会,以后,也大概不会参加了。 自上次不欢而散后,他们已经分居一个月了,周佛亭已经见过了专业离婚律师,现在,他必须要过来,让一生体面的父母做好心理准备。 周母深吸一口气,刚想说话,就被周佛亭打断了。 他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所以当初,您为什么觉得她不适合我。” 其实明摆着,一个是生长在加州、家境富裕、一路名校的美国华裔,一个初中学历,在中国城开美甲店的底层女孩,没有一个地方相配。 但是周母有些迟疑道:“怎么讲呢?夫妻两个没法都做老大,尤其是你的职业规划,你需要一个为你奉献的太太,她一看就不是那样的人。” “为什么?” “她是……那种女性,怎么形容呢?她没法当总统夫人,只能当总统。”周母苦笑了一下:“她需要别人听她的指令,为她付出,而你一定做不到。” 周佛亭道:“您的意思,是我作为她的伴侣,不合格?” 周母被儿子的脑回路惊呆了,她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哪怕姜芬芳此刻已经成了网红,但在周母眼里,仍然配不上周佛亭。 周佛亭没有说话,他想起了去年那场歇斯底里的争吵。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感情开始变得岌岌可危,他隐约感觉到她不爱他,这让他变得暴躁恼怒。 但姜芬芳很少跟他争执,她一直扮演一个完美的妻子。 ——顺便,从他身上捞油水。 但那天,她喝醉了。 他临时回家,看到她躺在火炉边,身侧都是烈酒的瓶子,她的眼神是散的,带着一种空洞的悲凉,大概没有想到他会回来,硬撑着坐起来:”抱歉,我……” 她惯常是自律的,如同紧绷脚尖的芭蕾舞演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突然的崩溃掉。 她什么都不做了,把自己锁在屋里,大量吃药,然后从早喝酒到晚上,一边流泪一边念着一个名字。 那个名字,不是周佛亭。 周佛亭看着她像烂泥一样的样子,难掩厌恶的皱起眉,道:“你该戒酒了。” “是的,我很抱歉。”她轻声道,她以为那天他不会回来。 周佛亭目不斜视的从她身边走过,上楼,然后走到楼梯的一半时,他站住了。 “姜芬芳,你不为自己感到羞耻吗?”他低声道:“既然为了钱和绿卡跟我结婚,就应该履行好职责,不是吗?” 至少不应该在他的房子里,为另外一个男人烂醉如泥。 姜芬芳怔愣了片刻,随即,她笑了:“哦,娶我让你觉得羞耻了,是吗?哪怕我有名了,赚钱了,买得起爱马仕了,你还是看不起我……” 周佛亭道:“你有什么值得人看得起的吗?新闻里全是你那些恶心的绯闻……” 第18章 “你也一样啊!”姜芬芳醉醺醺的打断他,道:“周佛亭,按照我们姜家的标准,你,也从来就没有合格过!” “谁合格?”周佛亭冷笑:“把你送来美国那个前男友,还是跟你一起创业,把你甩了那个有妇之夫?” 厌恶和受挫的自尊心让他天赋卓绝,张口就是最刻薄的话:“别做梦了,姜芬芳,你以为有人爱你吗?你这种女人,只配被当做玩物!” 说完周佛亭就后悔了,他强撑着,让自己直视着姜芬芳。 姜芬芳并没有被刺伤,她看着他,神情甚至是略带怜悯的,她道:“周佛亭,你真可怜。” 随即,她抓起桌上的车钥匙准备离开,打开门时,漫天的风雪涌进来。 周佛亭条件反射的想要追上去:“你干什么,你喝了酒……” “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这很好。”她站在门口,轻声道:“这样我就可以,永远只爱他一个人了。” 周佛亭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住了,他想要找更刻薄的话来攻击她!他要把他受过的羞辱,十倍的还给她! 可是刚开口,眼泪就流下来了,喉咙里巨大的哽咽,让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等反应过来时,姜芬芳已经消失了。 周母发现自己怎么问也得不到答案,就不耐烦地让周佛亭去一同准备烤肉。她暂时不想见到这个蠢儿子。 周佛亭到了院子里,阳光热烈,所有人都沉浸在欢声笑语当中,这是一直以来,他熟悉的、明亮的加州生活。 而跟姜芬芳在一起,好像永远活在连绵不断的江南阴雨里。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自虐一样的,不想从那场雨走出来。 就在这时,一个表妹突然挤到他身边,好奇地问:“嘿,听说你跟你老婆吵架了?” “安雅,听壁角不是什么好习惯。”周佛亭道。 “你不会真的离婚吧?我们很多同学都超爱她,大美人,视频质量也高,我还准备买她的化妆包呢!” 周佛亭没有说话,只是转动着烤串,滋滋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上,散发着一种奇异的芬芳。 表妹觉得无趣,停下聊天,开始刷手机。 周佛亭突然开口了:“你们女孩子的角度来看,收到一千斤……什么样的礼物会开心?” “一千斤?你也太阔绰了吧?金子……不,那美利坚都破产了吧?” “不是……就是类似于……” 周佛亭不再说话,他觉得自己很可笑,不是要离婚么?这又是在干什么? 表妹还在苦思冥想:“眼影?美妆盘?饮用水最实用了……等等!” 她突然瞪大了眼睛,看看手机,又看了一眼周佛亭,问道:“你……是知道这件事了吗?” 周佛亭看着她的手机,上面推送了一条新闻: 维多利亚·姜,因为伤人被捕。 周佛亭赶去警察局的时候。 姜芬芳正坐在栏杆后面,神色茫然,她没有化妆,只穿了一件宽大的t恤,她把膝盖蜷在衣服里,整个人缩得不能再小。 她旁边是个穿着亮片裙的大码黑人女子,正醉醺醺的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别碰她!” 周佛亭没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厉声叫出来。 姜芬芳回过头,眼神从一开始的空洞,变得惊喜,她扑过去拍着栏杆,小声叫着:“周佛亭!周佛亭!” 她像是一只实验室里受尽委屈的兔子,洁白,脆弱,血迹斑斑。 周佛亭只觉得自己脑袋像被轰炸开一样,他转头问警察:“她受伤了?为什么不先给她止血?” 警察道:“已经检查过了,姜小姐身上没有任何伤口,那些血迹,属于被害人。” 周佛亭怔住了。 “她什么都不肯说,要等到你来。”警察道:“姜小姐,你的律师来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了,你为什么会在午夜,出现在爱丽丝·田的家里。” 爱丽丝,是阿柚的英文名。 一股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周佛亭申请了单独会见。 在那个狭小的、逼仄的会见室里。他直视着姜芬芳,道:“请把一切都告诉我,不要有遗漏,也不要有谎言。这样我才能帮你。” 姜芬芳静静地看着她,刚才那一刻的软弱和卑怯,已经荡然无存,她像他每一个当事人一样,问道:“你真的会帮我吗?” “为什么不呢?难道有一个入狱的妻子,对我有好处吗?” 姜芬芳扯开嘴角,笑了一下,道:“没错,你就是这样的人。” 她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开口却说了一句无关的话:“kelly上了一款化妆包。” kelly是跟她相似赛道的网红,无论视频风格,穿衣打扮都非常相似,两人曾经有过一些微妙的过节。去年,也是kelly代替她登上了《july》。 “那个包,跟我即将上线的那款,一模一样,已经建好的生产线,付掉营销费用,前期投入的全部成本……” 她耸耸肩,露出一个近乎轻松的笑容:“简而言之,我完了。” “那你应该去找kelly问明白,你去找爱丽丝做什么……” “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除了国内的团队,知道设计稿的人,只有阿柚……”姜芬芳喃喃道:“甚至,kelly的营销方案跟我也是一样的……只有阿柚知道,只有她……” 周佛亭心中泛起一阵不祥的预感。 姜芬芳从各个方面来说,都像个暴君。 而阿柚,是她唯一的宠臣,她无条件的相信阿柚,就像相信明天的太阳会从东边升起来。 “你……对她做了什么?” 姜芬芳微微歪着头,道:“我能对她做什么,你以为我会伤害她么?我宁可死,也不会伤害她的。” 两行泪水,从她脸上缓缓流下来,她粗鲁地抹掉,低头笑了一下,继续道:“我开车去了她家,质问她,她很生气我不信任她,于是我们吵了起来……” 周佛亭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等待着她下一句话。 “这个时候,我看见了,看见她们家的镜子里,有个血迹斑斑的人影。”她盯着周佛亭,眼神有一种神经质的狂热:“是王冽……他来找我了。” 这是周佛亭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 王冽,王冽……他就像一个幽灵一样,存在于他们的婚姻当中。 “阿柚就叫我,快跑快跑啊!我就跑——”她继续仿若梦呓般地说:“可是我跑得太慢了,我被他抓住了,阿柚为了救我,流了好多好多的血……” 她絮絮叨叨说了许多,一抬头,却看见周佛亭蹙眉看着她。 她便停下来了,小心的、轻声道:”周佛亭,你是丈夫,你相信我的,对不对?” 她这个样子,仍然很美,脆弱的、神经质的、疯狂的、惊心动魄的。 可周佛亭已经不想再看。 他起身,道:“我会申请保释,之后司机会来接你。” 说完,他起身离开 阿柚头部受到重击,还在昏迷当中,医生说,有醒不过来的可能。 周佛亭守在病房门口,等着她醒来。 他必须知道,昨天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当然知道,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姜芬芳来到阿柚家,质问她为什么背叛自己,两人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姜芬芳发病了,在幻觉中,她伤害了阿柚。 但不能说没有疑点: 阿柚背叛了姜芬芳,也明明知道,她精神状态不稳定,却仍然在午夜时分,为她打开了门。 以及,是姜芬芳自己报的警,语言逻辑非常清晰,并不像是发病的状态,她说有人闯入住宅,要伤害她和她的朋友。 还有最重要的。 姜芬芳上次发病,是阿柚第一个赶到现场,这一次,又是与她有关。 而阿柚,又偏偏唯一一个,完全知晓姜芬芳过往的人。 换言之,她最清楚怎么刺激姜芬芳,才能让她崩溃。 如果,这一切都是阿柚的设计,她究竟想干什么呢? 周佛亭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阿柚时的样子。 那时候她刚到美国,穿了件土气的衬衫,刚因为一点小事惹恼了客人,因为英文不好,道歉也颠三倒四。 姜芬芳去处理完,回头就把她骂得狗血喷头:“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啊?客人有问题,第一时间通知我!你为什么给人家瞎做!” 姜芬芳的声音响彻在整个店里,店里还有其他美甲师、客人、周佛亭本人……都噤若寒蝉的听着姜芬芳教训阿柚。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阿柚唯唯诺诺的道歉,然后趁人不注意,擦掉了眼角的泪水。 就在这时候,一个漂亮的白人男孩出来插科打诨:“好啦,爱丽丝美甲技术那么好,笨一点也是情有可原,是不是?” 那个男孩,就是乔琪,姜芬芳当时的室友,他心理上是个女孩子,可是生得真的很帅,像是漫画里走下来的美少年。 第19章 阿柚朝他感激的一笑,又对上姜芬芳的目光,局促的低下来了。 阿柚一直是那样,笨拙的、自卑的、就像姜芬芳身后一个晦暗的影子。 后来,姜芬芳的事业越做越大。阿柚开始做她的助理,她英文不好,性格也不算圆滑,他提醒了姜芬芳很多次,最好换掉她。 “有能力的人很多,但这个位置,只能是我的家人。”姜芬芳当初是这样回答的。 他那时候并不知道,姜芬芳的“家人”是什么意思,只觉得匪夷所思。 在他看来,姜芬芳和阿柚并不怎么亲密,只是一个不耐烦的老板,和一个总挨骂,却永远不还嘴的员工。 后来,阿柚做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少犯错,也赚了很多钱。 她仍是当初朴素谨慎的样子,承受姜芬芳劈头盖脸的辱骂,住普通的公寓,吃最简单的餐食,但是——几乎疯狂的买奢侈品。 她家里有一整面墙,全都是各式各样的奢侈品。 她从不带出去,只是囤积,周佛亭隐约听说过,她几次把信用卡刷爆,就为了凑足想要的款式。 这些卡债,最后都是姜芬芳还的。 ——这几乎是一种病了。 是姜芬芳改变了她的命运,以及,现阶段,姜芬芳也是她金钱的来源。 她有什么理由会害姜芬芳呢? 周佛亭想不通,他觉得无论是什么样的目的,应该都不值得她把自己送进icu里。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vincent——” 一个英俊的男人站在医院的走廊里,有些气喘,银灰色西装更衬托他身材高挑,仿佛是从某个时尚秀场里走出来的。 乔琪。 在这个世界上,周佛亭最讨厌的人。 “你不是在纽约吗?”周佛亭问。 “我早就回来了,最近洛杉矶有几场大秀……听到消息我就过来了,老大呢?” “应该已经被保释了。” 乔琪松了口气,他有些焦急的看向抢救室,道:“你知道爱丽丝怎么样了么?” 周佛亭说:“你这么关心姜芬芳,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却没有去找她,而是来了这里。” 乔琪愣了一下,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很巧,上次她出事,在你的公寓里,这一次,你又恰巧在洛杉矶。” 周佛亭知道,自己对乔琪有敌意——他不可能没有,因为乔琪,是比任何人都要巨大的一只,硕鼠。 当初姜芬芳买下他的公寓,送他去上学——他不到半年就退学了,跟一群瘾君子在一起鬼混,还欠了一屁股债。 姜芬芳替他还了钱,又送他到新的学校,然后带着他拍视频——他现在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网红了。 然而,就算买一包口香糖,他都要刷姜芬芳的卡,平时不跟姜芬芳联系,节假日也不问候,一旦出现,一定会要走一笔钱。 姜芬芳前几年确实赚到了一些钱,但她运营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她自己都在苦苦还着贷款,但是对乔琪的要求,却每一次都无条件的纵容。 就好像她欠他的,永生永世还不清。 作为丈夫,周佛亭不可能不憎恶乔琪。 但现在,他突然发现了一些,之前没有注意过的点。 乔琪和阿柚的关系,比起他和姜芬芳,更加亲近。 比如乔琪几次回洛杉矶,都没有通知过姜芬芳,而是直接住进阿柚家里。 这其实不是好事,你身边最亲近的两个人,他们对彼此,比对你更加亲密——古书上的皇帝,不是最恨近臣如此么? 他们的力量微小,但可以联合起来,杀死那个头顶上的暴君。 第16章 洛杉矶·佛经 乔琪迎着周佛亭的审视,他突然笑了。 他说:“你其实一直都看不起我吧?” 周佛亭皱起眉,道:“这和我的问题无关。” “其实我一直有点害怕你,因为你是那种……上等人,看我们这种人的眼神,就像看阴沟里的老鼠。”他道:“我永远都忘不了,你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这样。” 他模仿着当时周佛亭,做了一个捂鼻子的动作。 “我当时无地自容,我想把自己藏起来,我是一滩烂泥不要紧,我不想给她丢人。” 他说的是姜芬芳。 在最自我厌恶,厌恶到想杀掉自己的时刻,是姜握住了他的手。 “她告诉我,我是她的家人。你知道吗?我的中文名字叫姜乔——” 周佛亭道:“我对你们的友谊没兴趣。” “所以现在,我也会保护她。”乔琪笑了一下,道:“你不是问我,为什么先来这里吗?因为如果爱丽丝的口供不利于姜的话,她也没必要醒过来了。” 周佛亭震惊的看着他,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乔琪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灿烂到了病态的地步,他轻声道:“你也一样,vincent,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 周佛亭脸色难看到了极点,他道:“你疯了吗?” “不止你会调查,去年1月3日,她在我的公寓里出事了,但我不可能知道你们会吵架,更不可能知道她会去那里。这一切,只有你知道。” “我只能说,你的智商还停留在肥皂剧阶段。” 周佛亭冷笑了一下,他只觉得一切可笑极了,他被一个男人威胁,不要伤害他的妻子? 他没想到,这个笑彻底点燃了乔琪,乔琪一把抓起他的领子,把他拎起来推到墙上! “你他妈笑个屁啊!”乔琪扯着嗓子吼:“我们这种穷光蛋在你眼里就是个笑话对吧!去你妈的有钱人!” 骤然的脏话,让周围人都朝这边看过来。 “放开!” “你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你那些恶心的秘密了!”乔琪神经质地笑着:“你为什么跟她结婚?因为那个叫达利安的导演对吧——” 那一瞬间,周佛亭只觉得整个人被闪电击中,他僵硬在那里,不可置信的看着乔琪。 “别以为只有你会调查!”乔琪面目狰狞的狂笑起来:“我什么都知道,他死了,所以知道你秘密的人只有姜,她死了或者疯了,你就可以做回你高贵的上等人了!” 赶来的保安终于将乔琪制服,他被三个人摁在地上,仍然在嘶吼:“别做梦了!我一定会拖着你下地狱的!” 金钱让他英俊优雅衣冠楚楚,可发起疯来,那种社会底层人的蛮横、粗鲁、不管不顾,跟姜芬芳一模一样。 周围人都在看着他们,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周佛亭站起身,他不想再待下去了,在转身的时候,他想起了一个朋友对他说的话:“不要跟穷人扯上关系,因为穷已经是他们最微不足道的缺点,更糟糕的是那种短视、愚昧,还自以为正义,永远不分场合让你难堪,永远把事情搞砸。” 那时候他正在踌躇满志地准备拍底层人的纪录片,他觉得这个朋友太傲慢了。 可结婚这五年,他一次又一次地体会到了。 他受够了。 2 维多利亚·姜被警察带走的新闻,在网络上持续发酵。 有人说,姜芬芳的助理,勾搭上了她的丈夫,两人还有了私生子,所以姜带着刀跟那个女人同归于尽。 也有人说,是姜长期压榨打工人,助理不堪受辱,奋起反抗,反而被姜芬芳反杀。 …… 姜芬芳的账号一直保持着沉默,直到次日下午。 一个重量级的消息被爆出来了:姜芬芳在中国时,是个杀人犯。 被一起爆出来的是一张照片,2004年,小桥流水之间,两名警察正在押送一名少女,过肩短发,眉眼桀骜,风格完全不同,但还是能认出来,那是维多利亚·姜。 近年来,最炙手可热的美妆博主,黑料缠身的底层女性,身上裹挟无数神秘传说的,维多利亚。 网友哗然。 网红最多也只是一些桃色绯闻,但是跟杀人扯上边,还是太匪夷所思了。 爆料人声称,姜杀人后,因为未成年而免受处罚,逃到美国之后,为了绿卡跟男人结婚。然后靠另一个男人的钱,成了网红。 一时间,舆论哗然,鉴于姜芬芳在青少年当中的影响力,无数家长呼吁,要封杀她的账号,把她驱逐出境。 姜芬芳的手机,每一分钟都在疯狂地轰鸣着。 但她看都没有看一眼。 被保释回家之后,她就一直待在中药房里。 这整个房子,包括所有的家具,都属于周佛亭,也是按照他的审美布置的。 只有这个终年不见阳光的小隔间,是属于她的,她在此间放了中药柜,大瓮、纺织车、人体穴位图……以及一尊琉璃药师佛。 她从不信神佛,但当时她觉得,这尊菩萨的眉眼,莫名有些熟悉,就买了下来。 菩萨坐在大瓮上,垂目看着她。 第20章 她对着平板上的佛经,逐字逐句的念诵着:“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诸有情,其身下劣,诸根不具,丑陋、顽愚,盲、聋……闻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诸根完具,无诸疾苦……” 从清晨,到黄昏,圆月爬上棕榈树,又渐渐西沉。 直到一个很特殊的铃声响起,姜芬芳才拖着酸麻的腿爬过去接电话:“喂?” 对方说了什么,她说:“好。我知道了。” 放下电话,她慢慢地倒在了蒲团上,窗口一抹月光映在她脸上,照亮了她脸上冰凉的泪痕。 不知躺了多久,她起身,从佛龛下的柜子里,抽出一个盒子,里面,是一把乌黑发亮的手枪。 她端详了一会儿,拿起了它。 红色的超跑,骤然划破了夜色,姜芬芳一路飙车,冲向了整座城市,霓虹最灿烂的地方。 那是一间夜店,70年代嬉皮士的风格,一个女孩早就等在那里,把vip的邀请卡递给她。 姜芬芳走了进去,里面被包下来,举行一个复古风格的party,炫彩的灯球,将整个场子渲染成迷离的颜色,音响里轰炸着猫王的老歌。 她径直走向一间房间,打开门,正好跟kelly对视。 两个人都是亚裔,留着同样的板寸,同样浓妆,同样复古繁复的服装,竟然有一种,照镜子的错觉。 kelly有些吃惊,道:“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姜芬芳一言不发地坐到她身边,打开手机,播放了一段视频给她。 kelly手里有她的黑料,她手里当然也存着kelly的黑料。 还没放完,kelly就迅速用手捂上,恼怒地问:“你想干什么?” 姜芬芳往后一靠,道:“让这些人滚出去,我们谈谈。” kelly只能让包间里的众人出去,她压住心里的不安,道:“亲爱的,我能理解你的感受——” “停。”姜芬芳道:“我现在没有心情跟你废话,直接告诉我,阿柚的事情,是你做的吗?” “你说什么呢?我能做什么?”kelly娇嗔道,而下一秒,她瞪大了眼睛,因为姜芬芳突然过分亲昵地拉住了她的右手。 不知道碰触了哪个关节,下一秒,她的整只胳膊软塌塌的沉下来,没有任何生机,然后就是左手。 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kelly想要尖叫呼救,可是姜芬芳已经用一把手枪,抵在她额头上。 “你,你他妈疯了!” “对啊,你不是很清楚吗?我有精神分裂,我劝你最好不要说谎刺激我。”她的声音冷静。 kelly强笑着:“宝贝,你一定在跟我开玩笑,我们是好姐妹不是吗……” 姜芬芳道:“你知道的,我对杀人很有经验,而且现在,加州的法律更加不会为难一个精神病人。” kelly嘴唇颤抖。 “说,还是死?” “我说什么啊……我什么都没做过,你和你助理吵架,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说!我说!” kelly被上膛的枪逼得瘫软在沙发上,只能道:“去年,有个匿名邮箱发了那张照片给我,就是你被警察带走的那张,我本来……联系了几个博主爆料,却不知道怎么,让阿柚知道了……” 阿柚负责商务联络,比姜芬芳本人跟那些博主们关系更熟络。 “她来找我,问我怎么才能删除那张照片,我当时听说《july》联系了你,我就说,让我登上《july》,我就peace and love。我真的只是说说而已,但她不知道为什么,真的做到了。” 原来是这样。 算算时间,她当时应该正在住院,精神濒临崩溃,不能承受更多的刺激了。 “化妆包呢?”姜芬芳冷冰冰地问。 kelly怯生生道:“还是那个匿名邮箱发给我的,我看那个化妆包挺好看……” 姜芬芳道:“四月十五日夜里,也就是前天夜里,你在做什么? kelly道:“我在参加party啊,谁不知道我是派对动物,不信你看我手机,有很多live图和小视频……” 姜芬芳拿起她的手机,解锁翻动起来,kelly想要阻止,可是两条酸软的胳膊根本就抬不起来,只能抱怨:“你以为我会干什么?我杀人?我不是你啊,老大,我只是想赚钱,进局子的事情我想都不敢想……” 姜芬芳已经查到了那个匿名邮箱,她把所有的往来记录,都拍了下来。 也包括,阿柚和kelly的聊天记录。 终于看完之后,姜芬芳叹了口气,她回头看向kelly那张甚至跟她有五分相似的脸,此时额头抵着一支枪,惶恐着,扭曲着—— 她扣动了扳机。 温热的水流,在kelly白皙的额头绽放开。 kelly瞪圆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直到水流,顺着她的脸颊,缓缓流淌下来。 ——是真的水,清水, “姐妹,你在害怕什么?我只不过跟你开个玩笑。”姜芬芳笑着,抽出一张纸巾,温柔地替她擦拭:“我当博主当然也是为了赚钱,不然呢?为了杀人么?” kelly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不停地大口喘息着,像一条濒死的鱼。 “但是伤了我的人,就得付出代价,谁让阿柚叫我一声老大呢?你说是吧?”她温柔道 “来之前我一直在选枪,如果她死了,我就会拿真枪过来。”她凑近kelly,低声道:“可是宝贝儿,你很幸运。” 医院打来电话,告诉她阿柚已经脱离危险了。 否则,她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事业、爱人、奉还山…… 姜芬芳起身,把浑身颤抖的kelly丢下,步入了黎明将至的夜色里。 前天,也是这样的深夜,她被愤怒冲昏了大脑,砰砰敲响了阿柚的门,开口就问:“化妆包是怎么回事?” 阿柚比她还凶,理直气壮地回骂:“我背叛你?你脑子瓦特了!我怎么知道那化妆包是怎么回事!你自己回去想!” 说罢,阿柚砰的把门关上。 姜芬芳呆站在门口,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后来,心里又有点懊悔,她怎么能怀疑阿柚呢?就算怀疑,也得调查一下,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就给她定了罪啊。 她又敲门,小声道:“我就是气话,你先让我进去!我们聊聊。” 隔了一个门板,阿柚的声音传过来,很飘忽:“老大,你记不记得你曾经请我吃过肯德基。” “你说这个干嘛?” “那时候我就决定,我要跟着你,一辈子都跟着你。”阿柚道:“我不会背叛你,死也不会。” 姜芬芳尬住了,她小心翼翼道:“我知道,对不起,我刚才只是太着急了。” 阿柚说:“我要睡了,今天不想见你。” 姜芬芳在门口站了一会,叹了口气,她做了一个此生最后悔的决定。 她下楼了,想先去便利店买个早饭,然后再上去。 一步一步走在街上,跟路上的流浪汉、寻欢客擦肩而过,她突然站住了。 “我不会背叛你,死也不会。” 阿柚为什么会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而且她的声音带着哽咽,还有……恐惧。 姜芬芳心中骤然升起一阵不祥的预感,她转头就往回跑,一不小心跌了一跤,又跑。 电梯很慢,很慢,她不知道怎么,急得上蹿下跳,正准备走楼梯的时候,电梯到了。 此时阿柚家的大门,敞开着。 “阿柚?你……你在家吗?” 难道出去追我了?她想,走进去,一眼就看见了倒在血泊中的阿柚。 灵魂突然出窍,她只觉得自己如同堕入一个很深很深的噩梦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过去,扑通一声跪在阿柚身边。 阿柚睁着眼睛,蛛网般的血丝,正在眼白中蔓延。 姜芬芳打了急救电话,然后冷静地检查她的鼻息和瞳孔,给她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 她觉得自己已经要疯了,心里每秒都在尖锐的嘶吼,可是表面上,她冷静地守在阿柚身边,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阿柚,阿柚,你能听见我吗?” 在救护车来的前,阿柚突然间有一瞬间恢复了清醒,她看着姜芬芳,道:“老大,老大——” “乖,不要说话,保持清醒,保持清醒,求求你。” “老大。”她如同梦呓般开口:“不要相信——” 那个名字,她没能说出口。 那么,周围的所有人,都不值得相信。 第17章 姑苏夜·暧昧 巷子口的红山茶开了又落了,姑苏的夏天就到了。 理发店的的空气闷热,电扇一天到晚地摇着,人身上粘了一层又一层的薄汗,空气整日弥漫着一股花露水味。 巷子里有几户,买了空调回来,一个方方正正的机器立在外面,喷着热气。 姜芬芳劝说王冽也买一个回来。 “老板,你看,我去肯德基就很愿意坐着,因为冷气足呀!咱们店里这样热,哪里有生意!” 第21章 王冽道:“现在生意就很好。” 他一直如此,对店里生意不看重,对赚钞票也不看重,甚至于姜芬芳都想不出来,他到底在乎什么。 他好像只是喜欢,泡一壶热茶,到晚上翻翻佛经。 “这么喜欢念佛,就去出家好了!”阿柚嘟囔道,拉着姜芬芳更加勤快的跑巷子口的杂货店,那里卖薄荷水煮的绿豆汤,放上各种金桔、蜜枣和玫瑰丝,晶莹剔透,很解暑。 姜芬芳现在越来越像一个城里女孩了。 穿着桃红的吊带,活着粉蓝色的长裙,跟客人说话时,又轻又软,像是在撒娇,与刚来时那个木讷倔强的少女,简直不像一个人。 她跟彭欢越来越熟络,自从病好后,他们俩迅速亲近起来。 准确来说,是暧昧。 “回头我给你弄个挑染,台湾那边的美眉都是这样。”彭欢吹了个口哨,道:“不过,没我老婆漂亮。” 姜芬芳翻了个白眼,道:“滚开,谁是你老婆。” 她现在连骂人,都同城里女孩子一样,三分娇嗔,五分蛮横。 她早晨早就不早起了,跟阿柚一样,睡到上班前一秒,才睡眼惺忪的下楼。 夜里下班,她也不再留到最后打扫卫生,而是到镜子前,掏出化妆品化妆,那是在一些大学城里的“格子间”买的,粉紫色的眼影,粗长的眼线,睫毛又长又翘。 巷子口传来摩托车的嗡鸣,彭欢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每天夜里,倒是很准时地来接她去玩。 阿柚的性格倒是沉静了许多,此时早就洗澡睡觉去了。 杠头凑过来,问:“你们去哪玩啊?” “金时代。” “那都开了多少年了,怎么老去那里,你不腻啊?” 姜芬芳不再搭腔,她对着镜子专心的描画着红唇,这时候彭欢走进来,问:“还没完啊?” 又对着正在扫地王冽道:“王哥,一块去呗?” 意料之中的,王冽摇摇头。 “走吧,我请,一块热闹热闹。” 姜芬芳头也不回,道:“你以为老板同你一样呀,就喜欢热闹,人家没那么庸俗。” 彭欢笑了一下,道::“是是是,我就是大俗人,可俗人才能请你喝酒唱k吃宵夜,阳春白雪只能窝在这里干瞪眼。” 一时间,气氛莫名有些尴尬,姜芬芳用小拇指抹匀了最后一点口红,从镜子里斜睨他,没有讲话。 杠头打圆场:“老板喜欢安静,我们都是俗人,我们爱玩!” 彭欢自知说话语气不对,连忙就坡下驴,道:“是是是,走,都去玩去,杠头,你想去吗?” 杠头受宠若惊,甚至有点手足无措:“我……我反正也没什么事,一起去见见世面,也挺好。” “是,走吧,坐我兄弟的车!” 最后他按着姜芬芳裸露在外的肩膀,软了声音道:“行不行,大美人儿,走吧!” 姜芬芳没搭理他,兀自往外走去,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王冽看过去,她现在的背影,再也没有那时如小兽般的凶蛮,同任何一个时髦的女孩子,一模一样。 他安静地关上了门。 2 燥热的空气,扭动的男男女女,喧闹的环境,台上的dj歇斯底里地唱着: bye, byebye,byeoh, i'm doing this tonight you're probably gonna start a fight 彭欢定了个包厢,还有他几个朋友,见了姜芬芳就暧昧地起哄道:“哟嫂子来了!” 他们都是本地人,不上班,整日瞎混,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姜芬芳无声无息的融入了这个圈子。 姜芬芳道:“瞎讲什么,我同他又没关系。” “对,都朋友。”彭欢懒洋洋地笑道,介绍杠头:“这也是我们店里的。” 杠头有些拘谨道:“那个,大家好。” 别人对他没兴趣,还是嘻嘻哈哈地开着姜芬芳玩笑:“你什么时候从了彭少啊?彭少追女孩,可从来没有这长时间过!” “对啊,要是实在不行,跟我得了。” 他们都很喜欢她,能玩能喝酒,能开得起玩笑,最重要的是漂亮,又穷。 彭欢的朋友大部分同他一样,本地人,要说多有钱不至于,但家里几套房收租不愁吃穿,因而也不正经工作,每日就是喝酒、玩、找漂亮姑娘睡觉。 而彭欢是其中的中心人物,他长得帅,出手也大方,总能轻易地泡到最漂亮的美眉。 但他一直都没能搞定姜芬芳。 姜芬芳脱了外套,露出里面的吊带衫和热裤,她道:“我去下面玩一圈,你们先喝。” 她如一只鱼,游入了扭动的人群里,随着鼓点舞动。混乱、浑浊、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种堕落的气息。男男女女们长相不同,却有相似的,迷离又放纵的表情。 她呼出一口气,鼓噪的音乐,仿佛瞬间就在大脑中模糊掉了,四周寂静下来,她专心致志的,一张脸,一张脸的搜寻。 不是,也不是,仍然不是…… 随着一曲一曲劲爆的音乐,时间轻而快地滑向午夜,她却什么都没找到。 带着失望,和满身的湿腻的汗水,姜芬芳走到包厢门口,刚想进去,就听见里面的人在喊。 “玩不起就别出来玩!” 然后是杠头的声音,带着醉意和慌张,他道:“哥,哥,我真喝不了了!” “那就讲啊!把你当时写的情书讲出来给我们听听!” “什么情书啊!那叫情诗!” 姜芬芳推开门,发现杠头被几个人摁在座位上,其中一个人正在往他嘴里灌酒。他向姜芬芳投来求助的目光。 姜芬芳却没有看他,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新来的几个男人。 他们应该是路过,见到了认识的人就进来打招呼,整体年龄比彭欢一行人大了不少,脸已经因为酒色而松弛,每个人都显得满脸横肉。 其中一个男人,穿了件印着骷髅头的t恤衫,露出的手臂上,文着一条青龙,上面有三道凸起的疤痕。 彭欢站起身来,道:“我给你介绍一下啊,这是我理发店的同事,芬芳,这是……” “野猪哥。” 姜芬芳露出一个笑容来,道:“我老去他那上网。” 野猪随便打量了她一下,冷淡道:“对,我有印象,我儿子喜欢跟她玩。” 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男人之后,姜芬芳连去了半个月网吧。 她知道他叫朱丰,别人叫他野猪哥,是在这附近混的大哥,走哪都有一群小弟前呼后拥。 他大概一周会去一两次网吧,只要一来,里屋就摆上麻将桌,常年有七八个狐朋狗友在打牌。 她找不到他落单时刻。 但在跟踪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是彭欢一样,是本地的拆迁户。他们都喜欢去这家叫金时代的老店。 ——这就是她接近彭欢的原因。 野猪很明显对她没兴趣。 他喝多了,就想找乐子。 他转向杠头,醉醺醺地笑道:“怎么样杠哥?情诗想起来没有?” 杠头脸涨得通红,他嗫嚅道:“哥,我没有……真没有。” “别玩不起……要么念诗,要么喝酒!” 众人怪笑起来,迷离的灯光打下去,每张面孔都像是妖怪。 姜芬芳问彭欢,道:“这是什么意思?” 彭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在她耳边道:“野猪哥有个兄弟,特别爱开玩笑,杠头去上网的时候,他说杠头长得矮,适合做他老婆……你猜怎么着?” 杠头嘴唇哆嗦着,感觉马上就要哭出来了——他如果知道今天会在这里遇到这群人,打死也不会来。 “杠头当真了!”彭欢乐不可支道:“给那男的写了一封情书……” 说罢他自己笑了半天。 姜芬芳没跟着笑,她也不觉得好笑,只是道:“然后呢?” “然后,野猪哥就带人打了他,如果不是野猪哥的老婆拦着,当时就打死了……” 姜芬芳的手不易察觉地颤了一下,她问:“野猪哥的老婆,是个什么样的人?” 彭欢立刻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道:“别讲了别讲了。” 这时候那边,在众人的逼迫下,杠头带着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开口了:“我第一次见到你……” 他只是说了个开头,众人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在看一场马戏。 “别念了。” 姜芬芳走到杠头身边,拿起他手边的酒,在杠头惊慌的眼神中,一饮而尽。 笑声停了,众人都惊讶地看着姜芬芳。 一个人不满道:“妹妹,我们男人之间的事,你掺和什么?” 姜芬芳笑盈盈道:“一来,我知道各位大哥都是厉害的人物,我一直想找机会敬大家一杯,可算抢到了。” 她看向野猪,笑道:“二来,杠头在店里,叫我老大呢!当老大的,不就是要罩着小弟吗?” 第22章 此话一说出来,众人哄堂大笑。 野猪也笑,他好像第一次认真打量了姜芬芳,他道:“我还不晓得,杠哥有这么厉害的一个老大罩着。” 他随手开了一瓶黑方,咚的放在桌上,道:“行啊,让我们看看老大的实力!” 第18章 姑苏夜·堕落 姜芬芳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身处在一个楼道之中,破旧的灯泡在头顶,忽明忽暗。 眼前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钥匙稀里哗啦地响着。 “马上就好。”彭欢一只手半抱着她,一只手开门。 一些断片前的零碎画面涌上心头,刚才,她同野猪他们喝酒,喝下了一整瓶威士忌,他们都在笑,笑声浑浊,天旋地转。 她也在笑。 她终于跟野猪认识了,下一步,就是约他出来,最好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越僻静越好。 河边、废弃的老房,或者夜晚的工地,可是,面对一个强壮的成年男人,她也是没有胜算的。 或者,她可以把他约到旅店,二十块一晚那家。 他们会一同喝酒,上床,只要他有意识昏聩的一瞬,只要一秒钟,她就可以把凤钗插入他的咽喉。 姜芬芳仰头靠在柔软的卡座上,含着笑,她已经看见了,鲜血喷涌而出的样子,飞溅在白墙上,样洋洋洒洒,如同纸钱燃烧时的火星, “芳芳,你喝多了吧?我们回去了。” 彭欢的声音遥远的响起,好像下一刻,她就已经站在了路边,杠头哀求地跟彭欢说着什么,彭欢并没有搭理,而是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醉眼蒙眬之间,她被送进出租车里,杠头跟着车追了几下,一脸惶恐。 “好了宝贝儿,我们到家了。” 彭欢终于将门打开,暖黄色的光线映出来,他很吃惊地说了一声:“爸,你还没睡啊?” 老彭光着膀子从厕所出来,看到他们二人样子,惊到了,一边找衣服穿一边骂道:“臭小子,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别管了,你快去睡吧!” 彭欢半抱着姜芬芳到了他的卧室,关门的一瞬间,姜芬芳勉强睁开醉眼,看了一眼老彭。 他很担心的神色,如果这时候她向他呼救,他应该会把彭欢骂一顿,然后送她回家吧。 但是,算了。 就这样吧。 彭欢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床上铺着麻将凉席,她躺在上面,只觉得筋骨酥软,不想睁开眼睛。 “喝了那么多酒,现在知道难受了?” 彭欢在她头顶轻笑,他把上衣脱了,露出漂亮健壮的体魄——他的确有渣男的好本钱。 他俯下身,在她耳边低声道:“给我好不好,真的做我老婆。” 他的手从她的吊带衫底下探进去,像一只野兽,慢条斯理地品尝血肉。 姜芬芳任他动作,只是侧过头,去看窗台,夜太深了,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只有城市的霓虹,映亮了窗台上的盆栽,根茎清俊,叶子狭长。 让她想起奉还山漫山遍野的野草,也是这样,在月色下轻轻摇曳。 这样的场景,她再也看不到了。 彭欢低头亲吻她的脖颈,男人的喘息,陌生的触感,让她感觉到一阵一阵的恶心,她想躲开,可是事实上,她没有动。 身体如陷入柔软的旋涡一样,无止无休地堕落下去。 阿娘们讲过同男人睡觉的事情,带给她们快乐的是好男人,让她们不痛快的是坏男人。 按照她们的标准,彭欢应该是个好男人吧,他年轻好看,气味好闻、带着十足的耐心,想让她跟他一样意乱情迷。 她想,她是应该尝试一下这是什么滋味的。 毕竟,她要死了。 她想不到杀了野猪之后,不被警察发现的办法。 就算有,她也不想用。 所以野猪死的那天,也是她的死期。 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沾湿了枕头。 她不想死。 虽然出奉还山那天,她就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 可真到了眼前,她才发现,她其实很怕死。 她还没跟王冽学会剪头发,也没有见过杂志上那些漂亮的模特姐姐。 没能好好地逛过百货大楼,也没有吃过橱窗里那些精致漂亮的奶油蛋糕, 甚至,她没有看过姑苏的秋天。 阿柚说那时候,屋后的大树会结满金黄色柚子,漂亮极了,老板会摘下来送给街坊邻居。 老板……他会对她失望么? 她想起王冽第一次为她剪头发时,那也是这样一个安静的月夜,他轻声对她讲:“你跟他去拼命,无论输赢,你都输了,因为你的命比他的命贵多了。” 他一贯冷漠,那是第一次,他那么像一个老师,一个兄长。 他捧着她的头发,就像捧着稀世珍宝。 剪刀声,轻轻地响着。 他看错了,她的命一点都不贵,她就要死了…… 彭欢喘息急切起来,他几乎是撕开她的上衣,俯下身去亲吻。 “够了。” 姜芬芳喃喃道。 “够什么够!宝贝儿,待会你就会求我了!”彭欢坏笑着要亲她。 “我说够了!你听不懂吗!” 姜芬芳一把将他推倒在地上。 彭欢坐在地上,惊诧地看着她,身下还支棱着,模样颇有些滑稽。 姜芬芳有些不耐烦地把衣服穿好,她想,她真是昏了头了,这种事有什么好玩。 “我要回去了!”她说。 “好好地这是怎么了!你说清楚!” 姜芬芳已经站起身来了,她想,已经认识了野猪,那彭欢也没有什么大的价值了。 于是她道:“彭欢,玩玩不是不行,可是你太当真了。我心里有压力。” 彭欢愣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说的话。 他当时无聊了,想回理发店上几天班,又怕那个老爹嘴里傻纯傻纯的乡下女孩纠缠自己。 所以就同她讲:“在网上,我每天都跟一百个姑娘说骚话,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他打量着她,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旧卫衣,虽然发型好看,却掩盖不住的土气,像只傻乎乎的小鹌鹑。 又道:“其实玩玩也不是不行,可是你太当真了,我心里有压力。” 而现在,不过几个月,她眼波妩媚,妆容半褪,反而多了一种说不出的颓废性感。 姜芬芳走出门去,步履轻快,并没有吵醒对面房间的彭叔。 彭欢追出去,在楼道里拉住她,低声哀求道:“芳芳,我当时脑子糊涂了,我现在是真的喜欢你,你问我那群兄弟,我从没对哪个女孩这么上心过。” “可同我没什么关系。我又不喜欢你。”姜芬芳错开他的手,道。 她打开门,就要走出去,听见身后彭欢恼羞成怒,大声吼道:“你喜欢王冽是吧!” 声音很大,楼道里的声控灯第次点亮,姜芬芳站住了,回头看向他。 “对吧,心里边明明喜欢他,还跟我玩,你他妈的跟他一样,就是个装货!”彭欢吼。 他常年跟着女孩屁股后面打转儿,怎么会不明白,一个女孩喜欢一个人,跟对一个人没兴趣,是什么样子呢? 但他装作看不出来,反正他当时只是想把她弄上床而已。 他不知道自己还会这么委屈。 姜芬芳没有回话,径直走下楼。 她太累了,她要回家了。 2 姜芬芳下楼之后,阴影里立刻跳出来一个人来:“你你你没事吧?” 姜芬芳吓了一跳,才发现,是杠头。 “你干嘛啊?”她道。 “我——” 杠头见她衣服凌乱,直接哭出来了,鼻涕一把泪一把:“他欺负你了?对不起,我想报警来着,我又怕多管闲事——” 姜芬芳啼笑皆非,杠头平时很凶,整日瞪着眼睛,一点小事就跳起来发火。 所以咧嘴大哭的时候,格外滑稽。 “我没事,走了,回家。” 姜芬芳走了一会了,杠头才反应过来,追在她身后道:“彭少虽然是本地人,兜里有俩钱,但是他可花心了,祸害好多女孩子,你千万别信……老大,老大你听见没啊?” “所以。”姜芬芳打断他,道:“那个野猪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知道吗?” 杠头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想了一会儿,才道:“他不是好人,但也不怎么坏。” 这答案出乎姜芬芳意料,她以为杠头被欺负成那样,应该对野猪满腹怨言才对。 “网吧那一片,原来是个村子,村里都姓朱,野猪哥就是村霸一类人,他们村里谁受欺负了,他就去替人出头,为这事坐过牢。 “嗯。” “后来拆迁,大部分人拿着钱搬走了,野猪哥本来想当钉子户,多要点钱,没想到最后人家最后不用他的房子了,走了。他只能用老房子开个网吧,附近三教九流的,都爱聚在那里。” 第23章 杠头幸灾乐祸的笑了一下,又道:“村子都没了,但是野猪还认本家亲戚,要是有老头老太太没人养,他就给钱养着,小孩上不起学,他也给钱。” 姜芬芳一愣。 她完全没想到,不是没想到恶人有好的一面,而是没想到,野猪哥居然这么像……阿婆。 阿婆也是一样,照拂族里的孤弱的老人,以及,收养没有父母的孩子。 她和姐姐,就是这样被阿婆收养的。 她年纪太小了,早就记不得父母是谁了,阿婆说,她只要记得,她姓姜,就够了。 后来姜家四分五裂,没人认阿婆这个族长了,可是,只要有姓姜的阿娘登门求救,阿婆还是会抖抖索索的,从袋子里拿钱出来。 所以阿姐,是因为这种相似,喜欢上那个畜生吗? 姜芬芳又问:“那,他老婆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他老婆是个大学生。”杠头道:“那时候他老吹这个,一开始挺好的,后来她这里有问题。” 他指指自己的头。 姜芬芳只觉得自己牙齿打战,她忍住了,装作不经意地问:“什么意思?” “就是精神病,好的时候,跟没事儿人一样,坏的时候,非说野猪那帮兄弟强暴她,又哭又闹,野猪就用铁链把她锁在那个小房间里。” 姜芬芳咬住嘴唇,已经有了血腥味,她继续问:“那她怎么死的呢?” 杠头愣了一下,道:“她死了?彭欢跟你讲的?” 姜芬芳点点头。 杠头若有所思,道:“怪不得。” 他道:“大家都讲,她跟一个野男人跑了,我说呢,野猪哥那么凶残一个人,戴了绿帽子,怎么会跟没事儿人一样。” 他突然瞪大了眼睛,道:“我的妈呀,不会是野猪……” 他没有说下去,姜芬芳却在想,信的记载,太过惨烈,她一直认为姜美丽是自杀的。 可是自杀没有必要隐瞒,姜美丽的死,周围人都不知道,包括她的孩子。 在别人眼里,她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野猪一定没有给她办葬礼,也不告诉别人她死了,很有可能,就是他亲手杀了她。 可是,又是谁把她骨灰送回奉还山呢? 姜芬芳当时不在家,而阿婆老眼昏花,那人将骨灰和日记送回来,就匆匆地走了。 不会是野猪,他这样完全是自找麻烦。 那是谁呢? 姜芬芳想不通,只是重燃起一丝希望,如果她能找到野猪杀人的证据,她就可以把他送进监狱里,让他杀人偿命。 她也许,可以不用死。 第19章 姑苏夜·决绝 第二日,彭欢就跟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来上班了。 他长得帅,性格又活泼,店里的客人都挺喜欢他,只要一来就络绎不绝地有人奔他上门。 但这么多年,彭欢是一毛钱工资也没领过。 原因很简单,领了工资,他就得负点责任。最起码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彭欢看不上那仨瓜俩枣的工资。 他来理发店,纯粹因为喜欢这种感觉,经过他多年孜孜不倦的吹牛,很多人都以为,他才是这个店的店长,偶尔才能过来,因此让他做一次头发,是件特别幸运的事情。 每次看着理发店门口等他剪头发的人排了长队,彭欢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感觉自己跟外面那群纯混的兄弟,还是不一样的。 一直忙到晚上下班,姜芬芳照常出去了,而这一次,彭欢却没有跟着,他拉了把椅子,坐到王冽身边,道:“哥,聊聊?” 王冽道:“你说。” “把姜芬芳开了吧!” 彭欢没有任何的铺垫,就这么直接的、笑嘻嘻地说,他似乎也并不怕别人知道。 本来在一旁扫地的杠头顿时僵住了,阿柚上了一半楼,咚咚地下来,嚷道:“凭什么啊?” 彭欢没有分给阿柚一个眼神,他就是专心致志的,盯着王冽看,道:“哥,给我个面子?” 杠头只觉得心里那块悬了一天的石头,终于落在了地上。 平心而论,今天姜芬芳和彭欢,表现得都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该干活配合着干活,该开玩笑也一起笑。 但是,杠头还是觉察出差别。 姜芬芳是真的笑,真的心无旁骛,而彭欢的笑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刻意,下午来个特别漂亮的女客人,他跟人欢声笑语地聊了半个钟头,眼睛却一直瞟着姜芬芳。 但姜芬芳看都没看他一眼,一下班就匆匆地出去了,好像彭欢这人根本就不存在。 彭欢当然要报复,只是杠头没想到,这报复来得这么直接。 王冽看了一会彭欢,道:“不行。” 彭欢没想到他会回答得这么快,他道:“为什么?本来不也是冲我爸的面子,才把她留下吗?” “但现在她已经是店里的员工了。” 彭欢词穷,他原地转了一圈,气急道:“不是,哥,我在你这儿也干了三年吧?你这点面子都不愿意给我吗?” 王冽收回目光,继续收拾台面上的工具,道:“你还有别的事吗?” 气氛就尴尬凝在这里,直到彭欢狠狠的踹翻了一把椅子,他道:“你们这些臭外地的,不是我爸收留你,你他妈现在还在外面要饭呢!” 王冽低头收着东西,全当他是空气。 “行,你有种,既然这样那都他妈别干了,我告诉你,房子我不租了!明天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可以。” 王冽打断了彭欢的怒骂,道:“按租房合同,你爸爸付违约金,我走。” 他抬起头,道:“但现在,这是我的店。” 他仍然是那个样子,平静的、温和的、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但无端的,杠头和阿柚都想把自己缩起来。 “行,你行!” 彭欢就像一个要不到糖满地打滚的小孩,气得跳脚,又连着踹翻几个椅子,朝门口走去。 可手刚放在门把上,又转头折回来,朝王冽冷笑:“你是不是以为自己特别牛啊?冲冠一怒为红颜呢!哈哈哈!” “我告诉你吧——”他拖长了音调,怪声怪气道:“那女的我早就玩了,底下别提多恶心了,都被人x烂了……” 老实讲,杠头没有看清楚发生了什么,战斗结束的太快了,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彭欢已经倒在地上,惊恐地看着王冽。 而王冽,拿着一把剪刀,刀尖抵着彭欢的太阳穴。 这并不像打架,完全不像,没有人打架会下这种死手,也没有人打架,会是那种眼神—— 王冽盯着彭欢,面无表情,眼神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狂热,他好像需要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刺下去的欲望。 “哥——” 彭欢用气音叫起来,嗓子沙哑,充满了恐惧。 王冽一动不动。 按理说,杠头应该过去拉架的,可是他太害怕了,陌生的王冽让他感觉到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他呆在那里,听见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 许久之后,王冽放开彭欢,道:“以后别过来了。” 彭欢连滚带爬着走了,理发店里陷入一片死寂,好像一直以来所有人心照不宣的秘密,此时此刻,露出了细密的,狰狞的利齿。 “干活吧。”王冽低声说,他自己先去了卫生间接水。 杠头脚软,动不了,阿柚倒是跑到他身边,小声的、兴奋道:“你感没感觉,老板不一样了。” “嗯。” 阿柚笑了,她从来没有笑得这么放松开心过:“我觉得,自从姜芬芳来了之后,这里越来越像一个家了。” 杠头一愣,心里那种恐惧感,瞬间消散了许多。 是的,一个家,出事了,家里人一同面对,被欺负了,家里人给你托底。 这里竟然,比他自己的家,更像是一个家。 姜芬芳浑然不知道这一切。 她正在那个乌烟瘴气的地下网吧里,打麻将。 今天野猪哥没有来看网吧,是他兄弟们在看,外面一个人把脚丫子翘在桌上,看游戏视频。 其还有几个人,在里间哗啦哗啦地打麻将。 网吧前台那个人,之前姜芬芳见过,打招呼道:“顾哥。” 那人倒是热情,色眯眯地将姜芬芳上下打量了一下,道:“是你呀……叫什么来着,芳芳?” “对,芳芳,您还记得我呀!” “能不记得吗?我这辈子,没见过有女人酒量噶好,你在广东练过吧?” “说什么呢顾哥!” 姜芬芳笑起来,往里面看了一眼,道:“在打麻将啊?” “嗯,来两把?” 姜芬芳道:“早就想玩了,我在家里的时候,一天不玩就心痒痒。” 里间空气浑浊,烟雾缭绕,地层有一层发黑的油渍。 五个赤膊大汉坐在牌桌前,打量着她,就像打量一块肥肉。 第24章 姜芬芳下山的时候,天真的觉得外面的世界,大概就是跟在家里调换一下位置。 姜家女人当家,外面是男人当家,其他大概都一样,有好人、坏人,不讲理的人…… 可事实上,男人越多的地方,越充满了污浊、肮脏、还有危险…… 姜芬芳坐下来,如同坐在虎豹环绕中,大大方方的笑着道:“各位大哥,我不太会打啊,你们别让我输光了走!” “放心。”一个人怪声怪调,道:“肯定不让你光着屁股走!” 哄堂大笑起来。 姜芬芳很清楚,他们不是彭欢,不是她一个娇嗔一个巴掌能对付得了的,他们多多少少都进过局子,占不到便宜,是要见血的。 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打探出有用的消息来。 可是越急,越没用,他们讲着露骨的荤笑话,吹牛上次砍人多威风,但是就是不聊野猪,更聊不到姜美丽。 而牌桌底下,已经有只手,时不时地扫过她的腿。 就在这时,突然间一只小手拉住了她的胳膊,是朱砂,他踮着脚趴在牌桌边,眼巴巴道:“阿姨,我饿” 姜芬芳每次来,都会带点吃的,可是今天一紧张偏偏什么都没带。 她顺势把朱砂抱到腿上,问道:“阿姨胡完这一把,带你去吃宵夜好不好?” 这一下,挡住了那只咸猪手。 她继续道:“宝贝,你看阿姨出哪张好?” 朱砂摇摇头,小声道:“我不晓得。” “你以前没看过妈妈打牌啊?” 朱砂道:“我妈妈锁着,出不来。” 他指向了一个角落,那里铺着一层脏污的地毯。上面放着几本小人书。显然,这里现在变成了他住的地方。 纵然已经知道,姜美丽被锁着过,但是她万万没想到,是锁在这样的地方。 姜芬芳咬紧了牙关,故作惊奇道:“你妈妈锁着,这是什么意思?” 其中一个纹着鬼头的男人道:“他妈脑袋有病,打人!” 姜芬芳笑了起来,道:“哥,你又骗我,有什么病要锁着啊?” “我骗你干嘛?野猪带她去看过,胎里带的精神病!遗传!”鬼头男受不了激将法,怪笑道:“不信你问那孩子姓什么?” 姜芬芳不明所以,怀里的朱砂握紧了小拳头,小声道:“我叫朱砂!姓朱!” “别他妈做梦了!你还姓朱……你就是个小杂种!”鬼头男笑道:“他跟他妈姓,叫姜朱砂。” 姜芬芳一时呆住,手里的牌啪的落在地上。 姜家亡,先亡在姓氏上。 姜家的规矩,男子若与姜家女儿成婚,先改姓姜,所生子女,必随姜姓。 可是随着姜家的衰落,和越来越多的村里人外出打工。 很多姜家女人都抱怨这条家规使得她们家鸡犬不宁,丈夫们闹腾着,起码要一个男孩,随父亲的姓氏。 想来,也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外面的孩子,不都是跟父亲姓么? 可是阿婆绝不肯松口。 若要子女改姓,那一家人通通逐出姜家,永不可姓姜。 所以,姜芬芳下山的时候,她已经是严格意义上,最后一个姜家人了。 她从没想到,阿姐的孩子,居然姓姜。 还是因为这种原因——阿姐有遗传性的精神病。 姜芬芳强压住心中翻腾的情绪,她捡起牌,意味不明地笑道:“只因为精神病啊?” “哟,小妹妹想什么呢?思想不纯洁了吧!” 众人哄笑起来,鬼头男道:“他妈可是远近闻名啊,当初野猪哥进去了,她开这个网吧,附近的男人天天来,别提生意多好了。” 第20章 姑苏夜·夜巷 从烟味交错的麻将桌上,姜芬芳逐渐拼凑出一个故事: 原来,姐姐当初在学校就已经发病了,发疯的时候,她会把身上的衣服脱光,在夜里不停地奔走,醒来时却什么都不记得。 学校把她开除了。 她在外面打工赚钱看病的时候,遇到了野猪。 在她眼里,野猪俨然是救世主,给她付房租,带她去上海看病,后来,她怀孕了,野猪却因为打架进了监狱。 她一个人开了这个网吧,一个人将孩子生下来。 却不知道为什么,外面开始流传一些风言风语,说她明面上是开网吧,实际上是开门接客,野猪那些兄弟,都排着队上门。 野猪回家的时候,迎接的就是这种污言秽语。他当然相信了,因为他见识过她发疯的样,赤裸痴傻。 于是他开始打她,往死里打,她又开始发病了,一次比一次频繁。 她死前的那个冬天,野猪用锁链将她绑在网吧的里屋里,不让她出门丢人现眼。 可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 那个锁链,是农村栓狗的,他们都见过。她一个疯女人,是不可能把它砸断的。 一定是有人帮她跑了,野猪,最终还是戴了一顶绿帽子。 那些人桀桀怪笑着。姜芬芳发现,野猪虽然是他们的“大哥”,但是他们对他尊敬里,总带着三分嘲讽——因为野猪虽然逞凶斗狠,但只有这个网吧一个生意,日子过得不算好,喝酒吃肉的,都要他们供给。 钱是男人的胆,没钱的男人,总是让人不大看得起的。 时针指向十一点钟,里间的话题,已经越来越荤,到了她招架不了的地步,男人们的目光,就像黏腻的舌头,冷不丁的在她身上狠狠地舔一口。 这是和理发店截然不同的世界,昏暗、混乱、充满露骨的欲望。 她一边笑着应付,一边算着牌,等其中一个男人马上就要胡一把大牌时,小声对朱砂说:“你想吃东西,就哭一哭,阿姨就给你买。” 小孩子很机灵,立刻大声的哭闹起来:“阿姨,我饿,你什么时候给我吃的!” “哎呦,阿姨给忘了。” 她一把抱起朱砂,趁着别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冲旁边的人道:“哥,我正好上个厕所,你替我打一圈。” 那个闲着的人,已经在旁边垂涎欲滴好久,立马坐下开打,而牌桌战况正焦灼,大家只是嘟囔了几句,注意力又重新转移到牌桌上来。 姜芬芳终于得以从网吧走出来了。 凉爽的夜风扑面而来,吹散了浑浊的烟酒臭气,她好像从很深的河底,浮上了岸,剧烈的喘息着。 姜芬芳强撑精神,问朱砂道:“你想吃什么?阿姨到小卖部去给你买?” 她没想到的是,朱砂摇摇头,小声道:“阿姨,我不吃,你快走吧!” 他惶恐的瞪着眼睛,像个小猴子。 “什么?” “等他们打完,就会打你,就像打我妈妈那样。” 姜芬芳愣了,她说:“他们为什么打你妈妈?” “他们想跟我妈妈睡觉,但我妈妈只搂着我睡,他们就打人,打得可疼了。“ 姜芬芳道:“都谁打过你妈妈?你爸爸不管么?” 朱砂掰着小手指算了一下,道:“他们都打过。爸爸不管。” 姜芬芳的心,已经疼到麻木了。 她只是冷静的分析,阿姐大概率是被野猪杀的,但他们都以为,阿姐是跟着“奸夫”一起跑掉的。 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人存在的话,他八成就是把姐姐的骨灰,送回奉还山的人。 阿姐常年过着这种生活,能接触的男人并不多,很可能,就是常来网吧的这些人——野猪所谓的兄弟们。 她之所以过来打麻将,就是想看看,那个“奸夫”究竟是谁…… 可是没有一个人相似。 能够千里把骨灰送回来,最起码说明,他良心未泯,对阿姐也多少有些感情。 可是他们所有人,提起阿姐的不是语气轻蔑,就是暗含下流。 姜芬芳继续问:“那有没有谁,对你妈妈特别好的?” 朱砂摇摇头,道:“他们都是坏人。” 他见她愣神,更加用力的扯她衣角,急道:“阿姨,你快走,再不走他们打完牌,就会摸你,我不想叫他们摸你!” 他还不懂事,却也知道在这是不好的事情,因此急得几乎要跳起来。 姜芬芳心里一阵酸楚,她可以走,因为她还有个地方可回。 可那时候阿姐能去哪呢?谁能保护她呢? 此时已经过了十二点,网吧的人已经走了大半,隐隐地,能听见洗牌声哗然。 如果有人出来找她,把她拉回去,她想要再逃出来就难了。 姜芬芳蹲下身,用力抱了一下朱砂,她想说的很多,比如,谢谢,你不愧是姜家的孩子。 比如别怕,我一定会带你走。 可是千言万语,她也只说了一句:“姜朱砂,你这个姓,特别的好。” 随即,她就转身向理发店的方向跑去。 夜很深了。 地下网吧跟理发店,走大路的话,要绕很远的路。 第25章 走小路要近的多,只要穿过一片荒废的民宅,在小巷子里转几个弯,就到了。 这里没有路灯,平时也很少人来,潮湿阴冷,老鼠和蚂蚁在其中穿行。 姜芬芳还是选择了走小路。 只要能快速的穿过去,她就能回到理发店,只要锁上门,那里是安全的。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姜芬芳飞快的走着,她一边想着阿姐。 她也走过这条黑暗的小路吗? 她为什么不报警呢?为什么不在活着的时候,试着逃回奉还山呢? 是害怕阿婆不原谅她么?她真傻啊,阿婆到死那一刻,最惦记的人,还是她。 眼泪无声无息的流下来,姜芬芳用力抹掉。 她不明白,为什么阿姐发现自己有精神病的时候,不快点回到家里。 虽然姜家衰落了,可是姜家女儿,仍然是奉还山上的公主,吃穿用度永远是最好的,也没人敢欺负她们。 何至于,被困在那样的地方,被殴打、被践踏、被侮辱,最后无声无息的死去。 泪眼朦胧之间,前路透出一点稀薄的光亮,那是理发店的三色灯,马上就要到了。 就在这时候,姜芬芳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脚步声,非常轻,也非常快,似乎有一个人正急速的朝这边跑过来。 从那个方向只有一个可能,就是那群男人发现她不在,追了上来。 她绝对不能在这里被追上来! 已经是午夜了,小巷两边都无人居住,就算她喊破嗓子,也绝对不会有人来救她。 姜芬芳加快了速度,对方似乎也加快了速度! 还有二十米—— 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听见了男人的呼吸声,还有稀薄的酒味。 十五米—— 姜芬芳拼命忍住想回头的冲动,她怕一个停顿,就被人追上来了。 她只能握紧了手里的剑钗,加快了速度。 就在眼前了,就眼前了,已经能看见理发店的三色灯光,在夜色里闪着、闪着…… 五米—— 就在这时候,她一脚踩上了一块腐朽的木板,啪啦一声,整个人跌进了黑暗中。 完了。 姜芬芳心中只剩下这一个念头,不断在脑内加粗、放大、无穷无尽的闪烁。 “你怎么了?” 浑浑噩噩中,身后却没有人追上来,前面却有一个声音响起,她抬起头,看见巷子口站了个人。 光从他身后打过来,他看起来就像一尊安静洁白的佛像,洁净、慈悲。 王冽。 身后追逐她的黑暗,如同潮水般褪去了。 毕竟只有十六岁,姜芬芳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道:“老板,你怎么在这里啊?” “我出来抽烟。” 王冽将她扶起来,又问:“你跑什么?” 姜芬芳没有回答,她已经没有力气确认,后面是不是真的有人了。 她只说:“脚好像崴到了。” 王冽伸出一只胳膊,让她扶着往理发店走去。 他身上有一种烟草和薄荷混合的味道,瞬间将她带入到那个熟悉的、温暖的、让她安心的环境里,在那里没有仇恨,也没有污浊、更没有痛苦。 只有明亮的镜子和客人的欢声笑语。 她想立刻回到那里,洗个热水澡,煮一碗面,然后什么都不想,好好地睡一觉。 暖色的路灯,将两个人的身影拉得很长。 到了。 王冽没有拉卷帘门,理发店明亮的光,从玻璃门外透出来。 自从她上次夜归进不去屋子,淋雨生了病之后,只要她还没回来,他就再也没有关过卷帘门。 姜芬芳推门进去,可是下一秒,她整个人僵在原地,一动不动。 “怎么了?”王冽问,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理发椅子上,正坐着一个人,听见动静,慢悠悠地朝这边转过来。 是野猪。 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看着两个人,勾唇一笑,道:“好久不见。” “啊,好久不见。” 姜芬芳听见她身后的王冽说。 第21章 姑苏夜·黑雨 姜芬芳一动不动,如同堕入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噩梦之中。 家是一个人最有安全感的地方,还有什么,比你的家里出现恶鬼,更恐怖的噩梦? 野猪静静地看着她,三面镜子折射出三个他,狰狞地笑着,连同她身后的王冽……他也是恶鬼! “站着干什么?” 王冽的声音自背后响起,他绕过她,去厨房倒了杯水,一边递给野猪,一边道:“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野猪收回目光,道:“酒喝多了,脑袋懵走不动,看你这儿亮着灯,洗个头清醒清醒。” “嗯。” 王冽让他躺在洗头椅上,野猪揉着眉心躺下,却突然道:“她是谁?” 他指的是姜芬芳。 姜芬芳内心尖叫着,可是她面上平静,甚至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来:“野猪哥,我是店里的,我们昨天在金时代见过,你忘了?” 野猪用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凝视着她,冷冷地说:“你叫什么名字?” “芳芳。” “大名。” 姜芬芳浑身血液凝结起来。 姜芬芳这个名字,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 比这更重要的是,他怀疑她了? 是她打听的太多?还是他认出了她。 在奉还山那次见面,她还是只有十一岁,五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小女孩面目全非,她还特地将头发染了。 “芳芳,太晚了,你先上楼。“ 王冽突然开口,他走过来轻轻揽住她肩膀,把她推向楼梯。 他从来没有对她做过这么亲密的举动,几分钟前,他扶着她走路,还隔着很远的距离。 他在不动声色的昭示着,他们的关系很特别。 姜芬芳知道她自己的阵脚已经乱了,她绝对不能继续留下去了,她顺势上楼,一边道:“野猪哥,我先上去了。” 一步,两步,三步……每一步都如同走在悬崖边上。 她用余光看到,野猪一直在看着她,她屏住呼吸,等待着…… 但最终,直到她上楼关上门,野猪也没有说话。 他只是倦怠的收回目光,躺在椅子上,对王冽道:“彭欢那小崽子在泡她呢” “我知道。” 王冽用热水打湿他的头发,开始按摩头皮。 他的手法娴熟轻柔,野猪舒服的合上眼睛,他身形巨大,躺在狭小的洗头椅上,真像一只硕大的猛兽。 “你不在乎?”野猪仿佛说梦话一样,道。 “她年纪小。” 王冽笑了一下,道:“我这种人……她愿意跟着我,我很知足。” ”放屁!” 野猪突然暴躁起来,猛地坐起来,道:“你说什么屁话!” 那双眼睛血红,他指着王冽咆哮:“男人有钱!要多少妞都行!你知道那贱人死了之后,多少女的往我身上生扑吗?” 躲在二楼偷听的姜芬芳,猛然捂住嘴。 她曾经有过不切实际的幻想: 会不会阿姐根本没死,只是远走高飞了,那个人拿些生石灰送过来,糊弄她们…… 毕竟,一个人死了啊,这么大的事情,竟然会没有葬礼,甚至没任何人知道。 她没想到的是,除了野猪以外,知道这件事的,竟然是王冽。 他跟野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跟阿姐的死,究竟有没有关系。 王冽没有再搭话,只是静静地等野猪咆哮完,他便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继续洗头。 野猪穿着粗气,躺在椅子上,目光空茫的看向天花板,许久,他没头没尾道:“我做过亲子鉴定了,朱砂那小子,是我的种。” 王冽仍然没有说话,仍然专心致志的洗头。 野猪自顾自地说:“早知道不打那么狠了,她死那天,耳朵被打聋了,我本想等睡醒带她去看看……” 姜芬芳握紧拳头,让自己不发出任何声音。 “……要是没有这个奸夫,草他妈的……你信不信?我是真愿意养她一辈子……” 王冽仍然专心致志的洗着头发。 野猪声音又变得阴森凶狠起来:“可是一定有的,等我把他找出来,他家里有一个我杀一个,有十个,我他妈杀十个!” 就在这毛骨悚然的时刻,姜芬芳身后突然传出一个声音: “芬芳?下面干嘛呢?好吵啊!” 是阿柚,她睡眼朦胧的从蚊帐里探出头来,正看见姜芬芳趴在门口。 又问道:“你干嘛呢?” 姜芬芳浑身的血都冷了,她迅速合上门缝,道:“来客人了,老板在招待,你快睡吧。” “这么晚来什么客人……” 阿柚嘟囔了一句,下一秒,她已经重新进入梦乡。 姜芬芳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理发店的隔音一向不好,她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发现了她在偷听。 第26章 没有人再说话,整个理发店,陷入死一样的寂静,只有时针哒哒的响声。 姜芬芳已经大汗淋漓,她深吸一口气,慢慢地、慢慢地挪动着自己的身体,再次打开一条门缝,朝楼下看去。 她看见了一把刀! 刀刃如镜面一样,反射着天花板的光,正贴着野猪的脖颈,慢慢地移动。 那把刀夹在王冽修长的手指之中,然后他弯着腰,一寸一寸给野猪修面。 而野猪睡着了。 张着嘴,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打起了呼噜,他完全不知道,那锋利的刀刃紧贴着他的脸,只要王冽手一动,他就会死在这里。 姜芬芳突然有种奇怪的想法,如果她现在飞快的下楼,从王冽手中夺过刀刃,插入野猪的喉管,能来得及吗? 血会像她的梦里一样,喷涌、飞溅,野猪将死不瞑目的倒在那张椅子上。 她就什么都不用想了,阿姐的痛苦,姜家的耻辱……一切就都结束了。 然后,她求王冽,晚一点报警,晚一点就好。 他会答应的,他对她一向心软。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她已经坐上了朝向奉还山驶去的火车,下了火车之后,她再坐公交、马车,就回到了她草木繁盛,野花疯长的家乡。 她扑倒在阿婆的坟前,兴奋地告诉她,阿婆,我做到了,姜家女人有仇必报—— 这时候警察再赶过来,又有什么用呢,她已经归于大地,她血肉骨骸,会滋养奉还山的草木,来年会盛开出一片芬芳的花朵…… 突然!一道白光将二楼映得雪亮,轰隆一声巨响—— 姜芬芳猛然从幻想中惊醒。 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 野猪皱起眉,费力的睁开眼睛,沙哑着嗓子问:“几点钟了?” “一点十四。” 王冽擦着刀回答,道:“下雨了,你等雨停了再走吧。” 野猪晃了一下头,道:“我回家找点药吃,今天不知道怎么了,他妈的越来越难受。” 他想起身,却一个不留神跌在地上。 王冽把他扶起来,被他一把推开,他踉跄着往前走去,几乎走不了直线。 走到门口,暴雨已经倾盆而下,声势浩大—— 王冽拿了把伞递给他,野猪接过来,醉醺醺地笑道:“你,很好。” 然后又道:“没事,你就安心在这开店,我看谁敢赶你……” 说罢,他就走入了雨幕之中。 王冽目送他的背影走远,随后,就回过身去打扫地板。他一向早睡,此时已经有些睁不开眼睛。 而姜芬芳站在二楼的窗户边,仰头看着姑苏夜里,这场暴烈的大雨。 她本来有个很漫长的计划,想办法跟野猪认识,熟悉,然后找个机会把他单独约出来,然后再伺机杀掉他…… 但她突然间意识到,杀死野猪,今晚可能是最好的机会。 她已经观察了很久,野猪每一次出门,身边都前呼后拥的一群人,而今天,他是一个人。 并且,他喝了酒,神志不清,步履踉跄,即将走入一条黑暗的、没有路灯,也没有行人的路。 雷鸣和雨声,会掩盖他的尖叫和呼救声。 姜芬芳想起自己杀死的那些猪,在自己手下剧烈的挣扎,嚎叫,她听见血液奔涌的声音。 去还是不去,杀人还是不杀,死还是活? 一道闪电划过,将她脸照得雪白。 最终,她想,她和野猪那群人打听阿姐,未必不会露出破绽,可能明天,他就会怀疑到她。 到时候,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阿姐受得折磨,姜家失去的尊严,阿婆枯瘦的手,重重地垂下来…… 这么想的时候,她已经咬着一把刀,从二楼翻下来了。 大雨迅速将她淋透,理发店的光,在她身后熄灭了。 而野猪的身影,影影绰绰的,就在前方。 第22章 洛杉矶·杀人者 关于姜芬芳曾是杀人犯,潜逃到美国的新闻,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他们甚至扒出了那个死者的名字:朱丰,姑苏人,男,出生于1973年…… 照片里是他十七八岁时拍的,在江南一座小桥上跟同学合影,穿着篮球服,眉毛浓密,五官深邃,甚至称得上英俊。 有人说,姜芬芳跟他是情人关系,她从年纪很小就被他控制、玩弄,怀孕了之后却被抛弃,于是她亲手杀了腹中的婴儿,和婴儿的父亲…… 也有人说,姜芬芳专门杀死情人,骗取巨额保险金的黑寡妇,这是她第一次犯案,所以留下了把柄,此后她在不同的国家犯下血案累累…… 传言渐渐超脱现实,往更具故事性的方向发展,有人说姜芬芳是用东方蛊术杀了他,所以没有被逮捕,还有人说,她是一个杀手组织的老大,这个组织由女性组成,白日给人做美甲,夜里便拿起细长的刀刃,去割断男人的生殖器…… “这是你报应。” 姜芬芳收到一条私信,她凝神看了很久。 阿柚偶尔会醒来,但仍然属于意识不清状态,她不记得袭击她的人,甚至连案发那几天的事情,都已经记不清了。 姜芬芳被警方要求待在家里,所有行程必须汇报。而化妆包项目的中断,让她的公司陷入危机,连同她的美甲店和其他生意…… 如果这真的是报应,姜芬芳倒觉得没什么,她的确罪有应得。 网上沸反盈天,她从不回应,一整天都待在那个阴凉狭小中药房里,与药师佛对坐,不知道是参禅,还是忏悔。 唯一走出屋子的时刻,就是去花园里晾晒草药。 周佛亭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加州明媚的夏日,让一切显得生机勃勃,在深绿与浓绿之间,他朝她大步走过来。 他穿了件休闲款的夹克,搭配一双很年轻的运动鞋,不像她阴郁沉默的丈夫,反而像她当初爱上的那个,生机勃勃的青年人。 “离婚协议你看了吧?”周佛亭冷淡的解释了一句:“我给你打电话你没接。” “嗯。” “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 是真的没有,条件比她预估的更好,周佛亭没有去争她的账号,她的公司,她一切的婚后收益,甚至还把这栋房子留给了她。 原因很简单,现在这种情况下,他和他的家族,都需要尽快跟她撇清关系,财产上无谓的拉扯,只会浪费时间。 姜芬芳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她也不准备去争更多的东西。 “好。那明天我们去办手续,你可以吗?” “好。” 姜芬芳利落的回答,重新把注意力投入到指尖的药草上。 而对方投下的阴影,却迟迟没有离开。 她抬起头,对上周佛亭冷漠的眼睛。 周佛亭道:“所以,你真的杀过人吗?” 白云缓缓地游过西拔牙风格的庭院,在两个人身上投下浓重的阴影。 姜芬芳笑了一下,她已经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了,脸色苍白,像一张单薄的纸。 她说:“是。” “为什么?”周佛亭道,不知道是问,为什么杀人,还是“为什么不告诉我?” 不过哪一个,姜芬芳都不想回答,她倦怠的说:“这跟你没有关系。” “为什么跟我没有关系?今天这里还是我的家!你还是我的合法妻子!” 周佛亭努力让自己冷静,但是,他失败了。 “姜芬芳,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好吧,姜芬芳心想,她就早就料到了,他们不会这么体体面面的结束。 “如果你不愿意说,我们就来算账,这么多年,你花钱养了多少人?朱砂、阿柚、还有乔琪……” “那是我自己的钱。” “那是夫妻共同财产!” 周佛亭简直无法抑制的自己的厌恶,这么多年,她几乎没有理智的,把她家乡的女人接到美国来工作,花大钱陪着阿柚成长,无止无休的为乔琪付账单…… 然后对着他,就是“这跟你没有关系。” 又来了。 姜芬芳想,这件事他们已经吵过无数次了,有钱人的逻辑,真的让人费解,他用婚前协议和各种手段,让他的钱永远属于他,而却大言不惭的说,她的钱每一笔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她已经不想再吵了,她只是道:“这笔钱对你来说,九牛一毛。” “化妆包也是九牛一毛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自己做化妆包吗?因为你要给你奉还山出来的那群姐妹创造工作岗位。” “每次吵架,你就要离婚,因为你死也要为他们付账单,很好,那现在怎么样了呢?” 阿柚躺在医院里,乔琪已经回去上学了,而朱砂还是十八岁的孩子,而她那群被她从奉还山带来的姐妹,每天都在发信息轰炸她。 姜芬芳疲倦的揉着眉心,她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第27章 “是我一直管你,你的事业每一个节点,我都在给你投资,包括这次化妆包……你把她们当成你的家人,那我呢?” “那笔钱我会还给你。”姜芬芳道:“除了这次,你每一笔投资我都给了你回报。” 周佛亭冷笑:“你是觉得,我当初同你结婚,给你钱支持你的事业,包括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要投资,对吗?” “不然呢?你不是一直这么告诉我的吗?” 周佛亭看着她,就像看一个不可理喻的怪物,空气中有一根弦绷紧了。 他却突然笑了,他道:“我今天来,甚至是想来想帮你的,阿柚仍然在昏迷,加上你的前科和网络影响力,你很有可能被判入狱或者强制医疗。刑期不会短。” 他低头俯视着她,咬牙切齿。 “我想看看还有没有办法帮你,可是,你不配,姜芬芳,你不配。” 喉咙里翻上来血腥味。 他想起去年一月那个雪夜,她喝醉了酒,开车跑出去。他只穿了睡衣,也追了出去,可是半路,她的车熄火了。 雪天拦不到车,他在雪天里跋涉,去美甲店,去她常去的酒吧……先是走,再是跑。雪水渗入他的鞋底,身体已经冻得没有任何知觉。 后来接到电话,她遭遇袭击,人在医院里。 他朝医院跑去,跌了一跤,又爬起来继续跑,喉咙里反上来冰冷的血腥味,和此时一模一样。 他这一生,从来没有那么狼狈过。 而后来,他知道,她怀疑那天晚上,是他在乔琪家袭击了她。 他身材高大,姜芬芳整个人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 姜芬芳仰着头,一言不发的看着他,许久,才道:“你冷静下来了吗?” 周佛亭才发现,自己又失控了。 他一直厌恶情绪不稳定的人,可是近一年,他发疯的次数,比过去三十年还要多。 是愤怒,还有内心最深处翻涌着,巨大的委屈。 姜芬芳叹了口气,她道:“你想帮我,可是你帮不了我,因为你从来没有相信过,我真的,真的没有伤害阿柚。” 周佛亭气极反笑:“我还要怎么相信你,阿柚公寓的监控里,只有你一个人上了电梯!你为什么还要嘴硬,那天你又发病了!” 姜芬芳再次叹息,她从心往外的,觉得疲惫。 她只是道:“这就是我们之间的问题,我需要的,是哪怕全世界都觉得我是个杀人魔,也永远站在我这边的人。而你永远都做不到。” “我相信证据,监控清清楚楚,诊断书也清清楚楚!你有遗传性精神病,你平时情绪就有问题,你还有杀人的前科!”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我永远相信我自己。” 姜芬芳平静道。 周佛亭一时间竟说不出话,她继续道:“周佛亭,如果我是你,会尝试着想一下,如果我说的是真的,我现在的处境有多危险。而不是一口咬定,我是个疯子,然后来兴师问罪。” 黄昏中,她的笑容有种动人心魄的悲伤。 来美国十多年,她现在再次一无所有,朋友、事业、婚姻,甚至健康…… 还有一个人,躲在暗处要杀她。 周佛亭怔怔的看着她,他来时,满腔怒火,他恨她,恨她对那么多人好,却始终跟他隔着一层距离。 她到底有什么了不起,情史混乱,带着一大堆拖油瓶,有遗传性精神病,甚至还有案底。 他要刻薄的讽刺她,质问她,发泄这么多年的怒火,然后重新变成那个理性的、自律的自己。 可是现在。 他只剩下满心的愧疚。 就在两人对峙的时刻,篱笆外突然传出一个声音:“阿娘 浙江的一些地方:妈妈=姆妈,阿姨=阿娘,这里作为姜家的习惯 ——” 两人循声望去,是一个高个儿少年,背着双肩背,正站在棕榈树下,有些腼腆的朝他们招手。 他皮肤很白,跟姜芬芳一样,有点病态的苍白,不过模样是好看的,阳光下,像青春洋溢的画卷。 姜芬芳皱起眉,问道:“你怎么来了?学校放假了吗?” “我在网上看到你……所以请假回来了。” 他又规规矩矩地着周佛亭打招呼,道:“周先生,您好。” 姜芬芳皱起眉,语气不善:“大人的事,小孩子掺和什么,你回来有个屁用!” “我想着……我能不能录个视频,帮你澄清一下。” 他一向怕姜芬芳,只好看向周佛亭,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我阿娘她没有杀人,这个我最清楚了,因为朱丰……他是我爸爸。” 2004年,姑苏,暴雨一直下了三天,三天后,正是阴历的七月半。 一个阿婶在河边烧纸,看见一群野狗聚拢在岸边,啃噬着什么东西。 阿婶抬头看了一眼,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那是一只纹着青龙,尚未腐烂的手臂。 失踪多日的网吧老板,朱丰,终于被找到了——一部分,他身体被分成无数块,沉进水沟之中,一时间,没人敢再去倒垃圾,甚至没有人敢再走那条路。 因为警察打捞很多天,他的头,仍然没有被找到。 第二日,警察就来到了维多利亚理发店。 阿柚在算账,杠头在打扫卫生,姜芬芳在给客人洗头,她头也没抬一下,专注的搓洗着。 警察扫试了一圈,走到了那个正在理发的青年身边,问:“你是王冽吗?” 王冽抬起头,仍是安静温和的模样:“是。” “跟我们走一趟。” 第23章 姑苏夜·案底 王冽始终很平静,平静洗了个手,跟警方离开,平静的跟众人擦肩而过,甚至平静地,转头说:“这几天把门关牢,不用做生意了。” 众人窃窃私语着,巷子这样小,没有任何消息能够瞒住,他们目送着王冽被警车带走了。 有两个警察却并未离开,他们对着理发店其他人道:“你们几个,有话问你们。” 第一个接受询问的是姜芬芳。 来的警官很面熟,应该就住在附近,那个高中生闹事的时候,也来过。 姓刘,是个中年人,生了一副忠厚可靠的样子,姜芬芳还记得那时候他和稀泥的态度。 这次他也是懒洋洋的,带着一股不耐烦,问:“你认识朱丰吗?绰号野猪哥。” 姜芬芳谨慎的点点头:“我常去他们家网吧玩。” “哦,你一个小姑娘,怎么去那种地方啊?”他不赞同的蹙起眉毛。 “他们家便宜嘛,一晚上,也才两块钱。” “八月二七日晚上你也去了?” “是,但是没有上网,去打了个牌。” 刘警官皱眉记下来,大概在他看来,一个小姑娘跑到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打牌,很失体统。 一边记,一边又问:“回来的时候,你见到朱丰了吗?” “嗯,他来我们店里洗头,说喝多了,要洗头……” “你给他洗的头吗?” “没有,老板让我上楼了,自己洗的。” “你没有留下帮个忙?” “太晚了,我去睡觉了。” 刘警官在纸上记了记,又道:“洗完头,他是几点走的?” “我不知道。” “那总知道,是下雨前还是下雨后吧?” “应该是……下雨后。” “哦。” 刘警官点点头,看着她,道:“所以,那时候你没有睡觉。” 一时间,空气中有一根看不见的弦骤然绷紧了。 姜芬芳却并没有慌,她道:“雷声太大,我被吵醒了,再说我们店里隔音不好,他出门的时候声音很大。” “哦。” 刘警官低下头,继续记录,没有评价任何。 “你昨天有没有再下楼?” “没有,我很快就睡着了。” 刘警官抬起头,跟姜芬芳对视着。 这一刻,他看起来并不像那个和稀泥的中年人,目光锐利明亮,仿佛要把人从头到脚看透。 姜芬芳咬紧了嘴唇,任他打量。 他很快收回目光,温和的笑了一下,道:“把你那个同事,田柚,叫进来。” 阿柚走进来,她更惴惴不安一点,一直在抠手。 刘警官问了一样的问题:“八月二十七号晚上,你在干什么?” “睡觉,我很早就睡了,没离开过店里。” “你室友呢,就是刚才那个叫芳芳的小姑娘?” “她……好像出去玩了,晚上才回来。” “几点回来的?” “我记不清了,我没有看时间。” “是下雨前,还是下雨后?” 阿柚想了一下,还是摇头:“我没印象了,我只知道她回来了。” “她回来之后,有没有再出去过?” 这一次,阿柚回答的很快:“没有。” 第28章 刘警官看着她,道:“你这么确定?” “我们俩的床是上下铺,不信您去看,她下床,我一定知道的。” 阿柚不安的挠着手背,却是一遍一遍重复道:“她没有出去过。我确定。” 杠头是第三个接受询问的。 比起姜芬芳冷静,阿柚的紧张,他像一个大脑空白的人,直愣愣的,问什么就答什么,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的。 刘警官问他:“八月二十七号晚上,你在干什么?” 杠头道:“我同几个朋友喝酒,喝醉了,就睡在了外头。” 刘警官要了他朋友的联系方式,又问:“你经常在外面睡觉吗?” 杠头语无伦次:“我不经常,但是,但我有很多朋友,也不是很多……嗯,主要是,夜里回来太晚,叫老板起来开门不太好。” 刘警官道:“那她们两个,也经常夜里不回来吗?” 杠头想了一下,道:“蛮少的,她们俩都是外省人,我家就在附近的小镇上,所以朋友多一点……” “王冽跟朱丰关系怎么样?” 猝不及防的,刘警官突然抛出一个跟之前完全没干系的问题,杠头一时愣住了,半晌,才道:“这个我不晓得。” “你应该晓得吧?” 刘警官审视着他,道:“你五年前就来这附近讨生活了,换了个很多个地方打工,对这一片的事情,不应该很熟悉吗?” 杠头嗫嚅着,半天才道:“这个,他们俩,你们应该知道的吧。” 刘警官道:“我在问你。” “平时不来往,但听说是老朋友……我老板是通过野猪哥,才租到这个房子” “你和朱丰是怎么认识的?” 警察局里,两个年轻警察,正死死地盯牢王冽看。 这青年斯文干净,甚至称得上俊秀,不像个理发师,反而像是个年轻大学生。 王冽道:“我之前在监狱,同朱丰关在一起。” “你犯了什么罪?” 王冽道:“故意杀人。” 他平静地讲出这句话,就像是讲起自己的姓名和籍贯一样,反而让两个警察有些不适应。 年轻警察冷哼了一声,道:“27日那天晚上,你去了哪里?” “我在店里打扫卫生,到差不多十二点的时候,出门抽了一根烟。然后朱丰过来,要洗头发。” “十二点了,你为什么没有关门?” 王冽沉默了一瞬,很快回答:“天气太热了,关门屋里会很闷。” “可是灯也都打开?就像在等人。”警察盯着他的脸,不错过每一个表情:“你在等谁?朱丰吗?” 王冽摇摇头,道:“我谁也没有等,只是我个人习惯。” 警察狐疑看了他一眼,继续道:“他洗完头之后是几点?” “一点十四。” “他离开后,你做了什么?” “扫地,收拾卫生。” “你这时候把卷帘门关上了吗?” 王冽道:“我没有。” 巷子太狭窄了,即使是半夜,卷帘门和灯光,都一定有目击者。 “为什么?大半夜的,又下着暴雨,你为什么还不关门。”警察道:“你到底在等谁?” 王冽没有说话,他想起了那天夜里,大雨磅礴。 他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雨水,就像整个宇宙都被暴雨笼罩着,天地之下只剩下巨大的雨声,哗——哗——哗—— 他想去关门的时候,却听见二楼传来了脚步声,很重。 他抬头看去,看到了姜芬芳。 她本应一直在屋里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全身湿透的,从楼上走下来。 白炽灯下,她好像一只从河底爬上来的厉鬼,水流顺着头发往下淌着,身上伤痕累累。眼神是空的,死的,什么都没有, 她手里抱着一个很大的东西,是她的瓮。 她看见了他,却像没有看见一样,就这样木然的,抱着那个大瓮一步一步的朝外面走去…… 无端的,王冽想起她发烧时说胡话,喊的“拆骨入瓮。” 拆骨入瓮,拆完了骨头,所以回来取瓮了么? 她就这样走入了黑大雨之中,在店里,留下了一行水渍。 “我没有等谁。”王冽对着两个警察,回答道:“我开着门,是因为我想出门。”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立刻厉声问道:“你出门做什么了!” “没做什么,就出门走走,我很喜欢在大雨天的河边散步。” 王冽轻声说,脸上露出一个笑容,不知道为什么,带着很深的悲伤。 按照王冽的临走前的吩咐,姜芬芳早早地将店门锁上了,反正应该也没有客人要来了。 杠头不知道去哪了,他刚才劝了半天她们俩换工作,估计他自己要先走一步了。 姜芬芳如同游魂一样,打扫卫生,洗澡,将一楼的灯熄灭,然后去二楼睡觉。 却没想到,二楼也没有开灯。 才七点,天还没有完全黑下去,一点光线从窗口映进来,昏暗的室内,阿柚坐在地上,垂着头,一动不动。 “你怎么不开灯啊?” 姜芬芳摸索着想去开灯,却看见阿柚缓缓的抬起头,目光森冷看向她,问:“姜芬芳,你的瓮呢?” 姜芬芳愣了一下,她看向柜子,发现那个锁又被撬开了,里面空无一物。 那次坦白之后,阿柚已经很久没有偷过东西了。 “那天夜里,你根本就没有上过床。”阿柚起身,一步一步的向她走来:“凌晨一点,你从窗口跳下去过一次,又从窗口回来了,你打开了柜子,拿了什么东西,从楼梯走了。” “……你醒着?” “我他妈又不是聋子!” 阿柚吼起来:“但我没想到,你是去……你知不知道,有些路一旦走了,你这辈子就完了。” 她泣不成声,姜芬芳刚想说什么,她突然疯了一样扑过来,死死拽住她的手。 “你走!你现在就走!”阿柚急促道:“趁警察在调查老板,你马上去火车站……不然就来不及了,那个野猪家里也不会放过你的!” 她硬塞进姜芬芳手里的,是一卷纸币,大额小额的都有。 姜芬芳茫然的看着那些钱,还没来得及说话。 砰砰砰! 楼下,响起了巨大的砸门声。 第24章 姑苏夜·废墟 夕阳如血的余晖中,维多利亚理发店门口,乌压压的站了一群披麻戴孝的人。 为首的,是一个表情木讷的男孩,他抱着野猪哥的遗像,很多人的手戳在他小小的身体上:“哭呀!你老子没得了,放声哭呀!” 他嘴闭得紧紧的,茫然的看向周围的人。 而一旁已经有女人拖着长调哭嚎起来:“阿丰啊……死得忒作孽哉……杀千刀的要偿命啊——” “滚出来!”几个赤膊男人狠命地踹门,铁皮卷帘门哐啷哐啷响。 平日里,巷子里的人最爱看热闹,可是这次没人敢出来,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群穷凶极恶之徒,现在红了眼睛要杀人的。 “砰!” 巨大的砸门声,让整个屋子都在颤动,姜芬芳抱着阿柚蹲在二楼,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 “怎么办啊?他们要干什么,不会要杀了我们吧!”阿柚慌得整个人都在抖。 “嘘,别让他们发现屋里有人。” 姜芬芳做了个嘘的手势,先拿着阿柚的手机,打电话报了警。 警察道:“你们千万不要开门,我们马上就到!”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头突然轰的一声,像用砖头砸在门上,那个卷帘门又破又旧,根本禁不起几下。 他们都是跟野猪一个村子出来的兄弟,平日里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有几个甚至是警察局的常客,三天两头就要闹事。 现在,野猪死了,他们不知道听谁说的,这事跟王冽有关系,立刻上门“报仇”。 姜芬芳知道,他们进来之后找不到王冽,一定会拿她们俩泄愤。 她们必须得跑! 姜芬芳把目光投到二楼的窗户上,她们可以跳窗,但是前门和后窗的距离很近……如果一旦被发现,她们立刻就会落在他们手上。 砰!砰!砰! 砸门声越来越剧烈,姜芬芳只能来到窗户边上,掀开窗帘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 幸好,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此时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在走路。 但是,如果这些行人看到她们俩个跳出来,发出声音的话,那些人会立刻追上来。 “劈门!我晓得屋里有人!再不开通通杀脱!”楼下厉声喊着。 姜芬芳对阿柚说:“不行,那个卷帘门坚持不了多久,他们现在什么都干得出来,我们必须得跑!” 阿柚顺着她的目光看向窗户,立刻拼命摇头,道:“不行!不行!会被发现的……” “阿柚,阿柚!”姜芬芳强迫握住她的肩膀,道:“我们不能等死,我们得给自己争出一条活路来!” 第29章 “不行!不行!”阿柚拼了命的摇头,甚至喊出声来:“我不敢!我不敢!” 姜芬芳死死的捂住她的嘴,将她抵在墙角。 她的身体不停地抖,眼睛里全是恐惧,姜芬芳道:“阿柚,深呼吸,别怕,你听我说。” 阿柚急促地呼吸着,可是已经带了哭腔。 “如果他们闯进来,关上门对我们做什么,都没人晓得。但我们逃出去,现在天还没黑,街上都是人,他们不敢太过分的,撑一撑,警察就来了。” 阿柚含着眼泪,看着姜芬芳,点了点头。 她这一生,都活得麻木浑噩,没人保护过她,也没有人告诉她应该怎么做,命运推她去哪,她就去哪。 眼前这个比她还小的女孩,是她生命中出现的第一道光,她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保护她,引领她。 “好乖。” 姜芬芳伸手抹掉了她的眼泪,来到窗口,告诉她:“其实很简单,一脚踩在树上,一脚踩在墙上……然后顺着树干爬下去。” 阿柚颤巍巍的照做了,却卡到了一半,姜芬芳一咬牙,抓住树枝荡了下去,落地时手掌撑了一下,钻心的疼, 然后对阿柚伸出手,道:“跳,我接着你。” 巷子里已经有路人驻足张望,就在这时候,前门突然砰地一声巨响,卷帘门被砸开,怒吼声响起:“杀千刀,滚出来偿命!” 阿柚吓得魂不附体,哭着道:“不行,你走吧!我真的不行!” 姜芬芳深吸了一口气,她声音很温柔,像哄着一个孩子,说:“我不走,我就在这里陪着你!” 阿柚闭了闭眼睛,直接跳了下去。 姜芬芳接住了阿柚,也来不及安慰,拉起她就往相反的方向跑。 天已经完全暗了,夜色茫茫,她也不知道能去哪,只能本能的跑,可是刚跑了两步,她的胳膊就一股巨力拽住了。 恐惧之下,她刚想还手,就看见拉她的人居然是杠头。 杠头一声没吭,直接拉着他们俩钻入一条小巷子,他对附近的环境很熟,三拐五拐,等眼前重新光亮起来,才发现他们身处在一条大路上。 车水马龙,霓虹闪烁,而不远处就是一间派出所。 三个人长长的舒了口气,坐在马路边,才发现彼此都已经大汗淋漓。 姜芬芳问:“你怎么来了?” “听人讲,他们要上门闹事,我想过来告诉你们一声。”他冲着阿柚埋怨道:“你怎么不接电话?” 阿柚声音还在颤:“……没听见。” 姜芬芳喘息着,问:“老板还没回来,也不一定就是……他们闹什么!” “出气,毕竟野猪被人弄死了,他的兄弟面上得过得去。” 杠头蹲在地上,愁眉苦脸道:“我劝你们赶紧走吧,老板回不来了,就算能回来,生意也一定做不下去了。” 阿柚也抬起头,眼神复杂的看向姜芬芳。 她希望她能离开,又希望她能留下。 姜芬芳叹了口气,她道:“现在最主要的问题,不是以后怎么办,是我们今天晚上住哪?” 月末,他们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而工资还没发,老板就进局子了——简直像一场黑色幽默。 就连手里剩下的一些零钱,刚才跑的时候,也落在了卧室里。 天已经彻底暗下来,晚归的打工族,遛弯的大爷大妈,以及上补习班的孩子们,都在匆匆往家里走去,那是朝气蓬勃的千禧年,他们都有家。 而三个理发店的倒霉蛋蹲在街边,像三只丧家之犬。 “去火车站?我之前看过有人在那里过夜。”阿柚道。 “去网吧也可以,我们开一台机子,我就剩下两块钱了。”杠头虚弱的开口。 姜芬芳想了一下,她道:“我们回去吧。” 两人惊恐地看向她,就像看一个怪物。 “这个时间,他们大概已经出了气了,他们知道老板在警局里,起码今天晚上,是不会再来闹了。” “万一呢,可是万一留个人蹲着,等老板回去呢?”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那也得回去看啊,最起码,把东西收拾了。” 她又补充道:“放心,他们又跟我们没仇。” 杠头和阿柚一开始不同意,但是后来阿柚收到了警察打来的电话,说他们出警了,可是到的时候,那群人已经走了。 他们俩才提心吊胆的,跟着姜芬芳回去。 大老远的,就看见一群人围在理发店门口,窃窃私语。 玻璃门被砸烂了,所有的桌椅都被砸到变形,镜子四分五裂,满地银亮的碎片。 那些她们最熟悉不过的,姜芬芳喜欢的杂志,王冽的佛经、阿柚的玩偶、杠头的行军床……都破碎在地上,像是一堆热气腾腾的内脏。 姜芬芳觉得,理发店就像一个被开膛破肚的人。 她的家被开膛破肚了。 夜渐渐深了,凄清的圆月挂上天空,人群渐渐散去了,他们三个人才悄无声息的走进去。 杠头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着,木着脸,不知道在想什么,阿柚在一旁抽泣起来。 过了一会,里间传来姜芬芳的声音:“还行,他们还给我们留了点东西。” 她剩下的钱和身份证,都放在衣服口袋里,那些人一味的砸东西,并没有翻找太多。包括阿柚,两个人凑一凑,竟然还有一百多块。 楼上的双人床倒了,但是没有坏,床底下放得杂物,都还在,比如,一箱方便面。 最好的是,他们砸烂了所有的锅碗瓢盆,但是热水壶放得偏僻,幸免于难。 姜芬芳还找到一颗没有碎的鸡蛋。 姜芬芳泡了两碗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鸡蛋没法分,就搅散了在汤里,也热腾腾的,香的让人想哭。 杠头和阿柚一人一桶,她自己用一个破的铁饭盒,各挑了一些。 三个人不敢开灯,就躲在二楼,就着隔壁照进来的灯光,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姜芬芳道:“你们明天就去找工作吧,找到了就走,找不到……这里应该还能住几天,有热水,也有电。” 杠头和阿柚都没说话,他们两个当初,都是走投无路才来到了理发店,再找包住宿的工作,谈何容易。 阿柚问:“那你呢?” “我在这里等老板回来,起码把我工资结了。”她补充一句,道:“他回来了,我也会给你们打电话的。” 杠头有些气急,道:“他不会回来了。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姜芬芳头也不抬的吃着面条,道:“他会回来的。他又没做错事。” 阿柚不安道:“可是……” 姜芬芳抬起头,看着她粲然一笑,道:“我也没做错事。所以我不走。” 那个暴雨倾盆的深夜,她的确手持着利刃,朝野猪的背影跑了过去。 但是,她没有杀人。 第25章 姑苏夜·吹头发 在奉还山的时候,姜芬芳经常跟人打架,一开始从来没输过,长大后,她发现那些手下败将的男孩,一个一个就像吃了灵丹妙药一样,力大无穷。 她张牙舞爪,两只手也掰不过人家一只手。 那怎么办?不打了么? 开什么玩笑,姜家女儿绝不服输。 她夜里不睡觉,直愣愣的看着阿婆教给她的经络图研究,男孩力气大,但天生不如女孩子灵巧,弱点也多。只要够快,攻击到他的薄弱之处,她就能赢。 阿婆骂她:“你打架的心思,用到学习上,人家先生就不老请家长了!” 她不喜欢学习,但她喜欢赢。 她想了各种法子,一个接一个的,把山上的男孩都打服了。胖子,就攻击肚子,瘦子,就让他下盘不稳。 但野猪毕竟是不一样的。 他是个成年男性,强壮凶悍,就像游戏机里那些肌肉虬结的金发男——他们血是很厚的。 最重要的是,这不是什么点到则止的儿童打架,他不会给她留余地。 正好,她也不会。 暴雨如注的夜晚,姜芬芳悄无声息的跟着他,他醉醺醺的,一步一踉跄,最终,他走入了那条深黑的小路中,一步,两步,三步—— 就是现在! 姜芬芳如同一只敏捷的黑豹,一跃而起,直接骑在了他的肩膀上,扼住他的脖子,野猪猝不及防,手里的伞轰然落地,面如紫涨,手胡乱的抓挠着,想要把身上这个东西抓下去。 而下一秒,姜芬芳一扭身,直接利用自身的重力,同他一起栽倒在地上。 “啊!啊!” 野猪轰然倒地,惊恐地叫着,恍惚间,姜芬芳好像回到了奉还山上,手底下不过是一只要在庆典中宰来吃肉的猪! 猪奋力挣扎,大声嚎叫,可是那又怎么样?她是姜家女人! 她用两只腿紧紧扼住他的脖颈,然后伸出手,将他不断扑腾的胳膊向后一拧,他的右胳膊骤然脱臼! 第30章 野猪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然而没等他反应过来,霎时间,他左胳膊也被废掉了。 “你他妈的,你是谁!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姜芬芳松开他,他还甩着两条胳膊努力想站起来,却一次一次的扑倒在泥水之中。 而姜芬芳已经到了他身后,用尽了全身力气,抬起他的腿。 野猪猛然一动,一脚踹在她的肚子上,她趴在地上,许久站不起身来。 而野猪更是在地上打着滚哀嚎,他的右腿被卸掉了。 姜芬芳艰难的爬起身,再次扑过去,卸掉了他的左腿。 他终于丧失了反抗能力,只能躺在地上,不住的哀嚎。 姜芬芳拿出准备好的麻绳,像捆猪一样,将他捆好,才脱力的坐在地上,吐出一口血水。 轰隆一声,巨大的雷鸣声响起,雨,似乎更大了。 眼前的男人,如同一只扭曲的巨虫,不住蠕动着,破口大骂:“杀千刀畜生,暗算老子!你是谁!别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一定……” “我是姜家人。”她冷冷地说。 雨声太大了,野猪似乎没有听清,他问:“谁?” 姜芬芳一把扯起他的头发,在他耳边一字一顿道:“姜美丽没有告诉过你,姜家有仇必报吗?” 随即,她将他重重的摔在地上,飞溅起一片水花。 野猪终于反应过来了,他惊恐的抬头看向她,这里太暗了,即使眼睛适应了黑暗,他也无法看清她的脸。 只知道是一个女人,一个鬼魅般的女人。 “姜美丽是怎么死的?”姜芬芳问。 “我他妈怎么知道那个婊子是怎么死的!” 姜芬芳一脚踢在了他身上,不知道触碰了哪个穴位,一股钻心的刺疼让他全身痉挛,他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 可是这里太僻静了,雨又太大了,没人能听见的。 一如这些年,姜美丽被困在网吧里的惨叫声。 姜芬芳道:“你的店就在前面,说清楚了,我就让你走。” “你对姜美丽做了什么?” “姜美丽是怎么死的?” “你对姜美丽做了什么?” “姜美丽是怎么死的。” …… 一开始野猪还在嘴硬,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可是一次比一次剧烈的疼痛,他痛得满地打滚。 他终于想起来了,姜美丽说过,姜家女人曾经统领一方,战胜过土匪。她们不是女人,是野兽。 他当时嗤之以鼻,因为他所看见的姜家女人,就是一些洗洗涮涮的农村妇女,还有坐在上座,那个散发着棺材板味,陈腐衰弱的老太婆。 可是眼前的女人,年轻、强壮、冷酷,她是奉还山上的天杀星。 “我是打她了!”野猪终于屈辱的开口了:“她疯的厉害,还给我带绿帽子,我怎么能不打她!” 姜芬芳道:“你凭什么说她给你戴绿帽子?” “我走了一年半,她一个疯女人开网吧能赚那么多钱?还不是张开腿做生意!” “所以你恨的是……”姜芬芳突然笑了一下爱,道:“所以,你恨的是……你蹲了监狱,她居然没饿死,居然活下来了……” 雨水顺着脸颊,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姜芬芳一脚踹在他脸上,他眼前发黑,脑子发出嗡鸣,半天没能爬起来。 他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个女人,不是说着玩也不是花拳绣腿。 他在她身上,看到了杀机。 “她真的有!她真的有!”他疯了一样吼:“她要逃被我撞见,我从她兜里搜出了火车票,她被我锁在屋里,没有钱,没有身份证,谁给她买的火车票……” “然后呢?你打死了她。”姜芬芳木然道。 “我没有!”野猪连忙道,他涕泪交横:“我问她奸夫是谁,她不肯说……我就打她,然后她就发病了,我知道不能再打了,我就睡了,想等醒了之后再问她。” 他语无伦次,好像也回到了那个癫狂的、绝望的晚上。 姜美丽如同死狗一样倒在地上,血迹斑斑,而他朝她咆哮:“你还跑不跑了!跑不跑了!” 她不发病时,是个很温顺的女人,也曾经用那种可爱的、温柔的眼神注视他。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眼睛里就写满了刻骨的仇恨,她说:“我跑,我就跑,我要跑回奉还山,我们姜家人不会放过你——” 他打她了,一巴掌,又一巴掌,往死里打,像要把她仇恨的眼神彻底打散,把她打回那个一心一意跟着他,充满爱意的女孩。 可是她笑了起来,开始唱歌:“七叶一枝花,深山是我家——” 她疯了。 “然后呢?”姜芬芳冷酷的问。 “然后等我睡醒,她就不见了,之后报纸上登,有个女人在火车站卧轨自杀,我看到衣服,才知道她死了……” “不可能!” 姜芬芳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双目赤红的咆哮。 怎么可能呢? 她想过姜美丽很多种死法,但唯独不可能是在火车站。 如果已经跑到了火车站,她怎么会死呢?希望就在眼前了,就差一步了,就差一步她就可以回到奉还山了。 她怎么可能会卧轨? 姜芬芳不知道打了多久,她脱力的坐在雨水中,一动不动。 野猪已经开始求饶了,他被打怕了。 那样不可一世的男人,此时却像一个吓破胆的孩子。 “我真的喜欢她,是她非要跑,我错了,我不应该对姜家不敬,对丈母娘不敬,饶了我吧……” 原来,你也会怕死,也会怕疼啊…… 姜芬芳甚至笑了起来,她缓缓抽出那把刀,它已经被雨水洗涮的分外锐利。 她一边端详着,一边喃喃道:“五年前,我阿娘们的拆骨入瓮,你领教了一半,现在,我来教你另外一半。” “只是我学艺不精,弄疼了你,忍着点。” 野猪拼命摇着头,寒冷和恐惧让他已经尿了裤子。 而姜芬芳这时候才想起,她没有带瓮。 拆骨入瓮,是要把人一点一点往里塞进去,没有瓮怎么能行呢? “我的瓮,我去拿。” 她转身向小巷的尽头走去,一个多小时前,走这条路,她还会怕。 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怕,一种狂乱的兴奋控制了她,谁挡着她,她就杀谁。 她湿淋淋的,走向了理发店,爬树从二楼的窗口进去,把瓮拿出来。 但问题出现了,她不可能捧着那么大的瓮,再从二楼跳下来。 反正也是要死了,怕什么呢?她想,直接抱着瓮,从楼梯走下来。 她看见了王冽,而墙上的时钟。 原来,这一场血淋淋的对话,只用了半个钟,王冽还没打扫完卫生,而卷帘门也没有关。 王冽拿着扫帚,怔怔的看着她,灯光将一切染上了温柔的暖黄色。 门外,狂风将树木吹得左摇右摆,雨水在玻璃门上形成了瀑布样的水柱,王冽没有问她什么,她也没有解释,他们无声无息的擦肩而过。 就在她打开门,即将走入那无边无际的黑色暴雨之中时。 王冽突然开口了,他说:“我等你回来。” 少女怔住了,她缓缓过头,苍白的脸如同一弯清冷的月亮。 王冽看着她,很温和的笑了一下,就像是一个兄长,嘱咐即将参加春游的小女孩。 “门一直开着,等你回来了,我给你吹头发。” 姜芬芳转回来,她硬着心肠,继续走着 可是眼泪,不知道为什么,无声无息的流下来。 她很想洗个热水澡,让王冽给她吹干净头发,换上干燥温暖的衣服,然后睡一觉。 让这一切,这暴雨中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噩梦一样散去。 第26章 姑苏夜·图穷匕见 姜芬芳最终没有杀死野猪。 原因简单得几乎荒谬。 那个暴雨夜,等她抱着瓮回到原地时,泥泞中只剩下一截被泡软的麻绳。 野猪,消失了。 她站在原地,发了好久的呆。 可能是她走后,有人路过将他救了,或者野猪自己乱动的时候,将脱臼的肢体复位,逃走了。 她只知道那一刻,她的心情不是绝望,而是庆幸。 就像死地里骤然开出大朵大朵的花朵。 从理发店到这条暗巷,每走一步,她都在挣扎。 虽然还有不少谜团,并没有查清楚,但她知道,这是她最好,也最后的机会。 野猪绝对该死。 那她呢? 她到底要不要就此变成杀人犯,她的命换野猪的命到底值不值得。 以及,这些都指向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姜家,同她自己,究竟哪一个更重要。 恍惚中,王冽温和的声音,不停地在她脑海里响起: “你跟他去拼命,无论输赢,你都输了,因为你的命,比他的命贵多了。” 第31章 ”门一直开着,我等你回来,给你吹头发。” 到底该怎么做,阿婆没教过她,她只能沉重地、茫然地,一步一步的朝她既定的结局走去。 姜芬芳不信鬼神。 但是看到野猪消失的那一刻,她相信那是上天的指引,是阿婆九泉之下拽住了她的衣角。 姜芬芳抹掉满脸的雨水,笑了一下,随后转身就往回跑去,青色的大瓮被遗落在巷子中间,盈盈承接着夜雨。 她以为,第二天野猪会来寻仇。 但他没来,第三天,第四天……传来了他的死讯。 如果是落水之类的死法,还有可能是野猪自己挣扎不过,一头栽倒进水里。 可是他是被人分尸的,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总不可能是她走后,他自己把自己大卸八块吧? 现在想来,那个雨夜里,还有第三个人。 说不定,她当时盯着麻绳发呆的时候,凶手就藏在暗中,静静地看着她。 姜芬芳、杠头和阿柚,一同将二楼收拾了出来。 野猪那群混混兄弟,只是为了泄愤,二楼倒是破坏不多,至少床还能睡,被子搓去泥脚印,也照样盖。 一楼的锁已经修不好了,怕人再来,他们也不敢锁。 只能三个人把二楼的门锁住了,杠头打地铺,姜芬芳和阿柚仍睡在上下铺上。 电扇被砸坏了,只能大开着窗户让夜风吹进来,蚊子多得吓人,只能把碎了的蚊香拢起来,放在饼干盒里点燃了。 就这样睡了,谁也没有多说什么,空气里有种酸楚的温柔,叫做相依为命。 杠头觉得自己应该给两个女孩守夜,本来他觉得提心吊胆的,肯定睡不着,可是一闭上眼睛,他就陷入了深而沉的梦境。 梦里,依旧又热又潮,翻涌着红色,突然,一道人影笼罩了他,随即重重地压在了他身上, 杠头想喊,可是嗓子喊不出声音,对方的脸是模糊的,隐匿在黑暗中,压在他身上的重量,却那样真实,他几乎可以闻到对方嘴里烟臭味。 “让我摸一把!都是男的!你怕什么!” 对方的手直接探向他的下体,杠头想哭,想叫,可是根本就发不出声音,只能拼命扭动着身体,装作凶悍的模样:“滚!滚你娘个蛋!” 可是对方看透了他的色厉内苒,乐不可支的笑起来:“脸红了!小子,你挺享受嘛!哈哈哈哈!” 杠头想起了他的名字,他叫房桥,是野猪的远方亲戚。 那时候杠头还在一个饭店打工,房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杠头压在身底下,一边胡乱摸着,一边说着下流话。 杠头红着脸挣扎,又不敢挣扎得太剧烈,只能笑骂道:“艹,变态吧你,离我远一点!” 他不喜欢这样,也不想笑。 可是房桥带他一同上网、打牌、踢球…… 从小,村里的小孩就不爱带他玩,哪怕他腆着脸,趴在地上给他们当马骑,偷他爹的烟出来孝敬大孩子。他们也会趁他不备,一溜烟的甩开他跑走,然后大笑着怪叫“雌婆雄!” 他们叫他雌婆雄的原因,是因为他矮,而且文静柔弱,打架就哭——杠头他爸很早就瘫痪了,家里只有他妈,没人给他出头。 所以出去打工之后,杠头就表现得特别凶悍,满嘴脏话,他很怕自己又成了孤零零一个。 可是很奇怪,一起打工的同乡,不知道看出来什么,都不爱跟他玩。 只除了房桥。 房桥也是本地人,当时在念职高,很爱跟他搭话,还带他去上网,认识了野猪哥一群人。他第一次有了“兄弟”,还是一群很凶悍的“社会人。” 他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却越来越难受。 房桥喜欢叫他老婆,然后经常请一群同学吃饭,让“老婆”来结账,脏衣服臭袜子也丢给“老婆”去洗。 然后经常对杠头上下其手,摸他最隐私的部分,甚至开玩笑的顶撞——不,他很多动作已经大大超出了开玩笑的范畴。 但是在人前,他们似乎又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普通朋友都算不上,房桥会很自然的跟自己之前的兄弟勾肩搭背,完全忘记了杠头的存在。 这让杠头很难受。 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房桥,他只知道,房桥的存在好像填补了一些他内心的一些空洞。 ——虽然只是错觉。 所以他写了那封信给房桥,尽量婉转——可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 “房桥,你是真的把我当老婆吗?” “如果是,我们就好。” “如果不是,别老摸我那里,行吗?” “看完之后撕掉。” 他想过房桥看完之后很多反应,可是唯一没想到的一种是,房桥勃然大怒,就像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 他一脚踹在杠头腿上,怒骂道:“你是不是有病啊!变态啊你!” 当天夜里,杠头刚从打工的饭店出来,就看见了野猪,只说了一句话:“跟我走。” 野猪把他带到了一个巷子里,他才发现,巷子里都是人,房桥站在那,表情冷漠。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一只脚就踹在了他后腰上。 “去你妈的,死变态!” 无数只脚踹在杠头身上,连同无数污言秽语,他只来得及抱住头,蜷缩着身体,不停地求饶:“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 不知道打了多久,他像一只死狗一样倒在地上,人群散开来,房桥走过来,一口吐沫吐在他身上,嫌恶道:“真他妈恶心。” 真他妈恶心。 真他妈恶心。 杠头后,被饭店辞了,他本想换个地方找工作的,远远地离开这群人,可是这里东西是最便宜的,也是距离他家最近的——骑自行车一个小时,就能回村,他妈年纪越来越大,他不敢离太远。 他只能还在这附近找工作,穷人就是,连耍自尊的资格都没有。 房桥职高毕业,去了外面工作,可是野猪那群人还在,每次遇见了,他们就要把他“写情书”的事情拿出来,嘲笑一番,甚至心情好了,会像房桥一样把他压在身下,怪叫着: 真他妈恶心。 真他妈恶心! 杠头挥舞着拳头,拼了命的挣扎,他想把压在他身上这些杂碎,通通都砸烂!砸得稀巴烂! 可是一使劲儿,他就醒了,一轮冰冷的月色,正打在他鼻尖。 一摸脸,满脸都是眼泪,他叹了口气,抬头看了一眼,却发现门大开着,姜芬芳的床上没有人—— 杠头一下子慌了。 很久以来,姜芬芳就是他的主心骨。 “老大?老大——” 他蹑手蹑脚的下楼,却发现姜芬芳正借着月色,打扫着一片狼藉的一楼。 杠头松了口气,道:“你大半夜不睡觉,怎么跑这里来了?” 姜芬芳道:“我洗了个澡,顺手收拾一下,毕竟是彭叔的房子,他是好人。” 杠头道:“你歇一会,我来吧。” 他开始打扫,姜芬芳坐在地上,抱膝看着外面,天色虽然还是一片漆黑,但凌晨的鸟叫声已经响起。 这一年,杠头十九岁,阿柚十八岁,而姜芬芳只有十六岁,是他们中最小的。 可是他们俩都心甘情愿的叫她老大,因为她最聪明,也因为,她是三个当中最有力量的人。 杠头读书少,他形容不好,他只觉得,自己就算做出跟人拼命的架势,也是吓唬不住人的,别人一看就知道,他色厉内苒,他不敢。 但姜芬芳不一样。 当她真的露出那种神情,一定会让人害怕,因为你知道她真的敢,也真的做得到。 “杠头。”姜芬芳突然开口。 “嗯?” “是你杀了野猪吗?” 门一早被打坏了,月光无遮无拦的照进来,映亮了一地狼藉,也映亮了两个人的身影。 杠头背对着姜芬芳,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保持着弯腰扫地的动作。 而姜芬芳坐在地上,凝视着他,她的一只手放在后面,手里是一把锋利的剪刀。 底层人的生活好像总是如此。 上一秒,相依为命。 下一秒,图穷匕见。 这一夜,姜芬芳躺在床上,却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 那句话,杠头说的那句话一直萦绕在她的脑海:“老板不会回来了。” 连警察都不能断定老板有没有杀人,他怎么就敢确定:“老板不会回来了。” 除非那一夜,他就在现场。 杠头认识的人很多,他也经常出去过夜,这没错。 但是姜芬芳很早就发现,杠头那群“朋友”只在他殷勤买单的时候,才肯带他一起玩。 所以杠头出去过夜,一般都是在月初,刚发工资的那段时间。 而27日,是月末,他兜里只剩下两块钱,难道他交了什么新朋友?也不可能。 第32章 如果他真的有那么要好的朋友,今夜,他就不会冒险同她们俩挤在废墟里过夜。 姜芬芳想明白之后,便轻手轻脚的起床,如果真的是他,她需要找一件武器,保护她自己和阿柚。 虽然她觉得杠头不是坏人……不,只有手里拿着武器,才能评估别人是好是坏。 月光下,杠头慢慢直起身,回过头看着她。 那双大得像牛眼的眼睛,就那么圆瞪着,嘴绷紧着,看起来就像个坏掉的木偶,诡异极了。 第27章 姑苏夜·光柱 杠头握紧着拳头,慢慢朝姜芬芳走近,因为太过用力,他痉挛似的颤抖着,大颗大颗的汗水从鬓角渗出来。 姜芬芳突然有点后悔,她不应该在这时候跟他摊牌,杠头再怎么样,也是个壮实的男人。就算拿着武器,她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扑通一声,杠头跪在了满是玻璃碴的地方上,他……哭了? 不是那种默默流泪,他活像一头嚎叫的野驴,呜哇呜哇地哭起来,哭得满脸鼻涕,抹一把,继续哭:“我对不起,我对不起——” 姜芬芳这才想起,杠头很胆小,也很爱哭。 一个胆小、懦弱、一直受人欺负的人,也会杀人吗? 那天夜里,杠头的确是去了一个同乡的生日聚会。 先是吃饭,他努力大声开着玩笑,跟人称兄道弟,可是无论他什么话题,都没有人搭腔,大家绕着他热火朝天地聊天,尴尬地无声无息。 后来去了ktv,他就缩在角落里,没人搭理他,其他人喝酒、唱歌,以及商量着唱完去找一个“节目。” 他知道他们那些节目,是去隐蔽巷子里的按摩店找女人睡觉。 他对此不感兴趣,但又不想被人看出他不感兴趣,于是悄悄走了,其他人喝得烂醉如泥,没人注意到他。 他知道近路,所以很快就回到了理发店,结果远远的看了一眼,就发现店里坐了一个活冤家——野猪。 野猪平时都去那种不正经的理发店剪头和按摩,但是固定的,隔几个月会来找一次王冽,这个杠头知道。 “干嘛半夜来,有毛病。” 他嘟囔了一句,只能在附近转悠,正心烦是回ktv,还是等野猪走的时候。天空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大暴雨。 他找了个废弃的民宅里躲了一会雨,估摸着野猪也该回去了,就往回走。 姑苏的巷子缭乱,摸黑走的时候,如同在一个人的肠胃肺腑之中穿行,他熟悉每一条近路,包括需要翻墙的、从民宅穿过去的。 他就这样走到了那条暗巷,一抬眼,就看见一只巨大的蜘蛛趴在地上,八脚痉挛的颤抖着。 杠头吓得一激灵,用力揉揉眼睛,才看清,那不是蜘蛛,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绑着,四肢扭曲着爬行。 “野……野猪哥?” “谁?谁?救救我!快点!” 野猪发了疯一样嚎叫着,杠头条件反射赶紧过去,扶起他,他发出杀猪一样的嚎叫:“疼!疼!” 杠头把绳子解开了,连拖带拽的,带他拐进了一个废屋。 “野猪哥,这是怎么了?” “是她来报仇了,她会剥皮!她们都会剥皮!”野猪神经质地嚎叫着:“快走,快报警!” “谁会剥皮。你慢慢讲啊!” 野猪认出了杠头的声音,他暴怒了,大骂起来:“你他妈听不懂人话吗!你个人妖!老子让你报警!报警你听不懂吗!” 杠头连忙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可是手机进了雨,竟然自己关机了。 野猪在一旁不停地骂骂咧咧:“欠骂的东西,给你妈烧纸你都跟不上!快点!快点!再慢杀了你剁肉……” 魔障是由什么时候升起来的呢? 他也不知道。 可能是听到“人妖”“雌婆雄”的时候,他只觉得自己又被什么人压在身下,不见天日的压抑和窒息。 也可能是看到野猪破口大骂的样子,让他想起以前无数次被侮辱、戏耍的画面,以后也会继续。 “所以,你杀了他。” 姜芬芳问。 “我着魔了,有什么妖怪附在我身上了!救救我。”杠头跪在地上,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一边抖一边哭嚎。 暴雨夜,酒精催化了一些晦暗的东西,杠头低着头,把手机关机,放在了口袋里。 “你干什么!你要干什么!”野猪吼道,他开始恐惧了。 杠头面无表情地骑在他身上,一拳就打下去,然后又一拳,无数雨水飞溅起来,带着鲜血落在水洼里,泛起阵阵涟漪。 姜芬芳盯着他,道:“你打死了他?” 杠头浑身一颤,他缓慢地摇摇头,道:“我想,但是……” 但是,正在他双目赤红,发疯一样殴打野猪的时候。 雨雾中,一道光柱出现,照亮了巷子,随即,是脚步声。 是手电筒的光线。 野猪死命叫起来:“救命!救命啊!” 杠头仿佛从迷梦中醒转过来,他条件反射地捂野猪的嘴,急道:“别喊啊!别喊!” 却被他一口咬在虎口上,野猪疯了一样叫着:“救命啊!救命啊!” 杠头吓疯了,他顾不上野猪,转头撒腿就跑。 匆忙的一瞬,他还是看清了。 那个拿着手电筒,站在巷子口的人,是王冽。 “我跑回去,正赶上那群同乡,从ktv出来,他们冒雨跑去按摩店,我也跟着他们往那边跑,也花钱叫了个女人,他们没人发现我离开过……” “为什么?” “我当时哪敢回去啊,我怕野猪去理发店寻仇,本来打算第二天辞职回家的,可听说他失踪了……谁能想到,他居然死了……” 夜枭振翅而过,嘶哑而不祥鸟叫声响起,杠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道:“肯定是老板杀了他。” 姜芬芳的心,无边无际地沉下去。 她记得,她冒雨回到了理发店,王冽仍然什么都没问,只是叹了口气。 她去洗了澡,出来时,他帮她吹头发,他的手法很轻很轻,热风让她昏昏欲睡,慢慢地,她真的睡着了。 等她醒来时,窗外已经天光大亮,鸟鸣啁啾,而她躺在他的折叠床上,身上盖着他的衣服。 王冽的确是从外面回来的,身上还带着雨水的味道。 她睡眼蒙眬地问:“老板,你做什么去了?” “买早饭。” 他左手提着一个很大的袋子,里面传来小笼包的香味,她记得他朝她微微一笑,很平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姜芬芳突然浑身一凛。 她想起来了,当时他身后的巷子,仍然在暴雨中,而他右手拿了把折叠伞。 那把伞,棕白条格的,正是野猪出门时,他递给野猪的那一把…… 杠头还在哭哭啼啼:“你还不知道吧,老板是杀过人的……” 姜芬芳疑心自己听错了:“老板杀过人?杀谁?” 杠头道:“我不晓得。” 他又道:“野猪之前喝酒讲的,说在看守所的时候,跟老板关在一起,老板犯的是杀人罪……” 王冽?杀人? 姜芬芳无法相信,他看起来就像个落难的小王子,长得斯文清俊,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永远那么温和平静。 他……杀人? 太多的信息堆叠在脑子里,无法处理,姜芬芳只能拿了张纸,给杠头擦鼻涕,一边道:“你先起来,别哭了,那老板为什么要杀野猪?” 杠头说:“对啊!野猪对老板挺好的,介绍他来这里租房,平时还让自己的兄弟们不要找麻烦……” 他一边抹眼泪,一边疑惑道:“他为什么杀野猪,没道理啊!” 姜芬芳想,有一种可能。 就是当初跟阿姐有私情的那个男人,就是王冽。 他为阿姐报仇,抑或是为了自保,都不会想让野猪活着。 但是…… 姜芬芳想起那一夜,野猪洗头的时候睡着了,王冽拿着修脸的刀,细细地修剪他的胡茬,只要手微微一动,就可以割开野猪的喉咙。 他为什么放他走,又多此一举? 姜芬芳想不通。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阿柚打着哈欠从楼上走下来,看到两人,有些吃惊道:“你们晚上没睡?打扫卫生?” 姜芬芳还在想,没有回答。 杠头还在抽噎,一边抹眼泪,一边问:“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阿柚也垮着脸,问:“对啊,我们现在怎么办?” 一条人命在头上悬着,钱没剩多少,工作不知哪里去找,王冽不知去向,而那群闹事的人,却随时会回来。 他们都一心一意地,看向十六岁的姜芬芳。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现在?那就……先吃饭吧?” 巷子里的早餐铺,塑料棚下摆着几张矮桌椅,豆沙包三毛,肉包五毛,三个人要了两块钱豆沙包,噎得直翻白眼,又求人家倒了一碗白开水。 第33章 树上的蝉鸣哇啦哇啦的响着。姜芬芳道:“我要留下,把事情查明白。” 阿柚和杠头齐刷刷的抬头看向她。 “我不信老板会杀人,他迟早要回来,我在这里等他,结工钱。” 她压低了声音,道:“更重要的是,到时候警察继续查,迟早会查到我和杠头,被关进去了,很多事就说不清楚了。” 她已经把前因后果讲给两人听,三个现在是彻彻底底,分享了所有的秘密。 “所以我要先一步把真凶找出来。” 另外两个人点点头,阿柚道:“我跟着你。” 杠头道:“我更得跟着你了。” “所以,我们分头行动,一边调查,一边轮流找工作。” 她道:“我们还剩下95块钱,糙米10斤15块钱,最便宜的盐水面1块钱一斤,菜市场也不缺菜叶子,我们起码能撑十天,十天内只要有人找到工作,我们就能活。” 杠头道:“我可以去建筑工地当散工。” 阿柚道:“捡瓶子也能撑几天。”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阿柚其实没必要蹚这趟浑水,而杠头,他其实也可以回家。 但他们在她身边,叽叽喳喳的议论着未来的穷日子,眼睛亮亮的,很兴奋。 她突然觉得,姜家回来了,那永远在她身后,给她巨大的力量的家族,好像在这个千里之外的城市,重新聚拢起来。 于是她也笑了,豪气万丈的举起白开水:“虽说我们仨都是穷瘪三,但是三个人一同使劲儿,我就不信活不下去!” 三个人当中,学历最高的阿柚笑道:“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 杠头无端的,兴奋得手足无措,他窜出去跑了一圈,像个活猴一样跳来跳去:“说不定我们仨还能发大财呢!” 一语成谶。 第28章 洛杉矶·阴影 在周佛亭和姜芬芳离婚后的一个星期,维多利亚·姜杀人事件,迎来了惊天的大反转。 有中国的网友,上传了报道朱丰事件的文章:《惊心动魄:一场血色畸恋背后的故事》 十三年的杂志,声情并茂的讲起了一桩狗血三角恋,朱丰一直虐待妻子,后来妻子有了外遇,两人私奔未遂,妻子被朱丰虐待致死,第二年,情夫便杀了朱丰报仇,之后更是自杀殉情。 “原来是这个案子啊!我想起来了,当年姑苏的大案,就是情杀!” “对,我奶奶还说那个奸夫长得还挺帅的,可惜了!” “想想也知道,朱丰五大三粗的,还有涉黑背景,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弄得死他!” 虽然文章写得过于知音体,用的也都是“化名”,但是却唤起了很多人对这件事的回忆,当年朱丰案,凶手明明就是一个男人。 姜芬芳的粉丝,一夜之间死灰复燃,迅速进行了舆论反攻: “黑子也太没常识了,杀了人第四年就能去美国?不知道你在黑姜姜,还是在黑中国司法。” “建议严查黑姜姜的背后的人,一定是反华资本控制!” 有人反驳:“可是姜芬芳的确打伤她的助理!” 就在这时候,阿柚上传了一个视频: 视频里的她,她穿着一件简单的毛衣,气色很好的同大家打招呼。 “早就应该过来报个平安,只是身体还没恢复,现在案件交给警方通报,我来同大家讲讲姜芬芳的。” “她不仅是我的老板,还是我的家人,家人是什么意思呢?是可以交付后背,是可以为了这个家而死,她能做到,我也能。” 她身后传来潺潺的流水声,这时候人们才注意,她身后是一片小桥流水的江南景观,她似乎已经不在病房里,甚至也不在美国。 “我们在一起十五年,不必解释,也无需解释。” 她的确没有解释任何,可是女性友谊的词条,在瞬间刷屏了整个网络。 有人感慨,姜芬芳被黑成那样,也没逼着病床上的阿柚出面澄清。一直等着她身体好了,才发视频。 有人整理出了姜芬芳和阿柚的照片,从姑苏到上海,从洛杉矶的美甲店,到商务宴会……她身边的男人一直在换,只有阿柚,一直在他身边。 她们怎么可能因为一个男人,反目成仇呢?很多谣言不攻自破,以及大众终于发现,关于姜芬芳的谣言,实在太离谱了。 “当时我就觉得,什么豪门杀人啊,又不是演肥皂剧。” “还有人说她掌管什么杀手组织……真的,脑子不用可以捐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对,还有说是女巫传人,天天做法杀人,我看得一愣一愣的。” 舆论在警方发布停止对姜芬芳的调查时,达到了高潮,流量报复式的涌入她的账号。 而姜芬芳仍然没有发布任何视频。 她终于从中药房里走出来了,开车驰骋在公路上,加州阳光分外的热烈。 朱砂坐在副驾驶上,刷着手机,欲言又止。 这时候,姜芬芳的手机响了,她连上耳机接起来。 那边却许久都没有声音,姜芬芳准备挂断的时候,周佛亭的声音才传过来:“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他的声音颓废,带着一种酒意,而这还是白天。 姜芬芳已经懒得扮演娇妻,直接道:“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阿柚什么时候回中国的?” “她又不是罪犯,随时都可以回去啊!” “所以,她受的伤并没有那么严重,她早就恢复意识了。”周佛亭道:“你为什么不让她早一点澄清?” 姜芬芳道:“周佛亭,我提醒你一句,我们已经离婚了,我的事情同你没有任何关系。” 周佛亭道:“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 姜芬芳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很忙,全新的化妆包已经生产完成生产,是以中草药为主题,结合了中国的香囊制作方式,每一款都有不同的、清苦的香味。 她刚跟团队开完会,敲定了宣传策略,她在等,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推出来。 朱砂小心翼翼的问:“阿娘,这些不会真的都是你计划好的吧?柚姨是真的受伤了吗?” “当然。”她一边开车一边道:“阿柚是真的遇到了袭击,但是,意外发生之后,就要想好怎么利用这波流量。” 那张朱丰的照片,就是她派人发布的。 网上过于离谱的言论,也是她手下的账号在引导。 公众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反转的。一个人越是黑到底,触底反弹的时候,流量就越大。 她的账号走平稳不出错的路线很久了,优点是稳定、粉丝黏着度高,缺点是,缺乏爆点,无法触及新的粉丝群体。 这也不是什么坏事,但她要卖她的化妆包,她需要一个最够劲爆的话题,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账号上。 朱砂莫名很激动,他突然很想跳起来投个篮,但忍住了,他小小声的问:“kelly发布那款化妆包,也是你提前准备好的赝品吗?” “倒也不是,但我压了这么多钱在这上面,怎么能没有plan b 呢?”她说:“这款之前就备好了,这几天加班加点的改出来了而已。” 朱砂呆呆的看着姜芬芳,就像看一个无所不能的神,他喃喃道:“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 朱砂迟疑了一下,还是说:“我以为我爸爸的事情,对你来说,是个心理阴影。” “是啊。”姜芬芳面不改色,道:“但是我连自己都可以利用,区区心理阴影,能帮我赚钱,就是好阴影。” 朱砂笑了一下,又渐渐地不笑了。 姜芬芳用余光看了他一眼,轻踩刹车,道:“我们到了。” 他们来到了姜芬芳的“维多利亚美甲店”。 姜芬芳来到美国后,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一贫如洗,险些成为流浪汉的经历。 但还好,她会做美甲,在中国城找了一家美甲店,成了一名美甲师,并且迅速成了店里的“头牌”。 美甲师收入不低,加上小费,至少足够她租房吃饭。 但是对姜芬芳来讲,这不够,她来美国,不是为了一辈子当周佛亭纪录片里的“底层女性”的。 她拉着乔琪,辞职、贷款、自己开了一家美甲店。 是真的负债累累,每天一睁眼睛,就是欠更多的钱,她跟乔琪两个人二十四小时扎在美甲店里,有一次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只能去卖血。 还好,她的眼光没有错,美甲行业很快迎来了发展,第二年的盈利,已经很可观了。 她迅速扩大了生产,把阿柚接过来一起做美甲。 这些年,又陆陆续续的接来了许多奉还山的姐妹,这家店面并不大,却是很多姐妹来美国的第一站。 在之前姜芬芳陷入丑闻的时候,店里就停业了,此时没有一个客人,美甲师们坐在桌边,见到姜芬芳来了,便惴惴不安的站起身来。 第34章 她们当初非常感激姜芬芳,把她们从贫穷、见不到光的世界里一把拉出来,但是来到异国他乡之后,姜芬芳是她们唯一的依仗。 所以之前听闻,姜芬芳要“倒了”,她们陷入了巨大的恐慌,很多人给姜芬芳发信息询问,得不到回答之后,询问变成了谩骂“你把我们骗来了这鬼地方!就撒手不管了,我告诉你没那么容易!” “你要是敢拖欠工资,我马上就去告你!” 姜芬芳看着他们,什么都没有讲,仍然笑眯眯的:“坐吧,我说几句话就走,第一呢,遇到了一些麻烦,让大家担心了。。” 店长讪笑接话:“芬芳,这没什么。” 姜芬芳仍旧笑吟吟道:“阿姐,请你叫我老板。” 店里便没有人敢再说话,朱砂不安的看向姜芬芳。 “美甲产业,现在明显越来越两极分化,高端的服务越来越昂贵,低端的店受到穿戴甲的冲击,越来越便宜。我们店迟早要寻找出路。” 其实美甲店仍然在盈利,只是姜芬芳的成本太高了,她要负担员工们初来美国的住宿、吃饭、甚至学习语言的费用…… “我现在想的是,两条腿走路,我在明年会新开一家美甲店,主打美容美甲结合的高端智能化服务,我会选择你们当中,手绘美甲技术最出色的一批人,进入新店服务。” “老店仍然保留,但我会把成本继续降低,首先我不会需要那么多员工,其次,以后住宿、培训等服务不会再免费提供。” 店员们不安的互相看了一眼,谁也没求情——在姜芬芳需要感情支持的时候,她们并没有拿出感情来,此刻,也无法用感情来央求她。 姜芬芳道:“就这些了。” 说完,她转身就走。 朱砂追了上去,小声问:“阿娘,你是在报复她们吗?” “怎么可能,美甲店转型,是我跟很早就定好了的。”她道:“再说,我报复她们做什么?只是新手保护期过了而已。” 朱砂小声道:“可是,她们都是奉还山的人。” 里面甚至有很多人,是姓姜的。 “所以呀,有赚钱的生意,我会选择她们,她们也更信任我。” 姜芬芳笑了一下,道:“但是人和人的关系不能总是模糊不清,要么,成为我的家人,无条件的彼此信任,要么,成为我的员工,我们只按工资和绩效说话。” 很明显,这次事件,几乎所有人选择的都是后者。 朱砂哑然,他一直以为姜芬芳是一个家族观念很强的人,但没想到,她其实连这些,都算计的清清楚楚。 如果没有这次事件,大部人先暴露出自己的自私。 姜芬芳想要完成转型,恐怕需要对付很多哭哭啼啼、黏黏糊糊的人,说不定她们还会去网上告发她。 朱砂小声道:“阿娘,什么都可以利用的,对么” 姜芬芳转头直视着他,十八岁的少年,青涩英俊,如同一只幼狮,初露爪牙。 “看过非洲狮群的纪录片吗?他们有强大的家族观念,每一只狮子都会尽全力的保护自己族群内的家人,而家族以外的,都是敌人。” 朱砂点点头。 “在我的家族当中的人,我会不遗余力的保护她,但是在我家族外的人……” “你会不遗余力的利用他!” 这话不是朱砂说的,朱砂错愕的看着姜芬芳后面,叫了一声:“周先生。” 姜芬芳转过头,就看见了周佛亭。 她差点没认出来他,一贯冷静自律的他,此刻头发蓬乱着,衬衫皱皱巴巴,浑身散发着酒气。 此刻,太阳还没有下山,金灿灿的日光照在他的身上,他浑身散发着一种阴森冰冷得气场。 “你来这里做什么?”姜芬芳厌恶的蹙起眉。 周佛亭却笑了一下,他对着朱砂道:“你是不是以为,她搞这些事情,为了卖她那个狗屎化妆包,还有筛选那些可怜的白痴员工?” 朱砂不安的挡在姜芬芳身前,对周佛亭道:“您喝多了。” 周佛亭却一拨开他,道:“你错了,她真正的目的,是彻底摆脱我,像扔掉一堆垃圾。“ “周佛亭!”姜芬芳厉声道。 跟她离婚那天开始,周佛亭就一直处于一个烂醉的状态。 白天上班,晚上喝醉,醒着好像也是醉了,他总想起当年朝他微笑的,那个年轻好看的美甲师。 为了那个笑容,他曾经愿意做任何事。 他怎么就做出这种决定呢?在他堕落的时候,她接住了他。 而在她最需要帮助,最濒临崩溃的时候,跟她划清了界限。 他无限的憎恶自己。 直到姜芬芳的事件反转开始,他才意识到,一切都是她的计划。 在他们俩矛盾最激烈的时候,她故意给自己按上杀人犯的罪名,甚至促使他以为,她真的杀了人。 她知道,周家最在乎名声,他的政治前途输不起。 他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同她离婚。 “夫人真是好计策,你要的,都得到了。”周佛亭看着她,道:“而我的,我要的,我都失去了。” 姜芬芳侧过身,准备去开车,周佛亭却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你不许走。” “周佛亭。”姜芬芳粲然一笑,道:“愿赌就得服输,我们已经离婚了。” 她不愿意再看他,不愿意留在他身边,也不记得今天,原本是他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周佛亭狠狠瞪着眼睛,不让自己看起来像是要哭的样子。 他说:“如果我说,我已经查清楚了当年那桩案子呢?” 姜芬芳和朱砂的脸色,一瞬间都变了。 “你当年确实杀死了一个人,没错吧,你知道的,我说的不是朱丰。” 第29章 姑苏夜·地砖 理发店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在这附近肯定是找不到工作了。 杠头去建筑工地找工作了,他这个人力气不大,也没有什么手艺,拿着姜芬芳分配给他的路费和馒头走的时候,满脸悲壮,觉得自己是个养家糊口的壮士。 阿柚买了一些玻璃丝花绳,准备编成手链,去景区卖,那里人流量大,她先去探探路,第二天换姜芬芳去。 姜芬芳将屋里收拾了,把能卖掉的东西打了个包——谁也不知道王冽什么时候回来,实在不行,她决定把这些东西拖到旧货市场卖掉,抵工钱。 她一向是个聪明且冷静的姑娘,利益面前,没那么多黏黏糊糊的感情。 干完活之后,她去了那条暗巷。 ——警方应该现在还不知道,这里才是案发现场。她也许可以先于他们找出一点线索。 这是一条很昏暗的小路,要去网吧,一共要拐三次弯,她是在拐第二次的时候,跟野猪较量的,这一段路实际上是死路,只是侧面是一个民宅。 民宅早已经荒废,大门已经不知所踪,所谓近路,就是从这个民宅穿过去。 杠头拖着野猪,正是走进了这家民宅。 这里距离网吧直线距离不过二十米,已经能隐隐约约听到那边的丧乐声。 姜芬芳突然想起,那天晚上,她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大概就是在这一段。 如果不是幻觉呢? 说不定那时候凶手,已经藏在这里,等着野猪到来。 姜芬芳环顾四周,房子里荒草丛生,最高的已经有一人多高,草丛里还零星散落了着烟头,隐隐有股尿骚味,苍蝇乱飞。 这里常有人路过的人随地大小便。 姜芬芳转了一圈,直觉告诉她,凶手应该不是藏在这里的,至少不全是。 这里的外墙早已经残破,门也关不上了,对于一个正常身高的成年人而言,这里一览无余。 姜芬芳自己就差点成为凶手,她在发狂的状态下,脑子里也曾经闪过一个念头,这条路少有人走,不代表一定没人走过,她在路上一点点卸掉野猪的骨头,会不会被人撞见? 更何况,那个凶手没有经过什么训练,是直接拿刀来分尸! 这个过程,如果是在院子里进行,他怎么能确定,没有夜归的人经过呢? 姜芬芳踮起脚,看向这间民宅的隔壁,只隔了一堵墙。 那边也是一座荒废的房子,门开在另外一个方向。 大概主人搬走的时间晚一些,门和墙体大体上都是好的,墙头有一层防盗的铁篱笆,早已经锈迹斑斑。 凶手是不可能拖着野猪的尸体,爬墙去对面的。 但是姜芬芳盯着那个院子看了一会,她还是决定进去看看。 就在爬上墙的那一刻,她突然听见了一声极其尖锐的唿哨声,由远及近,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四下看看,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便跳下来,继续观察。 这个房子跟旁边那个,格局一模一样,里面也是荒草丛生,只是没有奇怪的气味,墙体却斑驳得更加厉害。 第35章 说明这个房子,甚至比对面更老一些,但是奇怪的是,它的地砖却都完好无损。 姜芬芳低头看向地面上,长满了荒草,荆棘、苜蓿、车前草…… 她又抬头看向了里屋。 那里没有上锁,跟野猪哥家的布局很像,很狭窄的两室一厅,满地灰尘和垃圾,很久都没清理过的样子,姜芬芳低头看着,努力寻找着脚印。 在靠近卧室的地方,浅浅印着一个脚印,是男人的脚印! 她循着脚印看去,一个,两个、三个…… 突然!一只大手拧住了她的胳膊!天旋地转之间,她被人反剪着手,死死摁在地上。 身后,是男人的喘息声,他一只膝盖抵在她后背上,她嘴里都是血腥和灰尘味,用力挣扎着,可是动不了分毫。 “老实点!你是谁!你来这里干什么?”对方厉声道。 这声音…… 姜芬芳努力抬起头,翕动着嘴唇,道:“刘,刘警官?” 中年面善的警官此刻也蹙起眉,道:“你是那个理发店的……芳芳?” “是我。” “你来这里做什么!” 他刚吼完,唿哨声突然又响起来,这一次更急—— 刘警官脸色一变,扯起她的胳膊就往外走,直接到了小院子的正门口。 刘警官打电话,破口大骂:“你他么死哪去了!人进来都不知道!滚过来给我开门!”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 就在这时候,尖锐的嗡鸣声就在耳边响起,仿佛要刺破耳膜,姜芬芳反应过来,这不是哨音,是警报声! 刘警官一咬牙,一脚踹在院门上,哗啦一声,挂着铁链的门居然被踹开了。 刘警官把铁链捡起来,几乎是提着姜芬芳往外跑,院门正对着一个陌生的小巷,也拉着一条封条。 刘警官带着姜芬芳跑出小巷,外面豁然开朗,是一条熟悉的马路,暗绿色的有轨电车,正在叮当,叮当的驶过。 这条路姜芬芳走过无数次,正是“维多利亚理发店”外面那条马路。 无数路线在姜芬芳脑子里交错纵横,仿佛巷子里七横八竖的电线。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震耳欲聋的爆破声响起,巨大的震颤,让人头皮发麻。 黄烟滚滚,那一片低矮的民房,就在眼前轰然倒下,只剩下一片断壁残垣。 骤然开阔的视野之中,一辆挖掘机如同史前巨兽,正在不远处,以摧枯倒休的力量,向前推进。 姜芬芳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如堕梦中。 一个满头大汗的青年跑过来,问:“刘叔,你没事吧?” 刘警官一脚踹在他屁股上,张嘴就骂:“你个兔崽子,你跑哪去了!” “你不是让我把那些工人引开……我怕他们发现你,就带他们远点的地方抽烟,谁想着提前引爆了。” ”我他妈差点被你害死!”刘警官低吼,他满头大汗。 姜芬芳才反应过来,是施工——这一片,许久未动的拆迁工程,今日开工了。 旁边的看热闹的老头摇着蒲扇,道:“终于拆了,也不知道咱们这一边,什么辰光拆迁。” “听说是建工业园区,也快。” “你跟我回去。”刘警官冷声对还在愣神的姜芬芳道。 这是姜芬芳第一次面对警局的审讯,对面坐着两个警察,再也没有当初的和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冷酷和森严。 “你去观水巷8号做什么?”刘警官问。 姜芬芳犹豫了一下,她能猜到,刘警官之所以出现在那里,应该是没有办法阻拦施工,趁着施工进行前,抓紧最后的时间调查。 她不能说实话,但也不能说假话——翻墙进一个跟凶案有关的废弃民宅,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疑的事情。 于是她说:“都说是我老板杀人……我想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回来,没人给我们结工资……” 刘警官厉声道:“你没看见封起来了吗?干扰警方办案是闹着玩的吗!” 姜芬芳吓得一哆嗦,眼睛迅速湿润了,她道:“我没想那么多!我就是以为……” 刘警官又问:“你为什么会翻墙进那个院子?” 姜芬芳道:“我……我感觉那个草有点奇怪。” 这句话也是半真半假,她的确发现了草不对劲,不过不是在外面,而是在院子里发现的。 江南草木繁盛,一个月就可以满地野草,在别人眼里,两个院子都是一致的荒草丛生。 姜芬芳却能看出区别: 没有门那个院子,几岁的草都有,三年生的苜蓿、六年的野蔓……而被锁住的院子,新草居多。 “你是说,有人除草?” “也不是那种很彻底的除,很多草的根须会破坏地砖,比如大虫杖,一长出来砖头就松了,所以一般荒宅,地面也是破的。就像没有上锁的那个院子一样。” 刘警官听得很仔细,毕竟,那个房子如今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再想找线索,已经很难了。 姜芬芳道:“但是这个院子里,虽然长了那么多草,但是地面是好的。因为破坏很大的植物,都被除去了。” 刘警官道:“你怎么这么懂植物?” 姜芬芳道:“我是山里人,从小大人就教认野草。” “所以,除草那个人也是一个很懂药草的人。” 刘警官仿佛自言自语的说,姜芬芳心里猛然一跳,可是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 刘警官整整询问了两个小时,面色才和缓下来,道:“下次,再去案发现场捣乱,你就得蹲监狱了。” 姜芬芳像所有十六岁的女孩一样,带着哭腔保证:“我不敢了,警察叔叔,我真的不敢了。” 做完笔录,刘警官就让她走了。 姜芬芳不动,小心翼翼的问:“警察叔叔,我们老板什么时候回来啊?他还有工资没结呢。” “你这孩子!”刘警官道:“你管他做什么,再多管闲事你进来等他吧!” 姜芬芳咬了咬,有心说一下野猪亲属来闹事的事情。 但又想,她们最近,还是别引起警方注意为好。 姜芬芳走出警局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汗水。 她想跑,想快速回到安全的地方,把自己缩在被子里。 可是,说不定刘警官现在还看着自己,她强行抑制住想要狂奔回去的心思,一步一步的走着。 她的第六感没有错。 刘警官的确在看着她,旁边的小警察道:“这种女孩,早早不上学了,小太妹,干什么事没轻没重的。” 刘警官道:“不是有她身份证么?去她户籍地查一下,她家里是什么情况?” 小警察有些吃惊:“您是说她?可是她……她拖都拖不动野猪吧?” 刘警官道:“她不对劲。” 她有点太冷静了。 虽然也掉眼泪,也哆嗦,但她那双眼睛,始终在飞快的思考对策。 以及,那天办案的时候,他曾亲眼看见过,她一个小女孩,在众人面前高声维护着理发店的利益,脑子转的很快。 一个聪明、冷静、又胆子很大的女孩,出现在案发现场,他必须得查清楚。 小警察问:“也许,她和王冽是同伙?” 刘警官没有回答,敲了他的头一下:“干活去吧,对了,野猪那个失踪的老婆,到底找到没有?” “她好像没有身份证,两个人也没登记,查不到她的户籍信息,说也奇怪,她好像很忌讳谈起自己的姓,大家都叫她阿丽。” 姜芬芳拐了几个弯之后,飞快的跑了起来。 她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 警察随便查一查,应该就能查到她和姜美丽的关系,到时候她就是头号嫌疑人。 如果凶手抓不到,她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毕竟,她有作案动机,她也真的动了手。 天色已经暗了,她饿得不行,她很想回到理发店,杠头他们说不定也回来了,不知道有没有赚到钱。 没赚到钱也没关系,哪怕煮一碗糙米,下几根挂面,三个人热乎乎的吃上一碗也好啊。 想到这里,她脚步越来越轻快,迎着巨大的夕阳飞驰,风吹啊吹啊,吹乱了她的长发,好像所有的烦心事,也这样抛到脑后。 不知道跑了多久,她终于跑到了理发店门口。 理发店的门锁着,杠头坐在门口,惶恐不安的看着她,叫了一声:“老大——” 他颤抖朝她挥手,仿佛一面不祥的旗帜。 姜芬芳站住了。 她看见阿柚躺在他腿上,双目紧闭,浑身血迹斑斑。 第30章 姑苏夜·乌鸦翅 姜芬芳走过去,只觉得浑身每一丝肌肉都在绷紧, 怎么了?是朱家人又过来闹事,还是凶手又出现了…… 杠头张开嘴,蓄力,发出呜哇呜哇的哭嚎声:“我回来就这样了,都是血……吓死我了……” 第36章 “你……鼻涕甩我脸上了。”阿柚微微睁开眼睛,嫌弃道。 ……还能说话就好。 姜芬芳问:“你怎么了?” 阿柚道:“本来卖了几根手串,还没等赚到钱,就……有一伙人出来,非说不让在景区卖东西,他们打我。” 说完,她就又闭上眼睛,道:“钱都被他们抢去了。” 她没说实话。 实际上,景区人卖东西的人太多,她编花绳又慢,临到下午,也没有卖出去几根,她想,没带钱回去,大家都要饿肚子了。 手又情不自禁的痒起来,偷东西是一种爱好,也是一种技能,对吧? 凭手艺吃饭有什么错呢?什么错都没有。 可是,她偷了这么多年,从未被人逮过现行,第一次的,带着悲壮,带着为家人而战的崇高信念,冷静专业、轻手轻脚——被抓了。 对方是个中年男子,之所以选择他,是因为他穿着外套,鼓囊囊的钱包露了一半在外面,而且他在一个旅游团里,大巴车一开,人走掉了呀! 阿柚信心满满,可是她忘记了,一个旅游团的人打起人来,也很疼。 她倒在地上,用手护住头,身体被踹在地上一下一下摩擦,所有人都在看她,一个暴露于阳光底下的贼。 “别打了,别打了,我再也不偷了——” 再也不偷了啊。 她小声的求饶着,一张开嘴,就感觉有什么咸咸的东西流下来,是血,她仰起头,人群呼啦一声退开。 她坐在地上,鼻血顺着下巴一滴一滴的落下来,打她的人上大巴走了,她的钱和花绳,散落一地,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捡走了。 等到大家的注意力都重新转移到美轮美奂的风景中。 她默默地站起来,去喷泉处洗了个脸,慢慢走回了理发店。 杠头同样灰头土脸。 他去建筑工地,但是现在的工地招工,都是一个带一个的,杠头跟着工头后面,腆着脸说尽好话,他们只是不耐烦的把他推到一边,像推搡一只狗,道:“滚!” 他又去了几个地方,他们不是嫌他个子矮,就是嫌他看起来笨手笨脚,有个工头一直问他:“你爸个也矮吗?” “你吃饭时候够得着桌子吗?” 明知道他们戏耍他,他还是忍着没走,一直陪着笑脸回答问题,回答着回答着,他突然哭了起来,其实他不想哭的,可是很多很多伤心顺着哭嚎声喷涌而出。 泪眼婆娑间,他看见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笑成了一群扭曲变形的怪物。 “好了,不哭了。” 姜芬芳什么都没问,只是给他们俩擦了泪水和血水,像一个小小的母亲。 “进去吧,我们煮点吃的。” “进不去了。”阿柚气若游丝的说:“刚才彭叔来过了,说不租了,把门锁上了。” “啊?” 最后一点夕阳的余晖,沉入了地平线。 “什么道理,他说不租就不租吗?”杠头抽噎着道。 “他说会把违约金退给老板的……毕竟房子糟蹋得不像话了。” 姜芬芳这才发现,他们的行李都被拿出来了,虽然本来也只有微乎及微的一点。 阿柚又合上眼睛,她喃喃道:“我们怎么办啊?” 杠头也绝望道:“我们怎么办啊?” 他们俩都看向姜芬芳,像两只无家可归,眼神湿漉漉的小狗。 十六岁的姜芬芳仰起头,看向天空,几颗稀疏的星星,那么遥远。 她也想知道,怎么办啊? 2 肯德基的灯光,好像是特地的设计过的。 微黄的的,好像牛乳上一层焦糖,远远地,从玻璃窗外,就能感受到食物的香气。 热恋的情侣,正分享者一根薯条,来聚餐的大学生正在热烈的讨论小组作业,跟父母一起来庆祝,考了一百分的孩子,兴高采烈的挥舞着附赠的玩具。 还有姜芬芳一行人。 他们拖着仅有的行李,坐在角落里,每当看人一离开,姜芬芳就迅速上前去。他们一共吃个五个剩下的汉堡,七个鸡块,无数根薯条。 撑得肚子微微发胀。 店员赶过他们,姜芬芳就当没听见一样,不肯走,她不了解肯德基,还不了解打工的人么?果然,店员发现他们是滚刀肉,也不想跟他们较真,直接翻了个白眼就走了。 阿柚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精神,蜷缩在椅子上一直睡觉。 杠头很焦虑,一直在念叨着,今天往后可怎么办。 姜芬芳则在复盘着今天的经历,她突然意识到,野猪的死,可能凶手一早计划好的 她之前有过猜测,凶手会不会是像杠头一样,是偶然路过了暗巷,发现野猪倒在地上,才痛下杀手。 但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 他早就计划好了。 那天夜里,他应该是早早地潜伏在巷子里,等待着野猪经过。 杀人,分尸,然后大雨倾盆而下,将一半的证据冲走,而另一半,也会随着施工,而消失殆尽。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进入那个被锁住的房子的,假设暗巷有一个没有被发现的密道,一切就都能说得通了。 阿姐跟那个人,一直在那个被锁住的小屋里约会。 野猪不在家的时候,阿姐可以通过密道,神不知鬼不觉得进到小屋里,也可以很快的回到网吧。 而那个人,则是趁人不注意,从正门进去。 所以他们才会从来没有被人撞见过。 任谁看,那个房子都是荒废的,被锁住了多年,锁头都锈住了。 但她看得很清楚,那个锁链中间有一段,是断开的,所以刘警官一脚就能踹开。 那条锁链,是障眼法。 现在阿姐死了,这个房子的秘密,只有那个人知道了。 他一早计划好,把它当成了分尸的场所。 它会很快被拆掉,轰然化作废墟,也是他早早计划好的。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窗外,已经是夜色沉沉,振翅的乌鸦掠过,姑苏的夜晚,再次来临。 姜芬芳很不愿意相信,这个人就是王冽。 小屋的正门,距离理发店那么近。 而且王冽年轻英俊,身上还带一种说不出的书卷气。 王冽明明收了阿姐的头发卖掉,却假装从未见过。 最重要的是,杠头那一晚看到的,出现在野猪周围,最后一个人,是王冽。 姜芬芳心里很难受,不是因为感情。 她想起王冽给她吹头发,手指的温度。 王冽从镜子里看着她,对她微微一笑,他笑起来很温和,带着一种不刺目,但很明亮的光。 ——就像每一个她夜归的晚上,他为她留的那盏灯。 如果王冽是凶手。 这一切就统统是假的。 “我等你回来。”是假的。 “你的人生比他们有价值得多。”是假的。 吹头发是假的,留灯是假的,有关于家的错觉的是假的。 他始终冷眼观察着她,而她无知无觉的被耍了这么久。 “小姐,我们打烊了!” 忍无可忍的店员,终于冲到了三人组面前,不客气的说。 店里几乎所有的顾客,都已经离开了,椅子被搁到桌上,店员们正拖着地板,就像他们在理发店时一样。 他们都最喜欢这个时刻,因为可以去洗澡、逛街、看小说……做一切自己的事情。 而现在,他们只能去流浪。 姜芬芳叹了口气,直起身,道:“我们走吧……阿柚?阿柚!” 阿柚蜷缩在椅子上,额头滚烫,无论怎么叫都没有睁开眼睛。 杠头慌张的哭了,不停念着:“怎么办啊!怎么办啊!” 这次姜芬芳干脆利落,吼道:“去医院!” 2 那是姜芬芳这一生最惨淡的夜晚。 具体怎么辛苦,怎么狼狈,怎么窘迫,她已经记不清了。 她只知道,她跟杠头轮流背着阿柚去了最近的医院,满头大汗,累到了虚脱的地步。 医生说,阿柚是急性肺炎,开了退烧针,如果第二天烧还是不退的话,就有危险了。 阿柚病殃殃的躺在病床上,姜芬芳坐在一旁椅子上,疲倦的闭上眼睛。 杠头走过来,道:“这两个椅子连在一起,能当个床,你睡上半夜,我睡后半夜。” “不了。” 姜芬芳起身,道:“你睡吧,我要出去一趟。” 杠头有些吃惊,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出去干什么?” 姜芬芳道:“这一针下去,我们所有的钱都没有了,明天吃什么,喝什么,如果病情还恶化呢?” 人穷,是禁不起病的。 杠头鼻子一酸,他又想哭了,小声道:“都怪我,今天没有找到工作。” 姜芬芳道:“谁也不怪。” 第37章 她又道:“你守着她,如果病情加重了,就去找大夫,我去想想办法,至少,得有个住的地方。” 她突然发现,仇恨也是很奢侈的东西。 她总觉得,姜家的尊严很重要,阿姐的死很重要。 但是这一切都不如活着重要。 活着,就是需要吃的东西,休息的地方,暖和的衣服,有病治病…… 而这一切都让她觉得喘不过气来。 就在那天,姜芬芳走过医院满意为患的走廊时,心里升起一个念头,比仇恨更重的念头:我一定要赚钱。 赚许多的钱,多到让所有重要的人吃饱穿暖。 第31章 洛杉矶·四面镜 洛杉矶,冷气充足的办公室,姜芬芳开完了最后一个会议,终于疲倦的躺在沙发椅上。 同事们都走了,只有朱砂不安的站在那里,小声道:“其实化妆包什么时候发布都可以,不着急的,如果周佛亭曝光你怎么办?毕竟……” 他没有说下去,只是不安的看着姜芬芳。 “他不会的。”姜芬芳疲倦道:“我的名声就是他的名声,他再想报复我,也不会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 她又道:“另外,他啊,也承担不起我的报复。” 周佛亭知道她杀人的真相又如何,她也掌握了他最难以启齿的秘密——从这方面来讲,他们没有白做夫妻。 朱砂抬起头,突然非常突兀的说:“如果他杀了你呢?” 下午三点的阳光,映亮了他年轻好看的面孔,以及琥珀色的眼睛。 他是姜家唯一的后代。 他爸爸死后,他被朱家一个远房亲戚收养,她每年都会寄钱过去,直到五年后,她在美国站稳脚跟,就把他接了过来。 那时候她的经济状况也没有那么好,但是,始终让他读最好的学校,穿最好的名牌。 如今的他,阳光、帅气、目光澄澈,谁能想到,他出生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在乌烟瘴气的地下网吧里,饿得跟人乞食呢? 但无论怎么样改变,他身上,始终流着一半那个畜生的血。 姜芬芳静静地看着他,问:“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朱砂没有躲闪,他很认真的说:“那个人还没有抓住,不是么?害你和柚姨的那个人。现在刺激到他,说不定会有危险。” “不是请了保镖么?二十四小时跟着我,谁敢?” 姜芬芳直接躺在了椅背上,长叹了一口气,道:“别说了,我很累,浑身酸疼。” 朱砂坐到她身边,把她小腿放在膝盖上,很认真帮她按摩,年轻男孩的手指清瘦有力。 这还是姜芬芳教给他的,据说厉害的姜家人能搁着皮肉卸下骨头,而他的水平,也就只能帮人放松一下小腿的肌肉。 “我就是觉得太冒险了。”朱砂低声道:“我不想你有危险。” “是啊,太冒险了。”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可是如果不是冒险,我可能在奉还山里种地,孩子生了五个,而你,你可能早早辍学,一边干着体力活,一边被逼着把工资转给你爸。” 朱砂一怔,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 姜芬芳打断他,道:“朱砂,你得知道,这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事情,有钱人都比穷人做的出色,只有一种时候,穷人有机会赢,你知道是什么吗?” 她兀自一笑,道:“就是冒险的时候,富人输不起,可穷人本来就一无所有。” 朱砂道:“可是你,我们现在,不算是一无所有吧。” 姜芬芳惨淡一笑,道:“当然算。” 她所拥有的,是她随时可以抛下的。 她想要得到的,却始终没有得到。 欲望好像一个永远无法用食物填满的胃,永远焦灼的、抽搐的疼。 姜芬芳的香草美人系列的化妆包,还是按照原计划准时发布了。 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觉得她从困境中站起,是女性力量的典范。 有人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炒作,网友们又被耍了。 一时之间,姜芬芳的账号下,又被铺天盖地的差评攻陷了。 姜芬芳没有解释,反正有人夸她,就有人骂她,一来二去,她就火了。 挨骂是虚无,流量是真金白银。 她最焦虑的,反而是另外一种声音:“有没有人觉得,维多利亚在模仿kelly?” 化妆包的确是kelly先发布的,两人的风格本来就相似,姜芬芳居然紧跟在kelly后面发布同样的产品,这感觉太微妙了。 姜芬芳不怕别人骂她抄袭。 但是,kelly将她原来那款包的目标受众,定义为年轻爱美的小女生,因此质量平平,价格也低廉。 但是姜芬芳不一样。 她从头到尾想做的,就是高端品牌,这是她选择做化妆包的原因,化妆包正好是美妆和奢侈品之的交叉点。 万万不能跟kelly扯上关系,沾了一点“便宜”、“低端”、“学生党。”的边,她就算白干了。 就是这么巧,这时候,她一直苦心维护的关系,终于有了回应。 《july》的主编简,要举办一个时尚慈善晚宴,象征性的颁个奖,她其中一个奖,留给姜芬芳。 到时候,姜芬芳跟她的化妆包,会跟无数社会名流一同出现在直播镜头里,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宣传吗? 得知消息之后,姜芬芳反而有了一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 不过短短一个月,一夕走投无路,一夕风光无限。 “人生就是这样。” 乔琪回来了,他绝口不提,在姜芬芳倒霉的时候,他走得远远的这件事,嚷嚷着要以专业的时尚眼光,帮她挑礼服。 姜芬芳试了很多套礼服,进入终选区的是两件礼服,一件洁白梦幻,就像一簇最新鲜的雪,一件黑如墨色,剪裁大胆。 姜芬芳看不了镜子,只能问乔琪,道:“你喜欢哪一套?” 乔琪端详了一会,道:“黑的,相信我,亲爱的,今晚所有人都会为你神魂颠倒的。” “是么?” 姜芬芳低头端详了一会裙摆,突然对着工作人员道:“我选这件白色的。” “喂喂喂!”乔琪抗议。 “那件黑色的我也要了。”姜芬芳用下巴指着乔琪道:“送给我的朋友。” 一时之间,乔琪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道:“你的意思不会是——” “我是说,我为你要来了一份请柬,明天晚上,你会跟我一起出席《july》的晚会。” “我的上帝啊,你真的是我的天使!”乔琪扑过去,狠狠地亲了她一口。 无论对于一个时尚专业的学生,还是崭露头角的网红,这都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她对乔琪向来如此,只要她有的,就通通都给他。 乔琪欣喜若狂,兴奋的像个小女孩,道:“我一定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夜晚。” “我也是。”姜芬芳望向远方,微笑着道:“一定永生难忘。” 《july》的现场布置,以金色为主调,仿佛到处都是流淌的黄金,不断的闪光灯则是白银,混合织就了一场煌然的欲望之梦。 姜芬芳挽着乔琪,走过红毯,在签名墙上留下她的名字:维多利亚,胜利女神。 然后,对着直播镜头,展示着她标志性的,富有感染力的微笑。 这个奖,其实也没有什么权威性,网友们大概就是八卦一阵她们身上的礼服,就会匆匆忘记。 但是,这是她事故之后的第一个公开露面。 但,她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最好的一面,通通都展示出来。 因为她知道,有人会看。 她的粉丝,她的黑粉,那些辱骂她、憎恨她的人,那些她爱过,也爱过她的人。 还有,那个隐匿于黑暗中,伺机杀死她的怪物。 她就是笑给他们看。 无论他们怎样机关算尽,不择手段,最后胜利的人,永远都是她。 “最具影响力时尚女性,是一位专注千禧年风格的博主,她多年来,专注慈善与环保事业,身体力行的帮助底层女性就业——维多利亚·姜!” 众人的掌声中,姜芬芳提起裙摆,朝着舞台中心走去。 乔琪和朱砂都在底下,朝她鼓掌,一个精致俊美,一个青春懵懂。 而她的余光扫过,人群中还有一个让她意外的人,周佛亭。 这位前夫目光沉郁,与她对视了一秒钟之后,她已经走上了舞台。 人太多,闪光灯太璀璨,她已经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这样也好,她可以假装,台下,她十六岁那年尚且青涩的阿柚和杠头,正用力给她鼓掌。 她清清嗓子,对着麦克风道:“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老实说,我真的没想到是我拿这个奖——” 她本来准备的俏皮话,还没能说出口,变故突生—— 第38章 众人的惊呼声中,场馆内,装饰的金色的幕布几乎同时下坠,本应该是窗户的地方,四面巨大的镜子,骤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这个场馆,本身就是没有镜子的,姜芬芳团队的工作人员,也跟主办方确认了很多次。 今天,她就是在化妆间、更衣室……所有的地方,都没有看见镜子。 偏偏在这里,偏偏是现在。 工作人员迅速去处理,主持人幽默道:“看来我们的现场,十分火热,连场布都跟着一同燃烧,维多利亚,继续吧。” 姜芬芳手持着麦克风,却迟迟没有回应,四面镜子,映出四个她,她的脸色,同她身上的礼服一样雪白。 2 镜子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 姜芬芳对镜子,最恐怖的回忆。 来自于那个夜晚。 她顺着窗户,爬回了维多利亚理发店。 她记得,前一天,她已经收拾好了能用的旧家具,它们都属于王冽。 不管王冽杀没杀人,他暂时都不会回来了,那这些东西,理所应当的抵他们的工资。 姜芬芳不太懂法,她只知道,她,还有阿柚、杠头,都已经活不下去了。 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 结果她刚拿着东西,从二楼下来,一楼的大门,就打开了。 一片雪白的光映进来,刺痛的姜芬芳的眼睛,她抬手遮住眼睛,只能看清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似乎提着什么。 “老板?”姜芬芳问。 墙上,无数破碎的镜子,反射着手电筒的灯光,也随之映出了他的脸。 第32章 姑苏夜·我心如铁 那一夜,杠头和阿柚眼巴巴的等了许久,姜芬芳却始终没有回来。 早晨八点,天光大亮,杠头顶着一头鸟窝一样的乱发,睡眼惺忪的蹲在医院门口,他很饿,可是兜里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 阿柚蹲在他旁边,打完了针,她还在发烧,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可是他们俩没有钱。 “再等等,老大会带钱回来的。”杠头说。 于是他们等,太阳从东边逐渐滑向正中,烈日炙烤得两人汗流浃背,阿柚吐过两次,因为没有吃饭,最后一次吐得是黄水。 “盒饭,荤的五块钱一份!素的三块钱一份!” 有人推着盒饭车过来卖,冒着热气的饭菜,散发着一种格外诱人的香味。杠头眼巴巴的看了一会,又道:“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老大回来了,我们吃肯德基去!” 说完,眼泪就落下来,砸在地上,两个圆圆的点。 阿柚有气无力道:“你怎么老哭,她又不是不会回来了。” 太阳一点一点西沉,姜芬芳始终没有回来。 阿柚再一次烧了起来,这次高烧更加猛烈,她靠在杠头身上,浑身不自觉地发着抖。 杠头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道:“你说,老大还会回来吗?” 这个对话他们已经进行了无数遍了,阿柚不想说话,只是用捡来的自来水滋润了一下焦渴的嘴唇。 杠头犹豫了一下,道:“要不然,你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吧,他们总不能看你病死吧……” 阿柚摇摇头,她不想打。 很久之前,在她意识到,他们只爱弟弟之后,她就下定决心了,她不要他们了。 是的,不是他们不要她,是她不要他们了。 宁死也不要。 阿柚看上去浅薄没有什么城府,但是实际上,她是一个执拗到有些疯魔的人,她认定的事情,宁死都不会改变。 杠头又道:“要不我……” 他没有说话,他还可以回家要钱,但他不想回去。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旁人,他爸爸之前出去打工的时候,摔伤了腿,整日躺在床上,家里弥漫着一股屎尿的气息,已经十四年了。 母亲独自种地,养家,有一些男人会帮助她,但你又能责怪她什么呢? “全是因为你!人家儿子是儿子!我儿子是个变态!” 母亲发狂的时候,会喊出来——时常在父亲打破了饭碗,或是把屎扔在她身上之后。 杠头不是不能忍受她的辱骂,他忍受不了的,是之后漫长的沉默。 父亲憎恨成为废人的自己,也憎恨出轨的母亲,母亲因为这份憎恨,感觉到委屈和愤怒,于是她加倍憎恨那个,让她当初没有离开家的儿子。 恨在这个家渊源流传,只有他把钱拿回来的时候,能稍微喘息一下。 夜色渐渐降临。 杠头终于绝望地意识到,姜芬芳大概不会回来了。 她那么聪明、漂亮,连剪头发都比他学得快,虽说背负着杀人的恶,但没有他们两个累赘,她随时可以远走高飞。 他们刚找到的家,再次抛弃了他们。 阿柚已经烧到说起胡话:“回家,回家!” 杠头抹掉泪水,突然间就下了决定,他道:“好,我们回去等她。” 千禧年的月光,照着两个六亲缘浅的孩子。 男孩子个子很矮, 气喘吁吁,豆大的汗水,不断顺着鬓角留下来。 他背上的女孩子,脸色发红,嘴里一直念叨着回家,回家。 他们走回了理发店,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门仍旧锁着,巷子里各家各户都在吃晚饭,空气中弥漫着冰啤酒和炒菜的香气,远远地,电视里传来球赛的声音。 原本杠头很愿意凑过去,腆着脸跟着看两眼,雅典奥运会他就是这么有一眼没一眼的蹭来的。 可是现在奥运会结束了,他平凡又稳定的生活,也结束了。 大家看到他们两个,没人打招呼,只是一声不吭的看着他们俩。 杠头艰难的来到理发店门前,把阿柚放到地上,自己坐到她身边。 他对她说:“我们在这里,等老大回来。” 他笑了一下,又补充道:“或者等死。” 他哭了太多次,脸上脏兮兮的,这个笑容如同小丑,分外凄楚。 火烧云染遍了巷子口每一棵野草,人们把餐桌收拾进屋里,关上门。巷子里慢慢的安静下来,一弯半残的月亮,挂在天际。 一双脚出现在巷子口,然后,朝着互相依偎着睡去的两个孩子走去。 “杠头?” 杠头朦胧间听见有人叫自己,他以为是姜芬芳,睁开眼睛,却吓得一激灵。 王冽站在那里。 这几日,他们的世界天翻地覆。 王冽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时一样,他穿着那件浅色格子衫,看起来温和又干净。 杠头咽了口口水,紧张的往后退了一步,道:“老……老板,你被放出来了?” 王冽没有回答,只是问:“姜芬芳呢?” “她……走了……” “走了?” 就在这时,失去支撑的阿柚,突然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她脸烧得通红,整个人不住痉挛似的抽搐,王冽蹲下身摸一下她的额头,然后道:“去医院。” 他打了辆车,带两人回到医院,阿柚因为发烧的太久,直接被拉进了抢救室。 王冽去缴了医药费,跟杠头一同坐在门口等着,直到阿柚终于脱离危险。 医生说,她肺部有感染,必须住院观察。 杠头偷眼看着王冽,王冽只是点头,礼貌道:“好的,您多费心了。” 回到病房后,王冽去买了一些粥跟面包,送过来给他们吃。 杠头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顾不得烫,直接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王冽没有吃,只是看着他吃。 杠头心里忐忑,一直觉得是老板杀了人,被一个杀人犯这样静静地看着,能不害怕吗? 但他又给他买了食物。 杠头觉得,王冽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其实三个人当中,他跟着王冽相处的时间最久。 当初他走投无路,王冽留下了他,他一直觉得王冽是个很好相处的白面书生,直到有一天,一个被打得满脸是血的女人,仓皇的地逃进了理发店。 她进到店里就跪下了,哭着道:“你们让我躲一下,求求你们了,不然我老公要杀人的!” 还没等人说话,她一个头就磕在地上。 王冽非常温和礼貌的,说:“请您离开,不要耽误我们做生意。” 杠头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女人的眼神,绝望、痛苦、仇恨。 她转头推开玻璃门,如同一只丧家之犬,跑进了夜色里。 而王冽在剪发,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她一眼。 ——而这个女人,就是野猪的老婆。 从那一刻,杠头就清楚地知道,王冽收留他,并不是因为可怜他,而是他暂时还没有给店里添麻烦。 一旦他惹麻烦了,王冽会毫不留情的辞退他。 所以见王冽回来,他以为王冽最多会把上个月的工资给他们,可是没想到,王冽为阿柚交了医药费,甚至还买了吃的给他。 第39章 他是什么时候改变的? 是……姜芬芳来之后么? 王冽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他又继续问:“你说姜芬芳离开了,这是什么意思?” 杠头道:“她大概回家了,或是去别的城市了。” 说着,他又红了眼圈。 他不想把姜芬芳告诉他的事情,再告诉王冽。 他直接隐去了姜芬芳跟野猪案有关的事情,只是道:“你走了之后,野猪他们家人来闹事,把店砸了,彭叔过来把门锁上了,我们没地方可去……后来她说出去找工作,就没有回来。” 王冽安静地听着,许久,才道:“这样啊。” 杠头壮着胆子,小声问道:“老板,既然回来了,你是不是……你不是吧?” 他想问,王冽有没有杀人,可是实在没胆子问出口。 王冽听明白了,却没有回话,只是道:“你的工资,明天银行开门后,我就转给你,还有阿柚的,她醒来你告诉她一声。” 杠头迟疑了一下,道:“然后呢?” “然后,就散了吧,店大概开不下去了。” 他面上仍是平静的、温和的,没有丝毫的悲伤和颓唐。 这是一个很好的结局——甚至可以说,是最好的结局了。 但不知道什么,杠头心中涌上一阵酸楚,他低头看着自己脏兮兮的鞋,又问:“那姜芬芳呢?她的工资……” 王冽没有说话,许久,才道:“我不知道。” 她既然已经独自走了,也许,已经不那么需要这份工资了吧? 没人知道,此时此刻,十六岁的姜芬芳正侧躺在地上,宛如一具尸体。 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一扇被铁丝网切割成一格一格的窗户,透出一点亮来。 她的嗓子早已经干哑,手因为砸门鲜血淋漓,脸贴在冰冷的瓷砖上,却不知道为什么,咧开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 “天杀星……我是天杀星……我要杀光所有人……” 她疯了。 而距离她不到五步的地方,正躺着一具货真价实的尸体,黑红的血浆从他肚腹处流出来,染红了老式的瓷砖。 第33章 洛杉矶·美甲 灯火璀璨的舞台,每个人的面孔都纤毫毕现,他们微微仰着头,看向舞台中央的姜芬芳。 四面镜子,照出了四面不同的她,亚洲女子特有的纤细骨骼,让她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是板寸和冷硬的轮廓,又散发着叛逆的气息。 而她的眼神,却是空洞的,她好像在凝视着某人,又好像是在望向虚无。 因为过于长久的沉默,底下的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了。 只有周佛亭握紧了拳头,他知道,她多半是……发病了。 她有遗传的精神分裂症,这一年多以来,每一次看到镜子,她都会出现谵妄。 在幻觉里,她跟一个幽灵殊死搏斗,神经质的狂笑或者痛哭。 周佛亭记得自己的绝望:他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个癫狂的疯子,是他当初爱上那个美丽阳光的女孩子。 现在,她的所有粉丝,即将通过直播镜头,感受同他一样的绝望。 周佛亭握紧了拳头,就当他正准备起身的时候,姜芬芳突然笑了。 是她常见的,那种富有感染力的,亲切又愉快的笑容。 她说:“每次看到镜子,我都会我想起在理发店打工的日子。” 她的声音平静、清晰,不带有一丝一毫的癫狂。 “老板总是通过镜子,偷看我们有没有偷懒,所以我一看镜子,就忍不住去找他的眼睛,然后说,嗨,老板,我正在努力工作呢!” 台下发出一阵笑声。 她也笑,道:“这些年,我正是靠着努力工作,从最深的黑暗里爬出来,我希望也能够带给我的粉丝这样的力量,你必须一次一次拯救自己,你才会知道,你的生命里有多少璀璨的可能。” 掌声中,她深深的鞠躬,阴影被甩在身后,四面长镜,照出四个光彩照人的她。 “只有身边很亲近的人,才会知道,我看到镜子会精神失常。” 下了台之后,她俯身拿了一杯香槟,笑容仍旧明艳灿烂:“所以,是不是很失望啊?我这个人,对最亲近人,也会说慌。” 她的注视下,朱砂和乔琪站在那里,无处遁形。 “警察就在外面等你,现在,给我体体面面的退场。”姜芬芳收回目光,轻声道。 乔琪小声叫出来:“老大——” “别他妈叫我老大!” 姜芬芳举杯跟路过的客人示意,一边咬牙切齿的微笑道:“乔琪,我当初,就应该让你在那个公寓里烂掉,而不是看你烂在这里。” 她再也没有看他一眼。 派对结束,人群逐渐散去,诺大的会场,恢复了冷清的模样。 周佛亭找到姜芬芳时候,她靠在广场中央的雕塑边,早已经烂醉如泥。 雕塑是圣母垂泪,仿佛静静地注视着她,她手边是一个酒瓶和一个高脚杯,她仍在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已经有街边的流浪汉,不怀好意的看向这边。 周佛亭皱起眉,把酒瓶从她手里夺下来,道:“你知道现在几点了?” 姜芬芳看清他的脸,微微一笑,道:“来,一起庆祝,托你的福,抓到了凶手。” 她轻轻碰撞了一下周佛亭手里的酒瓶,一仰头,又是一杯酒。 周佛亭是在宴会开始前的三天,告诉她要小心乔琪的。 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查阿柚的被袭的案件。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姜芬芳利用他,抛弃他,他还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阿柚醒来之后,对那晚的事情失忆了,后来更莫名其妙,以最快的速度出国,没有给警察任何的有效口供。 但是,周佛亭联系上阿柚之后,发现她当时,一直在査一个叫晓洁的摄影师。 晓洁毕业于纽约的一所摄影学校,在洛杉矶开了属于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姜芬芳在去她的工作室拍摄工作照片的时候,发病了。 “你为什么没告诉我。” 阿柚叹气道:“我特地打电话,让你去医院看她了,我只是没说她发病的事情,我怕你……嫌弃她。” 周佛亭苦涩道:“所以,我,让她浑身插满了玻璃碎片,一个人走回家?” “没错。” 周佛亭去查了晓洁工作室的监控,很不幸,早已经没有了。 晓洁坚决不承认,是她把镜子放进了姜芬芳的更衣室里。 她道:“我同维多利亚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柚的调查方向,是一个一个调查晓洁工作室出入的人员,还没查出什么端倪,就遭遇到袭击了。 周佛亭知道,这两者之间,必然有所联系。 周佛亭没有去挨个调查那些闲杂人等,而是直接去调查晓洁的社会关系——那么大一面镜子,被搬进更衣室,作为老板的晓洁,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 他拿到的资料里,晓洁的社会关系清白,并且跟姜芬芳扯不上半点关系。像她说的,她的确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 直到周佛亭发现,事发后,晓洁在姜芬芳的美甲店充了卡,这显然是她表达愧疚的一种方式,但她真的按时过去,并且所选择的款式—— 毕竟娶了一个开美甲店的老婆,周佛亭很清楚,哪些款式是一时兴起,做来玩玩,而哪些款式,是长期喜欢做美甲的发烧友才会尝试的。 晓洁是后者。 而奇怪的是,她在加州并没有常去的美甲店,姜芬芳的店员还告诉周佛亭,闲聊的时候,晓洁说起过,这还是她第一次在加州的美甲店充值。 可是社交媒体上,她近期的每张照片上,都有精致的美甲——是她自己在家做的么?可是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很难想象,她会自己给自己做如此复杂的美甲。 周佛亭隐隐有个猜测,他又飞去了纽约,根据晓洁的行动路线,一家一家的找,最终他找到了晓洁常去的那家美甲店,就在唐人街。 老板还记得她,道:“她啊,经常跟男朋友一起来,一个月一次吧,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来了,还有钱没有用完。” 周佛亭又拿出一张照片,问:“你认识这个人么?” 老板看了一会,道:“怎么不认识,也是我们这里的常客,说起话来可专业了,如果不是一身名牌,又长得帅,我都以为是同行。” 那是乔琪的照片。 乔琪与晓洁,看上去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在这家小小的美甲店重叠了。 周佛亭当夜又飞回了洛杉矶,直接去了晓洁的工作室。 “你认识乔琪吗?” 晓洁刚忙完一天的拍摄,脑子还是懵的,嗫嚅道:“谁?我的顾客很多,叫乔琪的人也很多……” 周佛亭打断她,道:“这些不是他为你做的吗?” 乔琪,曾经是维多利亚美甲店里,最好的美甲师。 第40章 多年前乔琪所做的款式,还有特写留存,跟晓洁晒在社交媒体上照片,指甲放大对比。 一眼就能看出,两者的手绘风格极为相似。 “我提醒你,这是杀人案件,不要说谎,如果我送去鉴定,你将成为杀人犯的一员。” 其实周佛亭也不知道,这种东西能不能鉴定出来。 但是晓洁的脸色一下子变了。苍白的像一张复印纸。 她深吸了好几口气,才道:“我不知道他是杀人犯……对不起,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认识维多利亚……” 在纽约的一家美甲店,偶然认识了英俊有钱的“姐妹。”他们一同吐槽这个美甲店收费昂贵,水平也不高,兴致来了,他亲手为她做过一次美甲。 他做得的确不错,她也心存感激。但仅此而已了。 后来,她毕业来到了洛杉矶,他们就断了联系,她也因为创业,也很少做美甲了。 “但是最近半年,他突然来了洛杉矶,频繁的联系我……” “具体是什么时候?” “六月吧。” 姜芬芳正是六月份接到了那个商务拍摄的合同。 “其实我有时候工作很累,也会觉得他有点……麻烦,但是他会给我做美甲……你知道的,美国美甲并不便宜,一次就省了几百美元。” 周佛亭嗯了一声,继续问:“那天晚上也是?” “是,他跟往常一样,带了外卖来工作室看我,我们还喝了酒,结束后我们出门准备回家的时候,突然说,有东西忘在了工作室。” 晓洁深深叹了口气,还是道:“所以我把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去取。” 事后,她一千次一万次的感叹自己是个蠢货。 她当时明明就意识到了,他去取东西的时间,也太长了,可是因为酒精和疲倦,她没有深究,第二天更是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直到姜芬芳被送进医院,她发热的大脑才略微的冷下来一点。 她慌乱的给乔琪发去短信,但是,他拒不承认:“亲爱的,你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会把镜子放进更衣室里?” 他的声音仍旧是懒洋洋的,他道:“不过,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不要在那个网红面前多嘴哦,这是为了你好。” 电话哒的一声被挂了。 晓洁目瞪口呆。 她这才发现,她其实根本不了解乔琪,她只知道他家境富裕,出手阔绰,并不知道他做什么工作,住在哪里,甚至他真名到底叫什么…… 直到有一天,她在刷社交媒体的时候,看到了一张乔琪和姜芬芳的合影。 才知道,他是一个网红,也是姜芬芳“最亲密的朋友。” 仿佛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晓洁只觉得自己内外都冷透了——她成了谋杀案的帮凶。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也试图隐瞒我?”周佛亭还在发问。 “怕赔钱。” 晓洁低声道,她想起姜芬芳揽着她,说,能在这里闯出名堂,你一定吃了很多苦。 那一刻,她只觉得热泪夺眶而出,不是委屈,而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看到了她,心疼了她,她觉得这像一个很美的梦。 然后迅速地,美梦就变成了噩梦。 如果被人知道,是她把工作室的钥匙给出去的,差点害死姜芬芳,她就要面临巨额违约金。 而她没有钱,表现上光鲜,她早就因为创业,而负债累累。 刚刚有一点起色,她也承担不起巨大的舆论反噬。 周佛亭那时候已经极度厌恶姜芬芳了,但,还是把查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她。 她很可怜,不是么? 她看上去自信、强大、聪明,对家人以外的人,总带着冷酷算计,可对她那些“家人”呢?心软得一塌糊涂。 乔琪这样的人,自私、懒惰、甚至还是个瘾君子,本来就应该烂在那间公寓,死于药物过量。 她把他从泥泞中拉起来,为他还债,送他去戒毒,还让他去上学。 可他很快被退学,又欠下一笔巨款,她攒钱给他还债,然后送他重新上学,还是最烧钱的时尚专业。 他连买一包烟都要刷她的信用卡,她还是怕他手里的钱不够,用自己的流量带他做号。 周佛亭这些年,可望不可即的爱,她毫无保留的给了乔琪。 而乔琪是怎么回报她呢? 镜子对于姜芬芳而言,如同一剂毒药。 他一次一次给她下毒药,怕她不死,还怕她死得不够惨。 周佛亭没想到的事,姜芬芳听完之后,只是嗯了一声。 她没有跟乔琪对峙,没有报警,甚至还邀请乔琪,来她的颁奖晚会。 “你早就料到了,他会搞这些?”周佛亭忍不住问。 “今天宴会前,做最后一次检查才知道的。”姜芬芳醉醺醺道:“我总觉得不至于,但他还是做了。” 周佛亭又问:“你是在忍着,还是……你已经对镜子脱敏了?” “都不是。”她仰头看着垂泪的圣母像,道:“我从来没有害怕过镜子。” 周佛亭震惊道:“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不知道想害我的人是谁,我甚至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所以,我不能泄露我真正的弱点。” 她笑起来,道:“所以我就假装害怕镜子,你看,身边就不停的出现镜子。” 那时候,她才真正的确定,不是幻觉,真的有人潜伏在她身边,希望她死,或者疯掉。 周佛亭仍然难以置信,道:“去年一月,你发病的时候,一直在说镜子!那不可能是假的。” “是啊,我的确看到了他从镜子里走出来。但我怎么可能会害怕他呢?” 如果王冽真的能从镜子里走出来,她希望墙壁、楼宇、苍穹和大地,通通都变成镜子。 第34章 姑苏夜·塑料袋 那天晚上,姜芬芳生命中最狼狈,也最黑暗的夜晚。 江南的暑气,蒸腾的人满身大汗,她像一个窃贼一样,翻进了理发店。 里面黑漆漆的,却散发着一种让人熟悉的味道,潮湿味、发胶味,命运味…… 她想去拿之前打包的东西,卖掉,给阿柚看病。 可是猝不及防的,大门突然被人打开,雪亮的灯光照得人睁不开眼睛。 “老板?是你回来了吗?” 那一瞬间,姜芬芳才发现,她内心深处很希望王冽回来——哪怕他是个杀人犯,她也希望他回来把话讲清楚…… 但并不是,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她看清楚了,是彭欢,他拎着一塑料袋东西,错愕的看向她:“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取点东西。” 彭欢皱起眉,道:“你取什么东西?” 这里已经被老彭收回去了,是彭家的房子,理论上她已经没有资格再进来了。 姜芬芳没好气的说:“那你报警抓我好了。” 仍然是嗔怪的、亲昵的口吻,仿佛他们俩从来没闹翻过。 她若无其事收拾着东西,一边道:“王冽不回来,我们日子都乱套了,你跟你爸讲讲嘛,在我们住几天。” 彭欢冷笑了一下,道:“我凭什么替你们讲话?你是谁啊?” 这话说得已经很难听了,姜芬芳仿佛听不出来一样,道:“我是谁?你几个礼拜前,还管我叫老婆来着?” 她笑眯眯的,仿佛撒娇一般:“你要是这样,我就在巷子口摆个摊子,讲你的秘密。到时候你那些姐姐妹妹,可饶不了你。” 彭欢一向喜欢在外面吹嘘,又是家里几十个生意,又是大学银行高管……身边好几个女朋友,都是这样骗来的。 彭欢没有笑,他皱眉凝视着姜芬芳。 少女眸光明亮,笑容甜得像是添加剂放多了的劣质糖果:“彭少,你帮帮忙嘛,你看这里乱七八糟的,你们也住不了,再让我们待几天,保管给你打扫的干干净净的。” “不行,我爸说了,你们在这儿,他们就觉得王冽会回来,还会过来闹的。”彭欢干脆利落的拒绝了。 “彭欢,我都这么求你了……” 姜芬芳已经焦躁的想哭,不过面上仍然很轻松的笑着——越是走投无路,越不能让人看出来。 彭欢犹豫了许久,终于,道:“给你们个住的地方,也不是不行……” 老彭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之后,痴迷于买房子,这也是父子俩衣食无忧的来源。 但是彭欢并没有领她去新的房子,而是带她回了他家——那个姜芬芳去过的,灯光昏暗的楼房。 房子在顶楼,有两间卧室,客厅破旧而狭窄,只将将放下一张沙发。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道:“这怎么睡?” 彭欢把塑料袋随手放在茶几上,自己靠在沙发边,摆弄着打火机,道:“我爸去外地了,你就睡我那屋呗。” 姜芬芳仰头看着他,他没有看她,手里打火机的火苗,一明一灭,一明一灭。 第41章 万事皆有价码,他要把那天没有做完的事情做完。 姜家并没有什么贞洁观念,男女之事只有一个意义,就是享乐。 姜家有药方,男女吃的都有,有一些姜家女人一生都不会怀孕,靠抱养女婴传承。比如阿婆,就是在暮年抱养了姜芬芳姐妹。 姜芬芳一边回忆着那个药方,一边笑道:“行啊,我一会把阿柚他们接过来,他们睡客厅,咱们俩睡次卧?” 彭欢皱起眉,道:“你怎么这么麻烦啊?” 姜芬芳道:“不行我走了。” 彭欢看着她,突然笑了,道:“我们俩谁先洗?” “你先洗吧。” 浴室里传来水流声音,姜芬芳坐了一会,突然觉得自己无法忍受。 明明彭欢长相不错,是她喜欢的类型,就在几天前,她差点心甘情愿的,同他上床。 可是,现在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无法忍受。 无端的,她很想念王冽。 不是想念他这个人,而是想念他代表着的,温暖的、健康的、有序的生活。 而不是深夜里的堕落和荒唐。 为了压制住拔腿就跑的念头,姜芬芳走到彭欢的卧室,大概因为老彭出门的缘故,没有那天那么干净了,书桌上堆满了啤酒瓶子,床上铺着凉席,被子揉成了一团。也没有洗衣粉的味道了。 一些混乱而羞耻的记忆袭上来心来,她想起那天,彭欢将她压在身下,男人的鼻息,撕咬般的的亲吻,身体厮磨,越来越热。 她当时就不明白,这种阿娘们口中开心的事情,有什么好。 待会,她大概会像那天一样,任他动作,自己看着窗户发呆。 她可以在心里背药方,那样的话,时间会过得快一些…… 突然间,姜芬芳怔住了。 那天的画面,再一次重新在脑海里:她越过彭欢的肩膀,看向窗台,浑浊的霓虹,映亮了放在那里的盆栽…… 当时,她想起了摇曳的奉还山的野草,她为什么会想起奉还山? 姜芬芳几乎是扑向了窗台。 窗台上的盆栽,枝叶狭长,青青碧碧,在夜色中轻轻摇曳。 “七叶一枝花, 深山是我家, 痈疽如遇者, 一似手拈拿。”阿姐总是念叨这句话。 她问:“阿姐,七叶是哪七叶?” “你真笨,什么哪七叶,七叶一枝花,是一种药草……” 不会错的,就是它,七叶一枝花,它太罕见了,整个奉还山都没有几株,阿姐买了一株,小心翼翼的种在了家里。 一道雪亮的光照亮了脑海…… 她一直觉得,尽管所有的证据都指向王冽,仍然很多东西,让她觉得别扭。 比如,王冽是理发店唯一一个理发师,他如果跑去偷情,店里只能关门,长此以往,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 比如,无论是偷情,还是杀死野猪,都需要对那些曲折的巷子,破旧的老屋了如指掌——可是王冽是外地人,阿姐也是。 如果是彭欢,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他长得好看,一向爱招惹女人,他甚至跟野猪是同村的,沾亲带故。并且年纪小一些,当初就算阿姐走得近,也不会太惹人注意。 更重要的是—— 理发店本身就是他们家的房子,他对这一片的了解,远比王冽,甚至比杠头还要强。 姜芬芳浑身发起颤来,她努力抑制住自己,飞的思考起来。 如果彭欢真的是凶手,他不可能这么巧同她“网恋”,很可能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 他知道她是姜美丽的妹妹,也知道那天晚上,她也在现场…… 那么现在,他半夜带她来到这里,是为什么? 不对,这一切只是猜测,彭欢实在不像是那么心机深沉的人 ……可她当初不也没看出来,王冽曾是杀人犯么…… 姜芬芳心乱如麻,直觉告诉她,她必须迅速离开这里,报警,对,让警察来査…… 姜芬芳尽量轻的打开门,浴室里,仍然传来水声,她轻手轻脚的向门口走去…… “你要去哪?”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她回过头,看到了彭欢。 他没有脱衣服,头发也没有湿一点。身后的浴室里,没有开灯,只有水流声。 也就是说,这么长时间,他只是开着花洒,静静地坐在黑暗里,等待着。 姜芬芳尽量让自己冷静,道:“阿柚还病着,我去接她。” “不是说好天亮再去么?你先去洗澡吧。” 彭欢伸手去拉她,姜芬芳一秒钟都没有犹豫,直接往外跑去。 她的手已经碰到了门锁,可是怎么掰也掰不开,彭欢已经抓住了她的胳膊,道:“你干什么?” “别碰我!” 姜芬芳厉声叫了出来。 彭欢错愕的看着她,道:“你什么意思?又耍我?” 姜芬芳不想同他多说,她只想离开这里,她不停地撼动着门锁,可是无论她怎么用力,它都纹丝不动。 她想再用力,可是突然,她的头被猛然摁在了门上,砰得一声响。 “艹你妈的臭表子,给你脸不要脸。” 彭欢吼了一句,然后拽着她往沙发走去,头晕脑胀之间,她眼睁睁的看着那扇门越来越远。 “你敢打我……” 她只来得及叫出一句,整个人就被甩在了沙发上,彭欢没有半点往常阳光贫嘴的样子,就像一只发了怒的雄狮一样,骑在她身上,毫无章法的撕扯着她的衣服。 “他妈的贱货,我对你什么样!我他妈就差把心捧给你吃了!你耍我……我让你耍我……” 如果他想要的是这个……那就太好了,姜芬芳想,她要顺从,她不能让自己受伤。 “彭欢,我真的没想反悔……”她颤声道:“只是阿柚在等我,她生病了……” 彭欢发狂的动作,似乎顿了一顿。 姜芬芳仰着头,两行楚楚可怜的泪水就流下来:“彭欢,你知道的,聊天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你了。你身边女人太多了,所以我只是矜持一点……” 彭欢停下动作,道:“你就是贱……” 就在这一刻,她迅速低下头,重重的击向他的上腹部,那里有巨阙穴,连同肝胆,是致命死穴。 彭欢痛得干呕了一声,姜芬芳随即推翻他,她毫无章法的接连踹了他好几脚:“你敢打我,我阿婆都没打过我!” 黑暗中,彭欢蜷缩着身体滚落在地上,碰倒了茶几上的黑色塑料袋。 他拎着它去了理发店,却又莫名其妙的拎了回来。 此刻,里面的东西滚落出来,姜芬芳低下头,正撞见一张熟悉的脸。 野猪,带着冰霜、满脸横肉的面孔,正茫茫然的看着她。 他失踪的头,原来在这里。 第35章 姑苏夜·永夜 姜芬芳已经记不清她如何跟彭欢搏斗了。 她只记得他的眼神在那个瞬间变了,拳头劈头盖脸的砸下来,吼:“杀千刀的贱货!你跟你姐都是贱货!” 耳朵里嗡嗡作响,有什么暖热的东西流出来,世界变得无声而黑白。 她好像在吼,彭欢也在吼,他们扭打在一起,彭欢死死扼住她的脖子,她挣脱了。 他不知道从哪拿出一把刀出来,她躲进了彭欢的房间,死死抵住门,彭欢一刀一刀的劈着门锁。 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最深处破土而出,她耳边响起了阿婆的声音,带着嗔怪和爱怜:“小天杀星——” “她早晚会闯大祸的。”阿娘们低声道:“血里带着脏东西——” 血,无数血流从苍穹滴落,像是下了一场浩瀚的血雨。 天杀星,我是,天杀星…… 等姜芬芳的意识回归之后,天已经亮了。 楼下的人们,已经开始买菜、上班、骑着自行车行驶在阳光底下,响亮的互相打招呼。 而这间房里,一片死寂,只有一线日光,从狭小的窗口照进来。 照亮了……中间的躺着的尸体。 彭欢倒在那里,平日里清秀白净的面庞,此时狰狞得陌生,满屋都是喷溅的血液。 而那把刀,就插在他的胸口。 刺耳的尖叫声响起,姜芬芳很久才反应过来,是她自己在叫,她无法抑制的尖叫着,扑在铁门上,拼了命的想把它打开。 可是打不开,无论如何都打不开。 鼻涕眼泪一起流下来,她哭着砸门,一边砸一边喊着:“救命!救命啊!” 可是只有空荡的回响,她不知道,对门也是老彭的房子,本来给儿子准备的,结婚的新房。 喊到后来,喉咙里全是血腥味,已经发不出声音,她只能沙哑着嗓子,蜷缩在门边,用气音呢喃:“救救我呀,阿婆,救救我呀” 不会有人来的。 她突然想,杠头跟阿柚,根本就猜不到她在这里,阿柚还生着病…… 第42章 他们会以为她回了老家,而别人更加不会找她。 她会被永远的锁在这里,跟这两个尸体一起,腐烂、生蛆…… 姜芬芳想到这里,突然伏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呕吐起来,呕吐物和尸臭混杂在一起,空气更加浑浊。 不知道过了多久,恍惚中,她听见有人在笑。 是彭欢,那张英俊而苍白的脸上,扯起了诡异的微笑,他胸口插着刀,一边笑,一边朝她爬过来:“老婆,你过来呀——” 不要!不要! 姜芬芳手脚并用的往门口爬,可是一条腿挡住了去路。 她颤抖着抬起头,发现,那是野猪。 他浑身湿淋淋的,血水顺着头发涌下来,四肢着地,仿佛一只真正的猪一样,发出刺耳的嚎叫声。 是幻觉!是幻觉! 姜芬芳拼命抱住头,可这时一只手软的手,搭在了她的后背上。 “芳芳——” 她看见了姜美丽,穿着明艳的红裙子,诡异的微笑着,而她脸上、手臂上,所有露出的肌肤,全是尸斑。 “芬芳,你终于跟阿姐一样了,我真高兴啊。” 说罢,姜美丽轻轻地哼起歌来: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他们在跳圆圈舞呀,跳呀跳呀一二一——” 姜芬芳呆滞的坐在那里,无数鬼影围着她,狂笑着、哭嚎着…… 姜芬芳终于想起了,一些很久远,很久远的回忆。 那时候她还不到两岁,整日待在一个散发着粉笔味道的房间里,有一个模糊的、散发着奶香的女人对着她轻轻唱着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姐姐也趴在一边,拿着拨浪鼓对她咯咯的笑着。 家里还有一个人,一个她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 报纸上说,他是县中学的老师,平时最温文尔雅,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个最平常的下午,突然拿起一把刀冲向操场,见人就砍。 没人敢阻拦他,他就这样带着狂乱的微笑,挥舞着刀,一边砍向虚空中的敌人,一边走回家。 他的妻子似乎有某种预料,他砸门的时候,她就已经把两个孩子锁进了柜子里,然后自己挡在了柜子之前。 姜美丽——那时候她还不叫姜美丽,她叫黄鹂,她被吓得哇哇大哭,用力抱紧了怀里的妹妹。 而姜芬芳,那时候她叫盼儿,只有模糊的印象 女人狂乱的尖叫,不断晃动柜子,重物砸在铁器上,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随后,一些粘稠的液体,落在她稚嫩的小脸上。 她舔了一下,是咸的,红色的。 随后,传来了枪声。 这件事,是轰动全国的恶性事件,他先杀学生,又回家杀妻杀子。 所有人都谈论着,那个斯文的老师,究竟是不是坏分子、间谍,亦或是经历了什么非人的折磨,才会做出如此恐怖疯狂的举动—— 只有一个女人讲,这是疯病,代代相传,二十岁之前不发作,便一辈子顺顺利利,一旦发作过一次,人就会慢慢疯掉。 她穿了一身古怪的黑色褂子,头上戴着凤凰钗,她叫姜七娘,是姜家的族长,正好到县城买东西,正撞见男人被击毙,也看见了那两个蜷缩在角落里,吓破了胆的孩子。 她总放心不下,隔几个月,又去了一次,孩子们被养在孤儿院,瘦得像只两只小猴。 “别啊,好婆。”她身后的女人劝道:“你想养,族里多少孩子给你养,这孩子有病……” 阿婆横了她们一眼,道:“有病怎么了?我就是大夫,我巴心巴肺的宠着她们,护着她们,我不信老天爷会让她们歹命——” 随后,她蹲下身,对着那两个女孩张开苍老的手臂: “过来吧,药王菩萨赐给我的孩子,过来吧。” 大一点的女孩,尚在不停地抽噎,小一点的孩子,已经踉踉跄跄的朝她走过去:“饿,饿。” “从今天开始,你们都姓姜,长大了,就是顶天立地的姜家女人。 阿婆一手抱着姜芬芳,一手牵着姜美丽,道:“走吧,跟阿婆回家。” 这世间,只有阿婆一个人知道。 姜芬芳所惧怕的东西,不是镜子,而是狭小黑暗、无法逃脱的空间。 ——这是她和姜美丽,永远的噩梦。 只是那天来临之前,她自己都不知道。 她只清楚的知道,自己疯了。 疯病来自父亲的血脉,是她和阿姐的宿命。 她看见了姜美丽,抱着野猪的头,在那个血色的客厅里翩翩起舞。 她看见了被她杀死的彭欢,血迹斑斑的手持剪刀,眼神空洞的为空气修剪着头发,突然对她道:“晚上要不要一起去金时代?” 她看见客厅里长出一条又一条长长的暗巷,这些巷子逼近她,她逃跑着,每跑过一个拐角,就能看见一个新的、死不瞑目的人。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他们在跳圆圈舞呀,跳呀跳呀一二一——” 没人理会她的癫狂,就像没人理会她的呼救一样,客厅里的鬼影越来越多,越来越满…… 燃烧的夕阳渐渐暗下去,最深的黑夜,即将来临。 王冽去了趟银行,把工资给了阿柚和杠头,又额外数了五百给他们。 阿柚的烧已经褪了,只是整个人仍然很虚弱,蔫蔫的靠在医院的墙壁上。 王冽道:“我要走了。” 阿柚和杠头猛地抬头看他,杠头问出来:“老板,你要去哪?” 王冽道:“可能去其他理发店打工吧。” 他之前存了一些钱,开店全部都花光了,现在一夜回到了起点。不比眼前的两个人强多少。 但他看起来,仍是温和平静的,笑笑道:“再见。” 随即,他转身离开。 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想:手里还有几千块钱,但是不能动,要留着,赔给老彭。 这一片应该找不到工作了,他要去更市中心的地方,才能找到工作。 虽然他已经习惯了在观水街,安静的日子,人多的地方,会让他觉得很难受,可是没办法,他得活下去。 王冽从大桥上走过,夕阳的余晖映亮了翻涌的河水,和青黛色的远山。 江南山水秀美,一代一代人爱恨嗔痴、苍老死亡,只有它们不曾改变。 王冽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 他想起了姜芬芳第一次来店里,从下午待到黄昏,夕阳的光线下,她脊背挺直的坐在那里,像一个债主。 无端的,他笑了一下。 他很少笑,大部分时间,他都尽量让自己的情绪不要有什么起伏。 直到她出现。 鲜艳的、热烈的、不甘的、野心勃勃的。 她好像是在江南烟雨夜里,燃烧的一团火焰。 他想看着她,哪怕终究会熄灭也好,他想看着她。 可是以后,大概再也见不到她了吧。 走下桥,就是公交站,他可以坐公交到市里,去找工作。或者去火车站,换个城市生活似乎也好。 他有些厌倦了姑苏的阴郁和闷热了。 他两手空空的来,也将两手空空的走。 就在走下大桥时,他突然停下脚步。 路上的行人匆匆与这个漂亮的青年擦肩而过,他们看着他呆呆站了许久,突然间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他跑得那样疯狂,那样疾速,就好像在追赶行将沉落的夕阳,晚一秒钟就会万劫不复一样。 刘警官接到报案,说找到了分尸案的凶手找到了。 他赶到现场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王冽报的警。 青年不复他印象里的沉静斯文,他满头是汗的站在单元楼前,对刘警官道:“分尸案的凶手,就在这里面,他……囚禁了小芬!” “小芬?你说你们理发店那个洗头妹?” “是。”王冽道,他语速极快:“我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 刘警官狐疑的看着那扇门,破旧、锈迹斑斑、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他们敲门,里面也没有任何声音。 他还是安排人破门了。 门打开的那一刻,所有人都震惊了。 墙上、沙发上、地板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液,地上躺着一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涨大。 而一个满脸是血的女子,就坐在地上,呆呆的注视着众人,嘴里还哼着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那一幕,仿若传说中的食人的罗刹鬼女。 刘警官还没反应过来,王冽已经扑了过去。 他紧紧的把姜芬芳抱在怀里,道:“没事了,没事了,我在这里。” 还有 “姜芬芳,对不起。” 第36章 洛杉矶·指虎 垂泪的圣母像之下,姜芬芳的讲述告一段落。一时之间,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第43章 夜风骤起,带来一阵寒凉,周佛亭脱了西装,给姜芬芳披上。 许久,他问道:“他是怎么找到你的?” 姜芬芳道:“因为我的瓮。” 野猪死的那一夜,她浑浑噩噩的回到了理发店,王冽为她吹了头发,她头一歪,就睡着了。 王冽将她放在了床上,然后,他的确出去了。 暴雨之中,他走入了那条杀人的小巷。 他看见了他们搏斗的现场,断裂的麻绳,也看见了她遗留在那里的大瓮。 他沉默了片刻,开始低头清理地上的痕迹。 就在这时,野猪歇斯底里的哀嚎声,隔着雨幕。隐隐约约的传来。 王冽走了过去,就在这时候,一个仓皇着逃走的人影闪过,王冽也看清了,那是杠头。 “杠头,我草你妈!你给老子等着!救命——救命啊——” 王冽走到他身边,蹲下身,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王冽?杠头那个王八蛋,他杀我!他要杀我!” “还有呢?” “什么还有!你他妈的!拉我起来!”野猪一边狂乱的吼着,一边朝王冽伸出手。 王冽没有动,他静静地看着他,道:“刚才还有谁攻击了你,你看清楚了吗?” 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照亮了王冽那张总是温和安静的脸,苍白、冰冷、没有任何的表情。 野猪已经神志不清了,只是本能的感觉到恐惧,他茫然道:“是个女的……没看清脸……” 王冽静静地盯着野猪,许久,他伸出那只骨骼分明的手,将野猪拉了起来。 “我送你回家。”他说。 他的手,冰冷得刺骨,野猪没来由的打了个寒颤。 其实缓过神来,野猪是知道的,杠头那种货色,绝对没有杀人的胆子。 而那个女人……她还是个孩子,也未必真的能下的得了手。 但是,王冽是真的会杀人,也杀过人的。 王冽帮着野猪把脱臼的手脚复位,野猪呲牙咧嘴的起身,强撑着道:“不用,我,我自己走。” 他现在不想同任何人待在一起,迅速离开了,就像是后面有鬼在追。 王冽目送着他远去,然后捡起地上的伞,往回走去。 他没有回理发店,而是拐到了大路上。 大雨磅礴,街道上空无一人,他把可能会让姜芬芳惹上麻烦的东西,剪碎了,一点一点扔进沿途的垃圾桶里。 而那个瓮,被他藏在了一个妥善的位置。 路上会不会有人看到他?他想,如果看到了,也好。 做完一切之后,天已经蒙蒙亮了,回来的路上,他甚至在早餐店买了鸡汤馄饨。 提着热情腾腾的早餐,慢慢地,走回了理发店。 此时,姜芬芳刚刚醒来,揉着惺忪的睡眼,问:“老板,你干什么去了?” “买早饭。” 他举起手里的袋子,朝她微微一笑。 “就因为一个瓮,他就找到了你?” “他猜到我没走。”姜芬芳叹了口气,道:“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这个瓮是做什么的,他只知道,它对我很重要。” 他猜对了。 事实上,第二天她发现把瓮丢在了巷子里后,立刻就去找,可是没找到,后来疲于奔命,就暂且搁置了。 但是,如果她真的要走,就算把整个姑苏翻过来,她也会把它找出来的带走的。 凤凰钗和瓮,是她的力量来源,它们在她身边,她才会觉得,所有的姜家女人,此刻都同她在一起。 后来大瓮陪着她远渡重洋,此刻,正在她的中药房里,像一尊镇宅的大佛。 看着她的神色,周佛亭心中涌上来一阵酸涩,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个女人,她已经是你的前妻了,她爱过谁,和你无关。 可是…… 他还是忍不住问:“他在那么短的时间,是怎么找到你的?” 姜芬芳笑了一下,道:“准确来讲,他是在天黑前,找到了凶手。” 王冽在接受审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他,野猪有没有在理发店吃过东西。 王冽说没有。 警察又问:“喝过水吗?” 王冽仍然摇头,他记得野猪来的时候,已经醉得走不好路,他给野猪倒了水,但野猪也没有喝。 后来,他被放走之后,就想,警察会不会从是尸体里化验出了什么,才会问他这个问题。 他想到了野猪那天,不同寻常的虚弱。以及他们靠近的时候,他并没有闻到他身上有浓烈的酒味。 所以,野猪那天很可能是中毒了。 凶手下毒后,躲在暗巷里,等待着野猪经过,虽然有种种意外,但凶手最终,还是执行了自己的计划。 ——那么,凶手一定不是姜芬芳,这让他长舒一口气。 那一夜,野猪在临走之前说:“没事,你就安心在这里开店,我看谁敢赶你走。” 当初来这里开店,是野猪介绍的,野猪似乎一直希望他跟着他“混”。 但王冽对“混”从来不感兴趣,他只想过安静的日子。 于是野猪便给他介绍了个房子,说是亲戚的房子,免费用。 王冽当然没有同意,但当时的租金,也的确压的很低,老彭颇为怨念,但野猪一瞪眼睛,老彭便讪讪地,不再讲话。 后来,野猪便每隔几个月,过来修一次头发,相当于告诫附近的流氓混混,这个理发店,是他在罩着的。 可是这次之前,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来过了。 他这次为什么会来? 或许在那之前,有人请他吃饭,并求他把王冽赶走, “彭欢在泡她,你知道吗?”那天,野猪还说了这样一句话。 最近同他有矛盾的,只有彭欢。 王冽并没有直接去找彭欢,也没有选择报警。 他去了一座庙。 庙就开在郊外的山上,很小,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和尚,正在吃着斋饭,饭粒落得桌子上都是。 王冽同他打了招呼,然后进到了寺里的杂物房,那里有一个柜子,姜芬芳的瓮,好好地放在里面,里面还有王冽的存折、一张全家福、以及一沓文件——那是他当年的判决书。 王冽从里面翻找了一下,找到了一个指虎,放得久了,仍然银光熠熠,套在手指上,便成了能杀人的利器。 他慢慢地、将它套在了手上,这才朝彭欢家走去。 最后一丝余晖,沉落在山间,老和尚抬起昏花的老眼,和那泥塑的神像一起,一同望着那俊秀的青年远去。 罪过,罪过。 “总之,因为他救了你,你就爱上了他?”周佛亭带着嘲讽,道:“好吧,真浪漫。” 姜芬芳轻笑了一声,摇摇头,道:“其实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是他救了我。” 她当时已经意识不清,只隐隐的,听见砸门的声音,后来警察鱼贯而入,给她带上了手铐,她浑浑噩噩的被带走,那张被曝光的照片,便是这时候拍的。 从头到尾,她都不记得王冽在做什么。 实际上,这一整段记忆,对她来说,都是模模糊糊的,只有记得一些片段,警察局、看守所、精神病院,很粗的针扎在她身体里,那些跳舞的鬼影,才终于安静了。 也不是没有清醒的时候,只是很快,她就让自己陷入到更深的混沌之中。 “做一个疯子,其实挺好的,有的吃,有的喝,我不用面对我杀了人,也不用想起那个恐怖的夜晚。”姜芬芳低声道:“可是,生活不是小说,哪有颓废的时间呢?” 彭欢已经死了,她无法录口供,当时的技术,也没法确定,她是在一个怎样的状态下,将刀插入彭欢的心脏的。 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但是,因为她的精神状态,以及不满十八岁的客观事实,她很可能是不需要坐牢的。 这对她而言,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了。 这是王冽请的那个律师说的,他叫老谢,四十多岁,秃顶,没什么学历,常年在法院门口给人写诉状。 王冽不同意,他道:“她的人生还很长,她不能一辈子背着一个杀人的罪名。” 老谢咧嘴一笑:“这话说得,她一个精神病,以后还能怎么样?当总统么?” 见王冽不语,老头又笑道:“你不懂,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本来就挺难认定的,这孩子这个情况,顶多判缓,不可能坐牢的,可以了。” 王冽道:“彭欢把门锁死,不让她离开,成立非法拘禁,并且他拿出了刀,成立杀人故意。跟02年农村妇女被绑架案很像,当时就判了正当防卫。” 老谢很惊讶的看了一眼王冽,道:“你这是自学?” 又道:“临时抱佛脚,没用的。” 王冽没有反驳,只是淡淡地道:“我不会让她变成杀人犯的。” —— 第44章 “他从那天开始自学法律。”姜芬芳对着周佛亭笑了一下,道:“你应该知道,这有多难。” 周佛亭道:“被害者家属,都会或多或少的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的。” “如果我说,后来他通过了中国的司法考试呢?” 周佛亭沉默不语。 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姜芬芳看向虚空之中,道:“那个时候,他一边打工,一边学法律,一边去医院照顾我,就这样,日子慢慢过去……” 第37章 姑苏夜·回家 日光透过灰蒙蒙的玻璃窗,照进医生办公室里,惨淡而晦暗。 姜芬芳坐在沙发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苍白,淡青色的血管清楚可见。 医生的声音传过来:“她这种情况,病程是不可逆的,但回去之后,按时吃药,保持情绪稳定,对暂缓发病有好处。” “谢谢您。” 王冽谢过医生,随即转头对姜芬芳道:“我们可以回家了。” 走出医院的大门,冬日的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睛。 她有些恍惚,她的意识里还停留在盛夏。 而此时,已经是2005年的冬天了。 她还穿着进来时,那件旧卫衣,王冽停在门口,给她披上一件厚实的羽绒服,并蹲下来为她拉上拉链,确保密不透风厚,才道:“走吧。” 他推来一辆自行车,示意她坐在后面,那种老式的自行车,却并不破旧,被擦得很明亮。 姜芬芳没有动,她看着它发呆。 无端的,她觉得坐上它,就会去很遥远、很危险的地方,她本能的抗拒,她想退回到医院里。 这里虽然冰冷,却是一个很安全,很安全的地方。 王冽并没有催促她,他就那么静静地等在那里。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许多人在侧目看着两个人。 许久后,姜芬芳坐上了那辆车。 叮铃铃—— 王冽载着她,在姑苏的太阳下,驶过柏油马路,又拐入了青石板小路,又再次豁然开朗。 王冽拐进了一个小区,里面是一排砖红色的楼房,比起观水街,这里更像“城市”。 小区隔壁就是一所学校,能看到很多穿校服的小学生从校门口走出来,旁边还有一个商场,打扮时髦的白领们,正提着购物袋匆匆而过。 不远处几个吊车正在施工,建造着新的大楼。 王冽领她上了五楼,一打开门,就看见客厅里一个矮胖的女人,正在歇斯底里的狂吼:“讲了多少遍,你还不会做,你去死好了呀!” 她旁边一个胖墩墩的小学生,嘴一瘪,随时要哭起来的样子。 见到王冽,女人有些不好意思,主动打好招呼道:“小王,你回来了,呀,这是?” “我妹妹。” 王冽没多解释什么,将姜芬芳领进其中一间屋子里。 他现在的工资,只租得起一间次卧,跟三户人家共用卫生间和厨房。 这件房间,窗户朝南,有很大的一面窗户,大概只有十平米,放了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就再也没有地方了。 王冽道:“你歇一会,我去做饭。” 姜芬芳嗯了一声,慢吞吞的脱下衣服,打量着这间房子,她盯着那张双人床发了很久的呆,才移开目光。 隐隐的,外面传来王冽跟那个女人的对话: “真的是你妹妹啊?嘎漂亮呀!” “嗯” “那个,要是过个年就走,我们不好多讲什么,可是如果呆久了,水电费要另算的!” “好的。” 过年,姜芬芳木然的想,是啊,要过年了。 王冽做了一锅老鸭汤,又炒了一盘上海青,蒸了一个鸡蛋羹。 天已经要黑下来了,王冽房间只有一个灯泡,整个屋里是昏黄的。 姜芬芳沉默的吃着,他的厨艺不算好,但医院里的饭油水很少,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饭菜了。 王冽坐在她对面,沉默地给她夹菜,许久后,才开口:“彭欢的案子判了,他之前跟朱丰的老婆……有一段感情,后来一直想杀了朱丰,为她报仇。警察在他们家找到了一些有毒的中草药,还有分尸用的电锯……老彭没有上诉。” 王冽看了姜芬芳一眼,她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继续低头吃饭。 王冽道:“而你,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法院认定了,你是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姜芬芳仍然一言不发的吃饭,就好像这一切跟她无关。 但其实,她内心好像有一个小人,在不停地吼着,不对!不对!还有东西不对! 阿姐为什么会死在火车站,彭欢又何必多此一举的,同她网恋,让她来姑苏。 彭欢这么喜欢阿姐,甚至为了她杀人,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一直在跟其他女人谈恋爱…… 可是那个小人,仿佛被一层密不透风的、灰蒙蒙的网给罩住了,它的所有情绪,都无法抵达姜芬芳的大脑。 她只是手有些颤抖,她没有管,继续大口大口的吃着饭。 王冽便没有继续说下去。 屋里静极了,能听见筷子碰着碗碟,发出轻微的响,还有隔壁母子写作业,恼怒的骂声。 王冽又道:“你想回奉还山吗?” 姜芬芳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就在这时候,窗口突然有一朵烟花绽放,在暗蓝色的天际,格外耀目。 大概是因为快过年了,谁家的孩子等不及,先放了烟花。 隔壁的小孩又哭闹起来,大概是想要出去看烟花,他妈妈不肯,因而骂声哭声响作一团。 姜芬芳抬起眼,看着王冽。 这还是她从医院出来,两人第一次对视。 王冽道:“如果你想回家,同我讲,我可以送你回去。” 姜芬芳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王冽,许久,她放下筷子,说了今天第一句话,她道:“老板,你是要赶我走吗?” 她太久没有讲话,声音沙沙的,跟记忆里那个阳光纯澈的少女,完全不同。 王冽怔了一下,道:“没有。” 姜芬芳疲倦道:“你想要赶我走,就跟我说,我自己会走。” 她又道:“你的钱,我也会想办法还给你。” 说完,她就继续吃起来,徒留王冽怔在那里,他努力想说什么,可是什么都没能说出口。 吃过饭,王冽把浴巾和洗发水一类的东西准备好,放在了桌上,道:“你去洗个澡吧。” 他还记得,姜芬芳超出常人的爱干净。 姜芬芳接过东西,慢慢走进了浴室。 狭小、昏暗、地板是水泥的,远超出用量的洗发水沐浴露乱七八糟的摆了一堆,马桶发黄,一股常年不见阳光的异味。 而王冽去厨房,将碗洗干净了,出来时正碰见隔壁的母子要出门,当妈的还是磨不过孩子,到底带他出门看烟花了。 王冽回到卧室,擦了一遍地,然后在房间中央拉出一道帘子,将屋子隔成两个空间。 随后,从门后拿出一张行军床,放在了另外一边。 在理发店那几年,他其实已经习惯了睡行军床了,他在拘留所的时候,更差的床也睡过。 只是…… 他看向了属于姜芬芳那张床。 他新换的床单,橘色的,被子很厚,底下铺了两层,还是很硬。 他站在那里,看着这个挂着帘子、无比简陋的房间许久。 之前请律师和打官司,以及赔付老彭被砸烂的房子,花掉了他大部分积蓄,还欠了一些钱。 他现在在市里一家理发店打工,每个月的工资不高,大头拿去还债,剩下的,只能租得起这样的房子。 王冽的物欲很低,从小到大都是,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窘迫。 就在他发呆的时候,突然,外面传来了一声刺破耳膜的尖叫! 是姜芬芳! 王冽迅速跑出去,发现厕所的门大开着,姜芬芳扔穿着衣服,捂着头,不停地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 这声音简直不像是人类能发出的,每一声,她都好像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仿佛要把一些黑暗的、恐怖的东西,通过尖叫呕出体外。 一声又一声,她终于叫累了,如同一只死马一样,倒在了地上。 整个房间,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 姜芬芳木然地想,她都做了什么啊…… 那个女人,一定会把她赶走的,不,还有王冽…… 他大概终于意识到了,他把一个怎么样的麻烦带回家。 她躺在地上,转动着呆滞的眼珠,望向了王冽。 从她开始尖叫,王冽就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见她清醒,他才慢慢地靠近她,然后伸出手,将她扶起来。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什么都问,什么都不说,只是将她半抱半扶的,带回了卧室。 他的怀抱是温凉的,只有心口是热的,跳动的很快。 第45章 意识彻底回笼,她已经裹着浴巾坐在卧室里,而王冽在她身后,为她吹着头发。 暖风从四面八方而来,她竟没察觉到冷。 她抬起头,看到了发黄的墙壁上,有一个雪白而崭新的空调,正在吹送着暖风。 她记得,原来她曾千方百计的跟王冽建言,巷子里太闷太热了,要是安一个空调就好了。 王冽当时没有同意,她还生气,觉得他是小气鬼。 王冽看到她在看空调,突然开口道:“我当时想,你看到它,会高兴一点。” 他声音像是此刻的和煦的暖风。 姜芬芳回头看他,他拿着吹风机,也看着她,笑了一下,道:“今年夏天,也不用吃那么多冰了,对不对?” 他沉默寡言,并不善于表达。 可是他却不动声色的回应了她的话。 我不会赶你走。 我们还要一起,度过很多很多个夏天。 心里那个厚密的玻璃罩子,突然裂开了一条缝隙,里面的小人抬起头,感受到一阵温暖的风,徐徐吹进来。 第38章 姑苏夜·英文 那段日子,任谁都会觉得,姜芬芳已经废了。 她每天只做两件事,发呆和睡觉,王冽每天七点准时出门,她就坐在窗台边,发呆、看天空中倏尔远逝的云,看阳光一点一点西斜,将房间染成黄昏的暮色,看楼下归家的人群,由人来人往变得稀少。 一弯残月,挂在树梢上,王冽就回来了。 王冽中午会回来一趟,从食堂打了饭,同她一起吃午饭,顺便准备好晚饭,下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八九点了。 王冽很少同她讲话,洗过澡,就坐在阳台上一边看书,一边抽一根烟。 原来在理发店,他看佛经,现在,他看的是法律相关的书。 然后熄灯,睡觉,日复一日。 杠头和阿柚在周六来看过她几次,他们仍在打零工。 阿柚抱着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而姜芬芳只是麻木的任她抱着,就像一只凝固在琥珀里的昆虫,爪牙皆成了化石。 “老板,她该怎么办啊!还会好吗!”杠头急得直哭,压低了嗓子吼。 王冽道:“她会好起来的。” 杠头抽泣着,很明显不相信。 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她已经完了。 阿柚小声同王冽商量,要不要逼着姜芬芳出门走走,或者每天干一些活,这样锻炼一下,说不定会好呢? 但是王冽说:“不需要。” 他从不催促她做什么,事实上,除了按时吃药之外,他对她没有任何要求。 他只是准备好食物、水、厚的被褥,让她吃得饱饱的,不用奔波,也不用寒冷。 姜芬芳得以像一只冬眠的熊一样,在这个温暖中的巢穴中,慢慢地,让自己的伤口长好。 谁也没想到,她会突然间离开。 那是一个初春的早晨,王冽七点就洗漱、出门,隔壁送孩子上学,连打带骂的声音也消失了,姜芬芳毫无预兆起身,去柜子里拿了王冽最厚的一件大衣。 然后,她走出了门。 许久没见阳光,她皮肤苍白,仿佛连眼珠的颜色都变淡了,头发却格外浓密,一直长到了腰间。 大概因为太瘦,眼神又呆滞,街上人都不自觉躲开她走。 她视若罔闻,拿着自己画的地图,走了一会,又上了一辆公交车。 上车时,天上厚重的云彩,游鱼一样,从她头顶缓慢的游弋而过。 下车时,云聚拢在一起,空气里充满了潮湿的味道,已经要下雨了。 当初她第一次来观水街,也是这样的场景。 是的,她倒了好几辆公交车,花费了两个小时时间,终于回到了……观水街。 潮湿曲折的小巷,时代的阴影,杀人与被杀之地。 当初理发店所在的那一片小巷子,变化不大,仍是有一群人,坐在巷子口谈天说地,乱七八糟的电线,仍然横斜在他们的天空之中。 姜芬芳盯住巷子入口,眼珠一动不动。 药物让她想什么东西,都很吃力,但是,她还是凭着仅有的理智,梳理了一遍案情。 这一切还没有结束。 彭欢虽然死了,但阿姐的死,仍然疑点重重。 她究竟为什么,会死在火车站。 那个夜里,彭欢又是为什么喊出那句:你和你姐一样,是个贱货! 可是他们不都说,彭欢爱她爱到,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么。 又是谁把阿姐的骨灰,送回奉还山? 姜芬芳是个死心眼的人,她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成。 哪怕差点死在那里,哪怕,此时此刻脑子里埋了一颗定时炸弹。 她盯了一会巷子,并没有走进去,而是转身沿着大路往前走。 她走到了一家社区医院,上面写着观水街道医院,墙上长满了深红色的爬山虎。 她盯了一会,走了进去。 里面大多数都是来挂水的病人,护士们穿梭往来,没人注意她,她盯了她们许久,拦住了一个正在忙碌的女护士。 “回答我几个问题,否则,我就告诉他们,你是彭欢的女朋友。” 她已经太久没有说话了,曾经甜蜜圆滑的声音,此时沙哑生硬,像个怨毒的女巫。 护士错愕的看着她,一时之间,没有发出声音。 “我在自行车棚等你,五分钟。” 说完,她转身就走。 彭欢的案子,全城轰动,所有的媒体得到一点消息,就趋之若鹜。 但是她看了所有的报道,没有关于这一位护士小姐的,或许没人知道他们相过亲,又或许,她是那段感天动地爱情故事里的漏洞,所以被刻意忽略了。 但姜芬芳清楚地记得,当初她来到理发店的时候,老彭讲过,彭欢正在护士小姐相亲。 在她跟彭欢厮混在一起的时候,记住了她的工作单位和名字,因为彭欢曾经醉酒后说过,玩归玩,结婚的话,还得跟这位小护士,老实、单纯,还能帮他照顾他爸。 很快,护士小姐就来到了自行车棚,满脸惶恐。 对她来说,应该是个噩梦吧。 好不容易接受男朋友荒唐的死亡,又惴惴不安,生怕被媒体发现,毁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一个像是骷髅一样的女人便找上门来。 姜芬芳凝视了她许久,问:“你是什么时候跟彭欢在一起的。” 护士小姐被她的气势震慑住了,不由自主的回答:“大概……是十二月份吧,2003年的十二月。” 姐姐的死亡时间,也是这个时候。 姜芬芳继续问:“相亲之后,你们应该见得很频繁,对吧?” 彭欢追女孩子,上头的时候一向热烈。 “开始还好……但他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一两个月没联系了!” 姜芬芳打断她,道:“一月十七号那一周,你们俩见面了么?” 护士小姐神色茫然。 姜芬芳又道:“就是春节前的一个礼拜,你们见面了吗?” “见了……” 这次她说得很肯定,道:“过年那段,我排了不少夜班,他天天接送我,我妈还催我定下来……” 一月十七号,是阿婆收到阿姐骨灰的那天。 她还在上学,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学校距离姜家老宅很远,她每天都摸黑走很长的山路。 回到家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已经离开了,阿婆仰面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握着阿姐写的信,床边,是一片干涸的血迹。 阿婆的身体每况愈下,三天后,人就没了。 她没时间去问那个人究竟长什么样子,等阿婆的丧事忙完,早就没有了丁点线索。 但来往奉还山,最少也需要一个礼拜。 彭欢如果还每天接他的护士女友,是绝对不可能有时间去送骨灰的。 这也符合姜芬芳的怀疑。 虽然知人知面不知心。 但她一直觉得,彭欢是一个很“轻浮”的人。 这种“轻浮”,也包括他产生不了太过深刻的感情。 因为皮相漂亮,他周遭都是各式各样的女孩子,导致他喜欢谁都没耐心。 姜芬芳其实对男女情感搞不清楚。 但她知道,彭欢有点怕野猪,这一片的人都怕,他不太像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跟阿姐偷情的人。 如果,彭欢还有一个“帮手”,顶多是还有一只漏网之鱼。 但是,如果彭欢就是这个“帮手”呢? 跟阿姐偷情的、杀死野猪的,另有其人。 而她们死的死,疯的疯,这个人还在逍遥法外。 那一切都太可笑了。 姜芬芳从医院走出来,一边在心里列出了彭欢周围那群狐朋狗友的名字,一边朝野猪的网吧走去。 不过半年,一切物是人非。 曾经曲折的小巷,堆满垃圾的河畔,都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停轰鸣的工地,推土机正在不停的工作。 第46章 姜芬芳跟附近的人打听。 她尝试着摆出当时可爱热情的表情,可是此时的她,连笑都觉得陌生,问了许多人,才打听出来: 其实这一片,早就建工业园,野猪为了能要更多的钱,宁死也要当钉子户,才留下了他的房子。 现在他死了,他们家有个远房亲戚,收养了朱砂,拿了拆迁款走了。 现在项目重新启动,房子立刻就被拆了。 所有的痕迹,阿姐留下的痕迹,野猪的痕迹,还有那个孩子,都已经消失在了推土机的轰鸣声中。 姜芬芳有心去打听是谁收养了朱砂,又停住了,她自嘲的笑了一下。 打听来了又怎么样? 她没有工作,没有学历,随时会变成一个疯子。 自己都要靠着王冽养活,她怎么去养一个小孩? 她朝公交站走去,走了一半,又硬挤出一个笑容,走了回去。 “那您知道,领养那个小孩的,朱家老姑奶奶,如今住在哪吗?” 万一呢……姜芬芳绝不放弃希望。 未来会变得更好的希望。 坐公交车回到“楼阁小区”的时候,已经暮色沉沉。 她在观水街买了些新鲜又便宜的蔬菜,准备给王冽做点什么,一来感谢王冽的辛苦,二来他做饭真的……不好吃。 也不是难吃,主要是没味道,还爱加糖。 她满腹心事,可就在要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姜芬芳不喜欢背后有人的感觉,于是她刻意放慢了脚步,希望对方能走到她前面去。 可是她走慢之后,并没有人超过去,对方的脚步也慢了下来。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 此时是晚饭时间,小区里没有什么人,而且单元楼门口黑漆漆的…… 她没有走进小区,而是沿着大路往前走去。 这里是高楼林立的城市,不再是那条阴暗幽深的小巷,身后人,大概率就是一个同路人,她不应该害怕的。 但经历了那么多事,她的精神状态岌岌可危,她不敢赌。 后面的人,仍旧亦步亦趋的在跟着她,她不敢回头,径直往前走。 道路的尽头,是一个超市,门口有正围着一群人正在下象棋。 她快步的朝那边走去,走到有人的地方,她起码敢回头看一眼。 这条路,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无论她怎么加快脚步,超市的灯光,都很遥远。 暮色沉沉,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几乎能听见身后人的呼吸声。 突然,她背后被人拍了一下。 那天,那条街上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一个女孩歇斯底里的尖叫声,仿佛是一只受到袭击的野兽,不断发出濒死的哀嚎。 姜芬芳一边尖叫,一边不停地往后逃去,对方似乎在解释什么,可是她完全听不懂。 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突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的胳膊被抓住了。 “姐姐,你怎么了?” 那个同屋住的小胖子。 他呆呆地看了一眼姜芬芳,又看了一眼她身后那个男人,道:“hi……what are you doing?” 那居然是一个,黑皮肤的外国人? 他被她吓得手足无措,不断的向她解释着什么,可是姜芬芳一句也听不懂,只是警惕的后退。 “冷静!冷静!” 小胖听完,对姜芬芳道:“他说让你别害怕,他不是坏人。他从公交车看到你,想跟你交朋友……你想跟他交朋友吗?” 姜芬芳终于冷静下来,她摇摇头。 小胖用他的散装英语翻译道:“no!她 don't want friend ” 那个人又说了许多,姜芬芳仍然没听懂——初中时,她也上过英文课,老师们教她,用中文标出来读音,“内母”是名字的意思。 她觉得烦,全用来睡觉了。 “姐姐,别怕,咱俩一起回家!” 小胖肉乎乎的小手,牵住她的手,两人一同往小区走去。 小胖面对他妈妈,是没话可讲的,但是对别人一向话痨:“你是不是怕黑?我看到你洗澡的时候,你哥哥在厕所门口陪着你。” 姜芬芳:…… “我小时候也怕黑,不过,你洗澡的时候,试试大声唱歌呢!” “你没学过剑桥英语吗?我妈说,二十年以后,中国人都要讲英语,不会说英语,就是哑巴。” 姜芬芳想了想,她二十六个英文字母,都弄不明白。 二十年后,她会在哪里呢?能在哪里呢? 她小时候,对未来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做跟阿婆一样的姜家女人。 她只要会给人看病就行了,所以上课有一搭没一搭的,念了初中之后,每次考试都是四十来分——这个分数,排在班级中游。 可是现在,姜家已经不在了。 后来,她的愿望变成了为阿姐报仇。 现在,彭欢也已经死了。 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执着于仇恨,是不是也有一个理由是,如果不报仇,她其实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用什么养活自己…… 她没读过多少书,杀过人,随时会发疯…… 这天,王冽下班后,看见姜芬芳裹着厚厚的大衣,席地而坐,低头看着什么。 王冽愣了一下,问:“今天出去了?” 姜芬芳嗯了一声,仍旧专注的低头看着什么。 王冽走过去,发现她在看小胖的英文书。 小胖小学三年级,这是他已经看完的一套英文绘本。 姜芬芳看得很吃力:“沃特……阿噗?” 王冽笑了一下,低头道:“问,你怎么样的意思,就是熟人之间,一种问候。” 姜芬芳没有说话,又继续看,很快又看不懂了,指着一句话示意王冽。 “what do you do for a living? ” 王冽一边脱衣服,一边道:“就是问你,做什么职业。” 姜芬芳讲这句话标上中文:沃特,读,油…… “怎么想起学英文了?”王冽问。 他其实没有想姜芬芳会回答,这几个月,他们来的对话少到近乎没有。 没想到的是,姜芬芳一边写,一边道:“我想学点什么,心里就没那么空落落了。” 她写字的样子,很笨拙,也很认真。 王冽只觉得心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又柔软,又酸涩。 他咳了一声,道:“好,我可以教你。” 姜芬芳摇摇头,她就是一时兴起,她道:“等我好一点了,你还教我剪头发吧。” 她可以去其他理发店打工,继续当洗头妹,然后成为跟王冽一样的发型师。 但她想成为发型师吗? 她不知道,她只觉得城市的一切都让她茫然。 王冽道:“没必要。” 他又说:“如果你想学点什么,就去考大学好了。” 姜芬芳抬起头,道:“什么?” 这个人怎么……净说胡话呢? 整个奉还山,十年多年来,只出过阿姐一个专科生,她?考大学? 王冽道:“我是说真的,都是学东西,但,念个大学,你以后的人生就不一样了。” 他的眼睛从未有过的明亮,就好像在希望着什么一样。 “我……可以教你,学费也不用担心,我会负责的。” 那时候姜芬芳已经隐隐约约知道,这是什么级别的承诺。 她歪着头看了王冽许久,才道:“老板?” “嗯?” “你想跟我结婚吗?” 在奉还山,一个男人全心全意的为一个女人付出,就说明,他想“嫁”到姜家了。 王冽笑了起来,他笑的时候很好看,如同此时窗外清朗的春月。 “我不想。”他干脆利落的回答。 又道:“我有我的私心。” 但无法宣之于口,他想要的,远比男女之欢更多,欲望庞然而贪婪,昼夜煎熬。 那一天,因为姜芬芳的好转,王冽心情好了多。 等她睡下后,他出门散了一会步,春天的夜晚,白玉兰开放,带着旺盛而美丽的生命力。 回来的时候,正看见隔壁屋的小胖,穿着流氓兔的睡衣,对着他们的卧室探头探脑。 “有事么?”王冽问。 小胖挠挠头,小声道:“我下午看见姐姐了,一个老外同她说话来着。” “嗯,然后呢?” “我以为,老外是想跟她交朋友,但是……”他手忙脚乱举起手里的英文字典,上面写着一个单词:unfriendlyadj.不友好的;不祥之兆; “我回来查字典,才想明白,那个老外是在讲……有一个不友好的人,从公交车开始,就一直跟着她……” 第39章 姑苏夜·搬离(修文) 春天的夜里,空气里浮动着花粉和柳絮,楼下的野猫发出婴孩般的哭声。 黑暗中,姜芬芳看着天花板,哄着自己睡觉,隔着一层轻薄的布帘,王冽躺在一拳之远的地方。 第47章 他们夜里从来不说话,甚至连呼吸都放得很轻很轻,尽可能的,将彼此的存在感降低。 可王冽突然开口了,他道:“房东说,那间小一点的房子退租了,我想租下来,让杠头和阿柚搬过来,怎么样?” 这个屋子一共有三个房间,小胖母子,姜芬芳王冽,还有一间房小一点,经常换人住。 姜芬芳已经快睡着了,闻言侧过头,看向布帘上王冽的影子。 王冽对杠头和阿柚一向不算热络,主动让他们搬进来,有些突然。 “这样住总归不是办法,早晚要再租一间房子的。”王冽道:“不如帮帮他们,我不在家时,你们也能有个照应。” 阿柚跟杠头,各自有各自的毛病,后来打工,总是磕磕绊绊的,现在能有个房子住,还是跟姜芬芳住在一起,是天大的好消息。 “老大,我们一家人又在一起了!” 阿柚兴奋的抱着姜芬芳亲了一口。 哪怕她现在木木的、不再那么聪明、强大、有办法,他们还是愿意同她待在一起,有她在,心里头就暖洋洋的,就好像有个主心骨一样。 姜芬芳很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她只是没弄明白,王冽为什么突然做了这个决定。 直觉告诉她,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她忽略了,可是,大概是吃了太多精神类药物的原因,她脑袋一片混沌,怎么想也想不清楚。 阿柚跟杠头就这样搬了进来,阿柚跟姜芬芳住原来的房间,杠头跟王冽一同住新租的那间。 理发店的那个“家”,竟然就这样重新聚拢起来。 杠头的工作,是在一个仓库当保安,夜里去上班,白天回来补觉。而阿柚在一间超市当收银员,三班倒。 这样王冽不管多晚回来,家里一直有人在。 那段时间,姜芬芳的状态时好时坏。 好的时候,她情绪稳定,逻辑正常,还能打扫卫生、给上班的三个人做饭、翻小胖子的英文书解闷。 不好的时候,她又看见那些阴森的鬼影,总能听见有人说话,她努力的,不让自己陷入到某些荒诞的逻辑里,可是中间还是发了一次病。 发病时,她是完全失忆的,只知道清醒过来的时候,家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还好杠头在,虽然被吓得直哭,但拦着她没有让她造成更大的伤害。 王冽回家之后,对她道:“一定要按时吃药,如果觉得不舒服,千万不要出门。” 姜芬芳抱着膝盖,木然的听着,外面是阳春三月,明媚灿烂。 而她从心口到手脚,都冷透了。 她好像被关起来了,周身笼罩在一片密不透风的灰色玻璃罩里。她不想说话,所有的感知都被隔绝在外面,钝钝的。 王冽静静地看着她,并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几天后,他下班时搬了一台二手电视和dvd回来,他租了一沓碟片,都是英文原声的光碟。 “你可以先练习一下英文的语感。”他说,就好像她真的能考大学一样。 姜芬芳在那个小小的屋子里,看了《罗马假日》、《乱世佳人》、《阿甘正传》…… 那天王冽下班的时候,她突然开口对王冽说:“老板。” “嗯?” “我觉得讲英文,你跟他们很像。” 具体怎么像,她说不明白,只是总觉得小胖子的英语,和王冽的英语有不一样的地方。 王冽看了一眼屏幕,上面是英伦的庄园,女主长裙拖曳,美丽得像个梦,是新上映的,《傲慢与偏见》。 王冽道:“英语有英式发音和美式发音的区别,可能我小时候学的,偏英式发音。” 什么样的人,会专门学英式发音呢? 姜芬芳越来越觉得,王冽像是受过某种很好的教育。他的英文很好,能流畅顺利读英文书给她听,偶尔他们租到了没有字幕的碟片,他就一句一句的翻译给他听。 更重要的是,从第一次见面,她就觉察出他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质,自律、聪明、低调不张扬。像是那种,读了许多书的人。 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当理发师呢? ……又是为什么,会杀人呢? 姜芬芳想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彭欢那件事之后,她说话变得非常吃力,再也找不到曾经伶牙俐齿的感觉。 舌头好像绑了一块石头,让她对跟人交流产生了一种没来由的疲惫感和恐惧感。就算是跟阿柚住在一起,她们也能一天不说一句话。 王冽准备晚饭,让她来厨房帮忙。 他一边择菜,一边同她说话:“are you enjoying the movie?” 她点点头。 “do you like the protagonist of a movie?” 她道:“no。” 她不喜欢冷漠的、高高在上的人,她也没看明白,为什么女主角会突然间的爱上男主。 不过,她又道:“but he is handsome。” 王冽一边切菜,一边笑了一下。 很奇怪,用英文对话的时候,那种紧张感就不会出现。 因此那段时间,王冽每天都会同她进行一些简单的英文对话,就像重新教会她学说话一样。 杠头和阿柚对此毫无兴趣,小胖子妈妈倒是很高兴,每次听见了,就推着小胖子一同加入。 她也是专科毕业,现在辞了工作专职陪读,当然能听得出来,王冽发音又标准,又有耐心。 她还偷偷问过王冽:“小王,你是哪里人啊?读书时成绩很好吧?” 王冽没有回答,她继续道:“唉,是家里穷吧?唉,要说你爸爸妈妈也是眼光不行的,考上大学,当家教也有一个小时五十块了,熬一熬就过来了。” 她一向自豪自己对儿子的教育,因而沾沾自喜起来。 王冽继续切着菜,许久之后,才嗯了一声。 而姜芬芳数着日子,发现自己的状态终于稳定下来之后,某个午后,她又出门了。 杠头在隔壁房间补觉,她没有打扰到他。 虽然王冽总是嘱咐她,不要出门,不要出门,但是……有些事,她必须去看看。 她找到了野猪那个亲戚家门口,是他们收养了朱砂。 姜朱砂,他是姜家的孩子。 那里距离观水街不远,是一处回迁房的底层,野猪的亲戚办了一个自行车棚,专门帮人存放自行车。 姜芬芳以为要打听很久,她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刚走到,就看见了朱砂。 小孩子,一般都是一天一个模样的长大,可是一年不见,他还是那个样子,精瘦,眼睛大大的,像只小猴子。 他穿了一件脏兮兮的毛衣,明显是成年穿剩下来的,袖子拖得很长,两条腿却在地下光着,正蹲在地上,吃着什么东西。 走近了,姜芬芳才看清,他在吃……香蕉皮。 里面的香蕉已经被人吃掉了,他用指尖刮皮上白瓤送进嘴里,吃相贪婪。 有那么一个瞬间,姜芬芳同他对视了。 她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她很怕这个孩子还记得,她跟他爸爸的死有关系。 可是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就继续吃着,曾经的灵气荡然无存,只有死气沉沉的贪婪。 有人推着自行车从他身边过,嫌他挡路,也不说话,一脚将他拨到一边去。 他踉跄了一下,似乎想哭,但是没有哭,自己到角落里继续吃着香蕉皮。 那个角度,竟然很像阿姐,阿姐低头翻检药草时,也是这样子,微微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 眼泪涌上来,姜芬芳转头就走。 走了几步,她又停住了。 她去小卖部买了一箱方便面,一箱牛奶,又买了一个口罩。 钱是阿柚塞给她的,阿柚自己的工资都不够花,还总是悄悄的塞钱给她,道:“老大,这个给你买好吃的。” 姜芬芳带着口罩,把东西递给朱砂。 “吃吧,我是……你妈妈的朋友。” 朱砂伸出黢黑的小手,又怯怯的藏在身后。 姜芬芳心里更加难过,她拿了一包方便面,拆开来给他。 朱砂接过来,小声问道:“妈妈什么时候回来?他们说爸爸死了,姨婆扭我,使劲扭……” 他仍然还记得妈妈。 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记得姜美丽了。 姜芬芳没有说话,她怕一开口带着哭腔,节外生枝,她只是把方便面塞给他,让他吃完。 说什么呢?问这家人对你好不好? 这不是废话吗?对他好,他怎么会是这个模样呢? 甚至,她心里很清楚,现在买的这些东西,多半都到不了他肚子里去。 可她能做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做不了,就不要多问什么,给这孩子徒增希望。 她花了许多时间,克制住情绪,才开口问道:“你记不记得这个人?” 她拿了一张彭欢的照片,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她想最后确认一下,阿姐到底跟彭欢有没有关系——这是她此行最重要的目的。 第48章 小孩一般都不怎么记人,可是没想到,朱砂看了一眼,就道:“我知道他,他来找过我妈妈!” 第40章 姑苏夜·烤肉 姜芬芳浑身一震,她虽然没有证据,但在心里几乎已经确定了,彭欢和阿姐的事情,有隐情。 但朱砂的话,似乎又推翻了她的猜测。 “你确定吗?他来找过妈妈吗?” 朱砂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他对妈妈很好!” 姜芬芳愣住了,她记得之前问过朱砂类似的问题,朱砂明明说过,那些男人都打过妈妈,没人对妈妈好。 但……当时在场的人当中,的确没有彭欢。 他是不是只有看到彭欢的照片,才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 姜芬芳心里动摇起来,难道阿姐恋爱的人,就是彭欢?真相就是调查的那样,是她想多了。 那是谁送阿姐的骨灰回奉还山的? 总不可能,是野猪本人吧! 这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野猪差点在奉还山被拆骨剥皮,好不容易逃出来,他不太可能会回去自投罗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果是野猪将骨灰送回来,他临死前为什么一个字也没提? 但是姜芬芳还是尝试着问了:“你记不记得,妈妈走之后,爸爸出过门吗?” 她其实没有抱希望,毕竟时间太久了,而他又太小了。 可是他非常干脆利落的说:“爸爸出门找妈妈,找了好多天。过年都没有在家” ……时间竟然对上了。 姜芬芳陷入了巨大的混乱,难道真的是野猪将阿姐的骨灰送回来的么?不可能啊!但真的会这么巧吗? 就在她恍惚的时候,自行车棚里突然探出一个老太太的头来,喊:“朱砂!你跟谁说话呢!” 朱砂顿时慌了,提着姜芬芳给他买的东西,连滚带爬的往回跑,一边道:“没有谁!没有谁!” 东西太重,他摔了一跤,可是好像不会疼一样,继续往回跑。 姜芬芳看着他的背影,又是迷惑,又是难过。 屋里,朱砂的姨婆婆正在骂:“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同陌生人瞎讲八讲!都听到狗肚子里去了!” 她刚抬起手,想甩这小崽子一个耳光。 就被旁边的儿媳妇抓住了,儿媳妇着急的吼道:“妈!你怎么还打啊!你忘了啊!” 姨婆婆愣了一下,她想起前几天来的那个男人,就站在窗口,煞白一张脸,像鬼一样。 “别让我瞧见你们再打孩子,否则我杀了你们全家。” 那眼神……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从脚底冒寒气,她连忙把孩子推到一边:“躲开我这!” 儿媳妇四下看看,小声道:“妈,你说那个人,会不会是这孩子的亲爹啊!不都说他妈不检点!” 姨婆婆冷笑道:“别管是谁,一来就教孩子撒谎,能是什么好人!别以为我耳背,早晚我告警察去——” 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没有看到,蜷缩在角落里的朱砂,那双怯生生的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恶毒。 在回去的公交车上,姜芬芳突然下定了决心。 她要收养朱砂。 她知道这个想法很自私,也知道,现在的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养一个小孩。 可是那是阿姐的孩子,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有血缘的亲人。 他如今正在垃圾堆里捡饭吃,未来,也会腐烂在那个垃圾一样的家里。 她想到这里,心里就钝钝的疼。 她想,她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很多,她可以去工作了,她准备明天就出门找工作,先跟王冽一同把债务还掉,然后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把朱砂接过来。 接过来,然后呢?她找工作能赚多少钱呢?她怎么养自己,怎么养孩子? 一切都是晦暗的、绝望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很想见王冽,不仅是想同他商量这件事。心乱如麻的时候,她总是特别想待在他身边。 于是,她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坐公交,来到了王冽工作的理发店。 那家理发店,大概有维多利亚理发店的十倍大,里面全是打扮新潮的男孩,头发五颜六色,对着顾客油嘴滑舌的说着俏皮话。 她没有直接进去,而是隔着玻璃找王冽,她觉得王冽肯定很忙,毕竟他手艺那么好,还比他们长得都帅。 可是找了半天,也没能找到。 她迟疑了许久,还是没有办法鼓足勇气同人说话,就当她转身要离开的时候,玻璃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一个染着橘色头发的男孩探出头来,很俏皮的问:“顾客,要做造型吗?” 姜芬芳僵硬了一瞬,努力让自己不生硬的回答,道:“我找王冽。” “哦,他今天休息。” 休息?可是王冽今天一早就出了门啊! 姜芬芳没有多问,只是道了谢,就在她要离开时候,另外一个理发师也出来了,问道:“喂,你是他妹妹?”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对方笑道:“你去拐角那个烤肉店看看,你哥哥打两份工。” 她道了谢,走远了,还能听见他们嬉笑的声音。 “你怎么知道是他妹啊?” “不是老因为他妹有事请假么,另外,就他那个德行,能有顾客找他么?” “就是,不知道清高什么,把客人哄好了不比瞎忙强……” 那年月,随着韩剧的热播,韩式烤肉刚传入中国,大家都很喜欢那些铁板上滋滋冒油的烤肉。 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它很容易焦糊,导致那些铁板非常非常的难刷,要用钢丝刷,用尽了力气,才能把油污和焦糊的部分擦干净。 春寒料峭的天气,王冽就在后厨,一点一点的刷着那些油腻的烤盘。 他做什么都很认真,这样嘈杂的环境,旁人都在聊天,扯着嗓子说话,只有他专注的干着手上的活,乌黑的油渍飞溅在他身上、脸上,他皮肤很白,更显得触目惊心。 刷完烤盘,他两只胳膊都在不易察觉的颤抖着,他洗了把脸,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才从后厨走出门。 他抬头,就看见了姜芬芳。 她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怔怔的看着他,鼻尖冻得通红,也不知站了多久。 王冽也怔了一下,快步朝她走过去。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他问。 她没有讲话,只是低头看着他的手,那双温柔、好看、能做出许多美丽发型的手,此刻不易察觉的痉挛着。 再抬起头,她的眼圈已经红了。 王冽任她看着,轻声道:“要不要吃一次烤肉?这家后厨很干净呢。” 姜芬芳猛然抱住了他。 她的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衣服里,是她熟悉的,薄荷和烟草的味道,她的脸颊贴紧他的心跳,柔软的布料,温柔的吸收了她所有的泪水。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每天睡在一起,可是,这是他们距离最近的一次。 王冽抬着手,过了许久,才轻轻的把手搭在她后背上。 那一刻,她好像听见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是心里那个灰色的玻璃罩子,裂开了一条缝隙,所有曾经模糊迟钝的感觉,都变得锐利而清晰。 “哭什么啊!”王冽温和道:“不哭了,大家都在看我们呢。” 看就看吧。 下午明亮的日光下,街上的人川流不息,没人注意到,她抱着他,在她最好的年华,用尽一生的力量。 再也不会这样爱一个人。 再也不会,这样被爱过的 —— 最终姜芬芳还是没有去吃烤肉。 太奢侈了,她从此之后,讨厌所有需要人刷锅的食物。 他们一同去附近的小店,吃了一碗阳春面,加了一个溏心蛋。 傍晚时分,又下起了雨,马路、店铺、霓虹都笼罩一片烟雨之中,看不清晰。 姜芬芳挑着面条,迟疑了许久,才开口:“我有件事,想同你商量。” 她没想到,王冽在同一时间说出了一样的话。 王冽笑了一下,道:“你先说。” “你先说吧。” 王冽毫无预兆的开口,道:“我们换一个城市生活,怎么样?” “啊?” 王冽放下筷子,目光平静,他道:“我们现在的生活不是长久之计,要租更大的房子,你将来还要上学……姑苏的生活成本,还是太高了” “去哪?” “还没想好,先问你一下。” 实际上他已经选好了几个小县城,不过在那之前,他问:“你呢,要同我说什么呢?” 姜芬芳没有回答,沉默地用筷子拨弄着面条,许久之后,她抬起头,道:“我们去上海吧!” 王冽疑心自己听错了:“什么?” “去小地方,是赚不了大钱的。”姜芬芳眼睛如同闪烁着两团火焰:“想要赚钱,就要去大城市,更大的城市找机会。” 第49章 王冽有些惊讶,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就是我要同你讲的,我不要一辈子这样,打工的钱,刚刚够吃饭和房租,什么都做不了,我想要赚钱,赚很多钱。” 她看着王冽,道:“你和我一起,好不好?” 窗外的细雨,如泣如诉。玻璃上的雨滴,反射着黄昏的光晕。 她没有告诉王冽,她想要把朱砂接到身边的事情,他已经负担了太多,她不能再去依靠他。 相反,她想保护他。 十七岁的姜芬芳,胸中第一次充斥这样的感情,无法言说,却热烈的发烫。 她不知道的是,王冽对她说了谎。 他没有告诉她,他们必须搬离姑苏的真正原因。 ——他破解了姜美丽的qq空间。 第41章 洛杉矶·天使怪物 in the land of gods and monsters i was an angel living in the garden of evil screwed up scared doing anything that i needed …… 夜风从打开的窗口中吹过来,姜芬芳从宿醉中醒来,头痛欲裂,发现自己正躺在一辆疾驰的汽车上,身上盖着一件男式西装。 “阿娘你醒了?” 前排传来愉悦的声音,虽然用隔板隔开,但是姜芬芳还是听出来,开车的正是朱砂。 “怎么是你,周佛亭呢?” 她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道。 “我担心你出事,就回来接你,正好遇到他带你出来,他也喝了不少,就把你交给我了。”朱砂甚至开了个玩笑:“你这位前夫,挺讲义气的。” 窗外的景色不停变换着,而诡异的、让人不舒服的歌声还在响着: it's innocence lost innocence lost in the land of gods and monsters i was an angel …… “换一个,听着难受。”姜芬芳直起身,疲倦道。 朱砂立刻切换了一首欢快的音乐,一边小心翼翼的问:“阿娘,今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 “你不是看到了么?”姜芬芳道:“乔琪送了份惊喜给我。” “所以,你在他家被袭击,阿柚……都是他做的吗?” “不然呢?”姜芬芳不耐烦的说:“你好好开车,不行的话就叫司机来!” 朱砂的声音立刻低了八度,他道:“对不起,我只是没想到,乔琪是这种人。” 谁能想到呢? 姜芬芳冷笑着想,她最走投无路的时候,高烧晕倒在美甲店,是乔琪收留了她。 他们住在他那间破旧狭小的公寓里,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一块面包,有流浪汉尾随她,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是乔琪冲上去……然后被揍了一顿,他们叫他变态。 而乔琪一边挨揍,一边让她快跑。 就是这样的乔琪,一次没有害死她,就是第二次,第三次…… 朱砂沉默了一会,还是小心翼翼的开口了,道:“阿娘,他会怎么样?” “不知道。” 其实可大可小,毕竟除了对阿柚的袭击之外,他并没有做出法律上非常严重的事情,只是在诱导她发疯、自杀。 而阿柚如今人在国内,案子也早结了,警方当初就很难找到证据,如果不能定杀人未遂,乔琪被关几天就会出来了。 除非,她死咬住乔琪,不死不休的将她送进监狱。 但是……那是乔琪,是她认定的家人。 姜芬芳叹了口气,让夜风吹拂她发热的大脑。 就在这时,朱砂突然开口了。 他道:“阿娘,我想同你说一件事。” “有话就说,跟谁学得臭毛病!”姜芬芳一边翻着手机,一边不耐烦的说。 朱砂道:“乔琪……他性侵过我。” 一瞬间,风声停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乔琪的心理性别是个女孩。 他举止投足,也的确像个小女孩,可爱、傲娇、偶尔毒舌。 但是再可爱,他也有一个男人的身体。 这一点,姜芬芳一直都知道。 “那年你把我接来美国,美甲店的生意很忙,你总是不回家……跟他单独相处的时候,他会对我做出一些……非常下流的举动。” “比如?” 姜芬芳冷静的问出声。 “除了进入,什么都做了。” 那一瞬间,全身的寒毛都竖起来,姜芬芳只觉得自己的酒彻底醒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那时候觉得很羞耻。”朱砂强颜欢笑,道:“我知道你赚钱不容易,我们住着乔琪的房子,我不敢……” 空旷的车厢,传来轻轻的啜泣声。 “停车。”姜芬芳道。 朱砂没有停,他打了一把方向盘,故作开朗的道:“其实都已经过去了,只是这一次……” 姜芬芳一巴掌拍在玻璃上,力道之大,几乎要将玻璃拍碎,然后又是一巴掌,接着一巴掌…… 朱砂终于将车停在了路边。 “你是说,我他妈无条件养了一个畜生十多年?他就在我眼皮子底下……”姜芬芳目眦欲裂,怒吼:“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 朱砂伸手去扶她,被她一把甩开,她眼睛瞪得极大,几乎要滴出血泪来:“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赚钱?” 朱砂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停的哀求她:“阿娘,我们上车说好不好?” “为了把你带在身边。” 她明明愤怒至极,可声音却很轻:“让你受最好的教育,穿最好的衣服,用最好的东西……为了这个,我连……” 她惨笑一声,一字一顿的说:“为了这个,我连王冽都能害死,你凭什么觉得,我会选择乔琪……” 血液在血管里鼓噪,指尖在颤抖,似有似无的幻听响起,是王冽的声音,他在叫她:“姜芬芳,我等你回来——”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怎么就成了她的报应,她的噩梦了呢? 她知道她应该立刻回车里找药,她要发病了,可是巨大的冲击让她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嘻嘻的笑起来:“你说啊!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呀?” 朱砂到底只是个十八岁的孩子,已经被她吓坏了,颤抖道:“阿娘,阿娘你怎么了?你别吓唬我。” 姜芬芳越笑越癫狂,她直接走向了公路,一边走一边道:“王冽,是我的报应,你还在姑苏等我么?你看见了么……” 午夜的公路,几乎没有多少来往的车辆,偶尔来一辆,车速极快,几乎是擦着她的身体疾驰过去。 “阿娘!” 朱砂不敢过去,只能跟在她身后不断哀求着:“阿娘,你回来啊!你回来啊!” 就在这时候,一辆法拉利,以拉满油的高速,朝姜芬芳飞驰而来! 雪白的车灯映亮了姜芬芳脸,一切变得很慢、很慢,她看见了王冽。 那是上海的冬夜,他在黑暗的房间里注视着她,几乎是哀求道,能不能不要走? 她要去陪另外一个男人过圣诞节。 他好像什么都知道,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温柔的说:“路上慢一点。” 她下楼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看见他安静的站在门口,眼睛里的绝望,像漫天破碎的星光。 但是他很快垂下眼睫,再抬起眼睛,已经是充满了笑意,他朝她挥手,道:“姜芬芳,向前走,不要回头。” 朱砂发出一声肝胆俱裂的嘶吼,刺耳的刹车声响起。 姜芬芳闭上眼睛,泪水无声的落了下来。 姜芬芳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冷漠、充满讥讽的脸。 周佛亭。 “我还以为离婚后,你要奔赴新世界呢?结果就是在公路骑着扫帚飞么?” 姜芬芳只觉得头痛欲裂,她道:“药呢。” 周佛亭把药递给她,顺便倒了一杯水,像婚后的每个早晨一样。 这是属于他们的卧室,藏蓝色的被子,洁白的床单,一切都是简约的,也是柔软的。 “我当时有点不放心,就追过来了,结果发现你在公路上撒酒疯,差点被撞死。” 姜芬芳道:“朱砂呢?” “吓坏了,守了你一天一夜,刚回去补觉。” 周佛亭问:“要叫他起来吗?” “让他睡吧。” 事实上姜芬芳还没想好怎么面对他。 她也是第一次在孩子面前发病。 她一边慢慢喝着热水,一边回复了几个工作信息,让自己清醒过来,才道:“我能去见一下乔琪么?” “不能,现在这个阶段,不允许会见。” “乔琪会怎么样?” 周佛亭沉默了一下,才道:“他涉嫌买凶杀人。” 姜芬芳抬头看向他,她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吃惊了:“杀我?” “阿柚。” 周佛亭道:“阿柚遇袭前不久,他的账户将一笔巨款,辗转打给了海外账户,职业杀手常用的手段。” 第50章 很长一段时间,姜芬芳、阿柚、连带朱砂,都是挤在乔琪的公寓里,甚至后来,她忙于工作,阿柚和乔琪的关系更亲密。 但他要杀了阿柚。 “所以监控查不到他们,他们是专业的,提前几天就会部署一条避开监控的路线,那天夜里,他们接到的任务应该是先问阿柚一些问题……问出来之后,才会下死手,只是你的到来打乱了计划。” 姜芬芳喃喃道:“为什么?” 她想不通,乔琪到底有什么理由,要致阿柚于死地。 “他欠了一笔高利贷。”周佛亭面无表情的说:“数额不小。” “不可能!” 姜芬芳脱口而出。 乔琪其实一直是个很自卑、很没有安全感的人,一遇到所谓的富人,就很容易情绪激动。 所以,她一直致力于用丰厚的物质,治愈他的不安。 给他的钱,一向是最多的,哪怕他已经被被她扶持成了一名小网红,她每个月还是会打给他一笔巨不菲的零花钱,甚至她的信用卡副卡也在他手里,周佛亭就吐槽过,他连买一颗口香糖都是她来买单。 他怎么可能会去碰高利贷? “赌博,或者嗑药升级了。”周佛亭耸耸肩,眼神冷漠,道:“总之,你的小宠物大概是希望你疯掉,然后操控你,拿到你所有的钱。” 他本来就厌恶乔琪,此时眼底的恶意已经藏不住了。 乔琪的确姜芬芳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在他之前还有阿柚,在阿柚之前,还有他这个法律意义上的伴侣。 周佛亭很清楚,如果乔琪真的打这个主意的话。 杀死阿柚之后,下一个就是他。 第42章 姑苏夜·守墓人 当年,王冽静静地看了她一会,道:“你准备怎么赚钱呢?” 姜芬芳努力组织着语言,但是仍磕磕绊绊:“可以卖东西,把城里不要的东西,卖到村里,把村里不要的东西,卖去城里……” 姜芬芳现在所接触的世界,分明是两个极端:奉还山漫山遍野的草药、山货、木雕……是城市没有的。而城市所有的东西——比如橱窗店里卖的蛋糕、炸鸡……他们山里人见都没有见过。 王冽耐心地听她讲完,道:“可以。” 他又道:“可是你想过,怎么样把村里的东西运来城市吗?你会开车吗?你比别人又有什么优势呢?” 姜芬芳道:“我还没有想好。” 她一向想到事情,就要立刻去做,哪怕只是讲出来,也是“做”的一种。 现在热血一过,才觉得自己幼稚得可笑,垂下头道:“我好像太想当然了。我就是一个山里人,我……”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王冽轻声打断她,玻璃窗上,雨水昏黄。 2005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gdp飞速增长,每天有新的工厂和大楼拔地而起,全国都在以一种崭新的、欣欣向荣的状态,迎接2008年的背景奥运会。 “经济正在飞速增长,机会在变多,只要你能抓住,没有人能阻止你成功。” 姜芬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王冽,他的眼神明亮到不可思议。 “但首先,要找到自己的价值。” “什么意思?” “这么说吧,我们店里,曾有一个理发师,什么都做不好,还差点削掉客人的耳朵,一月只能赚五百块,后来他去做了导游,一个月赚上千块……一个人,只有在合适的位置上,才能赚到钱。” 他耐心地道:“你呢,你要做什么?” 姜芬芳有些混乱,她回答不上来。 她只有初中学历……其实说白了,以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听课水平,文化水准,相当于只认识几个字。 她会拆骨,也认识中草药,但很明显,在这里她没有行医的资格。 至于理发,她还没有学完,就发生了很多事。 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你知道,为什么杠头和阿柚找工作,总是干不长吗?”王冽继续解释道。 “因为他们都不适合打工,阿柚敏感多疑,自尊心太强,很容易崩溃,而杠头脑子不灵光,不会看脸色,他们都属于被放在了不该在的位置。” 姜芬芳感觉有些怪异,她第一次听到王冽在人后评价别人——就好像,阿柚和杠头,不是他们的伙伴,而是两个类似烫发棒的工具,好不好用,趁不趁手。 她又问:“那我呢?” “你很强大。”王冽笑了一下,道:“所以,你是我们当中,最可能跃升阶级的人。” 他语气笃定,像是描绘太阳会从东边升起一样的公理,还为姜芬芳解释了一句:“就是赚到很多很多钱,过现在想象不到的生活。” 类似的话,已经不是王冽第一次说了。 姜芬芳从小就被叫作天杀星,其实她同真正的天杀星李逵,有一个共同特点: 李逵的脑袋,好像是寄存在他头上的东西,随时可以扔了不要。 姜芬芳也可以。 她随时可以为了姜家、为了姐姐、哪怕为了一口气……把自己命豁出去。 他们同样不觉得自己的命有多贵重。 但是王冽一遍一遍告诉她,她很珍贵,她的未来也很珍贵。 心里那个灰色的罩子,再一次发出碎裂的脆响。 王冽道:“当你找到真正适合你的事情,你就能赚到钱。所以做两件事。” 他耐心为她规划,道:“第一,去上海之后,要时刻寻找赚钱的契机,第二,你应该上学,学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学习本身会让你的视野更大一点。” 姜芬芳道:“可是我想把朱砂接过来……” “现在接他过来,只会跟着我们过颠沛流离的生活,他会恨你的。” “恨我?” 王冽道:“你把他接过来,是为了让他过更好的生活,不是为了让他换一个地方受苦,对吗?” 姜芬芳点头。 “所以,不要着急,先把自己变得很强,才能去保护别人。” 他就这样慢条斯理的,将她庞大的妄念,拆解成现实中无数琐碎的步骤。 姜芬芳一直记得那个夜晚。 面馆打烊了,他们同撑着一把伞,走在淅淅沥沥的夜雨里。 姜芬芳紧紧挽着王冽的胳膊,道:“老板,你说我真的能考大学吗?” 王冽道:“当然。” 姜芬芳觉得,王冽一个能够许愿的神祇,无论告诉他荒唐的念头,都能实现。 另外一种生活,就从那个雨夜徐徐拉开序幕。 王冽走得很急。 第二天就向理发店辞职,房子没有退租,留给杠头和阿柚住。 白得了便宜,两人却并不开心,阿柚失望道:“为什么突然要走啊?我不想同你分开!” 姜芬芳其实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她脑子大半还是浑噩的,只是她前半生,都是为了别人活着,为了阿婆,为了姜家,为了报仇…… 可是仇算是报完了,她有疯病,人生茫茫,完全不知道往哪里走。 想赚钱,只是一个念头,她想抓住它。 她完全没想到,王冽立刻就要走,去上海住哪、该干什么谋生,他们完全不知道。 她只好故作轻松道:“树挪死,人挪活,之前不是说好要一起发财么!我去找找发财的路子!” 杠头都有些惊讶,那个在理发店口齿伶俐,神气活现的姜芬芳,好像又回来了。 “放心!”她拍了拍阿柚,又粗鲁的替杠头抹掉满脸的泪:“等我们站稳脚跟,就接你们过去,我们是一家人,永远都不会变!” 还珠格格正在放映,她学着小燕子说:“君子一言,八马难追,再加九个香炉!” 阿柚破涕为笑,杠头也在一边,苦着一张脸笑了。 大多数行李都留了下来,王冽拿走了电视和dvd,而姜芬芳抱着她的瓮,把瓮里塞满了,就再也拿不下别的了。 车票是凌晨的,夜雾茫茫,王冽打了一辆出租车,把东西放好后,让姜芬芳先上车。 他转身对阿柚和杠头说:“两件事要嘱咐你们一下。” 他把一个信封交到他们手里,里面是一沓钞票:“要经常买点东西,去朱家看看朱砂,知道有人惦记,他们对孩子也能好一点,这是钱。” 阿柚道:“不用,那孩子可怜……” 王冽又道:“第二件事,就是一定会有你们认识的人,也去看那个孩子,如果撞见了,立刻告诉我。” 杠头有些害怕,问:“怎么了?又,又出什么事了!” 王冽没有回答,而是说了一句更加毛骨悚然的话:“还有就是,这两天,家里可能会进贼。你们小心一点。” 此言一出,两个人的脸都白了。阿柚急切的问:“为什么?” 王冽道:“我只是说有可能,夜里记得开着灯睡,但如果实在害怕,就搬走。” 第51章 阿柚战战兢兢的回头看了一眼单元楼,只觉得黑暗中潜伏着无数鬼影。 她都不敢回去了。 可是再回头,王冽已经上车走了,黑茫茫的夜雾,两盏红色的尾灯越来越远。 2005年的绿皮火车,即使在半夜,也人声鼎沸,到处都是打工的农民工,座椅底下,还躺着鼾声四起的壮汉。 上车之后,王冽整个人好像无形中松了一口气。 姜芬芳问:“我怎么感觉,你好像一直很紧张?” 王冽道:“没有。” 姜芬芳又道:“你为什么要告诉阿柚他们,我们去的是广州啊?” 王冽道:“我说过么?那可能是说错了……我去打点热水,你先把药吃掉。“ 说罢,他起身就走了。 鼾声、聊天声、打牌声汇聚在一起,闹哄哄的,应该很刺激神经。 但不知道为什么,久违的呆在人群里,让姜芬芳感觉有种奇怪的心安。 她想起了去年,从奉还山一路来姑苏的时候,也是这样喧闹的火车,那时候她前途未卜,满心凄惶。 一年了,似乎也没有什么长进。 姜芬芳抬起头,看见对面有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婆婆,两人对视的时候,老婆婆搭话道:“那是你男人?” 姜芬芳愣了一下,才知道她说的是王冽。 她轻轻点点头。 老婆婆道:“小伙子蛮好,自己扛那么老多东西,都没有让你沾过手。” 这时候王冽打水回来,让姜芬芳吃药。 姜芬芳笑了一下,道:“是呀,我有福气的。” 王冽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聊了起来。 老婆婆是来上海当保姆的,竟然跟姜芬芳是一个县的。 “你是哪个村子的?” “我是奉还山的,您可能不知道……” 一年多以来,姜芬芳已经习惯了奉还山是个小地方事实,她之前是真的会很惊讶,她不理解,她的一整个世界,为什么在外人眼里那么渺小呢? 没想到老婆婆一拍大腿,道:“奉还山,我知道的呀,说那里住着仙女呀!有人得了治不好的病,就去奉还山上瞧,还有那年瘟疫,仙女们就下来给大家看病了!” 姜芬芳愣了。 老婆婆继续问:“听说,那边要修路了,仙女们还在吗?” 阿姐走得那一年,姜家正式分家,年轻的阿娘们都外出打工,有些男人强势的,一早把孩子的姓氏都改了。 但是姜家老宅,那时候还剩一些年老的姜家女人,兰婆婆,秀婆婆,芳婆婆…… 她们半生治病救人,但那时候,已经没人找她们看病了,村子里的人都说,那都是些女骗子,是迷信,是什么“心理作用”,一点用都没有。 可是就是这些老婆婆,在山下瘟疫遍地的时候,背着自己的瓮,下山救人。 姜芬芳拦着她们,不肯让她们走:“你们为什么要去,都说了,治不好的!” “能救一个是一个。”她们笑着道:“这就是姜家女人,你长大就懂了。” 她只能眼看着她们,相互扶持着往山下走去,连绵的土路,慢慢湮灭了苍老的身影。 她们再也没有回来。 此后,诺大的姜家宅院,就只剩下姜芬芳,和下不了床的阿婆。 一年后,阿婆也死了。 姜芬芳一个一个的为她们立起坟,她是这个家族,最后的守墓人。 “不在了。”姜芬芳笑了笑,道:“她们啊,都回天上去了。” 第43章 烟火夜·往事 晨曦初露的时候,他们就到了上海。 老太太姓周,把主家电话给姜芬芳留了下来,说过年过节的,可以约着一同买火车票回去。 上海距离姑苏并不远,气候也是一样闷热潮湿,人却多上十倍。 姜芬芳抱着她的瓮,被人群推搡着,茫然的仰头看着初升的红日,并不热烈,像水煮蛋的鸡蛋黄。 她问:“我们去哪啊?” 王冽没有回答,只是细致的收拾好了所有行李,领着她坐了地铁,又转公交,最终到了一个小区门口。 跟他们在姑苏住的小区很像,已经很旧了,但是门口有个门卫,几乎家家户户外墙,都挂着空调外机。 小区绿化很好,还有许多健身器材,有几个老人在运动。夹竹桃花下,竟然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聊天。 王冽带着姜芬芳上了三楼,用钥匙打开了一扇银灰色的大门。 一股浓重的灰尘味扑面而来。 眼前的房间并不大,地板是红木的,所有的东西都用白布盖着,阴森森的,仿佛误入了某些宗教场所。 “这里是……” “我家。” 王冽言简意赅的回答,他艰难的把东西放好,开窗通风。 姜芬芳有些震惊,之前在维多利亚理发店时候,附近的人话里话外的,都嘲笑他们是乡下人,她以为王冽同他们一样,也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地方。 可他居然是上海人么? 春风从窗口吹进来,卷起尘土,姜芬芳干咳了几声。 王冽拿了一个口罩给她,道:“你先去楼下转一下,我打扫一下。” 她摇摇头,道:“我帮你。” 这个家并不大,只是一个小两居,墙面已经泛黄了,沙发也露出弹簧,但还是能看出来,应该是当年很时髦的装修,有一个顶天立地红木书架,上面摆满了外文书,偶尔会有一些儿童读物和课本。 姜芬芳一层一层的擦着那个书架,灰积了几尺,最上面摆放着一个被装潢好的奖状,上面写着“王冽 同学获得荷花杯数学竞赛一等奖。” 又看见一个奖杯写着“青少年英语演讲大赛二等奖”。 即使是山里人,姜芬芳也知道,学习好的人是很了不起的,可以念大学,可以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可是她认识的王冽,在一个城郊的小理发店里,终日不出门,夜里读一读佛经,就是他全部的世界了。 为什么? 她看着王冽的背影,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挽起袖口,在擦拭着玻璃上的灰尘,淡而薄的日光勾勒出他的轮廓,像一幅淡淡的工笔画。 她还是问了出来,道:“老板,你家在这里,为什么会去姑苏?” 王冽随意的回答:“去姑苏学理发。后来就留下来了。“ “那房子也可以租出去啊?” “租不出去的,附近都知道,里面死过人。” 那一瞬间,室内静得连灰尘落地都能听得见。 姜芬芳想起了一些很久远的回忆,杠头似乎同她说过,王冽杀过人。 但是杀过人,怎么可能这么年轻就放出来了。 一定是有什么误会,说不定就是以讹传讹,毕竟,他那么好,那么温和,那么…… 王冽背对着她,用力擦着玻璃,臂膀清瘦有力,仿佛这个话题从未存在过。 但他心里有一根弦,慢慢地绷紧了。 他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姜芬芳站到了他身后,问:“那个人是怎么死的?” “自杀。” “为什么?” 她很少追问别人,可这一次,她逼得他退无可退。 该来的总会来的。 ”我十五岁时,杀了人。“ 他背对着她,一边擦玻璃,一边轻声道:“判刑那天,我妈妈就从这里跳了下去。” 阳台已经被封住了,层层铁栏,只能看到远处有一个工厂,烟囱正在冒着白气。 整个屋子又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王冽垂眸,越来越用力的擦着玻璃,他发现自己很难忍受这种悬而未决的沉默,他很想说,你现在走还来得及。 可是他不想说。 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直到一个温热的身体接近他,然后轻轻抱住了他的腰。 她像小动物一样的呼吸,轻轻扑在他后颈上,暖洋洋的,她的味道悄无声息的将他包围。 “所以,你跟我是一样的。”她轻声道:“这很好。” 王冽侧过头,看着女孩的眼睛,清亮、倔强,就像泉水里倒映的月亮。 一种奇异的情绪从心中翻涌上来,心突然跳的很快,他咳了一声,想要将她推开:“好了,脏——” 抹布从手里滑落。 他没能成功推开她,反而,被她抵在了玻璃上。 狭小的空间,呼吸交缠着呼吸,心跳呼应着心跳,在她的目光中,他一动不能动。 不知过了多久,她开口道:“在姜家,女孩子从十六岁,就可以选自己的男人了。” 她歪着头看他,很多野兽在进攻之前,都会像这样打量一下猎物 “我选了你。” 两人从未距离的这样近过,他可以看到她脸上的细细的绒毛,鲜润如桃,她的眼神是明亮的,嘴唇是嫣红的,富有生命力。 她是美丽的,他一直都知道。 第52章 两种截然不同的魅力,在她身上糅合,少女的青涩甜美,与一种侵略性的、让人臣服的力量感。 那张美丽的面孔靠近他的时候,他仿佛被摄住心魂,一动不能动,只能痴痴地望着她。 她说,我选了你。 选了你。 她的嘴唇距离他只有一毫米时,他突然别过脸,将她推开。 她踉跄了一下,没有站稳。 而他因为用力太过,顺着玻璃跌坐在地上,白皙的额头渗出了些微汗水,有些狼狈的喘息着。 姜芬芳不解地看着他,他为什么会拒绝,她不懂。 “你跟我不一样的。” 他低声说:“我是被定罪的,故意杀人罪。” 十五岁那年,王冽拉开抽屉,看到了一只被剪断四肢的猫。 还没有死,尚在抽搐挣扎着,仰着婴儿一样的头,朝他发出凄惨的叫声。 那是他很熟悉的猫,每天趴在杂货店门口睡懒觉,他放学经过的时候,它便高高翘着尾巴走过来,轻轻蹭他一圈。 他很喜欢它,很久以来,它是唯一给他温暖的生物。 那时候,王冽是一个失败的“神童”。 当神童,并不是因为他智商超群,或者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 仅仅因为,母亲需要一个“神童”。 王冽的父亲是一名军人,退伍后被分配到上海,而母亲则是来上海读大学的小城姑娘,他们拼了命的留在这个城市,本来想要相互扶持着走下去。 但是刚结婚,王冽的父亲就意外去世了,那时候他还在母亲肚子里。 她不可能不生下他,但为了他,她不得不放弃了去苏联留学的机会,一生从事了一个普通的行政工作。 她不可能不恨他,也不可能不爱他。 恰好那时候神童热。 如果他是神童,那么一切的牺牲,便都理所应当了,因此母亲迫切的希望他是神童。 不幸的是,王冽对于学习和考试,真的有几分天赋,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不停地跳级。 母亲的计划是考上少年班。 可是他并没有考上少年班——那一点天赋,在真正的天才面前,根本不值得一提。 母亲咬碎银牙,说,没关系,明年再来! 可是第二年,少年班停止招生。 他一直记得那个灰蒙蒙的清晨,母亲长久的坐在那把红木椅子上,眺望着窗外,眼睛没有任何生气,一点日光映照在她苍白的脸上,眉间和嘴角保存着她这些怒吼的纹路,像干涸的河床。 王冽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跪在地上陪着她,尽管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十五岁,读了高三,是班上年龄最小的学生——十五岁考上大学,也勉强能让母亲开一心一点。 但,他不知道事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每次分组的时候,他永远孤零零的,是体育课时,如同长了眼睛一样往他身上扣的篮球,是每次回来,被划烂了的作业本。 王冽很擅长忍耐。更何况,他除了忍耐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而且,大概是大脑启动了自动保护的机制,霸凌者的脸,他竟然一个都不记得了。 他们对他来说,是不停嬉笑着的,一群黑色的人影,牢牢的遮蔽着太阳。 但他记得青禾的脸。 矮胖的,皮肤敏感总是发红,因为总是擤鼻涕,鼻子又圆又大。但人很善良,总是笑眯眯的。 某一次午休,他没有吃饭,回教室做题,正好看到青禾被一群男生围在中间,满脸通红。 那是再熟悉不过的,霸凌现场,他想要走,已经晚了。 那些看不清面孔的,黑色的人头,回过头对他发出桀桀怪笑。 而青禾转过头,满脸绝望的看着他。 他的裤子堆在脚下,十五岁的王冽,反应了一会才意识到。 他们在逼他在自-慰。 几个男生看见王冽,一边笑一边道:“这小子谁啊!看着眼生。” “你不知道吗?我们班神童!”有人拉长了声音回答。 有个人招呼他:“你过来一下,听见没,叫你呢!” 王冽一动不动。 青禾满脸鼻涕泪水,也转头看向他,目光里全是绝望。 “你特么聋了!”那人不耐烦的拍案而起,就要朝王冽走过来。 而王冽,向后退了一步,他终于说出了那句话:“你们……再这样,我告诉老师了!” 那句话说出来之后,整个教室都静了片刻。 第44章 烟火夜·坦白 巨大的哄笑声响起来,就像是围绕着他的交响乐。 那个为首的男孩,家里大概有一些背景,他从未被反抗过,因此他走过来,歪着头打量了一下王冽,道:“这么牛啊,神童?” 王冽后知后觉的,知道自己得罪了不应该得罪的人。 他被拉到厕所,他们强迫他跪在地上,厕所的消毒水味,被太阳晒过的胶皮鞋味、以及,鲜血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组成了那个恐怖片一样的,九十年代夏日。 王冽很少求饶,即使被打得受不了,眼泪也一直含在眼睛里。 其实除了学习之外,他还是个孩子,有点幼稚,喜欢英雄。 英雄不应该哭的,不是么? 可是,那一年,他对未来所有美丽的幻想,全部结束,生活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恐慌。 他好像做错了什么,又好像没有,他不断的问自己,可是课本没有给他答案,师长们所教的那些道理,也没有给他答案,那些英国的、美国的、俄罗斯的名家巨匠们,写了那么男男女女的的遭遇,也没有告诉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他到底该怎么做才能结束这一切? 反而是很多年后,他偶然翻到一本《佛经》,那行字如同檐角漏下的日光:起诸善法本是幻,造诸恶业亦是幻,身如聚沫心如风,幻出无根无实性。 他才终于明白,原来这世间许多事,都是无常。 这样的状况,持续到了期中考试,老师委婉的告诉王冽的妈妈,这样下去,今年考大学意义不大。 王冽的妈妈隐约直到自己儿子遇到了别人欺负,但她并没有十分重视,这一次,是触到了她的逆鳞。 她在高校多年,当然有自己的人脉,她直接去找了校长,客客气气讲了自己顾虑:如果学校对校园霸凌不作为,她将向上级领导反应情况。 校长并不敢怠慢,当天就令那几个人的家长,来校长室报道,开了一场小型家长会。 但是所谓权贵子弟的家长,并没有时间参与,只有几个家境平平的学生,在父母声泪俱下的道歉中,一脸麻木。 这件事的结果就是,他们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同王冽道了歉。 但是放学后,王冽又被带到了一个监控的死角。 为首的男生一边抽烟,一边评价他妈妈的裙子:“看不出来啊,你妈那么大年纪,还穿得挺骚啊!” “我都看见一团黑了,是不是没穿内裤啊!” 王冽没有说话,也没有像往常一样,低着头,让大脑麻木到忘记在经历什么。 他只觉得血液里,有什么东西在苏醒。 地上的影子,幻化成怪兽的雏形。 几个人觉得无趣,又商量了一下什么,走了。 于是第二天,王冽在抽屉里,发现了那只猫。 当时正在上课,他直接冲到厕所吐了,吐得昏天黑地,甚至要把自己的肝胆都吐出来。 回来的时候,第一个人扑哧一声笑出声来。随后笑声越来越大,老师站在讲台上,莫名其妙的拍着桌子:“安静——安静——” 王冽什么都没说,回到自己座位上,然后操起椅子,没命朝为首的那个男生砸过去! 一下,两下,鲜血飞溅,染红了少年如玉面孔。 ——纵然是打架惯了的混混,也没人见过有谁下过这样狠的手。 全班静了片刻,其他跟班立刻冲上去,王冽被几个人按住了,可是他死死咬住那个男生的一块肉,有人踹在他的头上,他不松口。 最后,老师叫保安来的时候,王冽才张开嘴,鲜血从他牙缝里流下来,触目惊心。 那个脸上生生被撕掉一块肉的男生,痛苦的在地上翻滚着,发出歇斯底里的哭嚎。 这样很好,他再也不会发出那种恶心的笑声了。 双方家长都选择了私了,学校把这件事定性为打架斗殴,各打五十大板。 王冽和那个男生,都背了处分,且停课了。 王冽家负责赔偿那个男生的医药费,是一笔天价,但所幸,还付得起。 那个午后,他妈妈来学校接他回家,他们一同走那条长长的、空无一人的走廊,窗外的杨树叶被风吹动,沙沙的响着。 她走在前面,走得很快,一不小心差点崴脚,他扶了她一下,道:“妈”。 她挣开他,用非常平静的语气说,道:“你记住,在你考上大学之前,不要叫我妈。” 第53章 他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 她一次也没有回头,看满身污渍的儿子一眼。 后来,他决定在家自学。 这样其实很好,他一直有自己的学习节奏,也不用担心随时会来的霸凌。 他已经决定,一定要参加那年的高考,他要报北京的大学,然后按照妈妈的计划出国留学。 这样,那个人,那些事,就可以永远的甩在身后。 可是没有如果。 那天夕阳残血,青禾过来给他送卷子,说楼下黑,能不能送他一下。 那时候他已经过了三个多月平静的辰光,正常的出门,买东西、去书店、甚至去学校考试,没有人再找他麻烦,在所有人心里,那件事已经结束了。 于是他下楼,送青禾走到小区外,就在路边,一只手猛然拽住了他,天旋地转之间,他被拽到了一辆面包车上。 一个成年男人开着车,然后,就是他们班上那些男生,其中一个,腮边有黑漆漆的缝线,诡异而扭曲。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冷笑。 以至于多年之后,王冽回想,只记得那些如铁钩锋利般的嘴角。 他们带他到一个荒废的仓库门口,推他下来,王冽倒在齐腰高的野草里,嘴里尝到了血腥味。 不算青禾,一共五个人。 其实那些少年们,也未必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庞然的、纯粹的“恶”借由这些年轻的躯体,在夕阳残血中,幻化成魔。 “你不是很厉害吗?再厉害一个我看看啊神童!” “我他妈今天就废了你!” 他们怪笑着,跳着,王冽如同死狗一样,一次一次被人打倒在地上,直到那个为首的男生,拿出了刀。 那是一把瑞士军刀,银光雪亮,威风凛凛,属于管制刀具的范畴。 “你们说,留他左手还是右手?” 那个男生怪笑着,让其他人将王冽摁住,然后高高举起了那把刀。 有人不安道:“哥——要不别玩了——” 那毕竟条人命啊—— 可是男生已经完全上头,他肆无忌惮的怪笑着道:“还是跟那个死猫一样,都别留吧!” 刀锋朝王冽那双清瘦白皙的手指,笔直的砍下去—— 它再也不能写出漂亮的字迹,高分到让他们嫉妒的试卷,他甚至连高考都得用嘴叼着笔去答卷—— 大概是因为王冽一直没有反抗,又或者,按着他的人,脑子里有一瞬间的清醒,手上松了力道。 在最后一个瞬间,王冽挣开了摁着他的人,夺过那把刀,干脆利落的插进了为首男生的胸膛。 他到死,都还带着残忍而懵懂的笑容。 他刚打完篮球,一时头脑发热攒了人,教训王冽,还想着结束后,就回家吃饭。 可是无数鲜血喷涌而出,溅红了野草。 他再也没有办法回家了。 “杀人了!杀人了!” 其他人到底是少年,尖叫着四散而逃,只有那个成年人叫了一声:“我操!”随即疯了一样冲过来。 他是那个男孩的舅舅,也是附近有名的“青皮瘪三”。 听说外甥受了欺负,说什么也要讨回来,车是他的,那把刀也是他的。 “把他摁住了!别让他跑了!”他吼,眼睛血红,冲上去要为外甥报仇。 他不知道,王冽根本就没有想跑。 平日如同书呆子一样少年,残酷而决绝,两人交手不过须臾,刺目的鲜血就从他的脖颈中喷出。 想要上前帮忙的所有人,都呆立在原地。 王冽抬起头,他的眼神毫无温度,佝偻着背,就像一头茹毛饮血的野兽。 ——那天,青禾没有进仓库,为了不让他告老师,他们不许他走。 他只能坐在路口一边哭一边等。 直到夕阳最后一点幻光,消失在了地平线上,一个晃晃悠悠的人影走过来。 他抬起头,看见了王冽,满脸是血的王冽,只剩一口气的王冽。 青禾被这恐怖的一幕震惊了,他条件反射的拼命摆手:“不,不是我,他们逼我……” 王冽看着他,那张总是憨厚微笑着的脸,扭曲而怪诞,似乎在说什么,很烦。 他一脚踹在那张脸上,然后骑在他身上,一拳接着一拳的打下去。 直到最后一点力气打完,王冽脱力的坐在地上。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点燃了一根烟,这是他人生第一根烟,辛辣而绵长。 这是从那个男人兜里拿的。 同时,他还拿了一支手机。 他把手机扔给了半死不活的青禾,轻声道:“报警。” 震惊全国的高中生杀人案——二死四伤。 王冽坐在地上,仰头看着姜芬芳,他是个很好看的男人,眉眼清隽,眼神纯净,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书卷气。 很难把他和那段触目惊心的往事联系在一起。 姜芬芳问:“后来呢?” “定了故意杀人罪,因为未成年,判了八年,定罪那天,我妈妈自杀了。” “为什么?也不是死刑,她可以等你出来……” 王冽笑了一下,重复那句话:“为什么?” “大概因为,像她那样人,必须要有一点念想,才能活的下去。而我,让她所有希望都破灭了。” 姜芬芳无法理解,她知道这又是他们文化人的想法。 在她看来,没死的儿子,总比死了的强。 她又问:“那你为什么,会做理发师?” “在里面学了理发,实际上五年我就出来了,不知道能去哪,就当了理发师,后来,开了维多利亚。” 但因为她,维多利亚理发店也没了,姜芬芳在心里补充。 “我是说,你为什么再继续考大学,你不是说,大学很好么?” “是很好。”王冽道:“但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事实上,从监狱出来之后,他对任何一种未来,都不再有期待。 生活对他来说,不过是行将腐烂的过程。 “我是个废人,也是个罪人……但是你跟我是不一样的。” 王冽道。 “你很强大,你能战胜那些我战胜不了的东西,你会有很好的未来。” “所以……” 姜芬芳打断他,道:“你对我好,不是因为你喜欢我,而是因为,你想让我替你实现你的梦想?” 她一向擅长把所有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王冽怔了一下。 暮色中,她俯视着他,眼神明亮如此刻天际的星辰,在这样的眼神面前,没人能说谎。 王冽说:“是。” 第45章 烟火夜·冬河 姜芬芳看着王冽。 其实她很早就知道,王冽本质上,是个冷漠的人。 他对所有人都谦和礼貌,但对所有人的死活都漠不关心,她以为自己是个例外。 其实不是的,她只是比其他人的利用价值更大。 她想说什么,可是说不出口,只能定定的看着他,好像在找他胡说八道的证据。 就在这时候,门被敲响了:“哎,你们这是,搬家吗?” 因为打扫卫生,门一直被虚掩着通风,此刻门口站了一个烫着卷发的上海阿姨,拎着一兜菜。好奇的探头探脑。 姜芬芳有些听不懂她说话,只是低头擦了一下眼睛,而王冽走过去,轻声道:“是的,今天刚搬过来的。” “哦呦,真好,这么好的房子空了嘎久了,总算有邻居了……你们是买的还是租的?” “买的。” 这个房子是他妈妈学校分的房,他小时候,住的还都是老师。 现在,算上入狱的时间,他已经离开将近九年,又正逢剧烈变动的千禧年,邻居早换了几茬,早就没几个人认得他了。 这个阿姨应该是他走之后搬进来的。 “哦呦,小夫妻是吧!真是好,小姑娘嘎水灵的。”她突然大惊小怪道:“你这头发哪家做的,漂亮呀!” 姜芬芳在医院剪成了板寸,后来留长了,被王冽剪成了时下流行的“沙宣头”,发尾内扣,显得整个人时髦又乖顺。 姜芬芳笑了笑,道:“是他剪的。” “哦呦,灵光呀,手艺好,这头发也好!乌油油的,我还没见过这么好的头发,你用什么洗头啊?” 阿姨很会说话,说了许久闲话,才道:“我姓徐,就住楼上,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来找我好了。” 王冽客气的答应了,寒暄几句,便想要送客。 徐阿姨又拉着姜芬芳,笑吟吟道:“对了,我那里啊,还能做美容呢,正适合你们这些小姑娘,有时间就来玩啊!” 姜芬芳和王冽这才反应过来,她为什么这么热情。 原来王冽上班的地方,也有一家美容院,但是看起来很高档的样子,开在居民楼的美容院,还是第一次见。 第54章 王冽没来得及说话,姜芬芳就反手握住对方的手,道:“我现在就有时间,我看看,都能做什么啊?” “那太好了,阿姐这就给你介绍!” “这菜我帮您拿着。” 两个女人就这么一边聊天,一边走上楼去。 姜芬芳当然不需要做什么美容,她才十七岁,青春就是最好的护肤品。 她只是不想留在这个让人窒息的环境里 王冽也知道。 他继续打扫卫生,擦玻璃,拖地板、拂去厚厚一层灰尘—— 楼上传来徐阿姨笑得花枝乱颤的声音,姜芬芳一向很擅长哄女人开心,这一点,原来在维多利亚理发店就有所体现。 “芬芳,慢点走啊!有空到阿姨家里来吃饭!” “哎,好的!” 然后是门关上的声音,姜芬芳的脚步声传来,很慢。 她停在了门口,没有进来。 王冽拿着拖把的手,也停在半空中。 似乎连呼吸都静止了,只剩下阳光下,灰尘蹁跹。 姜芬芳的脚步声再次响起来,这一次,由远及近。 她就这样离开了。 王冽点了一支烟,靠在阳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小区门口。 就像很多年前,那个孤零零的小男孩,看着母亲消失在走廊的尽头一样。 他没有任何办法。 本来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打扫卫生、收拾房间、她要确定学校、他要找打工的地方……十分钟之前,事情还多到让人头痛。 突然间,就没什么事可做了,只能对着满室空落落的尘埃,抽烟。 其实王冽有一部分没有讲。 当年,他出狱之后,尝试了一段时间堕落,跟一流氓厮混在歌舞厅和台球厅里,他们觉得他打架很厉害,跟野猪就是那时候熟识的。 但他很快就觉得无聊。 他也尝试过重新上学,可是翻开书本,也觉得无聊。 一切都让他感觉无聊,理发,也不过是糊口的手段。 直到遇到她。 她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力量,能够感染到别人。 看她笑,他也觉得有趣,看她紧张,他也无所适从,看她谋划复仇、看她崩溃绝望,又看她一点点好起来,就好像他也重新活了一次。 一直以来,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借由她品尝酸甜苦辣,用与她有关的事情,填满自己空无一物的人生。 但是,她也应该有权力选择,到底要不要留在他身边。 他是一个,杀人犯。 他一贫如洗。 王冽不知道发了多久的呆,直到日光偏西,他才站起来。 他是因为姜芬芳才回到上海的,如今,她走了,他也没有什么留下的必要了。 他想着收拾一下,就回姑苏——他在那里,还有事情没有做完。 就在这时候,门被敲响了。 王冽打开门,就看见姜芬芳站在那里。 她拎了很多菜,道:“本来以为上海东西贵,没想到,徐阿姨推荐的菜市场,还挺便宜——接一把,我手都断了!” 王冽连忙接过去,她买了米、面、油、还有鸡蛋蔬菜,手指都被勒红了。 姜芬芳一边甩着手,一边道“老板,晚上吃鸡蛋羹,再炒了个青菜吧……欸?厨房你怎么没收拾出来?” 王冽有些手足无措:“我以为……我还没开通煤气。” “啊?”姜芬芳道:“那,那我们晚上吃什么?” “出去吃吧……”王冽道:“我明天就去交钱,还有电,也得重新开通一下……” “真是的。”姜芬芳不满地嘟囔,又道:“算了,买几包泡面得了,以后我们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王冽看了她许久,才笑了一下,道:“也好,那我去买包泡面,顺便买几根蜡烛。” 在上海的第一夜,他们就着烛光,吃了一顿泡面。 吃过饭,王冽把他的房间收拾好,让姜芬芳去住了,自己则住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为了通风,以及姜芬芳还没有办法独自呆在狭小黑暗的地方。 沙发老旧而狭小,空气里仍然有灰尘的味道,王冽以为,母亲死后,他一辈子都不会回到这里了。 可是现在,躺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他竟然觉得分外心安。 大概因为,她在身边。 他侧头看向了她的方向,她睡着时,一向很安静,几乎没有任何声息。 他们曾隔着一层布帘睡觉,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那一幕,反复的出现在脑海里,她的清冽的目光,柔软的嘴唇,还有清苦的香味,就在他周遭萦绕。 她说,我选了你。 我选了你。 不能再想了! 王冽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冽翻了个身,却发现,有一阵温热的鼻息打在自己脸上。 好像是梦,也好像是真实,他看到姜芬芳就躺在他对面,穿着他的旧体恤当睡衣,距离近到他轻轻一动,就能碰到她的嘴唇。 是梦吧……一定是梦。 黑暗中,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能闻到她身上属于少女的气息,带了一点中草药清苦。 “老板。”她突然开口,声音带了点睡意朦胧的慵懒。 “嗯?” “今天,我去看了东方明珠。” 她好像在说梦话,又好像很清醒:“因为我想,看完,我就可以回奉还山了。” 王冽很轻的嗯了一声,好像是怕把她惊醒。 “东方明珠本身没有什么好看的,我很喜欢……路过的一个商场,好大,好漂亮。上面有一个广告牌,那个模特很美,眼影是蓝色的,十根手指甲,五颜六色的……” 她如同梦呓般的说着,他也耐心地听着。 “我看了很久呢,我当时想,你要是跟我一起就好了,我一定会更开心……” 她朝他靠近,将自己埋进他怀里,声音因此沉闷:“怎么办,我好像离不开你了。” 如雷霆,如闪电,王冽只觉得五脏六腑都在沸腾,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而制造雷电的少女,仍在他怀里喃喃道:“我觉得,你考上大学,你妈妈会幸福,是因为她爱你,所以你快乐的时候,她也会感到快乐。” 她仰头看他,道:“那你呢?” 什么? 他听见她继续问:“所以你为什么你会觉得,我快乐,你也会快乐呢?” 灵魂已经被霸占了,心脏也被她攥在手里,酸麻到一能不能动,只能任由她摆布。 天昏地暗之间,她将他压在身下,如同野兽撕咬它的猎物,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你不可能不喜欢我,你……注定是我的。” 王冽猛然睁开眼,时钟指向凌晨六点,沙发上只有他一个人,不远处,敞开的房门之中,隐隐传来姜芬芳均匀的呼吸声。 王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是梦,还好是梦。 心脏仍然在狂跳着,全身滚烫,他起身喝了一杯水,清凉液体,却无法让躁动的心平静起来。 只能独坐在黑暗中,默念着佛经,让自己冷静下来。 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他怕吵醒姜芬芳,去阳台压低了声音接起来:”喂?“ 对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低沉,鬼魅,道:“你以为把她带走了,她就不会死了吗?” 仿佛一盆冰水,就这样兜头浇了下来。 王冽举着手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第46章 烟火夜·冷漠 送走姜芬芳和王冽那一夜,阿柚跟杠头一起往回走。 阿柚问:“你有没有觉得,老板挺奇怪的。” 杠头道:“什么意思?” “突然间让我们搬进来,又自己又突然间搬走了……” 杠头挠挠头,他跟着王冽时间最久,当然知道这个人本质冷漠,钱上面尤甚。 他曾经因为手受伤,哭着求王冽想预支半个月工资看病,王冽也是淡淡一句:不行。 但是现在,王冽又是花钱给他们租房,又白留给他们这么多东西,确实奇怪。 “让我们搬进来,可能是方便帮忙照顾老大吧……” 他一脚踢飞了一个石子,道:“他喜欢老大,你没看出来吗?” 杠头是男人思维,虽然姜芬芳对他们来讲,是个没有性别的“老大”,她聪明强大讲义气,他们服她,也依赖她。 但是她实际上,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 这样的女孩,配王冽这样一个有案底、没什么钱的理发师,太委屈了,王冽想跟她好,不就得巴巴的对人好吗? “我当然看出来了……但是我总觉得不至于。”阿柚犹豫了一下,还是道:“你说,是不是彭欢那件事,还没结束?” 杠头一惊非同小可,差点跳起来去捂阿柚的嘴。 第55章 因为舆论太大,警方很快就结案了,没人知道,那一夜,他也在杀人现场。 “说,说说这些干什么……不是结案了,就,就是彭欢那小子……” 阿柚继续道:“如果,彭欢不是凶手,那凶手现在在哪呢?” “别说了!”杠头暴躁的低吼:“能在哪啊,早跑没影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说罢,他闷头就往前走,把阿柚远远地甩在后面。 等走到单元楼下,他才发现,阿柚没有跟上来。 月光下,他身后只有他一个人的影子。 杠头没有当回事,他跟阿柚的关系其实很微妙。 跟姜芬芳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确把彼此当成了家人。 但是,在王冽手下干活的那一段时间,他们其实互相瞧不上。 他知道阿柚手脚不干净,阿柚也知道,他那些跟普通人不一样的感情经历。 所以他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关系算不上怎么亲近。 他只当是阿柚走得慢,自己咚咚咚的上楼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下午,他出门去上班,这天他上得是夜班,睡在仓库里。 阿柚的房间门一直紧闭着。 他出门时,正碰上小胖放学,小胖妈妈还问他:“家里有人吗?我想着让小胖跟小王再练练口语。” 姜芬芳和王冽是夜里走的,很急,小胖妈妈根本不知道他们搬走了。 杠头避免多生事端,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声不知道,就去上班了。 在仓库的工作很忙,也很累,几乎是刚干完活,他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他做了个噩梦,梦里,他走在那条阴暗潮湿的小巷里,却怎么都走不出去,好不容易看到前面有一点亮光,他跑了过去,却看到野猪站在那里,抬起那张死不瞑目的脸,死死的盯住他。 杠头叫出了声来。 大汗淋漓的从梦中惊醒,他发现自己手机在响,凌晨三点半,一串陌生的号码。 “喂?” “那个……杠头啊,我是小胖妈。” 杠头没好气道:“现在几点了,有事不能回去再说吗?” 对方似乎深吸一口气,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就想问你,小姜他们去哪了?什……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还有事吗?没事我挂电话了!” “别挂!”对方几乎吼得破音了:“别挂!求你别挂!” 一丝寒意从脊背升起,杠头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 他道:“你找……找他们干什么?” “求你了,告诉我他们在哪?在哪啊!”对方似乎终于压抑不住了,大声哭起来。 杠头道:“怎么了?你,你你别哭,是,是有人在你身边吗?” 对方哭得更加惨烈,一个劲的说:“没有,没有,求你告诉我,不然小胖……” 电话挂了。 只剩下嘟嘟嘟的忙音。 杠头呆呆地握着电话,感觉到四周一片死寂,仿佛这一切都是他另外一场噩梦。 一个毛骨悚然的念头从心中升起,有个人潜入了他们家!并且跟姜芬芳有关! 那就是……那个杀人犯! 那……阿柚呢? 杠头赤着脚就往外跑,一边打电话报警,说得颠三倒四,一边疯了一样的朝那个小区跑过去。 距离不算近,他跑到的时候,警车已经围满了小区。 而夜色中,火光冲天,他们所住的那间房,正冒着滚滚黑烟。 杠头听见自己发出不似人声的吼叫:“阿柚——阿柚——” 他要往里冲过去,可是无数双手摁住了他。 他只能哭:“阿柚在里面——我家里人,我家里人还在里面——” “别哭了!号丧呢你!” 突然,他脸上被扇了一巴掌,他懵了,抬起头,才看见阿柚站在他面前,眼睛通红,恶狠狠的盯着她。 那天夜里,阿柚也接到了电话。 她正趴在肯德基桌子上打盹,送姜芬芳走的那天开始,她都是在这里过夜的。 电话在凌晨三点四十响起。 也是小胖的妈妈,努力维持着表面的平静,颤声问:“你,你知不知道小王她们去哪了,给我一个电话也行啊,我,我找他们有事。” 所有的汗毛,都在那一刻立起来。 阿柚环顾四周,灯火通明,店里有吃夜宵男女,赶早班火车来打动的人,也有来这里过夜的流浪汉。 她深吸了很长很长的一口气,道:“他们不在姑苏了……彭叔。” 对面一片死寂,许久之后,中年男人温和的声音响起来,道:“阿柚,你别为难阿叔,阿叔也不会为难你的。” 一瞬间她好像被拽回到了维多利亚理发店的那些日子,老彭背着手散步,问她吃不吃西瓜,跟王冽讨价还价房租,佯怒着斥责着他那不成器的儿子,彭欢。 “广州,他们跟我说,去了广州。” 两行的眼泪已经不自主的流下来,她吸吸鼻子,一边走向前台,在餐巾纸上写了“报警” 递给肯德基的工作人员。 阿柚的性格,比正常人敏感多疑,她对人细微的情绪感知,也比正常人敏锐。 王冽那句“家里可能会有贼”,以及他不同寻常的行为,让她很快猜出来,是姜芬芳可能有危险。 在姜芬芳病情最严重的时候,他都没有找人照顾,现在她已经基本稳定,他却不惜花钱让他们住进来。 只能说明,有比她发病更棘手的事情——有人要杀她。 杠头说的没错,就算野猪案有别的凶手,此时也一定早就逃之夭夭了。 要杀姜芬芳的人,一定与她结下了深仇大恨,比如,死了独生子。 阿柚其实并不太相信,老彭会杀人。 他平时,是个再和气善良不过的人,见谁都打招呼,除了有点爱占便宜之外,没有任何毛病。 老彭在野猪的案子上,就像任何一个被击垮了的老人一样,佝偻着腰,站在法庭上,听着他的儿子被判为故意杀人罪,而姜芬芳,无罪释放。 他没有上诉。 姜芬芳在精神病院那几个月,阿柚仍在观水街附近工作,还见过他,本来红光满面的老头,一夜之间,头发全白了,贴着墙根慢慢地走。有人跟他打招呼,他木着一张脸,跟没有看见一样。 普通人,好像也只能如此。 但,如果他不是普通人呢? 所以那天,她请假了,去了观水街老彭家楼下,可是等来等去,并没有看到老彭出来,问旁人才知道,老彭很久都没有回来了。 “大概回老家了吧。” “儿子出了那样的事,大家讲七讲八的,日子不好过。” 阿柚趁人不注意,上去了,老式门锁很容易打开,用发卡一别就开。 里面什么都没有找到,只有旧家具和灰尘。 阿柚找了一会,除了一个老人寂寞孤单的生活,她什么都没有找到。 她突然恍然,在彭欢案子事发后,警方应该搜查过彭家。 可就当她要走的时候,看到了餐桌上有一张纸,垫着暖水壶。 那张纸很熟悉,是一张小学补课班的广告,她经常在小区门口收到…… 也就是说…… 老彭,去过他们小区。 小胖妈妈,是辞了工作,来陪读的。 她一心一意的相信,她的儿子将飞黄腾达,前途无量。 而小胖,偶尔哭闹、偶尔嫌烦,大多数时间,都乖乖的写作业,练口语,替妈妈实现她的梦想。 而现在,他们都躺在了重症监护室里。 凶手残忍的捅了他们许多刀,然后,锁上门,点燃了汽油。 “我白天报过警。”阿柚低声道:“但是没有证据,刘警官还对我说,你也找过他。” 杠头坐在她身边,他六神无主,只是不停的哭。 阿柚也并不是说给他听的,她在给王冽打电话,她道:“那时候,我就明白了。” 那边,王冽沉默了许久,才问:“明白什么?” “你早就猜到了,他要杀人,但是他一天没开始犯罪,你就一天没办法。” 阿柚说的很慢。 “所以你选择在午夜离开,什么都不带走,因为只有他按照计划潜入房间,杀人,他才会被逮捕,老大才会安全。” 阿柚惨白的唇,苦笑,道:“只是……在你的计划里,死的应该是我们两个,对吗?” 第47章 烟火夜·老实人 王冽十六岁进看守所的时候,跟一群抢劫犯、盗窃犯、打架斗殴的混混关在一起。 在王冽看来,这群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智商偏低。 因为智商低,无法正确理解别人的意思,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冲动、暴怒、不计后果。 野猪就是其中一个。 他那时候还没有日后被酒色侵蚀,肥头大耳的模样,年轻英俊,浑身肌肉线条流畅好看。 第56章 就是这么一副好皮囊,里面住着一个百里挑一的弱智。 旁人同他讲:“那个新来的学生仔,朝你影子吐口水。” 监狱里面的人认为,朝影子吐口水是要倒霉的,可能会加刑。 他问都不问,飞身而起,一拳头砸在王冽的头上。 人的头盖骨最硬,王冽没什么事,趴在地上缓了一会,就走了。 而当天夜里,他一拳接着一拳砸在野猪的太阳穴上。 那天所有犯人都知道了,这个年轻的男孩,是个杀人犯,而且打架阴狠,一般人不要招惹。 野猪这个人,也犯贱。 你不打他,他就觉得可以把脚踩在你脸上,你把他打服了,他偏要上赶着巴结你。 那场混战之中,野猪除了鼻青脸肿之外,手臂上留了一道很长的疤痕,但他却单方面宣布,王冽是他兄弟。 野猪很早就出狱了,等王冽出去之后不知道该去哪的时候,跟野猪联络上了,野猪告诉他,他有房子。 有个屁啊! 那时候观水村要建工业园,整村拆迁,大部分的村民都搬走了,只有野猪家死扛到底,狮子大开口要五百万,否则不肯走。 可谁也没想到,因为资金短缺,工业园突然就,不建了。 这对大多数村民来说是好事,他们早早就拿到了钱,住进了楼房里,像老彭,又一连买了其他的房子,专职当房东。 只有野猪家,没有捞到钱,也只能住在自己破烂不堪的旧房子里,连电线都需要自己接。 但这不影响野猪当老大。 他带着王冽去看了那间铺面,地方是偏了一些,但是东西一应俱全,因为老彭本来是想让彭欢自己开个理发店赚钱的,但彭欢嫌烦,不肯干。 王冽问:“租金多少?” “讲什么租金,看不起老子么?”野猪道:“你就随便住。” 王冽怔了一下,他看向野猪身后的老彭,老彭硬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道:“哈哈哈,这房子不错的。” 他明显不愿意,但他也不敢跟野猪撕破脸。只能努力的陪着笑脸,企图把这一切当成玩笑话。 王冽那时候就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观水街虽然远离市区,但正处于城市和乡村的过度地带,老居民和新居民杂糅在一起,一切都透着一股混乱无序。 可是老彭,让他想起了青禾。 他们同样从长相就透着一股憨厚老实,国字脸,宽鼻头,笑起来眼睛眯起来,有点像《老夫子》里的大番薯。 老实人,被不断的践踏、欺辱会怎么样呢? 会变成……伥鬼吗?就像青禾那样。 那一瞬间带着恶意的好奇,让王冽留了下来,出狱后他就一直处于一种奇异的解离状态,他冷眼旁观着世人的悲喜,就像看一台与自己无关的戏。 这台戏里,他尤其喜欢看人堕落。 一个正常人,某天突然出现了一块腐坏的地方,他看起来就跟平常人一样,没人知道内心已经爬满蛆虫。 终有一日,蛆虫吞没了他,他就是腐烂本身。 老彭就是这样。 早年间,他是入赘到朱家的,在农村,入赘的男人就像被抽掉了脊椎骨,谁都能随意取笑,反正他也不会恼,只是软趴趴的赔笑着。 野猪跟老彭没有任何仇怨,按照辈分,他应该叫他一声姑父,但是老彭的老婆死得早,那一点亲情早就没了。 野猪记事起,老彭就是村子里众人取笑的对象,大概是为了彰显自己“长大了,是个男人了。”又或许干脆是古惑仔看多了。 他十几岁的时候,就以欺负老彭为乐,比如有一天突然对老彭讲:“以后你躲着我走,不然我看你一次,就踹你一脚。” 在此之前,两人只在婚丧嫁娶的宴席上见过,都没说过几句话。 不过野猪践行了他的承诺,只要看到老彭,就会大老远的跑过来,在他屁股上横踢一脚,有时候老彭没有站稳,就直接扑倒在地上。 老彭发过火,去野猪家找过,但是野猪他爸妈早就去世了,家里老人也管不了他。 老彭笨拙的挥动胖胖的胳膊反击,却被嬉笑的少年们打倒在地上,他只能用胳膊护住头,那些踹下来鞋子之间,他看见了自己的儿子,彭欢,那时候还叫朱欢,正在不远处一脸惶惑的看向这边。 他们打完之后,嬉笑着一哄而散,彭欢看了一眼倒在土路上面的父亲,叠声叫着“野猪哥野猪哥——”跟着男孩们一同跑了。 中年男人倒在地上,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流出来。 谁也没想到,这个谁都能欺负一下的老彭,最后竟然成了观水村最有钱的人。 大概是一直住老丈人房子的缘故,他对买房有种奇怪的执念,攒点钱就买房,也是第一批签下协议搬离观水村的,最后,他名下林林总总,竟有十几间铺面。 大多数人只是羡慕的酸两句。 野猪却非常奇怪的愤怒,他不能接受那个被他踹倒在地上的男人,如今竟然比他阔绰。 他认为老彭的房子,都是朱家的,既然是朱家的,那不就是他的? 他很喜欢去以房东的身份,去老彭的铺面视察,在外吹牛的时候,动辄“我们家多少栋房子。”这话说了一万次,好像自己也信了。 他觉得老彭欠他的,动辄就去他胡天胡地喝一顿酒,当着所有人面“修理”他一顿,直到这个老实人苦着脸,点头哈腰道歉,才心满意足的离去。 搬家? 没有用,彭欢会把野猪带回来,他从小就崇拜野猪哥,在街面上混,比起老彭的儿子,他更愿意做“野猪哥的表弟”。 包括这一次,老彭当然不愿意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但他说得算么?他算什么东西,这是野猪的原话。 王冽当然不可能真的不给租金,他只是跟老彭商量了一下,把价格压低了一些, 老彭一开始不敢吭声,但看王冽好说话,眼睛转了一转,今天说地板坏了让他交钱,明天要把儿子安排进了理发店打工。 王冽没有说什么。 他只是觉得很有趣,老彭表面上,是个十分幸福的老头,什么都不用做,每个月就有大把的租金花,像许多上了岁数的人一样,他很节俭,除了偶尔下馆子,吃一碗五块钱的大排面之外,没有任何的爱好。 大家背地里谈论起他来,都念叨,他得有多少钱啊?这人活一辈子,净攒钱了。 谁能想到,他的生活岌岌可危,就好像时刻生活在悬崖边上。 野猪把他当成一条老狗一样,呼来喝去,没钱了就朝他借,喝醉了就去他家闹事。 他根本就摆脱不了,报警?关两三天,野猪就出来了,到时候他和他那群兄弟,不会放过他的。 要么就这么窝窝囊囊的过一辈子,要么突然有一天暴起,跟野猪拼个你死我活。 老彭会是哪一种呢?王冽经常会饶有兴致想。 但他没想到,老彭的报复,竟然和姜美丽有关系。 彭欢死后,警方的调查结果,是他跟姜美丽是情人关系,为了给死去的姜美丽报仇,他故意请野猪到家中喝酒,并在酒菜里下了毒,这毒发作得很慢,会让人意识昏聩,浑身无力。 而他躲藏在小巷里一处废宅,杀死了野猪,并企图将所有的知情人士灭口。 一切清晰明确,王冽也是这么认为的。 只是在小胖告诉他,有人跟踪姜芬芳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对于认识彭欢的人来说,这个结论其实很荒谬。 彭欢……智商不高。 观水街似乎盛产脑袋空空,长相漂亮的男孩,野猪是这样,彭欢也是这样,说他们会冲动犯罪,绝对可信。 但是,他精心谋划了没有监控的路线,计算好了毒发的时间,甚至考虑到血迹无法彻底抹去,把分尸现场放在了即将拆迁的废宅之中,推土机的轰鸣,几天后就摧毁了一切。 彭欢没有那个脑子。 之所以重新去思考这个案件,是因为他几乎立刻意识到,跟踪姜芬芳的,是老彭。 彭欢可以说是老彭的眼珠子,本地人对于娇养男孩一向非常夸张,在彭欢小的时候,老彭怕孩子被蚊子咬,一整夜的不睡,就在他旁边摇扇子。 长大后,哪怕这个孩子不务正业,对他亲爹也出言不逊,老彭最多也就是骂一句臭小子,然后满脸慈爱的掏出钱来给他用。 但是彭欢死后,老彭似乎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木着脸,办了丧事,他甚至都没有上诉。 王冽理解为万念俱灰,但其实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姜芬芳未成年,无论如何,是判不了死刑的。 所以,他不上诉,他要亲手杀死她。 但阿柚说得没错,动机不是犯罪,他一天没有动手,王冽就毫无办法,姜芬芳只能置身在危险之中。 姜芬芳的病刚刚好转,她脆弱的神经是禁不起一丁点刺激的。 第57章 但如果,杀野猪的真凶,就是老彭呢? 案子已经结了,大多数线索已经找不到了,王冽只能从一个人入手:她软弱、善良,看似跟任何一桩命案都毫无关系,但却是一切旋涡的中心。 姜美丽。 第48章 烟火夜·长头阿丽(上) 王冽对姜美丽印象不深,他甚至不知道她叫姜美丽,大家都叫她阿丽,长头发阿丽。 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短得不能再短了,还能看出来发质很好,乌黑油润,跟那枯槁似的面容,呈鲜明的对比。 “我老婆。”野猪言简意赅的介绍,抬手点烟的一刹那,阿丽明显瑟缩了一下,那是被打怕了会有的神色。 王冽觉得有些奇怪,在监狱里的时候,他听野猪提起过他老婆,那时候还很正常,他说自己混蛋,让她大着肚子一个人过日子,还说出去之后,一定好好补偿她。 可是实际上,他打她用的是杀人般的热情,一直打得她口吐白沫,状若疯癫,才肯停下来。 据说,野猪入狱的时候,她偷人,还生了个野种,野猪回来往死里打她,让她说奸夫是谁。她不肯说,据说她现在还是趁野猪不注意,跟奸夫勾缠在一起。 因此,野猪隔三差五的,就要疯了似的打她一回。 “这女人,天生淫荡,不把她打死,她剩一口气也要爬出去勾引男人,要不然,痒也痒死了。” 偶尔王冽会听见顾客聊起她,总是带着心照不宣的笑意。 但王冽一直觉得,她是一个挺老实的女人。 不犯病的时候,她买菜、做饭、带孩子、收拾网吧卫生,都是低眉顺眼的,偶尔有人跟她开一些下流的玩笑,她也只会沉默着走开。 王冽知道,她也正在腐烂。但这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很少注意那边事情——观水街有着一条模糊的分界线。 一面是本地人,原住民、村子拆迁后搬过来的村民,他们不大瞧得另一面的外来者,工厂打工的、外地人租房的、像王冽一样开门做小买卖的。 统统是“乡下人。” 所以即使他们每天生活密不可分,也有一条看不见的分割线,比如对门的邻居,只觉得彭欢是自己人,而巷子里开旅行社的外地老板,也只会主动同王冽扯两句闲话。 虽然跟野猪认识,但是野猪和他的网吧,明显是属于“本地人”世界的,王冽很少去,也没有那边的消息。 后来,单独跟姜美丽接触,是一个黄昏,他出门抽烟,却正撞见姜美丽领着孩子在门口探头探脑,见到他好像受了极大地惊吓,整个人猛然往后一缩。 王冽平静的问:“剪头么?” “剪……给孩子。” 她那时候已经看出来,人不太正常了,眼神是涣散的,忽左忽右,就是不跟人对视。 孩子被推出来,瘦得像猴子一样,头发却很长,脏得不像话。 他真正上手剪的时候,才发现,孩子头发上有跳蚤。 他强压住恶心,平静地将孩子的头发剃到最短,然后用硫磺皂给他洗了一遍头发。 说也奇怪,那孩子的头发也像她,掉在一堆碎发里,乌黑油亮的显眼。 明明饭都吃不饱。 结束之后,她咬着嘴唇,小声道谢:“不知道怎么谢你好……我不敢上手……” “没事。” 王冽道,他把硫磺皂直接送给了她,也没有收钱,毕竟,给别人的客人用不太好。 她接过去,眼睛亮亮的,千恩万谢的走了。 她大概不会超过三十岁,可是看背影,背已经佝偻得不像话。 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同人偷情的类型,王冽想,大概又是一个被流言蜚语毁掉的女性。 但他没想到,姜美丽会来投奔他。 那是一个夜晚,他正要关门,就看见一个人仓皇从巷子口跑过来,她拉着他,道:“救救我,他要打死我,打死我——” 她头发散乱,嘴角乌青,明显是逃出来的。 王冽怔了一下,他不喜欢管闲事,可是下一刻,姜美丽一把推开他,直接跑进屋子里躲了起来。 王冽朝巷子口望了一眼,野猪正朝这边跑过来,于是他停下锁门,转头去了巷子口的小卖部,买烟。 他不想给她打掩护,也不想看到野猪在他面前打女人,那么依旧一个字,躲。 他躲开之后,野猪骂骂咧咧的经过,并没有发现她跑进了理发店。 抽完半包烟,王冽才走回来。 姜美丽躲在椅子后面,瑟瑟发抖,王冽轻声道:“你好?我要关门了。” 姜美丽猛然抬起头,惊恐的看着他。 他这时候才发现,她五官其实很漂亮,不用气质和皮肤加成,纯靠五官的好看。 衣服被扯掉半边,昏暗的灯光下,有种破碎的美丽。 谁也没想到,她突然道:“你能带我走吗?” “嗯?” 王冽并没有搞懂她的意思,而下一秒,她直接拿着王冽的手,摁在了自己的胸上。 那一瞬间,王冽整个人宕机了。 她还在说话,絮絮叨叨:“你是好人,我跟你睡觉,你带我和孩子走,好不好,我家里人很有钱……” 王冽如同烫手一般迅速缩回手,他骂她:“你有病吗!” 随即,将她连拖带拽扔出屋外,不理会她的哭嚎声,迅速把门锁上。 ……她果真跟传说中的一样,他想。 后来,她走了,又回到了那个家。 再后来,她被打得受不了了,又跑到理发店一次,这次王冽直接将她赶了出去。 他来这里,是为了过一些安静的日子,他不想惹任何麻烦。 后来,听说她失踪了,他还在想,她应该是用了那个方法,出卖身体,到处求人带她走,终于有一个男人同意了。 后来才知道,她死了,知道是彭欢杀了野猪,他也在想,大概那个男人就是彭欢。 但是仔细一想,就觉察出不对来。 如果真的是彭欢,他们俩大概率,是近段时间才勾搭在一起的。 原因很简单,野猪五年前入狱那段日子,彭欢还不满十八岁,还是个孩子。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跟一个怀着孕的女人偷情,实在很不可思议。再加上彭欢那时候还在上学,可能性就更低了。 而一切的源头,野猪之所以打她,是因为他发现,在他入狱期间,她跟一个男人有奸情。 如果这个男人不是彭欢,他是谁呢? 或者说,这个男人真的存在吗? 关于姜美丽的事情,如同一团黑色的漩涡,越下沉,越窥见越多恐怖的黑暗。 王冽隐隐的意识到,漩涡底部是让人肝胆俱裂的真相。 他必须查个清楚,因为他不査,姜芬芳早晚有一天也会查个明白。 王冽去了一间游戏厅。 这间游戏厅,开在观水街的另外一条巷子里,老板是个外地人,满脸横肉,跟野猪一直很不对付。 2005年,在网吧的冲击下,游戏厅实际上已经没有那么有吸引力了,但是本地游手好闲的青年们,还是喜欢聚在这里,玩拳皇或者跳舞机的。 特别是现在,野猪的黑网吧关了,他们又少了一个打发时间的去处。 王冽穿梭在烟雾和枪炮的声效中,扫视着电子屏后一张一张,或熟悉或陌生的脸。 最终,他停在一个人身后。 他叫房桥,也是跟野猪沾亲带故的兄弟之一,如今叼着烟,正废寝忘食的的砸着游戏机。 王冽在旁边看了一会,等到中场休息,才道:“房桥?方便说话吗?” “滚” 他看都没有看王冽一眼,全神贯注的盯着屏幕。 王冽察觉到,一些阴冷的目光,从四面八方看过来,包括坐在帘子旁的老板,已经站起身来,目光不善道:“你找谁?” “跟你没关系。” 王冽回头平静的说了一声。 然后,一把抓起房桥的头发,将他的头重重的砸在荧幕上,咚咚咚!一连五下。鼻血直接飙出来,顺着房桥的下巴往下淌。 “能说话了吗?”王冽轻声问。 “能!能!”房桥终于认出了王冽,连哭带嚎道:“哥,你的店不是我砸的,我就跟着起哄……” 他长期不在本地,野猪死后,他回来吊唁,就跟着兄弟们一同砸了理发店。 但他当时,就觉得心里头有点不安,他记得野猪喝醉了时讲过,那个理发店的老板,是个杀人犯。 “是老子砸的!怎了!他妈的砸的就是你!” 一个身上纹着鬼头的男人,猛然踹翻了椅子,朝这边走过来,跟着他一起站起来的,有四个人,都是经常跟野猪混在一起的。 他们将王冽围起来,就像一堵高墙,阴影投射在王冽脸上。 “还没跟你算账,你倒自己找死来了!”鬼头男冷笑道:“别以为野猪看得起你,你就把自己……” 第58章 王冽带着指虎的拳头一拳砸在他脸上,鬼头男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哀嚎,刚想还手,第二拳已经砸了下来—— 其他客人尖叫着逃跑,而跟他们一伙的人,一边骂着脏话,一边猛地朝王冽扑上去。 游戏机里的音效还在响着:“round 1, fight!”变幻莫测的光影,将所有人的脸映得面目狰狞。 王冽打架的技巧很简单,逮住一个人,往死里打。 等他没有反抗能力,再拽过第二个开始打,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打过一个人没死,就没吃亏,打过两个人,就赚了。 血液在沸腾,可是心里却是冷的,跟他平日给客人修剪头发一样,冷静、专注、不带一代情感。 一拳又是一拳。 五分钟后,店里只剩下游戏厅老板,和野猪的一众兄弟,以及王冽。 王冽吐了口血,扶着旁边的机器勉强起身,点了根烟,然后对游戏厅老板道:“把门关上。” 老板忙不迭拿了遥控器,卷帘门徐徐下降,最后一丝光线,缓缓消失。 “现在,能聊聊了吗?” 他环视着七横八竖躺在地上,面露恐慌的男人们,轻声道。 第49章 烟火夜·长头发阿丽(中) 混混沟通方式就是这样,没人肯跟你好好说话,除非他被打服了。 房桥抖如筛糠,在王冽手下颤抖。 王冽问:“你跟姜美丽睡过吗?” 房桥愣了一下,颤声道:“谁?” “野猪的老婆。” “啊?”房桥六神无主,道:“阿丽姐,我……我没有啊!我怎么可能……” 王冽打断他,道:“你不是说野猪在监狱的时候,她给钱就睡么?你都睡腻了。” 那几日,王冽花了一些钱,跟黑网吧的常客打听了一下,野猪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殴打姜美丽的。 出人意料的是,他从监狱回来之后,至少一两个月内,夫妻两个相安无事,甚至可以说感情不错,野猪还给那个孩子洗尿布。 第一次,已经是冬天了,很多街坊邻居都看见,野猪家的门敞开,姜美丽手脚并用的往外爬,所经之处,全都是血。 为什么会有这个时间差呢? 王冽曾经怀疑过,这个奸夫会不会压根就不存在。 但是,野猪是个传统的人,特别把他的“朱家”当回事,如果没有一个足够让他信服的理由,他不会不让孩子姓他的姓。 这个理由,也不会是所谓“捉奸在床”,那按野猪的性子,那一定会出人命的。 最可能的,就是他绝对信任的,某一个兄弟,同他说了什么。 这个人是谁呢…… 野猪大部分兄弟,都是在附近胡混的,只有一个人,房桥。 他当时在外地读书,只有寒暑假才会回来。 他回来的时候,刚好是野猪对姜美丽大打出手的时间点。 王冽以为找房桥会很难。 但没想到,房桥职高毕业之后,就回家里待着了,跟他那个圈子里的混混一样,整日游手好闲。 有趣的是,他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野猪生前死对头开的游戏厅。 很多人听过他在游戏厅里大讲特讲野猪的坏话,当然也包括野猪的老婆阿丽,如何人尽可夫。 房桥此时再也没有那乐不可支的模样。 他的脸因为惊恐而变形,他颤声道:“我吹牛!哥!我吹牛呢!我哪敢啊,野猪哥会剁了我的,我哪敢啊!” 王冽道:“但你不会无缘无故的吹这个牛,你和她到底什么关系?” “我真的……我真的……”房桥都快哭了,他突然想到什么,紧紧的握住了王冽的衣角,道:“我,我不喜欢女人,野猪哥也知道的——” 王冽一怔。 他终于想起来,这个房桥跟杠头似乎有一些纠缠。 但这就更奇怪了,一个不喜欢女人的人,为什么会造谣一个女人跟自己有染? “她上门让我睡,我都没同意。”房桥突然指着地上那几个男人,道:“他们,他们都睡过她!” 鬼头男勃然大怒,道:“闭嘴,你个雌雄婆说什么疯话!” 房桥哆嗦道:“你敢说——你敢说——阿丽上门的时候,你没睡她?” “上门是什么意思?” 王冽看向了众人,那一张一张或是恐惧,或是扭曲的脸,仿若佛经里之中记载的恶鬼。 野猪进监狱的时候,一分钱也没有给阿丽留下,只告诉她,有事就找我兄弟,就跟着警察走了。 阿丽看着一屋子电脑,不是没有想过,把它们卖了,拿钱走人的。 但还是舍不得。 毕竟,是她让野猪开网吧,也是他们两个一起淘来这些二手电脑,她记得他们坐在地上,一边吃桃子,一边畅想着新的生活。 “上网一个小时两块,咱们这么多台机子,一天纯流水就一千块!再卖点泡面什么的,赚疯了。” 他眼睛闪闪发光,道:“等赚了到钱,老公给你买大房子,雇两个保姆伺候你。” 她依偎着他,疲倦道:“先去治病。” 她总以为她的病能治好,去上海,去北京,然后像正常人一样活着…… 野猪的黑网吧确实很赚钱,便宜,规矩少,附近打工的、种地的、甚至没成年的学生,都跑到这里来上网。 房子是自己的,刨去买二手电脑的成本,以及电费网费,剩下全是赚。 但是账上没有钱。 每天的钱,都被野猪拿来请他的兄弟们喝酒、唱k、夜店……房子没拆成,他有好一阵是朋友圈里最落魄的,如今,他要把那些委屈,加倍补回来。 阿丽管不了他,只能自己偷偷地攒一些,请客喝酒总有腻的一天吧……有朝一日他玩腻了,她就有钱了。 可没想到,等来的是他跟人打架,进了监狱,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阿丽环视着网吧,她其实心里清楚,她做不来这摊生意。 野猪再怎么爱玩,也是个男人——如果阿婆听见这话,准会骂她。 但实际上,男人能打跑上门闹事的客人,也能跟城管警察周旋。 她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怎么做生意?她甚至连方言都听不太懂。 但是……离开的念头一起,她就迅速告诉自己:你还能去哪?谁还要你? 跟姜家已经闹翻了,回去是要拆骨入瓮的。 又有疯病,又怀着孩子,这世界上,除了野猪还肯要她,她还能去哪? 于是,熬吧,不过一年零五个月。 网吧做夜里生意,不过白天也不是没人来,她雇了一个男孩,跟她轮班倒,夜里她看网吧, 白天男孩看。 实际上男孩笨手笨脚,白天经常慌里慌张的把她叫醒,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她还要算账、进货、维修…… 好在,野猪的兄弟经常来帮忙,他们大多数都上网不给钱,还要跑到里屋打牌,弄得乌烟瘴气。 她也不说什么,毕竟有这几个人在,没人敢在网吧闹事,替她做一些体力活也倒任劳任怨。 后来,一些事就逐渐变质了。 他们突然开始频繁的牌局上开她玩笑。 “哟,这把牌挺猛啊,今朝夜里你陪嫂子睡觉啊?”” “野猪哥不在,嫂子胸前还胖了,谁帮着努力呢!” 昏黄的光线下,他们不怀好意的笑着,道:“开个玩笑啊!嫂子别介意。” 口里喷出的气息,让阿丽越加觉得反胃。 可是她不能显露出来,只是温温柔柔的笑,道:“你喝水吗?” 她知道这是他们在撩拨和调情。 毕竟野猪不到两年就出来了,他们不敢真的拿她怎么样。 但是又蠢蠢欲动,做着一些美梦:如果小嫂子春心荡漾,主动投怀送抱,那就怪不得我了…… 阿丽唯一心跳加速的部分,就是想吐吐不出来。 但其实,她早已经明白了,野猪跟这些恶心男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多了一付好皮囊而已。 她时常想,她为什么爱上这样一个男人?更困惑的是,她为什么曾经会觉得,这样一个男人是有灵魂的,像是《阿郎故事》里的周润发,表面不羁浪荡,实则深情。 ……实际上野猪脑子里,只有吃、喝、交配。 他吃饭的样子,简直像一头猪在拱食。 发情的时候,跟此时屋里这一群腥臭的、满面通红的男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阿丽烦躁的点了一根烟,孩子?她每天吸那么多二手烟,孩子怕什么。 就这么一边防备着那群发情的公猪吃人,一边心力交瘁的开网吧。 在她怀孕第五个月的时候,网吧里的电脑,突然坏了。 十几台电脑,全部都没法开机了。 那本来就是不知道几手的旧电脑,平时就总出问题,请了电脑城的人上门,说是中了蠕虫病毒,要修复主机,要花一大笔钱。 第59章 她哪里有钱? 就算不太懂电脑,她也知道这件事蹊跷,哪有十几台电脑一同坏了的道理,她怀疑有人恶意搞破坏。 首当其冲怀疑的,就是隔壁街的游戏厅老板,但是她没有证据,只能蹲在坏了的电脑中间,哭了一场。 好不容易凑了钱,把电脑修好了。 没过一个礼拜,又坏了,这一次是木马病毒,坏得更彻底。 客人直接破口大骂,让她退钱。 阿丽心力交瘁,她不知道自己得罪谁了,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只能蜷在床上,哭了一场。 哭着哭着,她就睡着了。 做了很多光怪陆离的梦,她想飞,可是脚被人捏住了,飞不起来,她急得发颤,就睁开眼睛。 阴暗的室内,真的有人在捏她的脚。 她只觉得浑身的寒毛全竖起来了,迅速缩回脚,尖叫起来:“你干什么!你怎么进来的!” 对方也不恼,腆着脸笑道:“原来野猪哥给的钥匙,我怕你夜里害怕——” 是野猪的其中一个兄弟,刚才客人闹事的时候,他们一个也不见人影,却半夜三更的摸进他的屋里。 “阿丽——”男人痴痴地看着她,喝酒发黄的眼睛,却闪着一样的光:“你看,没个男人不行,以后我疼你。” “你干什么?” 阿丽警惕的看着她,抱着被子撤到床角。 “你以为电脑是怎么出毛病的,还不是那帮畜牲,你走投无路了,可不就得坐到他们怀里” 他一点一点靠近她,阿丽没有躲。 奉还山上,贞洁观念很淡薄,没人觉得女人跟男人睡是脏了,是吃亏。 况且这一刻,阿丽意识到,这是一群人的谋算,他们都睡了她,野猪就什么都发现不了。 与其这样,还不如重新找个靠山,眼前的男人还可以,虽然有家室,但是跟野猪一样强壮。 她任由男人臭烘烘的嘴靠近她。 然后操起一个啤酒瓶,砸在了他头上! “你再胡来一个试试!”她吼:“滚,等野猪出来,把你脑浆都打出来!” 男人恼羞成怒,想要还手,可是她已经跑了出去,打开门喊:“要不然你今天弄死我,再不滚我就让你老婆知道!” 男人最终骂骂咧咧的走了。 此后,阿丽陆陆续续的拿着刀、斧头、饭勺、擀面杖……赶走了一个又一个上门犯贱的男人。 倒也不是为谁守贞。 而是阿丽知道,这群男的关系比看起来紧密多了。 她跟一个人睡,就会被拿捏住,不得不跟所有人睡,到后来,买一包烟都会沦为用身体交换。 她赌不起,她肚子里还有孩子。 其实阿丽一直怀着一种隐秘的期待,她希望这个孩子能自然而然的流产。 这样她就能走了。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她那时候已经不爱野猪了,也不想要这个孩子,但她不敢把孩子打掉,然后远走高飞,她没法这么果断。只能暗中期待着命运推她一把。 但命运没有眷顾她,九个月,孩子出生了。 因为没有身份证,她没有去医院,只把门锁了,自己在那张破床上生。 她见过无数阿娘生孩子,她以为不难,可是轮到自己,她只觉得自己死了,又活了,然后又死了。 地狱也就这样了。 孩子生下来之后,她自己剪了脐带,自己熬了药给自己吃,自己用铁锹往外铲血,她流了那样多的血,于是,她给孩子取名朱砂,纪念这个血色的黄昏。 网吧早就开不下去了,那些男人不再来调戏她,也不再来帮忙,她靠着一点微薄的钱,养活自己和孩子。 她身体太虚弱了,想等着孩子满月,就出门找工作。 可是带着孩子,合适的工作太难找了,她只能去工厂领一些玩偶回来,给它们缝眼睛,一个一分钱。 她没有奶水,只能喂孩子喝米糊,还有门口种了一些野菜,用水蒸着吃。 她其实并没有感觉到自己有多少母爱,但是,你要说看他饿死,她也是做不到的。 她活着的唯一指望,就是盼望着野猪回来,她就可以把孩子交到他手上,那时候她就能离开了。 可是等来的,却是野猪在监狱跟人打架,刑期延长的消息。 那天,她只感觉自己脑子那根弦崩坏了——因为没钱,她已经很久都没吃过药了。 她只来得及把孩子反锁在屋里。 等下次清醒的时候,屋子里所有玩偶,都已经被她捅坏了,她依稀记得自己渴望着,刀刃插入柔软东西的感觉。 孩子在屋里,哇哇大哭,含糊着叫着,妈妈,妈妈。 她没空理会,只是呆坐在地上,手指深深插入头发里,她想,怎么办,她赔不起这些玩偶。 她只能卖电脑,可是没法开机的电脑,根本卖不出去。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孩子一岁半的时候,突然发了高烧。 他一向是很乖,尽管吃米糊和苦菜汤,也很少生病,可是那天他额头滚烫,不停地呕吐,甚至开始痉挛。 她只能把他送进医院,医生说是急性肺炎,要吊水,要住院,还可能要手术。 她没有钱。 阿丽失魂落魄的抱着孩子,走在医院的长廊里,没人能看着自己的孩子死,更何况那个孩子刚才伸出软乎乎的小手,叫妈妈。 她把孩子放在医院的长椅上,然后往外走去。 会不会有人偷走?随便吧,有人偷走,起码还有一条活路。 但没人偷走,她就得为他去找一条活路。 她挨个去敲野猪兄弟的门。 第一个,就是房桥,彼时房桥窝在家里看电视,听见敲门声。 他开门就看到了一个女人,开口道:“房桥,孩子病了,你能借我点钱吗?” 房桥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她是阿丽,野猪的老婆,那群男人常意淫的对象。 可是她现在,再也没有记忆里清秀干净,神色狂乱,衣衫凌乱。 房桥挠挠头,尴尬道:“你开什么玩笑啊嫂子,你们家大财主,管我一个穷学生借钱……” “没时间了,孩子一个人在医院。”她打断她,然后突然去解领口的扣子,她道:“我不白借,我跟你睡——” 房桥被她吓了一跳,连忙推她,一不小心就将她推倒在地上。 “你有病吧!”房桥吼了一句,又道:“犯贱去别处犯去!” 说完,砰得关上了门。 房桥同王冽说:“天地良心,我都不晓得她为什么来找我……后来我想,她大概是挨个上门,把钱凑齐了。” 尽管不合时宜,他脸上还是露出一丝猥琐的笑意,但很快低下头。 王冽道:“你把这件事告诉了野猪?” 房桥神色有些尴尬,不敢看其他人,道:“自己家兄弟嘛……” 王冽神色未变,道:“后来呢?” 房桥道:“然后,她儿子住了院,病好了,又花钱把电脑修好了,网吧又开起来了。” 王冽道:“所以,都谁给了她钱呢?” 他问的是房桥,可是看向的,却是地上那群人。 第50章 烟火夜·长头发阿丽(下) 鬼头男突然如梦初醒般的,道:“你是为了野猪来的?” 随即,他昂这头,大义凛然道:“野猪当年拿着刀问过老子一回,警察后来又问来自一回,当年回答跟现在一样,那女子我没睡过。” 其他人也附和起来:“谁会睡她?也不嫌恶心。”“母狗一样……” 王冽放下房桥,朝那边走去,然后一把抓起鬼头男的头发,用力摔在墙上。 鲜血和一颗牙,同时从嘴里迸出。 “我问你的时候,你再说话。” 王冽再次把他抓起来,轻声道,他仍是礼貌的,温柔的,鬼头在他手里,像一个玩偶一样,眼珠神经质的震颤。 “所以你们其实都知道,对么?”王冽环视着所有人,道:“所有人,都跟警察说了谎。” 游戏厅里一片死寂,只有荧幕的光影,一明一暗的闪。 警察不会那么轻易地断定彭欢跟姜美丽的关系。 除非,这群认识野猪,又认识彭欢的人,提供了口供。 王冽问:“为什么?” 没有人回答。 王冽看着鬼头,道:“你可以说了。” 鬼头嗫嚅了半天,才道:“我,我们这种人,不想跟警察打交道……怕他们査出点什么,就想快点结案,反正,反正彭欢已经死了……” 王冽来之前,想过很多种答案。 比如,凶手就在他们之间,凶手给了他们好处。 但是唯独没想到,答案这么简单。 他们或多或少,都沾过一些偏门的生意,包括黑网吧,也包括此时此地,帘子后面的老虎机。 他们当然不想跟警察打交道。 第60章 至于野猪是不是枉死的,这些为了野猪,砸了维多利亚理发店的“兄弟”们,并不在乎。 真是感人肺腑的,兄弟情谊。 王冽想冷笑,但他忍住了,只是道:“所以,阿丽的情人到底是谁?” 鬼头男刚想开口,王冽就打断他:“我不是来给野猪报仇的,说清楚了,大家回家,说不清楚,我就跟你们回家……” 他看着他们,笑了一笑,道:“你们都有老婆孩子,我什么都没有,所以,不要逼我。” 鬼头急促地喘息着,他道:“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她是来我家了,但,但她是个疯子啊!” 他的确对阿丽有想法,可那天她敲门的时候,他老婆在家。 他把门开了一条缝,小声让她回去等着。 结果她就像听不懂一样,一直念叨着,我跟你睡,我跟你睡,王八蛋,我跟你睡! 她的眼睛瞪得那么大,就好像眼球要滚出来,突然一件一件的把自己的衣服扯下来,然后一巴掌接着一巴掌的砸门。 门声巨响,几乎要把整栋楼给震塌。有人开门看了一眼,被吓得魂飞魄散,就赶紧回去了。 猫眼里,她一丝不挂,披头散发,越发像一个妖怪,鬼头和他老婆都吓疯了,谁也不敢开门。 后来报警了,可是没等警察来,她似乎清醒了,又抓起衣服穿上,走了。 鬼头颤抖着对王冽说:“真的不是我,不信你去我老婆,问警察也行,野猪也问过……” 一米八几的大汉,佝偻成一团,哭得满脸鼻涕眼泪。 王冽冷淡道:“所以到底是谁给了他钱,现在告诉我有谁跟她睡过。就可以走了!” “是胖子!” 房桥颤巍巍的举起手,道:“他跟我说他也睡过!说那娘们身上有苦味!” “你放屁!”胖子惊恐的吼,又对王冽道:“我吹牛呢,乱放屁!我想着房桥那个娘娘腔都睡过……黑子也睡过她!” 他们争先恐后,七嘴八舌的互相攀咬,一言不合两个人就厮打起来。 游戏机被撞击着,不停地发出机器故障的嗡鸣。 王冽平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直到一个人走到他身边,递了一根烟给他。 是游戏厅老板。 “兄弟,我们还得做生意。”老板道:“方不方便,去外面耍?” 王冽道:“不方便。” 老板死死盯着他,他是一个跟野猪不相上下的壮汉,虎目圆瞪,手臂上青筋暴露。 王冽仍然平静地注视着他。 最终,老板松了拳头,道:“我来说吧……” 那一瞬间,仿佛有极大地风雪呼啸而过。 王冽声音很轻,他道:“果然是你。” 老板深吸一口气,道:“我跟那女人没关系,但是……野猪那网吧,的确是我黑的。” 王冽之前就有猜测。 他猜测过,网吧两次中病毒,不可能是意外。 那个人要么是图色,将阿丽逼入绝境之后,把她搞到手。 要么是图财……这边一共就两个娱乐场所,没了黑网吧,受益最大的,就是游戏厅。 老板道:“我没有别的意思,野猪哥在的时候,也没少砸我的场子,他进去了,我就想多赚点……” “那后来电脑又修好了,你怎么没黑第三次?” 老板沉默了良久,才道:“我,一直想把这房子买下来,房东不卖,有一天,他突然说卖了,但是有个前提,别去找野猪那网吧麻烦了,说他外甥媳妇,带孩子不容易……” “房东是谁?” “就是……老彭。” 老板吸着烟,含糊道:“他人真挺好的,真的……所以我没往那方面想……” “太荒谬了”刘警官道:“你是说,姜美丽不是跟彭欢谈恋爱,是跟老彭?” 她一个年轻姑娘,眼睛又没瞎,怎么可能爱老头? “录音,您听见了。”王冽道:“人证我也随时可以给您带来,他们做了伪证,姜美丽跟彭欢没有关系……” 刘警官笑笑道:“这些小混混的话,一天一个样。” “但是,你们应该在彭家找到过姜美丽的私人物品吧。”王冽打断他,道:“所以才会认定,彭欢跟姜美丽是恋爱关系,但这些东西,也可能属于这家里另外一个男人。” 刘警官收敛起笑容,不耐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王冽道:“您比我清楚,不是每个人都能分尸的。一个变态杀人犯,还游荡在外面,会发生的事情可能会比野猪案,残酷得多……” 刘警官提高了声音道:“王冽,我警告你,不要再那里胡说八道!” 王冽停下来,平静地跟刘警官对峙着。 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理发师,一个刑满释放人员。 清秀、斯文,像个读过很多书的人。一双眼睛,深不见底。 刘警官道:“你知不知道,偷录偷拍是违法的!你拿这些东西来,说这些胡话!你想干什么!” 王冽叹了口气,刘警官的反应,他早就已经料到了。 他道:“我不想干什么,只是,如果希望有一天发生命案,您能第一时间想到他。” 离开之前,王冽在报纸上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 刘警官看着王冽的背影,尚觉得恼怒:“什么人都来质疑警察办案……” 他如此笃定,是有原因的。 锁定彭欢之后,警方当然会怀疑,是否是父子共同犯案。 但野猪死的那天夜里,老彭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他下午五点就去了火车站,坐火车去隔壁县城走亲戚,检票口、列车员、他家那个亲戚本人……通通能证明。 当然,这些是不能同外人讲的。 那张纸团,刘警官想扔了,但最终还是团了团,扔进了抽屉的角落里。 清晨的日光,打在姜芬芳眼皮上,她睁开眼睛。 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以至于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她人在哪里。 过了好一会,她才意识到,自己不在奉还山,也不在姑苏,她在上海。 上海,全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跟王冽一起。 最后一个念头,让她心里平静了一些,她起身推开卧室的门,却看见王冽站在阳台上,烟灰缸里厚厚地一层烟蒂。 “你怎么了?”姜芬芳问。 “有点失眠。” 王冽安静的笑了一下,道:“早饭在桌上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姜芬芳只觉得他这个笑容有种说不出的悲伤。 “干嘛买早饭啊,我们自己做着吃最好了。” 汤包滚烫,油条爽脆,扑鼻的香气,还有姜芬芳说话的声音,王冽好像从冬日冰冷的河水中,探出头来,周身慢慢地回暖。 他笑一笑,道:“我小时候很喜欢这家店。” 所以,想让你尝尝。 姜芬芳吃不惯汤包,被烫的舌尖发痛,一边呼气一边吃,溅得满身油点。 王冽静静地看着她,心里无数个声音交织在一起。 老彭只说了一句,鬼魅般的声音。 阿柚带着哭腔的质问。 以及刚刚接到的,刘警官的电话,他终于相信了,让王冽带着姜芬芳回来配合调查。 王冽道:“姜芬芳在哪我不知道。而我现在不在本地,您如果需要传唤我,请出示正式文件。” 刘警官在那边咆哮:”彭川华跑了!你晓得他有多危险吗!他处理所有名下财产,如今他手里有一大笔钱,他很可能拿这笔钱去买武器,买凶杀人…… 彭川华是老彭的大名。 王冽看着姜芬芳,她的精神状态,刚刚好一点,生活正要走向正轨。 可是,老彭的事情,会把她重新拖入那个熟悉的、黑色的漩涡之中,此后就会像他一样,永远的生活在地狱里。 这时候,姜芬芳突然开口,道:“老板,我想同你讲一件事。” “你说。” “关于昨天你讲,你是杀人犯的事情,我想了一夜,还是没办法当作不存在……” 王冽怔了一下,道:“嗯。” 她放下筷子,道:“我觉得,你应该翻案。” 她并不知道昨天夜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目光澄澈,如同她身后,冉冉升起的朝阳。 “我觉得,背着这个罪名生活你会很痛苦,既然痛苦,我们就想办法改变它,况且你本来就没有错。” 王冽看着她,指尖微颤。 她道:“我陪你一起上诉,一年不行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我想你高高兴兴的活着。好不好?” 第51章 烟火夜·礼物 王冽沉默了许久,才道:“好。” 就在这时候,门被敲响了。 寒毛几乎是一瞬间就立了起来,王冽一把拉住起身开门的姜芬芳,厉声道:“别去!” 姜芬芳愣了一下:“啊?” 第61章 门外的声音已经响起来:“小姜,你在家吗?” “我在!” 姜芬芳一边应着,一边莫名其妙的看了王冽一眼,挣脱他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昨天那个徐阿姨,她笑着寒暄道:“吃饭呢?这家汤包老讲究了,我来啊,是想问你,昨日讲得那个事……” “记得呢,我呀,东西都买好了,待会弄完了,给您送上去!” “好的呀好的呀,你都不知道,她一个小姑娘,这个毛病烦死人了呀!” 姜芬芳站在门口跟徐阿姨寒暄。 而王冽沉默地坐在桌前,洁白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 他在害怕什么? 老彭再神通广大,也绝对不可能知道这栋房子。 而且老彭算什么神通广大,他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退休老头,被仇恨驱使,一时间犯下大错。 也许,他明天就会被警察抓到。 姜芬芳的生活,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那……何必要告诉她呢? “徐阿姨的女儿,有掉头发的毛病,头顶都秃了。”姜芬芳合上门,无知无觉道:“我跟她讲,我家里有秘方,可以熬一些草药洗头看看。” 王冽道:“好,待会我去交一下煤气水电费。” “你说,我们在家里开一个理发店怎么样?”姜芬芳道。 “嗯?” 王冽有些怔愣。 “徐阿姨家的美容院我看过了,别看开在居民楼里,熟客带熟客,人不少的……如果我把她女儿的秃顶治好,那让她帮忙介绍一些客人,肯定是没问题的。” 纵使满腹心事,王冽还是笑了,道:“你们俩就聊了这么几句,你就想了这么多?” “我想了一个晚上呢!”姜芬芳兴奋地讲:“你看,我们所有的东西,都是现成的,与其给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做生意,但是租房又是一大笔钱,没必要,先试试看能不能低成本开下去。” 更重要的是,她虽然答应了王冽要考大学。 但是王冽出门打工养她,她在家里学习,然后考上大学,再找工作,这条路太慢了。 她必须迅速靠自己在这个城市立足,她往后的计划,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 王冽迟疑了一下,道:“但是客人可能不会多。” 美容院能开在居民楼里,是因为外面的美容院收费昂贵,但是本身成本不高。开在居民楼里,能吸引那些爱美,又节省的主妇们。 而理发店到处都是,除了本小区居民图个方便,外人何必要跑到居民楼里剪头发? 姜芬芳道:“先开起来试试看,半年之后,我有个想法。” 她眼睛亮亮的,有点得意的神情,就等着王冽来追问。 可是王冽什么都没问。 他只是看着她,就像是在看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带着欣赏、怜爱,还有悲伤…… 随即,在姜芬芳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他就垂下眼睫,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道:“好。” 姜芬芳兴奋地一把抱住他。 女孩子温暖的体温,带着药草清苦的味道,整个的揉进他怀里。 “王冽。”她的声音闷闷地,道:“是不是有一天我说,我要去摘月亮,你也会说,好,然后去找梯子。” 王冽没有说话,越过她的肩膀,他看向了阳台。 很多年前,他的母亲就是从哪来一跃而下,他并没有亲眼看见,却在脑海里重复了许多许多年。 他叹了口气,答非所问,道:“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保护你。” 姜芬芳从他怀里抬起头,她并没有听懂,但还是露出一个笑容,有点得意,有点欢喜。 “你果然是爱我的。”她想。 玫瑰色的爱欲,让少女心中升起庞然的野心,她想要长大,变成比现在更强大更美丽的女人,赚许多钱,,然后同他,永远永远在一起。 那么你呢,她在心里问,你会爱我、臣服于我,为我付出一切吗? 你愿意吗? 王冽? 王冽的理发店,头三个月都没有赚到钱。 和他预想的一样,真的很少有人愿意在居民楼里剪头发,只有一些图便宜的大爷大妈,但给他们剪一次头,根本就是赚不到钱。 但没关系,一来因为没有房租的花销,二来,姜芬芳还不顾他的反对,另外找了个工作。 两人温饱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个月,事情发生了变化。 徐阿姨的女儿,常年光秃的头顶,开始冒出青青的发茬,而且只要来过剪过头发的都知道,这家的洗发水,是草药煮的,对头发好。 开始有熟客,一个接一个上门,其实草药熬的洗发水,也没那么神,只是去油,且不伤头皮。 但是客人上门,只要一看见姜芬芳那一头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头发,就先在心里信了八分。 养生养身,心理作用要占一半,即使没有什么显著的变化,也觉得自己的头发乌黑油亮了。 再加上王冽剪头发技术,确实不错,一时间,来剪头发的人,竟然排起了队。 在回家之前,王冽以为,自己回到熟悉的那个房子里,会彻夜失眠。 但是实际上,来往不绝的客人,彻底破坏了这个房子的冷清。 ——还有每天笑声不断的姜芬芳。 她天生适合做服务行业,因为有种讨人喜欢的魔力,无论什么样的客人,都被她哄得很高兴。 王冽一向讨厌喧闹,可是看着她忙来忙去的背影,只觉得内心平静又欢喜,就像小时候的除夕夜,哪怕只是坐在屋里写作业,仰望着窗口的烟火,也觉得幸福。 第六个月,又到了冬天了。 正月里,生意少,姜芬芳专心做完一套卷子,难得得了及格分。 她的基础真的很差。 她的基础真的很差,第一次做数学卷,她只得了十四分,挠挠头,道:“我没有念过高中。” 王冽叹息,道:“这是初一的卷子。” 后来一路坐下来,才发现,她的数学水平,停留在小学三年级。 还好,这些通通都在他预料之中,他买了教材,一点一点补回来。 姜芬芳学习能力其实很强,但是没有耐心,一道题总也听不懂,就会生气:“你之前不说了要开根号吗!” “这里不开。” “我不做了!” 王冽不说什么,只是起身去忙自己的事,隔了一会,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凑过来,道:“那你说,为什么不开根号!” 她的表情精彩极了,又是气急败坏,又是委屈巴巴,王冽忍住笑,继续回去讲。 学习进度并不快,毕竟白天店里两个人都忙,只能在晚上学,实在晚了,王冽就会煮一碗面当夜宵。 这是他妈妈的习惯,夜里学习,就是要吃点热热的东西暖胃。 姜芬芳十分喜欢王冽做的面,但那天夜里,她搁下笔,道:“老板,我想吃火锅。” 虽然生意好转,但之前添置镜子、椅子等等东西,花了不少的钱,姜芬芳一直要求两个人必须非常节省,就算除夕夜,也只吃了一包速冻水饺。 王冽道:“好。” 他们去了一家大学城附近的火锅店,因为学生放假,街面上难免冷清,只有火锅店闪着暖黄色的光,旁边的店面门都关着,圣诞的装饰还没有完全拆掉,红色、绿色的彩条在风中摇摇晃晃。 火锅店倒是人声鼎沸,里面贴满了超级女声的海报,价格便宜,坐满了没回去过年的打工人,还有约会的小情侣。 王冽一向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可是姜芬芳喜欢,自来熟的跟老板打招呼:“过年好啊老板!大过年的,生意还这么好啊!” “差远了。”老板倒像是同她相熟一样,道:“学生要是没放假,那人可多了。” 一站地内,有四家大学,还有一个中学,学生们最喜欢这种便宜,口味又重的东西。 碗碟脏兮兮的,王冽低头擦着筷子,而姜芬芳则趁着老板不注意,从兜里掏出一塑料袋肉卷,趁机下在锅里。 这里肉卷很贵,又是合成肉,因而每次来,她都自带东西,王冽每次都很怕被发现,但她振振有词:“又不是没点东西!能省一点是一点!” 王冽就不说什么了,他有点尴尬,但比起她的开心,那点尴尬又算得了什么呢。 姜芬芳要了啤酒,她同他干杯,道:“我们庆祝一下吧,在这个城市,我们赚到钱啦!” 她眼睛亮亮的,像是碎散的星光。 王冽没有说话,只是一饮而尽。 “还有,庆祝我已经很久没发过病了,跟正常人一样。” “庆祝你手艺精进,客人们都讲,比那些高级理发店剪得还要好!” 不知道“庆祝”了多少杯,夜已经深了,姜芬芳看着指针指向十二点,下了一份面条,盛出来,推给王冽。 第62章 “生日快乐,老板。”她道。 王冽自己都怔了许久,才反应过来,道:“你怎么会知道?” “偷看你小时候的日记本了。” 她笑眯眯的,又道:“本来想买个蛋糕来着,但是又觉得不实用,我想要送就送那种,你特别需要的东西。” 王冽笑了,他拿过面条,道:“已经很好了。” 只是在火锅里煮过一遭的面条,却不知道为什么格外的香软顺滑,鸡蛋也饱满鲜嫩,他很多年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面。 胃里心里,都是热的。 吃过面,他们走出去,清寒的空气扑面而来。 王冽往前走,姜芬芳却没有跟上来,她站在原地,道:“这是我陪你过的第一个生日,我想送你一个礼物,足够有用、足够特别的礼物。” 少女站在无边无际的夜色之中,身后,是火锅店隐约的暖光,以及摇曳着的,圣诞节装饰。 王冽看着她,他想说,已经足够了。 遇到你,同你一起走一段路,已经足够了,足够好,足够幸运,足够让我觉得自惭形愧…… 下一秒,卷帘门的声音响起,火锅店旁边的那扇门,徐徐打开。 而遥控钥匙,就在姜芬芳手里。 “我租下了这个店面。”她道:“以后,这是我们新的维多利亚理发店。” 寒风中,王冽呆呆地站在那里,仿佛灵魂出窍,许久,才问道:“你……哪来的钱?” 第52章 烟火夜·时代 姜芬芳没有回答,她只是道:“我算过了,就算半个小时一个客人,按照我们的定价,一天排满八个小时,我们也是赚不到钱的。” 她道:“想要涨价,想要赚钱,我们需要店面。” 王冽道:“我知道,但我以为……这是明年,或者后年需要考虑的事情……” “我等不了那么久。” 她干脆利落的说。 朱砂还在那个姨婆婆家里,从泔水桶里捞东西吃。 杠头和阿柚,还等着她一起赚钱。 最重要的是。 她有好多想做的事情,好多的野心和奢望。 那一年是2007年,她满十八岁周岁,做了人生最大的一个决定。 “我把姜家老宅卖掉了。” “什么?” 王冽疑心自己听错了,他错愕的看着姜芬芳。 可她用力微笑着,像礼仪培训里那种标准的微笑,就好像极力证明着“我一点也没有不开心”。 姜芬芳到城里,确实是乡下来的土包子。 但是姜家其实并不缺钱。 奉还山闭塞,百年来,姜家女人就相当于附近十几个村落的医官和殡仪馆,人生最大不过生死,比上周围的村民,已经算得上富裕。 只是那次分家,姜家所有的存款,都拿出来分给了各家的当家女人,剩下的一点余钱,姜芬芳拿在手里,照顾留下来的老人们、吃穿用度、养老送终,最终已经没有剩多少了。 但是田宅还在。 姜家的所有房屋、田地……统统都留给姜芬芳,还包括镇上的店铺、房产…… 林林总总,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是火车上遇到的那个阿姨搭的线,其实也不是卖,是租给他们二十年,说是要做什么仙山旅游。” 后来,那些人打着“姜家后人”、“仙山神医”的旗号,在奉还山做起了旅游生意,但那是后话了。 姜芬芳拿到了整整五十万。 “可是那毕竟是你的家,我以为你会舍不得。” 之前,因为高考学籍的事情,他跟着她回了一趟奉还山。 那是个很好,也很安静的地方,山上草木繁盛,风景奇美,山下热火朝天的、忙着修公路。 姜家老宅就在山巅,有祠堂、有牌楼、有院子……能看出来祖上是阔过的,房屋本身已经成了文物,只是年久失修,又无人居住,夜里风急,就像有无数个女鬼在凄惶的哭泣。 其实王冽很喜欢这里,但是他也知道,让一个年轻的女孩,守着这座空山,太残忍了。 姜芬芳道:“我的家在阿婆死那天,已经没啦,现在你、杠头、阿柚是我新的家。” 她原本打算,报完仇之后,就回奉还山。 那些房子、田地需要有人守着,否则早晚会坍塌,荒废…… 但后来,她不想回去了,她要留在闪闪发光的城市,不是身不由己,也并非为了朱砂,全因为她心里那些虚荣又美丽的欲望。 那机会来临的时候,就干脆利落的下定决心。 不要回头。 王冽放弃般的叹了口气,他道:“其实你应该跟我商量一下,我本来想把我们住的房子卖掉的。” 他其实也认同,要有店面。 他跟姜芬芳不一样,那个留给他的回忆,痛苦多于快乐,他完全可以卖掉——只是他觉得什么事情都要从长计议。 他其实无法理解,她近乎莽撞的做法,但无论她做什么,他都会支持。 姜芬芳看着他的表情,小小的松了口气。 其实他同意与否,不会影响她的决定。 但是……他的认可,对她也很重要。 她希望他们永远是站在一边。 “我想过,但那就不是惊喜了。”姜芬芳拉住他的手,晃了晃,道:“另外在姜家,我们女人是要养家的,我想证明给你看。” 柔软的手指,青涩的碰触,女孩带着一点小心和试探的眼神。 最终,王冽低头笑了一下,反握住她的手。 他道:“好。” 那一天,他们就这样拉着手,往家里走去。 风很冷。 但月亮真明亮啊。 新的维多利亚理发店,在那个春天开业了。 阿柚和杠头,一同被她接过来了,还另外雇了两个理发师。 分开之后,他们过得都不好,杠头始终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而阿柚克制不住自己的老毛病,又偷过几次东西。 ——这世界上就是有那么多的好东西,而这些东西都跟她没关系,这对别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对阿柚来说,很痛苦。 “没什么大不了的。”姜芬芳道:“我们会赚钱,赚很多钱,到时候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就好了。” 她真的不觉得是什么大事。 “还有你!别自卑!先赚钱!”姜芬芳揽过杠头,道:“喜欢男的有什么可自卑的,等以后我们赚了钱,去美国,听说那里什么样男的都有!” “好!”杠头大声回答。 他们笑成一团,王冽独自在一边干活,唇边浮现一丝淡淡的笑意,无意中他和阿柚对视了一眼,随即匆匆别开目光。 老彭并没有像王冽想的那样很快被抓到。 那个夜晚之后,他就像一个幽灵一样,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没人知道,这个一辈子在观水街,社会关系简单的退休老头,为什么能够逃脱警方通缉。 但他就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去奉还山的时候,王冽特地的打听过,老彭有没有来过。 但是没人知道,奉还山上的村落,本就人烟稀少,山下还在修公路,外来的人太多,太杂,没人对老彭的照片有印象。 回程的路上,王冽特地把票买到了广州,中途下车,重新买票回上海。 只要老彭没有被抓住,他就一定会来杀姜芬芳的,只是时间问题。 王冽想过要告诉她。 可是…… 此时,阳光下,她在跟装修工人,连比划带讲的说自己的想法——自从盘下这个铺面,她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装修、洗头、算账、晚上回去还要做卷子…… 她的人生,刚刚忘掉那些阴霾,她有那么多的事情想要做。 他和阿柚、杠头,都心照不宣的,不忍心破坏她的快乐。 王冽在家和店里,都安装了监控。 阿柚自从来了之后,跟她形影不离,哪怕是上厕所,也不肯让她落单。 而杠头。 后来攒了点钱,报了个武术班。 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守护她。 那一年,有一种时尚席卷了当时的学生。 叫做非主流。 源头是日本的视觉系时尚,它有个特点,就是喜欢折腾头发。 把头发烫得蓬松爆炸,染成五颜六色,刘海长得遮住一只眼睛。 新店本就开在大学城,稳稳地接住了这一波浪潮。 特别是,姜芬芳还在铺面的一角,跟阿柚两个人做美甲。 她永远记得,来上海的第一个夜晚,看到的那张海报,大家都去看滨崎步那张美丽的脸,她看到的,却是她五颜六色的手指甲。 于是,她去了学了美甲,后来又教了阿柚。 那时候美甲还没有在中国广泛的流行起来,很多女大学生来理发,觉得新奇就顺便做个美甲,这给理发生意引流效果非常明显。 第63章 而且,就两个人的小小美甲店,流水好得不可思议。 在理发店开业第三个月,姜芬芳又盘下了一家铺面,专门做日系美甲,但是主营美甲教学收徒。 其实她自己也没有系统性的学过美甲,但这个职业太好上手了,很快美甲店就会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她赚得就是第一波钱。 这个是一个飞速旋转的时代,它拥抱的,恰恰是那些冲动的、大胆的、同样飞速旋转的人。 姜芬芳每天凌晨四点起床,跟王冽一同去店里,开店、打扫卫生、算账,然后在吃早饭前,做一套卷子,做完第一波客人也就来了。 中间休息的时候,她就戴着耳机听英语,背单词,忙到夜里十点,王冽把上午的卷子给她讲一遍,再睡觉,每天如此。 那年七月,她参加了高考,但并没有考上。 这其实是意料之中,可是听到电话里机械的女声,她还是很沮丧。 王冽安慰她:“今年做了这么多事情,已经很厉害了。” 他们当时在店里,吃着盒饭,一边望着门口淅淅沥沥的雨水。 “我知道,我就是觉得,很对不起你。”她把头放在膝盖上,道:“我知道,你很想考大学。” 她一直都知道,王冽想要通过帮助她,来弥补自己当年的遗憾。 王冽怔了一下,道:“你不必如此。” “但是,我想让你开心。”她深吸一口气,仰头看着天上的雨幕:“我再努力一点就好了。” 王冽看着她,心中涌上无限念头。 他想,如果有一天,为她而死,他应该也是快乐的。 于是,他没有把本来想说的话,说出口。 他原本想要阻止她接朱砂过来的。 朱砂一直被传言,是姜美丽情夫的孩子,而姜美丽的情夫,就是老彭。 在野猪死后,老彭经常去姨婆家探望朱砂,还恐吓过他们一家。 两人之间,似乎有着某种微妙的联系。 冥冥之中,王冽有某种预感,这个孩子,会给姜芬芳带来不可预测的厄运。 所以,接朱砂来的日期,他一拖再拖 但最终,他还是没能阻止姜芬芳,亲自到姑苏将朱砂接回身边。 第53章 洛杉矶·忽梦 姜芬芳经常会做梦,想起许多以前的事情。 那年,钱都投在店里,他们很穷,穷到连电费都要省,冬天的夜里,只能把很多衣服穿在身上,挤在小太阳前面取暖,像三只冬眠的熊。 她写高考卷子,朱砂写汉语拼音,王冽则看他的司法考试真题。 小太阳把脸烤的热烘烘的,脚却是冰凉的,写完,王冽给他们俩讲卷子。 那时候刚被接过来,朱砂跟不上班里的进度,全班只有他没有小红花,王冽就在家里弄了一张小红花榜,上面是三个人的名字。 “姜芬芳今天做完一张卷子,给一朵小红花。”夜里,他的声音格外低柔,道:“朱砂按时完成作业,拼音都对了,给两朵小红花。” 朱砂抿嘴笑了,又怕得罪了姜芬芳,赶忙小声补充道:“我分给阿娘一朵。” 姜芬芳不服气道:“用不着!我明天就赢你这个小东西!” 攒十朵小红花,就能买一个东西。 攒二十朵小红花,就能去火锅店吃一顿。 朱砂买了盒牛奶,那时候他们轮流接他放学,先把他放到店里,然后再跟着姜芬芳和王冽回家。 那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跟一个顾客的孩子打了起来。 那孩子才四五岁,伸手要抢那个牛奶,朱砂不给,结果两人打了起来,手里的牛奶哗啦一声,洒了一地。 姜芬芳赶过来的时候,就看见满地都是牛奶,还有在一旁哇哇哭的两个孩子。 “对不起对不起!”姜芬芳一边跟顾客道歉,一边收拾。 顾客道:“是你儿子么!下手也太狠了!” 姜芬芳没有否认,只是道:“孩子没事吧,我看看——朱砂!给小妹妹道歉!” 朱砂还在抽噎,说话也含糊:“呜呜呜,对……呜呜呜——” 姜芬芳以为他是不想道歉,厉声道:“给我憋回去!三个数!道歉!” 朱砂小脸涨得通红,拼命要说话,终于在姜芬芳巴掌落下来之前,说出来了“对不起”三个字。 顾客终于走了,姜芬芳把他扯到角落里,道:“说了多少遍了,回来就写作业,不要跟顾客的小孩玩!玩出事来了吧!罚站!” 这事发生在美甲店里,等王冽来了,看到其他人都在吃饭,只有朱砂蜷缩在角落里,小小的一团,眼睛里包着眼泪。 那天,王冽难得对姜芬芳说了重话:“你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的骂人呢?你知道孩子为什么要买那包牛奶吗?” “不就是馋嘴么!” “他想给你喝。” 朱砂一边抽噎,一边解释,他说得那么吃力,可是王冽还是听懂了。 家里那时候没什么钱,但朱砂又明显营养不良,只定了一瓶牛奶给他一个人喝。 朱砂想,用自己的小红花换一瓶牛奶,让阿娘也有牛奶喝。 姜芬芳小声道:“那你,你也不能打人啊,他们都说了,是你先动手的……” “我,我不想把牛奶给那个小妹妹——” 他又哭起来,小小的脸皱成一团,可真丑。 最后王冽判定:“你们俩,都应该朝对方道歉,朱砂下午已经道过歉了,现在,姜芬芳,你道歉!” 姜芬芳只好道:“对不起——” 那天,王冽又买了一盒牛奶,煮热了,姜芬芳和朱砂拿着瓷碗干杯,嘴边都染了一圈白胡子,看着彼此笑出声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煮的牛奶总是特别的好喝。 后来许多年,她再也没有喝过那么香浓、那么好喝的牛奶。 那天,朱砂睡着之后,她问王冽:“小孩来的时候,你不是不愿意么?为什么最后你最上心啊?” 王冽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道:“那我能怎么办,你又不管他,养而不教,早晚成仇的。” “我不是忙么……”她从身后抱住他,得寸进尺道:“那,以后我们的小孩,你也会对他这么好吗?” 王冽没有说话,手里的碗筷叮当作响。 别人眼里,他们已经亲密无间,住在一起,每天一同上下班,可是只有她知道,这个人好像雨雾缭绕中的一重身影,永远跟她隔着一层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 比如,她每次跟他提到他们的关系的时候,他总是这样默不作声。 甚至有顾客,问他:“你们是夫妻店么?” 他也会客气的,礼貌的回答道:“您看发型还有哪里不满意?” ——是绝对不肯回答的。 姜芬芳因此很惆怅,跟阿柚吐槽,阿柚瞪大了眼睛:“老板还不喜欢你?他都快把心掏给你吃了!” 十八岁的姜芬芳叹了口气,道:“我是希望,他像喜欢女人那样喜欢我。” 用力的拥抱,浓烈的占有欲,焦灼地渴望,亲吻、肌肤相贴、更近,更近的距离—— 可是王冽只会轻轻推开她,道:“你阅读理解错了几个?” “一个都没错。” 她说:“所以我今天也是十朵小红花,我要——” 她踮起脚,吻上他的嘴唇。 牛奶味道的吻,仿佛小而热烈的火焰,钻入尘封的冰川,逼迫他一起燃烧,一切都在融化。 他躲闪不及,重重的撞在桌子上,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声。 朱砂似乎被吵醒,发出小小的梦呓声。 两人就像偷情被抓,僵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还好,朱砂没有起来,翻了个身,继续睡着了。 姜芬芳有些喘息着,仰头看着王冽,他嘴唇水润,脸色微红。 “你明明喜欢我。”她道:“我们住在一起……你早晚也逃不掉的。” “我不想你后悔。”他摸摸她的头,轻声道。 “我不后悔。” 这不是她第一次偷袭了,军师阿柚提供的办法,言情小说里,爱情总是从强吻开始。 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回答了,话题总是无果的,她经历了生死、复仇、开了两家店,照顾着一个七岁的孩子。 可在他眼里,她永远是不成熟的,喜欢他是因为依赖,亲吻是因为青春期身体的躁动,他安抚她,引导她,却从不肯把她想要的给她。 她因此恼怒万分,她被他惯坏了,她暗下决心,她偏要弄碎那张清心寡欲的脸,她要看他为她意乱情迷,再也摆不出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可悲的是,他才是对的。 姜芬芳从睡梦中醒来,恍惚中,他看见王冽站在窗口,日光透过的窗帘,让他的脸显得分外洁白柔和。 他在对她笑。 “你去哪了?”朦胧中,她梦呓道。 “怎么?梦见旧情人了?” 第64章 他皱起眉,冷哼道。 视线渐渐聚焦,这里不是那个阴冷的南方房间,是洛杉矶阳光过分明媚的别墅。 眼前的男人也并不是王冽,而是周佛亭,她的前夫。 “你怎么在这里?” 姜芬芳道,一边拿了杯冰水喝,冰凉的液体让整个人清醒了少许。 她沙哑道:“如果我没记错,这间房子判给了我,你不经我允许进入,叫做私闯民宅。” “如果我不私闯民宅的话,有一天你死在这里,都不会有人知道。” 周佛亭刻薄地针锋相对。 离婚后,两个人都撕下了最后的体面,好像要把婚姻阶段所受的所有委屈,以攻击的方式还给对方。 姜芬芳下了床,自从上次发病后,她陷入了一种极度萎靡的状态,每天都要花超过十二个小时昏睡。 这样反而让她的皮肤更好,即使刚睡醒,也洁白美丽,就像吸饱水的花朵。 周佛亭看着她,眼神复杂。 她随意的坐在椅子上,道:“你还是担心一下自己,毕竟我还有朱砂,而你,估计很难找到下一个像我这样有牺牲精神的女人。“ 周佛亭却突然沉默了,然后问道:“你见到乔琪了吗?” 姜芬芳摇摇头。 她有太多话想问乔琪,可是,申请会见了很多次,都被拒绝了。 她到现在,仍然想不通,乔琪为什么恨她,恨到要让她死。 最后一次,她站在门外,通过律师对他说:“乔琪,我要回国了。” 他对中国很好奇,曾经很多次要求她回国的时候,带上他,那时候她想起那些笨拙老外的视频,哈哈大笑,觉得乔琪这样可爱,一定能拍出更多好玩的段子。 现在,她终于要回去了,可他们已经不再是家人,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 她一旦回去,就没有人再管他了,甚至于,很可能他们此生再也不会见面。 无论他想说“我恨你” 还是“对不起”,她都不会再听到了。 可纵然如此,乔琪还是不愿意见她。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希望我回国前,能见到吧。” “回中国?为什么要回去?”周佛亭道。 姜芬芳道:“我挺看好国内市场的,我的团队也都在国内。我一直计划着回去。” “你是想回去找他吧?我劝你……”周佛亭冷笑道。 在他所有的冷言冷语中,他最经常的提的,是王冽,好像在刺伤她,也好像说过一万次,他自己也会对这个人,这件事脱敏。 姜芬芳笑了一下,转头看向他,她道:“周佛亭,无论我去找旧情人也好,还是找小奶狗也罢,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今后,你和我,就是陌生人。” 周佛亭一声不吭,站起来,转身就走。 他对这个女人已经无话可说。 终于找了个借口来找她,可是她从来不在意他,也从来不肯多看他一眼。 她只会对他发脾气,质疑他的动机,她从来就没有爱过她,一分钟都没有。 太生气了,以至于,他忘记了今天要跟他说的话: 他发现,乔琪一直跟一个账号交流,用看不懂的密语。 那个账号,来自中国。 第54章 洛杉矶·达利安 姜芬芳之所以跟周佛亭格外阴阳怪气,是因为之前周佛亭的母亲,找过她一次。 说也奇怪,周佛亭这一代已经明显的abc化了,即使不用开口,也知道他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美国人。 而周母在美国生活了大半辈子,仍然像个精明的中国女人。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拎着一盒用红丝带扎着燕窝礼盒,笑吟吟的站在门口。 “芳芳,最近过得怎么样?我没打扰到你吧?” 那段日子,因为摄入太多的精神类药物,姜芬芳一直属于昏昏沉沉的状态,她努力抑制强行开机的烦躁,僵硬的笑着:“阿姨您好——快进来。” 她就没叫过妈,美国人不兴这套,事实上她们根本就不熟,周家始终不太接纳她,而她也知情识趣的,不在任何的家族聚会上出现。 所以,周母专程过来询问他们离婚的原因,对她来说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 姜芬芳只能委婉的说:“这个由他告诉您比较合适。” 姜芬芳将她领到庭院,午后的棕榈影筛下碎金,姜芬芳为两人亲手沏了一壶大红袍。 周母长叹一声,道:“他要肯跟我说就好了,这几天他把所有的工作都抛下了,一心一意去查乔琪的案子,昨天一夜没睡,今早刚飞去了纽约。” 姜芬芳听出了她的意思,她烦躁的用力按了按眉心,道:“我真的没叫他去,我请了律师,已经叫他不要管了……” “他很爱你。” “……啊?” 周母摩挲着茶杯,低声道:“他……自尊心很强,大概是以为,把这件事做好了,就能跟你复合了。” 姜芬芳没有说话。 “他从小就是个有分寸的孩子,怎么讲呢?不对事情,是从来不肯做的。”周母叹了口气,声音低得听不到:“可为了你,他什么都肯了。” 气氛尴尬起来,姜芬芳不明白她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头更痛了。 “我这趟来,就是想问一下你的意思,若是以后还想在一起,这的确是他做丈夫的本分,如果……你已经决定了要往前走了,那还是干脆利落些比较好,你说是不是?” 换言之,我儿子好不容易离开脱离苦海,就别让他再蹚你这趟浑水了。 姜芬芳心里厌烦起来,她知道自己该接什么话,表示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绝对不会再牵扯周公子。顺便感恩一下周佛亭忍了她这许多年…… 但她就是不想说。 周母还在说:“请原谅,我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当妈的,都不想让儿子置身于危险之中,乔琪的案子,毕竟涉及买凶杀人……” “哦。” 姜芬芳翘起二郎腿,打断她,道:“那如果我说,我们复婚呢?” 这话在周母意料之外,她一时间愣住了。 “吓到了吧?”姜芬芳冷笑了一声,道:“你们真的很害怕,我又重新缠上他,是吧?但真的是多虑了。” 平时她情绪不会因为这么大点事失控,可是现在,她有点懒得忍了。 “你们总觉得,他这样的人,娶我,我就应该一辈子感恩戴德,但是不是这样的,对我来说,他从来就没合格过……” 周母有些愕然,她道:“我不知道,周佛亭有哪里做得不好?” “不是做得不好,他只是跟你们一样,瞧不起我,他从来没有跟任何人介绍过,我是他的老婆,当我的朋友来到家里,他说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股味道……大概是穷人味,我也有。” “对了,还有我的工作,您知道他是怎么说的吗?”她学着周佛亭那一副睥睨众生的表情:“像弱智讨好弱智。” “这不是爱,人不可能一边瞧不起一个人,一边爱她。”姜芬芳冷笑道:“所以您放心吧,无论他为我做什么,我都不可能复合的!” 故事的开始,是王子不顾父母的反对,终于跟灰姑娘走到一起。 然后就开始了吵架,冷战,彼此算计。 故事的结局,是王子怀疑公主转移财产,而公主则警惕着王子的谋杀。 多荒谬啊。 周母敏锐道:“那你们为什么要结婚呢?” 姜芬芳没有回答,她仰头喝光了杯子的里的水。 “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周母道:“只是觉得你们不合适,当初我问过他,可以谈恋爱,两个不合适的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可是他说,他有一定要结婚的理由。” 周母看着她,道:“看来,那个理由不是你们相爱,那是什么?” 姜芬芳突然意识到,这不是一个顺带的问题,这才是周母最大的疑问,甚至今天她有可能就是冲着这个问题来的。 戒毒所的铁栅栏把天光切成一排排细长的刀片,落在周佛亭的皮鞋上。 他站在那里许久,才抬腿走进去。 关于谋害姜芬芳的理由,乔琪始终一言不发。 警方倾向于,他是向姜芬芳要钱遭到拒绝,怀恨在心,才会谋害她的。 但周佛亭不信。 原因很简单,姜芬芳是他的金主,她死了,对乔琪没有任何好处。 而将她弄疯,然后掌控她,进而得到她的财产——这条路上障碍也太多了,当初他动手的时候,周佛亭还是姜芬芳的合法伴侣。还有朱砂、阿柚……排在他前面的人太多了。 他究竟为什么要害她? 性格使然,周佛亭从小就无法忍受含糊不清的事情,要么是,要么不是。 特别是,这件事跟姜芬芳性命攸关,他必须要查清楚。 周佛亭用三天时间逐一排查了乔琪的所有社会关系,没有得到太多线索。 第65章 虽然乔琪在社交平台上光鲜亮丽,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多少朋友。 这很正常,他所就读的学校,富二代扎堆,时尚圈更是势利眼云集。乔琪只是个被网红资助上学的跨性别者,他没有任何背景,值得别人去跟他交朋友。 他的性格也跟姜芬芳不一样,很少去主动跟别人交朋友,甚至有几个同学都觉得他是怪人,上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不知道什么事情就触到了他敏感的神经,突然间就暴怒起来。 这跟周佛亭记忆里的乔琪不太一样,虽然乔琪的情绪管理一直一般,但是还不到这么神经质的地步。 在纽约,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具体什么事,没人知道,他去联系了那几个跟乔琪玩得好的人,或者社交媒体的互关,但都一无所获。 只知道,乔琪从未跟任何人讲过姜芬芳的坏话,甚至会主动炫耀,维多利亚姜是他的好姐妹。 那他对姜芬芳恨意从何而来呢?没有任何线索。 周佛亭排查了许久,在某一个凌晨三点的夜晚,他突然想到了一个突破口——达利安。 当初阿柚被抢救,在病房外,乔琪在被激怒时,吼出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跟她结婚,因为那个叫达利安的导演对吧——” 这个尘封已久的,让他一想到就只觉得浑身上下都被利刃刺穿,达利安。 这件事只有三个人知道,他,姜芬芳、达利安本人。 姜芬芳是绝对不可能把秘密讲给乔琪的。 那么,就只有达利安本人了。 达利安是纪录片界宗师级的人物,早在九十年代,就已经家喻户晓,他的片子,以悲悯而客观的角度,拍摄了世界各处不被了解的的底层人民,缅甸矿区的童工、亚马逊雨林的割胶人、印度贫民窟里年幼的养家女孩……那些不被世界看见的疼痛、麻木、挣扎被他一一收进镜头里。 当初,周佛亭就是在达利安团队实习,做导演助理时遇见姜芬芳的。 达利安很有可能认识乔琪,因为当初的拍摄对象,就是乔琪跟姜芬芳两个人,只是乔琪不是由周佛亭负责,他的片子后来也废掉了。 但是,达利安几乎不可能告诉乔琪这么私密的事情,除非,他们俩有他不知道的关系。 去年,达利安已经死了。 死人当然是不会说话的,他和乔琪究竟是什么关系,已经无从得知了,但隐隐的,周佛亭觉得那是一条线索。 当初离开达利安团队的时候,他删除了相关人的联络方式,兜兜转转,也只是联系上了当初一名导演,唐尼。 唐尼当年还是个快活幽默的青年,嚷嚷要拿奥斯卡奖,周佛亭离开吼,他一直待在达利安的团队里。 现在,周佛亭几乎已经认不出他,形销骨立,眼球突出,畸形的大,待在戒毒所里,看见周佛亭,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来:“嗨,vicent,好久不见。” 周佛亭喉咙干哑,半晌才道:“您过得好么?” “还不错……我是说,达利安去世之后……” 两人都不在做声,显然,这话题有太多禁忌的部分。 周佛亭不再寒暄,他拿起一张乔琪的照片,问:“你还记得这个人吗?” 唐尼看着照片,似乎在辨认。 周佛亭道:“他来找过达利安吗?” 唐尼终于抬起头,却语出惊人,问道:“他……杀人了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 “达利安希望他杀人。”唐尼摩挲着照片,低声道:“就像希望你堕落一样……” 明明是室内,周佛亭却觉得无数阴云裹挟着雷鸣,兜头砸下来。 他几乎无法站稳。 第55章 洛杉矶·仙鹤 周佛亭认识达利安的时候,才十九岁。 那时候他还是个意气风发,又爱跑图书馆,又爱泡吧的大学生。假期跟同学去墨西哥度假,在一件当地特色的小酒吧,跟同学争论着城市升级问题。 “视角!你们之所以觉得,精品咖啡厅、买手店、高级法餐的到来是件好事,完全是因为你们在俯视,事实上,当财富和白人涌入街区,物价疯涨,对原住民来说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情……” 朋友道:“但犯罪率下降了啊。” “是啊,但犯罪和贫穷消失了么?没有,只是被人驱逐到了各地。” 他说完之后,听见了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声。 那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大概有一米九几,眼角的皱纹能看出年纪不轻了,可是仍十分英俊,尤其是那双灰蓝色眼睛,明亮有深邃。 其他朋友不明所以,只有周佛亭像弹簧一样蹦起来,是达利安,他最喜欢的纪录片的导演。 那一晚,周佛亭抛掉同学,跟达利安彻夜畅谈。 达利安那一年大概已经有五十几岁了,和蔼、幽默、平易近人,他含笑听着这个有点激动的大学生,讲述对于贫富差距、缙绅化、法律和权力的关系。 他们喝了许多酒,加了冰的威士忌、伏特加、还有叫不出名字的鸡尾酒。 直到夜深了,周佛亭还意犹未尽,可是已经太晚了,他不得不站起来,因为喝了太多酒,身体轻微摇晃。 这时候达利安扶住他的手臂,道:“还好么?我的酒店就定在上面,需要去休息一下吗?” 他看起来温柔又慈爱,就像一位性格很好的长辈,在酒精的泪水中,那张带着笑意、英俊的面庞分裂成无数份。 周佛亭扶着他的手臂让自己稳住,然后道:“不了,我朋友还在等我。” 达利安便笑了,道:“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聊过天了,这真是个愉快的夜晚,不是么?” 随即,两人握手道别。 朋友们早回去了,周佛亭一个人走回酒店,他记得那天,满天星星,大得夺目,一起在头上闪烁。 太梦幻了,他想,他大概到了八十岁,还会记得这个如梦似幻的夜晚,他跟他偶像,在墨西哥酒馆里聊了整整一夜。 可是幸运还没有结束。 他走到半路,一辆车停下来,是达利安,他摇下车窗,道:“vicent,我想了一下,还是想对你说,你真的非常聪明、敏锐、有天赋。” 夜晚让他英俊得像舞台剧的男主角,道:“我是说,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工作的话,那应该是一件非常棒的事情。” ……周佛亭必须用全身力气克制住身体,不让自己像个弱智一样傻笑起来。 第二天宿醉醒来,他以为是在做梦。 可是口袋里的名片,真切的存在着——后来几天的假期,他如同堕入一场醒不过来的美梦中,一切都是如此灿烂而甜美。 那时候,他太过顺遂的人生,正隐隐的透露出富裕家庭的通病:空虚。 一切都来得太容易了,梦想中的学校和专业、周围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冰啤酒味的假期、还有已经规划好的完美的未来…… 想做的,能做的太多,他有时候会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想要成为律师? 而达利安,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作为一个纪录片的发烧友,能够亲手创造那些动人心魄的画面,还是跟世界级的团队,这实在太让人兴奋了。 他按照达利安留下的邮箱发去了简历,但是久久没有音讯,直到三个月后,一个中年女人通知他去纽约。 那时候他正在准备期末考试,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去,但他想,他答应过达利安了,至少应该去见一面。 他没有见道达利安。 他原以为那是一场单独为他准备的面试,可是面试现场人头攒动,无数专业人员和顶级影视院校的学生们,都想要加入这个团队。 他一个法学生,在里面格格不入。 面试时没有见到达利安,是一个中年女性,她看完他的简历之后很惊讶。 “你是学法律的,怎么会想到来做纪录片导演?” 其实他当时并没有打定主意去做纪录片导演,他只是想试试看。 但对面试官当然不能这么说,于是他说了梦想一类的话。 “梦想是要付出实际努力的……你刚才说你喜欢《深渊》是吧?他运用了多线交织的叙事模式,你觉得为什么会选择这种结构?” “……” “纪录片常常面临素材过载的问题,如果你来剪辑,你会怎么取舍?” “我想……” 周佛亭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完全回答不上来,不停冒虚汗的状态,对他来说,是第一次。 从面试间出来,他整个人都是木的,他感觉到自己被强烈的羞辱了……可这都是他自找的,既然来面试,为什么不去了解一下,这些“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问题”? 因为期末周…… 也因为,他潜意识里觉得,达利安会直接给他安排一份工作,或者说,比起工作,更多的是“体验。” 他不知道自己还要同这么多人竞争。 第66章 但其实想想也知道,那是达利安的团队,全球几万人竞争一个岗位…… 他因为自己的无知而面红耳赤,丝毫没有觉得,达利安有什么的问题。 其实那时候面试通过,他未必会下定决心留下来工作。 但是少年的争强好胜,以及那种巨大的羞耻感,让这件事成为了他的执念,即使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他还记得当时在那间面试间,冷汗滴落顺着脊背滴落的感觉。 所以几年后,他又一次收到达利安邮件的时候,整个人几乎燃烧了起来。 这一次,是达利安本人的邮件。 达利安说,他又一次来到了墨西哥,想到了那次酣畅淋漓的聊天,想问他最近过得怎么样?还有没有兴趣加入他的团队。 ——他好像丝毫不记得之前有过面试。 这一次,周佛亭做了充分的准备,因为太充分了,他几夜都没合眼。 可是并没有给他一雪前耻的机会。 他去了达利安的办公室,几年不见,达利安还是记忆里的样子,高大英俊,风度翩翩,不爱说话,但听人说话的时候,眼神专注。 他听完周佛亭这些年所学的内容,道:“vicent,你不会知道,你多么的有天赋。” 他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颗钻石,一块璞玉。 周佛亭就这样成为了达利安团队一员。 没人会对空降兵友善,但是也没有人专门表达不友善——达利安工作室是一个飞速运转的地方,每一个人都以一当十,以自己最高速度运转着。 周佛亭很快加入了高速运转,他负责寻找选题,以及所有的杂事,跑腿、剪辑、成本核算…… 对那段时光,他最深的印象是巨大的压力,还有,孤独。 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法融入这个团队,他之前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时,大家都有着相似的教育背景,思维方式、甚至语言习惯都是相通的。 但在这里,同事们的出身、学历都跟他完全不同,他没有办法跟他们在会议室吞云吐雾,也没有办法秒懂他们的笑话,甚至有时候沟通起来,永远都是磕磕绊绊,经常会有人吼他听不懂人话。 其实这时候事情就已经很不对了,只是他处于一种奇异的狂热状态,他想,他一定要做出点什么,让达利安看到他。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姜芬芳。 那是一个关于美国底层女性的企划,其实他们一开始找到的人,是乔琪。 跨性别者,药物成瘾,却是美甲店的王牌店员。 乔琪因为激动涨红了脸,颠三倒四的说着一些自己都不懂的东西,那是其他负责的,周佛亭觉得无聊,反正他也是打杂,就在中间休息的时候,出去抽了根烟——是的,工作不到一年,他已经染上了烟瘾。 他就在这时候看到姜芬芳的。 洛杉矶的秋日,将暗未暗的黄昏,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满是羽毛装饰的衣服,对着手机镜头夸张的扭动着身体。 街上人来人往,许多人会神色怪异的看向她,而她熟视无睹,专心的跳完怪异的舞蹈,才心满意足的点击停止录制。 就在这时候,她抬起头,正撞上周佛亭的眼睛。 她脸上用白色的油彩画着纹路,朱红的嘴唇,看起来就像……一只仙鹤。 纤细、优雅、带着一种微妙的非人感。 对视的那一刻,周佛亭一阵眩晕,他想,这只仙鹤是从中国飞过来的吗?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鹤。 仙鹤女孩似乎愣了,她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叼着烟的周佛亭许久。直到周佛亭不自在的移开目光。 但出人意料的是,她朝他走过来。 “你好?”她歪着头,带着点好奇问:“你在这里等人吗?请原谅,你长得有点像一个我朋友。” 这显然是一个很老土的搭讪。 周佛亭眩晕更甚了,他因为熬夜和连轴工作,面目憔悴,衣服也皱巴巴的,整个人落魄又过时。 他不知道仙鹤为什么朝他飞过来。 周佛亭结结巴巴的解释了,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就是这么巧,“仙鹤”说她是美甲店的店员,和乔琪是朋友。 她是中国人,有个好听的名字,芬芳。 于是顺理成章的,两人一同去吃了晚饭。 周佛亭已经许久没有约会过了,他关于约会的全部经验,还是去一家很贵且很有情调的法餐,跟女孩子谈论哲学和艺术…… “我哪有脸回去啊,一来美国钱就全被骗光了。”姜芬芳托腮道:“就只能打工还债。” “……你没报警吗?” “没用啊,说是我自愿投资……这个肉你不吃啊?给我吧!” 他们来的是一家韩餐馆,一人要了一份便宜大份的汤饭,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了解到姜芬芳是一个美妆博主兼公众号写手,兼美甲师,兼清洁工。 她来美国,是因为她被一个男人骗了,他说要带她来美国一同开公司,她来了才发现,就是一个空壳公司,还没等反应过来,对方已经卷钱跑路了。 “那时候,我太着急赚钱了。”她叹了口气。 很快又笑起来:“没事,从哪跌倒就从哪爬起来,正好感觉美国的钱蛮好赚的,洗盘子、捡垃圾、护理失能老人……现在一边工作,一边赚互联网的钱,你看。” 她给他看她的账号,已经三万粉丝了,她笑的非常得意。 刚才她就在拍视频,他猜的没错,仙鹤妆。 热气袅袅升起,她卸了妆的脸更加素净美丽,大口大口吃饭,样子很香,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身处困境的底层女性。 那是一顿很美好的晚餐,仙鹤女孩和落拓的纪录片导演。 周佛亭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有这样放松过了。 姜芬芳很会说话,一边笑眯眯的开一些有点冒犯的玩笑,一边不动声色的捧着他。 “你居然是导演?我还以为你还是个大学没毕业的小男孩。演员们听你的么?” “是纪录片导演……其实只能算是个助理。”他道:“我的选题一直被毙。” “很正常啊,肯定是因为,他们总觉得你一定能做出更好的东西。”她笑盈盈道:“毕竟你长这么帅!” 周佛亭迅速红了脸。 作为一个成年男性,他完全清楚此刻自己心里涌动的是什么。 荷尔蒙,多巴胺、内啡肽……又或是更简单一点,怦然心动、一见钟情。 但是一个念头压制住了一切。 他在想,他找到了一个绝佳的选题。 第56章 洛杉矶·白人梦想 周佛亭的选题已经被毙掉十多次了。 每次他提出的时候,会议室都会陷入一种……可怕的喧闹,大家都在喝咖啡、小声让同事递给自己一支笔、和旁边的人分享手机里的笑话。 没人嘲笑他,责难他,只是……没人在意他。 没人在意他说什么,反正他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种钝刀子,一点一点地将他的神经磨蚀殆尽。 但那天达利安少有的,参加了选题会。 当周佛亭拿出姜芬芳的资料时,仍然没有人听,他越说越绝望,但又不能停。 他好像被分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强装镇定地在阐述选题。 另一外一个人在心里咆哮,周佛亭你在干什么?你本应该在世界前十的法学院里进修,又或是在律师事务所里跟一群真正志同道合的伙伴,做有价值的事情。 而不是像一个小丑一样,对着无人在意的舞台表演。 “ok,不用再说下去了。”达利安突然出声打断了他。 年长的、英俊的老板环视了一周,道:“你们听不出来么?这是一个完美的选题,亚裔、网红、欠债……她身上有所有我想要的东西。” 那一刻,仿佛有一束强光,冲破厚厚的茧照进来,让周佛亭头晕目眩。 周围开始有三三两两的附和声,有人道:“是的,我原本就想说,她填补了我们没有的亚裔生存者空缺。” “而且年轻漂亮……” 达利安看着周佛亭,眼神温和,如同微微融化的黄油。 “vicent,你来负责,拍一个样片给我。” 那一瞬间的喜悦太过强烈了,那是满分的试卷、校园比赛、课外活动……完全不能比拟的快乐。 达利安,就是这样拿捏他的。 周佛亭带着雀跃去约姜芬芳吃晚餐,他们去了一家很贵的法餐厅,他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她。 她看他的时候,眼神一直是专注的、纯粹的,像是仰望着星辰。 可是当他说完之后,她的表情肉眼可见地变了,眼神变得玩味,嘴角带了一丝讥诮的笑容。 沉浸在兴奋中的周佛亭,才突然间感觉到不对。 他把一个有点浪漫的邂逅,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子,当作了拍摄工具…… 这是之前的周佛亭,绝对做不出的事情。 第67章 他觉得自己很无耻,越说声音越小:“……素材一经采用,我会付给您报酬……” 姜芬芳没有说话,许久后,她笑了,往后一靠,道:“其实我很庆幸,我对您有用。” 周佛亭没有听懂姜芬芳的意思,只是因为她的微笑,在心里快乐起来:她没有生我的气。 拍摄姜芬芳的那段时间,是周佛亭做这个工作以来,最快乐的一段时间。 他那时候,心理上处于一个很怪异的状态,前二十年所建立的自我认同,已经被磨得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恐慌和自恋。 他经常因为一个点子,觉得自己就是个万中无一的天才,又因为一点事情而觉得自己就是一滩狗屎,彻底崩溃。 而姜芬芳恰好就是一个非常强大且坚定的人。 她经济拮据,但为了拍一条视频,可以花费上百美元,她的朋友阿柚和乔琪都不赞同,美甲店的同事们,也嘲笑她异想天开。 但是她觉得“对”的事情,她从来不怀疑自己的判断。 待在她身边,会被她身上那种强大的力量所感染,那种惶惶不可终日的焦虑也减淡了,就像突然从暴雪中,进入了一个温暖安全的巢穴。 那个样片几乎耗尽了周佛亭的全部心血,他不想被人看轻,也不想让达利安失望,最后的几周,几乎不眠不休地剪辑。 他想过这个片子大放异彩,一雪前耻,也想过它被贬低得一文不值,他因此辞职。 但唯独没想到的是,这个片子交上去后,一连几周,无声无息。 没有任何人给他反馈。 一般这种样片,会召开会议,团队一起讨论有没有继续做下去的价值,怎样修改等等。 但是什么都没有,没人说它不好,也没有人说好,好像他这一次的拍摄,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周佛亭本来准备,这一次试过还不行的话,就辞职的。 他没忘记他就是来体验不同的生活的,虽然任何事他都不想认输,但理性告诉他,他不应该再浪费时间下去了。 可是,没有反馈这件事,实在让他度日如年,他一会觉得,是不是他的作品不值得被讨论,一会又觉得,是不是要被当成重点项目,高层正在评估…… 就在这种悬而未决的煎熬许久后,他终于忍不住给达利安发了邮件,达利安回复,他刚下飞机,晚上可以一起喝杯酒。 周佛亭带着狂喜和恐惧赴约,仍然是一个墨西哥风格酒吧,达利安等在那里。 几个月不见,他仍然平和英俊,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注视着周佛亭,带着笑意:“好久不见,vicent,我很挂念你。” 达利安讲述着这一趟他在泰国的见闻,又跟他讨论了电影、哲学,以及自己最近的感悟。 就是丝毫没有提到过周佛亭的片子。 直到夜深,周佛亭已经焦躁绝望到,控制不好表情的时候。 达利安给他看了自己群组的聊天记录,那是公司内部人员对于周佛亭项目的讨论。 因为是私下的讨论,他们放得很开: “选题很好,但是说实话,拍得还不如行车记录仪。” “没有人物,没有主题,他是不是以为自己在拍mv?” “我竟然有所期待,果然在蠢货身上浪费再多时间也没有任何用。” 如果是,交上片子当天收到这种反馈,周佛亭大概会失望、难过,但也会很快地调整好然后辞职——毕竟这是他意料之中。 但是现在,他彻底崩溃了。 他知道一个合格的职场人,是绝对不会落泪的,但是他的眼圈还是迅速红了,他必须努力地睁大眼睛,才不让自己因为巨大的羞耻感,哭出声音来。 达利安全程没有评论任何事,他只是扶住周佛亭的肩膀,轻声道:“vicent,你还好吗?” 男人的手掌带着恰到好处的温热,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周佛亭。 周佛亭强笑道:“没事,我只是……我喝得太多了。” 达利安道:“我知道。” 他叹了口气,道:“我始终是相信你的。” 酒馆里灯光昏暗,周佛亭已经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只记得达利安扶起他,道:“去我家修改一下吧。” 这一次,周佛亭没有拒绝。 霓虹缭乱,夜色沉沉。 达利安的家里充满了怪诞又有趣的装饰,客厅里放着一张画,一个半裸的女人像,她上身圣洁、美丽。而一只蚂蚁正沿着肚脐,朝着她被裙子遮掩的下腹爬去。 达利安给两人倒了两杯威士忌,两人并肩坐在沙发上,打开了周佛亭的片子 姜芬芳的脸出现在这个昏暗的房间,仿佛大雨滂沱的深夜,不合时宜的出现了一朵灿烂花朵。 不知道为什么,周佛亭有些难以面对她,只能低下头,不停地用酒精麻痹自己。 “你知道,这个维多利亚最大的价值是什么吗?”达利安在旁边问,将自己的手臂搭在了周佛亭身后的沙发上。 “她坚韧,她总是尽全力去生活……” “不。”达利安道:“她漂亮。” “一个漂亮女人在底层求生。”达利安的声音仍然很温和,但带着一种蛊惑:“观众想看到的,不是她如何努力,而是如何腐烂。” 周佛亭怔在那里。 “你喜欢我的《深渊》,是的,深渊,直接拍就是几个小孩子捡垃圾,这算什么深渊?” 深渊,讲述的是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们,其中有一大家子人,父母都残疾,兄弟姐妹大多有智力障碍,只有年纪最小的妹妹聪明、漂亮、即使没上过学,对着镜头也能言之有物。 这一大家子人,全靠那个妹妹卖身来养活。 达利安讥讽地吐出一丝烟雾,道:“vicent,你得知道怎么拍穷人的片子……重点不是他们的生活,是有钱人想从他们身上看到什么。” “他们绝对不想看到,一个底层女孩能够打破阶级壁垒,冲进他们的世界,他们只想看到她虚荣、短视、不知廉耻,这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地位很稳固。” 周佛亭被震慑住了,许久才道:“但她不是这样的人……” “她是。”达利安道:“vicent,视角决定一切。” 此刻,两人靠得极近,周佛亭突然觉得,达利安陌生得可怕,烟雾缭绕中,那双灰蓝色眼睛,带着某种妖异的色彩。 “我该回去了。”周佛亭听见自己带着些微颤抖的声音。 周佛亭辗转反侧。 他似乎听人提及过,姜芬芳在国内是有男朋友的。 她为了出国,将自己的男朋友甩了,跟那个骗她钱的男人走了。 然后她遭到了报应。 而现在,她在跟乔琪同居,乔琪是个跨性别者,但是……谁知道呢?她确实一直在男人身上讨生活,甚至企图勾引他——一个纪录片导演。 这样一个故事,底层男性一定是很喜欢的。至少比拍一个独立向上的女性,更喜欢。 但是,周佛亭又清楚地知道,她不是这样的。 如果她是,她不会24小时连轴转工作,也不会身边没有任何的暧昧男性。 把她全部的异性关系挑出来,然后营造出一个荡妇——这对她来说,太公平了。 但是,周佛亭又清楚地知道,自己很难再有下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了。 他如此不甘心。 他从小做任何事情,都能很快完成,他不想带着满身失败离开这个行业。 纠结和痛苦让他头痛欲裂,然而第二天,他被派去跟唐尼一组拍摄。 正常来讲,周佛亭这样的新人,都会跟着有经验的导演先历练,但是因为达利安的看重,他一直独立工作。 这一次,大概是达利安对他彻底失望的信号。 唐尼是一个爽朗有趣的人,对周佛亭不怎么排斥,是个不错的老大。 他们拍摄的是一个药物成瘾家庭。一家三口都是戒毒所的常客,不过最近决定痛改前非,父亲找了一份运输垃圾的工作,儿子也在到处打零工。 周佛亭负责跟拍儿子杰克,杰克才十八岁,并不像一般青少年那样让人讨厌,反而轻声细语的,他羞涩地笑着说,他想赚钱买一条项链,给母亲当四十岁生日礼物。 他妈妈因为长期滥用药物,已经无法下床,但是对儿子和丈夫的关心,却和世界上所有的母亲一样。 一个有病的家庭,却偏偏很相爱,周佛亭这样想。 然而在杰克的母亲生日那天,她收到的礼物是,杰克把她床上拽下来,长达一个小时的拳打脚踢。 他复吸了,要去买药。 周佛亭没有拍摄完,就因为太难受跑去呕吐,其他人见怪不怪,甚至有人发出嗤笑的。 只有唐尼递给他一支烟:“好一点了么,小伙子?拍摄对象是这样也没办法,习惯就好了。” 一种巨大的恐惧袭上心头,周佛亭退后了一步,道:“唐尼,是不是你?” 第68章 他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跟拍接客,杰克近期没有接触过以前的同伴。他从哪来的药?只能是有同样爱好的唐尼。 唐尼并没有否认,只是笑了笑,道:“没办法,我们拍摄时间不够了,反正他早晚也会撑不住,我只是摁了加速键。” “你疯了!”周佛亭怒吼,他道:“不干涉被拍摄者是纪录片的原则! ” “哥们儿,冷静一点。”唐尼拍了拍他的肩膀,仍然带着爽朗的笑容,只是此刻看来,毛骨悚然。 “是的,不应该干涉,但是……”他只周佛亭的耳边轻声道:“但是你以为《深渊》是怎么拍出来的?” 周佛亭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周围人都走光了,他还是一动不动。 第57章 洛杉矶·猫咪 “对了,那个叫维多利亚的女孩,你知道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拍吗?”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话明明是唐尼对他讲的,可是后来无数次在记忆里浮现时,说话的,都是达利安。 那时候,姜芬芳的选题暂且搁置了,但她还在联系他。 不是为了什么风花雪月,而是因为她好像理智全无的,把她在国内的侄子接到了美国来,学费生活费,又是一大笔钱。 她想向他讨要纪录片拍摄的费用。 “她不是缺钱么,我会把她介绍给一个黄片导演。”唐尼止住欲言又止的周佛亭,道:“你什么都不用做,你只需要给她一个联系方式。” 他吐着烟雾,笑道:“相信我,这种勤劳的姑娘……不出一个月,就会放荡得让你吃惊!” 那是周佛亭第一次被同事们接纳,他被带到他们常一起消遣的会所里,唐尼懒洋洋地揽着他的肩膀,道:“人性只有在绝境的时候,最好看……可是哪来那么多绝境,故事得靠我们创造,不是么?” 如同魔鬼的低语,这才是达利安世界,真正的入场券。 周佛亭被灌了很多酒,他重重地倒在沙发上。 许久以来,他了解世界的方式,就是书籍和纪录片。他曾经真诚相信,达利安的纪录片里那些穷人,就是世界真实的另外一面,他以此来攻击他那些出身富裕、夸夸其谈的同学:你们懂什么,不是在墨西哥的度假酒店住上几晚,就懂这个国家了…… 真实的世界是…… 真实的世界是什么样呢?那些贫穷的、励志的、绝望的故事,会不会也是富人伪饰出的幻觉? 他心里有什么东西骤然崩塌,深红色的天花板旋转着、地板也在旋转,唐尼他们笑脸扭曲着,都在围绕着他旋转。 手机上,姜芬芳的名字一直在跳跃。 她的选题没有通过,公司是不会付钱的,他本来想自己付一笔钱给她的。 但是那天,他漠然地看向手机屏幕,最终摁灭了它。 第二天,周佛亭从会所中醒来,带着浑身酒臭和大麻味,跌跌撞撞地来到达利安办公室,他要辞职,离开这个失控的、混乱的地方。 可是就在那天,达利安宣布,唐尼被调到其他项目组,杰克一家的拍摄,由周佛亭负责。 “不要让我失望,vicent。” 达利安的眼神仍然温和,充满了期待,周佛亭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哽在喉咙里,他说不出口。 他所接受的教育,让他无法成为一个逃兵。 “放轻松点,都是自己人。”唐尼则大大咧咧地揽着他的肩膀,道:“随时打电话给我。” 他是被调到达利安身边,负责一个更大的项目,算是升职,当然红光满面。 周佛亭只觉得那只放在肩膀的手,油腻、肥厚、如同一条舌,就要将他吞吃入腹。 他留了下来。 虽然他极力地照猫画虎,但拍摄效率肉眼可见地降低下来,除此之外,杰克一家的生活乏善可陈,已经完全挖掘不出任何的亮点。 急躁、痛苦、自我怀疑,还有同事们若有若无的孤立…… 周佛亭已经记不清自己的心态是什么时候改变的。 杰克很信任他。 作为一个心智不太成熟、内向又暴躁的青少年,他很羡慕周佛亭的人生,自己又无力改变,经常围着周佛亭问这问那。 对他灌输一点原生家庭有罪论,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周佛亭本身就不爱说话,平日里更是恪守着纪录片从业者的原则,从不跟被拍摄的对象多说话。 但是那天,杰克对他讲,自己从小喜欢画画。 周佛亭告诉他,自己可以介绍他去一间出名美术学校学习,但是,需要一笔学费。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 他分明知道,杰克在美术上的天赋非常有限。 也分明知道,他们家负责不了这么高昂的学费。 但他还是说了。 杰克欣喜若狂,他回家去要钱,但是他的父母当然没有钱给他,镜头里,杰克流着泪,一拳接着一拳地打在他父亲瘦得凹下去的脸上,他嘶吼着:“你为什么要生下我!就是为了让我过这种被诅咒的人生吗?” 他的母亲拖着瘫痪的双腿,从床上爬下来想阻拦这一切。 摄像机忠诚地记录着,女人蓬乱的头发,绝望的眼神。 那天夜里,周佛亭跟同事们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却不知道为什么,也落了泪。 深夜,他回家的时候,在家门口看到了杰克,蹲在门口,像一只大号的灰老鼠。 “您真的会带我去美术学校吗?”那孩子嗑药,殴打父母,却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睛。 周佛亭喉头发紧,他道:“是啊。” 于是杰克天真地笑了,他拿出一个笼子,笼子里是一只小猫,此刻正在张牙舞爪,不停撞击着笼子。 “这是靴子先生。”他道:“我妈妈瘫痪之后,它是她唯一的朋友。” “然后呢?” “我告诉她,如果不肯把学费给我,我就杀掉靴子先生。”杰克紧张的笑了一下,他道:“放心,我只是吓吓她罢了。” “可是它不肯听话,无论把它扔到哪,它都要跑回去。”他道:“请您帮我照顾它一段时间,好吗?” “不行——” 可周佛亭还没来得及说完,杰克就把笼子塞进他怀里,转身跑了。 “喵呜——喵呜——” 那猫发出愤怒的声音,重重地撞击着那廉价的笼子。 周佛亭站在夜色里,只觉得茫然。 他其实知道,杰克的母亲是能拿出来钱的,她之前就是一位脱衣舞娘,后来跳舞时摔伤了,才瘫痪在床上。 她的面容仍是姣好的,甚至上半身称得上性感。 唐尼此前已经为她介绍了几个爱好特殊的客人。 何必呢…… 事情到这一步,周佛亭已经分不清,他们究竟是想拍好纪录片,还是享受那种,如同上帝一般,可以随意干涉别人命运的快感。 周佛亭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一种腥臭的、恶心的味道,不停地翻上来,他扶着墙呕吐起来。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周佛亭,把那只猫还回去。” 如果对方说的不是中文,他几乎觉得,是上帝在对他说话。 不过也差不多。 公寓楼旁的路灯下,姜芬芳站在那里,她穿了一身米白色的大衣,带着卷的金色假发披在肩头,近乎梦幻的美丽,但她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肃穆。 她大概是来借钱的,碰巧目睹了他们的所有对话。 没有询问,没有商量,她几乎是命令他:“周佛亭,还回去。” 周佛亭怔怔的看着她,道:“什么?” “你知不知道,介入别人的因果,是要承担代价的。” 她走过来,声音越来越严厉:“如果你没有介入他的生活,他再怎么自毁都跟你没关系。可你一旦干涉了他的命运,你就得替他背起整段人生——从此以后,他的堕落、他的痛苦,甚至他将来每一次后悔,都要记在你账上。你明白吗?” 周佛亭被酒精侵蚀的大脑浑浑噩噩,他不懂她在说什么。 可是这一刻的姜芬芳,让他想起了达利安。 他们其实很相似,同样有一种能够主导他人的命运的力量,只不过达利安是柔和的、潜移默化的,而姜芬芳是强硬的、不容置喙的。 姜芬芳见他沉默,声音更急道:“你不是说过吗?你来拍纪录片,只不过是想体验一下人生,周佛亭,你没必要……” “不用你管。” 周佛亭冷淡地打断他:“你既然懂那么多道理,就不要来干涉我的人生。” 那是那一夜,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随后他上楼,把猫扔在角落里,吃了片安眠药就睡着了。 第二天是个雨天,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阴云密布,大雨磅礴。 他怔怔地望着窗外,想,算了,去辞职吧。 她说得没错,原本,他只是想要人生多一种体验,何至于把自己搞得走火入魔。 第69章 可是他下床的时候,看见了一滩血迹。 是那只猫,它太倔强,疯了一样的想从笼子里钻出来,可是铁丝卡住了它的喉咙。 小小的舌头吐在外面,触目惊心的血顺着铁丝,一滴一滴地流下来。 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它就可以探出头去,回到它的主人身边。 天旋地转的感觉再次袭来,周佛亭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用力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一下又一下。 他从不喜欢猫,但是他也没办法接受,这样一只弱小的、倔强的、全然无罪的生灵,因他而死。 去杰克家的路上,他一直在想,怎么跟杰克解释,怎么跟他妈妈解释,再买一只猫?还是付一笔赔偿金,他甚至想,自己来付杰克去学美术的学费。 可是,不需要解释了。 就在昨天夜里,杰克的母亲相信她的“靴子先生”真的死在了儿子手里,于是这个瘫痪多年的女人在半夜起身,举枪打死了自己的熟睡中的儿子,还有丈夫,然后自杀了。 大雨之中,警方在拉警戒线,运尸车已经赶到。那些拍摄纪录片的设备,都被封存,他的所有同事,都正站在雨里被盘问。 周佛亭站在那里,浑身战栗着。 他想起第一次见杰克一家的时候,他们一面互相骂着脏话,一面心甘情愿地为彼此奉献。他在心里小小地感慨,这样的泥淖里,竟然也有这样亲密幸福的家庭。 也许毁灭是这个家庭的命运。 但不应该是他造成的,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毁灭别人的人生,除了上帝。 周佛亭浑浑噩噩地被带走,跟同事一起去警局接受审问,他本来就什么都没做,只除了不小心养死了一只猫。 从警局出来时,暴雨如注,天色抹黑如夜晚,门口唯一的光源是那辆劳斯莱斯,车灯照亮了跳跃的雨线。 达利安站在那里,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 他保释了摄制组的所有人,亲切地安慰着所有经过的同事,就像一个再慈祥不过的长辈一样。 周佛亭走过去时,达利安将黑伞倾过去:“vicent,吓坏了吧?” 他的声音贴着耳廓,低柔而亲昵:“可怜的孩子,不要怕,我在这里。” 周佛亭抬眼,雨珠挂在睫毛上,晃得视线发虚,达利安的脸反而更清晰:锋利的眉骨,温和的眼睛,微微弯起的唇角。 不知道为什么,他再一次想起了姜芬芳。 她也有同样强大的气场,让人觉得只要站到她身边,就什么都不用怕。 “上车吧,我们谈谈。”达利安的手放在周佛亭的后背,温度透过湿衬衫烙进皮肤,动作温柔,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力道。 周佛亭被他轻柔地推进车里,好暗,一切都暗下来,高级的木檀香覆盖下来,在他每一寸的肌肤上。 那是达利安身上的味道。 在就在车即将启动的一刻,周佛亭突然如梦初醒,他打开车门跳下去,语无伦次地说:“我想去找个朋友,抱歉,我要——” 他头也不回地向大雨之中逃去。 雨下得太大,美甲店都没有什么生意。 姜芬芳拍完最后一个视频,准备关锁下班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水鬼? “水鬼”站在门口,脸色惨白,雨水顺着额发一滴一滴地流下来。 “周佛亭?” 姜芬芳打开门,寒风和暴雨同时涌进温暖的室内。 “我杀人了。”他仿若梦呓。 姜芬芳怔在那里,她的目光变了又变。 眼前英俊的华裔青年,在那一瞬间,变成了姑苏夜雨里的理发店老板,他看着她,眼睛里是铺天盖地的绝望。 他回来了,他只有她了。 “没关系的,我在这里。”她将他抱进怀里,小声的、急切地说:“老板,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我会保护你。” 绝望当中的周佛亭,错过了那一声“老板”,他只是跪在她面前,像个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起来,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不知道怎么背负着三条人命活下去。 她比他更冷静。 她让他去洗了个澡,换了干爽的衣服,在他尚在抽泣的时候,轻柔地替他吹好头发。 她轻声告诉他:“没关系的,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带着自己的秘密,你有,我有,达利安也有。” “但我害死了他们全家——” 姜芬芳道:“你现在应该想的,是达利安手里有没有证据,证明你跟灭门案有关……” 仿佛一道惊雷在脑内炸响,他几乎在跳起来,道:“不会!那只是我跟杰克单独的对话,没人知道……” 但是他又停了,因为镜子里,姜芬芳略带怜悯地看着他。 之前被忽略的东西,似乎一点一点地串起来,他突然被放到了陌生的环境、达利安的暗示、唐尼突然间把他当成了自己人…… 周佛亭喃喃道:“为什么?” “大概是想当一回‘上帝’吧” 姜芬芳的声音仍然很轻柔,带着些许嘲讽:“最初拍底层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动动手指,就能让一个穷人的命运天翻地覆。可是任何游戏玩久了,都需要升级,你大概是个好人选。” 聪明、英俊,还锦上添花的出生在富裕又有爱的家庭里,前途亮得晃眼。 还有什么比亲手摧毁这样一个男孩,更能让一个凡人尝到造物主的滋味? “你怎么会知道?” “猜的。” 温热的暖风,吹得人昏昏欲睡,她轻柔的抚弄他的头发,道:“如果我没猜错,他下一步应该是让你觉得,你的人生已经毁了,除了依附他没有任何办法。” “但没关系,他手里或许有一些你跟杰克交流过的证据,但他不会轻易拿出来的,因为他只想操控你,并不想跟你鱼死网破。从现在开始,切断跟他所有的联系,不要给他给你看那些东西的机会,否则你一定会动摇。” “如果他联系上了你,不要慌张,不要回复,不要表现出你对这些东西有一点点的在意,他就完全拿你没办法。” 周佛亭问:“如果他放在网上呢……” 镜子里,姜芬芳笑了,道:“那不正好,我可是网红啊!” 大雨之中的美甲店,就如同惊涛骇浪之中,一艘小小的船,命运的的分叉口上,他的神明对他说: “别怕,去过你自己的人生吧,这个秘密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达利安不会说,而我,会永远保护你。” 第58章 洛杉矶·过家家 从戒毒所出来之后,周佛亭去见了乔琪。 这一次他见到了,因为他告诉乔琪,他想同他谈谈达利安。 入狱后,没有那么多名牌和化妆品装饰,乔琪看起来倒是素净清秀了不少。只有指甲还没褪色,仍旧五色斑斓,在惨白的灯下闪着诡谲的光。 周佛亭道:“达利安对你做过什么?” “姜芬芳那个贱人还活着吗?” 他们同时开口,周佛亭皱起眉,道:“你当着她的面,也敢这么叫她么?” 乔琪愣了一下,怪声怪调道:“不敢,惹恼了她,谁给我钱花。” 他在姜芬芳面前像只驯服的猫,温柔、乖巧、会看眼色,但是在对旁人,他暴戾乖张,而且情绪极度不稳定,一句话不对就要发狂。 这也是周佛亭讨厌他的原因之一,两面三刀的人最危险。 他问:“你恨她抢走了拍记录片的机会?” 当年在周佛亭离开达利的十五个月后。 达利安团队推出的纪录片《美元女神》,如期上映了,里面竟然采用了周佛亭拍摄的片段,虽然被重新剪辑过了,但作为底层亚裔的代表,姜芬芳仍然励志又美艳。 这直接促使了她的网红事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没人记得,最初达利安团队所选择的拍摄对象是乔琪,他连一帧剪影都没有留下。 乔琪冷笑了一下,道:“达利安跟你说的?一边干你一边说的吧?” 周佛亭冷冷地注视着他。 “就是这种表情。”乔琪大笑起来:“你们这种人,说是怜悯底层人,结果每次看到我的时候,就好像我有传染病一样——” 他笑狂笑着,好像下一秒要断气了。 周佛亭猝不及防的发问:“所以,达利安性侵过你吗?” 乔琪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歪头看着周佛亭,许久,笑道:“那算什么?” “什么?” “我说那算什么,也太微不足道了。” 乔琪的脸神经质的抽搐着,好像回到了那段地狱般的日子。 一开始,他说很喜欢我,带我去看上流社会。老天爷,那些地方真漂亮。我们在一个赌场玩了三天,我陪他赌,陪他睡,钱堆得比床还高,我还在笑呢……” “可是第三天一早,他突然就就消失了,赌场的人不让我走,我们俩个的赌账都算在了我头上。” 第70章 “后来呢?”周佛亭问。 “那些地方很会折磨人,我在被脱光了检查,他们逼我喝马桶里的水,骂我这种人,怎么敢来这里……三天后,达利安回来了,说一切都是误会。” 周佛亭有些不可置信,他问:“这是达利安设计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有趣吧。” 乔琪神色恍惚:“一个穷人,觉得自己上了天堂,得意忘形,对人家的服务生颐指气使,一会又像狗一样被摁在地上打……” 周佛亭只觉得毛骨悚然,他知道达利安是个魔鬼,但没想到,到了这样的地步。 “这还仅仅是开始。” 乔琪继续道:“后来我在他手里经历的事情更恐怖,他说想看我被践踏到什么地步,才会想杀人……" “杀人?” “对,他告诉我底层人反抗只有一条路,就是以命换命。他甚至把刀递到我手里过,可惜我被吓跑了……” “……你为什么要受他摆布?你可以走啊!”周佛亭道。 “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后来,我怕惹恼了他,他就不拍老大了。” 周佛亭怔住了,许久后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老大是指姜芬芳。 提到姜芬芳,乔琪的声音又变小了,仿佛梦呓:“她很想红,她需要机会……” 周佛亭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就像看一个疯子。 乔琪的确像个疯子,双目赤红,眼神游离,痴痴地怪笑着,但他的表情不像作伪。 许久后,周佛亭才问出来:“她知道吗?” 乔琪摇摇头。 “她怎么会知道啊。”乔琪道:“她又要开店,又要当网红,又要照顾孩子……我一条烂命算什么啊,我不让她知道。” “你爱她?” 周佛亭一直以来,就有这种隐约的感觉,虽然乔琪是跨性别者,严格来讲是个女孩,但他就是能感觉到,乔琪对姜芬芳有一种近乎病态的依恋。 也真是荒唐,他今天来,是想问清楚乔琪为什么恨姜芬芳。 可是得出的结论却是,他爱她,爱到丢了灵魂。 乔琪没有回答,他只是喃喃道:“你知道我在纽约,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么?” “他们看不起我,那富二代往我的床上撒图钉,半夜三更的放醉汉进我的房间……她从来没有管过我,直到我被退学,她打电话把我骂的狗血喷头,然后断了我的生活费……” “没关系,我打工,最脏最累的工作我都去干,因为我想她,我要买机票回去看她——结果我发现,她跟你在我的公寓里亲嘴。” 乔琪笑了,声音仿佛在撒娇:“你说她是不是个贱人?” 他的生活原本在泥地里,但青蛙之于泥地,是很舒服的,每日嗑药、交狐朋狗友上来爽一下,清醒时就去美甲店打工,被开除了就领救济金过日子。 她非要把他从泥地里拉出来,扔进大海里,她又不管他,他在大海里是会溺水的。 周佛亭只觉得无力,他道:“她给了你很多钱,她希望你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这句话却骤然激怒了乔琪,他突然吼起来: “我不要钱!我要她!我要她!我要跟她永远在一起!”他涕泪交横,如同一个疯子:“我做美甲师,我去读书,混什么时尚圈,都是为了跟她在一起,可她不要我——” “stop!” 狱警厉声呵斥。 周佛亭终于明白乔琪为什么要处心积虑要让姜芬芳变成疯子了。 他跟不上她脚步,只有她坠落下来,他们才能“永远在一起” 每个人从底层往上攀爬的时候,都有一万只手拽着她,其中竟然包括深爱她的人。 太荒唐了。 周佛亭道:“你过得不好可以告诉她,而不是一边花她的钱一边恨她,这太病态了……” 他已经想离开了,可就当他要起身的时候,乔琪再次开口了。 他说:“我从来没有恨过她,直到有人给我看那张照片。” “什么照片?” 乔琪没有回答,而是再次痴痴地笑起来:“她从来没有爱过我,她对我好,只是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死人。” 周佛亭脊背一僵,被钉死在原地。 “当年,她亲手把自己的家毁掉了,她真正爱的人都死在了千禧年,她要用她的钱做一个美梦,假装她的家人还在她身边,你和我,都不过是替代品。” 乔琪抬起那张白惨惨的脸,扯起嘴角,露出猩红的牙龈:“现在,你明白我什么恨她了吧?” 第59章 烟火夜·开学 “三——二——一——茄子!” 一张照片被定格下来,九月,繁密的树荫下,姜芬芳站在最中间,穿着白色的帽衫,长而柔顺的头发垂在腰间,仿若绸缎,杠头和阿柚一左一右地站在她两侧,做着鬼脸。 最右边,是王冽,他抱着已经胖嘟嘟的朱砂,对着镜头微微笑着,露出一点牙齿。 “谢谢你啊,同学!” 姜芬芳跑过去,从路人手里接过卡片相机,阿柚凑在一旁看照片,立刻很快发出不满的叫声:“我闭眼睛了!” “差不多得了!”杠头哀号道:“我脸都笑僵了!” “差不多差不多!今天老大这么重要的日子!能差不多嘛!” 王冽在一旁温声制止:“好了,先去宿舍吧。” 姜芬芳复读的第二年,终于考上了大学。 虽然是大专,但志愿报得很好,一分也没浪费,专业是她喜欢的商务英语,也是这所大学的王牌专业,听说有人分够了本科线,为了这个专业来这里上学。 最好的是,这所学校就在理发店所在的大学城里,方便回来照管生意。 其实王冽不是十分满意,他说再试一年,一定能考上本科。但姜芬芳实在是不喜欢学习,再说专科怎么了,专科挺好的。 整个理发店,还没人读过专科呢! 学校很大,跟本科生共用一个校园,草木繁盛,到处是或深或浅绿色,新修了塑胶跑道,和哈佛红的教学楼,远远看去,像个市井中小小的欧洲庭院。 杠头跟阿柚,就像进了大观园一样,兴致勃勃地到处看。 而王冽一手牵着朱砂,一手拖着行李,温声嘱咐着姜芬芳:“饭卡里我充了一千块,用胶带写了你的名字和班级,不要弄丢。” “这里晾衣区很窄,你大件的东西,记得拿回家里来洗。” “图书馆很不错,可以办一张借书卡。” 他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衬衫,应该是昨天熨好的,整个人妥帖又干净,站在学生中间根本不像一个外来者,倒好像天生就属于这里。 这时候,朱砂突然道:“哥哥,大学真好,我长大了也要念大学。” “什么啊!”王冽还没说什么,姜芬芳就道:“你哥哥就咱们两个学生,我基础太差,你喝那么多牛奶,最起码得考上复旦。” 朱砂往王冽身后一缩,不再说话,他已经读了一年级,成绩坏得黏牙。 王冽便笑了,道:“复旦很好,但是念这个学校也很好。” 宿舍是六人的,其余五个姑娘已经占了床位,姜芬芳一一跟她们打过招呼,给她们发带来的水果。 其中一个北方姑娘,叫小央,看着给她收拾行李的一大群人,道:“真羡慕你们本地人,我都是请师哥师姐帮忙抬的行李。” “不是呀!”姜芬芳连忙道:“我也是外地的,只是我家里来上海开理发店,就在学校附近,叫维多利亚,有时间来玩,给你们免费做头发!” 姑娘们听着,眼睛都亮了,谁上了大学不想打扮一番,立刻围着姜芬芳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你看我弄个卷会好看吗?” “怪不得你头发这么好,是天天做护理吗?” “你们店开了多久了啊!” …… 王冽在上铺,一层一层地给姜芬芳铺平床铺,蓝色碎花的被套,在他修长的手指下格外的平整。 小央戳戳姜芬芳,小声问:“那个帅哥是谁啊?” 宿舍很小,就是再压低声音,所有人都能听清,包括学生家长,帮忙搬东西的师哥师姐。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窗外的声声蝉鸣,补上了这一刻的沉默。 “我是她哥哥。” 王冽自然地接上了话,他回头对女孩们温声道:“也是店里的理发师,你们想做头发的话,可以找我。” “好呀好呀!” 女孩们纷纷应声,小央对姜芬芳笑道:“你哥好帅啊!我以为理发师都是那样的!” 她比画了一下爆炸头,众人都哄笑起来。 姜芬芳也笑了一下,随即慢慢地,收回表情。 收拾完东西,他们就要回去了,今天要军训,姜芬芳要一个人开始她的学生生涯。 姜芬芳送他们到宿舍楼下,阿柚看了一眼姜芬芳,拉着杠头和朱砂道:“好热,咱们去超市买个冰棍吃。” 第71章 他们走了,只剩下王冽和姜芬芳面对面地站在宿舍楼下。 王冽看上去很平静,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姜芬芳那一瞬间的沉默,只是轻声道:“记得吃药,有任何不舒服,第一时间告诉我。” “好。” “那我走了。” “嗯。” “好好玩吧,听说……大学是很好玩的。” 姜芬芳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任他转身离开了。 黄昏的暖光中,他挺拔清隽的背影,穿过层层的垂柳。消失在了人海中。 毫无预兆地,她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走路不到十五分钟就回去了。 可是这一切,像是一场离别,就好像从此之后,她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她赶紧转过身,骂自己乌鸦嘴。 还好学校里到处都是因为离开家人,而抹眼泪的孩子,没人注意到,这里有个女孩哭得很惨。 王冽跟其他人回到了理发店。 这段时间,理发店和美甲店都已经步入正轨,杠头主要负责理发店,阿柚则负责美甲店的经营,店里已经雇了不少员工,就算他们离开两天,仍然能够有条不紊的经营。 但是他们一头扎进店里忙碌起来,大声说着话,为了一点小事满屋奔走,好像要借由忙碌,来填补姜芬芳离开的大段空白。 王冽检查了一下实习理发师做的头发,略微修正了几个错误,然后给朱砂辅导功课,连同包好新学期的书皮。 到了晚饭时间,他习惯性起身到隔壁美甲店问姜芬芳想吃什么,但是又停在那里。 朱砂抬起小脸,道:“哥哥,你想我阿娘了?” 王冽摸着他的头,笑道:“你想她了吗?” 朱砂摇摇头,他是真的不想,把他接来上海后,姜芬芳忙着生意,忙着学习,根本没有时间管他,一看他不好好学习,就抓过来一顿打,他怕她就像怕鬼。 王冽笑了笑,道:“好,我们都不想她。” 晚间关店的时候,杠头买了几瓶冰啤酒过来,说要一起吃个夜宵。 每天关店之后要盘账,他们经常如此,可这是第一次,姜芬芳不在场。 秋日燥热,气氛有些沉闷,杠头眼圈突然红了,带着哭腔道:“不知道老大在干什么?” “又来了,你泪窝浅的毛病能不能改改。”阿柚道:“能干什么啊,这时候睡了,或者跟新室友聊天呢!” 杠头吸吸鼻子,道:“不知道她跟室友,会不会拌嘴。” 这话一出口,阿柚也有一丝微妙的难过,她的老大走出了理发店,拥有了新的朋友。 可他们还留在这里。 她还是道:“老大那个人,跟谁都能搞好关系!不要想七想八了。” “是啊,我觉得老大应该在那里蛮受欢迎的,对了,你说会不会有男生追她——啊!” 阿柚一脚踩在杠头脚上,疼得他龇牙咧嘴。 气氛一时尴尬起来,他们都看向了一直沉默的王冽。 王冽跟姜芬芳关系其实很奇怪。 王冽对姜芬芳的托举,几乎倾尽所有,但是两个人似乎,又没有情侣之间那种亲密,每次问,两个人回答得模模糊糊。 现在姜芬芳念了大学,事情就更复杂了。 早年间,有许多人一考上大学,就立刻跟供自己读书的老婆离婚,那可是有结婚证的。 而王冽什么都没有。 “老大不是那样的人。”阿柚小心翼翼地开口:“她肯定不会辜负你的。” 王冽仰头喝净了杯里的啤酒,轻声道:“那很好啊。” “啊?” “如果她在大学遇到了一个人,谈一场很好的恋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越走越远……这样很好。” 他笑了笑,昏黄的光线下,两人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表情,他就起身了。 朱砂已经睡熟了,王冽温柔地将他背在背上,然后往家走。 夜色沉沉,只有一抹弯月,照亮着归途。 无数个夜晚,他和姜芬芳就这样并肩走在这条路上,她一面背着英文单词,他听着,偶尔纠错几次。 夜里偶有流浪狗穿过,她抓住他的胳膊,告诉他不要怕。 明明是她自己害怕。 他装作看不出来,任她抓着,自己走在前面,跺脚将狗赶走。 王冽嘴角泛起一个淡淡的笑容,可是随即,心里密密麻麻地疼起来。 他回到家里,将朱砂放在卧室的床上,为他脱去袜子,确认他睡熟之后,起身去了姜芬芳的房间。 他想喝一点酒,怕打扰到朱砂睡觉。 他这样的人,连放纵都是轻轻地。 他喝了姜芬芳留下的葡萄酒,她精力太旺盛,有一段时间睡觉前必须喝一点酒,才能睡着。 清甜微酸,可是很快就喝光了,便又去拿了在绍兴买的黄酒,滋味绵长如往事。 屋里没有开灯,他不想弄脏她的床,就坐在地上。 空气里都是她的气息,她低头做题,实在做不出来气得在屋里乱跳,她讲着自己的计划:三年内,我要把店开在市中心,十年内,我要开全国连锁,再开到没过去。 像梦话一样,可是她说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那么明媚,那么好看。 王冽又喝了一杯,他看到校园里,招新的帐篷,几位学长围绕着她,殷勤想要帮她提行李,阳光下,她有些吃惊,脸色微红——这是在店里从未有过的。 那些男孩,应该有着纯净的过去,以及很美好的未来。 …… 就在这时候,灯光突然亮了,他看见姜芬芳出现在房间门口,穿着一件粉蓝格子的睡衣,头发蓬乱,气喘吁吁。 太过刺目,他闭上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屋里又陷入了黑暗,只有一抹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 她坐在了他身边,脚步很轻,就如同一只狸猫。 “你怎么回来了?”王冽一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幻觉,但还惦记她明天军训。 “我睡不着。”她说:“我觉得你今天会难受,所以我想回来跟你说清楚。” “什么?” “我今天不回答,不是因为觉得你拿不出去手,而是因为那种情况很容易误会,朱砂是我的小孩。” 那年月的专科学校,有很多人都是工作了、结婚了,甚至有了小孩,才来上学。 他们带着朱砂来报道,的确像是一家三口,特别是朱砂长得同她很像。 “我晚间已经同她们说了,你不是我哥哥,你是我……爱人。” 她低着头,最后两个字,轻到模糊。 “我不想你误会,一分钟都不想,所以翻墙跑出来,告诉你。” 她就是这样的人,想要做的事,就必须立刻就做。 酒精在血液里鼓噪,无数情绪涌上心头,王冽突然摇头道:“不,不是。” “这几年,没有同你讲清楚,是我的错。”他道:“我对你,从来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 姜芬芳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我只是觉得,你跟我很像,看你有一段很好的人生,就好像我自己也弥补了当年的遗憾一样。” 空落落的房间里,他的声音异常清晰:“我不爱你,从来就没有爱过你。” 房间里陷入一阵死寂。 “不是我说……” 不知道过了多久,姜芬芳深吸一口气,开口道:“你他妈有时候真的,很气人!” 她一把将王冽从地上拎起,推到墙上,眼睛如燃烧的火焰。 王冽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猛地吻住他的嘴唇。 热烈的,疯狂的、仿佛将一切燃烧殆尽的吻。 王冽只觉得一切都消失了,或者说,一切都是幻觉,只有唇上的吻是真实的,她紧紧地抵着他,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挣扎。 王冽只觉得浑身都在颤栗,他想要挣扎,可是每根神经都在奋力摆脱着主人薄薄的意志力,全身心地表达对她的臣服。 想要放纵,想要沦陷,想要一辈子这样,被亲吻、被侵略…… 她的手轻而易举的解他的衣服,探入他的身体,与此同时,唇间传来血腥的味道。 她离开他,轻声道:“不是不喜欢我吗?你在干什么?” 王冽喘息着,怔怔地看着她。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看我的眼神,还有我靠近你的时候,你的心跳声……”她低声的,温柔地蛊惑着:“为什么要挣扎呢?你早就是我的了。” 王冽道:“你会后悔的……” “我跟别人上床就不后悔吗?” 姜芬芳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了,她已经开始在想,怎么做才能压制住他,又不至于伤害他了。 她从学校围墙翻出来的时候,已经下定了决心,她要得到他,就今晚,就现在。 他再不用口是心非,她也不用患得患失。 他们就做一对最庸俗最普通的情侣,不用担心被问到是什么关系的时候不知所措,也不用考虑“我怎么回报他?”“他有一天会不会离开我?” 第72章 他们就是要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王冽因为喝了太多酒,眼神是散的,怔怔地看着她,似乎不可置信她说什么,她再次靠近他: “至少你不会伤害我,我也不会伤害你……我们从很久之前,就开始相依为命了,不是吗?” 要是还不肯,她已经不知道再说什么,阿娘们的求爱,似乎没有这样复杂。 大概只有她遇到了一个自卑又温柔的爱人。 下一秒,她被猛地揉进一个怀抱里,随即,是几乎凶猛的吻。 压抑太久,如同洪流一样,他如同沉沦妖邪的僧人,再也无法自控,只能任由她摆布。 她的腿盘住他的腰,同他一起坠进甜美的黑暗之中。 亲吻的间歇之中,传来女孩子轻笑的声音:“关门,别让朱砂看见呀!” “关上了。” 一切归于黑暗。 第60章 烟火夜·男朋友 天刚破晓,姜芬芳就被王冽叫醒。 “要去军训的。”他轻声说,帮着尚在迷茫中的她穿好衣服,洗漱,然后骑车带她赶去学校。 姜芬芳还有一半意识在梦里,就已经坐在王冽的自行车后座上,穿过冰凉的晨雾,往学校赶去。 他们的对话也像是在梦里。 她道:“老板。” “嗯?” “我们这算是,在一起了么?” 她一向直接坦率,逼得他退无可退。 一路沉默,只有自行车碾过石子的格楞楞的声音,她的瞌睡也跟着七上八下的。 在一个红绿灯路口,王冽停下来,他道:“我对你,有很大的期望。” 顿了顿,又道:“在我的期望里,你不应该跟我这样的人在一起。” 带着案底、只会剪头发、没有梦想,也没有明天的人。 其实姜芬芳明白,王冽在对她负责。 他比她年长,见识过更多人性的复杂与命运的多舛,他预料到他们不会有好的结果,所以执意的不想开始。 可她长大的地方,没有女人需要一个男人来为自己负责。她只知道她现在喜欢他,那么她就要得到他,过程不重要,结果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 她仰头看着王冽,道:“不过没办法,你实在喜欢我,大过了你的原则,对不对?” 王冽深吸了一口气,他不再说话,回过头去用力蹬车,她捏他的腰,问:“对不对?对不对?” 王冽把车停在校门口,把做好的三明治和水递给她,道:“军训结束打个电话,我来接你。” 十五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的? 她却明白他的意思,寡言的、别扭的、温柔的王冽。 “好!” 空无一人的校门口,她亲了一下他的面颊,很轻的一个吻,就像蔷薇上的薄薄的晨露。 “走了啊!” 王冽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野内,才慢慢地转身离开。 那个九月,是姜芬芳出生以来,最快活的一段时光。 走出奉还山以来,先是被复仇的执念牵着,满心都是黑暗,后来生病,被困在心魔里,好长时间见不到亮。 终于走出来之后,一边要复习,一边要开店,每天睁开眼睛,就有无数琐事压着她。 终于,她考上大学,店里的生意也步入正轨,以及这两年,最悬而未决、最让她抓心挠肝的事情,也终于尘埃落定。 不是兄妹、不是朋友,王冽,终于完完整整的属于她了。 芳芳果然,无所不能。 姜芬芳心里得意,站起军姿来,格外的挺拔。 军训的两周时间,姜芬芳过得很充实,她交了许多朋友,同系的、不同系的、师哥师姐……这些都是维多利亚理发店的潜在客户。也加了不少社团,网球社、街舞社、舞蹈社……凡是看上去有趣的,她都想接触一下。 好像一大团游云被风移走,生活终于对她展开了鲜艳明媚的一面。 军训时原则上不许离校,姜芬芳已经整整两周没有见过王冽。 周五那天晚上,姜芬芳咬着一颗梨,忙活着把脏衣服扔进行李箱,室友问她:“芳芳,学长晚上叫聚餐,要不要一起?” “不了,我要回家。” “这么多东西?你自己能拿得动吗?” “嗯……”她合上箱子,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道:“我男朋友来接我。” 火烧云染遍了天际,将暗未暗的天色下,姜芬芳看到王冽站在校门口。 他仍然穿着那件半旧的衬衫,看上去干净妥帖,风吹乱了他的额发,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她的,男朋友。 姜芬芳本想跑过去,可是却慢慢地站住了。 这两周,她很想他。 两年来,他们从未分开过,她已习惯了他的照顾、他的声音,他身上的气息就如同一个无声的怀抱一样,一直包裹着她,骤然离开,她当然会不适应。 除此之外还有……难以宣之于口的,情欲。 她到底年轻,那隐秘的放纵和激烈的纠缠,对她来说就像受过最高强度的刺激,然后骤然戒断。 很难熬,很想他,她幻想过很多次见面的场景,却真见到了他,她却突然不知道怎么面对她了。 这时候王冽看见了她,他只是笑了一下,走过去伸手接过她的行李。 “你笑什么?是不是笑我黑了!”她装作很凶的样子。 他认真端详了她一下,道:“没有。” 他们并肩走在夕阳中,手背偶尔摩擦到,只觉得浑身尴尬。 平时姜芬芳话是很多的,可是她好像突然丢掉了舌头,什么都说不出口,王冽跟平时一样安静,两人就这样沉默地往理发店走去。 就在这时候,几个师哥师姐迎面走过来,其中一个男生打招呼:“诶!姜芬芳——” 大部分学生,都是一路从校园里走出来的,姜芬芳身上有着他们没有的社会气,又漂亮会说话,在上一届中很有人气。 姜芬芳挥手:“学长好,学姐好。” “晚上聚餐,你不去吗?” “不去了,我要回家。”她笑了一下,随后迎着对方探寻的目光,挽住王冽的胳膊,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 这是她第一次同别人介绍他,男朋友这三个字,带着一种灼烧般的感觉。 “哦哦哦。过二人世界去!” 嬉笑着跟学长擦肩而过,她深吸一口气,转头看向他,他却没有看她,只是自顾自往前走。 她突然觉得一阵没来由的泄气,她想,他到底知不知道,他们俩已经跟原来不一样了。 还是说,这一切都是她一厢情愿呢? 其实并没有什么二人世界可过,理发店和美甲店,有一大堆活等着她。 她先查了一遍账目,又分别开了个小会,听了开学季的办卡情况,包括新会员名单,又单独找杠头和阿柚,了解了一下新招的理发师和美甲师情况。 理发师还好,美甲师良莠不齐,新来的姑娘手上活不错,但缺乏亲和力。 “这倒也没有什么,我觉得有客人就喜欢不爱说话的,你让她做几个手绘款出来,跟客人说,她手艺最好,有人就吃这一套。” “行。” “人还得不停地招。”姜芬芳靠在椅背上,道:“光这个月,大学城就新开了三家美甲店,竞争压力太大了。” “是,这行上手太快了。” 工作聊完了,阿柚压低了声音问她:“诶,你跟老板怎么样了?” 姜芬芳在椅子上转来转去,问:“什么怎么样了?” “我觉得他最近有点不对劲。” “哪里不对。” “他戒烟了。” 姜芬芳愣了一下,随即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让戒的。” “不是有什么事情,谁会突然戒烟呢?”阿柚道:“而且我发现,他比平时更不爱说话,总是发呆,还开始做题了。” “什么题?” “法律题。” 阿柚其实很聪明,远比常人敏感,她道:“当初他是为了给你辩护,学了点,现在又捡起来干什么?” 姜芬芳道:“他原本就喜欢这些东西。” “我觉得他可能是觉得,迟早要跟你一拍两散,所以学点谋生技能。” 姜芬芳想说什么,阿柚压低声音道:“你别犯傻,现在理发店全靠他盯着,你就算在大学要找男朋友,也得吊着他,慢慢来,晓得不?” 姜芬芳哭笑不得:“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就在这时候,门帘一掀开,朱砂奶声奶气的通知:“阿娘,哥哥叫你们吃饭了。” 理发店按人头定了盒饭,但是偶尔,王冽会做点菜改善伙食。 他手艺还可以,菜做的清淡滋补,比如此时炖了一锅鱼汤,正一碗一碗的盛给大家。 秋意微凉,乳白色的、冒着热气的鱼汤,让他脸色润泽,唇色微红。 第73章 姜芬芳远远的看着他,心里只觉得有一只小爪子,在挠啊挠啊。 好想用力的抱住他,就像那天晚上一样,逼着他露出那一副意乱情迷,想挣扎又想堕落的表情。 可是不行,人实在太多了,大家都在这里喝汤。 新来的美甲师小姑娘,正在抱着碗同王冽讲话:“王老师,你怎么什么都会啊,剪头发手艺又好,又会做饭。” 王冽只是道:“多吃一点。” 小姑娘眼睛亮亮的,道:“王老师,当你老婆,可太有福气了!” 这话说得有点过界了,几个年轻的男孩此起彼伏起哄,王冽没有回应,只是盛下一碗汤递给姜芬芳。 王冽其实一直很招女孩子喜欢,无论是客人,还是其他的女孩。 早些年,姜芬芳不懂,为什么王冽几乎从不主动推销,还是有许多客人喜欢找他做头发,而且都特别喜欢逗他说话。 后来她长大些了,明白那些话里暗藏的暧昧,会觉得气恼。 比如现在,她一手接过那碗汤,一边一脚踩在王冽鞋子上。 他低头看她,她很凶的瞪回去。 没人注意到的角落,王冽低头笑了一下。 因为姜芬芳已经许久没有回来,吃饭之后,又是开会,直到夜里十点,才各自回家。 夜路很黑,姜芬芳和王冽并肩走着……中间隔着一个朱砂。 姜芬芳没事找事,道:“朱砂,你最近考试怎么样?” 朱砂惊恐:“阿娘,刚开学不考试!” “哦——”姜芬芳道:“那上课好好听讲,要是胡思乱想,把你腿打折!” 她希望朱砂回去之后,立刻睡觉,可是事与愿违,这孩子大概被他吓醒了,特别精神,王冽给他洗澡、读故事书,哄了好久,也不肯睡觉。 姜芬芳军训了许久,本身就已经很疲倦了。不知不觉的看着电视,在沙发前睡着了。 等她猛然惊醒,已经是半夜了,朱砂和王冽的房间安静了,小兔崽子终于睡了。 姜芬芳一跃而起,她又生气,又委屈,她调试了半天的心态,想着怎么才能微妙的,让两个人从平时的相处关系,转换为男女朋友。 但是今天他们俩竟然单独见面的机会都米有。 仿佛一个盛装美女,打扮了一天,但连出门的机会都没有。 她气恼的往王冽和朱砂的房间走去,不行,她要把他拽起来。 太生气了,她忽略了,卫生间里隐隐传来的洗澡声。 就在她要破门而入的前一秒,一只手将她拽了回去。 狭小的卫生间,灯光昏黄,湿热的水汽中,她整个人被压在门口,王冽的手温柔的护在她的脑后,随后是激烈的、侵略性的吻。 “我好想你。” 衣服被花洒湿透的时候,她听见他在耳边说。 第61章 烟火夜·美国梦 第二天,姜芬芳跑去跟阿柚咬耳朵。 阿柚正在描甲片,闻言手一抖,小笑脸变成了血盆大口,她惊魂未定,小声尖叫:“姜芬芳你要死啊!” 姜芬芳在一旁很得意的笑,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讲什么,可是没来由的,想要同全世界分享自己的欢喜,等了一会她又跟阿柚咬耳朵:“你知道嘛?我是他的第一个。” 阿柚也跟着瞎兴奋,又道:“这有什么好高兴,听说男的没经验,很痛的。” “不痛呀,就……很高兴!” 姜芬芳关于人生的许多体验,都是跟王冽一起的。 第一次开店,第一次赚钱,第一次认真学习……但很多情绪,王冽都已经先她一步经历过了。 他本来就比常人沉稳,在她忐忑紧张的时刻,他经常是淡然的、笃定的,这让她有时候觉得无趣。 但是,爱情,是他们两个都从来没有涉足过的领域。 小心翼翼的彼此碰触,心脏狂乱的律动,她第一次看到他如此失控,他渴求她,几乎到了任她摆布的地步。 在那个狭小的卫生间,他们不知疲倦的亲吻着,直到力竭,王冽才将她抱回房间。 姜芬芳迷迷糊糊睡着了,等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深夜了,只有一盏昏黄的灯,王冽坐在桌前看书。 他已经穿好了那件淡蓝色的睡衣,仍旧是平日里冷静理智的样子。 “老板——” “醒了?” 王冽给她倒了一杯温水,道:“好好睡吧,我回去了。” 家里一共两个房间,一间姜芬芳住,一间王冽和朱砂住。 “干嘛回去,就在这里睡。”姜芬芳哑着嗓子道。 “小孩子夜里醒了,见不到人会怕的。” “我还会怕呢!” 她抱着他的腰不松手,他皮肤微凉,肌肤之间,有种薄荷的凉气。 王冽摸着她的头,笑了一下,房间里灯光昏黄,夜风微凉,有种带着倦怠的幸福。 “你看什么书呢?”她问。 他给她看了一下,是《律师职业考试真题集》。 “是为了翻案么?”困倦上头,她迷迷糊糊的问道。 这两年来,她一直生拉硬拽让王冽去法院申请再审当年的案子,王冽做了,但并不十分积极。 他好像对他的人生没有任何想法,变好,变坏,似乎完全没有任何所谓。 可这次,王冽嗯了一声,然后道:“还有,想学一点东西。” 姜芬芳闭上眼睛,仿若梦呓般的道:“转行做律师么……很好啊,你这么聪明,没必要做理发师。” 虽然理发师也很好,但她总觉得王冽的人生不止于此。 王冽笑了一下,慢条斯理的说:“其实啊,出狱那天,我面前摆着两条路——要么努力洗白,继续考学、求职,装成‘正常人’;要么干脆黑到底,去做所谓的混混……” 姜芬芳嗯了一声,她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 “两个我都不想选。” 这样的夜晚,让他不怕泄露软弱,他道:“我从小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做题和考试,可是那之后,我觉得一切都没意义,人生唯一能够被掌握的,只有‘无常’。” 所以他成了一名理发师,它让他远离了那两条路,仿若远离了红尘深处,让他能够平静的活下去,活到无常带走他。 姜芬芳似乎已经睡着了,王冽看着她的睡颜,许久,为她盖好被子,准备离开。 他不会告诉她,为了她,他又重新进入了世俗的体系之内,他不想将来,她因为自己男朋友是一个理发师,而感觉到丢脸。 他要努力活得好一点,在别人眼里,体面一些。 她不需要去背负这些,这是他自己的事。 就在他开门离开的时候,姜芬芳仿若梦呓般的开口:“王冽。” “嗯?” “你为什么戒烟?” “我要活得久一点。” 然后,陪你久一点。 他从未对她说过我爱你,最接近的告白的话,是在凌晨时分,她半梦半醒之际,他对她说,我要活得久一点。 “你就没想过,你们俩分了的话,会闹得很难看的。”阿柚道。 “我俩不会分开啊。”姜芬芳道。 阿柚继续分析:“他当初为了你把店都赔进去,卷铺盖陪你来上海,给你当保姆、当老师、当钱包,真散伙那天,他什么都没了,你拿什么赔?” “但他跟你们一样,年底有分红啊。” “欠了钱好说,感情说不清爽……”阿柚道:“你要是跟他分手,他接受不了怎么办?” 姜芬芳有点茫然,只能重复着:“我不会跟他分手。” 姜芬芳不觉得王冽应该对她负责,相应的,她也从来没想过要对王冽负责。 很久以来,他们就像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一个人好,就是两个人好,谁付出更多,谁亏欠谁,她从来没有算计过。 “你得留个心眼,老板那种人,翻脸的时候估计比谁都狠,”那天阿柚这么说。 但是事情并没有阿柚想得那么悲观。 又或者说,世事变化并没有那样快,是潜移默化,是无声无息。 姜芬芳对大学生活的兴趣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浓。 他们的课并不多,开始的时候,她参加活动算得上积极,后来就觉得没意思了。 大部分的校园活动,本质上都是在模仿着社会活动,而她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许多年,那些学生会里的勾心斗角,让她觉得像小孩子过家家。 她每天选择性的上完课,就会回店里。 店里需要操心的事情特别多,大学城的租金本来就非常昂贵,两家店必须保持最高客单量才不至于亏本,而附近的理发店和美甲店,更是如雨后春笋一样往外蹭蹭的长。 而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想到一个“独一无二”的营销方式。 两三天就会被人家抄走。 她压力很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上学,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店里。 第74章 但她跟王冽并没有很多时间相处。 王冽又要剪头发,又要培训新人,还要带孩子。他们大部分时间,就像普通同事那样,开会、汇报、偶尔争执。 王冽不太同意,她频繁的打折、做活动、招新人,来维持理发店的表面繁荣。 但是她知道,大学生的从众心理是很强的,一家永远在排队的理发店,在他们心里就是附近最好的地方。 他们一旦露出颓势,就会兵败如山倒。 最后还是听她的——姜芬芳在店里,是绝对的一言堂。 那段时间,所有人都处于高压状态,包括姜芬芳自己,能不上的课她都逃了,就坐镇在店里随时补缺。 压力大到受不了的时候,她就跑到酒店开一个房间。 那种很干净、很高级的酒店,可以泡澡和看风景,但她没有耐心,王冽一到,她就急不可待的扑到他身上,就像一只野蛮的小兽一样,撕扯着他的衣服。 那时候年轻,她对这种事几乎上瘾,可是家里有朱砂在,她每一次都要拼了命的咬住王冽的手掌,才能不闹出很大的动静。 所以她疯狂想做就只能出来开房间。 王冽一贯纵容她,哪怕刚才吵得再凶,也只会耐心地安抚她,直到她发泄掉所有戾气,像被顺了毛的小猫一样,安静下来。 这对他们而言,就是约会了。 如果酒店时间还剩一个小时,他们就会躺在沙发上,看一场电影。 王冽很喜欢看一些英文老片,而她几乎是看到字幕,就已经昏昏欲睡,直到王冽将她叫醒,两个人回到店里,又是精力旺盛的老板,和沉默寡言的理发师。 大二那年暑假结束时,很多理发店开了又倒,维多利亚理发店已经隐隐地、是附近学生心目中第一的理发店。 姜芬芳得以喘息,回学校准备六级,正赶上室友小央发礼物,每人一个欧美品牌的粉底液。 “正宗美国货。”她特地强调。 “你去美国啦?去旅游么?” 姜芬芳不常回宿舍,只觉得惊讶,小央家境并不是十分好。 “我男朋友刚回来。”小央咬着苹果道:“对了,这个洗发水你试试,鼠尾草的,不掉头发。” 就是她没去那一次新生见面会上,小央交了一个男朋友,叫沈琅,是上一届的学长,听说他们家在美国有生意,隔三差五的就要去一趟美国。 姜芬芳立刻道:“怎么操作啊?我也想去。” 那时候她看了太多毒鸡汤,美国对她来说跟圣域一样。 但是很多信息并不是完全公开的,去美国应该如何操作,她完全没有任何头绪。 “你加他qq问吧。”小央道。 姜芬芳深知没有什么东西是免费的,她快速浏览了一下沈琅的空间,发现他会卖一些美国的小商品——当时还没有代购这个词。 她向他买了十瓶鼠尾草味道的洗发水。 沈琅很热情,道:“你是小央的室友吧,我给你送过去吧。” 他刚打完篮球,头发汗津津的,拎着行李箱在女生楼下等,看见姜芬芳热情招手:“嘿美女,久仰大名,你们宿舍就你我没见过了!” “啊,我家里开店的,所以经常回去。” “明白!”他说话有一种北方人的干脆利落,道:“你要拿回店里吗?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他为数不多的,开车上下学的学生——虽然开的是一辆桑塔纳。 姜芬芳一路上跟他聊了许多,拐弯抹角的打听如何出国,沈琅却很健谈,从办签证到买机票,说了个明明白白。 到了理发店门口,沈琅还要帮着提进去。 姜芬芳道:“没事,我叫我朋友出来,杠头——” 杠头小跑着出来,接过东西。沈琅才爽朗的道别:“行,明天见啊,以后有需要跟我说!” 杠头艰难的抱着那十瓶洗发水,问:“老大,谁啊?” “卖东西的。” 姜芬芳道,顺便招呼一个新来的实习理发师:“你帮我用这个洗一下头发。” “长得还挺帅的,该不会是追你的吧?”杠头在一边挤眉弄眼的八卦。 王冽在那边给客人吹着头发,专心致志。 姜芬芳微笑着道:“你要太闲得慌,还有一百多个会员资料还没入库。” 这之后,姜芬芳跟沈琅越来越熟。 倒不是他这个人有多讨人喜欢,只是他们俩的境遇很像。 两个人都在这个校园有点格格不入,也都对赚钱有着强烈的渴望。只不过沈琅赚钱是为了去旅游,他已经背包跑过十几个国家了。 沈琅赚钱的方式是做类似中介的工作,给一些需要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介绍各种各样的活动,他自己也去,手里有好几个巨型的qq群。 姜芬芳陪沈琅一起做过化妆品推销,做过电视台观众,甚至跟他一起去过秀场,看那些光鲜华丽的模特走秀。 她盯着她们的发型,想着怎么做出来。 因为沈琅,生活向她展开了另外一面。 那个暑假,在沈琅的帮助下,她拿了旅游签,真的去了美国。 沈琅自小父母离异,他的妈妈在加州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姜芬芳就住在那里,专门负责招待中国客人,抵了食宿。 闲暇时,沈琅就开着车,带她在这个陌生的、阳光灿烂的国度疾驰,那些日子,就像是大片大片金色的梦。 回来的时候,她给每个人带了礼物,化妆品、球鞋、吃穿用度都有…… 王冽的是一张英文的电影碟片,他很喜欢的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王冽接过去,轻声道了一句谢谢。 在很长一段时间,除了这趟旅行之外,他们仍然每天见面,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隔了什么东西。 姜芬芳刻意的让自己忽略了这种感觉,她坐在人群中心,讲着在美国的见闻:“他们房子修的,就像电影里一样,真的很漂亮。” “女孩子造型很多,有几个发型我拍下来了,给你们看看——” 第62章 烟火夜·维多利亚港 姜芬芳没有说,其实她在美国最大的见闻,是蓝领很赚钱。 手工美甲时薪很高,一个几乎没有任何技巧的法式,都要几十美元,如果能在美国开美甲店,她们是会赚翻的。 并且,这并不是她一个人的发现,那个年代,大批中国底层的人民取代高精尖知识分子,朝美国涌去。 沈琅也道:“你可以先用旅游签去美国,然后申请一个社区大学,这样就能久留,你就找个地方打工——实在不行,也有的是人黑在美国打工。” 姜芬芳很心动,但面前阻碍也很多,比如,去美国开美甲店,她需要一笔启动资金,这些年所有积蓄都投到店里了,她没有那么多钱。 再比如,她走了,店谁盯着呢? 其实阿柚跟杠头都不那么适合做店长,阿柚太敏感,员工一点不忿,就会发酵成天大的事情,杠头则有点笨,经常被手底下的理发师糊弄而不自知,更重要的是,手里的活不行,如果没有王冽,店里的审美是不过关的。 而王冽,当然是要跟她一起走了。 而两个人需要更多的钱,王冽有案底也是个问题,姜芬芳为此甚至买了一台电脑,闲暇时就孜孜不倦搜集信息,她想不通过中介,找一个最省钱,最方便的方式。 到美国狠狠的赚一大笔美元,再回来,这是她的计划。 她开始把越来越多的心思,放在跟沈琅一起上,沈琅很会赚钱,他每次来回美国,都会带大批的奶粉、名牌包、手机……回国倒卖,包括这次姜芬芳回来,也在腰间缠了一大圈的ipod,倒卖赚了一万块。 两人去了高空旋转餐厅吃了一顿西餐,好像整个世界的繁华光影,都在脚下。 她喝了很多香槟,被沈琅半抱半背的送下楼,因为提前打了电话,王冽站在餐厅楼下等他。 他仍然穿着那件旧衬衫,柔软洁白,霓虹的光影都不能侵染分毫,她扑向那个熟悉的、充满薄荷味道的胸膛,只觉得从虚空稳稳地落到了人间。 “你知道么……不是在赚钱,简直像在捡钱……”她在他耳边傻笑着。 半梦半醒之间,她听见沈琅说:“她醉成这个样子,坐地铁不方便的,我打车送你们吧。” 王冽很礼貌道谢:“这里不好打车,我开车过来了,先送你吧。” 隔壁火锅店的老板,最近买了一辆本田,王冽向他借了车才过来,她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考的驾照。 她只知道,他永远那么妥帖。 沈琅也喝醉了,跟她一起在后排大声唱歌,乱七八糟的吼:“赚钱啦赚钱啦,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花,我左手诺基亚,右手摩托罗拉——” 后来沈琅下了车,她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发现,两人还在沈琅家楼下。 王冽站在车外抽烟,她醉醺醺的、伸手去抢他的烟,道:“不是说戒了吗?” 第75章 王冽猛地避开了,这动作太生硬,他们俩都是一愣。 “你最近……有什么事情么?”姜芬芳问。 她其实很难注意到身边人的情绪。 或者说,刻意忽略,之前打折导致店里工作量急剧上升的时候,所有人都对她充满怨气,她也不是完全感觉不到,但她不在乎。 反正营业额达标之后,她可以给他们放假、发奖金。但失败,什么都没有。 达成目的,比情绪重要,比一切都重要。 但是此刻,醉意朦胧间,她突然发现,好像有很长的时间,她不知道王冽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 王冽把烟熄灭,看向她的眼神,仍然是熟悉的,让人心安的温柔,他道:“没什么。” 许久后,他又问:“你真的想去美国吗?” 酒精在血液里翻涌,她点点头,在王冽面前,她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敢承认的。 她道:“我想去美国、欧洲、迪拜……所有能赚钱的地方,我都想去。” 她靠在王冽肩头,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醉眼朦胧间,它们旋转着、跳着舞。 她道:“如果可以,宇宙我也想去呢……我们一起去,看星星,好不好?” 王冽没有回答,只是将她抱回车上,系好安全带,道:“我们回家了?” 那之后,沈琅更加频繁的来理发店找她,见了王冽就心无城府的打招呼:“哥你好啊!” 王冽也会朝他点头。 但理发店气氛怪怪的,阿柚不停地跟她咬耳朵:“不是跟你讲过了么,你要同老板分手,那要动脑筋的,不能猛得一下!” 阿柚压低了声音:“店里的生意,如今都靠他看顾,突然整你一下,你怎么办才好啊!” 姜芬芳觉得王冽不会的。 她现在没有心思理会这些弯弯绕绕,她现在一门心思的跟沈琅做代购生意,沈琅本身是没有多少钱的,他的大部分货物,都是靠信用卡来回倒出来的。 但她有钱。 她来投资,他负责进货,而她还可以利用理发店和美甲店的会员来卖货。 不光是美国,还有韩国、日本、香港……那年月,韩剧很火,接连带动了一批日韩化妆品,只要他带回来,就很快会被大学生们抢购一空,还有手机,港版美版的手机,转手一卖就是大笔的钱…… 王冽曾经很认真的同姜芬芳讲过,这是法律的灰色地带,稍不留意就会触碰到红线。 但姜芬芳觉得, 越是这样,越是要大把的赚钱,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机会就没掉了。 那年,沈琅约她一同去香港过圣诞节。 据说很漂亮,很热闹,最重要的是很多商场都会在那个时候有大折扣,他们可以一同去采购。 姜芬芳请了假,回家里收拾东西。 在宿舍里方便卖货,以及跟沈琅见面,她已经许久没有回过家了。 家里还是原来的模样,除了记录朱砂身高的粉笔线多了一点,没有任何改变,就像王冽这个人。 “诶?你没去店里吗?” 姜芬芳打开门发现,王冽坐在沙发上,下午的日光打在他头上,仿佛白头一样,有种沧桑。 “有点感冒。” “感冒吃药啊!喝点热水,别严重了。” “嗯。” 她把行李箱拉出来,席地而坐,收拾东西,她穿着一身镂空的白毛衣,牛仔裤,像是韩剧里那些生机勃勃的女主角。 “我要去一趟香港,大概半个月就回来了……我上次给你带的手机你用了吗?”她一边叠衣服一边道:“这次,我给你带一个电脑回来,喜欢什么牌子?” 王冽道:“家里这个就很好。” 便不再说话了。 他们之前的相处话也不多,但就算是面对面闲坐,也是舒服的。 但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坐在一起,只觉得中间横亘着无法填补的沉默,连呼吸都困难。 姜芬芳继续没话找话:“对了,今年可能赶不回来陪你过生日了,记得跟他们一起吃个火锅啊。” 她以为王冽会安慰她,没关系,年年都过,今年不过也没关系。 但是王冽没有回答,他只是沉默的打开电视,dvd里,是那部他很喜欢的片子《剪刀手爱德华》。 台词的声音,填补了死寂的房间,姜芬芳迟疑的看了他一会,才继续收拾东西。 天已经逐渐暗下来,窗外亮起一盏又一盏灯,可是屋里昏暗,只有电视一点亮。 姜芬芳扶着行李箱,站在门口,道:“王冽,我走了。” 王冽嗯了一声。 他没有送她,也没有动,一直看着电视里那个以剪刀为手、满脸伤痕的怪人。 姜芬芳打开门,慢慢走下楼。 就在这时候,门突然地被打开,传来巨大的响声,随即是急促的脚步声。 他脚步踉跄,这是她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如此鲜明的悲伤和惶急。 他扶住她的行李箱,对她说:“能不能不要走?” 姜芬芳惊诧的看着他,他也看着她,眼神执拗。 “发生什么事情了么,王冽?” 王冽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不知道他们对峙了多久,楼下响起了汽车鸣笛的声音。 是沈琅在催促她。 王冽慢慢放开手,他道:“没什么,你去吧。” 姜芬芳迟疑了,王冽几乎不会对她提什么要求,但是这一趟香港之行,她期待了许久。 许久后,她轻声道:“我很快就回来,尽量陪你回来过生日,好不好?” 王冽摇摇头,他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温和、妥帖,道:“不用,你去吧,把事情办好再回来。” 他替她拎起行李箱,放在了沈琅的后座上,然后温柔的、疲倦地朝她挥手。 那个画面,她记了许多年。 姜芬芳和沈琅,还是来到了香港。 像沈琅说的那样,香港的圣诞很美,如同一场带着金箔的、浮华幻梦,闪耀地巨型圣诞树,一线品牌诚心诚意的折扣,泡沫般的霓虹一路流淌,到维多利亚港。 维多利亚,维多利亚,这里是真正的维多利亚。 这一切都接近她的梦,明亮的、梦幻的,是那个在奉还山山采草药的小女孩,想都想不到的盛景。 但不知道为什么,期待了这么久,姜芬芳却没有想象中的开心。 他们按照计划买了许多的东西,平安那天,沈琅找了一家很有情调的西餐厅,窗外华灯璀璨,连风都带着碎金的色泽。 她注意到,这么忙的情况下,沈琅居然做了发型,穿了一件休闲西装,不像平时大大咧咧的模样,很明显的,为心里巨大的秘密而兴奋。 姜芬芳咬着吸管,想着阿柚对她说的话: “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沈琅了?” “我们就是合作伙伴,纯友谊。” “男女之间哪来的纯友谊……”阿柚撇嘴,道:“讲道理,他长得不错,脑子又灵光,你们在一起,钞票不要太多——” 是啊,她和沈琅,志同道合。 她也知道,沈琅和小央在她第一次去美国之前,就已经分手了——那段时间,他们走得很近,很难讲,跟她有没有关系。 但她没有跟沈琅划清距离,小央在宿舍孤立过她一阵,私下里,也有一些难听的传闻。 但她不在乎,沈琅是不是喜欢她,他们是不是因为她而分手,她都不在乎,她只知道,至少现在这个阶段,沈琅是对她有用的。 那么现在……要不要选择他。 选择另外一个伴侣,就是选择另外一种人生。 冲天的烟火,在海面上绽放,漆黑的平安夜,被盛大的华光笼罩。 连同眼前那张年轻好看的脸,正因为紧张而微微发红。 “芳芳,我,我有话对你说,其实第一次见你——” “沈琅,我明天就要回去了。” 姜芬芳突然道,沈琅愣住了,他道:“怎么这么突然,不是说好……” “我也是刚才决定的。”她轻声道:“我男朋友快过生日了,我想回去陪他。” 沈琅不说话了,许久才强笑道:“我以为你们俩,没什么共同语言了,哈哈哈。” 他隐约的知道,姜芬芳和王冽,是共患难的情谊。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姜芬芳一看就是那种充满野心,要往上冲,要在这浮华的年代,拥有一席之地的人。 而王冽,他总让沈琅想起庙里的和尚,七情六欲都断了,淡漠得没有一点感情。 他们俩那么的不相配,没分手,只是她在想怎么才能好好地处理干净。 沈琅一直以为,这是他和姜芬芳的默契。 “不是的。”姜芬芳说,流云一样的岁月,从脑中游过,她看到了姑苏的小巷,狭窄的出租屋、暴雨之中,他说,我等你回来…… “我想,这一辈子,我应该会对很多人心动,但是他是我的……我的……” 第76章 她想找一个形容词,可是一时之间想不到,只能道:“家,他是我的家。” 家这个词,温柔且包容,却蕴藏着摧枯拉朽的力量。 因为有她,她才能在这个高速旋转的时代拼杀,才能不畏死,也要冲进浮华的世界,咬下一块肉来,奔跑回家。 她有一个,那么美好的家。 沈琅笑了,笑容有点悲伤,他靠在椅背上,道:“我还是很喜欢跟你一起赚钱的。” “我也是。”姜芬芳举起香槟杯,道:“敬赚钱。” “敬赚钱。” 来到香港第二天,姜芬芳就匆忙的回去了,少逛了许多景点,少买了许多东西,还因为临时机票,加了一大笔钱。 她神色匆忙,在拥挤人流里逆行,一如军训那一晚,跳墙回家的少女。 她想清楚了,她要回到她的爱人身边,不是很快、不是一会,是立刻、是马上,她要站在他面前,紧紧地抱住他。 这世界那么大,可是只有你是将我拖出黑暗那只手,我怎么可能抛弃你,你早就成了我的一部分…… 从机场出来,她直接打了计程车回家,快步走过漆黑的楼道,打开门。 屋里一片漆黑,她打开灯,却发现似乎停电了。 “王冽?” 屋里没有人,虽然已经停药了,但是漆黑的屋子,还是会带给她恐惧和不安。 她一路上给王冽打电话,他都没接,家里的电话也是。 她再次拨号,就在这时候,卧室的门开了…… 黑暗中,走出一个人影,姜芬芳条件反射的后退一步,却在看清后舒了口气。 “你要死啊杠头!”她放下手机,正要问他到她家来干什么。 窗外骤然乍起一朵烟花,她看清了他的脸,惊恐到扭曲的脸。 “老大!快跑啊——快跑啊——”他小声叫着,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 他身后的那张脸, 露了出来。 老彭。 第63章 烟火夜·废屋老彭 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姜芬芳转身就朝外面跑去。 门本来就没有锁,她冲出去,一边急促的下楼,一边尽可能的拍打着邻居家的门:“救命——救命——” 声控灯随着她的脚步第次点亮,出人意料的是,身后并没有传来追她的脚步声。 老彭来这里干什么? 杠头该怎么办? 她没心思细想,只凭着生物本能拼命跑着,现在是夜里十点,小区有保安,也有夜归的人,只要跑出去,她就能报警。 跑到一楼的拐角处,她已经看见了前面的亮光了,突然!一个黑影窜出来,巨大的力道捂住她的嘴,把死死地摁在墙上,后脑传来一阵剧烈的痛。 是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帽檐下一双阴森的眼睛,盯住了他。 他是谁……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杠头慢慢走下楼,他身后是老彭,他拿了把刀抵在杠头腹部。 声控灯一明一暗的,她看清杠头腹部,似乎有什么东西流了下来,是血……那把刀插入了他的腹部,黑红的血浆顺着他刀刃流下来。 冷汗顺着脊背一滴一滴的冒出来。 她当初杀死彭欢之后,就进了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对老彭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只知道王冽赔了钱,他并没有上诉。 她清醒过来之后,觉得有些对不起老彭——但也只有一点点,她和彭欢是死仇,自己死和杀了他之间,她永远都会选择后者。 后来,生活逐渐出现了太多东西,那一点抱歉,也忘在脑后了。 刚才她看到老彭第一眼,就知道情况不对,但是她不知道老彭想干什么,一个普通的中年老头,最多也就是打她一顿。 但事情显然比她想得更严重。 “情况有变,马上走。”老彭道。 显然这句话是对鸭舌帽说的,鸭舌帽仍然扼住姜芬芳脖颈,道:“她呢?” “带上车。” 姜芬芳死也不会跟他们走。 她记得王冽的故事,他就是从这个家被带到外面的,才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才晚上十点,小区里有监控、有路人,她刚才一路喊救命,虽然看起来没人开门,但未必没人报警。 她只要撑住五六分钟,说不定就得救了。 “我不会伤害你,我只是有些话要同你讲,这里不方便。”老彭的声音竟然是平静的。 姜芬芳用余光已经看到了一辆车,就停在单元楼门口,她已经做好了殊死抵抗的准备。 她道:“彭叔,您要对我说什么,在这里说也一样的,凡事好商量,我保证——” 她的声音故意放的很大,让那些此刻躲在猫眼后面的邻居听清楚的。 老彭猛地捂住杠头的嘴,一手握住杠头身上的那把刀,重重的一旋,杠头如同一只活鱼般猛然一跳,发出无声地哀嚎。 “上车,否则他立刻就会死。”老彭仍然很平静,没有一丝波澜。 这一刻,姜芬芳才真正的意识到,老彭已经不是他熟悉的那个精明市侩的老头,他是真的……敢杀人。 姜芬芳颤抖地回头看向那辆面包车,能看见深夜遛狗的人悠闲的经过,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晚,也是一辆再普通不过的面包车。 “我就数三个数,一——二——” 杠头一直在哭,眼泪鼻涕混在一起,嗫嚅着叫着:“老大——老大——” 他大概很想义薄云天的说,老大你快跑,不用管我…… 可是对死亡的恐惧战胜了一切,他什么都说不出来。 姜芬芳深吸一口气,道:“你放了他。” 老彭松开手,杠头如同死狗一样倒在地上,老彭看着姜芬芳。 她没有反抗,被鸭舌帽连拖带拽的推上车。 下一秒,一块黑色的布蒙住她的眼睛,勒得她眼球发痛。 深深地绝望之中,她感受到老彭坐到她身边,轻快的说:“开车。” 这一切恐怖荒诞得像一场噩梦。 从香港回来的航班,是她临时定的,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老彭刚才也说“情况有变”,那他原本潜伏进她家里,是想干什么? 王冽和朱砂如今安全吗? 杠头又为什么会跑到她家? 太多的疑问充斥在脑海里,她只觉得一片混乱,没等她想明白,车就停下来了。 姜芬芳被强行拽下来,又上了另外一辆车。 这是警匪片里的反追踪方式,就算杠头报了警,也没有办法锁定这台新车。 刚才心里那点希望熄灭了。 他们不像是普通人,反而像是亡命徒…… 这些年老彭究竟经历了什么才变成了这样? 姜芬芳努力让自己镇定,开口问道:“彭叔,这些年你去了哪里?我一直想回去看你,可是找不到人。” 她以为老彭不会回答,没想到他道:“噢?原来你不知道。” “知道什么?” 他低低的笑了一下:“这算什么事情,楼阁小区那件事之后,我只能东躲西藏……我过这么凄惶,你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楼阁小区?” 姜芬芳只记得这个小区是之前跟王冽一同租住过的地方,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彭轻描淡写的说:“当初想杀你,结果你跑了,我就杀了那对母子。” 巨大的恐惧让她几乎不能思考,半晌,她才听见自己问:“王冽……知道这件事吗?” “他们大概都知道,不然杠头那小子也不会一看到我,就哭着喊救命。”他叹息道:“他们把你保护得挺好的,真不知道你们姜家女人,会什么妖法……” 他说,姜家女人…… 千回百转个念头涌上心头,她想起了当初彭欢身上重重的不合理之处,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念头涌上心头。 她道:“彭叔,难道你……你认识我阿姐——” “我不光认识你阿姐。”他笑了起来,道:“你当初的qq名,叫天杀星,而我,我叫逍遥剑客。” 那是她当初的“网恋对象”,他告诉她,他真名叫彭欢,让她来姑苏找他。 时间太久,老彭已经记不清姜美丽的脸了。 只记得那个下着暴雨的夜晚,她来到他家门口,敲门,第一句话就是:“给我钱,我跟你睡。” 老彭第一反应是被她吓到了,连忙要关门,可是她用脚把门抵住了,她说:“野猪往死里那么欺负你,你就不恨她?” 那个整日里欺负他,当着他儿子面踹他,叫他绿头王八的野猪。 迟疑了一瞬,姜美丽已经推开他的手,进了屋子。 她脱光了上衣,往他的床上一躺,像一具尸体,她道:“睡完我你就报仇了,快点,我儿子在医院等着救命。” 老彭一向胆小懦弱,但他也知道,有些机会一辈子可能就一回,眼前的女人憔悴、疯魔,但是她仍是他想都不敢想的类型,年轻、好看,听说还读过大学…… 第77章 老彭颤栗着,许久后,他摩挲着走向床铺,从枕头里拿出一卷钱来。 “走吧,去给孩子看病……” 姜美丽也没问为什么,她直挺挺地起身,穿好衣服,两人就这样去了医院。 那孩子病得很重,花了大价钱,才缓和过来。 姜美丽也没说谢谢,她的眼神死气沉沉的,一声不吭地抱着孩子就回了家。 老彭远远地跟在后面,他后知后觉的害怕,他不知道姜美丽来找他的事情,有多少人知道,他确确实实没睡她,可这事谁说得清? 他花钱,救了野猪的孩子,不指望他报答,但总不会……出来找他麻烦吧。 他一贯胆小,善也是胆小的善,恶也是胆小的恶。 可就在他盘算的时候,姜美丽发病了。 老彭只知道,她突然间咯咯地笑起来,那笑声极瘆人,就开始撕扯起自己的衣服来:“来睡我呀!来呀!” 她怀里的孩子,被她扔破布一样扔在地上,吓得哇哇大哭,她正撕扯着衣服,看见那哭嚎的孩子,眼神一滞。 “我让你哭——我让你哭——” 她随手就从地上捡了一块砖头,带着狂热的笑容,就往下砸去,第一下没砸到,孩子哭得更厉害了,她高高举起,再次砸下去。 “不行啊!阿丽!阿丽!” 老彭被骇住了,他连忙上前抱住她,死死的拖着她往后走。 她力气大得惊人,挥舞着手臂,拼命朝孩子袭去。 老彭不知道她怎么了,只知道这时候不能不管她,他连拖带拽的将她拖到巷子里的废屋里。 这间房是他多年前买下来的,没有过户,但房主人一早去世了,成了无主的废屋。 之所以买,是因为他要用地下室——这一片的老房子,都有地下室。 隔壁也是他的,他买下相邻的两间,打通了地下室,早年间,存一些见不得光的货物。 房子荒废依旧,早就破败不堪,地下室却是整齐干净的,而且隔绝了所有声响,他呆呆地看着姜美丽在那里发疯。 她发疯的样子很吓人,黑眼仁少,白眼仁多,像在跳神舞,又像是鬼上身。 一直折腾到深夜,姜美丽才有清醒的意思,一抬眼,就看到瑟缩在角落里的老彭。 老彭见她清醒过来了,就小心翼翼地将她的衣服扔过去,随即背过身去。 姜美丽定定地看了他一会,问:“朱砂呢?” 老彭指着一帘之隔的房间,道:“孩子病刚好,我怕他吓着。” 掀开门帘,孩子在啃一个列巴,眼泪汪汪地看着她。 “阿丽,你想吃什么吗?”老彭佝偻着腰,在一旁问。 姜美丽闭了闭眼睛,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 随即,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彭叔,我求求你,你借我一些钱,我想回家——” 第64章 烟火夜·火车尖叫 之所以求老彭,还有个理由,是她没有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就买不了车票,特别是还带着一个孩子,但是老彭之前在铁路上班,他总有一些老熟人可以帮帮忙…… 但是老彭是不敢的,原因很简单,野猪那小子浑横浑横的,他把他老婆送走了,那他下半辈子,就永无宁日了。 出人意料的是,被拒绝之后,姜美丽也没有纠缠,她擦干了眼泪,对他笑了笑,道:“彭叔,您是个好人。” 这之后,姜美丽经常到这个地下室来。 这个地方十分隐蔽,从网吧出来两三米,就可以进到这间废屋里,房子荒草丛生,久无人来,下到地下室里,地下室也是荒的。 但是地下室有个暗门,直通隔壁房子的地下室,这里就干净多了,有床、有凉席、有桌子、甚至还有电视。 姜美丽没有问老彭修这间地下室做什么,她只是每次发病的时候都会躲进去,她不想伤害到孩子,也不想让周围那些豺狼虎豹的男人们知道,她随时会失去理智。 老彭其实也不想她来,这两间地下室,是他年轻时最大的秘密,他这么一个视财如命的人,就只能放着,连租都不敢往外租。 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她都知道了,他只能没事就下去看看,他真的很怕她死在那里,那他真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了。 但他也做不了什么,只能在旁边守着,最多把收音机拿下来,放个音乐给她听。又或者买一包糖放在那里,他想着,人病了,吃点甜的,总会好点。 昏暗地下室,常常有这样荒唐诡异的一幕,姜美丽嘴里含着糖,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神色木然。 老彭背对着她,坐在小马扎上,收音机里放着港台金曲: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 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所以你一脸无辜不代表你懵懂 …… 有一次,姜美丽醒来之后,将一个包裹给了老彭。 “彭叔,看你老有黑眼圈,肯定是睡不好,我做了个枕头给你,用的是合欢花、酸枣仁、决明子……对失眠有效果的。” “不用不用不用……”老彭连说了十几个不用,惶恐直作揖。 “收下吧,彭叔。”她的声音带了点哽咽:“来到这,只有您对我好。” 那枕头清香而舒适,枕在脖子下,多年僵直的脖子,都舒展了,快十年了,他从来就没睡过这么好的觉。 老彭是个倒插门,在老朱家,倒插门不算人,只配被人一个窝心脚踹到地上。 这么多年,一直用尽一切办法赚钱,因为有钱才能有尊严,有钱他儿子才愿意叫他一声爸。 姜美丽是第一个关心他的人。 她其实也没有做什么,只是听他说话,他絮絮叨叨、前言不搭后语,讲述无聊又卑怯的前半生。 她不会嘲笑他,甚至偶尔会怔怔的落泪。 有一次,他讲起他从来没有吃过一条完整的鱼,他是孤儿,吃百家饭长大,后来在岳家,到他上桌的时候,就已经只剩下鱼骨头,现在跟儿子过日子,他把鱼肚子留给儿子吃,自己吃鱼头。 “偶尔买一条自己吃吧,现在您也不缺钱。”她说。 “那不行,那怎么能行——”他慌得直摆手。 老彭这个人,对一切的“享受”都有极大地恐惧感,尤其是面对他儿子,只有自虐般的付出,他才觉得自己是个好爹。 姜美丽笑了笑,没有再讲话。 下一次,他们见面的时候,她打开饭盒,里面是一条热腾腾的红烧鱼。 她日子过得拮据,不知要攒多久的钱,才能买上一条鱼,可她买来端在他面前,自己一口都没有吃。 “你对我好,所以我也想对你好。”她说,一束光映进地下室,她年轻的面庞,像一弯圣洁的月亮。 这一次她没有叫彭叔。 老彭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很想她赶紧提一个要求,但是她什么都不说,只用那双温柔的、悲悯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 胆小了一辈子的老彭,终于做了个决定。 他要赚钱。 他去跟一直对付姜美丽的游戏厅老板讲了一声,当然不是说为了姜美丽,他只提野猪,说野猪的老婆不容易,刚生下孩子,人都要被逼死了。 老板倒没有多想,他是外地人,不知道他们本地人内里的龃龉,为了降房租,也怕真闹出人命来,也就答应了。 姜美丽得以重新把网吧开了起来,修电脑的费用也是老彭出的,那些人污言秽语的调戏她,他也没有办法,他保护她的方式,只能是给她一些钱。 但是,老彭固执的觉得,他的积蓄、房租、一切房产……都是儿子的。他不能花儿子的钱,养活……他的女人。 他原来是列车员,一早下岗,如今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只好重操旧业,干一些偏门生意。 好在原来的渠道还在,总算能赚一些。 那时候,他对自己节约到苛刻,一碗米饭就着一点小咸菜,就能吃一天。 攒下来的钱,他一分不差的给姜美丽。 她收到钱,总会露出温柔的笑脸,有钱,她就可以去医院买药,按时吃药,失控的时候就越来越少,有钱,她就可以给朱砂买奶粉,小孩不再瘦骨嶙峋,粉嘟嘟的小脸看上去,也有几分可爱。 偶尔老彭,也会大着胆子带她回家过夜,反正彭欢总是夜不归宿。 昏黄的灯火下,她做了一桌子菜,两人面对面吃着,抬起头来相视一笑,他竟然有种想落泪的冲动。 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有家,真好。 那张孤单了二十年的木床,也终于迎来了女主人。 黑暗中,她问:“你爱你老婆吗?” “什么爱不爱的……但她给我生了个儿子,如果不是她,我,我一辈子不会有儿子……” “那你爱我吗?” 老彭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问,好像她爱他一样,可是他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有人爱他?连小姐都嫌他老。 第78章 更何况是她,仙女一样,长发散在枕头上,散发着幽香。 老彭心中膨胀起无限地柔情,他说:“我,我这辈子,唯一的爱的女人,就是你……” 姜美丽在黑暗中笑了,她送他那些草药在阳台上摇曳,青青碧碧。 就在这时候,野猪回来了。 男人也有第六感的,他很快就敏锐的察觉到了姜美丽有其他男人,他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姜美丽打得遍体鳞伤,又拿着刀,挨个上门审问。 这是彭欢回来讲的:“杀千刀的,野猪的老婆也敢碰,那是真要死人的。” 桌子下,老彭的腿都在打战,他强忍着,附和道:“是的呀。” 野猪倒没有来彭家,彭欢虽然长得不错,但年龄太小,老彭?他压根就没想过。 谁会跟一个又老又丑的鳏夫搞破鞋呢?还是一个谁都瞧不上的窝囊废。 从那之后,老彭夜里就再也没睡过一个好觉,一闭上眼睛,就是野猪拿着刀,双目赤红的样子,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他死了倒还罢了,但是他儿子怎么办?他儿子知道了,会不会看不起他? 但,出人意料的是,姜美丽被打成了那副模样,竟然还是没有将他供出来。 她开始频繁地发病,野猪弄了个铁链子,把她像拴在狗一样拴在家里。一想起奸夫的事情,就冲过来暴揍她。 她报过几次警,但听说她有精神疾病,又是夫妻吵架,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但就这样了,她还是不肯说。 老彭远远地看着她,倒在地上,眼神木然,就像一个没有生命的木偶。 他的心骤然痛起来,可他能怎么办……他就是一个废物,一个蠢货。 他只能长久的呆在地下室里,发呆,想着姜美丽曾经坐在对面吃饭,想她伏在他膝上,轻声哼起一支歌,他没有说谎,他跟他老婆纯粹就是凑在一起过日子。 姜美丽,的的确确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 一个午夜,隔壁传来动静,三短一长的敲击声,那是他们约定的暗号。 老彭打开暗门,就看见姜美丽站在那里,头发蓬乱,神色狂乱,道:“你带我走吧,我真的受不了。” 老彭大脑一片空白,他条件反射道:“我怎么带你走?不可能的,我,我有儿子……” “可我撑不住了……”她声音哀切:“你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死吧?你知道的,我只有你了。” 说完,她扑在他肩头抽泣起来,那眼泪一点一滴的渗进老彭心里。 一股豪情涌上来,老彭想,保护不了心爱的女人,还算什么男人—— 老彭到底给姜美丽买了一张火车票。 姜美丽贴着胸口放着,可是临走那天夜里,还是被野猪发现了。 野猪把姜美丽打得半死,逼她说究竟是谁给她买的火车票。 她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野猪把票撕了个粉碎,同时也放松了警惕,票都没了,她往哪里跑呢? 可是没想到,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姜美丽不见了。 网吧里常年混迹着一群小混混,野猪带着所有人,气势汹汹的去火车站堵人,可是什么都没找到。 ——而这些都在老彭的计划之内。 他是个老实人,很多事要么不做,要么就一定要做到,他输不起。 他对姜美丽说,如果你能顺利逃出来,顺利上火车,那皆大欢喜。 但如果你没能上去车,或者火车票被发现了,你就去小河站,我在那里等你。 小河站距离姑苏不远,是火车拐弯的地方,火车在这里速度最慢,当年,许多扒手偷了东西,都在这里跳车。 按照老彭的指示,姜美丽趁着野猪睡觉的时候逃出来,但她并没有跑远,而是藏在了地下室里,那里有提前收拾好的行李和钱。 野猪因为火车票的事情,先入为主的认为,她一定是坐火车跑了,因此去了火车站追。 他们前脚走,后脚姜美丽就跑出了观水街,坐公交到城郊,然后徒步朝小河站跑去。 而老彭三天前就以走亲戚为由离开家,在这里候着。 他在铁轨边从凌晨等到黄昏,惶惶不可终日,既希望能看见她,又希望她别来。 可是这时候,远远地,一个身影朝他跑过来。 心中好像怒放出无数朵鲜花,老彭扑过去,紧紧地抱住她瘦骨嶙峋的身体。 他这辈子从没有那么意得志满过,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 “今天半夜,有辆车就是往广州走的,你就这样往上跳……” 是的,姜美丽并不想回奉还山,她是姜家的叛徒,更何况野猪知道姜家的地址,她不想把麻烦引回姜家。 她早就已经无家可归。 老彭絮絮叨叨的嘱咐,他道:“这些钱你拿着,机灵一点,野猪他们不太可能上这趟车来追人,但万一呢……” 姜美丽却没有接过钱,她看着他,道:“彭叔,你能帮我把朱砂带过来吗?” 老彭一怔,道:“这怎么可能?之前不是说好了么,不带孩子。” 带了孩子,她就跑得慢,也太明显,容易被抓到。 姜美丽道:“但是……野猪觉得朱砂不是亲生的,他会打他,往死里打……” “不会的!”老彭连忙道:“你想,孩子跟着野猪,至少有个家,你能养活得起他吗?你又有病,早晚会……” 那一瞬间,姜美丽的脸色如同熄灭的烛火,一下子黯淡下来。 他没注意,只把钱硬塞在她手里,道:“走!走吧!” “也好。”她道:“那你答应我另外一件事吧。” “什么?” “杀了野猪。” 老彭目瞪口呆的看着姜美丽,将暗未暗的暮霭之中,她形销骨立,就如同一个恶鬼。 他退后一步,道:“我要回去了,我送你到这里,仁至义尽了……” 她幽幽地开口:“你的地下室,之前放着什么样的货?” 一瞬间,仿佛风都静止了,老彭脸色惨白,道:“你在说什么?” “我之前就很奇怪,都是拆迁,为什么只有你,有那么多钱?买了房子不住,反而要修地下室……哦对了,还有糖,你怎么有那么多,有安定成分的糖?” 她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那是一个刚出生的,红彤彤的婴儿。 “我一直跟着你,然后我发现……那个跟你儿子相亲的护士,她所在的医院,有个孩子刚出生就死了。” “要不要我们去问一下警察,那孩子是真的死了,还是被你卖去了三河沟,那对姓张的夫妻?” 老彭的脸色从惊愕变得绝望,他说:“你一直在利用我,你从来没有……” 他羞于提那个词,他这种人,想有女人真心爱他,简直可笑。 “什么?爱么?”姜美丽幽幽地说:“当然没有了,我之所以选你,是因为人人都有秘密,而你的秘密,最见不得光。” 不觉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老彭跪了下来,像他这辈子大部分时间一样,那么窝囊,那么可怜。 “你放过我吧……我好多年不做了,我都是为了你啊——” 姜美丽讥讽地一笑,道:“那个地下室,你买下快二十年了,为了我?” 是为了谁呢?老彭茫然地想,对了,儿子,是为了儿子…… 二十年前,老婆死的那年,他想把儿子的姓改回来,他彭家的儿子,怎么能叫“朱欢”呢? 可是儿子不肯。 他得赚钱,有钱才有儿子…… 这时候有个老家的朋友找上他,说年近五十没有儿子,活着也没意思,要他帮忙看看,城里有没有不要的儿子…… 他老家是一个苏北山里的贫困村,一直到2000年后才通电,人越穷,越要孩子,否则人生还有什么指望呢? 他找了一个火车上认识的,有门路的人,买到了一个男孩,他收了几百块中间费,一种奇妙的感觉从心中升起。 他找到了赚钱的门路,那之后他跟那些游走在火车上的人贩子合作,那些大街上别人不要的、朋友捡的、医院里身体不好的小孩……通通放在地下室里养着。 他可是一个很老实的人!他从未亲自拐卖过一个孩子,他只是给卖方和买方提供一个中转站…… 姜美丽俯视着跪在地上的老彭,举起那张照片,就像举着一把正义之剑:“要么,你替我杀了野猪,要么,我把证据交给警察。” 不行!不能给警察!警察会没收他的房子,他的钱,那些是留给儿子的! 姜美丽还在说:“其实很容易,我送你的那个红盆的药草,有致人身体麻痹的功效,无色无味,你让野猪喝下去,然后把他拖到地下室……杀了他。” 夜已经很深了,远处传来火车的呼啸声。 “其实如果我告诉野猪,跟我睡的人是你,他也会杀你的,不光杀你,还有你儿子……”她咯咯地笑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第79章 不行!彭欢不能出事!任何人也不能伤害彭欢! 老彭被嘴唇哆嗦着,道:“你疯了……你彻底疯了……” 就在这时,剧烈的白光照耀着,有夜行的火车行朝这边行驶过来。 一个又凶又狠的念头从心中升起,老彭猛然一推。 姜美丽如同一片落叶,跌到了铁轨上。 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挣扎,只是双目无神的望着天空, 下一刻,火车呼啸而过。 第65章 烟火夜·河流 “阿姐的骨灰是你送回来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不是她的骨灰,是我在火葬场外面捡的,不知道谁扔的骨灰盒,哦,那封信倒是真的。” 姜芬芳整个人僵在那里。 老彭的声音,倒仍然很温和:“她临死前讲得不错,野猪那畜生,早晚会知道的,那我还有什么好日可过?我就想,她嘴里那么厉害的姜家,要是能杀了野猪就好了。” 可惜,到那里一看,就是一个老太婆,带着一个小孩。 但那个小孩子,倒是有点意思。 姜芬芳不知道的时候,老彭已经观察她许久了,她每日独自上山下山,山上的豺狼虎豹,人间的闲汉流氓,都不敢招惹她。 有人说,这孩子是天杀星转世,一打起架来是下死手的。 他有姜美丽的qq号,姜美丽的qq空间里,都是这孩子的留言,想她、骂她、哀求她回家看看,他点进去之后,发现她正在到处加姑苏的本地人。 她想去给她姐姐报仇。 老彭用儿子的qq号,跟她聊天,一步一步的把她引到姑苏。 十几岁的孩子,是最无视法纪,也最生猛冲动的年龄,如果她杀了野猪,那一切就都了结了。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他把这天杀星引入姑苏,死的人,却是彭欢。 彭欢的号上面撩的妹子太多了,他根本分不清谁是谁,等姜芬芳人都来了姑苏,老彭才吞吞吐吐的告诉他,自己用他的号聊了一个小孩,现在小孩找上门来了。 彭欢只笑他老不正经,没有想太多,就出面把这事圆上了。 也像他想的那样,姜芬芳很快发现了野猪的网吧,也的确暗中接近野猪,图谋着杀了他。 只出了一个意外。 彭欢爱上了她。 不知道是哪种爱,但彭欢的确嬉皮笑脸的,对他讲过:“老爹,理发店的芳芳给你当儿媳妇好不好啊?” 他当时就三魂吓走了七魄:“臭小子,这玩笑可不好开的——” 后来,姜芬芳来他家过夜,半夜就跑走了,彭欢失魂落魄,坐在地上喝了一整夜的酒,问他:“老爹,你说我哪里比王冽差?” “王冽?” “她凭什么,凭什么不拿我当回事?” 彭欢长得好看,兜里钱也不少,这是他头一回为一个女人,颓废到这个地步。 老彭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麻了,他想,都是报应—— 他不能再让姜芬芳再待下去了。 他让彭欢约了野猪喝酒,酒里提前放了那种让人身体麻痹的药——那药他自己试过,没什么大事,只是短时间内会让人身体麻痹。 他自己则假借走亲戚,下午就上了火车,在经过小河站的时候,他跳了下来,从那里跑回了观水街,躲在了那条暗巷里。 他其实没有万全的把握,在忐忑煎熬中等了七八个小时。 其实最后,他是放弃了的。 阿丽那次,只是一时冲动。 野猪,那么高高壮壮的人,一巴掌就能把他扇到天边去,他怎么敢杀他呢…… 就在他要走的时候,前面传来了巨大的撞击声。 他探头看去,先是看到了姜芬芳,她那么瘦,却跟野猪缠斗在一起。 老彭,高兴到要死。 这样就太好了,野猪死了,姜芬芳成了杀人犯! 而他还有儿子,就能好好地过日子了! 可是谁也没想到,最后一刻,姜芬芳居然放弃了,她就像梦游一样,转身走了。 老彭又看见了杠头,杠头如果动手,也不错,可是终究还是一样,胆小。 最后一个人,是王冽。 王冽扶起野猪,想要送他回家,不知道为什么,野猪拒绝了。 王冽回去了。 暴雨之中,只剩老彭,一双鬼祟的眼睛,躲在废屋里,注视着野猪。 放弃,现在回家,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是…… 此时药效大概达到了巅峰,野猪晃晃悠悠走了几步,真如一头山猪一样,倒在了暴雨之中。 再也不会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暴雨、拆迁、以及野猪身上一定有其他人的指纹…… 老彭拿住准备好的锤子,高高跃起,砸在了野猪头上。 野猪连声都没吭,就倒在了积水之中。 老彭如同某种啮齿动物,慢慢地,将他拖入了巢穴。 人生最快慰的就是这个晚上,那是由人蜕变成魔的一夜,他按照《养猪指南》当中介绍的杀猪技巧,一次又一次举起刀,温热的鲜血飞溅在他的脸上。 往事一幕一幕的出现在他眼前: 他被岳父赶出门去,蹲在门口吃饭,一群小孩子围着他叫绿毛龟,为首的,就是缺了颗牙齿的野猪。 夕阳残血,他走在路上,突然被一脚踹在屁股上,他倒在地上,听见四周传来少年的嬉笑声,野猪站在他面前,道:“没告诉你么?我看你一次,踹你一次!” 他看见野猪背后,儿子惶惑的眼睛,随后,野猪他们跑走了,儿子看了他一眼,也跑走了…… 还有阿丽…… 阿丽被一双粗黑的手拽着头发,拖到地上,鲜血顺着口鼻涌出,野猪吼:“都来看贱货!我打死她!” 激烈的殴打声中,阿丽无神的眼神,透过一双双脚踝,看向了老彭。 老彭突然听见了笑声,他惊恐地朝四下看,却发现笑声出自他自己的胸膛,声音越来越大,他笑倒在地上,几乎直不起腰来。 笑完之后,他起身收拾了血迹和残肢,趁天还没亮,将它们扔到了河水之中。 而他自己,又来到了小河站,跳上了绿皮火车,真的回了老家。 随便找了个亲戚作证——这很简单,他们家里还有他卖出去的孩子。 头没有丢,保存在一个空房的冰柜里,他准备之后找个机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它放在理发店里。 姜芬芳和阿丽的关系,一查便知。 而那时候,老房已经变成了废墟和工地,一切证据,早已化作尘烟。 但他没想到的是,因为大雨涨水,一块没有处理好的残肢,就这样浮上水面。 他也没想到的是,藏得那么隐秘的头颅,竟然会被他儿子发现。 —— 汽车缓缓驶入更深的黑暗之中。 “你这些年——”姜芬芳还在问。 老彭疲倦地靠在椅背上,对旁边的人道:“把她嘴堵上。” 此时车上一共有三个人。 开车的鸭舌帽,老彭和后来上车的人,一左一右的将姜芬芳夹在中间,她有任何异动,都会被察觉。 另外一个人粗暴地用了什么东西,塞进姜芬芳的嘴里,她的五感被堵上了两个,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恐惧。 冷静,她必须冷静。 虽然老彭不再说话,但从只言片语之中,她也推断出了一条重要信息:老彭可能真的不会杀她,至少暂时不会。 彭欢对老彭来说,几乎意味着一切,她是杀死彭欢的凶手,老彭对她的恨意,应该已经强烈到一定程度。 他想对她做的事情,应该比死亡更恐怖。 家里没有打斗痕迹,王冽和朱砂大概率不在家,他们原本应该不是来杀人的,而是趁家里没人,想来做什么,然后意外撞见了杠头和她。 带她走的时候,也说了一声计划有变,而之后上车、换车没有任何商量。 说明他们原本就有一个计划,一个针对她的计划。 将她带到哪里去,怎么折磨,他们已经想好了,唯一不同的,是时间提前了。 凌晨时,车开始颠簸,这说明它开始远离城市。 泪水打湿了眼罩,姜芬芳呜呜地哭了起来,不停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老彭拿掉了她塞嘴的毛巾,很耐心地问:“你怎么了?” 姜芬芳道:“彭叔,我错了……你放了我好不好,我刚念大学,交男朋友……我给你钱,很多钱!” 老彭道:“你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是彭欢先要杀我的,我没有办法……” 老彭平静地一巴掌打在她脸上,她狠狠地撞在另一个人身上,头嗡嗡作响。 “不许提他的名字。”老彭道:“他如果活着,已经娶老婆,生孩子,我们一家不知道多幸福……” 最后一句,老彭的声音有几分颤抖,随即又恢复了温和的平静:“是我的错,把你这个天杀星引到他身边,我们都要赎罪。” 第80章 “我有罪!我有罪!我给他磕头行不行!”姜芬芳扭着身体跪下,她痛哭流涕:“彭叔,你就看在我姐姐的份上,你饶我一次……” “那么想活着吗?” “想!想!” 老彭低低的笑了,姜芬芳这付样子,让他很愉悦。 就在这时候,旁边的人忍受不了他们的折腾,对鸭舌帽道:“哎,我们换一下,前面路不好开。” “你精神吗?” “我前面睡过了。” 鸭舌帽停下来,他们下车、撒尿、喝水,停了好一会,四周一片死寂,只有虫鸣和鸟叫声。 夜风打在姜芬芳脸上,也送来了一阵熟悉的气息,草木、泥土的腥味、野兽的味道…… 他们进山了,所以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再上车的时候,鸭舌帽坐到了姜芬芳旁边。他恶狠狠道:“别他妈废话,给我闭上嘴!” 就在他要将姜芬芳的嘴堵上的时候,姜芬芳突然开口道:“彭叔,你知道彭欢为什么要杀了我吗?他说……” 她停住了,很为难的样子。 老彭道:“他说什么?” 他的声音还是很平稳,但姜芬芳感觉到,他的肌肉绷紧了。 汽车拐了一个弯,三人都震动了一下。 姜芬芳道:“彭叔,你能把眼罩给我摘一下吗,真的很疼。” 这惹怒了鸭舌帽,他一把扼住姜芬芳的脖子:“你他妈再废话一个!” 姜芬芳被掐的翻白眼,她无助的挣扎着,发出无意义的声音。 “轻一点。” 老彭道,鸭舌帽依言松开手,骂骂咧咧道:“给脸不要脸。” 姜芬芳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老彭让她说,可她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有猛烈的咳嗽。 鸭舌帽连扇了她几个耳光,可是她只是哭,什么都不肯说。 汽车又转了一个弯,怎么会这么多急弯? 老彭最终将她的眼罩解开。 其实解开也没有什么用,车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行驶,只有前车灯亮着,她甚至看不清老彭和鸭舌帽的脸。 可是她仍然瞪大了红肿的眼睛,泪水无止无休的流淌。 “说。”老彭道。 “彭欢他……其实什么都知道了。”她翕动着干裂的嘴唇,道:“知道是你杀了野猪,是你跟我阿姐有关系,他本可以事不关己,但是他很害怕……” “害怕什么?” “害怕他从此没了爸爸。” 老彭仍然保持着那付沉稳的样子,可是眼泪顺着那张没有什么表情的脸流下来。 车颠簸了一下,姜芬芳顺势倒在老彭身上,她继续道:“他要杀我,是因为他想要保护你……我死了,他就……” 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慢慢叙事的时刻,姜芬芳突然暴起,她没有攻击老彭,也没有攻击旁边的鸭舌帽…… 她一口咬在了司机的脖子上! 靠近喉结的位置,血流众多,司机吃痛,本就在急转的盘山道上,汽车骤然失控—— 鸭舌帽反应得最快,他扑过去想去控制方向盘,可是下一刻,姜芬芳的手已经从绳套中解开,她一把抓住鸭舌帽的手腕,清脆的声音响起,他的手腕竟然脱臼了! 最后的时机稍纵即逝,0.01秒之后,巨大的失重感传来,一整个车从盘山道上腾空而起,随后疾速得坠向黑暗深处。 她说谎了…… “那么想活着吗?” 其实不是的。 姜芬芳的世界很简单,即使有些事很复杂,她也会让它变得简单。 当她埋葬了所有的族人,从奉还山走出的一刻,她已经做了决定,报仇比生命重要,比一切都重要。 世间有许多事都是很美好的,但如果她早知道杀死阿姐的凶手还活着,那一切都跟她无关。 最重要的是,那些欺负过阿姐,伤害过阿姐,让她有家不能回的恶魔们,全都要死! 姜家女人,有仇必报。 汽车翻滚着,带着巨大的眩晕和痛苦,跌入了山下的河水之中,发出仿若雷鸣的巨响。 水面剧烈的震动,不知多久之后,恢复了夜晚应有的平静。 黑暗中,甚至有秋虫叫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水面突然冒出几颗气泡,一个满头鲜血的人,从水面上浮出来。 老彭。 他是唯一一个系了安全带的人。 他大口喘着气,向岸上游去,人在生死关头,大概会有许多奇异的行为,比如此刻,他哭了。 一边哭,一边喊着:“儿子——彭欢——” 他心里唯一的依托,他活了五十来年,最珍爱最宝贝的财富。 “儿子——” 他凄厉地呼喊着,就像是一只失去幼崽的母狼。 就这时,他的脚突然被什么东西拽住了。 休想…… 杀了阿姐的人,休想…… 如果有人在水下,大概能看见一个诡异至极的场景:男人在努力的往上蹬着,而他一只脚被拽住了。 拽住他的人,有着长长的头发,散在黑暗的河水中,她浑身上下都流着血,仿佛一个阴森的女鬼,将他往地狱深处拖—— 不知道为什么,她很清晰地知道,她就要死了…… 她看见奉还山上摇曳的草丛,阿婆坐在摇椅上慈祥的笑脸,还有阿姐,她仍是温婉恬静的样子,轻轻地唱一支歌:“七叶一枝花——” 老彭终于不再挣扎,他同她一起朝着无边无际的河底沉下去。 姜芬芳睁大了眼睛,黑暗的水流中,她本应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看见了下午四点的阳光…… 维多利亚理发店,散发着暖烘烘的味道,清瘦俊逸的理发师站在那里,轻声道:“你跟他去拼命,无论输赢,你都输了,因为你的命,比他的命贵多了。” 他朝她一笑,伸出手,道:“等你回来了,我给你吹头发。” 第66章 烟火夜·胆小的人 “报告,发现受害人——” “受害人已无呼吸!” “进行抢救!” 无数嘈杂的声音,好像在很远的地方响起,耳朵里闷闷地,只有不断涌进来的水声。 “一——二——” “老大!老大!” “姜芬芳,你能听到吗?” 她突然被从水中拽上来,大口呼进一口新鲜的氧气,睁开眼的时候,正对上一大片金灿灿的日光。 “患者苏醒了。” 护士的声音响起,随即,是一群白大褂进来检查,再之后,一个女孩扑在她床边,声嘶力竭地哭起来:“老大——老大——” 她是谁呢?姜芬芳眨眨眼睛,困惑地想。 哦对了……是阿柚,无数回忆纷至沓来,她突然重重地抬起头,挣扎着想问什么,却被医生摁住了。 “老大——” 她看向阿柚,张嘴这么简单的动作,却变得重若千斤,只能拼命翕动着嘴唇,发出微弱的声音:“彭……死了吗?” “死了!”阿柚连忙道:“他淹死了,你趴在岸边,被找到了……” 那一口恶气,终于顺着胸腔顺下去。 她情况稳定之后,来了几个警察问话,其中竟然有位故人,是姑苏的刘警官,他老了许多,严肃到有几分苦相。 一个年轻的警察问:“你从机场走出来是几点?” “九点左右。” “中间通知过别人,你要回去吗?” “没有。完全没有。” “是打车吗?出租车的车牌号你还记得吗?” “嗯……不记得了。” 她还很虚弱,靠在枕头上,每一个问题都要想许久。 “描述一下你进门到被绑架的过程,尽量把时间点说清爽。” “十点左右吧……我到家,发现停电了,我感觉卧室有人,就看见……” 姜芬芳突然抬起头,问道:“杠头怎么样了?” 警察一怔,随后道:“你说彭木生?” “对。”她又看向阿柚,阿柚侧过头,避开她的目光。 她急了,追问:“还在医院吗?很严重吗?” 警察道:“请先回答完问题。” “不,给杠头打个电话?”她挥舞着那只打点滴的手,努力想把阿柚拉过来,道:“我问你话呢!” 阿柚再也忍不住了,她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姜芬芳的心重重地沉下来。 就听见阿柚泣不成声,道:“老大——杠头死了——” 杠头是个胆小、爱吹牛、笨手笨脚的人。 他学了跆拳道,想着遇到坏人,一脚把他踹趴下。 可是真的遇到坏人,他还是被一刀捅进了肚子里。 但是,姜芬芳被挟持着离开之后,杠头用爬的,上了车。 车是火锅店老板的,被王冽借了几天,他本来是开车回来,替王冽取东西的。 可是…… 血从伤口涌出来,他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加足马力跟着那辆车。 第81章 很快,车被换掉了,他继续跟,可是怎么跟都跟不上。 血已经把方向盘染红了,前面的车越来越远,他熄火停在路边,他想,他休息一会,就一会。 在闭上眼睛之前,他打电话告诉警察,那辆车的车牌号,特征、消失前的方位。 随后,他闭上眼睛,再也没有醒过来。 问话被迫中断,姜芬芳没有哭,也没有叫,她只是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声不吭。 “老大,你别吓我,求求你了——” 阿柚没说完,自己先哭起来,这几天她经历了太多认知之外的事情,她早就崩溃了。 终于,姜芬芳费力地转头看向她,随即,握住了她的手。 姜芬芳的手很冰,却仍然柔软。如同很多年前那个晚上,她也是这样,拉着她的手。 “好了,别哭了,伤眼睛。”姜芬芳沙哑道:“天塌下来,有我呢,对不对?” 她起身道:“杠头……领回来了吗?通知他家里人了吗?” 阿柚摇摇头。 “我来吧,我来。”她说,声音像是叹息,又道:“王冽呢?” 阿柚小声道:“我不知道,你走的那天,他把朱砂送到我家之后,人就一直联系不上。” 姜芬芳沉默了一会,又问:“阿柚,我问你句话,你老实跟我讲。” “嗯。” “你……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老彭才是凶手。” 阿柚的抽泣声停了一瞬,她点点头。 “从姑苏搬过来,也是为了这个?” “是。” 姜芬芳闭了闭眼睛,道:“那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当初明明怀疑过。 如果她知道,老彭才是凶手,他还害了那对无辜的母子。 她不会念他妈的什么大学,去赚什么钱!她就算拼了这条命,她也会杀了老彭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最放松、最愉快、最意得志满的时候……当头一棒。 “老板跟我说,你正处于很关键的时候,不能分心,还有你的病不能受刺激……”阿柚抽噎道:“我们都以为,他很快就会被抓到……” 姜芬芳道:“所以就看我像傻子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她空洞地一笑,不再说话。 第二天,警察过来做了笔录,这一次姜芬芳配合得非常好,她也因此得知,老彭一直在被通缉,也一直在找她。 跟他在一起那两个人,身上都有命案,三天前,跟他一同来到上海。 他们去她家的目的未知,碰上杠头纯属意外,但不知道为什么,直接下了死手。 那两个人在翻下悬崖的时候,当场死亡,而老彭是溺水而死。 她的求生欲望很强,加之幸运地被河流推到了岸边的石头上,被发现时,还有一口气。 那天,王冽还是没有出现。 她一直在给他电话,他一直不接,店里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有时候,一个毛骨悚然的念头会出现在脑海里。 她想,他会不会也被老彭杀了? 不会的!老彭的动线很清晰,他来上海并没有杀过人! 那么……那么…… 他会不会跟老彭有关系…… 老彭是怎么找到她的?为什么老彭死后,他就消失了? 这个念头比死亡更让她恐惧,她可以怀疑一切,但是王冽对她来说,几乎是光明本身。 如果他是假的,那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可是王冽就是不出现,就好像这个人凭空消失了一样。 姜芬芳只能自己处理杠头的丧事,跟警察打交道……王冽不在,阿柚六神无主之下,将理发店和美甲店都关了。 但不能关啊!大学城里的租金昂贵,每一秒钟都在烧钱。 姜芬芳雇了个护工,逼着阿柚回去把美甲店先开起来。 她的身体其实受伤很严重,全身骨折,脑部受伤。连说话都很吃力,更别提动脑子,但她不敢休息,她怕闭上眼睛,就想起杠头。 一天夜里,她正在咬牙核对账簿的时候,门被敲响了,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他终于来了。 委屈和愤怒从心中升腾而起,姜芬芳张口就要骂,结果等他走进才看清,竟然是沈琅。 “我听说你出事了,立刻从香港飞回来了。”他风尘仆仆,眼圈微红:“怎么样,还疼不疼?医生怎么说?” 姜芬芳强撑着开玩笑,道:“能不疼么?你都快成木乃伊了,你坐。” “我也不懂,给你带了水果和牛奶,你缺什么跟我讲,我下次给你带过来……”他絮絮叨叨说了半天,才意识到,病房里只有她一个人。 “怎么就你一个人?家里人呢?” 是啊,家里人呢? 眼泪就这样汹涌地流下来,怎么也止不住,沈琅慌了,替她擦眼泪,结果越擦越多,越擦越多。 “吓坏了吧,乖,不哭。没事了没事了。” 沈琅将她拥进怀里,就在这时,她越过沈琅的肩膀,看到了门口的人。 王冽。 他披着一件黑色的羽绒衣,苍白瘦弱,站在那里,像一张纸,一个梦。 “你去哪了?” 沈琅走后,姜芬芳问。 王冽没有吭声,只是检查了一下点滴,然后给她倒了杯水。 护工不是很负责任,她的嘴唇早已经干裂破皮,但当王冽将那杯水递到她手里的时候,她手一扬,水杯就这样掉在地上,四分五裂。 “我问你去哪了!” 她吼:“你明明全都知道,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这些年我像一个傻子一样,耍我很好玩吗!” 王冽站在那里,脸色苍白,依旧沉默。 这份沉默越发激怒了她,姜芬芳又把碗砸过去,身边能砸的东西统统都往他身上砸过去。 “你知不知道杠头死了!被我害死了!” “你为什么不在家!你说话啊!” “我被绑架的时候你在哪!我被抢救的时候你在哪!” 王冽一动不动,如同一座雕塑,任凭她发泄。 直到她手上的针头要充血的时候,他才握住她的手腕,开口了:“我去做手术了。” 姜芬芳怔住了。 “我查出一个肿瘤,必须切除。”他静静地注视着她,道:“术后,我昏迷了一段时间。” 她才发现,他大衣里穿的是病号服。 她才想起,那段时间他不同寻常的沉默,还有她走的时候,他近乎哀求的拉着她,说:“你能不能不走。” “你……一个人做的手术?” “雇了个人。”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可以……” 如果他告诉她,她一定会留下来的。 “我不想。” 他笑了一下,眼神里说不出的疏离,道:“我受够了。” 洛杉矶:终章奏鸣曲 回程的飞机上,周佛亭是带着满腹愤怒的,他有许多问题想质问姜芬芳。 关于乔琪,关于他自己,关于他们的婚姻,到底是不是一场骗局。 可是刚下飞机,姜芬芳的电话就打了过来:“你晚上有事么?回家一趟,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周佛亭怔了一下。 他知道大概率是乔琪的事情,尽管乔琪挥霍了她那么多钱,还处心积虑的要害死她,但是她还是希望乔琪的处罚能轻一点,再轻一点。 她对她的“家人”一直这么包容,就像她对他一直那么冷酷一样。 但他还是因为从她嘴里说出的“家”这个词,不由自主地感觉到心中一暖。 整个别墅没有开灯,笼罩在一种深蓝色的黑暗之中,他穿过繁密的草木、花朵,来到厨房,她只在岛台上点了一盏维多利亚时期的油灯,昏黄的光映亮一隅,如同大海中的灯塔。 她准备了一桌西班牙菜,每道菜都是他喜欢的,包括搭配的红酒。 周佛亭想起了刚结婚的时候,他把她带来这座别墅,她像一只快乐的小鸟一样,到处转着:“天啊!壁炉,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 “我可以在这里安一个烛台吗?” “哇,这里太适合做中药房了。” 那时候他其实就清楚,她同意他的求婚,跟他的钱、美国身份脱不开干系,但他从心往外的,因为自己有能力满足她而快乐。 可是后来,就变了。 “你又想干什么?”周佛亭冷淡道,一边扯松领带,坐在了她对面。 “我不是要回国吗?正式跟你道个别……”姜芬芳道:“还有,帮我看看这个。” “又不是不回来了。” 周佛亭一边嘟囔,一边接过她手里的文件,刚一目十行的看了一下,就抬起头,厉声道:“姜芬芳,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是一份美甲店的转让合同。 姜芬芳以为他没看明白,就拿着合同比划道:“其他都是常规模板,就是这两条,合同期间五年内,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公布美甲店转让事宜——他们还想借助我的流量做生意,这我倒没有问题……” 第82章 她翻了一页:“重点是这条,对方五年内不得开除美甲店现有的员工,并薪金待遇待遇不变,否则将支付赔偿金五十万美元……你说这个能做到吗?” 周佛亭道:“你为什么要卖掉美甲店?” 姜芬芳成名之后,重心逐渐转移到网红事业,但是美甲店始终是她的根基,也是她品牌形象的一部分。 她没有任何理由把它卖掉,除非,她不想回来了。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我会把美国的产业,全部处理掉,包括这栋房子。” 她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就好像告诉他晚饭不吃了一样。 可是这对于周佛亭来说,几乎是一道雷鸣在耳边炸响。 许久,他才道:“说明白,为什么?” 她道:“就是钱赚够了,我想回家了。” “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姜芬芳岔开话题,她道:“这个房子还有贷款,我想先问一下你的想法……” 周佛亭气极反笑,道:“既然要回中国,离婚的时候你要房子干什么?” “那时候还没决定。” “现在为什么决定了?”他反问道:“因为你的过家家,终于玩不下去了,对吗?” 姜芬芳怔了一下,她问:“乔琪跟你说了什么?” “乔琪,对我们来谈谈乔琪,说说看你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你无限的纵容他,给他钱、资源,哪怕他要害死你,你还在帮他脱罪,他以为你很爱他,他拼了命也不想让你失望……” 周佛亭面上浮现出一丝冷笑:“但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爱过他,你只是把他当成一个替代品,他在纽约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被欺负,你毫不关心,因为他只要扮演好那个你需要的角色就可以了……” 周佛亭冷笑:“他是谁的替代品呢?王冽?” 他看着姜芬芳的脸色,冷笑道:“不,我才是王冽,对吧?” 姜芬芳大部分时候,面对他是有游刃有余的,轻松自在,甚至带有怜悯的看着他发疯。 这是第一次,他看见了她的假面有了裂缝。 他终于获得了伤害她的权柄。 “你在过家家,让我们扮演你的家人……你以为花钱就可以维持那个假象。可是我们都恨你,所有人都恨你!你这个可怜虫,你千禧年那个家,再也回不来了!” 姜芬芳怔怔地看着周佛亭,她那点见不得光的心事,第一次被人如此直白的说出来。 是的,过家家。 她曾经有一个,那么美好的家。杠头、阿柚、王冽,还有朱砂,无论她做什么事情,他们都无条件的支持她,就像一个温暖的、无穷无尽的动力源。 所以她勇敢的闯荡世界,她什么都不怕。 可是这一切都被她毁了。 无数次她睁开眼睛,面对的是陌生的、残酷的世界,她什么都没有。 所以她执意的,要把阿柚接到美国来。 当乔琪第一次笨嘴拙舌的喊她“老大”的时候,她突然有种奇妙的感觉,杠头回来了。 她要好好地保护好杠头,让他吃饱穿暖,拥有最好最好的人生。 还缺什么呢…… 王冽…… 她第一次看到周佛亭的时候,就晃了神,他多么像王冽啊,没有经历过任何命运折磨、阳光挺拔的王冽。 她非常想拥有他,就像拥有一个绝版手办一样。 可是…… “难道我就不恨你吗?” 结婚多年,她终于说出口:“我恨你嫌弃我,恨你提防我,我最恨你……根本就不像他。” 中产家庭养出的周佛亭,对财务是很敏感的。 夫妻二人的财政,分得清清楚楚,他为她花的每一分钱,帮助她拍摄的每一条视频,都是投资,他要股份,要报酬。 这些没关系,她愿意付出很多很多钱,只要能活在那个甜美的假象里。 她跟王冽结了婚,有了大的房子,她一回头就能看见他,温柔的对她微笑。他们会在一起很久,直到头发变白牙齿掉光,还牵着彼此的手…… 可是他不是,他偏偏不是。 周佛亭非常自我,他个性鲜明,每一分付出他都要看到回报,他根本就不是王冽,跟他生活的每一分钟都是煎熬,他顶着她爱人的脸,对她冷漠、咆哮、用最恶毒的话刺伤她—— 周佛亭几乎被气笑了,他道:“所以你要去找他,是吗?过家家过不下去了,你终于要去找原版了?” 姜芬芳笑了,看他的眼神像看一只狗:“如果我能找得到他,我可能会跟你结婚吗?”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周佛亭再也克制不住,他想逼近姜芬芳,又因为自身的教养克制住了,只能一把摔碎了眼前的餐具。 那些西班牙的碗碟,噼里啪啦地碎了一地,碎瓷片反射着光晕,像是一点残泪。 姜芬芳冷眼看着他。 她好像看到了自己,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不被爱,而感觉到巨大的委屈、痛苦、和愤怒,想要质问,想要毁灭,却毫无办法,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本来也准备在今天讲给你听的。”红酒没碎,姜芬芳倒了一杯,靠在岛台上,道:“是你破坏了气氛。” “乔琪好奇的那个人,叫杠头,他是我的家人,我说过带他发财,赚好多好多钱,可是我没做到,他是为我而死的,死的时候还不到25岁。” “他死了之后没多久,我男朋友跟我提了分手。” 周佛亭想离开,但是他没法控制自己,他只能问:“王冽?” “是。” “分手时,他朝我要了50万。” 她大概永远记得那个场景,她刚刚出院,他坐在沙发上,轻声对她讲:“我同你讲一件事,我们分开吧。” 她先是无法置信,在她意识里,王冽就像她的一部分,人会跟自己的手足血肉分开吗? “为什么?” 她喃喃道:“就因为我去香港,我没有陪你动手术吗?我可以解释的……” “不是的。”王冽否定了她,他仍然是像往常一样温和,轻声道:“只是……我不爱你了。” 那一刻,窗外的风都静止了,她只能听见她的心跳,凝滞而沉重。 “对了,忘记告诉你了,我通过了司法考试。”他继续说,保持着客气和疏离:“我准备做一些相关工作,理发店……我不会再去了,但属于我的股份,可以折现吗?” 她看着他,他早就算好了,当初他为她付的赔偿金,律师费,他们一同开店,他只拿基本工资,但有四分之一的股份。 一共五十万。 他爱她的时候,毫无保留,他不爱她的时候,锱铢必较。 那时候,她也如同周佛亭一般疯狂,砸东西,大喊大叫,她甚至站在阳台上要跟他一起死。 但任性是被爱者的特权,当爱不再的时候,他们骄傲尽失,形容丑陋。 可是要她怎么相信呢? 他的面容、声音、体温,都还是那个人,那个她以为无论她飞得多高,都会永远站在原地守着她的人。 突然间就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周佛亭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那时候大学城竞争太激烈了,因为我出事,店一直在亏损,后来我一赌气,就卖掉了店面,把钱给了他,跟着沈琅来美国创业。” 周佛亭知道,沈琅,是她那个把钱都卷走的合伙人。 “哦对了,我当时不明白,他到底为什么要离开我,我以为是他觉得我跟沈琅在一起了,我怎么解释都没有用,我堵气,心想,好,那我就跟沈琅走。” 她眼神空洞的一笑。 “出国我就后悔啦,我特别想他,可是他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我想没关系,等我在美国赚了钱,我就带着钱回去找他,他骂我也好,赶我走也好,我再也不要离开他了。” “可是大概是好时候过去了,又或者,我其实并没有天赋,之前只是因为我比常人敢想敢做,又赶上了好时代,来美国后几次投资都打了水漂,后来公司要破产的时候,沈琅把钱都卷走了,我不怪他,他不是我的家人,没义务为我兜底。” 她笑了笑,道:“那时候我要被债务逼疯了,也没有钱吃药,最绝望的时候,我给阿柚打电话,说我想死,阿柚说王冽留下一封信,让她提醒我看。” “我的邮箱许久不用了,堆满了广告,我找到很久才找到他的信,是我刚来美国的时候就发给我的。” 她停顿了许久,久到周佛亭忍不住催促,仍是他一贯的,嘲讽的口吻:“写了什么?告诉你,他离开你是情非得已?” “不,是钱。” 那是学校给的 .edu 邮箱,多年没登陆,gmail 提示“账号已冻结”。她回答了许久密保问题,才登录上去。 在浩如烟海的广告之中,有一条来自王冽的邮件,正文只有三行字: 第83章 股票账户:登录名 xxxxx,密码你的生日倒着写+#。附件里是股票卖出去的时机。 保险单号:pa2009-43xxxxx,受益人是你,这是类似储蓄的产品,价值25万,五年后赎回。 还有一句话: 世道变坏时,从不给人留余地,我做不了什么,只能把为你后路铺厚一点。 他知道她鲁莽冒进,但他并不提,只是轻轻一句“世道变坏。” 她没有犯错。 “那天我算了许久,账户里一共129万,这是他给我的,最后一次托举。” 周佛亭问:“那他人呢?” “失踪啦。” 第67章 洛杉矶·他的剧终 正午的阳光,将世界分为截然不同的两面,一面是连灰尘都纤毫毕现的亮,一面是墨色一样的阴影。 王冽靠在车边抽烟,今天是这座边陲小镇的“赶集日”,四面八方的村民都拿着山货、牛羊、化肥……来到这里买卖交换。 王冽在其中有些显眼,他皮肤太白,跟身边皮肤黝黑的村民格格不入,但他也无意隐藏这种不同,只是安静地呆在车边,观察着来往的人群。 时间指向正午,紫外线越发毒辣,集市慢慢散去,只有零星几个摊位还在讨价还价,王冽眯起眼睛,看向其中一个男孩。 他不过十六七岁,精瘦得像一只猴子,蹲在阴影里,卖的东西是淫秽光碟,又或者是神神秘秘写着“真实杀人记录”,没有封面的碟片。 他似乎感冒了,一直在吸鼻涕,翘首以盼的等着,有人问价就殷勤的追上三里地去,等到真的一个人都没有,才慢吞吞的收拾好东西,骑着车离开了。 王冽也跟着他离开了。 拐弯,再拐,男孩走到一个阳光照不进来的角落。 满地垃圾、可乐瓶、塑料袋、废纸……还有针管。 那个男孩手忙脚乱的拿出锡纸、打火机、还有一撮白色的粉末。随后,传来了吃泔水一样的声音。 王冽走了过去。 “你叫十八?” 男孩被吓了一跳,赶紧捂住手里的东西,面露凶光,道:“你他妈找死?” 王冽拿出一张照片,问:“你认识他吗?” 那是老彭的照片。 男孩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凝滞,随即跳起来,怒骂道:“你他妈谁啊!管你什么……”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王冽一拳打翻在地上,沙土瞬间蹭掉了一层皮肤,温热的血液流出来。 王冽没有停,直到男孩开始哭着求饶,王冽才蹲下身,耐心地问:“他是谁?” “干……干爹……” “去年12月25日,你在哪里?” 男孩瞪大了眼睛,好半天才道:“我知道了,你是警察!我真的没去,不不不,我不知道,我压根就不知道——” “我不是警察,警察不会杀人……但是我会。” 王冽用了一把力气摁在他头上,轻声道:“别让我再问一遍。” “我真的不知道。” 男孩抖如筛糠,他道:“干爹说,他的仇人找到了,他……他要把那个女人身边的人,全都杀了,让她生不如死,他给了我钱,但我不敢去——” “那么谁去了?一共几个人?” 男孩哭出了鼻涕眼泪:“我真的不知道,大哥!你饶了我吧——” 绑架案涉及重大,警方对相关的案情进行保密处理,但王冽出院后,第一时间,就去了那座老彭殒命的山。 那座山并不十分荒凉,山下有人包鱼塘,山上也有零星的几户人家,更多的,是坟茔。 王冽问过风水先生,说这山上风水是十分的好。 他在荒草杂木之中穿梭,最终,他看到了一座墓,准确来说,是个两个相连的坟包。 没有墓碑,大一点的,插着一根木头,木头上系着红绳,小一点的则什么都没有。 系着红绳的,意味着人还在世。 王冽低头在荒草中检查了一些,发现这座土堆的荒坟边上,有一些大理石碎块,还有松针——这附近分明没有种松柏。 他开始向下挖去。 很快,从小一点的坟头里,他挖出了一个骨灰盒,那上面,有彭欢的照片。 山风吹过,阴冷得仿佛是从阴曹地府里吹过来,汗水毕消,皮肤上一粒一粒的粟起 王冽猜对了,老彭之所以要大费周章的带姜芬芳上山,是因为,彭欢的墓在这里。 他要在儿子墓前报仇。 而重点在于,老彭一行人死后,还有人来处理了这座坟墓,砸掉了本来有的墓碑,又把坟前种的松柏连根拔起。这样就没人能发现,这是彭欢的墓。 也就是说,老彭还有活着的同伙,并且这个人对老彭感情很深。 在这种危险的状况下,竟然还去处理了墓穴——老彭很明显,是把这里当“祖坟”用的,自己死后就葬在儿子身边,这人是不想让“仇人”找到彭欢的墓,挫骨扬灰泄愤。 王冽这一生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小看了老彭。 犯罪也需要技巧和胆量,潜意识里,他总觉得老彭智商不高,性格懦弱,大多数普通人的复仇都是如此,一时激愤,再而衰、三而竭。 老彭应该很快就会被抓住,就算没有,也只是一生东躲西藏,不会有胆量再次作案。 但他猜错了。 老彭的胆子小,但是跟他同行的那两个人,都是背着命案的亡命徒,其中有一个,跟警方斗智斗勇多年,反侦察能力极强。 老彭复仇的办法,是如同寄生虫一样,笼络他们,依附他们,利用他们的力量来报仇。 所以,那个逃走的人呢?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此时此刻,他会不会在暗处筹谋着,杀死姜芬芳,为老彭父子报仇? 王冽只觉得一口腥甜涌上喉咙,他坐在坟前,咳了很久,他想,他绝对不能让姜芬芳再经历一次这种事,他必须要把这个人找出来。 可是谈何容易…… 他研究了许久老彭逃亡时的动线,发现他不会在一个地方呆一个月以上,脚步几乎跑满了大半个中国。 而且很多地方,都是地图上都找不到的村落,他在什么地方,认识了什么样的人,是怎么认识的,全无半点线索。 那个人,是茫茫人海中的,13亿分之一。 这就结束了吗? 不,更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是,这个人,是“一个人”吗? 谁也不知道。 老彭当初逃亡的时候,把他的所有房产都卖了,手里有一大笔现金,如果他怀揣着“我要找到尽可能多的恶人,为我儿子报仇”的念头。 那想要姜芬芳命的人,可能不止一个。 王冽站在山巅,天色渐暗,庞大的火烧云仿佛就在头顶,如同端坐在云端的天道,无限的逼近他,仿佛要将他吞噬。 十六岁后,他再也没有感受过如此清晰的恐惧和悲伤。 怎么办? 我该怎么保护你? “他一趟一趟的出门,他告诉阿柚,如果有一天,他没有回来,就让她转告我,永远不要回国。” 姜芬芳道:“有一天,他就真的没有回来。那天我跟沈琅一起去海边自驾,吃了烧烤,天气真好啊——” 周佛亭终于不再说话。 姜芬芳笑着,眼睛里泪光点点,继续道:“这就是我的过去,一个自私虚荣、薄情寡义的女人,也有人这样爱过我,没想到吧?” 周佛亭沉默了一会,才道:“也许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你。” 她的过去,她的爱情,甚至于她真实的性情。 姜芬芳叹了口气,她将话题转回正轨: “你一直觉得,我是为了绿卡还有钱才跟你结婚,等到捞够了,就想办法跟你分开。” “难道不是吗?” “不是。” 周佛亭难以置信的抬头看着姜芬芳,烛火中,她美得让人惊心动魄。 “是因为我喜欢你。” 他们交往多年,他知道,她是一个多么擅长甜言蜜语的骗子,再热烈的情话也说过。 可从未有现在这样滚烫真诚。 “王冽想让我好好生活下去,那我一定要好好生活去,找一个喜欢的人过日子,所以结婚时,我是想跟你一生一世的。” 周佛亭只觉得喉咙有什么东西卡住了,他想说话,可是说不出口。 “但是我没有谈过其他恋爱,我只会一种模式,就是我和王冽的,倾尽所有付出,毫无保留的接纳……但我们,显然不合适。” 周佛亭的爱情,是某种精密的计算,他爱了多少,就要收回多少,否则就会恼怒,故意冷漠。 她一次一次的失望后,明白人世间的爱就是这样,他不是王冽,没人是王冽。 “周佛亭,你没有被愚弄、被算计,你也没做错任何事,只是我被惯坏了,我只会那一种爱。” 心里那根刺,终于被拔出来,可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先流了出来。 第84章 周佛亭想,这个该死的女人,明明被隐瞒、被欺骗的人是他,可是为什么此刻他觉得愧疚和心痛,压得自己喘不上气来。 姜芬芳抽了一张纸巾,为他擦泪水,就像很多年前,那个美甲店的大姐姐,和失魂落魄的小男孩一样。 “谢谢你。”周佛亭低声道:“那个时候保护了我……” “我会永远保护你的。”她轻声道:“达利安的事情,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她还在提防他,他知道,她到现在还怕他会为了保护秘密,而伤害她。 她曾经试着接纳过他,是他把一切都搞砸了。 “可是我没能保护你,信任你……对不起……” 周佛亭已经泣不成声,滚烫地眼泪从指缝中涌出来,仿佛无穷无尽的河流。 “跟你认识,同你结婚,是我一生……” 他终究羞于启齿。 热烈的、仿佛将人焚烧殆尽、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原本就是不属于他这种人的。 现在,终于结束了。 第68章 洛杉矶·不归夜 周佛亭还是帮忙修改了姜芬芳的合同。 还有一系列的,因为处理财产而产生的法律问题。 她在美国多年,有太多的琐碎需要处理,大到不动产投资,小到一把古董椅子,是卖给跳蚤市场,还是寻找合适的收藏家,都需要她大动脑筋。 不过,她把这些都拍成了视频,又赚了一波流量。 周佛亭问:“你在国内还继续做网红吗?” 她的主营阵地在youtube上,回了国,有诸多的不方便。 “不做了。” 她干脆利落的回答,她指了指自己的头,道:“你知道的,我不可能永远高强度工作。” 这倒是真的,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工作压力和情绪波动,都是大忌。 所以这些年她拼命的工作,也过得很节省,衣服包包能租就租,当初在晓洁工作室,尽管有做戏的成分,但也真的受了伤,为了节省医药费,愣是一瘸一拐的回了家。 为的就是靠近那个可以退休的数目。 最后一笔,是化妆包,她把它连品牌带生产线,打包卖给了一家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 “但我以为……你会为了他们而工作。“ “谁?” 周佛亭道:“你们奉还山那些姐妹,还有朱砂。” 姜芬芳脸上勾起一个讥讽的笑容来,很快就消失了。 “你不是说我之前在玩过家家吗?没错,现在不想玩了。” 这些年,她像一个固执的孩子,一直企图重现过去的时光,奉还山的,姑苏夜里的。 可是现在她才明白,无论她如何撒泼打滚,咬碎牙关,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留下的也只是一些扭曲荒诞的残影。 就像千禧年,永不复归。 姜芬芳不想继续想下去了,伸了个懒腰,道:“你还有事吗?没事我上去睡一会,明天还要赶飞机。” 乔琪的事情之后,她经常一付睡不够的样子,此时裹着毛毯,歪在墙壁上,睡眼惺忪。 周佛亭犹豫了一下,问:“你确定今天要睡在这里?” 这间房子最终还是没有被处理掉,周佛亭折给她一些钱,再次变成了它的所有人。也许过不久,他下一任妻子就会住进来。 “是啊,怎么了?” 周佛亭环视了一下房子,她最后一批物品,在今天早晨被运走了,如今它空空荡荡,说话都有轻微的回音。 姜芬芳顺着他的目光,跟他一起看着房子,突然笑了起来。 “哎,你还记不记得,刚结婚的时候,我们总吵架。” 周佛亭想了想,也笑了。 那时候她对装修一个家,有着格外丰沛的热情,她想要在天花板上画航海图,在地下室里,弄地狱三头犬的装饰,卫生间的门锁,要做一个自动倒计时的沙漏…… 最后什么都没做成——只除了那间小小的中药房。 因为周佛亭拒绝所有的奇思妙想,他坚持要保留这个房子原本的格调,哪怕只是想改造一个小小的吊灯,她也要各种举事实摆道理,像在举办一场博士答辩。 后来她就累了。 “现在真是难以想象,我那时候怎么那么多精神,吵架、辩论……”她喝了一口热牛奶,困意越发上头,道:“你走后记得锁门。” 就径直往楼上的卧室走去。 周佛亭仍旧站在那,他看到几年前那个女孩子,穿着宽大的帽衫和牛仔裤,精力旺盛的指挥着工人,到处都是她的声音,她的笑容。 那时候他竟不觉得珍贵,总觉得,他们还有许多许多一起的光阴。 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晚上。 周佛亭对着楼梯上的她喊:“明天需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她有气无力的从楼梯上探出头:“你不是要开庭么?我已经叫了司机。” 她又道:“拜托,别搞得像生离死别一样,咱们俩不是演偶像剧的关系。” 随即,她扑向那张柔软的床,下一秒,已经失去了意识。 周佛亭倒不是出于情感——至少不完全是。 他总觉得不安全。 虽然理论上来讲,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伙同她有仇的人,应该早已放弃了才对。但是乔琪曾与国内的账号联络过,还打过一大笔钱。 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他觉得很有可能,也许仍然有那么一个人,在暗处注视着她。 他曾经警告过她,这时候回国是不安全的,甚至搬出王冽来:“他不是说不让你回国吗?” 但她说:“难道美国就很安全吗?上半年还不是差点被人害死。” 还是自己人。 “我算看明白了,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她懒洋洋道:“正好回国,来一个杀一个,来俩我还赚一个。” 周佛亭就不再说话了。 其实最好,还是朱砂陪她一同回去,周围有个男人更让放心。 但是朱砂要上学,已经半年多没有回来了,而且…… 周佛亭总觉得,她处理财产,其实应该提前跟朱砂讲一声。 她早决定了不生孩子,他们一直为此吵架,她说朱砂就是她的孩子,他会继承她的一切。 但现在,她把她的“一切”都给卖掉了,拿着钱回国,朱砂会怎么想? 不过这一切,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 第二天周佛亭照常去开庭,他想如果结束得早,就去送她,但并没有,包括后续的工作多而繁杂——毕竟他之前,颓废了太长时间。 等到真的从工作上缓一口气,抬起头来时,已经是一个礼拜后了。 他想着,姜芬芳怎么也安顿好了,于是打开了她的账号——自她回国之后,就没有更新。 一个不安的念头攥住了他。 他打电话给她,没人接听。 不是被挂断,是长而久的响着,但是没人接,任何联系方式都是如此。 周佛亭只觉得心重重地坠下去,坠下去……他又给阿柚打了电话。 他跟阿柚本身不太熟,甚至有点互相看不上眼,找了许久才找到阿柚的电话。 “请问,姜芬芳回国安顿下来了吗?” “回国?” 阿柚的声音有些不知所措:“她不是要度一个月假吗?告诉我们谁都别来找她。” 仿佛有钟鸣在耳边敲响,周佛亭只觉得半边身子都麻了,那不可能,因为他眼睁睁看她买了机票。 他道:“……她是怎么说的?” 对方发来一张截图。 在她本应该在飞机上的时刻,她打字,告诉阿柚:“我来美国后,还没有好好逛过,我要给自己放个假,这段时间,谁都不要打扰我。” 前面的聊天记录,都是中文。 只有这一段,她用了英文。 周佛亭反应过来之前,已经开车赶往了他们曾经的家,那座处于郊区的别墅。 车开得飞快,却不如他的心跳。 如果她在那里遭遇了什么……现在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不,不会的,她已经自己住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不来看看呢?她跟他说好了,等她走后过来检查卫生的,可是因为工作忙,因为某种矫情的情绪,他没有去。 该死!该死! 红绿灯的间隙,他狠狠捶打了一下方向盘,汽车发出尖锐的爆鸣。 终于到了。 打开房门,阳光和灰尘一同涌进来,眼前是一片晦暗的、幽灵般的白色。 沙发、桌板、电视机……一切都罩在雪白的布单下,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不详的气息。 很难说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明明一切空空如也,什么都没看见,什么声音都没有。 可是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还是从顺着脊背攀上来。 第85章 “姜芬芳?你还在吗?” 周佛亭走进去,客厅,什么都没有,卧室,什么都没有,次卧…… 他一边走,一边神经质的打着电话,姜芬芳的电话仍是无人接听,阿柚的电话,也在占线,然后,他拨打了朱砂的电话…… 这一次,空荡荡的房子里,突然传来了微弱的声响。 “in the land of gods and monsters i was an angel living in the garden of evil screwed up scared doing anything that i needed” 声音从一楼传来,如同有一个人在那里轻轻地唱着歌。 浑身的汗毛,在一瞬间立起来。 周佛亭突然想起很久之前的一个夜晚,他开车经过的时候,正好看到姜芬芳病发,就那样站在急速行驶的车流之中歇斯底里的发疯。而朱砂就站在安全的地方,静静地看着她。 ……那时候他觉得不适,但只当那孩子是吓坏了,毕竟,朱砂是姜芬芳在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血缘至亲。 血缘至亲……也意味着,现在他们离婚了,朱砂是姜芬芳财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周佛亭步履沉重的走下楼,走到了姜芬芳那个小小的中药房门口,声音,就是从这里传来的。 他一直觉得那里阴暗、鬼魅、带着让人不适气息,因此很少去。 此时,他的手搭在门把上,不知道为什么,一种巨大的恐惧摄住了他的心魂,他甚至想,他要不要先报警…… “in the land of gods and monsters i was an angel ……” 手机铃声还在响着,除此之外,一片死寂。 门被打开,尽管之前有了心理准备,尽管这些年从事法律工作,也见识到了不少血腥的场景。 周佛亭还是倒退一步,坐在了地上。 一个恐怖的、荒诞的、如同畸形秀般的画面,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出现在他眼前。 第69章 洛杉矶·夜雾(上) 雾气如同幽灵,在黑夜悄然降临。 长而久的睡眠,并没有换来舒适和清醒,姜芬芳在昏昏沉沉之中,还是能感觉到恶心和头痛,一个翻身之后,她突然睁开眼睛。 有人说,如果你在夜里突然清醒,有百分之九十可能,是危险靠近,你的本能比你的意识先醒过来。 姜芬芳保持着那个睡觉的姿势,听着房间里的动静,凌晨时分,万籁俱静,只有一些细微的、仿若幻觉般的声响,水管的流动,远处车驶过水洼的声音,还有,电视的声音。 就是那种,电视被打开了,即使静音了,你还是听见一点微弱的、信号传播的声音。 姜芬芳条件反射地看向床头柜的药,黑暗中,铝纸反射着冷光,她已经吃掉了足够的精神类药物。 下一秒,一种恐惧摄住心魂,她习惯了睡觉时点着灯,可现在,整个房间都陷入了混沌的黑暗。 不是幻觉。 姜芬芳伸手摸索到了平板,打开了别墅监控画面,显示设备已经断线,电力系统被切断了。 平板的冷光映亮了她惨白的脸,她慢慢坐起身,把乱发捋在后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赤着脚,走下楼梯。 一楼的客厅里空无一人,却有微弱的光源,是电视,那个她淘来的复古电视,正在无声无息地播放一部很老的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那是王冽最喜欢的电影,在出租屋里,她经常在半梦半醒的时候,看到他在开着静音在看这部片子。 这个场景,让一切似真似幻起来,她有些恍惚,这一切是真的吗?还是她再一次陷入了幻觉之中。 如果是幻觉,那她现在在哪里?如果不是……为什么电源被切断了之后,电视还在放着…… 就在这时候,她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极轻,如同猫爪垫踩在落叶之上。 她迅速回过头,走廊里空无一人。 “老大——”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姜芬芳猛然回过头,看向电视屏幕。 幽暗的客厅,杠头的脸出现在那个老式的电视机里,像一个噩梦。 还是她记忆里的样子,小眼睛,嘴角向下耷拉,好像随时随地都在不高兴,一笑起来却总带着几分夸张的讨好:“我想死你了老大!” 姜芬芳看着屏幕,那张脸逐渐逼近镜头,一切恐怖而怪诞:“老大,你睡得怎么样?这些年,你能睡得着吗?” 姜芬芳沉默了一会,朝向厨房额方向,道:“出来。” 一片死寂。 “我数到三。”她闭了闭眼睛,道:“朱砂。” 黑暗中,缓缓站起一个人影。 朱砂已经不复她记忆里,那个青春阳光大男孩的样子,他穿了一件皱巴巴的衬衫,满脸胡茬,竟然跟野猪有几分相似。 两人对视的一个瞬间,朱砂还是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缩了一下头,他一直怕她。 “你跑这里干什么?”她问,语气平常,甚至有几分不耐烦。 朱砂本来心中充满了膨胀的恶意和仇恨,但是那一刻,他好像又变成了那个被她庇护,被她管教的孩子。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我没钱吃饭了。” 他的声音里,甚至有几分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委屈。 “去赚啊。”她道:“大学生不都是勤工俭学吗?” 她冷笑了一下,道:“哦我忘了,你被学校开除了。” 朱砂脸色一变,他低声道:“你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 知道你赌博,欠了很多钱,是乔琪一直在给你填窟窿。 知道你因为旷课,去年就已经被大学开除了。 还是知道,这一年来,想要把我置于死地的人,是你。 她没有说话,就那么安静地注视着朱砂。 这孩子从那么一点大,被她养成了一个眼前高大强壮的青年,她是他的母亲、父亲、族长……而他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跟她血脉相连的人。 而他想她死。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我会帮你还钱。但这是最后一次,滚吧。” 说罢,她转身向要上楼。 就在那一瞬间,朱砂突然朝她扑去。 就像一个无声的黑白电影,他朝她挥拳,她反击,两人扭打在一起,而电视里怪诞的杠头,还在重复着他诡异的行为。 终于,朱砂将她压在身下,死死扼住她的脖子,双目赤红地嘶吼:“你为什么还不死!为什么!” 姜芬芳拼了命地挣扎,可是她用牛奶和金钱养大的孩子,如此健壮,她根本就挣脱不开。 就在她要窒息的时刻,朱砂猛地松开手,他不知道从扯来一根绳子的,把她的手饭绑起来。 他一边喃喃自语:“不行,你为什么不发疯,你给我发疯。” 一边粗鲁捆住她的手脚,将她扯到电视前。 电视里,是ai生成的杠头,带着一种非人感,一遍一遍地对着镜头重复着:“我想死你了老大, 我想死你了老大, 我想死你了老大……” 他企图用这种幼稚的方式,逼疯她。 姜芬芳眼睛被刺痛了,生理性的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 她问:“为什么?” 朱砂坐在一边,平息了呼吸,沉默不语。 “因为你爸爸?你一直恨我?” 许久后,她听见朱砂道:“没错。” 姜芬芳笑了,她是真的笑出声来:“他把你当狗一样对待——” 甚至还不如狗,阿姐活着的时候,野猪打的是她,阿姐死了之后,被当作仇人一样,虐待、殴打的人,是幼小的他。 被这样打了六年,也会产生感情? 那的确是她的错了,她怎么想到会养一个弱智养这么多年…… “你永远这么自以为是。” 朱砂冷笑了一下,道:“野猪那个人,就是一条蛆,我巴不得他早死。” 姜芬芳怔住了。 无数画面从脑海中纷至沓来,她突然想起来,当初,其实已经怀疑,真凶并不是彭欢。 最后的放弃,不仅仅是因为王冽的隐瞒,还有,朱砂的口供。 年幼的他告诉她,他说彭欢的确总是来看妈妈—— 那是谁教他说的,他又是在为人隐藏? “你是说……老彭?你是为了他在报仇?” 她竟然完完全全忽略了这样一段隐秘的情感。 其实完全可以想象,在朱砂小时候,和妈妈一起被虐待的日子,老彭应该给了他一些温暖,包括他被姨婆收留之后,老彭一定也去看过他。 难道…… 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念头出现在脑海里,姜芬芳猛地抬起头看向朱砂。 他的脸被电视屏幕照亮,已经不再是那个对她恭敬又单纯的孩子了,他的眼神里,全是恶意和疯狂。 当初,老彭是怎么找到她的,一直是个未解之谜。 而那个时候,朱砂已经会在店里的电脑上网了…… 朱砂读懂了她的意思,这让他嘴角扬起一丝微妙的笑意。 第86章 “没错是我,他告诉我,如果姨婆欺负我,就让我去贴吧,发一个带符号的帖子,就能联系上他,我记住了。” 那时候他还那样小,连百以内乘除法都要挠着头算好久。 可是他已经学会了,把一个杀人犯引到家里来。 “我就想,他那么恨你,如果他找到你,一定会打死你吧,就像野猪打我妈妈那样……” 姜芬芳震惊到说不出话来,许久,她才颤抖地开口:“我到底,是哪里对不起你……” 她们刚开店的时候,炒一道青菜四个人吃,可是也要给朱砂定牛奶。 因为上海阿婆讲,小囡喝牛奶,长得高…… “你不守妇道。”他道,语气轻松。 “什么?”这个词太过古老,她甚至疑心自己听错了。 他起身,骤然高大起来,像他的亲生父亲野猪,也像无数个“父”的身影。 “我爸爸他……教你读书,做饭做家务,还要为你赚钱,熬到凌晨才睡觉,结果他生病的时候你在哪?”他冷笑,咬牙切齿道:“你在跟别的男人鬼混!” 姜芬芳意识到,他说的不是老彭。 “第一次有人给我热牛奶,第一次有人给我读故事书,我做噩梦了他会安慰我不要怕!你知道那时候我有多高兴吗?我每天夜里都要偷偷去听他的心跳,害怕他不见了。” 虽然一直叫的是“哥哥”。 但他心中,珍贵的、唯一的、绝无仅有的父亲。 是王冽。 第70章 洛杉矶·夜雾(中) 朱砂的人生,被姜芬芳摧毁过三次。 第一次,他年龄还小,懵懵懂懂地被本家亲戚抬着,去给他爸“讨回公道”,那些人都是他爸爸的至亲兄弟,一定要杀几个人来为他爸讨回公道。 可是,到最后,却没人愿意收养他,嘴上说他是来历不明的野种,不能养,脏了野猪哥家的门楣。实际上观水街的混混们,年过三十,过得都不容易,多个孩子就多张嘴。 最后政府上门做工作,姨婆收养了他。 他爸虽然打他,但他们好歹是一家人,这一点微妙的不一样在于,他在家饿了,是可以哭闹的,但是在姨婆家,他提出一点点要求,哪怕只是想喝一杯水,他们就会用一种混合着惊讶和鄙夷的眼神看他,好像在说:“你怎么敢呢?” 在那样的眼神里,他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那段日子,有两个人曾来看过他。 一个是老彭,其实之前他对老彭并不熟悉,只知道是住在附近的老头,老头不都长一个样子吗? 但是到姨婆家之后,老彭却常来,给他买ad钙奶、买干脆面、买亲亲虾条……他吃得狼吞虎咽,老彭在一旁看着他,带着宠溺的笑,有一次还问他:“朱砂,你要不要给我当儿子啊?我天天带你下馆子。” 他无端的害怕,抓着方便面,跑了。 另一个就是姜芬芳,那时候他对姜芬芳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只觉得是个眼熟的姐姐。她什么都没买。 第一次来,她问了他一些问题,他照着老彭教的回答了。 第二次,她来带他走。 那是个下着濛濛细雨的黄昏,他正在垃圾山上爬上爬下,一辆红色汽车停在巷子口,她走了下来。 “多脏啊!”她很嫌弃把他拽下来,拿了湿纸巾给他擦手,问:“你还记得我吗?” 隔着雨雾,他仰头看着她的脸,轮廓有点像妈妈,但更艳丽张扬,就像那些被雨水打湿、仍然怒放的花朵。 他想起了老彭叮嘱过无数遍的话:“总有一天,那个害死你爸的女人,会回来找你。” 他很害怕,浑身发起抖来。 她进了屋,跟姨婆说了几句话,就对他说:“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我们走吧。” 老彭那些话在脑海里响着,在他年幼的视野里,她扭曲成一个人头蛇身的怪物,吐着蛇信,朝他伸出涂着红指甲的手—— 爸爸就是被这只手杀死的吗? 他嚎啕大哭起来,拼命地抱着姨婆:“我不要,婆婆,别不要我,求求你了——” 姨婆生怕她反悔,急得直揍他:“哭什么哭,这是你亲姨妈,接你过好日子去!快走!快走!” “干什么!” 姜芬芳一把抱起他,躲开拍下来的巴掌。 姨婆讪讪地道:“这孩子就这样,淘气。” 姜芬芳冷道:“我们姜家的孩子,我自己会教。” 说罢,她就抱着他走了。 他拼了命地挣扎,但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根本就挣脱不过她,只能疯狂地蹬腿。 姨婆家的小屋,垃圾山,巷子……就这样永远地消失在了他生命中。 这是她第二次毁掉他的生活。粗暴的、武断的、猝不及防的。 王冽等在车边,姜芬芳好不容易将活鱼一样的孩子抱到车上,系好安全带。 喘着粗气抱怨道:“小脏鬼,弄得我一身臭味” “都说了,我去接。” “那怎么行,我才是他阿娘。” 朱砂在车上放声尖叫,拍打着车窗:“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你别不识好歹!”姜芬芳已经开始生气了,她道:“那算什么家啊,连口饭都不给你吃!没扇那个老太婆两巴掌,算我脾气好——” “你走!你走开!我讨厌你!”他拼了命地挣扎,一巴掌打在她身上,没有修剪过的指甲,把她的脖子挠出一道红痕。 “你再这样我真的揍你了!” 王冽让姜芬芳下车,自己坐到后座安抚着因为恐惧而哭嚎的孩子 “可以送你回家,但是能跟我说说,为什么哭吗?” “害怕吗?还是因为想婆婆了?” 男人的力气终究还是大的,朱砂在他怀里,慢慢止住了哭泣,只是抽噎着道:“我要回家。” “好,我们过一段就回家。但是之前,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许久,朱砂在他肩头点点头,他太饿了,长期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让他对食物极度渴望。 “好,那你想吃什么?” “方便面……那种圆圆的,方便面。” 姜芬芳在一边说:“吃什么方便面!今天这么找那个要的日子,我们去吃点好吃的去庆祝一下!” 王冽并没有同意,只是轻轻拍着朱砂的后背,道:“好,就吃方便面。” 他的手,他的怀抱的温度,还有他身上烟草的气息……是朱砂对于“安全”这两个字,最初的印象。 他们在一个服务区停下来,王冽真的给他泡了一碗方便面,不是扁扁的,是圆圆的桶面,还加了火腿肠。 深夜的公路,弥漫着夜雾,仿佛整个世界都暗的,只有便利店亮的、温暖的。 热腾腾的面条,让泪痕斑驳的脸有一丝暖意,朱砂小口小口地吃起来,他衣衫单薄,脏兮兮的袖子长出一截,王冽一边替他挽上去,一边轻声道:“她是你妈妈的妹妹,是血缘上跟你最亲的人,我是她的朋友。” 朱砂低头吃着面,不说话。 “我们会带你生活一段时间,会有好吃的东西,玩具,还会送你上学,你可以看一看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我们再送你回来,好不好?” 朱砂还是不说话,只是他偶然抬起头时,看见了玻璃的倒影里。姜芬芳和王冽一左一右坐在他身边,就像是……爸爸妈妈。 一种奇怪的情绪突然击中了他,他瞬间很想哭鼻子。 “可以看动画片吗?” “你喜欢什么动画片?” “我喜欢……动画城,还有小神龙俱乐部。” “可以看一个。我跟你一起看,好不好?” 王冽跟小孩子说话,总带着“是不是”、“好不好”这样的结尾,他以最大限度的包容,安抚了一个没什么教养和礼貌,敏感恐惧,还浑身臭味的孩子。 姜芬芳远没有他那样的细腻,她在第二天就把朱砂很宝贝的毛衣,给扔了。 她只是在那个晚上,很认真地说:“我发誓,我一定要把他养得胖胖的。” 他来上海之后,虽然衣食住行比原来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但过得很难受。 野猪和姨婆对他的养育方式,跟养猫狗没什么区别,不饿死就行,但姜芬芳是要让他上学的,要上学,就有个人样。 但朱砂实在什么都不懂,卫生习惯极糟糕,吃饭用手抓着吃,眼睛里总是透着一股惊恐,好像随时会尖叫出声。 最惹人厌恶的,是他对食物,有种几乎穷凶极恶的在意。 一次杠头在吃盒饭,他来讨,杠头逗弄他,不肯给他吃,一下子把他逗急了。 他突然双目通红,跳起来朝杠头饭盒里吐了一口口水。 阿柚还没说什么,姜芬芳直接一巴掌扇过去,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他哭得吱哇乱叫,像只被火烧屁股的猴子。 他怎么会知道这是错的?他只知道他很饿,他以为吐了口水,人家就不会再吃了…… 第87章 那他就可以拿来吃了,为什么不行? 姜芬芳那时候要开店、复习、忙得像陀螺一样,并没有心思掰开揉碎了给他讲为人处世的道理。 况且她自己也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学,规则本身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懂得“违反规则,就要付出代价”的道理。 是王冽,他用热毛巾帮他擦干净脸,先耐心听他讲他的道理,再一点一点地同他讲道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东西,你抢别人的,别人就会来抢你的,你能抢过大人吗?” “抢,抢不过……” “所以,最好大家都不要抢,每个人都能有好吃的。是不是?” 怎么刷牙洗漱、怎么整理书包、怎么同人打招呼,什么话是没教养的……都是王冽教给他的。 他从一个阴暗角落里的小怪物,慢慢地,变成一个带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在慢慢地、步入人类社会。 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他本身就是很听话、很会察言观色的孩子。懂了规矩之后,同其他人也能相处的很好。 他会叫阿柚超级大美女,会帮着杠头捶背,会给理发店的哥哥姐姐们跑腿,会给客人倒水,虽然成绩不算好,但是老师也让他当了劳动委员,因为他干活很卖力。 只除了姜芬芳,他还是怕她,见她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姜芬芳没时间管他,对他那些讨好别人的小手段,也统统免疫,她只在乎一点,就是他的分数。 她小时候就不爱读书,导致要从小学开始补,她绝对不允许朱砂和她一样。 但是偏偏,他当了六年小野人,基础要差同班同学一大截。因而总是考不及格。 每次不及格,姜芬芳都要大发雷霆,觉也不睡,盯着他把错卷抄上一百遍。 那时候,朱砂也会特别恨她。 他想,她凭什么? 她每天对店里所有人颐指气使,发号施令,谁达不到标准,她就立刻训斥或者发脾气,包括王冽。 而她自己呢?她不会做饭,也从不做家务,学习也不好。 在观水街,没有女人是这样的。 他最受不了的,是她对王冽的态度,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她都说一不二。 每次看到她骑在王冽头上作威作福,朱砂都恨得无以复加,他自己都不知道,哪来那么汹涌的恨意。 ——明明他妈妈被打的时候,他没有什么感觉。 这种恨意,在沈琅出现之后,达到了巅峰。 理发店其实是一个流言传得很快的地方,自从沈琅第一次送姜芬芳回来,店里的人就开始挤眉弄眼。 “老板好像有情况啊! “你说冽哥脾气真好哈,绿帽子都怼脸上了,还没事儿一样。” “要不然人家能吃这口软饭呢!” 他们小声笑起来,都忽略了,在帘子后写作业的小学生。 夜里,朱砂偷偷地去看了姜芬芳的手机,并且在放学后,跟踪了她。 他们聊天,几页几页的翻不完,他叫她女王、老板、小祖宗…… 贱货。 他约她一起出去做活动、吃饭、去图书馆占座……两人坐在一起,跟情侣没有区别,没有任何区别。 贱货! 他甚至送她回家,当着王冽的面,挑衅一样打招呼…… 贱货!! 一个声音在脑内吼着,低沉又暴戾,朱砂开始以为是自己的声音,后来才意识到,那是野猪的声音,那个他已经忘记的,亲生父亲在咆哮。 在他最初的记忆里,就是他一边扇着母亲巴掌,一边吼:“我让你这个贱货不守妇道!我让你这个贱货不守妇道!” 母亲鼻血流了一下巴,脸上的表情却是木然的。 不守妇道,就是一个女人最大的罪。 朱砂异常的愤怒,他找到王冽,告诉他:“哥哥,她跟别的男人好了,我看见了!你去打她啊!” 他以为王冽会暴怒,会像野猪那样,抓着姜芬芳的头发,将她拖回来。 可是王冽非常平静地说:“她想要跟谁好,是她的自由。” 朱砂道:“可是,可是……” 按照平时,王冽大概会同他讲一些道理,可是那一次他猛地站起来,冲向卫生间。 朱砂跟上去,喋喋不休地道:“那些人,他们都在背后说你——”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因为洗漱台里,全是刺目的鲜血。 “好了,别说了。”王冽道,他的脸是一种不正常的惨白,他第一次对朱砂如此粗暴:“回房间,写作业去。” 朱砂被吓到了,他不敢再说话了,只是小声哭着:“哥哥,你怎么了——” “我没事。”王冽道:“不要告诉别人,不然我会生气。” 他这时候才发现,以前没有注意过的东西。 家里多了很多药物,还有看不懂的病历单,王冽经常在工作的时候,剧烈地咳嗽,捂着嘴冲进卫生间,许久不出来。 他之前从不请假,但现在经常请假回家,辅导朱砂功课之前,要先吃一枚止痛片。 王冽生病了。 而这时候,姜芬芳在做什么呢? 她更加少的回家,跟那个男人出双入对,王冽已经虚弱到,店里许多人觉察不对了,她还是无知无觉的,轻松愉快的生活。 彻骨的恨意,从心头升腾而起,仿佛一个嘶吼的魔鬼,朱砂每天都做梦,梦见自己长大了,他把她一把从高台上扯下来。 然后,一把刀戳在她身上,听见她惨叫,然后一刀接着一刀,一直到一百刀,不,一千刀一万刀…… 可是他还是个小孩,他什么都做不了,甚至在最愤怒的时候,他冲进去她的卧室想追问她,她轻轻一抬眼。 那种骨子里的恐惧,就让他缩了缩脖子,一个字都不敢说了。 就在这时候,他想起了老彭。 老彭曾经说过“总有一天,那个害死你爸的女人,会回来找你。” 他还有下一句:“到时候,你去某个贴吧,发一个帖子……” 他长大了,已经隐约意识到,老彭绝不是什么好人。 但,那不是正好吗? 第71章 洛杉矶·夜雾(下) 朱砂没料到杠头会死。 就像他没料到,王冽会失踪,姜芬芳会出国。 命运的龙卷风起于那个毫无特殊之处的下午,那个让他第一次感觉到幸福的家,在顷刻之间烟消云散。 姜芬芳出国之后,他被阿柚带了几年,姜芬芳按月寄钱回来。 阿柚并不喜欢他,但也不讨厌,有姜芬芳在,她是“家里”一个和善的姐姐。 没有姜芬芳在,他们俩就是比陌生人强不到那里去的关系。 直到他读五年级的时候,姜芬芳把他和阿柚一同接来了美国。 姜芬芳当时要开店,阿柚要忙着适应美国的生活,每天陪朱砂最多的,是乔琪。 一个瘾君子,和跨性别者。 “你知道我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吗?我那么小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英文不好,学校里的人欺负我,而你,你就像一个债主一样,你出了钱,我就得为你拿高分。” 夜雾笼罩着别墅,仿佛一个蒙着轻纱的幽灵,俯视着对峙的两人。 姜芬芳仿佛从肺腑深处叹了口气,她没有辩解,只是道:“所以,去年在乔琪的公寓那个人,也是你?” 朱砂愣了许久,才冷笑出声:“哈,我以为你会起码会愧疚一下。不愧是你……” “你怎么知道我会去乔琪家?” 她还是固执的提问。 这是她最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她去乔琪的公寓完全是临时起意,一切决定都在脑内发生。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 朱砂嘴角扯起一丝恶意的微笑:“鬼知道你会来,是我本来就在那里。” 那个冬天,一月十三日,暴风雪席卷了整座洛杉矶。 凌晨时分,姜芬芳被赶来的阿柚送往医院,她说她受到了袭击,但所有人都告诉他,公寓里没有人,那只是你因为精神分裂产生的幻觉…… 公寓的门锁没有受到任何破坏,仅存的监控里,没有任何可疑人员进出。 乔琪、周佛亭都很快赶到了,乔琪陪了她一天一夜,然后趁所有人都没注意的时候,他潜回到了那间公寓。 已经被警察搜查过的、本应空空荡荡的房子,弥漫着大麻的味道,朱砂就站在窗前。 “你在干什么?”乔琪冲过去一把拉上窗帘:“你疯了吗!” 他自己比较像个疯子,头发蓬乱,眼睛里全是惶然。 而朱砂,已经不再是那个眼神怯懦的黑发小男孩了,他穿着一件潮牌的外套,发型精致,只是不知道刚嗑了什么药,眼神是散的:“别紧张,就算现在被发现,也可以说我是昨天刚回来的……” “闭嘴!闭嘴!闭嘴!” 乔琪如同一只困兽,在屋里转了一圈,又一把抓住他的领子,怒吼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第88章 朱砂委屈道:“我做什么了?我藏在这里,本来就心惊胆战的,谁想到她突然来了,就想赶紧逃走,是她突然发病了……” “不是!” 乔琪本就情绪不稳定,闻言更是暴躁:“她在医院说了,后面是幻觉,但她躲进卫生间里的时候,听见有个人在砸门……你是故意的刺激她的,你明知道她精神状态有多脆弱!” “我不知道——” “别再耍花样!” 乔琪一拳打过去,朱砂直接倒在窗边,嘴角渗血。 他擦擦嘴角,笑了,那种醉醺醺的、迷幻般的笑容,他道:“说实话,她死了最好,疯了也行!” 一股凉意顺着乔琪脊背攀升,他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 他一直知道朱砂讨厌姜芬芳。或者说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是同盟者。 同样弱小,同样依附她生存,也同样为了留在她身边,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他们经常在一起抱怨,但是乔琪做梦没想到,朱砂这份恨意,已经达到了反噬宿主的地步。 “别再碰她!”乔琪低吼,他直接把朱砂提起来道:“否则我一定会杀了你。” 他是认真的。 他之前自杀过许多次,如果他的命换姜芬芳的平安,他会笑的。 噗嗤。 朱砂笑了起来,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道:“你在说什么?你以为你是谁啊?你真的把她当成亲人了吗?别傻了。” “你只不过是她一个玩具。” 他拿了手机,给乔琪看一张照片,站在大学校门前,两男两女,外加一个小小的朱砂。 “喏,这才是她真正的家人。” “你和周佛亭,不过是她用来过家家的替代品而已。” “这个人叫杠头,叫她老大,是真的为她死了,她心里愧疚,所以把你当成了他。” “跟你不像,哦,除了一点就着的臭脾气,还有别人对他好一点,就要赴汤蹈火。” 乔琪仿佛被抽走了灵魂,凝视着手机的照片,一动不动。 “最好笑的是,你还为了她硬挤什么时尚圈,你知道你在那些人眼里是狗屎吧,在姜芬芳眼里你也一样哈哈哈哈。” 笑声在空荡的、破败的公寓里 不知过了多久,朱砂终于笑够了,他把手搭在乔琪肩膀上,轻声:“乔琪,我们才是真正朋友,对么?我们一直相依为命,所以我被退学后,第一时间来找你。” 朱砂念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之后,相当于完成了姜芬芳对他的全部要求,她彻底不管他,只在每月给他足量的零花钱。 一个在高压下生活十几年的人,一朝被放纵,是可怕的,一开始只是吃喝玩乐,后来是小赌,再后来是豪赌,最后他被退学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他当然不敢告诉姜芬芳,他害怕。他告诉了乔琪,乔琪对他的恐惧感同身受,因此安排他住进了这间公寓。 监控之所以没有拍到任何人,是因为它只保存三天,而朱砂是三天前住进去的,为了躲避债主,不敢出门,也很少开灯。 他没想到姜芬芳会来,只是那一刻她的脆弱和癫狂,催生了他的恶念,他想,她会不会彻底发疯。 她真的如他所想,发了疯,就差一步,她就会死在那里。 但阿柚赶过来了。他趁机躲了起来,而乔琪也来了,乔琪掩护他躲在了公寓楼的一个废弃的垃圾房里,等到警察搜查完,他再次回到了那间公寓里。 就差一步,见识过她病理性的癫狂之后,一个黑色的念头,从他心中升腾而起。 “如果她知道我被退学了,还欠了那么多钱,我会死的……我真的会死的。”他半蹲在乔琪面前,轻声道:“但是,你不会看我死的,不是吗?” 乔琪无神的眼睛扫过他,道:“你想做什么?” “她如果疯了,就不会知道我犯的错,也再也没有办法控制我的人生,还有,我是她的监护人,我可以动用她的钱……” 那些巨额的债务,就有解决的办法。 乔琪嘴角挂上一丝冷笑,他把手从朱砂手里抽出来,道:“我不会伤害她的,我再说一遍。” 他起身,准备离开,虽然心若刀绞,但那个时候,他还是准备把朱砂的事情告诉姜芬芳。 可这时候,朱砂冷声道:“但是她呢?” 乔琪停下脚步:“你什么意思?” 他抓起大麻,露出一个笑容:“她会不会觉得,这是你给我的。” “明明是你自己!” “是的是的,但是如果她知道,你欺骗她隐瞒她,还引诱我赌博……会不会觉得,这一切都是你设计的,你这些年一直居心叵测?” 乔琪的脚步停在那里,朱砂笑了起来,他如此年轻英俊,可是笑起来却如同一个魔鬼:“那时候,她还会给你钱吗?会不会立刻离开你?你会不会一下子打回原形呢?变成烂在泥里的可怜虫。” 他同时戳中了乔琪的两个软肋。 他早知道乔琪对于姜芬芳畸形的感情,靠近她会痛苦,可是离开她会死。 他继续诱哄:“你放心,我不会伤害她的,我只要她疯掉……你知道的,我们家族有遗传性精神病,只是或早或晚罢了。” 乔琪道:“那也不可能,法律上她最亲近的人,是周佛亭。” “那坨狗屎就不用提了。”朱砂也讨厌周佛亭,没人喜欢一个永远高高在上,用下巴看你的人。 “我保证,阿娘一旦出现任何问题,第一个跑路的就是他。” 这并非虚言,周佛亭就是这种把体面当作生命的人。 却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之后,乔琪的表情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动摇。 朱砂很善于看透人心,他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勾起嘴唇,更加温柔的诱惑道:“到那时候,她就不会再高高在上,她会像你离不开她一样,永远离不开你,这不好吗?” 这不好吗? 一切回到从前,没有周佛亭,也没有阿柚,他们两个人窝在公寓楼里,相依为命。 许久后,乔琪轻声道:“我能做什么?” 朱砂愉悦地一笑:“我想想,她是不是说,害怕镜子……” …… 眼泪顺着姜芬芳的脸颊流下来。 朱砂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失魂落魄的样子,她在他面前,一向是强势自信、无所不能的。 他心头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快感。 他掌控了她,此时此刻,他可以彻底地摧毁她。 “现在就哭了?”他歪着头问:“还早呢,你以为,你是大家长,所有人都爱你尊敬你,别傻了,大家都恨你。” 他在她耳边,如同恶魔低语:“乔琪,周佛亭,我,哦,还有你接过来那些女人,你不知道她们在背后是怎么说你吧?” 夜雾阴冷,她不由自主地浑身战栗起来。 他笑意更浓,声音更轻:“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贱货。” 他小学就出了国,燃烧着钞票,在全世界最好的大学之一读书。 可是说起来话,仍然带着观水街那些混混的浑浊和腥臭。 “你凭什么在那里高高在上,你会什么?靠男人拿绿卡,像母狗一样对着摄像头卖弄风骚……” 够了。 姜芬芳闭上了眼睛。 朱砂捏住她的下颌,声音越来越大:“每次看到你在那里发号施令的样子,我都想吐,你早就该死了!” 阳光爱笑的大男孩,此时此刻抓起姜芬芳的脖子将她提起来,甩过一个耳光。 姜芬芳倒在地上,像一座山轰然崩塌。 地毯上灰尘的味道,猛地冲入鼻腔,她一动不动地倒在那里,像一具死尸。 朱砂站在她面前,他的手不易察觉地痉挛着,仿佛不可置信,自己将她打倒了。 不知过了多久,姜芬芳缓慢地抬起头,疲倦道:“所以,你想做什么呢?问罪也问了,惩罚么……你要杀了我吗?” 朱砂没有说话。 他其实并没有想好,他想逼她发疯,想让她去死……但他从没有想过,亲手杀死她。 但是此时,她被捆住,昂着头的样子像一条巨蛇,在夜雾之中,两眼如红灯,吐着蛇信嘶嘶作响 “说话,朱砂,你要杀了我吗?” 朱砂甩甩头,像是把幻觉甩掉。 以他对周佛亭的了解,这个房子短期内,不会有人来。 前段时间,她已经把在美国的所有社会关系处理了,至少一周内,没人会找她。 她家里存着大量的精神类药品,他可以喂她吃,然后将她关进那个中药房内。 等她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成了一具干尸——精神病发作,是这样的。 他从屋里找出纸笔,道:“写遗嘱。把钱给我,我就走。” 姜芬芳垂头看着那张白纸,一言不发。 朱砂理解成了默认,将她的手解开,道:“写!” 第89章 外面的天色,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一抹些微的亮光,透过窗帘照进来。 姜芬芳仍然一动不动。 “快点!” 朱砂又是一巴掌,暴力的味道如此甜美,让人上瘾。 可是,这一巴掌,却没有扇倒姜芬芳,她仍然昂着头立在那里,就像一只准备进攻的眼镜蛇。 朱砂一咬牙,抬起手想要再打下去,可是却发现,他控制不好自己的手臂。 阳光下,夜雾仍然在盘旋——他终于看清楚,那不是夜雾,是烟。 轻而浅的白烟,从一个不起眼的香炉之中吞吐而出,整个房间都笼罩在烟雾之中。 朱砂怔住了,他想要吼,想要逃跑,可是不由自主的,他瘫倒在了地上。 那是姜家祖传的安眠药方,加上一些成分浓烈的西药。 姜芬芳除了面色疲倦,竟没有什么问题,她连续几个月,都在少量服用这种药物,已经产生了抗药性。 她一直在等朱砂的到来。 在发现他来的第一刻,她就点燃了它。 姜芬芳起身,将不住颤抖的朱砂抱在腿上,轻轻抚摸他的头发,玉一样漂亮的头发,那是姜家人的头发。 “你埋怨阿娘忙着赚钱,没有将你教好,那么,今天就把姜家最大本事教给你。”她轻轻地,温柔的说:“记清楚,它叫——拆骨入瓮。” —— 姜家有两门绝学,问药和拆骨。 阿姐学了问药。 她学了拆骨。 姜家已经不复存在,她本来想在很久很久之后,把拆骨问药都教给朱砂。 可是他总是不爱学,觉得那都是过时的、没有一点实用性的东西。 慢熬的中药,怎么抵得过一针药剂,至于拆骨,更是无稽之谈,人的身体那样大,怎么能进到小小的瓮中。 可是朱砂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在大瓮之中。 不是很痛,只有骨骼错位带来撕裂感,可以忍受,但他想动的时候,才发现有种诡异的、身体已经不复存在的感觉。 四周是纯然地黑暗,只有一点光源,映照在眼前的女子身上。 姜芬芳盘膝坐在他对面,一双眼睛仿若凌晨的冬夜,就这样静静地注视着他。 “阿娘——”他条件反射的叫了一声,又恼羞成怒道:“你干什么!放开我!” 她轻声道:“你睡着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哪里出了问题。” “当初跟王冽商量好了,他适合照顾人,而我去赚钱,我不明白,为什么他成了圣人,而我是你的仇人……” 朱砂喊:“你对我做了什么!放开我?” 她恍若未闻,仍然在喃喃自语:“难道每个普通家庭的孩子,都会恨他的父亲吗?” 朱砂气笑了:“你是父亲吗?你是男人吗?你是天底下最糟糕的母亲!” “所以,当初把你留在孤儿院,你会比较开心吗?” “什么?” 姜芬芳已经自问自答:“好像也不会,你需要的是,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要把你放在第一位,用尽全力培养你,托举你……” 她怔怔地,似陷入自己的魔障之中:“我听过一个故事,孩子和妈妈去找宝藏,半路上没有食物,妈妈就偷偷把心掏出来,一点一点喂给孩子吃……这才是妈妈啊,对吧?” 她抬起头,看着朱砂,道:“但是朱砂,你妈妈她死了啊。” 不知哪里来的冷风吹过来,像是无人认领的尸体,冰冷彻骨。 朱砂愣在那里。 那个为他出卖身体的妈妈,那个宁可被打死,也要留在他身边的妈妈。那个被他遗忘很久的妈妈,姜美丽。 “你很爱她么?也并没有……而我,我的梦想是去看更大的世界,而不是当一个妈妈,是你应该去适应我,而不是我来适应你。” 朱砂死死的盯着她,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她也盯着他,宛若族群首领俯视叛徒: “我没有错。”她轻声说:“我没有把心掏出来给你吃,不是我的错,你成了一个畜生,也不是我的错。” 她如此自私、自我,她是被千百年文明所遗漏的怪物,是只为自己而唱歌的蒙昧生灵。 一片死寂,不知过了多久,朱砂再次开口:“那么王冽呢?” 事已至此,好像脱困都已经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事情,只要能尽可能多的让她痛苦,一切都无所谓。 “你敢说你对那个沈琅没有动过心吗?”他好像在笑,又好像没有:“你敢说吗?” 姜芬芳没有说话。 “真的什么都没做错过……你痛苦什么呢?” “因为你很清楚,王冽才是那个把心掏出来给你吃的人,而你,你是个朝三暮四的贱女人。” 姜芬芳仍然注视着他,大瓮之中的他,更像是一个怪物。 她如此清晰地意识到,他不是一个走错路的孩子,他是腐烂的黑暗本身。 她想离开了。 可是朱砂的下一句话,将她钉死在原地:“你只知道王冽失踪了,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吧?来,我讲给你听。” 姜芬芳的脸上的血色,一寸寸褪尽。 这些年,她像守着一个旧梦,不肯听、不敢问。 她对自己说:他只是失踪了,不是死了。 直到今天,梦终于再也做不下去了。 第72章 洛杉矶·瓮中人 青色的大瓮,如同一尊佛。 就那样出现在周佛亭面前,他几乎是头晕目眩,花费了许久才看清,瓮口有一个苍白的头颅。 那是典型的亚裔青年,乌黑的头发,瘦削的脸型,嘴唇饱满,好像随时准备绽放微笑。 那是朱砂的脸。 他一动不动,仿佛与大瓮融为一体,成为这个废弃的中药房的装饰品。 他死了吗? 是姜芬芳杀死了他?她人呢? 我该怎么办?报警,还是…… 无数个念头如同龙卷风,他身处于风暴的中央不知是好,就在这时候,身后传来轻微的动静,随即是一个声音。 “你终于来了。” 周佛亭回过头,看到了一个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人。 ——乔琪。 乔琪已经不复记忆里的嚣张貌美,他穿了一身中式禅衣,领口很大,露出雪白的长颈,手里拿着一个游戏机。 “你怎么会在这里?” “哦,老大把我保释出来了。” 周佛亭不知道从何开始震惊,只道:“什么时候?” “就在见完你不久。” 当初朱砂让乔琪顶罪,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会把你保释出来。 但是他没有。 不是因为他不想,而是他手里没有钱了。 自从乔琪被抓之后,姜芬芳断了按月打给他的生活费,其实本来问题不大,他应该有一些积蓄——如果他没有那么多不良嗜好的话。 那么只能是另外一条路,让他待在监狱里,最好待到死。 乔琪谋杀本身是证据不足的,全在姜芬芳的口供,所以朱砂才会撒谎告诉姜芬芳,他小时候被乔琪性侵,他希望的是,姜芬芳开始恨乔琪,努力将他置于死地。 可是这恰好成了真相被剥开的起点: 在从一开始狂乱的愤怒清醒之后,姜芬芳想起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当初跟乔琪同居的那段时间,房间里是有监控的。 并不是为了监视谁,那个时候她的网红事业刚刚起步,她需要大量的视频素材,怕来不及的拍摄,就在房间放了好几个拍摄设备,其中就包括当时还不流行的,家用监控。 这件事乔琪是知道的,他表示强烈反对,但还是被姜芬芳说服了,她说我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当然会帮我的,对不对? 乔琪一向是个很好哄的人,他听到“最好的朋友”这个词,就已经被哄好了,他嘟囔着:“很烦,但是我不帮你谁帮你呢?” 大部分拍摄设备,都是关闭的状态,但谁知道呢?她有时也会忘记关,但客厅的监控,是确凿无误的,二十四小时的运行。 其实这的确跟朱砂有关,公寓的管理很乱,她每天都会打开监控看一眼,他有没有按时到家,是不是安全的。 ——她并不是真的一点都不关心他。 这当然不能证明什么,毕竟她不是二十四盯着看,乔琪如果真的想对朱砂做什么,完全可以将他拉到房间。 但是,乔琪真的会在一个全是录像设备的房间里,对朱砂做些什么吗? 网红事业起飞得非常快,半年之后,她就带着朱砂从那里搬走了。 那个老式的监控,就这样被拔掉电源,扔进了旧盒子里。 如今,它就躺在地下室里,按理说,没有新的视频覆盖,它的存储卡里还留存着最后被录入的记录。 姜芬芳打开了它,找人恢复了最后一天的视频。 第90章 几乎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大部分时间都在搬家,尘土飞扬,甚至有超过几个小时,摄像头是被箱子遮挡住的画面。 但是在最后,她听见了朱砂和乔琪在说话。 朱砂说:“你看见了维多利亚的戒指吗?” “没有。” “你确定吗?” 乔琪的声音带了火气,道:“你在说什么?” “不要激动,只是,她很喜欢那个戒指,我不希望最后一天你们闹得不愉快。”朱砂的声音很轻快、很得意。 即使隔着屏幕,姜芬芳也能感觉到,他是故意的、他在激怒乔琪。 但是乔琪是一个情绪极端不稳定的人,他立刻嘶吼起来:“去你妈的不愉快,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戒指!” “别生气,别生气。”朱砂道:“只是开个玩笑。” 这时候姜芬芳听见自己走进来,她太忙了,只是瞪了两个人一眼:“老天爷,你们有打嘴仗的工夫,为什么不收拾一下东西!” 乔琪想说什么,朱砂就抢先告状:“我跟乔琪开玩笑,他跟我发脾气。” “乔琪!”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敷衍、不耐烦,就像少儿电影里那些不称职的家长:“你别欺负小孩。” 随后她就离开了。 最后,她听见朱砂饱含笑意的声音:“别发火,说真的,如果你脾气没有那么暴躁,说不定她会带你走,而不是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个鬼地方。” 一片静寂。 许久后,朱砂的声音再次响起:“呀,你怎么哭了?” “滚开!” 他们的声音渐行渐远。 这是姜芬芳从未了解过的朱砂,他在她面前,总是可爱的、阳光的、懵懂的。 可是他可以如此轻而易举地挑起另外一个人的情绪,并以此为乐。 而乔琪……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乔琪对她搬走,其实充满了委屈。 她当时……太快乐了,沉浸在自己终于成功挖到第一桶金的喜悦里,她忘乎所以了。 —— “她调查了一下朱砂,比如他的学业情况,就把我保释了出来。”乔琪道,他的状态比上次见面平和不少。 “你不是不肯见她吗?” “是啊,我没脸见她。” 那么多见不得光的、阴暗扭曲的心思,当初讲不出口,现在更讲不出口。 “但是她说,她要跟我道歉。” 乔琪永远记得那天,她穿着绿色大衣,深棕色长靴,金色的扣子……无数种单品在她身上,繁复又美丽——她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怒放的春天。 而他因为几次自杀未遂,而奄奄一息。 恍惚间,好像她第一次走进美甲店时那样。 “对不起。”她说。 他只觉得喉头干涩:“是我应该说对不起。” “你当然要说。”她道:“但我也要说,我应该帮助你,但是不应该接管你的人生。” 乔琪是一个懒散软弱,也没有什么野心的人,偶尔觉得自己快要腐烂,奋发图强了三分钟之后,又舒服地躺回沙发里。 她几乎替乔琪做了所有的决定,不再做美甲师、卖掉房子、念大学、进时尚圈……乔琪就像是一个蹩脚的舞伴,踉踉跄跄地跟着她高速旋转。 其实她对阿柚也是一样的,她以为这是对的,但是阿柚,本身是一个有强烈欲望和野心的女孩,她跟上了她。 但乔琪跟不上,越跟不上越痛苦。 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去左右别人的人生。 有什么东西哽在喉咙里,乔琪想说很多,却发现自己说不出口。 他永远无法像她一样坦荡,把所有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他不知从何讲起。 我不在乎你接管我的人生,为留在你身边所做的一切,我都觉得值得。 我在乎,我为你付出我的所有,可在你心里我只是个替身吗? 那个死去的男人,跟我比较起来,究竟谁比较重要。 ——可他问不出口。 “哦对了,我的确在你身上投射了别人的影子,因为那时候我要被内疚折磨疯了,我需要一个出口。” 她道:“但没什么可抱歉的,我这么说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的世界里,主角是我自己,其他人都是陪衬,你是,杠头也是,我因为自己的需求,把你当成别人,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错,就像你跟我做朋友,也一定因为我能满足你某方面的需求。’ 乔琪呆呆地看着她。 “好了,我会想办法把你保释出去。”她轻声道:“我原谅你对我所做的一切——这跟任何人无关,只因为乔琪,你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最落魄的时候,是乔琪收留了她,他把自己的房子分给她一半,在最冷的冬天,陪伴她在路灯下拍视频,嘴唇冻僵了,还要不停地赞美她:“亲爱的,你真的很美。” 姜芬芳起身要走,乔琪终于叫住了她。 “除了那个摄影师之外,其他的事情不是我做的,你要小心……朱砂。” 姜芬芳在那里站了许久,她听见自己的心,一点一点碎裂的声音。 “所以她设了个局,引朱砂过来?”周佛亭难以置信道。 “也许?其实她不确定他会不会回来。”乔琪回头看了一眼朱砂,道:“他大概还是担心我说漏嘴,所以很快跑路了,谁也联系不上,直到她处理财产要回国,才终于坐不住了。” “所以现在呢?他死了吗!” 周佛亭终于问出那个最让人恐惧的问题。 “怎么可能?” 乔琪走过去,用药物熏了一下他的鼻尖,朱砂有气无力地睁开眼睛,看到周佛亭后,叫道:“help——” “他活得好好的。”乔琪耸耸肩。 “那为什么?” “听说,这个药物是姜家先祖帮人戒鸦片瘾的,她以前也帮我做过,她叫我帮他喂水少食,熏蒸七天后报警,今天刚好第七天。” 这是她给予他最后的仁慈。 周佛亭怔了一下,随即心酸起来。 她永远这付样子,嘴上狠毒,对自己家人,却永远心软。 “那她人呢?” “她走了,永远不会回来了。”乔琪道:“她说,跟我们两清了。” 第73章 桂花夜·归国 姜芬芳站在桥上,看着不远处的观水街。隔岸的酒吧里,沙哑的女声似有似无的传来: 如能忘掉渴望 岁月长 衣裳薄 无论于什么角落 不假设你或会在旁 我也可畅游异国 放心吃喝 原来我非不快乐 只我一人未发觉 她从机场出来之后,本来打算去找阿柚的,但是还是停住了。 她没脸见阿柚。 阿柚完全是为了她,才照顾了朱砂那么多年,就算感情不算太深厚,但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实打实的。 而就是这个她亲手养大的孩子,用乔琪的账号买凶杀人,差点置她于死地。 姜芬芳不知道怎么跟阿柚解释这件事,事实上她自己也不过是强撑着,在知道真相那天,她脑子里那根弦就断了。 另外国内的团队已经交给了阿柚,正是要树立威信的时候,她现在过去,不合适。 想了许久,也不知道该去哪,她就直接从上海机场,打车到了观水街。 其实她这十年来回国过,但从来没有回过观水街,她想去看看。 还因为,距离足够远,她可以在车上睡一觉。跟朱砂对峙之后,她一直处于一种精神的恍惚的状态。 醒来的时候,天色昏沉,车停在巷子口,一些买菜回来的大爷大妈,正在从车边经过。 半梦半醒之间,她抬起头,有一瞬间的恍惚,好像现在千禧年,而她,仍旧是维多利亚理发店那个洗头妹,她要快点赶回去,王冽还在等着她买的菜做饭…… “小姐,微信还是支付宝?” 司机殷勤的说。 她付了钱下车,推着行李箱走进去。 她离开的这十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这条巷子,好像是被时光遗漏的一隅,仍是破旧的小巷,被电线分割的天空,附近的麻将馆、旅行社、彩票站……以及巷子里从不关门的居民们。 一个穿着珊瑚绒睡衣的女人,正好出来扔垃圾,疑惑的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 跟她对上眼睛,不好意思笑道:“你是?我看你有点眼熟呢。在哪见过似的。” 姜芬芳记得她,当初阿柚就是偷了她家的洋娃娃,被姜芬芳悄悄地送了回去。 那时候她还是个年轻的妇人,愁着自己又高又胖的女儿,中考体育老是不及格。 如今大概已经做了外婆,满头卷发已经斑白,但是仍旧穿着那件珊瑚绒。 姜芬芳只是笑笑,道:“原来这里有个理发店,你记得吗?” “啊!”她错误的理解了姜芬芳的意思,道:“你来剪头发啊?往里走!一拐就是了!” 第91章 姜芬芳迟疑了一下,她快步走了几步,看见了夜色下旋转的三色标志,逼仄的门脸上,是“维多利亚理发店”几个字。 那一瞬间,天旋地转。 她看见了两个女孩子,靠在门口吃冰棍,店里太小了,总觉得憋闷,因此没活的时候,她们总在站在门口透气。 一个长得很凶的男孩,探出头来,问:“毛巾放哪了?”“阿柚!你是不是又动我剪刀了!” 暖色的光顺着玻璃照出来,一个颀长的身影,正在给顾客理发,抬眼看见她,便笑了,问:“你怎么才回来?” 我…… “美女,理发吗?” 门被打开了,一个烫着韩式卷发的男孩问,他的裤子漏的全是洞,从温暖的室内出来,嘶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姜芬芳愣了一下,意识回归。 此刻是冬天,没有吃冰棍的女孩,没有故作凶巴巴的杠头,也没有王冽。 这是完全不同的理发店,新装修过的,白色的简约风格,两层都是。 因为巷子那边拆迁了,理发店的门直接对着工业园区的大门,再也不是那个在巷子深处,小小的店面。 姜芬芳摸了摸自己的寸头,道:“我不理发,就是,我认识之前在这里的老板,他姓王……” “老板?我就是啊!”小哥莫名其妙,又恍然:“哦,我想起来了,之前有个老理发店,我小时候来过,我的天,那都是史前文明了!” “啊——” 小哥又道:“不过我记得,原来那个老板,手艺嘎好的,他干嘛去了?” 姜芬芳笑了一下,道:“我也不知道。” 她拖着行李,慢慢地走出巷子,青石板路哗啦哗啦的响。 他干什么去了? 他死了啊…… 很多很多年前,就死了。 朱砂告诉她,某一次姜芬芳在社交平台艾特了他之后,曾经有一个人,给他发过私信。 第一句话就是:“你知不知道,她是个杀人犯,是她害死了你爸爸,还害死了一对父子。” 朱砂对野猪并没有多少感情,当年的事情,姜芬芳也同他讲过。 但让他感兴趣的是,这个人的账号里,全部都是讲姜芬芳是个杀人犯的帖子,言辞激烈,近乎颠三倒四,也有不少错别字,看着像疯言疯语。 但朱砂却意识到,这人可能是老彭的朋友,或者同伙。 于是他装作懵懂无知的模样,同这个人聊起来。 这个人有无数个账号,内容都一样,跟朱砂联系的这个,叫“鹏”。 鹏的故事里,老彭是个全然的好人,甚至圣人,是姜芬芳这个外地妹,杀了野猪,嫁祸给他儿子,好好地一个家,就这样毁了,老彭本人讨个公道,也被她杀了。 她一扭头就出了国。逍遥法外,还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 朱砂很会套话,很快,这个人在朱砂的诱导下,提到了老彭,还有王冽。 “你知道被她害死那个人是谁吗?是我干爹!” 老彭,真是有当爹的瘾。 “干爹没了儿子,就认我们几个当干儿子,他走的时候,把手里的钱都分给我们,说如果他没能杀了那个贱女人,让我们一定帮他报仇,彭叔对我有恩——” “之所以没动手,是因为她来了美国吗?”朱砂道:“其实我可以帮你们……” “不是!”那人打了许多个感叹号,道:“是有条狗总盯着我们,我们做点偏门生意,都被他送进去了!” 朱砂意识到,他说的是王冽。 “这人是谁?你见过吗?” 那人发了一个憨笑的表情。 随后一行字出现: “见过尸体。” 老彭的“干儿子”们,大多数都是社会边缘的小混混,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出头、身上却大多带了点案底,有血性,但共同特点就是穷得叮当响。 老彭给他们钱,像慈父一样照顾他们,也一遍一遍给他们讲,自己因为姜芬芳家破人亡的事情。 不管是真情假意,所有人都当着老彭的面发过誓,如果老彭没能回来,他们一定帮他报仇。 但是老彭死后,他们就一个接一个的,被送进局子里。 最先进去的是十八,因为倒卖淫秽物品,还有贩毒吸毒,然后是疯子,小豆……他们在黑暗里久了,就像是猛然被掀开砖石的潮虫,顷刻之间,逃无可逃。 他们彼此之间并不熟悉,只是有联系方式的关系,鹏只知道其中一个最阴狠的,叫虎牙,北方人,拿刀把自己亲爹砍了,然后跑出来流浪。 他给虎牙发消息:听说干爹的仇家盯上我们了,我们一起把他给办了吧,算是给干爹报仇。 许久之后,虎牙回了他一张照片。 是一个穿着蓝色衬衫的青年,躺在乱石之中,身上全是或大或小的血洞,眼睛无神的看向镜头,像在哀求,也像在哭。 虎牙附言:“已经被我办了。” 鹏浑身一凉,问:“尸体处理了吗?” “扔在干爹死的那个水库里了,当祭他老人家了。” 明明是过了好几手的转述,朱砂就像亲眼看见了一样,惟妙惟肖的描绘了王冽的死状。 “他们还说,他好像没有亲人,没人报警,也没人收尸呢!” “你要是回国,还可以去那边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他的白骨呢!” “哦不对,已经成了狗屎了。” 他肆无忌惮的描述“父亲”的死状,一边笑,眼泪一边流下来。 不是不痛,可他太喜欢随着他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姜芬芳面无血色的样子了。 她好像站不住了。 她好像要哭出来了。 哎呀哎呀…… …… 姜芬芳走在青石板路上,远隔万里,朱砂的声音还在耳边响着: “如果你没跟沈琅鬼混,我绝对不会联系老彭……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是你害死了杠头,又害死了王冽。” “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你是个贱货!” 她终于撑不住,手撑着墙壁大口大口的呕吐起来,她跪在地上,想要把自己的心肝脾肺,连同所有的灵魂都呕出来。 那样就不会痛了吧? 太痛了,太痛了…… 她蜷缩在地上,在洛杉矶忍住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王冽…… 第74章 桂花夜·长眠 “怎么又下雨了。” 民宿老板一边抱怨,一边扫着院子里的桂花,本来就是淡季,又阴雨连绵,天气越发冷得钻人骨缝。 “你记得给客人送个油汀。”老婆上班前嘱咐道:“阁楼上阴冷阴冷的。” 老板小心的朝楼上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道:“领导,你有没有觉得那女的……怪吓人的?” 客人是昨天半夜到的。 村里的夜,一到晚上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老板打开门,就看见黑暗中站着一个高挑的女人,寸头,一张脸惨白像纸,穿了件繁复花哨的衬衣,被雨水淋透了。 “您好,这里是民宿吗?”她说,眼神冷幽幽的,老板也算是见过世面了,可跟她对视的那一刻,没忍住打了个寒颤。 老婆道:“这有什么奇怪的,这年头什么样的游客没有!” “不,你说这个季节,什么人会跑咱们这荒山上,还提了两个大箱子,还是从公墓这边过来的。” 千帐村是个山村,本来就有点偏僻,附近还有一个公墓,如果不是前些年后山的花海火了,一年到头也没有几个游客。 不过现在入冬了,也没有花,什么人会大半夜的跑过来呢? 老婆已经不耐烦了,道:“你想说什么?难不成还是鬼啊?” “不是那意思。”老板道:“我觉得……你说,会不会是逃犯?” 老婆被他翻了个白眼:“你可别逗我笑了,哪来那么多逃犯!你别自己做过贼,看谁都像偷儿。” 又朝里屋喊了一嗓子:“臻臻,别臭美了!再迟到赵老师打手心!” “我好了!好了!”女儿慌里慌张的顶着羊角辫跑出来。 村里没有幼儿园,老婆在镇上的厂里当会计,每天早晨开车送女儿下山去幼儿园。 老板看着他们的背影,还是把那句话咽下去了。 他始终觉得那个女人,眼神怪怪的,很空洞,却带着一股戾气。 可能是受了什么重大打击…… 也可能…… 他想起自己曾经有一次跟朋友吃烧烤,那个“朋友”当时也是这样空空荡荡的眼神,只有嘴在机械的咀嚼着肉,连没烤熟生肉都一起塞进去。吃完,才抬头同他说了一句话:“我杀人了。” 想到这里,老板打了个寒颤,望向顶楼。 那个女人,已经三天没从屋里出来过了。 老板这民宿,说是民宿,其实也只不过是自家的农村自建房,趁着村里大搞旅游开发,装成日式庭院的模样,一楼自己住,二楼三楼做农家乐。 第92章 隔音并不十分好,客人走动看电视的声音,都能隐隐地听到。 但是那个女人入住之后,他们没有听见一点动静,好像楼上不是住着大活人,而是一只猫,一棵树。 她在干什么……不出门逛,也不吃饭,不喝水吗? 她……还活着吗? 老板被自己过于丰富的想象力吓到了,他把油汀找出来,给女人打了个电话。 她没有接。 一楼很安静,甚至能听见铃声回响的声音,老板看着天花板,咽了口吐沫,打了第二个电话。 —— 姜芬芳从观水街出来之后,去了杠头的墓地。 当初杠头的葬礼,他们家没来人,是她办的,墓地也是她选的,就在姑苏附近,那座公墓能望见他的家乡的村庄,也能望见观水街。 公墓的工作人员将那小小的房子照顾的很好,二十几岁的杠头,在墓碑上笑着,永远是闪闪发光的模样。 “对不起啊,这么多年没有回来看你,我真的不配当你老大……”她蹲在墓碑前,一边擦拭,一边念叨:“不过我也遭到报应了,差点没能回来见你……” 夜里的墓地很静,只能听见风声。她停下说话,许久,才轻声说:“杠头,要不然我去找你们吧。” 一声笑声响起,她抬起头,看到了那一排公墓背后,站着一个人。 是野猪。 他浑身湿淋淋的,就像他死的那个夜晚一样,整个脸因为酒精而浮肿,双眼密布着红血丝,阴沉的注视着她。 他身后,是下着雨的小巷,黑暗,无边无际。 姜芬芳利索的起身,往山下出口走去,她知道,她发病了。 最近她受到的刺激太多,频繁发病,这也是她一定要回国的原因——就算有一天她疯了,她也不要疯在异国他乡。 她拾阶而下,脚下墓碑,每一个都变成了野猪的头颅,从耳朵眼里伸出伶仃的小手,拖住她的脚,齐声问:“我儿子呢?” 那些脸扭曲着,双目暴凸,像野猪,又像是老彭:“你是不是把我儿子杀了?你说啊!” 姜芬芳艰难的把脚拔出来,一步一步向外走去,可是那些头颅朝她聚过来,越来越多:“我要儿子!我要儿子!我要儿子!” 她冷道:“你儿子在监狱里!子承父业不好吗?” 她踩着那些幻觉,朝出口走去,工作人员正不耐烦地催促她:“怎么这么慢,本来就是破格让你进来的。” “不好意思,脚崴了。大哥您抽烟。” 灯光明亮,幻觉如潮水退去,她开始打车,却有些茫然,她不知道该去哪。 阿柚那里不能去,她在这里,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 她开始査附近的酒店,无论哪里,让她先歇一下,把药吃了。 可是一种凄凉而绝望的情绪,慢慢地侵蚀着她。 今天之后呢?去奉还山? 老宅已经卖了,那里现在是个旅游景区,有无数“正宗姜家传人”、“百年姜家医馆”,坐镇的是看起来道骨仙风的老头——他们已经忘记了,真正的姜家是女子传家。 其实不要紧,她有钱,只要她想,可以在任何城市买下一个家。 真正可悲的,是她不知道要去哪。 十六岁的时候,她从奉还山走出来,一门心思要找野猪复仇。 后来野猪死了,她有了心魔,和随时会爆发的精神分裂,她短暂的迷茫过,是王冽给她一颗种子,她要去赚钱,去看更大更远的世界,目标明确得不像话。 然后,为了赚钱,她弄丢了她最宝贵的东西。 在美国的十年,她好像是在为赎罪而活着,她不敢倒下,在名利场疯了一样旋转,她必须好好活着,活得比任何人都精彩,才能对得起为她死去的人。 可现在,她太累了,她想停下了。 可是却发现,自己已经无处可去。 钱已经赚够了,玩也玩过了,吃也吃过了,最顶级的名利场,也不过就那样。 她现在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不想工作,不想赚钱,不想努力,朋友、家人、那些执念和痛苦,她通通都不想要了…… 活着,真的好漫长。 终于找到了最近的一家民宿,出租车赶了过,她打开车门,就看见车里整齐的坐满了“人”。 野猪、彭欢、老彭……他们咧开嘴,朝她微笑着,暖黄色的光线下,脸部的线条更清晰了。 他们不肯放过她,无论她逃到哪里。 精神分裂的眼里的世界。 究竟是幻觉,还是常人所不能看到的,另外一个世界呢? 姜芬芳一边想,一边一屁股坐在了他们之间,对司机说:“师傅,尾号2456。” —— 老板敲门的时候,脑子里生出许多恐怖的幻想。 她是逃犯,大箱子里装着的,是分割好的尸体。 还有,那个女人会不会为情所困,直接吊死在他家阁楼上…… 可是刚敲了两下,门就被打开了。 姜芬芳裹着一件波米西亚风格的披肩,皮肤红润,精神饱满的样子:“是你刚才打电话吗?” “噢……嗯……没,就降温了,给你送个油汀。” “哦。谢谢。” “还有就是,你这几天没出来吃饭,我们有点担心……” “没事,我在睡觉。”她笑了一下,又解释道:“倒时差。” 精神状态稳定下来之后,她找了家最近的民宿休息,她太困了,推门进去,拉窗一合,连鞋都没脱就栽进被窝。 睡眠真好,它是人类无私的母亲,歇斯底里的情绪、苦涩的泪水,伤痕累累的心脏,都慢慢的愈合。 她睡了整整三天,醒了之后,她开始着手调查,那个“鹏”的真实姓名。 这就是姜芬芳。 既然不知道去哪,那就把现在能做的事情做好。 吃了老板做的农家菜,还喝了一点桂花酒,她在一楼用笔记本上网,开始査“鹏”的信息。 他账号不少,发帖也多,大多数都在“揭露人面兽心的网红姜芬芳。”但也能看出一些个人倾向,比如他几乎歇斯底里的骂女人,收彩礼的女人,衣着暴露的女人…… 对男的,反而很有耐心,有个男人发帖子问某某病治疗费太贵了,他打了一堆,告诉这个人应该去哪个医院看最好,便宜。 找到他,就能顺藤摸瓜的找到当初杀死王冽的那个人。 她花了点小钱,很快锁定了他的信息,竟然就在姑苏。 这个人叫方志鹏,跟老彭是一个地方的人,在一家小医院当护工。 姜芬芳记得老彭曾经给他儿子,介绍过这个医院的一个小护士,说明他在这个医院应该有点关系,方志鹏的工作,大概率也是老彭介绍的。 姜芬芳行李仍放在民宿里,打车去了那家医院。 这个医院搬迁了几次,已经不在观水街了,如今是一家专治不孕不育的门诊,她不想打草惊蛇,戴着口罩在医院溜达了一圈,没有看到方志鹏。 她有办法。 去旁边的超市买了一个钱包,随手拿了个不用的会员卡,写上方志鹏的名字,就回到医院,问保洁的阿姨:“请问,这里有个人叫方志鹏吗?” 阿姨愣了一下,随即道:“你找他干什么?” “我捡到一个钱包,好像是他的。” “不可能。”阿姨连忙摆手:“搞错了,不是我们这的方志鹏,他啊——” 她压低了声音,道:“三个月前就进去了!” “啊?” 第75章 桂花夜·重逢 姜芬芳同保洁阿姨聊了一阵,又在医院装作患者,找了许多人聊,才七七八八的弄清楚了。 方志鹏在这个医院很多年了,学历不高,性格暴躁,但是工作还算负责,谁也没想到,有一天警察突然上门,把他带走了。 具体原因谁也不知道,听说是他年轻的时候犯过事,但多年安分守己,追诉期马上就要过了,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被人举报了。 他是在诊所开业的时候被抓的,一个大男人,被铐着手铐,又哭又叫。 姜芬芳只觉得茫然。 此人绳之以法,为了她省了不少事——没人喜欢暗中有双眼睛盯着自己。 但怎么会这么巧? 他给朱砂出了不少主意,如何上暗网,如何找杀手,还用朱砂给的钱,大肆买水军黑她 他盯了她许多年,才真正迈出害她这一步,就被抓了。 这也太巧了。 同时,她彻底丧失了最后的信息源:杀死王冽的那个人,究竟是谁,人在哪里? 姜芬芳又回到那个民宿,她喝着老板泡的龙井茶,百思不得其解。 老板过来同她搭讪:“美女,你办事回来了?” “嗯。” “我们这山上,出去一趟挺麻烦吧。” “还行,主要是去公墓方便。” 第93章 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她想多陪杠头几天。 老板继续道:“你春夏来就好了,后山花海可漂亮了,现在没有啥景色可看。” “是么?”姜芬芳望屋外看了看,道:“我这几天感觉上山的车不少啊。” 老板愣了一下,道:“你观察真细,你是干啥的?不会是警察吧?” 姜芬芳笑了,没有警察会大白天不上班,老板在试探她,说也奇怪,老板看着五大三粗,手臂上还有大块的刺青,胆子却特别的小。 她道:“你看我像干啥的?” 老板憨笑着:“像赚大钱的人……聪明,胆子大,一个人在墓地跑来跑去,可不是一般女人。” 就在这时候,老板的女儿从里屋走出来,嘟囔道:“爸,我要剪刘海!” 那孩子今天说生病没上幼儿园,但看着比谁都精神。 老板好声好气的说:“店里不能没人,一会儿你妈下班了,让她带你去!顺便给师父送点吃的去。” 刚下完雨的地,孩子就直接躺在地上,耍横打滚:“我要去!我要去!” 老板再好的脾气也受不了,直接把孩子拎起来:“你找揍是不是?” 父女俩鸡飞狗跳的,姜芬芳看了一会,也忍不住跟着笑了。 这也是她住在这个民宿的原因,风景很好,村民淳朴,尤其是老板夫妇,很温馨,就像房间里那些散发着洗衣粉味道的被褥。 她道:“你们家有剪刀吗?我会剪。” “没事没事,孩子妈回来带她去剪就得了。” 姜芬芳道:“我真会剪,我开了许多年理发店了。” 因为做美妆博主,姜芬芳剪头发的手艺,一直没扔,复杂的发型不敢说,但是剪个小孩刘海还是可以的。 老板本就觉得姜芬芳看着像个有本事的人,气质不一样,心说那是不是那种艺术总监呢?那孩子还算捡个便宜。 结果他答应了,小孩不干,捂着头发跑了:“我要师父剪!我要师父剪!” 老板只叹气,跟姜芬芳道:“其实她就是想见师父了,唉。” “理发师父?” “不是,我的师父,小孩跟着瞎叫。”他道:“我师父住在后山的庙里,有时候就帮人剪剪头发。” “和尚?” “他是个律师。”老板道:“他跟原来的老和尚是忘年交,老和尚圆寂了,他帮着看着庙,经常有人上山来找他。” “哦。” “要我说,他比菩萨还善呢!专门帮着那些走岔了的孩子打官司。”老板一说起这位师父来,满眼放光:“你别看我这样,我年轻时也犯过错误,不是我师父,我不知道在哪蹲监狱呢。” 姜芬芳看着老板满脸横肉的脸,心想,看得出来。 孩子又跑来闹。 姜芬芳道:“要不,我陪你去一趟吧。正好我去那个庙里转转。” 老板不大乐意,但又不好意思直说,就干脆关了店门,三个人一起上了山。 庙建在山顶,一路花香拂面而来,是桂花,被雨水打过的桂花,更显得清丽。 “你知道吗?这些桂花都是师父种的!”小孩蹦蹦跳跳,道:“师父做的桂花糖,可好吃了!” “你这么喜欢这个师父啊?” “师父教我学习!还不打手心!” 山不高,很快就到了山顶,有个三十几岁的女人在院子里扫落叶,见了老板打招呼:“老虎,你怎么来了?” 老板道:“给师父送点饼,顺便带臻臻剪个头发。这是住我们家客人。” 女人脸上有一道狭长的疤,有些狰狞,但是很温婉,朝姜芬芳一笑:“这边冬天没什么风景,你春夏来,可漂亮了。” 又对老板说:“师父今天出去开庭了,马上回来了。” 姜芬芳想问,这女人是不是师父的老婆,想想还是没问,只是在寺里转。 这是很小的一个寺,也很简陋,只供了观音,香火应该不是很好。 但很干净,院子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绿植,还做了些猫窝狗窝,有一只肥猫趴在姜芬芳脚边蹭来蹭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不像那些景区的庙里,有种欲念横生的喧嚣。这里让人心里很安静。 姜芬芳喝着女人给她倒得热茶,心里慢慢的静下来,她想,如果有一个这样地方终老,也是一件很美的事。 她本身是很会说话的人,可是近来实在困倦,只是坐在门口听着老板和那女人闲聊。 老板原来是小混混,机缘巧合被这个师父救了,师父帮他打官司,他就死心塌地的跟着师父。 后来,师父住到这个庙里,他也来了,在村子里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听着听着,姜芬芳就睡着了。 她做了个梦。 梦见杠头没有死,他们一同去了美国,在汽车上探出头欢呼,一起去跟自由女神合影,比出剪刀手,一起去吃昂贵的餐厅,瞟啊瞟啊,看别人怎么用刀叉。 她笑出声音。 本该就是这样的,他们在一起,一起赚钱,一起战胜困难,赢了一起欢呼,输了一起承担,四个人同吃一碗方便面。 而不是她在前面奔跑,而身后空无一人。 梦境的最后,她看见了周佛亭,周佛亭冷脸问她:“你在干什么!他是谁!” 她回过头,就看见了王冽。 这些年,他很少到她梦里,即使有,也是一个模糊的影子。 可是现在,就像真的一样,他那件旧的蓝衬衫,头发乌黑,眼神温和,她呆呆地看着他,突然一股巨大的喜悦和委屈,同时涌上心头。 “你去哪了?”她轻声道:“为什么我找不到你……” “美女,醒醒!” 她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是黄昏时分,山顶的云霞无边壮丽。 老板在一旁道:“师父还没回来,要不先回家吃饭吧。” “哦,好。” 她困倦的起身,孩子不肯走,闹了一会,还是走了,听民宿老板说,她们下来没一会,师父就回来了,应该是正好是擦肩而过了。 晚上,到底还是她给小丫头剪了头发,臭美的小孩很满意,直说跟师父剪的一样。 第二天早晨,姜芬芳最后一次去了杠头的墓地,就收拾东西准备走了。 她决定去找当年办案的刘警官,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如果找不到,就再找,反正她现在时间多的是。 如果找到了,把那家伙送进监狱之后。她就去旅游,毕竟这么多年,她没有真正的休息过。 老板正好要进城去趟山姆,就把她捎上了。 车正好驶过后山,确实是各类花树,不知道春夏的时候会有多漂亮。 “其实这原来是荒山,啥都没有,这些花都是我师父种的,后来才成了网红打卡地。” “厉害,他种这么多花做什么?” “喜欢啊。” 隔了一会,老板又用一种神秘兮兮的语气道:“我师父年轻时,有个喜欢的女孩,她们家有个传统,就是想娶她就必须准备一千斤聘礼,猪啊,牛啊,羊啊都行,你猜我师父准备的什么?” 不等姜芬芳回答,他就得意道:“我师父就想,有生之年,为她种一千斤的花,本来是荒山的,种着种着,就变成了一山花海,浪漫不浪漫?” “浪漫。” 姜芬芳漫不经心应道。 “是啊,不知道为什么,有缘无分……” 前尘往事突然呼啸而至,姜芬芳定住了,千斤为聘,那是……姜家的规矩! “你,你师父喜欢的人,是不是姓姜!” 老板想了想,道:“那不知道,没听他提过。” 无数念头在脑海中爆炸,她声音颤抖起来,她道:“你师父,你师父叫什么——” 民宿里,老板娘正在给老板发微信:“那女孩走了吗?师父刚才经过,问孩子头发是谁剪的。” 老板没有回复。 面前的男人,穿着一件深驼色的大衣,戴着金丝眼镜,并不像是和尚,只是你接触他的眼神,就会感觉到一种由内而外的平和。 “可能开车呢!”老板娘道:“怎么了?” 他笑了一下,道:”没什么,手艺很好。” 他摸了一下小孩的头,道:“臻臻,我走了。” “师父再见!” 他朝山上走去,桂花香气馥郁绵延,绿枝缭乱,抚过他深衣长袖,就像从岁月中穿行而过。 他喜欢这条路,他可以一边走,一边想念一个人。 走到寺里,心就静了。 老和尚曾说,他有佛缘,将寺庙传给他的时候,曾让他剃度出家。 他拒绝了。 他心里,有另外一尊菩萨。 她照耀过他,他曾为她而死,也为她咬牙活了下去,为她举起屠刀,也经年累月的,为她诵经祈福。 到了庙里时,正值下午,阳光灿烂得不像话,院子里的桂花落了满地,他到殿前,轻轻抽出一根香,祈愿那个远方的人,长命百岁,得偿所愿。 第94章 突然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很轻。 “老板,是你吗?” 那一瞬间,风停住了,亚马逊河跟钱塘江的水在雨云中重逢,泥土化作落花在树枝上抽芽,十六岁的姜芬芳推开门,踏入维多利亚理发店。 王冽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许久才道:“嗯。” 他甚至不敢回头。 “你不看我么?我现在头发好短了。” 她走到他身后,他从很多年前爱上的女孩,勇敢又明亮,身上有清苦的中药香,他听见她轻声说:“你还要不要帮我洗头发。” 菩萨低眉,看着那平静温和的男子,泪水汹涌的流下来,他那样失态,转过头时,却仍旧在对她笑,一如那些年,在逼仄的理发店。 “好”。 有人的梦想,是走遍全世界。 有人的梦想,是一直等着一个人回来。 终有一天,他们都得偿所愿。 第76章 一定有人梦见了你(番外) 山上的夜里寒凉,不知是雾气还是夜雨,地面一片湿滑。 王冽在院子里,给姜芬芳剪头发,灯光昏黄,镜子里的人影也恍惚,就像一场梦。 姜芬芳变了很多。 她曾经是那么气血充足的姑娘,有一头如云如雾的长发,怎么修剪都好看,随便拢一下都像是一种吹出来的发型。 现在她脸色趋近于纸一样的白,头发短得不能再短,因为消瘦眼睛越发的大,仍是漂亮的,可这种漂亮就像是风中摇曳的纸灯笼,透着一股油尽灯枯的疲倦。 王冽轻轻扫过她后颈细碎的发碴,她太瘦弱,衣服松松地挂在身上,几乎轻轻一碰就会落在地上。 “你……没有好好吃饭吧?” 王冽轻声开口。 姜芬芳抬头,看向镜子里的他。 她道:“吃了。” 她每天都会逼着自己大口的吃饭,她那种燃烧生命般的工作方式,如果不吃早就熬不下去了。 食物化作身体的养料,为她抵挡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可是十几年的消耗,实在太大了。 姜芬芳的话很少,她没有问他为什么在这里,也没有问他死而复生,为什么不联系自己。 重逢后,她只是在佛殿前不停地落泪,他拿了纸巾去擦,可是怎么擦也擦不干净,眼泪渗透纸巾,一点一点的融进他掌心里。 民宿老板夫妇做了一桌子菜,嚷嚷着庆祝他们久别重逢,附近的村民都来了,想听一些传奇话本。 王冽本身并不善言辞。十几年前这种场合,都是姜芬芳主导全场,讲笑话,活跃气氛,为每一个人布菜。 可是现在她也不肯讲话,甚至比之前还有沉默,别人问问题,她就回答,多一个字都不肯说。 山里菜很香,笋干烧猪肉、板栗炖鸡、油焖冬笋……在寺里,王冽一向吃素,可是现在他的筷子频频夹向肉菜,他想让她多吃一点,再多吃一点。 姜芬芳吃了,可是吃的并不多,她几乎没有任何食欲,可是王冽夹给她的,她都努力吃下去了。 吃过饭,民宿老板张罗着让她回民宿住:“你们这么久没见,多待两天吧。不用钱,咱自己家人!” 多待几天,那是几天呢?姜芬芳想。 老板绰号叫老虎,老板娘叫小云,他们张罗着帮姜芬芳抬行李,姜芬芳却道:“不用忙了,我要去寺里住。” 老虎愣了,脱口而出:“那怎么能行呢?” 一些人找王冽办事,有时候会在山里住几天。但没人会住寺里,原因很简单,寺里太小了,只有一个房间,一张床。 虽然吃不准他们俩究竟是什么关系,但是到底是寺庙,一男一女怎么能住一起呢? 小云暗中给了老虎一肘子,一边笑道:“现在天冷,山上什么都没有,要我说啊,师父也下来,都到咱们家住。” 王冽看了一眼姜芬芳,道:“寺里夜里会很冷的,不然还是住在老虎这里吧。” 姜芬芳道:“我想住你那里。” 老虎都有点生气了!这女的怎么回事?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让师父为难。 却没想到,随后王冽便轻声对他道:“帮我搬一个油汀到上去吧。“ “啊?” 老虎和小云跟着上山,带了一床很厚的被子,又带了个两个油汀。 王冽的房间,清简质朴,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柜,没了。 小云铺了好几层厚厚地被褥,又把油汀放在床边,才道:“师父这日子,过得跟苦修一样,先这么凑合睡,明天我下山去买点东西。” 姜芬芳道:“谢谢,没事,明天我自己去吧。” 她又笑了一下,道:“好像有很多东西要添置。” 她这一笑,明媚生辉,好像有花朵在这清简禅房盛放起来。 小云另外拿了一套被褥放在床上,就拉着老虎下山了,老虎一步三回头,道:“你说他们怎么睡啊?不会让师父打地铺吧!那地上多冷啊!” 小云翻了个白眼:“那肯定睡一起啊?” 老虎的头发简直竖起来:“你是说……他俩睡过?我师父?我完全想象不出来!” 在他眼里,王冽几乎没有什么七情六欲,从来没见过他慌张、发怒,他也同样不会开怀大笑,他脸上永远带着清浅从容的笑意。 这样的人,也会爱一个女人,爱到炙热发狂吗? 小云脸一红,啐了一口:“你有毛病,想象人家这个作什么?” “不是,我就是觉得他俩看起来不太熟,不可能吧……” “不太熟也肯定睡过。” 小云笃定的说:“男女之间,睡过跟没睡过,不一样……” 他们一起睡过许多次。 在姑苏的出租屋里,他那时刚为她交完赔偿款,只租得起单间,就在中间拉了一层薄薄的帘子。 那段日子,她过得浑浑噩噩,完全没有任何男女之防的意识,甚至于那时候她害怕黑暗,不敢长时间的呆在那个逼仄狭小的浴室。 所以每次洗澡,她都是开着门的,一般是凌晨时分,王冽就守在门口,以防让那对母子撞上,还有她发病,他能冲进来。 她记得那些安静的凌晨,她一件一件褪去身上的衣服,混沌中有一个想法冒出来,在想,如果王冽在看怎么办? 那就……让他进来吧。 后来,她不再害怕浴室,因为那些在上海的深夜,有朱砂在,他们总是在浴室里亲吻、缠绵、轻薄的雾气映在玻璃门上,他的身体却是温暖的,他总用他的手放在她脑后,隔开冰凉的瓷砖。 他总是那么温柔、妥帖,所以她格外迷恋他为自己失控的样子,在朱砂睡着之后,他们不知疲倦的做啊做啊,甚至于中午,或者短暂的工作间歇,也要缠着他开个房间。 那么用力的爱,好像没有明天那样,耗尽一生的力量。 “殿里还有一张桌子,我去那里睡。” 王冽检查好室内的气温后,抱着一套被褥走出去。 姜芬芳没有说话,只是目送他离开。 他变了很多,之前的他,虽然外表礼貌温和,骨子里却是冷漠的,他从不跟任何人交心。 可是,老虎、小云、包括昨天看到的那个,脸上有伤疤的女人,他们明显是他非常亲近的朋友,他们之间可以自在的聊天,开着只有彼此懂的玩笑,他们一定是,一起经历了许多许多的事情。 那她算什么呢? 一个十年前的,前女友。 姜芬芳抱住了膝盖,王冽将两个取暖器都留给了她,脸热烘烘的,发干发痒,可是身上一阵一阵的打着寒颤。 她起身将衣服穿在身上,走出门去,王冽正借着一盏台灯在殿里看书,他似乎不打算睡了,并没有铺床,只是将衣服穿得很厚。 看见姜芬芳来,便问:“怎么?还是太冷了吗?” 姜芬芳摇摇头,道:“我想跟你多待一会。” 她还是像少女时期一样,坦率而明亮。 王冽静了静,殿里只能听见佛前香烛燃烧的声音。 他们之间似乎有许多话要说,又不是说出口的契机,就只能这样沉默着。 沉默也是好的。 姜芬芳看着王冽,她有多少年看过他了,也有多少年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过了。 可是王冽似乎难以忍受这样的沉默,他闭了闭眼,道:“不然,我帮你剪头发吧。” 姜芬芳怔了一下,她摸了摸自己的短得不能再短的头发,随即淡淡的一笑,道:“好。” 夜里,他烧了热水,为她洗发。 这么多年,他手艺仍然很好,稳当、轻巧、温柔的手指抚过她的头皮,带来一阵舒适的颤栗。 姜芬芳眯起眼睛时,闻到了一股很好闻、也很熟悉的味道,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桌上放着的洗发水。 那是一个美国的品牌,找她做过代言,因为气味好闻,她用惯了就一直用。 第95章 它在国内应该是没有公开售卖的,可是现在,它就静静地放在王冽那张檀木书桌上。 王冽没注意她的目光,他把洗发水收进柜子里,然后转头去找毛巾。 等他回来的时候,发现姜芬芳站在柜子前,将它打开。 里面是摆放整齐的东西,有洗发水、沐浴露、润发精油、面霜……还有化妆包。 姜芬芳设计的,只在美国发售过的草木系列化妆包,一共十个,整齐的摆放在这寺院的禅房里。 姜芬芳就那样仰头看着,他们只不过几步之遥,她头发上的水汽,肌肤之间的味道,却紧紧地缠绕着他。 “我……” “你一直看着我啊。”她轻声道。 只有死忠的粉丝,才会一个不落的买下她代言的产品,他一直follow她的账号,却从未想过,同她联系,哪怕只是告诉她一声,我没死,你放心。 他任她活在地狱里。 王冽没有回答,他握紧了拳头,许久后,才温和道:“来,去院子里剪头发。” 空旷的地方,才可以放任心魔横冲直撞,在室内,呼吸交缠呼吸,心跳交叠心跳,一切都太危险。 姜芬芳却没有打算放过他,她问:“所以,是你把方志鹏送进监狱的?” 王冽怔了一下,许久才道:“是。” 第77章 一定有人梦见了你(二) 在姜芬芳是杀人犯的消息甚嚣尘上的时候。 王冽就已经发现,其中一个上窜下跳的账号,因为说得太过离奇,被人当作了疯子对待,但是他发现了很多……只有老彭知道的信息。 老彭当初决定杀姜芬芳的时候,把自己身上最后的钱,分给了那些干儿子们。 他的确心思缜密。这群小混混,谁是真正会念他的好,在他死后还帮他报仇的人,他无法判断。 所以,他广撒网。 他死后,王冽第一个抓住的,是当初给彭欢扫墓的男孩,顺着这个男孩的线索,他一个一个地把这些天南海北的人抓出来。 他们大多很年轻,但身上早早有了案底,一直在逃亡或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有的自顾不暇,早就把姜芬芳或者老彭忘在脑后,也有的,是真的盯着姜芬芳准备复仇。 虎牙就是其中一个。 不是王冽找到他,而是他扑向了王冽。 王冽把他们当中的一些人送进监狱之后,发现有一个人在跟踪他。 准确来说,是追杀。对方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下手。 王冽没有报警,他和那个人一样,安静地等待着那个时机。 它很快来了。那一次,王冽本来是准备去找另外一个男孩的,那个男孩杀了人,躲在内蒙的一个村庄里,王冽掌握了行踪之后,就连夜开到了草原的腹地。 夜半,天空下了茫茫大雪,而就在这时候,王冽发现,身后有一辆车在跟着他,如同幽灵一样。 下一秒,车重重地撞上了他。 一时间,天旋地转,王冽用尽全身力气控住方向盘,刚刚撑住,后面那辆车又一次撞过来。 王冽这辆车也不过是一个二手的五菱宏光,根本经不起这样的撞击,他咬牙踩住油门,以最快的速度向前驶去。 对方紧咬住不放,无垠的黑暗中,车灯雪亮,两人互相追逐撕咬,就在对方一个加速想要再次撞上去的时候,王冽突然急打方向,向着侧边的铁丝网躲去。 前方是一片泥泞的土路,已经被冰雪覆盖,对方的车一个躲闪不及,一声巨响,整个车侧翻在地上。 而王冽的车撞到了一旁的铁丝网,巨大的震动后,车,彻底熄火了。 王冽踉跄着下车,趴在路边剧烈地呕吐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才抬起头,看向了那辆翻倒的车。 开车的是一个陌生的面孔,浓眉、五官深邃、带着一种不好惹的阴狠,此时闭着眼睛,血从额头上流下来。 他叫虎牙,杀了自己的父母后,离家出走,是老彭那些干儿子中,最阴狠也最危险的人之一。 王冽终于抓到了他。 车灯映亮了茫茫地大雪,也映亮了王冽面无表情的脸。 他找这些人,其实早就做了两手准备,如果有证据,能够将他们绳之以法,当然是最好的结果。 可是,如果没有证据,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有犯下太严重的罪。 那他也做好了亲手结束他们的准备。 王冽的肿瘤已经切除,但随时会复发,又或者说,当年在他从监狱出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死了,在人间的一切,都了无生趣。 直到遇到她。 风雪中,她的面孔似乎时隐时现,美丽的、强大的、富有生命力的,又是那么弱小,易碎而珍贵…… 为了她,王冽想,他什么都能做。 更何况,他不需要做什么,他只要把这个男孩留在这里。 汽车很快就会燃烧起来,这条路本就少有人走,极寒的夜里,气温能达到零下四十度,从哪个角度说,这个男孩都必死无疑。 可就在这时候,他醒了,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手脚并用的往外爬去,一边爬一边叫着:“救命——救命——” 他想活下去。 风雪中,王冽的身影顿了顿,他想起他所査的资料,虎牙所谓杀父杀母背后,是个恐怖故事,因为他频繁闯祸,父母将他锁在地下室,不给食物,指望他改好,可是谁也没想到第三天打开门时,他举起了刀。 他父母其实没有死,只是他从此逃亡天涯,并不知道。 “妈——妈——”他开始哭喊,发出无意识的音节,说到底,他还没满十八岁,脸上还带着一些稚气,看着一个孩子在生死之间挣扎,无疑带着强烈的冲击力。 更何况,王冽的车坏了,四周一片白茫茫,他不得不亲眼看着这个男孩死亡的过程。 鹅毛大雪从天空中飘洒,王冽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转身里离开了,一步,两步—— 一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他本不想去理会,可这个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如同雪地之中的钟鸣。 王冽的脚步停住了。 这样的风雪夜,一直没有车辆经过,手机也没有信号,王冽将那个男孩拖到自己车上,给他包扎、取暖……一直到第二天,有牧民经过。 后来,王冽带他去自首,并且以律师的身份为他辩护,减少了刑期,出来后,男孩死心塌地地跟在王冽身边。 他的绰号从“虎牙”变成了“老虎”,后来的后来,开了一间民宿。 王冽身边,有诸如此类的人很多。 一开始,是跟老虎一起,去把老彭的干儿子们一个一个找出来,他发现除了将他们送进监狱,又或是以暴制暴之外,还有第三种方式。 ——让他们重新回到正常社会。 那些男孩大多都是在未成年时犯罪——老彭似乎有意挑选,少年犯因为缺乏生活技能,犯罪后很难重新融入社会,不得不在灰色地带讨生活。 他们在还不懂什么是人生的时候,就把自己的人生搞砸了。 王冽给他们提供了一条,回去的路。 大多数人都已经被找到,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被王冽送进了监狱之中,还有一些,在王冽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对他感激涕零。 只有方志鹏,是个例外。 王冽很早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他年龄偏大,是老彭非常亲近信任的人,但除此之外,他姓谁名谁,长相如何,其他人都一无所知。 大多数人被找到,都是因为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彼此之间也会有联系。 但是方志鹏没有,老彭死后,他好像瞬间就消失在人海之中,哪怕老虎用重伤王冽的假照片,让他放松警惕,他也没有出现。 要么,他死了,要么……他融入了社会,过上了自己的生活。 这就是纯粹的大海捞针了,但王冽这么多年,也没有放弃过。 直到很多年后,姜芬芳出事,王冽才找到了线索。 “知名网红是杀人犯”这个故事太过离奇,所有的网络论坛上都在讨论,而王冽注意到了其中上蹿下跳的账号。 他似乎对姜芬芳恨之入骨,言语间体现了这个人文化水平不高,但他又会翻墙,会清理自己的网络痕迹。 王冽很快根据一条信息,发现他跟老彭是一个村里的人。 老彭年轻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拐卖儿童的生意,而这个方志鹏,就是老彭拐来的孩子。 给一个族里的老光棍养老,老光棍并不待见方志鹏,是老彭处处帮衬,成年后,老彭将他介绍进了自己多年“合作”的医院。 他因此对老彭感激涕零,早年间,他“继承”了老彭的衣钵,处理医院的“孤儿”,后来老院长退休,监管系统的完善,他便不再做了。 没了老彭,他成了一个,出身农村,收入低微、普普通通的护工,也找不到老婆。 第96章 这让他加倍地怨恨姜芬芳。 这怨恨经年发酵,已经变成了某种黑暗毒汁,随时准备酝酿更大的事件。 那么,他就不应该继续存在。 收集将近二十年前的证据并不容易,但王冽还是一点一点地收集成功,把他和当年沆瀣一气的医院所有相关人员,都送进了监狱里。 这件事是近期最大的新闻,牵连甚广,只不过所有报道中,王冽都隐身了。 姜芬芳听完了所有的故事,头发也剪完了。 她长期精神恍惚,头发已经许久没有好好打理过,王冽将她长长短短的头发,修剪的利落精致。 两人一同注视着铜镜,姜芬芳终于问出来:“那你为什么没有来找我?” 方志鹏都能联系上朱砂,他如果想,一定能联系上她。 王冽低头收拾着剪刀,过了许久,才道:“我为什么要来找你?” 这是一个姜芬芳始料未及的回答。 她怔在那里,带着桂花味的夜风吹过她的脸颊,带来一阵寒凉。 王冽道:“你过得很好,我也是。为什么一定要见面呢?” 他声音还是那样温和,可她知道,那背后是冷漠。 很多年前,他就是这样,对每一个人都温和,对每一个人都漠然。只除了她。 而现在,他的温暖给予了很多人,他开了一间律师事务所,有自己的团队,帮助那些走错路的未成年犯罪者,对每一个人,他都真心地帮助和照顾,老虎、小云、甚至甚至这些村里人,都是他的朋友和家人…… 这一次,他的冷漠和疏离,对准了她。 第78章 一定有人梦见了你(三) 那天夜里,天快亮了,姜芬芳才睡着。 她做了很多梦,美国浮华又怪诞的生活,乔琪趴在破旧的沙发上,吃完药飘飘然,一会那张脸又变成了朱砂,朱砂仍旧是她记忆里阳光好看的样子,可是身体已经被他自己啃噬殆尽,只剩一颗头颅,以及斑斑血迹。 她在睡梦中,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抓住王冽。 如果是其他人,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已经分隔十年了,他还爱她么?他们的生活习惯、过往经历都完全不一样,还适合……生活在一起吗? 那点让人眷恋的、暮云春树般的感情,要不要留着,当生命的火种,而不是在日复一日生活琐碎中磨蚀殆尽。 但姜芬芳不会想那么多,她只知道,她还爱王冽。 ——她在娱乐八卦中,跟无数男人有着情感纠葛,可她自己知道,她只爱过王冽。 他死了,她也爱他,他活着,她怎么可能放开他。 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姜芬芳出门的时候,看见王冽坐在院子里,他把桌椅和电脑都搬到院子里,正在开视频会议。 阳光下,他披着一件浅灰色的毛衣外套,领口洁白而明亮,正给当事人讲解法条,他抬眼看到了姜芬芳,却没有动。 他身边是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女人,正在整理文件,看到姜芬芳就站起身,去拿了暖瓶和水盆给她,用嘴型示意她洗漱,随后又坐回到王冽身边。 姜芬芳洗完漱之后,发现没有吃的东西,但灶台边堆着一些粮油蔬菜,她便开始生火,准备做一些菜。 寺里只有土灶,灶台里有一些黑灰,似乎有人刚刚用过,但是锅却是脏得不行,又是油又是灰。 姜芬芳费了好大的劲把锅刷净了,开始做饭,她做了三人份的,这并不容易,没有肉,没有鸡蛋,调味品也缺斤少两,火还时大时小。 可就在她刚切完笋片,准备下锅的时候,那个刀疤女人走进来,着急得夺过她手里的菜刀:“你干什么?这,这都多少人没用过了,多脏啊!” 姜芬芳下意识的解释:“我洗了许多遍。” 女人好像没听到一样,一个劲儿的念叨:“你还生火,这弄得全是烟,哪有拿土灶做饭的,你倒是问我一声啊!” 姜芬芳只能皱眉看着她。 王冽大概是工作结束了,走进看到这一幕,有些吃惊道:“你饿了吗?” “饿了。”姜芬芳没好气的说:“你们这儿饿了做饭犯法吗?” 王冽笑了一下,道:“不犯法,但是先下去吃吧,老虎他们把饭准备好了。” “这是师父亲手挖的笋,你看看,全浪费了。”女人还在喋喋不休,她好像就是致力于,将这件小事变成塌天大祸。 姜芬芳没有同她争论,只是道:“那我把我切好的东西带过去。” 就在这时候,臻臻已经跑上来了,大声喊:“师父——吃饭了——” 老虎两口子又张罗了一大桌农家菜,小云在一旁道:“本来想给你们送上去的,但是到底是庙里,不敢弄太多荤腥。” 姜芬芳道:“太麻烦你们了,以后我们自己做就好了。” “那怎么能行呢!你就别添乱了!”那个刀疤女人瞪圆了眼睛:“那是土灶,根本就做不了饭。” 姜芬芳没有说话,只是转头看向王冽。 王冽道:“没必要,山上到底不方便,这几天我们可以下山去住。” 老虎顿时在一旁搭腔:“对对对,朋友来了,当然好好招待,这几天寺里我给你看着。” 席间的气氛一时冷凝片刻。 姜芬芳已经察觉到,昨日还对她这个陌生人非常热情的老虎、以及刀疤女人,此刻,对她充满了一种微妙敌意。 简单说,他们非常想让她赶紧从王冽的生活里离开。 姜芬芳不动声色,只是静静地、听着他们闲聊。 不知道是有意无意,他们的话题,她完全插不上话。 但她从中得知了许多有效信息,比如,王冽其实并不是一年到头都在山上的,春夏时期,游客众多的时候,他是不在寺里住的。 他在姑苏城里有住所,也有一个小的律师工作室,老虎包括刀疤女人都属于这个工作室的员工,只是大部分时候,都是线上办公,王冽给他们交社保。 刀疤女人叫阿水,十六岁就被父母强逼着嫁人,逃跑之后,是王冽帮着她摆脱了前夫,要回了孩子的抚养权。 现在她在王冽身边,充当文员一类的工作,经常要拖着行李箱给他送资料。 正在听着的时候,老虎突然开口问:“姜小姐?” “嗯?” “你跟我师父分开这么多年,没有交男朋友吗?” 这个问题,他大概早有答案,小云一个劲的怼他,他仍然不忿的看着姜芬芳。 姜芬芳道:“我结婚了。” 风吹过,午后湛蓝的天空,有游云缓慢的游弋而过。 老虎短促的笑了一下,道:“对啊,姜小姐这么漂亮,身边怎么可能没有男人。” 姜芬芳笑了一下,靠在椅子上,关于男女问题的纠缠,她已经司空见惯。 但是,这一次是当着王冽的面回答。 她道:“女人在男女关系上,是讨不到便宜的,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当初我黑在美国,必须要找个人结婚,我遇到了我先生。” 其实不是周佛亭也会是别人,周佛亭已经是她的狗屎运了,年轻、有钱、还锦上添花的有把柄在她手上。 “他爱我,看不起我,又提防我,我们没完没了的吵架,我的精神疾病爆发了,然后在我最倒霉、最无助的时候,他跟我离了婚。” 席间一阵静默,老虎绞尽脑汁的想再放一支冷箭:“你就这一个男人么?不可能——” “闭嘴!” 小云和阿水异口同声的吼出来。 无论她怎么坏,但一个女人想不脱层皮,在婚姻里出来,是很难的。 一直沉默的王冽道:“那时候,阿柚和朱砂在你身边么?” 他对她的了解,全是她发的社交媒体,当然华丽、快活、如鱼得水。 “阿柚在,为了我差点没命,朱砂……” 她笑笑,道:“记得你最后跟我说的话吗?他跟你想的一样。他是个坏孩子。” 她出国前,跟王冽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家,她抱着他,就像抱着一棵枝桠横生的树,他没有推开他,可浑身上下都是拒绝。 她说了很多:“我很快就会回来,我会赚很多钱,把你和朱砂都接到美国去,你等等我,好不好——” 王冽当时只说了一句话,他说:“朱砂本性不好,你要小心些。” 只是很快被她抛在脑后。 吃过午饭,王冽道:“把你的行李都拿上吧,我们这几天去市里住。” 又是“这几天。” 阿水道:“要不还是去宾馆吧,家里地方也不大。” 姜芬芳道:“我想住这。” 老虎又跳出来:“你有床睡,师父多不舒服啊!要么你就还来我这。” 姜芬芳看着王冽,王冽也看着她,许久,道:“那我们下去买点东西。” 她道:“好。” 第97章 王冽开车带着她,沿着层层山路而下,姜芬芳靠在一边,看着窗外,树叶黄了,随风簌簌飘落。 王冽道:“朱砂怎么了?这些年,你到底过得怎么样?” 姜芬芳道:“我还以为你不会问我。” 王冽沉默了一会,道:“他是不是对你不好?” 他极力的,克制住那种情绪,名为嫉妒的情绪,可是还是不受控制的想,曾经有一个男人拥有过她,那些笑靥和温柔,全心全意的信任,紧密相连的人生……都不再独属于他。 姜芬芳没有回答,只是道:“我差点死掉。” 她知道这句话会在王冽心里激起什么涟漪,她是故意的,她恨他,恨他不告诉自己他的踪迹,恨他自作主张决定了她的人生。 一路上谁没有说话,王冽带她去了山姆,他的生活倒是很美式,每隔一段时间,采购一次物资,然后在山上度过漫长的岁月。 这次他买的格外多,牛肉、炖汤的老母鸡、蔬菜、水果、牛奶…… 姜芬芳买了电磁炉,买了锅、被子、保温杯……她考虑着要不要买一个小型的冰箱,毕竟要做饭的话,食材要储存。 只是山上,不知道能不能送货上门。 王冽道:“没必要。” “为什么?” “我不太开火,你走了,这冰箱就没用了。” 住在山上,本来就有苦修的意思,所以饮食上他有意简朴,阿水偶尔来送饭,他也觉得麻烦。 但是她在,就不一样了。 昨天夜里,他心里已经有了些食谱,今天买的这些东西,通通是给她吃的。 他却没想到,姜芬芳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冷笑。 她说:“所以,你也要赶我走?” 王冽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话,姜芬芳就转头去了生鲜区,好像根本就不想听他的回答。 王冽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不知道怎么解释,只是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她当然想待多久都可以,但他们都知道,她不会永远待在这里,待在他身边。 他要时刻告诉自己这件事,以免陷入那些可悲的、恶劣欲望之中。 几乎就是一个失神的瞬间,前面的姜芬芳就不见了踪影。 打电话,是正在通话中。 王冽几乎是把商场找了个遍,也没有看到她。 一种巨大的恐惧攥紧了心脏,他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已经焦虑到让别人侧目的地步,他找到商场的办事处,想要广播的时候,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 是姜芬芳。 “我要走了。” 王冽道:“你喜欢哪个冰箱,我们立刻就去买。” 他声音有些发颤,好像听不到一样。 “我还有很多东西,想做给你吃。我买了乌鸡,买了枸杞,我……” “我在火车站了。”她打断他:“待会去机场,就回美国了。大概吃不上了。” 王冽握着手机,呆呆地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个被骤然抛弃的孩子。 “是你不要我的。”她的声音轻得像叹息,说:“你一直在把我推开,你有你的朋友家人,你不让我留下……” “我怎么让你留下!” 王冽吼出声音:“你有你的事业,你有生活,你喜欢热闹,我这里清贫,简陋……我拿什么留下你?” 姜芬芳在逛生鲜区的时候,接到了阿柚的电话。 她问:“你在哪啊?朱砂入狱了,美国那边让我回去协助调查。” 姜芬芳有许多东西要跟阿柚分享。 她看了一眼王冽,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跟阿柚打电话,不知不觉的,一打就是一个小时。 等她回过神来,想要找王冽的时候,就看见他失魂落魄的站在那里,就像是一个家长走丢的孩子。 她没有走上前,而是看着他,拨通了他的电话。 “我要走了。”她说。 然后看着那个穿着风衣、清隽英俊的男人抬起手捂住眼睛,她知道,他哭了。 可是他的声音却很快恢复了平静。 “对不起,我失态了。”他说:“你几点到飞机,你……还回来吗?” 姜芬芳道:“王冽。” “嗯?” “你只要告诉我一句话。”姜芬芳道:“如果说,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只要你,你会怎么办?” 对方长而久的沉默。 姜芬芳凝视着王冽的表情,道:“你会逃跑吗?” 王冽低声道:“我……其实没有办法再承受一次了。” 他指的是,十几年前那次离别,她走了,仿佛从生命最深处,剜下一块血做的宝石。 “所以如果,你回到我身边,我是说,真正的回来,我不会让你再离开,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盘亘在内心深处那些见不得光的、黑暗的欲念,终于嘶吼出声。 他一直爱她,她是他生命中唯一的火种,不可理喻,让自己都觉得恐惧。 姜芬芳道:“好。” 她从人群中慢慢走出来,隔着商户、购物的主妇、玩耍的孩子,他看到了她。 没有激越的情绪,没有浓烈的表达,她朝他走过来,示意他牵住了她的手,十指紧扣。 “不要再把我弄丢了哦。” 他眼圈红了,低声道:“好。” 第79章 一定有人梦见了你(四) 老虎下午带着臻臻去城里看牙,回来的时候,发现院子里支起了桌子,正中央摆着一个铜锅,袅袅热气蒸腾而起。 老虎一愣,臻臻先快乐的尖叫起来:“吃火锅咯!吃火锅咯!” 小云从里面出来,红光满面,道:“你回来了,快进来!” “这么冷的天,在院子里吃什么火锅!” “姜小姐张罗的,你快进来!” 小云推他进屋,一时间他都没认出来,厨房换了崭新的煤气灶,安了洗碗机,还有一个顶天立地大冰箱。 姜芬芳正在灶间切菜,回头朝他一笑,道:“回来了,饭马上就好。” 老虎的脸不自觉地抽动一下,拉着小云就往外走,小声道:“你这是干嘛!日子不过了!” 小云道:“都是姜小姐买的,最好的牌子,她还说过两天就有人上门来按地暖……” 老虎的眉毛都竖起来了,一时没控制住声音:“胡闹!咱们家凭什么让她来搞七搞八!” “师父要用的呀!庙里是清净的地方。总不能把这些东西搬到庙里去吧。”小云一点也不怕他,就是几乎控制不住喜形于色。 住在山里,是清净,但是她和老虎收入都不高,本来想着开个民宿补贴一下收入。 但是已经有不少网红设计师的民宿建起来了,又高级又干净,他们这种农家乐根本就不够看。 更何况,一到淡季,游客也没了,到现在连装修的钱都没收回来,更别提添置东西了。 姜芬芳买的这几件东西,看似普通,却一下子把民宿的质感提上去了,将来有客人的时候,干什么都方便。 老虎却生起气来:“让她搬走!都搬走!老子买不起吗?” 小云一点也不惯着他:“你买得起?你得攒多久的钱啊!这对人家姜小姐来说,就买个锅买个碗你晓得不?” 老虎还要说话,这时候姜芬芳走过来,笑道:“我想着吃清淡点,买了椰子鸡,不知道你们能不能吃得惯?” 不过一个下午,她却好像变了人一样,神采奕奕,那种生机勃勃的漂亮,就从眉梢眼角溢出来。 再怎么样,也不能伸手打笑脸人啊。 老虎窝窝囊囊道:“你买这么多……其实师父用不着,我们更用不着……” 姜芬芳一笑,道:“主要是我们以后,开火的地方就多了,冰箱什么的总不能放寺里,就只能放在这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哪的话!”小云迅速接过话茬,她道:“是我们该感谢你,我心里知道,你这东西选得都是为我们好。” 小云就是这么一个敞亮的人。 她不会因为面子不面子的,拒绝到手的好处——老虎这么多年为师父鞍前马后的,她一点都不心虚。 但她也不会得了便宜卖乖,人家明显是补贴他们,自己却端着架子,好像被迫害了似的,太装! “这算什么。”姜芬芳一边笑着端东西,一边轻描淡写的说:“这么多年,承蒙你们照顾王冽,怎么感谢都不为过。” 这话说出来,老虎脸上那点笑意,彻底消失不见了。 虽然师父性子疏离,但这么多年,他一直是师父身边的最亲近的人。 突然冒出一个美国女人,替师父感谢自己? 巨大的荒谬让老虎忍不住冷笑,他磨了磨牙,就道:“我跟我师父出生入死的时候……” 就在这时候,王冽从院门口走进来。 他穿着围裙,手里端着一个木桶,里面是喷香的米饭。 所有人都愣了。 第98章 王冽一直有种近乎和尚的气质,清冷寡欲,没人见过他这个样子,脸上脏兮兮的,满是烟火气。 老虎叫出声来:“你怎么能让师父做饭呢!” 姜芬芳几乎要笑出声来:“放心啊!饭是我做的,你师父不会用灶,只是帮我看着火。” 王冽一边将木桶放在桌上,一边道:“以后就会了,我们那个土灶,做柴火饭正好,你们尝尝看。” 老虎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任小云推着,上了饭桌。 这顿饭吃的很好,又有椰子鸡,又有柴火饭,只是气氛有些尴尬,老虎几乎一个字也没说。 吃过饭,姜芬芳让王冽去刷碗,她自己在院子里给臻臻梳辫子,原来是美妆博主,讨小女孩欢心,实在是太容易了。 老虎走过来,道:“臻臻,回去写作业去!” 臻臻要闹,被老虎一个眼神吓住了,乖乖跑了回去。 姜芬芳抬头看着老虎,等着他开口。 许久,老虎道:“你准备呆在这里多久?” 还没等她回答,老虎就道:“我们都晓得,你是那种……热热闹闹的人,你在这里过不了日子,你跟师父压根就不是一类人,十几年前就是这样。” 他停顿了一下,声音小了些:“既然早晚要走,何必把师父的日子搅得一团乱呢……” 姜芬芳笑了,她道:“你说的没错,当年我们可能确实过不到一块去……” 王冽需要平静,由内而外的平静。 而她当时有太多的野心和欲望,地球都要装不下她。 “但是现在,刚刚好。” 她飞累了,她需要一个平静的巢穴,可以梳理羽毛,恬然安憩。 而没有人比王冽,更像一个家。 老虎深吸一口气,却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知不知道,阿水很喜欢师父!” 看得出来,然后呢,姜芬芳用眼神问。 “她每天就忙一件事,就是给师父帮忙,她只读过初中,但是那么多文件,包括英文的,从来没出过错,师父不爱吃饭,她就变着法的研究菜谱,哪怕师父不要……” 老虎一双虎目瞪着姜芬芳:“你能做到吗?” “我做不到。” 她干脆利落的说:“我打小一看字就头疼,我也不喜欢做饭。” 老虎一怔,似是没想到她这么干脆。 “但是王冽可以。”她道:“之前开理发店的时候,整个店的员工餐都是他做的,处理文件,是他最拿手的事情。” “你说的那些付出,是他随时可以丢弃的东西,我去跟其他女人竞争这个,毫无意义。” 老虎高声:“那你能给他什么?” 姜芬芳想了一下,道:“我不知道,也许他会知道吧。” 不远处,厨房亮着暖色的灯,王冽已经洗完了碗,收拾东西准备这边走。 “我只知道,我爱他,我要跟他在一起,他不同意我就努力改变他。” 她莞尔一笑,挽住王冽的手,道:“可是他同意了。” 把一切复杂的问题变成简单而实际的东西,这就是她的生存哲学。 他们拉着手,走在漆黑的山路上。 掌心贴着掌心,带着些微的潮湿,上次这样拉着手一起走路,还是在十几年前。 当时从理发店回家,也有这样一段很黑的路,她从来不觉得害怕,还希望这一条路长一点,再长一点。 因为站在浓稠的黑夜里,他们可以说一些在家里不方便的话,做一些在家里不方便做的事情。 是初恋,真挚到发烫的初恋。 上山之后,姜芬芳说太困了,就独自回到卧室。 其实她没有回去,她转回到殿里,看王冽打扫卫生、收拾文件、然后准备在那张长桌上铺床睡觉,展开被褥的时候,他的手突然停住了。 他的手很好看,修长白皙,只是指尖此刻被冻得微红。 其实下午的时候,王冽同她说过:“我们今天回城里的家吧。” 他微微喘息着,大概自己没发现,带了一点恳求的神色。 当时是在地下车库,那辆堆满货品的手推车,孤零零的停在那里。 而他们就在车里,不知疲倦地接吻。 不知道谁先开始的,她坐在王冽腿上,他的手箍住她的腰,昏天暗地之间,激越的情感让她有种几乎死在这里的错觉。 她想离开他,稍微喘息片刻,可是却被更大的力气拽回去,重新跌回那个近乎疯狂的世界。 太久了,太久没有过了,她的味道,她的温度,一想到在他腿上婉转承欢是谁,就让他心魔陡生,无法自控。 “可以了。”姜芬芳道:“老虎和小云,还等着我们回去吃饭。” “我们今天回城里的家吧。” 回去之后,会发生什么,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可是她偏偏不肯,姜芬芳懒洋洋的拨弄王冽衣扣,道:“我想在山上住一段。” “为什么?” “我想了解你的生活过的地方……” 其实王冽完全可以雇村里人去打扫寺庙,他之所以一年必须要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一个是因为,听说他可以给少年犯提供法律帮助,找他的人太多了。 如果一个人,连偏僻的,在山上的庙宇都能找去,那起码一定是真的很紧急的事。 以及。 他需要修行,在山上那种苦,会让他压过许多胡思乱想,比如她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她过得怎么样,是否还记得他…… 他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罢了。 此刻,殿里的灯火忽明忽暗,王冽突然自嘲地笑了,他在装模作样什么? 他没有继续铺被,而是转头走向了卧房。 姜芬芳快速先他一步回去,在他敲门时,打开门。 “我……”他沉默了一会,道:“我和你一起睡,可以吗?” 姜芬芳轻轻笑了一下,道:“我以为你不会来。” 王冽也笑,这笑容有几分苦涩。 他说起了一桩陈年旧事:“其实,当时在那个无人区的雪地里,我是想让老虎死的……他当时还叫虎牙……” 他好像回到了那个风雪的夜晚,他抬头却好像看到了漫天神佛。 “但我怕,犯下罪孽后,老天爷就不肯让我再见你一面,那时候,我太想见你了……” 他的声音很轻,就像是怕惊扰了谁。 从监狱出来之后,他就有一种强烈的自毁倾向,他厌恶这个世间,也厌恶这世间的人…… 是她给他近乎磅礴的爱和希望,他借由爱她,爱这个人间。 他以为自己可以全然无私,所以当初轻而易举的送她离开。 可他小瞧了“爱”,爱是独占的欲望,是渴望与所爱之人朝夕相对,爱而不得便使人摧心蚀骨,从古至今,爱里没有幸存者。 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我爱你。”他轻声说:“我不想跟你分开,哪怕一秒钟。” 眼泪坠下来之前,姜芬芳踮起脚,吻住他的嘴唇,随即,她被抱了起来。 那是她从十六岁开始熟悉的、薄荷味的怀抱,她好像走了许久许久的路,才回到这个怀抱中。 以后,就做一对最寻常的恋人,生火做饭,工作旅行,还有用力的拥抱,和温热的吻。 冬夜,门扉吱呀一声合拢, 姑苏城外,圆月之下的山峦。 剪刀手终于等到了他的爱人。 永不分离的爱人。 第80章 番外2:他的红尘 老虎结婚那天,收了不少份子钱,他跟小云数到半夜,年轻的妻子终于撑不住,头一歪,睡着了。 老虎给她盖好被子,出门透气,就看见了王冽。 他办喜事,当然邀请王冽来,但王冽说有事,没有来——这人好像不喜欢所有热闹的场景。 但此刻,他站在满院红双喜和鞭炮碎屑中,仰头看着月亮。 “师父。”老虎叫了一声,迟疑道:“你今天……不是有事吗?” “临时取消了。”王冽笑了一下,道:“所以把份子钱给你送来,恭喜啊!” “嗐!” 老虎害羞地接过去,又道:“你进屋坐一会吧。” “不了,我要上山去了。”他轻声说。 他转头准备离开,却突然停下,问了老虎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老虎,你……为什么会跟小云结婚。” 老虎愣了一下,王冽并不是那种跟你夜聊情感问题的知心大哥,哪怕他们俩很熟了,也很少聊到这些。 “她吧……”老虎扭扭捏捏,半天说不出口,最后才道:“我看见她,心里就高兴。她也不嫌弃我,那我就……想跟她过一辈子。” 王冽没有说话,只是笑笑。 老虎道:“师父,其实我一直挺想跟你说句谢谢,如果不是你,我不会有新的人生,也不会遇到小云……” 第99章 王冽似乎有些恍惚,念道:“新的人生……” “师父?” 老虎试探地叫了他一声,他觉得师父今天似乎有哪里不对。 王冽回过神来,一笑,道:“是你自己争气。” 他又重新变回了老虎熟悉的样子,冷静、温和,拍了拍老虎的肩头,道:“既然喜欢,就好好生活,过去的事情……都忘了吧。” 老虎懵懂地点点头,看着王冽一个人走向那条上山的路,一轮孤清的明月挂在天际,让他的身影,也带着说不出的孤寂。 后来,老虎才知道,王冽那天,本来准备去美国的。 多次复查,医生说,他的病基本不会再复发。 老彭的余党们,也被清理得差不多了。 他想了许久,才去办了签证,买了机票。 但就在那天,社交媒体上炙手可热的网红维多利亚·姜,在那天首次披露了她的婚姻状况。 她结婚了。 其实王冽从很早开始,就知道他跟姜芬芳会分开,不是沈琅,也会是别人。 她喜欢热闹,喜欢冒险,喜欢一大家子人,热热闹闹地凑在一起。 而他喜欢安静,他心里住着一个死寂的庙宇,最好谁都别来打扰他。 他小时候,被母亲逼着当“神童”的那段时间,已经在想,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考出漂亮的分数,念大学,有份好的工作,赚许多钱……然后呢? “然后可以去全世界,到处去玩,去吃好吃的东西。”母亲用孩子能理解的方式,解释给他听。 八岁的王冽道:“可是我不喜欢玩,也不喜欢吃东西。” 食物对他来说,都是果腹的必需品,就如同世间风景在他看来,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那么,没考上大学,吃简陋的食物,考上了,吃昂贵的食物。 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分别呢? 既然没有区别,此刻,他在深夜里一张接着一张地做卷子,又是为了什么呢? 小小的王冽,想到头痛,然而他偶然抬头的时候,看见了台灯下,母亲的脸。 因为他多对了几道题,那张常年刻满愁苦纹路的脸,略微展开了一点,就一点,已经足够明亮了。 这就是意义吧,王冽想。 如果能让妈妈高兴,他愿意把这世间所有的试卷都做完。 后来,他入狱,她自杀了,没有任何留恋的。 人世间本来就没有多少牵绊,又少了一段。 他常去的庙里,老和尚说他有佛缘,王冽想过要出家,但后来发现,料理一个庙宇,并不比俗世生活简单。 那有什么意义呢? 他在小巷深处开了一家理发店,客人并不多,那些聪明的、愚蠢的、狡猾的、真诚的头颅……在他手里轻而快地划过。 他们的人生大多并没有太多故事,只是浑浑噩噩地生,浑浑噩噩地死。 而有过故事又能怎么样呢?一样生,一样死,一样万事归于虚空。 所有的事情,都让他觉得厌烦疲惫,直到有一天,姜芬芳推开了那扇门。 王冽曾经用很多种方式,想要解释他对她的执念,是她的热烈和阳光,打破了他一潭死水的生活,还是说,她身上那些跌宕的故事,让他忍不住探寻。 其实都不是,就像她经常说的,没那么复杂。 只是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 王冽还记得第一次察觉到这件事,是2004年的盛夏。 她热得额头汗津津的,一边干活,一边跟他提意见:“老板,我觉得店里应该装一个空调,咱们店里这样热,哪里有生意。” 他说:“现在生意就很好。” 但实际上,他独自去了一趟电器城。 钱不够。 理发店的生意不差,但刚刚够糊口,他没有多余的钱,去添置一台新的电器。 站在崭新明亮的电器城,王冽抬着头看着那台洁白的空调,他出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想拥有一样东西。 他物欲很低,加上体质偏寒,并不觉得姑苏的夏天有多么难熬。 但是,想起她汗津津的脸,一碗接一碗地喝着绿豆冰,还有……跟彭欢站在巷口吃着冰棍闲聊,久久地不愿意回到店里。 他就特别想要买一台空调回来。 那种渴望近乎焦灼,他用尽全身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从电器城走出来。 我是怎么了?他在心里问,他没法回答自己。 尽管他读过那么多书,经历过那么多悲凉的往事,但他从来没有爱过一个女孩,他不知道此刻胸中涌动的,是什么样的情感。 想要她开心,哪怕付出自己所有的一切,也想看到她笑。 她笑的时候,他心里就涌动着不可思议的快乐,也忍不住笑起来。 她哭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被分裂成两个,其中一个保持着面上的平静,看着另外一个嘶吼发狂,像是天下最丑陋的怪物。 王冽一开始觉得,他喜欢的是她身上那股活力。 但后来,她从精神病院出来,因为药剂麻木昏沉,苍白虚弱,连最简单的说话,都要一点一点地重新学起。 他第一件事,就是在出租屋里,装了个空调。 他从来没有那么努力过,他一天打三份工,还要照顾她,背着她去调查那个案子,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他竟不觉得辛苦。 那种用尽全力去生活的感觉,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想到做这一切,是为了她,她能够安然地待在他们家里,看书、学习、淋不到风雨,他就觉得浑身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动力。 后来,杠头问他:“老板,你后悔吗?” 那时候他即将进手术室,而她不在,医院要求必须有家属陪同,他只能找杠头来帮忙。 “后悔什么?”他一边穿病号服,一边问。 杠头沉默了一下,又道:“如果你没让她读大学……她就不会走了。” 那时候,她会离开,已经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事情了,她的心很明显,已经不在理发店上了。 王冽认真地想了一会,嘴唇苍白地一笑,他道:“为什么会后悔呢?” “无论有没有我,她都会过很精彩的人生,可是因为有她,我才能体会到,另外一种人生。” 如果没有她,他大概仍然在小巷深处的理发店,过着一潭死水的生活,直到死亡将他带走。 可是因为她,他用尽了全力生活。 他第一次知道,把自己天赋发挥到极致是什么感觉,他可以把一个小学程度的人,托举进大学,他可以去创业,算好那些琐碎到让人头疼的账目,他还可以养一个孩子,朱砂从骨瘦如柴,到白白胖胖…… 还有,原来他以为会一生一世,背负着的那个罪名,并不是不可撼动的。 他自学法律,一年接着一年申诉,心里却一直觉得只是徒劳,但她说事在人为。 可是做梦也没想到,在她走后,他的案子终于改判了。 从故意杀人,到过失致人死亡。差之毫厘,却如同从脊背上挪走了巨山。 也包括现在。 如果之前的他,查出重病,大概只会安静地赴死。 可是他不想死,他跑遍了各大医院,只想活得久一点,哪怕只是多活一个月,他就可以多陪她一个月。 “放心,她不会抛下你们的。”王冽看着杠头,苍白的脸扯出一抹笑意:“如果我没能出来,好好照顾她。” 杠头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他别过头,呜咽道:“老板你别说丧气话,我们一家人永远都不分开,我们要跟着老大开店,说不定,还要一起去美国呢……” 他说不下去,红着眼睛看王冽被推进手术室,明明自己怕得要命,还不停地安慰道:“没事,没事啊!放心……” 王冽醒过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也是杠头,他高兴得忘乎所以,道:“老板,你挺过来了!我就说么!我们一家人,永远都不分开!” “你在这等着哈!他们让拿一些换洗衣物过来,我借了辆车,很快回来。” “等我啊!老板!” 杠头,一直是一个没有什么大志向的人,单纯、脆弱,却格外渴望温暖的人。 所谓的一家人,其实没有什么人当回事。 姜芬芳太忙,王冽太冷漠,阿柚本来跟杠头关系就一般…… 只有杠头,总爱把一家人放在嘴边。 这对他而言太重要了,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团体,被接纳,被认可。 他近乎执拗地维护着这个家。 后来很多年后,王冽还是会记得,杠头最后用力朝他挥手,那个兴高采烈的样子。 他一直以为,他跟杠头感情一般,毕竟在姜芬芳出现前的一年,他们朝夕相处,却跟陌生人没有什么两样。 可是那之后。 他总是一遍一遍地想,如果他没有让杠头陪他做手术,如果他不是因为心乱如麻,把需要用的东西,好好地收好…… 第100章 那杠头会不会,还坐在他身边悠闲地吃着薯片…… 这也是姜芬芳带给他的,除了快乐、爱情,还有猛烈的悲伤、对自己无能的恼怒……以及,家人。 后来,有风的日子,他就会去杠头墓前坐坐。 坚持把老彭的同党找出来,当然是为了姜芬芳安全。 但是,也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赎罪。 这个杠头,他亲人不在乎他,甚至没有来他的葬礼,他唯一爱过的人,是个畜生一样的小混混…… 他轻飘飘地生,王冽不愿让他轻飘飘地死。 他是他的家人。 不知不觉地,那个淡漠疏离,觉得人世间一切没有意义的男人,已经沾染了红尘。 第81章 番外3:姑苏城外的雨 周佛亭后来见过一次王冽。 他不知道那就是王冽,他是来中国给姜芬芳处理后续的财产问题,顺便,看看她。 他一直担心她。 孑然一身,脑子有病,又经历了那种背叛,他的想象中,她应该很落魄才对。 事实上好像也如此,她住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楼号混乱,他找到不耐烦了,才听见她的声音。 “这里!周佛亭!你傻啊!往这看!” 她从五楼阳台探出头来,在电话里朝他吼。 不过一年没见,他几乎认不出这位前妻。 她胖了。 再也不复做美妆博士时,那种轻盈的精灵感,也没化妆,穿着一件灰色的帽衫,头发很长,挽着和所有中年女子一样粗糙的髻。 周佛亭心里一阵怅然若失。 她好像从云头,跌落进了最世俗的生活里,老旧的单元楼,连电梯都没有,墙壁上到处都是小广告。 “我跟你多少遍了,116号楼!116号楼!”她没好气地打开门。 “我千里迢迢,哦不,万里来了,你为什么就不能在小区门口迎接我一下呢?” “我都说了,我有事!” 这是一个拥挤到不像话的房子,现实意义上的和审美意义上都是,屋里有顶天立地书架,堆满了文件、书,姜芬芳那些古董收音机、古着、手风琴……每一个角落都挤挤挨挨。 而就这样了,地板上、天花板、窗帘,都是花里胡哨的配色和图案,奉行极简主义的周佛亭,简直觉得进了一个妖精洞。 最大的妖精坐在地上,周围全是快递盒,她正用嘴撕开胶带 周佛亭忍不住问:“你在干什么?” “一句两句说不清。”她说:“……这怎么这么难撕” 周佛亭帮她岔开纸袋,他进来许久了,她都没提过给他倒杯水。 他只能眼巴巴地等她忙完,才递上需要她签字的文件。 姜芬芳低头看文件的时候,听见周佛亭道:“不然你跟我回去吧。” “嗯?” 她抬起头,撞见他的眼睛,带着隐忍和悲伤。 “美国是你熟悉的环境,而且我可以照顾你,总比在这里……”他迟疑了片刻,道:“我知道你很孤独。” 姜芬芳笑了一下,她并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但对方都找上门来,她就不得不说了。 她抬起手,给周佛亭看她的无名指,那里有一枚戒指,朴素而雅致。 “不需要,我丈夫可以照顾我。” 周佛亭怔住了,随即一阵难以控制的恼怒:“你疯了?上一次的教训还不够吗?无论是我还是你,都完全不适合婚姻!” “那是你!”姜芬芳毫不客气地怼回去,道:“我从来没给我自己下过这种定义!” 周佛亭更恼怒了,一年不见,姜芬芳身上那种……趾高气扬、神气活现的劲又回来了,她好像完全忘记了,那些她被人陷害,灰心丧气的日子。 “他知道你有遗传性疾病吗?他知道你不准备生育吗?” “知道,他也不想生。” “他……知道你的过去吗?你有案底,有仇人,你结过婚,你是网红……” “太知道了。” 姜芬芳一边继续装东西,一边道:“尤其是我没!有!案底这件事。” 周佛亭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能原地转了一圈,道:“老天,你结婚难道没有签财产协议?你同人商量过吗?对方不会是骗子吧!” “我爱他。” 姜芬芳一句话,如同一枚符纸,镇压了周佛亭的所有胡言乱语。 周佛亭站在那里,只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僵尸或是吸血鬼,在第一缕晨光照进来时,灰飞烟灭。 不是替身,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为了某种目的…… 不知过了多久,周佛亭才开口,低声道:“可是……他让你住这样的地方。” 姜芬芳没有解释什么,她已经快乐到懒得解释任何事情。 她只是耸耸肩,道:“我可以住在任何我喜欢的地方。” 2 后来周佛亭在那个老旧的小区坐了许久,他想看到姜芬芳的丈夫长什么样子。 但没等到,只看到姜芬芳一个人下楼,把那些盒子搬到后备厢,累得气喘吁吁。 随后,她就开车走了,不知道什么心理,周佛亭跟在了后面。 观水街的路标出现在眼前,随即,是一片破败的民宅。 道路太窄,一不留神,就把姜芬芳跟丢了,周佛亭正不知道去哪找她的时候,就听见一阵争吵声。 “你买东西不花钱吗?明码标价了二十块钱一个人,不想花就滚!” 她站在一间民宿外,跟一个大妈吵架。 大妈气得直发抖:“我要有钱,我能上这儿来么……我老头走了,我儿媳妇打我,往死里打……” 姜芬芳道:“所以啊,拿钱,听讲座,我们提供法律咨询。” “没听说过,这还要收钱!”大妈急道:“你到底是做好事,还是骗人钱呢!” 旁边已经有围观的人,窃窃私语。 “就是啊,不说免费法律咨询么?” “还什么都没干呢,怎么就先收钱呢?” 姜芬芳笑了,她道:“诸位,想怎么想,就怎么想,我还告诉你们,撒泼没用,想进去,就拿钱。” 大妈道:“那我不进去,我大老远来了,你这给我一个,我就走!” 她指的是姜芬芳在家里包好的礼盒。 姜芬芳道:“礼盒和讲座是一起的,交钱听讲座,拿礼盒,否则免谈。” 大妈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天抹泪起来:“我真是作孽啊!都说王律师是个好人,结果骗人钱的强盗!” 姜芬芳不耐烦地想走,却被大妈一把抱住腿:“你不给我东西!别想走!” 有那么一瞬间,周佛亭向上前。 但他又停住了。 太难堪了。 他本能的厌恶这种,底层人的丑恶的撕扯,他也讨厌姜芬芳一贯以来,对钱的锱铢必较,不过二十块,为什么非逼着人家给。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借过”。 是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他艰难地从围观的人群中挤过去,站到了姜芬芳旁边。 “徐阿姨,活动通知写得很清楚。”他把大妈扯开,道:“这是我的意思,你找我太太闹也没有用。” 大妈被扯了一个趔趄,嘴唇哆嗦着:“王律师,你怎么……你之前明明好好的。” 她的话语收住了,因为他身后,跟上来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虽然穿着得体,但一看就是满背过江龙那种,不好惹的混混面相。 “不要再碰我太太,我会报警。”他把姜芬芳护在后面,道:“然后让你儿子把你领回去。” 大妈几乎是弹射起步,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走远了。 没有热闹,人群该进去的进去,该散开的散开。 只有周佛亭留在原地,注视着那个男人,他正低声询问着姜芬芳有没有事。 他就是她的丈夫,那个“正确答案”。 他年纪不轻了,却跟普通中年男人完全不同,首先就是干净,气质、衣着,还有面容,都透着一股洁净整洁的味道。 他应该出身于中产以上的家庭,并且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会有那种温厚纯澈的眼神,反而没有经历过任何挫折。 简而言之,周佛亭认为,这是一个成熟版的他。 远远地听着,周佛亭了解到,这是姜芬芳筹办的一个公益活动,专门为被家暴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先是普法讲座,然后是一对一辅导,之后还有礼盒。 她丈夫并不参与活动,那几个他带来的,满脸凶相的男人,竟然都是律师,他们细致地给那些满面憔悴的妇女讲解法条,实行方案,偶尔会跑过去跟姜芬芳和她丈夫低声商量几句。 周佛亭意识到,他们大概提供的,可能不止是法律援助,还有给被家暴的妇女们提供临时住所、甚至会陪她们去跟丈夫谈判等。 她竟然在干这些。 第101章 周佛亭一直觉得,姜芬芳是一个满脑子钱的女人,她最喜欢的,就是金钱堆出的一切浮华,可眼前的她,素面朝天,却分明是快乐的。 周佛亭看了许久,他不得不承认,她和现在的丈夫,是志同道合的。 她喜欢当老大,所以一屋子人全听她指挥,包括她丈夫,他看她的眼神是温柔的、赞许的,无论谁跟她有争执,他都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维护她。 门一直敞开着,周佛亭站在那间民宿前面,不知站了多久,只觉得天上有雨点,落在头上。 是江南的骤雨。 周佛亭转头去了一间711躲雨,他脑子很乱,其实如果姜芬芳想要复婚,他也是不同意的,过去已经一千次一万次地证明了,他们并不合适。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有了合适的伴侣,他心里却涌上一种悲凉。 就像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慢慢地,血肉模糊的、被从身体最深处抽离。 “你是来听讲座的吗?” 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他的思绪,周佛亭抬起头,却看到了那个男人。 “啊,不是。”周佛亭有一瞬间的慌乱,却又平静下来,对方应该不知道他是谁。 “嗯,抱歉,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附近住的人。” 男人在便利店买了热的牛奶和咖啡,还有一把伞,正准备走的时候,周佛亭叫住他:“你们这个……可以捐款吗?” 男人道:“援助费用是由我们自己承担,目前不接受捐献。” “所以收钱是为了成本?” “噢,你说这个。” 他道:“是我太太觉得是一种筛选。” “筛选?” “家庭暴力跟其他的不法侵害,有很大的不同,被害人想要摆脱侵害,是需要下定很大决心的。经常有人今天立志离开,明天又后悔了。” 男人叹息道:“这二十块和两个小时的讲座,是想把那些真正下定决心的人,筛选出来,一旦确定,我们会不惜一切成本,带她离开。” 周佛亭若有所思,半晌,才道:“很聪明。” 他没想到姜芬芳有这样的智慧。 周佛亭又道:“你不会觉得做这样的事,很莫名其妙吗?” “不会,生命是一场体验,赚钱不能再给她带来快乐,但把一个女人从绝境中救出来,她会很快乐,我也是。” 他笑一笑,道:“快乐是无价的。” 周佛亭沉默了很久,道:“你们很相配。” “我很幸运。” 王冽道:“我经常会想,如果十几年我们还在一起,大概率也会分手吧,那时候她喜欢热闹,我喜欢安静,但是现在,我们都喜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然后安稳的、平静地生活下去。” 分开的岁月,他已经不是当初清冷的、万念俱寂的理发师,她也不再是那个怀揣着仇恨和野心的少女,他们都在红尘中打滚,变成了另外的模样。 但刚刚好适合相伴到白首。 周佛亭猛地睁大了眼睛,他突然反应过来,道:“你是王冽?” 王冽没有说话,只是把刚买好的伞递给他,道:“下雨了,开车注意安全。” 他当然知道周佛亭,无数个深夜,他经常对着周佛亭的资料发呆。他当然记得那张英俊又贵气的脸。 姑苏的夜雨里,周佛亭看着王冽的背影,他越走越远,姜芬芳站在屋檐边上催促他,她笑着,为他擦去鬓角的雨水。 如此旁若无人,好像他们的眼里,从来没有别人。 幸运的,也许不是他们恰到好处的重逢。 而这么多年,他还爱着她,固执的、无望的、笨拙的……世事无常对它无用,岁月流逝也不能撼动它分毫。 而她一样。 雨水飞溅在周佛亭脸上,视野慢慢模糊不清,他目睹了一场姑苏的骤雨,可是他知道,这是他和她的城。 他始终在城外,了无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