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外的黎明 Ⅰ 烈火灼原 跃上狼背》 黑森 黎明的金光从层层山里渐次射出,澄澄的天空越渐发蓝。 「温德尔……亲爱的……」 他声音发颤的轻唤,双曦跪在殷红的草地上,染血的宽大手掌紧紧握着瘫在草地上的女人,已经无力而苍白的手。 不到几小时前,他还是那个睥睨天下的狼王,平生最大心愿和歷任狼王没有不同,就是将人类赶尽或杀绝,终结人类与狼群争夺栖地的百年战争。 他的狼子野心如今已达成,满全了歷代狼王和狼群未了之壮举,然而,他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狼生来就是世间顶尖的掠食者,是世间绝大多数生物的死神,早就习惯血腥杀戮,早就看惯生死和尸体。 可是现在,他无法接受她也即将变成一具死尸,变成一堆没有生命、逐渐腐烂发出臭味的肉。 她教他写字、教他看书、教他画画、教他下棋、还教他如何吹奏乐器、做最简单的小点心,和他一起阅读一本本的魔法书,拉着他在桃花纷飞的树下跳舞,还常拿着各种漂亮的彩色小册子,说一个个有趣的故事给他听。 她戴着自己编织的花冠,比春天的花朵都还要美丽。 那些美好的日子,现在彷彿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事。 他从来没有哭过,狼是平时是不讲哭泣的。 他想说话,但除了她的名字,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像有一块骨头死死的卡在他喉咙里压住所有可能发出的声音。 朝阳已经上升出离了远方层层山脉,愈发炽热的万丈金光射向大地。 那支染上她鲜血的晶莹利剑,已从她的胸口拔出,躺在斑斑红点的草地上,晨曦的光芒透过利剑,折射出七彩眩目的光芒。 她耳边犹回响着他那暴戾丈夫,前一刻疯狂的追上来,张口说下世间最恶毒的诅咒,然后发邪似的将手上的宝剑往他狠狠执来。 她几乎连想都没想,就撞开他,然后就感觉到剑贯穿自己。 一瞬间,不长不短的回忆涌过她眼前。她后悔自己当年没有抗衡命运的勇气,同他一起走。但是,她不后悔自己刚才的一撞,即便她能为他做的那么有限。 她努力聚焦不断涣散下去的眼神,想捕捉他俊美的脸庞。 她想向平常一样,对他露出笑容,要他别气恼,要他别担心。 但是她现在做不到了。 「亲爱的……不要……哭……」 她努力微微张嘴说话,她现在的声音一定跟蚊子差不多,但对灵敏的狼耳来说,她相信这点音量是足够的。 「我会一直……陪你……」 她感觉到他的手掌捏得更紧了,另一隻手的慌乱抱起她的上半身,温热急促的气习抚在自己的脸上。 「剑……和棋……给……你……」 他的脸贴着自己的脸,她感觉到他全身都在剧烈的颤抖,滚热的泪,流淌过自己的面颊。 「爱你。」 太阳的金光耀眼夺目,热辣辣的射穿断垣残壁、散落满地的尸体、散在草地上一匹匹如木塑,垂首同哀的黑狼,还有抱着已逝的爱人,无声痛哭的狼王。 —————————————————————————— 桃花点点纷飞如海,一望无际的桃花林随着一旁蜿延的河水向前铺展,暖暖的阳光覆进这一片绝世的景色,让人忘了世上还有冬天的霜雪。 一群黑色的狼採着花海远远奔来,狼群两侧,还多了各三个骑着白色独角兽奔驰的骑士。 风把狼群的气息吹了过来,桃花树感到有些困惑,他在这片土地太久太久,偶尔有过路的人来这里寻求避世或是有所相求,他们有的人凡人,有的是其他生灵,但是还没有狼来这里找过他,而且是一整个狼群。 他感到狼群已经来到他跟前,他感觉不到任何不快或杀意,应该是说,世间任何粗鄙和邪恶,是无法进来的。 狼群停在离他一段距离的地方,为首的那匹狼朝他走了过来,一阵火焰瞬间拂过,一位身着玄色金边猎衣的高大美男子,腰间系了一把晶莹剔透的宝剑,黑色的发尾随风轻舞,信步走到了他跟前。 「西北黑森狼族,狼王高阳,见过桃花树。」 语毕,高阳居然低眉俯首,行了大礼。 「远来的贵客,你想问什么?」他和蔼的问。 高阳一抬脸,天蓝色的双眸望向他。 「你可知,让人死而復生的方法?」 桃花树一听,愣住了,这么许久的年岁,有凡人来寻求桃花源的归隐,有高人来问过如何修道成仙,有妖灵来探过未知的命运,甚至还有来询问天地间最玄深的奥秘。但是,没有谁问过,如何让逝去的生命再返回世间。 因为,这是天道。 高阳仍旧昂首,耐心等待自己的答覆。 「逝去的生命,灵魂各有归宿。」桃花树柔声说。 高阳蓝色的双瞳闪烁了一下,然后,慢慢低下了头,右手缓缓探进胸前的衣里,拿出了一个装满灰色粉末的水晶瓶。 桃花树深深叹了一口气,大概知道了什么事情。他总是为世间的悲欢离合,或大恶大善,真诚地感到怜悯和同情,虽然那些是非爱恨,他一个也不曾经歷过。 而即便是留下生命曾经在世间暂居的躯壳,也不能逆行天道让已去的生命重返。只能供时侯还未到的生灵,留一个想念的寄託。 悲莫悲兮,生别离。 乐莫乐兮,新相知。 不过,他可以和往常一样,指给他另一条路。 一阵清风,桃花办纷纷飞舞起来。 「你可以带着狼群往那个新世界去。」 高阳再次抬起头,往远方看去。 「带着她送你的遗物,去那里重生吧!」 高阳微微瞠大了眼,细长的黑眉扬起。 突然想起那天,他问她是否愿意和自己一起走,一起回到草原和森林辽阔的自由,那里有春夏秋冬的真实,那里有白天明媚的太阳和清风,那里的夜晚有满天闪烁的星晨和银白色的月亮。他相信她一定会喜欢的。 她低着头,良久,她抬起掛满泪痕的脸蛋,告诉自己她快要出嫁了。 高阳闭上双眼,吸入满腔桃花和青草的味道。他还记得她翠绿色闪动的明眸,一袭深棕色的长发,开朗温柔的笑容,还有她身上,像晨曦中,花朵和露珠的清新的幽香。 「好。」 高阳答道。 桃花树看着他,又看向狼群和那六位骑士,飞下点点的桃花。 「那,这是我们的约定。」桃花树道。 高阳轻轻敛上眼皮,让艷红似火的桃花办轻柔的印入他的额头。不远处的狼群和六名骑士也如是接受。 他再次向桃花树行了一次大礼,转身朝狼群走去,一阵火焰扬过,黑狼往狼群发出一声嚎叫,率着狼群往远处奔去,渐去渐远。 愿上苍的动情和这份牺牲,可以有天,给你们带来真正的祝福。 桃花树看着远去的影子,真心默默地想。 又一阵清风,桃花纷纷落下。 1.湘家企业 太阳快下山了,这死魔头怎么还不快现身。 她蹙起眉头,一手紧握法杖,一手插着腰,不耐烦的想。 「黎明,有点耐心,你刚才端了牠一窝蛋,牠肯定就快现身了。」女子肩上的橙橘色小鸟,似乎感觉到她的不耐,轻轻的咬动她的耳垂说。 黎明用鼻子吸了一口气,又从嘴里吐了出来,瞪着周围的岩壁。不到一刻鐘前,她秒杀了蛇窝里三枚蛋,干完后她乾脆赖在蛇窝里,等母蛇妖上门。 她懒得设什么陷阱之类的,那是一般道行的术士才会弄的,以防安全万一,又能准确完成斩妖任务。 她是湘家的子嗣,在家族同辈中排行老三。 五百年前,地球因为核武、各种天灾和疾病,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濒临毁灭,大量的辐射、病毒、罪恶,几乎摧毁了当时所有人类社会一切先进的科技,污染了土地和海水,也造成人类和其他生物的变异,同时也让其他世界的结界消融,导致地球上各类生灵为争夺因海平面上升后缩小的陆地,数百年来争战不休。 而湘家,就是在这个混乱中的时代发家的。以合贯中西的各种法术,在乱世中开创出以消灭异形为主的受僱行业。简单来说,就是收取金钱后,依雇主的委託,斩灭异形或妖灵,或是施术以达成雇主指定的某个目的。后来,其他有心人士见湘家因此赚取从中巨大的财富,又不断攀上各种权贵,于是也纷纷效仿起来,但这些立业的门户,不过几代就转行退出这圈子。因此,至今没有哪家术士,比得上湘家五百年来代代相传的法术和灵力,顶多,就是武功上能和湘家平起平坐罢了。 歷代以来,湘家从不收徒弟,只传自家人。办公大楼里会对外聘僱员工,处理平日行政、财务管理、清洁等等,也就是说,他们是百年家族企业,自行自销。 「小九,你出去转转,看看那条蛇妖什么时侯才要回窝里来,再等下去,就赶不上回去梳洗参加那个什么鬼鸟蛋赃物发表晚趴会。」 「不用我飞出去了转了啦!我已经开始感觉到蛇妖身上那种特殊的腥臭味了。」小九昂首,用黄色的鸟嘴往左边呶呶示意方向。 「终于来了,还是你们凤凰的感知比较灵敏呢!」黎明话语刚落,她也感受到蛇妖那种独有的肃杀气息,正迅速往这里过来。 前天,这个位于郊区小城镇的镇长,亲自来到湘家一趟,说半个月以前,三名登山客在山上失踪多日,经过连日的搜救后,却只有一位搜救队员回到山口,而不论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却经神失常似的,只不断重复嚷着:有蛇。 山上有蛇妖的事,野火般迅速传遍整个城镇,隔天就上了报纸头条。弄得人心惶惶,才见报第三天,整个城镇的居民直接自动封城,镇长只能赶紧收拾进城,找上湘家。 湘家当下就接下这个棘手的案子,然后把这不好搞的差事,丢给管理諮询窗口的她去干。当然,案子进帐的费用,按照家归,必须上缴95%给家里发员工薪资和开销用,剩下的5%,才是给接案的人。 黎明想到这苛刻的抽成,和平日不成正比的工时,加上斩蛇妖这种危险的案子,简直就是种超级劳工剥削。 虽然天赋异秉的她,根本没把区区蛇妖当一回事。 蛇一般不会和人有交集,甚至会躲着人。即便是修练成精的,也很少招惹人,以免为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是已经变异,甚至是用旁门左道妖化的蛇,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因为蛇妖会藉由不断吞吃人,以吸收人的精气和生命,让自己更像人,以利吃人,一但吞吃够多的人后,就会成为完全的妖邪。 细微而迅速的稀稀窣窣声越来越逼进,一股蛇妖特有的腥臭妖气袭来。 来了。 黎明重新握紧手上的法杖,拧紧战斗神经,一双蓝色和黄色的异瞳射出杀气。 「蹦!」 巨大的蛇嘴直直猛力撞击在黎明半秒前站立后方的岩石上,发出骇人的巨大声响,碎石粒和沙尘像瀑布一样洩到地上。 已经跳到一旁的黎明,俐落转身后一扬法杖,瞬间数条铁鍊哐鋃鋃的从地上破土而出,快狠准的罩向蛇妖的头、腹、尾,巨大的蛇身立刻死死的被綑缚在地。 「嘶嘶嘶!」 黎明面不改色的一抬手,瞬间结起的结界挡掉了蛇妖张嘴喷吐出的毒液。 蛇妖全身的鳞片从血红色转成乌黑色,张开的蛇嘴里两颗像剑一般的毒牙滴着毒液,蛇头两侧带尖刺的横膜怒放,头顶裂开一条缝,出现一张女人的脸。 「你杀了我的孩子。」 蛇妖尖锐的声音从女人毫无血色的嘴唇说出道。 「对。不过你也杀了很多无辜的人。」 黎明冷冷地直视蛇头上那张只有白眼的惨白人脸回道。 「我杀人,人杀其他生灵,就不是无辜?可笑!」 女人的脸愤怒扭曲地尖叫起来。 黎明被牠尖锐的声音几近贯穿耳膜,她微蹙起眉,扬起法杖。 「碰!」 骇人的蛇妖瞬间炸成粉末。黎明轻轻吐一口气,熊熊烈火爆窜而起,焚烧起来。 处理尸体最好的方式,就是一把火烧乾净,省得山里有心的螭魅魍魎来吸取剩馀的妖气,到时又会產生新的麻烦。 「小九,你早上飞来巡视时,除了那些罹难者的背包,还有没有发现什么?」 「没有了。家属也只能拿回那些遗物了,毕竟蛇妖吃人是不吐骨头的。」玄九摇摇头说。 「那剩下的招魂仪式,明天一早我们再找人来处理。要赶快回去了,不然赶不回家里准备参加那个狗屁的臧物发表晚会。」 「还是要先去镇长家交代一下,毕竟……黎明?」正在说话的玄九被吓得从她肩上跳起来,因为黎明突然往右边的树林发一挥法杖射一记猛烈的灵弹,树干轰然倒塌,炸得附近的鸟儿惊恐鸣叫地拍翅逃向天空。 逃走了?还是错觉? 「你刚有感觉到什么吗?小九?」 「没有耶!」小九狐疑的东张西望,并没有感知到什么。 夕阳已经快沉下山,远处的乌鸦ㄚㄚㄚ的叫着。 「算了,我们快走吧!」 ——————————————————————— 和镇长简名扼要的交代完,黎明便匆匆施法回到湘家豪华大宅院的大门口。家里的警卫已经习惯湘家的人偶尔会直接出现在大门口,于是赶紧打开长长的铁栅大门。 她已经看到远处几马车停好在待命了。 湘家有钱有权还有势,当然还有车。但是每逢这种参加晚会、节庆之类的重大活动,湘家人出门都是乘高大豪华的马车拋头露面,而不坐小小矮矮、有篷子可拉的车子。这年代,车是只有有钱人家的奢侈品,听说五百年前的车子,非常先进又多功能。 什么维持形象,不过就是喜欢招摇过街罢了,深怕全世界都不知道湘家的阿堵物多到天天都发出噁烂的臭铜味。 黎明一边拔腿跑向自己的房子一边不屑的想,每次她只要看到这些马车,心里就忍不住唾弃一次。 而待会要赶去参加的晚会也是。今晚的发表晚会是考古和古物收藏的法克先生所举办的,在明天市区博物馆,展出他主导的团队近几年考古和收藏的古物前,他邀请了国内所有上层社会的人物,来先赌风采。 听说,这次的发表晚会会搞这么盛大,是因为展出的古文物,是妖界两千年多前,黑森王朝的古物。 不过就是黑市上非法买来,或去妖界偷盗出来的赃物或贋品,想要藉此大捞一笔,顺便跟上流社会蹭点奢靡的金粉,从而抬高自己的社经地位而已。 黎明不屑的想,一边气喘嘘嘘的跨上台阶。 2.准备赴会 有白昼就有黑夜,有黑暗就有光明。在那神话正浑浑开天闢地的时代,火焰带给人类光明与勇气,也赋予人类与其他猛兽争夺地盘的武器,让所有高大的猛兽,望火生畏,胆颤心惊。 然而有天,以群为居的狼,也学会如何使用火焰。 黑夜里声声遥远幽长的狼嗥,在亙古始然的银白月色下,受到造物主最神秘的祝福,化狼为人,又凝聚日光精华,匯成炽然烈焰。 森森利牙间喷吐熊熊火焰,踏碎兇猛的烈焰驰逞大地。 牠们就是声名赫赫的黑森狼族。 尔后在与人类数百年战争里,狼王高阳,与魔法师的女儿温德尔相爱。温德尔教给了高阳人类许许多多的智慧,而高阳也给了她狼族对伴侣忠贞如一的幸福。 好景不长,命运不公,温德尔却因为家族的利益与光荣,被迫出卖了自己唯一的爱情,嫁给了残暴的城主。温德尔不堪城主日日的虐待,狼王高阳天天望着高塔,他知道心爱女人的处境,于是在精心策划下,在秋分前的月圆之夜,率领狼群攻破城堡,杀尽所有的人,衝天的烈焰烧红了夜空,伴随人们惊慌垂死的哀嚎。 就在狼王终于破塔而入,拉着爱人的手逃出败破的城门,正以为从此可以真正长相守时,堵着生命最后一口气的残暴城主,从城门后追杀出来,对着狼王举起宝剑,破口暴吼出从灵魂深处发出最恶毒的诅咒—— 「吾以家族之光荣为代价,诅咒尔等黑森狼族,生生世世,不得与爱人善终!」 城主诅咒话音刚落,便用尽全身之力将手中的宝剑飞执出去。 然而,宝剑刺穿的不是狼王高阳,而是推开他的温德尔。 狼王高阳痛不欲生,带着狼群和爱人的骨灰,以及她遗言要他带走的遗物:那把杀了她的宝剑,和他送给她西洋棋子,那几个施过法而成为有生命的骑士,来到世间交界的秘境,希望高深广测的桃花树,能有逆转天道之法,让爱人起死回生。 可是天道终究不可逆转,善良的桃花树动了惻隐之心,为他指引了妖界。 数不尽的百年来,杀戮、计算、暴力,终于赢来了领地和光荣,杀尽了所有可恨可憎的敌人,然而,却永永远远失去了挚爱。 想要得,就要有失,这也是天道。 狼王答应了,他也不想留在这个让他发苦含痛的伤心地。于是带领狼群,放弃祖祖辈辈和这代与人类辛苦争夺来的领地,和生活的熟悉家园,去了妖界。 带领狼群盾入妖界的狼王高阳,利用爱人教给她的知识和狼族的智慧和力量,以及那把宝剑和六名骑士,统一了纷乱的妖界,开创了妖界第一个帝国与盛世王朝。而温德尔也被高阳追赠为开国皇后,而狼王一生直到驾崩前,再无立后,中晚年时,只有一个妃子伴其左右。 高阳大帝的那把宝剑,就是「黑森之剑」,被视为王者的象徵,而六名骑士只忠于拔出宝剑的人。因而此剑为歷朝歷代以来,凡欲夺王权的野心家,必争的宝剑,不过即便争夺此剑,也不见得能拔剑出鞘。直到一位无名之士终于拔出黑森之剑,而在他临终前,有感于强夺宝剑千年来无止尽的杀戮,于是将宝剑和骑士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封印起来。 而黑森之剑与六名骑士,再次破除封印入世,也是他们最后一任的名主,就是两千多年前,开创帝国与世上空前绝后盛世的狼王——伊菲森大帝。 「呃,我说黎明啊!」小九忍不住出声打断,正专注埋头看着腿上那本《妖史简介黑森王朝的崛起与兴衰》硬皮书的黎明。 「嗯?」坐在车内的黎明仍旧就着来自车窗外一明一灭的光源,认真的翻着书。 「黑森狼族的故事你不是早就听过了吗?而且这本我觉得写得不像歷史,比较像神话或童话故事。」 「唉唷!高阳和温德尔的年代早就不可考没错,黑森之剑和传说的骑士也许自从伊菲森大帝后也早就从世上消失了,至今黑森狼族似乎也无后代,不过,那不重要嘛!就当浪漫的童话或神话故事欣赏啊!」 黎明闔上书本,因为目的地就快到了,后面的内容来不及看完的。毕竟待会要参加的发表晚会,就是黑森帝国,伊菲森大帝的皇家文物展。就顺便复习一下她身为术士,从小就听过的这段像童话也像神话的歷史。 她转头望着车窗,玻璃倒映自己难得妆扮的容貌。她天生异瞳,左眼为蓝右眼为黄,一头深棕色的中长发,一张脸蛋端丽的五官,精细的妆点上大地色的浅眼影,眼角微翘的黛色眼线,弯雅的细眉,玫瑰色的朱唇,两耳坠着祖母绿耳坠,一袭雪白色的礼服,v型开口的胸前,围着一条不粗不细,镶着靛色堇青石和深红色紫牙乌的金色项鍊,宛如森林女神。 自从父亲过世,母亲派人把她从祖父母那里,接来湘家住以后,她就被迫开始学习各种家族法术和武功,学着上流社会的繁文縟节,学者如何与权贵打交道为家族获取名声和财富,也学会带上隐形的面具做人。从小到大,大姊和二哥总是明暗里嘲笑她这个私生女卑贱、乡下来的土包子,三表弟和四表妹也只会装聋作哑,常当她是隐形人。 所以她讨厌打扮,讨厌交际,也厌恶排场和荣华,那只不过是为人性的贪婪、虚荣、自私,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遮掩罢了。 黎明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将视线从车窗倒影自己美丽倩影,移到前面的挡风玻璃。 「三小姐,过了前面的大马路,就到国立博物院了。」司机阿诚出声道,一边踩下煞车门停在红灯前。 他故意绕了一点远路,因为他清楚三小姐虽然匆匆忙忙赶回来换装,但是压根不想赶上湘家那一条豪华的马车派头,只想远远的坐在矮小的车内,最后一个到场。 他和太太阿雅是看着三小姐十五年前住进湘府中长大的,几年前湘家换了大家长,家族上下重新大调整,这才给了三小姐配了管家和女僕,也就是他们老俩口。 「小九,你该进口袋了,赃物发表会结束上车后,我再叫你。」黎明一手抓下肩上的小鸟说到,毕竟一般正式场合,术士或法师,是不能携带式神或式鬼进去的。 「等一下嘛!又还没到,我想看看博物馆的正门佈置成怎样,拜託嘛黎……莫愁。」 小九一看到黎明严厉的眼神,赶紧改口。该死,自己老是忘记,在方圆内只要有湘家人在,就该叫莫愁。湘莫愁,是主人的载进族谱的名字。 虽然管家阿诚和他太太阿雅跟他们是一国的,只是,已经可以看到马路尽头停靠的豪华马车了。 能躲避湘家用姓名控制族人的办法,就是另外取名。要是被族人发现她违反家规,偷藏一手,后果不堪设想。 玄九一想到这,为主子愤愤不平地鑽进了她的口袋里。 红灯还有六十秒。 「叩叩叩!」 突然被敲的车窗,让阿诚和黎明吓了一条。 黎明转头看向车窗外,原来是一个手提着饼乾篮的小男孩。她一边抓起包包掏出三张大钞,一边摇下车窗道:「我买三袋,钱不用找没关係。」 「谢谢。」小男孩一拿交钱一手交货,这时眼光注意到了黎明脖子上那串漂亮宝石项鍊。 「欸!」 黎明惊叫一声,因为小男孩瞬间扯走她的项鍊转身狂奔而去! 「要追吗?」阿诚连忙问。 「唉!没关係,算了,那孩子可能需要钱吧!就当送了。饼乾给你在车上吃,另外两包看你要不要带回去给阿雅。」黎明按着刚被扯疼的后颈,那条宝石项鍊是订做的,她最喜欢的一条。 绿灯了,不出几分鐘,就抵达了博物馆的门口。 3.皇家之宝 「祝一切顺利!」阿诚转头看着匆忙开门下车的黎明说道。 因为,法克先生邀请湘家共襄盛举的原因,不单单只是因为他们是有钱有势的古老家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湘家擅长利用器物来封印、保存或是加以利用,使之成为各种用途的法器。而这种器物,通常是珠玉宝石,或是一些其他特殊物品。 也因此今晚的古文物发表会,就是要顺便请湘家来鑑定鑑定。 当然,这种鸟事,又落到了她黎明头上,否则她今晚根本不会过来,家里其他人也懒得屌她出不出席。她只想下班就回自己那栋小小的房子耍废休息。白天上班已经够操了,晚上还要跑宴会或晚会,跟一堆虚有其表的人,一起在那里装腔作势。 黎明顺着警卫的引导来到展会门口。已经听到里面人声交谈和用餐的声音。 「谢谢,我自己进去。」黎明礼貌的向警卫说,她弯腰拾起招待长桌上的笔,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名字。 「湘女士,请跟我来,我带您去贵宾席。」 「没关係,可以告诉我贵宾席在哪吗?」 「好的。贵宾席在展场最前面,讲台前那张白色长桌,上面有放名牌,您的座位在中间。」 「谢谢。对了,请问厕所在哪?」 「您往展场左手边直走,走到b厅门口后右转,再往前走就会看到了。」 黎明向女招待员微笑点点头,便走了。距离晚会还有一点时间,她可一点都不想先进去应酬讲屁话。 女招待员看着黎明的身影消失在走廊转角,忍不住和旁边的同事小声八卦起来:「欸,刚刚那个眼睛一蓝一黄的女士,就是湘家第三位大小姐耶!听说她生来就是天赋异秉的术士,连家族灌顶都不用,就已经继承家里五百年所有的灵力。」 「哦真的吗?听说不是连鬼王和恶魔都要礼让她三分?难怪这几年湘家接的案子,好像都是她在处理。她今晚也是来鑑定黑森皇家文物的。不知道那些从妖界来的珍宝是不是真的哩!」另一位女招待员小声道,接着她们的谈话就被前来签到的宾客打断了。 黎明按照女招待员说的往厕所走去,一边注意b厅到了没。 其实肚子是有点饿的,刚在展厅门口就闻到食物的香味,但一想到进去就要应酬,就打消了念头,只好希望自己下午出门打蛇妖前吃的包子还能再撑一下飢饿的肚皮。 「咦?这个是b厅?」黎明抬头望着右边的敞开的大门,上面金色的门牌刻着的,的确是b厅。但是,大门口用红线半拉起来,让她忍不住往里面看去。 一个高大的男人,长而刚阳的白色脸上,一对深如大海的蓝色明眸,被健挺的黑眉和直挺的鼻樑,衬得更加深邃,额上一枚紫红色如桃花般的印记,红色的唇角微微上扬,鬓发后露出尖长的耳朵,漆黑如墨的长长发尾垂在身后。一身绣着金色猛兽图腾与火焰纹样的黑色金边猎衣,两隻修长宽大各戴着蓝宝石和红宝石戒指的手,叠握在插入地上宝剑的剑柄上,穿着长靴的腿分开站立,昂首凝视前方。 黎明朝门里左看右看,然后决定朝里面走进去,停栩栩如生的蜡像前,抬头仰望。 俊美男子彷彿在远眺,表情带着自信、沉着和威严,和一种,傲视万物的气势。 她愣愣地望着蜡像,然后才小心翼翼的绕着蜡像打量起来,直到发现了左边的展示铜牌。 致???可尊可敬的伊菲森大帝,在乱世的烈火中开闢了盛世。太阳、月亮与星晨,都曾为我们见证过那永远回不去的辉煌。 哦,原来这个俊美的男人,就是伟大的君王伊菲森。 黎明读完展示铜牌上,那几行由妖精文字书写的字句后,恍然大悟。 这时候外面的走廊传来由远渐近的聊天声,吓的黎明赶紧快步走出去,闪进右边的走廊,装镇定的走向厕所。 唉!真是的,偷偷摸摸的,搞得自己像个小偷似的。 黎明抽了几张卫生纸走进卫生间,心里忍不住亏了自己一下。 —————————————————————— 展厅明亮的灯光下,来自上流社会衣着华丽的绅士淑女,优雅的各自交谈。 发表会就要开始了。 而在最前头贵宾席的市长和博物馆馆长,正为今晚的主办也是主持人——法克先生,引介给黎明。 「您就是湘莫愁女士,久仰芳名,真高兴今晚有幸能一睹您的芳容。」梳着整齐瀏海的棕色短发男子,带着微笑的礼貌一边頷首,一边向她伸出手。 「我也很高兴被您邀请来参加今晚的发表会。」黎明也礼貌微笑的点点头回道,又开口说:「听说黑森帝国皇家的文物,不少在妖界与人界间流连许久,今晚能有幸为为这些珍宝做鑑定,真是我的荣幸。」 法克先生面带微笑的缩回那隻没握到的手,一旁的馆长见状连忙道:「湘女士不愧见识多广,今晚的文物,皆是皇家所有,我也是非常期待有此荣幸能一赌这些宝藏呢!」 「那今晚就有劳您鑑定了。我去准备晚会的主持,失陪了。」法克先生彬彬有礼的说完,就朝讲台走去了。 拿赃物来博物馆发表,真不简单,背后转手收购这种国家级的古物,这檯面下得得罪多少人和妖界权贵,他还真敢。 落坐在贵宾席的黎明讽刺的想。 展厅后排的灯光渐层熄暗了一些,只留下前方白灯照耀的讲台。台下的男士女士也纷纷依序就坐。 「欢迎各位佳宾,蒞临今晚的国立博物院,即将展出的黑森帝国皇家文物。我们都知道,自世界有歷史以来,不同的文明在各地绽放异彩。如果说有哪个时代或帝国,做为世上最传奇辉煌的代表,我想大家都不会否认,两千多年前,再次统一帝国,共融所有族群,进而缔造出两百馀年太平盛世的伟大君王,黑森帝国的伊菲森大帝莫属…………」 接下来法克先生介绍黑森狼族传奇如童话和神话般的简述,被黎明直接放空忽略,左耳进右耳出。台下那些较没接触过这些无关人类歷史的贵宾,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黑森帝国和世上所有的帝国一样,强大的崛起,屹力称霸于世后衰落,中兴又重生盛世,然后慢慢走到气数的尽头,再渐渐湮没于歷史的长河中。然而,黑森帝国的特别,不只是因为它是妖界第一个成立的大型国家、太多传奇凄美的故事,还有,就是曾经出了一位让世间所有族群共融的太平盛世的伟大君王。 族群共融,听起来没什么。但是看看歷史一路走来多少的战争和衝突,数千年来多少无辜逝去的生命、淌过多少鲜血?文明发展至今,物换星移,苍海桑田,然而人心与人性,依旧没有什么改变。 可是,一群狼却曾经办到了真正的和平。 「…………今晚,展出的皇家宝物,一共有四样。」 简介结束了,黎明赶紧拉回放空的脑袋开始认真听讲。 讲台后,一位博物馆馆员和法克先生的助理,正推着一个盖着褐色绒布,半人高的柜子,来到讲台中央。 「第一样宝物,是伊菲森大帝的宠妃,嵐妃的花冠!」 法克先生伸手拉下绒布,透明柜里,一顶由粉紫色宝石点缀朵朵白花的金色花冠,被天花板的灯光照射的璀璨艷丽。 「嵐妃是帕拉依皇后过世后,伊菲森大帝最宠爱的妃子,是个人类。据载,嵐妃是位温柔体贴又泼辣热情的美人。她在世时,伊菲森大帝每年为她亲手编织一顶花冠。而这顶是现今唯一发现的一顶。现在我们有请国立文明大学,妖界文物的首席教授,毕教授,为我们解说和介绍这顶绝世的花冠!」 黎明看着坐她旁边的毕教授上前开始解说,贵宾席离讲台最近,那顶花冠,她看得非常清楚。 湘家专长之一,就是使用各种器具使之成为法器。由于珠玉宝石是天地精华,因此是术士拿来使用的最好素材。这点,身为顶尖术士的黎明,不用等到毕教授讲解,她已经自己解析起那顶花冠来。 由各种不同形状的粉色碧璽、紫鋰辉和桃粉色的尖晶石,镶嵌在雪白色的花朵之间,冠底部镶上的是金箔,内部应该是藤蔓,只是金薄浮镶的相当巧妙,让人底部以为是金属。 这顶冠价值连城之处,不是镶了一整圈的宝石,或是镶贴工艺,而是花朵和底部主体的藤蔓,因为那是真正的植物。将活物定格生命使其永久不变,过了两千多年还能保存如初,这是早已失传许久的技术,即便是当今妖界首屈一指的工匠,也做不出来第二个。 第二样宝物,是皇太后的宝石项鍊。 她听过这位皇太后,据史载,这位封号天华明月的华月太后,并不是伊菲森大帝的直系血亲,而是黑森狼族的长老,以智慧闻名而受狼群与天下的敬重,在伊菲森大帝带领狼群终结乱世时,华月皇太后功不可没。 黎明看那条,镶着蓝月光石、红宝石和蓝宝石的金银双色项鍊,这条项鍊没有刚刚那顶嵐妃的花冠,有绝世的工艺,除了项鍊鍊子上精细的刻纹。 这样的距离,她看不到毕教授所说鍊子上的刻纹,听着叙述和台上打出的放大版照片,她才看到这些刻着黑森狼族,象徵皇家的火纹和云月纹,相当精美。 第三样宝物,是一张只有半面的镜子。 为在场贵宾讲解完前两样宝物的毕教授,回到位子上,她和这位老教授微笑的打了一个面照,起身走向讲台。 「接下来,由湘家当代,也是本世纪最杰出顶尖的术士,湘莫愁女士,来为我们介绍这面镜子可能隐藏的魔法!这面镜子是皇宫里当时的名器之一,叫做若心真镜。据说拥有能够让人看见所心所想之人事物,还能做为穿越时空的器物…………」 黎明一边听着法克先生的讲解,一面打量起这面半人高的镜子。 镜子的背面是桃木所做,刻着相当简单的花纹,由于少了下一面一半,很难看出原本刻得究竟是什么。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即便这面镜子真有那种功效,但少了一半的,不知道还有没有残存的魔法,可以证实它有那些神奇的能力。 镜子可以用来封印或保存东西,也确实可以用在通往别的地方的通道的法器。但是用来穿越时空,可能有点言过其实。 黎明将灵力匯聚在指尖上,轻抚镜子的边缘。 一股幽微的波动抵上指尖,彷彿是两块靠近而相斥的磁铁。 黎明向法克先生点点头。法克先生立刻兴奋地向台下同样好奇等待的观眾大声道:「经过湘女士的鑑定,这面镜子,可能正是传说中的若心真之镜的上半部!」 黎明收回了手。她无法确定这到底是不是若心真之镜,虽然镜子发出的魔力她从来没遇过,但到底缺了一半,无从考证。如果真是的话,湘家一定会想尽办法收购这面镜子,即使只有上半面。 随他唬烂好了。 黎明心里不屑的想。 「最后,今晚的压轴,也是高潮,就是传说中的王者之剑——黑森之剑!」 台下瞬间响起一片不小的譁然,不少宾客脸上,带着半信半疑的表情,在主持人法克先生的脸上和覆着红色绒布的展示柜游移。 台上的黎明也吓了一跳,不可置信的看着法克先生,缓缓拉下鲜红的绒布。 黑森之剑是天下第一名剑,但是在两千多年前,伊菲森大帝持有后,就再也没谁找到过。于是,后世皆认为,那不过是把传说故事里的宝剑,根本不存在在世上过。 展示玻璃柜里,一把刻着狼、火、月和云金红色图腾的黑色剑鞘,斜倚在玻璃柜里的架子上,金色的剑柄正反两各镶着一颗蓝宝石和红宝石,耀眼夺目。 「黑森之剑,是黑森帝国的第一位君王,高阳大帝的御剑,温德尔皇后为他而死在此剑之下。因此又名真爱与牺牲之剑,相传能斩尽世间所有的邪恶,是天下第一名剑……………………」 黎明万般狐疑的在主持人的点名下,再次走到讲台前。 她将更多的灵力匯聚在整个手掌上,小心翼翼的走到宝剑前。 通常这种武器,不同于刚刚那面镜子,由于武器是用来斩杀过生命,又是有魔法寄宿的宝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轻易触碰,很容易被伤害、控制,甚至附身。 她站在离宝剑缓缓将手举起,心里默唸起咒语。 整个展场的空气彷彿凝结了,所有人都盯着黎明看。 「这把宝剑,是复製品。」 黎明放下手,轻轻地道。 4.禁术试别 在场的所有宾客睁大了眼,然后纷纷从半信半疑的表情,转为失望或惊讶的神情,但又很快回到礼貌的微笑。法克先生也立即重新露出笑容说道:「虽然此剑非真品是今晚唯一的遗憾,但再感谢湘女士高超的鑑定!以及毕教授详细精彩的解说!」 黎明朝台下的佳宾们和法克先生,掛出礼节上脸部应有的微笑,然后优雅转身回到位子上。 要是是真品,真不知道后续会发生什么事,可能之后家里那些老头,想尽各种办法把宝剑给弄到手,而且在这混乱又充满罪恶的世代,应该不会有再有谁,能再拔出黑森之剑了吧! 黎明一边半放空听着闭会说辞,一边想。她只想赶快坐车回家倒在床上。 终于,晚会结束了,她耐着性子和一些贴过来的人客套、接了好几张名片,然后快步走出博物馆。 她根本懒得跟自家人上前打哈啦或给眼神关注,她也知道同样来与会的母亲、大姐二哥,和其他死老头,也没兴趣关心她。更别说,和家族豪华的马车队伍一同回湘府。 阿诚已重新发动车子,停在博物馆斜对面街角,等她走过来上车。 「啊…………」刚坐进车内的黎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垮了似的瘫在后座上。 「三小姐,还好吧?真是辛苦了。」阿诚踩下煞车转动方向盘,一边从后照镜看着后座疲惫不堪的黎明关心的问。 「累死了。」 「有看到什么宝物吗?」从口袋自动鑽出来的小九,跳到黎明手臂上迫不及待的问。 黎明坐起身,从前座抓了三小时前买的饼乾,边吃边叙述今晚发表会的过程。 「哇赛!看来这个法克先生,不是等间之辈,能搞到这么多稀世文物拿来展览。背后不知道搭上多少白道黑道。」阿诚一边将车子驶进湘家豪华的别墅群前面的公园,一边说。 去的路上他故意绕远路让三小姐晚点到,回来的路上则是踩油门抄近路。他也不想跟湘家那些人靠太近,在有钱人家里工作快三十年了,薪水和福利好是好,但是都是用尊严和血汗换来的。 「而且要是心若真之镜和黑森之剑是真品,家里那些老头一定也会参上好几脚。」 「没错,那些老头这十几年连军火生意都开始搞上关係,几件妖界稀世珍宝当然不会放过。」黎明完全同感小九上述的评论说到。 「三小姐,晚安了。」 「今晚辛苦你了,晚安。」 黎明关上车门,开门进了屋里,然后灯也不开的直接摸黑上楼回到房间。 湘家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一栋住宅,和专门的管家、司机、女佣和厨子。 在家门外,她是湘家第三位千金、当代最厉害顶尖的术士。在家门内,她是母亲在外面的私生女,做最多家里人不想要的各种杂事,然后好处分最少,住的地方和平日吃穿用度,也是家里配最少的。 自从九岁开始住进来至今,她根本就不在乎这些豪华的物质生活,不过随着自己的年纪越来越长,家里的人出于对她日渐强大灵力的忌惮,这几年才开始多给了些正常的待遇。 而像她这种,百年才会出现一个天赋异秉的术士,命中注定,大寿绝不可能超过五十。 她也不在乎。 才脱着疲惫的脚步终于走到房门前,才正要推开门,一阵喵喵喵的叫声从房里传出来。 「雪儿,我们回来了。」黎明拧亮了灯,一隻白色的猫咻地从床上窜进她怀里,大声地喵喵喵叫,彷彿在抱怨自己怎么那么晚回来。 「雪儿说牠都快睡着了。」肩上的小九翻译说。她平常负责帮黎明和雪儿同步翻译,这算是她做为式神的工作之一。 「对不起啦!谁叫那些人话那么多,唉累死我了。」黎明抓了抓雪儿的耳根叹口气说,然后放下牠,从衣柜抓出睡衣往浴室冲洗一下后,精疲力尽的倒在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搔着雪儿的下巴,舒服的让雪儿渐渐瞇起蓝色和绿色的眼睛,打起呼嚕嚕来。 「对了,明天早上家里要开会对不对?要决定今年全国术士合格晋级赛的内容。」站在床头板的小九,低头看着她问。 黎明原本半睁半闭的双眼,听到小九一问倏地完全睁开。 「该死,我完全忘了有这么一件鸟事。」 「那你想好要选什么了吗?」 「还没。」 湘家是不会让家族任何一个姓湘的家人做术士以外的其他行业。而家族每年负责和政府共同举办全国术士的考试,共分七级,每一级都有笔试、术试和武试。在时常发生战争,或与其他生灵爆发衝突的这几百年来,顶尖的术士可以从这些战争和衝突中,担任许多职位。由于这些工作都是具有高度生命危险,因此薪资都非常高昂。 她一个月前大学毕业,就直接在家族的事务所上班,而在毕业以前,她就已经考过第六级。依据家规,她一定得参加第七级考试,而且必须通过,不管她愿不愿意。 不过,第七级考试可以让应试者自由选择考官给的试别。 「我应该选择禁术的试别吧!」黎明放下骚着雪儿下巴的手说。 「你确定吗?禁术一但失败或中间出任何差错,就会反噬失术者哦!你想要挑战什么样的禁术?窥探天机?逆转时间?互换灵魂?还是穿越时空?」 「穿越时空好了。至少有一段时间不用看到家里那些嚣张做作的讨厌鬼,也不用跟其他利欲薰心的术士一起在那里斗。」 「那你要穿去哪个时空?」 「明天再想啦!」 黎明拉上被子,熄了灯鑽进被窝里。 什么鬼考试鸟禁术,明天起来再说,今天已经够累了。她打了一个哈欠,很快就沉沉睡去。 她梦见一片桃花林,点点的桃花漫天纷飞,晴空下阳光暖暖的,映着如茵的草地,和一条清澈粼粼的河水。 她走到一颗大桃花树下,坐了下来,一种久违的舒心愜意,让她无比的放松。她掏出笛子,真庆幸自己有带,这是自己除了斩妖除魔外,唯一会的才艺。 她将笛子递到唇边,吹了起来。 清风拂起河面的涟漪,也拂了她一身艷红的桃花。 这时她看到河的对岸,有一匹黑狼,远远的,她看不清楚,但总觉得,他好像也远远的在望着自己。 清风再次抚过桃花林,发出一片树涛声,飞舞在空中的桃花,纷纷飘落在她和狼中间的那条河面。 —————————————————————— 「咕——咕——咕——」 窗外不知名的鸟叫,让她醒了过来。 黎明微微睁开眼睛,四周一片寧静的黑暗。 她翻了一个身,望向窗外大部分还是黝黑的景色,脑袋渐渐的醒了神。 刚刚自己做了一个梦,有桃花林、花雨、清风、绿草,和蓝蓝的天空和河水,自己在树下的花雨吹笛,她从来没见过,和去过这么美的地方。 对了,还梦见一隻狼,黑色的狼。 狼。 昨晚参加的文物发表会、栩栩如生的蜡像、第七级考试的试别,涌进脑子里。 黎明回忆了几下,已经醒过来的脑袋再也睡不着了。 她轻轻翻开被子下床,走到窗边,雪儿和小九还在床边呼呼睡得香甜。 窗外的漆黑已经慢慢变亮,太阳要升起了。 她愣愣看着朝阳的曙光越来越明亮,让她想到昨晚看到那把假的黑森之剑,剑鞘上,狼、火、云和月的金纹图腾。 万丈金光的晨曦越发照亮大地,天空正转为晴蓝。 也许那个万族共融的和平盛世,正是自己一直想去的地方。 黎明想,一阵风吹过她的面颊。 5.意外的凑巧 早晨的阳光从三面不同方向的玻璃窗射进室内,一张盖着华丽桌布的椭圆长木桌,围坐着十个人,个个神情严肃。 因为今天湘家要开会决定第七试的内容。而在提交报告给政府之前,家族内必须要先有共识才行,才不会出了家门以后,大家不同调,口径不一致。 主持会议的是湘越,湘家目前的大家长,是黎明母亲湘英的哥哥,也就是她的舅舅。而目前湘家的新生代主力,除了她自己,还有大姐湘华,二哥湘涛,以及三表弟湘毅和四表妹湘擎。此外,湘英湘越兄妹的母亲、弟弟及哥哥,虽然已退休,不过凡遇到像是这种和政府举办或合作的大事,他们还是会出席表态。 说穿了,不过就是一群老不休,老而不退休,捨不得放手权力转让给他人,即便是自家的人。 黎明讽刺的想。 「既然已经讨论完今年全国第七试的所有考试内容,也都定案了,今天中午前就会提交给考试官员。最后,我们要讨论的是,家里今年要应试的成员……」湘越将眼光投向黎明,继续说到:「想要选择的试别。」 湘华挑起了秀眉,湘涛撇起了眼角,湘英不轻不重吸了半口气。 坐在左前方那几个满头银发的老公公老太婆,即那群老不休,也将锐利的眼光射向她。 「我选择禁术的试别,穿越时空。会在考试当日施术。」 原本就很静肃的屋内,剎那间更凝重起来。 「穿越时空?万一有去无回呢?你可想清楚了?」湘越绷紧了脸庞问。 「是,想清楚了。」 黎明一蓝一黄的双眼,直直迎上湘越的眼光答道。 「好。离考试还有一个月半的时间,八月开始,你在事务所的工作我会找人接替,剩下的时间,你好好准备……」 「莫愁,你想好了穿越的时空没?」一头银发向后梳成一个发髻的老太太赫然出声问。 「是,外祖母,我预计穿越的时空是两千年前,妖界黑森王朝,伊菲森大帝的大明盛世,三年之后返回。」 黎明将脸转向湘和,平顺的回答。 「穿越时空这个禁术,这几百年来,还没有人做过,一但穿错时空或卡在时空里,或是在那里遇劫,或因为不小心改变太多的歷史而遭到天道反噬,都会丧命,甚至可能让自身的灵魂陷于时空的道洞里面出不来。你可想清楚了?」 「是的外祖母,我想清楚了。」 黎明再一次迎上湘和锐利如鹰的双眼,平顺的回答。 「有自知之明,是最好不过了。」 湘和收敛起锐利的神情,缓缓说道。 「那今天的会议就到此结束,各位家人可以到二楼准备用午膳了。」湘越宣佈。 室内角落的落地鐘倏地依序敲响了十二鸣声。 ———————————————————————— 黎明如以往用不快不慢的速度进餐,礼貌的和餐桌上那几个老头,以及母亲和舅舅点头示意后,就回到自己的住处。 「碰!」 黎明不轻不重的关起大厅的门,然后倒在沙发上,再往天花板深深的翻了一个白眼。 「喵嗷——喵嗷——」闻声的雪儿兴奋的从二楼飞奔下来,一边大声叫唤。 「那群老头有什么意见吗?」小九拍拍翅膀从雪儿背上飞下来,降落在黎明的锁骨上,歪着脑袋问。 湘家整个从公园、庭院、车库,到里面每一栋房子,都佈有结界,一边挡外人,一边防自家人。黎明早在好几年前,就发现在这些结界下,再佈一个相似的结界,就可以和原本的结界抵消,以她的能力,不但能轻松做到,还不会被家里人发现,让自己居住的小屋子保有私人空间,想干嘛就干嘛,这是应该的。 「老太婆问了一下穿越的时间和地点,还有一些告诫,就这样。」 黎明说完,便把脸埋进雪儿蓬松的白毛里,深深吸了一大口。 「三小姐?」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是阿雅的声音。 「我在呢!」「那我进来啦!」 阿雅推开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信。 「今早你去开会没多久,有个人要来找你,说要亲手交给你这信,我说你在开会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他在会客室等了两小时后,才把信转交给我走了。」 黎明好奇的接过那个白色的信封,她向来不热衷交际,也无心经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 用拆信刀一划后,一张米色的邀请涵被拉了出来。 致湘莫愁小姐: 昨晚发表会后,恕在下主持晚会繁忙,会后招待不周,未来得及邀请您蒞临今天中午的展览开幕会。若您有时间也有兴趣,诚挚邀请您随时来市立博物馆展览会,并且在法器和古物方面,有些问题想和您请教。 敬祝一切安好??????法克先生???谨上 黎明读完后皱起眉头,然后把信扔进玻璃茶几旁的垃圾桶。 「嘿等等,你不是要穿越回黑森王朝的大明盛世吗?不如去展览会看看,除了顺便了解一下那段歷史,应该也有一些相关书籍可以买回来研究参考。」 小九提议到,然后跳到茶几边缘,用鸟嘴从垃圾桶啣回那张信。 黎明吸了一口气,听起来蛮有道理的。 「好吧!那午觉之后就去一趟博物馆。」 —————————————————————— 「我们待会坐车还搭车?」小九看着从柜子抓出小斜包包的黎明问。 「骑自行车去。」黎明背起包包,走到梳妆台的大镜子前,检查一下仪容。 她不喜欢化妆,加上术士的工作蛮多时侯是必须抄傢伙上去干架的,因此她也没有这个习惯。不过待会是要去博物馆而不是去除魔,还是要简单打扮一下。 她描了一下眉毛,上了淡色的口红,头发向后梳绑成一条简单的发尾垂在脑后,从首饰盒挑了一对祖母绿的金耳坠,和一支翡翠紫罗兰手鐲,然后再将随身携带的法器,变成银戒指戴上。 法器就是武器。每个术士或法师都各有自己的法器,她的法器平常变成银手鐲或银戒指戴在手上,需要的时侯,视情况变成合适的武器使用。 方便、低调、灵活。 她拉了拉衣摆,白色上衣和深青色长裤,还有万用能装进很多东西的魔法小包包。 唉!自己这双异瞳色的眼睛还挺难搭配服饰的。 「雪儿,我们走囉!」黎明摸摸躺在窗台上晒太阳的雪儿说,牠喵呜一声后,翻了个身继续睡。 黎明关上屋门走下阶梯,然后走向院子一角牵出自行车走向西门。 她不想走正门,一个是正门前面有个大庭院,要走比较久,一个是碰到自家人的机率比较高,家里那几个老头蛮喜欢在那里散步,而且是不定时的出来间晃。 可是,有时候就是讨厌什么,就来什么。 前方转角传来由远而近的马蹄声,黎明立刻皱起眉头,她没地方闪了,家里除了正门前面的大庭院和车道有双向道路以外,其他都是单行道。 一辆豪华的马车从转角迎面而来,坐在车上的,是湘华。 「大姊。」黎明牵着自行车靠边,不得不对上视线后,例行出声打招呼道。 「唷,莫愁,出门呀?怎么外出常常自己走路或骑车?舅舅不是派了阿诚到你那去了吗?」湘华示意停车,一手扶着座位旁的车缘,俯首望着她说。 「我喜欢走路和骑车。」黎明面不改色的看着一身珠光宝气的湘华,语气直平的说。 「哦对了,看你昨晚在博物馆的打扮,是不是缺衣服首饰啊?没有的话,大姊这里有不少,有空叫阿雅来拿,不然每次出席重要场合,人家还以为我们家是不是改行了呢!」 湘华拉高尾音,翘起蛾眉对黎明说道。黎明表情依旧的回答道:「那先谢谢大姊的好心和大方了。」 湘华朝她丢出一个笑,然后将上半身缩回车内,马车噠噠噠的继续向前驶去。 「那臭三巴每次是颐气指使什么鬼啊?就一张脸皮生的好看,啥本事都登不上檯面,就知道炫耀和欺负人,到底在神气哪一齣剧的?」 小九气急败坏从黎明的包包探出头来,朝着马车的背影骂道。 黎明望着远去的马车,湘华和湘涛这对和她同母异父的龙凤胎兄姊,和她只差了两岁,兄姊从小对她都是这个态度。 可是,刚刚和湘华近距离的脸对脸互看,怎么总觉得,她的容貌好像比之前更加艷丽,一种近似妖媚的艷丽。 她是术士,妖或鬼媚精灵以人的姿态出现或变成人,外表就算跟人一样,她也能分辨出来。 「…………欸欸欸,黎明,你不骂几句出气吗?」小九炸起一身的鸟毛,气鼓鼓的啄了一下她的手问。 「我不想浪费宝贵的口水。」黎明跨骑上自行车,将包包塞进车篮说。 算了,鸟她这么多神经干嘛,干我屁事。 黎明一甩发尾心里想着,然后骑向西门。 湘家一共有东南西北四个大门,东门为正门,其他三门为后门或偏门,每一道门都有警卫,而警卫,不尽然都是人类。 毕竟是干除魔斩妖这一行的,除了家里人,出入湘府的,有政府官员,有达官显贵,有奇人异士,还有妖魔鬼怪,或某路神祇,甚至是异界生灵。 西门的警卫看见三小姐骑车而来,脱下帽子对她点点头,然后目送她骑向西大门。 黎明在快到敞开的大门前,跳下了车,冷眼对上门旁两隻三尺高的石狮。石狮居高临下俯地转动铜铃大眼俯视她,然后起身向旁边让开,红色大门伊呀一声缓缓敞开。 黎明再次跨上自行车,骑了出去。 她吐了一口气,不快不慢的採着踏板,博物馆骑车过去,大概要四十几分鐘。 现在是七月中旬,暑气正热之时。但还好下午是阴天,骑车又有风,不失凉快。 下午三点多不是下班时间,车少人稀,才半个鐘头就到博物馆了。黎明停好车拎起包包,和化成人形的小九,买了两张成人票后进了去。 她不想找法克先生,出门前她简单查过他何许人也,祖父那一辈开始从事考古和收藏古物,也为此家中越渐发达,但是他父亲又因为盗墓和非法买卖古物,吃上官司,还在妖界得罪不少权贵,导致家道中落。而到了法克先生这一代,重新白手起家,不过听说私生活挺混乱的,还离过两次婚。 此外,她根本就不想跟些三教九流扯上什么关係。 由于是週五,人不算多,参观起来倒是满愜意的。虽然昨晚来歷不明的半面镜子,和黑森之剑的贋品挺可笑之外,其他展出的文物,还真的满有参观和研究的歷史价值。 两个小时后,她们来到书籍和纪念品区。黎明正一本本翻着书,一边考量什么书对自己的穿越有所帮助时,一个男声从她旁边响起:「莫愁小姐,真高兴你来。」 黎明抬起头,法克先生满脸笑容,她简单的打了个招呼。 「你在找什么样的书?」 「我想找一些伊菲森大帝在位年间的歷史年鑑,和当时风俗文化相关的书。」 「没问题,我办公室有几本应该是你要找的,要不要一起来看看?」 「好。」 黎明点点头,拉起旁边正在看纪念品的小九。 「这位小姐是?」 「玄九,凤凰,我的式神。」 「哦,原来是这样,好的,那请两位随我来。」 黎明简单的介绍,看着法克先生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心底松了一口气,因为她完全不想多聊。 她们俩随着他左弯右拐,进到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里。 法克先生给她们倒了茶,然后从书架上取下几本黑硬皮烫金的书籍放到了桌上。 「这几本是家父早年在妖界收购的,算是目前关于黑森王国出版年代最早的。不过,里面都是妖精文字,所以人界并没有出版太多翻译版本。不过,我想这对您来说,不是件难事。」 黎明翻开书本,大略瀏览了起来。其实妖界自古至今,都使用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但是某些族群,为了保留自己的文化或秘密,会选择发明专属的语言和文字。妖精文就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几千年来至今妖界还会使用的主要语言和文字之一。 妖精语对术士或魔法师来说,算是基本功,但精通的人很少,又要看得懂古妖精语的人更是少。 最厚的一本,是黑森王朝两千年的歷史年鑑,记载的挺完整的。其他两本是有关当时妖界风俗文化的介绍、奇闻軼事和稗官野史的收录,以及地理、水文和天文的地方志。 黎明心头一喜,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她要的书籍资料。 「如果小姐对这些书有兴趣,都可以出借让您带回去,我这半年会暂时在博物馆工作。」 「太感谢您的大方了。」黎明抬起头,掛出礼貌的微笑道。 「对了,不知道小姐是否也正在研究黑森王朝,还是在找一些相关的宝器呢?」 在旁边喝茶翻书的小九,闻言抬头望向黎明。 「对,因为事务所接了几个有关的案子,所以最近想研究一下。」黎明客套的答道,然后又说:「最晚在九月前就会归还给您。」 「原来如此。那希望这几本书对小姐的工作有帮助。」法克先生也露出礼貌的笑容说。 6.三姐弟 黄昏的晚霞为城市披上今天最后的日光,也将路上人们的影子拉得又黑又长。 「欸,黎明,那傢伙免费借给我们这么贵重的古书,我们还拒绝他的晚餐邀请,是不是架子太高了一点?」 已变回小鸟站在车篮上的小九忍不住问。 「嗯……应该还好吧?我有留我事务所助理的名片给他耶!」黎明一边踩着自行车踏板一边回道。 她按下煞车停在路口,准备绿灯时骑进小巷子避开人群返回湘府,现在是下班时间,街上人越来越多。 「那个,姐姐……」 右边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她转头一看,一个穿着旧到褪色但乾净衣裤的小女孩,一手拎着一篮子的饼乾,一手拉着一个小男孩,紧张地望着她。 就在黎明伸手从包包里准备掏出钱包时,小女孩从口袋掏出一个盒子双手颤抖地捧到她面前—— 「姐姐,对不起!我弟弟昨天晚上偷了你的项鍊,我已经骂过他了!盒子里面是你的项鍊,真的很对不起!」 小女孩说完,拉着弟弟一起鞠躬道歉。 黎明愣了一下,赶紧接过盒子,然后把车牵上人行道,一边拉着小姐弟上人行道,不然就快绿灯了。 「谢谢你们还我,我没有放在心上哦!你们卖的饼乾很好吃,姐姐今天再跟你们买几包。」 黎明温柔地说,一手伸向包包。 「没有关係,姐姐可以免费!」小女孩松了一口气又不好意思的赶紧说。 「可是这样就没有钱帮妈妈买药……」 小男孩忍不住看向自己的姐姐出声道。 他姐姐立刻瞪了他一眼示意他闭嘴。 黎明停下了动作,看了看这对小姐弟。 「如果可以的话,能带我去看看你们的妈妈吗?姐姐在医院有认识的医生,知道她生了什么病,就可以带她去看医生,而且比较便宜唷!」黎明温柔地看着小姐弟说。 小姐弟俩眨了眨眼,然后对她点点头。 「我叫蕾雅,我弟弟叫朗德,小弟弟叫朗雄,他在家陪妈妈。」 「我叫黎明,牠是小九,我的朋友。」 黎明将包包背在身上,在她的提议之下,蕾雅将手上那篮饼乾连同收钱的钱包,放进空出来的车篮里。 三个人连同一隻小鸟和自行车的影子,在路上被拉夕阳拉的很长很长。 在首都里,有豪宅,有别墅,有稀贵的车子和豪华的马车,稍远一点的区域是普通的公寓住宅,但更多的是,在市区外的贫民区。 她大学开始有比较多的自由,大学前两年有空时她会跟着一些服务团体一起去贫民窟服务,不过到了三年级家里要她开始忙家族企业和通过一关关的术士考试,直到今年毕业再都没有空再去。 大约四十多分鐘后,已经来到贫民区。 天色已暗下来,贫民区的路灯非常少,一条长长巷子只有一到两柱灯,视线很昏暗,一间间破旧房子的窗户,不时传来人声和蜡烛的摇曳的火光,以及做晚饭的炊烟。 她还记得贫民区白天的样子,其实这里卫生条件和公共设施,十多年前在战争结束后,经过政府的补助和民间善心团体的帮助下,已经改善了不少。住在贫民区的居民,其实大多也很努力在讨生活。只是,不少战争后残障而失去工作能力,或是因为污染、疾病,甚至是种种不得已原因而被社会残酷淘汰的人,就会被遗弃到这个地方。 「唉呀!」黎明一脚被路面不知道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还好牵着车,不然没东西扶,刚一定摔个狗吃屎。 「姐姐小心一点。这条路在上次暴风雨之后就一直没修。」蕾雅伸手扶了她一下说。 前方有柱路灯,视线又变得清楚些。这才看到路灯旁边有一个人影。 蕾雅从车栏里拿出那个褪色的布钱包,掏了几枚硬币,然后在经过他身边时,蕾雅将钱放进了他的黑皱的手里。 在白色的路灯下,黎明才看清楚这个人,一种好几天没洗澡混着尿骚味的味道扑鼻而来,身上穿着已褪成惨白色的上衣和绿长裤,男人头上覆着杂乱稀殊的灰发,右眼的地方是一个大窟窿,左眼眼角堆着眼屎。 他将手里的硬币握紧了,然后一手拄着拐杖,一瘸一瘸的向左走向一间矮小破烂的房子。在昏暗的路灯下,男人右下脚那截裤管,被风吹了开。 「那个老爷爷叫阿勇,我们家的邻居,平常几乎不说话,不过我们有时候会去他家照顾他一下。听其他人说,阿勇爷爷从战争回来以后,就一直住在那间小房子,那间房子以前是他的家。只是战争后家里剩下他一个人了。」 蕾雅在前面一边领路一边说。他们家就在旁边,到了,黎明将自行车在门口旁停好。 蕾雅推开门,朗德飞也似的衝进家里大喊妈妈我们回来了。黎明突然开始有点紧张,不晓得这位女主人见了她以后,是否欢迎。 三姐弟的家非常小,却相当乾净整洁,一张刮痕脱皮的木桌,和一条像是公园废弃但被修过的长椅,一张大床,屋角有一个柜子、两张折叠的小椅子,和一个小小的燥台和洗手台。 一位靠在床头的中年女人,抬起头看见她,一脸的惊讶,不过蕾雅已经和两个弟弟扑到母亲床前,嘰嘰喳喳的很快和母亲解释今天的事情。 「黎明小姐,真的非常不好意思,谢谢你愿意原谅小犬的不懂事,我们家很简陋,还请你不要嫌弃。」 坐在床上的女人抬起削瘦的脸庞,凹下去的双眼带着惶恐和抱歉的神情说,放在被子上皮包骨的手微微颤抖,一头没有什么光泽的黑发丝无力垂在她瘦小的肩上和胸前。 「伯母您好,没有关係的,我很喜欢您家的孩子,乖巧、诚实又懂事。」 黎明温和又真诚的说,然后坐在朗德为她拿来床边的折椅上。然后两个弟弟一起去帮姐姐做晚餐了。 她是术士,但是父亲和祖父母是医家,在九岁父亲过世前被湘家接去住以前,她也跟着家里学医帮忙。去了湘家也是私下偷偷看相关的书籍,好不容易上大学有了自由,利用课馀偷偷去修医学的课,还跟他们一起去医院实习过。幸好,湘家的人至今不知道这件事情。所以她想,她有认识的同学现在已在医院上班,医费她可以帮忙全出,加上初步判断病情自己绝对有足够的能力。 可是,一见到这位母亲,她就知道已经帮不上什么忙了。 凹陷的双眼和额头发黑,乾皱的嘴唇泛青,双颊的皮肤勉强被骨头撑起,全身散发一种大寿将至,生命快熄灭的晦暗之气。 「您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吧?不好意思,这么简漏的地方没有什么好招待的。自从去年我先生过世,我又生病后,家里都是三个孩子在打理……」 她突然哽咽起来,斗大的泪珠从混浊的双眼掉了出来。 黎明倾身温柔的抱住这位母亲,她不是人母,这辈子也不会活到当母亲的年纪和命运,但是,她懂得这种无法为牵掛的所爱之人,尽一点义务的无奈悲痛。 三个小小的孩子在屋角的洗手台,忙着分工和吵嘴准备晚餐。 「伯母,之后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为他们找到领养人。这段时间,您就放心的和孩子相处。」 黎明握住那双枯皱的双手,肯定的对她说。 她吸了吸鼻子,稳定了情绪下来轻声说: 「谢谢你,黎明小姐。我丈夫以前家境不错,但是他去年出车祸走了以后,婆家原本就不赞同我们的婚事,便把我跟孩子赶出家门,说我是剋夫的女人。半年之后我病了,所以才会换三个孩子扛家计。其实……其实……孩子们都知道我的病不会好了,只是都很懂事,不想让我难过。我知道生死有命,但如果孩子之后有一个好的归宿,我就可以放心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回握住黎明的手。这是自从先生过世和她病倒以后,第一次重新感觉到人间还有温情,让她又有了勇气。 小小的屋子里,难得这般热闹的一顿晚餐。黎明在帮忙收拾完又陪三姐弟和他们的母亲聊了一会,就告辞了。 她牵着自行车,施了一个简单的法阵将自己和小九传送到贫民区外。 原本蕾雅要带她走出来,怕她路不熟又灯光昏暗,但她婉拒了,毕竟时间那么晚了,一个小女生送完她自己走回去又不太安全。 「黎明,那位母亲只剩下大概五天吧!在我们九月穿越之前,三姐弟暂时可以白天接他们来事务所的办公室照料,但是之后领养人要找谁?」 小九站在车篮上问。 「我想问问看阿诚和阿雅,君礼过世也有七年了,我想他们……」 黎明突然闭上嘴,右手上的银手鐲瞬间化成银色的长枪,而小九也几乎是同时化成人形,背上四对金白色的翅膀张开,手纂紧了环绕在身上赤红色的混天綾。 两人不约而同的绷出杀气,狠狠瞪向覷黑的街道。 贫民区离公寓住宅隔着一条大街,白天这里是市场,晚上就是空街,偶尔帮派混混,夜晚会来这里喝酒或斗殴。 漆黑死寂的街道,只有几盏隔着远远的路灯,惨惨的照着极有限白光。 错觉吗?感应错误? 两人绷紧全身的肌肉,过了好一会,小九才又变回橙黄色的小鸟,黎明将长枪缩回银手鐲,吐了一口气。然后再施一个法阵,直接回到市区湘家西大门三里以外。 「我觉得不是我们神经过敏的问题,那个气息和昨天傍晚在山上收拾完蛇妖后,那股感觉很像。」黎明将自行车停回院子一角后,拎着包走上台阶开了门,对肩上的小九道。 原本是想骑车回来散心的,一连两天被鬼鬼碎碎的东西跟了,搞得一点心情都没有了,讨厌。 「那就等它自己现身吧!」小九一脸满不在乎的说。 楼梯上传来了雪儿响亮的喵声和蹦下阶梯的声音。 三姐弟的事,明天再跟俩老口说好了。 黎明吐了一口气想,蹲下来抱起雪儿狠狠吸了一口,然后瘫倒在沙发上。 7.禁术的代价 今天是週末,但是来访湘府的宾客并不少。 经过一整个早上加下午的面客,简直比除妖驱魔、上山下海还累人。 日头已偏西,黎明才回到自己的小宅子,砰的一声关上大门,然后走向卧房开始脱掉烦人的衣饰,开始疯狂卸妆。 而来找她黎明的达贵,这几年越来越多。自从她开始考术士起,大家似乎都默默认定她这位百年来才会出现的一个天赋异秉之人,是湘家未来的大家长,继承和主导家族的未来之星,上流社会炙手可的新贵。 她很清楚家里那些人心底在打什么算盘,表面对外是一个样,家门关起来又是一副嘴脸。湘家,是不会让她这个私生女继承家业,而她对家族什么百年荣耀、财富和名声,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只有不屑和不耐。 从浴室出来后,她一边用毛巾乱拧头发,一边从柜子里拿出一包鸡肉乾,倒了几条在雪儿的食盆里,然后瘫倒在床上,过了好一会,才坐到书桌前,翻开昨天从法克先生那里借回来的书。 这三本用古妖精语撰写的厚书,连自詡精通妖精语的她,为了谨慎起见,还在家里图书室的,找了一本古妖精语的辞典,好对照翻译。此外,也在禁书区,找到一本以前从没发现过的禁术之书。 她先归纳出一个半月后,就要穿越的时代背景,可能所需知的一切资讯,然后在记事本记上页码和简单註记,以便在接下来的时日,方便分批翻译阅读和做笔记。 时间一晃一小时半过去了,接下来,轮到那本从禁书区找到的禁书。 禁书是没有七等资格的术士和魔法师,不能翻阅的。她还差七等里最后一科术科还没考,但是她偷偷施了法,轻轻松松地瞒过禁书区设下的符咒,把书给带了出来。 湘家干这行足足五百年,除了买地盖房堆财富,蒐集网罗罕见法器和书籍,也是例行公事之一。 因为穿越时空不是闹着玩的,她知道怎么施术,但确切的步骤她并不完全清楚,一般高等的书籍里有相关内容,但为以防万一,还是从禁书区找比较能获得更正确的资讯。 这本禁书没有书名,黑底硬皮的书封书底,完全没有任何图画和文字,一片漆黑。 她将灵力聚集在手掌上,在书本上方画了一个繁复的手势。 看起来书没有被下咒。 她松了口气,因为有的禁书会带有咒术,不解开就触碰,麻烦就大了。 她打开书,开始找寻她要的。 这本无名的禁书,只有一页的目录,她先大略往后翻了一下,发现书里的文字不一,有古汉文、拉丁文、古埃及文、古妖精文,还有几个她不太确定,甚至是从没看过的文字。 此外,似乎每章都有附上几张插图。 她翻回目录,目录的文字也各不同。 看来当初编辑这本书的术士们,认为原文的内容才是传达真实文意最好的方式,才会在一本书里呈现文字不一的内容。 读得懂,就读得懂, 读不懂,就读不懂。 她顺着目录,仔细地依序读过去,剩下最后一个项目,是由古妖精语书写的。 她翻了辞典,最后翻译出来这句: 宇宙的神秘——时间与空间交错的意外,改变与不改变间的不定之局 看来是找到了。 她照着页码翻过去,出乎她意料的是,内容只有简单的三页,没有任何插图,就结束了。 黎明吸了口气,头也不抬的唤道:「小九。」 「干嘛?」 「我找到了,只是有够诡异的,撇除亿分之一的偶发自然穿越,照理说,穿越时空是最玄的术,可是书里只用三页就结束了。其他章节都至少十页以上。」 「很正常啊!因为除了偶发穿越,施术成功穿越的人,不一定还能成功再回到原本时空。所以其实几千年来,到底怎么穿越,没有人真正知道。」 小九拍拍翅膀飞了过来,降落在摊开的那本古妖精语辞典。 雪儿也好奇的跳上黎明的大腿,歪着毛绒绒的脑袋,睁着蓝色和绿色的猫眼,两隻前掌搭在书上,喵了一声,表示也要参与。 「听说,穿越时空的施术条件不难,难在穿过去后。」 黎明一手搔着雪儿的下巴,一边道:「难在穿过去后什么?」 「我也只听说这样,不如,我们一起翻译?」 一人一鸟,外加一隻猫,一个小时后,重新阅读笔记本上翻译后写下的文句: 1.过去、现在与未来不断在向前,空间在内,时间在外。当太阳和月亮,在地平线或海平面交转之时,时空的通道会在对的机缘,或于可接受的方法,而为你开啟。 2.时空的通道里,静下来,倾听自己的心和声音,这会帮助你找到正确的出口。 3.未来,可以改变,也不能改变;过去,不可以改变,也能改变。朋友,铭心切记,若史书尚未于现在消散一切墨跡,则时空下,逆转已晓之事,可能将招致从天而来反噬。 黎明默默地,反覆的读了三次,才开口说:「看起来当初着书的作者之中,至少有一位成功穿越了。」 「应该是。这三个原则,就佔了一页的内容。后面两页,大概是穿越的实际步骤。比如说施术的咒文和法阵,以及回来的方法之类的。」小九扫过剩下的两页道。 「明天再继续看吧!这两天够累了。」黎明闔上笔记本和所有书本。伸了个懒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三小姐!你在休息吗?」 房门外传来阿雅的声音和叩门声。 「还没呢!」 黎明连忙抱着雪儿起身走向门口,打开房门。 「还没用过晚餐吧?已经八点半了,想说你没下楼用餐,是不是太累休息了。」 「啊?已经八点半了?」黎明回身望向房里的时鐘,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吃晚饭。 ———————————————————— 依据湘家的规矩,除了各大门警卫有自己的宿舍,各宅的管家、女佣、书僮、保镖、司机和园丁等等,以及员工们的家属,都住在宅主隔壁的房子。 不过黎明的宅邸、院子和车库,在湘家里是最小的,也只有管家和女佣各一,也就是阿诚和阿雅。而僕因主贵,所以老俩口自然是没配到专属的房子,和黎明共居一宅。 一楼是客厅、饭厅和厨房,一间房是俩老的;二楼是黎明的卧室兼书房;三楼原本堆杂物,她住进来后便清掉,一半改成图书室,一半是阳台。屋外的院子有三分之一的面积被车棚佔掉,剩下的空间用来种些花草蔬果,以及平日用来练武。 也因此,每逢家里没有聚餐或宴会,黎明总是和阿诚阿雅,一起在一楼饭厅用餐。 趁吃饭的时候,黎明和俩老提了三姐弟的事情,而如她所料,俩老挺乐意之后领养这三个让人疼惜的孩子,这让她放心下来。 阿诚和阿雅唯一的儿子君礼,高中毕业就去从了空军。七年前,被国家调派去邻国的盟军作战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只有送回来他的一措头发,和一枚勋章。 一想到君礼,她也难过起来。君礼大她七岁,自她住进湘家被各种刁难,君礼总是像哥哥一样,偷偷帮她、保护她。她十三岁生日那天,又被兄姊欺负,君礼居然直接揍了嚣张跋扈的湘华和帮兇的湘涛,自此让兄姊离她远了些,也收敛了不少。 「对了,三小姐,有件事,不知道我们能不能问。」阿雅放下筷子说道。 黎明拉回思绪,拿着餐巾纸擦嘴,抬起脸对上俩老突然变得凝重的神情。 「嗯,什么事情?」黎明来回看着阿诚阿雅严肃的表情,有点不知所措的答道。 「下一个月半的术士七级考试,听说三小姐选了禁术的试别,穿越时空。」阿诚眼睛不眨的说。 「呃,是的。怎么了吗?」 黎明不解的看着他们说。 阿雅吸了一口气,有点颤抖的道: 「三小姐,你知道,我从十五岁国中毕业就在湘家工作了,这五十年来……」 一旁的阿诚送去一个鼓励的眼神给老伴,阿雅又吸了一口气,放低了音量继续说: 「其实……在四十六年前,湘和老太太还当家时,老太太的祖父,有次接了一个特别的案子,是一个千年九尾狐,要和人类互换身体和命格,也就是交换灵魂,对掉身体。因为,那隻九尾狐想要以人类的寿命和方式,结束生命,而那个人也同意。那时湘和直接反对拒绝,因为互换灵魂是禁术,风险极高,危险异常。 但是老太爷抵不过九尾狐赠送的东西,是什么东西我不清楚。总之,老先生答应了,安排了一个时日,在正央楼三楼的北乐厅,为他们施法。 那时我在隔壁东兴厅,因为那天早上我去帮忙摆明天宴会的桌席,掉了一个发夹在那里,于是中午我回去找,结果……结果……」 正央楼是湘家专门宴客和开会的大楼,一楼是会议厅,二楼有四间厅室,中间隔的是可移动的屏风板,必要时可拆叠,变成一间,以做宴会厅。而三楼是客房。 阿雅满脸惶恐和害怕,吸了好几口气,才继续说: 「那时我在隔壁,隔着屏风听到老太爷说话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因为我不知道他们会在隔壁,我想说躲一下,等他们走了我再出去。他们没讲很久,老太爷就开始施术,起初我只听到咒语,接下来就传来野兽的吼声和人的嘶喊声,跟老太爷的惊叫声,以及东西撕烂的声音,和血的味道………… 我吓到腿软,只听到一阵脚步声衝上楼,应该是好几个人上来了,门外传来惊人的打斗声和动物咆哮声,还有嘶声力竭喊救命叫人来的声音,门外兵乒乒乓乓的,好像东西不断被砸碎,还有浓重的血腥味,这时我听见湘和和其他人衝上楼控制局面的叫喊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终于没声音了,只听见人都下去了,湘和才低声对另一个人说,老太爷……老太爷……」 阿雅流下泪来,阿诚拿了一张乾净的纸巾,温柔的帮老伴擦眼泪。 黎明和小九静静的坐在对面。她已猜到阿雅还没讲出口的结局:老太爷施法出错,法术当场反噬,不但两人一狐立即毙命,还让老太爷变成了怪物,杀了衝上楼来的人。 被所施之术反噬,大多非兇极恶,因为任何术都要有代价,术越高阶,代价越高,而会反噬的术大多为禁术和恶法,就更别提失败的后果。 因此,被自己所施之禁术,反噬的老太爷,只能被杀掉。 擤了鼻涕后的阿雅,红着眼睛哽咽的说: 「当天下午,湘和对在场所有人施了法术,改变或是消除还活着的人记忆,当时过世的那几个保镖和管家,还不到傍晚,大体都直接被火化。后续他们的家人,湘和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应该也是改变他们的记忆。 总之,到了晚上就回覆正常,好像白天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因为躲在厅里,运气好都没被发现,所以我是唯一没被消除那件事情记忆的人。后来有二十年的时间,北乐厅都被净空,连杂物都不敢堆。直到湘和退休和交接前夕,才又恢復正常使用。而也是从那件事开始,湘和向政府提议,禁术应该只放在七级考试里,而且让应试者自由选择,是否施法。但是,我真的觉得,这些危险的法术都不应该再被使用。」 黎明吐了一口气,难怪湘家上下,和歷年考试纪录里,禁术这个选项,大家都说没人试过。而其实,歷年来有不少人试过但可能都失败,然后也想老太爷一样,毁尸灭跡,消除记忆,掩盖过去。 「我们也知道,湘家人一直都对你非常差劲,爱慕虚荣,无利不往,成天只想着如何更上一层的权和贵。我们也知道,三小姐你一直很想离开这个牢笼,一点也不喜欢富贵名利,恨透了这一切。我们也对你有信心。你是那个百年来才有一位,世纪最顶尖的术士,一定能成功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过去。只是,一想到禁术的危险,就忍不住担心……」 阿雅放下湿透的餐巾纸,俩老的手紧握在一起,黎明静静的等待阿雅继续说完: 「三小姐,如果……如果……你在那个盛世,过得很好,甚至,甚至,嫁了一个好人家,就在那里好好过下半辈子,不用担心我们……」 黎明站了起来,绕过餐桌,拉开一张椅子坐下来,抱住阿雅和阿诚。 她的寿命生来就比别人短很多,这是她天赋异秉的代价。她也从来不想下辈子会怎么样,只觉得,如果命运还有别的选择,她愿意去闯一闯。 她闭上眼,将轻轻地脸埋入阿雅的臂膀上。 8.孤魂 这几天黎明白天在事务所上班,晚上便让阿诚开车,和阿雅一起去三姐弟的家,顺便带点食物和家用品给隔壁的阿勇。 原本害羞少言的朗德,终于鼓足勇气,向黎明道歉,说他偷她的项鍊,只是想可以拿去换钱给妈妈买药和妈妈爱吃的食物,但自己也不应该偷东西。为了表示诚意,他还画了一幅画送她。 黎明温柔地表示她已经原谅他,也真诚的讚美他孝顺母亲的懂事,让朗德松了一口气,然后很不好意思的抱住她。 她真的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被偷的当下她就猜到这个孩子可能需要钱。欣赏他诚实的同时,她也心疼他过早的独立和懂事。 而三姐弟的母亲开朗多了,也精神不少,看到阿诚阿雅真心愿意领养她的孩子,她真的放心了,没有遗憾了,只是心疼和对不起孩子,要那么早熟,除了帮忙家里,小小年纪还要学会面对双亲的离世。 第五天,週五的晚上,黎明和阿诚阿雅提早离开他们家,留给他们最后的相处时光。当晚睡梦中,她平静安详的去了另一个永恆的地方,和先生见面了。 三个孩子默默的帮母亲打理最后的仪容,不时地抬起小小的手擦眼角,丧礼中,黎明和阿诚阿雅都不敢掉太多眼泪,深怕让三个孩子更伤心难过。 三天过后,领养的手续跑完,三姐弟和老俩口,正式成了一家子,之后会住进湘家。而湘越虽同意,却也明确表示,三姐弟在上高中的年纪,就必须离开湘府住校。 换言之,湘越不打算让三个小孩吃住湘家,直到阿诚阿雅退休。 这个结果,黎明可以接受,她早就预想,万一家里那些小气鬼不愿让他们住进湘家,她会和老夫妻商量,她出钱租屋给三姐弟,他们每天还是可以去照顾孩子。但没想到湘越儘管开了赌烂的条件,但到底是勉强答应了,至少在孩子们十五岁以前,可以在湘家有很好生活的条件。 至于阿勇,考量到老人家不愿意离开老家,加上突然换个生活环境对他可能也不是件好事,于是大家商量的结果,是每隔三天,老夫妻开车载三姐弟去阿勇家看他,阿勇年纪虽大又身体不便,但身体目前没什么毛病,基本生活也还是能自理的。 于是原本安静的屋子忽然变得热闹起来,三姐弟看起来好像也满适应新环境的。看在眼里,她相信他们的父母在天之灵也能安心了。 经过近半个月的忙碌,黎明这才有心思和时间,来处理自己一个月后的大事。 她用了两週的时间,研究和确认完毕穿越时空的阵法、咒语和地点,以及准备一切可能会用上的所有物品。 说实在的,自己是有信心穿越成功,但到了那里会怎么样,会不会回来,在那里待多久,恐怕也不是自己能掌握的。 还有,研读了半个月,她才知道,如果到时穿越回来,通常不会在穿越时原本的时间回来。也就是说,她预计在那里待三年,到时穿越回来的话,可能她原本的时空也已经过了三年,或是只过了三个月,甚至可能已经过了三十年或一百年。 关于这点,她私下和老俩口说了,她明白他们的担心和捨不得,但相信他们可以坦然接受下半辈子可能不会再见面。然而,三人最后商量同意,是黎明会在走的前一天,对三姐弟和雪儿施法,如果她六年内没有回来,那六年之后他们的记忆,到时会直接改成黎明已经过世,这样至少不用掛念她一辈子。 而这事,三人很有默契,没和孩子们提,只说黎明姐姐要出趟远门,三年后才会回来,而雪儿那边由小九负责。再者,自己平常也没什么社交,也没什么人会担心自己。最后,家里那些傢伙,压根不会掛心自己,她也懒得为他们多想什么。 转眼间,再三天就要月底了,她也收拾的差不多了,只差一件事还没做。 就是回小时候的家里,给父亲和祖父母扫墓。 —————————————————————— 一大清早,三姐弟和老夫妻开车送她和小九到火车站,本来就不大的车子,扣掉开车的阿诚,多塞了两大三小五个人,外加一隻鸟,显得格外拥挤,不过没有谁不耐烦。就这样车内一路塞到火车站,送黎明和小九搭上火车。 黎明抱着包包,一手靠着车窗一手支着下巴,小九安静地待在她肩上,一起看着窗外的景色由市区密集的建筑,渐渐稀疏,然后转成大片的农地和远处的层层叠叠的山脉。 她记得小时候,隔壁巷子邻居的男孩阿贵跟她是好朋友,他父亲是医生,母亲是法官,所以阿贵家满有钱的,房子大又漂亮,还有好多好吃的各种点心,每次去他家玩,阿贵也不吝嗇的分享他父母从国外带回来精緻的玩具、书本、画笔、衣服等等,总是让她羡慕不已。 父亲也是医生,和阿贵的父亲是朋友。有次她从阿贵家玩回来,她问父亲,他也是医生,那为什么我们家里这么穷? 父亲只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说,钱,够用就好,世界上,还有好多比它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 没想到几年后,父亲突然因病过世,没多久湘家就派人来,和祖父母说湘英要接她去湘家住。 祖父母起初不同意,她自己也对从未谋面的母亲感到陌生,只知道母亲家非常富有,在首都住豪宅,有其他亲戚,还有姐姐和哥哥。但后来祖父母抵不过湘家软硬兼施的威劝,最后不得不答应。 那时她还天真的以为,以后可以常常来看祖父母,而且母亲家那么有钱,除了有母亲和哥哥姊姊不会寂寞以外,搞不好还能天天打扮成漂亮、又有人服侍的小公主呢! 当年九岁的自己,还不知道社会和生活的现实与残酷。如果那时就会预知的法术,她绝对不会点头答应。 黎明将盯着车窗外风景的视线拉回,转过头,背往后靠着,闭上眼睛,暂时停止了儿时的回忆。 将近六个小时的车程后,目的到了。出了车站又徒步了四十多分鐘后,终于回到到老家。 老家环境背山面海,很是清幽。 黎明仔细的清理过屋内累积多年的灰尘,小九也变成人形帮忙打扫,一阵清扫后,两人到门外看看院子。 夏天的蝉声正在大合唱,狂野茂盛的杂草,和各色怒放的野花,佔据了整个院子。这个院子本来是药草园,从祖父母年轻时就开始种植了,所以给患者医病时所用的药,大多是自己种的。 黎明拿出大剪刀,将过度猖狂的高长杂草,狠狠的修理了一翻。 小时候她会帮忙採药草和配药,父亲和祖父母教她什么,她就学什么,不少病患还夸她聪明又可爱,是诊所的天使小助理。 终于将院子理出一个样子后,她回房冲了澡,换套衣服背上包包,带着小九出发去扫墓了。 墓园是公墓,这个小镇的土地很幸运,一直没有受到什么污染,所以这里的居民在殯葬方面,可以选择土葬。要不然,尸体长年埋在被污染的土地里,会逐渐尸变,最后成了尸怪。 黎明轻轻推开墓园的铁栏大门,往自家的墓园走去。 镇上的公墓也是面海背山,风景很好,一座座间隔整齐的墓碑,平静地竖立在下午的阳光下,拉出不长不短的黑影。 去年她在墓旁种的植物,已经开出一些洁白的小花朵。她轻轻蹲下身,仔细的整理墓上的杂草和黏糊的树果,再掏出水瓶和布帕,打湿了细心地擦拭墓碑。 树林里的蝉依旧在高声鸣唱。黎明绕着三座墓检查完毕后,靠着墓碑坐到了草地上,然后从包包里掏出横笛,凑到唇边,轻轻的吹了起来。 她离开老家的前一晚,祖母问她说,莫愁,奶奶取另一个名字,当作我们以及祖父共同的祕密,这个名字你想要叫什么呢? 黎明。因为我喜欢看日出。 她仰着小脸答道,奶奶笑着说好。 进了湘家她才知道,这一个没有载入族谱的名字,为她避掉很多,湘家利用言灵之术綑住族人的名字,藉以监管每个家庭成员的掌控,让她得以做很多她想做但湘家不会知情的事。 维持鸟身的小九,安静地窝在一旁,听着黎明吹着带有灵力,幽幽的安魂曲。 七年前,战争爆发时,这座小镇也不幸成了战场之一,因此墓园从那年后多出了足足三倍的新墓,有的是镇上的人,但很多不是。 不知道过了多久,黎明才放下木笛,椅着父亲的墓碑,望着对面无际的蓝色大海。 带着海咸味的海风吹来,她的眼皮慢慢的沉重起来,恍惚间,又回到老家的房里,小时候的自己正喊着父亲快点起来陪她看从海平面升起的朝阳。 「黎明!黎明!」 她睁开眼,因为小九边唤边摇她。 「怎么了?」她挪了一下身子,看着已化为半人身型的小九问。 小九敛着背上四个白金色的翅膀,用眼神示意了一下。 她立刻清醒过来,挺身併脚,右手戴的银手环瞬间成了法杖。 小九平常是鸟身,必要时是人身,火拼时是半鸟半人身,四片白金色翅膀,紫红色的长发,尖耳黑眼,白衣赤脚,红色的混天綾绕身。 一缕白幽幽,下半身透明到看不见,上半身轮廓算清楚的男子,飘荡在墓园后树林的一颗树旁,似乎在往她这里看。 是这座墓园的亡者吗?还是孤魂野鬼? 黎明站起身,直直的看着祂。 下午的太阳已变成橘红的夕阳,落在周围,拖出又黑又长的影子。 之前也不是没有宿愿未了的鬼魂找过她,只是少到她每个都记得。加上平日都是事务所和家里往返,湘家结界森严,还有警卫,别说是鬼了,鬼王和妖魔能闯进来的机率,跟湘家那些人突然不爱钱和权的可能性差不多。 鬼魂一般不会无缘由出现,而且通常鬼魂或一般道行较低的妖魔,如普通的魑魅魍魉,遇见法师或术士,大多都会识相的回避。 那缕孤魂似乎没打算走的意思,还是继续面向她们,飘在树旁。小九转头看看面色沉静的黎明,等待她的决定。 黎明将银色的法杖变回手环,然后朝祂走去。 9.出远门之前 拢罩大地和海平面的落日,渐渐转为深红色,将一座座墓碑和一棵棵树干,拉出更长更黑的影子。 染上落日红光的草地,被黎明的脚步踩出一阵细微的声响,向树林延伸过去。 那缕孤魂的脸,随着距离的缩短,越来越清楚了些。但是就在她快走近时,祂又飘进树林里。 黎明停下脚步,在树林黑影里的孤魂,依旧面向她,彷彿要带路似的。 她面无神情的直直望向那张不清不处的脸,然后再次迈开步伐,不轻不重的继续走向树林。 一旁的小九也是面无表情的跟着黎明向前去。 她越往前,祂就越往后退。 原本唧唧高唱的蝉声不知道什么时候静默了,夕阳的馀辉好像没那么热了。 而且还有点冷。 她终于踏进树林,离躲在黑影里的祂不远了。 「呼!」 一道金色的光芒如闪电狠狠划破空气,往鬼的方向狠狠劈去! 周围被波及的树干当场被腰斩似的砰一声巨响轰然倒塌。 黎明再反手一转,舞着法杖劈开地上迅速匍匐过来的黑影,漆黑的影子立刻碎成金色的粉末。 「滚出来吧!跟踪我这么多天,我会让你死得好看一点!」黎明沉声喝道。 语音刚毕,四周的黑影瞬间铺天盖地的围起来,把两人吞进了黑暗。 黎明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金光从法杖底部涌上,成了一把金纹双刃剑。 既然俗辣不敢出来,就直接正法,不要浪费她的时间! 「你真兇狠,我都还没回话,就想手起刀落。」 一阵低沉带着戏虐的声音,从四周不见五指的黑暗传出来。 黎明眼也不眨,扬起手上的闪着金芒的双刃破邪剑—— 「你难道没想过,换另一种方式生活吗?」 那个沉沉的声音又再次从黑暗发出声道。 「你表面看起来是受到上天的宠幸,生来天赋异秉,风华绝世。可是你不但没有选择的自由,更没有多馀的寿命。只能在才华和荣富里,被家族囚禁短短的一生。」 「所以呢?」 黎明举着金芒破邪剑冷冷地问。 「何不与我合作?你会有完全不一样的人生。」 那个低沉带着蛊惑的嗓音,深深的穿透耳和心。 「滚!」 黎明暴喝一声,破邪剑划出刺眼的金光劈开黑暗。 「我诅咒你有一天会后悔!」一阵凄厉骇人的吼声,伴随着黑影消失了。 蝉声又继续唧唧唧的鸣唱,快落入海平面的太阳射出满天满海的红艷晚霞。 一道银光涌过破邪剑,变回黎明手上的银手鐲。 小九也变回橙黄色的小鸟,她第一眼看到这个鬼,就猜到应该又是来试探黎明的魔鬼,所设的拙劣圈套,装作可怜的孤魂野鬼,想引她走进佈满黑影树林,好蛊惑人心。 但这个魔鬼应该是她们目前遇过技巧最笨的一个,黎明每次遇到想收买,或想跟她谈条件的妖魔,都是一句话都懒得回就直接手起刀落,但这次,她却让这个笨魔鬼多说了好几句废话,才砍爆他。 她拍拍翅膀,落在墓碑旁,看着走回墓碑旁再次坐到草地上的黎明,晚霞艷丽的光芒落进她望着大海的黄色和蓝色的双眼。 「没事的。其实我不介意三十或四十几岁就要结束人生。」 黎明淡淡的说,伸手摸了摸小九柔软的羽毛。 天赋异秉的术士或魔法师,儘管灵力强大,悟性超绝,但也因为人类的肉身,禁不起长年负载如此强大的灵力,而会不断耗损生命,因此这种人的寿命平均是三十到四十几的,不是灵力使用过度而毙命,就是突然耗竭而死,史载活到五十的,一个都没有。 也因为这样,妖魔通常会找上这种人,做种种利诱,如果受了蛊惑步入岐途,是绝不会有善终的。 小九静静的陪在一旁,海风轻轻拂过她的羽毛,和黎明深棕色的发尾。 ———————————————————— 扫完墓后,黎明和小九在老家住了一週,当做是出远门前的渡假。 清晨和傍晚,黎明会算准时间爬上屋顶或到海边,欣赏日出和日落,中午前她们会在家人的墓旁待上一会,再返回老家打扫整理,吃食去市场买回来简单自理,其他时间不是翻阅家里的医书,就是骑着自行车在镇上晃晃,或是逛逛市集、去海边踏踏。 而附近原本认识的邻居,有一些已经过世或不住在这了,大概是因为战争关係。而还认识的,黎明犹豫了一下,决定不上前去叙旧。 毕竟十三年过去了,父亲和祖父母也早就过世,她也是上大学后,湘家开始怕了她,加上需要她常在公开场合露脸,才没以前管这么严这么多,因此四年多前,她才有机会定期回来老家整理一下屋子和扫墓。 这么好些年了,这么多波折,物事人半非半旧,遇到故人,该从何说起。 黎明轻轻闔上家门,在清晨日出的晨曦下,带着小九踏往火车站的路。 10.日出前的天海之间 转眼间,出发的日子就在明天。湘家为此,今晚为她办了一个践行晚会。 与其说践行,不如说是给自己提前办送终。 儘管今晚菜色的等级,是家里平常招待贵客的水准,几个老头也叮嚀她几句。 但她心里很清楚,聚在华丽餐桌旁的「家人」们,只不过是因为家族例行的规矩,才来吃这顿饭。上至老而不退休的老太婆和老头子们,下至父母亲、舅舅舅妈,以及她的兄姊和表弟妹,没一个真正关心她的死活,只想着她离开之后,原本在家族事务所她负责那份最鸟最累的工作,该找谁接手,以及烦恼往后该如何面对那些老想巴着她的达官显贵。 她老早在好几年就看开了。而湘家长年以来对自己敷衍配合的态度和行为,出于对她随着年纪增长和所学而越发强大的灵力的忌惮,常以睁隻眼闭隻眼的方式来冷处理自己。 她一边礼貌性的听着家里长辈的训话和叮嘱,一边吃着没有一样她喜欢的豪华菜餚。 大约一小时后,大家纷纷离席准备回房休息。 黎明推上椅子,恨不得立刻衝出饭厅。 「莫愁。」 已经准备拐进走廊的黎明,闻此声,只好止步,转身开口道:「妈。」 湘英缓缓走了过来,已年过四十的她,一头乌丝夹杂几缕白发,铺着粉底的脸上有几道不明显的皱纹,薄薄的嘴唇抿着。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 「嗯,都准备好了。」 黎明看着母亲褐色的眼眸,和一贯对她缺乏表情的脸。 她的继父,不对,是母亲的丈夫,正站在墙角死死的往她们这里看。 湘英微微点头,过了好几秒,才吸了一口气,开口道:「出门在外,自己多当心一些。」 「好。」 她答道,看着湘英转身朝丈夫走去,一同出了大门。 然后她也匆匆走向大门,赶回自己的屋子。 阿诚阿雅已经准备好一桌菜,三姐弟和小九从下午就开始从洗菜切肉到帮忙摆桌。 其实每次在这种宴会或交际的场合,她都没吃什么,应该说,是没心情吃东西。 当然,这桌菜没有刚刚那桌高档豪华,但是却非常丰盛,还有她爱吃的。 她还为大家准备了践别礼物,阿诚阿雅她送了手錶和一条项鍊,朗德和朗雄的礼物是钢笔和书籤,而蕾雅的,是那条她最喜欢的宝石项鍊。 吃完后,大伙还玩了扑克牌和大富翁,雪儿呼嚕嚕的轮流鑽着每一个人,但没有捣蛋。 一直到快十一点,大家这才依依不捨话别上床。 她梳洗完后,就鑽进被窝里,雪儿也蹭上床,鑽了进来。 说真的,好像早就知道自己有天会远走高飞似的,除了对阿诚阿雅和三姐弟,她对湘府里外上下毫无惜别之情以外,还有种不知道在期待什么的感觉。 但愿未来,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 她翻身,和雪儿面对面,闭上眼睛。 窗外的夜鹰向着夜色叫了起来。 ———————————————————— 几许遥远的星晨在深黑的夜空中熠熠生辉,与无垠无涯的海平面,共同浩瀚成远方边际的天海一线。 凛凛的夜风自太平洋带起一阵水气,湿湿凉凉的扑向黎明的脸,然后窜过她的双耳,呼呼呼的向后飞去。 海象非常平静,风不强不弱,虽然算是逆风飞行,但是没有给振翅飞翔的凤凰带来什么阻力。 在凤凰玄九的背上,黎明稍微勒紧了她金红色的羽毛。她没有惧高症,小九的飞行也相当平稳,只是呼啸的海风刮得她不时要调整一下位子。 她们必须在日出完全上升到海平面的那短短的时间,依施术者位置,太阳距离天海之线上方所及的一隻手掌的长度,就从天海交接的方向,施展按照禁书上指示的阵法,然后穿越过去。 这个就像在远处,一隻手可以抓住或遮住自己远方或前方的人事物一样的简单原理。 她已经把阵法画好,然后收在左手掌上。这样施术时,会比较省心些。 原本覷黑的夜空,开始渐渐变淡,闪耀的星宿也一点点褪去亮度,遥摇的东方已露出一抹白。 黎明欣赏着这难得一见的日出,神经虽然一路紧崩,但这会心里却格外平静。 而这时,东边的天空出现了一个个黑点,而且似乎逐渐变大,往她们这个方向飞来。 她睁大眼睛,崩紧全身的肌肉注视前方,没多久,原本一个个的黑点,已渐成形为一双双宽大的黑色翅膀,和巨大无比的身躯。 是龙。 「小九,贴海平面飞行。」 黎明立刻说。 「我记得生存在太平洋克莱尔岛上的克莱尔龙,脾气很好,不会随意攻击其他生物,我们也不是往岛的方向,刻意改变航道反而有可能会让他们生疑。他们这一早出门应该是去另一个岛屿的沿海区狩猎,然后回到克莱尔岛上。」 「那,好吧!」 黎明望着前方轮廓越来越庞大的克莱尔龙群说。 龙有的生存在天空,有的生存在地上,或海上的岛屿,但在远古的时期,地上的龙不是因为和人类争斗而死,就是被人类抓去利用。而海岛上的龙,在人类五百多年前过度的开发海洋,和经过战争不断的污染,让原本隐匿在空间交错间的一些海岛,纷纷失去原有结界的保护,导致人类开始猎捕龙,或在海上不时与龙有血腥衝突。 她望着越来越接近的克莱尔龙群,巨大的黑色身躯覆着一片片像鎧甲一样大的鳞片,拍动的宽长双翼是由三片银灰色的半透明膜连接着,长长的脖子上耸着一排银色的尖刺,微微张开的龙嘴隐约能看到白色的利牙,前爪和后爪缩在身下,带着尖刺的长尾在身后随着飞行左摇右晃。 而就在快接近的距离,他们往上飞了一个高度,从她和小九头上飞过,其中几隻龙在短暂的交会时,稍微用橘火色的铜铃大眼,撇头打量了她一下。 龙的种类不少,她目前见到的龙都是已经被人类驯化的龙,这是第一次看到未被驯养的龙,而且是一群。 听说龙有自己的语言,也会说人类的语言,也能化成人形,但她没听过这几百年来,哪隻龙和人有对话的纪录。 大概是懒得跟自私贪婪的人类打交道吧! 黎明也回望那双圆溜的龙眼,心里想。 直到龙群都飞了过去,加速跳动的心脏才稍微趋缓。 天海相交的地方已抹上一带白,在白色的晨曦外,是由浅蓝渐次到深蓝的天空,波澜浩淼的海平面上,倒映着相同的顏色。 太阳快出来了。 她们算过时间,万一错过,就会產生无法预料的意外。 「黎明!你看东北方那艘船!好像有点奇怪!」小九头也不回的喊道。 黎明连忙挪了一下视野,一艘巨大的船舶正拼命驶往她们的方向,这一带海域是公海以外三不管的领域,照理说不会有人类的船隻在这里航行。 但定睛一看,她才知道这艘船是干什么来着。 船尾似乎拖着什么巨大鱼类,但用的不是不是鱼网,而是银色的钢线,而被拖行的生物,周围不断冒出红色的血水,在船后拖出长长的鲜红色水道。 「什么年代了,还有海盗在这里非法捕鲸!」 黎明激动的几乎站起来愤怒的喊道。 随着距离拉近,她看清楚了那是条黑白相间的虎鲸,背上刺入的好几支鱼插连着粗钢线,绑在船上甲板的桩上。 那隻庞大的虎鲸还在奋力挣扎,张开血盆大口发出兇猛的叫声。 五百年前因为人类的废弃物和战争的核污染,不断排入海水,使海洋生物进化和变种,有一些甚至成了具攻击性的可怕生物。而有些国家认为这些兇猛的海洋生物,可以拿来做军事用途,或是捉回去做研究,甚至关在海洋馆展览,因此虽然国际上有立法明文禁止,但有些国家或商人,仍旧檯面下官商勾结,或是和海盗合作,捕猎海洋生物。 原本就高智商和群居的鲸豚类,在几百年的变种后,不少变得性情凶暴,更准确的来说,是对所有人类态度不再友善,诸如虎鲸,听说变种以前的野生虎鲸,是没有任何攻击人类的纪录。 「小九,船隻方向!我下去!」 「等一下!太阳快出来了!你就是光速解决所有船上的垃圾,时间也不够!而且虎鲸群已经要追上来救同伴了!」 「等他家人来,牠已经失血而死了!别浪费时间了!」 小九沉默了两秒,然后朝海盗船发出一声凤凰特有的超俗高鸣,一振双翼,一道金红色的流光从空中高速俯衝向下去! 11.阴错阳差 天海相交的白色交界带,已露出一点橙黄色的晨曦,外围整片的苍穹也变得更蓝。 「他奶奶的,这畜牲再这样挣扎,咱们还没回到港口牠就死了!」甲板上一名满横肉和脸落腮鬍的男子,粗鲁的望向被虎鲸拉扯而摇晃剧烈的船尾,飆骂道。 「而且后面那群快追上来啦!船速已经开到最快了!」另一个男子从主控室吼道。 「你们看那是什……」 他话还没说完,一道金光往船尾劈去! 「啊啊啊啊!」 一隻巨大的鸟的黑影铺天盖船,然后直接撞断了船桅!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怪鸟!」 「这不是鸟!这是凤凰!咱们是不是遇上术士了!」 就在船上的海盗还在惊吓的乱吼乱叫时,黎明已经劈开连结鱼插的钢索,火速的降落在海面上,然后衝向虎鲸,一扬手—— 「唰!」 插进虎鲸身体里的鱼叉自动脱落,她再挥动法杖,伤口上的血停了。 虎鲸和她眼对眼了两秒,然后回身迅速游开了。 而后面虎鲸群杀气腾腾的叫声已逼进,海面剧烈的捲起越来越高的大浪! 黎明闪身避过一个大浪,但是一道光影往她这里射来,她直觉的脚根一转再避开,但波涛汹涌的海面让她重心不稳歪了一下,只觉左臂一阵火辣,然后血就喷了出来。 「你这臭娘们还不快滚开!小心老子把你抓去卖妓院!」刚刚朝她执出鱼叉的海盗,站在船缘低头吼道。 黎明扬眉,一旋身,现身到了甲板上,然后往他脸上狠狠的一拳灌下去! 他连惨叫一声都来不及,就倒在甲板上摀着脸。 甲板上瞬间安静下来。 黎明一转法杖,银光闪过,舞着两隻剑风驰电掣地衝过去! 海盗们这才回过神,慌忙的开始抄起傢伙。 黎明暴喝一声,左劈右砍,一阵刀光剑影,伴随海盗此起彼落的哀号,和不断喷洒而出的血花! 「砰!」 一颗子弹狠狠的擦肩而过,她立即纵身跳到断掉的船桅后。 方才被她一拳灌在地上的海盗,满脸鼻血的抄起步枪往她藏身的地方疯狂开火! 虎鲸群兇猛的叫声已包围整艘船,并猛烈撞击,发出骇人的巨响,让船上如地震般剧烈的摇晃! 天上传来凤凰的鸣叫,回身又往传的方向飞来。蹲在船桅后的黎明,又一道银光闪过,两隻剑变回法杖,然后往甲板上猛力一击,五条无形的风刃从中心猛地扩散开来,甲板瞬间开出五道彷彿由斧头劈开的裂口。 只听见好几声惊恐和愤怒的惨叫声,黎明左踏右跳,就在玄九低飞的剎那间,她已漂亮的飞身跃上凤凰的背,一团雄风,玄九载着黎明迅速升向高空。 底下传来海盗的飆骂声、虎鲸的怒吼声、巨浪拍击残破船隻的轰然巨响。 金灿耀眼的阳光四射向广阔无边的海面,黎明一手遮住刺眼的阳光,一手伸向前方,往已完全上升到海平面上的太阳,比了一下手掌。 太阳已经距离指尖有些微差距了! 她赶紧将手掌上的法阵,面向天海相交和太阳之处打开。 一道无形的洞口轰然打开,一股强大的吸力将她们瞬间吸入洞内。 失重的感觉猛地在身体里胡乱暴窜,脑袋似乎短暂失去运作,她努力拉回意识,感到失重的身体正在扭曲。 各种杂乱的声音灌满她每条神经,她拚力摒开,运起全身之力,大吼一声:「玄九!」 一阵天旋地转,失重的感觉如潮水般从全身退去,她使出混身力气紧紧攀附住小九的背,才睁眼看到漆黑的四周,和自己紧抓在微闪着金红光的凤凰背上,被空间扭曲的双手。 时空的通道里,静下来,倾听自己的心和声音,这会帮助你找到正确的出口。 黎明脑中瞬闪过这行禁书上的文字。她的视线跟着空间扭曲起来,她闭上眼,冷静下来努力往自己的心探去。 黑森王朝的大明盛世。 只愿盛世的太平,会有我命运的另一条路。 四周的黑暗淡下来,扭曲的的时空开始回归正位,回来重力把她们往前拉,而且速度越来越快,彷彿在加速往前坠落。 玄九奋力振翅想要自己控制速度,但前方猛烈无形的吸力让她们不断高速向前衝! 混乱中黎明勉强抬起头,四周已经由黑转淡,再转成银色,一道道分不清是什么些声音,不断从周围发出又迅速略过。 周围的银白变成白色,且越发刺眼,好像穿透眼皮和全身每个细孔。 就在觉得全身快要被白光刺成粒子时,一道强风刮来,将她们捲了出去。 12. 再落乱世 又是一阵天旋地转,强烈的风从她们身上刮过,天空的大太阳让皮肤再次感受到热度,就在黎明还搞不清楚状况时,轰隆隆的水声衝击着耳膜,接着只感觉到身体迅速往下坠落,她正张嘴要发声时,便猛地坠入湍急的河水,一连灌了两口。 又急又猛的河水压过她的头,她拼命划动四肢,告诉自己冷静,一边将灵力往四肢匯聚,然后踢动双脚,两手伸出水面,抓紧河面一使力,将上半身抬上来,再手脚併用的爬上河面,这才大口的吸气后又猛地狂咳了起来。 「小九!」 半跪在湍涌河面上的黎明,双手贴着河面撑着身体,湿透的衣服倾水如注,狂咳好几下后,上气不接下气的抬头喊道。 热烈的阳光普照四周,让白色的河水上散上如一点点流动的金色鳞片,左岸是一片绿森林的浓密树林,右岸是一片黄土,离她最近的是右岸,目测约有一百多尺的距离。 黎明站起身,身上的水纷纷滑落,她伸手拨开黏在脸上的湿发,一旋身,双脚已踏上坚实的土地。 「小九!」 黎明再次扯开喉咙喊道。 近中午的阳光穿透树叶,落在她还滴着河水的身上,四周除了不知名的鸟叫,一片安静。 「小九!」 她环视周遭的树林和折射着阳光的粼粼河面,一边喊道。 不到几分鐘前,从时空的通道出来时,混乱的印象中,自己明明还紧紧抓着她的羽毛!所以没道理她会从别的通道出来啊! 还是出来的剎那,她出来了,但是小九没出来? 一种莫名的不安从心里往上爬,才渐渐平息的胸脯,现在又开始剧烈起伏。 黎明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放出神识。 「啪!」 接着炸出一阵惊恐慌乱的哀鸣声,让她立刻回身向后戒备。 她将法杖握紧,向声响的来源躡脚一跃,哦,原来是隻踩到陷阱的小鹿,被捕兽夹夹住了一条后腿,正拼命蹬着腿惊慌嘶鸣。 有捕兽夹,表示附近有人居住? 黎明看着挣扎的小鹿推测,小鹿一看见她,更加惊恐的拼命窜蹬起来。 她再次仔细的环视周围的环境,树林密密杂杂的,看不到尽头,说是一片大森林还差不多。 她预设的穿越地点是黑森王国的首都郊外,但是依据记载有限的史书,好像没提到首都郊外是一大片鬱葱葱的森林。 就在她推测的当儿,前方传来了狗吠声,和人说话的声音,而且越来越近。 黎明只花了几秒鐘思考,然后决定躲到旁边的一棵大树上。 矫健轻轻一纵,她背靠粗大的树干,蹲在一枝粗干上,听到越来越清晰的说话声和猛烈的狗吠。 依照禁书的内容,如果能成功穿越,代表做为打开时空通道的阵法,施术正确,而也能让穿越者转化掉另个时空的语言问题。 「爷爷!我们抓到小鹿了!」 「太好了!这样就能赚到十来天的生活费啦!来,我们动作快点,一定要在傍晚前两个时辰离开森林回到城里。」 城里? 就在黎明努力脑中搜寻读过的地理位置时,一阵腥风从另一头颯来。 「啊啊啊啊啊!」 「爷爷!」 「乔恩!」 「汪汪汪汪!」 黎明秒翻身下树,一挥法杖往那条赤红的双头巨蟒狠狠送去一记灵弹。 双头巨蟒痛得立刻松开捆紧在乔恩的身躯,嘶嘶怪叫的扭头就往她张开蛇嘴扑过来! 「啪!」 瞬间飞来的一隻金红色大鸟,往蛇头上那对灯笼大的褐色蛇眼,狠狠的在左眼上猛力一啄! 蛇眼如玻璃灯破掉似的,喷出一柱鲜红,双头巨蟒惨嘶一声,连忙扭动粗如树干的蛇身,掉头窜向林里逃命去。 「小九!」 黎明松了一口气惊喜的叫道。 一团金红色的火光后,玄九再度变回橙黄色的小鸟飞向她。 「乔恩!」 已奔到孙子身旁的老人,慌张的扶起瘫倒在地上的孙子喊道。 两条一黑一黄的大猎狗也跟着跑过去。 「请让我看看。」 黎明也赶到他旁边道。 老男人赶紧退到一边,黎明蹲下身检查着嘴唇发紫呼吸疾促的男孩,然后从腰包里掏出一颗紫色药丸,往他嘴里塞去。 没一会功夫,男孩紫黑的双唇褪去,渐渐变回红润,惨白的脸蛋也恢復血色,呼吸也平復下来。 「他没事了,还好只是溅到一点蛇毒。双头巨蟒的毒虽然发作缓慢,但若中毒者体弱或身小,很容易当场毙命。」 「您的大恩大德,老夫没齿难忘!」 老男人将孙子在怀里抱紧了,眼里闪着泪光激动的说。 「不客气。请问,您知道这里距离首都多远呢?」 「首都?」 「嗯,就是黑森的首都,大明都城。」 老人眨了眨眼,一边拍抚着孙子的背说: 「您是外地来的吧?距离此地最近的城市,是基尔曼城。大明都城是一百五十多年前的古城名,也就是现在的基尔曼城。」 黎明心里彷彿被扔进一块大石头似的,不断下沉,站在她肩上的小九,也缩紧了两隻鸟爪。 这下可好了,她本以为可以赶在太阳上升救出虎鲸解决该死的海盗,没想到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点点的时间,时空通道的出口导向就有了巨大的落差。 「恕在下冒昧请问,您是周游四海的女巫吗?」 「嗯,是的。」 「原来如此,不少奇人异士都会来基尔曼城寻找传说的黑森之剑,您也是吗?黑森狼族自从一百五十多年前,被人类赶出大明都城后,就在人界和妖界流浪,黑森帝国也随之崩解。不过,黑森狼族这几十来年,又东山再起,联合其他许多族类收復不少国土……」 黎明眼睛又亮了起来,忍不住打岔问:「前几年黑森狼族是不是收回西边千叶山脉一代的城市?」 「哦,对啊!是去年夏天的大事了。对了,不嫌弃的话,您要不要跟我们一道去屋里休息?就在附近的猎户休憩站,不然一身湿衣服很容易着凉。」 「呃,噢,好,真是感激不尽,因为刚渡河时不小心溅湿了。」 黎明吁了一口气,随着祖孙俩和两条猎犬,以及那隻倒楣踩到捕兽夹的小鹿,往猎户休憩站行去。 从去年千叶山脉一带的城市被黑森狼族收復的时间来推算,现在离伊菲森大帝再次统一帝国的时间,差了…… 三年。 而这么推算的话,距离原本要去的大明盛世差了…… 六十三年。 嗯,为了一条鲸鱼和几个臭海盗……六十三年前的妖界—— 也是一个生灵涂碳的乱世。 算了,这应该也是挑战命运的必经风险之一。 小九蹭了蹭黎明苦笑的脸颊,啾地轻叫一声。 13.金红烈焰 猎户休息站是两座大木屋,一间是三层楼住宿使用,一间是交易所兼交谊厅。 老人叫乔希,抵达休息站安顿好孙子乔恩,便拿出斗蓬借给黎明披上,然后低调的领她到柜檯前,掛单一间房。 在这个战乱的世道,别说是各种牛鬼蛇神、妖魔鬼怪横行三界四海,就是好人也是坏人,坏人也是好人。这种年头,不但能保住小命,还能不得罪谁,或被受牵连,就算是福大命大了。 乔希已年介花甲,他看得出来这位年轻异瞳的女人,不是泛泛之辈。他活到现在,没听过谁遇见兇猛的双头蟒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像他们这种在乱世里讨生活的普通人,不和奇人异士、达官显贵、妖神鬼怪打交道,或扯上关係,是不惹上是非,甚至是杀生之祸的生活第一条法则。 但这位外地来的的女子,出手救了他们祖孙两条小命,他不能不回报。 「如果您愿意和我们祖孙一道进城,傍晚前两个个时辰,到对面那间交易所后面的树下就行。房间的费用您不用掛心。」 乔希在关上房门后,放轻声音对黎明说。 「你们不在此过夜吗?下午从这里出发进城,很赶的,万一在太阳下山前没进城,傍晚通常是鬼神妖魔出没的的时间,不是很安全,这个休息站至少外面还有三层结界。」黎明有点不解的道。 乔希吞了一口口水,继续压低声音道: 「不晓得,您有没有听说,自从黑森狼族去年收復千叶山一带的城镇后,下一个目标就是基尔曼城。这方圆千百里不知道什么时侯会变成战场。基尔曼城的城主,是大法师的弟子,恪天。也不是个好东西,但就是法力高强,所以狼群还未迟迟攻入。」 「对了,再请问一下,黑森狼族在附近吗?」黎明突然蹦出一句问。 乔希瞬间瞪大双眼,张大嘴巴,就在黎明以为他要大声时,乔希又闔上嘴,低声道: 「女巫大人……在下建议您,离狼群远一点。黑森狼族不是普通的狼妖,他们不但能化成人,还会使用火焰。这些狼可怕的不只是会专门掏生物的心脏、烈火焚烧,更可怕的是,他们也通晓当今世上人类的语言和学识,了解人类。兇残、勇猛、智慧、狡诈、机敏、多疑,还成群结队出没打天下。虽然据传闻,黑森狼族似乎不吃人,也不会主动袭击人,但离他们越远越好。」 「谢谢您。我前阵子才刚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时间到了我会下去和你们会合一道进城。」 「好的,您好好歇习,晚点见。」 乔希打开门轻手轻脚的出去了。黎明吁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床上,她的衣服半乾半湿的贴在身上,而头发乾的差不多了。 小九跳下她的肩膀,鑽进她的腰包,不到一会,嘴里啣着一套衣服鑽了出来。 黎明很快的换洗梳理后,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 她毫无睡意,脑袋理着从早上到现在发生的一切。 「进城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小九跳上她的锁骨,看着若有所思的黎明问。 「不知道,先进城再看情况。」 黎明答道。 如果要再穿越一次,又是一个极高的风险,这个风险不单单只有时间差,以及会不会卡在时空通道的问题,还有,这里的时空不是她原本的时空,她不清楚这个世道,因为每一个世道都有规则。而万一,又穿错怎么办? 她真的不在乎这辈子是否能再见到湘家那群垃圾,也相信阿诚阿雅、蕾雅三姊弟和爱猫雪儿,在她的施术下,能让他们对自己不会有牵掛。但是,一想到要是无法再回海边的老家和扫墓,就有点放不下。 原本是想离开战乱动盪和罪恶横流的现世,回到过去一见盛世的。 结果,又再入乱世。 一享和平的安寧,真的是生命的奢侈吗? 「唉……」 黎明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 在会合的时间以前,黎明对自己施了易容术,进交易所转转。 这里照理是不少混混骗子、三教九流会出没的地方,所以应该能听到不少东西。 她必须要知道这个时空背景的任何资讯,越多越好,才能更快进入状况。 毕竟出发前温习和研究的歷史是六十三年后的大明盛世,没想到阴错阳差入错世,但人生没有早知道。 黎明化成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一头深棕色的短发,褐色双眼,身上穿的驱魔装也变成普通猎户在穿的墨绿色粗衣,蹬着破烂的褐色靴子,法杖化成腰上的掛刀。而小九则变成一隻小型的猎鹰。 大厅的左侧是吧檯,中间放着好几张桌椅,汉子、年轻人、老人,纷纷坐在桌旁或吧檯旁边的高脚椅上,吸烟喝酒或吃东西,有的大声嚷嚷,有的交头接耳。而两面墙壁,贴满了一张张纸,黎明走过去一边流览纸上的内容,一边竪着耳朵听其他人的谈话。 纸上的内容,大多是物品买卖,上面简单写着物品的项目细节、价格、卖主联络资讯等等,有的纸上还有简单或精緻的图画来呈现买卖的物品,从一般的猎物到各种民生用品都有。 黎明来到另一面墙壁,这面墙壁上贴的也是物品买卖,只是物品不一样,也几乎都是买主在徵求物品,有龙的鳞片、毒蛇的牙、鲸鱼的角、某种药草、稀有的野果………… 就在她的上上下下好奇的看着各式徵买的物品时,一张带图画的单子吸引了她的目光: 悬赏狼皮一张,红宝石、祖母绿各五十克拉,金币五千,丝稠一百卷,骏马二十匹。 意者请洽吧檯酒保详谈。 文句的下面,绘着一张狰狞阴狠、豁牙露齿的黑狼脸。 「哦!这位兄台对狼皮也有兴趣吗?」 一个粗獷低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黎明回身一看,一位身材魁梧、满脸鬍渣的黑肤男子挑着粗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在下随意瀏览而已。」 黎明简单的回道。 「如果你也有兴趣,不如咱们一起干张狼皮,事成后,一起分,怎么样?」 黎明抬起眼,不疾不徐的说:「素闻狼群勇猛超智,这皮恐怕在下消受不起。」 大汉一听,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回头拉开嗓门喊道:「老乔!老布!」 没一会,一老一壮便走了过来。 「熊哥,喊这么大声啥事呀?放火捅虎穴是吧?」老布调了一下背上背着的大砍剑斧,皱起眉道。 熊哥伸出拇指往墙上那张徵求狼皮的单子比了两下道:「这位小哥对狼皮也有点兴趣,咱们组一队今天出发,事成后共分,如何?」 乔希本来一脸困惑,听完后变成一脸惶恐,连忙道:「老头子我就不去啦!今天中午才跟孙子从蛇嘴里捡回一命。」 黎明心里一紧,就在视线和乔希接触的短短一秒,变回原本的脸,然后立刻恢復成中年男子的长相。 乔希立刻会过意来,对看着那张单子的两人说道:「熊哥,布达,我刚想起来这位小哥几个月前跟我买了两斤鹿肉,还有几钱跟我赊着,你们慢聊,我们俩到旁边去把帐算一下。」 「唉!你们怕什么,不就是张狼皮吗?狼成群结伙的,咱们也组队结伙,总会有几隻落单的小狼、病狼或老狼吧?反正只写狼皮一张,又没写其他条件,不给他干一回,你这辈子还在那里苦哈哈的抓兔子哩!」 熊哥捶着胸说完,然后豪迈的放开嗓门喊道:「各位兄弟,有兴趣跟咱们今天去猎狼皮的,事成均分!抄傢伙!走!」 大厅一阵哗然,然后好几汉子兴奋地嚷嚷起来,纷纷抄起傢伙,往门口走去。 这是一群白痴吗? 黎明狠狠的翻过白眼想。 ———————————————————— 日头逐渐偏西,二十来个汉子和十来条汪汪吠叫的猎犬,浩浩荡荡的在森林里准备干大事。 他们的办法是将一隻活小鹿放在一个有水边的地点,然后周围设置一些陷阱,等狼上门被困住后,触动机关乱箭射死狼。 乔希的脸已经苦到可以长出苦瓜了,心里九千万九百万个后悔,当初自己怎么会这么智障,跟熊哥这种人打上交道。 黎明和小九好不容易克制住自己不要再翻白眼,然后非常勉强地参与这桩奇葩蠢事。 她不会打猎,虽说这跟除妖驱魔有些地方类似,但这不是她的领域。 即便如此,她也非常清楚,若是一般普通的野狼,这种陷阱还有可能抓到被飢饿逼迫的走投无路的狼。但通常成精化人的野兽,这种办法成功率很低。黑森狼族在她的世代虽已不见踪影,但仍有成精的狼群在妖界或人界生活,和人类时有生存上的衝突。 湘家过去也接过不少委託案,是有关于狼的,但是不要说是湘家派出去的人大多是加固结界,或驱赶狼,其他术士没事也不会隻身去招惹狼群。 拿着枪砰砰砰地打死几隻狼,或用法术杀倒狼群一片,不是件难事。 可是成精化人的狼,就另当别论。你今天杀了几隻狼,风光走人,狼群不但会记仇,还会联合其他物种找到你报仇雪恨。 因为狼自古以来和人一样,不仅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除了团队精神和分工合作,还有分阶级,而且在学习、情绪、感情和记忆等等,和人其实没什么太大差别,只差造物主少给两条神经。 再者,狼是一直都在自然界食物链的顶端,兇残勇猛的程度就不用说了,一但杀红了眼,明知解决不了你,就会想方设法和你同归于尽! 太阳开始西下,领队的熊哥,在大家认为找到一块合适的地方,并佈完陷阱后,便打算在附近找个地方过夜。说是最近这几天常听见狼嗥,也许今天傍晚到明早,就会有飢饿的狼上当。 黎明已经懒得浪费精力多想什么,身为当世纪最优秀的大术士,身经百战,她不怎么担心自己在森林过夜会遇害,而对于这些有勇无脑的白痴,应该还能不露痕跡的罩住他们的小命,不过,倒是掛心乔希祖孙。 趁着其他人忙碌时,她拽了乔希到旁边,塞了一张画好传送阵法的符纸到他手里,低声说在天色还没全暗之前,照着符上写得咒语唸完,就可以直接出现在城门前。 「那您不一起走吗?」 乔希一边帮忙佈陷阱,一边垂首低声道。乔恩也很机灵的带着两条猎狗在一旁帮着爷爷,一边偷偷注意身边有没有其他人靠太近。 「我怕这些白……这些人会有危险。等天亮后我自行进城便是。」 维持中年男人外表的黎明轻声说。 乔希微微点头,低声道:「愿您的好心,会有好报。」 黎明微微一笑,转身走开去。 她抬头看着西下的太阳,判断应该现在快五点了。 一阵风送来,树林沙沙沙地翻起阵阵的树涛声,几片叶子飞过她的脸颊,已入秋了,随风飞来的落叶大多呈现黄褐色。 很平静,目前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 「噢呜————呜————呜————」 在场所有人都瞬间停下手边的动作,或闭上嘴。 「嗷呜——呜——呜————」 是狼嗥。 来自两个不同方向的嗥叫声,而且此起彼落。 黎明依据嗥叫声开始判断方向,她不懂狼语,对狼嗥也没有一点研究,但至少知道狼嗥是狼的沟通方式之一,每隻狼的嗥叫声都不一样,跟身分证一样。 在野外听到虎啸会吓破胆,撞见妖魔会尿裤子,耳闻狼嚎会肝胆俱裂。 狼如果不是饿极了或其他原因,一般都不会把人当食物或敌人。黑森狼族不吃人,这个不但乔希跟她说过,她也在书上看过。 但现在尷尬的是,一群智障人类闯进狼群出没的地盘,还要捉狼剥皮。你跑进人家家里准备杀人,哪个屋主不会拼命揍死你? 熊哥嚥了一口口水,打个手势示意大家快点收工,然后退到选好的过夜地。 大伙安静神速的收好所有东西,然后可以说是躡手躡脚的依序离开,刚刚说要抓狼剥皮的嚣张气焰全没了。黎明走到乔希身旁,用眼神暗示了一下,乔希抓紧乔恩的手,送给黎明一个感激的眼神,然后领着两条猎狗悄悄的退到队伍尾端。 变成猎鹰的小九用鸟嘴轻啄了一下黎明的耳朵,她扬起眉,崩紧了全身的神经和肌肉。 来了, 是蛇。 「啊啊啊啊啊!」 一阵惊恐的尖叫从队伍最前方传来,黎明拔出腰上的刀,瞬间变回法杖一挥,在场所有人立刻消失。 「你把他们送去哪?」 和黎明同步解开易容术的小九问,她已化成半鸟半人的姿态和她背靠背准备应战。 「送回猎户休息站道路旁边的树林,他们在会碍事。」黎明握紧法杖,双眼和身上绷出杀气说。 她压根没想到这么快就会遇上,看来这片森林里,危险的不只是狼群而已。 一阵极其细微的沙沙声在四周响起,而且越看越近。 嗯,不错,还找了同伴。 「嘶!」 黎明和玄九同时跳开,巨大的蛇嘴咬了个空。 就在黎明脚快落地前,地面轰地一声猛地窜出一隻蛇张开血盆大口的蛇嘴! 她瞬间张开结界,将蛇嘴死死的卡住,毒液流过结界,但丝毫没有松动。她也毫不浪费时间的,将法杖往下一指,准备灌一记灵弹下去—— 没想到狡诈的蛇妖倏地缩回地下,正当黎明刚回过神时,一股强大的力量从头顶狠狠的砸下来! 结界稍微起了一点波动,但毫法无损。她庆幸自己战斗时总是将所有法术火力全开,一点也不保留灵力。不然以那一击,她早就被拍成肉泥了! 双头蛇妖见一击不见效,扬起粗大无比的蛇尾,紧接着再来第二下! 「磅!」 又是一声惊人的巨响,在结界里的黎明被狠狠震了个踉蹌,她稳住步伐,这一瞬间她看清楚了这隻气势汹汹的双头巨蟒的其中一隻的左眼烂成一团,是早上那隻! 黎明咬紧牙关,眼角撇到玄九正在和另外两条双头蟒奋斗。躲在坚实结界里被动的应战不是办法,该速战速决! 就在蛇尾以千军万马之势砸下的剎那间,黎明解开结界往旁边一跃,蛇尾重重地将地上砸出一个尘土飞扬的坑,蛇妖还没反应过来的短短这一秒,黎明一挥法杖,数十条树干粗般的铁鍊立刻破土而出,匡啷啷的将蛇妖五花大绑的在地上捆了个扎实,两个蛇头和蛇嘴也缚绑了结实,连张嘴的机会都没有。 正当黎明正准备施法爆破被綑死的蛇妖时,背后唰的一声让她连忙回身,另一隻双头蟒张开血盆大嘴往她咬下! 「轰!」 炽热的金红烈焰从右边狠狠的往蛇头喷去,黎明吓了一跳后随即反应过来,然后凝聚身上的灵力到法杖上,往地上一跺,灵力立刻如强风威扩出去,四隻蛇妖立刻爆成四团金粉。 金红的烈焰也跟着在空中化成点点火星,被风纷纷吹散。 漆黑的长长发尾被风扬起,发丝在长而白晰的脸上舞动,夕阳映着深蓝如海的双眸,额上一枚紫红色如桃花状的印记,直挺的鼻下一抹红唇,一袭玄色金边猎衣,绚丽的晚霞将他高大的身形拉出頎长的黑影。 一种非人类的俊美和气息,她从来没遇过像这样的男人。 玄九已回到她身边,这才发现男人身边还有两名高大的黑衣男子。 说狼,狼就到。 14. 破蛇之箭 火红的夕阳铺天盖地,彷彿要烧尽大地和天空似的。 另外两名男子,也是黑长发,一身玄色银边猎衣,左边的男子双眼为琥珀色,右边的男子双眸是橙色,额上皆有紫红桃花的印记,白晰脸上也都是直挺的鼻樑,同样为非人类的俊俏。 黎明悄悄攥紧了手中的法杖,她看得出来中间那个是蓝眼的男人是领头的,旁边两个在等他的指令。 三双眼睛锐利的瞪着她们俩。 蛇阴险狡诈,贪婪兇狠,但就是少了狼的智和勇。 她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在过往身经百战的歷练中,不乏和兽妖近身干架、斗智斗勇的经歷,但这还真是头一次近距离和狼这么对峙,以往双方都是识相各退一步撤离。 毕竟野兽不只在听觉和视觉上比人敏锐百倍,身手的速度和灵活度,人的武功再怎么练,也是逊上一筹。武松打虎,万中人选,黎明不认为自己是那个人选,还不等她施法完毕,三头狼已经闪电般扑上来。 还有狼除了夏天和春天,大部分都是成群结队的生活,只恐怕不远处还有好几匹狼早就包围这里。 更夭寿的是,在人家地盘里干出这么大的架,等于是在挑衅! 不确定会打赢,退可以,但,不保证能全身而退。 右边琥珀色双眸的男子,微侧过脸,望向中间的男人,啟唇轻声道: 「王?」 男人瞇起蓝眼,继续锐利的打量眼前这两个不速之客。 依照过往的每次经验,不要说是一般平民百姓,就是法师术士,大多会识相回避他们出没的地方。通常那些高嚷要抓狼剥皮的,哪个不是只听见远远的狼嗥,就吓得屁滚尿流、逃之夭夭的。就连百兽之王老虎,自古以来通常也不会和咱们正面衝突,都是河水不犯井水。 敢主动寻衅的,就只有那些恨不得他们狼族都滚蛋死光,以大法师为首的那群混帐。 但如此胆大的女人,他倒是第一次见到,使唤的神魔不但是罕见的凤凰,让狼群棘手的兇恶双头蟒,居然四条一瞬间就干掉了,重点是好像连咒语都没唸,不唸出咒语就能施法的,而且还是这样大型杀伤力的法术,都不是等间之辈。还有,她身上的气息,让他闻而不知。 不管是巫师女巫,还是法师术士,凡有法力灵力的人类,身上都会散发相应的气息,反应其道行、专长,甚至能一猜性情。有的张狂,有的虚无,有的恣溢,有的隐敛,有的是邪恶,也有的是威严神圣。 然而,这个一蓝一黄异瞳的女人,身上的气息都不是这些感觉,幽逸且冷冽,像是暗香的花和清寒的雪。 让狼闻不透。 落日红火的馀辉映着他的脸,吸了口气,低沉威严道:「天黑前,离开这。」 黎明微瞠双眼,缓缓放下攥得挺立的法杖,然后向后退一步,准备转身—— 「嘶嘶嘶嘶嘶!」 一隻紫黑色的双头蟒,猛地从三个男人背后的树林袭击而来! 三个男人几乎同时敏捷的纵身一跃,漂亮的闪开,让两张蛇嘴狠狠咬了个空。 但下一秒,粗大的蛇尾就唰地一声迎面扫来! 三人再次闪电般避开致命的蛇尾,然后散成扇型将蛇包围起来。 就在三人火速摆开阵行的剎那,两张蛇嘴迅速从中分至左右两边,喷出毒液! 三人只好再次退开闪避,打乱了阵行,蛇妖趁这关键空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粗如神木的身子死死地捲压住其中两个! 刚好避过攻击的蓝眼男子绷出一声咆哮,一道烈焰闪过,一头大黑狼张开血盆大口往蛇头扑过去! 「嗖!」 一隻发着金光的箭贯穿两个蛇头,他迅速松口从蛇身跳下,蛇妖剧烈的一晃身子,被捲压的两个男人赶紧跳脱松开的蛇身。 「砰!」 被箭贯穿的双头蟒重重的轰然落地,接着爆成一团金粉。 「锦辉!拓帕!」 变回人身的男子奔到两人旁边焦急喊道。 「王,我没事,可锦辉好像中毒了。」 拓帕半跪在锦辉身边紧张的说。 他连忙蹲下身检查,锦辉的嘴唇开始变成紫黑色,脸色死白,粗重的拼命呼吸喘气。 「请让我来。」 两人抬头,看着了手还握着金弓的黎明。 深蓝色的眼眸闪了一下,起身让开一个位子。 黎明赶紧蹲下身检查。 通常双头蟒的毒都是局部麻痺神经和呼吸道,慢性发作,早上乔恩的毒很轻微,只要口服药丸就没事,但他非常严重,也许刚刚那隻特别的毒,再不赶快把毒清出来就会死—— 黎明伸手迅速在他身上检查是否有外伤,但都没有,那就是从皮肤渗进去的。 「他没有外伤,我割开一个伤口,将毒吸出来,不然他会没命。」 黎明一边说,一边将金弓化为匕首,在他左臂上划开一到口子,然后将灵力聚在手心成一个泡泡,盖在伤口上,把毒吸出来。 小时候看过父亲和爷爷帮被蛇咬的患者做这手术很多次,这是在没有蛇毒血清情况下做的,但这是自己第二次做这种精密的手术。 不一会,泡泡就吸出黑色的液体。黎明不敢掉以轻心的仔细检查过他的心跳和皮肤状况后,才将泡泡拿开伤口,将吸饱蛇毒的黑色泡泡放到旁边远一点的地上,让它化成水渗入土地。 「把它吃下去,已经没事了。」 黎明从腰包里掏出早上餵给乔恩吃过的紫色药丸,塞进他嘴里说。 锦辉的呼吸已经不粗重了,脸也恢復血色,发紫黑的唇也变回红色。 太好了,成功了。 黎明松了一口气,汗水从额上滑落进深棕色的发鬓。 「你叫什么名字?」 黎明闻声,猛地抬头望着那双深蓝色的双眼。 「小女子名叫黎明,游歷四海,以增见闻。不知此地规矩,擅入领地,还请狼王海涵。」 黎明一隻脚屈膝跪地,垂首答道。小九也在一旁垂首,将翅膀贴紧身子两侧。 她没记错的话,这个半跪礼是大礼,应该在这里都通行。 一旁的拓帕扶起锦辉,狼王依旧站着,开口道:「你可有跟从的法师?精通医术?」 「答狼王,没有。医术为家业,自小习医。小女子自远离家乡,便游走江湖,行无目的。」 狼王挑起细长的黑眉,道:「既然如此,一道来。」 黎明眨了两下眼,一道来?干嘛?绑她回去给狼群看病? 虽然自己刚那一箭救了他们,但狼王似乎没有确切不追究她在自己地盘上干架滋事的意思。 狼势比人强,视时务者为俊杰。再说,去基尔曼城后也没计划,那个城主听起来也不是个好东西,自己进城后迟早要惹上是非,出了城也是乱世非安的景象,步步危机。 这个后续的行程,怎么想都不舒心。 还不如先走一步算一步。 「是,愿从狼王。」 15. 狼穴里的紧急手术 落日的馀辉已渐次暗淡,将她和三个男人的影子拉得又黑又长,还不时的叠在一块。 法杖已经从匕首变回银手鐲戴在右手上,小九不发一语的站在她的肩上。 拓帕和锦辉一左一右的走在她身旁,而狼王走在前面,步伐又疾又快。 她本想去大明都城走走逛逛,搞不好还能在政府机关找一份临时差事做做,体验一下在盛世生活的安乐繁华,甚至有机会一赌千古名君伊菲森的容顏。 结果不但来到差了六十三年的乱世,还在第一天就被这位君王半强行押走,这到底是福是祸? 要是绑她回去治病的,那还好。但如果误以为她跟那个叫恪天的城主是一伙的,押她回去做人质,那麻烦可就大了。 黎明面部平静但脑袋转个不停的想着,就这样快步疾行约莫过了半小时,转进一个结界后,赫然来到一个白色的拱门。 到了? 黎明跟着狼王走了进去。 「王……」 「墨璃怎么样了?」 狼王直接打断站岗的两个男人劈头问。 「恐怕撑不过今晚,紫罗兰和长老现在还守在一旁。」 右边的男子沉下脸说,但一瞥见黎明,神色立即凌厉起来,褐色的双眼锐利的扫视过去。 「这女人会医术。」 狼王简洁地道,然后微侧过脸说:「跟本王来。」 「是。」 看起来确实是绑她回来治病的。 黎明稍微放下了心,抬腿赶紧跟上,一边用眼角打量四周。 这里的平房看起来都很破旧,看起来狼群把这个遗弃的小村庄当作暂时的基地。 这里原本的村民是因为战争或天灾逃走,不是被吃掉或被赶走的吧? 希望史书上记载黑森狼族不吃人,还有狼王是仁慈的君主这些事,都是真的。 她随着狼王迅疾的脚步,过了几个矮房转进左边第一个房子。 「你先回去顾孩子,这里奶奶来看。」 「不了,今晚我就在这里,哪也不去。」 坐在床边的年轻女子声音颤抖的说,紧紧握着瘫在床上面无血色,双眼紧闭且呼吸粗重的男人说。 门口映入一道黑影,床边两个女人立时抬头向门口望去。 狼王摆摆手,年轻的女人原本要站起来,见状便又坐了下来。 一少一长的两个女人,目光锐利的射向站在一旁的黎明。 「这个女人会医蛇毒。」 狼王道。 年长的女人双目如刃的直视黎明一双异瞳,彷彿要透视她似的。 黎明面不改色的平静对视眼前这个女人,一头乌黑亮滑但掺杂几缕银丝的长发,肤白脸长,鼻挺眉细,朱唇微抿,一双淡棕红色的明眸,一袭玄色蓝银色绣边猎衣,耳上坠着一对蓝宝石金耳坠,颈上一串蓝色月光石项鍊,风韵嫵媚,雍容华贵。 「何方来人?」她沉声威严问道。 「小女子名叫黎明,为游歷四海之术士,尚懂医疗之术。」 黎明单脚跪下垂首答道。这个女人感觉位阶不比狼王低,应该就是刚刚站岗男子所说的长老。 「起来吧!既然来了,就依你全力,尽救生灵之医职。」 女人点点头对黎明道,然后转头望向旁边的年轻女子说:「紫罗兰,让她试试吧!」 紫罗兰一脸戒备狐疑的看着黎明,然后松开手站起身退到一边。 黎明点点头,走到床边的洗手盆洗手后,捲起袖子开始检查床上的患者。 唔,也是中了蛇毒,毒已经扩散到全身了,这如果要吸出来,不是不能救活,只怕吸出毒血时,会有失血过多而丧命。 「我会试着把毒血吸出来,但因为毒已经渗入血液里,所以吸出来时,可能会有失血过多的风险。」 黎明转过身来说,她感觉肩上的小九用鸟爪用力地抓了一下。 「好。」紫罗兰淡紫色的双眼里闪着水光,吸着有点红的鼻尖,对她点头说。 黎明转过身,将银手鐲化成匕首,很快的在他的左臂上找到合适的位置,划开一道口子,将掌上灵力凝聚成的泡泡贴到伤口上,开始吸毒。 血腥味在房里瀰漫开来,她感觉背后三双锐利如剑的目光注视着她每一个动作。 「请问有盆子吗?需要用来放脏血的。」 紫罗兰连忙转身从旁边端来一个铜盆,放在床边的椅子上。 「谢谢。」 黎明继续专注的在手术上,除了将吸满的脏血倒进盆子,和她指示小九从腰包里掏出某包药粉的声音以外,房里非常安静。 她甚至还感觉到背后又多了几双炯炯的目光。 就在她倒掉第三泡脏血时,男人睁开了眼。 「亲爱的!」紫罗兰激动的衝到床边大喊,两行泪止不住的通通落到了被子上。 男人微啟恢復红色的嘴唇,微扬道:「傻瓜……哭什么……你夫君有这么容易死吗?」 紫罗兰一手抹掉眼泪,吸了吸鼻子,双手插腰低头道:「你要是敢死,我跟孩子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黎明见状,除了松了一口气,也对狼的身体强健素质,有了新的认识。看来她的担心似乎有点多馀。 「毒血差不多吸完了,剩下的让身体自行代谢排出去,这些药粉是补气血和排毒的,一天三次,吃三天,如果不行,我再调药。」 黎明起身说。狼王的表情比刚才缓和些,他点点头道:「明天起,你就在长老身边,协助族里的医疗事务。」 「是。」 说完,便转身离开屋子,两个男人也跟着出去。 「你跟我来吧!」长老起身说道。 而紫罗兰已经坐回床边照料丈夫了。 黎明抬手摸了摸肩上的小九,跟着出了去。才一跨出门,两个小孩的身影便衝了过来。 「彩月奶奶,爹地怎么样了?」 「爹地没事,你们姐弟俩快进去跟娘陪他。」 小姐弟一阵旋风的衝了进去。 天色早就全暗了,她随着长老行经几座矮房后,在一间小屋子停了下来。 「你住这,明天早上来我这里报到,会有狼来带你。」 「谢谢长老。」 黎明垂首道,长老往屋内轻轻吹了口气,一团明亮的火焰飞进屋里,点亮了室内,便离开了。 黎明进了屋子,关上门。 「呼……」 她背靠着门,整个人滑落,一屁股坐在地上。 屋内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一个柜子、一个小厨房,还有一大桶水。 看起来有点脏旧,不过还行。 小九拍拍翅膀,在屋内环绕了一圈,然后在屋里一角喊道:「有浴室哦!」 黎明瘫坐在地上好一会,才爬起身开始简单的整理一下床舖,然后更衣换洗,倒在床上。 其实也是好险他身体好,睁眼醒过来,或万一有个差池,自己恐怕会当场被撕成碎片。 狼不吃人,没说不会杀人。吃人和杀人,是两回事。 她已经没有精神在重复回想今天从清晨到现在发生的一切,强烈的疲惫感袭来,让她迷迷糊糊的进入睡眠状态—— 「黎明!黎明!」 小九用鸟嘴扯着她的头发叫道。 黎明感到被拉扯头发的头皮一阵痛,有点不悦的坐起身问:「怎么了?」 「叩叩叩!」 门外再一次传来敲门声。 黎明这才完全清醒对门外喊道:「请稍等一下!」 她火速跳下床战斗更衣,然后走向门转开门把。 不会半夜要我看急诊吧?我怎么不记得狼是夜行性动物?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你,你睡了吗?」 紫罗兰左手提这一个盖着米白色布的大篮子,右手牵着两个小孩,一脸不好意思的问。 「没事的,请进。」 黎明侧身让她们进屋,然后关上门。 「你吃过东西了吗?我带了些食物给你。」紫罗兰将篮子放在桌上,掀开布说:「里面有烤熟的羊肉和鹿肉,还有肉乾。蔬菜有烤马铃薯、水煮萝卜和野菇,水果有葡萄、苹果跟一些栗子,抱歉蔬果类不多,呃,我们狼族虽然能以人身生活,但还是不太习惯和常吃这些。」 「噢,非常谢谢你,没关係。」 黎明看着还冒着热气的食物,连忙道谢说,这也才猛然想起,自己吃过早餐后,从清晨出发到穿越,一路东奔西战外加手术两次,到现在晚上,除了水,什么也没吃。 而肚子也在这时候很应景的跟着叫起来。 「来,先吃块烤羊肉。」紫罗兰掏出一叠白布,细心的用布将一块香喷喷的烤羊肉捲好,递给她。 「谢谢。」 黎明感激的说,坐下来接过烤羊肉就是一口。 一整天精神紧绷状态,还真忘了飢饿,只想躺下来睡死。 「你的式神也吃这些吗?」 「她叫玄九,凤凰只吃花朵、露水和未经人类慾望污染玉石。平常不用进食没关係。」 小九啾的一声飞过来降落到两个孩子旁,开始逗小孩。 「今天真的很谢谢你救了我夫君墨璃,不然我跟孩子以后不知道该怎么过。」紫罗兰真诚的说。 「不用客气,也是你先生的身体好,手术才能成功。」黎明赶紧道。 「云飞!云天!过来跟女巫大人谢谢救了爹地!」紫罗兰转头朝着跟小九玩耍的小姐弟唤道。 「谢谢女巫大人救了爹地。」 小姐弟仰着可爱的小脸,张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她说。 「不客气噢!」黎明微笑道。 「他们俩才开始吃肉糜没多久,会说的话也不多,个性也有点害羞。」 紫罗兰温柔地看着两个变回小黑狼的孩子,追着小九在屋子里上蹦下窜的。 「我听锦辉和拓帕说了,你一口气瞬间灭了四条双头蟒,外加射死一条。还救了锦辉。」 「嗯,也是不小心误闯进来的。」黎明内敛的说,但这也是事实,要不是那群有勇无谋的白痴猎人,她也说不准会不会碰上狼群。 「狼王赏罚分明,既讲道理也不会意气用事,你救了我们两个同伴,他不会随意处置你的。你今天见到的那位长老,是彩月,族里除了近几年新生一代的小狼崽,我们其他狼,几乎都是她一手带大的,所以也都喊她奶奶。彩月长老也是明理睿智的母狼,你之后在她那里,可以放心工作。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吗?」 「目前没有,我是外地来的游子,随遇而安。」 「那正好,如果狼王觉得你可以被信任,就能留下来跟我们一起走。再几个月就要入冬了,这里的冬天非常寒冷,外头也很乱,你一个女人在外面也不方便。这个世道已经乱了一百五十多年,我们有信心这几年可以平定战乱,重新建立国家。」 紫罗兰十分真诚又认真的说。 「谢谢你。我很愿意留下。」 「之后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找我,我住在你今天去的那间屋子,就隔一个转角,很近。时侯也不早了,就不打扰你休息了。」 「好的,非常谢谢你。」 黎明微笑起身,送紫罗兰带着两隻精力充沛的小黑狼,出屋子。 「晚安。」 「晚安!」 黎明看着母子女三个身影没入夜色,才转身进了屋里。 她坐回桌旁,拿起一块烤马铃薯,啃着。 「这样感觉起来,应该之后比较好过吧?」 小九跳到她面前问。 「应该,吧!希……望。」 塞了满嘴马铃薯的黎明挤出这几个字回应道。 16.明从暗查 今晚是满月,难怪觉得特别躁动。 伊菲森将视线从一堆资料中移开,抬头望着窗外那轮银色的月亮。 他一挥手,屋里的火便熄了,银白色的月光更加亮了些,然后起身走到窗边,月光撒了他一身。 今天出门,是为了帮墨璃弄一些双头蟒的血,看能不能用蛇血调成解毒剂。结果早上巡逻的狼来报,说有条蛇妖一隻眼被捅烂了,大家心想真是老天垂怜,下午他赶紧带着两个心腹,冒着危险来找那条残废蛇。 狼自古以来,就讨厌蛇,如果不说是怕的话。本以为残废蛇比较好收拾,结果这条蛇发神经似的撂了附近一堆同伙集体出没。 还好,墨璃从鬼门关捡回一命,锦辉也幸好没中蛇毒,拓帕也没被挤爆内脏。而自己,若不是她那一箭,自己要养伤好一阵子不说,而且现在应是半废残狼一匹。虽然,自己扑上去的剎那已做好身体会被另一隻蛇牙咬穿的心理准备。 月光映进他深蓝的双眼,狼喜欢月亮胜于太阳,月光给狼的力量总是大于日光。 嗯? 「还没睡?」 沐浴在月光下的伊菲森,头也不回的出声道。 「是的,王。」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窗外传来。 「对了,给你一个新任务,看着那个女人。」 「好的。」 他感觉他的气息消失了。他继续在月光下站了好一会,觉得鼻子里好像还闻得到那种特别的,空灵的味道,花和雪的气息。 —————————————————————— 今天是跟狼群同居共处的第三天,她还是说不准对接下来的日子来说,是好是坏。 她观察这里每匹狼、每个环境和细节,当然,她也很清楚,狼群也在观察和监视她们俩。 狼的群体关係,蛮微妙的,不但是个井然有序的社会,也是一个大家庭。每匹狼似乎都有自己的工作,以及家庭。狼是自然界里,少数一夫一妻终身相伴制、雄性会负责养家,有责任感和父爱的动物之一,所以家庭关係紧密。不过,可能是因为现在还在战乱期,抑或是她是个陌生人,除了紫罗兰一家,目前还没看过其他小狼。 这三天她偶尔会看到狼王的身影,她也学着其他狼的样子,在他经过时垂首退避一旁,等狼王走过去。儘管低着头,她还是感觉得到那双锐利的眼光扫过她。 人在狼簷下,不得不低头。 而黑森狼群的数量,经过这三天的计算,大约有六十多来隻,算满大的狼群,但奇怪的是,成年狼似乎就有五十隻左右,也就是狼口结构集中在青壮年,狼崽和老狼非常少。(但可能还有其他狼崽)一般来说,应该小青老这三代,三者都比较平均才对,而且现在还是战时,照理青壮年族的狼口会比较少些才是。 至于狼族化人的外貌特徵,让她不知道应该对老天的造化感到有点偏心,还是该佩服黑森狼族在修炼成人时,下过特别的苦功。 黑森狼族在人身时,都是黑长发白肤,鼻樑直挺,双眼微微斜长,额上一朵桃花印记,脸颊旁两隻耳朵像精灵似地尖尖的,手脚细长,指甲都是白色尖长状,一身黑色猎衣和猎靴。女的目测至少一百七十公分,男的约一百八十公分以上,男女相貌五官端正,狼族特徵明显,除了有些脸上身上有疤,每一个身材可说是都很好,而且没有一个胖子。 所以,自己一百六十六的身高,在这里只能算矮子。 狼形时,通体漆黑,狼毛浓密,脖子上的毛特别厚,身材矫健,四肢细长,不论身胚高大的公狼,还是体型较公狼小一圈的母狼,身上的肌肉都很醒目,一双斜吊的狼眼睥睨世界,白色的狼爪看上去就很锋利,不像狗爪那般钝钝的。嘴吻长白牙利,一对尖长耳和一条大尾巴,而似乎只有彩月长老是两条尾巴。 总结要说狼群在人身时,外貌上最大的共通点,可说是顏值封顶,男俊女美了。 而若要说狼群和普通的狼的最大差别,除了会使火,就是体型。 据科学纪录,人世上最大的犬科动物是北美灰狼,成年的公狼肩高可达九十公分,体长一百八十公分,重达可近百斤,咬合力为七百磅。 而黑森狼族的体型,怎么看都不是这个尺寸,也许是因为成精妖化已久,身型也跟着进化起来。公狼的肩高应该有一百三十公分,体长超过两公尺,体重在一百斤上下绝对有,至于咬合力…… 北美灰狼的犬齿为四点五公分,黑森狼族的犬齿,嗯,看起来应该有到—— 七公分。 狮子的犬齿是六公分,老虎的犬齿是七公分,这长度和体型,孤狼单挑狮和虎绝对没问题。 先不管还有四排森森利牙,四颗七公分的犬齿,简直就是四把匕首插在嘴里一样。这样的咬合力应该有…… 黎明只要一想到这,就忍不住伸手摸摸自己的脖子。 万一哪天狼王觉得她没利用价值,或是不可信任,或是自己得罪哪匹狼,尖尖的狼嘴冷不防往她的脖子,喀嚓一声…… 嗯,她一代旷世首席的术士,立刻就在狼牙下消香玉殞了。 所以她现在还无法断定,跟了狼群,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多于利。 她吸了一口气,继续弯身在树丛里寻找可用的药草。 彩月长老要她负责药草调製和採摘,其他基本没要她干嘛,忙完她就可以回自己的屋子里了。 她知道狼王把她分发到长老这,干些间活,就是对她第一层的监视。而第二层监视,就是三天前在现场她救回的那匹公狼。 「好了吗?」 「已经差不多了,这样够调好几天的药了。」 黎明起身将摘来的药草,放进篮子里分类好,一边对旁边的锦辉说。 「好的话,我们就回去吧!」 锦辉望着开始西斜的太阳说。 黎明很快的整理好,然后提着篮子,跟在锦辉身旁走回去。 这个傢伙,监视也是不露痕跡,放着她在一个区域採药草,自己则是远离进树林里,说是抓些猎物什么的,但她知道,只要她一有其他特别的举动,他马上就会出现。 三天前崩紧神经在战蛇和做紧急手术,那时没心思和时间细看他的长相。锦辉也是个英俊的男人,就是那种在校园里会有很多女生暗恋,或是在职场上有很多女同事会想故意搭訕的那种。因为,她总觉得锦辉看起来更像人,可能是他的双眼比较圆了一点,还是暖色系的橘橙色,让他少了点狼粗旷的野性感。 秋天已深,天空感觉特别高,而且也不再是夏天饱满的晴蓝,而是清爽的淡蓝,脚下的金黄和橘红的落叶,彷彿地毯似的,厚厚的铺满每一寸大地,被踩的唏唏窣窣的脆响。 如果有那个间情逸致,她真想带几隻画笔和纸,跟书本,在这里画画,或在纷纷落叶下,看书。儘管她的绘画功力一点也不怎么样。 就在她一般欣赏四周的风景,一边补脑幻想自己要带什么书来看的当儿,一转头,一隻八脚毛绒绒的大红黑蜘蛛,快要快贴上她的脸—— 「啊啊啊啊啊!」 走在一旁的锦辉被黎明突然凄厉的尖叫声吓的几乎跳了起来,立刻进入备战状态,秒回身一看—— 他这一回身,让黎明狠狠撞了他满怀,他往后踉蹌了两步才稳住没往后摔倒。 「你还好吧?」 「有??蜘??蛛!」黎明两眼蹦出水光,两手死死抓着他胸前的衣服,崩溃地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尖叫喊道,超高分贝的尖锐嗓音贯穿狼灵敏的耳膜,让锦辉不舒服的整张脸皱成一团。 他赶紧往那隻蜘蛛一扬手,一道细焰如飞刀射出,斩断了八卦型的白色大蛛网,倒楣的红条纹八脚毛大黑蜘蛛只好落慌而逃。 「牠已经走了。」锦辉低头对还死死纠着他衣服不放的黎明轻声说。 「真的吗?」黎明几近呜咽的问,可怜兮兮的回头检查。 呼!差点就跟牠贴脸了。 「呃,啊,真的很抱歉,非常对不起!」 黎明这时才意识到自己两隻手死死捏着对方的衣服,刚才的失态实在让她很想就地扒一个洞鑽进去! 她连忙松手后退好几步。 锦辉挑起眉,微歪着头,一对橘橙色的双眼,看着一脸窘到不能再窘的黎明,嘴边要翘不翘的。 「东西没掉吧?」 「没有。」 「走吧!」 「嗯,啊,好的。」 锦辉转过身向前走去,黎明呼了一口气,刚刚被她吓飞的小九,拍拍翅膀飞回来,不过,这次是降落在她的头顶上窝着。 唉!刚刚他一副就是在拼命忍笑的样子,实在是糗爆了……有够蠢的,还跟人家撞个满怀,衣服都快被她扯烂了,真是的,都是蜘蛛的错啦! 她眼角偷瞄着一边走路一边理衣服的锦辉,心底拼命祈祷,希望他不是个大嘴巴才好。 「嗯?」 锦辉冷不防的转过脸,橘色的眼眸和她四目相接。 她慌忙撇过脸道:「真的很抱歉,我不喜欢一些奇怪的昆虫。」 锦辉一扬眉,牵了牵嘴角。 就这么沉默了好一段时间,直到回到了狼群基地里的药房。 锦辉都是跟她到这里就会离开,也就是换匹狼监视她。 「看起来今天收穫不少呢!」 坐在桌旁捣药的流星抽了抽鼻子说到。 「是的。」 黎明答道,然后将篮子里的药草分别放进柜子里收好。 除了彩月,母狼流星和公狼疾风,也是长老,而且是夫妻,只是年纪没有彩月这么大,地位也感觉似乎比彩月还要小一些。 「今天的伙食是鹿肉,蔬菜的话萝卜和地瓜还有,在柜子旁边那个架高的篮子里。」流星一边将捣好的药粉倒入一个罐子,一边对黎明说。 这三位长老到目前为止,都对她态度算满友好的,不会给她摆脸色或颐气指使,也没有要她干什么粗活,有时候会问问,或交流关于医药和配药的知识。 她也没有多问什么,毕竟自己现在还在观察期(应该连试用期都称不上)多讲话不如多做事,让狼群少一点猜忌和疑心。 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身影,左脸上一条划过眼睛的暗红色疤痕,是长老疾风。 「星星,等一下天黑后,大厅。」疾风对流星说完,便转头对黎明道:「药材整理完,就可以回去休息了,记得拿上晚餐。」 「好的,谢谢长老。」黎明礼貌地答道。 她感觉得出这对夫妻感情很好,让她感到有点可爱的是,疾风在她和小九这些生人面前,也毫不避讳地喊妻子的小名,甚至和她手牵手,或不时往她额上或脸上舔一下。(嗯,这应该是狼表达友好和喜欢的方式之一) 整理好药草后,黎明提着装有晚餐的篮子,和小九一道回自己的屋里,一进屋里关上门,她一手将小九从肩上抓下来。 「干…干嘛?」 小九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黎明问。 「要不要听一下?」 「听什么?」 黎明抬起头,放出一点点灵气感应,确定屋子周围没有其他人或狼,才又转头说:「晚上,大厅。」 小九一脸不解的歪着鸟头,过了好几秒,才恍然大悟,道:「嗯,是可以试着听看看。」 黎明松开手,小九拍拍翅膀飞到桌上。看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片今天下午捡来的枫叶,然后单手掐了个诀。 絳红的叶片闪过一道微微的金光,黎明拾起它,将枫叶贴到了额上好一会,再取下走到窗边,她掌心向上,将一点微微的灵力从左手释放出去,一股风拂来,轻轻的捲走那片枫叶。 希望大厅就是那栋比较宽的那间屋子。 黎明暗暗地想。 17. 美人计的人选 夜空上高掛着一轮银白色望月,周围没什么云,因此夜色被月光映得相当明亮。 大厅里,四面墙壁悬掛着一团团的火球,把室内照的灯火通明。 大厅内的桌子和椅子围着三面墙壁排併,只留面向大门的那面墙,现在每个位子都被神情严肃的男男女女坐满了,而中间那张面对大门的长桌,不但比两侧的所有桌子高了三个台阶,而且只有一个座位。 「欧泊,你们过去八个月在基尔曼城,有什么消息?」 坐在中间的伊菲森,将视线投向右前方一名褐眼男子,点名问。其他人也将目光移向他。 「答狼王,虽然据情报,离天要求恪天加强军备,但他不仅无明显的军事活动,天天寻欢作乐不干正事,还大张旗鼓的对外宣传,手上只差最后一个线索,就能知道黑森之剑隐藏的地点,故高价悬赏。而据我们这一个月的查访,恪天所言确为实情。」 「哦,我族在这里也驻扎一年了,这一年来,他们除了出入境加强管制,其他似乎也没什么动静。看来,他们一点也不紧张,还大剌剌的放出消息,确实是有恃无恐,十足的把握。」 伊菲森点点头说道。 应该说,不只是他,其他每隻族狼,都不认为黑森之剑会藏在基尔曼城,也就是昔日黑森帝国的旧都大明城。 自从大法师离天在一百五十多年前,趁黑森帝国陷入争夺王权和外患侵扰之时,趁火打劫,杀了当时有资格继承的所有皇族,和一切效忠黑森狼族的官员和百姓,逼得狼族只能逃出祖国,帝国也分崩离析,城主纷纷割据一方,群雄四起,战争不断。 可恶的是,五十多年前,离天还使计诱杀狼族,想赶尽杀绝,导致狼群大断层,中壮年几乎死光,要不是彩月奶奶带着当时还是小狼崽的他们躲进人界生活,他们黑森一族,怕早就绝种了。 这一百五十多年来,不只离天不断在寻找消失数百年的黑森之剑,其他有野心的人也在找,黑森之剑是王者之剑,有斩灭一切邪恶与敌人力量的宝剑。 而谁拔得起宝剑,谁就是六名骑士的主人,这些都是老祖宗高阳大帝的遗物,没道理他们黑森一族不该抢先连同祖国一起夺回来。 然而,黑森之剑最后一任的主人,那个无名的隐士,把宝剑和六名骑士,封印在某个地方,但却又把线索分散在妖界各处。 他的计划是等离天那帮傢伙线索收集的差不多后,再一次抢过来。 看来这个时机是成熟了。 伊菲森双手扶着方桌两个角,抬首再一次对欧泊开口问:「离天那傢伙,有什么喜好?」 「答狼王,据我们蒐集来的情报和观察,离天这傢伙是个色鬼,喜欢美女。平时最喜欢就是打探哪家有漂亮的女人,知道了就用尽各种方法抓进宫里,就是结婚有小孩的也不放过,跟搞收藏品似的。」 「哦!」 伊菲森眨了两下眼,喜欢女色是吧? 他脑中忽然冒出一个不错的计划,而且应该算是一举两得的计划。 他嘴角微扬,看着所有的狼族说道: 「各位都知道,三天前,咱们的地盘里,闯进了一个来歷不明,法力超俗,武功高强还会医术的女人。而你们也知道,復兴国家的大业,靠得不只是武力,还有才智的脑袋。」 伊菲森将背往后靠在椅子上,环视了眾狼,继续说道: 「若是这个深藏不露的女人,能帮我们混进城,杀掉恪天,收復旧都和取得宝剑线索的话,我也相信,各位会同意接纳这女人,成为我族復兴大业的一个得力助手。」 底下的狼们有的瞠大了眼,有的互看低声私语起来,紫罗兰和墨璃不约而同的交换了眼神。 「所以,我们把这女人当成诱饵,跟她一起进城见恪天是吧?」 坐在狼王右边第一个位子的锦辉,出声问道,大厅内瞬间安静了下来。 伊菲森一扬眉道:「正是。」 「那我们跟去的狼怎么进城?」 锦辉又问。 因为进城不是只要化成人身就可以通关,毕竟现在的城主是魔法师,再怎么偷懒打混,这种出入口的管制,他做得可是一点都不马虎。欧泊他们三个,之所以能进城还能待八个月,是因为一直喝变身的药水。 但是,变身的药水材料很难找,所以要调给起码跟着一起进城的三十匹狼喝,根本是个不可行的笨方法,而且煮药加上等药好,要花半个月的时间。 「好问题。」 伊菲森起身,缓缓走下台阶,开口道:「子夜,西北方那帮大盗,这几个月应该还有在到处杀人抢劫吧?」 左边中间那位被点名的女人,连忙答道: 「答狼王,是的。半个月前,城里才派了些兵去压压那些盗匪,但实际上,是官盗勾结,也好几次派人到土匪的山寨去劝其投入他们的麾下。」 「那正好。子夜,你明天带上几个伙伴,去勘查盗匪的动线。最快明天,最晚后天,咱们就可以剥到他们的皮,进城!」 「是!」 ———————————————————— 黎明很确定,她来这里是第三个晚上,但除了工作时的监视,她住的这间屋子周围,没有任何监视的法术或结界。 这其实满欲擒故纵的,因为如果依照常理,被押的人一定会把握这样的机会,大胆放心的和外边不断连系,或者偷听或偷窃所需资讯。 所以如果这个人是故意混进来,反而更容易被抓获。 然而,这对她来说,施个天衣无缝的独门窃听法术,不但轻轻松松就能瞒过狼群的鼻子和耳朵,还能借力使力,将在大厅外所施的防窃听法术,转成窃取的法术。 而这么精密的法术,只用了一片落叶就搞定。 不过,黎明觉得,要是狼群知道他们押回来的是百年才会出现的一位天选术士,除了九层铜墙铁壁和日夜把守,搞不好还会给她上专门的手镣脚銬。 躺在床上翻着带来书本的黎明,在半开的窗边一阵特定的风吹进一片枫叶后,便放下书起身接住那片叶子。 看起来她猜对了大厅的位置,成功窃取到狼群的开会资料。 小九很有默契的啣起她早就从黎明的腰包里找出的白纸,放到了桌上。 黎明将枫叶放到纸中间,单手掐了个诀。 这个法术很简单,就是将防窃听的法术,转成记取的法术,也就是将声音纪录在某个媒介上,在施法让其录取的声音,转成文字。而防窃听术在媒介离开的那刻,就会恢復原状。 简单,但难度很高,而且要很细心。 当然,对自己来说,一碟小菜。 枫叶微微发出金光,一行字出现在白纸上,等她看完就马上消失,然后出现下一行字。 没一会功夫,就看完了,一人一鸟对着空白的纸张,陷入几秒的沉默。 小九看着黎明夹起那片枫叶,搔了搔下巴,等她开口。 「我都不知道自己有张花容月貌的皮囊哩!」 她有点放空的望着窗外的月亮,一脸顽皮的轻声说。 听到这句话的小九,忍不住翻了白眼,不知道是该取笑她还是该呛她。 「睡觉吧!」 黎明将白纸和枫叶摺好一起塞进包里,轻快的说,然后熄了灯鑽进被窝。 这穿越的行程,应该说是越来越刺激,还是越走越歪楼? 小九扭过头理了一下翅膀的羽毛,心里忍不住想。 18.公狼的话题 秋天的阳光虽然没有寒冬温暖,但没有夏天烫人的炙热,特别可人。 黎明就着窗台前晒进来的阳光,仔细的将药草一一翻面晒乾。 她一边忙碌,一边脑中思考着昨晚窃听到的消息。 狼王把她当攻城的诱饵,一方面测自己这种桶水有多深,以及还装了什么。 她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就是被当诱饵也不怕受伤,搞不好反手就能把这些无聊的垃圾都揍到都爬不起来。 但她不想天天都活在精神紧绷的状态下。 寿命生来註定比一般人短就算了,还要每天猜忌计算、斩杀生灵,自己现在才二十二岁,就已活得疲惫不堪。 可是,这时候如果偷偷离开,反而会让自己越描越黑,改天再遇上狼群,大概是一场恶斗跑不了。而且说实在的,离开之后,又能去哪里呢? 看来只能顺着狼群走了。 要是能每天这样晒药草,甚至能开间小小的诊所,空间的时侯看看书,或逛逛街买东西,一週固定的时间去做志工,偶尔出去踏青或旅行,这平凡的幸福,该有多好哇! 她心里深深叹了一大口气想。 而现在自己该做的,就是装什么都不知道,等着狼群安排好一切。 —————————————————— 案上堆叠成小山的书本中间,他专注的埋首翻阅着,两道眉拧在一起。 「小菲。」 门外传来的一个叫唤声,倏地打断他的思绪,让他有点不悦的从书里抬起头,但接着看到进门的是谁以后,拧在一块的眉头舒展了不少,还换上较轻松的表情,应声答道:「奶奶。」 彩月拎着一个叶子捲成的包裹,走到桌旁放下布包说道: 「从早上到现在没吃东西吧?等一下傍晚不是要带大家去堵盗匪吗?总不能吃臭烘烘强盗肉吧?」 伊菲森将一片枫叶放在书页中,然后闔上叠到旁边,捧起包裹,将外层的叶子剥开,啃起生鲜的鹿肉。 在不处理公事的正式场合,只有在奶奶面前,他才能放下当王必须装出的架子。 「奶奶待会跟我们去吗?」 彩月挑眉看着伊菲森笑了一下,说:「剥皮这种事,还用费得着我这种老母狼出场?」 「好吧!那我们这群小狼崽去就行。」 伊菲森一边啃着香喷喷的生鹿肉答道,才发现自己真饿。 彩月打量了一下他的仪容,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把木梳,起身走到他身后,解开长长的发尾,梳了起来。 伊菲森舒服的瞇起眼,微仰着头,笑嘻嘻的对彩月道:「这可真是辛苦奶奶了,我受不起。」 「哦?等哪天终于遇到你的小母狼,就不用受不起了。」 彩月翘起嘴角,假装吐槽的语气却掩不住她的疼爱。 离天当年几乎杀光了成年族狼,是她带着所有的小狼崽躲进人界暂避危险,也因此,每一隻狼都是她带大的,对她来说,这些就是她的孙子孙女。 「奶奶真爱消遣我。」 伊菲森半瞇着眼懒洋洋的回道。那一大块鹿肉已经吃完了,连叶子上的血都舔得乾乾净净。 彩月放下梳子,两手拢束起乌黑的长发,然后抓起青色的发带,熟练的给他扎好了长长的发束。 伊菲森站起来,伸了一个大懒腰外加大哈欠,撇头对彩月拋出一个俏皮的笑容道:「那我出门了,晚上回来要吃烤鹿肉!」 彩月一听,横眉竖眼道:「你都多大了,还跟奶奶撒娇,害不害臊?」 「不害臊。」 彩月又气又好笑的目送他高大的背影出了屋门。 —————————————————— 依据子夜一队的情报,今天傍晚时分,那帮盗匪会出发去东南方四十里外,打劫一隻要赶进城的大商队。去打劫的一共有五十人,而在山寨留守的有三十人。 虽然算过到时实际要进城的狼,加上他自己,只要二十八匹便足够,也就是只要二十八张人皮,外加五张备用。 不过,既然都要剥了,就乾脆全解决。一是斩草除根才能确保进城的计划不会败露,也就是要装就给他装到底。 二是收復基尔曼城后,这些江洋大盗也要收拾的,他不太相信也不想要招降这些穷兇恶极的人渣。 虽然披人皮进城杀人,可能满不人道的,但很符合狼道。 毕竟是剥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皮,又不是老百姓的皮。 伊菲森已让子夜带着十五匹狼,在山寨附近守着,等他们一伙五十个强盗走远后,再进寨子把剩下的傢伙收拾乾净。 而他自己则率二十匹狼,在傍晚时分堵在路上等那倒楣的五十名盗匪。 按狼群社会自古来的规矩,除了怀孕和狼崽还没断奶的母狼,以及还未长齐长硬爪牙的半成年狼、受伤生病或残废的狼,其馀不论公狼母狼老狼,在狩猎和出征时,都得上战场。 而狼王更是必要亲征每一场,千百年来,没有哪个狼王会躲在其他狼背后捡轻松的活干。 因为狼王是狼勇猛睿智最佳的化身。 他在广场上亲点了二十匹狼,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急匆匆的跑到队伍最尾端。 伊菲森和其他狼都把目光转向那名男子,他一脸「怎么都没狼叫我」的着急表情。 「等太阳一过屋顶,门口集合出发!」 伊菲森语毕,眾狼便散去做出门的准备。 那名赶来的男子没有走,到他面前着急开口道:「王……」 「风玉子,白桂她还好吗?有一阵子没看见她了。」 「她很好,再两个月就要生了。」 听到伊菲森提起爱妻,风玉子眨了一下橄欖绿的双眼回道。 「这次狼数够,你今晚在家陪陪白桂。」 「可是风信子这傢伙没被盯着,我不放心。」 风玉子一想到爱玩又有点粗心大意的弟弟,忍不住说。 「我把他分到欧泊那一组,负责截断猎物的后路。他也差不多要成年了,你也要慢慢放手,他自己磕碰过几次,牙就会自己绷紧一点。」 风信子看着伊菲森,吸了口气,又呼出来道:「好吧!」 「而且营地也需要成年狼留守,子夜他们两个时辰前就已经出发了,我们不能老是把营地都扔给长老们看家。」 风玉子点点头,也确实,就是出战,没年轻力壮的狼看家,是大忌。 「那我先行告退了。」 伊菲森点点头,转身走开了。 虽然没参与到剥强盗皮有点可惜,也有点担心傻弟弟,但回家陪白桂也很好。 风玉子心里自言自语,边走边安慰鬱闷的自己。 「哎!」 一隻手忽然纠住他的胳膊,把他用力一拽! 「嘘!」 躲在小巷子的欧泊,抓着他的手,一边嘘声示意他别出声,一边把他拉进巷子里。 「他终于走远了。」欧泊耸了耸鼻子低声道。 「干嘛你神经病啊?什么话不好好说非得拽我胳膊,八个月没架干,脖子痒了是不是?」 风玉子揉着被拽疼的胳膊,呲牙咧嘴的低声吼道。 「哎你听我说嘛!我问你,子夜这八个月是不是还在王身边转啊?」 风玉子停下动作,脸上原本的怒容,瞬间换上一副「你是白痴吗」的表情。 欧泊哭丧着脸说:「你知道吗?我昨天送给子夜一堆我在城里省吃俭用买来的礼物,然后我只是问她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去河边散步,她居然跟我说再看看。」 看着欧泊垂头丧气的样子,风玉子只好无奈的劝道:「很正常啊!那些母狼老是嫌我们公狼都外贸协会,她们自己哪个不幻想当上狼后的,也现实的很哩!」 「我知道啊!所以才问问你,有没有什么绝招可以传授给我的?」欧泊可怜兮兮的问道。 「把妹的绝招,你应该去问墨璃才对吧?紫罗兰当初一样也有狼后幻想症,后来被他追到嘴的。我跟白桂算是……嗯……一拍即合,嗯,日久生情吧!」 风玉子搔搔头,一边回想当初自己跟妻子坠入爱河的情况要怎么讲才好。 「嘖嘖,说狼狼就到。」 一个黑影经过小巷子口,欧泊冷不防伸出一条腿—— 「哎呀!」 「小心!」 一旁的紫罗兰眼疾手快拉住差点没被绊倒的墨璃。 「你是八个月没干架,脖子太痒是不是?」 墨璃吊起双眼瞪着欧泊狠狠问。 「哎你们两个不要都觉得我脖子痒在好不好,我是有很认真的事要请教你们两位大哥的。」 欧泊扁下脸委屈的说。 紫罗兰挑起眉,看了看这三隻挤在小巷子的大公狼,说:「那你们三个好好聊,我先赶回家看一下孩子,待会见啦!」 说完,便转身走了。 「有屁快放,如果这屁没道理,待会杀强盗时我就让你一隻狼让剥全部的皮!」 墨璃不悦的威胁欧泊说。 「他想问你怎么把妹。」风玉子简洁无比的单刀直入说完,欧泊便瞪了他一眼。 「哦!搞了半天你跟子夜还在原地踏步。我还以为隔了八个月不见,会比较有进展。」 墨璃一脸连悯的说,欧泊脸上一副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气的表情。 墨璃见状,搔搔下巴说:「呃,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技巧,就是老招数,你懂的。只是要有恆心和毅力就是,毕竟狼后只有一隻。」 狼王也遵行一夫一妻,狼后可说是一狼之下万狼之上,儘管自从高阳大帝开国以来,打破狼自古的配偶制度,黑森帝国的狼王除了皇后,妃子可以有三位,但歷任君王不一定会纳满三位,就是有,大多也是皇后过世后。 大家都很清楚,当上再次统一的帝国之后,地位可以说是和当年高阳大帝追封的开国王后温德尔一样,无比殊荣和尊贵,歷史留名。 所以也不能怪母狼们很现实,毕竟哪隻狼没点野心,就是批着狼皮的狗! 「不过话说回来,自从他当上王以后,我们还真没有一起再聊过这种公狼的话题,有点感伤。以前我们这一票老是被奶奶罚最兇的。」风玉子感慨的说。 墨璃也安慰说:「我觉得你也不要太心急,因为我认为王现在没空搞这个,也似乎没有特别中意谁。而且哪隻公狼会不喜欢一群母狼献殷勤?除非他脑子尽了菜汁。」 欧泊深深的叹了口气,风玉子也加码安慰说:「放心啦!你看看我们这一伙里面,锦辉和拓帕也还在光棍,还天天忙得跟咱们讲干话的时间都没有。」 「说到锦辉,他最近监视的那个女人,听说一口气干掉四条双头蟒,还救了他跟你?昨天开会说要把她拿去当进城的诱饵。」欧泊突然想到这事,对着墨璃问。 「对,要不是这女人,我应该现在也不会好好站在这。这个女人的确很特别,感觉她不只是这样,不慍不火,不喜不怒的,身上气息也嗅不出所以然。如果她跟恪天那群臭王八不是一伙的话,我是觉得这样的高人跟我们同一掛,是件大好事……」 「喔呜————」 一阵短而威严有力的嗥声从大门口传来,是集结的命令。 「我弟就交给你了,他要是耍白痴你就揍他没关係。」 风玉子对欧泊说完,便看着他和墨璃同时变回狼,肩併肩大门口奔去。 19. 惨剧的用意 黎明默默的跟在锦辉身后走着。 今天中午她就被叫回去休息,下午三点再出门帮忙点事。 但是这个路线不是几天前採拾药草的路线,而且越走越远,已经走了快一个小时了。 夜晚从秋天开始越来越长,再一个多小时天就会慢慢暗下来,但是半路上,锦辉除了问她一次需不需要休息以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要带她回大本营的意思,继续向前走。 他们来到一个山丘下,往上爬。 黎明一脚高一脚低的跟在后面。这里不是什么旅游登山步道,是杂草漫生的荒山野岭,连小径和阶梯都没有。走在前面的锦辉算是帮她先挡开一些树枝和过长的杂草,让她比较好走些,只要她落了点距离,锦辉就会回头看她一下。 「快到了。」 她觉得自己体力和耐力已经算很好了,只是披荆斩棘的走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里,还是头一次,而且挺费劲的。 到了。 没想到山丘顶是一片没什么树的空地。 她虽然不清楚他把自己大费周章领来这要干嘛,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如果要杀了她,用不着带她来这里秘密处决。 毕竟要杀也该是自家门关起来,放狼群咬死她最快最省力也够低调,让一匹孤狼带她远离大本营,只会增加自己逃跑的机会。 「前面有条小溪流。」 锦辉继续领着她往左边走,她听到一阵轻微的泠泠水声。 走到小溪边后,锦辉蹲下身,捧了一把水洗了下脸。黎明也在他旁边蹲下来,从口袋掏出印花白手帕浸入水里。 好凉。 她看着清澈见底的溪水,几条小鱼倏地悠游而去。 她将拧乾的湿手帕往脸上轻轻擦了擦,一旁的锦辉双手捧起水喝着。 小九也从她肩上飞下来,落到旁边,鸟嘴捞起一口溪水,微仰脖子咕嚕吞下去。 「等一下我们到前面,今天的任务是救助伤者。」 「好的。」 「喝点水,挺甜的。」 「好的,谢谢。」 她不晓得今天下午会出远门,水壶没放进她的魔法大容量小腰包,留在屋里的桌上。 她伸手鞠起一把清泉,手里一汪水面倒映她蓝色和黄色的双眼。 她把双手凑到唇边,啜了一口。 真的很甜。 她感觉眼角撇到锦辉往她这里投来的视线。 喝了两把水后,锦辉再领着她折回空地,再往前,经过一片稀殊的树林,来到一个视野开旷的地方,天空已经转为紫橘的暮色,远处山峦叠层,下面是一条路,两旁是树林。 「我们坐这里等。」 锦辉走到一颗树下,左右看了一下,然后坐在一块石头上。 黎明走过来,也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凉爽的风吹过她的面颊 这个位置是俯瞰下方那条路的好视角。 看着下面那条路,她忽然明白了狼群的意思。 —————————————————————— 太阳西斜,晚霞灿烂,橘红如火似地漫着天空和森林,数点野鸟飞去。 傍晚时分的秋风,已透着凉意,是狩猎的好时机。 路旁的树林里,一排炯炯有神的狼眼,静悄悄的一动也不动地伏在两旁的林子里,彷彿已跟树林合为一体。 狮虎豹是以伏击为主,狼大多是主动出击的,虽然爆发力较猫科动物逊色一些,但是狼是擅于长途奔跑的,左右夹攻、声东击西、调虎离山、分化群体,或是追撵猎物直至对方力竭而死,再进行最后扑杀。 驰骋在广阔的大草原、森林、雪地,让惊慌失措的猎物绝望奔逃,才是狼最喜爱的狩猎场面。 不过,考量到五十个骑马的盗匪,要是追杀起来,轰轰烈烈,等于高调给城里和附近的居民报信,那这套计划就流產了。所以不如就地拦截后,当下解决乾净。 儘管身子一动也不动,但是都可以感觉到彼此热血沸腾,一种猎杀前的兴奋气息。 伊菲森耸动起鼻翼,尖尖的狼耳朵微微晃了晃。 快来了。 他收紧腹部,退后几步,两条后腿一蹬,空中划出一道黑色的弧型,漂亮无声的跃过两人高的树丛,落在路中央。 不能玩你追我跑的狩猎游戏,已经很让狼惋惜了,加上又不吃臭烘烘的强盗肉,还要剥皮,所以,如果不玩点其他的有趣的游戏,不要说他身为狼王都感到无趣,其他狼也会无聊到爆炸。 他弯下后腿,好以整暇的坐了下来,夕阳把他的矫健高大的黑色身躯,拉出又黑又长的影子,要不是夕阳在漆黑的狼毛上反射出几道光泽,远远看去,彷彿是某种不知名的黑色怪物,诡异无比。 一阵吵杂的马蹄声和粗鲁的吆喝声由远而近,捲起飞扬尘土的马蹄震动大地。 「头儿,前面有个黑麻麻的东西!」 「那啥玩意儿?还挡在路中央!」 满面横肉的头目瞇起眼睛,想看清楚那是什么鬼东西。 随着距离的拉近,那坨黑色的不明物体还是一动也不动,而且好像满大一个。 操他妈的,不会这个时侯碰上妖魔鬼怪之类的吧? 他扯了扯韁绳,马一声嘶鸣,停了下来,跟在后面的盗匪,也跟着停了下来。 「头儿,会不会是妖怪啊?」 旁边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盗匪,紧捏着韁绳,神情不安的低声问。 「你他妈出来姦淫擼掠,杀人放火,还怕妖魔鬼怪?」头目粗声粗气道。 「可是傍晚是最容易碰到这些妖魔鬼怪的时侯耶!」另一个年轻的盗匪有些紧张的左顾右盼的说道。 「干你们这群胆小鬼,就是妖怪,一刀下去照样也劈得死!」头目说完,趋马向前高声吼道: 「喂!前面的王八蛋,今天老子要赶去会会进城的商队,再不滚开挡我财路,你就是妖魔鬼怪,老子照样把你大卸八块!」 但是,那个庞大的黑色物体,一动也不动。 「敬酒不吃吃罚酒!去死吧!」 头儿抽出背上明晃晃的大刀,狠狠踹了马肚一脚,准备举刀衝过去—— 这时,马彷彿受惊似的发狂叫了起来,两条马腿蹬向空中,他赶紧抓紧韁绳才险些没被摔下马。 他正开口要飆骂时,那团黑色的物体动了。 两隻幽蓝的眼睛忽然睁开上吊,一道口子裂开成一张大嘴,两排尖利的白牙彷彿锯齿,被黑麻麻的身躯衬得格外阴森。 头目瞬间吓出一身冷汗,嘴巴大大张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只见那张阴气森森的狼脸浮出戏謔的冷笑。 头目这才回过神,大吼道: 「一匹臭野狼,在那里装神弄鬼什么劲!」 话音刚落,一团炽热的火焰突然爆出,惊得马匹狂鸣连连,撒开四蹄往后退去! 「干你娘!」 头目紧紧抓着韁绳,夹紧马肚,一边怒骂道。 就在他准备飆骂第二句时,一转头,一个高大俊美的黑衣男子,露出邪魅的笑容,踏着馀焰往他走来。 「想跟你们拿个东西。」 男子笑着说,深蓝的眼里蹦出一道光。 「拿什么鬼东西?」 头目嚥下口水,大吼问。 「你们的皮。」 男子笑得更深一点说。 「去你妈的……」 头目圆瞪双眼,看着男子猛地探进他胸里的一隻手。 「唰!」 一注血从胸膛喷洒而出,然后身子一歪,直挺挺的滑下马背,砰的一声落到地上。 伊菲森捏了捏手里热腾腾的心脏,回身抬起溅到血点的脸,对着后面那一票看傻盗匪,咧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快逃啊!有狼!」 一个盗匪尖声高叫,队伍鬨乱起来准备要策马逃跑时,才发现已经被狼包围了。 凄厉的喊叫声伴随求饶的哀嚎声响彻了半个林子,浓浓的血腥味从满地流淌的鲜血阵阵散发出来。 趁着大伙屠杀的空档,伊菲森除了用手爪划开那匹吓傻没跑走的马的喉咙,打算拖回去当消夜外,也蹲下身,扒掉他的衣服,开始剥皮。 虽然掏心时,胸口给他桶开一个洞,但是是要披上的,到时穿个衣服就能遮起来。 他将长着白尖指甲的手指併拢,就着胸口那个洞,往下划开直到跨下,然后双手探进去,迅速熟练的捏着边缘的皮,将肉体和皮分离,然后从皮里把肉体扯出来。 其实从背部扯出来比较方便,但因为他刚才是从前胸捅的,只好从前面来。 —————————————————————— 黎明俯视着山丘下彷彿如炼狱里才会有的场景,一阵阵凄厉无比的惨叫声刺着她的耳膜,让她微皱起眉,将视线移向远处乌鸦飞去的山脉。 她以为自己早就见惯了打打杀杀的场面,但是这般掏心剥皮的惨景,就算是该下十八层地狱的强盗,也让她不忍卒睹。 浓烈的血腥刺激着锦辉的狼神经,他一脸兴致勃勃的看着下方的惨剧,好像在观赏什么精彩的喜剧似的。 终于同伴们已经把皮都剥得差不多了,锦辉才移开视线,看了看坐在旁边蹙眉不语的黎明。 他眨了眨橘色的双眼,开口道:「你要不要去旁边休息一会,我去抓点吃的,等一下就回来。」 黎明点点头,锦辉站起身,变回狼往后面的树林一跃,就地觅食去。 她依旧坐在石头上,心理非常清楚狼群要她观赏这齣掏心剥皮惨剧的用意。 除了测试她是否跟城里是一掛的,会不会跟城主通风报信狼群的举动外,还有一个用意, 就是—— 你要是敢自作聪明跟我们狼群耍花招,这就是你待会的下场! 20. 山寨里的女人们 落日的馀辉越发血红,但是秋天的夜幕让空气发寒。 伊菲森捲起那张剥好的人皮,然后拎在手上,跨过一具具没皮的躯体和满地的鲜血,以及地上燃烧跳动的火焰,环视其他伙伴的工作进展。 为了处理乾净,除了尸体,连马和其他的武器盔甲什么的,一律都要烧掉。 看起来蛮顺利的,现场处理完之后,就可以出发往山寨和子夜她们会合。 这时,他的目光撇到一个较小的身影。 风信子正蹲在地上,一脸呕气的粗鲁的扒着皮,彷彿跟这个强盗有仇似的,两条眉头攥成一团,一双淡蓝色的眼满是不耐烦的。 真是的,好不容易老哥这次不在,这次也不让我主攻,一样要我围堵,好像是技术不好似的,杀好之后又要我扒皮干苦力活—— 一个黑影突然挡住夕阳的红光,风信子心里停止抱怨,抬起头。 「噢……王,那个,我快好了。」 风信子有点紧张的看着伊菲森说。 「不是因为你技巧不好,才没让你做主力,而是你需要在细节上,多留心一点。你这样剥,皮不会完整,披上去会有破绽的,容易被敌人发现,很危险。」 伊菲森蹲下来,将手上那綑皮放到一边,开始示范给风信子怎么剥皮。 几粒汗珠从风信子的黑发上滑落到脸庞,呃,从自己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心里的想法吗? 他不安的吞了一口口水,看着伊菲森的动作,然后战战竞竞学着。 王的语气没有一点责备的感觉,比起老哥对自己经常严厉训斥的兇巴巴样子,温柔多了。 「我叫你哥今晚回去陪你大嫂,也跟他说了,你也快成年,要开始学习如何独当一面。」 风信子一听,低着头,几秒后小声说:「我可以……只是他老是那么兇……我又不是每次都冒冒失失……」 伊菲森头也不抬的笑了一下道:「你哥对你这么严,是因为担心你。」 风信子扁着嘴,嘟噥道:「我知道。」 风玉子和风信子这对兄弟相差十二岁,父母也是死于那场屠杀,也因为这样,除了彩月奶奶,风信子可以说是兄长一手照顾大的,而他对这个弟弟,比较严格。 他知道自己做事情,有时候比较粗心大意、冒失莽状、耐心不够,但是他总觉得哥哥神经太细,什么都能骂。让他觉得很烦很讨厌,甚至有时哥哥要他不要做什么,他就偏要这样干! 伊菲森瞧了这个一脸倔强的毛头少年,一边捲起剥好的皮,微微笑起来道:「别老是这么沉不住气,把情绪都写在脸上,做事时多留点心,做狼不是只会狩猎而已。小荷就在旁边哩!有头无脑的毛躁公狼是不及格的。」 为什么王会知道我喜欢小荷啦!难道我的情绪真的都写在脸上吗? 听到王忽然提到心仪已久的小母狼,风信子一张原本呕嘟嘟的脸,瞬间红了起来,紧张地左顾右看,寻找小荷的身影。 夏荷月是子夜的表妹,大家都叫她小荷,比风信子大两岁半,也算是跟他同一辈的待成年狼。 小荷也继承狼族所有传统特徵的野性美,除了身材性感矫好,一头长发乌黑亮丽,最特别的是,一双红褐色的美眸,一顰一笑起来,让她格外嫵媚。而小荷不但外表出眾,在同辈里表现也很出色,因此在族里是不少年轻公狼的暗恋对象,风信子也不例外。 小荷正在他后面不远处,和紫罗兰跟墨璃忙着用狼火烧掉尸体,而他还在这里刚剥完,而且还是王帮他一起剥! 一想到这,风信子赶紧捲好那綑皮,一扬手在尸体上炸起一团火,然后对伊菲森道: 「王,我可以……帮大家拿皮吗?」 哦!想要在母狼面前表现一下啊!这小子,刚刚还在呕气不耐烦的乱扯一通哩! 伊菲森扬起眉,忍不住笑道:「好。袋子在拓帕那里,你跟他拿,皮统一塞在袋子里。有点重哦!」 「没问题!」 伊菲森点点头,然后转身走到其他地方视察。 —————————————————————— 背后的树林传来沙沙声,没想到锦辉这么快就回来了,难不成他一跳出去没几步就抓到猎物? 听到由远而近的声音,黎明站起来回过身。 「兔肉,有点烫。」 「噢,呃,谢谢。」 她眨眨眼,双手接过那块包着湿树叶,冒着热气的一块小小的烤兔腿排。 看着手中的熟兔肉,眼前立刻跳出方才山丘底下掏心剥皮的画面。 这该不会是在测试她的见广度,看看她见完这种血腥的屠杀后,还吃不吃得下的东西? 短短几秒的思索后,她朝手中的兔肉吹凉了几下,啃了起来。 这不是装的,也不用装,她的胃里没有噁心让她想吐的感觉,打打杀杀的场面从她进湘家就开始身歷其境,而随着年纪增长,她也变成手起刀落的刽子手。虽然她没干过挖心扒皮这种事,但是自己斩妖除魔的手法也没仁慈到哪去。 「等一下我们要跟狼群一起去那群盗匪的寨子。」 「好的。」 黎明啃完份量跟点心差不多的晚餐,将厨馀扔进草丛,用手帕擦擦嘴。 一旁的锦辉又变回狼,一甩狼尾看着她。 「上来吧!」 黎明不动声色的走上前,两手一撑,俐落翻上狼背。 看来匪窝离这里有好一段距离,押着她用走的,恐怕半夜才会到。 她也不想在还没摸清狼王心思、在狼群还猜忌她的情况下,施展太多法术,洩自己的底,就算是最简单普遍的也一样。 她手揪紧了他肩上的狼毛,锦辉就便步跑起来。 —————————————————— 今晚的月色非常明亮,为森林的夜路增加不少能见度。 一群狼正往强盗的老巢奔去,银白色的月光在狼头和背上映出白色的光泽。 黎明紧紧抓着粗糙的狼毛,夹紧曲起的双腿,以防从剧烈起伏的狼背上跌落。 她不可能弄什么韁绳、马鞍跟脚蹬,套在狼身上。 她骑过马、龙、羊、鹿,怎么也没想过有一天会骑上狼,而她也从没听说过古今中外,哪个人骑过狼。 或者应该是说,狼强迫她跟着狼群活动,因此是狼开恩让她上狼背,才能方便的押着她到下一个目的地。 锦辉跑在狼群中间,每隻狼彼此间隔一点距离,藉着明亮的月光,她观察到队伍呈现一个菱型。 嗯,这决不是因为她是重要人物,所以才在队伍中间的位置,而是狼群以防她搞花样。因此即便是在高速奔跑的赶路状况下,也要把她押在中间。 人的夜视能力生来就是比许多动物差,但靠着月色、风速和狼群奔跑的喘气呼喝声,虽然不清楚已经离狼群大本营有多远的距离,但她开始推断狼群的奔跑速度。 依据北美灰狼奔跑的最高时速六十五公里,并能以六十公里的时速持续跑二十公里这个数据来推测,体型比北美灰狼还要庞大的黑森狼族,现在这时速没有到七十以上也有六十五,这速度和耐力,实在是可怕的惊人。 她感觉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前方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些灯火。 随着距离的拉近,一栋掛着灯笼的建筑物的轮廓在月色下越来越清晰。 狼群开始减速,在准备进寨子的大拱门时,队型变成了一列两隻併排,整齐的依序跑进寨子,然后在广场中央停下来。 子夜和其他十四个伙伴已经在广场上列队等候了。 狼群又变回人身。黎明跳下狼背,曲紧了半小时的两条腿,有些发痠。 「王,都处理好了。不过那些女人,怎么办?」 子夜趋前对伊菲森报告道。 已变成人的他一听,皱起眉头。 该死,他怎么忘了,通常匪窝除了金银财宝,还有一堆女人。 不只是从高阳大帝才开始有不吃人的祖训(或是说不成文的规定),他自己也一直秉持,既然要平定乱世,就不该滥杀平民,将战争造成的伤害减到最小的理念。 把杀千刀的强盗挖心扒皮,刚好而已。可是这些女人是被他们掳来的无辜平民。在过去一路上收復国土的路上,凡是愿意归顺的都不计前嫌重新任用,官留原职,战俘也是充去修城墙,期满三年便可回家,而那些可怜的女人,他都是放她们归家。 男人除了喜欢用不同的女人来过度满足生理需求外,也用来彰显自己的权势地位,所以总是越多越好。 可是在狼的社会自开天闢地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制,就算后来高阳带领狼群去妖界闯出一个帝国,稳定的生活也没有让狼改变这个习性。当然,贵为一国之君的狼王可以除了皇后再纳三个妃子,但歷代的狼王都很守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都没有超过三个妃子。 所以,狼其实不是很能理解男性人类,到底为啥想要这么多的女人伺候,是什么奇怪的行为。顾一个家就够忙了,老婆一生就一个,这么多个怎么顾?想找死吗? 而更别说他身为狼王,也没一点兴趣尝试,跟一堆没感情的陌生女人搞在一起,怎么会有滋味,那还不如乾脆都吃掉来得更实际。 现在困扰的,就是这次不能如往常一样,放这些可怜的女人回家,因为一放回去,他们的计划就流產了。 不能杀,吃不得,没「性」趣,还不能放走,这简直比剿灭世上所有的盗匪,还要棘手。 伊菲森的眉头拧成一团,双手背在身后,抬头环视四周的屋子。 「那些女人现在在哪?」 「答狼王,我把她们都集中在中间屋子的大厅里,一共九十六个人。」 九十六个?他们八十个强盗,天天除了杀人放火,还抓了这么多良家妇女?缺德一定是,但这到底算体力太好还是变态过头? 其他狼面面相覷,不是望着王等待他的决定,就是歪头帮忙想办法。 「王。」 一片苦思的沉默中,黎明开口出声,登时三十五对锐利的狼眼往她身上射来。 肩上的小九两隻鸟爪紧紧的掐了她一下。 伊菲森那对深蓝的眼,直直的看着她。 「你说。」 「啟稟狼王,小女子懂一点记忆上的法术,如果改变这些女人的记忆,即使是放回家,也不会引起旁人注意。」 「哦!可是她们的亲朋好友的记忆,并没有被改变。」 「是的,不过,这点小女子可以做到。」 伊菲森挑起眉,眉头的结似乎有点点松开,广场上陷入几分鐘的沉默。 「行。你改变她们的记忆,让她们以为这贼窝是她们自己家,而我们跟她们是邻居。」 「好的。」 21. 修改记忆前的同意 锦辉跟在黎明后面,子夜在前领着他们,一同上了通往大厅的楼梯。 狼王说得一点都没错,只修改当事人的记忆,而没修改她们亲朋好友的记忆,就让这些女人回家的话,等于没改。 但狼王和狼群不知道的是,她黎明,根本无法隔空修改不在场的人的记忆。换句话说,如果女人们的亲朋好友不在现场,她只能修改在场人的记忆,没办法在她们以外的人身上施法。 所以她刚是利用狼群同时还在猜忌她,以及想知道她还会哪些技能这两个心态和想法,下的一步险棋。 说真的,另一方面,不到一个时辰前才见识到狼群的凶狠,就算据史载伊菲森大帝是个富有仁慈心的君王,以及黑森狼族不会把人当食物这条不成文的祖规,她也不敢百分之百保证,在狼群苦恼无法时,最后不得已而选择用伤害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吃人和杀人,是两回事。人就是人,狼就是狼。 不过好险苍天保佑,狼王确实如她所想的那样,基于不信任和想知道她有多少底的心态,以及防她会藉此机会和城里通风报信,因此并没有接受她唬烂能连不在场的人都能修改记忆的办法,而是直截了当要她把她们的记忆修改成这里是她们的家,而狼族则是她们的邻居,这样清楚的要求。 不过,她现在连暗自庆幸自己计算得逞的心情和时间都没有。因为她还来不及想好,怎么说服那九十六个女人。 还有,修改记忆是高等的法术,自己在这方面也不是新手了,只是,一口气修改九十六个人的记忆,还没做过。 修改记忆的施法有四种方式,一种是喝药,一种是透过读心术然后强行修改,一种是用催眠的方式进行,还有一种,就是在被施术者意识清楚,且同意下施法。 首先她不可能马上生出药水,二来她只有一个人,要同时读九十六人的心是不可能的,三则是催眠需要一些特定的物品,诸如香或是药物,这些她有,但是没有九十六人份的。 所以,剩下第四种方式。 子夜领着他们来到前方灯火通明的大厅,然后抬脚跨过门槛进了去。 原本窃窃私语的拥挤大厅瞬间安静下来,女人们一脸恐惧和绝望的望着她们三个。 今晚不久前,一群狼杀了寨子里所有的强盗,还口吐烈火把那些惨不忍睹的尸体,烧了个乾净。虽然这些能化成人的狼,只是要她们都来到大厅,不准离开,过程中也没有任何粗暴或非礼的言行,但是,本能的恐惧,让她们感到害怕。 前阵子被强盗抓回来寻欢作乐,现在变成一群恶狼裹腹的食物! 「你们要杀,就痛快一点!」 站在最前面的一位衣着华丽的年轻貌美的女子,满脸愤怒的吼道。 黎明听得出她怒吼声里的颤抖,也看得出她慨然就死的表情下满是恐惧。 站在她左右两边的子夜和锦辉依旧不发一语,看来是想要瞧她怎么处理。 她吸了一口气,跨步往前走去。 女人们惊恐地彼此拉手搭肩,拼命后退,但塞了九十六人外加他们三个的大厅,早已没空间让她们退,而唯一的门,就是她背后那扇。 「我不是狼,我也是女人。」 黎明停下来,试图摆出和善的表情,缓慢而大声的说。 女人们依旧恐惧的睁大眼睛,望着她。 「而我们也不是强盗,懂得想家的感觉。只是,在回家之前,需要你们一个同意。」 黎明真诚的环视每一个女人的眼睛,她们恐惧的表情转为半信半疑,好几十秒的沉默后,那位华服貌美的女子,鼓起勇气开口问道: 「什么样的同意?」 「修改大家,关于在这山寨和强盗生活,所有回忆的同意。」 大厅又陷入一阵沉默,为首的女子再次问道:「我们怎么相信你?」 黎明眨了眨眼,道:「我也是女人。」 拥挤的大厅里,安静的能听到所有人的呼吸声。 「好。」 为首的年轻女子在转身环视所有的姊妹们后,代表答道。 黎明朝她们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然后从腰包掏出一根紫金红色的长长大羽毛,闭眼将它贴在自己额头上一会,羽毛发出微微的金光。 「一下就好了。」 黎明睁开眼,将羽毛拿离额头,放到唇前,吹了一口气。 紫金红色的羽毛瞬间被吹散成无数片小羽毛,然后迅速地飞进每个女人的额头, 子夜和锦辉分别倚着门两侧,一个一手插腰,一个双手抱胸,微睁大眼看着这些女人。 她们的表情已经没有恐惧、绝望和怀疑,而是一脸彷彿刚参加完姐妹聚会而有点聊累的样子。 「现在已经很晚了,大家早点回家休息吧!」 黎明继续浅浅的笑说,眾人一边嘰嘰喳喳的继续聊天,一边鱼贯的穿过门要回自己的房里,让站在门边的锦辉和子夜赶紧让开。 「晚安啦!」 这是第三个女人对子夜说,然后走下楼梯往自己的住房走去。 哦!看起来是结束了? 伊菲森看着女人们陆陆续续从楼梯上有说有笑的走下来,有的还跟他们打招呼或道晚安。 在所有女人都走回自己的房间后,寨子又安静下来。 黎明跟在子夜和锦辉身后,走下楼梯回到广场中的狼群。 「稟告狼王,已经成功照您所说的,修改她们的记忆了。」 黎明微俯首道。 「去休息吧!」 「谢狼王。」 黎明谢完,抬起头,刚好对上伊菲森那双深蓝如海的锐利眼眸,那么一瞬间,她感觉好像在这对眼里看到一丝丝好奇。 伊菲森侧过脸,对旁边的子夜道:「你带她去休息。」 「是,王。你跟我来。」 黎明跟在子夜身后,离开狼群。 子夜看来是已经将寨子的动线摸清了,一路上都没停顿,带她再次上楼,领她走到大厅后面一个华丽的房间,已经点上灯。 「你今晚睡这,好好休息。明天锦辉会来带你。」 「好的,谢谢。」 黎明一脸平静的看着子夜说,子夜眨了下那对枫红色的双眼,道: 「晚安。」 黎明愣了一下,才回道:「晚安。」 子夜回身走出房间,然后轻轻关上门。 黎明吐了长长的一口气,颓然一屁股坐到床上。小九跳到她旁边,她伸手搔了搔她毛绒绒的鸟肚子,有气无力的说: 「下次换毛时,记得把毛都留下来,别再全拿去当肥料埋给花花草草了。」 「喔,我以后一定会记得的。」 小九轻快的回道,然后扭过头用鸟嘴从自己翅膀上拔了一根小小的羽毛,放在黎明的腿上。 黎明苦笑的两指捏起这根小小的橙黄色羽毛,叹口气倒在床上说: 「你如果再忘记,迟早有一天会被我拔光变成秃凤凰的。」 「呃,喔,好啦!」 小九无奈又很不好意思的回道,之前黎明要拿她的羽毛做施法的媒介和道具,她都捨不得,全都拿去当肥料种好吃的花。某次黎明软硬兼施,她才勉强同意将一根因换毛而掉落的尾羽让黎明拿去,毕竟,凤凰只吃露水、花朵,和没被人类污染的玉石和宝石。好吃的花朵只能自己种啊! 不过,经过刚才捏把冷汗的修改记忆冒险之旅,她以后不会也不敢再那么小气了。 要不是她的羽毛,她也真想不到还能拿什么具有灵力法力,而且是能分散承载同一咒语的法器,来对九十六个人,同步施展修改记忆这种高等的法术。 「你知道就好。」 黎明说完,脱下衣鞋,倒在床上疲累的闔上眼。 22. 地牢下的血海深仇 明月已高掛在深黑的夜空,寒气森森的秋夜里,起了大雾,而山寨的大厅里依旧灯光通明。 化成人身样的狼群,在大厅里围成u字型,而原本应该是头目坐的位置,在中间那个铺着虎皮的雕龙木椅上,现在则是狼王的座位。 大厅里所有的窗户都被打开,好散掉那股九十六个女人挤在这里而留下的浓浓脂粉味。 会议里,子夜和拓帕轮流报告今天任务的进展、过程,以及相关细节。 虽然他是狼王,但他认为许多事情必须让全体族狼都知晓,除了团体参与感和彼此的信任,大家也能针对同一件事情,提出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或是一起商讨计划,他再从中衡量出一个最合适的决定。 这样不但替他减轻许多工作量,也对復兴国家的大业有更加完善的规划。毕竟一个脑袋就是一个想法,七十二个脑袋,就会有七十二个不同的想法。 当然,做为王,是不能把自己每一个心思都搬上檯面让大家知晓的。比如他其实比较中意甲方案,但会议上还是会提出甲、乙、丙、丁四个方案,让族狼讨论,顺便听听不同意见。除了这个,还有一些更隐晦敏感的事情,是他身为狼王,与其他族狼不可共晓及分享的领域。 今天的计划直到现在,都算很顺利,皮剥了,人灭了,棘手的女人也搞定了,接下来,就是选定什么时候进城。 「子夜,这半个月,可有看见任何的人,出入寨子吗?」伊菲森翻着案上那叠文书问。 「答狼王,没有。最近一次看到有人出入山寨,是在半个月。是两个穿着灰色斗蓬骑马的男人,清晨进到山寨后几个时辰,便离开了,出来和进去时,身上都没带其他东西。」 「嗯,这样就很够了。」 伊菲森摺起那张刚看完的白纸,两指夹着,举着它,起身走下来道: 「这是城里写给这群盗匪的信,从内容来看,恪天那傢伙一直想收买这群人渣,当中不乏要头子进城谈谈条件。如果在半个月前那两个进出寨子的人,是城里派出来的话,那这封信,可能就是他们送来的。」 「我是有探听到恪天一直想把强盗头子邀进城,但他们行事太隐密,所以一直没有跟到,到底是哪些人在跟这伙盗匪做接触和联系。」 在城里当了八个月卧底的欧泊,赶紧补充说明。 伊菲森点点头,又继续说:「而这封信,上面写着希望能尽早得到邀请进城的回覆。而如果这半个月,咱们没有疏忽谁从山寨里出入城里的话,就能确定,强盗头子还没回覆是否要进城。」 「所以现在我们得找狼去回覆进城的时间?」紫罗兰问。 「没错。欧泊,你既然在城里八个月,明天一早,你就披上人皮,进城给回覆,说后天傍晚头子会带着三十个兄弟到,而且,会带上漂亮的女——」 话讲到一半的伊菲森忽然停下,也几乎是同时,在场所有的人立刻绷紧了神经,耸动鼻子,吊起狼眼将狐疑的目光扫向大厅左面的墙壁。 一股极淡的鱼腥味夹在刮进来夜风,这怪了,寨子里,除了女人和她们身上的胭脂味、盗匪留下来的气味、金银财宝的臭铜味金属味、马厩里的味儿、人类食物的气味、傍晚屠杀残留的血腥味和人皮味,顶多加上那个女人和她式神的味道。 进了山寨这么些时辰了,怎么就突然蹦出鱼腥味,而且是活的鱼味,不是死鱼味,这就奇的令狼可疑。 伊菲森不动声色的,向拓帕和锦辉使了个眼色,他们立刻起身,轻手轻脚的开门往左边走去。 不会有暗门吧? 伊菲森抽动鼻子,发现这股鱼味,似乎是从大厅左面墙壁的夹角缝传出来的。 他手眼併用的在墙角细细观察起来。然后发现一道极其细微的门缝,隐藏在墙壁的花纹里。 看来,这群强盗除了女人和赃物,还抢了其他东西。 其他人虽然还坐在位子上,但全身的肌肉和神经都绷紧了,全神贯注的望着狼王的动作,一边留意大门外的动静。 应该有什么机关之类的。如果还找不到,直接把门熔掉好了,省点时间。 找不到开门机关的伊菲森想,于是把一隻手搭上门中央,准备开火—— 「你们是谁!放开我!」 一阵惊恐混合着愤怒的尖锐叫喊声从地板下传来,接着是铁鍊哐瑯瑯的声响,一阵由下往上的步伐声越来越近。 「开门!」锦辉威吓的声音从墙后传来。 「我不知道怎么开门!」一个陌生的男声吼回去道。 「你是活得不耐烦,还是嫌被关的不够!」拓帕语气极其兇恶的说,没看见他表情的狼群,光听声音都能想像拓帕兇神恶煞的样子。 「我已经说了我不知道怎么开门!你们要是不信,就杀死我好了!」那个男声愤怒的高声吼道。 话音刚落,墙壁后就蹦出狼可怕的低吼声。 站在墙边的伊菲森挑起眉,心里闪过一个考量,扬声道: 「如果我们不杀你呢?」 墙后的狼吼声顿时停止了,只听见那个人粗喘急促的呼吸声。 「丧城亡家,忍辱苟活,我早已不在乎是生是死了!」 闻此大有慨然就义与悲凉无恋的鏗鏘之语,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伊菲森吸了一口气,沉声道:「虽丧城亡家,你却苟活至今,若不是怕死,岂非待此寻仇之时?」 大厅里悄然无息,只有墙后那个努力克制的呼吸声。 「若阁下助我报此血仇,我清晏誓死追随,肝脑涂地!若阁下不愿,千刀万剐杀了我便是!」 「好!」 伊菲森扬声道,退离墙面下令:「把门熔开!」 灼热的金红色火焰从三边门缝喷涌而出,接着便是墙门轰然倒地的沉重声响。 一个身穿白的发黄的破烂衣袍,满头杂乱灰发的赤脚男子,踉蹌的走过倒在地上的门,然后被身后的锦辉和拓帕,粗鲁的押到狼王面前。 拓帕简洁报告道:「寻味进房后,发现味道从一块地毯下传出来,掀开一看是一个没有完全关闭的地门,走下去便发现这个被关在地牢里,全身上下散发鲤鱼味的傢伙。于是押着他从另一条通往大厅的楼梯走上来。」 伊菲森点点头,挥手示意他们俩可以回坐了。 男子喘着粗气,用力甩开紧抓着他两隻手臂的锦辉和拓帕,然后挺胸抬首,迎上他的目光。 他的半张脸覆满了白色的鱼鳞,一双黑白分明的眼无惧的直视他。 伊菲森看着他道:「世人皆谓我狼族勇猛狡智,却不知我族向来对有勇有义之人,敬重三分。」 「清晏能受狼王如此抬举,可是愿助我一雪深仇?」 他不卑不亢的高声问。 伊菲森一边嘴角微勾,道:「是哪如此深仇,要苟活待雪?」 他剑眉怒扬道:「十年前城中瘟疫肆虐,魔法师恪天,以能为百姓平息瘟疫之由,骗我将玉珠予他,没想到竟将我囚进贼窝地牢,还杀我妻儿!再坐上城主之位!后来才知瘟疫就是他所为,好能找机会见我骗取玉珠!幸好我本就将玉珠一块碎片藏在身上,以防遗失或被窃,才没全落入他脏手。至今他还以为那块碎片是抢夺当时遗失的,所以把我囚禁起来,利用我身上的毛发或衣物、鳞片,来找寻碎片!」 哦,看来自从我狼族流亡外界这段百年多的时间,旧都的城主易位的复杂度,还真是目不瑕给。而离天那傢伙需要宝珠,八成是想用来找寻黑森之剑,为了这个,他还真干尽不少恶事! 「如此血海深仇,我狼族愿助你一臂之力。不过,敢和本王谈条件,是有代价的,而这代价便是如你所提。」 伊菲森嘴角翘着,看着眼前这个身形憔悴却又傲骨嶙峋的男人,一脸坚而无畏的等他继续开口。 「为我伊菲森效忠。」 语毕,清晏便双膝跪地,两手伏地俯首高声道:「能报此仇,清晏甘尽馀生,赴汤倒火,誓死效忠!」 「行!起来!」 伊菲森手一勾,翻掌朝上,一团紫红色的火焰出现在手掌上方跳动,然后走到清晏面前,举手将掌中的火焰,印入他额中。 一枚紫红色的桃花印记。 「这印记便是你与本王和狼族毕生承诺的证明!」 23. 进城前要打扮 天边才透出微微的曙光,她就醒了。 以昨天这种神经和肉体上双重的大量消耗,照理会睡得再久一些才对,但可能是人在外面,加上不安的潜意识不断围绕着她身为术士的敏感神经,让自己天才濛濛亮,就睁开眼了。 窝在枕边的小九还在睡,她轻轻的起身进了浴室梳洗,一边梳头一边看着镜中自己的异瞳,脑中迅速整理昨天发生的事情。 在已知狼群计画的情况下,现在最能让自己处境更有利的办法,就是静静的等待。 老实说,她不记得黑森帝国再次统一前的歷史,只记得大概。而在穿越不能改动歷史大方向的过程和结局规则之下,自己还是有一定应变的弹性空间,儘管禁书上对这点写得不是很清楚明白。 也许,是因为这件玄奥的事,还没有谁可以完全参透。 打理好后,她轻手轻脚推开门,秋分的早晨已有冷冷的寒气,四周仍是一片黑,望着远方还在暮靄中的黑沉山脉,边上透着一抹光,朝阳还在准备上升中。 轻关上门后正准备走向楼梯口迈出下楼的步伐时,忽然缩回了脚,因为她突然想起,昨晚子夜离开前,交待过今天早上锦辉会来带她。 这意思很显然就是今早还会有人继续监视她,也就是她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 唉!好吧!不过,凭栏看看日出,应该还好吧? 黎明从楼梯口折回去,走到自己房门口外的的栏杆上,椅着,远眺即将唤醒大地的太阳。 清晨的冷风迎面而来,拂起她深棕色的发尾。 正当她有点发愣准备放空时,一股倏然出现的气息让她立刻收回注意力反射性回头。 「见过狼王。」 伊菲森打量了她,数秒后,牵动还擒着未乾的鲜血的嘴角道:「随本王来。」 「是。」 说完便转身向前走,黎明眼角撇着狼王带着鲜红血跡的嘴角,一边跟上。 难不成天还没亮,就出去狩猎? 她随着他进了大厅,伊菲森走到中间那个披有虎皮的位子,但他没有往椅子上坐下来,而是直接坐在桌上。 她很快判断,这时候自己应该站着比较好。 伊菲森曲起一条腿,斜斜地跨在桌缘,一隻手搁在弯起的膝盖,看着她开口说:「想你一路来,必是斩杀灭生,应该不会随身携带胭脂和华服之类的物品吧?」 「是的。」 「你今天在这寨子里,找出能妆扮自己的用品,并在傍晚前妆扮好,再跟着我们一道进城,见见城主,而你要做得,就是让他的视线在你身上。」 伊菲森目光扫视着她微微睁大的眼,继续道:「你也用不着这么紧绷,在这乱七八糟的年头,你一定明白,能活着而且活得好活得有价值,不是只会识时务而已。」 黎明不发一语的微微挑起眉,等着他下一句。 伊菲森不喜不怒的直视她一蓝一黄的眼睛,放下弯曲的那条腿说: 「本王也挑明了讲,若此事能成,你可以选择离开,或是留下。」 伊菲森离开桌子,拉了拉玄色金边猎衣,站起来从她身边走向门口。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马厩那些马,要安抚一下。」 说完,便出去了。 已从地平线升起的太阳四射金光,敞开的门口也迎来耀眼的金芒,并打上她背对门口的后背。 看来,自己还真是一生注定与安稳无缘。 黎明转过身,迎向晨阳走出大厅。 ———————————————————— 依照清晏提供的宫庭周围动线,以及城内主要的道路与城墙把守位置,虽然过了十年,多少可能有些更动,不过,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有力的资讯。 同时在城里卧底八个月的欧泊和其他两匹狼,在中午前从城里送信返回后,也针对清晏所给的资讯,进行对比和修正,经过五个多小时周密的规划,正式完成, 他会领着八隻狼,加上清晏,以人身披上人皮,再带上黎明一同进城,算进自己一共十一人。 而在他们在宫内开始行动时,其他二十五匹狼分成五队,负责依序搞定在城墙把守和城内巡逻的傢伙。 躺在床上的伊菲森闭上眼想,在收復祖国旧都这精心动魄的一晚前,他需要好好养精蓄锐。 而如果那个女人,最后选择留下,那往后的復兴大业,好像还挺让狼期待的。 ———————————————————— 当黎明早上看见马厩里那些马时,终于搞懂为啥狼王指定要她来「安抚」一下。 山寨里突然闯进三十六匹杀人佔地的大野狼,也难怪那些马匹闻着满寨的野狼味,那股浓浓食肉野兽特有的腥味,让牠们从昨晚就开始不安的嘶鸣和抓地、用力撞击马厩门,似乎整晚都紧张的彻夜未眠似的。 湘家有马,但她从没照顾过马,只好给牠们换了草料和水,稍微打扫了一下,并在马厩里焚上带来的镇神香,不但可以盖过狼骚味,还能稳定牠们的情绪。 毕竟,傍晚前她得跟着狼王和狼群骑着这些马一同进基尔曼城,另外,躁动嘶鸣的马儿们,也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间接导致干扰或甚至让计划败漏。 至于妆扮,她花了些时间,在房里翻找许久,才从一堆俗艷的衣服中,挑出一些她还能勉强接受的。 记得小时候的自己,很嚮往公主式的华丽生活,天天打扮美美的,但是自从搬进湘家,看到有钱有权人家的偽善和可怕,她不再喜欢华丽,甚至厌恶透顶。 说穿了,今晚的任务就是要去色诱那个城主,好让狼群办事。所以要打扮的嫵媚性感是必须的。 不管有没有钱、做哪一行、长相如何、人品再好,男人好色就是一个本性,这点她再清楚不过了,她在湘家的上流社会,看过太多太多。所以女人打扮,可以说是一种讨好男人的武器。 所以,她不屑。 她抱着那些精美的华服放到桌上,一件一件挑捡,而离她不远的锦辉,正翘脚坐在门旁的椅上。 她头也不抬的挑选衣服,心里真搞不懂,狼王脑子装了啥,居然派个男人,不是,是公狼来监视她,从她早上去马厩安抚那些马开始,锦辉带她去也带她回来,现在她要穿衣妆扮,他还是跟着,这傢伙该不会待会也要监视她换衣服吧? 锦辉是个高大英挺的男人,但这不是重点,明明就有好几匹母狼参与这次行动,好歹她打扮时换隻母狼来看着她吧? 还是因为锦辉是狼王的亲信,狼群里的二把手,她这样底还没摸清的不明高人,需要最可靠的心腹来替他好好看紧? 唉!随便啦!不过待会开始穿衣,这傢伙要是不肯回避,就别怪我不客气!长得俊也一样! 黎明面无表情的低着头筛选衣服,心里却逐渐升起一股杀气。 「我觉得那件白色绣着银牡丹的很不错。」 从她进房开始挑衣服都保持沉默的锦辉,突然不急不徐地蹦出一句。黎明手一顿,她确实也觉得这一件很不错,和另一件黑色绣着金色金鱼的,她正烦恼要挑哪件。不过,这难道是她今晚穿什么,狼王也要管?好能确保计划成功? 一想到这个最可能的推测,满肚子杀气就被她压了下来,嚥了一口口水,平静地说:「嗯,我也觉得这件不错。」 她捡起那件银牡丹白衣,就在她拿起衣服的同时,锦辉也站起来,伸手往墙边那个绘着百花图案的屏风,拉了全开。 黎明手捧着衣服一愣,和肩上的小九对看一眼。 嗯,看来刚才想太多的,是自己。 她转过身,背对有点透光屏风,褪下白色的驱魔战装,换上那件衣裳。 一会功夫后,她看着镜中的自己,苦笑了一下。 这件顏色和图案看起来很清雅,但穿上后,是露出半边酥胸和深沟的那款。 好一个「兇」器。 这是虚荣的大姐湘华会喜欢的骚包款式,她可一点都不喜欢。 罢了,就是逢场作戏一回,城主要是敢乱来,就试试看! 她叠起驱魔战衣,放进小腰包,推开屏风的同时,背对屏风的锦辉便回过头来,黎明光速忽略他的脸,然后经过他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来翻找化妆品。 异瞳不好配色,希望有大地色。 黎明一边拉开一个个抽屉一边想,一阵东翻西找后,拿出几个合适中意的,放上梳妆台,准备化妆。 就在她拿起粉底准备开始抹时,镜子里锦辉正双手抱胸,斜倚在门边,大喇喇的看着她化妆。 他马的,你这监视还真是监好监满! 黎明懒得多看他脸上是什么表情,专注的对着镜里的自己,化起妆来。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她曾为悦己者容过,到现在还记得那种感觉,无以言欲,想着他见到这样的自己,会是什么惊艷又欢喜爱慕的表情。 哦,对,都过去好几年了,想那个人渣干什么。 黎明不轻不重的起身推开椅子,看着镜中那个一脸嫵媚高冷的自己。 ———————————————————— 坐在马车里,头上罩着一张白纱盖脸的黎明,从车子颠跛的程度,推断现在前进速度其实满快的。 小九已经鑽进她的小腰包,就算狼王没有要求,她也不会没经验到让一隻凤凰明目张胆的跟着一起进城见城主。 狼王和九个男人,包含清晏,已披好人皮,骑着马赶路。 狼王在前面,锦辉和拓帕在他后面,清晏假装是马车车伕,其他六个骑马併排在马车后面压阵。 黎明望着清晏的背影,努力回想大学时代参加术士考试时读过的歷史,她记得黑森狼族在清晏的协助下,混进去成功杀了恪天和其爪牙,收復基尔曼城,而清晏也重新当回城主,是伊菲森大帝復兴国家后,在平定边境几个外患和内乱时,最有力且忠心的功臣之一。 但她记忆中,清晏不是条鲤鱼精,可细节是怎么样也忘光了,只能说考试通过后,就通通还给教科书了。 总之,她黎明有幸参与伊菲森大帝復兴国家的伟业,即便是来这里插插花的。 那么,这三年留在狼群里,在旁边陪衬,参与他成就歷史大业,在这个打算看起来是能够弥补穿越错误的遗憾。 而代价就是,会很累很累。 一想到这里,她将脸上掀开的白纱盖了回去,而似乎快到城门口了,喝令停车检查的声音从前边传了过来。 24. 面纱下的理智线 「前面的车队,停车下马!」 城门旁边一名卫声朝他们大声吼道。在伊菲森左侧的锦辉,不动声色的翻下马,信步走向那名一脸不耐烦的卫兵,从怀里掏出一个细细的木製圆筒。 「这是我们的通行证,请过目。」 卫兵粗鲁的从锦辉手上扯过细木筒,拔开倒出里面的信,凑到鼻子前。 还看不到几秒鐘,卫兵连忙将信纸捲回去小心翼翼的放回细木筒,一边堆上满满的笑脸,九十度弯腰、双手捧着木筒,外加十二万分诚惶诚恐的语气说: 「小的不知道贵车马队,原来是城主大人今晚的贵客,有失远迎,失敬失敬!还望大人不计小人过!」 「嗯,还请带路了。」 「是是是,还请各位大人跟小的来,小的这就上马为各位大人带路!」 卫兵说完,连忙转身叫旁边的小兵牵马过来。 坐在车内的黎明,绷紧全身的神经,全神贯注的留意和倾听外面的动静。一边用感知搜索城门设下任何魔法的跡象和位置。 下午换妆前,她在狼王亲自监视下,展示出自己那块可以隐藏气息的白玉,不然狼王本来要她吞药水的。 其实自己的气息已经收敛的非常好了,除了高人或是像黑森狼族这种嗅觉极其敏锐又身经百战的,要发觉到她不是普通的人类,是有高难度的,除非她施术。 但今晚要见的是大魔法师恪天,儘管歷史较细节的发展她早忘了差不多,但知道离天下面几个魔法师,个个都不是好东西,更骇人的是,他们可说都是法力高超的法师,跟自己比起来,压根不会逊色到哪去。这点最基本的歷史常识,她还是记得的。 如果入城的检查只用一张邀请函或证明文件,就能轻松进城的话,那狼群根本用不着大费周章去猎取人皮,只要跟平常一样维持人身,换套打扮,再施最简单的变身术,改变一下白尖指甲和尖长耳等这些不同于人类的突出外表就行。 而披人皮不见得是妖或鬼才会干的事情,黑巫师或不良法师也会使用人皮。人皮的用处,在于能够完美遮掩其身上的妖气、鬼气,或是术士身上的灵气或法力。再来,皮的外表可以画,除了改变容貌、声音,还能改变身型,这是比易容术、变身术或喝药水都还要更高明的手法。 此外,人皮不好保养,隔一段时间必须要浸泡有人血的药水,或是吃人的心脏才能够继续维持。 人皮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披着时,一旦动用妖力或法力,就会裂开报废。 所以,除了城外原有的结界,恪天一定还多设了几道检查的魔法。而这个恐怕连守门的卫兵都不知道,遑论晓得这些魔法设在哪。 可惜她现在只能按照经验推测,不能施法探寻,不然,就露馅了。当然,今晚要是有个万一,在狼群自己脱下人皮大开杀戒以前,她只能用不带法力的武力自卫。 马车继续往前了,达达马蹄声疾促起来。 看来,人皮是瞒过了魔法的检查。或是,其实早就被发现了,只不过是请狼入瓮而已。 而她眼下最需要烦恼的事,就是待会要怎么装娇羞性感去色诱那个好色的恪天。 这么说好了,女人撒娇是天性也是本事,只是天份高低各不同,还要加上外表和个性。她知道自己也有这个天赋,只是好多年没有用了,现在又突然要跟一个陌生的混帐男人逢场作戏。 她其实满害怕自己作到一半时,会忍不住一拳往他脸狠狠捶下去。 马车渐渐停下来了,清晏侧过身,对她用眼神示意,到了。 下车后,在盖着半透明面纱看不太清楚,也不知道现在该怎样的情况下,身旁一个声音轻声在她耳边道: 「跟着我走。」 黎明立刻转头往旁边看去,是一张带着一条红色长疤的脸。 这应该是锦辉吧? 她马上进入状况记下这张脸。然后默默的跟在他身后走。 基尔曼城是黑森王国的旧都,虽然闈峨的宫殿大多被百年的战火揉藺摧残,但隔着面纱来看,恪天这十年民脂民膏的一大部分,是用在修建王宫上面。 高耸的白色大理石柱上,刻着镶有各色宝石的浮雕,地板全铺着絳红色的鹅绒毯,绘着各种图画的镶金薄墙壁,在一个个点燃的灯火下,同时折射着火光和天边的夕阳。 这次她走在最后面,领头的一定是狼王,接下来应该是拓帕,再来是清晏,中间是其他狼,锦辉走在她前面。 走过左右两排高耸石柱,且长得像是没有尽头的宽阔走廊后,一个豪华的宴会厅就在走廊终点。 宴会厅的门口,一位身材矮小,身着一袭华丽锦袍的男子,笑吟吟的抬头对披着头目人皮的伊菲森道: 「你可终于来了!本王可是自早上接到你会来的讯息,就开始准备哩!里面请!」 「那小弟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当自己家了!」 伊菲森咧开一个笑容豪爽的说。 「哦,对了,听说你今晚还带了位佳人出席?」 恪天边说边将视线往队伍里来回搜寻。 「那当然,来见大哥,怎么能不带漂亮的女人!那多没意思!」 你们他爸的这些男人都把女人当啥啊! 黎明怒火攻心愤愤地想,这时她看见前面的人开了一条路,还有狼王朝她投来暗示的眼神。她只好强压怒气,轻轻往前走来,一边倾身要拜一边努力装出娇气的嗓音说: 「久闻城主大人英明倜儻,小女子明儿,见过……」 「免礼免礼,一路舟车劳顿一定累坏了,本王已经给你安排好位子了。」 恪天笑咪咪的说,一边上下打量她,然后便伸手搂住她的腰带她进宴会厅。 黎明这才发现这个声名狼籍的恪天,实在有够矮的,居然比自己矮一个头! 伊菲森一伙跟在她和恪天后面进了宴会厅,在穿着暴露女侍的带领下依序入坐。而恪天搂着自己上主位同席。 先撇开这色老头不说,以前出席各种宴会或公开场合,都是别人跑来跟她逢迎攀附,哈腰附和,即便她出言暗讽或摆冷笑脸,那些巴着她或湘家的人,也只能尷尬笑笑,自己找台阶下或哑巴吃黄莲。 她曾想过自己一百种死去的可能情况,但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扮演一回应召女郎,对男人諂媚讨好! 妖艳的舞女依序走入中央跳起舞,宴会厅也奏起音乐,侍女们忙碌地穿梭在案旁为宾客上菜斟酒。 她硬起头皮,假装热情的帮他挟菜倒酒,一边俏皮娇气的和他斗嘴,这个色鬼起初还会跟左侧的狼王讲些客套话,但没一会功夫,这死皮不要脸的臭傢伙已经把注意力几乎都转到自己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狼王对话,而手越来越不安份,最后乾脆把她抱在自己腿上。 她继续忍耐着,虽然狼群从头到尾根本没让她知道计画的细节,但她用屁股想也知道狼王之所以要她迷住这阉千刀的老色鬼,是为了帮城外的小队争取一一切断城中内外的援奥、通信和兵卫的时间。 而利用这个百般不愿的噁烂情况下,她发现恪天个虽然矮,但一身肌肉,相当精壮,并留意到他腰上缠着那条闪着森森寒光的银色腰带,和脖上戴着一颗晶莹白亮的大珠子,珠子似乎有道缺缝,而珠内含着七彩的光芒,透着与他格格不入的清灵之气。 这时,恪天突然伸手要掀她的面纱,她赶紧用手握住他粗壮的手腕娇气道:「您别着急嘛!待会夜里全是爷的,不然大庭广眾下拋头露面的,人家会害羞的!」 恪天一听,全身都酥了,放下手道:「哦!也是,那你晚上可要使出浑身解数,好好侍俸本王哟!」 黎明松了口气,因为让敌人记住或看清长相,是大忌,而现在也不可能当着他的面施展易容术。 重点是,这层半透的面纱,也隐藏了她咬牙切齿的忍耐表情。 她突然觉得狼群要她戴面纱真是聪明的点子,除了上述两个优点,还增添吸引人的神秘感,欲拒还羞,格外迷人,同时也强烈怀疑,狼王跟狼群,该不会在这方面也经验变态丰富的色狼吧? 她继续拿出一千两百万的毅力,摆出千娇百媚的姿态,虽然心里怒火衝天,但她很清楚,就如自己能看出恪天一些端倪来一样,她身上除了半个胸、颈脖和双手没有被衣服遮敝外,身上的肌肉隔着衣物,也能摸出来这是有练武的,不像一般女人软绵绵的,而右手腕上的银手鐲,高明的术士都能大概感觉到这是法器,不是饰品。 所以只能用其他方式不断迷住他的注意力和观察力,避免会露出任何破绽,确保自身安全,但幸好目前这无赖看起来真的被她迷得晕惚惚的,满脸沉醉又色情。 黎明也不断利用空档在捕捉狼王和狼群的反应,她也清楚他们现在也利用这个时间,来观察她是否是在跟恪天演戏。 还在旁边干恁北看我演戏!要是再不大开杀戒,你他爸的就算你是歷史名君,待会老娘照样把你的头拧下来! 黎明闭上眼忍耐他在自己胸上和身下贪婪的乱抓乱揪,就在熊熊烈火即将烧断理智最后一根线时—— 「对了,小弟一直有件事想问大哥,可否还记得前任城主所持的那颗宝珠?」 她身上那对比蟑螂和蜘蛛还令她噁烂的手倏然停下,一种阴森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出来。 恪天抬起头,色咪咪的神情已褪去大半,双目如炬炯炯直视着狼王,冷冷地道:「怎么?那条发臭的鲤鱼可是要你帮他要债来的?」 25. 復仇的肉搏 宴会厅里的丝竹声戛然而止,舞女们也停止跳舞,侍女们也退到墙边,全部战战兢兢伏在地上,场面顿时一片鸦雀无声。 狼王对上恪天严峻的目光,皮笑肉不笑地道:「哦!那到不是,毕竟欠他的,是你,不是我。」 还坐在恪天大腿上的黎明,感到他身上散发出肃杀之气。 而就在她正绷紧神经以防他暴怒时,恪天便猛地把她推到一边,一阵犀利的刃风唰地扫过她身旁凌厉的划破空气! 「你以为欠下的血债,不用还是吧?还拿我们夫妻俩的武器对付我,你脑子被虫冲糊了?」 挡在狼王面前的清晏,身上所披的人皮已裂开散落在地上,一手紧紧掐住恪天从腰间拔出的长渊刃尖,昂首厉声道。 「我就想这群土匪怎么就突然跟女人一样乖起来,原来是一群野狼和一条鲤鱼,披着人皮,大摇大摆的在这里跟本王装模作样!」 已目射兇光正要开火杀生的狼群,被伊菲森严厉的眼光制止,只好屏住杀气按身不动。 如果连为自己妻儿和尊严报仇的能力都没有,就是死了,也不值得同情!只是一个废物罢了! 厅内的舞女、侍女和乐官纷纷争先恐后逃离大厅,黎明迅速瞟过剩下在场所有人,然后光速衡量局面。 一,狼王看来似乎要清晏自行讨债,关键时刻再上前帮补刀。二,过了今晚这事她可以离开或留下,若选择留下,那也用不着再隐藏自己的实力。三,她可以发挥的空间,就是在不改动歷史的大原则下。 可是,恪天到底抢了清晏什么东西?该死,早知道连统一前的歷史一起复习好再出门才对! 她看着恪天手上那把能伸缩的长渊之刃,和他胸前那颗有缺裂的七彩灵珠,再望向身上蹦发出阵阵带着水气与灵气的清晏,脑中的神经瞬间接出一个最可能的答案! 「装模作样的是你这个人渣才对!恪天,今晚除非你死了,否则我不会让你跨出这里一步!」 清晏目眥尽裂的咆哮道,然后猛地使力反手一拉,长渊之刃立时哗啦啦的散成好几汪水,然后又立刻在他手上重新匯聚成一把利刃! 被猛力拉扯的恪天顿时往前踉蹌了两步,稳住身后便冷哼一声,一抬手,一道刺眼的白光便往前飞去! 清晏一回身,避开那道致命的电击,再一回身,出现在恪天背后,就是狠狠一剑! 一股鲜血溅涌而出,恪天亮出一把短剑回身一刺,清晏眼疾手快一仰身闪过,再翻身跃到一旁。 「你以为一条虽剩三成法力的锦鲤,还会栽在你同样卑鄙下流的招术吗?当我是修行千年的泥鰍?」 清晏厉喝道,举起闪着粼粼寒光的长渊之刃,匯集起四周空气中的水气。 背上负伤的恪天半跪在地上喘着粗气,抬脸讥笑道:「哼,不过是条被电回原型的鲤鱼,在那里神气什么!要是这么厉害,当初你们夫妻俩怎么会栽在我手上!」 「废话少说!宝珠跟你的狗命一同纳来!」 狼王和狼群早已退到一旁作壁上观,黎明紧紧盯着再度打起来的两人,激战几回合下来,很明显清晏擅长打远距战,而且那把长渊剑在近身拼搏时无法发挥它的作用;色矮子恪天舞得那把短刃则是近身肉搏吃香。 清晏连连舞剑,捲起空气中匯聚的水花,一边攻击一边搅乱他的视线和阵脚,不让恪天有再次施展雷击法术的机会,而恪天儘管有近身肉搏的优势,但在负伤的情况下,也没佔到多少好处,且光是应付清晏凌厉的攻势,哪来多的精神和空档施法反击。 身为术士的黎明非常了解,在无法施法只能用法器和武功防守的情况下,对于凡人之躯的法师或术士,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处境。 毕竟他们这类人的远距攻击都是靠施法,而雷击是水术的剋星,只要不给恪天施法的机会,清晏的胜算就会提升。 但清晏大概是因为常年被关在地牢,精神虽旺盛但体力不济,加上近身战原就非他所长,两人几回合下来还是平手。 要是再没有转捩点,怕他是要体力透支,攻击就会慢下来,就会给恪天施法反击的机会,狼王还不出手补刀吗? 黎明看向斜对面双手抱胸斜倚在墙边一脸高深莫测的狼王,以及在他旁边待命观战的八个狼族男女。 她已感知到厅外其他狼族的气息,看来城内外的通讯和援军都被顺利扫除了,现在只要等狼王一声令下,就会衝进来大杀特杀。 但是,若负伤的恪天逮到空档,成功拉开和清晏的距离,那就算是三十六匹狼同时开火,以恪天和自己差不了多少的法力,就算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或打击,也够他脱身了! 「噹!」 被长渊剑击中的短刃脱手飞出,就在那一剎那,恪天消失了。 清晏气喘吁吁的踏步怒目环视四周,大吼道:「滚出来!」 伊菲森挺身进入备战状态,其他狼族也绷紧听觉和嗅觉所有神经。 「啊!」 黎明感到腰上被猛然一勒,痛得叫了一声。 「你们这一群畜牲真有本事的话,就来天涯城找我!黑森之剑的线索今晚谁也别想摸到一根……」 黎明回身往恪天脸上狠狠一拳后,手握法杖跳开。 恪天呸了一口鲜血,缓缓转过头来,抬手召唤短刃,脸上溢出阴沉兇狠的杀意,道:「你这婊子原来跟这群畜牲一伙的,亏老子前一秒还想带你双宿双飞,不过既然你喜欢跟畜牲在一起,就连你一块杀!」 「清晏!」 黎明惊讶又惊恐的看着面前飞身挡住恪天往她狠命刺来的那一剑,腥红的血瀑布般的从他身上倾洩而出。 长渊剑哐鋃一声从手上滑落砸到地上,清晏瞬间抓住他胸前那颗七彩的宝珠,流出鲜血的嘴,衝着恪天得意的往上扬。 「我,又跃了一次龙门。」 26. 正式入籍 一股清灵的水气从宝珠源源喷涌而出,将恪天震飞好几尺,他大骂一声,爬起来扬手正要对他下咒,却同时被两个不同方向喷来的黑森之焰和灵弹逼退到墙角,只好张开结界先自保。 水气已形成一圈圈透明如冰的水壁,环环围住清晏,他半边脸上白色鳞片纷纷落去,一头灰发转成淡蓝白色的长发,龙纹的白袍皎洁如飞云。 已经合一无缝的宝珠在他胸前流转七彩的光晕,他睁开已转为青色的双眼,目光如炬的直瞪墙角咬牙切齿的恪天,一手擒着粼粼闪动的长渊剑,声如雷电的隆隆喝道: 「丧尽天良的无耻之徒!今晚若不要你以命偿还,我苍龙清晏,何以对得起天地!」 「别以为你拿回那颗玻璃珠就能嚣张!要不是为了找那块碎片,你以为我会让你活下来?不安分好好当条鲤鱼,我这次就成全送你跟妻儿团聚!」 恪天吼道,伸手就要施展雷击,但是炽热的烈焰顿时铺天盖地往他袭来! 妈的!一群难搞的畜牲! 恪天怒吼一声,瞬间将凝聚雷电的短刃一挥,剎时厅内亮如白昼,轰声大作,雷电交加! 「哼,以为这点把戏就能搞垮老子,你们也太看不起我恪天了!」 「不是太看不起你,而是根本没看得起你过!」 恪天闻声正要回头,伊菲森一手已从他背的伤口后探入! 嗯?这傢伙! 他火速地把没抓到心脏的手抽回,就在这时,剑光闪过,长渊剑已穿过恪天的左胸。 恪天转动眼珠,仰起头,哈哈大笑起来。 伊菲森和清晏立刻纵身跳开。 「看来我恪天还真的是被看不起了!」 恪天挺起被桶一个洞的胸膛,血如河从洞中涌出,差不多把他一身锦袍染红了。 黎明瞠大眼,不敢置信看着前胸后背已经开洞,却还没倒下的恪天。 难道这是传说中已经失传的禁术?把心脏做为代价,换取其他东西? 恪天疯狂的视线和自己对上眼那剎那,黎明便感到脖上一阵锐物割开的痛。 恪天朝她咧嘴一笑,将摊开的手掌一握,道: 「你应该是个非常有趣的女人,我改变心意了,如果你每晚都乖乖伺候我,就饶你不死!」 黎明摀着脖子上被划开的伤口,听到这一席噁烂无耻的话,方才被性骚扰憋屈已久的火气瞬间爆发开来,怒挥法杖,三道无形的风刃狠狠飞过去,恪天的嘴还没完全闭上,他的头和上下半身已被风刃切开! 「你以为你算什么东西!又矮又丑!狗都比你有情调!」 黎明身旁的杀气翻飞,举着法杖怒气衝天的暴喝道。 话音刚落,轰隆隆的雷光霎时闪白了所有人的视线,恪天的声音放大的回响在厅内: 「今晚就让你们爽一回,有本事就来天涯城找我!」 大厅一片狼籍,地上墙上不是跳动的馀焰,就是被雷电烧焦的痕跡。 伊菲森回身下令道:「两队列好!」 三十五个人立刻列队两排,他迅速而仔细的一一扫过,除了大部分衣服边缘被雷波及而焦烂,一个也没少,也没闻到血味,没有狼族伤亡。 队伍最前的子夜报告道:「王,城外四个大门的守卫队已全数歼灭,城内的巡逻队也已清扫完毕。宫内的禁卫军投降,说愿效忠我王,现正在宫门外待命。」 这时,清晏走过来,噗通一声俯伏在地上道:「恪天虽未亡,然清晏已夺回所失之物,并信守诺言,此生为王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伊菲森点点头,道:「本王今晚就给你一个差事。」 「悉听我王!」 「基尔曼城从今晚起,復为大明都城。本王命你为大明都城主,即刻上任!」 伏在地上的清晏一愣,随即道:「万谢吾王!」 伊菲森摊手向上,一团金红色的火焰在掌心上方燃烧,他手握住火焰后展开,一颗金红色的珠子出现在掌心上。 「这,是城主的印璽!」 清晏抬身双手接过印璽,道:「清晏当不辱使命,为復国尽心尽力!」 「嗯,本王对你寄予厚望。接下来——」 黎明对上狼王移来的目光,同时其他三十五个视线也投向她,连清晏也看向她。 她将手中的法杖化为银手鐲,脖子上的伤口还在渗出丝丝的血,细细的淌过她的锁骨和胸脯,导致胸和肩的白色衣缘被晕渲出朵朵的红花,几缕发丝垂落在颊旁,而脸上的面纱在开打时自己就把它扯掉了。 她匀了两下呼吸,屈膝伏地道:「小女子黎明,愿随狼王,为復国尽心效力。」 她脸朝地伏着,感觉到狼王朝他一步步走来,然后停在她前面。 「起来。」 黎明起身,这才发现狼王右耳、右肩到右臂,被雷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玄色的衣袖似乎被血染湿了,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伤口。 她看着他近一半被血染红的脸,深蓝的眼炯炯发亮。 「此刻开始,你便是我狼族一员。」 伊菲森摊开掌心,一团紫红色的火焰在掌心上燃烧,然后反手将火焰朝她的额头贴进—— 「这印,是与我族同生共死的徽记。」 她感到额上一阵灼热,垂首道:「受此殊荣,不负王予。」 「今晚先下去,明早再传你。」 「是。」 黎明直起身,狼王已转身走开。 「拓帕,给族里带话,十天后回营。子夜带着你的小队,跟清晏随本王来。其他小队在两个时辰内,再把城内外,清查一遍,馀党不赦,降者留命!」 「是!」 黎明看着大伙迅速有训的出了大厅执行命令去了,她跟在最后面走了出去。 嗯,所以,现在是,她自己找地方过夜吗? 她站在偌大的宴会厅门口,发愣起来。 「黎明。」 她闻声转头,是锦辉。 他左下的衣摆有些烂,如果衣服不是黑色的,应该是焦黑一片。看来他也是惊险万分的避开了那臭矮变态的连环雷击。 他朝自己快步走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竹罐。 「这是止血的药粉,也有消炎的作用。」 「噢,非常谢谢你。」黎明伸手接过小竹罐,因为方才一直用手压伤口,所以已经乾掉的血,让手有点黏。 「走廊出去应该有房间。」 「嗯,谢谢。」 锦辉对她点点头,便快步离开。 这好像是她来狼群后,第一次有狼叫她的名字。是因为狼王刚刚已认可她,接纳她入群? 她打开腰包,小九迫不及待的鑽出来,本来张开的鸟嘴一看见黎明疲累不堪的脸,和血染的脖颈,便识相的闭上。 「我去找休息的地方,你坐在这里等我一下。」 「嗯。」 小九拍拍翅膀,一下就飞得看不见踪影。 黎明走到一棵柱子旁,坐了下来,将竹罐举到伤口旁,撒上药粉,脑中重新整理刚才爆发的全武行。 儘管歷史细节忘得差不多,但她猜得没错,清晏是条修行千年的锦鲤,歷经种种艰难,才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越过龙门,成为龙。 一般来说,撇开仙人所化,神兽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天地所生,寿命与天地同极,像她的式神凤凰玄九;另一个,就像清晏和他的妻子,在天时地利灵合的机缘下,有悟性且进而修行成精。 但是这种修来的也有再细分,一个是走正道修,极慢,歷劫多,可一但修成就不会轻易丧失法力;一个是修旁道,比较快,歷劫少,缺点是必须不断修持,才能维持晋升后的法力。 而看来清晏是修旁道,才会把大部分的力量融注成龙珠戴在身上,便于修持,也难怪被恪天骗走龙珠后,会大失法力,直接被打回原形。 不过,换作是自己,在这种不安全的乱世,也会选择修时间比较短的旁道。 而那个恪天,有点超乎她预期的变态,不单是好色和心理上的变态,还有施法和武功上的变态。 先丢开他搞出分离心脏而肉躯损毁,也不会死亡的禁术,毕竟就算是这样,背上被利剑开了一条那么长的口子,也是照样会喷血、疼痛无比,可他居然还能和清晏激战好几回合,也没能让对方看到破绽或佔到便宜。 再者,他居然能够连续使出这么猛烈且大量的雷击,就算不负伤,这也够惊人了。雷术堪称是杀伤力最大最强的杀伐之术,专门用来对付难搞棘手的生灵。雷术可以借自然之力而加之召唤,或是施术者透过媒介,诸如法器,来转换自身的法力灵力,成为雷电加以使用。前者最省力,后者考验施术者的技巧和修练的等级。 如果程度不到或等级不够,强行召雷会反弹殃及施术者,所以是极度危险又高难度的术。连她自己目前召雷的次数,两根指头就数完了,而且规模、强度、持续力,都没有恪天刚那串雷电这么变态。 一道雷能劈准目标就很屌了,这丑色矮居然能把雷电当鞭炮放似的,连环爆! 思绪一理到这里,她忍不住回想,自己怒挥法杖把恪天瞬切成三块的行为。 她低头,看着自己摊开的双手,满手乾掉的血跡。 觉得刚才那样的自己,好像屠夫,好像膾子手,恐怕刽子手都比自己好,因为他一刀下去让人身首异处,可她一杖下去,人是变三块的,而且还没算尽两条被切成四段手臂,因为手臂长,因此从腰部切过去那一刀,也会把前臂削掉。 所以她刚才是把他削成五块才对。 这应该就叫碎尸万段,一点也不为过,性骚扰很讨厌很欠揍很欠阉没错,走入魔道的人其实也不用多少怜悯,他自找的,恪天也没死,想来刚那种情况他也不会残障,但是,就因为一句「每晚乖乖伺候就饶你不死」,就这样盛怒地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削成五块。 跟狼群挖心剥皮比起来,自己真的也没比较仁慈。 难怪不断会有妖或魔,想来跟她做交易。 也许自己有一天,也会不知不觉,变成魔。 她握起黏溚溚的双手,背贴柱子,仰头望着雕绘着宏伟图画的高高天花板,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止血了,疼痛感也减缓不少,看来这个药粉真有用,药效很好。 「啵!」 一片橙黄色的小羽毛出现在她面前,她两指轻轻夹住,站起身。 看来,小九已经找到休息的地方了。 黎明捏住羽毛,一回身,消失在石柱旁。 27. 记忆中的永恆 「王……」 伊菲森一抬手,打断一名叫夜未央的母狼,道:「下去休息吧!今天大家都辛苦了。」 夜未央微微露出有点失望的表情,垂首示意后,便离开房间了。 他望着夜未央离去的背影,吁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城内外的军队和政权,已经肃清和交接完毕,并且快马佈达全城,而好在清晏之前还在位时,勤政爱民,恪天一走,全城百官和平民,都非常乐意迎回他重掌城主之位。 接下来这十天,他只要跟清晏处理好其他事宜,在百官前出席,亲自主持会议并决定一些重大的政策方向、巡城勘察,顺便露脸,就可以把大明都城交给清晏管理,而自己带着狼群和盟军趁热打铁,挥师东进,早点收復国土重建国家,结束百年多的乱世。 他很清楚她想说什么、想要干嘛,这已经是今晚他拒绝的第十六隻母狼了,几乎这次跟来的单身母狼都跑来问过一回了。 他伸手轻轻的抚着右耳到右肩和右臂的伤口,虽然还在作疼,但几个小时前就结痂了,乾掉的血让变硬的衣服紧紧黏贴在皮肤上。 十天后才会回营,奶奶现在不在,没狼帮他涂药更衣了,只能自己来。 他明白那些还单身的母狼是想帮他更衣上药,而且不论他叫几个,几个都会来。他不但是公狼,还是狼王,有母狼主动靠过来示好,甚至大胆献殷情,没有哪匹公狼不会虚荣高兴接受的。 可先不说他每天忙得要死,没那个功夫间情逸致,只要一想到她们每次这么主动,哪个不是为他旁边狼后的尊位而来,他就瞬间灭火。他明瞭她们不是真正关心他受了伤,而是关心自己是否有机会赢得他的好感,和跟其他狼炫耀的话题。 在狼的社会里,不论身份阶级,夫妻不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更是为了一生相伴。而狼王虽然有佔有群里最貌美母狼的权利,但这个特权的代价,就是他漂亮的配偶,心里装的是权位多,伴侣少,要不然就是眼里只有权位,没有丈夫的馀地。 因此,每次主动来的母狼不乏年轻貌美的,但不管美不美,他没有一次接受,即便是最微小的帮忙。 他很清楚自己身边狼后的空缺,一直让族里未婚的母狼在檯面下争风吃醋,多多少少可能造成群体事务上的不和谐。但是除了虚荣心作祟,自己也的确没那个空,搞那些风花雪月。 而且,他干嘛强迫自己硬挑一个虽美丽但根本不喜欢彼此的伴侣? 也许等国家復兴,局势已定,到时候会遇到真正的对象。 伊菲森从鼻子呼了一口气,勉强拖着疲惫疼痛的身子,站起来。 如果强行脱掉黏在皮肤上的衣服,结痂的伤口会裂开;拿剪子剪掉衣袖,一隻手又不好剪,搞不好还会戳到伤口造成感染;整个人穿上衣泡进水里,还要等上面乾掉的血全都泡软泡开,才能脱掉衣服,但是他累极想睡了,不想花那么多时间等,而且只能泡冷水不能泡热水,不然会痛炸。 看来只能自己舔伤口了,舔的速度好像比较快些,也比较不痛。 还好只是单纯皮肉伤,也不算深,多吃点肉,多睡几下,明早开会前再涂点药,几天后就好了。 狼的勇猛兇残是大自然残酷下淬练出来的,忍痛和復原的能力也是被生活现实逼上来的。 他变回狼,扭过脖子伸出舌头,开始舔舐伤口。耳朵上他舔不到,肩上的伤口比较浅,但上半截腿伤口就深了点,血流最多,把毛都结成一团团的硬块,舔起来火辣辣的疼。 他突然有点后悔,早知道那臭傢伙把心脏藏在别处,千刀万剐都不会死,自己就不会冒着危险,在如同暴雨般密集的雷击下,硬是左闪右跳地穿过去掏他心。结果不仅没从他嘴里挖出黑森之剑的线索,还让自己成为此次出队,唯一掛彩的狼。 但重点是,旧都成功收復,而且是目前造成伤亡最小的一次。此外,还收了一个不错,得力有才的心腹,和一个深不见底的女人。 他脑中顿时浮出她今晚怒挥法杖,把那变态切料理似的瞬间切成五块的画面,以及她那张画得漂亮却冷而带怒的脸。 清晏是千恩万戴的领受他的赋任,但是这个黎明,却不卑不抗,可以说是平平淡淡的接受他授予的族徽,从她来的第一天到今晚都是如此,几乎不喜也不怒。 除了今晚动怒秒切那个噁烂的变态以外。 而如果她真的是跟离天一伙的话,那么以她这个下手跟狼族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的狠辣程度,也未免演得太过逼真,可以说是无情发指了。而且恪天也不会变脸暴怒的对她破口大骂和直接痛下杀手。 那之后该给她什么工作?继续只负责后勤和医疗,似乎有些浪费才力。 伤口上的血块终于都舔乾净了,毛也理完了,除了右耳。 他窝上床,决定把这个好问题留到明天睡醒后再想。 —————————————————————— 她已换回原本的驱魔战装,站在一排排书柜前翻阅着,晨光从窗户照射进来。 昨晚她一进房更衣沐浴,卸妆后,跟小九叙述了一遍经过,然后不等她发表,倒头就睡。 今天也是自动早醒,紫罗兰和墨璃来过一次,(这狼鼻子未免太灵)还带了食物,兴高采烈的恭喜她加入狼族,聊了几句后,便匆匆离开执行任务去了。 锦辉还没来,八成是因为她入籍了,也不用再来监视她。而且感觉他应该是狼群里仅次狼王的二把手,那同时管下又承上,肯定很忙。 她想到昨晚他给的药粉罐,和已经不疼已包上纱布的伤口,看来似乎只能等下次遇到他再还了。 她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着书,直到一位侍女出现。她赶紧放下书,心想是狼王要派工作给她了。 「黎明姑娘,城主要见您,请随我来。」 城主?清晏找她干什么? 「好。」 她跟着侍女出了房间,在偌大华丽却又森严安静的宫里,穿过一道道门廊,最后来到一个有湖的庭院。 侍女领她走到湖旁的白色凉亭,道:「城主一但开完会,就会马上过来,请您在这里等候,您可以随意逛逛,需要什么吩咐奴婢便是。」 「好的。」 侍女退到一旁,黎明摸了摸肩上的小九,坐了下来。 凉亭外的这片湖水,非常清澈,看起来并没有很深,乾枯的莲花梗直挺挺插在水中,湖面波光粼粼的反射着阳光。 到了夏天,这里一片莲花,一定很美。 黎明扭过身子,两手靠在石栏上,想像一片开满红白紫莲花的景象。 这是,一条大鱼游过来,在阳光下,五彩斑斕。她忍不住起身走下凉亭,来到湖边蹲下来。 原来是锦鲤,难怪色彩这么灿烂。 她望着牠橘红黑白的鱼鳞,长长的身躯和鱼尾轻轻一扭,便悠悠的向前游来,嘴旁两条鬚,随着水流摆荡。而这条锦鲤似乎也知道她在看牠,悠哉游哉的往她这里游来。 而这时,又有好几条锦鲤从旁边出现,也往她这里游过来。 嗯,所以现在是要餵鱼是吗? 她眨眨眼看着聚在面前的各色锦鲤,不时抬出水面的圆圆鱼嘴,一张一闔。 一旁的侍女似乎看见黎明的心思,开口道:「黎明姑娘若是想餵锦鲤,奴婢这就去拿——」 「不必了,我这里有,你下去吧!」 「是,城主。」 黎明连忙起身迎上,作礼道:「小女子见过城主大人。」 清晏的额上也有那枚紫红桃花的印记,其实他们俩现在应该是同事的关係,但清晏是城主,她现在不要说职位了,连工作内容是啥也还不知道,所以清晏也可算是她主管了。 清晏赶紧伸手制止她作礼,说:「黎明大人,不必多礼,下官方才与王议事完毕,所以来迟些,还请别见怪。」 黎明大人?下官? 在湘家十多年来,以及不得不和三教九流打过各种交道的经验,她立马明白这种无由的客气,都是有求而来。 她看着他仍有点疲倦和憔悴,但精神许多的脸,长渊剑掛在腰侧,胸前的龙珠闪着七彩的光晕。黎明露出礼貌的微笑,语气温和挑明了问:「有什么事情,是小女子可以为城主尽一点心力的?」 清晏眨了两下眼,吸了口气,缓缓说:「实不相瞒,下官的确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希望您可以帮忙。」 「城主直说无妨。」 黎明望着他说,清晏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撇头俯视着还聚在湖边等餵食的锦鲤,将手上的布包打开,手指从里面捏了一撮穀物,洒进湖里。 她静静的等他开口,因为她注意到清晏餵鱼的手,在颤抖。 抢食的锦鲤搅动水面,哗啦啦的水波溅起一些水花到他们的衣上。 她忽然想到,清晏在跃龙门之前,也是锦鲤。 「我和妻子,以前是一户有钱人家池中的锦鲤。主人待我们很好,我们亲朋好友在那里,与主人一家生活了八十九载。」 青晏边捏起穀粒洒下去,一边望着囫圇吞食的锦鲤,继续说: 「后来在主人家里的人纷纷过世,家道中落,又爆发战争。主人的孙子在出征前,把我们都放生到河中。可后来只剩我跟妻子活下来,并且修行有成,终于在十八年前,有幸一同跃入龙门,后来辗转来到此城,平定城内的动乱,当上了城主。」 黎明站在他旁边,和他一同看着湖中阳光下艷丽粼粼的锦鲤,静静的听着。 好一阵只有锦鲤吃食和翻起水花声响的静默后,清晏将餵完的布包,摊开布来把剩下的碎屑都抖入水中,锦鲤们似乎知道穀粒吃完了,便游哉悠哉的纷纷散去。 这时她才发现,这块白布是一条中间绣着紫红色莲花的手帕。 「我想请您……请您帮我,帮我妻子和儿子,从我的记忆中……拉出来,看变成画,或,或是,变成配饰什么的,也可以……」 听着清晏哽咽的声音,黎明眨着眼望着湖面。 在过去,凡湘家接到超渡或招魂之类的案子,都是例行公事走完一遍,然后钱收完了事。 也是有不少生灵,来湘家想要从记忆中,做出纪念或留念的物品。湘家也做,但收得不是钱,是生灵要拿出湘家认为够等价的东西,才做,比如,他四十九年的道行,或是宝器。 她有次偷偷折价只收了对方二十九年的道行,结果月底会计结帐时,被赌烂的湘华发现,跑去跟老头子们告状,她被抓去严训一顿后,就被家里发配到事务所询问窗口的位子,但是出门斩妖灭魔的劳力危险活,她还是得干。 因为生灵的规矩和人有点不太一样,也就是死后的魂魄,不一定还会存在在世间。 也就是可能连跨过阴阳两界,都不见得能再见一面。 而天地间不论哪一界、哪一个生物,唯一的共通点,就是逝去的生命,是不能再重来的。 除非上天开恩。 清晏妻儿灵魂,用一个比较婉转的说法,恐怕在死得那一剎那,就已被上天收回去。 至于收去哪里了,不会有谁知道,这是世间万物无法所及的奥秘。 「如果变成琉璃,可以吗?」 清晏转过脸,青色的双眼泛着一层水光,温和的轻笑说: 「这样也很好,可以戴在身上。」 黎明微微一笑,抬手放在他额前,手掌泛起微微的金光,一缕五彩的轻烟从他额上出来,她轻轻将那缕彩烟握在掌心,化成一颗彩珠,说: 「九日后,便会好。」 「好的,那需要——」 「不需要任何代价。」 清晏眨眼,接着笑说:「黎明大人果然是乱世中的一盏清莲,清晏没看错。」 黎明挑起眉,笑道:「不过也是在乱世中,想混口喜欢的饭吃罢了。」 「那咱们算同道中人。」 清晏一边解下长渊剑上一块白配玉,双手递给黎明说:「这白玉和长渊剑,都是我妻子的遗物,长渊剑可以化成两把,不过,在下觉得,一方白玉,更适合您,也当作吾妻对您的谢礼。」 「如此贵重之礼,小女子一定好好珍藏。」 黎明接过方形的玉配,小心翼翼的连同彩珠一起收进腰包里。 「对了,王有话要我带给您,这十天您跟着我们巡城勘地,然后记下勘查的重点,每天整理后匯报。」 咦?所以她今天开始从肉票变成老闆的随行秘书了?这算是升职吗?那薪资跟待遇呢?还是我这菜鸟想太多? 「好的。」 「下午就会出门,会有人来通知,我还有下一个议会,先失陪了,下午见!很期待和您共事!」 「下午见!」 黎明目送清晏匆匆离去的背影。 「他应该没有家里那些死老头这么难搞吧?」 小九忍不住发话问。 「嗯,这个嘛……只能说,歷史还是有可信度的,都穿来了,不相信歷史也要相信应该没谁能比得过那些鸡掰的死老头。」 黎明叹气插腰,有点无奈的说。一边心里暗暗祈祷,希望狼王比起湘家那些老不死的,还要可爱一些。 28. 误解的应酬 妖界3999年,伊菲森大帝斩夺位叛部,击败黑魔法师离天,得黑森之剑,復兴黑森王国,同年秋分时登基称帝。 这是她当时出门前,复习歷史的起点,但怎么也想不到,命运跟她耍了些把戏,让她来到在这之前的时空。 她当随行秘书七天了,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都跟着出去巡城勘地,傍晚到晚上,就是整理纪录内容,隔天一早上报。 大明都城没有她想像的繁华,市容不到杂乱,房屋街道大抵破旧,很难看出过去黑森王都繁华的影子,所以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而市民除了人,还有其他生灵,年龄大多是老人或是幼童,不少居民看起来就是外地逃难来的。百馀年的战火,揉躪了这座妖界曾经最兴盛的都城,也摧残了一条条年轻的生命。 每个地方有贫也有富,但狼王只有头一天把地方士绅、达官、贵族邀来王宫吃吃酒,见见面,(她懂这意思是:现在城里主人是谁,给我认清楚!谁敢仗势不信邪耍皮条,狼群随时都很饿的!) 其他时候,狼王都挑城里的贫民窟、废弃的荒地、治安差的区域、难民移民群聚的地方,以及各个学校、医所、图书楼,水坝与供水渠道、粮仓、农田、国库、冶铁厂、伐木场等地巡视,顺道撤换和惩处一些鱼肉乡民或光领公帑不做事的地方官。 此外,她发现报告不是缴上去照本宣科就没事,狼王是非常仔细的在看每份公文、资料和文件,而且边听还会边问,也会指出哪里还需要修改或删减增加的。 但目前她负责的部分,狼王几乎没有什么要她回去改的,只有少部分叫她查些资料补齐,以及匯报时例行问一些问题。 虽然还不知道自己的薪俸和待遇是什么,三餐是有人会送食物来,晚上还要加班赶工,(这时代毕竟没加班费观念),但换个角度想,自己也算是达成,当初穿越时预计在这位君王门下谋个职缺做点事的目标。 儘管压跟没想过会是这么近的距离。 而她也发现,除了紫罗兰和墨璃夫妻俩本来就对她比较亲近和照顾外,从她入籍后隔天,狼族对她的互动就多了些,碰到面时还会跟她聊两句,不像之前对她不冷不热的,或不时用警戒和锐利的目光扫过她。 只是大家都忙得很,包括她自己。 然而到了今天早上,她接到指令,狼王要她今天起,改去帮忙锦辉整理城里的户口和土地登记资讯。 今天是第八天,还有三天才会回营,一想到这三天不用外出跑,就暗暗高兴,毕竟是来工作,不是观光游城的,老闆就在旁边,压力可大了,而且,九月中的秋老虎还是很热的呢! 中午休息时间一过,她抓起小九匆匆跟着侍女赶去户政厅。 「哦,你来了?」 一进门,锦辉便从案上的本子山探出头,微微一笑说。 「是的。请问哪个部分是我负责的呢?」 「要麻烦你对一下十年前的户籍和这几天陆续重新统计后送上来的户口,不同的地方都要做纪录,你可以对完户口再对土地,土地的变动应该比人口少,会比较轻松。」 「好的。」 这么看来,那个丑色矮把清晏赶出去以后,这十年还真的没在理政管城的,只顾着性侵女人! 黎明坐了下来,顺便偷偷打量其他官员,这些官员,有的是人类,有的是其他生灵,像是妖精、小矮人、花仙、狐狸,有一个应该是鹿,因为他头上顶着对褐色的角,每逢锦辉只要往他这里靠近一点点拿个东西,他就满脸惊恐的赶紧假装去倒水或离开拿东西,等锦辉走了,才紧张兮兮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继续办公。 「那个,介意我跟你换位子吗?」 那位鹿官员在第十二次离开座位去倒水,手抖呀抖的端着满水的茶杯,可怜兮兮的回到座位上时,黎明手上抱着一叠户口名簿经过他旁边,忍不住问。 「喔,啊,呃,真是太好了,你人真好,不是,我是说这里的公文柜离你比较近,你方便拿公文和簿子。」 他一边感激的说,一边眼角偷瞄斜前方正埋首工作的锦辉。 「嗯,谢啦!」 黎明将位子上的东西都搬来鹿官员的位子上,他如释负重的搬起他的文件,走到她原本那个离锦辉很远的位子。 时间过得很快,太阳已经西沉,官员们纷纷收拾好,写好今日工作进度提交后,就一一回家了。 还真是朝九晚五的公务员哩!时间到就下班回家吃饭。 黎明望着最后一个走出去官员的背影,他拖着一条绿色大尾巴,应该是隻守宫。 她又看了一下锦辉,他还在埋头苦干,户政厅现在就剩下他们俩。 所以,今晚要跟着主管加班吗?但他没说今天一定要做到哪个进度,可是自己又不是这里的公务员…… 她捏着笔低头看着户口名册天人交战好一会,最后决定还是加点班,怎么说自己还是个新来的菜鸟,还没有耍皮条或油条的资歷。 唉算了,反正今天弄不完明天也是要弄啊! 窝在簿子山上的小九,看着都大家下班后,抖抖羽毛站起来,但一看见黎明露出有点哀怨的表情后,便心领神会的一屁股窝回簿子山。 夕阳橘红色的光芒射得满室橘红灿灿,她挪了一叠土地登记本到面前,然后直接抓起在旁边窝爽爽的小九,按在上面,刚好把刺眼又火热的夕阳挡好挡满。 满脸委屈的小九,正想出声抗议,但一看到黎明露出威胁要拔她羽毛的兇相,只好闭上鸟嘴,无奈的乖乖背对落日,窝在那叠登记本上,委屈巴巴的把头一扭,缩进翅膀下躲避刺热的夕阳。 约莫又过了快两小时,太阳早就下山了,也没那么热了,正当她赶着对完这本后一定要下班时,锦辉一个声音突然传来,让她赶紧抬头。 「明天再对吧!」 「好的。」 这是她才注意到室内四周点的不是蜡烛,而是依序浮在墙边的火球。窗外一片漆黑,应该七点多了。 锦辉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道:「饿了吧?」 「有一点。」 干嘛?不会待会要领她去跟狼王或狼族应酬吧?虽然自己没收到这个通知。 在湘家最讨厌的事情之一,就是应酬。 吃不饱还要维持人模人样,一边讲干话或屁话。 又累又烦,神经病。 「你吃不吃羊肉?」 「嗯,我吃。」 「那就好,我知道有的人不喜欢羊肉,怕羊羶味。」 锦辉一脸带倦,但是轻松的笑着说:「那来吧!一起帮忙吃点羊肉。」 「好啊!」 黎明起身跟在锦辉后面走出办公厅,小九迫不及待的飞上她的肩头。 唉!往好处想,至少老闆主管跟同事顏值都很高…… 咦等等,自己什么时候悲哀到变成外貌协会了? 她忍不住伸手往自己脸上抹了一把。 ———————————————————— 落在宫里长廊的明亮月色,把他们俩的影子拉的又斜又长。 宫里很大,她记得白天来时,走了差不多四十分鐘。 走在他身旁的锦辉,一双橘橙橙的眼,在黑夜和白月里,格外闪烁。 看着那对眼,她忽然想到上週那天採药草碰到红纹大黑蜘蛛,失控尖叫把他胸前的衣服扯得稀巴烂的糗事。 「你喜欢吃什么啊?」锦辉歪过脸问。 「嗯……我喜欢羊肉、牛肉、鱼肉、海鲜、麵线、蔬菜、水果、果汁、汤圆、布丁、糖葫芦、珍奶……」 「珍奶是什么?」锦辉好奇的问。 「喔,呃,全名叫珍珠奶茶,就是奶茶加上树薯粉做的圆型食品。是我家乡的特產之一。」 「哦,是配着一起吃吗?」 「不是,是泡在奶茶里一起喝。」 「这样喝不会噎到吗?」 「不会,是小小一粒黑色或白色的,很多颗,比汤圆还要小。」 「听起来是很新奇的茶点。」 锦辉一脸认真的说。 这下好了,除了陪吃,还要陪聊,算了,应酬不都这样吗?何况还是主管,还不配合喇迪赛几句!以后日子好混一点! 黎明脑筋一转到这,便开口接续这个话题:「那你喜欢吃什么?」 其实这个话题满蠢的,狼不就爱吃肉吗?人身样也是吧? 锦辉歪着头,边想边回答:「我也喜欢羊肉和牛肉,鹿肉和鸡肉也很爱……嗯……熟的和生的都喜欢,还有马铃薯、麵包、饼乾、苹果派、萝卜跟萝卜蛋糕……」 「你喜欢萝卜和苹果派?」她有点诧意的问。 「对啊!我母亲以前常做拿去卖,她还会多做给家里吃。」 啊,这年头的狼已经进化的这么先进吗? 黎明脑海里瞬间浮出身上穿戴红色围裙,扎着头发然后两手戴着格子手套的母狼,嘴里喷火烤蛋糕的样子。想来烤箱也是无用武之地了,还可以省不少电费,鹅,不对,这个时代哪有什么电力啊…… 锦辉望着一脸正努力想像的黎明,笑说:「我母亲不会凭空变出火焰,她是人。」 「哦,难怪。呃,不是,我意思是说,你母亲厨艺一定很精湛。她跟着狼群生活吗?」 「我娘在我七岁时车祸过世,我爹在我十岁时也走了。」锦辉淡淡的说。 「我感到很抱歉。」 「不,没什么,狼群里在我们这一代,几乎都是出生不久就没了爹娘,全是彩月奶奶带大的。你也知道,这个世代的所有生灵,日子都不好过,活下来就算命大。」 难怪她总觉得锦辉人身的时侯,就是跟其他狼族人身的感觉不一样,最主要的是,他的双眼比较圆一点,也比较平一点,没有狼眼向上斜四十五度角,视觉上给人「狼」的印象。 她跟着锦锦辉穿过不知道第几道门,左转走进另一条走廊。 「就在前面,快到了。」 几十步后,锦辉领她进入一个庭院,往前面一扇满气派的门走去,就着旁边的灯笼,可以看到那扇门贴着金箔和雕刻。 他推开门说:「我点个火,不然太暗了。」 咦,是太早来吗? 她看着锦辉一挥手,送出几粒火球飞往房间各个角落和墙上,顿时灯火通明,宽敞的室内铺着墨绿色地毯,一张华丽的长沙发,以及一张大长桌和几把椅子,墙边摆着花瓶或掛画,以及好几个烛台,但现在浮在空中的火球让它们没啥用处。 「你可以坐桌子旁,随便坐,我去拿食物来。左边的烛台旁边有洗手盆。」说完便往房里走去。 等一下,所以搞了半天没有狼族大应酬?他这是直接带她回住处共享烛光晚餐?男主管带女下属回家吃饭,八点档剧情上演? 小九倒是兴高采烈的拍翅飞到铺有华丽桌巾的桌上,东张西望好奇的左看右看。 等等等等你他爸的给老娘等一下,老娘从以前到现在应酬只仅于在公眾场合,凡私下邀去其他地方的,不管是餐厅咖啡店,还是路边热炒啥晓的,一概拒绝,更何况是对方住处! 她心中那股排斥权贵应酬的厌恶感立马飆升起来,以往这种情况,自己一定是摆出礼貌的冷姿态离场的。 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她寄居狼牙底下,还能这么任性?以前在湘府里还有自己的小屋子可待,现下一走了之能回去哪?而且之后在狼群里怎么混? 一想到这,她咬咬牙,转身朝洗手盆走去洗手。 「你喝酒吗?我拿了一瓶红酒,有熟的烤羊肉,还有一些时令的蔬菜。」 锦辉依序把食物排上桌一边说。 「嗯,我喝酒的。」 黎明拿起掛在洗脸盆旁边的擦手巾抹乾手,笑着答。 该死的,难道今天自己特别性感漂亮吗?我明明就只有八天前的晚上,为了迷住那个丑色矮才打扮牺牲色相的! 还是穿越时空通道有美容效果? 那禁书怎么没写!靠! 29. 是诗文还是预言 硬要挑毛病的话,其实也没啥好挑的,锦辉不仅是美男子,谈吐彬彬有礼,餐桌礼仪也没话说,跟这种男士用餐其实很舒服。 几句谈话下来,几乎都是锦辉主动开话题和问话,基本上她都是回答和接着话题说。 烤羊肉和蔬菜虽然冷掉了,但味道很不错。也许狼不习惯吃热食。 而小九倒是在一旁,高高兴兴的在锦辉爽快同意下,到外面庭院,啣了好几朵清香的桂花回到餐桌旁,享受的啄食起来。 「没关係,我自己来。」 黎明看到锦辉往自己的杯里倒第二杯葡萄酒,赶紧说。 她一点儿也不怕喝醉,湘家的应酬很多,白酒喝,红酒喝,水果酒气泡酒也喝,不管是五八度高梁、威士忌,还是陈年烈酒,都没让自己醉过,遑论区区的餐酒。 她怕的是,第一他算自己主管(在怎么职位就是比自己高),主管反过来给属下倒酒,九成九没好事。第二他是个男的,公的,推测应该还在光棍(除非背着老婆或女友),她是女的,虽然不用照镜子也很清楚自己并没有羞花闭月的美貌,但是陌生的孤男寡女在一起喝酒,而且还在对方住处,任哪个女人都会多几层防备和戒心。 除非女的也有意思。 锦辉嘴角翘起一个俏皮的弧度,一边倾手将酒注入她的杯子道:「那天多亏你在场即时解了蛇毒,不然我现在应该没机会在这给你倒杯酒。」 「哦!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也还好双头蟒的毒大多不会太猛烈。」 「墨璃在你给他去毒完,隔天就能走能跳了,我们本来还悲观的以为他要错过明天的太阳了。」 「他身体素质很强健,让我挺惊讶的,因为我从没见过身体这么好的,居然能恢復这么快。」 黎明回想起见到狼族第一天的情形说道。 讲真的,要不是锦辉这么一提,她还真的差点忘了,前阵子不就是因为自己跟着一群白痴猎户擅闯狼群地盘,又遇上蛇蛇,才会一次救了两个中蛇毒的狼族,被狼王押回狼群当肉票监视,自己现在才会在这吗? 那对方是出于感激之情才邀她回住所,亲自招呼她一顿晚餐,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狼情,狼的确是种会记仇也会感恩的动物。要是换做自己,起码也会请救命恩人吃顿饭的。 也难怪锦辉之前监视她时,都没有摆出要胁恫吓的兇相,或高傲的冷姿态来对她。比较像是带她出去自己做事,时间到再领她回去,跟牧羊差不多。 那自己刚才脑袋里想得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还真是误会他了! 「会这么好,也都是被生活逼出来的。」锦辉带着好看的微笑说,举筷夹起几片红艷艷的萝卜。 「也是。」 「国家统一后,乱世也结束了,你想做什么?」 黎明眨眨眼,将一块烤羊肉送入口中细嚼。 自己其实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从乱世再入乱世,也拿不准是否就不回去了。 加之,就算有想做什么,寿命这么短,怎么过?每个世纪像她这种天赋异秉的人,平均三十几岁就死了,好一点四十几,早一点的二十几,五十只是取最大值,目前没有活满五十大寿的。 所以,想再多,也只是枉然,纯粹一场美好的幻想与安慰罢了。 「云游四海吧!累了,就落户海边,开间小诊所,看看书、吹吹笛。」 「听起来就很适合你。」 「谢谢。」 黎明一展真诚的笑顏回道。 毕竟这是第一次有人问她这个问题。 「你的家乡有海吗?」 「嗯,是临海背山一个的镇子,不繁荣也不没落,四季分明。每户人家几乎都有院子,种些花草树木,街道都是鹅卵石,很怡人。日出的时侯,很美。」 「嗯,可以从你眼睛的顏色,想像黎明的美景。」 黎明闻言一抬眉,笑说:「如此美言,当是贴切不过了。」 锦辉维持俊朗的微笑说:「之后入冬,行军上会比较艰辛,你有点准备。」 「回营后下一个行动,也会往东边推进吗?」 「是,因为还剩下三座城在离天的掌握下,三座城一但收回,周边的地区就等于一起收復,天下就大致抵定,再收拾边界那些混混很容易。此外,很显然黑森之剑并不在这城里,如果在的话,虽然没有全部的线索,也早被恪天挖出来了。」 锦辉说完拿起酒杯饮了几口,黎明见他说得比自己预想中的多,便继续问:「那哪一座城可能是下一个收復目标?」 「离大明都城最近的是东方的温德尔城,东北较远的是维雅纳城,最边远的是天涯城,再往前几千公里,便是妖界与其他界的交界灰色地带。之后会先往维雅纳进军,再转进温德尔城。」 统一前的歷史儘管忘了九成半,但黑森帝国的几个大城市名和位置,从高阳大帝开国到最后一任帝王,除了中间百年乱世有些被更名过,像是首都被更名为基尔曼,其他都没变。 所以她记得这些城市,温德尔城就是高阳大帝为逝去并追封为开国皇后的爱人名字来命名;而维雅纳在妖精语的意思,是「洁白」,因为在北方,冬天较长,也比其他地方更寒冷,有几近半年的时间都是冰天雪地;天涯城因为靠近世界的交界处,所以故名思义为天涯。 她不明白狼王为何即将入冬,还要先挺进寒酷的维雅纳,狼毛再厚实,黑森之焰再雄烈,也终会在大自然面前低头。但他最终得了天下,所以这个路径和计划,自有他的考量,和天命在。 而且自己是个新来的菜鸟,能问到这么多已不容易,再问老闆为什么有这个打算,加上跟锦辉一点也不熟,这显然是不智之举,考虑到这点,黎明赌对方似乎对她就算没好感,也很友善,且男人一但喝了酒多少会比较敞开心说话的情况下,大胆的换了一个问题问: 「那我们目前持有的黑森之剑线索,还差多少呢?」 锦辉放下酒杯,又斟满一杯,再帮她杯里倒了一些,说: 「如天下皆知的,线索是上一任持有宝剑的无名之士,留下的一篇诗,将每行分散至世界各处。但其实我自己认为那些文句,比较像是预言。我们现在有的是开头四句和中间其中的两句: 曙光之线,望眾所归。 莫即莫离,心之所在。 时空之外,朝阳自来。 前二句我们推测地点在东方,但是后面的四句,缺了中间其他句和结尾,很难揣测出一个具体。」 黎明点点头,又夹了几片凉拌莲藕嚼了起来。 当然,她也记得黑森之剑的线索是一篇诗文,但是具体内容,术士考试的歷史科,根本不会考这么细这么没营养的内容,所以不要说自己了,她敢打包票,就是歷届考到七级的术士,也不会有人能背出那首诗。 就算她记得,在穿越的原则下,她也不能说,更不会动用卜掛或任何占卜之术,来为狼群提供线索。 而且有的事情,天不想让人知道,就是卜再多掛也算不出来。 又间聊了一会,黎明才告辞,并委婉的拒绝了锦辉要送她回住处的好意。儘管这顿晚餐收穫不少情报,也吃得很愉快。 宫里八天前已重新设下新法,所以只能走路不能转换空间瞬间移动,黎明借着小九不错的方向感,很快回到住处。 黎明迅速盥洗完便瘫倒在上床,疲惫的打了一个大哈欠。 「我觉得听起来也很像预言耶!」 「黑森之剑的线索吗?不知道耶!我那时候考试根本没仔细读那么多细节。总之,把握这几天还有蔬菜水果吃的日子。三天后回营,又要继续餐餐吃肉了。」 黎明把被子拉上说。她已经累到没有力气想之后跟着狼群在寒冬里行军会是什么个鬼样子。 因为这听起来就很克难,但应该比待在湘家好受。 —————————————————————— 接下来三天,她都在户政所帮忙,在大家的赶工之下,几乎都重新对完和统计好大明都城现有的居民数和土地的情况。 而锦辉这三天晚上,都被狼王叫去开会(大概是匯报工作进度,顺便商讨接下来的计划),只有中午休息时间,他会跟她讨论户政的事情。 清晏委託的纪念之物,也在最后一天完成了。她用自己带来的五彩琉璃,透过阵法祝化九天后,把从清晏那里取出的记忆融注进去,成了三条相连成环的锦鲤,还请侍女特别找了一条金绳,穿好绑紧了。 环环相连,依依永聚,她觉得是很好的象徵意义。 那块五彩琉璃,也是法器。湘家祖传的绝活之一,就是把器物经过魔法的铸炼,或法术的祝化,使之变成特定使用在某一个行为或目标的法器。 她把它带来,是作为移转和转换能量的媒介和工具,比如把小九的灵力转为符合与她身体相融的法力,或是移转血液或其他具体的东西,到另一个躯体或物品上去。 这么贵重的法器,拿去变成纪念之物,等于整个报废。 但她一点都不后悔。 过程中,她也没去探看清晏的记忆,只有在祝化的必要的阶段,偶尔远远看到他们夫妻俩手牵手,或一家三口相处的画面。 这是尊重,儘管委託人不会知情,且记忆中的人都不在了。 在最后一天晚上,她亲手把琉璃交给清晏,不好意思说: 「我的手艺向来很拙,上面的结绳绑得不怎么样,如果你不喜欢,大可找人重绑一次,不会有影响的,不好意思。」 清晏捧着那块三条锦鲤连成的圆环,紧紧的握在手中按到胸前,双眼濛着水光,笑道: 「绑得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 黎明微笑点点头。这次没被嫌弃绑太丑,真是太好了。 「明天一早你们就要出发回营,我前几天已差人做几件冬衣和毯子被子,待会就送去你房里。放心,都很轻便。」 「谢了,我正烦恼这个,毕竟我身上没长一层厚厚的毛。」 清晏听到这,忍不住轻笑起来,然后说:「相信我们应该还很快再见面。也许到时你身上也长出一层毛以外,还多了一条狼尾巴。」 黎明也笑起来,道:「那到时见面,怕是我已经学会茹毛饮血了!」 「行!那我就准备一罈鹿血酒等你!」 「那不够,龙血还差不多!」 「哈哈哈,那有什么问题!还怕你喝不下去哩!」 屋外深秋的金风颯颯一阵,吹过谈笑声的窗边。 30. 医药小学徒 黎明的曙光透过玻璃窗射进灰色的石地板,外面鸟声正此起彼落的轻叫。 他看了一眼窗外正升起的太阳,又躺回椅背,闭上眼。 深秋的夜晚凉,昨晚睡得不错。 不过做了一个梦。 梦见一大片桃花林,和一个远远坐在桃花树下吹笛的女人,她的旁边卧着一隻狼,点点桃花纷飞,粼粼的河水给风吹起一圈圈涟漪。 这让他联想到小时候听过的那个遥远故事,前半段像童话,后半段是场悲剧,整个故事合起来,加上千载的岁月,便是个传说。 传说在时光中悠悠流转够久,就会变成神话。 以前他相信前半段的童话,现在的自己,感兴趣的是后半场的悲剧。 因为悲剧往往才是生命最真实的样貌。 而悲剧看得够多,总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进而改变结局,最后甚至能创造其他的传说。 一想到这,外面那个傢伙,好像从大半夜就在房门外了。 「进来吧!」 一听到他懒洋洋的声音,门外站着等到打盹的恪天瞬间惊醒,抹了把脸,抖抖索索地握住门把,缓缓旋开后,踏进房里。 「听说基尔曼城几乎是用送的,还给大野狼们了?」 恪天嚥了口口水,才答道:「是。」 沐浴在晨光中,躺在长椅上的年轻男人,依旧闭着眼,啟唇道:「恪天,你真没出息。」 恪天双腿一颤,跪到地上,结结巴巴的说:「离天大人,我……我……黑森之剑……」 「黑森之剑的线索没连城送去,我知道。但是你也没多捞到线索。」 离天抬手放在眼皮上,遮住越来越明亮的阳光说。 「也就是你十年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床上干活,下床的时间少得可怜。」 恪天听到这句饱含不屑与嘲讽的话,缩了缩脖子,见离天没有接着发难,才鼓起勇气说:「属下……属下……这次发现一个来歷不明的女人。」 「恪天,你知道我对那种事不像你一样那么热衷,别拿女人充数来弥补成绩。」 「不……不是,这个女人,拥有不合理的强大法力。」 躺在长椅上的离天,把身子挪向比较没太阳的一边,道:「怎么样不合理的强大法力?」 「就是……就是……我直接被她瞬间切成五块。」 离天抬起手,睁开眼皮,斜眼对恪天说:「我还以为你是被狼群分尸,或是被那条龙切的,搞了半天,是一个女人下的手。喂,我说你啊!要不要乾脆再砍掉重练一次好了?」 「那……那个,我有拿到她身上的东西。」 离天举起一隻手臂,朝恪天摊开手掌。 恪天从怀里取出一个小水晶瓶,颤着双手放到离天摊开的手上。 离天把瓶子凑到眼前晃了晃,坐起身,然后拔开软木塞,将里面的液体倒在手上。 鲜红色的血液散发阵阵清冽的灵气,没有什么晦污之气,却也没有到非常神圣,精纯又强烈,高傲而孤洁。 离天挑起眉,这种气息,他太熟悉了。 因为跟自己实在太像了,除了比例和感觉不一样外。 这倒是有趣了,难道老天嫌这个世纪只有他离天一个,太无聊,所以又生了一个? 他无声笑起来,将掌上那滩血屈指一握,再摊开,一块鲜红晶莹的方块躺在掌心。 「恪天哪,看在这么有趣的情报上,免你九十九日的闭关之罚,不过,你得负责干一件事。不然,心脏你自取,想办法自己塞回去。」 一听到不用被关进异境里忍受精神上虚无折磨的酷刑,他着实松了一口大大的气,连忙答应是。 离天微微一笑,翘脚把玩起红色方块,开始说他下一个负责的是什么样的事。 —————————————————————— 经过了一夜又十天,回到狼群的营地,她感觉好像过了一个月这么久,不过,自己的情况已经明朗不少,也比较安心了。 留守在营里的狼一见到她额上的印记,马上明白她已经正式入籍了,对她的态度也热络友善多了,让她有点意外的是,彩月长老似乎还蛮高兴她留下来的,送了她一个坠着蓝月光石的发饰。 她脖子上的伤口也完全癒合了,疤痕让它自己慢慢代谢消失。那罐药粉她上次忘了还锦辉,但这几天也没看到他。 狼王也没特别指派她什么工作,只要她继续负责族里医药的调制和採摘。不过,多了一项工作内容,就是每天下午带几隻还未成年的狼崽,一起去採药辨识药草,以及教他们一些基本的医药知识。 青少年狼族被叫来跟她学的有五个,年纪最大的是风信子,次大的春姬和春熙双胞胎姐妹,最小的是乌微和乌伟两兄弟。 四隻小的虽然很活泼,常一边做事一边互相斗嘴,或是相互告状,外出採药会兴奋爆衝,但基本上都还算乖巧,分配给他们的任务都完成的不错,而且学得挺快的。 不过,就是风信子问题比较多,虽然每天回家前的小考试他都答对,可他不是一下打翻药罐,就是一会放错药草,再不然就是给错药。 还有,让黎明比较苦恼的是,也许风信子正处于叛逆期,加上她不是狼,跟四隻小的有年纪差距,每天上课和做事相处下来,他对她的态度不是绷着脸,就是不说一句话。 「令原草不要放那么多,不然做出来的止痛剂药效会过强,反而会刺激伤口,造成患者晕眩。」 听到黎明的声音,风信子板着脸,点了一下头,然后从钵里抓出几片已经被捣了个半烂的令原草,准备放回去药罐—— 「欸!等一下!那几片已经捣出汁来了,不能跟其他乾的放在一起,你放到这边吧!我再多调一份。」 黎明有点无奈的说,拎起那几片半烂的令原草放进碗里,转身打开柜子找其他的配药。 其他四隻小的早就做完回家吃肉了,剩下风信子一个,因为他刚才捣错药草,只好留下来重做。 不知道风信子是不是不喜欢人类,还是觉得同龄层只有自己被丢来跟幼幼班一起学医药,大材小用,所以才老是没耐心也没静下心来好好做事。 黎明看着他捣药的背影想,风信子的个头跟她一样高,身材偏瘦,这个身高判断他还在青少年叛逆期没错,常在那里一隻狼不知道在呕谁的气的倔强。 「你是不是被叫重做啦?到底做事有没有在用心!」 黎明和小九抬头往声音的方向看去,站在门口的风玉子吊起眼一脸兇巴巴的对着风信子质问道。 「对啦!等一下就好了!干嘛跑来!」 「等一下就好了?你看看现在什么时候了,太阳都回家睡觉了!就你还在那里乱做拖时间!」 「我没有乱做拖时间!」 「那为什么只有你被留下来!」 「就不小心捣错药啊!」 「不小心捣错药?你吃肉会不会不小心吃到自己的手啊?老是在那里不小心什么狗屁!」 她们俩隔桌看着火气很大的风玉子,和一脸很怒的风信子,空气似乎要烧起来了。 「风信子,令原草那样已经够烂可以嘍!剩下的我要来做其他药,你先跟哥哥回家吧!」 风信子愤愤地将药杵用力放到旁边,然后大步衝出去。 「你!」 风玉子火冒三丈地狠狠瞪着弟弟离去的背影,放下抡起的拳头,鼻子重重的哼了一口气,褪去怒容转头对黎明道: 「真不好意思,我弟做事情常这样粗心大意没什么耐性,又觉得自己被大材小用,脾气又硬,很难管教。不过要他做事会很负责完成,学东西也很快,个性也很老实,就是不肯多用点心。」 「没事。他的确学很快,也愿意做。只是可能觉得同龄只有他一个,不习惯,加上跟我不熟,这个年纪都这样。」 「是希望他来好好学医药,还有磨磨脾气,而且你现在已经入籍了,他有什么藉口好在那里习不习惯挑老师的,只是不服气不想做而已。对了,你有冬衣吗?」 「清晏有给我一些带回来。」 「那就好,维雅纳十月就会开始下雪,到时候行军怕你冻坏。」 「谢谢关心,已听说过维雅纳气候酷寒。会议是不是后天晚上?」 「对,在那间最大的屋子,如果怕找不到,我请锦辉带你去好了。」风玉子认真的建议道,橄欖绿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的神情。 「不劳烦他了,我前天才去那里给王送药呢!他看起来每天都很忙。」黎明笑着说。 「喔喔,也是。他之后应该会更忙吧!希望不是瞎忙一翻就好!」风玉子也笑起来道。 31. 山岭上的大地主们 深秋把满山的树林染成金黄和絳红交错,金风遇发冷威了,从空气中可以嗅到冬雪的寒气。 冬天会带走万物的食物,最古老还在普通野狼的时侯,他们在这个季节就是撵山狩猎,或是踏林猎杀,寻找冰天雪地里维持生命的几口肉。 原以为建立一个国家,就会永远结束狼族为食物奔波、与人类争夺栖地的血汗生活,怎么没想到,一个时光的轮回,狼群现在又会面临相同的窘境。 伊菲森靠在椅背上,心里重新检视自己打算下个月挥军北上,在隆冬以前攻克维雅娜城的计划。 首先,族里目前没有还在吃奶的狼崽,年纪最小的云飞云天两姐弟,上个月已经开始吃肉靡了,年纪次小的春姬和春熙双胞胎姐妹、乌微和乌伟两兄弟,再几个月就会进入青年期。 只要确保到时不让他们饿过头、饿太久,应该都能撑得过在攻下城前的缺食寒冬。 狼的忍飢耐饿本领就是酷寒磨练出来的刚毅,但是发育中的狼崽还是必需要有充足的营养,否则会发育不良,长大了跟狗仔一样就来不及了。 再来是怀孕的母狼,目前族里只有风玉子的妻子白桂挺着肚子,前几天见她的肚子,估计差不多是十二月或一月生。 怀孕的母狼能跑能跳,但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有孕的母狼不会参与狩猎和作战,第一太危险,一尸好几命的风险太高;第二是战斗力大幅下降,毕竟挺着一个大肚子,绑手绑脚的。 此外,生產完之后的母狼和狼崽,至少一年的时间,都需要丈夫在一旁的细心费力照料,而最大的问题就是食物,没有肉,產后虚弱的母狼没有奶可以餵,狼崽生命脆弱,不能饿着。 还有,现在群里多了黎明,人类比起其他任何生灵,更不耐饿耐寒,而且由于身体先天差异,女人通常比男人承受环境变化的能力还要低,所以在一个恶劣的环境下,先死也是死最多的,往往是妇孺。 至于长老们,流星和疾风夫妻俩,除了一些季节性的小毛病会不定时发作外,身体都满硬朗的;彩月奶奶虽然已经五百多岁了,但是身体目前没什么大问题。他们都还能继续跟着狼群东征西讨打天下,没啥大碍。 最后,盟军中,鸟族的梟鹰王——令风影,和精灵族的首领——人马森之隐,鸟和精灵都是居住在较温暖的地方,冬天一下雪,绝大多数都是早已南迁避寒,待春暖花开才会回来。不像狼族从远古时期就有耐酷寒忍飢饿的本领。 故遑论要盟军在冬天进军比其他地方都还要寒冷好几倍的维雅娜。因此,就算待会令风影和森之隐在开会时,表明只带几个心腹同狼族作战,他也觉得诚意十足了。 而驻守在其他地方的不同属派狼族,这时候调动来增援,一个是就算再怎么低调,两百多匹野狼从四面八方东来会合,是件不想被注意都很困难的事情,而且万一让好不容易平定的那些地方,被离天的馀党趁虚而入,就麻烦了。 大明都城才甫易城主,还未完全稳定,正是清晏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所以他根本没打算从首都调派援军,(而且其实城里也穷得挖不到什么像样的援奥)只求清晏速速重整都城,为即将復兴的国家稳定好大后方。 虽然他是当前的霸主,但他很明白这场硬仗,只能自己,带着自家子弟兵孤军深入。 就赌维雅娜的城主问天,不会以为黑森狼族会选在冻死人的冬季里攻城,以及赌上城中军队在寒冬中作战的能力与调集军力的多寡,不如一群狼兇恶敏捷。 一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吐了口气,看来,狼族此次没有退路了,因为如果等到冬末春初的时侯再进军,问天调集军力就会容易许多,到时候大规模作战也容易扩大伤亡,因此不如不选在天候到达最恶劣前的时刻,用最少的兵力一口气出其不意,一举拿下。 如此一来,隆冬时分就能在城里养精蓄锐、肃整该城,待春季再往东南方的温德尔城进军。 半个月前他们就故意不断放出消息,狼族会在大明都城过冬,春天才会往温德尔城进发,让问天放松警惕。 当然,他们十天后自城里回营自然是最高机密。 但愿这是个能成功的好计画。 「王。」 被打断思绪的伊菲森闻声抬头,望向门口提着篮子的黎明。 「进来吧!」 黎明走到桌旁,将篮子里的创伤药膏和汤药壶轻轻放在一旁,说:「王,药膏这次我多放了一些止疤痕痒的配剂,另外调了一壶补气血的汤药,对伤口復原很有帮助。」 半个月前那晚被恪天雷击扫到的外伤,这次好的有点慢。虽然一直有在上药,但可能是自己连日劳累,时常扯动伤口,才会拖这么慢还没全好。 「哦!谢谢,这几天用了你调得药,明显感觉好很多。」 「太好了。王如果觉得哪里还不舒服,我再调整用药。」 「对了,那几个跟你学习的狼崽怎么样?」 「都学得挺快的。他们已经可以自己对一些简单常见的症状,调制药方。」 黎明想起风信子倔强又莽状粗心的模样,最后还是决定帮他在狼王面前留点面子,毕竟他还是青少年。 「风信子那小子就是脑袋直,容易闹彆扭,做事常毛毛躁躁,他又发作的时侯,你大可直言纠正 ,他才会知道自己要改进。」 「是,王。」 唉!风信子啊!不是我不帮你,是大家都知道你的个性…… 伊菲森将身子前倾,伸手掀开冒着热气的壶盖,抽了两下鼻子嗅着。 一股馥郁带药材的鸡汤香味扑鼻而来,他嗅着里面放入的药材,有的嗅得出名目,有的嗅不出是什么药材。 「见过狼王!」 门口赫然传来一对男声道,伊菲森抬头望向门边佇立的令风影和森之隐,将壶盖盖回去,扬声道:「两位来得这么早,咱们晚膳都还没开始准备呢!」 一身青金色斗蓬的令风影大步入席,摆手道:「那没啥,正事要紧。」 「还是王正忙着,咱们晚点再来?」还在门口的森之隐四隻马蹄子抓了两下地说。 一旁的黎明瞥了一下这两隻梟鹰和人马,立刻知道自己该退出房间,于是拎起篮子俯首对狼王道:「我先告退了。」 「嗯,辛苦你了。」 就在离开房间的几步距离,她感觉得到一双锐利和一对好奇的目光往她身上投来。 而当她才跨出门,差点没跟正要进门的锦辉撞个满怀。 「抱歉。」 「没事。」 锦辉迅速对她微微一笑,便匆匆进房关上门。 看来是商讨战事的重大会议呢! 黎明拎着篮子走回药房想。 ———————————————————— 森之隐弯下四条马腿,在座位上乔好位子后,便好奇问:「王可是找了个女巫联手?她那装扮和身上的气息,从没见过,一对异瞳挺特别漂亮的。」 「她是黎明,游歷各界的术士,精通医术和法术,半个月前才入籍的。」 伊菲森看向右侧的森之隐不疾不徐答道。 精灵大多数相对于其他生灵,对人类较为友好,人马算是其中一个。 坐在左侧的令风影狐疑的问:「想来应该不是间谍或心怀不轨之徒吧?还是个女的。」 「半个月前她作诱饵,后面把恪天大卸五块,若是卧底,这也逼真的太过火。」 令风影一扬黑眉,有些诧意望着伊菲森道:「哦!原来信上所提的那个女人,就是她囉?」 「没错。」 森之隐伸手搔搔白金色的头发,一双碧眼瞥向令风影道:「你们鸟鸟一族,对人类都有种成见耶 !一脸好像人类都是坏蛋的表情。」 「哪有啥成见!所有生灵里面,人类最无赖最无耻又无情是不争的事实——」 坐在令风影旁边的锦辉忍不住插嘴道:「往维雅娜的路径飞勘得如何?」 令风影这才闭嘴,连忙从袖里掏出一根长长的羽毛,吹了口气挥手将羽毛送到中间,变成一张地图,飘浮在空中。 「王,我们从六个月前就开始飞勘,这段时间出入维雅纳城的居民很少,城里的防备看似很松散,但外面下得结界非常严实,所以无法飞太近勘查。问天多疑谨慎,且在城周围设下许多迷魂阵,据我们勘查,这些阵法距离城约有五百里,只有给通行证的才不会误入阵法。」 伊菲森看着那张地图标示的各个佈阵的地点,道:「也就是不管是出还是进,都是阵。不过,你们还能飞勘到,表示这阵在空中的设置很有限。」 令风影指着地图上那些标志道:「是的。到时进军只能绕过这些点前进,好处是这些阵法大多设在一般常使用道路上,所以可以避开这些大路走荒山野岭,也能兵临城下。」 锦辉微皱眉,看着地图严肃道:「除了阵,还有其他可疑的跡象吗?比如其他的生物。」 负责地上勘查的森之隐连忙补充道:「一个月半前有看见疑似雪君的足跡,在距离城西北方两千多里外的雪纺岭西岭上。另外,雪猿和雪豹的足跡最近也出没在雪纺岭东岭跟北岭的山林里。」 伊菲森和锦辉的脸色同时沉了下来。 通往维雅纳的路其实只有一条,一条是当时高阳大帝建国以来就修筑的道路,这条路大多是绕过雪纺岭的平坦道路。 雪纺岭是由东西南北四座山岭横亙而成,由空中俯看,像是一个x字型,路就是从四座岭的交叉点开闢过去,而维雅纳城就坐落在交叉点后面的西南边低谷,背山背风,气温较暖一些,也易守难攻。 另一条走法,就是不走大路,翻山越岭抵城,先不谈山岭陡峭,又迎风雪、气温之低,有一个比这些还要更大的问题,就是山岭上栖息的生物。 东岭的雪猿和北岭的雪豹,以及西岭的雪君,自古以来便住在那,依据大自然先来后到、打不赢只能退走或划界的法则,在高阳大帝带领黑森狼族移居妖界以前,他们就在那里栖息好几千年。 再者,狼虽然是食物链最上层,但在上层的不只有狼,体型比狼还要大且同样兇残的动物不少。 雪君是白虎,散居在西岭,通体雪白覆着黑纹,一双绿森森的虎眼,体型巨大,兇猛可怕,虎啸一声,林摇山动。自古以来,百兽之王的猛虎,和狼群彼此基本上河水不犯井水,两者不但体型差距大,带着如利剑还能伸缩爪子的大虎掌,只消用力一摑,狼脑袋不但瞬间被戳穿好几个洞,脖子还会一起被拍断。长长的虎尾鞭子狠狠一抽来,落在身上就算没内伤也一时半会爬不起来。 更别提虎口和虎牙的威力,虎嘴的咬合力远远超过狼,虎嘴一合,用力一拧,猎物便会立刻身首异处,而且,敏捷兇残的等级完全不输给狼。 而虎是独行侠,狼是成群结队,猛虎对上狼群,虎也难佔到太多便宜,顶多负伤后悻悻然离开,不过这是在狼群折损一大堆同伴后,打成平手的局面。 北岭是雪豹的大本营,雪豹虽然身型没虎这么大,但攀岩爬壁的功夫和在悬崖峭壁纵跃的本领,让他们成为高山霸主,同样是食物链顶尖的猎杀者,和狼群素日也不会有太多交集,一但槓上也是非死即伤。 在东岭有好几个雪猿的部落,虽名为猿,性格却狡猾兇猛,春夏雪融后吃山里的叶草根茎,冬天则以任何动物或迷路的旅人为食。 当年的高阳大帝,深明硬要灭掉或驱赶这些兇神恶煞的「大地主」,是白费力气的不智之举,因此只从四座山岭的交叉点开了一条通往城的道路,但凡山岭地区皆不设管辖,大家各过各的,也彼此相安无事到帝国瓦解前。 平常这些大地主是不会轻易被发现行踪的,都过着不想被外界打扰的隐居生活,因此即便是走进山岭,也不一定碰得到他们的影子。 除非他们刚好饿了,或是觉得你打扰到他们。 然而,连精灵都能目睹到他们的踪跡,表示他们最近活动很频繁,也代表过往划界的平衡被打破了。 很显然的,只剩下南岭可以走了。 锦辉望向一脸深思的伊菲森,道:「如果要从南岭经过,最大的风险就是暴风雪和猎物稀少。」 伊菲森点点头,深吸一口气说:「看来没有更好的走法。而且照地图上面看,这些阵法天罗密佈的,一但使用任何法术,就等于触动阵法给城里信,只能四条腿徒步前进。」 「至少能点火取暖的,派去的勘地的狐狸在那里用过好几次狐火,到现在也没什么事。黑森之焰应该也能用没问题。」森之隐看着面色沉重的王和锦辉说。 「这条情报还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伊菲森道。 会议又持续了近两小时,天都黑得不见底,才商讨出从南岭深入的路径,以及考量进所有可能的突发状况、到大概多久前能抵达城下。 令风影和森之隐也表示,此次长途雪地征战,鸟族只有几个比较耐寒的部下会跟来协助作战,已混进城的精灵们会在城里接应,而森之隐会跟着狼族一起行军。 会议终于结束,送走他们俩后,伊菲森疲倦的靠在椅背上。 「攻城的计划后天再讨论是吧?」锦辉问道。 伊菲森把脚直接翘上桌子,仰身坐起两脚椅道:「那是,光是搞个路径,就累死我了。」 锦辉站起来,撇头望着他桌上那壶整晚飘散迷狼的鸡香汤药道:「嗯,睡前记得把药喝完。」 「哦,对,我差点忘了。」 「那我回去了,弄完早点睡。」 锦辉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锦辉九岁才跟着父亲回狼群居住,后来因为一些事跟他最好,而其他哥们,大家谁不是从小睡大通舖,给彩月奶奶带大的。 可自从他当上狼王后,过去的哥儿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跟他嘻嘻哈哈,讲些干话屁话或真心话。 有时候旁边也没谁,他偶尔放下架子,但他们对他的态度和反应,顶多就是像刚刚的锦辉那样。 他将那壶早就冷掉的鸡药汤倒了一碗给自己,疲惫不堪的轻轻吐了口无声的气。